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朋友的距离不是以长度来计算的,因为我们的真心以待,使我们的心变为零距。
去年春季的一日,明媚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这一天,我和艾利约定去爬山。到了山下,我们望着那入云的尖峰,便有所退缩,但不服输的我们,很快重拾起信心,奋力向上爬去。我们还没走到半山腰就已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不过我们还是坚持要到达山顶。就在这时,艾利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了,毫无力气再次站立起来。我看到这种情况,立即跑上前去,小心翼翼地将艾利扶起来,发现他的右臂上蹭破了一点皮,鲜红的血液直往外探头。看到艾利晶莹的泪珠在眼眶里直打转,我一边急忙帮他止住血,一边注视着他的眼睛,说:“艾利,其实受伤是很平常的小事,它不会影响我们的决心,对吗?”艾利听了我的话后,又重新充满了毅力,“对!”于是,我们又一步步爬向山顶。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我们终于登上了高峰,极目远眺,一层层厚厚的云朵笼罩着连绵起伏的山野,一座座高楼大厦傲然挺立在豪华的城市中,发出五彩缤纷的光芒,格外耀眼。我们看着这番美丽的景象,不经意间地对视,我们都哈哈大笑了起来。于是下山的同时,刚才那所有不开心的事都全部烟消云散。
我对艾利的那几句鼓舞使他铭记在心,在而去年的秋天,他给我的启发也令我难以忘怀。
那天,我和艾利一同去叔叔的果园玩耍,看到大树上挂着许许多多的鸭梨,就像一堆金子嵌在树上一样,我早已按捺不住,立刻向梨树跑去。到了树下,我立马跳起,试图摘梨,这才发现自己身高不够,我气急败坏,使劲地往上跳,但怎样也够不着。这时,艾利慢慢走到树前,忽然迅速跑上前去蹬腿一跳,转眼间,一个香甜可口的鸭梨便压在我的怀里。艾利看着我,对我说:“你刚才过于着急,一时心急肯定成不了事,如果你以放松的心态去面对,也许你的意志就会超越身高,不信你再来尝试一下。”我听了艾利的一番话,顿时豁然开朗。于是我立刻放松心情,随之我奋力一跃,终于够到了鸭梨,落地后,艾利又继续跳上去摘,我们在合作中,快乐不断。最终,我们将摘得的硕果放入小篮,并搭着肩一同回了家。回家后,我们分食了鸭梨,那清甜的梨汁流入口中的同时,我们的心中友谊的种子,渐渐萌芽。
虽然事隔已久,艾利早已飞回他的祖国上学,但我们依然保持着联络。当我们彼此想起对方的时候,我们都坚信就算相隔天涯海角,纯洁的友情也永远不会磨灭。
感恩
感恩,一个熟悉的字眼却又不是一个热门的话题。我感谢父母,生我养我,给了我家庭的温馨;我感谢老师,教育我辅导我,给了我渊博的知识;我感谢在我们即将失败时为我们加油打气的好朋友,是他们给了我人间的真情、友情和亲情。
一颗感恩的心永存人们心间。它,是黑暗中的火焰,给人们光明;它,是大海中的一滴水,给人们滋润;它,是沙漠中的一弘泉水,给人们期待。感谢祖国母亲,在这片黄土地上洒上了世界的颜色,是世界变得绚丽多姿,灿烂辉煌。
父母,为我们搭建了同乡生命的桥梁。他们给予我们了生命,为我们贡献出了一切。我的父亲母亲并不是什么鼎鼎大名的人物,可是他们在我们的心中是那么高尚那么伟大。记得从小有一次,哪天晚上的凌晨,我身上像火燎一般,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父亲感觉到我有些异常就开始为我量体温。一看竟然是39度5,爸吃了一惊连忙把我拉了起来穿上衣服就往医院送,那天我的父亲彻夜未眠守在我的身边……记得从一年级起,我的母亲便开始送我去上学,家本来就离学校很远,而妈妈又在平桥工作,送了我又得慌慌张张的去平桥。有几次我都告诉她不要来送我我自己可以走的,可是她却执意不肯,坚持来送我还说:“我必须送你去,万一你被坏人拐走了,叫妈妈怎么活呀!”我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了……我感谢他们生我养我,给了我家庭的温馨。
