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
读完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
《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
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
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
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
《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
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
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
《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
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
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
《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
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
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
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
《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
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
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
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欢乐春天
这几天天气可真怪,一下子冷得要命,一下子又烈日炎炎。
今天天气异常的热,同学们一下课就往小卖铺那里跑,你争我抢的来到冰柜前挑雪糕。有些同学看了看就自叹道,太没风度了。有的同学则说,不抢就没了。
同学们高兴的吃着手里拿的雪糕,有的一个手边吃一个手拿着另一个。没带钱的同学们只好回班里静静的看书。我的同桌被叫到办公室去改作业了,他回来时说,老师们都吃着冰棍,下了课我也买一根去,看他那馋样,我都忍不住想笑。我虽然不太想去,可是谁能抵挡得住那美味雪糕的诱惑呢?嘿嘿,不用说我也买了一根。啊,真是太爽啦,那沾满了酸奶的蓝莓果汁冰又甜又酸。吃了一根,还是不过瘾,引诱你再买一根,不过我没那么多钱了,我妈妈就给了我一元。
这真是美好的春天啊,虽然天气怪怪的,但它还是给了我不少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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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王(二幽幽的风吹过,而此时的埃蒂斯红豺群一片生机勃勃,发情季使得每条大公豺体内的荷尔蒙急速上升,今天刚刚成年的各位小豺——哦不,应该是大公豺们也都开始了争偶。洛索冲到大草坪上,紧追一只狗獾。狗獾也不是好惹的,急了反咬你一口。这不,洛索身上被咬出了一道印子。洛索“滋”的一个跟头,把狗獾咬死了。洛索叼起狗獾沉重的身躯,去引诱美如花的母豺们了。它洛索刚刚站到它的“宝座”上,就有7条母豺顺着香味过来了。洛索昨天刚刚查过整个豺群的豺数,共是284条豺,刚好每条大公豺可以从8条母豺中选一条母豺做自己亲爱的伴侣。洛索盯着这七条母豺,仔细想着它们是否有不良记录,它要自己的骨肉健康成长。第一条母豺叫烟花,尾巴闪烁如夜空中美丽的烟花。一年前与一条名叫黑黑的大公豺生下两条幼豺,在一次狼患中丢弃幼豺自己逃命,回来时自己一点点伤都没受,当时把它洛索气坏了。这种母豺不能用。第二条母豺叫蓝水晶,半年前与番茄生下三条幼豺,个个宝贝都长得健壮。在一次猫患中勇敢战斗,保护住了三条幼豺的命。洛索很看重蓝水晶,蓝水晶就成了候选人。第三挑母豺名叫蓝耳尖,年轻风骚,未有过生育记录,蓝耳尖也成了侯选人。第四条母豺叫农农,一生下来就丑陋无比,曾与一条名叫弱弱的公豺生下了2条幼豺。幼豺先天不足,出生没几天就夭折了。这个母豺不能要。第五条母豺叫黄鼬,苗条年轻,未有过生育记录……从这七条母豺中,洛索选中了蓝水晶、蓝耳尖、黄鼬、冰冰,它仔细再想想,冰冰腿是有一点点瘸的,于是把冰冰排除了。经过几天的观察,蓝耳尖成了它洛索的王妃。一个星期过后,蓝耳尖怀上了洛索的骨肉,每天洛索都要给蓝耳尖一些好吃的食物,以保证健康。智力问答:1、谁成了洛索的王妃?2、母豺烟花曾与那条大公豺交配生子?3、蓝水晶有过幼豺吗?想知道答案吗?就请仔细阅读上文吧!