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老桥,一个城镇的印记
三伏潭,我的故乡,一个普通的行政小镇。故乡有一条小河,叫通顺河。清澈见底的河水像一条流动的血脉,在故乡的大地、村庄、集镇横贯而过,就像慈祥的母亲一样,哺育着她的儿女们。
故乡的人们世代依河而居,傍井而住,水边人家密集。三伏潭境内通顺河两岸,利于人畜通行的摆渡船、木桥、水泥桥,自然也多。河水清且涟漪,小桥流水人家,儿时的故乡就是这样的风景。
起初,这里的人隔河渡水假与舟楫,三伏潭境内通顺河上桥很少,但大多是木桥,就连木桥也只有那么几座。我还清楚的记得,摆渡船、木桥有:毛场老街渡口、彭桥木桥、留名口渡口、三伏潭老街渡口,三伏潭木桥、沟二木桥、荣家湖渡口、夏市上街木桥等。也有不少的拉渡船。
木桥,是用木材建造的桥梁。故乡多生长柳树,青皮的柳树桥桩,缠有浪渣,虽架在水里,却还能发出柳芽来。走在木桥板上,会感觉到木桥的晃动,也有绳索的木桥栏杆。
水深自有摆船人。摆渡是故乡的一道风景,摆渡人荡着浆,小船穿行于河流的两岸之间,看惯春花秋月,听腻鸟语浪声。渡过流泪的新娘,摆过知书达理的儿郎。
石桥在我的故乡很少见,也可能是平原河湖地区不长石头,缺少材料,二则是余生晚矣,不及尽见。要说修建水泥桥,三伏潭区域数毛场桥最早。毛场桥水泥桥修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叶,由沔阳县水利局拨款施工建成。我记得,银灰色的桥墩托举着桥面,桥面宽敞。但桥栏甚是简陋,桥栏杆用的是两排圆钢,横连在桥面两边的水泥方柱上。桥中间左右有三个水泥柱,分别书写着“毛场桥”三个大字,是教私塾的堂兄书写的。我从桥上过,走过人生的春秋冬夏。毛场桥!一座饱含着我童年与亲情的连心桥。
从上世纪的七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三伏潭在通顺河上建造起一座座钢筋水泥桥。有夏市灌溉节制闸桥、夏市通三湾村的水泥桥、沟二村水泥桥、三伏潭一桥、二桥、毛小村水泥桥、彭桥村水泥桥,还有318公路通往仙桃西站,跨越通顺河的公路桥。
三伏潭一桥、二桥位于镇区,起初,镇区只有后来被人们称作的三伏潭一桥,其原名叫三伏潭桥,此桥连接南北走向的三丰公路。九十年代,又在三伏潭桥上游不远的河道上,建起了南北连接镇区文卫路和王湾、同心村的新桥,于是就有了老桥和新桥之分,也就是人们分辨出的一桥、二桥。
三伏潭桥,心中的老桥,我的记忆中始终保留着这么一座桥!改革开放后,我家搬进了镇区,就住在桥南堤坡下的新龙街。这座桥上世纪七十年代修建,屈指算来,也有四十多个年头了,不堪负重的她,而今老了!桥面铺装露骨破裂,副拱及拱上老化,已成危桥。
这座桥,连接着丰口头到排湖,是天门、三伏潭镇通顺河以北村子的人,来往于318公路和镇区的必经之地,留给三伏潭人不少的深刻印象。一座老桥,一个城镇的印记与地标,见证了三伏潭的风风雨雨。四十多年的老桥,也承载着四十多年来三伏潭变迁的故事。
七十年代中期,土地尚没开放,计划经济下,农民的生活是贫穷的。通顺河南岸的三伏潭镇区建设,没有一座楼房、一条街道,工商业也只有那么几家,如猪厂、酒厂、供销社、牛马行、几家小小的勤行铺、铁铺、裁缝铺。
我虽不是当地的“老水利”,对三伏潭桥的修建也知其一二。此桥是在三伏潭撤区并社前修建的,由县水利局监制,公社水工队负责施工完成。物质匮乏的年代,钢筋水泥等建桥物质紧缺,靠计划是困难的。记得建桥所用的螺纹钢是公社党委黄兆明书记,找到“党叫扛枪就扛枪,党叫炼钢就炼钢”的老战友,时任鄂钢汉办材料科长,老家住三伏潭前进村人胡定法,这一关系批的条。水泥好在那个时期有了沔阳县水泥厂,找县委开后门批得,保证工程所需。沙子、石子从大巴河等地购进,驳船运至丰口头码头上岸。
三伏潭桥桥体是拱形的,下面有四个大拱,大拱上面是一个个小拱,大拱上加小拱,为的是减轻桥身的重量,且便于排洪。老桥宽6.7米,桥长63.4米。桥面没有设置人行道,行人与车辆混行,桥栏镶嵌的水泥花板也没有飞禽走兽和花卉图案。
三伏潭桥建起后,方便了居民的通行,于是,在镇区的通顺河北岸兴办了中小学,油厂、粮站、建筑队、拖拉机站、干部家属院、康王办事处等企事业单位。
