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文学尝试
我13岁时,聪明伶俐。我认为,在当时算得上一个少见的聪明孩子。那时,我在报上发表了一篇习作,非常出乎我的意料,这件事竟成了我们那地方轰动一时的新闻。的确,我也为此感到十分骄傲。我当时在一家印刷所当学徒,是一个求上进、有志气的少年。我的叔父让我也在他的报社干点儿差使(该报叫《汉尼巴尔周报》,凡征得500个订户,一年可预付两美元,还会给成捆的木柴、卷心菜、以及卖不出去的萝卜)。夏天的一个吉日,叔父离家外出一周,行前他对我说,如果我愿意,可以好好编它一期周报。天哪!我实在不想干这类事。希金斯是一家和我们对立的报纸的编辑,最近被情人抛弃。一天晚上,一位朋友在这个可怜人的床上,发现一张便条,上面写道,他再也不能忍受这种生活,只有去跳贝尔河自杀。这位朋友急忙跑去,看见希金斯正在涉水返回岸边。他决定不投河了。一连几天,村里人对这事议论纷纷,而希金斯却未觉察到。我想,这可是一个好机会,便煞费苦心地写了一篇关于这事的详细报道,还画了一组粗糙的插图,这些插图是用折刀刻在木制活字版的下方——其中有一幅画的是希金斯身穿衬衫,手提灯笼,涉水过河,拿一根手杖,试探水的深度。我认为这事非常滑稽可笑,并没有想到这样发表出来有什么不道德的地方。由于我对这种做法感到满意,便到处寻找能够制胜的对象。我想,用猝不及防的恶作剧去攻击附近一家报纸的编辑,“看到他六神无主,坐卧不安”,这倒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我把这篇文章发表了,标题带有讽刺意味:“约翰·摩尔先生的葬礼”——这是一篇相当粗糙的讽刺文章。
尔后,我又撰文狠狠嘲笑两位知名人士——不仅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应该指责,而且也由于我认为把报纸办得生动活泼是我的责任。
接着我还有分寸地挖苦了一个新来的外乡人——此人当时小有名气,来自昆西,是个技艺高超的雇工裁缝。他是个头号的花花公子,一脸奸笑,穿着俗不可耐,一向使女人着迷。他每周都给报纸写一首新颖的“诗”,表达他的最新感受。我编的那一期,他写的押韵诗《赠给××的玛丽》,当然,也就是赠给汉尼巴尔的玛丽,被登在显著位置。但这首诗发表时,我突然心血来潮,便在下方登了一段言简意赅、措辞辛辣的脚注——即:
我们发表这样的东西,仅此一次;但希望戈登·朗内尔斯先生明白,我们是在极力忍耐着的。从现在起,如果他要同汉尼巴尔的朋友们保持密切联系,那就应该选择其他办法,不要再利用本报专栏!
报纸出版了。我万万没有料到,这样一件小事,竟像我的那些戏谑琐闻一样,受到人们刮目相看。
这一期《汉尼巴尔周报》大大畅销,因为在这以前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新鲜事儿。整个小城都轰动起来。午前,希金斯背着双管猎枪来访。当他看到要找的竟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他这样叫我),感到有失尊严,只揪了揪我的耳朵便走开了。那天晚上,他辞去工作,永远离开了这个城镇。那位裁缝来时,带着一只鹅和一把剪刀。可是,他也看不起我,当晚动身到南方去了。这两个被嘲讽的人,盛气凌人而来,又被我那微不足道的小玩笑激怒而去。次日,当地报纸编辑昂首阔步,高声喊叫,趾高气扬,欣喜若狂,他终于诚心诚意地体谅我,邀我到药房去,在亲切的气氛中,干一杯“法涅斯托克驱虫剂”,以便洗刷掉一切怨恨。这是他开的小小玩笑。叔父回来后,非常生气。我想,如果他考虑到我对报纸做出的贡献,同时也考虑到,我这样做,是出于感激他对我的爱护——他心里应该明白这是最主要的方面——他就不该如此大动肝火。由于他离家外出,他碰巧避免了查究、苛责与诽谤,逃脱了对他的攻击。不过,当他查看了帐单,看到我真的登记了从未有过的33个新订户,还有摆在那里的蔬菜、成捆的木柴、卷心菜、豆子以及卖不出去的萝卜,他变得温和了,因为这些东西足够一家人食用两年!
