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书很多,像潺潺溪水流也流不完;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读书让我明理,读书令我智慧。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快乐精灵》。是她给我力量,是她给我快乐,是她给我勇气,是她改变了我的人生。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最多的就是快乐的力量。它虽然不能吃也不能喝,却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它拥有无穷的魔力,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还能化解一切的烦恼……失去快乐的人,整天沉浸在痛苦中,只知道不停地埋怨、发牢骚,不仅得不到他人的喜爱,而且会给你别人带去烦恼。
《快乐精灵》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罗小卜的男孩,把自己的快乐卖给了忧愁国的毛毛虫,换来了100分、新玩具和冰淇淋。将近一年过去了,罗小卜成为了一个拥有一切但不会快乐的人。他决定要重新找回快乐,在找回快乐的过程中,罗小卜得到了蚯蚓大娘、蜻蜓、蜜蜂、精灵等的帮助,从寻找快乐精灵谷,到学会手指快乐密码,再到去帮助精灵国打败忧愁国的一系列奇异的事情,最终找回了自己的快乐。
“创造、发现、享受、给予和珍藏”这五个快乐密码,告诉了我们很多的快乐秘诀。是对快乐的诠释,她犹如黑暗中的灯塔,指明了我前进的方向;犹如悬崖上的青松,给了我们顽强生活的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要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快乐;用智慧的眼睛去发现大自然中一切美丽的风景;用纯洁的心灵去享受身边所有美好的事物。最关键的是当我们拥有快乐时,应该与亲朋好友一起分享,这样你就会获得双倍的快乐,让快乐在我们身边蔓延。快乐不是一阵风,不是一场雨。她是美酒,珍藏越久,香味越浓!
《快乐精灵》让我爱不释手,看得我们如痴如醉。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罗小卜,他实在很勇敢,也很坚强!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失去的快乐,历经千辛万苦也要找回来,这种永不放弃的执著追求,深深打动着我的心灵,让我震撼,也叫我惭愧!生活中,只要遇到一点点困难,我都会知难而退;总是想自己的多,总是觉得自己就该享受生活,而不知道要回报父母回报社会。是《快乐精灵》让我明白了:不仅要享受,更要分享!
书中有趣幽默的语言时时在我耳旁响起:“罗小卜翻来覆去地足足想了三天三夜,为此还掉了12根头发呢。”“罗小卜高兴地跳起来,这才想起,除了自己,旁边没一个人。”“其实,世界上的事情往往挺简单的,你越想把它搞明白你就越糊涂。”……我更喜欢这本书妙趣横生、奇遇叠出的故事……读这本书的过程就让我觉得很快乐。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明白了:要珍惜自己的快乐,快乐对我们很重要,快乐无处不在,只要你细心观察,一定会发现快乐!
爷爷上当了
一天下午,我在家里写作业。窗外的太阳已经落山了,月亮姐姐来值班了,一股饭菜的香味飘到我的鼻子里,我的肚子开始抗议了。可是爸爸妈妈还没有回来,我很着急。叮咚,叮咚,我忽然听到敲门声,一开门,原来是爷爷回来了。爷爷摸着我的小脸蛋,笑眯眯地问我:“乖孙子,肚子饿了吧?”我点点头,爷爷神神秘秘地拿出一个大橙子,说道:“乖孙子,你慢慢吃,我去做饭!”
啊,这个橙子真可爱。圆圆的,像一个金灿灿的小南瓜。我用手掂了掂,大约有一两吧,穿着金色的外衣,你看,它还戴着一顶绿色的小帽子,大概是怕太阳晒着吧!
我突然想到,爷爷平时总是把好东西留给我吃,不好吃的,他都喜欢抢着吃。这么甜的橙子,我得让爷爷尝一尝。可爷爷一定不会吃的。这可怎么办呢?我歪着脖子,皱着眉头想办法。一拍脑门,有了!我左手捂着脸,故意装出龇牙咧嘴的样子,叫起来:“爷爷坏,坏爷爷,这橙子真酸,不好吃!”正在做饭的爷爷连忙跑过来,吃了一口,奇怪地问我:“孩子,这橙子不是很甜吗?”
