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之旅
七月,当踏上英国伦敦的游学之旅时,我的心情无比激动。短短的二十天,却给我留下了终身难忘的记忆!
当我们到达伦敦时,天空下起了绵绵小雨。在和风细雨中感受到的伦敦非常温柔,没有夏日的炎热,也没有人群的喧闹,一切都好像静了下来……我忽然意识到西方人对待生活正如这天气一样,他们过得随性、悠闲。周末,没有太多的人会待在家里继续忙工作或学习。他们只是外出放松、享受。泰晤士河河岸,到处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家愉悦的笑脸,轻松的脚步,一切都像是静止的画卷。街边,是各式各样的咖啡店,人们一边听歌一边喝咖啡,别有一番情趣。
这是我对伦敦最初的印象,随着我一步步走近她,更让我看到了一个古典与现代、繁华与幽静并存的城市。
古朴、文明的伦敦
伦敦是英国的首都,一直是英国历史与文化的中心。历史悠久的古建筑依然伫立在那里,而一座座崭新的现代化高楼又拔地而起,古老和现代形成鲜明的对比。隔着玻璃窗,你会看到那红色标志性的电话亭,看到那著名的塔桥,看到远处那饱经历史沧桑的大本钟,一种激动、喜悦之情油然而生。
乘上汽车,我们首先参观了大英博物馆。走进博物馆,映入眼帘的是一尊雕像,随后便是盘旋而上的楼梯。刚上楼梯,就看到排成一列的古钟,很有特色。听老师说其中有一个是来自于中国的,我真想把它抱走。哎,只是体积太大,没办法。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埃及馆中的木乃伊。一开始还好,木乃伊是装在木棺材里的,之后又变成了拆掉木棺材、只是被布包着的木乃伊,然后布都拆了,看到的木乃伊骨头上还有肉,好恶心啊!最后……就变成骷髅了。天啊,实在看不下去了!我便不顾一切地冲出了埃及馆。
随后,我走进了中国馆,一尊尊佛像、一幅幅画一一陈列在我的面前,我也仿佛回到了我那可爱的祖国。接着,我怀着对日本文化的兴趣走进了日本馆。各式各样的彩瓷美不胜收,还有日本式的房屋,很精致地摆放在那。进入韩国馆,就被富有韩国韵味的书画吸引。
我们又参观了大英博物馆里的图书室。据说那里面珍藏的都是代表英国最重要、影响最深远的文献资料、书籍手稿,包括历史上第一份保障人民权利的大宪章,英国著名作家莎士比亚、狄更斯、歌手披头士乐队的手稿。除英文外,还有阿拉伯文、波斯文、土耳其文、梵文、印度文、蒙古文和中文等多种文字的书籍,仅中文书刊就有6万多种。还有一个Chinese Jade(中华美玉)馆,里面展示了各式各样的玉雕、玉佩。
大英博物馆。人类文化与历史的交融地。
权力的象征——白金汉宫
这天,怀着崇敬的心情,跟随着旅行车,我来到了梦中都向往的的英国女王居住地——白金汉宫。啊,又是一座恢宏雄伟的建筑!真不愧为女王居住、办公的地方。白金汉宫本身就很吸引人,再加上前面有一大片绿油油的草坪——五颜六色的鲜花在盛开,一群鸽子在那儿休憩。白金汉宫对面还有一个广场,有一尊维多利亚女王雕像,更加让人有种身处“世外桃源”的感觉。
白金汉宫是英国历代君主的寝宫,是英皇权力的中心地。皇宫是一座灰色建筑物,四周围着栏杆,宫殿前面的广场上耸立着许多雕像。胜利女神金像站在高高的大理石台上,金光闪闪,就好像要从天而降似的。宫殿是四层楼的正方形大建筑物,宫内分为典礼厅、音乐厅、宴会厅、画廊等六百余间厅室,此外还有占地辽阔的御花园。花园里花团锦簇,美不胜收。除了皇宫内部外,值得参观的地方还有:皇家美术馆、皇家马厩和知名的禁卫军交接典礼。现在白金汉宫已对外开放,每天预约而至的人潮如一条长龙。
最让人怀念的是白金汉宫的换岗仪式。每到这个时候啊。人山人海,但看还是要看一下的。想想女王陛下也真是不容易,如果换了是我,天天那么多人企图窥视的话,不疯掉,也被吵死了。士兵们开始奏乐,皇家卫队开始进行换岗仪式。虽然这不能和北京天安门的升旗仪式气势相比,但是在人口较少的英国。这种景象也是很壮观的。骑马的卫队在军乐和口令声中,进行各种列队表演,并举枪互致敬礼,一派王室气象。
全新的感受——伦敦塔桥
早就听说,登上塔桥是了解塔桥历史、建筑,以及欣赏泰晤士河风光的最佳地点。在游览过白金汉宫后,我们便来到了伦敦塔桥。
它建于1886至1894年,因桥身由4座塔形建筑联接而得名。伦敦塔桥的两座主塔高140英尺,两塔之间跨度为200英尺。桥分为上下两层:下层桥面可以开合,平时通车。桥椅开启时可容万吨船只通过;上层为一条宽阔的悬空人行道,两旁装有玻璃窗,行人签桥可欣赏泰晤士河景色。我与同伴大步流星地登上了悬空人行道,所见之处是一片沉静祥和之美。站在桥头向远处望,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浮想联翩,任由遐想的思绪像断了线的风筝一般越飘越远……船静静行驶在波光粼粼的泰晤士河上,涟漪一圈圈地散开,把我的烦恼也一丝丝地散开,带走了。
这时远处的大本钟刚好响起,“咚——”这沉重而铿锵的钟声相信1000米以外的人都能听到吧。
我喜欢伦敦,虽没有更多时尚的琉璃,也没有擎天的高楼,但历史的沧桑却为这些古老精致的哥特式建筑烙上了最珍贵的印记,仿佛满头银发的慈祥老者在为来人讲述一段又一段值得细细品读、深深回味的人生经历;透着淡淡的奢华,却全然没有高高在上的架势;不苟言笑,却友好和善。正如莎翁所说,伦敦是一个永远不会让人厌倦的城市。
这次的游学之旅真正让我体会到了这点。
分开
英儿最喜欢布满星月的夜空,最喜欢皎洁的月光均匀的涂洒在大地上的安详与静谧。
每当这个时候,英儿最喜欢牵着奶奶的手在麦田的小道上走着,看月亮在云层里玩;看星星俏皮的眨着眼睛,时不时的还有小虫子在耳畔轻轻吟唱……
淡淡的月光静静的洒在这片即将成熟的麦田里,夜风拂过,麦子的细叶就轻轻的摇摆起来,泛出点点闪闪烁烁的亮光,很白,很亮,就像奶奶的头发。
这时,奶奶就会给英儿讲着好听的故事,而现在,奶奶不再给英儿讲故事了,只是紧紧的拉着她的手,好像一不留神,英儿就会从她的身边消失。奶奶沉默着,只是一言不发的迈着小脚蹒跚的在小道上走着……走着……
英儿知道,也很清楚,自从今天家里来了那两个陌生男女后,奶奶就一直沉默着……
他们说要把英儿带走,去一个有着很多很都高楼,汽车……的漂亮地方,要她去上最好的学校,学校的教室是很漂亮的高楼,还有很多同学。他们承诺要给英儿买很多很多好看的衣服和好吃的糖果!