三年级:恺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50字 三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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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后朗小学四年级:杨璐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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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第一篇:混血豺王读后感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的动物,可我不这么认为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凶狠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只狗豺杂交之后的混血儿,身上百分之五十是狗,百分之五十是豺,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它的一生极为复杂,从忠诚的猎狗到地位最低等的“苦豺”再死在猎人们的枪下,一生悲欢离合。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黄泉路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第二篇: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 的主人公就是白眉儿,白眉儿也是混血豺王,一个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混血动物。它同样是是一个从小就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它的混血,造成豺群之前的怀疑,造成猎狗的怀疑。混血豺王 这本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同样也是 双面猎犬 的续集。白眉儿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父亲是一只大狼狗,名叫洛夏,而白眉儿是整个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一件接着一件事情在它身上发生,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危难。它曾成为了猎户寨中狗群的首领,它曾是埃蒂斯红豺群中英勇的豺王,如今为了证明自己是豺,是地道的豺,是标准的豺,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豺,它不再摇起那条尾巴,它不再汪汪的叫个不停,也为了自己的豺群,它倒在了眼前的金色牧草上,倒在了猎枪下,现在谁还会明白它的行为呢?当年有母豺兔嘴奋不顾身的帮助,那段恩情它永远不会忘记,可现在还有谁会帮助它?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兔嘴永远支持它了。在我看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王,但是它却仁慈,却明白有恩必报的道理,同样在红猎犬的立场,它不仅忠于主人,而且不曾忘恩负义,我们人类不是更应该这样吗?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忘记自己生存的意义,不能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对于这本书,我却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这本书讲述豺狗和猎人之间的故事,不也是在讲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吗?人有情,动物也同样有情,有时不能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高,它可能并不对,有时不能把这一种动物的习性去看待这一只动物,它可能不是想象中那样,事情并不都是想象之中的那样,不可能所有想法都是肯定的。我想,在看完 混血豺王 后只剩下感动了,不过我也希望人也能这样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第三篇: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 是讲诉了一只混血豺下半生的经历。在一个清闲的下午,我来到书店里, 混血豺王 这本书吸引了我的注意,翻开 混血豺王 ,里面的精彩的内容让我和书中的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了痛苦,快乐的旅程。白眉儿是只混血豺,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白眉儿的爸爸是勇敢健壮的狼狗,而妈妈是聪明伶俐的母豺。所以白眉儿既有狼狗的勇敢和坚强,又有豺的聪明和机智。但是因为它是一只混血豺,所以它面前有一个令它琢磨不清的问题: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的猎狗?开始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被主人阿蛮星收养,开始它在村里被冷落,被貌视。但是因为它一次一次的精彩表现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地位越来越高,但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老黑狗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在兔嘴的帮助下,白眉儿回到了豺群中,并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们围困在树上的竟然是主人阿蛮星。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大公豺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大公豺,救了阿蛮星。