三丰公路是1975年冬季开挖修筑的,一沟一路。一条连接着通顺河的灌溉渠,一条直通丰口头的石子路,路两边栽种水杉。那时,此路走手扶拖拉机居多,当时国产的“解放”牌汽车,该公路上也很少见。
长相忆,最忆故乡的这座桥。那时,没通自来水,人们主要吃河水。我担着水桶,来到桥下挑过水,清澈的水很是甘甜,鱼儿在水中游动都依稀可见。河水下雨就会涨水,蒙蒙细雨中,两岸有撒网的人捕鱼,水退投虾网捞虾。故乡的人,个个都是捕鱼捞虾的能手。
我也骑着自行车在桥上春风得意过,两个孩子读小学、中学,走的都是三伏潭桥。有时,接孩子们放学回家,自行车载着的他们前一个、后一个的,我使劲地蹬上桥拱背,远望,河道蜿蜒曲折,河岸杨柳依依。看桥下,桥拱倒影水中,河水潺潺流逝。
过桥拱背,是桥头下坡路,自行车靠惯性可前进到家门口。我的头发在春风中飞扬,心里充满着对孩子们的殷切期望。
故乡有送中餐到学校给孩子们吃的习惯,做母亲的怀揣饭盒,走在桥上,水风吹拂着她们的花头巾,露出额边的发丝。脸上的微笑,女人的清香,使人迷醉。
无怨无畏,感恩的桥。故乡的“桥妈妈”,是他(她)们渡过、送过一代又一代的故乡的莘莘学子,走向成功,走向辉煌。
故乡以桥命名的地名也美极了,单说这宝善桥,出自“惟善以为宝”名言,自古积德三件事,修桥补路建学堂。在宝善桥,一直是被视为积德行善的事,乡亲们的善举,博得好名声,以荫庇子孙。记忆中的宝善桥小学,环境优美,清静宜学。早年的印象,我只能在梦中寻觅了。
上世纪末,江汉油田丰口头区域的开采,超载油车的进出,三伏潭桥成为必由之路,桥面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为了支援国家建设,当地政府对三伏潭桥进行了维修和改造。加宽加高了桥面,留出了人行道,桥面也变得平整。白天人来车往,晚上灯火辉煌。桥栏杆上雕龙画凤,形态各异,五颜六色,格外美观,令观赏者赞叹不已。
故乡日新月异的变化着,处处旧貌换新颜。城镇化的建设,像一根杠杆,撬开了三伏潭镇招商引资的大门,使该镇迈上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近日,看故乡网媒,得知三伏潭一桥即将拆除重建的消息,目前拆迁工作已经启动,老桥改头换面也成为了现实。昔日我留下那串串脚印的老桥,如今却令我依依不舍!
老了,不中用了!老桥啊老桥!但愿你抖落经岁月浸蚀的斑驳痕迹,像蛟龙一般横跨在故乡的河面上。亲爱的老桥,我虽不曾最后一次目睹你芳容,但我对三伏潭老桥的那份痴情,那份守候,依然牵挂在心中!顷刻,思念故乡的泪水却润湿了我的眼眶。
掬一捧通顺河水,即使不如颐和园昆明湖的水清澈纯净,她却孕育了一代人浓浓的乡愁;捎来一包故乡的泥土,虽说贫瘠,却能让游子深深扎根在心底。故乡,带给我的是神秘。在外漂泊,即使是故乡的一点一滴,也足以让人情牵梦萦。
三伏潭老桥,作别昔日的疲劳负重,不再有往日的荣耀,就像一位时光的老人,给我们在诉说着那段尘封的故事,但它身上的历史印记永远不会消失。新建桥在原址上施工,预计明年6月完工,投入下一个若干年的轮回。
新桥重建指日可待,其通行能力比老桥增加。重建的老桥,将成为这个城镇的新的中心地标,也将成为故乡飞翔的翅膀,更大地促进三伏潭经济的发展,强镇富民。
一张丑陋的脸
十岁那年,我寄宿在外公家上学,在外公家有一个常年打工的人。说起这个“长工”,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的感受只有一个:一张丑陋的脸!
你不信吗?请看:一头乱蓬蓬的长发,一张不够规则的脸,脸上还有严重的烫伤痕迹;那疤痕似乎都起了“皱纹”;一对大得比例有些失调的眼珠子挂在鼻子两旁,简直就像传说中的“妖怪”;虽然嘴巴还算正常,可是不能笑,一笑那两排稀疏的黑牙就给“暴露”了,形象比不笑时还要恐怖。唉,他那整个的一张脸上就没有一处是能够让人看着满意的。如果冷不丁地突然一看他那副“尊容”,包准把你吓得一跳!另外,他还有一个很大的生理缺陷――不能说话,只能咿咿呀呀地发出一些我们听不懂的声音。当时我就想:怎么啥缺点都跑到他一个人身上去了呢?
我们都不知道这个“长工”的姓名,因为他既不会说话,又不会写字,所以大家就称呼他为“哑巴”。我从不主动与他说话,有时还刻意躲着他。因为一看到他那张丑陋不堪的脸,就令十岁的我望而生畏。后来,与“哑巴”在一起生活的时间长了,我才慢慢地发现:他虽然外表丑陋,但内心十分善良,而且是个非常勤劳的人!
