久挽
我的灵魂在人间(附)
十四年前、
我出生了,你拥有了一个比你小两岁的妹妹,我拥有了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哥哥,你纯真的笑脸你幼稚的声音,那随风摆动的小耳朵下的金色头发,使我终生难忘。
十三年前、
我渐渐开始学走路,但总是走不稳,你一下一下的教我走路,我摔倒了你鼓励我站起来,才让现在的我也能站起来,慢慢地,我学会了走路,我开始跟着你和你那帮其他狐狸族的大哥哥们玩。
十二年前、
我在其他狐狸族也交了一个好朋友,我出生在四月六日,人类的清明节的后一天,她出生在人类清明节的前一天,她一直和我打打闹闹,一直一直,直到有一天,她用了她们的族——“雪狐”族的法术“凝结”她将我用冰块凝结在了荒郊外野,我等了一天,两天,三天,直到第四天我累了,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昏倒了,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远方有个金发的小男孩,我很眼熟,但我真的不知道他是谁,当我在睁开眼睛时,我又看到了他,还有孤狐族族长——爸爸,还有私自闯入狐界的人类妈妈,我又想起了那个金发小男孩是谁,是的,他是你,自从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忘记过你。
十一年前、
我开始学法术,因为我是孤狐族的,所以学的法术是关于将人困在另一个结界里的法术,你又细细地教我,因为我不是纯狐族所以学得很不好,很慢,我都烦了你却还在细心地教我,很长时间以后,我学了一点层次,但只是偶尔能施展出来,你还在细细地教我,我有一点走火入魔的感觉,才四岁,就会走火入魔,可能是因为不是纯狐族的原因吧,我走火入魔,这让我施展法术施展得很强,但是不一定能打准,好多次都差点打到你,还好是你闪得快,因为你从不反击我,我认为我很厉害,出了孤狐族去跟人家吹牛,结果打了一架,最后眼看人家的攻击就到眼前,但是在我前面忽然闪出了你,你帮我解了围,反击了回去,事后你不但没有批评我还安慰我不要害怕,从此我再也不自以为是了。
十年前、
我有点精通法术了,学会了基本功。
九年前、
我精通了法术。
八年前、
因为我的一时恍惚闯入了狐族总族长的宫殿,狐族总族长一眼看出了我不是纯狐族,变把父亲找来,问出了事实,知道还有一子,便又找来了哥哥你,他又一眼看出你就是纯狐族,便让你和父亲留在狐族,将我和母亲弹出了结界,你久久地挽留我和母亲不要走,但是母亲被逼无奈只好割爱到了人间。
七年前、
母亲因重病在身而死,我便进入了孤儿院,在孤儿院我常常在梦里和幻觉里见到那个金头发小男孩,也许,我幻想的时候你已经不是一个小男孩了,过了半年,有一对富翁夫妇将我领养之去,他们还有一子比我小两岁叫:苏子杰,他们给我取名,我一再拒绝,因为我深深记得我的名字里有个xi字,但我不知到底是哪个xi,我说我喜欢xi这个拼音,他们给我取名叫了苏子汐。
六年前、
他们帮我弄了户口,我成为了一个小大家闺秀,是出名的小安静,但他们都不知道我还有另一面活泼的性格,我成为了苏氏千金,学校的孩子们都不敢欺负我,而且送了我个雅号“苏美人”因为他们知道我是苏铭和薛瑾心的女儿却不知道我不是亲生的。不知为什么也许是长时间相处我爱我的弟弟,我爱我的养父养母。
五年前、
我又碰到了那个曾把我困在冰里的朋友,我放下了之前的怨把她当成了缘,又成为了好朋友——丁柯依。
四年前、
我琴棋书画跳舞唱歌样样精通成为了学校的小明星。她却只有学习好一个,因此开始跟着我一起粘粘乐,她变得不再像之前那样神奇十足了,她谦虚了。
三年前、
我和她一起约定要上一个中学。我的那个弟弟不断的惹祸,最后总是我来帮他收场,养父养母大概都不知道。
两年前、
我们为了那个约定每天废寝忘食得学习。我的那个害人的小弟弟有一次彻彻底底的把养父惹恼了一次。
一年前、
我们实现了那个约定考上了同一所中学却不是一个班,我是A班你是C班。
一年级:路子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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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领域(四
9月20日(心凌上学的第二天)布告栏内容,“10月18日下午3点我们将举行校花校草评选比赛,有意者去政教处报名,截止时间9月28日。”泽涵不在意这些虚名,却被不少女生推荐到政教处。“初茵,什么是校花校草啊?”心凌觉得很新奇。初茵(经过食堂那次聊,迅速升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答:“恩……就是最漂亮的女生,最帅的男生才能当上校花校草。”“那不如我们也去参加吧!”心凌说。“啊?不要了吧。”初茵有些害羞(她一看到泽涵就会有莫名的激动A)。心凌一把抓住初茵的手,奔向政教处“要啦!”秦紫韵一直在暗处看着心凌,阴险一笑,说:“你也想当校花,哼!”9有30日布告栏内容,“校花校草竞选名单女生:秦紫韵、董心凌、夏初茵、秦玲蓝……男生:许泽涵、徐赫隐……请这些同学在10月18日下午之前准备一段才艺表演。”
放学啦……心凌像往常一样坐着许泽涵的车。
“你打算表演什么?”