我的第一次春游
2011年3月31日 星期五 天气:阴
上个星期五下午,老师带我们到七角山春游。下午我准备了好多东西:饼干、糖果等零食,早早的来到学校,发现很多同学都来了,开了门以后,我们进了教室,听了老师对这次春游的安排后,我们就有序下楼到操场集合,下楼后,我们每个小分队队长各自拿好自己的队旗,然后在老师的带领下从幼儿园方向出发了,一路上,我们唱起了《郊游》的歌曲。同学王甜摘了一朵甜甜花拿给我,我尝了尝,真甜啊!我们“爬呀、、、、爬”,不知不觉已经爬到半山腰,我们决定在这里进行野餐,同学们拿出各自带的食物开始吃,这时,姑姑拿出“好多鱼”给我,于是我拿给了好朋友罗静,跟罗静一起野餐。
这时老师叫我们集合玩游戏,大家玩起了击鼓传花、猜字谜、表演绝活等游戏。游戏结束后,我们一起集合,在老师的引导下我们回顾和重温了少先队入队誓词。顿时,在幽静的“七角山”山中回荡着我们清脆、嘹亮的童声,在回声中我们依依不舍地下山回家了。高兴地结束了我的第一次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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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一个民族的文学,是这个民族的历史。中国的文学,也是中国五千年历史的见证。现在越来越多的西洋文化来到中国,中国人也即将忘掉自己的本。一个月前的万圣节,半个月后的圣诞节,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这样的节日,甚至比过自己国家的节日还要隆重。现在还有许多家长不顾一切地要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国外,让他们接受国外的教育。渐渐地人们渐渐的忘记自己国家的文学、文化,甚至忘了自己是中国人。中国的文学是丰富多彩的,唐代李白的诗、宋代李清照的词、明代罗贯中的小说、民国鲁迅的白话文、民国朱自清的散文……历代多少文人墨客留下了多少文学名着,可我们呢,却不好好研究、学习,甚至有些荒废它们。我记得《全城高考》这部电影中的主人公任雪,他的父亲想让她放弃高考,去美国留学。可她却坚决反对,还说:“美国前总统曾说过:‘中国人忘记自己民族的那一天,我们就可以攻打这个民族了’。”这句话给我很大的震撼,我当时觉得学会中国的文学是至关重要的。可是我却做不到好好学它。要想保护好历代文人给我们留下的名着,必定要爱上这种高尚的文学并学习。我们并非要仿照李白那短小精炼的古诗,而是要多阅读那些名着,让自己懂得中国的文学是丰富多彩的,不要出门是被外国人笑话说:“你连中国的文学一点也不知道,还算中国人吗?”是中国人,起码要知道中国的文学是独一无二的,是丰富多彩的,是博大精深的;起码要知道唐诗宋词,明清小说;起码要知道中国历史是上下五千年。一个民族的文学,是这个民族的历史。中国的文学,也是中国五千年历史的见证。学好文学,做个真正的中国人。初一:小傻妞10246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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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我第一次恋爱时,是15岁,还在上初三,由于那时我的成绩非常好,人也长得很帅(呵呵,不是吹啊,是实话),所以很受班上女孩子的青睐。但那是86年啊,大家知道,那时候的人都比较保守,更别说我们学生了!那时喜欢我的女同学里,有一个身材匀称的女孩子,脸儿长的很精致,特别是鼻子很翘,皮肤很白,比别的女孩子发育的早,屁股圆圆的,胸部也显露出来了,有点偏丰满,我喜欢丰满的女人,估计从小就扎根在心里了,否则为什么那时就喜欢胖妞呢?!女同学对我非常好,虽然不明说喜欢我,但打饭、洗碗、运动时帮我拿衣服,那是一个眼神就明白了,整个就是眉来眼去!虽然说我心里也有点蠢蠢欲动(我也有点早熟,小学5年纪就第一次遗精了),但也不敢表露出来,也许大家都没有机会吧!