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疯子”
问世间“命苦”何物,只能“悲惨”结局。我,1米75的个儿,在篮球场上久战沙场,结果混到现在竟混了个三脚猫的技术,冤枉啊,真是七月飞雪,人生一大悲剧啊。雪,雪呢?苍天啊,你怎么这么不给面子,告你说七月飞雪你怎么还不下啊!
实不相瞒,我就是传说中国色天香,沉鱼落雁,才高八斗,人送绰号上天下地,无所不能不多废话了。人称我“篮球疯子”是也,虽然此雅号不怎么好听,但有个雅号总比没有强吧。我先说我的“冤状”吧!
记得那天,天气还算不错,就是有点凉快,只不过凉快的有点发抖罢了!当时我,穿的一身自认为酷毙了的韩国休闲服来到了篮球场上,虽然好久不玩篮球了,但我还是有足够的把握和信心,我以绅士的眼神扫视了一眼12个篮球筐,总算有了目标,那是几个和我年龄差不多大的人在那打篮球,于是我去那和他们混球玩。我本以为我能耍几招威风一下,没想到那几个人都身怀绝艺,还没等我反映过来球就已投入蓝筐里了。自卑啊,简直就是耻辱。出于好胜心强的我使出了看家本领,240度转身跳投,只听“咚”的一声,盖帽。就这样,我的成名绝艺被盖了,真是欲哭无泪啊,而一颗不容我失败的心让我重新站了起来。于是我又用第二招绝技“半空持球花样上篮”,就在我“飞”在半空时,球不见了,再一看,不知什么时候球已被那人婶不知,鬼不觉的抢走了。我站在原地,甭说那感觉呀,简直是无地自容,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在回家的路上,一滴咸咸的,苦苦的的东西滑落在我冰冷的脸霞,一幕幕被盖的情景反复上映在我的眼前。
俗话说:“好汉不提当年勇,”可人在不如意之时却偏偏喜欢回忆当初的种种辉煌,这也许是因为当初是那么美好而现实却永远是那么残酷吧!
每当我回忆起这件事时,我都不知到我是技不如人呢?还是我练的不到家呢?
篮球为友
我喜爱的运动项目有很多,如:乒乓球、羽毛球、跑步、游泳等……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打篮球。
记得有一次,哥哥到我家里玩,问我说:“你要不要打篮球,我不好意思地说:“可我不会打?”哥哥又说:“没事,你在旁边看也行。”我们便来到厦大体育场,我到那一看,哥哥的朋友全都来了,于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比赛已经开始了,看着哥哥那矮健的步伐,英姿飒爽的动作,我对篮球又增添了一份喜爱。回到家里,我跟爸爸说了我的想法,爸爸也很赞同。
星期六早上,我来到双十体育场,由于我是新生,老师就专门把我叫到一边教我,我认真地看着老师娴熟的动作,轮到我了,没拍几下,球就东跑西窜,我上场有点火了,教师拍拍我的肩膀说:“你坐到一边,好好冷静一下。我坐到椅子上,心中的怒火也慢慢平息,我想:“既然当初是我要学篮球,那就要好好学,不能一遇到困难就把退堂鼓,于是,我拿起了球又拍了起来,一遍一遍的练习,慢慢地篮球越来越听我的话了,经过一个月后的勤学苦练,终于能跟其他队员一起打比赛了。
每当我打开电视机时,都会关注篮球赛事,每天只要有空余时间我都会到楼下空地练一练手感。
篮球,你真是我的好朋友!