这一切来的是那么突然,英儿抬头望了望奶奶那一头银丝,也沉默了……
打她记事以来,她的记忆中只有奶奶,只有这个有着粗糙的说手和满头银丝的慈祥老人和这片面积不大的麦田,成为英儿心中最美的地方。这里一切的一切都在她的脑海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英儿永远也忘不了……
小的时候,英儿最喜欢依偎在奶奶的坏里,听奶奶哼唱着好听的歌谣来哄她睡觉。每每这时,英儿总会调皮的把眼睛睁开又闭上惹得奶奶把歌谣一遍又一遍的唱着。英儿最喜欢听奶奶唱歌了!
每天清晨,阳光温柔的照射着这个宁静的小村庄,在一片氤氲的炊烟中,奶奶总会把她唤醒。
学校虽然是低矮的小土房,偶尔下雨还漏着雨,但却和英儿有着难以割舍的情,那有她和蔼可亲的老师王老师和林老师还有她的好朋友小珊,兰兰。一切都是那么的让她难忘。
也许这天一亮,这里的一切都会变得陌生,迎接她的是另外一个崭新的城市和环境。英儿犹豫了,一边是她最爱的奶奶,一边又是自己的爸爸妈妈,该怎么选择?
月亮不见了,星星也不见了,夜深了。英儿的心,也像着漆黑的夜晚一样沉重。
她抬头看了看奶奶,她矮小的身躯,在此刻显的更加佝偻了。英儿知道奶奶是多么的舍不得她。她的心里沸腾起一阵难以言语的痛……
她握紧了奶奶的手,心里已有了决定。
因为她忘不了这美丽的麦田,忘不了她从小张的小庄,更中要的是她更离不开她眼前与她相依为命十几年的慈祥老人!
英儿知道奶奶需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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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岛之旅海南岛是一个南海的岛屿,那里风景优美,物产丰富,吸引了许多游客。凡是去了海南岛的游客,就有了“海南归来不看海”的感受。因为,海南岛那边的海很清澈,有时侯咆哮不息,有时侯风平浪静。海南岛有个地方叫“亚洲风情园”,那里有许多少数民族的文化娱乐活动。“华隆农场”居住的都是一些归国华侨,那里主产咖啡。我们可以到他们开的咖啡加工厂采购咖啡,还可以免费品尝各种不同口味的咖啡,还可以参观他们的植物园,那里有近三千多种花草树木,单单椰子树就有狐尾椰、三角椰、导弹椰、酒瓶椰……我还记得有个地方专门供敢于冒险的中外游客下海潜水。可惜,我年龄太小了,还够不到潜水的资格。所幸的是,爸爸可以去潜水,回来后,他告诉我海南岛海底的美丽世界:海底有各种各样的珊瑚,有的像树枝,有的像鹿角。各种奇形怪状的鱼在水里悠闲得游着……爸爸的描述,让我不禁浮想联翩,盼着早点长大,等下一次再到海南来体验潜水的滋味。听当地的导游介绍说,“玉带滩”的海水一半的海水风平浪静,一半的海水波涛汹涌,一个大浪打过来,我们吓得急忙往海滩边跑……你喜欢海南岛吗?如果喜欢的话,那就快点和你的爸爸妈妈制订一个去海南岛旅游的计划吧!45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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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之旅8月6日我就要离开这个上海的家了,将来到那个神秘的国度——英国。前一天晚上,我是那么的激动,好久睡都不着觉。但是终于能迈出国门了,我既高兴又紧张,怕不知如何面对说英文的老外。我们的文化不同,礼仪不同,语言不同…并且我的英语又不是很好,但我不会害怕,我是无所畏惧的赵岸煊!8月6日上午,我和爸爸妈妈来到了浦东机场,登上了飞机,经过10多个小时的飞行,到了伦敦机场。爸爸的合作伙伴John接我们到他家。在Ripon小镇住了一个星期,看到了不少新鲜的事情:英国餐厅里的服务很周到,提供画画的纸、蜡笔。像我这种小孩子,如果吃的东西自己不喜欢,还可以换东西吃,就算已经咬过了也一样可以,钱也不会多收。瞧!这是John和Doreen(John的妻子)在Ice?creamFarm(冰激凌农场)排队买冰激凌呢!哎,真搞不懂英国人怎么那么有时间,大老远开几十分钟的车就为了吃个冰激凌。不过,还是觉得挺好吃的。为什么叫Ice?creamFarm呢?其实这里除了冰激凌店还有一个很大的农场,里面有许多动物,有羊啊、牛啊、马啊、鸡啊……我们还去了世界文化遗产FountainAbbey(喷泉修道院),这个修道院曾被HenryⅧ(8)世(英格兰国王)损坏过。但是,如今的残垣断壁仍然可见它昔日的辉煌。这里有这大片大片的绿地,是个度假休闲的好地方。瞧!这是我见过最奇特的树了,他两是好似一对恩爱夫妻,女的婀娜多姿儿,男的身体健壮,子女们则乖乖的站成一排,仿佛一把竖琴,丈夫站在妻子的身边,犹如在支撑、保护着这个家,我很赞同爸爸给他们起名“和谐之家”。之后,我们乘坐火车来到了爱丁堡,参加他们的盛大的艺术节。街上,人山人海,艺术家们穿越国境,聚集到这里,到处都是表演、掌声、欢呼声,随处可见的宣传册,各式各样的服装。瞧!