快放寒假了,我估计蕙子急了——我就叫她蕙子吧——也许知道再不表白,我们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因为我们马上就要升学了,不知道还能不能再在一起!终于机会来了!星期六那天,我们班主任老师要提前回家,把她宿舍的钥匙给我,叫我把收上来的作业帮她放到宿舍里去,我前面开门,蕙子抱着一摞作业本随我进了宿舍,她刚进门,由于没有关窗,“砰”的一声,门就被风吹上了,我们两个都吓了一大跳,她抱的作业本掉了几本在她脚下,我和她同时蹲头下去拣时,我看见她露出了半个雪白的******,小巧玲珑,一件粉红色的胸衣罩着,我不禁傻了眼,半天没有动弹——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女孩子这么美丽的******啊!她见我半天没动静,抬头一看,我正对着她的胸部看呢,她翘翘的鼻子上沁出了密密的汗珠,她也呆了一下!突然,她把抱着的作业本砸进了我的怀里,坐在地上,委屈极了,不禁呜呜的哭起来!我一下慌了,就去抓她的手,想安慰她一下。这是我们第一次接触,象触电一样,一鼓暖流从她温热的小手里传了过来,我浑身一颤时,她也一怔,便一头扎进了我的怀了,说了一句:“你流氓”!就抬起头,把脖子伏在我了的肩膀上!我的心呀,砰砰砰的跳,我紧紧把她两个突出的******按在我胸口,让我的心跳得不那么厉害,我看见她的眼里慢慢有了泪花,我用手轻轻的帮她擦掉,她的嘴唇微微地张着,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嘴里吐出温热的气,喷在我的脖子上,女孩子身上特有的芬香向我的鼻子袭来,我一阵冲动,一下把她的小嘴含在我的嘴里,她在我的喉咙里叫了一声,拼命的挣扎,但我象一个饿了三年的男人一样,紧紧地把她的小嘴含在我嘴里,拼命的吮吸着她两片嘴唇,然后是吸了上嘴唇,又去吸她的下嘴唇!慢慢的,她失去了反抗的力气,软在了我的怀了!我吮吸着,把舌头伸进了她的嘴了,她先轻轻的,然后用力地吮吸了起来!我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伸进了她背后的衣服里,我想从背后去摸那对诱人的半球,可冬天衣服穿的太厚了,够不着,我从后面拿出手来,用手先轻轻抚摸着她的脖子,然后从敞开的拉链伸进了她的胸衣里,当手接触到她的******时,我被镇住了:她的******很柔软,很烫,象两个火球一样,两个乳头硬硬的挺着,她闭着眼睛,嘴里刚叫了一声“不要”,就被我堵住了,我把拉链向下拉了一下,粉红色的胸衣全部露了出来,我拿出手来,一把抱住她,我们从地上站了起来,我把她靠在墙上,拼命的亲了上去,手也又伸进了她的胸衣里!我们就这样亲着,起码持续了半个小时!她完全是瘫软我身上,浑身没有半点力气!我下身勃起着,紧紧的顶在她的两腿之间!我们都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了!最后,她放开我的嘴唇,伏在我怀里,轻轻的叫了我一声,我才回过神来,她拉出我伸在她胸衣里的手,说“我腿好酸”!然后就放开我坐了在了椅子上!我走过去,跪在地上,把头伏在她的怀里,轻轻地叫着“蕙子、蕙子”,她轻轻的抚摩着我的头,也叫着我最后一个字,把我的头放在她温暖的胸部,我再也控制不住,捧起她的胸部就疯狂的亲吻起来,那时她还没有乳沟,我顺着那道还算宽阔的“沟沟”就直接亲了下去,然后一口就把她的乳头含在了嘴了,她大声的“啊”了一声——她也是第一次受到这样大的刺激——把头仰在了椅子上,我边吸,边把手从后面伸进了她的裤腰里,直到摸到她的股沟不能再往下的位置,我边亲边叫着“蕙子、蕙子……。。,她含糊地回应着,把头更向后仰,胸部更向我嘴里推来,我的手也侵略到她整个屁股上了,把她的屁股用力抓住,不停的揉搓着!然后我一把把她抱起,亲吻着,把她放在了老师的床上,然后我整个的扑了上去,把她压在了身下!续上:那时候,说实话,我真是没有经验啊,根本不知道******的程序,心里那个急啊,但又不能让她看出来我不会操作啊!虽然学了点生理卫生知识,可在男女生殖系统这块可真是什么都没学到——老师都叫我们自习,更别说现在这样的实践了!看着个美女被压在身下,才体会到为什么老师天天叫我们要好好学习了——不好好学习,连爱都不会做啊!