六年级:朱珉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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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他,有着一个西瓜子的脸型;他,有一头乌黑、像刺猬的刺一样直竖着的头发;他,原本有着一个高高的鼻梁,可是带上那副黑色又沉重的眼镜,鼻梁也开始一天天在变低;他是一个废话多的小子。我给了他一个评价——静如处子,动如“疯”兔。全班送给他一个获奖(大家用白纸写出的奖项),上面写着:本学期最爱管闲事,追加废话多人士。他就是我们班的易永彬。说到他“静如处子,动如‘疯’兔”那是因为——有一天大家都在教室里写作文,教室里鸦雀无声,就连一根针掉在地上,也挺得见,在这一瞬间,只有笔的敲打声和纸翻页的声音。在教室里,最紧张的是我,因为我怎么写作文写什么作文也不知道,我用手靠在桌子上,另一只手敲打着自己的脑袋,我身边的易永彬,犹如一个插了电的自动打字机,每时每刻在思考,在写作文。我拍了身边的易永彬问:“作文该写什么好呢?”这时他的嘴巴就像打枪一样,“嗖嗖”的飞进我的耳朵,我的耳朵顿时间全是废话。我急忙捂住耳朵说道:“大哥求你不要打‘机关枪’好吗?我实在挺不住啊!”这时易永彬开始反击了“你知道机关枪的内部结构是什么样的吗?你知道人比作机关枪有多么不礼貌吗?······”易永彬推了推眼镜,说道:“你现在你什么地方错了吗?”我只好“哭”着点头,因为这是使他不讲废话的好时机。易永彬的确是个“疯子”。50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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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假疯子暑假某日,我在镇上遇到一个“疯子”。这“疯子”乍一看够吓人的:衣裤烂了,好像十多年没有补,头发黄而散乱,像一丛经了秋霜的茅草,那豆般的眼睛钻到头骨里边去了,只有那对眼球突出来闪着灰暗的光,脸色蜡黄,颧骨高高凸起,犹如两座禿山。手里抓着一只碗和一双筷子一紧紧的,好像生怕被人夺走似的。“这可怜的疯子!”我说了一句。可是,后来一位老人告诉我:“他哪里是疯子?他是王庄上好吃懒做的王二流子!”15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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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假疯子暑假某日,我在镇上遇到一个“疯子”。这“疯子”乍一看够吓人的:衣裤烂了,好像十多年没有补,头发黄而散乱,像一丛经了秋霜的茅草,那豆般的眼睛钻到头骨里边去了,只有那对眼球突出来闪着灰暗的光,脸色蜡黄,颧骨高高凸起,犹如两座禿山。手里抓着一只碗和一双筷子一紧紧的,好像生怕被人夺走似的。“这可怜的疯子!”我说了一句。可是,后来一位老人告诉我:“他哪里是疯子?他是王庄上好吃懒做的王二流子!”这假“疯子”。20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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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李说起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个人,便是疯子李。疯子李是我故乡时小时候的记忆了,或许他太特殊了,又或许我真的很同情他,离家多年,疯子李的记忆一直不能忘却。“咚咚咚”敲门声格外的粗暴。一开门便看着疯子李拿着饭碗木愣愣的盯着我看,我惊恐地一把把门撞上,似乎这样就可以把他弹飞了。我从小就很怕疯子李,有时做噩梦,男主角大致就是他这样的:一头蓬乱的头发,一缕白一缕黑错乱地交织在一起,长的已经可以梳一个略长的马尾了;邋遢的胡须,好像被揉搓过的一样,凌乱的很,上面还沾着些不明固体和液体。明明可以直立走路,却总是在路上爬来爬去,靠村里人施舍的饭菜为生,住也住在村里水泵的机房里。春夏秋冬就一床被子,一套衣服,似乎从来都没有洗过。我自记事起就不喜欢他,他有时另我感到恐惧,现在回想起他这个人心中还会生悸,每当路上有他,我都不敢出门。家里人见到他也不喜欢,大概觉得他可怜或是乡邻关系,不时会给顿饭,给只饭碗或是几件旧衣。我是绝对不待见他的,可能当时年龄太小,不能很好的去体谅他。听大人们谈起,疯子李以前也是个正常人,家境还好,有兄妹四个人,他是家里的老大。