有人踩着高跷,有人变魔术,有人在骑独轮车,有人在转呼拉圈……这是爸爸在爱丁堡学校NapierUniversity的创始人Napier先生,他是一个数学家,在两百多年前创建的这所学校。这就是爸爸学校的校区之一,环境很好,一点垃圾都没有,散发出一种淡淡的青草香,让人放松了许多,能认真思考问题,据爸爸说,许多科学家这是在这里诞生的。这是爸爸的另一个校区,24小时可以上网,借书,还提供投影仪,电视……爸爸说英国的教育就是让你自主学习,大部分时间都在阅读度过,想看什么就可以看什么。结束了爱丁堡之旅,我们又来到了伦敦,这就是TowerofLondon,以前皇室居住了一百多年的城堡,但英国势力越来越强大,住进了白金汉宫,所以这里就变成了监狱。想想以前的英国人,还没有中国人厉害嘛!1420年就有了故宫,它可比TowerofLondon壮观多了。在这里我听过的最感人的故事TheNinedaysqueen那个身穿白色衣服的就是九日女王(简·格雷),据说美丽动人,才华出众,可惜不到17岁就被玛丽一世推上了断头台!只当了九天英国女王!这就是英国伦敦著名古钟BigBen(大笨钟),据说钟重14吨,钟盘直径7米,时针和分针长度分别为2.75米和4.27米,钟重305公斤,每走一小时,就发出深沉而的报时声。我的英国之旅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将来有一天我一定要重返英国!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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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伦敦是英国的首都,位于英格兰东南部,跨泰晤士河下游,距河口88千米。全市分33个行政区,由3部分组成,即伦敦城、内伦敦(12个区)、外伦敦(20个区),合称大伦敦市。面积1610平方千米,始建于公元43年。伦敦西区是英国首相官邸和内阁各部所在地。伦敦多名人故居,有马克思、牛顿、富兰克林、肖邦、肖伯纳、马克·吐温等故居。在这些故居的墙上往往挂有一块蓝色白边圆形瓷牌,说明名人在此居住情况。1836年,伦敦与格林尼治之间修成第一条铁路,开始修建地下道。泰晤士河是英国最长的河流,发源于英格兰的科茨沃尔德山,河水从西部穿过伦敦市区,最后经诺尔岛注入北海。泰晤士河在塞尔特语中意为“宽河”。从入口处溯流而上,第一个游览点是格林尼治,山岗古树苍郁,山巅有古天文台。海德公园是英国伦敦著名皇家公园,以园内“讲演者之角”著称于世。位于伦敦城西部威斯敏斯特区,占地居伦敦公园首位,南面有建于1876年维多利亚女王丈夫艾伯特亲王的雕塑像和纪念碑。东北角大理石拱门入口处,是著名的“自由演讲者之角”,“公园看守人小屋”附近是鸟禽禁猎区和玻璃温室苗圃。圣保罗大教堂是英国伦敦的著名教堂,以伦敦保护神圣保罗命名,位于泰晤士河北岸纽盖特街与纽钱吉街交角处。这里为604年圣奥古斯丁以来的伦敦主教座堂所在地。现在大教堂四周虽然新建了不少高层大楼,但它仍为伦敦著名路标。伦敦塔是英国伦敦著名古迹,位于泰晤士河北岸,伦敦塔桥附近。塔内最古老的建筑是白塔,也称大塔或中央要塞。塔内的圣约翰教堂是伦敦现存的教堂中最古老的一座,为诺曼底式结构修筑。伦敦塔内的皇家珍宝馆主要展出17世纪以来君主的镶满宝石的皇冠、王权球、权杖等国宝。兵器馆展出历代皇族所使用的各种武器、盔甲和战袍等。大本钟是英国伦敦的著名古钟,建于1858年,安装在西敏寺桥北议会大厦东首高95米的钟楼上。大钟当年由负责工务的专员本杰明爵士监制,故名“大本”。钟重14吨,钟盘直径7米,时针和分针长度分别为2。75米和4。27米。大本钟发出深沉而又铿锵的报时声时,袅袅余音遥远可闻。1923年起,通过广播,钟声远及世界各地。英国最大的综合性博物馆,又称不列颠博物馆,位于伦敦鲁塞尔大街。1759年首次向公众开放。1823年,英王乔治四世又以其父的大量藏书捐赠,使这座博物馆的藏品愈臻丰富。内有埃及艺术馆、希腊和罗马艺术馆、西亚艺术馆、欧洲中世纪艺术馆、东方艺术馆以及民族学馆等,其中以埃及艺术馆、希腊罗马艺术馆和东方艺术馆藏品丰富多彩最引人注目。格林尼治是英国原皇家格林尼治天文台所在地,世界计算时间和地球经度的起点。位于伦敦东泰晤士河南岸,是海上船舶循泰晤士河进入伦敦港的必经之地,有“伦敦咽喉”之称。1884年,国际天文工作者在华盛顿的国际经度会议上作出决定,以经过格林尼治的经线为初子午线(地球经度的起点“零度”),并以此线为起点划分“世界时区”,从此,格林尼治驰名于世。白金汉宫是英国王宫,位于伦敦威斯敏斯特区圣詹姆士公园西端。白金汉宫不对公众开放,但有3处例外,可供游人参观:一是禁卫军换岗仪式,每天上午11点半在皇宫前院举行。整个仪式宛如一出古装戏演出,由禁卫军乐队担任伴奏;二是女王美术馆,位于白金汉宫南侧,1961年在一所皇家教堂的废墟上建立,是展出皇家收藏艺术珍品的小型艺术陈列馆;三是皇家马厩,有马、御用马车、皇家汽车等。剑桥是英国剑桥郡首府,剑桥大学所在地,“英国惟一的大学城”,位于伦敦北。地处平原,剑河从城市西门经市区流向东北,注入乌斯河。