书归正传,蕙子老老实实被我压在身下,头埋在我胸口上,不敢看我,我不知道做什么,就又扑上去亲嘴,然后一只手去摸她诱人的咪咪,边摸边把她的上衣也脱了,只剩下粉红色的胸衣,整个身子是白里透红,让人爱不释手,我从她脖子上直亲到肚脐眼上,边亲边把她的胸衣也脱了,我也脱了掉自己的衣服,蕙子随手拿被子把我们盖住!当我们都赤裸着上身拥抱在一起的那一瞬间,就象被电击了一样,一股强大的暖流冲遍全身,我们都满脸通红,激动不已,蕙子连脖子都红透了!我喘着粗气,抱着她如玉般的身子,疯狂地反复亲吻着!她用那温软的小手来来回回地抚摩着我的脊背,叫着“我现在可是你的人了啊!”,我含糊不清的答应着,叫着“蕙子,蕙子……。。!”反复的亲吻和激动后,我把手伸向了她的后面,象刚才那样,用力地抚摩着她那丰满的屁股,她把嘴唇迎上来,我一口含在了嘴里,就把手伸向了她裤子的拉链,她用手抓住了我的手,娇羞地说“不要这样,我怕!”,我没有出声,用嘴堵住了她的嘴,坚决的把她的拉链拉了下去,她穿的是条牛仔裤,里面还穿了条薄薄的棉裤,好难脱啊!我的嘴又要对付她的嘴,另一只手又要抱着她,只能用一只手来从事这高难度的动作,最主要的我还是个新手啊,过来人就知道我那时有多难了!终于,大功告成,裤子脱下来了!就在我要动手去脱她内裤时,蕙子慌乱地抓住我的手,低声地哀求:不要,我真的好怕!我一看她那可怜巴巴、楚楚动人的样子,心也软了,紧紧的抱住她!她伏在我耳边,轻轻的说:你的裤子好扎人啊!我一下笑了:我的裤子还没脱呢!我两下脱了裤子,我们激动万分地紧紧拥抱在一起!我脖起的下身紧紧地贴在她两腿中间,我们激动的简直无法自持!经过漫长的拥抱,我伏起身子,从蕙子的嘴唇亲了下去,一直向下,到她肚脐的时候,我掀开被子,终于看到了她雪白的身子,她发着抖,娇羞地一下翻过身去,爬在了床上,她穿着一条白色的内裤,把屁股包的严严实实,我的嘴唇没有停住,直接就亲在她的内裤上,然后到大腿,腿腕处,一直亲到她的小腿,然后把她的内裤从后面轻轻地褪了下来,这次她没有丝毫反抗——没想到啊,我这本能的动作,完全是一套行家里手的技术啊,直到现在我也还用这一招,所以本能是最合理也是最容易打动人的!我也飞速脱下了自己的内裤,然后抱着她雪白的屁股(从她以后,我再没有见过那么白,白净到没有一丝杂质和伤疤)美美地亲了几口,然后压了上去,把小弟弟放在她股沟里,她浑身一震,我伏在他身上,下身象个烧红的铁棍,滚烫滚烫的贴在她的股沟里,我轻轻的摩擦,抽动着,蕙子用手捂着嘴,不敢出声!事后她告诉我,她是被我吓坏了!折腾一阵后,我把她的身子翻了过来,蕙子一直用手捂着脸!当她雪白的身子转过来时,我大吃一惊,不禁叫了出来:啊…。!蕙子也吓坏了,她睁开眼,一眼看见我雄赳赳杵在眼前的小弟弟,她也啊的叫了一声,赶紧用手又捂住了眼睛!原来,我看见了她毛茸茸的阴毛,黑中带着黄,温柔的贴在她粉红的阴户上,在我的想象中:只有男人有毛,而女人是没有毛的!所以把我吓得不轻,这一叫,我的小弟弟马上就萎了下去,蕙子也以为有人来了!我伏下身去,她紧紧地抱住我问:是不是有人来啦?我们快走吧!我没有回答她,脑子一片空白!在我的审美观里,女人是没毛的,那里是粉红粉红的,我也没有看见有个洞啊——那时我不知道******在哪里,我以为在阴户上面啊!!这一叫,我们两人都没了探索下去的情绪了!蕙子以为来了人,赶忙起来找裤子,在她一起身时,刚好把雪白丰满的屁股对着我的脸,我一把捧住她的屁股就亲起来,她啊的叫了一声,软软地倒在了被子上,我再也奈不住自己,一个翻身把她扳了过来,把她的腿分开,她不由自主的夹紧了自己的腿,我还没有插进她的爱穴里去,在她大腿间抽动了几下,一股暖流就从小弟弟喷射出来,射在了她毛茸茸的阴户上,她娇羞的不知所措,任由我摆布!射了后,我软软地躺在她如雪的身上,抱着这个让我如痴如狂的宝贝,嘴唇不停地亲吻着,两手在她身上抚摩着,她喃喃地呻吟着,轻轻地问:“我会怀孕吗?!我好怕啊!”我没法回答她,但很男人的说了一句,“怀孕我们就退学结婚吧”!蕙子听了这话,紧紧地把我抱住,在我耳边说:“我现在真的是你的女人了啊”——汗啊,后来,我们用这种方式在她家里做了起码不下10次,最后到我上高中,在我一个同学那里偶然发现了本性医学的书,才知道这是走的偏门啊!!关键是那段时间,害得蕙子一到想吃醋和吃辣时,就会来找我说“我怕是有了”!我们俩心里那个急啊,那个难受啊,真是连死的心都有了!所以我现在特别支持素质教育,反对应试教育,再这样下去,不知道会害死多少象我们这样多情而早熟的少男少女啊!