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如远行客,人在画里行1200字以上

忽如远行客,人在画里行

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出去看看风景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不一定要穿越万水千山,但是要与心仪的人为伴。医巫闾山,离我不算远,儿时就听姐姐和姨她们时常说起高险,那时候还没修的很完善。有很多时候梦是一个幻境,在我的想象里,我去看的只是很普通的一座山,有庙宇,和尚在清晨吟诵经卷。会满山开满梨花,雨后的小故事里有着浪漫的情节。会有梨花带雨的一痕情柔在里面,因为梨花的蕊是粉红色,害羞的容颜,是我最喜欢的那份真。

可是我来的时间已经迟了,错过了最美的一瞬,我看到了风吹梨花落的疼痛,一瞬间站了很久不出声,可是怕朋友担心,立刻收了心神,两行泪却把心淋的酸疼。山不算险,却有着灵性,这是入了我心和眼的,去的时间略晚,人已经很多,车水马龙,可我的时空依然封闭的,纵使繁华喧嚣,都可以清空,视而不见专心自己的心情。看着山门乾隆御笔亲题的几个大字“医巫闾山”觉得很养眼,不是高大或者巍峨,我就是喜欢那几个字。

他戏言,萍,我到家了!我笑了,因为字里有他的姓氏,就说:是啊,还有个“医”字呢,从此你的一切都会顺风顺水,涅槃重生。老三与我同行,是我最要好的姐妹,正经历着人生重要的关口,心情很不好,这次也是特意带着她出来散心的。她是个容易开心很满足的女人,没有什么内涵,却善良朴实,是我人生旅途非常重视和珍惜的家人。

我常说一句话:“友无须多,入心者二三足矣!爱若落地只一人,此生就无求”。我的精力已经到了尽头,负重不了过多的情感,心是一种给予,而一味的接受,无力回馈的时候,会觉得亏欠。这是性格使然,待人不求一刻给你千金,但是从来都是一还三,这是做人的标准,只是我按照时间的表格陆续到账而已。

天不是太热,上山并没背很多东西,因为刚从饭店吃过,就带了几瓶水和一盒子草莓。我很懒,从来与老三一起体力活都她干,这时候,她会像个爷们的样子,护着身体柔弱的我。其实我只是行动的略慢,就是再怎么高或者险的山,我到了,山之巅是我一定要征服的,这个无论多累,我都会爬完,因为我的习惯一座山一辈子我就来一次,不会留下任何遗憾的。

山坡不远处,有很多的庙宇,里面威严的佛像,他有选择的朝拜,而我自幼就对某些事物很敏感,有些景致注定是等我到来。我也有行礼,但是我从来不在寺庙焚香。有些佛像与我有缘,就会行礼用心去结一份缘,不是求什么的,我只是可以用心沟通。他在行礼的时候,我偷偷干了一件事,那是一个高大的神像,他伸出来手,似乎在索要什么,可是没人看的懂,我偷偷走了过去,在神的掌心放了一百块钱,这是我的一种舍,可我无求。

不经意的进了一座庙堂,忽的就看见一个神在吃一条蛇,因为我俩都是属蛇的,心很不得劲,就与他说:你看看这个怎解?他说:那是我正应了这一景,是劫也是一种舍。虽然很疼,但是只是损失很小的一部分,还会有得。我就说是啊,人生中都会有疼痛,只是走过去不过是一段景,如同佛祖割肉喂鹰。他的内心深处有这样的一种善良和至诚。只是有些人看不懂,不懂得珍惜罢了。

这座山没我上次去的大石湖险,那次根本就是四脚着地的,纯粹的“爬”。这回不是很难,只是我走的不快,累了他们会拉我一起走,忽然觉得有个人拉着的话,路变短了,难变浅了。我自己也可以,可我想他拉我一起走,风景多少无所谓,其实我更在意与谁同行的一种心情。累了就在一个高处小憩,不需要太急,如果旅途中你忘记了停顿,其实就已经错过了最好的心情和景致。风景是停下来一瞬的画,而我要做画中人融于景,默默感受那份闲适慵懒的心情。

