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路为话题
朝霞从天边出现,整片天空被渲染成了瑰红色,再眺望另一边却已经是带了一些夜的深蓝,只有零星的几颗星星,像被谁打碎的透亮玻璃似的散落在各处。
整座城市从喧闹转为寂静,在墨色的夜的逼迫下亮起了白色的招牌,却无故让人心生凄凉。
我望着前方的夜路,攥紧了书包带子。
一个人放学回家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却在我心中不可触及,我害怕耳边只剩下呼啸而过的风声,我害怕静如止水的无边黑夜,我害怕面对前方充满未知的夜路。
却也无可奈何。
当时父母的言辞温和,道出想让我一个人回家的想法,而我因为想要证明自己阴差阳错的点了头。而当晚自习结束,真正站在这条路上时,才意识到那时自己因为虚荣心所做的决定是如此荒唐可笑。
身旁的同学要么三五成群,有说有笑,要么早就上了自家父母的车,扬长而去。只剩了我自己站在风烟中,发梢被吹乱,局促地搓着手。
手表上的指针也从未停下,似乎在催促着我。但当我望向那夜路,却又想要退缩。再踌躇一会儿,身后学校的铁门也被保安缓缓关上,生锈的铁门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呻吟。转过头来,自己的额上已冒出了冷汗,眼前已有些氤氲。我深吸了一口气,强迫着自己收起胆怯,快步向前走去。
不知道走了多远,渐渐的自己发现一个人走夜路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便放松下来,甚至唱起了小曲儿,心里满是得意,眼前似乎也出现父母夸奖我的场面。却在这个时候,刚经过的树丛里一阵响动,我一下寒毛直竖,停下了哼歌,愣愣的怔住了,也忘记了再往前走。
冷风刮着脸,我才回过神来,充斥着全身的,是快要溢出的紧张与着急。只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声,我不禁咽了口唾沫,不再犹豫,不顾一切地向前奔跑着。
身旁的丛丛灌木是黑色的,小块小块铺地的砖是黑色的,轻轻抬头,夜好像也更黑了,黑得逼人的眼,让人感受到不安,好像下一秒就会被它吞噬,化为虚无。而景物慢慢变换,寒意也止不住的从脚底涌上心头。
前方是红绿灯,刚凑近,它就不合时宜的转化为红灯。我只得停下了脚步,殊不知已经微微僵硬,身旁只有自己的喘息声。
鼓起勇气四周环顾,却发现身旁发出暖黄色光的路灯,将光芒撒满了我的全身,脚底连接的是自己的影子,我伸出手,地上的灰暗也无犹豫的照做。
就这样看似傻傻的举动,却使我的内心充实了起来,紧张感也缓缓退去,转化为舒畅。而这,也让自己明白,其实,我并不是孤身一人。
残余的惧怕像潮汐一般涌过岸边,然后悄悄在水天相接的地方逝去。
绿灯了,我不疾不徐地向前走去,虽不像之前那样脚下生风,但抵不上一点现在每一步脚底下的勇气与坚定。
回到家,父母露出料到我会安全到家的笑容,我放下了书包,一身轻松。望向窗外,夜依旧是黑暗的,但多了几分不同之前的沉稳与安心。汽车也还在马路上飞驰,车前灯光照亮的不止只是前方,还有未知与不安。招牌依旧孤寂,但唯一的光芒犹如夜里的指向牌,照亮人们前行的夜路。
于是我微笑起来,拉上了窗帘,因为我知道,明天的独自走夜路,我必定不再害怕。因为一觉醒来,窗后的光明与未来将永存。
读书
读书,是精神的填补,同时,也是知识的获取。
我小时侯,喜欢看书,后来,由于我不喜欢看书了,但是,妈妈对我讲书的知识和乐趣,使我马不停蹄地看书,后来,我看的书成十上百,使我知道了一些修辞手法,比如比喻和排比和设问和拟人的修辞手法。
书是精神食粮,也是知识的宝库,你知道曾国藩吗?他被朝廷视为“晚清第一名臣”,是因为他看了许多书,读的书成千上万.还有毛泽东,也是知书达人。鲁迅,舒庆春,巴金,冰心等人的知识渊博,也是读了很多书。
