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那是悲剧,尾声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题记
空成冢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这时的眼睛硬生生的竟有些湿润。我合上书本,闭上眼眸,能想象到女子当时的幸福。风吹过我的发梢,挠我的腮,于是微笑。书页被微微翻动,一字一句都是甜蜜的珍贵的泪珠。我断续走着,脚踩在每一个字上,留下深刻的痕迹。伤在心里,那些笑语,那些幸福,全都破碎在心里了……锵锵“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还在耳边回环不绝,却已经听到了泪落之声,听到了新妇的悲泣。宁静的夜晚,轻盈的哀怨“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是那么沉重!
犹记她的倔强和痴情,忘不了她的坚强与刚烈。“情为何物?”不过过眼云烟,不过终如逝水,会远离,会消逝。
著悲裳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起风时,我站在路口,凝望那头。
风肆虐的吹着,我的泪一直化不开。
爱妻的马车远了,高高觉着的手终不舍放下。眼眶的泪水,打湿了颤抖的睫毛。府吏心如刀割,却无力挽留,唯有举足了眷恋的手,希望被风载走,载到爱妻身旁。车内静悄悄的,安静的街道在风里细眠,马车轮子碾过一块块垫街的青石板,发出郁郁的扎扎声,似街的叹惋,似城的哀吁。爱妻于车内用袖角拭泪,此时无声胜有声。撩开车窗的挂帘,张望着,向后。古朴的街道在飞奔,前方是一片茫茫雾色,向后,只能依稀分辨府吏高举的手,感受着风载来的浓情依依……
我轻轻的挥手,我默默的拭泪,眼前的两座坟茔,墓草及腰,野花遍地,模糊的字里行间仍能辨识他们的爱痕。此情感人至深,其情可畏。
我伴风一同离开,给他们留下了两个人的世界……
采晨霜
我叹息着,沉重的怀念。我久久不能宁静,心一直在激流中漂流。我想游离着遥远的悲哀,却又敬畏这伟大的勇敢。我情不自禁的驻足停留,我不能自已拥抱她的伟大,感受她的坚强。
正如鲁迅所说:“这是真样的幸福着和哀痛者?”
一阵微风拂过,飘来写清新明朗的思绪。这座年代悠久的公园,这件年久失修的房子,这把苔痕斑驳的长椅……曾有一对甜蜜的恋人手牵手漫步的足迹,还遗留着一个幸福家庭欢声笑语的余音,似乎还能隐约看见两个老人相互依偎着在夕阳中散步的暧影……原来这就是幸福。
我微笑着离开。
那时我是悲伤的来。
现在我品着幸福的小夜曲,微笑,离开。
老榕树下老大爷的收音机凄凉的唱着“红酥手,黄藤酒,满腔春色宫墙柳…。.春如旧,人空瘦……。”
中心广场的电视墙上放最新热播的电视剧《金婚》他们说“,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春如旧,人空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绕梁三千,余音不绝
那一次,真开心
推开记忆的大门,翻开心灵的书本,再拂去往事的灰尘,展现在我眼中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成长与发现。以往,现在,在不经意间成长的我们,总是那么辉煌与灿烂……
在最近几天的生物课上,老师给我们讲解了显微镜,它像一把钥匙,带领我们走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细胞。我认真地听着,并做好了笔记,为回到家的作业做好充分的准备……
终于期盼到了放学,我匆匆地赶回了家,拿出了我的好帮手——显微镜,哈哈,我也有一台。
在以前,我这台显微镜只能是我的玩具。对它也只抱着一种玩耍的心态,根本就没有去观察过。久而久之,对它的“三分热情”也随之淡化了。然而现在,热情又“死灰复燃”了,因为我长大了,学习了知识,懂得了用显微镜去观察,去探索。
好了,开始吧!这次我的观察对象是窝苣。我先让妈妈把窝苣切片成透光的。我以为会很复杂,可在妈妈高超的手艺下,完美完成了。费话不多说,我马上把含有水份的窝苣片放在玻片上,紧接着开始对光,可问题却随之出现了:这是晚上,台灯光不是很强,看不清呀,即用最大的光圈,再用凹面镜,也是漆黑一片。可聪明的妈妈想了个办法,家中不是有手电吗?一照,嘿,真亮!可一直拿着也不是办法呀,于是,我又去找了根绳子,把手电拴在了台灯上,哈哈!成功了。克服了对光这个难题,接下来就该调整了要看到这细小的细胞,我足足调了二十分钟。终于,我看到了,看到了一个个长方形,整齐地排列着,像城墙,像堡垒。我幼小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了。除了我们肉眼能直接看到的东西,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全新的世界呀!
阿姆斯特朗曾对他去过月球发出感叹:“这一小步,对一个人来说,是小小的一步,可对整个人类来说,却是巨大的飞跃!”然而对今天的成功,我却想说:这一发现对世界探索者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一点,可对一个人的成长来说却是巨大的成就!
