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美,深深记得
那无与伦比的美,深深地,在我的心中烙下了永恒的印记……
广阔无垠的大海犹如一块空灵的蓝水晶,这块美丽的蓝水晶里镶嵌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绿宝石。这块绿宝石——嵛山岛,有着“中国十大最美海岛之一‘的美称,它在海平面上巍然崛起。在我眼里,它就如老舍笔下的那块“宝地”,是一个理想的境界,放眼凝望,它还真有点“蓝海盘里一青螺”的韵味啊!
在这座充满传奇色彩的岛屿上,有着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令人心迷神醉,令人流连忘返。
云雾飘渺
清晨,天刚蒙蒙亮,还没有完全告别黑夜,整片草场就都已经笼罩着一层白雾,大小的天湖也栖息在那雾的怀抱里了。
看,那一望无际的草场都被薄雾笼罩着,它就像一位神秘的少女,而那蒙蒙的白雾为她披上了神秘的面纱,透过那层轻纱,便能隐隐约约地看到白纱后的那抹绿,让人更加好奇,更情不自禁地想去揭开她那神秘的面纱,一睹她那清秀的脸庞。
瞧,那两个一大一小的天湖也盖着一层薄雾,它们就像两个新生的婴儿,而白雾就像母亲那双温暖的手,他们在母亲的抚摸下,沉沉地酣睡着母亲的怀抱里。
旭日东升
时间如流水悄悄地流逝,月亮和这美丽的景色道了别,东方天际露出了鱼肚白,一轮火红的太阳冉冉上升,为大地带来了一片生机。那轮红日就如儿童那天真的脸庞,顽皮可爱,他揉了揉朦胧的睡眼,缓缓地向上爬。此时,那层白雾渐渐散去,那山,终于露出了它的“庐山真面目”。在金黄的阳光的照耀下,那一株株小草上的露珠晶莹剔透,闪着耀眼的光芒。露珠在草叶片上滚动着,活像天真的儿童在摇头晃脑。透过露珠欣赏那小草,真是青翠欲滴,绿得逼你的眼儿。一眼望去,广阔无垠的草场绿意盎然,又带着星星点点耀眼的光芒。
太阳出来了,天亮了,雾散了,嵛山岛新的一天开始了。
水波荡漾
这座岛屿上一大一小的两个天湖,皆是天然形成的湖泊。远观,大天湖形如月亮,小天湖状似星星。站在它们身旁,四面皆是天然草场,面积大约有万亩之广,因此有着“南国天山”之美誉。大小天湖皆有泉眼,水质明亮,清澈见底。当地对于这两个淡水湖的形成都有不同版本的传说。有人说它们是太母娘娘命龙潭洞里的小白龙引太姥山的泉水至岛上而成的;有人说这是天然蓄水而成的;也有人说是海雾凝水,雾气渗入地表,不断给湖补水而成的……这些传说,使美丽的天湖草场更加神秘莫测……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清澈明净的湖就像朱熹笔下的那一面打开的镜子,蓝天、白云、赤日、明月以及周围的青山翠岭倒映湖中,构成了美丽的“天湖泛影”。瞧,湖里的天,湖里的云,湖里的草,都在和阳光相互挑逗。看,微风拂过,湖面上泛起一道道涟漪,蓝天、白云和青草也随之荡漾。放眼望去,天湖四周环绕着广阔的草场,颗颗小草都在和轻风窃窃私语,在风中摇晃着小脑袋,好不可爱。从山顶往下看,全岛上下披着绿装,轻风吹拂,草浪起舞,仿佛到了“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西北大草原。大片大片的青绿色中,有一泓湛蓝的湖,水光涟漪,看着这美丽的风景画,让人心旷神怡。
夕阳西下
夕阳渐渐西沉,晚霞悄悄地染红了天空,此时的苍穹就像只用红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红”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一道道火红的晚霞在西天尽情地燃烧着,那夕阳的余晖照射在大地上,给天湖和草场披上了一层金红的纱衣。
站在草场的最高处,放眼眺望不远处的那一片海,水天一色,都是一片金红。海面上归帆点点,都渐渐地融进了这一片金红中。
那轮红日慢慢地下沉,依依不舍地和这美景道了别,最后,羞涩地躲到了山的背后,不见了踪影。随之而来的是那黑夜,那美丽而又神秘的夜。而此时,海边的那一艘艘渔船都已上了灯,万家渔火,那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又和平的海边之夜。
群星璀璨
茫茫的黑夜悄悄地到来了,夜空那样晴朗,深黑的夜幕中繁星点点。深邃的夜幕犹如魔术师那神奇的魔术布,那闪闪发光的星星好似儿童那一双双天真无邪的眼睛,还眨呀眨的,让人不得不佩服魔术师那高超的“魔法”。魔术师还赋予了这些星星鲜活的生命。瞧,他们这里一群,那里一堆,无忧无虑地嬉戏着;听,他们有的正在窃窃私语,有的还在唱着动听的歌儿呢!
