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小孩?老顽童?隐士?
如果人一生下来就可以选择年龄段开始生活,那么你会如何做出选择?大家的选择无非两种:大人或小孩。不会有人想当新生婴儿,那太烦;也没有人愿意当年过花甲之人,因为那时离死期也就不远了。
选择当大人的人确实有其充分的理由。
大人已经有了固定的工作,固定的收入,整日不愁吃穿,当真是享受生活,快活人生也!
一些“顽童”们选择当小孩再合适不过。他们可能觉得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还想在这个世界上多玩玩,尽情享受“金色童年”的乐趣。
可是,若是让我来选择,又会选择当大人还是小孩呢?
错,错,错,全错了。我既不会当大人,更不会当小孩。我将会把年龄定在四十岁上下,但心理年龄则会定在小孩阶段。我为什么会如此选择呢?这不是让我立刻少了40个春秋么?
曾经有一位专家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在教室里的黑板上画了“0”这样一个形状,再问大家这是什么。高中生哄堂大笑,认为这太简单了,齐声道:“是零!”;初中生们一愣,说是一个圆圈……最后问到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他们的回答可丰富了!有说是鸡蛋的,有说是地球的,有说是滚动的球的,有说……多么天真的回答,多么可爱的孩子呀!这位专家在最后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随着人年龄的增长,人们的想象力也在一步步被吞噬着!
《射雕英雄传》想必大家都看过,其中“老顽童”周伯通一定给你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他年已过半百,心却如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一般,他干出的种种天真烂漫的事儿曾把我逗得开怀大笑,我就很想成为那样的人。可以想象得到,若是世上少了这一类的人,人人之间该是多么冷漠,丝毫无人情味儿可言,人们整日谈论的焦点除了政治还是政治,这种生活该是多么枯燥无味呀!世界将会多么糟糕!
我有一个不成文的理想:将来成为一名隐士,隐居于山林之间。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那样一种想法,总而言之我对那些隐士十分仰慕,总是幻想着自己能拥有陶渊明那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清闲生活。孔子曾云:“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待我成为一个“老顽童”,就得以不受一切诱惑,此生已无欲望,无何所求,道破红尘,淡薄一切宁静,日日游走于山林之间,终日以花草树木相栖,以鸟兽虫鱼为友,于田地间自耕自食,自食其力,隔绝于乱世,无人知晓,我也不愿有人打搅,无骨灰盒相装,更无棺椁相裹挟,只余下一堆白骨静静横卧与草木之上,却享受着世上最隆重的葬礼:我以天地为棺材,以日月星辰为装饰品,以花草树木,鸟兽虫鱼为陪葬品。若能当真如此,一生逍遥自在,我死而无憾!谁又有我活得如此逍遥,如此真实而自由?
许多人一生都在不懈奋斗,但总是碌碌无为,这是为什么?是因为他人际交往不好吗?不是。是因为他不够努力吗?也不是。是因为官场太险恶了!地位高的人总是排斥地位低的人,唯恐他的官职高过自己;即使有人弄得了个一官半职,也必会遭人嫉妒,一旦他犯了一点点小错,就会立刻被人告发,且定会抓住这个把柄不放,到后来愈演愈烈,竟弄个身败名裂。不仅仅在官场,许多明星也一样,观众们总是喜新厌旧,一旦你在某一个坛上混久了,人们就开始不喜欢你,只要有什么不好的事儿曝光出来,那你就死定了。人们总是仅仅看重于“进”,却忽略了“退”,当你发现你把自己推进了死胡同里是,想退也退不了了。所以,有时“退”也是很重要的。退让是一种坦然处事的人生态度。也许我们钦佩与某些名人,但我们也应明白:位于人类社会金字塔顶端的,能在广阔大海中搏击浪尖的毕竟只占少数,绝大部分只能做那基石或那平静的海水,也许我们就是那“绝大部分”中的一员。但是我们不妨退一步想想:也许我们不能成为红花,但我们可以成为绿叶;也许我们不能成为太阳,但我们可以成为月亮;也许我们不能事事如意,但我们可以事事尽力。人生如一块布,我们就是剪刀,在进退之间,剪出亮丽人生。
妈妈几乎每天都在我耳边督促我努力学习,上所重点中学。有一次我这样问道:“上了好中学又怎样?”
“上了重点中学就能上名牌大学。”
“上了名牌大学又能怎样?”
“能找到好工作有能怎样?”
“找到好工作就能赚大钱。”
“赚了大钱又能怎样?”
妈妈无语。
也许你会说:“赚了钱就可以买车买楼呗!”
好,你买了宝马、奔驰,买了诺基亚,盖了1000平方米,10层的高级别墅,家里佣人无数,但是当你躺下来,你占床上的空间就那么一个巴掌那么大的地儿嘛,你站起来所占世界的平面不就两个脚印儿吗?那么你买这么多来又干嘛呢?
