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本领高强的小偷》有感500字

读《本领高强的小偷》有感

500字 四年级 状物

《本领高强的小偷》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引人入胜。

在一个小镇上住着弗利达和海奈兄弟俩,他们爸爸偷东西的本领很高,

而弗利达和海奈却不希望爸爸当小偷。他们和爸爸打赌,只要他们三次偷到爸爸规定的东西,爸爸以后就不许再当小偷。在一个神偷跟前打赌偷东西,这无异于班门弄斧。兄弟俩为什么要这样呢?而他们的爸爸会让他们偷什么呢?这一切引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

首先,爸爸要求孩子们偷到鸡生下的蛋而不让母鸡发现。这时,我想这个太难了。他们会怎么做的呢?我更好奇了。结果是兄弟俩在鸡窝下开了一个洞,把鸡蛋拿走了。我觉得这个方法太有趣了,同时兄弟俩太聪明了。随后,题目的难度在不断加深。爸爸骑着驴,驴后拴着羊,羊身上拴着铃铛,兄弟俩必须偷走羊。这当然也难不倒兄弟俩,他们又成功了。最后,爸爸睡在床上,要求兄弟俩偷走自己的床单。这样的题目可真刁钻。兄弟俩能做到吗?他们又是怎么做的呢?这更让我好奇了。兄弟俩的做法也很绝妙,他们哄骗爸爸出了屋子,然后拿走了爸爸的床单。

读完这个故事,首先我为兄弟俩的聪明才智而叫绝。为了能让爸爸改邪归正,兄弟俩不怕困难,开动脑筋,解决了爸爸提出的一系列刁钻古怪的问题,赢得最后的胜利。然后,我为故事的步步深入而叫好。阅读中,人们的好奇心越来越大,读下去的欲望也就越来越强,故事也就越来越吸引人了。我想,我们写作文时应该努力做到这样,才会写出好的文章。

血玫瑰血之祭奠

900字 二年级 写人

伯爵踩过那个他认为贪婪的人的干尸,但他也同样不怕,似乎这一切在他看来都是理所当然似的,那一群花妖在吸完了那个倒霉的人后一个个都变成了长脚的红玫瑰,把那具干尸抬到了前庭从刚才的门出去,又都变成了只有花朵的红玫瑰,没有了刺人的枝条个绿叶,也没有了令人毛骨悚然的那双脚。

“走,我们进去吧!”血玫瑰还是那么笑着,但他的笑容让乐俊感到了一丝不安,但奇怪的是他此刻担心的并不是自己可能与那具干尸一样的下场,而是自己所看到的血玫瑰是人还是魔,还是,一个想法冒出了他的脑,还是神:没有对死的恐惧,没有对生的眷恋,没有对人生的牵挂,还有明明是女性才拥有的美丽的面孔,温柔的性格,这一切似乎都提示这那令人向往的字眼——神。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这是乐俊听到的第一次关于血玫瑰对他的个人资料的探听。

“我叫乐俊,不过你还是叫我黑森林好一些,我已经习惯了别人这么叫我了。”乐俊说,但他平时是不常把自己的外号将给别人听的,可他对血玫瑰,这位美丽的男伯爵,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感,更不可思议的是这种信任建立在两个才认识不过几分钟的人身上,双方对对方的了解几乎是零。

“是吗,不,你不是黑森林,你很喜欢红玫瑰对吗?”血玫瑰说,这使乐俊更觉得他是一个神了(前面提到过乐俊的这一喜好)。

“我说的对吗?”血玫瑰说,他虽然问了,但他似乎已经知道自己绝对是正确的。

“恩!”乐俊点点头。

“那我们进去吧!”血玫瑰又说,他彻底打消了乐俊的疑虑,门漫漫的合上了┉

最后一点门缝中射出一道耀眼的白光。乐俊的知觉消失了┉

迷迷糊糊的乐俊睁开了眼,一个兰色的房间,是自己的房间,乐俊意识到,自己明明还在血玫瑰的宠物店,怎么?

他穿好衣服,惯例的折好了自己的被褥。

“乐俊,吃早餐了!”后母的声音在房间里回绕,这可是旷世奇闻,后母竟然为自己做好了早餐?可是平时她总是最恨乐俊的呀?怎么今天?

“这是你的可可,这是你的器司,这是你的刀叉和盘子!”后母把一切准备的周周到到的。

乐俊生怕是自己的后母在梦游,等她从迷糊中苏醒的时候,会把自己痛贬一顿,所以他急急忙忙的吃完了所有的饭。

“来这是你的便当!”后母说,这又是一个旷世奇闻,连平常早饭都不做的后母,怎么这么勤快了,显然他还没有发现这一切都因为他对血玫瑰说的愿望,幻妖还在对他施着法术。

“早点回来!”听过后母的一段罕见的告别后,乐俊踏上了上学的路,幻妖房中的血玫瑰冷冷一瞥,“看来他的心还不是很贪婪,继续和他玩玩吧!”笑容有挂上了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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