我见爷爷吃了橙子,边拍手边大声说:“爷爷上当了”!爷爷恍然大悟,说:“乖孙子,知道孝顺爷爷了,我要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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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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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众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汤姆·索历险记》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从这本书的封面、目录、前言来看,此书显得完美无缺,封面设计绘声绘色,图案和文字融为一体,书中内容也是如此。生动的故事情节和滑稽的人物形象激发了读者浓厚的阅读兴趣。每一个故事结束后,都会留下一个悬念,令人深思。《汤姆·索亚历险记》以其浓厚的深具地方特色的幽默和对人物的敏锐观察,成为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小说。幽默就好像音乐,它有着超越国界和语言的感染力量。马克·吐温是美国最著名的幽默大师,在这本书中,他以亲切随和的口吻,细腻传神地塑造出一个诡计百出又活泼贪玩的小男孩和属于他的全部世界。在汤姆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也是映射出当时美国村庄生活的一面镜子。阅读这本小说,能让那些长大了的汤姆和哈克·费恩们想起当年的自己,那时的情感、思想、天马行空的言谈、一些难以忘怀的友情,以及无数个逐渐模糊的碎片。作者以其脍炙人口的幽默与讽刺的写作手法以及对儿童心理世界的粗细刻画,使汤姆·索亚和哈克·费恩这两个可爱的“顽童”文学形象,饮誉世界。这本书让我领略了文学经典的魅力。它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在世界文学史上放射着耀眼的光芒!5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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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阳光下,我双手捧着那本最喜欢的书——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饭翻开这本书的扉页,我再次感受到了这位女性深藏着的力量。书中写了一个叫简爱的女孩儿战胜重重苦难,最后终于觅得幸福的故事。于作者而言,这是一本自传,于我而言,这确是一本不朽与世的巨著。《简爱》讴歌了人性中最最重要的良知——平等。“这是我的心灵在和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两个人已经穿越了坟墓,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夏洛蒂勃朗特在书中这样写道。试想一下我们的人生,是否也正如他所说的呢?一个人的相貌是无法改变的,成长路上的挫折,苦难也是必经的,尽管如此,我们依旧可以平等的,平等的追求一切大自然赋予的物质和崇高的思想。没有谁天生就可以怎样,也没有谁天生就不可以怎样,正如夏洛蒂所言,我们是平等的。我仿佛通过这本书,看到了,那个叫做简爱的女孩儿,从她身上,又看到了夏洛蒂的影子。她们追求平等,渴望平等的人生观,让我看到了一位女性背后的力量。她们背后闪烁的光泽远要比此刻的太阳耀眼。尽管——她是位女性,他她只是位女性!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那么简单,它教给我们的是人生的里程碑,让我们学会在享受平等之上更要平等对待他人。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以为只有男性才可以成就一番事业,而事实却否认了这种思想。李清照,武则天,夏洛蒂勃朗特三姐妹,还有许许多多被世俗所看不起的女性,她们的一切成就将告知历史告知世界女性一样可以成就一番事业。真理,会将那些条条框框,诸如圣经一类的思想彻底打垮,还女性一个作为人的权利。《简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对于人性,对于良知,对于原本就不公平的世界即所谓的命运,对于万千女性的渴望与追求,我想这本书无疑做出了最好的诠释。作者:李优笔名:余安邮箱:7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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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偶然间我认识了一个“朋友”———《青少年日记》,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今天,我要把它介绍给大家,《青少年日记》每月一期,既教你作文,更教你做人。《青少年日记》分很多个栏目,有“青春斑马线”“日记正能量”“文学星工厂”等,把你带入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让你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人物。当然,我最喜爱的就是“日记正能量”。它给了我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给了我无限的动力。其中,最给我正能量的是《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天使》。短文讲述的是在一个学校的食堂里,一个瘦小的女生拿着饭卡,总是被一个个大女生给挤出来。她大概饿极了,使劲儿往里挤,可始终一点儿效果也没有,对于这一幕,看到的不止作者一个,于是讥笑和议论渐起,有人开始大笑。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孩带着真诚的同情,帮她打上了饭……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砰砰直跳,她俩并不认识,但在那一刻她给予了小女孩一种真正的理解和关怀。《青少年日记》教会了我写作的方法,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四年级:朱正宇4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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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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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一本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我们的祖先在很早以前就会把文字记录在东西上。一开始是甲骨文,接着就演变成了简体字,写在纸上,也就成了今天的书。但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那还要数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里主要讲述了海伦在一岁九个月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不幸的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从此,她所能看到的只有无尽的黑暗。