老三是容易快乐的,加上他不停的逗她:哎,神仙姐姐笑个,拍张照片!她笑的合不拢嘴,我的心情跟着也好了起来。我是不喜欢拍照的,因为不上相,拍的超级难看,我怕坏了山水的宁静,就只拍些风景,留个念想。路上走走停停,与他的交流是开心的,我可以学到很多,虽然会故意反驳和捉弄,那是我刁钻顽皮的小性格,可我也默默记住很多,以后的言行慢慢就会有所改变。这不是舍弃自己的风骨,而是让自己向着美好靠近,做个优雅的女子。任何事都需要学习,取长补短,不要求自己完美,可是每天都要进步一些才可以。

吹吹风,感受一下大自然的宁静致远,是让生命有一些磁性,或许很多人不懂,可我知道他可以,因为我俩是一路人。在半山腰,有一个小的商铺,无疑就是卖一些纪念品,雪糕和水。我却喜欢他那里飘出的音乐,那是一种情景相容。他要买雪糕,可我不吃,我只喝了点水。其实我知道他也不想吃,他是要休息一下抽根烟,可是火机落在车里了。那老哥朴实随和,就说你不买,在这也一样休息,火机我没有,可是可以借你火,风趣幽默善良的山里人。他笑了,我知道这是他很久以来最开心的日子,因为爽朗的笑声不会欺骗人。忽然一回头,案子上一条橡胶做的绿色小蛇栩栩如生,我被吓的心一下子抽了。我自幼就怕这个,好半天没缓过劲。

继续前行,行人越来越多了,天也热了起来,我开始出汗了。路有些难行了,有些地方需要手脚并用,腿和和心都有些打颤,手抖了,喉咙也开始疼。可我没停下,我不想那双期待的眼睛里有“疼”字浮出。他说:我不会一直拉着你,有些路你要自己走,可是我会在身后接着你,不让你有一丝危险。会心一笑,一个字“懂”是寻觅的里的归一,是情深的凝重。

就在这个石壁上发现了两个字“情望”,他说拍下来吧,与你有关呢!是啊“情”就是“晴”啊!他没多想,我却无言的疼了,我也应了景,一段情一辈子守望,我俩的路,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尘埃落定。可我没说,他并没有看到我的落寞。其实我也不想与他走的太快了,一下子走进,会让旅途里有缺失,就像思念是最美的心情,却苦的有毒。有时候,就是那种容易感触的女人,会不经意触景生情。老三心粗更不会留意这些。很想做山水之间一棵草木,魂魄落地生根,我是谁,谁是我再也不去找寻,不再追问。

他是个极其细致周到的人,会替我照顾老三的情绪。而我其实是那种自顾自的,会沉溺自己的小情绪,漫不经心其它的一切。他喜欢帮助别人,自己也傻傻的快乐着,我知道这不是做给我看的,是骨子里就是这样的一种人。

我不会为那些有名的景留心,却会被一株不起眼的小花吸引。偷偷折了一枝。猜不到我干了什么吧,我把花吃了,后来嘴巴有点麻,老三傻乎乎的也吃了一朵,说有点苦呢!我就没觉得苦,有一点榆钱的味道,可是不一会嘴巴麻了,他就说我:你看你,以为李时珍呢你,快吃个雪糕,缓解一下!我没吃,过一会慢慢麻的感觉消失了。

不知不觉到了山顶,有高大的烽火台,没有狼烟起,却不失大气。闾山的最高处就是烽火台,还算壮观,与我想的不太一样,这里以前应该也是兵家必争之地,不然不会有这样的建筑。爬上去有三个铁的镂空的梯子,我的身体原因,导致我晕高,会不由自主的腿打哆嗦,然后眩晕。可是既然来了,我的性子怎会不上去,就一闭眼硬着头皮爬了上去。