当你打败了一切对手,站在最高点时,你就会有一种“独孤求败”的感慨。人们一生追求的究竟是什么?四个字:钱、权、名声,除此之外你还能为了什么?好,当你成为世界首富,名声盖过一切,是地球上的最高行政长官,那又怎样?止添笑耳!只不过为人们多提供一个谈论的话题罢了,而当你死去,一切都将会变为零,你的努力岂不尽皆付诸东流,化为灰烬?
这实在是一个风险极大的赌局,赌注是所有的精力和青春年华。赢的人将得到一切,但不久又将会失去;输得人将失去一切,那时已经白发苍苍,处在风烛残年之中,后悔已然莫及,死期,也已经离他不远了。你是愿意选择前者还是后者呢?显然都不想选,那就只有一种选择了……
道家创始人杨朱曾云:“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人生得意能有几何?倒不如学学庄子、李白等人,以无为而治,终日逍遥自在、饮酒做诗,悠哉游哉!
春天的升旗台
在学校操场的中央有一座升旗台,它给空旷的操场添了一份生机,也给整个校园增加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远处看,升旗台就像一个花坛。它的周围载满了冬青、松树和一种不知名的小花。这个“花坛”里的花共分为四层:最矮的一层是由带刺的小花组成的,在远处看,由于它太小,所以只是一层“红雾”,若隐若现,好像会隐身似的;第二层是占地面积最大的一层,它是由松树组成的,它有一点扎手,如果你把手全部伸进去,那你一定会疼得哇哇大叫的;第三、四层都是冬青,说它是冬青,它还真名不虚传,就算正在下雪,在雪垛里,也总有一抹绿在眼前。
走近观察冬青,会发现它的旧叶子中间长出了一个个小小的“叶苞”。年龄小的“叶苞”像一个莲心,裸露在外面,它那娇嫩的“叶苞”里面还有一层小小的“叶苞”,我想:它可真神奇,那么柔弱的嫩叶,在凛冽的寒风中越长越大,最后长成比现在大很多倍的大叶子。
在平常,这是一座花坛,在升旗仪式时,这里立刻变成庄严的圣地。这就是我们学校的升旗台,一个又美丽而又庄严的升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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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泥土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东北小子。不怕您笑话,俺很想家。俺出生在松花江畔,记得小时侯,俺没有玩具,伴俺走过童年的是那黑黑的泥土。在那黑色的土地里,我在手中玩起了泥土,泥土并不纯,心则反之。双手不停的抓着,扬着。唉,那时的俺真是幸福极了。四岁那年,俺随俺爹俺娘来到了这里。俺爹说:“这里的发展前途蛮大的嘛!”俺娘说:“这里的气候真舒适啊。”俺说:“这里的泥巴不好玩,不黑,俺要玩黑泥巴!”现在,俺变成了我,我不再是俺。我久居这里我不再是地地道道的东北小子,我不再是玩泥巴高兴的不得了的小孩了。我长大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忘了家乡的泥土,我渐渐忘了那熟悉的颜色,我甚至鄙视我那经济落后的家乡。直到有一天,我又突然记起了那熟悉的颜色。那是一个风高气爽的夜晚,我们一家三口去门口的篮球场乘凉。那里开了个舞会,我看到后非常兴奋,立马跑了过去。一瞬,兴奋的眼睛黯然失色。这是一个本村人的舞会。“非本村人等不得入内”,看到门口这歧视人的牌子,我心中涌出一种莫名的东西。我无言。这使迷失的我找回了我自己,我不属于这里,我属于那片黑土地。我想回到那里,但我知道这不可能。我忘不了那黑色的泥土,真的,我这才发现我是那么爱它,因为我有一颗火热的心。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我爱的到底是什么?家乡?泥土?泥土造就了我的家乡,那肥沃的黑土在我心中是伟大的,我爱它。因父母工作关系,我目前是回不去我的家乡的,我很想那里。我无权鄙视我的家乡,我不配,象我这样的人,家乡应该鄙弃我我这才发现我先前的想法是多么可笑,多么幼稚。原来我还没长大?!在那黑色的土地里,有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孩在手中玩起了泥土,泥土并不纯,心则反之……6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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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顽童【篇一:外公是个老顽童】我的外公高高瘦瘦的,脸黑黑的,笑的时候额头上的皱纹聚集在一起,显得和蔼极了。