岛上夜风渐起。在星辉斑斓里,天湖更加深邃,更加迷人。当岛上一切都进入梦乡时,那两个湖就是这广阔草场不眠的眼睛,深情地守望着这美丽的秦川,这海上仙都太姥山。
朦胧的白雾,火红的太阳,清澈的天湖,广阔的草场,西沉的落日,归泊的渔船,点点的繁星……都在我心中烙下了永恒的印记。它那令人流连忘返的美,我深深记得……
“九州方圆望东南,难忘仙都太姥山……难忘海岛飘渺渔歌飞旋,难忘绿浪白帆阳光沙滩,难忘榕树成荫四季常青,难忘太姥山海大观……”夜在海岛上已沉沉入睡,我的耳边响起了《难忘太姥山》的优美旋律,伴我进入梦乡。
读《智慧之花》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课文,名为《智慧之花》。
文中讲了玛丽和江雪,运用学过的知识保护自己,救护同伴的故事。
玛丽是一个五年纪的小学生。一天下午,她看见五个男生触电了,她明白如果贸然冲上去,她也会触电。所谓急中生智,说时急那是急,想起老师说过:橡胶、尼龙、木头等物体是绝缘体,可以避免触电。她穿的正是尼龙裙子,毫不犹豫的冲过去,用尽全身力气把电线拽开了。刹那间她也许也会触电,但她舍己救人的精神很是让我感动。
江雪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一天中午,在学校附近,江雪和几个女生每人买了一支冰棍儿吃,谁想当天晚上就闹肚子了。江雪第二天放学后,直奔冰棍车,说冰棍变质了,卖冰棍的阿姨执意不承认。第三天下午,江雪请同学帮她买了支冰棍,她拿着冰棍立即向工商管理所走去。最后检测证明非法自制冰棍儿,在证据下,那个阿姨低下了头。一个小学生,就有着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很是让我敬佩。
作者利用两个小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生存的道理,这是我读到的,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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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念之间那深深遗憾偶然在报上看到清明的消息,想起自己是有随意作文的爱好,只因现在学业甚忙,早也难以下笔。但它又似一根尖刺扎上我的神经,迫使我的手开始有意识地运作。清明若要写于笔下,则固然免不了寄托哀思,追悼逝者。脑海中顿时浮现一位人物,很可惜但又必须真实记录,则只能说记忆实在模糊到难以拾起,但真情尚放置于心中,便愿小做些感慨与怀念。我便不藏掖着他的身份,他是我母亲的父亲,我叫他“姥爷”。和他一起的日子只停留在小学,因为年幼而缺乏深刻的印象,记忆里有他严厉的眼神,我虽然害怕,但也愿意亲近。他和姥姥养育了四个孩子,这四个孩子又为他们带来了我这辈的四个孩子。我在那些孩子中最小,我从小便胆小并没有朝气,不讨他人喜欢,为此他是看在眼里的。遗憾我写之前没有打好完整的腹稿,在写时点点滴滴回忆出些事情甚至让我开始伤心。记得幼儿园时我没带彩笔,但我又是胆小不敢与人交流之人,便不停在画上画星星,他来接我,而我仍不停画知道天空快被画满时,他才发觉,问人借了彩笔,替我解了燃眉之急。他帮我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可惜我只有胆小老实留在他的印象中,在他逝去的分秒之前,我似乎都不曾改变那样的性格,不知他会不会遗憾,会不会担心?后来他生病住进我家对面的医院,常常会过马路到我家来坐,我记得与他一起坐在沙发上看过电视,至于其他影像就像年久失修的电视,混乱的残形拼凑不出一副完整的画面,但能保留住那悠闲和谐的画面,我已十分知足。再之后听到他在医院摔了一跤,因为年老所以还是较为严重,就这样他仍呆在医院,但却不再来到我家。我每日上课下课也没有什么时间去见他,我和他似乎就少有接触了。那样过了段时间,总听着家长们时不时商讨关于他的问题,有时听说让他出院,而后来又不了了之,对于这样的事我也不再多关注。关于他与我的故事永远不能继续的时刻是在好几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实在惭愧竟记不清是哪年。那天晚上我呆在姥姥家,而后听到一个电话,我便随人去了他在的医院。进入病房后屋里已有很多人,病床上的他没有声响,小舅蹲在床边拉着他的手痛哭不止,我呆呆站在那里,现在已不记得当时到底哭了没有,我实在遗憾那时真的太小,有些事也许无法明白。而后才渐渐知道他不在的消息,但我却在此刻想起在去火葬场路上的车中,我不知因何而随人笑了,也不记得被谁给教育。那样的稚事现在宛如一块烧得火红的铁块,烙在心中一个不灭的疼痛印记。听母亲说他是个极节省的人,住院时饭不能剩,总是反复去热,也不管对身体是否有利。还有其他我也因当时幼小愚昧都不能在现在印象中留下什么。他走后姥姥说不再到我家来, 后来我才知道只因为我家对面是他离开时的最后地方,对于那里也许存下了敏感,或许憎恨。不想谈憎恨谁的事,他在时与我的点滴美好我若能都清晰记得该有多好,而今唯剩下深深的遗憾。与他一起时我胆小不招人喜欢,成绩也不出色,那样的我成了永恒的印象放在他停止的生命中,我实在遗憾,希望他能看到我 现在在成长,虽然成绩仍不如人愿,但能为他写下只言片语以释压抑在心中的遗憾,他是否能欣慰一点?我这些年只去过一次墓地,而今已是高三,今年的清明节正好是联考的日子,时间紧迫得父母希望我以一天抵十天去用,对于清明的意义对我便模糊不堪了。然而我花这宝贵的点滴时间写下这些话,被父母看到也是要遭责的。