风景尽收眼底,那个墙的豁口处还一面红旗,迎风飘扬,也算是多了一抹亮色。他像孩子一样,非要站墙上面,扶着那个旗子拍照。我有些担心,他就一直说没事,还逗我们别偷拍啊,帅哥!我不禁哑然失笑,忽然想起他对我说的一句话:你这个看脸的家伙!(因为我说过我喜欢男人长的帅气,本来就是啊,食色性也,人都一样,我干嘛要装)他一上去,居然好几个女孩给他拍照,还在那里起哄,大帅哥,笑一个!其实他还真的很帅气,可我从来没夸过他这个,要不他会没事穷嘚瑟。此刻他是开心的,与我一起的日子他是真的笑了,眼里的忧伤和迷茫不见了,虽然我知道回到生活原来的位置,他的心还是被锁着,可是有一瞬的快乐也是好的。

他给老三拍了很多照片,非要给我拍,可我不喜欢,他也没勉强。下山的时候就省力很多,不好走的地方他会扶着我,让我慢慢下来,突然发现下山很费脚丫子,就是脚会往前使劲顶着鞋子,很不舒服,有一段我忍不住跑了,结果差点停不下来,这才害怕。

回来的路上,又经过那个卖水和饰品的摊子,那个哥哥依然在,他还是买了雪糕,可我不爱吃,老三吃了,他抽了支烟,他知道我不喜欢他抽烟,就傻乎乎的看着我,我说抽吧,不说你了,以后少抽点便是!他就问:咋了,一下子不管了?我说刚才一个男的说了一句话,老爷们烟都不让抽,还不如死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我没有剥夺的权力,就像我爱写字,喝咖啡一样,让我戒了,我也会受不了。自己做不到的,怎么去为难自己喜欢的人,只是要求他以后少抽些就好了,他是自律的人,我知道我的话他会自己注意。

我们听完一首歌下山了。其实如果去旅行,最好提前一天去,然后清早就上山,这样时间不会很赶,可以闲适淡然一些。不是看什么高大辉宏的景致,我喜欢在一棵树下,铺一块布,或者躺下就那么闭上眼睛,吹出风,听着鸟叫蝉鸣慢慢睡着,那一刻心是自由的,呼吸都轻松。忽如远行客,人在画里行。其实心若静下来,一窠草,一只鸟,一朵素色的小花都是风景,只是要看与谁同行与谁共赏。很多时候,我们去旅行,看的不是风景,是去放松心情。

他希望在我的笔下有他的影子,也怕对我有什么不好的影响,毕竟我在网络里身份特殊,其实这些与我来说,不需要回避什么,我有喜欢的人不是什么坏事,难道我一辈子做林黛玉,写一生的葬花吟么!我只轻轻说了一句:你是画中人,何恋笔中仙!他懂我的意思,有些时候话无须多言,知你的一句浅浅的话已经是万语千言。回来的路上话不多,还接了个家里的电话,一下子坏了我所有的心情。不想细说些什么,把老三送回家,我们也各自离开了,一个向南一个向北,就像擦肩而过的风,把心刺得生疼。

浮生若梦,我自知自己从未清醒,他说我就在你眼前,你摸得着看得见怎么还觉得不是真的!我很想掐他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疼,可我还是没有。当自己沉溺于一种虚幻的生活,我很难自拔,抽身与我真的有太大的难度,也许我一辈子都是网络人生,追逐虚迷幻境里的唯美,这也是一种坚持和笃定,对的错的于我来说不重要,我要的被我攥紧,我努力的我已经得到,没什么遗憾和残缺足矣。

爱了不一定非得要耳鬓厮磨朝夕相守,但是我说需要你在,千里之外你也要为我赶来,这就是我要的深情。情深是罪,爱大了是负累,就这样慢慢的走吧,也许有一天你我就在一个跑道上了,不需要什么约定,你就陪了我一生。亲爱的,你是我的梦,我愿做你一生的风景,花开一瞬只为君红。

忽热忽冷的七月

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你们都比我幸福,虽然我们都没有进入过所谓的鬼门关,但是,今天这个回魂之夜,将是我告别佛山市,告别酒吧,告别猎艳的一个重要原因。南方城市的风景留给了我太多享受的美好回忆,却没有把我留下来,因为我是再也不想带走什么候鸟,你们像是遥遥相望的对岸树林,你身处的月色依旧为你披上华丽霓裳,我很盲目,也很麻木,只懂得在彼岸为你遥望,若问这是什么,我迷失了方向。——题记

七月,骄阳高照,火舞耀扬,南方广阔的晴空上演了热情,热切,热烈的红色夏天升温记,一天又一天。

火辣辣的太阳煎烤着大地,毒芒爆闪,就如皇马俱乐部的氩气真空闪光灯。

这样的时节,人特别烦躁,想要在南方寻求一片净土异常的艰难,因为这里的人多,人多了就适合去猎艳,说去猎艳,其实就是为了寻找一片宁静的地方。这样的理由,最合适去皇马俱乐部。

一去这个俱乐部,我就浑身发冷,为什么呢?

