豺王(八
石洞内暖和极了,一家十六口挤在这里,让这个石洞充满家的味道。和往常一样,洛索腹部的那个“王位”依然由幽幽占据,剩下的幼豺则都躺在蓝耳尖怀里。洛索轻轻低下头,向幽幽毛茸茸的脑袋舔去。幽幽抱着洛索的爪子,甜蜜蜜的进入梦乡。是的,向幽幽这样的幼豺都喜爱睡觉,梦田,是它们经常去的地方。洛索歪着头,靠在一块钟乳石上,睡着了。蓝耳尖低下头,躺在红波身上,也睡着了。
“呜呜!”一阵云豹的叫声扰乱了洛索一家的美梦。洛索和蓝耳尖“呼”的一下站起来,把幼豺都叼到了石洞内部的位置,以保幼豺们安全。“咕噜咕噜。”云豹不止一只,这,是一对云豹夫妻!云豹凶残无比,即使是五条成年大公豺也难以打败一只云豹。而现在,就蓝耳尖和洛索两条成年豺,还要对付一对云豹夫妻,怎么打得过呢?蓝耳尖向云豹肚子那儿望去。呦,这是两条饥饿的云豹,正在寻找果腹的食物,正巧闻到这里有幼豺鲜嫩的气味,想来捉一条幼豺去吃。洛索“嗷嗷“的朝云豹吼去,以增强威严。云豹也不例外,向洛索”咿呀咿呀“的吼去。洛索不忍了,向云豹使劲扑去。它自己知道,多等一秒钟,宝贝的危险就增加一点。雄云豹和洛索抱在一起使劲撕咬对方的脖颈,蓝耳尖则与雌云豹相互扑去。过了二十分钟,雄云豹体力耗尽,不再跟洛索打了。雌云豹也是同样。云豹夫妻逃跑了,洛索和蓝耳尖赢了。洛索愤愤得向云豹远离的背影后去使劲叫去。洛索与蓝耳尖跑回洞穴,仔细端详小宝贝有没有受伤。”呜?“洛索发出一声疑问。因为,洛索发现幽幽不见了!洛索焦急地开始想有没有可疑身影进入洞穴,但是,它想破了脑袋也没有想到有可疑的身影进入洞穴。到底是谁盗走了幽幽?洛索担心死了,幽幽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忽然,洛索听到附近有幼豺喝奶时的呻咛声,和母豺舔吻幼豺的声音。附近除了有番茄一家没有别的家庭,而番茄它们家是习惯下午喂奶的呀!现在才中午呢!洛索越想越奇怪,于是洛索偷偷地爬到声音传来的地方,看一个究竟。
洛索简直要惊呼,这条母豺身下竟躺着七条幼豺!洛索很清楚,在埃蒂斯豺群中,除了它洛索一家之外没有别的豺家庭生出了七条幼豺。洛索定睛一看,呀!那不是幽幽吗?还有之前说是被盗了的幼豺黄圈等幼豺。这真是一条邪恶的母豺!洛索忍不住了,一下子冲过去,把母豺扑倒在地,使劲啃咬母豺腿部等地方。“呜呜呦呦!“母豺一直在向洛索求饶,而洛索一直不留情面。”呦!“母豺使出浑身的劲也没能把洛索推掉。幽幽在一旁看着父亲决斗,激动地”咿咿“叫。母豺被洛索推到地上了,洛索两只前爪使劲抓住母豺的后颈皮,让母豺转过脸来,它洛索要看看,什么样的豺脸是这样的败类。母豺转过脸来,洛索又吃了一惊,这条母豺是患了先天性怪病,不能怀孕生子。但是,这母豺长得很漂亮,所有大公豺都爱向它献殷勤。洛索按捺不住自己,它也去舔了舔母豺的脖子。
这一舔不重要,重要的是被谁看见。洛索这一舔,刚好被蓝耳尖给看见了。蓝耳尖冲上来,咬住洛索的一只耳朵,使劲的咬,咬出了两个大打的血孔。洛索愤怒至极,而当它看到咬它的是它的妻子,它也像蔫了气的气球那样,灰溜溜得向蓝耳尖走去。蓝耳尖不理睬洛索,而是直冲幽幽,亲切地舔吻幽幽。幽幽很爱被自己的母亲舔吻,享受极了。母豺的名字叫露露,但是,它可不是像露珠那样温和友善,而反正每次雌雄战争都是它挑起的。露露向洛索靠去,羞得洛索脸红。蓝耳尖愤怒的冲洛索辱骂。
三年级:恺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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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具盒里的争吵
一天晚上,文具盒里发生了一次争吵。铅笔弟弟说:“在文具王国里,我是最强的,我什么都能写、能画,多厉害啊!”铅笔的这句话招来了转笔刀的愤怒,转笔刀生气地说:“铅笔老弟,功劳最大的可是我呀,你要不是有了我的帮助,早就变得特别粗了!还怎么写字呀!”橡皮妹妹听了,把铅笔和转笔刀推到一边,自己吹起了牛:“你们都别说了,功劳最大的应该是我,因为小主人每次写错了字,都得需要我的帮助!”中性笔姐姐又说:“哼,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的功劳也很大呀。因为我是蓝色的,蓝色代表纯洁,写在本子上又干净又漂亮,多美呀,所以我的功劳是最大的。”尺子哥哥也开口了,说:“还有我,还有我,要不是我,主人划线的时候,划的像蛇一样,那就不好看了。而且我还可以量出高度呢,你们说我重不重要呀。”“哎!最厉害的还是我,每次主人都轻轻地拿我,轻轻的放我,轻轻地用我,你们说主人对我好不好,所以,我的功劳最大。”钢笔看不起地说。
文具盒王后说:“好了好了,孩子们,你们都很棒,缺了谁都不行,如果缺了转笔刀,铅笔就不会尖;如果缺少了橡皮擦,铅笔写出来的字写错了就擦不掉了;还有,如果没了尺子,主人就画不了直线了。你们说,如果谁缺少了,行吗?文具们都惭愧地低下了头,并互相道歉。文具盒王后看见了,笑得跟蜜一样甜。
从此以后,文具们再也不争吵了,而是和平相处,快乐地生活着。