但对于他在我心中的遗憾,却因文字记录至此而能小小释怀片刻。在刚才的感慨与怀念之间,愿那些能被风吹散至虚无之地,我只留幸福与快乐在思念他的每天中。这样做,姥爷您应该能快乐些吧!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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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的爱,却爱得平凡想到我母亲又一次违反常规,还没过去半个月她便匆匆赶到学校来给我送鸡汤,我心里总是一阵暖暖的。我从没奢望在我读书的期间每年来校看我一次,哪怕一次,我都会心满意足。然而小学、初中,一直到高二,我父母从没刻意来探望我。他们是农民,农民都很单纯,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周而复始的劳作已经成为了他们生命的全部。也许他不记得你,但他绝不会忘记他还有哪些工作没完成。而我能?——或许不算什么吧。每当节日的时候,我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那种强烈的思念和孤独,犹如狂怒的大海,波涛汹涌,一寸寸地吞噬着我的理智,最后我禁忍不住,悄悄地流下泪来,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愫,看着那些提着大包小包站在樟树下终于等到子女的喜悦时,我心里真不是滋味。饭后我也便幻想着父母能在哪一天到校来对我嘘寒问暖,把大包小包我喜欢的食物送到我手里,满脸笑意地看着我慢慢地咀嚼着我的“礼品”。可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我足足等了六年,也幻想了六年。然而六年我是如何过的,我却没有一丝一毫特别的印像。生活还是那般平凡,那些写满泪的日子好像一阵风,吹过了,也没留下什么痕迹。我就像一个刚出山里的孩子,倔强着,坚强着,直到高三,直到2008年。这中间唯一的“插曲”便是我父亲忍受不了病痛的折磨,早早的便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个家。我再也不能盼着父亲来看我了,他的死对他而言或许是一种解脱,然而我却要永远地陷在望眼欲穿的等待中。我知道母亲挣脱家庭琐事来看我的希望已经是微乎其微了。她挣不开,更不能那么做!本来这个家已经寥寥落落了,然而随着我姐姐和弟弟各奔东西,家中也就只剩下孤独的母亲了,放假回家看到她憔悴的面容以及正在蔓延的斑斑白发,我心疼地发现她老了许多。那时候,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心酸,甚至疼痛。她那难以掩饰过度疲劳的眼神,盯在我的心里,痛在每一根神经每一块肌肉上,就像一种被漫天鞭影鞭挞的沉痛感,几乎要让我窒息。作为一个女人,我的母亲也算是坚强的。她知道维系家庭的纽带从父亲离开人世的那一刻起便落在她的身上,她没有过度悲伤,更没抱怨,只是把父亲承包的鱼塘转手了,然后独自承受来自各方的负担和压力。是的,她已经坚持到2008年,我不知道我今天的幸福与2008年的奥运会扯得上何种关系,反正出奇地,母亲在2008的开春便向我承诺了她要每月给我送一次好吃的。一月一次!!我简直不敢相信,一直被忽视的我竟然受到了有史以来令我最吃惊的待遇。母亲竟然大方起来,不再吝啬往返的路费,开始心疼起我来。当我第一次意外吃到母亲给我带来的猪肉时,我没有表现太大的感动,只是说了些彼此安慰以及关心的话。那时起,我再也没抱怨母亲总是做些令我意外的事儿。可是当我在电话中告诉她我两个月才能回家一次(要高考,补课!)需要她给我送生活费时,她说让我先借着,过几天她就来看我,我没说什么,挂了电话。从她的语气中我还是听出了她的担心。没过几天她便风风火火到赶来了,而且还给我带来了鸡汤,我知道这鸡是她最心疼的宝贝,她还要靠它生蛋给我补身子,可是后来发现它病了,怕它死掉才不得不宰了。我一味地吃着,好像麻木的机器一样,然而我心里却在滴血,老天仿佛跟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最终要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我知道我不敢正视母亲,我正在逃避。母亲的转变无疑给了我当头棒喝,我这才发现我完全错了。不是母亲不爱我,而是爱得太多,变得平常,反而不觉得那是爱了。从此举中不难看出母亲那殷切的期待,她当然希望她的儿子能考个好大学,光宗耀祖。然而我却辜负了她,放弃了考大学。就连有的时候我都要骂自己很不孝。我无奈,三年的高中生活将我的意志打磨光了。我曾一次一次的受到重创,一拨一拨的打击快将我压跨,可是面对母亲的爱,那种难言的苦衷又算得了什么,我的懦弱只不过是给自己找的一个借口罢了。从那一刻起,我便决定要让母亲下半生没有一丝不快和遗憾,我要她永远幸福!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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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要忘记我常去的店铺有三家,一家是买电影海报的,我正在收集《黑客帝国》全套海报。一家是叫“野营者”的衣服铺子,那里的卡其布裤和大汗衫,穿着很舒服看起来也很酷。还有就是“音乐故事”碟片行,我喜欢这家店在进门的地方挂了十几幅试听的大耳机。这几家店老板都有点懒洋洋的,他们不会打扰你。