一年四季,“哑巴”是外公家起得最早的人,也是最喜欢见事就做的人。每天早晨我们起床后,常常不见“哑巴”的身影。记得去年深秋的早晨,我和外公外婆起床后洗漱停当,准备吃早饭时,又没看见“哑巴”。打开他的房门,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床E。真是奇怪,“哑巴”会到哪儿去呢?外公房前屋后找了一遍,也不见“哑巴”的人。没办法,我们只好先吃早饭。我们快吃好时,“哑巴”回来了。只见他手里拿着镰刀,浑身湿漉漉的,原来他是去割田边的杂草了,看到“哑巴”这样勤劳,我对他的初始印象有了很大的改变。
真正彻底改变我对“哑巴”认识的,还是今年六月的第一个星期日。那天,外公一家人去走亲戚了,下午我要去上学,家里就我和“哑巴”两个人。中午时,从没在外公家烧过饭的“哑巴”亲自下厨,他居然还特地为我炖了一碗鸡蛋,炒了两个小菜。我一尝,嗨,味道竟然还不错!我吃得饱饱的,由于临近期末考试了,我收拾好书包,便搭上本村一个叔叔的摩托车,到离家约摸五里多地的路边林荫下等进城的公汽。公路两旁的白杨树呆呆地立在那儿,知了在不停地吵闹,我时时向公路一端张望,焦急地期待着公共汽车的到来。忽然,我感到肩头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回头一望,啊,原来是“哑巴”!他一边比画着,一边递给我一本书。我一看,原来是我的数学书。“哎呀!我怎么慌里慌张地把数学书给忘了?”我急忙接过书,真是又惊又喜,连忙向“哑巴”表示感谢,他摆摆手,笑着比画着叫我以后注意,接着又说家里没人,他得先回去了,并一再“咿呀”着叮嘱我一路小心。望着“哑巴”离去的背影,我才发现他汗流浃背,衣服全湿透了。想着他为赶上我,一路没命地奔跑了五里地,冒着酷暑追赶摩托车,粗心的我就没能发现停下来等一等,我真是懊悔极了,顿时,哗哗的泪7K模糊了我的双眼……
与“哑巴”相处的时间越长,他那张丑陋可怕的脸越发使我感到怜惜、慈祥和可亲。他用他的言行教会我生活需要勤劳,为人须有善良,还要富有责任心。如果你今后再在某个地方见到“一张丑陋的脸”你可千万别以貌取人,可千万别心生厌恶,让事物的表象掩埋了它美好本质的感受,也许在那张脸的背后,有许多真正美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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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记我蹲在田头,看着今年翻滚的麦浪,心中有些冒头的迷惘逐渐消失不见。那血红的落日跟着麦浪在天际荡漾,我的眼中,似是又出现了一个不断扬起又放下锄头的劳作身影。太阳还未升起,他却已傲立田头。爷爷提着锄头来到他一生最爱的土地上,做着最伟大的事,我悄悄跟在后面,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爷爷,望着这个不平凡的人。春风拂着他的脸颊,泥土的腥味蹿入鼻腔,爷爷握紧锄头,用力敲向地头,掘起土块,动作是那么娴熟。一锄头一锄头的敲击,给土地留下了深深的印记,也在我的心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正是初春,行路两侧的草坪上,是探着头的嫩草。空气中,也隐隐夹杂了一股清新的味道,在这个世界里,所有的树似乎都在吐新叶,抽嫩芽,然而他不是。田里的风霜雨雪带走了他年轻的容貌,却消磨不了他的意志。我知道,爷爷是个坚守的人。中午的日头毒辣,地里的爷爷依旧在耕种,他被汗水弄得浑身湿透,像是被水洗过一般。汗珠滴落在田地里,在高温的天气里立马蒸发消散。但他依旧佝偻着,握紧锄头不断地耕作。偶尔,他也会直直腰,擦下额头,伴着聒噪绵长的蝉叫,用脖子上浸了凉水的毛巾拭去蜿蜒而下的汗水,或是甩一下手,将汗水甩入地里去,似是把这一点汗水浸润到土地里面,生长出一片庄稼,换个好收成。黄昏时刻,我牵着爷爷的手,在麦浪翻滚的田野中走着。霞光将它的眷恋留给苍穹的同时,也留给了大地。一大一小的脚印一直延伸到了遥远的地平线,霞光映红了爷爷黝黑的脸庞,我们有说有说笑,似乎忘记了一天的劳累。日落的余晖将我们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脚下走过的土地深深地印在我的记忆里,我的心里。那一片的麦田吹着风,窸窸窣窣地唱起了动人的歌谣,我在歌声中陶醉,陶醉在爷爷坚守的这片梦想之土的炽热情感中。人生有不同的印记,有些印记,是经久不衰、历久弥新的。在深浅不一的人生长河中,爷爷在土地上留下的那些印记刻在我心灵深处。时隔多年,爷爷老了,我长大了,但村头的那一片田地却依旧热热烈烈地展示着生机。风吹麦浪的声音从心尖上掠过,轻轻柔柔,热热烈烈,似是一簇火苗愈来愈烈,一路燃进了我往后一生的路途上,告诉我,在漫漫征途中,坚守自己的梦想不放弃。8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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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记在朦胧迷茫中,我记不清是在何时,时光停留在了那一瞬,满天烛火,在风中摇曳,而那只小小的生命,在我手心长眠。灯,暗了。黑暗中,只有一丝烛火,我盘膝而坐,眼观鼻,鼻观心,仿佛四周一切都是静止的。外面狂风怒号,雷雨咆哮,肆意地侵蚀着这片大地。树,倒了,留下的只是黑暗的木桩。