从13世纪末创办剑桥大学的第一所学院彼得学院起,剑桥作为一座大学城存在至今。剑桥环境幽美,绿草如茵,著名的有“耶稣”草坪、“巴克斯”草坪、“绵羊”草坪等,宛如绒毡铺地。威斯敏斯特教堂是英国伦敦的著名教堂,正式名称为“圣彼得联合教堂”,华人习惯上称之为“西敏寺”。位于议会广场西南侧。教堂的平面图为十字架形,700多年来几经修缮,被称为是英国哥特式建筑中的杰作。历来为英国国王加冕和王室成员举行婚礼的场所。这里也是国王的墓地,从亨利三世到乔治二世的20多位国王,均埋葬于此。此外,英国许多名人死后也被埋葬在教堂之内或在此树立纪念碑,如:牛顿、达尔文、瓦特、狄更斯、丘吉尔等。温莎古堡是英国王室的行宫,位于伦敦以西的温莎镇,濒临泰晤士河南岸,建筑在一座山岗上。古堡于11世纪初建,后来各代英王陆续增建,使今日的温莎古堡成为世界上最雄伟的古堡之一。这是一个花岗岩建筑群,正面是圣乔治大教堂,哥特式建筑,塔尖高耸入云,十分壮观。古堡分下、中、上3区,下、中两区为英王王室的正式国务活动场所和私邸;上区有国家公寓,以收藏皇家名画和珍宝著称。古堡四周是一望无际的青草地,远处是田园农舍,一派乡村原野风光。女王及其亲属常到此地度周末或短期居住。唐宁街10号是英国首相官邸并成为英国政府的代称。因英国外交家乔治·唐宁爵士设计这条街而得名。唐宁街位于伦敦白厅大街内的一条短而窄的横街上。自从18世纪中叶以来,官邸曾进行多次内部整修,除了增加国宴厅和早餐厅外,这所房子的规模及其特征,基本保持原样。它是一幢3层楼灰砖建筑,有60个房间,楼下为内阁会议室,通向会议室的楼梯旁,悬挂着历任首相的油画像。二楼为首相及其家属住所。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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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游记作文我看到的一个古老而优雅的城市的文化和信仰,从教堂到校园,浸透着英伦的贵族风尚,享受的生活理念让英国人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么绅士。小编收集了伦敦游记作文,欢迎阅读。第一篇:伦敦游记在我的印象中,伦敦是一座古老而又优雅的城市。它拥有很多很多全世界最早的东西,比如地铁,电话亭,双层巴士......但是它却像是被一大团久远的时光包裹住的琥珀一样,当全世界都变得仿佛电子舞曲一般,被电子产品占领,二十四小时都被LED屏幕照亮的时候,伦敦依旧保留着这些已经呼吸沉重的老家伙们。这里有很多世界著名的建筑:伦敦塔桥,圣保罗大教堂,大本钟,白金汉宫,威斯敏斯特教堂,环球剧院......伦敦的建筑大都是维多利亚时代遗留下来的,颇具哥特风格的美,几百年的历史和变迁烙在了房屋的每一块砖瓦上,散发出仿佛被雨水冲洗后陈旧的铁锈气息伦敦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没有巴黎的时尚,没有纽约的张扬,没有上海的繁华,它更像是一位贵妇,典雅而安宁。伦敦没有什么高楼大厦,树木填满城市的每一个空隙,城市居民也不多,人们的生活悠闲而随意。难怪我的一个朋友说她喜欢伦敦市因为伦敦让人觉得亲切想要靠近。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让全世界的目光聚焦在这里,也让人们开始了解雾都。奥运会的开幕式我是全程观看的,7个小时的时差,格林威治时间的7月26日21点,北京时间的7月27日凌晨4点。英国人用一个类似舞台剧的盛大演出展示着他们的历史和他们引以为自豪的一切。开头的短片我记得很深刻。从泰晤士河的源头沿着河水的轨迹,穿过那么多森林绿地,经过无数次的分流和交汇,翻涌的河水被电影般的特写镜头描绘的淋漓尽致,激起波浪,飞溅的水花每个细微之处都被扑捉下来。水流将我们的视线带到了伦敦,之前推得很快的镜头也放慢脚步,缓慢地走过塔桥,宽阔的水平面一直延伸到伦敦碗。英国人对泰晤士河有种别样的情怀,我一直觉得河流能赋予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就像长江和黄河,筑造了中华民族的豪迈和大气,就像塞纳河带给法国的是无限的浪漫与艺术气息。关于工业革命的部分也让我印象深刻,整个场馆中央就像是一个被机械和金属包裹的黑色钢铁怪物,巨大的烟囱一个接一个升起,吐出大量白雾,绿色的庄园被工厂取代。这倒是让我想起了狄更斯笔下《雾都孤儿》里无穷罪恶、贫穷、混乱的雾气mdash;mdash;它笼罩着的伦敦,充满了后蒸汽时代的迷人质感,又颓废,又矜贵。雾都也是得名于当时严重的环境污染,使伦敦上无尽关于雾的描写。那种工业蒸汽时代的特有的混合了煤烟、蒸汽、尘埃、空笼罩着终年散不去的大雾。现在的伦敦,天空很清澈,干净的让人难以置信。但我还是很向往那个被大雾淹没的城市,那样的伦敦一定有一种特别的美,所以无数的作家会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里开幕式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主火炬的点燃。