别看我顶着一头鲜橙色的头发,其实我有点胆子小啦,只要被一双眼睛盯上一小会,就浑身不自在。这一点上,我有点像鼠类。不过整天过着不用出地铁的生活,我觉得真的慢慢变成一只鼹鼠。我有点向往童话里鼹鼠先生那种的生活,拥有两个卧室三个米仓,冬天在暖和的起居室里抽雪茄。喔,他多半是个自得其乐的单身汉。然后有一天,来了一个拇指姑娘,袖珍美丽,楚楚可怜,单身汉的心里忽然起了涟漪……哗啦啦的吊扇下,我十指大动,狼吞虎咽。老妈给我准备的绿豆芽拌冷面和冬瓜番茄汤,爽口又凉快。“倍贝要来看你。”老妈给我盛第二碗冷面时,突然迸出一句话。我一下停止咀嚼,两三根沾着厚厚一层花生酱的面条挂在唇边。“我有什么好看的,真是的!”“呦,”老妈瞟了我一眼,“你们小时候不是很要好的吗,睡觉都要挤在一张床上的。”“哦~”,我几乎是呻吟了一声,放下筷子,没心思再吃。那一年倍贝3岁,不足一米,净重却超过20公斤。那一年六岁的我午睡正香,被一种奇怪的声音吵醒,那种声音怎么说,噢,如果一只小老鼠会抽水烟,多半就是那种声音。我睁开眼,看见倍贝酣睡的胖脸蛋,一只手捏着我的右耳朵,小猪一样打着呼噜。同时,一条沉沉的小象腿毫不客气搁在我肚子上,让我不能动弹半分。我看见一屋子大人,我家爹娘她家爹娘全都屏住呼吸,一脸欣喜倾听那头小猪的呼噜,好象那是最美妙天籁。我腿发麻,耳朵痒痒,奋力要坐起来。四双大手登时一齐过来死命把我摁住,“求你呀!”倍贝妈妈轻声哀求我。“乖乖,忍一忍噢。”老妈把风扇开大了安抚我。我只好仰面躺着,一动不动。倍贝最讨厌别人弄醒她,只要被吵醒,就尖叫大哭暴跳,循环往复不知疲倦。只有倍贝睡着的时候,这世界上才会有太平两个字。严重肾病、大量激素、手腕手背针孔累累,小小年纪一天天发胖,一夜夜失眠,也是蛮可怜的。某个中午她闹累了,不知怎的爬上了我的床,捏着我的耳垂一瞬睡神悄然敲中了她的前额,这一觉睡得从未有的香甜安静。大人们发觉,我大大的耳垂,居然是倍贝最灵验的安眠药。那个痛苦不堪的夏天,我成了被倍贝睡眠绑架的犯人。倍贝老妈免费敞开供应我冰淇淋、可乐、薯条、冰镇西瓜……我狠狠大吃特吃,直到肚子凸出象小轮胎一样,可以毫不费力招架小象腿的分量。她对着我呼噜,我对着她更响地呼噜,终于她败下阵来,放过我的耳垂,背转身体去睡。后半个夏天,我们背对背午睡,两个老妈悄悄推门进来,看得热泪盈眶,“真像一对小天使呵!”几年后,倍贝肾病痊愈,没有了同舟共济的理由,本来就处得别扭的倍贝爸妈选择了分手,倍贝跟着老妈搬去了厦门外婆家。两家老妈做了十几年的死党,临别抱着哭成一团。剩下两个小胖子面对面呆呆站着,我下意识摸摸耳垂,倍贝“腾”跳过来,死命捏住我的耳垂,她尖尖的指甲抠得我好疼,我想也没想,重重给她来了一脚,她痛得蹲下来,哇哇大哭。这时火车要开了,“啊——”倍贝叫得象汽笛,被她老妈拖进车厢。“明天就来了,你去接倍贝噢!”老妈打开水龙头洗碗。“要接你去接!”“听说高考没考好,整天在家憋着,和家里人玩自闭,她妈都愁死了!”我的声音被哗哗的水声挡住了,老妈没听见。电话响了,我接起来,是倍贝妈妈。“是嘉杰吧?不,不用叫你妈,我有话要和你说。”“……我们横劝竖劝,去玩吧,出去透透气,到哪里都可以。我们在地图上圈N个地方,她好象没有看见一样……最后,总算开口了,‘我要到上海,找嘉杰哥哥玩。’”除了忙不迭答应,倍贝的老妈舅舅外婆他们还能做什么呢。“秀芹呵,就让她出来散心好了,交给我们你就放心吧。这孩子,折腾得你也苦呀。”老妈甩干两手,急急从我手里抢过电话。“有的孩子,生来就是麻烦的,要是我不操心,还有谁来操心她?”倍贝老妈很响地抽泣着,我在一旁听得清清楚楚。好吧,只要让老妈们开心,接就接吧,我会让她开心的。“嘉杰,那把你那头黄毛染回原来的颜色,还有,”老妈一样一样拿出白T恤、牛仔裤、白色跑步鞋,“到时候把这些换上。”“干什么?”我有点傻了。“我和她妈妈一直跟倍贝说,你在同济大学念建筑系……”“你不知道,你一直是倍贝的榜样和动力。唉,要不是最后一门她发挥失常,我们神不知鬼不知的就成功了!”老妈吞吞吐吐地讲。我愤怒地叫起来,“不干!”情愿被倍贝的小象腿压得肚子发麻,情愿被倍贝捏着耳垂直到脖子发酸,就是不愿意假模假样装大学生。“嘉杰,求你了,就装这一回,倍贝答应看过你以后,回去就参加复读。”“我受够了,从小到大,你们不由分说,总拿我做她的陪绑……”第二天,我出门上班,埋头在那里穿好鞋,抬脚就走,没有象平时那样说一声, “妈,我走了!”关门的一刹,听见老妈在那里自言自语——“是我们连累你了,可是倍贝真的很可怜呀……”“彩虹兄弟”是名副其实的,七个发型师头顶七种眩目发色,老大鲜艳的粉红色,阿二的我进口橙子一样的鲜橘色,阿三麦子一样的亚金色,阿四孔雀羽翎上的翠绿色,阿五的迷彩绿酷得没法说,阿六的宝蓝走到哪里哪里亮,个子最迷你的阿七则顶着一头高贵的深紫色。每天一开铺,我们排成一队,赤橙黄绿青蓝紫齐刷刷鞠躬,一起喊“欢迎光临”,效果真是弹眼落睛,年轻的顾客MM没有不开心尖叫的。“你要染黑发?”兄弟们笑得嘻里哗啦,“还要剃那种干干净净的短发,呕——别吓人啦!”“染不染?!”我大吼一声,他们表情定格几秒种,马上乖乖围上来,刮风一样忙碌起来,咯吱咯吱推来小车,套围脖、调药水,七手八脚在我头上忙开了。我注视着遮住额头的飘逸刘海纷纷扬扬落在地上,注视着橙色一丝丝一绺绺被抹去,作为我的标志,店里的客人们都亲切地叫我橘子哥哥。两个小时以后,我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像校园民谣里的男生,如果再夹着一叠书和讲义,就可以象蓝天白云一样清爽了。兄弟们围着我,好像对他们手下的作品张口结舌,橘子色的董嘉杰变成了一个穿着校服的乖乖男生,和五颜六色的他们特别不搭调。“我出去一下!”我背上老妈给我准备的双肩运动包,想赶紧溜。“喂,是为了一个女孩吧?”