三年级:符荷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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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王(三)两个月过后,蓝耳尖生下了7条幼豺,这对于埃蒂斯豺群来说,已经是前所未有的了。洛索也很高兴,自己的孩子又多了7个,谁能不高兴呢?7条幼豺里有5条母豺和2条公豺,蓝耳尖对于这个事表示的态度是完完全全高兴的。蓝耳尖躺在石洞里,惬意的给7条幼豺喂奶,舔吻它们的体毛,这对于母亲来说,已经是幸福的了。轻轻的微风吹过,这股微风带来了邪恶的气息——猞猁的味道。而蓝耳尖却完全沉浸在浓浓的幸福之中,丝毫没有察觉。洛索并没有在家,而是率领着豺群里所有的大公豺前去狩猎。“咕噜噜。”离石洞不远的一棵高大的榕树上猞猁正在不友好的朝石洞低声吼叫,它却迟迟不敢进攻,因为怕有成年凶猛的大公豺。“咿呀呀!”蓝耳尖膝下的一条名叫露露的小母豺吃饱了,从母亲温暖的肚皮里爬出来,在一个角落里欢快的唱着歌。它并不知道,它唱的歌却是“死亡之音”。“呦!”猞猁纵身一跃,跳到了石洞里,猛朝一条名叫幽幽的小母豺扑去。蓝耳尖对着扑如其来的噩梦惊吓到了,它甩甩脑袋,想让自己清醒过来。“呦嗷!”一直到幽幽朝母亲发出求救信号时,蓝耳尖才清醒。它使劲儿朝猞猁脖颈咬去。猞猁已经咬住幽幽的小腿了,幽幽痛苦的呻咛。蓝耳尖与猞猁搏斗,一点痛都没有感觉到,但在它听到幽幽痛苦的呻咛时,它的心都碎了。这时蓝耳尖朝另外6条幼豺望去,看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两条小公豺都在外面保护着四条小母豺。“呦。”猞猁已经被蓝耳尖咬得血肉模糊,狼狈地逃跑了。蓝耳尖飞快的向幽幽跑去,它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幽幽有没有受重伤。幽幽已经伤得不轻了,舌头半伸在外面,一幅半死不活的样子。蓝耳尖为幽幽舔去身上的血,轻轻地喂了它一小块肉(那是昨天吃的羚羊剩下的一大块肉上撕下来的)。蓝耳尖见幽幽这幅样子,心里伤心的要命。突然,蓝耳尖看是使劲的抓挠自己的身体,它觉得是自己没有警惕,害的幽幽成了现在这副可怜的样子。“嗷!”洛索赶了回来,看着妻儿因猞猁受伤的身躯,心中的怒火一下子升了起来。洛索跑了出去,叼了一大块牦牛肉,放到妻子嘴边,让它们饱餐一顿。然后,一下跑出去,朝着猞猁的老巢使劲吼叫,又在那棵树下使劲的蹭着身体,以给猞猁示威。“呜呜。”蓝耳尖吃饱了以后走了出来,靠近洛索安慰它。洛索走了回去,一下就看到了幽幽受伤的身躯,猛地一下跑到幽幽的身边,轻轻舔吻幽幽的身躯。幽幽是洛索最喜爱的幼豺,幽幽受了伤,就像它洛索受了伤一样。洛索用身体把蓝耳尖推过去,要它给幽幽喂奶。蓝耳尖躺了下来,让幽幽吮吸着香甜的乳汁。傍晚,蓝耳尖给其他6条幼豺喂了奶后,甜甜的搂住所有幼豺睡着了。智力问答:1、是哪条幼豺让猞猁攻击了幽幽?2、那条幼豺是洛索最喜爱的?3、蓝耳尖一共生下了几条幼豺?想知道答案吗?就请仔细阅读上文吧!三年级:恺洋1200字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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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座旋律(八“喂喂喂,你们这群孩子可不要忽视了我们的存在了!”欧阳晴不满地说。“我们不是孩子!”异……异口同声……“谙慕,不是叫你等下再出来吗?”“我换好衣服了,难道在更衣室里听你们说话?”谙慕无奈地说。“好了好了,歆陌,给你正式介绍一下。他,星谙慕,星氏集团的董事长唯一的儿子兼继承人,和我们皇甫集团一样很少在外面露面,所以在世界排名中没有我们。”欧阳晴说。“哦,怪不得听他们说,宫氏是世界第一首富呢!”歆陌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可爱极了。“他们是谁?”谙慕问。“哦,就是那些无聊的花痴和草痴呗。”歆陌摊了摊手,说。“呵,还真够无聊的!”芊萱说。“芊萱、影晟、昕瑾、睿轩、董唯和筱晗,我和晴决定,要把你们转到艾格特雅贵族学院了!这样,你们也方便嘛!”皇甫雭郑重地说。(先说明一下,开始歆陌是不知道为什么会有神秘人来赞助她进艾格特雅贵族学院的,但歆陌的养母让她安心进去读,那她也就放心了)“什么?爸,妈,我们样样精通,怎么就要进这个破学院啦?”影晟摆出一个央求的姿势。还破?贵族啊好不!“而且,如果不暴露身份的话,那我们既不是要化妆?不要啊~”筱晗也央求道。……——一小时后——“好吧好吧,暴露身份就暴露身份!”欧阳晴无可奈何了,一个顶六个,哪能打胜仗?“不过,你们可要小心那些花痴草痴了。”熙焱笑笑,说。“爸比,妈咪,你们不是答应我不暴露身份的吗?”歆陌眨着那水汪汪的、仿佛要掐出水来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说。“歆陌,你就将就一下吧。”谙慕闭上眼睛,不去看那双“水眼”。——半小时后——嘿嘿,不用说,歆陌完败。那是当然的,十个对一个,不打败仗打什么?“歆陌啊,乖,你暴露身份跟哥哥姐姐一起,他们也好照顾你,是吧?”欧阳晴像在哄一个小孩子。原本低着头、像受了委屈一样的歆陌抬起头来,用那双似乎夹着一层水雾的眼睛看着欧阳晴:“好吧……”芊萱抱着歆陌,宠溺地摸了摸歆陌的头:“真乖……”不知不觉,歆陌睡着了。“爸,我们回去吧。看,歆陌都睡着了。”影晟小声地说。“嗯。”皇甫雭小声地说。董唯二话不说,直接来一个公主抱的形式抱起熟睡的歆陌,向门外走去。筱晗小声地对昕瑾说:“英雄抱妹(美)……”昕瑾笑了笑,牵着筱晗的手也向门外走去。“走吧!”熙焱对睿轩、翊鄀和谙慕说。“嗯。”“我们也走了。”