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终究分不清自己是狗还是豺,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第四篇:混血豺王读后感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 混血豺王 。一到晚上我坐在床上,翻开 混血豺王 ,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那惊险、痛苦而又快乐的旅程。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相同。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狗洛戛,而妈妈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血豺王。但是,因为它的身体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所以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的猎狗?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时,它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但是它在一次狩猎中却救了曾经帮助过它的老母豺兔嘴,因此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做不成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经过自己的努力,白眉儿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们围困在树上的竟然是主人阿蛮星。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把看守阿蛮星的那只豺一口咬死,带领主人逃离了危险。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为了救母豺和幼豺们,死在了猎人的枪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却有许多高贵的品质,让我感动,值得我去学习。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学会感恩,老师和父母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心血,我要尊敬老师,关心父母,长大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社会和情感,我们人类也应该爱护动物,和动物成为朋友。第五篇:混血豺王读后感动物中的一些故事有时也可以突破其它小说,是因为那自然纯洁的美,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入一体的原态的生命。我品味阅读了动物小说也不也不就是为了这个吗?混血豺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故事讲的是一只豺,她就是一个“混血儿”,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使它既不能当狗又不能当豺,痛苦的活着,后来立了功被阿索星收留,但又被老狗陷害而被追杀,然后它再次返回豺群,因为杀了狼的头领,击退了狼群成了豺王。后来为了救出阿索星把自己的战友悄悄的咬死。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文章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出自,此链接!。可忘恩负义的阿索星因为知道了豺的老窝想把他们一网打尽,于是便联合左右两村,拿着火枪开始了大规模的灭豺行动,豺为了逃命把自己的孩子藏好,虽然大部分豺都逃了出来,但万万没想到狗的嗅觉如此之好,幼豺一只不剩全部被抓走了,豺王便学着狗的叫声迷惑猎人救出所有的豺,但由于学狗叫而被豺群们发现他是狗的血统,而被逐出豺群咬断双脚,最后被猎狗活活咬死。豺王的故事是如此的悲惨,其实命运就是这样会作弄人,事情总有正反面,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我们做事只要不昧着良心,不以牺牲别人的幸福为代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好,经历过了,我努力了,也不算是失败。第六篇: 混血豺王 读后感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第七篇: 混血豺王 读后感读完了 混血豺王 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混血豺王 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第八篇: 混血豺王 读后感混血豺王 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第九篇:读 混血豺王 有感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节日作文及各类中小学生作文。