草,断了。不复所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勃勃生机。风依旧吹来,雨仍然倾泄,而在这毁灭的意境中,一抹生机悄然而来。一只蛾,朝着我飞来,慢慢地,缓缓地。我心头不禁一阵窃喜,这蛾,真美,它飞来了,震动着双翅,仿若洁白无瑕的天使下凡,轻轻地落入我手中,在烛火的映衬下,它翩翩起舞,带着绚丽,带着绚美,我陶醉的望着它,这蛾是如此的美,那么的惹人怜爱,洁白的双翅,优雅的舞姿,动人心扉。蛾并未在我手里多停留,它再次地震动翅膀,向着烛光飞去。“我留不住它。”我在心里喃喃。我目送着它离去。是的,光才是它的归宿,我一阵难过,那种不舍,愈来愈烈。蛾并没有听到我的呼唤,再次朝着烛火飞去,充满急切,充满渴望。它在烛火中飞曳,再次展开动人的舞姿,我能感受它内心的喜悦,它此刻是多么的激动,在雷雨交加的晚上,它面对了多少挫折困难,多少艰难险阻,目的却只是能在烛下翩舞?我震了震,迷惑地望着它。它越跳越快,突然一声,它飞进了烛火里。“不”我不禁喊出了声。蛾死了,火灭了,周围再次寂静。我瘫在了床上,“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个问题一直在我心头萦绕。面对风雨,它不惧,而其目的却只是飞蛾扑火,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为蛾的牺牲感叹,为蛾的做法感到不值。我陷入了一阵沉思,蛾在面对着困难险阻中不曾退却,在绚丽火光中牺牲,其做法真的不值吗?我问了问自己,片刻,我不禁毛塞顿开,是的,人一生总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不退缩,不畏惧,总是会散发出最绚丽的光彩,蛾如此,我亦如此,面对逝去的蛾,我感慨万千,蛾,我懂你,一句喃语,道出了我的思绪。这个晚上,蛾的飞蛾扑火深深印入我的脑海,它将成为我永远的印记,久久的,不曾忘却......8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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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记墙上斑驳的痕迹,如老人脸上的错综皱纹,体现着岁月的沧桑。我是一棵无名的小树,默默的吸收着天地的精华,滋养着自己的身躯。看着旁边的叔叔伯伯们,心中忽的有一种壮志豪情。于是,我问叔叔们,什么才叫长大了啊?叔叔们回答,长大就是历经了种种沧桑。我又问伯伯们,怎么样体现那种沧桑?伯伯们笑着答到,孩子看到我们身上的皱纹没,这就是沧桑。我哦了声。我日等夜等。一天,来了两个小孩。他们的父母陪他们来我的旁边玩。小孩看到我坏坏的笑了笑,一会拿来了把小刀在我身上刻着字。他的父母在旁边看着说:“小明真棒,已经会写这么多字了啊!‘‘另一个孩忙说:“妈妈,我也会写,你看!又是一次的铭心的痛。不知他们什么时候走的。深夜,疼痛将我从睡梦中拉了起来。看着自己身上的印记,我已经长大了。我身上满是沧桑。于是,欢喜的睡去了。过了几天,林业管理员来了。看到小树身上的字,骂道:“小兔崽子,哪个没公德的,现在环境已经这么差了。我们植树造林,你们毁林。小树带着满身它自认为是沧桑的印记欢喜的睡了过去,永远的沉睡了。4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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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记家风,像是一把古老斑驳却强劲有力的刻刀,将一家一户的精神刻在母子相连的脐带之上,成为一种特有的印记,随着家族的繁衍世代相传。家风,是指引人们成长的明灯。回望古时,那一盏盏明亮的家灯闪烁在历史的夜空里。家风,是孟母三迁只为儿子成材的不辞劳苦;家风,是岳母刺字只为岳飞忠孝的精忠报国;家风,是司马光家训只为儿孙俭朴的传承育诫。一代代古朴纯华的家风,涤荡着一代代子孙,明其智,清其心,修其性,而后刻在传承的红绳之上,不复泯灭,千载相传。家风,是唤醒人们善知的古钟。人生崎岖,那一声声钟鸣在人们迷失之时唤醒人们,不使其踏入错误的深渊,如清夜闻钟,如当头一棒。铁面无私的包青天,在自家家训中写道“子孙不能有贪念,不则活着不能进入家谱,死后不能进入祖坟。”正是这样正气浩然的家风,才孕育出包家子孙,才使他的青名永垂史册。拥抱良好的家风,它会用它的力量去温暖你,它会用它的力量去鼓舞你,它会用它的力量去改变你。家风,是温暖人们内心的阳光。晨雾氤氲,那一束束阳光穿过厚厚的雾层,笼罩在人们身边,温暖明亮。你一定听过这个孩子吧,他脾气暴躁,因此伤了很多人的心,他的父亲对他说“孩子,每次生气伤人就在栅栏上钉人钉子吧”。孩子照做了,时间久了,栅栏上密密麻麻都是钉子,父亲又说:“如果得到一个人的原谅,就可以拔下一颗钉子。”终于有一天,孩子高兴地跑去告诉父亲,说钉子都拔光了。父亲带他来到栅栏前,语重心长地说:“孩子,虽然你得到了人们的原谅,但是你的话就像钉子一样,在别人心中留下了伤疤。”孩子幡然醒悟,从此戒骄戒躁,与人为谦。孩子的父亲用这种委婉又有力的方式,深刻地让孩子体会到孰是孰非。这种家风的传承,也会像阳光一样温暖孩子的心吧。家风,是正人衣冠的古铜镜,虽锈迹斑驳,却映着人心的本色。那是被家风雕刻过的颜色,淳朴自然,波澜不惊。