皇甫雭搂着欧阳晴,对她说。“嗯。”轻轻的一声回答。这样,在一个阳光的下午里,皇甫氏、宫氏和星氏都静静地走了。是因为,歆陌的熟睡。四年级:刘颢文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四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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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后朗小学四年级:杨璐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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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读完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1200字以上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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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王冯生是个没落的贵族子弟。有个捉鳖的人欠了他的债不能偿还,就以鳖抵债。一天,那个人献给他一只大鳖。冯生见它形状奇特就放了它。一天,他从女婿家回来,走到恒河畔时,天色已近黄昏。这时,他见一个醉汉后面跟着两三个随从,正一颠一跛地走来。醉汉远远看见冯生就问:“什么人?”冯生随便答道:“行路人。”醉汉生气地说:“难道没有姓名,为什么只说是行路人?”冯生因为急着赶路,对他的话置之不理,直走过去。这样一来,那醉汉更生气了,抓住他的袖子不让他走。冯生很不耐烦,但解脱不了,就反问一句:“你叫什么名字?”醉汉喃喃回答说:“我是从前的南都令尹,你想怎么样?”冯生说:“世间哪有这样的令尹,真是辱没了世界。幸亏是从前的令尹,如果是现在的令尹,那不得把行人都杀光吗?”醉汉非常愤怒,打算对冯生动武。冯生大声说:“我冯某人不是好惹的!”醉汉听了,竟变怒为喜,跌跌撞撞地下拜说:“你是我的恩人,刚才冒犯你了,请不要怪罪!”他叫随从先回去准备酒菜。冯生推辞不得。两个人握着手走了几里路,才到一座小村子。走进去,只见房屋华丽漂亮,好像是富贵人家。醉汉的酒渐渐醒了,冯生问他的姓名。他说:“说出来你不要吃惊,我是本地的八大王。刚才西山的青童请我去喝酒,不觉过量了,冒犯了你,实在惭愧。”冯生知道他是妖怪,但他的情感和言词都很诚实,也就不害怕了。一会儿,八大王摆设了丰盛的筵席,催冯生坐下来痛饮。最豪爽,连饮了几杯。冯生担心他又喝醉了,再次纠缠骚扰,便假装喝醉了,请求去睡觉。八大王已明白他的意思,笑着说:“你莫不是怕我癫狂?请你不要畏惧。说喝醉了酒的人没有品行,不记得隔夜的事情,这是骗人的。酒徒不讲德行,故意冲犯的十个中就有九个。我不会把无赖的行为施加给年长的人的,你就放心地喝吧。”冯生又坐下,劝道:“你既然自己知道,为什么不改变你的行为呢?”八大王说:“我担任令尹时,天天喝得酩酊大醉。自从触怒了天帝,被贬回这个岛,我发誓要痛改前非,不走老路。现在衰老得快要死了,加之又穷困潦倒,所以旧态复发。你的教诲我恭敬地领教了。”两人倾心交谈之际,远方的钟声响了。八大王站起来,抓住冯生的手臂说:“我藏有一件东西,姑且报你的大德。这东西不能长期佩戴,如愿以后,再还给我。”说完,八大王从口里吐出只有一寸多高的小人,用爪子掐冯生的手臂,冯生痛得像皮肤裂开了一样。八大王急忙把小人按在上面,一松手那小人已进入皮肤里,指甲的痕迹还在,而且慢慢凸起,鼓起一个小肉包。冯生惊问这是什么东西,八大王却笑而不答,只是说:“你应该走了。”他送冯出门,自己返回去。冯回头一看,村舍全都消失了,只有一只巨鳖,缓慢爬入水中不见了。冯生惊讶了很久。自从得到鳖的宝贝,他的眼睛变得无比明亮,凡是有珠宝的地方,埋得再深他都可以看见;即使是从来不知道的东西,也可以随口说出它的名字。有一次,他从卧室里挖出几百串钱。后来有个人要卖房,冯生知道房屋地下有无数钱,就用重金买下来居住。从此,他变成了富翁,还收藏了各种难得的珍宝。一天晚上,冯生在睡梦中梦见八大王气宇轩昂地进来说:“我赠送给你的东西,现在应该还给我了。如果佩戴久了,会耗人精血,损人寿命。”冯生答应马上奉还,他请八大王留下来作客,八大王辞谢说:“自从听了你的规劝,我戒酒已经三年了。”说完,就用嘴咬冯生的手臂,冯生痛极了,醒过来一看,那个小肉包已经消失了。从此以后,他又和普通人一样了。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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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第一篇:混血豺王读后感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的动物,可我不这么认为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凶狠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只狗豺杂交之后的混血儿,身上百分之五十是狗,百分之五十是豺,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它的一生极为复杂,从忠诚的猎狗到地位最低等的“苦豺”再死在猎人们的枪下,一生悲欢离合。