“舞蹈。”
“舞蹈?”
“恩,我要跳白纻舞。”
“听说过,可你哪来的衣服?”
“我自有办法,那你想表演什么?”
“唱歌吧。”
紫韵看着心凌和泽涵有说有笑的,不仅憎恨起心凌。而正因为所谓的爱而把她自己推向深渊。
心凌努力练习着舞蹈。比赛当天==每位同学都蓄势待发。“欢迎大家来观看第36届的校花校草评选比赛,今年学校还为我们学生举办个舞会,大家可以自由选舞伴。”说到这,所有女生欢呼了。窃窃私语中“我要邀请许泽涵!”“没错。”……“选粗来的校花校草还能在一起跳舞……”不少女生听完不禁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切”。“额,第一位选手秦紫韵同学,她为我们带来的表演是白纻舞。”(这舞衣可是紫韵连夜赶出来的。)舞一开始,不少人惊叹了一声。“下一位是董心凌同学,她表演的是白纻舞。”听完不少同学都开始质疑心凌是抄袭秦紫韵的创意,但心凌的衣裳很不一样,她用牡丹之色微微晕染舞衣,特别漂亮。她的鞋子是白雪履,是特制镂空鞋底的舞鞋,里面装满白色香粉,起舞的时候,白色的香粉就会在地上印出一瓣瓣的花瓣(看过73期的飒漫乐画就知道啦!)“哇!好酷,要是我也能向她那样我就神了!!!”(台下同学说)“下一位许泽涵同学,为我们带来的表演是唱歌,《想你的夜》。“歌声一起,女同学的声音和鼓掌声都盖住了泽涵的歌声“下一位是夏初茵同学,她表演的是唱歌,《初雪》”她那美妙的歌声震撼到每一位同学……
激烈的比赛过后,“下面就有请所有参赛同学站上舞台,台下的同学都有一朵红花,请你们给你们喜欢的同学投票。“投给心凌的人是源源不断的。所有同学投完票后,就有30位老师开始数票。20分钟后……”本届校花校草就是董心凌,许泽涵!舞会即将开始,请大家选好自己的舞伴,尽情狂欢吧!““可恶!怎么会这样。这有一票之差!”秦紫韵灰常愤怒。
哈哈==舞会开始了,校花校草在一起跳舞,“没想到你跳舞跳得那么好。”泽涵对心凌说。“当然。”突然,心凌眼中闪过一个人,这人身穿着黑衣,黑衣的帽子盖住了这人的容貌。“这人不对劲!”心凌对自己说。“洛斯,等我一下。”说完自己跑了出去。
——此章完
一年级:石芳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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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后如果说相爱是一种错的话,那么就让世间无数痴情男女一错到底,即使最终分离是注定的结局,但只要那善于满足的真爱经历过相遇相知相惜的话,纵然天涯海角,千山万水都不足以成为爱情的劫障,因为爱可以固守一切!——题记很久很久以前,由一个极为古老的村子坐落于天庭与人间的边缘,当地人就称他们所在的这个村子为——殃渊。在这个小村子里永远都没有世俗的烦恼,村民们每日都在辛勤的劳作以至于维持他们的生计。当大伙都干活累了的时候则会在?色的阔叶下休息,互相闲聊着;当大家渴了时,他们便会拿出水壶,喝着由他们的妻女在早上刚收集的雨露。傍晚时分迎来了落日,村民们便扛上农具吆喝着淳朴的民歌起身回家。他们的身影在夕阳下显得是那么的幸福、和谐,似乎在这与世无争的地方也形成了一种经典美。这是一个非常不一般的村子,虽然村民们都很朴实并无异常,但奇怪的是这个村子似乎只有春天与夏天两季,那些村民在这儿生活了那么久,从未看到过金秋的硕果和体验过严冬的寒冷。他们的粮食都是在春天播种夏天收获的。不仅如此,那儿的自然条件也十分优越,一年365天看到的永远都只是?色的树木,纯净的溪水,树枝上经常会有稀奇古怪的鸟儿在欢歌,唧唧喳喳,好不热闹!时间过得很快,转眼500年已经过去了。村民们在这一期间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然而真正的不幸就从这一刻开始了。不知怎么的,村子里的一半村民都染上了一种怪病——时不时的就头疼,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疼。村民们每每发作时简直是生不如死,甚至有的村民们为了减轻痛苦干脆以死来解脱。500年后的现在,原本一个幸福美满的村子如今已经折腾的不成样子了!正当村民们拿瘟疫没辙时,一个骗吃骗喝的江湖术士在逃难期间无意冲破结界来到了殃渊。当术士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连忙跳起身来说:“你们是谁?这儿是哪?”一个年级较大的人群中走出来,看样子是村长:“我们在村外发现了你,见你晕倒了,便把你抬了回来,你是?”术士眼咕噜一转想到:总不能告诉他我在京城里假扮神仙愚弄百姓,被皇帝追杀吧。