初一:王虹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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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是悲剧的引线悲剧,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然,大家都想尽量的避免。可是,“诱惑”这一条导火索,总会时不时“引爆”我们讨厌的悲剧。“诱惑”是悲剧的引线。对于这一点,我深有感触,我也曾经引燃过那“悲剧的引线”。“天哪!真漂亮。”我背着沉重的书包,在校门口的小店里,注视着一支令我爱不释手的钢笔。在来往的人群中,我偷偷地抚摸着它。“真棒!”我心里想着。在我看来,那是一支最美的钢笔:不必说那洁白的如明月般的主题色;也不必说那流线型的笔身;单是它的纹样,就令我痴迷——青色花的纹样,仿佛是绣上去一般,就像青花瓷!我被它深深的迷住了。我小心地拿起,又放下。又轻轻拿起,看了看它的价格,又不舍地慢慢放下它。等到店里的人都走了,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老爸一定不会同意买给我的,因为我已经拥有另一支钢笔,不过我不喜欢那支有着很“愚蠢”颜色的钢笔。“真想拥有一支呀!”我嘀咕着,伴随着凄凉的秋月回了家。“天呀!这……”值日时,我在地上发现一支钢笔,而且是那支“梦中”的钢笔。我怦然心动,“诱惑”如潮水般,注满了我的心,“波浪”不停拍打我的胸口,心像被什么缠绕住了,抓紧了我。一种恐怖的思想涌上心头,我左盼右顾,迅速把笔装入自己的口袋,自己贪婪的口袋。我把地随便扫了扫,离开了教室。我一下子就后悔了,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十分愚蠢的事。口袋是那么那么沉重,我第一次感到了罪恶感,呼吸少许急促。我知道是哪位同学的笔,可我还是想着那支钢笔的模样,不停的想,欲罢不能。接下去几天,我一直忐忑不安,有意躲着他,连目光也不敢对视。不过他也离我远远的,我不懂,难道他发现什么了?他为什么也故意躲着我。“放学后,能不能留一下……我找你有事。”那位同学试探着问我。“嗯!好的,正好……我也有事找你”。几天来我很纠结,心中满满的只有惭愧,脸不知不觉中也红了。“还……你,对不起,我……”“对不起……给你……嗯?”我们几乎同时拿出笔,说。大家都是一愣,随后默契地换回自己的笔,心中充满尴尬地笑了笑。随后的几天里,我们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似的,和平常一样。不过,我们都知道我们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总躲避着对方的目光,即使聚在一起时也沉默无言,偶尔点头微笑。我们之间像是隔了一层无形的纸把我们永远的隔离了。一次“诱惑”引发的悲剧就这么发生了。这根“诱惑”的引线连接了无法弥补的悲剧,无法弥补的友谊!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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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悲剧蝉声,风声,车鸣笛声,声声入耳;小心,慢行,注意安全,牢记心中。——题记“慢点骑,小心点,注意安全,早去早回啊!”妈妈话音刚落,我已骑着自行车踏上了通往图书馆的林荫小道。小道上车少人更少,格外安静。路旁枝繁叶茂的老榕树垂下长长的胡子,弯下腰,伸出墨绿色的大手,为小道上的行人、车辆遮挡太阳泛滥的光和热,投下许多斑驳的光影。微风轻拂,树叶沙沙作响,胡须悠悠摇曳,光影轻轻跳跃。蝉也忍不住一展歌喉,共奏这夏日交响曲。我也沉醉在这闲适的氛围中,任凭思绪飘远。“叮——”突然,一声清脆的车铃划破了这美景,一辆自行车向我迎面疾驰而来。我立即刹住车,差点儿一个踉跄摔在地上,而那来者却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仍直直地向我冲来。我的心一阵狂跳,想骑车绕行,可无柰手脚已经发软,不听使唤了。眼看就要撞上了,我的心悬到了嗓子眼,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对方将车身一扭,我们擦肩而过,只留下一阵风吹动我的发丝。自行车在一位“低头族”妇女身旁停下,我这才看清车主——一个约莫十岁的小男孩。那妇女应该就是他妈妈了吧。我平复了一下紧张的情绪,向他们走去。“阿姨,别让孩子骑太快,小心出事!”我诚恳地说。那阿姨抬头瞟了我一眼,满不在乎地说:“一个小孩子在这个车少人少的地方练车而已,会出什么事!