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黄泉路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第二篇: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 的主人公就是白眉儿,白眉儿也是混血豺王,一个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混血动物。它同样是是一个从小就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它的混血,造成豺群之前的怀疑,造成猎狗的怀疑。混血豺王 这本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同样也是 双面猎犬 的续集。白眉儿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父亲是一只大狼狗,名叫洛夏,而白眉儿是整个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一件接着一件事情在它身上发生,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危难。它曾成为了猎户寨中狗群的首领,它曾是埃蒂斯红豺群中英勇的豺王,如今为了证明自己是豺,是地道的豺,是标准的豺,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豺,它不再摇起那条尾巴,它不再汪汪的叫个不停,也为了自己的豺群,它倒在了眼前的金色牧草上,倒在了猎枪下,现在谁还会明白它的行为呢?当年有母豺兔嘴奋不顾身的帮助,那段恩情它永远不会忘记,可现在还有谁会帮助它?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兔嘴永远支持它了。在我看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王,但是它却仁慈,却明白有恩必报的道理,同样在红猎犬的立场,它不仅忠于主人,而且不曾忘恩负义,我们人类不是更应该这样吗?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忘记自己生存的意义,不能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对于这本书,我却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这本书讲述豺狗和猎人之间的故事,不也是在讲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吗?人有情,动物也同样有情,有时不能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高,它可能并不对,有时不能把这一种动物的习性去看待这一只动物,它可能不是想象中那样,事情并不都是想象之中的那样,不可能所有想法都是肯定的。我想,在看完 混血豺王 后只剩下感动了,不过我也希望人也能这样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第三篇: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 是讲诉了一只混血豺下半生的经历。在一个清闲的下午,我来到书店里, 混血豺王 这本书吸引了我的注意,翻开 混血豺王 ,里面的精彩的内容让我和书中的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了痛苦,快乐的旅程。白眉儿是只混血豺,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白眉儿的爸爸是勇敢健壮的狼狗,而妈妈是聪明伶俐的母豺。所以白眉儿既有狼狗的勇敢和坚强,又有豺的聪明和机智。但是因为它是一只混血豺,所以它面前有一个令它琢磨不清的问题: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的猎狗?开始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被主人阿蛮星收养,开始它在村里被冷落,被貌视。但是因为它一次一次的精彩表现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地位越来越高,但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老黑狗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在兔嘴的帮助下,白眉儿回到了豺群中,并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们围困在树上的竟然是主人阿蛮星。