深紫色的阿七最先沉不住气“不,是妹妹。”“是不是要去见她开心得昏头啦,妹妹难道不是女孩吗?”他们齐齐笑我。我愣一下,真的想象不出倍贝现在大女孩是什么样子,那个多病的爱发脾气的有捏我耳垂怪癖的胖小姑娘的印象蛮横地占据了我的整个脑海,怎么也挥之不去。“这个妹妹厉害呀,嘉杰为她什么都舍得豁出去的样子……”他们啧啧啧的,一脸羡慕。耳垂一阵发烧,是拇指姑娘真的要来了吗,她肯定是骑着龙卷风来的吧,要不,我怎么连一头漂亮橘色头发都被连根调换了呢?“都不是!”我粘粘糊糊说,“只是好多年都没见的一个老邻居,小时候胖得要命!”“哇,还是青梅竹马。放心啦,女大十八变,她准保变成一个漂亮女孩了!”“兄弟,好运啊!”他们一人上来捶我一拳,一个个装着要流口水的样子。“好、好运!”我口齿含糊应着。一边赶紧着走出店铺。不知为什么,虽然是走了无数遍很熟捻的路,我两只脚绊来绊去,一路走得心神不定。徐家汇地铁通道有十三个出口,人群像旋涡一样,一团一团被吞没,又一团一团涌进来。我从13号通道走下去,一两分钟路程可以走进美罗城的出口,跳上一段斜插的楼梯就可以看见太平洋数码广场大门.面对大门左右两边是长长的楼梯,随着楼梯走上去就是美罗城.我在美罗城选了一个柯达数码相机,很早就一眼看中的,只是钱一直没攒够。我一有空就去看,害了单相思一样,好像它是随时被人抢走的心爱女孩。因为倍贝来,老妈慷慨补足余额。没想到倍贝让我如愿以偿,我第一次对她有微微的感激。不买完相机我原路返回,沿着长长的楼梯下去。我把背包转到胸口,像袋鼠那样。新买的数码相机装在左侧的小袋子里,呀,尼龙搭扣有点松,正想着要把相机转移到更保险的地方,手机响了,是倍贝妈妈。“倍贝要来看你,这个念头她悄悄攒了很多年了,可我这个做妈妈的都一直没有满足她。她考上初中的时候,我正好失业,学费都凑得好辛苦,结果她傻傻等了一个暑假。等她考上重点高中了,你妈妈答应带你来厦门,倍贝欢天喜地翘首盼望,没想到你没参加高考把家里搞乱了。我们对倍贝说,你考上了同济,和一帮同学旅行去了……高中三年,我们一直用你的口气给她写信,和她约定‘三年后我们在同济校园见。’我这个女儿,谁的话都听不进,唯一就把嘉杰哥哥当作天上的星星一样仰望……”“我,天上的星星?”我感到吃惊,“她、她怎么会有这种念头呀?”“倍贝有很多怪念头,也不跟我说。不知道这次她会不会跟你说?”犹豫了一会会,她又说:“嘉杰,阿姨知道很为难你,不过,尽量不要让倍贝失望好吗?”“好。”挂了电话,我呆立在那里想,到底有多少年没见倍贝了呢?我开始数数,结果十个手指都动用了,还不够。天,我们竟然有十三年没见了。天,难道我真的懵懵懂懂做了她十三年的完美偶像?这十三年里,倍贝的这个完美的偶像哥哥都干了些什么呀?武侠书、网络游戏、女孩、还有每天守在校门扣敲诈的坏孩子……一点点从优等生下滑到底层,开始厌学偶而逃学高考前干脆玩失踪……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像油星子一样漂来浮去,直到我挥舞着银光闪闪的剪子,女孩们长长短短的秀发在我指尖轻舞飞扬,我才觉得好起来,我才觉得心定了,我才觉得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生活了。只是现在我又慌了,我不知道怎样去扮演一个完美偶像,一个优秀的哥哥。倍贝、倍贝要来了……我习惯性摸摸左侧那个小包,肚子一阵抽搐,小偷动作真快!搭扣松了,小包洞开,数码相机……没啦。我停下来,看着周边那么多人,每一个都很正常的样子,每一个都漠然地各走各路。报警吗?到派出所也只能是登记一下,然后等着偷我相机那个小偷哪天倒霉被抓在局子(这种机率比较低)。即便小偷招了,而那些警察已经不知道怎样联系我这个无关紧要的受害者了。这样的失窃太多了。倒霉的时候,我真希望自己是在做梦,我的600万像素的全自动数码机呀。“我看见是那个人拿走的!”有人拍我肩膀。和我比起来,他足够瘦小,戴棒球帽,嗓子细细的,指着前面一个彩条汗衫的男人说。“你肯定?”我像抓住一根从天而降的救命稻草,他重重点头。我飞一样跑上去,一把揪住彩条汗衫,“嗨,把相机还我!”“什么呀什么呀?!”对方嘴很硬。“装什么蒜,快交出来!”我急了,暗暗握紧拳头。“谁看见我拿啦?”彩条汗衫的贼反过来推我,我的手眼看要松开了。“我看见的,就是你拿的!”棒球帽男孩拍马赶到。“不还给我我马上报警!”我胆子陡然壮了喉咙也响了,一边搂住他的脖子,另一手摸他的口袋,什么都没有。有人围观了,我大喜,“帮我打110,他是小偷!”没人帮我,我看谁,谁就扭头走开。“我来打!”还是那个棒球帽。围观中那么多壮年人,最瘦小嗓子眼也最细的那一个,偏偏是最勇敢的一个。一个穿红T恤的跑过来,“不要喊了,还给你就是了!”另外方向有两个人跑过来,我还没反映过来,手里数码相机.傻子都知道是遇到小偷团伙了,见好就收吧。我把相机抓在手里,没来得及对棒球帽男孩说声谢谢就飞快地奔向太平洋数码的门里。我已经闻到了危险的味道,而且知道哪里比较安全。据我对这里的了解,每天这里有无数的小偷和骗子及乞丐,知道最起码商场里有保安。这一点上,我的确很像鼹鼠。我进了在商场门里开始往回看,那个男孩他、他居然浑然不觉,左转上了去美罗城的楼梯……“完了完了!”我在门里跺脚,我预感会发生什么了,那是一段公共区域,好多路口可以跑路,如果报复一个人之后,这里是最容易逃窜的地方。我蒙起眼睛,可是还是忍不住在指缝里张望,果然,三四个人跑上去包抄,一语不发开始揍那个男孩。男孩一下摔在地上,他太瘦了,被几双大脚踢来倒去,好象几条大狼狗舌头下的一根孤零零的小骨头。那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后退,这中间有我。我们任由那几个人拳打脚踢.而我,居然感觉腿微微软着,抖着。