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 混血豺王 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 白眉儿 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 白眉儿 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 白眉儿 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第十篇: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 这本书主要讲了由一只名叫洛戛的狼狗和一只名叫维达娜的豺生下一只混血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它被豺王夏索尔驱出豺群长大以后,当了两年的猎狗,当他再回到豺群时候,豺王夏索尔认出了它,并“闻出”了他两年猎狗生涯,这时,母豺兔嘴跳出来,不惜自己变成跛脚豺,用自己的身体罩在白眉儿的身上,但她并不是白眉儿的母亲,用自己的豺血为白眉儿涂红了身体。从这件事情中,我看到了动物的感情和一种动物界中非凡的母爱。白眉儿更是百般的回报兔嘴,在它登上王位以后,在一次饥荒中,竟然宁愿自己变成豺群的食物,也要让瞎眼、跛脚、豁嘴的兔嘴活下来……这一切的一切,都被前任豺王夏索尔看在眼里,他怀疑白眉儿是混血种。最后,白眉儿为了种族的利益,自己暴露了狗的本性,整个豺群离他而去。从这本书中,动物界的感情、动物界团结的精神、动物界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使我久久不能忘怀。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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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豺读后感_作文红豺读后感500字_六年级作文篇一:《红豺》读后感最近,我读了一本有关母爱的书籍,它的名字是《红豺》,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它有两只健康、活泼、可爱的豺崽,这两只豺崽令它幸福、开心,但好景不长。一只母灰狼害得它“家破豺亡”,两只可爱的宝贝死于非命。火烧云几乎天天诅咒母灰狼死掉,苍天似乎也觉得它很可怜。有一天,那只吃了它孩子的母灰狼带着两只狼崽,结果自己误入猎人的捕兽夹,火烧云刚好看到这一幕,心中一阵痛快。诅咒成功了!但它还是不解恨,见到母灰狼带的两只狼崽,它咬死了其中的一只,把另一只带回“家”。结果下起了暴雨,它们依偎在一起,火烧云动了恻隐之心,不忍心再伤害这只可怜的狼崽。从此,开始含辛茹苦的抚养“仇人”的后代——狼崽“甜点心”,它曾经也犹豫过、悔恨过,因为甜点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百里挑一的“丈夫”。但是它实在无法忘记狼崽那天真的面容。在这一刻,狠毒的心变成了无私的母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结果痛失前腿。尽管是这样,甜点心长大以后,为火烧云捕食猎物。为了火烧云,赶走了能让甜点心存活下来的伙伴。火烧云也用自己的智慧和伟大的母爱创造了一个奇迹,用坚定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为了给甜点心拥有一片安宁的天空,与牧羊犬同归于尽。火烧云用自己的生命和爱延续了“仇人”的后代!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的震撼住了,弱肉强食的大自然竟然还有这般情感,这就是母爱的力量。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篇二:《红豺》读后感杨其扬《红豺》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王沈溪写的,非常好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豺,名叫火烧云,它生了两只豺崽,但都被一只母狼咬死了,一天,火烧云把母狼咬死了,也发现两只狼崽,火烧云先把难看的狼崽先咬死了,好看的留下解除自己腹内的疼痛,再杀了它,慢慢的,它俩有了感情,火烧云给小狼崽起名叫甜点心,火烧云为了甜点心,百里挑一的丈夫都不要了,甜点心长大以后,为了火烧云,自己的丈夫也不要了,几天后,甜点心生了三个孩子,一次,甜点心找不到食物,于是就去豆腐寨偷食物,火烧云看到小狼崽饿的不行了,甜点心没有回来,就自己去豆腐寨,但还是牺牲了。火烧云有两点我们值得学习的,一:敢于牺牲自己,二:有爱心。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救别人,讲一个故事,名叫死神教父,从前有个穷人,他的第十三个孩子出世了,穷人为了孩子找了一个教父,是死神,死神说能让孩子成为一个有名的医生,十几年后,那个孩子成了有名的医生,死神对孩子说:“我在人的有那儿,你说吃些草药就会好,我在人的脚那儿,让准备后事,一次国王生病了,让那孩子治,死神在国王脚那儿,孩子把国王抱起来吃些草药好了,死神说在这样你就死定了,公主也生了病,孩子还是像上次那样,还是牺牲了。豺和狼是天敌,但火烧云和甜点心却有了感情,甚至超出了母爱,所以说我们人类没有什么仇不能化解的,我们应该和平相处,共建美好家园。篇三:《红豺》读后感暑假里,我读了《红豺》这本书,它是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书中描写的那只豺让我感到了母爱的伟大。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抚养了自己仇人的女儿——一匹名叫甜点心的小母狼。在火烧云和甜点心的相处中,渐渐的产生了感情。火烧云曾为了甜点心放弃了自己精挑细选的丈夫,又为了甜点心失去了两条前腿。甜点心长大后,也为了火烧云而抛弃了自己心爱的丈夫,独自撑起了这个家。