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大公豺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大公豺,救了阿蛮星。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终究分不清自己是狗还是豺,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第四篇:混血豺王读后感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 混血豺王 。一到晚上我坐在床上,翻开 混血豺王 ,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那惊险、痛苦而又快乐的旅程。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相同。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狗洛戛,而妈妈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血豺王。但是,因为它的身体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所以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的猎狗?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时,它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但是它在一次狩猎中却救了曾经帮助过它的老母豺兔嘴,因此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做不成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经过自己的努力,白眉儿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们围困在树上的竟然是主人阿蛮星。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把看守阿蛮星的那只豺一口咬死,带领主人逃离了危险。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为了救母豺和幼豺们,死在了猎人的枪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却有许多高贵的品质,让我感动,值得我去学习。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学会感恩,老师和父母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心血,我要尊敬老师,关心父母,长大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社会和情感,我们人类也应该爱护动物,和动物成为朋友。第五篇:混血豺王读后感动物中的一些故事有时也可以突破其它小说,是因为那自然纯洁的美,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入一体的原态的生命。我品味阅读了动物小说也不也不就是为了这个吗?混血豺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故事讲的是一只豺,她就是一个“混血儿”,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使它既不能当狗又不能当豺,痛苦的活着,后来立了功被阿索星收留,但又被老狗陷害而被追杀,然后它再次返回豺群,因为杀了狼的头领,击退了狼群成了豺王。后来为了救出阿索星把自己的战友悄悄的咬死。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文章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出自,此链接!。可忘恩负义的阿索星因为知道了豺的老窝想把他们一网打尽,于是便联合左右两村,拿着火枪开始了大规模的灭豺行动,豺为了逃命把自己的孩子藏好,虽然大部分豺都逃了出来,但万万没想到狗的嗅觉如此之好,幼豺一只不剩全部被抓走了,豺王便学着狗的叫声迷惑猎人救出所有的豺,但由于学狗叫而被豺群们发现他是狗的血统,而被逐出豺群咬断双脚,最后被猎狗活活咬死。豺王的故事是如此的悲惨,其实命运就是这样会作弄人,事情总有正反面,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我们做事只要不昧着良心,不以牺牲别人的幸福为代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好,经历过了,我努力了,也不算是失败。