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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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每个人都会有第一次,它可以让我从中学到很多。“第一次”对我们任何人来说,肯定都不陌生。你可能会成功,我也可能会失败。但是只要尝试了,对我们的好处是必不可少的。我喜欢第一次,因为我喜欢尝试。我相信只有自己亲身体验了,才能懂得其中的奥秘。小时候爸爸妈妈就教导我:不能乱花钱,爸爸妈妈赚钱很辛苦。我虽然表面上很懂,但其实我只是朦朦胧胧地了解一点而已,根本不知道父母口中的辛苦是怎么一回事。只是知道乱花钱是不对的。我也想试一试他们口中的不容易和辛苦是什么滋味的。于是……我有了一个自认为很了不起的想法——自己赚钱。接着我找到了几个好伙伴,和我一起去尝试自己赚钱的滋味。在一个很寒冷的冬天,我和同伴们一起学习怎样赚钱。我们准备卖报纸,所以我早早的起了床,穿上厚厚的棉衣来到了大街上,开始了一天的忙碌生活。我们是第一次卖报纸,根本不知道在哪儿批发报纸,所以就按零售价买了几份报纸。虽然我知道这赚不了钱,可是我还是很高兴。于是我们带着愉快的心情,开始了我们的第一站——家属区大门口。因为我觉得,那里会有很多叔叔阿姨从哪里路过去上班,可能会照顾下我们的“生意”。可我万万没有想到在哪站了大约有半个小时,却没有一个人买我的报纸。不禁有些灰心。这时,有个叔叔进入了我的视线,他好像是要买报纸,我的心里又燃起了希望,就像是在最危险的时候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而结果却让我心碎,原来那个叔叔不想在我这买,而是在“钉子户”那买的。我觉得很不公平,为什么明明看见了我,还要从我身边路过,去其他地方买呢?很不公平呢……心情又跌入谷底。我还是自己安慰自己,对自己说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没有失败哪来的成功呢?我发现好像大门口似乎有危险,有人觉得我们在和他抢生意,所以还是换一个地方比较保险啊……可是我的肚子似乎不太争气,咕咕的叫了起来,没办法只好先安顿好它了。我们在一家早餐店里吃东西的时候,我旁边有个老爷爷,不停地问我问题。我只是含含糊糊的回答了他,因为我不想和陌生人说话,这也是爸爸妈妈教我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和他聊几句,可能是因为他的年纪大,对他没有警戒吧。他对我说现在的孩子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连他的小孙子都是这样的。是啊,就连我的小妹妹都是这样的,从来不会体会父母的辛苦,一味的去向父母提出无理的要求。她又哪里知道父母的辛苦呢?不一会早餐吃完了,我又该上路了,正准备付钱的时候,老爷爷却说要给我付。我不禁吓了一跳。他说我们赚钱不容易,所以帮我们付钱。这怎么可以呢?我委婉的拒绝了爷爷的好意,而那位老爷爷掏出一元钱说要向我买一份报纸,可我没有零钱,他却说没有关系。我不接受他的早餐钱,那向我买一份报纸,这样总该可以了吧?我只是笑了笑,对他说了一声谢谢。一整天下来,我不但没赚到钱,还亏本了,因为我有两份报纸没卖出去。只不过,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收获了许多用钱买不到的东西。我深深的懂得了,原来爸爸妈妈真的很辛苦,他们并不是坐着就可以得到钱,而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来获得自己的血汗钱。他们是为了我们才拼命的赚钱,偶尔多多少少会忽略对我们的关爱。但我觉得我们应该体谅爸爸妈妈。只有自己亲身体验了,才能够知道其中蕴含的东西。我们要多多给他们我们的关爱,不要以为父母给我们钱,是理所应当的。要懂得替爸爸妈妈分担他们本不该有的辛苦和劳累。在这一次体验赚钱的“活动”中,我懂得了不少的东西。