提起我的外公,关于他的事情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我的外公心地很善良,因此常常上了别人的当。记得几年前的一天,我去省立医院看鼻炎,因为挂的是一位知名专家号,所以排队的人很多,下午看病上午就得去排队,而且人数超过了就挂不上了。当时爸爸有事,就让外公去帮忙排队,结果外公喜欢拉家常,和后面的一位老人聊上了,那人说他和外公一样也是一位退休工人,俩人聊得甚欢。快到中午了,那位老爷爷出去买吃的,顺便买了一份盒饭给外公,外公不好意思拒绝,就吃了,过了一会爸爸带来的盒饭还给别人吃了。饭刚吃下肚,那位老爷爷请求道:“我有急事,能不能让我排到前面去?”外公这下傻了眼,后悔吃了人家的东西,可欠了人家的人情,怎么好意思拒绝,只好让老爷爷站到他前面,要知道,也许就相差一个人,有可能就挂不上号,你看我的外公好不好笑?外公不仅容易上当,性格还很开朗,天天像个小孩子一样,除了在家帮外婆做家务,看看电视,其余时间都跑出去东走走,西逛逛,经常下午我去看望他,他都不在家,气死我了!你们说我的外公是不是个老顽童?【篇二:老顽童】金庸笔下曾出现过一位叫“老顽童”的人物,其特点是两鬓皆百却不失顽童之心。那便是周伯通,椐我所知,他得了晚期顽童症,无药可救。我发现我的爷爷似乎也被这种病的病毒侵入了,早期谁都没有发现,后来病情恶化了我们才发现,可是已晚了。他的症状慢慢的显示出来,这是患病到中期的表现。可是,据权威顽童症研究表明,这个病并不是毫无好处。我爷爷得了这个病后,总是让人感觉他有无限的精神。每天他都在东奔西跑,为了完成奶奶给他的任务。70多岁的老人了,每天东奔西跑已经是件怪事了,而他竟没有丝毫的疲倦,总是出色的完成“任务”,似乎还游刃有余,真是奇哉怪哉。听了医生的话,我才明白,原来这都是“顽童症”的症状,那么爷爷的怪事似乎都可以解释了。有一天,爷爷外出买东西,那时他骑的是自行车。根据爷爷的口述,有个人突然撞了爷爷一下,然后就一下子跑开了,没等爷爷反应过来,小偷都已经跑的有十米了,爷爷恍然大悟,是小偷。于是他奋起直追,虽然小偷没自行车,但是那小偷仍是跑的风快,爷爷不管三七二十一,拼命的追,自行车被他蹬得遛遛直转,仅用几十秒钟便将小偷追上了,当然那些路人也有帮忙,不过多亏了爷爷拼命的追,才将小偷逼上了一条绝路,小偷跑不了了,只好乖乖的在警察的带领下去了派出所。爷爷虽然累的直喘气,不过仍然还有力气……交代了这件事的始末,爷爷拿着自己的钱回了家。把这件事告诉了我,我也深感顽童症的威力。【篇三:老顽童作文】我的爷爷是个“老顽童”,他只要见谁的东西好玩,就想方设法自己也要玩一玩,说他是老顽童,一点也不过分。有一次,爷爷看见有一个人家周围都是树,中间还有一个小石台,用来喝喝茶。爷爷看了觉得很惬意,就马上去买了四十几棵树和一张小石台,回到家里就种下,爷爷想:只要到了夏天我就可以在树林里喝茶,很凉快的。想着那番美景,爷爷每天都乐呵呵的,一直跟我说等树长成林后,就可以在树下乘凉了,可是过了几天树就全死了。几天后,爷爷就把上次树林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他又开始种花了。我想后果大家是知道的,那就是因为爷爷不去管花,到最后花全枯死了。还有一次,爷爷在大街上看见有一个人在卖兔子,买的人也很多,他就想买一只回家玩玩,也可以在别人面前表现一下,如果玩死了就马上吃掉它。爷爷的如意算盘打的可真好!后来真的买了,带回家后就给兔子乱吃东西,一下子就把兔子吃死了,爷爷说:“这么快就死了,我还想多玩几下呢?现在只好把它吃了。”我的爷爷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就像一个孩子一样,总爱玩。每一次,他都有一个完美的设想,但每一次都不成功,或许,他就认为这样就是生活的乐趣,而且我们看到爷爷的生活中大部分都是充满了欢乐和笑声,就让他老有所乐吧!【篇四:老顽童爷爷】“哈哈哈哈哈哈哈”家里又传出欢快的笑声,这肯定是我们家的“开心果”爷爷,又给大家讲笑话了,我们全家人最喜欢听爷爷从书里学来的笑话,每次听到我们总会捧腹大笑,笑的喘不上气来。“开心果”爷爷长着一张娃娃脸,脸上看不出岁月的痕迹,爷爷的嘴能说会道,巧舌如簧,讲出来的话经常会把家里伤心的人,说的呵呵笑起来,爷爷还有健壮的身体。