为了寻找食物,甜点心不幸被狗群围攻,火烧云最后用自己的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一片天。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触很深。一对仇人,他们不但没互相伤害,还能不计前嫌为对方付出那么多,甚至是生命。现在我们人类比动物好到哪里去?有些人为了一丁点儿小事情就大吵大闹,还有些认为仇恨所困,一生就两个字”报仇“。和动物比起来,人类还不如这些动物,他们都能重归于好,更何况是我们这些高智商的人类呢?人类现在真应该向动物学习了。这篇文章中,母豺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不但失去了自己的丈夫,还失去了自己的双腿。这样伟大的母爱,竟然发生在仇人之间。我们现在的孩子不好好珍惜母亲对他们的爱,把父母的叮嘱当做耳旁风。他们那一点能比得上甜点心呢?虽然火烧云是她的仇人,但是,是火烧云辛辛苦苦把他养大,他知恩图报,报答了火烧云。而现在的我们,有事非但不感恩父母还经常和父母吵架。有些人,他们知道父母非常不容易,为父母分忧。帮助他们干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大家要体谅父母,做懂事的好孩子!读完这本书,使我感受很深,愿我们人间少些仇恨,多些关爱……篇四:《红豺》读后感母志昕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故事内容十分引人入胜,看完之后,我久久都在回味,里面的很多情节都让我感动。要说起这本书,那来头就大了。相信很多小朋友都看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我说的这本书也是沈石溪写的——《红豺》,它也是《狼王梦》的姊妹篇,讲述的也是一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一匹大灰母狼杀害了母豺火烧云的孩子,要知道狼和豺这两种动物自古以来就是你死我活的竞争对手。红豺火烧云的儿女被大灰母狼杀害,火烧云前去复仇。但它却留下了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原本火烧云打算自己肚子饿了再下手,谁知时间长了,甜点心把火烧云当做妈妈,火烧云也把甜点心当做自己的孩子。它为了甜点心,大胆去人类村庄抓鸡,为了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精心挑选的配偶;为了它,火烧云与猛兽多次夺斗,九死一生;为了甜点心,她失去了自己的前腿;在生命的最后,它为甜点心消灭了后顾之忧……赞扬了高尚的母爱。看完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本是一对天生的仇敌,况且还有杀儿女之恨,豺竟然没能忍心下手把狼的幼仔杀死。不仅如此,它还为此献出了青春,献出了健康,甚至献出了生命,甘心牺牲自己,为小狼崽撑起一片用爱渲染的晴朗的天空。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啊?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真情啊?我觉得这只有一种人、一种爱才能够做到,那就是母亲、母爱啊!想想我的生活学习,我真的无时无刻不在妈妈的爱的包围中,生病了、受伤了、退步了……妈妈总是陪在我身边,我是多么幸福啊。篇五:《红豺》读后感《红豺》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故事。这本书讲述了红豺母亲火烧云为了狼崽甜点心而奋斗,不管什么困难,或,是死亡,红烧云仍然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这本书主要写红豺母亲火烧云抚养咬死自己两个豺崽的母狼的狼崽,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伟岸忠诚的公豺。还为了甜点心抢村民的食物,与大花狗战斗,直到死,它想的仍然是甜点心,我读到这,体会到红豺母亲爱的执着和坚定。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红豺母亲是一个非常伟大的母亲。狼和豺虽然是天敌,但母爱是没有天敌的,因为母爱不是战争而是世界上伟大的爱。这种爱让红烧云情不自禁的抚养了甜点心,让她心中每时每刻都想着甜点心,不舍得他离去,更不舍得吃它,让它为甜点心付出,为甜点心牺牲。书上还写了赞美红豺火烧云的语句:豺和狼本足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我被动物们原始但真挚的爱所感动了,我突然发现动物虽然不会说话,但它们也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真挚的;母爱是执着的;母爱更是无法割舍的。我们要珍惜母爱,珍惜她的一点一滴。篇六:《红豺》读后感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红豺》作者是沈石溪。平时我最喜欢看他写的书里。他写的书富有想象力,还生动有趣,惊险刺激。这本书讲的是有一只叫火烧云的母豺,她刚刚生了一窝小宝宝,可是,在一次她外出狩猎时被一匹饿狼咬死了。因为这件事,火烧云悲痛欲绝,肝肠寸断。从此开始了她的复仇之路。第二天,火烧云在一条小溪边意外的发现了被捕兽夹夹住的那匹恶狼,它的身边还有两只蹒跚爬行的小狼崽,她幸福的扑了上去,完全无视了躺在身旁的恶狼,她咬死了一只小狼崽,正准备杀死第二只小狼的时候,她突发奇想,准备把这只小狼崽带回去先养着,等到了冬天不好捕猎的时候吃,并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甜点心。