其实只有亲自体验了,才会懂其中的奥秘……贵阳市小河区第四小学六年级:施绍薇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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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扞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1200字以上 高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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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文学与人生紧密相连,息息相关:没有多彩的人生,就不会产生美丽的文学,所以说:“文学是人生的表现。”但是文学又不完全是人生体验。吴密先生在他的《文学与人生》中有这样一段经典的论述:“文学是人生的精髓”—哲学是汽化的人生,诗歌是液化的人生。小说是固体化的人生—均从各种含水的不纯物质中得来的,戏剧是爆炸的人生。“初读这段文学,并不知其意,但得出一点结论:文学泊于人生,但又作用于人生。一、文学与人生的关系文学样式有多种,谓有小说、诗歌、散文、戏剧,但无论作何种文学,为文者均有其水平之高低,文采之优劣;人生亦有多种,但不论是何种人,均有其人品,所以为文者其人品之高低,谓之曰高尚,低俗,伟大渺小,卑微等等。一部文学作品(或一篇文章)都有它的内涵及思想,通过鉴赏一个人文章的内涵及思想,可以看出为文者的为人。所以说文学是人生的表现。在C?汉密乐顿的作品《小说之素材与方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美国某君,搜集一人之手迹、支票、帐单、照片等,以作小说,试验卒失败。”意思就是说,一人想用真实的人生为写作对象,来写一部小说,但最终失败了。可见文学不是真实的人生经验。(至少小说表现的不是真实的人生)即吴密先生所说的:人生≠真实的与直接的经验。所以,准克地再现人生的做法在文学的做法在文学创作中是不可取的,也是很难做到的。每一部文学着作都是生活细节为对象,再加之以想象,赋之以深邃的思想才完成。四大名着无一不是在历史事件(或家庭琐事)的基础上改编,提炼其精华,投之以作者的感情才形成的:《红楼梦》中作者将自己的生活经历附加在贾宝玉身上,但又加了一些虚幻境、空空道长等),使作品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与广度;《西游记》作者以历史事件玄奘西游为小说线索,加之以孙悟空、猪悟能等传奇人物,使小说主题立刻升华;不是单纯表现唐僧师徒四人如何与妖魔斗智斗勇,而是表现了当时人们对自由生活的向往。细细品味吴密先生对几种文学作品巧妙的比喻,终于体会了“文学是人生的精髓”。真实的人生是混有杂质的一盆水。但在文学作品中,人生便是已经除去杂质的清水、纯净水,而其中哲学是“汽化的人生”,最好为纯净,所以哲学是人生中最精华的部分—精神;诗歌是“液化的人生”,较哲学次之,所以诗歌表现了人的思想情感,是理想化的;而小说最劣,它只是在真实人生的基础上稍稍加工而成,所以小说重在记事,辅之心肝肤浅的情感表达……所以,“文学是人生的精髓”。文学源于人生,是人生的表现,同样,文学作品也反映了人的思想。现在中国文学有诸多缺失,其中最主要的有三种,即宣传文学——专门作为宣传达室的工具;闲谈文学——缺乏作文的严肃性;消遣文学——低级趣味的文学。从这些文学中就可以看出作者们的低级超味,作文的不严谨,为人的不严肃。读过韩寒的《一座城池》的人,再了解一下韩寒这个人就会真正体会到“文如其人”。二、文学于人生之功用我们为什么要作文学?因为文学于人生有非常大的作用。读《史记》,我们可以了解太史公坎坷艰难的人生;读《离骚》,我们懂得了屈原“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独;读柏拉图的《理想国》我们知道了“公正是灵魂的优点,也是获得幸福的手段,它是其他各种德行的基础“。于是我们学会了公正……所以,文学之于人生等一大功用及涵养心性,培养心志,培养道德。