多看书,多学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四年级:罗涵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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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圈为话题又是一节普通的周一历史课,我认真地听着课,在书上划划重点,也算是对于中国历史的尊重、喜爱吧。可是在这样一节没有用的副课上,大多数人选择了写数学作业,写法各不相同:有的藏在桌肚里写,有的垫在历史书下面写,更有甚者直接正大光明地放在了桌面上写。可上课写作业,这是班规所不允的。在周一,历史课是上午的最后一节课,也就意味着下课之时,便是“杀”去食堂之时,主要原因是自从初一新生来后,食堂里就像是比去年多了整整一倍人,对于我们这种老师从来不提早放的苦命人来说,抢不到好吃的便成了必然。在“作业大军”中的大部分人已经写完作业收起来之时,下课铃响了起来,我望向闺蜜小A,她写完了作业,在拿饭卡,我便先拿出《学评》写了起来,顺手将历史书收了下去(我和她都不是要抢好吃的人,不急着去食堂),刚写好一行,她就准备走了,而我便合上《学评》,离开了教室。我和她买了份馄饨,等吃完回班后,却看见黑板上硕大的字“赵老师已经将桌上有作业的人全都拍下来了。”后面的F君说班主任拍了许多人,而且还有人的抽屉也被老师翻了。我望向自己桌上那“证据确凿”的《学评》,脑中一片浆糊,感觉自己就像历史老师所说的听到敌军入侵的咸丰一样,吐出一大口鲜血。此时,小A得意地说:“还好我有在副课上写完作业就收起来的良好习惯。”紧接着,整个教室估计都充满了我绝望的吼声:“我明明就在下课后写了一行字啊!”然而,只有小A和F君听到了这吼声。12:30了,午自习的时间到了,班主任赵老师走进班来开口就是句掷地有声的话:“今天上午最后一节历史课,班上很多人写作业,我都拍照了,你们自己领违纪去。”同桌G君一脸担忧地问我他会不会被拍了,我用绝望的眼神表示:不仅你这个上课写作业的被拍了,我这个下课写作业的还被拍了,他又用一副你活该的眼神看着我。很快,时间点又到了下午放学,班主任又来了,还带了个u盘,把她拍的照片一个个都放到了班级大屏幕上。我看见了有自己,但我坚持没有去领那一个子虚乌有的违纪,“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也没有写作业,凭什么要被记那一个可笑的违纪?后来,到了纪律委员登记违纪和表扬的时候,我听见了那里在报我的名字。因为我没有领违纪,可老师又拍了我的《学评》,不过最后在我的据理力争下,那违纪还是没有记。这件事后来一直在我脑中盘旋:小A写了作业却依旧快活自在,我没写作业却险些被记违纪,最近班主任教的政治也在学规则,为何不守规则的人快快乐乐,守规则的人却又要去无故受气呢?我陷入了一个怪圈,我在守与不守规则中似乎失去了自我。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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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劫为话题遇见你,是我人生中一场浩浩荡荡的劫。——题记爱像盛开的花朵,但左脚花开,右脚便花落。并不是所有爱情都像童话中王子与公主的绝配,有的爱情就是一生的劫。林徽因是金岳霖一生的劫。林徽因的一生经历了三个才华横溢的男子,从他与徐志摩的相遇开始,纵使那时彼此动心,思念望穿秋水,可最后却还是彼此放下,有了适合自己的伴侣。而梁思成与她惺惺相惜,互相理解,互相宽容,可最后也娶了自己的学生林洙。只有金岳霖,深深的爱着如白莲般纯洁美丽的林徽因,一辈子孤独,只愿为她守护。曾经有一次他与朋友聚会,金岳霖突然举杯,朋友不解,后来才知道原来那是林徽因的生日。这需要多少的爱与思念,才能做到如此。人的一生不可能顺顺利利,总会遇到一些过不去的坎,一些忘不掉的人,也许那就是你的劫。胡兰成是张爱玲一生的劫。人生就是那么奇妙,也许是因为胡兰成对她的理解,让她爱上了那个汪伪政府的要员,那个让她魂牵梦绕的人。抗日战争爆发后,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说可能要出去隐姓埋名避难一段时间,而张爱玲却对他说:“以后你变姓名可以叫张牵,或者张招,天涯海角有我在牵你招你。”那时的她倾尽一切去爱了,就这样在世人诧异的眼光中爱了,她一直守着他对她的承诺——愿岁月静好,现在安稳。终于在胡兰成逃到温州,认识了范秀美后,她的爱情破碎了。当时的她没有能力改变什么,只是告诉胡兰成自己将要调谢,然而凋谢的不只是心。往后的漫长岁月中,她始终没有再写出《金锁记》那般凄美的故事。