老师,知识的传播者,为我们搭建了通向知识的桥梁。我的初中老师曾老师是个十分严厉的老师,俗话说的好啊“严师出高徒”,我们每天在曾老师的厉声呵斥下努力学习。不敢有一丝浮躁。那天曾老师的嗓子不太好,身体也有些不适,可是他却为了能使后边的同学能更清楚的听到重点知识,仍然放开了嗓子不畏疼痛的卖力的为我们讲解。我们感谢他给了我渊博的知识。
朋友,一生中为我们搭建起成功的桥梁,使我们在最需要帮助时向我们伸出了那援助之手;在我们即将失败时,为我们点亮了一丝丝希望的灯……记得有一次,由于昨晚睡的比较晚,第二天的早上边开始手忙脚乱的穿上衣服便开始急忙忙的向学校冲刺,结果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便冲进教室。果然不出我所料,从第二节课起,我的肚子就开始唱起了“空城计”了,好友A君看到后就开始问我怎么老捂着肚子,于是我便告诉了他并向他投出了一丝希望的眼光,只听他说到“正好我还有些面包,你拿去吃了吧!”我感激的对他说了声“谢谢!”话音未落就是一番狼吞虎咽。到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A君的早餐……我感谢他们给了我人间的真情、友情和亲情。
人们常说:上帝让你失去一些东西,是为了让你得到更多的东西。生活中有人总在抱怨:失去的太多,得到的太少。其实失去的,得到的,孰多孰少,孰好孰坏,因人而异,并无定论。我不知道命运之神是否存在,但我相信万事万物皆运于心。情之纽带,心之共悟。学会感恩,生活原本可以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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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意思是四海之内都有知心朋友,远在天边就好像近在眼前。形容思想感情相通;再远也能感受到亲近。我身边有我的一位这样知己。七年级下册,“他”转到了我们班,正因为他转到了我们班,所以我拥有了这样的知己。“黑黑的头发,童亮的眼睛,朦胧的嘴巴”是他的外貌。“他”拥有着该“做什么事有着做什么事的态度,该玩就有该玩的乐趣”。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他是转校生,只是暂读一年”,现在想起来——从那时的不相识,到现在知己一样的关系,想起那时他追过的“女生”再想起那时因为末件事情而引发的矛盾,再想起那时一起聚到电脑跟前的游戏瘾。哎!“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你去吧!我会想念你的,“知己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像你在我身边”。3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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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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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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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己好久没有写作了,还真的有点怀念这种感觉。其实写作也蛮好的,可以把自己心里所想、和想说的对一尘不染的白纸倾诉,它会认真的倾听你的倾诉、不会有一丝的不耐烦、也不会有一点的私心;其实才是我最好的朋友,难道不是吗?