我好喜欢这个主火炬的创意mdash;mdash;刻着两百多个国家名字的铜花瓣组成的花朵。火焰蔓延开来,一圈一圈,由外到内,全部燃起的时候,底部的金属支架开始抬高,在空中花瓣汇聚在一起形成一朵火光四色的花朵。巨大火焰冲上空中,火光照亮了整个伦敦碗,也点燃了所有人的心。最让我感动的是主火炬点燃后,想起的熟悉旋律。Beatles乐队的主场之一mdash;mdash;保罗麦卡特尼演奏起他们的经典歌曲《Heyjude》。他的声音不再像原来那么清澈,有一种被时光打磨后的沙哑和苍老,像是峭壁上经过几百年风雨洗礼风化了的石灰岩。这首伴随一代人成长的歌曲,在现场引起了8万人的大合唱。披头士无疑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乐队,没有之一,尽管他们早就不复存在,但是他们的音乐却依然能在几十年后的今天令人动容。这才是真正的伟大。麦卡特尼先生的眼睛里闪烁着仿佛那晚伦敦上空的星辰。在唱出最后一个绵长的尾音,他从钢琴前起身,在高台上举起双臂。骄傲的像个王。后来开幕式结束的时候,电视的转播镜头给了一个伦敦的夜景镜头。夜已经很深了,此时的伦敦已经进入了新的一天。伦敦的夜景很迷人,也很安静,不像中国的大城市在夜晚的绚烂,伦敦像是睡着了一般,俯视时只看见伦敦碗中心一团火红。我想,这就是伦敦,这就是英国。它古老,但又现代;它矜贵,但又亲切。它很特别,它让无数人向往,让无数人着迷。第二篇:伦敦游记旅程从想念开始。在一万米的高空中才知道离家已经很远,在八千公里之外的国度才知道什么是想念。当我如愿以偿的载着放飞的梦想离开,透过层层缥缈的云朵,俯视若隐若现的大陆,脑海中浮现的是父亲回首时微笑着挥手和眼神中隐忍的不安,好朋友临别时爽朗的说着再见,眼神却深邃的有点凄凉。那些面孔让我认清了有谁真正的驻扎在我的心里,有谁会在身后的土地上虔诚的为我祈祷。六月的伦敦。阳光。草地。二层小楼。那里的人们总喜欢亲热的与阳光的接触。,正午的阳光肆意的挥洒在草地上,大片大片的覆盖人们的肌肤。太阳也总是很眷顾他们,晚上9点钟,才肯收起温暖的微笑,让人们临睡之前还可以看到唯美的日落。我的配对同伴Sarah也有着阳光般的性格,慷慨地把她的床让给我,并愿意与我分享她所拥有的一切。母亲所特有的慈祥似乎是不分国度的,相对于东方女性的委婉内敛,她的母亲更加豪放不拘,常常因为一点小事笑得前仰后翻。清早的天空是从未见过的湛蓝,正逢周末,Sarah邀请我和她一起去教堂做礼拜,教堂可以算是那个小镇上最华丽而古老的建筑,祷告堂优雅而庄严,神秘的水晶玻璃上碎影斑驳,耶稣的血液溢滿金杯。唱诗班专注于蝌蚪狀的音符,人们哼唱着对救世主的赞歌。发达国家的人们更注重充实自己的心灵,每周用一个上午的时间从事他们的信仰,而不是为了追逐物质争分夺秒。跟随Sarah参观她的学校。那是小镇上一个普通的女子学校。有穿着灰色西装套裙,背着时装包的女生进进出出。一脸精致妆容显然不用为了考学而烦恼。走廊里展出的不是本科生光荣榜,而是学生们的艺术创作,废弃品粘成的雕塑,油彩水粉的抽象画作,还有颇富中国元素的剪纸画。教室每一间都不相同,充分显现了这里教育的多元化,这里的学生每个学期只需要从二十多门课程中选六门课程,除了中国的学校有的那些,还有泥塑,木工,缝纫,舞蹈hellip;hellip;没有人强迫你一定要学数学,也没有人会因为不及格的试卷来批评你,学校只是一个可以无忧无虑的学习的地方,给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的空间,不是每个人都一定要把学习跟工作前途联系在一起,没有压力的成长会快乐的多。牛顿在这里发现了地心引力,徐志摩在这里写下优雅诗篇,作为一个学子不能错过的地方就是剑桥,一个梦想集结的地方,好像云彩也很有才华的漂浮,没有城墙的校园,有诗画般的凝重气息,古老的学院显得有些慵懒,动不动就是已经存在了六百年,不仅是拥有辉煌的历史,现代化的质感钢管建筑配有宽大的落地玻璃窗,窗外有青绿色的苍天大树独挡视野,每一个细节都彰显当代学子的才华,老校长自豪的说,这里是我的母校。这是我看到的一个古老而优雅的城市的文化和信仰,从教堂到校园,浸透着英伦的贵族风尚,享受的生活理念让英国人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么绅士。回航的飞机在耳边作响,脑海中闪过有大本钟和泰晤士河畔的伦敦眼做布景的回忆,轻轻的吟着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就这样离开这个真实的梦境。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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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记伦敦_(一)拖着行李箱站在他视线触不到的拐角,看着他的背影一点点融进穿梭的人群,再也看不见,眼泪这才像慢了半拍的音乐,一滴一滴砸下来,打湿了我的衣领。