他们在一起的短短三年是张爱玲人生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是她一生的劫。三毛是荷西一生的劫。三毛是一个沉浸在自我世界的人,她随心所欲,想要找到一个适合她的男子与之一生。荷西让她等他六年,待他毕业且服完兵役后来找她。可三毛却认为人是会改变的,况且六年太长,所以没有许下承诺。但荷西仍心心念念着她,六年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而那时三毛爱上了撒哈拉沙漠火一般的云,爱上了那美丽的星空。于是荷西一路追随,与她在沙漠严峻而危险的环境中过着幸福的生活。可这美好持续不久,荷西因为一场意外溺水而亡。这意外让三毛陷入了悲伤的漩涡,无法自拨。三毛让荷西爱了一辈子,他一直等待着这个注定属于他的女人出现,等待着与他共度一生的承诺,最后依然是要在天堂中等待着她的到来。这就是他们的劫,用了六年等待,十二年相爱,最后用一生来离别。时光过尽,花已向晚。这世界有多少爱历尽磨难,每一个人都会遇到属于自己的劫难。只愿许一世细水长流,不问风月,执子之手,青丝白发,一起终老。10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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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凝视为话题人与事,物与景。卸下平常的外表,静静凝视,便是其精华所在。《青铜葵花》中,若单单只看葵花孑身一人,前去远方拾银杏叶为生病的奶奶筹钱,会觉得葵花的任性与不虑及后果,若静静凝视,便会发现这弱小身板后是对奶奶的浓浓爱意。大千世界亦是如此。我对毛茸茸的狗狗尤其喜爱,可始终不敢触摸。因为我觉得那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但我对狗狗的喜爱打破了这条底线。妈妈随后便同意我养宠物。狗狗刚来家的第一天,出场并没有那么鲜艳华丽,反倒与我想象的不大一样,它透过笼子目光无神的看着我,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病怏怏的趴在那,身上还散发着一股刺鼻的味儿。刚到新家,狗狗不吃也不喝,初来乍到的它还不习惯,虽然这是正常现象,但我总归还是有些担心,它甚至都不想出笼走走,就那样在笼子里自顾自的摇着尾巴。第二天它渐渐的开始适应,会喝点水,但还是精神不振,而且半夜总是莫名嚎叫,似乎在发泄内心的不悦。后来,嚎叫却演变成了哀叫,一声声的吠叫让人心疼,但食欲变好点,只是总喝水,吃食总吐。每晚我都要醒来很多次,去轻轻的安抚这个惹人怜的小家伙,它深邃的双眼里透着无辜,还有难过。它终于开始挑战走出笼外,先是前脚趴地,慢慢的往前爬,随即居然就爬在地板上不愿意起来,为了害怕它着凉,我在它的胸口下放了衣服,它颤巍巍地弓起身子,双腿在发抖,似乎承受不起自身重力,一步,两步,它开始重心不稳的走向我的房间,对,走向我的房间,这让我很开心,看着这个可爱的小生命有了活力,真的让人欣慰。可惜好景不长,它总是莫名啕叫,一直叫到累了乏了,喘口气然后继续小声地气息微弱地嘀叫,我很心疼,但又无能为力,只能柔声细语的抚摸和哄它睡觉,它很粘人,能察觉的我的离开,然后自己默默的回笼,扭头勉强的睡觉。它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便不得已带它去宠物店洗澡清理,店主说什么都不给它洗,说它有重感冒和热疟疾,听到着,我有点懵,它原来身体本来就不好,问起缘故和解决方法,店主也只是草草了事,认为这也不是纯种,随其自然,病死的话也无大碍。回家后,我静静的凝视着它,它还是那么的幼小,它还没欣赏过更多的风景,还没尝过更多的乐趣,它是那么的无助,那么的不知所措。心里感觉空落落的。后来的一段时间,它悄无声息的走了,将它埋在了老家的古树旁,我久久的站立它埋着的地方,情感很复杂,有种说不出的滋味。生命在病魔面前是那么的渺小与脆弱,且行且珍惜。与它相处的这段日子,时间很短温暖很足,我与它静静的享受这属于一人一狗的时光,它在世界的那一边静静凝视,我在世界的这一边用思念与其深情交流。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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