成,如朗月照花,深潭微澜,不论功就,不论名利的淡然,是扬鞭策马,登高临远的驿站;败,仍滴水穿石,汇流入海,有穷且益坚,不坠青云的傲岸,是不施粉黛,褪尽铅华的真实;荣,恰沧海桑田,江山依旧,风采犹然,不爱靡丽的豁达;是魂归狼烟,魄融天地的明彻;辱,若羽化之仙,蝶破虫茧,雪底苍松,不畏失意的苦楚,厚积薄发,不肯因噎废食。这抹本色,尽管历经几千载寒暑,却依旧煜煜生辉。我便是经着这样的家风雕刻成长的。母亲自幼便以“知谦让,懂包容,持勤俭,与人为善。”的乐观家风点染着我,幼时不懂事,母亲便谆谆善诱,一字一句,苦口婆心。仍残存着几点零星的记忆,那是个明媚的午后,阳光温柔地暖着这个世界,视线所到之处,无一不染着阳光的金黄,就连空气中浮动的尘埃都欢快起来。趁着假期偷闲,我和母亲出去散心,路过银行在取款机取款时,一位二十出头的年青人横冲直撞地走了进来,毫无顾及地插队到我们前面,面对这种没有礼貌的行为,本就性子急的我顿时烦燥起来,说:“这人怎么这样啊?”母亲却很淡然,平静地劝我说:“没关系,让一步便是了,也许人家有什么急事也不一定啊。”听到这席话,那位年轻人反倒开始局促不安起来,面色通红地对母亲说:“真......真是不好意思......是我......是我太心急了,您先,您先......”母亲很有礼貌地回以微笑,说:“还是依次来吧,乱了顺序不好。”那位年轻人更加窘迫起来,语无伦次地道谢,手忙脚乱地取了钱,便急忙离开了。回家的路上,母亲说:“你看,谦让的处事远比粗鲁的方式力量更大。”我抬起了头,眯缝着双眼看太阳,阳光透过睫毛在我的眼睛里晕染成一弯彩虹,我忽然觉得,母亲地微笑是那样美好,在一碧如洗的晴空下散发着善良柔和的光。我便是从那时起,开始懂得谦让的含义,开始学会与人为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发觉得,家风给予我的不仅是处世之道,更是净我心灵的清泉,使我在繁世之中仍得以守住内心的一方净土。家风如斯,在细言微行中改变着你;家风如火,在世态炎凉中温暖着你;家风如印,在迷茫混沌中警醒着你。历史早已被时间风干松脆得无法翻阅,而家风却刻进了子孙的骨髓之深。似兰斯馨,如松之盛。点评:例证丰富,选材得当,描述详略得当,较具说服力。比喻生动、形象、贴切,本体与喻体形神相似,文章的趣味性与说服力都大大增强了。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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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记当第一刀划过我的手腕时,我闭上了眼睛。没有想象中的那般疼痛,只是一阵模模糊糊的痛感随刀而来,与刀而去。我睁开了双眼,看见我左手腕上的鲜血犹如花朵般迫不及待的绽放着,那妖艳且透着腥味的暗红令我忍不住伸手抚过。温热的、粘稠的,它一滴接一滴的轻缓地滴向地板,无声无息,很快冷却,干涸,然后地板上泛起一朵朵小碎花,黑暗中,凄美艳丽,触目惊心。我没有死。我也知道我根本不会死的。虽然我一直都不想再那么累的生存下去,但我也没有打算要死,毕竟,对于死亡,我有着未知的恐惧感。我的行为并不是为了同情,也不是为了威胁或引人注目。我要的只是疼痛,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痛的可以让人忘记心痛的存在。可是,我失望了。于是,刀片第二次划过我的手腕,与第一刀的伤口重合,血液喷涌而至。看着那些妖艳的令我心动的红色,我露出了惨淡的笑容,然后泪水也跟着溢出。最后我疯了一般用刀片不停的划过手腕,伤口不是太深却也不浅,足以让我疼痛和流失许多的血液,但不会死亡。伤口由疼痛转为麻木,心痛却依然清晰。第二天,伤口因为划的过于猛烈加上有些深度而没有结疤,我也没有去包扎它,带着裂痕的伤口就这样裸露在空气中,由麻木转回疼痛。疼痛渐渐开始越来越清晰,清晰到我不敢再轻易触碰或使用我的左手。但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为了自己的乐趣,它不会怜悯我们的痛苦,明明我们小心翼翼地极力呵护着某样东西时,它却时常让我们在不经意间触碰它的软弱,让它疼痛,让它破碎,正如那些夭折,虚无。苍白的爱情和伤口。这样的天气虽穿着单衣,却需是长袖的,所以我选择了那些袖口宽松的,但却还是没能避免对伤口的触碰,衣袖轻轻的摩擦还有那条手链的肆意滑碰,我却无法阻止。那是一条银制的链子,上面稀疏的串着透明的水晶与紫水晶,还有做工精细的小小的银珠子,很好看的一条手炼。别人送的。有它的意义。我曾答应过那个人不会取,会一直戴着。我守着那个承诺,从他为我亲手戴上的那一刻直到现在,从未取过,无论做什么。甚至当我用刀划手时。那一刻,我看到那些粘稠的液体张牙舞爪的侵过我的手链,而手链却无力反抗,只能无奈的与它缠绵,然后我看见那些透明的水晶与银色的珠链在血腥的缠绵中逐渐变成浑浊的暗红,红的耀眼,红的令我心痛。几个月后,我看着手腕上那一道道刺眼的伤疤,突然觉得可笑,这么多天来我一直在不停的虐待着自己,不停的追着回忆不肯放弃,固执着扼守着那些以为很重要的曾经,可他却始终朝着另一个方向微笑,对那些逝去的东西毫无留念,甚至不屑一顾。淡粉色的疤痕开始泛白,那种苍茫无力的白,不再轻易疼痛,但若使劲揉按,还是会有淡淡的痛楚。心痛早已麻木,开始变得对什么都无所谓。其实心里明白这只是表面,在心最深处依然有个疤痕,就像左手腕上的疤痕一样,会淡化却不会消失。事过境迁,尘封回忆,烧掉一切关于此事的东西,本以为这样便能不留一丝痕迹,此时才发现我们当初的幼稚已在最显眼的地方为我们留下了无法抹灭的印记,就算再怎样去极力掩饰,也总会在不经意间暴露无疑。