每天清晨爷爷准会是第一个起床去跑步,爷爷的一双腿更是让大家惊叹不已,在家里那双腿更是大家的榜样,那双腿是家里跑得最快的。只要有爷爷的地方,总会充满快乐。爷爷家里摆满了玩具,这些玩具是我小时候玩的,爷爷不仅没有扔,还把玩具当成宝贝了,爷爷没人陪时总会拿玩具为伴,玩具好像是爷爷的命根子【篇七:老顽童爷爷】老顽童?一听名字就知道一定是一个相当有趣的人物,恭喜你,你太聪明了!这位集智慧与幽默为一体的人物就出自《快乐星球》。老顽童爷爷可是“幽默智慧的化生,一个快乐的小老头”哟!他有着一头黑里夹白的头发,那是饱经沧桑的见证。脸上爬满了皱纹,但是却一点都不象一个老人,他的眼睛真可谓是独具特色,左边是圆形,右边是正方形。看见了,以后,想忘记都难。那白色的大衣,更增添了几分优雅与质朴。无论什么时候他总是从容不迫。他走路的时候从来都是从容不迫的。每当遇到了什么焦急事情,他的眼睛里总是看不出一丝的焦急与忧虑,没有一丝的恐惧。伴着平静的笑容,他总是说:“事情还没有那么糟……”然后往往是急中生智,化险为夷。他可是一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哟!这从他的外貌中就可以看出(虽然人不可貌象。但是那仅仅上对于一般的人,他可不是普通的人哟!)这是为什么呢?那是因为如果不是一个乐观主义者,那怎么会脸上都是笑容呢?嘴角都是微笑?眉宇之间充满慈祥呢?眼睛里散发着光芒呢?他也是很有学者风度的,他可是著名的数学家,科学大师,快乐星球的领导者哟!这从他的衣服上就能看出他是一个学者咯,因为好象在我的记忆中,学者都是这样的吧!HOHO!他和多面体合写过一本书,就做《用微笑面对生活》,暂且不说,文采飞扬,字字珠玑,含蓄隽永。让人甘拜下风。就说他的书的哲理,让每一位读者都改变了生活的态度。他的演讲,震撼了每一位观众,甚至连乐乐的妈妈都改变了。他说:“只要你心中充满阳光,整个世界都会灿烂!”他很创意,他每年都让快乐星球的孩子完成一个课题,比如说“寻找快乐”“寻找真正的友谊”……他,很独特,很有趣,很让每一个孩子真心的喜欢!【篇八:老顽童】我有一个可爱的老邻居,说他老,他确实很老,一副单薄的身材,佝偻着腰,脸上的皱纹纵横交错,脑袋上仅存的几缕发丝又白又长,但眉毛是又密又长他自己得意的称它为“长寿眉”。他眼睛很有神,足以使我们围在他屁股后面团团转。哦,他是我们这帮“萝卜头”崇拜的“大帅”—方爷爷。别看方爷爷到了古稀之年,但他那股孩子气,绝不低于一、二年级的小学生,要不,我们怎能和他谈的如此融洽、玩的如此有趣呢?方爷爷很喜欢小孩子,一有空就和我们“胡闹”。我们吹牛皮,他也跟着吹;我们讨论“重大问题”,他也要“出谋划策”;就连我们演小品,他也要当一个演员!不到半年,他经过我们的选举,成了“统帅”!方爷爷无愧于“大帅”的称号,蛮讲信誉的。有一天,我和小伙伴跑到了方爷爷的院子里,方爷爷正在锯木头,我和小伙伴们便摸他的头,热乎乎的,突然,有人碰到了螺丝钉,螺丝钉打散了。“嗯!”方爷爷皱起“长寿眉”,瞪起“慧眼”,好吓人啊!我们知道大事不妙,只好赶紧逃,但方爷爷却变笑了,说:“小子们,给你们的大王找回螺丝钉来,事后重赏一串糖葫芦!﹐“《糖葫芦》?”我们睁大了眼睛,仔细寻找。“小将出马能耐大”,一会,便找齐了,方爷爷好好的表扬了我们,我心了美滋滋的。连续几天没见方爷爷了,听说他生病了,我们都很担心,一天,我们正玩着,突然,方爷爷向我们走来,手里举着一串红的灼人的糖葫芦向我们走来。“方爷爷,你的病好了啊?”“好了!前日你们有功,赏你一串糖葫芦!”方爷爷神态庄重地说,将糖葫芦给了我。“方爷爷,我们的呢?”“哈哈,在这呢!”说着,方爷爷像变魔术一样变成了四串糖葫芦,分给了伙伴……方爷爷多么慈祥,又多么滑稽!他喜爱小孩,真不愧为“老顽童”!有了这位高邻﹐我们小孩子的生活丰富多了。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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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吉普赛民歌中唱道:“时间是用来流浪的……”小孩,是一群真正的流浪者,他们用自己的方式一边弹唱边流浪,在一个除了小孩,谁也不懂得世界中。我的小孩时光在大风车幼儿园度过。那时,觉得幼儿园是童话中的古堡,小孩是可爱的精灵,老师就像仙度瑞拉里善良慈祥的仙女。幼儿园的墙壁上画了许多大风车,闲着的时候,我总喜欢盯着这些风车发呆,冲撞出莫名其妙的直觉——它们会趁我不注意偷偷转动起来。