于是术士谄笑地说:“我乃一名神医,姓冠名蠡,号称赛华佗”村长一听大喜,问:“你果真是一名神医?”“当然,包治百病”村民们立刻轰动起来,这时村长做了一个手势说:“既然是神医不知可否帮我等一个忙?”“但说无妨”冠蠡摇头晃脑的答道“我一定帮”“那太好了!”当村长像他讲明情况时,冠蠡不由的咽了一口唾沫,心想:哎呀,这下死定了,害人害己啊!见冠蠡还在犹豫,村长又向前讨好地说:“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报答你的”冠蠡听后闪了个灵光说道:“好,救万民于水火,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个忙我帮了”说完,村民们立即上前顶礼膜拜,把冠蠡当活菩萨一样供着。与此同时,天庭之上玉帝正威严的坐在凌霄殿内。众仙严肃的站在两旁像个木桩似的。玉帝说道:“芍药仙子可在?”“臣在”细腻的女声响起。“听闻殃渊正在闹瘟疫,附近的村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你乃掌管人间疾病的仙子,理当下凡解决,限你一个月之内回来”“臣谨尊玉帝之命”只见一仙女身着素装,生得是眉清目秀、楚楚动人,只不过总是板着一张脸,让人不由得感到一股寒气。正当仙女要驾祥云时,一位神色慌张的大仙急忙赶过来说:“芍药仙子且慢行”仙女听闻声音就猜出是自己的师傅了,于是赶忙回头说:“师傅还有何事?”“为师只是提醒你此次下凡要小心,切不可暴露身份”“徒儿知道了”目送着芍药仙子离去后,大仙不由的叹了口气说:“孽缘啊”当芍药仙子在半空中看见冠蠡正在装神弄鬼的为村民治病时,不由得皱了一下眉头咒骂道:“该死的庶民,敢在本仙姑面前卖弄医术,简直是自不量力”说罢便乘风而去。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后,冠蠡正在抱怨自己假冒神医而后悔时,突然看到变为平民的仙子时不禁惊了一下,心想:想不到这个破村子竟有如此美女。不容冠蠡多想,仙子便已走到村民跟前,面无表情的开了一副药给村民让他们服下。起初村民们还很犹豫,但只听见芍药冷冷地说:“想活命就喝”于是村民们便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没想到几分钟以后那些得瘟疫的村民们竟都好了。仙子站在一旁什么也没说。这时冠蠡从旁插话问道:“不知姑娘芳名?小生姓冠名蠡”“我无趣知道这些”说完便径直走到村民中间说:“从今天起大家就叫我芍药,我会为大家看病”“那么姑娘,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呢?”冠蠡发问,芍药厌恶的看着他说“助手”大半个月过去了,村民们全都康复了,就连那个江湖骗子冠蠡也改进了不少,但尽管如此仙子对他的态度也从未改变过,那就是冷漠。这也怪不了她,芍药本属冰性,与任何人都不会有结果的,何况一仙一人呢!冠蠡早已对芍药仙子心存爱慕之心,就在仙子走的那一天冠蠡追了出去。当他看到芍药正驾着祥云时一下子呆了,好半天也说不出话来,真到仙子说:“有事吗?”冠蠡才反应过来说:“你是仙女?”“不错,我乃天上的芍药仙子,时辰已到,我该走了”“且慢,仙子!虽然我知道人仙不能相恋,但我依旧会等着你的”对着仙子吼出了这句话后,芍药并无多说,只是留下一句:“除非你善待百姓”“我一定会的”又一个500年过去了,玉帝派芍药仙子于人间采药。当她再次路过殃渊时,只看见一座石碑伫立于天地之间,上面用世人看不懂的文字写着:“等了你千年,依不见你归来,唯爱驻留,永存天地,吾爱永生不灭,除非海枯石烂”芍药仙子看见石碑旁有一块七彩的石头。望着石碑上的字,终于,她被感化了,仅有的一滴泪落到了七彩石之上。顿时那块七彩之石碎成无数块的小石头飘落于天涯海角。芍药紧握着冠蠡的本体说:“吾爱,除非海枯石烂,吾此心不改”说完,便纵身跳入大海。痴情男女,为爱而生,为爱而终,千年一等,此情缠绵无绝期。——BY霓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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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雨水淅淅沥沥的,悠悠的天色让人感到些闷闷的。大树也垂着叶子,耷拉着脑袋的小草更是让这情形变的无精打采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来这多久,更不知道我要去哪。现在我想考虑的就是吃点东西,睡一会儿。寒冷的天气让我发抖,我需要一个温暖的小屋,要是有个暖炉就好了。