皇马俱乐部就在广州与佛山交界处,往往会让广州来的顾客因为是佛山,而佛山来的顾客以为是广州,因为大家的移动电话都是漫游。外地来的顾客没有这个研究,她们只知道这里是消遣,寻欢,取乐,喝酒,派对,放纵的天堂之地。

顾名思义,皇马皇帝赛马,饮酒作乐的场所,其豪华宛如五星级的酒店,热闹得无法形容,光是停车场就有半个广州白云机场大。

中心舞池,金牌女司仪用火辣的身材与出色的口才将所有的目光集中在舞池中央,将观众的热情点燃,将观众的香烟与欲望点燃。摇滚节目疯狂劲爆,热歌辣舞大胆豪放,小品魔术滑稽幽默。激昂澎湃的音乐混合着观众的尖叫喝彩声将大家的激情顶上最高点,将大家热情激动的心,还有似醉非醉的眼睛,连同烟雾缭绕的幻觉一起带上了姹紫嫣红的高空。

忍着强光看世界,五颜六色的光圈里,紫烟弥漫处,那里有个一直处在门外的人,那个人就是我,我从深圳驱车到这里,为的就是猎艳。这是个很可怕的名字,闻起来让人闻风丧胆。想想哪一个泡吧的人,不是这个目的,只是其名称与说法换了一下罢了,说是去减压,寻乐。

台上的歌手卖力的演出,湿透了衣裳,台下穿梭的玉女抱着公仔卖着玫瑰花,人美花也美,包房里色色俱全,酒香果香弥散,包围着每一个渴望刺激疯狂的心。

午夜时分,大家都很尽兴,尽情的喝,唱,跳,疯,我们每个人眼里都有一朵玫瑰花。属于我眼里的,是一朵沉睡的红玫瑰。

许多人欢笑尖叫的嘈杂声里,玉女抱花献唱献脱,她的眼睛当然比她的花朵更加迷人,更加漂亮,她卖弄的不仅仅是玫瑰花与公仔,而是那风骚性感,喷火丰盈,窈窕曼妙曲线身材与动听的歌喉……

“这不正是自己想要的?”我大口大口地灌着生力啤酒,转眼间面前的啤酒瓶堆成了一个小山,然后哗然倒下,砸在红色的蜡烛小灯上。

火焰一晃动间,我猛地看到蜡烛在流泪。流进了我的心里,要不,我的心怎么如此灼痛?

一时间,我忘了自己是来猎艳,还是来买醉?

自己的青春不就是一根蜡烛,在狭小的玻璃杯里燃烧,一点一滴都是自己不经意流出的泪水?

小小的火焰,瞬间就染成了熊熊大火,燃烧了玫瑰花和那个秀美绝伦的玉女,燃烧了整个世界,却流出了鲜红的血,染红了我眼里的玫瑰,让我看到了最美最艳的玫瑰花,在霓虹闪烁的街道中央,在灯火阑珊处,在午夜倾情鸡尾酒上猝然绽放……

这时,我发现整个城市都飘着玫瑰花,一支,一朵,一束,一片,都是爱情的宣言与表白。

玉女歌手挥汗如雨,大把大把挥霍着青春与汗水,观众毫不吝啬的掌声,如雷贯耳。不觉中,我的手背湿润了,就在听到她唱哪一首伤感网络情歌《最幸福的人》的时候……

我们,本来就是茫茫人海中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但是,有种陌生人会让你痛得刻骨,恨的铭心,当然,不会是你的初恋。原因是我不信女人的眼泪和初恋,还有那一句地老天荒的爱情……

喝满了肚子,喝薄了钱包,喝厚了感情,喝醉了步子。

当我偏偏倒倒推开了W·S的门,迎接我的是一道妖媚的紫外线灯,等下是一双热情的手,托着一盒香座,让我顿时心旷神怡,然后这个手的主人侍应生就替我按背,颈,头,手,能按的地方都按过了,不能动的地方也按过了。我最反感,但是无力拒绝,我想:来这里本来就是爽一晚的吗?何必那么保守?