N年前,我也被一帮人打得一败涂地,第二天开始乖乖交钱,每天交每天交,直到口袋里不剩下一毛钱,远远看见校门,腿微微软着、抖着,心里想,要是能挖一条地道避过他们该多好,就不用挨揍也不用逃学了。也许就是从那时侯,就暗暗埋下了做一只鼹鼠的愿望吧?形势越来越怕人了,男孩背包被打掉,背包里的东西飞了一地,嘴里出血了,帽子也飞了,一头什么、什么散开了?是乌溜溜的长发,他、她难道是个女孩?!哈哈呜呜,他妈的鼹鼠,懦弱!下作!怪不得拇指姑娘一天也不想和他呆,毫不犹豫骑在鸟背上远走高飞。一股血冲到脑袋,我一脚踢开门,冲上去开打,我抓住两个人打,拳打脚踢,还用双肩包乱砸乱吼。第一次,我看起来有种连命都不要的狠劲。那几个人对我有所顾忌,撕扯着对打着渐渐有点心不在焉了。猛然,寒光一闪。“死定了!”我浑身一激灵,跌坐地上,闭紧眼睛。“起来吧,呸!”一口带血的唾沫吐在我脚边。我用胳膊夹住脑袋,一直在发抖。“不过是把没开刃的刀!”女孩“啪”把刀身摁进刀槽,声音像一根银针,又细又冷。打人的小偷们各自跑了,眨眼消失在徐家汇地铁站的N个出口。我捏着手掌,有点擦伤,看着女孩擦去嘴角的血,她的手指那么细那么白,我的心一抽一抽的。她她是个女生,为了我被人殴打的时候,我却在第一时间里扔下她一个人逃跑。虽然后来又回来了,最后,还是靠她救了我。我想找条缝钻下去,鼹鼠的本性又开始发作啦。她无声地迅速地捡起散落一地的东西,太阳镜、矿泉水、钥匙包、防晒水……我帮她拣起笔记本,掉出一个扁扁的小纸包,露出一张黑白相片一角,我顺便瞟了眼。“不准你碰!她叫。“让我看看!”我呼吸急促,抽出相片的大部分。“啪!”她打开了我的双手,包相片的纸一下被打飞。女孩把包背起来,转身上了电梯。“对不起!”我转身拣起那张纸片,看了一会,跟着跳上电梯,她看着我,高高在上,眼神里有一丝轻蔑,“你最好别跟着我!”“你要不要医院看一下?”“我们要不要到去警署备案,就这样放过他们了?”……电梯冉冉上升,我低声下气,亦步亦趋跟着求着。她把头摇了又摇,很坚决。电梯一先一后把我们送到地铁出口,靠近港汇广场喷泉的那个出口。“我在这里等人!”她抱起双臂膀,对我抬抬下巴,全然一副驱逐的意思。“你应该通知你的朋友到商场里去等,这里也不安全。”“要不,我陪你到他来好吗?”我的警告果然起作用了,她说,“对边站着,离开我远点!”好吧,好吧,我照办。我偷偷看了她一眼,又一眼,简直不可思议,她怎么可以这样瘦呢?不知过了多久,她掏出手机。“算了,坏蛋,”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我先给打电话吧。”我悄悄把手伸进裤袋。号码摁到一半,她忽然停下,“不行!”“怎么啦?”我很友好地问。“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我坐车去看他,他也坐车去看我,我们插肩而过,谁也不知道。我到了车站,没见他,他原来在我们家那里的车站,我哭了!”“这不算糟糕。”我嘟囔着,“还有更糟糕的事,他一看见你就逃掉了!”“P!”她飞快地摁号码,然后放到耳边听,半分钟后,“关机!”再拨再拨在拨,终于她放弃了,“乌鸦嘴!”她要哭了。地铁口的雨丝织成了雨幕,空气热乎乎潮兮兮的。“请你吃甜筒好不好?”我满头大汗又小心翼翼问。我们小跑着穿过宽宽的虹桥路上的斑马线。凉快的KFC里,我们吞下了两个老北京鸡肉卷,三对辣鸡翅,一大包蘸足番茄酱的薯条。填饱肚子,才进入最后正题——吃甜筒。她的吃法很怪,喝了一杯滚烫红茶舔一口冰凉甜筒,乐不滋滋说这种吃法叫“一半火焰一半海水。”“就算哥哥不来,我也不怪哥哥!“哥哥?”“谁叫我到了感情空白期才想来找他,老天爷也会怪我没有诚意吧?”“空白期?”我楞了。她低下脑袋,“喜欢上第一个男生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冲到最近的商场里,买了一条超短裙,粉红点点的,芭比娃娃的风格,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可惜他是韦小宝,认了一个又一个妹妹,还对我说,我不要女朋友只要妹妹。“第二个男生超帅,长得像蓝正龙噢。而且他好高,我的羽毛球挂在树梢上,跳呵跳够不着,一只长长的手臂轻而易举就摘下来了。我回头看到他一笑,露出峡谷一样又长又深的酒窝。“可惜他是最自说自话的B型血的男生,考高中的时候,他一把抢过我的志愿表,代我填了和他一模一样的学校。可是我想考的是幼儿师范学校。“难道你不想一直和我在一起吗?就这么决定了!”他甚至不许我穿露出膝盖的裙子,理由是我的膝盖象凹凸不平的土豆。“高一那年我过得水深火热……”说着听着,外面也雨过了天晴了。“想不想到交大看看?”我又提议,“几步路就到。““我哥哥在同济念书呢。”她好象特别念念不忘。“那要跨过大半个城区呢。”“喔,这样呵。”她失望,又无奈。“等我一刻种!”我一跃而起,以百米冲刺速度赶回店里,兄弟们纷纷“慷慨捐捐车”,老大还画了地图给我。当她看见两部神气漂亮的跑车,除了惊讶,还有开心,“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呀?”在心里我对她说,“因为我是你哥哥。”嘴巴上我在讲,“因为你见义勇为!”打从第一眼看见那张黑白照,一对小胖子,一个捏着一个的耳垂,一个腆着胖肚皮坦然承受着一个的小象腿,酣睡得象一对小天使,亲密无间的小天使。我就知道她是倍贝。我的心就跟着一半是火焰一般是海水。一路轮子滚滚,倍贝眉飞色舞哇啦哇啦说她哥哥,为她赴汤蹈火,对她无微不至的哥哥。为了让她睡觉腿搁着舒服,六岁的哥哥毅然把自己的肚子吃成轮胎,而且,捏着他的大耳垂,她真的好舒服好安心。为了她喜欢听小猪储蓄罐里沉沉的钱币声,七岁的哥哥把压岁钱统统换成硬币。