第六篇: 混血豺王 读后感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第七篇: 混血豺王 读后感读完了 混血豺王 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混血豺王 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第八篇: 混血豺王 读后感混血豺王 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第九篇:读 混血豺王 有感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节日作文及各类中小学生作文。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 混血豺王 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 白眉儿 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 白眉儿 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 白眉儿 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第十篇: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 这本书主要讲了由一只名叫洛戛的狼狗和一只名叫维达娜的豺生下一只混血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它被豺王夏索尔驱出豺群长大以后,当了两年的猎狗,当他再回到豺群时候,豺王夏索尔认出了它,并“闻出”了他两年猎狗生涯,这时,母豺兔嘴跳出来,不惜自己变成跛脚豺,用自己的身体罩在白眉儿的身上,但她并不是白眉儿的母亲,用自己的豺血为白眉儿涂红了身体。从这件事情中,我看到了动物的感情和一种动物界中非凡的母爱。白眉儿更是百般的回报兔嘴,在它登上王位以后,在一次饥荒中,竟然宁愿自己变成豺群的食物,也要让瞎眼、跛脚、豁嘴的兔嘴活下来……这一切的一切,都被前任豺王夏索尔看在眼里,他怀疑白眉儿是混血种。最后,白眉儿为了种族的利益,自己暴露了狗的本性,整个豺群离他而去。从这本书中,动物界的感情、动物界团结的精神、动物界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使我久久不能忘怀。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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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豺读后感_作文红豺读后感500字_六年级作文篇一:《红豺》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有关母爱的书籍,它的名字是《红豺》,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它有两只健康、活泼、可爱的豺崽,这两只豺崽令它幸福、开心,但好景不长。一只母灰狼害得它“家破豺亡”,两只可爱的宝贝死于非命。火烧云几乎天天诅咒母灰狼死掉,苍天似乎也觉得它很可怜。有一天,那只吃了它孩子的母灰狼带着两只狼崽,结果自己误入猎人的捕兽夹,火烧云刚好看到这一幕,心中一阵痛快。诅咒成功了!但它还是不解恨,见到母灰狼带的两只狼崽,它咬死了其中的一只,把另一只带回“家”。结果下起了暴雨,它们依偎在一起,火烧云动了恻隐之心,不忍心再伤害这只可怜的狼崽。从此,开始含辛茹苦的抚养“仇人”的后代——狼崽“甜点心”,它曾经也犹豫过、悔恨过,因为甜点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百里挑一的“丈夫”。但是它实在无法忘记狼崽那天真的面容。在这一刻,狠毒的心变成了无私的母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结果痛失前腿。尽管是这样,甜点心长大以后,为火烧云捕食猎物。为了火烧云,赶走了能让甜点心存活下来的伙伴。火烧云也用自己的智慧和伟大的母爱创造了一个奇迹,用坚定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为了给甜点心拥有一片安宁的天空,与牧羊犬同归于尽。火烧云用自己的生命和爱延续了“仇人”的后代!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的震撼住了,弱肉强食的大自然竟然还有这般情感,这就是母爱的力量。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篇二:《红豺》读后感杨其扬《红豺》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王沈溪写的,非常好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豺,名叫火烧云,它生了两只豺崽,但都被一只母狼咬死了,一天,火烧云把母狼咬死了,也发现两只狼崽,火烧云先把难看的狼崽先咬死了,好看的留下解除自己腹内的疼痛,再杀了它,慢慢的,它俩有了感情,火烧云给小狼崽起名叫甜点心,火烧云为了甜点心,百里挑一的丈夫都不要了,甜点心长大以后,为了火烧云,自己的丈夫也不要了,几天后,甜点心生了三个孩子,一次,甜点心找不到食物,于是就去豆腐寨偷食物,火烧云看到小狼崽饿的不行了,甜点心没有回来,就自己去豆腐寨,但还是牺牲了。