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和学习1200字以上

读书和学习

1200字以上 高三 说明文

今天没事情,就和表哥在QQ上闲聊。他的话给我很深的感触。

表哥十二月底考研了,考的是上海财经大学的法律系学术硕士。不过,他大学的时候没有好好上课,他说自己百分之百考不上。他自嘲许久,谈了对学习的感触——尽管他说自己的学历教育估计到此为止了。

他说,自己以前自诩很爱看书,其实名不副实。他小学的时候是买了很多画书、蓝猫淘气三千问、儿童文学杂志与少年文艺,不过在初中的时候就迷上了玄幻小说、武侠小说,还是依着古今传奇武侠版、玄幻版、异幻等杂志反复看,居然连金庸等人的经典作品都没看过,不要说其他的书。他说自己写作好,也确实获得东北一本杂志全国性作文比赛的二等奖,还在一中向未来文学社获得过一次三等奖、一次二等奖、在晨光校报发了两篇作品,还有课堂内外发了一篇作文。好像也就这么多了。记得他本来是投给创新作文的,经常受到退稿信,他还记得那信是钢笔写的行书。就一次,最后还是在A版的花季雨季课堂内外发表的。他还看郭敬明的书与杂志,每年参加一直不中的新概念作文大赛的时候看当月的萌芽。基本上他看杂志混日子。他投入的时间与成果完全不成比例、学业荒废的厉害。

基本初中的时候,他每两周就给随便一家学生杂志投稿,校外杂志也就中过一篇。战绩十分可怜。现在他回忆的时候,就会总结原因:他的语文基础知识不好。

初中的时候他当过两年的语文课代表,结果最后他总结自己语文知识不好!他说,其实自己单纯喜欢写东西,看青春小说看多了结果也被蚍蜉浮游不分的某爱伤春悲秋、专门写大都市生活给城乡结合部少年看的青春小说作者带坏了。他看到了报纸上不认识的字,也就看看偏旁瞎读一气,结果直到考研结束的时候还以为巨擘是巨擎之类。初三的时候他不是没有买基础知识参考书,看看那些个形近字易错字多音字汇总表,他直接闪过看中外作家简介。如是,他写来写去文章,句法单一、举例平庸只是止于历史课本上浅显例子,观点也肤浅。他说,这是不读书的后果。但是,这种不读书到最后大学还是可悲变成读不来,他三个半学期大学借过近五百本书,大多数没有通读过,就是蔡东藩的历史演义系列为例,一口气借了十本,结果只翻了其中一本的前几十页,就因为蔡东藩的白话文读起来不顺溜不读了。读书没读好最好的一个例子是,当时是大一开学一个月的十一节读的,十月中旬学生会招新,他面试谈爱好,就举例,结果生生说成薛东藩,可怜学生会负责面试他的理科生听得不明觉厉,后来他发现的时候暗自羞愧好久。

到了高中的时候,他学到直辖市上海,初中明明是省重点,结果中考只考了一个区重点,相当于我们地级市级别的学校——基本上只能说比有书读稍稍好一点点。他还是不读书,买的都是参考书。他们学校的图书室不许借小说——课外书只能给教员借阅,他只能借古文参考书、作文参考书。

他现在回想大学,发现虚度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一个讲师因噎废食的规劝——少读教材,多读名著,但名著哪是那么好读!那讲师当年将华中科大自己学科一架子本专业教材都读完,发现真正好的少。

表哥最后告诫我,教材找好出版社的就好。他自己的教材是学校老师自己编的,不怎么好,搞得自己没胃口读。现在为了写论文,借了北师大的一本,感觉面目可憎的课程原来这么有趣,后悔死了——他说,当初早读,说不定成绩好上三四名,就可以推免本校了。

现在,他借了一本高考语文基础知识,天天在纸上写。他告诉我,自己担心以后找到工作却常常写错别字、读错音惹人笑。前人之鉴,我深表同情。安庆第十三中学菱北寄宿高中部高三年级付洪蕾撰文。

哥斯拉不说话读后感

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当我回头看看,才发现你已经在离我那么远的地方。我才知道,自己有多那么不舍得你,懦弱的你,别扭的你,倔强的你,想变成另一个人的你。”