每个人都说过要保持微笑,要学会坚强,却都时常会在某个落雨的夜晚突然惊醒或在某个天气阴霾干涩的下午笑着笑着就感到了郁闷,孤独的利刃直刺我们最脆弱的伤口深处,疼痛,然后泪流满面,无能为力。某些逝去的时光,苍白无力,幼稚可笑,却又无可奈何。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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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记家风,像是一把古老斑驳却强劲有力的刻刀,将一家一户的精神刻在母子相连的脐带之上,成为一种特有的印记,随着家族的繁衍世代相传。家风,是指引人们成长的明灯。回望古时,那一盏盏明亮的家灯闪烁在历史的夜空里。家风,是孟母三迁只为儿子成材的不辞劳苦;家风,是岳母刺字只为岳飞忠孝的精忠报国;家风,是司马光家训只为儿孙俭朴的传承育诫。一代代古朴纯华的家风,涤荡着一代代子孙,明其智,清其心,修其性,而后刻在传承的红绳之上,不复泯灭,千载相传。家风,是唤醒人们善知的古钟。人生崎岖,那一声声钟鸣在人们迷失之时唤醒人们,不使其踏入错误的深渊,如清夜闻钟,如当头一棒。铁面无私的包青天,在自家家训中写道“子孙不能有贪念,不则活着不能进入家谱,死后不能进入祖坟。”正是这样正气浩然的家风,才孕育出包家子孙,才使他的青名永垂史册。拥抱良好的家风,它会用它的力量去温暖你,它会用它的力量去鼓舞你,它会用它的力量去改变你。家风,是温暖人们内心的阳光。晨雾氤氲,那一束束阳光穿过厚厚的雾层,笼罩在人们身边,温暖明亮。你一定听过这个孩子吧,他脾气暴躁,因此伤了很多人的心,他的父亲对他说“孩子,每次生气伤人就在栅栏上钉人钉子吧”。孩子照做了,时间久了,栅栏上密密麻麻都是钉子,父亲又说:“如果得到一个人的原谅,就可以拔下一颗钉子。”终于有一天,孩子高兴地跑去告诉父亲,说钉子都拔光了。父亲带他来到栅栏前,语重心长地说:“孩子,虽然你得到了人们的原谅,但是你的话就像钉子一样,在别人心中留下了伤疤。”孩子幡然醒悟,从此戒骄戒躁,与人为谦。孩子的父亲用这种委婉又有力的方式,深刻地让孩子体会到孰是孰非。这种家风的传承,也会像阳光一样温暖孩子的心吧。家风,是正人衣冠的古铜镜,虽锈迹斑驳,却映着人心的本色。那是被家风雕刻过的颜色,淳朴自然,波澜不惊。成,如朗月照花,深潭微澜,不论功就,不论名利的淡然,是扬鞭策马,登高临远的驿站;败,仍滴水穿石,汇流入海,有穷且益坚,不坠青云的傲岸,是不施粉黛,褪尽铅华的真实;荣,恰沧海桑田,江山依旧,风采犹然,不爱靡丽的豁达;是魂归狼烟,魄融天地的明彻;辱,若羽化之仙,蝶破虫茧,雪底苍松,不畏失意的苦楚,厚积薄发,不肯因噎废食。这抹本色,尽管历经几千载寒暑,却依旧煜煜生辉。我便是经着这样的家风雕刻成长的。母亲自幼便以“知谦让,懂包容,持勤俭,与人为善。”的乐观家风点染着我,幼时不懂事,母亲便谆谆善诱,一字一句,苦口婆心。仍残存着几点零星的记忆,那是个明媚的午后,阳光温柔地暖着这个世界,视线所到之处,无一不染着阳光的金黄,就连空气中浮动的尘埃都欢快起来。趁着假期偷闲,我和母亲出去散心,路过银行在取款机取款时,一位二十出头的年青人横冲直撞地走了进来,毫无顾及地插队到我们前面,面对这种没有礼貌的行为,本就性子急的我顿时烦燥起来,说:“这人怎么这样啊?”母亲却很淡然,平静地劝我说:“没关系,让一步便是了,也许人家有什么急事也不一定啊。”听到这席话,那位年轻人反倒开始局促不安起来,面色通红地对母亲说:“真……真是不好意思……是我……是我太心急了,您先,您先……”母亲很有礼貌地回以微笑,说:“还是依次来吧,乱了顺序不好。”那位年轻人更加窘迫起来,语无伦次地道谢,手忙脚乱地取了钱,便急忙离开了。回家的路上,母亲说:“你看,谦让的处事远比粗鲁的方式力量更大。”我抬起了头,眯缝着双眼看太阳,阳光透过睫毛在我的眼睛里晕染成一弯彩虹,我忽然觉得,母亲地微笑是那样美好,在一碧如洗的晴空下散发着善良柔和的光。我便是从那时起,开始懂得谦让的含义,开始学会与人为善,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发觉得,家风给予我的不仅是处世之道,更是净我心灵的清泉,使我在繁世之中仍得以守住内心的一方净土。家风如斯,在细言微行中改变着你;家风如火,在世态炎凉中温暖着你;家风如印,在迷茫混沌中警醒着你。历史早已被时间风干松脆得无法翻阅,而家风却刻进了子孙的骨髓之深。似兰斯馨,如松之盛。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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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印王座第一章侍从骑士考核一奥丁镇位于圣殿联盟南部边境,三千余户,在皓月城所属中算是较大的一座城镇。朝阳初升,用光明与温暖柔和地抚触大地,也仿佛是在唤醒着生命。此时,奥丁镇中心地带,一座相对较大,占地面积约上千平米的两层建筑中,正进行着一场考核。“告诉我,你们为什么要成为骑士。”一个浑厚有力,带着几分金属般铿锵的声音响起。“守护人类、守护善良、守护圣殿、守护亲人。”回答的声音整齐而稚嫩,很显然,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回答这个问题了。