我喜欢这个“古堡”,但并不喜欢它的一切,比如药水和三角。每天早晨,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穿衣,涮牙,洗脸,梳发。我从小就对颈部比较敏感,一到冬天我就犯愁了,母亲总要给我系上一条白色的印有小公鸡图案的围巾,每当围巾一碰到脖子,我便痒得哈哈大笑,身子也控制不住似地扭过来扭过去。这时候,母亲便恼了,神色恐怖,不停地说我是小疯子。另一件痛苦的事是梳发。我的头发发质不好,干枯的样子,而且又特别多,很容易打结。母亲给我梳发的时候,我都紧紧地咬住牙关,疼的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儿,拼命地不让它们流下来,实在忍不住,就委屈地嘟嚷几声,“疼——”。我是个懂事听话的孩子,我知道小孩子必须上幼儿园,否则会被东边那个疯癫癫的老头抓起。我很乖地坐在大人的肩上,骑着“大马”,向着“大风车”走去。远远地看到老师站在大门边,我就直发怵,不是为老师,而是她手里的那把“枪”。每个小朋友进去都必须挨那么一下。这把“枪”其实是个喷口腔药水的壶,装着黄色的药水,防止小孩糖吃多了生蛀牙。那玩意儿喷到嘴里,那种奇怪的味道会让你直恶心。我每天一边骑着“大马”一边在想同一个问题:怎样才能逃过那一下。直到大班毕业,我都没有想出好办法,只能在心里把发明这种药水的人诅咒了无数遍,并且认定她就是古堡里传说中的巫婆。三角,这是个着实令我讨厌的东西,它是用面粉做的,外形是三角形,所以叫三角。三角里面裹着一层甜得发腻的糖稀,小时候总认为它是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直到现在,它在我的脑海里还是那般坏印象。不过现在三角在我们这儿已经没有卖了,我很高兴没有更多的小孩再受它折磨。那时候,小孩子大多是不喜欢吃三角的。“大风车”里的早餐只有两种,包子和三角。每天早上由一位阿姨依次分发给小孩,所以拿到三角的小孩也只能慢慢地嚼着三角巴巴地看着有的小孩大口大口地吃包子了。从小被教导“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我们是不允许浪费粮食的,可恶的三角,再怎么着,它也全部属于你的肚子,除非你碰到一个奇怪的小孩,要拿他的包子换你的三角。我说过,我喜欢这个“古堡”。不仅因为那儿有心地好的仙女,与我一样可爱的精灵,更因为夏天中午那儿都供应冰激凌。从小我便知道,你越想得到你想要的,就越没那么容易。比如你如果想吃冰激凌,那就必须睡午觉,偏生那时我是个从不安分睡午觉的小孩。仙女把魔棒挥一挥,所有的小孩都必须趴在桌上,乖乖闭上眼睛和嘴巴,如果你想吃冰激凌的话。我不喜欢睡午觉,但怎样才能度过这段漫长的无聊时光呢?如果周围坐的是一样讨厌午觉的小孩,那就好了!两个人趴着挨在一块儿,可以一搭儿一搭儿的讲悄悄话,胆子小怕被仙女发现的,就只能在桌子底下拉拉小手,闹着玩儿互相乱踢脚了。如果周围都是懒虫一样的家伙(当时是这么想的),那就得独自打发时间了,只能是东张张,西望望,自己找乐子。你会发现有个小孩睡觉时嘴张得好大,那个小孩的袖口已有一滩湿印,这个男孩刚理了发,头发短了,小胖子趴在那儿一起一伏地打着小呼噜……。午觉快结束了,送冰激凌的阿姨快来了。这时,我便偷偷叫醒周围的小孩,大家的脸埋在臂弯下都笑眯眯的,但继续装着睡午觉,一双双小耳朵都竖得老高老高呢,焦急地等待高跟鞋“嗒,嗒,嗒”进教室的声音。用中文读“小孩”两个字,嘴角是上扬的,小孩们可以骄傲地说:“整个世界都在向我们微笑。”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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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总是问自己:我是乖小孩吗?是啊,我是乖小孩。可是我现在不象呀!对啊,现在不象。以前我是乖小孩吗?是啊,以前是的。那为什么现在不是啦?不知道啊……初次见我或者认识我很久的人都会问我:你头发好黄,染的吧?我会回答:对,染的。他们露出惊讶的表情,而我只是一笑置之。对于这种问题,我已经不想解释什么了,没用的。我的头发黄得就跟染的一样。我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什么原因使我的头发变这么黄,所以我没法解释。记得第一次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时,我吓了一跳,连忙解释清楚给他听(也不知清楚没有)。