有时她用手指笔画的意思,家人跟本听不懂,这让她很苦恼。幸好,莎莉文老师及时的来到了她的身旁,让海伦对新生活有了新的希望。她为了学习说话,父母专门为她请来了盲哑学校的富勒老师。富勒发音时,要海伦把手放到她的脸上,跟据舌头的抖动情况来学习发音。终于在海伦的不屑练习下,学会了说话。又在不断的努力下,海伦走向了成功。她被评为美国20世纪的十大英雄偶像之一。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我们要学习海伦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遇到困难不气馁,要知道,坚持就是胜利。无论生活有多么艰难,只要你不放弃,怀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就一定会走向胜利的彼岸。让我们一起加油!4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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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要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那一定非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莫属了。这本书是爸爸前年双十一期间在淘宝上买的,它已经跟随我两年多了,说是“跟随”,此话说来话长,每次爸爸妈妈带我出去旅游时,都会让我带上一两本书,好让我在外出游玩无聊的时候,把书拿出来翻阅,其中一本是经常变换的,而另外一本十有八九都是这本《西游记》了。我特别喜欢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孙悟空。孙悟空本来只是一只吸收了天地灵气,日月精华后从石缝里蹦出来的机智猴子,很快便在花果山当上了美猴王,但后因和菩提祖师学了长生不老之术,拜师学艺之后,机缘巧合地被请到天上当了“弼马温”,得知自己被欺骗之后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多年,后由奉东土大唐皇帝——唐太宗之命到西天拜佛求真经的金蝉子转世的唐僧救了出来,并受观音菩萨点化被唐僧收入师门,随后师傅唐僧又收了同样受菩萨点化,性格迥异的猪八戒和沙和尚两位徒弟,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在如来佛祖和观音菩萨的指引下取回了真经,师徒四人皆修成正果。整个艰难的取经路上,他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有勇有谋。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拥有那双火眼金睛,敢于同各路妖魔鬼怪做斗争。这本书我已经翻阅好多遍了,而且百看不厌。不仅是因为小说里面有很多好词、佳句,鲜明地人物性格描述,还有精彩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每次阅读总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刚开始读的时候,就发现好多好多有趣的问题,比如为什么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呢?真的有女儿国吗?喝了子母河的水,男人也会生孩子吗?当我带着这些问题再次来读的时候,又发现了更多有趣的问题,比如齐天大圣正要收拾某一个妖怪或者请来天上神仙相助来降妖除魔的时候,总会有天庭的神仙下来说“大圣,请手下留情,它是我门下的什么孽畜偷吃了什么或者乘我不注意的时候拿了我的宝物私自下凡,胡作非为,为虎作伥……”。带着这些问题,我向大人们询问,又弄懂了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这和当今社会上媒体曝光的一些社会弊病,比如经常听到的“我爸是李刚”、“我老公是局长”,仗着家里的某个亲属是某某局长、厅长,违法乱纪后没有人敢把他怎么样,这些社会问题与我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公正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通过阅读这本名著,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文化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每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们不能畏惧、退缩,相反,我们要像齐天大圣一样,善恶分明,不畏艰险,敢于担当,克服困难,勇往直前地去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10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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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浩如烟海,就像黑暗的夜空中耀眼的明星,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我读了许许多多的书籍它们就像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在我面前展现出一个个奇妙的世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邱少云》,一个英雄的名字,一个动人的故事,陪伴着我的童年,它让我难忘,让我热泪盈眶,又让我无比崇敬。邱少云的故事家喻户晓,故事发生在抗美援朝时期,在一次战斗中,邱少云所在的连奉命潜伏在敌人的碉堡附近,等待黄昏时分发动突然袭击,夺下“391”高地。敌人用铁丝网严密的封锁着,岗哨上的哨兵不停地来回巡逻,并用探照灯不停的观察战士们隐蔽的地方。尽管潜伏的战士全身伪装,但敌人居高临下,很容易发现他们。只要咳嗽一下,或者胳膊摆动一下,都会暴露目标,使部队受到严重的损失。正当同志们咬牙坚持的时候,忽然,敌人的一颗燃烧弹落在邱少云的附近,顿时燃起熊熊大火,烧着了邱少云的衣服,这时,只要他趴掉身上的衣服,或者滚到身后的水沟里都可以救活自己,但是,这样会暴露目标,整个战斗的计划就不能实现。邱少云咬紧牙关,爬在草丛中一动不动,就这样坚持到最后一刻钟,他被大火活活的烧死了。黄昏时,战士们满含热泪,发起攻击,夺下了“391”高地,胜利的完成了这次战斗的任务。英雄的壮举深深的感染着我,它使我懂得了铁的纪律是一个人成功的基本条件,它让我明白一个人只有服从集体利益,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牺牲,才能羸得人们的尊敬,人生才会有意义。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做深蹲起、蛙跳等剧烈运动,我平时娇生惯养,怕苦怕累,不想做这些活动,怎么办?坚持还是放弃,在做思想斗争的时候,我想起了邱少云,想起了他为了战斗的胜利,英勇地流尽了最后一滴血,想起他无条件服从命令的故事,我就勇敢的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了,整整坚持了一节课,进行了刻苦的训练。因为训练强度大,下课后,我不能走路,只好拄上了双拐。