文学还可以促进真正文明。文学改变了人的意识,使人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改变,从而促进人的进步。所以,一切优秀文学都在宣扬与体现人的规律,最终让人进步,促进真正文明。除此之外,文学还可以让人通晓人情:《红楼梦》“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人章“。可以让人了解世事:”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也可以增强人们的爱国之心: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学作用于人生,功效甚广,但一定是好文学才可以促进人养成好品质。最佳文学作品含有人生最大量的、最有意义的部分,而且让读者爱到启迪,得到乐趣,这才是文学与人生的最佳契合点。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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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科学尝试【篇一:一次科学尝试】一个星期天,我在家里看书。这时,有一个科学实验映入了我的眼帘,它的题目叫做“飞进碗里的硬币”。硬币怎么会飞进碗里呢?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想要亲自做这个实验。书上清清楚楚的写着:准备好一个比较钱的碗和一枚一分的硬币。于是,我从厨房里找来了一个碗,又从爸爸那里拿来了一枚一分的硬币。实验开始了,我按照说明,先把碗放到了桌子上,又在距离碗大约20厘米的地方放下了那枚硬币,然后我再硬币的上方对着碗用力吹气,结果实验失败了。可是我并不灰心,到开了那本书,寻找失败的原因。原来,对着玩吹气的方向一定要与桌面平行。我按照这个方法重新试了几次,果然,硬币轻快地跳到了碗里。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硬币能飞进碗里呢?便带着这个问题去书中去找答案。原来是这样:这个实验主要是运用了伯努利定理,也就是气流快的地方,气压会下降。我对着碗向着硬币用力吹气的时候,硬币上方的气流加快,气压就会下降。这时硬币下方的大气压力就会把硬币抬起来,之后随着你吹气的方向飞到碗里。多么有趣的实验啊!这次试验的成功,不但使我知道了硬币能飞进碗里的原因,而且使我懂得了:只要勇于实验,就可以探索科学的奥秘。【篇二:一次科学尝试】一次科学课上老师给我们讲有关蚂蚁的知识,老师留给我们一个问题: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呢?还让我们查一查试一试。于是我从图书室借了一些书籍去查阅。书上说,蚂蚁从蚁穴出发到达目的地后,沿途会留下一些气味,返回蚁穴,用触角相互碰一下,通知其他的蚂蚁。我想小小的蚂蚁真的这么聪明吗?为了证实这个结论,我准备亲自动手试一试。我先准备了一个细小棍,在小棍的一头放上一个诱饵——小糖果。我把这个装置放在一个蚁穴附近。不一会儿,有一只蚂蚁出来探路了。我把他引上木棍后,他到达了糖果的地方,停下来用触角碰了碰又停下来像是在闻一闻。我赶紧将木棍截下一部分,当这只蚂蚁返回的时候,就在被截去的地方左转右转,就是找不到回家的路。过了一会儿,我又重复了一次试验,蚂蚁仍然没有找到回家的路。高兴极了,哈哈!我终于明白蚂蚁为什么不会迷路了?原来它们是根据气味来辨别方向的。【篇三:一次科学尝试作文】给你一支吸管,一支普通的用来喝果汁的吸管,再给你一个土豆,一个刚从菜市场买来的拳头大的土豆。请问:你能用吸管穿透土豆么?不能!——大概你会这样说。那么再给你一个辅助工具——杯子,情况又会怎么样呢?今天中午我在看科普杂志,看到一篇《用吸管穿透土豆》的文章。我觉得很不可思议。土豆是硬的,而那弱不禁风的吸管怎么能……想着想着,我想起了那句经典广告词“一切皆有可能”。于是我便怀着扳倒这一说法与见证奇迹的心理,准备实验。说实话,我的内心矛盾极了,不过一大部分还是不可能。