虽然夏天的热汽很快就把它们蒸干了,但是直到现在,我还能感觉到它们在我的领口——那潮湿的触感。2011年8月7日,下午3:15分,从那以后,我就再没见过伦敦少年了。(二)我一直很喜欢伦敦少年的名字,简单大气,总能让人想起春日午后明媚的阳光和散发着温馨气息的整洁房间。曹朗、晴朗。我第一次这样冲他嚷嚷的时候,他却直挑眉,一脸讨巧的得意,“朗在英文里音译是Long,我连英文名都不用费心起。”当时我笑了笑,点点头,心里却觉得Long这个读音没了“朗”字带给人的触动。所以,一直到现在,我也未再问过他的英文名,总觉得叫他Long不如叫他伦敦少年来得好听。不过,似乎也没什么关系,因为伦敦少年确乎是去了伦敦了。我没算过他与我之间到底隔了多远,仅仅知道这距离就像“男孩”和“男人”二词的差别一样,只隔着一层薄薄的纸,一回首却是咫尺天涯。认识伦敦少年是在初一结束的那个燥热的暑假。初中的假期很长、很悠闲,每天的生活就是写完作业上网冲浪打游戏,和同样热衷游戏的表哥一起组任务小队。表哥带来了他的同学,三个人一起荒废了大半个暑假在游戏上,暑假结束前的两周,表哥发来去北京和他度过最后快乐时光的邀请函,欣然收拾好行李的我就是在北京表哥家门前那座很普通的立交桥上认识了伦敦少年。我还很清楚地记得那天下午,水泥地面被太阳蒸烤得直冒热汽,街上来回经过的人无一不汗流浃背,或手拿冰糕,或打着遮阳伞防暑,我的视线在这躁动的分子中却毫不犹豫地停留在那个站在我表哥身边笑得灿烂的少年身上,明明是那般炙热的天气却因为他干净的白T恤和灿烂的笑变得明爽不少。我原以为像这种类似于小说里才会出现的少年应该是温柔清澈的,却未想伦敦少年和我的第一次对话竟是这样。“哦,你就是和我们一起玩游戏的那个……你男的女的……”“……滚”就像我从来没想象过伦敦少年竟然是如此毒舌的一个人,就像我从来没想象过有一天我们会变成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尽管一年中见面的次数只有三次,就像我从来没有想象过有一天我们会相距万里,隔着遥远的陆地和大海,望着同一片蓝天。(三)我和伦敦少年几乎是来自两个世界的人。我是个在小县城里长大的孩子,虽不至于在城市中迷路,但光是听别人讲大城市的日常生活,都会觉得新鲜不已,心生向往。伦敦少年却有着让我羡慕的一切,包括他各种各样的衣服鞋子,包括他能轻松讲出的我不知道的东西,包括他永远开朗的笑和他侧着头写字或者听歌的样子。总是沿着阳光,一点一点地照亮我的世界。在那些我们能够畅谈理想、抛弃烦恼的寒暑假,我们看过了王府井的夜景,在鼓楼大街吃着鱼丸宴,在八角游乐园的摩天轮上一起唱我们最爱听的MJ的《Keepyourheadup》……伦敦少年像是一只能飞得很高很高的雄鹰,夜晚游乐园花街巡游的喧闹,城市璀璨的灯火,跟这小小的车厢都与他没有关系,他张开他的双臂,仿佛在拥抱整个城市。“Keepyourheaduptothesky,keepyourmindofstayingalive,keepyourwingssowecanfly……”那天晚上他笑得异常灿烂,像是一轮小太阳,他冲我挥挥手,我从座位上站起来和他一起唱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MJ的歌励志功夫一流,那一刻我第一次觉得伦敦少年和我都会飞,我们要张开双臂,展开翅膀,这样才能飞得高、飞得远、一起飞。现在伦敦少年飞走了,飞到他梦想的地方,那个比巴黎还要醉生梦死的地方。夜晚的伦敦眼带着光环旋转过一圈又一圈,承载着这曾经的日不落最后的辉煌。我站在原地,但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也会飞,飞到比伦敦更遥远的地方,飞向我的理想。(四)伦敦少年以前写博客的时候曾写给我这样一段话。“D桑,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很长,但你是我这辈子遇见的最要好的朋友,曾听人说,如果朋友之间隔得太远,关系再好终究也就会淡去。现在我要去伦敦了,D桑会变得离我很远,D桑有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人生,也许以后我们见面的次数会越来越少……不过D桑,只要很多年以后你还记得有曹朗这么个人就够了,你们以前是很好的朋友,他永远都把你当做他的朋友。如果你不要他了,就把他放在心海深处慢慢忘了吧,然后飞向你的理想……因为D桑一定会飞得很高很高,高得需要我仰望的。”记得看完这段话的时候我眼泪在屏幕前缓缓滑落。伦敦,我怎么会忘呢……也请你飞起来,我的伦敦少年,我们都需要飞得高高的,等我们那时再相遇,我一定会笑着告诉你,“我真的……嘿嘿……”“曾记伦敦。”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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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你好沿着大英的血脉前行上课的时候,老师问:你喜欢伦敦吗,为什么?