“嘿!这是哪儿来的小猫?”一个清脆的女声响起,稚嫩的声音里有着些愉悦。真是好听的声音,以前好像也有这样的声音对我说过什么,对我说过什么呢?唉,想不起来了呢。“安妮,别管什么猫了,再不回去徐妈妈可要生气了!你知道徐妈妈生气的样子吧?我们出来这么久,天都黑了,这雨还是不停呢。”这是个焦躁的男孩子,语气里满满的都是担忧。“布莱,你担心的太多了,徐妈妈才不会生气呢!你看看这小猫啊,它在发抖呢!”安妮皱了皱鼻子,想去抱住猫,却被布莱挡住了手。“安妮,别碰它,它淋了雨当然会发抖,况且还是冬天呢。它很脏的,身上肯定有很多脏东西。”布莱急急地说,还不忘拉着安妮走。“不,布莱!不要拉我!我喜欢它,我要抱它回家。”安妮用力退回手,不稳的走了两步。“不可能的,徐妈妈不喜欢小猫,绝不会同意你养它的!”布莱焦躁的揉着头发,嘴里一直喃喃着:“得快点回去,得快点回去…”“怎么会呢!徐妈妈一直在愁着我的生日礼物呢!让它当我的生日礼物好了。”安妮动着她灵动的双眼,说着还重重的点了点头:“对,徐妈妈一定会让我养它的。”她抱起了我,轻柔的抚摩着,我喜欢这个小女孩,如果不喜欢又有什么用呢,我已经没力气挣脱了。“安妮,安妮!你。”布莱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看着安妮走远的身影只好跟上,“嘿!安妮!等等我!”“徐妈妈?你在吗?”安妮小声的询问着。“安妮?你去哪儿了。”门后传出一声淡淡的询问,语气中的严厉却不可忽视。安妮紧张起来,一只手揪着长长的裙子,一只手轻拥着那只小猫。“徐妈妈,我想我找到我的生日礼物了。”安妮对着门里头的人说。“真的吗?你想要什么?”门被轻轻打开,我觉得这是一个严厉的女士。穿着很干练,像男士的衣服,更像是以前曾喂我牛奶的于伯爵,可惜伯爵已经飞上天空了,没有人再喂过我牛奶了。“噢!我的天哪。这脏脏湿湿的毛球是什么!安妮,快把它放下来!”似乎太惊讶了,她头上戴着的帽子上粉紫色的羽毛抖了抖。看得我真是心痒痒,以前我总抓伯爵的帽子玩呢。“徐妈妈,我喜欢这只小猫,让我养它吧。”安妮轻轻哀求着。“不行。”一口拒绝。“可是…”安妮想说什么,徐妈妈严厉的一皱眉,她什么都不再敢说了。我原以为她会让我走,可她却弄了个温暖的窝给我。还给我喝了一杯温暖的牛奶,像于伯爵一样。我实在太累了,管不了太多,沉沉睡去。“不!徐妈妈,不要!”我醒来时只听得见安妮的尖叫声。身体轻飘飘的,好像被拎在半空中。然后我好像被扔了出去。“我给过你机会。这就是只脏猫而已。走吧,安妮,它活不了了。”徐妈妈冷酷的声音我还听得见。“徐妈妈!你真令人讨厌!”安妮哭着跑开了。安妮,不要哭。一阵冰冰凉的液体包住了我,好冷。我突然想起了很多事情。比如说曾有个小女孩也像安妮一样想养我,过了一年,她却因为搬家把我丢在了那座小房子里,我难过的在那房里呆了一个星期,险些饿死。然后于伯爵来了,他养了我好久,久到我以为我可以一生陪伴他,可是,他死了,因为政变。我被一个士兵打了一枪,幸好只是空气枪,我只折了我的腿而已。再然后,我开始流浪,到处走啊,我到底想找到什么呢?我不知道。我终于要去陪伴于伯爵了吗?真好,我不恨谁。他们都对我很好,即使是那个‘徐妈妈’,她是为了安妮好。真好,真好…我曾经想要一只猫,我特别喜欢,可妈妈却说不行,然后让我把猫扔到河里,我不愿意,她说,河上面漂着的草垛,猫咪在上面可以活下去。我信了。然后亲手将它送上死亡。万分自责!万分后悔!我真的,难过的一个星期没吃饭,只是母亲硬逼我喝几碗稀粥垫肚,允诺我再不伤害任何猫咪,我才郁郁的喝了几碗粥。这是我心里的一个梗,不记录下来我不甘心。——原创,据生活实际改编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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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零久在我的记忆中爷爷一直是副风烛残年的模样,记得爷爷自幼就告诫过我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自由唯有拥自由之心才可无忧无虑,千万不要被其他不相关的东西给羁绊了。那是爷爷难得的义正言辞虽然我是个喜欢反抗大人的孩子,可是却不知为什么出乎意料的安安静静点头。我一直很好奇爷爷为什么会跟我说这种话照理说他应该是比较封建的那种,后来长大之后我就明白了爷爷为什么会这样。以前爷爷也是封建的以为人就是应该找个人相守到白头,但是因为当年母亲无法接受爷爷强加在她身上的婚姻而割脉自尽了。当时我还年幼爷爷并不想把真相告诉我,我也早已习惯于身旁没有母亲叨叨的日子。但毕竟是血浓于水虽早已知道真相可是当爷爷病危前说出来的时候,我哭了。