读到这段话,我好像钻进了时光隧道,一会儿飘进了遥远的童年,一会飞到了奇妙的未来。《哥斯拉不说话》大概是29岁的夏达,写给14岁的自己的一本书吧,就相当于人生一个时期的自传。书中的小末,是一个有些另类的初中女生。最初给我的印象是瘦小的身材、经常迟到、对男生很讨厌(睚眦必报)、总是很寂寞的女生。书中简单地描述了小末的学校生活,描述了她是怎样跌跌撞撞的长大。就像夏达说的“又美又疼才是本质”。我觉得夏达,这个能画出如此美妙画作的漫画家,有时也真有些糊涂,也许艺术家或多或少都是这样吧。

一开始,我觉得那些在14岁的小末眼里,当时很令她气愤的事,十多年后,若不是看到日记一点都记不起来,而且连装日记的箱子也找不到钥匙,把锁撬得一塌糊涂,实在有点可笑。后来想想,为什么要记得以前不开心的事呢,把怨恨写在沙滩上,让时间的浪潮冲走,只留下快乐的回忆,不是很好吗!这么长时间,找不到钥匙也是很正常的事,而且这也为她探寻少女时代自己的秘密,添上了一种更美丽的色彩,就像人生的每一扇大门(可能是挫折,可能是疑问)找到打开门的钥匙都不容易,正因为不易,所以更显得珍贵,也能学到更多人生的哲理。

书中另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人,是糖糖。“活泼到癫狂的小糖,是班上的孩子王,是第一个打击我的人,是第一个肯定我的人。”小糖大概是小末人生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人。是她,给了小末自信。虽然,她总是说小末虚伪,但是,我知道小末不是虚伪,只是胆怯,只是没自信而已。正是因为这样,她不能在大家面前展现出最真实的自己,小末终于有了朋友“两个女生要好到被班主任强制拆散,大概也是绝无仅有。”“干吗老把眼睛遮起来?它们这么好看还被嫌弃!”糖糖清脆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正如后来夏达自己认为的:“可是,你知道吗,假如你当初没有撩开我的头帘儿,对我说‘你还不知足吗’,我可能连向前一步的勇气都没有。谢谢你们,要知道,在遇见你们之前,小末只是只不会说话的哥斯拉。”

看着这本书,我觉得书中的小末,其实跟我自己真的有点像,14岁的她的初中生活引起了即将步入初中的我的强烈好奇。对于一向胆小的我,面对的又将是陌生的班级,陌生的同学,我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

陪着小末走过了她这一年的心路历程,我其实也有小小的感动。比如说,她那次期末考试忘拿文具的事,向同桌去借,下午还的时候不见了,她没有因为不是自己的东西就无所谓,而是冒着大雨穿过了几个街区用几个月的零花钱重新买了一支。看着小末的一个个同学,伴随着他们的有欢乐,有悲伤,小糖、南南、阿社……我至今记得,南南邀请小末一起去上厕所时小末激动的神情,记得“那是小末人生中唯一一次旷课,那天早晨的感冒延绵成了一场三周不退的高烧,然而,这些比起南南的愤怒来,又算得了什么?”从中足可以看出小末是非常重视自己的朋友的,她那么渴望朋友,可以为朋友改变自己的一切“自从与南南做朋友后,小末一次也没有迟到过”,看似高傲且叛逆的南南,其实却隐藏着旁人不易察觉的忧伤,她同样很孤独。虽然小末和南南只是“用最粗糙的方式靠近,用最笨拙的方式疗伤”,最后因为不知道南南——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喜欢有人上门,而惹南南生气了,但这次与南南的交往仍然是小末人生中很宝贵的经历。

不过这次经历给小末造成了很大很深的伤害,“小末从这以后的最大愿望是变成透明人”,也许是这段时间整天泡在画室,为她未来成为漫画家打下了基础。

我会想起自己的童年,虽然不会经常迟到,也不会跟男生打架,但是我却一直很胆怯。从幼儿园,到小学。大家一起玩耍嬉闹的时候,我只是默默地坐在一旁。也许,我不那么幸运,“怎样交朋友,有人天生就知道答案”,我却现在才有点明白,我觉得夏达说得对“与其关心,我在他(她)眼中是怎样的,不如关心他(她)怎样了。”就像现在的我,有点不幸运,交到了好朋友,但很快就要毕业,不知以后是否还有机会联系。时间虽然短暂,但是与她在一起的时光给我留下了很美好的印象。她扎着两只翘辫子,戴着眼镜,看上去很文雅。

与她在一起的时光,我也有了改变,她也有了改变。大概是,都变得开朗起来了吧。我回忆起自己小时候,上幼儿园时,因为那时的记忆还比较模糊,中途从钱塘转学,也是一样,只有这次从学军毕业才有机会留下点留念,让我们像夏达一样,都记住些快乐的往事,把不开心丢到脑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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