我对我的头发难以接受。本来嘛,黑得跟夜空似的亮得跟夜空中的星星似的头发忽然成金丝猴的毛了,换了谁谁反应都跟我一样。后来解释得烦了也就应了他们了。随你便吧,染就染,好歹咱也是第一个大面积“染发”的小学生。再后来,这头黄毛就变成我的骄傲了。走在街上,那些个小混混龇牙咧嘴地逼近我,一瞅我那一头黄毛就傻眼了,一个个胆战心惊地往后退,这些家伙连惹都不敢惹我。于是它又变成了我的间接防御武器。像许多同学认别人为大哥大姐一样,我认了一个大少爷为“外公”。认了“外公”后,我放心地买下了我想要的饰物,做了我想做的以前从不敢做的事。我手上戴了指环,中间带链条的那种。我学会了喝酒,整罐整罐地喝,喝完了就面红耳赤地发酒疯。我从一个公认的好学生、老师选的年级“尖子”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小孩,很坏很坏的。不过我在大人们面前仍旧是一副乖孩子模样。当同院老婆婆摸着我的头发笑得跟朵菊花似的说“乖孩子,真是个乖孩子”的时候,我会低下头,笔直地站着,恭恭敬敬地听着。我戴了指环的手会使劲往袖子里缩。我紧闭着嘴巴,竭力不让她闻到从我嘴里散发出的一阵阵酒气。没有大人在身边的时候,我会很飞扬跋扈地走在大街上,很放肆地大声唱歌,很投入地吹口哨,很专注地看地面,很出神的望蓝天。也偶尔摆弄一下指环,不怕被别人看见,不怕吓到小孩子;偶尔抱着罐酒,靠着墙边喝边唱《搁浅》。我不屑于路人异样的目光,我还会因为我的与众不同而感觉到很自豪。我就是我,你们睁大眼睛看好了,认准我,记住我。我变坏了么?我真的变坏了么?我不知道,我想没有彻底变坏。我可以直视路人与朋友的目光,却永远无法面对那些孩子的眼神,五岁以下那种孩子。我受不了他们。每次我一看到他们在以那种眼神望着我,我就像暗夜恶魔逃避阳光一样,逃避那种清得见底的眼神。我还会怀旧。想起小时候因为提前完成画画而被老师训斥,委屈地哭了一上午,午饭也要其他小朋友哄着吃的情景,我酸得直想掉眼泪。还有三四岁时,我常常独自一人在沙堆堆城堡,堆完了,乖乖地洗干净小手,乖乖地回去写字,再乖乖地寂寞地睡着。那时的我,乖得可爱,乖得可怜。上了小学,我木头人似的坐着,听老师讲“1+1”,之后每个学期都捧油条鸡蛋加鹅蛋回家。我从没被批评,我从来都是一只温顺乖巧的小羊,一个听话的小孩。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小羊长大了,不再温顺,不再听话。小羊总想冲出牢笼去。回忆起这些,我的心在抽搐。我后悔不该太乖了。其实我在大人们面前也不是没有变化。我本来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快乐地过每一天的小孩,从来不会因为天气变冷变热变阴变晴而变得不高兴,任何理由都不会让我失掉那天真的笑容。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我变得忧郁起来,笑容一天比一天减少,话语也逐渐消失。我的脾气变得暴躁了,动不动就和大人们吵嘴,和朋友们吵嘴。吵到后来我也没兴趣再吵了,于是我就不再说话。我学会了用文字表现我的内心世界。尽管班主任对我说过老是用文章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未免也太那个了,老揭自己的伤疤,向别人显露自己最脆弱的一面,你认为这样会很好么?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的,真的。为什么不能说呢?憋在心里会比写出来好受么?不会。所以我还是继续写,一意孤行地写。我在网上和同学聊天时,那同学请教我作文。于是我打了一段我写的同题作文上去给她看。我说我的文字可能不适合你,这个仅作参考。她看完了就说是啊,不适合我,你的文字太深沉、太忧郁了,不过写得确实不错。我沉默了。我并没有说我的文字表现出的是忧伤,而她自己倒看出来了。或许文字就有这么一种力量吧。我有小狗的时候,我会抱着小狗哭。我没有小狗了,抱着它的照片哭。荣耀的背后刻着一道孤独,我永远是寂寞的。我不是乖小孩,我也不是坏小孩。我还有一丝良心,因为我还会忏悔。佳作点评:“我手写我心”,小作者把这篇文章写成功的原因就在于此,记叙自己亲身经历的的事情,敢于写出不为人知的另一个自己,借此抒发自己内心最真挚的情感:渴望爱,渴望关怀,渴望理解。