晶莹剔透的泪水一滴滴滴落,伴随最后一滴眼泪的落下,爷爷闭上了眼睛我知道爷爷要永永远远沉睡下去了。按照爷爷的意思将他的尸体火化之后周围的亲戚指指点点的,好像在说我为什么脸上一点伤心之意都没有还亏是爷爷亲手拉扯大的呢。又有谁知道呢我心里撕裂开一个大洞,失去唯一一个亲人的那种痛没有经历过的人是绝非不会知道的。尽管心里在滴着血可我脸上却是一脸木然,又有谁知道我并不是不悲痛而是麻木了。就像当年母亲自杀后父亲也随即而去,我一滴泪都没有流可是当不为人知的夜晚,枕头上湿了一大片一大片。就这么想着,想着,眼角有一滴泪珠亲吻了一下我的脸庞然后缓缓的滚落。我无力的勾起唇角笑笑,伸手拭去。爷爷最后对我说的话就是,萧兮你要坚强不要哭不然爷爷看到了会心疼的,爷爷不是走了不过只是为了能更好的看你而去天堂。一个苍白无力的烂理由可我却宁愿选择去相信,但毕竟不是那个单纯天真的小女孩我怎会听不出来爷爷是在安慰我呢?手机不合时宜的震动了起来,是瑾初:“萧兮,你没事吧我听说了要坚强啊,我过来帮你收拾一下爷爷的遗物。”“不用了。”我挂断电话。林瑾初,我们彼此坦诚相待的好朋友也是我唯一一个朋友。她是千金却义无反顾的去帮助我,有时候我们不需要多说什么就能领悟对方的意思,这也是我们能走到今天的一个重要原因吧。但我是谁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萧兮呀,虽不是第一次但怎能让她看见我如此狼狈的模样。在爷爷的房间里收拾杂物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张光碟,是爷爷最爱看的《隋唐英雄》。把光盘放入DVD,熟悉的歌声在银幕上响起是隋唐英雄的主题曲《真英雄》,演唱的是程咬金的扮演者张卫健。记得爷爷最喜欢的角色就是程咬金了,因为他活得自在有个性,重情重义的。我小心翼翼的将光碟放进行李箱里,收拾好一些财产和几件简单的衣物,注视了爷爷的照片许久后还是咬咬牙将他放进最深处。慌慌张张的整理好东西之后,掏出手机给瑾初打了个电话。“什么!”瑾初在电话那头大惊失色,“你要去别的城市?”是的这座城市留给我太多太多伤感和回忆。我特地将去往A市的交通工具定为绿皮火车,这样就有足够的时间去想很多很多事情。踏上绿皮火车之后我就觉得自己太文艺了,拖着年代久远的行李箱打扮也是文艺范。听到火车开启时的辘辘车声我又十分矫情的哭了,惹得车上寥寥无几的乘客好奇的目光往这边投来。我赶紧拭去眼泪,爷爷说过的,不能够哭要坚强。突然感觉有点舍不得这个城市。生我之人和养我18年之人,都长眠于此。季叹说他永远不会忘记那次在火车站要来接朋友的他,看见风尘仆仆的我时的那个感觉。我装作假正经的问他是什么感觉,他笑嘻嘻的回答说,一见钟情呀。我从不会相信一见钟情反而还是日久生情比较靠谱,不过和季叹打打闹闹的时候我特别容易感到满意。在这座十分繁华的新城市里我交到了一位朋友,她叫何初念。我这一生能有一位蓝颜和几位知心闺蜜也就满足了,但是现在过着十分单调的日子时我开始迷惘,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事情。日复一日的这样蹉跎自己的大好时光?答案肯定是不,不容得我多想何初念就拉着我和季叹玩真心话大冒险。每输一次的人还要喝两杯伏加特,我知道她这么做的用意,初念知道我对季叹有感觉。但那是爱么,我觉得应该是好感吧。我和初念在咖啡厅里等着季叹,过了十几分钟季叹挽着一个女孩走了过来。他脸上满是温柔的笑意,看着那位女生:“她叫陆遥,我的女朋友。”他眼睛里的闪光和温柔让我一下子嫉妒上了那个女孩,她的确很漂亮不然怎么配得上季叹呢。当我再次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初念告诉我他们分手了,然后女孩给季叹下毒后又自杀了,当然这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萧兮,你知道么那天你看那个女孩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杀千刀的一样。谁都看得出来,你喜欢季叹。”回到公寓之后初念把我拉到一边说,我吓了一大跳,有这么明显么?现在季叹来找我玩的时间并不多了,大大的减少,有时候来也是和陆遥出双入对的看得我眼都红了。现在我开始明白我对季叹的感觉不仅仅是好感,的确还有爱。毕竟他在我最危难的时候张开双手来拥抱我,也经常会做我爱吃的食物,更会做我的听众一言不发的听完我滔滔不绝的八卦……我感觉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在我收拾行李的时候初念惊讶的看着我,问:“萧兮啊你不是巨蟹座的么,应该很恋家呀,怎么说走就走呢?”