和她一起陪狗妈妈生小狗,她不管不顾睡者着了,八岁的哥哥整晚先后抱狗宝宝到狗妈妈面前喝奶。每只狗宝宝喝奶的时间足足要1小时,结果使他足足蹲了6小时,等她醒来。哥哥已经连路都不会走了。为了她说哥哥要跑第一名,这样她就可以在他第一个冲到终点的时候给他送饮料擦一头汗,很拉风的。十岁的哥哥半夜起来,在家里附近的无人的天桥上没命地练折返跑。甚至为了她说我将来要住在哥哥设计的漂亮楼房里,哥哥去考了同济大学……我越听越迷糊,那个完美的哥哥真的是我吗?里面有多少被大人逼迫的,多少是我真的干过的,又有多少是倍贝自己的想象呢?“我喜欢过别人,也被别人喜欢过。甩过别人,也被别人甩过。只要哥哥一直在我心里,给我温暖,给我力量。我想要一种有干净单纯的感情。”倍贝的黑眼睛严肃起来,“除了哥哥。我在任何一个男孩身上都没找到身边的男孩可以来了又走,哥哥,永远只有这一个,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哥哥了!”我感动,心虚,同时心里愈加不安、难过。总之,乱糟糟的一团。无论如何,事情总得给个收场。或者,我可以继续扮演同济的优质男生,不过,逃跑的开场实在糟糕。“听着、听着,”我清清嗓子,“假设、假设我就是你哥哥……”“你?”她目不转睛看着我,她的眼神挠挠得我脸上痒痒。我的心窜到喉咙口,答案呼之欲出了。她的黑眼睛扫了我一眼,再一眼。我的肚子里仿佛有是么东西在作怪,我腿肚子发软我、我都骑不动了。这样没出息的家伙“扑哧!”她的手指划到我下巴的位置,“你不是的,你下巴上没有星星!”“星星?”“你还记得么,我不肯在幼园里睡中觉,呜啊呜啊呜啊哭个不停,老师烦透了!拎起我的洋娃娃阿金朝外面丢,洋娃娃落在围墙顶上。你爬墙给我去取,下来的时候磕破了下巴……?“再说,哥哥是不会扔下我逃跑的。不过,总算你良心发现。”她拍拍我肩膀,安慰似地说“谢谢呀,听我讲了那么多胡话,陪我骑了那么多路。”我的手在口袋里,那张纸,那张曾经包着一对甜蜜酣睡的小天使的纸片,慢慢、慢慢地揪成一团,连同上面的倍贝的字——哥哥,我想要去看你。不知道你还认不认得我。你买一个甜筒给我吃好不好,如果你还觉得我算是一个漂亮妹妹,我们一起骑单车去好不好?如果你已经长得很高了,哥哥我很想踮起脚尖,用指尖摸摸那一块小星星。那是我留给你的纪念,好让你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如果别的女孩因为这不喜欢你,那么我会偷偷高兴的,就把这块疤疤留给我好了,这个哥哥本来就是我的呀……”我的心也跟着被揪得皱皱的。妹妹,我没脸认你啦!所有的勇气都消失。我不是那种疤痕性的体质,下巴上的疤痕一年年在变淡。在我16岁的那年无数小小的胡须穿过光滑的表面,倍贝以为长着星星的地方,那颗勇敢的星星,莽撞的星星,深情的星星,已经永远消失了……我和她之间,那颗星星也已经远走高飞了。看见马路对面的同济校门了,倍贝的眼睛发亮起来了。好象有个高大的男生在校门里一闪而过,“哥哥!”倍贝灿烂地笑着,忽然加速,飞驰过马路。迎面而来一部摩托车,他们、他们结结实实撞在了一起……万幸,摩托车的速度比较温柔还好,短暂休克以后,倍贝在医院里醒来。除了手臂和小腿上几块擦伤,她看上去没什么不妥。“头部的伤的确只是外伤。”医生说。“会有什么后遗症吗?”老妈还是一个劲地问。一个男人吵吵闹闹进来问医生什么时候轮到他做电疗,打断了他们的交谈。“你早做完了,可以走了!”“骗人,你们想让我白交钱不干活对不对?”医生耐心地让他过来,指给他看胳膊上的针孔,男人这才安静下来,喏喏地退出门去,“对不起呵,我怎么一转身什么都记不得了?”“看到了吗,短暂性失忆?”医生说,“这个人是在楼梯上一脚踩空。”“你好。”“你好。”倍贝很安静很礼貌地对着我笑。“看到了么,这对小胖子就是我和你呐。不过,现在我们都变得很瘦,分开以后的日子都有点糟糕吧?不知道你现在还愿不愿意叫我嘉杰哥哥?我没有去考大学,我的胆子也一直基本上象鼹鼠那么小,不象豹子一样血性啦。不过我会做头发,什么样的发型和颜色我都能搞得漂漂亮亮的……”我的手指在黑白照上很用力地指指点点。唉,她好象根本没在听哎,脑袋很沉醉地一晃一晃。我轻轻拨开她鬓际的长发,正塞着MP3耳机呢。“什么歌呀,好听吗?”她起劲地点头,主动拔出一个耳机交给我。我们一人一个耳机,我听到高低错落三个女声,是最受女孩们欢迎的SHE——记得要忘记/我提醒自己/你已经是人海中的一个背影/长长时光/我应该要有新的回忆。人无法决定会为谁动心/但至少可以决定放不放弃/我承认我还是会爱着你/但我将永不再拆封那些记忆。“唱得好!”我心痛着,却同时是暗暗喜悦着。妹妹,把不快乐的事情都忘记了吧,最后留在脑子里的总是你愿意记得的。就如同你的手不能拎很多的袋子,不然你会神经紧张,因为很可能丢锝一塌糊涂。所以就只选择留下快乐的袋子吧。“哥哥!”忽然。一个热热的身体趴在我背上,指着三个小妮子SHE中的头发最长的Slina,“我要染这种粉红色,棉花糖一样的红色,可以吗?“噢!”我幸福地应了一声,心都要跳出来啦!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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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要微笑天空里优雅的飘过一片落叶,泛着绿意的红色,映着夕阳,有种惨淡的消残……独自站立,迎面扑来的是晚霞的光辉,渐入思绪的氛围,我开始思索……有爱的无知,有恨的稚嫩,有情的迷茫,有仇的苦闷……还有很多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酸甜苦辣,阴晴圆缺!