但是我仍然很开心,因为我战胜了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敢于和困难做斗争了,表现出一个小小男子汉的精神。后来,我常常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克服了怕苦怕累,懒懒散散的坏习惯,经过几个月的锻炼,原本瘦弱不堪的我,身体逐渐强壮起来了。好多年过去了,但《邱少云》这本书摆在我书房的最中央,邱少云在烈火中纹丝不动,燃烧自己的情景仍然在我眼前闪现,记忆犹新。鼓励着我在人生的征途中奋勇前进。当我私心膨胀,为个人利益斤斤计较的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犹豫不前的时候,都会想起邱少云他那伟大的壮举,它时刻激励着,要做一个为集体谋利益,为国家做贡献,为人民谋幸福,遵守纪律,勇于献身,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人。10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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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活着》,就是随着福贵走在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后,尽是人生!――题记我特别喜欢纸质书,因为我喜欢它浓浓的墨香,能够让心灵归于宁静。语文老师的介绍让我走进了《活着》这本书。起初我不太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但慢慢品读福贵的一生,我似乎一点一点读懂了它……最初读它,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福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枯燥乏味。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对"活着"的理解太狭隘了,我才渐渐认识到,福贵的活着,不是单单的物质地活着。福贵是地主的儿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赢得不多,但输了的却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变得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他地主的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抢去了。一贫如洗的福贵为了给母亲治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了兵。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母亲也已经去世了,家里一穷二白,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逐渐上演……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这些人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每读一页,我都止不住泪湿双眼。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一头老牛陪伴着老了的福贵,但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怨言……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如果你不相信,那么你去看看他平和的叙述,你便可以想象他眼神的柔和,然后在他赶着牛儿离去的时候,感受到他平静的幸福。人就是这样,一次打击也许就会被打倒,但如果第一次没有被打倒,而是积极的面对,内心就会不断地强大起来,久而久之,抗打击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承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意志就会越来越坚定,就会学会渐渐地用一颗平和的心去看待世界,慢慢地体会活着的真谛。这也许就是幸福的出发点!我喜欢这本书,就是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种坚忍不拔、坚强勇敢的精神,一种无论遭受怎样的磨难,还仍然对世界保持乐观的态度!我知道了,“活着”是为了希望,为了与命运抗争,为了那份至死不离不弃的爱;知道了所有努力活着的人都是可敬的,都是勇敢坚强的!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是生命的重量!活着就是幸福……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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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草房子》是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苦痛的成长历程。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的原因是:作家曹文轩写的这本《草房子》获得了国家图书奖、冰心儿童图书大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小说类大奖……等等四十多种大奖。这本书文字描写朴实、字字如金。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他算得上是个幸福的孩子。他有一个可爱的妹妹,父亲是校长,母亲是普通农民,一家四口就住在学校。物质生活上,“桑桑不缺橡皮,不缺砚台,也有钱买糖块和小芝麻饼吃”成绩也不错,作文常常被老师拿来读。桑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顽皮,用碗柜做“高级鸽笼”;用蚊帐打鱼虾;夏天看到捂在棉套里的冰棍,自己也穿大棉袄……桑桑的这些举动让人忍俊不禁,这恰恰是他的可爱之处。桑桑勇敢,讲义气:当他看到刘一水等人欺负纸月时,他非常勇敢地去解救纸月。桑桑还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杜小康家落败后,桑桑仍然把它当作好朋友;没人敢靠近细马,桑桑却愿意与他为伴;人们抵触秦大奶奶,他却和秦大奶奶相处的很好,秦大奶奶去世了,他会非常伤心。从这些方面我们可以看出桑桑的小英雄形象。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收获很多:每个孩子的童年都像五彩缤纷的调色板,有开心、有伤心、有悲伤、有快乐……当感到伤心或悲伤时,不要大失所望;当感到快乐或开心时,也不要大喜过望。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地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草房子》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而且语言优美。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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