你们也不知道让让他吗!”得!看来是碰上了个不讲道理的主儿。我无奈地摇摇头,长叹一声:“孩子的安全与大人的教育息息相关啊!”扭头走开,骑上车,迅速离开这个“危险之地”。那孩子又双手脱把,在小道上横冲直撞。见此情景,我的心里有了不好的预警。果然,在我骑到小道尽头的拐角处时,身后传来一声闷响和自行车倒地、摩托车熄火的声音。回首,我便成了这车祸现场的目击证人之一——男孩的自行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犹如鸡蛋碰石头,男孩倒在地上,膝盖上的伤口红艳艳的,不断渗出殷红的血。那母亲与摩托车主大声争吵着。树叶仍在沙沙作响,蝉也没有停止歌唱,可它们乐曲却似乎变了调子——变得哀伤,忧郁了。为这夏日的悲剧,更为那母亲的无知。临走前妈妈的叮嘱又在耳边回响,心中竟荡起了层层感动的涟漪。感动之余,蓦然悟到:孩子的安全意识取决于家长的言传身教,而孩子的安全意识又与孩子的健康成长紧密相连!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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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的悲剧他们,从一开始,就注定会是一场悲剧。??题记柒七最近总是喜欢独自仰望天空,看天空中那些铅灰色的云朵蔓延过整个城市的上空,直到自己的脖子开始酸痛,眼睛开始发涩。薇薇走后,一切似乎又归于平静。这仿佛是一场梦。可是,又有谁能够看的袄柒七背后的伤痛呢?如果,这是一场梦,做梦的人醒来就应该忘记,而柒七与薇薇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却总是历历在目。六点以后的教学楼总是显得很空旷。柒七坐在学校的塑胶跑道上发呆,薇薇走过来问:“想什么呢?这么专心。”柒七说:“没见我正在发呆吗?”每每说完这句,薇薇便会去敲柒七的头,并且说:“哦,哪来的一个十足的大笨蛋?”可是每次都被柒七敏捷地闪过去,紧接着就会有“大笨蛋的旁边不是还有个半但吗?”这样一句话。然后薇薇追着柒七跑,空旷的教学楼回荡着他们爽朗的笑声。和薇薇在一起的日子总是让柒七感觉很短暂。他们在一起时总会有说不完的话,他们可以谈很多。关于理想、关于爱情、关于以后的一切。记得薇薇说过她以后想要到日本去。因为那里有大把大把的樱花和她最深爱的动漫,她就是死,也要和日本在一起。柒七说薇薇太傻。薇薇却不屑一顾,问柒七以后的理想是什么。柒七说他以后要在法国留学,然后去巴黎,一辈子也不回来了。薇薇问他为什么?柒七说巴黎的浪漫一直是他所追求的,他爱那里,爱那里的空气、美景、还有历史。薇薇也问过柒七将来想干什么。柒七说当一名自由的写手,把巴黎写下来,放在博客里,一辈子不离开她。薇薇骂他没志气,说她永远不会象他一样,只甘心停留在原地。而柒七也不甘示弱,问薇薇想干什么。薇薇说她不知道,柒七大笑道,你不是不知道,而是不敢面对。薇薇说不是那样的。然后就跑开了,眼中是否有泪,柒七不知道,因为他没去看,或许说不是没看,而是不敢。几天之后薇薇就走了,毫无征兆地离开。柒七知道以后神情很淡定,只是说薇薇去找她的理想去了。可柒七还是疯了似的给薇薇发短信,他用手打字,直到手同到快要断了也不肯放开键盘,他给她的QQ留言,里面全是他写给她的祝福,全是关于他和她的一切,关于他们的理想,他甚至会点很多歌给她,不管她是否会收到。而她就仿佛一颗流星般划过柒七的生命,只留下了片刻的美丽。或许他们,从一开始,就注定会是一场悲剧。没有风/云以为自己可以慢慢移动/没有你/我以为世界照常转动……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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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悲剧这是个悲剧,可笑的悲剧,哼,她也是个笨蛋,一个天真到了极点的蠢蛋。那天晚上,她刚从学校回来没多久,正准备充电玩手机,隔壁的邻居就找她借充电器,那邻居是和她同年级的,也是她一个同学的朋友,于是她借了,那群人得到了之后又一个个出去了,其中还有一个她没见过的,她歪斜着头表示着疑惑,已经9点半了。次日,她去上学了,没有看隔壁,可见她已忘却这件事了,真是迷糊。这天是她值日,本打算下午不回家在校外买东西吃的她,但又想带手机去学校玩,所以她回去了一趟,和她一起的还有她的好朋友。“呀,手机没电了,充电器呢?”她撅着嘴,不满的在房中找来找去。突然,她敲了下自己的头,又挠着头说:“我昨天好像把充电器借人了。”“用我的吧,我的在书包里。”她朋友好笑地看着她,很无奈,但声音和往日一样柔和。“在哪层?”她手摸来摸去,但去没有去拉拉链。“最大的那层。”她眼光一直看着她,好像她很不让人放心似的。