火烧云有两点我们值得学习的,一:敢于牺牲自己,二:有爱心。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救别人,讲一个故事,名叫死神教父,从前有个穷人,他的第十三个孩子出世了,穷人为了孩子找了一个教父,是死神,死神说能让孩子成为一个有名的医生,十几年后,那个孩子成了有名的医生,死神对孩子说:“我在人的有那儿,你说吃些草药就会好,我在人的脚那儿,让准备后事,一次国王生病了,让那孩子治,死神在国王脚那儿,孩子把国王抱起来吃些草药好了,死神说在这样你就死定了,公主也生了病,孩子还是像上次那样,还是牺牲了。豺和狼是天敌,但火烧云和甜点心却有了感情,甚至超出了母爱,所以说我们人类没有什么仇不能化解的,我们应该和平相处,共建美好家园。篇三:《红豺》读后感暑假里,我读了《红豺》这本书,它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书中描写的那只豺让我感到了母爱的伟大。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抚养了自己仇人的女儿——一匹名叫甜点心的小母狼。在火烧云和甜点心的相处中,渐渐的产生了感情。火烧云曾为了甜点心放弃了自己精挑细选的丈夫,又为了甜点心失去了两条前腿。甜点心长大后,也为了火烧云而抛弃了自己心爱的丈夫,独自撑起了这个家。为了寻找食物,甜点心不幸被狗群围攻,火烧云最后用自己的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一片天。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触很深。一对仇人,他们不但没互相伤害,还能不计前嫌为对方付出那么多,甚至是生命。现在我们人类比动物好到哪里去?有些人为了一丁点儿小事情就大吵大闹,还有些认为仇恨所困,一生就两个字”报仇“。和动物比起来,人类还不如这些动物,他们都能重归于好,更何况是我们这些高智商的人类呢?人类现在真应该向动物学习了。这篇文章中,母豺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不但失去了自己的丈夫,还失去了自己的双腿。这样伟大的母爱,竟然发生在仇人之间。我们现在的孩子不好好珍惜母亲对他们的爱,把父母的叮嘱当做耳旁风。他们那一点能比得上甜点心呢?虽然火烧云是她的仇人,但是,是火烧云辛辛苦苦把他养大,他知恩图报,报答了火烧云。而现在的我们,有事非但不感恩父母还经常和父母吵架。有些人,他们知道父母非常不容易,为父母分忧。帮助他们干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大家要体谅父母,做懂事的好孩子!读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很深,愿我们人间少些仇恨,多些关爱……篇四:《红豺》读后感母志昕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故事内容十分引人入胜,看完之后,我久久都在回味,里面的很多情节都让我感动。要说起这本书,那来头就大了。相信很多小朋友都看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我说的这本书也是沈石溪写的——《红豺》,它也是《狼王梦》的姊妹篇,讲述的也是一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一匹大灰母狼杀害了母豺火烧云的孩子,要知道狼和豺这两种动物自古以来就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红豺火烧云的儿女被大灰母狼杀害,火烧云前去复仇。但它却留下了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原本火烧云打算自己肚子饿了再下手,谁知时间长了,甜点心把火烧云当做妈妈,火烧云也把甜点心当做自己的孩子。它为了甜点心,大胆去人类村庄抓鸡,为了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精心挑选的配偶;为了它,火烧云与猛兽多次夺斗,九死一生;为了甜点心,她失去了自己的前腿;在生命的最后,它为甜点心消灭了后顾之忧……赞扬了高尚的母爱。看完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本是一对天生的仇敌,况且还有杀儿女之恨,豺竟然没能忍心下手把狼的幼仔杀死。不仅如此,它还为此献出了青春,献出了健康,甚至献出了生命,甘心牺牲自己,为小狼崽撑起一片用爱渲染的晴朗的天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啊?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真情啊?我觉得这只有一种人、一种爱才能够做到,那就是母亲、母爱啊!想想我的生活学习,我真的无时无刻不在妈妈的爱的包围中,生病了、受伤了、退步了……妈妈总是陪在我身边,我是多么幸福啊。