这座二层建筑是奥丁镇的骑士圣殿子殿,简称奥丁子殿,专门负责在奥丁镇上挑选那些有可能成为骑士的孩子进行培养,今天站在这里的三十多个孩子,都将进行骑士最初级的称号骑士侍从的考核。只有成为一级骑士侍从,他们才能继续在这里学习、修炼。浑厚声音的主人,是一名身材高大魁梧的中年壮汉。他叫巴尔扎,是奥丁子殿的骑士侍从总教官,据说,当年他只差一点,就能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了。“告诉我,骑士的准则是什么?”巴尔扎目光严厉的注视着眼前这些普遍在八到十岁都住在奥丁镇上的孩子们。回答依旧整齐划一,“谦卑、诚实、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执着、仁爱、正义。”巴尔扎略带满意的点了点头,“很好。你们在这里已经修炼了一年,今天是接受考核的时候了。骑士侍从一级到十级,相对应的灵力是十到一百。今天你们的任务,就是达到灵力十以上,成为一名一级骑士侍从。所有成功通过考核的人,将继续留在这里修炼三年,然后前往皓月城参加准骑士的考核。只有当你们成为一名像我这样的准骑士时,才真正算是骑士圣殿的一份子。现在开始,蒋虎。”“是。”一名身材较为高大的少年走了出来,同时取下了自己背后的木剑。所有少年的配备都一样,每人一柄长三尺、宽三寸、厚两寸的木剑。而骑士侍从考核也很简单,巴尔扎面前有一个看似木墩的东西,木墩后连接着一个石槽,石槽内有石珠。击打木墩,石珠就会振动,按照振动时弹起的高度评测出灵力多少。可以算是评测灵力最原始的工具了。不过,在灵力一百以内,还算准确。灵力是圣魔大陆评定所有职业强弱的通用数值,无论是骑士、魔法师还是其他任何职业,强弱都是用灵力来进行评定的。一般来说,十点灵力,相当于是一名正常成年男子的力量。“啊——”蒋虎大喝一声,双手握着木剑,抡圆了狠狠的砸在木墩上。“砰。”石珠跳动而起。巴尔扎满意的点了点头,手上拿着名册进行记录,同时说道:“蒋虎,灵力十三,通过。下一个,……”这种考核进行的速度很快,一会儿的工夫,已经是一半人完成了,通过的差不多有一半左右。“龙皓晨。”叫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巴尔扎下意识的抬起头,目光锁定在一个身材有些瘦弱的少年身上。这名少年和其他人比起来明显有些营养不良,身形瘦弱,可是,他却有着一张令人惊叹的面庞。自然成型的柔顺眉毛,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挺直的鼻梁,白皙的肌肤、薄厚适中的嘴唇。哪怕他看上去只有八、九岁而已,可却漂亮的足以令女人也要疯狂嫉妒。尤其是他虽然是黑发,却有着一双澄澈碧蓝的眼眸。如果换上一身女装,那也绝对是倾国倾城之色。龙皓晨走到巴尔扎面前,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先取下木剑,而是右手握拳放在心脏的位置,弯腰躬身,行礼道:“教官。”巴尔扎原本严肃的目光明显变得柔和了几分,点了点头,道:“开始吧。”“是。”摘下木剑,龙皓晨深吸口气,猛然将巨剑抡起,全力以赴的砸向木墩。噗的一声,石珠弹跳。但是,它却明显没有超过十的刻度。巴尔扎一下就皱起了眉头,“灵力九,未通过。”从木剑反弹的程度他能看出,龙皓晨确实已经全力以赴了,可是,他却依旧没能通过考核,成为一名侍从骑士。龙皓晨俊秀的面庞一下就变得通红,看着巴尔扎,有些激动的道:“教官,我、我……”巴尔扎略微叹了口气,道:“下去吧。”龙皓晨急切的道:“教官,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一定能通过的。”巴尔扎眉头微皱,道:“但是,这对其他没有通过的人不公平。”龙皓晨顿时沉默了,可在他眼中,却仿佛多了一种特质。巴尔扎注意到了他的眼神,在这一刻,这位侍从骑士教官不禁愣了一下,那是什么?执着?骑士十大守则中的执着么?骑士的十大守则也是骑士的十大精神,哪怕是一些真正的骑士身上,都未必能看到其中一种闪耀,可眼前这孩子……也就在这一刻,龙皓晨已经转过身,面对所有在场的少年们,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用极为恳切的声音向这些一起训练了一年的伙伴们道:“请求你们,再给我一次机会。”一边说着,他竟然拜了下去。巴尔扎呆住了,少年们也都呆住了,对于他们这些普遍只有八、九岁,最大不过十一岁的孩子们来说,他们根本不明白龙皓晨为何如此执着。在绝大多数少年们看来,成不成为侍从骑士根本没什么关系。巴尔扎眼中渐渐多了些什么,如果换了别的孩子,或许他会以为这个孩子急功近利或者是怯懦什么的,但对龙皓晨却不会。因为,这个俊秀的少年虽然看起来瘦弱,但在过去一年的训练中,他却是最刻苦的一个。不但很好的完成了每天必须的训练,每天清晨他都会提前来一个时辰,再晚走一个时辰。巴尔扎身为一名十级准骑士,在这奥丁镇他已经当了十年教官,但龙皓晨却是他所见过的最勤奋的学员。这个少年从来都不需要督促,不但每天训练的刻苦,而且待人非常温和,对每个人都很好,当这些和他一起训练的小伙伴们请他帮忙的时候他从不拒绝。这也是为什么轮到龙皓晨考核的时候,巴尔扎的眼神会变得柔和的原因。而龙皓晨没能通过考核也让他吃了一惊。如此勤奋的孩子依旧没有通过考核,唯一的解释就是他的资质实在是太差了。五年级:铁甲小子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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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座桥的故事那是关于一座桥的故事,更是关于一段最单纯的情感的故事。