“这层吗?”她向朋友确认了一下,“嗯。”很轻很轻的声音传了过来。充电器的事算是解决了。晚上,她站在隔壁的门前晃来晃去的,还时不时的低下头,上唇紧夹着下唇,一副很无助的样子,还有点苦恼吧。是的,她打算要回她的充电器。“嘀嗒——嘀嗒——”时间悄然无声地溜走了。她们没有回来……一天过去了。第二天早晨,她无精打采地洗漱着,“呲——”她们回来了,那个笨蛋一改之前的颓废,她兴奋地向她们奔去,“我的充电器呢?”“啊、"她们呆住了一小会儿,”你的充电器在我朋友那了,我们忘拿了。“”什么!“她愣住了,就那样站着,站了许久,她回过神来,走开了。中午,她又去问了,隔壁的就把她们的“借”她了。这是多么的讽刺啊!可她天真得没发觉,还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真是笨蛋啊!晚上,隔壁的跑过来说,她们的手机快关机了,她呆呆地”还“了,她完全忘记了她的手机也只剩下一点点电了,完全没想到接下来怎么办。她的哥哥回来了,知道她干的事情后,气笑了。她明白了,她难过极了,她该怎么办?第三天,她走到她们门前,面无表情,直视着她们,开口道:”你们今天中午必须还我充电器。“也顺带借了一下她们的充电器充电去了。周围的一切出奇的寂静,没有车的喇叭声,没有人的吵闹声,学校的钟声也没有响……中午,如她所料,隔壁的还是没还呢,怎么办呢?她勾出一抹冷笑。其实她不笨的。”还真是不守信用,还真是可笑。“她们最后说的话是,下午去她班级还她。”该回家了。“她释怀了,她们最后还是没还。家,指的是她的家,而不是指她租的那间在她们隔壁的那间屋子。她们已经彻底让她失望了,三天的时间呢,整整三天!这是多么的悲剧,多么可笑的悲剧。可笑吧?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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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是曾经“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送别》李叔同很小记事时起就听过这首歌,那时还不记得很多,只记得“长城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后来年龄再大点上小学,四年级(具体几年级不敢确定)音乐课本上收录有这首歌。第一次真正接触时,才发现,一直以为的“长城外”原来是“长亭外”。有一种莫名的说不出的感觉,就像鱼刺卡在喉咙里,并无大碍而又哽咽尴尬,影影的藏在心里,无关痛痒。后来一直都在怀疑,是否是年幼记事出错。前年暑假,翻看《席慕蓉全集》,如今也并不曾记得下些许,只记得她写的一篇回忆性散文——《燕子》,文中提到:“我在初中第一次学会《送别》时时常随口而唱,有一次父亲听到后抓住我从头认真唱一遍,‘怎么是长亭外?怎么不是长城外呢?我一直以为是长城外啊!好可惜,我一直以为写的是我们老家,所以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就特别感动,并一直没有忘记,想不到竟然这么多年来都听错了,好可惜’。他失落的说。”文章并不是名篇佳作,我却一直记得。也许我们记得的并不是文章的精彩,而是那段能引起我们共鸣的文字。看罢(《燕子》席慕蓉),视乎也明白了当时为什么莫名的失落。席慕蓉祖籍内蒙古,长城外就是她的祖籍,对于老之将至的父亲而言,年迈的人对家乡的思念是那么浓烈,叶落归根,这是中华儿女几千年的思想。而幼时的我,对于长城外,更多的是一种对外面世界的向往、一种对新鲜事物的追求吧,听到“长城”却是“长亭”,视乎封闭了我的想象、禁锢了我的思想。 某日午后散步时百无聊赖的想起,白落梅有时为了作文,会滑稽的开头道:未暮将暮,突然喜欢这四个字。诸如此类种种,她总是信手拈来,仿佛为了写文可以随时喜欢任意几个字。直到有一天,住进新宿舍。新宿舍后面有一棵垂柳,那时正是春夏之际,柳叶从吐芽到深绿、从枯枝败叶到枝叶茂盛,丝丝柳条垂地,微风吹拂,阳光照射在柳叶上波光粼粼。当时莫名的就喜欢了《世说新语》中谢道韫的一句:“未若柳絮因风起”。再到后来,朋友无意说:“我感觉‘可怜不惯’这四个字很美。”我蓦地想起那个为写文而任意喜欢几个字的白落梅,自此明白,爱上一个人、一个字、一首歌真的没有多余的理由。也许是郁闷时在街头转角听到熟悉的音乐;也许是落寞时在旅途看到梦想的风景;也许是无聊时在翻阅书籍看到一段言中的文字。并不是多么精彩,只是在那一瞬间击中柔软的心灵,自此,欢喜难言。时至今日,学了那么多年的语文教科书,依旧最记得《湖心亭看雪》一句:“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人”。900字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