有个答案我很喜欢:因为这里的每件东西都有自己的历史。火车驶向伦敦市中心,教堂、国会、白金汉宫由远及近地映入眼帘。这些无数次在小说和电影中看到的建筑物倏然出现,倒有些受宠若惊,不知如何应对。大不列颠缓步前行的历史似乎没有让伦敦发生太大的变化,即使是工业革命和世界大战也没有一丝一毫地撼动圣保罗教堂的威严。抬眼便是大本钟,空气里弥漫着古旧潮湿的味道,像是旧照片。指尖触在建筑物并不平整的墙面上,想起亨利八世的披风也曾从上面拂过,仿佛摸到了大英帝国跳动的脉搏。从来都对这些古老的东西着迷,站在它们面前会有很神圣的感觉,想到自己的脚印与古人重合,便忍不住会用瞻仰的目光试图将它刻在脑海中。来到伦敦,对我来说仿佛一场饕餮盛宴。离教堂不远处有咖啡屋和面包店,游人三三两两聚在外面的树下拍照或者聊天。教堂仍然高耸威严,却不知不觉沾上了人间的气息。它就这样轻易地融入了人们的生活。圣保罗大教堂在喧闹繁华的市中心,栅栏外车水马龙,栅栏内却连鸽子也不敢出声,让人下意识地屏气凝神。沿着小路绕教堂一周,竟不知用什么词语形容内心的震撼。这座教堂最早建于公元604年,多次毁坏和重建,1666年一场大火后,教堂毁于一旦。我们现在看到的教堂由建筑师雷恩爵士从1675年建造,整整花了35年心血。参观之前要在门口排很长的队,于是我有足够时间仔细打量殿堂富丽堂皇的装饰。大殿上有精致华丽的雕花,彩色的琉璃描绘着圣经的故事,每个细节都完美得无懈可击。唱诗班在两侧,牧师的讲坛在大殿的尽头,三十年前查尔斯王储和戴安娜王妃就是在这里接受世界的祝福。天花板很高,好像有神在俯视着你,让人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沿着窄窄的楼梯向上攀爬,随时都有掉下去的危险。后来发现只要时刻仰望前方的阶梯而不看来时的路,底气便足很多。大概有时瞻前顾后反而不能更好地前进就是这样的吧。圣保罗大教堂的圆顶被称为离神最近的地方,肃穆而庄严。我不是信徒,却也被某种力量深深震撼。我记得有人跟我说,人有信仰是好的,无论是信宗教还是信科学,总该有一种东西指引你前进,时时约束你。这便是教堂存在的意义,它已经成为英国人的精神支柱,给予他们生活的信心。在伦敦同样具有代表意义的是白金汉宫的换岗仪式。它在英国人心中的地位相当于我们天安门广场的升旗礼。每天都有来自全世界的游客早早等候在那里,希望一睹传说中戴着熊皮高帽穿着红色制服的英国皇家士兵的风采。离仪式开始的时间还早,我们先在圣詹姆斯公园休息。两位王子年幼时,戴安娜王妃就常带他们在圣詹姆斯公园游玩。即使离游人如织的白金汉宫不远,公园里还是有许多松鼠和麻雀,并不怕生,大概平日都受到友好的对待。白金汉宫门前,游客们想尽办法占据最佳位置,许多人坐在喷泉池的边上,我为了看得更高甚至试着站起来,却差点一个趔趄掉进水里。随着音乐声一支仪仗队走出了皇宫的大门,果然穿着鲜艳的大红色制服,头上高高的帽子也十分引人注目。导游说这种帽子是用真正的熊皮制作的,价格高昂,也是这顶帽子给英国政府带来了许多非议,动物保护主义者强烈抗议使用真正的熊皮来制作这顶帽子。令我惊讶的是,与我们整齐划一的仪仗队不同,这支代表国家形象的队伍里,士兵们体型肤色各异,还有人戴着眼镜。他们手持各种乐器,步伐也不那么整齐,但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肃穆的。听说美国法律规定招聘时外貌种族都不能作为条件,不知道英国法律是否也是如此。但不以貌取人,大概是西方世界的传统。也许比起外形的统一,真正的才华才是更重要的东西。步幅相等动作相同能够体现我们威武之师训练有素,但一味追求“好看”,倒不如这样的“不整齐”能够体现人性化,显得更有活力一些。人们跟着仪仗队一路小跑,大声欢呼,换岗仪式并不是很严肃的事情,这跟我对伦敦人的印象很相符。他们总是很随意,允许各种观点和行为的存在,最安静的地方不是皇宫门前而是美术馆里。甚至就在议会前的桥上,有人打扮成女王在卖艺。这是我向往的自由。传说中的唐宁街就在离皇宫不远的地方。这片排屋建于1682年,曾是私人住宅,数次更替后成为英国的权力中心。里面的装潢早就变了模样,骑兵穿着精致威武的制服骑在高头大马上任人拍照,头戴钢盔荷枪实弹的警察才真正负责保卫任务。颇有些物是人非的意味,无端生出一股苍凉。老城都逃不过这样的悲伤。古老的建筑物见证太多世事,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也不过是游客而已,他们来了又去,留下老房子沉默地伫立在时间的长河中,等待下一个故事发生。唐宁街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10号首相府邸,而是一块深灰色的石碑,雕刻着悬挂的衣服和帽子,这是为了纪念二战中失去生命的女性。导游没有停下来讲解这块石碑,大概因为它就在马路上,我们若是停下,将影响整条路的畅通。这是更打动我的地方,英国的历史和文化都在随处可见的地方,不必专门到博物馆去。就像贝克街的地铁站,瓷砖上都是福尔摩斯的剪影,提醒人们这里是个大名鼎鼎的地方。