一个女孩,温顺乖巧,成绩优异,父母和老师对她寄予了厚望,都十分地喜欢她,但她们其实从未真正走进这个女孩的内心世界:她渴望在自由的天空下与伙伴们尽情地玩耍,渴望尝试一些自己从未作过而又不敢做的事,她渴望独立,渴望叛逆,渴望有人能真正走进她的心灵深处!有这么一个男孩,在父母眼里,他就是一个逆子,老师则认为他是顽固不化,因为他不仅成绩很差,而且经常打架闹事,屡教不改,慢慢地,他成了被所有人遗忘的角落。可是他并不坏,这点只有他知道。女孩放学回家,经过一座几块木板搭建,古朴而简陋的桥时,几个中学生挡住了她的去路,扬言说如果不交过路费,就给她好看,女孩十分害怕,她告诉他们自己没有钱,并央求让自己过去,那些中学生们恼羞成怒,正准备打女孩,这时那个男孩出现了,就有那巧,正如电视中的英雄救美一样,男孩拼尽全力帮女孩赶跑了他们。就这样,男孩和女孩相识了。那一年,她12岁,他14岁。在今后的日子里,男孩和女孩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们总是相约在桥边,他和她互相敞开心扉,互相谈论着自己对生活的无奈与向往,有时,他们在桥上追逐打闹,玩耍嬉戏,有时,他们就坐在桥沿边,看着夕阳,静静的,一句话也不说。女孩初次尝到自由的滋味,初次品到了放松的心境,初次感到了这世界上有人懂她的幸福。她觉得这种轻轻松松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男孩也像对待妹妹般对待女孩,他觉得她很纯真,很烂漫,正如桥边那开得姹紫嫣红的花儿一样,纯洁、鲜艳而美丽。男孩望着女孩,女孩的笑脸映在这春天,这万紫千红的花儿中,似一幅迷人的画!可女孩时不时有种感觉:她觉得他的眼神里总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是怨?是忧?还是。。?女孩没有去仔细琢磨。因为,那时她的心里都被所有的阳光笼罩,她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只是朋友。日子就这样慢慢过去,桥上的花儿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中考结束了,结果可想而之,他被淘汰了,而女孩则升入了重点高中,成绩依然是那么优异。毕业的那天,他们在桥边相见,女孩发现男孩的脸上已没有了往日的神采,只是呆呆望着桥下游来游去的鱼儿,她不知道如何安慰他,她知道安静是她唯一能给他的,他需要时间好好想一想。好一会儿,男孩停止了呆望,转过脸,看着女孩,两旁树木的叶子挡住了阳光,在她的脸上投下了阴影,“我要离开了。”男孩很平静地说着,如河里的水,静得近乎苍白。女孩怔怔地看着他,甚至忘记了惊呼。“妈妈打算让我去外地打工,明天就出发,近年内不可能回来,恐怕以后不能来这儿了。”女孩仍然没说任何话,是的,她能说什么?她迷茫了。“我会等你回来。”女孩说完便往回走,可几滴眼泪却不知什么时候流进了嘴里,她默默品尝着离别的滋味。桥虽不长,但女孩却走了好久好久,好象没有尽头。第二天,女孩好像习惯了来到了桥上,可桥上却找寻不到男孩的踪影,女孩第一次一个人在桥上呆呆地停留了几个小时。那一年,她14岁,他16岁。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女孩已考上了重点大学,当她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时,第一件事就是想去那座桥上走走。桥上已留下岁月的痕迹,好象经历了不知多少年的沧桑变幻,已经变得破旧不堪,几块木板,在空中飘摇不定,走在上面,锁链哗啦啦的声响和着木板吱吱呀呀的声音唱着一曲沧桑的歌。“他会回来吗?”女孩站在桥上看着水中的鱼儿问道。可鱼儿没有回答,依然在水中木然地吐着它的泡。“救命啊!”一个稚嫩的声音从河岸的小坡上传来。女孩顺着声音找去,发现在小坡上有几个青年正围着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孩子,有个人手里还拿着把刀。女孩迅速跑过去,拨开人群,不顾一切地抱住孩子,她用整个身体遮住那个孩子,大声喊道:“光天化日下以大欺小有什么本事,有本事……”话还没说完,她呆住了。只因在她抬头的一刹那,只有那一刹那,女孩看见那个拿刀的人,竟是她小时候,直到现在也忘记不了的“她最好的朋友”!那个男孩退了一步,也认出了她,愣住了。几年以前,她遭打劫,他救了她,几年之后,一个同样的女孩遭打劫她想救人,可对手居然是他!“为什么?”她不敢相信。“我不想回答!你我本就不属于同一个世界,何必如此执者,忘记那段记忆吧,从今以后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为什么?”她站起身来。“认识我只会妨碍你。”说后,他便带着那几个青年走了,只留下那个女孩和她。看着男孩离去的背影,她漠然,“忘记?真的能忘记吗?”女孩不知道。那一年,她17岁,他19岁。他又走了,像一阵风吹过,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从此之后,女孩失去了任何与男孩有关的消息,但是她一直在等,等着有一些她可以再遇见他,继续那座桥的故事……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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