一条热毛巾递来了,接着就是一个金属盘子,盘子中央是一张面额五十元的纸币,被透明胶牢牢地粘着。大家一看都明白:小费!

我是条醉汉,猛然瞪起涨涨的眼睛,顺手一扫:“他妹子的,放水凭什么要交钱!”

侍应生的盘子落地,砰当一声,吓得旁边的几个爷儿呆了!

我激动地摇晃着身子,骂道:“喝酒就要痛痛快快地喝,痛痛快快地醉,谁说还要付钱?”

“老板,那请你自己冲水吧!”侍应生拿来一条蓝色毛巾将水阀门擦了又擦,很有礼貌地说:“请——”

我毫不犹豫一手按下去,马上反弹回来,莫不是触电了?

触电还不会那么痛,那是一只蚂蚁咬了我一口死的,但是痛得却在心里!

我立刻清醒过来,仿佛看见了阎王,甚至比阎王还可怕比魔鬼还凶恶的东西!

因为,在我看清楚水阀门上的那枚缝衣针时,侍应生马上递来一张过了塑的纸片,上面是标准的宋体字:针头上有艾滋病毒,肝炎病毒!

我眼前一黑,那几个字如果如同一道骤雷,将我劈晕了……

书上写过艾滋病肝炎可通过血液传染。

“不可能的,我不想死……”我拼命摇头,竭斯底里求救。我也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却怀疑是到了阴间,倘若真的是感染上了艾滋病或者是肝炎,还不如真的死了算了。

一阵香风吹来,被空调吹来的雾气唤醒了我的嗅觉细胞。那是一种紫罗兰的香水味,也正是自己所期望的香味,只有女人,有“品味”的女人才用这种香味。我想:倘若就这么死了,身边还有个带有香水味的女人,也不枉此生了。

我迷糊中醒来,自己坐在一个包厢里,傍边就是那个卖玫瑰花的靓女,她正在一边倒凉开水给我,一边说:“年轻人,不会喝酒就少喝点,你看喝醉了也罢,还把钱包,信用卡,手机,车钥匙乱扔……”她说的话很快,我却听得很清楚。

“我什么时候喝醉了?”我想起了刚才的可怕侍应生,弹簧一般跳了起来,看看自己的手上,伤口灼痛,流着血,浑身忽冷忽热,嘴里又麻又辣,舌头也大,味儿也腥,我头一栽,刚刚好就倒在她雪白柔软的大腿上:又晕了!

这次是吓晕的,心里不知道喊了多少次,祈求了多少遍:这是不是爱滋病与肝炎的症状,我还真的要死了!

一杯冰水泼来,我又醒了过来,那个靓女一辈子打了过来,非常生气的说道:“看你是不识好歹,我是救了你,却吃本小姐豆腐?”

我捂着又辣又烫的脸颊,想起了书上的话,女人的手像生姜。难怪打过来又辣又痛。

愣了许久,才问:“你怎么救我了?”

她眼一瞪,粉脸羞红,说道:“你把钱包给了那个人也罢,还把信用卡也给了他,差点把手机与车钥匙也给了他,要不是我来的及时,你完蛋了,你老婆要把你给骂死!”

“哦!”我突然明白了,刚才那个侍应生把我扶到这个包厢里,将我的钱包,卡当是小费拿走了,接着要搜我的手机与车钥匙,碰巧是这个卖玫瑰花的靓女来了,救了我。看到这么漂亮的靓女,我真有些紧张,忘了说感激的话。

我猛拍脑袋,又羞又恼,问道:“他是你们这里的侍应生吗?”