这些都是不需要刻意做广告宣传的,一点一滴都渗透在人们心上。说到贝克街,作为侦探迷,来到伦敦不去朝圣一下实在可惜。于是挑了一个行程宽松的下午,我们来到了贝克街221b——这个在梦中无数次想象的地方。沿着窄窄的楼梯上去,来到了起居室。福尔摩斯出去办案了,他的小提琴摆在壁炉旁边,两把椅子相对地摆放在壁炉的两侧。戴着礼帽的白胡子华生接待了我们,华生与我想象中有些不一样,我觉得在阿富汗负伤的华生应该高高瘦瘦,走起路来有点摇摇晃晃。这位华生先生矮矮胖胖,看起来和蔼可亲,他指给我们看他的药箱,并一一介绍了房间里的陈设。三楼是卧室,我坐在陈旧的摇椅上,十指相对,假装自己置身于清晨的伦敦,喝过咖啡,房东太太送来的报纸上又报道了一起凶杀案。再往上便是蜡像,逼真地描绘了几起经典大案,我和同伴叽叽喳喳地指着它们:“这是希腊译员!”“这是莫里亚蒂教授!”掩饰不住兴奋的表情。屋子里其他人也是福尔摩斯迷,看见我们的样子都露出会心的微笑。语言不通没有关系,我们喜欢同样的作品。离开的时候下起了细密的雨,车窗蒙上一层薄纱,伦敦终于露出我想象之中的模样——该是阴雨绵绵,浓雾模糊了天与地的界限,点点微寒,适合故事生根发芽。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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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之旅我们作为炎黄子孙,但我们又知道多少关于我们祖先的故事呢?保留了关于祖先所遗留给我们的文化,又多了解其中所带给我们的含义呢?清明节临近,但我们却听到了一个令人感到十分心寒的事情:许多90后的哥哥姐姐们竟宁愿花钱让别人去替自己忌拜自己的先人,这十分地让人不解?晚上我带着种种疑问进入了梦乡……我感到头有些隐疼,我坐了起来,看着四周,差点使我晕了过去,我竟然身穿着唐代女子所穿着的糯裙服。身处在这被雾所环绕的众山之中,白鹭正自由地展示着身姿,但从它们的叫声中却感到的是无尽的伤悲。好奇使我到处串游在这小山丛中,我来到了一条小石路子中,看着一条寂静的小河,河水清澈见底,水中的鱼儿正在四处游窜着,但从中隐隐感到了一种迷茫;水中倒影着一座座挺拔的山峰,山峰中山路曲崎,一条条山路遍布着整座山峰,似乎通往着哪个地方;看着眼前石路上似乎有着一处桃园,花红柳绿,但却有着一股平凡不过的气息的小竹房。这时我想到了苏轼的一句诗“水光潋艳睛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但突然下起了小雨,路前过来了一处人家,一家老少,老人眼中湿润,身旁的年轻夫妇神情严肃,身着十分地朴素,手中提着一篮子,篮子里装的都是元宝和蜡烛。匆匆地从我身边走过。过后,来了一位神情恍惚面带伤心欲绝的男子淋着雨从我身边摇晃地走过,前面又来了一位骑着牛的牧童,我突然明白了,眼前这位男子就是大名鼎鼎的杜牧,顺着也明白了今天是清明节。我一路跟着杜牧来到了一家酒家。我坐在了他的前面桌,他点了许多酒,便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很明显他想借醉消愁,看着一个满腔热血,满腹文才的才子,竟在这里借酒消愁,我的心情似乎也已被他感染了,我感到这个不平凡的才子身上,一定还有着一个不平凡的背后。就这样,我在那陪着杜牧待了一天。夜晚,天气渐寒起,我心里打了一个寒颤。突然一个尖锐而又雄浑的嗓音响起:“姑娘,不知姑娘找鄙人有何贵干?”我看看周围,周围早已没人了,我慢慢轻走地走了过去,我看着杜牧,他那秀气的脸上,却久久挂着一对紧锁的眉毛,浑身都散发出难闻的酒气,但却隐约透出了墨水的气味。“姑娘,如果不嫌弃,请坐。”我坐了下来,杜牧仍然喝着他的酒,一杯接着一杯……皎洁的月光洒在他的身上,似乎月亮正在用自己的力量安抚着这孤寂之人,就像他那亲密无间的知己,是他最朴实情怀的寄托;一阵清风掠过,身后的梨花“断情”地落下,月光很配合地为梨花完成生命最后的“绽放、离别”看着这一切,我似乎明白了些许,不禁吟起了万宽所写的诗“满城风絮一层纱,寂寂青山不见家。料得百年身化土,人间孤月照梨花。”“好,好诗!”杜牧放下了手中的酒杯,为我鼓起了掌,“难道同是天涯轮落人?”牡牧给我倒了一杯酒,我毅然地接过了酒杯,好奇心使我张开了嘴:“为何?你身为一大才子,可我却感到你不大开心,反而感到你今天十分像个落魄之人?”杜牧像被我定住了魄,他长叹了一声,对我说道:“虽鄙人颇有成就,即使过着安逸的生活,可却没有尽到作为孝子的责任。小时,母亲含辛茹苦地把自己扶养成人,帮助鄙人考到官职,让自己可为国家作贡献,但没来得及报达母亲的养育之恩……您能明白一个游子的心情吗?”此时,杜牧早已热泪盈眶,望着天上那依昔皎洁的月亮,月光照着他那紧锁不展的眉毛,一阵清风吹过……“铃——”我被闹钟惊醒,但我已经明白了杜牧的心情,那是一颗怀念故乡、对先人的怀念,是一颗热血至朴的赤子之心啊!我真的明白了!清明这个惆怅的日子,牵动着多少游子的心啊!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