篇五:《红豺》读后感《红豺》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故事。这本书讲述了红豺母亲火烧云为了狼崽甜点心而奋斗,不管什么困难,或,是死亡,红烧云仍然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这本书主要写红豺母亲火烧云抚养咬死自己两个豺崽的母狼的狼崽,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伟岸忠诚的公豺。还为了甜点心抢村民的食物,与大花狗战斗,直到死,它想的仍然是甜点心,我读到这,体会到红豺母亲爱的执着和坚定。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红豺母亲是一个非常伟大的母亲。狼和豺虽然是天敌,但母爱是没有天敌的,因为母爱不是战争而是世界上伟大的爱。这种爱让红烧云情不自禁的抚养了甜点心,让她心中每时每刻都想着甜点心,不舍得他离去,更不舍得吃它,让它为甜点心付出,为甜点心牺牲。书上还写了赞美红豺火烧云的语句:豺和狼本足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我被动物们原始但真挚的爱所感动了,我突然发现动物虽然不会说话,但它们也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真挚的;母爱是执着的;母爱更是无法割舍的。我们要珍惜母爱,珍惜她的一点一滴。篇六:《红豺》读后感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红豺》作者是沈石溪。平时我最喜欢看他写的书里。他写的书富有想象力,还生动有趣,惊险刺激。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叫火烧云的母豺,她刚刚生了一窝小宝宝,可是,在一次她外出狩猎时被一匹饿狼咬死了。因为这件事,火烧云悲痛欲绝,肝肠寸断。从此开始了她的复仇之路。第二天,火烧云在一条小溪边意外的发现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匹恶狼,它的身边还有两只蹒跚爬行的小狼崽,她幸福的扑了上去,完全无视了躺在身旁的恶狼,她咬死了一只小狼崽,正准备杀死第二只小狼的时候,她突发奇想,准备把这只小狼崽带回去先养着,等到了冬天不好捕猎的时候吃,并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甜点心。可是,她们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感情越深,以至于连火烧云自己都分不清是把甜点心当成是自己的孩子还是食物了。直到有一年冬天的一天,甜点心出去捕猎,转了一天,也没找到猎物,所以,晚上只好到人类的村子去偷鸡,结果被猎狗发现了。猎狗立刻嗷嗷叫了起来,把整个村子的人和狗都吵醒了。甜点心随之听到人群叫骂的声音和猎狗的狂吠声,立即一阵风似的往回跑。猎狗们也穷追不舍,好像一辆辆全速前进的跑车。眼看着距离越来越短,就在这时,在家里等了很久不见甜点心回来的火烧云,正好赶了过来。为了解救甜点心,她不顾一切的扑到领头的猎狗身上,与他搏斗起来,竭力为甜点心争取逃跑的时间。我每次看到这里都会被火烧云的母爱所折服,被她的做法所感动。你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吗?篇七:《红豺》读后感人们都知道,妈妈给我们的母爱很多很多,动物之间也是如此,它们照顾、保护自己的孩子,就是因为母爱的力量。《红豺》这篇文章,讲的就是狼和豺感人的故事。豺和狼是一对天生的冤家,有狼无豺,有豺无狼,水火不能相容。而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的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一次,在食物匮乏的冬天,为了给甜点心食物,它竟冒险跑到人类的村寨偷鸡,结果脖子、腹部、胸部、脊背都负了重伤,还有一只脚崴了;一次,甜点心在抓蝴蝶时,遇到了眼镜蛇,火烧云虽然领教过眼镜蛇的厉害,但它还是的跳了起来,一口咬住眼镜蛇的脖子,在危急时刻脱险了;一次,甜点心掉进了一口很深的枯井里,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冒着会不小心被咬短尾巴的风险,忍着被咬住尾巴的剧烈疼痛,伸出尾巴拉甜点心上来,最后成功了;还有一次,在与小狗熊拼搏的时候,它为了救甜点心而被狗熊咬断前腿。最后为了让甜点心在人类的村寨捕猎成功,它与猎狗厮杀,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一片安宁的天……火烧云和甜点心,虽说它们是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种族,但是我觉得,火烧云养着甜点心,就是被母爱的力量支撑着。母爱是最高的情感,再野蛮,再残暴的动物都会拥有。我相信,因为母爱,豺和狼真的也可以在一起。动物世界虽然残忍,但这并不代表它们就没有真挚的情感。母爱的力量就是这样伟大!一切奇迹都是源于母爱!最后,我用贝多芬的名言来结束本文。”我很幸运有爱我的母亲。“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