“哈哈哈,不是。”她摇摇头,转怒为笑,说:“你看,我们的工作服完全不一样的,那些应该是外面混进入酒吧的江湖骗子。”她用手指捻着又薄又短的紧身T恤圆领,说的很详细,像是日本警察在按照逻辑推断强奸嫌疑犯的作案过程。

“哦,那我为什么会手痛,流血,舌头大?”我还是不了解,心有余悸。

“你的手是锐器所伤,血就是桌上的西瓜汁,舌头大和腥味刺鼻,是因为你吃了桌上的鱿鱼丝蘸日本芥辣汁。”她解释得头头是道。

“哦,哦……”我连连点头恍然大悟。靓女的话,格外清楚,我宛如受到了神仙的点化,大彻大悟。并感谢她,道:“非常感谢你帮助了我,我决定打赏你。”

“呵呵,那倒不用。”她委婉拒绝,将黑色短裙下面的大腿叠在另一个大腿上,然后倒出一杯啤酒,慢条斯理地说:“我劝你吧,老板,手机不能送给人家,还有不许看不起服务员,她们也是很辛苦的!”

“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话里有话。

“你的手机有你的客户,有你的家人,倘若你的妻子半夜给你打电话找不到你,岂不是让她担心死了?”

这话一来,我浑身不痛了,约莫是心结解开了,接着我理直气壮地解释道:“这个你放心,我没有妻子,连女朋友也没有。我下回,会尊重服务员了。”这话好像是我在道歉。

“像你这样做,有女朋友也会分手,有妻子也会离婚的。”她说得很肯定。

“为什么?”我有些不服。

“因为你没有玫瑰,不懂浪漫,你只顾着泡吧,却不思进取,你只顾着看玫瑰花,却不懂买玫瑰花!”她的话,一句比一句有力,像是锋利的匕首,刺向我的心脏。

“好的,我买,我买好多,好多的玫瑰。”我真佩服这个女人,居然可以将我的缺点如数家珍一样搬出来。

“你不要买多,只要买一支,最美最鲜艳的。”

“哪里有?”

“我手里有。”她自超短裙地下摸出最后一支干瘪,凋谢枯萎的了过夜玫瑰。我怀疑是地上拾到或者是卖剩的。

“这,最美?”

“是的,是你心里最美就行了。”

她又倒了一杯酒,端了起来,说:“来,干了最后一杯酒!”

“喝酒,总得有理由吧?”我想了想,当我的眼光停留在她笔挺翘起的胸部时,露出了色迷迷的笑,说道:“遇到了像你这么漂亮的靓女,如果不喝点酒,简直就是罪过!来吧,为了消灭我心里的罪恶感,干吧!”我也端起了酒杯。

有了美女陪伴,这杯酒很甜,很快就喝完了,我站起了要走,她却拉住了我。

她的力气不大,挺温柔的,可是我身子很软,猛地一侧,滚在沙发上,说:“怎么了?还有下文吗?”我眼里心里都充满了渴望,渴望有什么意外的事情发生,最好来点艳遇。

“有,买单!”她的右手一伸,张开了五个手指,说:“五百元。老板请买单,可以刷卡。”

“啊?为什么要五百?”我大吃一惊,其实是我发现钱包里没有现金,没有信用卡了。心里慌的缘故。

“包房三百,玫瑰一百,啤酒一百,刚刚好是五百,今天不是节日,不打折。”她站了起来,从点唱台上拿起了一本账目表,一张酒水单。

我又差点晕了。

因为,我发现事情的从头到尾都是陷阱,是个特别温柔特别舒服的陷阱,是我自己愿意跳进去的陷阱。

女人,不是每一天都在精心设计一个浪漫甜蜜的玫瑰陷阱吗?

男人,不是最喜欢跳入那个玫瑰陷阱吗?

就像我去酒吧猎艳,还是丽人当我是猎物啦。

空调呼呼吹着风,带着紫罗兰的香水味,比酒还要有效,麻醉着我的每一根神经。

我的身体一阵冷一阵热,刚刚比七月的太阳还热,比靓女的热情还热,现在比冰冻过的啤酒还冷,比冷气呵气还冷。

寻乌一中高一:曾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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