文革时期,社会动荡得很,家里的二弟和三弟是知识分子,被戴了高帽,批斗。可在这时,他就莫名其妙的失踪了。过了许久,突然有一天他竟然回来了,脚瘸了,身上邋里邋遢,不知受了什么迫害,但精神倒还算正常。可兄弟姐妹不服啊,凭什么日子平稳了就回来,苦难不同当算什么大哥,于是吵着分了家。他也被全村人看不起,日子甚是难过,而且一把岁数也没有个伴,自己也不上进。后来竟卖田卖房,一无所有了。兄弟们也甚是残忍,没人肯收留他,落到了这步田地。在我读中学时,他去世了,死在了水泵的机房里,无人送终,隔了几天才发现,真是可怜至极啊!在天堂里,没有饥饿,没有争吵,没有歧视。希望疯子李在天堂一切安好!65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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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的心世界上,有着许许多多感人的事,如繁星一般多,似春水一般长,即便蒙上岁月的风尘,也仍记忆犹新。那一次的感动,震撼了我的心灵。我的童年大多在幼儿园度过。这个幼儿园坐落在我家附近的荔园小区里,我每天上学都要经过荔园小区。荔园小区里有一个疯子。眼睛小小的,眯成一条缝。头发乱蓬蓬的,脸上长满了胡渣渣。嘴唇厚的像根香肠。衣服破烂不堪,蓝色的裤子又宽又松。全身上下散发着汗臭味,大概有几个月没洗澡了吧。他天天在小区里游荡。我们小孩子一看见他就跑,大人们也不让我们和他玩。因为,他神经不大正常。有一次他还偷偷地跟在一个小女孩后面,突然用钳子般的双手把小女孩的脖子勒住,勒得她脸都青了,幸好他父亲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要不就出人命了。但是,有一次,一件事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那是一个下着大雨的星期三,奶奶正送我去上学。“嘀嗒嘀嗒”,雨水在我的小花伞上跳着舞呢!但是,雨渐渐大了,落在地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我拉住奶奶那温暖的手。突然,雨雾中出现了两个模糊的人影。我眯起眼睛想看个清楚。“呀!又是那个疯子!”我赶紧握紧了奶奶的手,生怕疯子把我拉走,那我就再也见不到我亲爱的家人了!奶奶似乎也发现那边来了一个疯子,就把我拉到对面的人行道上。我走着走着,突然想到“哎呀!我刚才没注意到疯子旁边的人!如果是小孩的话,那她就危险了!”我扭过头去看对过。“噢!”我不禁张大了嘴巴,只见那疯子手里拿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花花绿绿,里面装着许多刚从商店里买来的东西。他手里还有一把伞,是撑开的,向他身旁斜着。我又看见了他身旁的人——老奶奶!我顿时明白了。原来,疯子也有一颗善良的、乐于助人的心呀!6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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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每个人都有一个童年,而童年趣事也就像海边那各色各样的贝壳,在海水的陪伴下闪闪发光,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彩,数都数不完。。而如今我的手上还握着那一颗最闪光的贝壳,那也正是我最难忘的一件童年趣事;也像一颗颗闪亮的星星,其中最亮的一颗也就是最有趣的事,那就是六年级时九师附小举行的篮球比赛。篮球比赛开始了,这次我们班和(7)班决一胜负,在六(7)班与本班啦啦队的欢呼声中双方队员上场了,一眼瞧去,对方球员人高马大,看来嬴球不能靠身体,而是要靠本身的基本功与技术了。只听“嘟”的一声哨响,球已被扔向空中,早已准备好了的我方队员王泽中纵身一跃,伸出巨掌,奋力一击,但还是被对方球员给抢走了,不过我们奋力防守,球在一次次的抢夺中,在双方的球篮上旅游了N遍,可就是不进,上半场比分只是2比2;但是下半场并不那么理想,因为我们班的主力球员王泽中发烧了,所以让尤佳纬代替,尤佳纬虽然跑步快,但是个子矮小,不适合当后卫,只适合当前锋。所以防守任务只能落在魏子豪和郭丰的身上,但是尤佳纬只要一带球到对方内场时,两名后卫也冲上去,所以只要对方球员罗蒂一枪到球,就立刻跑到本班内场,便如入无人之境,想进球便进球,真正的后卫拦不住他,我们班的球员虽然齐心协力,努力追赶,最终比分24比10,我们班还是输了,真是遗憾!但可以看出我们班球员的团结精神。这是我们班在这六场篮球比赛中唯一输的一次,但老师说这次与(7)班比赛是我们班在这次篮球比赛中打得最好的一次。每当我想起这件趣事,还是那么记忆犹新。