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想过好多好多,有关于人生的,关于生活的,关于爱情的,关于朋友的……只是,这些想法,都不曾向世界宣布过,更不曾将它们变成文字。而,我却不想这些那时那刻让我们觉得很有道理的文字无声无臭的消失,不想让自己的思想总是日同当今的社会一样随波逐流,——我更不想让无形的思想经受有形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世态炎凉!所以我决定,在自己思考的刹那,将瞬间飘于脑际的文字记下,然后在晚霞飘渺、落叶飞扬的寂寞黄昏将其跃然纸上。每个人都曾这样思考过:人为什么活着?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在哪里?当我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承认,我沉默了——不是因思考而沉默,而是因无言而沉默,因为,我确实不知道,我确实无法回答,甚至,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毫无思路!刚开始,我有些耻辱感,因为这是一个并不深奥的问题,甚至说,对于一个沐浴了好多年阳光的人而言,这应该是一个早就想过的问题,但——我无法回答,因为,我从未想过!可是,很快,我就不在感到惭愧,开始变得冷静。因为,之前我问过好多人,不乏有中年人,老人,可是,他们对这个问题不是含糊其辞,就是像我一样我无从回答。于是,我开始把这个问题不再归属于“问题”一类,而是定义成“思想”。屏幕前的你,是否也开始迷茫了呢?不必自责,更无须惭愧。让我们一起慢慢的对其展开讨论。毕淑敏曾对人生的意义进行过一次演讲,他说,人生本没有意义,人活着,努力着,奋斗着,然后才给人生加上了一个意义。我不敢说他说的对,但我也不敢贸然的就说,他说的正确。我认为人生本身就是很有意义的,只是有些人能够很快的明确自己过活的意义,然后去实现它;而又有些人自始至终也没能够自己一生所要明确的方向与目标,于是碌碌无为,于是一事无成!前者就是我们所说的成功者,或者是扪心自问而心中无愧者,后者呢,往往就成了杞人忧天的失败者。但可悲的是,当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是否成功的标准,不再是你是否为社会做过多少贡献,是否自由、快乐,而是你是否有足够的钱,有足够的面子,有足够大的权利!我们当然不能改变这些,或者,只能接受这些,因为这是社会,而我们,毫无疑问的,只能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我们每一个人,不管是年轻人还是中年人或者老年人,我们都曾经年轻过,曾经青春过,在这段人生的黄金阶段,我们有梦想,有激情,有憧憬,有不息。但光阴从来都不会为了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而停留哪怕只有一秒钟的时间。于是,走过青春,于是不再梦醒,不再有激情,不再憧憬,有于是,成了一个甘愿平庸的人,——总还有些人说那是平凡!从睁眼看世界的那刻起,一直到二十年后的今天,自己经历过的,正是最值得人留恋的那一段——幼年,童年,少年,青年~期间,经历过酸甜苦辣,经历过爱恨情仇,经历过离合悲欢。或许,这能增强一个人的意志力,但我认为,我收获最大的,却是从中学会了用长远的眼光思考一件事情。比如——你曾经失恋过吧。或者说,你可能失恋过吧~失恋后的你如何了呢?当然,我的前提是你曾经用一颗对待爱情虔诚的心去爱过某个人,而最后却因为某种原因,他或她离开了你。你是否痛苦过,或者撕心裂肺过?你是否为他或她的无所谓怨天恨地过?如果有,请继续往下看吧。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相遇其实是冥冥中的一种缘分在引导,无论相遇的两个人之前是尽在咫尺,还是远在天涯,只要相遇了,就是缘分。缘分就是刻意寻,寻不到,不经意间却偶然的相遇。而爱恋是相遇之后的相识,又相知,是缘分的升华,如果你能真正的理解,那么,你就不必去刻意的关注爱的结果,因为,亿万万人当中,你们两个相遇,相识,再到相知已经是幸运加幸福了,那真的是一种天赐的礼物,哪怕你再爱他或她的时候,她或他不爱你!你想想,当我们对一个男生或者女生说要让他或她永远幸福的时候,他或她是多么的幸福!现在,他或她要离开你了,因为至少她认为,只有离开你,她才会更加幸福,而曾经信誓旦旦要给他幸福的你,为何还要阻止他的离开?放手吧~但失恋终归是失恋,失恋不要失态。不要忘了,在你看来,你始终是那个最爱他的人,始终是保护他,关心他的人,尽管她离开了你,甚至尽管她伤害了你,你还是要想想你曾经说过的话,因为,你首先要成为一个诚实且遵守诺言的人,或许,这对你很不公平,但却必须这样做,因为你爱她,你没有错,错的是她,她选择了离开你。而你要让她明白她的错,就要好好的默默的爱她,让她最后明白,最爱她的人,依然是你。所以,没必要伤心哭泣,没必要让恨意刻骨铭心。失恋也不要失志。你要明白,你生活的全部不是爱情,爱情没有了,也并不代表你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你依然有理由保持旺盛的激情与自信,你依然要继续的在人生的道路上奋力拼搏,只有那样,你才会引起世人包括她的注意。失恋的人,永远不是失败的人,但失恋后,失意又失志的人才是最失败的人。面对失恋,我们的态度,或许只有像张小娴说的那样才最好:鞠躬离场,微笑道别。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