是,我的确很恋家。但是当家一但变得面目全非我会义无反顾的,离开。都说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放手,那我现在是不是在做这件事情呢?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去过很多地方,有在西双版纳受到热情的待遇;在拉萨看到了小时候学过的《拉萨的天空》里清澈的天空;在马尔代夫见识到了很多……我订了一张去往A市的机票,想给他们一个惊喜,一起过中秋节。当我来到公寓前的时候,发现初念的眼睛里都是血丝。我问她怎么了,她声音断断续续续的说:“季叹,他,死,死了……”什么!?季叹死了?“在你走之后,他发现他喜欢的是你。他要跟陆遥分手陆遥爱他太深所以不肯,后来给他下药,然后自己自尽。”我的头想要爆炸了似的一片混乱,但“季叹死了”却在清晰地回荡着。我回家了,回C城了。我看到瑾初的时候一下就哭了出来,她惊讶的望着我赶忙措手不及的递上纸巾,然后笨笨的安慰着我。那段日子我不肯见任何除瑾初以外的人,整体呆在被窝里什么都不做也不吃东西。因为窗帘拉着,每次醒来不是天黑了就是天亮了,瑾初望着我叹叹气,这样可不行啊。瑾初蹦蹦跳跳的跑过来指着平板说我们一起看快乐大本营吧,这期有李易峰诶我炒鸡喜欢他的。我只好点点头,注视着屏幕。的确李易峰笑得特别温暖我觉得特别好看,不知道为什么这是一年来我第一次对一个人有所兴趣。我开始渐渐吃东西了,就是不爱出去走动。瑾初特别高兴以为我是因为看了李易峰之后突然开窍了,的确李易峰是一束阳光不过原因不全是这个。因为我知道,还有三天是季叹的祭日也会是我的祭日,我只是在开始准备。在台灯下我提起笔专注的写着信,可以说是遗书吧。农历初三清晨,瑾初还在熟睡中。我蹑手蹑脚的走进厨房挑出一把锋利的小刀,回房间。小刀一下一下重重的割在我的手腕上,鲜红的血往下滴个不止。我的脸上因为疼特别苍白,汗水也逐渐多了起来。很多副面孔在我的眼前浮现出来,最后拼成一个个令我终生难忘的画面,季叹的温柔爷爷在临终前看我的眼神,还有记得在幼儿园时被其他小朋友嘲笑是孤儿但硬是没有反驳的萧兮……最后一副画面消失,小刀“哐当”一下滑落到地上。我渐渐没有了知觉,唯一的念想就是,季叹,爷爷我来找你们了……我想我回走得很轻松吧,不需要再面对喧哗的世界。我在遗书里有让瑾初帮我转告给初念的话,当然也对她说了一些平时说不出口比较矫情的话语。床柜上摆着的台灯原本是十分明亮的,现在却也一下子灭了。我终于开始明白爷爷最初对我说过的话。我有让瑾初在我死后将我的尸体火化,然后将骨灰撒向大自然,我再也不要去面对世界的繁华喧闹,一个人静静的飘零。-番外-(咳咳,说是番外其实是一篇很短的遗书辣,而且没有恐怖元素)亲爱的瑾初:亲爱哒你不要害怕也不用担心,我去天堂见季叹和爷爷了,我一切都好。首先很不好意思的嘱咐你一件事情,我死之后把我的尸体火化然后把骨灰撒向大自然,我以后不要再做一个受这么多束缚的人了。还有去跟初念说,我们的友谊下辈子继续让她好好照顾自己。还有你啊瑾初,乖乖的找个爱你的人相守到老,不要再那么猛撞了也不要想我喔,好好照顾自己。我会在天堂看着你的。萧兮.死前终笔虽然只是一封很短没有什么华藻语言去装饰的信,但是林瑾初却是哭得淅沥哗啦。当然,她相信萧兮在天堂和所爱之人团聚了。五年级:张若诚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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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蛊不知何时,莫名的思绪又落在了心头,被一种念的东西,扯起来,挂在了枝头,贴在了门窗,又隐现在了冷冷的夜里。是你吗?我不敢问,怕一阵风吹散了,再也收拢不起来的暖,陨落成伤。是你吗?我不敢说爱,怕季节的交替,载不动那么厚的情怀,烟凉成最薄的相忘,要用一生来思量,你可真的来过?我的烟火紫陌。季节的天空,改写了缘分的情,醒了一段宿醉的梦。只是,抵不过影子,刹时,脆弱。心知,微笑里是牵挂无恙,明明泪水做了思念的床,你依旧是我的天堂。撕开的过往,再温有你的日子,傻笑中带着柔柔的伤。很是怀念曾经的那份纯真,只是仰望着天空,找份安详,没有太多的情节,只是单纯的想象。后来的后来,怎么这么多的惆怅,这么多的彷徨,是不是昨天的太阳晒不干今天的衣裳?是不是遇见了的你已不在了这条路上?是不是岁月里的太多遐想已落空在了暮色的苍茫?是不是我真的老了,只想要一个安心,让更迭的季节,不在无着。夜,依着一种悠长,裹着思量。我不知道,要用怎样的方式,才可掬起缺席了的笑意,不再笔墨薄凉,且还能共一溪山月,趁夜色未央。风,吹乱了发丝千千,隐约里还在和季节纠缠,一份不解之缘。