可是,她们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感情越深,以至于连火烧云自己都分不清是把甜点心当成是自己的孩子还是食物了。直到有一年冬天的一天,甜点心出去捕猎,转了一天,也没找到猎物,所以,晚上只好到人类的村子去偷鸡,结果被猎狗发现了。猎狗立刻嗷嗷叫了起来,把整个村子的人和狗都吵醒了。甜点心随之听到人群叫骂的声音和猎狗的狂吠声,立即一阵风似的往回跑。猎狗们也穷追不舍,好像一辆辆全速前进的跑车。眼看着距离越来越短,就在这时,在家里等了很久不见甜点心回来的火烧云,正好赶了过来。为了解救甜点心,她不顾一切的扑到领头的猎狗身上,与他搏斗起来,竭力为甜点心争取逃跑的时间。我每次看到这里都会被火烧云的母爱所折服,被她的做法所感动。你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吗?篇七:《红豺》读后感人们都知道,妈妈给我们的母爱很多很多,动物之间也是如此,它们照顾、保护自己的孩子,就是因为母爱的力量。《红豺》这篇文章,讲的就是狼和豺感人的故事。豺和狼是一对天生的冤家,有狼无豺,有豺无狼,水火不能相容。而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的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一次,在食物匮乏的冬天,为了给甜点心食物,它竟冒险跑到人类的村寨偷鸡,结果脖子、腹部、胸部、脊背都负了重伤,还有一只脚崴了;一次,甜点心在抓蝴蝶时,遇到了眼镜蛇,火烧云虽然领教过眼镜蛇的厉害,但它还是的跳了起来,一口咬住眼镜蛇的脖子,在危急时刻脱险了;一次,甜点心掉进了一口很深的枯井里,想了很多办法,最后冒着会不小心被咬短尾巴的风险,忍着被咬住尾巴的剧烈疼痛,伸出尾巴拉甜点心上来,最后成功了;还有一次,在与小狗熊拼搏的时候,它为了救甜点心而被狗熊咬断前腿。最后为了让甜点心在人类的村寨捕猎成功,它与猎狗厮杀,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一片安宁的天……火烧云和甜点心,虽说它们是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种族,但是我觉得,火烧云养着甜点心,就是被母爱的力量支撑着。母爱是最高的情感,再野蛮,再残暴的动物都会拥有。我相信,因为母爱,豺和狼真的也可以在一起。动物世界虽然残忍,但这并不代表它们就没有真挚的情感。母爱的力量就是这样伟大!一切奇迹都是源于母爱!最后,我用贝多芬的名言来结束本文。”我很幸运有爱我的母亲。“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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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豺母读后感沈石溪,动物小说大王。《狼王梦》、《第七条猎狗》、《斑羚飞度》……从学生的口中听过无数的先生的著作。也不知因何缘由,直到现在,才开始拜读。《刀疤豺母》是我第一次读沈石溪先生的书,我的阅读速度不算慢却也算不上一目十行,这本图书却是继《活着》之后,我一口气读完的唯一一本了。花一整天的时间,终于饱尝书中酣畅滋味,合上书,准备让眼睛休息休息,于是决定去逗逗家里的新成员——一只可爱的狗狗,名“十八”。十八犹喜草坪,一到户外便抑制不住往草坪里扎。一晃神,我竟把跟前的景色当作了高黎贡山朶玛尔草原了……高黎贡山朶玛尔草原是一片高山草原,这里生活着一群以打猎、放牧为生的卡扎寨村民,而在远处的丛林里,生活着的是村民们最为憎恨的豺。书中的“我”是一位动物学家,偶遇稀少的金背豺而喜出望外,透过变焦镜头,仔细观察一番后,发现了豺群的“头领”——刀疤豺母。可“我”的当地向导强巴,自打三年前那件事之后,更是对当地人向来不喜欢的豺恨之入骨……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进山打猎,却没想遇到了两只豺,强巴一开枪便“炸飞”了雌豺的半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没过一会儿,公豺带着一大群豺回来围住了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而被豺群咬死,用作者的话说:“没有在高黎贡山与猎人生活过的人,很难想象他们和猎狗的感情多深厚。他们完全把猎狗看成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就这样,豺与强巴这个人类之间,结下了“血海深仇”。后来,强巴让“我”和他一起去为雪娇“报仇”时,“我”执反对意见,却不得不帮忙。当豺群被火逼得走投无路时,刀疤豺母真挚的求救——做出了豺在撕斗时,输的一方放弃抵抗、人数服输、无条件投降的姿态。在豺的世界里,一旦一只豺做出了这样的姿势,另一方就会网开一面。本来就对强巴可怕的复仇手段持有不同意见的“我”,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豺群救了“我们”许多遍。可猎人与豺之间的积怨是根深蒂固的,最终,豺群被赶出了朶玛尔草原……在幼豺被强巴“关押”以作为威胁狼群的手段,而刀疤豺母做出了严惩惹怒人类的公豺时;在强巴用可怕的手段进行复仇,想把狼群活活烧死时;在豺群被赶出朶玛尔草原时,我不禁全身寒颤,这样一个猎人与豺之间的相互伤害,这样一个手段残忍的猎人,难道不就是整个人类的缩影吗?于人类,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面对动物犯下错的时候呢?2016年,发生了一个领国人所震惊的新闻: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一死一伤。事故是游客私自下车而导致,新闻一发出来,法院还未处置,却有人在声讨老虎,说应该被处死刑。实在觉得愤恨不公!幸好,最后对于老虎的处置只是圈养。若是遂了某些人的愿,恐怕不知要凉了多少人、多少动物的心。