单眼见为实,再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找来了杯子,土豆,吸管。我先将土豆架再杯子上,接着用右手四指紧抓吸管,再用大拇指扣紧吸管的顶端,最后用力扎下去——吸管霍然穿过土豆。我不敢相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但眼前任然保持着吸管再土豆中优美的姿态。我任然不相信,联想到了魔术,它在提醒人们亲眼目睹也会有假象。【篇七:一次科学尝试】今天是星期一,我格外的高兴,因为我盼星星盼月亮才盼来一星期只有一节的科学课。“叮叮咚咚——”上课铃响了,只见老师手拿一根蜡烛和一个玻璃杯,胸有成竹地走进教室。课室顿时炸开了锅,同学们七嘴八舌议论纷纷。这时,老师终于开始“发威”了,“同学们,今天我们来做一个尝试,哪位同学愿意上来尝试?”一向兴致高的同学们因为摸不透老师在玩什么新花样,所以个个都默不作声,等着看是哪个倒霉鬼会这么“倒霉”,没想到,老师点了我,底下已经有同学准备看我怎么个“倒霉”法。“好了,现在请你把蜡烛点上,在不能吹的情况下,把火熄灭。”我傻了,不可以吹,那可怎么办?我急得像热锅里的蚂蚁,目光拼命在桌子上扫荡,突然,目光停留在老师拿来的杯子上,心想:“这个杯子是老师拿来的,肯定对我有帮助”可我想过来,想过去,都不知道怎么用,我索性把杯子盖住蜡烛,没有见到蜡烛熄灭,就在全部人灰心之际,火焰“嗖”的一下熄灭了。“做的真不错,回座位。”几乎全班的人都在目瞪口呆。我回座位暗暗喜了一阵,可又觉得疑惑不解。“蜡烛为什么被杯子盖住后就熄灭了呢?请同学们回去查查资料,下节课告诉我!”回到家,我马上求助于“网络”这个小帮手,资料显示:火的燃烧需要氧气,如果用杯子盖住的话,氧气会越来越少,因此火才会熄灭。真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动作,也会蕴藏这许多科学道理。从这一次的试验中,我明白了,在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认真观察,积极思考,就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篇八:一次科学尝试】语文家庭作业要求做一次科学小试验,今天我回家后,便迫不及待的准备好了蜡烛,盆子和水,想快点看看这个实验到底有多么神奇。我先拿一个铁盆子,把蜡烛的蜡油滴在铁盆子底面,然后赶紧把蜡烛放在那些滴的蜡油上面,我用手轻轻的碰了一下它,没倒,我想这下它怎么样都不会倒了吧。于是,我另外用一个盆子接了水,小心翼翼地往里面倒水。第一次倒水我都要看一下蜡烛是否安全,生怕把蜡烛弄灭了。尽管我这么小心,但是百密终有一疏,蜡烛像个不听话的孩子一样,竟然浮起来了,我非常惊讶,心想:难道实验结果就是这样的?我不甘心,决心再试一试。这一次,我比上回更小心了,生怕有什么地方再弄错。我又拿了一要蜡烛,让蜡油多流一会儿,赶紧粘上去,然后非常小心的倒水,几乎是一滴一滴往下倒的。但意外还是发生了,当水快要淹到蜡烛顶端的时候,蜡烛突然倒了下去,火一下子灭了,蜡烛浮了上来。我很失望,心想,肯定是有什么原因的。在爸爸的帮助下我找到了原因:因为水太多了,浮力大于蜡烛的重力了,所以浮了下来。于是我把蜡烛切短了一节,拿了一个小点的盘子。第三次实验开始了,我让蜡油滴了很多,然后把蜡烛放了上去,更小心的把水一滴一滴的往里倒,倒到快要接近蜡烛顶端时我便没倒了。我静静地等待,但很紧张,我不希望重演前两次那一幕情形。快了,快了,蜡烛就要烧到水面了。当蜡烛芯烧到水面下时,我不禁惊叫了出来。火并没有灭,边上的蜡烛把水给拦住了,我这次实验成功了!到底是什么原因使蜡烛可以烧到水下面呢?在爸爸那,我获得了答案:原来蜡烛的蜡油烧到水面的时候会迅速凝固,凝固之后就像砌了一堵围墙一样,不会让水打湿灯芯,所以蜡烛可以烧到水的下面。这次实验,不仅让我懂得了做事情一定要坚持不懈,还让我收获了快乐,并且让我懂得了一个科学道理,真是收获不小呀!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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