五年级:1600947619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6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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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我的个子挺高,所以我爱上了号称“巨人“的运动篮球。而且是那种一天不打球手就会痒的爱。就拿这几天来说吧。由于打球时不小心把脚扭伤了,几天都不能出去打球。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可那脆弱的防线的防线在我看到别人在操场上打球后登时瓦解了。我哀求妈妈允许我去打一会儿球可妈妈硬是不准。无奈的我只好堵上耳朵狠狠的学习。到了下午,我还是忍不住了,不顾一切的跑出去打球去也。才发现篮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从她的学校里借篮球给我玩,所以我对篮球有一种十分亲切的感觉,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从小学2年级开始就哭练篮球,希望有一天能在篮球场上飞驰!三年级的时候,高年级的哥哥们嫌我这个菜鸟在球场上碍事,不让我打,我只能坐在场边帮别人捡球,观摩别人的比赛。我等他们打累了时我就拿他们的球到场上投几次篮。那时,我要不是为了学习技术,我想我才懒得去帮他们捡球,趁他们累时才打上一会儿球呢!这样过了一、两年吧,我的篮球技术渐渐好了起来。起码不会在球场上来回跑几次就气喘吁吁了。他们也开始允许我加入到他们激烈的对抗之中。在刺激的比赛中我才体会到篮球这项运动的巨大魅力。随着我接触篮球的时间的推移,我开始疯狂得爱上了篮球。有时甚至一天不打球,就总会感觉身上不舒服,手有点“痒痒“的。那时我对篮球的热爱已经超越了一切。每天我都要用我的篮球打上几个小时,而且是不停的投篮,轰篮板。就这样锻炼了几个月没想到我的耐力和身体素质越来越好了。现在的我已经有了五年多球龄了,比一些大学生还高,我是真正的爱上了篮球这项运动。它能使我变得快乐,在激烈的竞技中,学习紧张的气氛,也会消失的无影无踪。砰,砰,咦?这声音好熟悉啊……呀,不写作业了,你问我为什么??因为我手又痒了啊!!6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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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一年一度的篮球比赛拉开了帷幕,为了报上一届第一轮被淘汰的一箭之仇,所有队员都鼓足了劲儿,努力训练,就是希望让别的班俯首称臣,完成我们最后一学期的梦想。在六(6)班与本班啦啦队的欢呼声中双方队员上场了,一眼瞧去,对方球员人高马大,看来嬴球不能靠身体,而是要靠本身的基本功与技术了。只听“嘟”的一声哨响,球已被扔向空中,早已准备好了的我纵身一跃,伸出巨掌,奋力一击,球不偏不倚正好落到在刘家辉的手里。他四周巡视了一番,便快速运球,跑过中场线,我的站位方向正好有一个空裆,刘家辉瞅准时机传到我的手中,本人接球,马上启动,到了篮下。对方球员见事不妙,飞快赶来扑防。我的球已出手,可对方球员刹不住车,还是与我撞了个满怀,我爬在地方,目不盯地盯着球,只见篮球故意想和我作对似的,在篮筐上弹了几下,才慢慢掉了进去。我跃起身来,大声叫着,挥舞着拳头。本班啦啦队也十分兴奋,他们大声为我们加油,挥动着自己做的彩旗。这是,对方发球,但他们没有戒备我班突袭之招,球还没拿稳,就被刘家辉一把抓走,传给了我,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接球就投,球从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进了!全场又一次沸腾了第二节由女生来打,大家手感很热,连中几元,完成了任务。第三节,我有如神助,投一个进一个,使本班扩大了领先优势。最后一节,为了保存战果,我们采用了拖延战术,但不想防守有误,被对方连进几球,在最后的十几秒里把差距缩小到一球,“老奸巨滑”的刘老师赶紧叫了暂停,换上了个子很高有防守优势的“泰山”——严明明。严明明得球之后,为了不让对方抢到球,他干脆将球抱在怀里,结果,时间太长,又送给6班一个界外球。全场都寂静了下来,等待最后的结果。球传出去了,得到球的对方球员马上投篮,“咚——”,球打在篮板上弹了回去。“嘟——”全场结束的哨声响起。650字 六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