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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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总是问自己:我是乖小孩吗?是啊,我是乖小孩。可是我现在不象呀!对啊,现在不象。以前我是乖小孩吗?是啊,以前是的。那为什么现在不是啦?不知道啊……初次见我或者认识我很久的人都会问我:你头发好黄,染的吧?我会回答:对,染的。他们露出惊讶的表情,而我只是一笑置之。对于这种问题,我已经不想解释什么了,没用的。我的头发黄得就跟染的一样。我自己也搞不清楚究竟什么原因使我的头发变这么黄,所以我没法解释。记得第一次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时,我吓了一跳,连忙解释清楚给他听(也不知清楚没有)。我对我的头发难以接受。本来嘛,黑得跟夜空似的亮得跟夜空中的星星似的头发忽然成金丝猴的毛了,换了谁谁反应都跟我一样。后来解释得烦了也就应了他们了。随你便吧,染就染,好歹咱也是第一个大面积“染发”的小学生。再后来,这头黄毛就变成我的骄傲了。走在街上,那些个小混混龇牙咧嘴地逼近我,一瞅我那一头黄毛就傻眼了,一个个胆战心惊地往后退,这些家伙连惹都不敢惹我。于是它又变成了我的间接防御武器。像许多同学认别人为大哥大姐一样,我认了一个大少爷为“外公”。认了“外公”后,我放心地买下了我想要的饰物,做了我想做的以前从不敢做的事。我手上戴了指环,中间带链条的那种。我学会了喝酒,整罐整罐地喝,喝完了就面红耳赤地发酒疯。我从一个公认的好学生、老师选的年级“尖子”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小孩,很坏很坏的。不过我在大人们面前仍旧是一副乖孩子模样。当同院老婆婆摸着我的头发笑得跟朵菊花似的说“乖孩子,真是个乖孩子”的时候,我会低下头,笔直地站着,恭恭敬敬地听着。我戴了指环的手会使劲往袖子里缩。我紧闭着嘴巴,竭力不让她闻到从我嘴里散发出的一阵阵酒气。没有大人在身边的时候,我会很飞扬跋扈地走在大街上,很放肆地大声唱歌,很投入地吹口哨,很专注地看地面,很出神的望蓝天。也偶尔摆弄一下指环,不怕被别人看见,不怕吓到小孩子;偶尔抱着罐酒,靠着墙边喝边唱《搁浅》。我不屑于路人异样的目光,我还会因为我的与众不同而感觉到很自豪。我就是我,你们睁大眼睛看好了,认准我,记住我。我变坏了么?我真的变坏了么?我不知道,我想没有彻底变坏。我可以直视路人与朋友的目光,却永远无法面对那些孩子的眼神,五岁以下那种孩子。我受不了他们。每次我一看到他们在以那种眼神望着我,我就像暗夜恶魔逃避阳光一样,逃避那种清得见底的眼神。我还会怀旧。想起小时候因为提前完成画画而被老师训斥,委屈地哭了一上午,午饭也要其他小朋友哄着吃的情景,我酸得直想掉眼泪。还有三四岁时,我常常独自一人在沙堆堆城堡,堆完了,乖乖地洗干净小手,乖乖地回去写字,再乖乖地寂寞地睡着。那时的我,乖得可爱,乖得可怜。上了小学,我木头人似的坐着,听老师讲“1+1”,之后每个学期都捧油条鸡蛋加鹅蛋回家。我从没被批评,我从来都是一只温顺乖巧的小羊,一个听话的小孩。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小羊长大了,不再温顺,不再听话。小羊总想冲出牢笼去。回忆起这些,我的心在抽搐。我后悔不该太乖了。其实我在大人们面前也不是没有变化。我本来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快乐地过每一天的小孩,从来不会因为天气变冷变热变阴变晴而变得不高兴,任何理由都不会让我失掉那天真的笑容。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我变得忧郁起来,笑容一天比一天减少,话语也逐渐消失。我的脾气变得暴躁了,动不动就和大人们吵嘴,和朋友们吵嘴。吵到后来我也没兴趣再吵了,于是我就不再说话。我学会了用文字表现我的内心世界。尽管班主任对我说过老是用文章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未免也太那个了,老揭自己的伤疤,向别人显露自己最脆弱的一面,你认为这样会很好么?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的,真的。为什么不能说呢?憋在心里会比写出来好受么?不会。所以我还是继续写,一意孤行地写。我在网上和同学聊天时,那同学请教我作文。于是我打了一段我写的同题作文上去给她看。