此时,可否剪下一段,许下半世不被风干的誓言。顺着被牵动的心弦,再向记忆开口。那是谁,清风明月下的眉弯,淡墨素描缔结了的缘。如此静寂的夜,唯有回忆扯着呼吸打劫,每个曾经的路过还有足音起落,你可知这一刻的心思,还有不眠的夜。六角的花菱,来了一次盛大的邀约。素白素白里,你可是我最安静的烟火。季节的更迭,凉了多少誓言叠叠,你可是我最后的执着?风铃还在季节的枝头摇曳,只是故事又成了故事,主角又换了主角。如若人生只是一个程序,你可否把脚步走得慢些,再慢些,让我于尘埃里可以聆听足音起落,擦肩的路口,有柔柔的风吹过。青石巷里,谁还在千寻着一个影子,来圆一生的梦。城南的路口,谁把风景看透,唯留记忆的反复,喋喋未休。如若际遇的暖,只能这样短,如若缘分的留,只能这样浅,那么且用微笑画一个句号,给往事打包,封存在一角,任流光厚重成千年的酒香,共情分无恙。一座城。我们要有多少的勇气走进来?又要以怎样的勇气走出去?太多的牵绊,支离了的誓言,谁还在城头遥望,那一抹蔚蓝,已是无法抵达的遥远。成年人的感情,载不动太多,只要知道彼此还活着,所有的声音,也就只能托付在岁月的枝头,风铃声声,恰好在想你的时候,听一曲陈年旧事,氤氲的风兮雨兮,潋滟出一种不该的相遇。掐指算来,年华过半,有几重山水相依不厌?有几重缘分浓厚不散?我不想跟日子计较,因为时光不待;我不想跟记忆纠缠,因为逝水不复;我也不想跟缘分较真,因为时过境迁。当一切都那么得不由自主,我除了随缘就是随缘;当一切已定格为天涯路远,你可否才记起该说出口而又未说出口的一句,都已遗憾在了沧海桑田。有个地方,我们一直想去,却被时间推拖成了夙愿。有些人,我们一直等,却被缘份打劫成了一水两岸。我们总想留住一些,往往又渗漏了太多。我们捡拾流光的背影,却又被时间写进了故事。聚也真,散也真。爱也深,恨也深。匆匆流光不待,把真心平铺,阳光就真的会一路吗?季节又换了颜色,而这里已经荒芜,为何迟迟不肯走,还是心,没有凉透?就算没了往日的温度,没了初心的温柔,没了初见的丹红,而你还踯躅在飘渺的记忆,等一场时间,等一场自然的浩劫,让自己粉碎化云成烟,因为你做不到忘记,也就成全了廉价的渗透,风干了一身傲骨。季节的年轮,谁还会为谁守护着初心一尘不染?也许总有人为谁走了,也许总有人为谁留下了,只是谁又能在时间的淘洗里,不改初衷?低头,摸了摸心口的伤,想你,是每次揭开伤疤的程序,走进走出,用了半生的时间。不再让清风捎信,不再让细雨问情,所有的所有,已经无关了你,只是念着,在经脉里与光阴的对峙,温软着新伤旧伤。旧了的时光,惨淡无味,一层一层淡淡无温,像极了一种绝情,氤氲的伤悲。梦,迷失了呓语。一种跌落,永不复生的再无交错。雪,悲泯着缘生缘灭。一种无着,被素白掩埋。一场花事还未来得及,借着月色递进,便已夭折,即使我跨过世俗衡量,终未能走进一条烟火小巷,只为隔了一段时光。有些人等了一辈子,都再也没有遇见。有些人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偏偏拐角撞见。到底是缘份的厚此薄彼?还是本就是一场劫难!是一种对执着的考验?还是一种流程的必然?岁月的沉重,疲惫的没有滋味,我一遍遍的问自己。形只影单,再也没有谁和着我的脚步,去和我宿醉,去和我在最浓的夜色里走过街街巷巷,走过山山水水的季节轮回。素色流年,我不寻不找,就这样的走,一直往前,相信缘分的恩宠,总会逢着一条路,一条走回心里的路,那就是我在流年的尽头,等一程安暖时光,岁月无恙。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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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住流年一个炎炎暑日里,我读完了《小王子》。小王子是住在B612小行星上的唯一居民。他因为与自己心爱的玫瑰花闹了别扭,便去各个行星旅行。一路上,他遇到了醉心权势的国王、孤芳自赏的虚荣的人、自暴自弃的酒鬼、整天数星星的实业家等人。最终,他来到了地球——一个有着许多人,却依旧使人感到孤独的大行星。当小王子在一个有着成百上千朵玫瑰的玫瑰园里发现,他心爱的玫瑰花不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时候,伤心痛哭。这时,一个有灵气的小狐狸和这位寻找朋友的小王子相遇了。“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它人不一样……你的脚步声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而且,我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许是个人心理作怪,我总觉得狐狸似已知道了注定的离别,却仍表现得那么欢快。