相信很多人也还记得,就在上个月发生的“金毛犬事件”:月24日,佛山市一小区内,男子遛狗未牵绳,自己的贵宾犬朝老人的金毛犬冲了过去,金毛作为大型犬,与贵宾犬体型悬殊,处于本能反应,就将其咬死了。贵宾犬主人怒从中来,拿起棍子开始打那只金毛犬。期间还叫来了四五个人,用雨伞、凳子、千斤顶等不同工具打了二十多分钟,直至将狗打死。尽管在这期间老人将狗绳松开,想让狗逃走,但金毛处于护主的原因,最终还跑回了主人身边,因此,狗狗没能逃过此劫……见此新闻,除了愤恨之外,实在羞愧难当!我不敢想象,失去自己视为家庭成员的狗狗的心情。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对于爱犬在自己面前死去的愤怒。可对于愤怒后的做法,实在无法认同!第一,养狗人最基本的常识——出去遛狗一定要牵绳,而贵宾犬主人没有做到,这不仅是对别人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爱犬的不负责任!第二,贵宾犬向人冲去,不论它会不会做出袭击的动作,都会给别人以惊吓,而自己未及时阻止。等到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再去进行所谓的“报仇雪恨”,简直愚蠢至极!第三,既然自己如此爱狗,那么金毛难道不是狗吗?且不说爱心,良心哪里去了?自己的爱犬是珍贵,但是,对于护主的狗,对于年迈老人,人性本该有的恻隐哪里去了?可,狗狗已经离世,只剩痛心与惋惜,以及同为人类的羞愧。我原先是比较惧怕真实的动物的,总觉得对于动物的美好形象只保留在动画形象上,除了因为自己养了小狗而多接触到动物之外,也因沈先生而喜欢上动物类小说。时常反思,我们,自命为地球上最高等的生物,可于世界而言,带来的究竟是什么呢?或许,能够存在,就已经足够幸运了吧!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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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豺流下的血与泪我一眼就看到有一只小豺孤零零地站在路旁的一棵小树下。小家伙瘦骨嶙峋,邋遢肮脏。小家伙用信任感激的眼光看着我,我突然决定要收养这只小豺。豺在分类学上和狗同属犬科,我想,只要训导有方,是有可能把这只小豺改造成猎狗的。我给它起名叫汪汪。十个月后,汪汪出落成一条漂亮风骚的母豺,它会用平静的眼光看着在它身边刨食的肥胖的母鸡;它会按我的指令把正在山坡上吃草的羊群吆喝回来;它会钻进茂密的草窠把我射落的斑鸠捡回来;除了尾巴之外,它的各方各面与一条猎狗没有任何差别。豺的尾巴要比狗尾粗大得多,就因为这条显眼的豺尾,寨子里谁都不承认汪汪已被我驯养成一条猎狗了。它走近谁,谁就用脚踢,用土块砸,用棍子轰。在狗群里,汪汪的境遇就更惨了。有一次,狗们群起而攻之,要不是我及时赶到,汪汪肯定变成无尾豺了。发展到后来,汪汪只要一跨出门,就会招来狗群的攻击。我很苦恼,汪汪也很苦恼,那天,我在院子里铡牛草,汪汪蹲在我面前,目不睛地盯着铡刀看,突然,我眼睛的虚光里瞄见一条金黄的东西一闪,我想停止铡草但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见咔嚓一声,我的手腕感觉到刀锋碰到坚硬物体的震颤。汪汪那条绒毛蓬松的大尾巴掉到地上,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汪汪看着被铡断的尾巴,眼睛里没有痛苦和悲伤,对我也没有任何责备与怨恨;它显得很高兴的样子。我的心一阵战栗,我明白了,它是自己要铡断尾巴的!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汪汪养好伤后第一次出门的情景。它颠跳着扑进我的怀里,后肢直立,拼命想舔我的脸。它理所当然地觉得,它脱胎换骨变成一条真正的狗了。我兴致勃勃地带着它走到寨子中央的打谷场上。一群狗正在抢夺一根肉骨头,汪汪兴奋地吠叫一声,它刚挨近狗群,抢得热火朝天的狗们,凶相毕露。汪汪并没退却,它将屁股对着狗群,并使劲扭动胯部,汪汪汪地叫起来。它昂着头,叫声嘹亮,充满了骄傲和自信。它的这套身体语言再明白不过了,这是归顺的声明,是皈依的宣言?一条名叫乌龙的狗小心翼翼地靠近汪汪,耸动鼻翼,嗅闻起来。突然间,它颈上的狗毛像针一样竖直起来,汪汪汪地发出一串咆哮,这等于在告诉狗群,它已验明正身,它前面的家伙,不是狗,是豺!霎时间,狗们蜂拥而上,对它又撕又咬,它寡不敌众,呜咽着逃回我的身边,朝我委屈地叫着。我好不容易驱散了气势汹汹的狗群,带着汪汪离开打谷场,正好遇见几个猎人在井旁,汪汪朝猎人们走去,它的步履沉重,像在泥浆里跋涉,看得出来它心里发虚。汪汪又朝猎人们过身,将无尾的臀部亮出来。这一次,它已没有了骄傲和自信,在高高翘起屁股的同时,脑袋低垂在膝盖旁,眼里有一种哀求和乞怜。猎人们都像看稀罕似的抬头看看汪汪,捡起一块土坷垃,朝汪汪砸去。公平地说,这一砸对汪汪身体的伤害是微乎其微的。但汪汪却像遭了电击一样,双眼发直,浑身觳觫,趴在地上,半天没有动弹。突然,它仰起头,“呦——”朝蓝天飘浮的白云发出一声长嗥,令人毛骨悚然。这是地地道道的豺嗥。我想抱它回家,但它却拼命从我怀里挣脱出来,跑进了茫茫的山野。我找了好几天,也没能找到汪汪。两个月后,曼广弄寨发生豺灾,奇怪的是,寨子里几乎所有人家的家禽畜牧都遭受过豺群的攻击,唯独我养的两头猪和一窝鸡,整天放在外面,却毫发未损;一天,村长在寨子后面的荒山沟里与这群豺面对面相遇,他清清楚楚地看到这群恶豺领头的那只豺,没有尾巴。消息传开后,寨子里家家户户都拉我去吃饭,拼命灌我鸡汤,然后让我把尿撒在主人的篱笆墙上。整整半个月,我成了撒尿机器,村子里到处散布我尿的气味。说也奇怪,这以后,那群豺再也没有找过曼广弄寨的麻烦。初一:羽墨蝶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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