我说我的文字可能不适合你,这个仅作参考。她看完了就说是啊,不适合我,你的文字太深沉、太忧郁了,不过写得确实不错。我沉默了。我并没有说我的文字表现出的是忧伤,而她自己倒看出来了。或许文字就有这么一种力量吧。我有小狗的时候,我会抱着小狗哭。我没有小狗了,抱着它的照片哭。荣耀的背后刻着一道孤独,我永远是寂寞的。我不是乖小孩,我也不是坏小孩。我还有一丝良心,因为我还会忏悔。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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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那些热闹的风啊,那些寂寞的人。不停地吃着过期的凤梨罐头不停地等待奇迹的金城武,目光空洞手势寂寞的王菲,反复地念着黄历的张国荣,对着水中的倒影舞剑的林青霞,对着墙上的一个洞口不停倾诉最终用泥封住了一切秘密的梁朝伟,在恍惚的路灯下穿着妖艳旗袍的张曼玉,这些如同不肯愈合的伤口一样寂寞的人,总会在每个夜晚铁马冰河般地闯入我的梦中。前世今生。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一梦千年。永世不醒。王家卫一边创造着幻觉一边创造着黑色的伤口,每个伤口都像是一朵黑色的曼陀罗,一边妖艳一边疼痛,并且涌动无穷无尽的黑色暗香。算算我的八字,看看我的掌纹,我想我在劫难逃。一个人总是下意识地靠近一些与自己相似的人。我记得有人这么说过。于是我知道了,原来我身体里流淌的血液是如此的寂寞。冰蓝色的血液最寂寞。我总是对一些非主流电影中的人物有着细腻得惊人的触感,就像细小的冲击对含羞草都是雷霆万钧一样。我看过很多不为人知的电影,多数是我在成千上万张盗版碟中挑出来的。而那些电影里的人总是寂寞的。我清楚地记得一个男人站在灯火阑珊的落地窗前撕日历,一页一页,执着且近乎疯狂,一直撕到最后他整个人都疯掉了,从十八楼跳了下去。在他凌空飞行的时候,天空闪出大朵大朵色泽华丽的云彩。我也记得有个女人每晚都给自己买一束玫瑰,然后第二天早上看也不看就扔掉了,直到有天终于有个人送了她一束玫瑰,她第二天早上看到玫瑰凋谢却无能为力时,她怎样流了一地的眼泪。还有《东京爱情故事》,我一直将其看作一部加长版的电影。每当《东京爱情故事》的主题音乐响起的时候,我的眼前总会闪现出赤茗莉香痛苦的微笑,而那种微笑总会在一瞬间就将我的灵魂抽离我的身体,然后再在一瞬间将我的身体抽离这个世界。每看一次,心就缩紧一次,看到无人的车站栏杆上系着的迎风飞扬的写着“永尾完治”的手帕,看到赤茗莉香在火车上蹲下来哭得像个孩子,我就会觉得眼眶隐隐发涨。看到你的身影蹲在足球场上,我也把球踢了过去,完治,我轻轻唤着你的名字。看到了吗?完治,我将“赤茗莉香”刻在学校的柱子上了,上面有你十二年前毕业时刻下的字迹,那时的你该是个小萝卜头吧?真的希望刻下的名字能填补你我之间那段空白的记忆。我不知道我的名字是不是也能在此保留十年、二十年?正如你的名字一般。即使它可能很短暂,但只要我们的名字能够并排在一起,那就足够了。是谁唱起黑色的挽歌/是谁守望白色的村落/我的水银/我的烟火/还有我长满鸢尾的黑色山坡/热闹的风/寂寞的人/灼灼光华的清澈灵魂/你们是我/不肯愈合的温柔伤痕阅读阅读是午夜里的御风飞行,我一直这么认为。阅读似乎成了我生命中的一种极其重要的状态,黑色的风从翅膀底下穿过的时候,我总会有莫名的兴奋。我所看的书很是极端,要么就是如许佳、恩雅般的安静恬淡,要么就如苏童、安妮宝贝般的冷艳张扬,或许我天生就是个极端的人。记得我刚看许佳的《我爱阳光》的时候,我初中已经快毕业了。那时候第一次发现居然可以有作者用那么不动声色的文字而成就那么庞大的精致。后来看了她《最有意义的生活》和《租一条船漫游江南》。她是安静的,像一株静立的木棉,而她的文字则像是从木棉枝叶间渗透下来的被洗涤了千百次的阳光,不急不缓地如春水般流进我的皮肤。因为彼此都是学生,所以看她的文字不太费力,很多时候共鸣可以毫无障碍无边无际地蔓延。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她的文字有一种向上的张力,就像是有人站在很高很高的蓝天之上嘹亮地歌唱。很多时候当我压抑或者寂寞的时候,我就会去翻《我爱阳光》的最后一章,看完之后我的心情就会波澜不惊了,我就可以毫无怨言地抱着数学参考书一直做到日月无光做到山无棱天地合。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