正是这份淡若无痕的悲,让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个小狐狸。“啊!“狐狸说,”我一定会哭的。““这是你的过错,”小王子说,“我本来不想给你任何痛苦,可逆却要我驯服你……”“是这样的。”狐狸说。“你可就要哭了。”小王子说。“当然啦。”狐狸说。“那么你什么好处也没有得到。”“由于麦子颜色的缘故,我还是得到了好处。”狐狸说。这一段离别时候的对话,让它与小王子之间的友谊,成为世间多种友谊里我最 为喜爱的一种。干净澄澈,一眼望去便能见到底。对于小狐狸和小王子来说,相遇时惺惺相惜,相离时互道珍重。能如此,也是因为他们都明白,能相遇就是缘分,就是一份难得的礼物,所以对待这一份相遇便多了一份感激,即使两人分开,却依旧感激能够相遇的缘分。相交时,不斤斤计较彼此付出的多少,只是享受着填补孤独的欣喜。离别时,不表现出那一分强烈的不舍,只是细细收藏好关于彼此的那份记忆。待到孤独时,再取出,于阳光下,抖抖上面浅浅的灰尘,品味那份淡淡的友谊,愈品愈能感受到丝丝温情。“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正是这个道理。与其,让那刻骨的思念使自己夜不能寐,不如就按季老所说,“博大可以稀疏忧愁,深色可以覆盖浅色”。 能领悟至此,也许,就是这只狐狸有灵气的体现吧。可这般不计较的友谊在生活中又有多少?连一句古语都说:“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那么多少人,交朋友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怕是不少。虽不绝对,但这点仍是事实。在教室里,有同学曾经问过我:“许多人觉得童年时期的友谊最珍贵,你认为呢?”我淡笑摇头道:“童年时期的友谊是清澈的,令许多人羡慕。可是,我却认为,童年时期所建立的不是真正的友谊,真正的友谊定是长大后建立的。”见她不解,我又解释道:“在真正的友谊里,我们是不会计较自己的得与失。试问,有哪个孩子能真正理解得与失的含义?所以,我觉得最珍贵的还是在学校中建立的友谊。”看着她顿悟的样子,我视线看向窗外。其实有一句话我没有说出来:“到了社会上,也许某些认为最珍贵的友谊也会变质。”也许言语看起来有点偏激,但是现实的威力让我不敢小觑。若能留住于指间、发梢各处溜走的时光,也许友谊便会长久。我又看向不远处的挚友,我何其幸运,能遇上一个她。其实,当一个个新的生命落地的时候开始,他们便接受了上帝给予的一份弥足珍贵的礼物。就像,与朋友的相遇也是一份类似的馈赠。我们都应该抱着一颗感激的心来面对着一切。无论是生活中的无奈还是友谊里的聚散离合。曾经看过一句英语短句,让我至今记忆犹新:‘Life is a gift。’(生命,是一份礼物)曾在一个舒适的早晨,看到一辆清洗油烟机的小型卡车:吃饭的瓷碗,炒菜的锅,煤气罐……最基本生活用具都有。走到开着的车门处,看到两个小女孩光着身子坐在车座铺着的被褥上。被褥凌乱,她们的年龄也相差无几。车身那边是几个忙碌着的大人,正在洗漱。鼻头一酸,硬生生地把眼里的泪逼了回去。一家这么多人,就住在这辆车上。那两个女孩的眼睛黑黑的,亮亮的,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可她们的未来,说不定也就决定在这一辆车上。看到此处,抱怨家庭条件不好、父母待你严厉的学生,你们还有勇气继续抱怨么?你们还有理由抱怨么?小时候的孩子是那么的天真可爱。我曾见过一个孩子,吃力地爬上妈妈的膝 盖,两手勾在脖子后面,凑上粉嫩的小嘴,“吧唧”了一下,说道:“最喜欢妈妈了!以后,媛媛长大了,赚钱养妈妈!”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如此说,恰恰体现孩子拥有的一颗感恩的心。小孩子如此,成人为何不能拥有这样感恩的心?此刻看着窗外的阳光下,深深浅浅的绿,心情莫名地愉悦起来。似水流年,指染苍翠。生命的色彩就是那生机盎然的绿。说是要挽住流年,不如说挽住人人心中的感恩之心。知道友谊的来之不易,知道生活的艰辛,就会学着珍惜。如小王子一般,如狐狸一般,“对‘驯养’过的一切负责。”“每个大人都是从做孩子开始的。”《小王子》中的“我”如是说。每个人都曾经拥有孩子美好的一切,现在只需找回那些丢失的珍宝。那样,抓住了曾经失去的珍贵的一切,就似是挽住了流走的年华一般。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