其实有时真的想大发一场脾气,把心里的不满全部发泄出来;有时真的想大哭一场,把心里的委屈全部释放出来;有时有种莫明的烦燥;有时真的希望有位知己,把心里的想法与追求都讲给她听并共同探讨。现在我真的能理解古代文人的一名话,那就是:人生求一知己足已。因为知己就像白纸一样,她不会不耐烦、也不会有私心,他们之前有共同的话题与语言,有共同的爱好与追求……其实我也好想有一位知己,因为那种感觉真的很好;因为他是一个完全了解你的人,当然你也是了解他的;他们在彼此的面前可以畅所欲言、可以肆无忌惮、可以共同探讨彼此的爱好、可以实现彼此的追求;有时闭上眼睛想想,这真的是一幅美丽的画卷。其实我最羡慕的还是杨贵妃与唐明皇,他们真的是一对举世无双的知己与夫妻;我是一个喜欢历史的女孩,所以在同龄里根本找不到与我有共同语言的人。我喜欢历史,我喜欢春秋战国、喜欢三皇五帝、喜欢三国、喜欢水浒、喜欢红楼……但我更喜欢唐玄宗与杨贵妃。有人会认为玄宗与杨贵妃之间根本就是错误的,因为杨贵妃使玄宗名声扫地,因为有她使得君王不在早朝;但在这里我不得不为她辩白,杨贵妃与玄宗之间是有感情的。从他们同坐一席共尝“合欢实”、从一骑红尘妃子笑、从与贵妃一见钟情后的形影相随、从寿王妃到女道士再到贵妃、从她穿的衣报的刺锈、从两次被遣回娘家、从她们在长生殿里的誓言、从霓裳羽衣曲到霓裳羽衣舞、从马嵬坡之难后玄宗的游月宫;无论是其中那张画面无非都是对他们爱情的描写。那么夺儿媳的臭名又能说明什么呢?虽然命运的结果他们无能为力,但他们的相遇决不是一个错误。相反我非常看中他们两个,我最瞧不起的还是寿王李瑁。同是男子汉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他所做的无非就是忍耐,跟本没有争取的一丝表现,我想杨玉环跟了他也是不会幸福的吧?但她与玄宗就完全不一样了,玄宗为她做的种种、改变她的身份,让她做女道士也是使杨玉环心理的道德上的疑虑得到缓解;才真正地接受他的爱,也是无非就是对她的尊重。如果不是对她有感情,那他大可不用这样做;直接霸占,谁也不会拿他怎么样,因为他是君;这样的例子历史上比比皆是。玄宗之所以对杨贵妃如此醉心,主要是两人在感情上、志趣上的情投意合,而她也无非是被一位执着的男人所感动。杨玉环也是一人聪明的人,玄宗有一次与李白下棋;只见李白大大咧咧地说:“现在认输,可以体面地给您一个平局,过一会儿,可就悔之晚矣!此时,杨玉环凑了上来,一看皇帝要输,故意把怀中抱着的哈巴狗儿撒开,放狗搅乱棋局:“哎呀,这小东西,怎么说跑就跑啊!李白大为不满:“娘娘怎么放狗搅局呀,鹿死谁手马上就要昭告天下了……”一抬头,却被杨贵妃的美艳惊倒,一时诗兴大发,遂拈来一首赞美之。李白如此的狂妄,玄宗出于爱才之心,没有加罪于李白,这使得杨玉环更加敬慕唐玄宗。而杨玉环这一举动无非加深了玄宗对她的爱意。据史书记载,玄宗生性风流,在位时虽然嫔妃众多,但大多数只是博取他一时之欢的玩物,能够博得他的真情的女人很少。他只对极少数女人保持着专一的感情。但作为一代帝王能做到这一点,感情还是比较专一的。纵观玄宗的一生,除了与之患难多年的王皇后外,使他长久忠情的女性仅有武惠妃和杨贵妃。自王皇后爱衰之后,武惠妃一人专宠近二十年。然而史书并未记载武惠妃有多么美丽,她死时已40多岁,用现在时髦的一句话来说“女人四十豆腐渣”。但玄宗仍伤感不已,长久的郁郁寡欢,后宫三千佳丽竟无一人能让他摆脱心中的寂寞惆怅。在武惠妃死后的第三年,他认识了杨玉环。也许是杨玉环与武惠妃有某些相似之处,让他一见钟情。在此后的十几年,与杨贵妃形影相随,直至杨贵妃死后,还始终占据着玄宗生活的全部。可见,玄宗并非只求美色,而是一个非常重情的人。有人说玄宗之所以爱杨贵妃,那是因为贵妃的貌美,说玄宗看重是色、是欲。事实上,在杨贵妃与玄宗一同生活的十五年间,玄宗也确偶有拈花惹草,但对杨贵妃一直是比较专一的,可以说将其全部的感情、爱心都寄托在她身上。杨贵妃虽姿色出众,但后宫中的绝色佳人并非没有,何况玄宗已年过花甲,情欲的追求已非昔日可比,他之所以对杨贵妃如此醉心,主要是两人在感情上、志趣上的情投意合。据说玄宗非常喜欢《霓裳羽衣曲》,贵妃对此曲似乎心有灵犀,表演的非常出色。每当贵妃起舞《霓裳羽衣曲>,玄宗就兴致勃勃地击鼓伴奏,两人配合的非常默契。两人还亲自教梨园弟子演奏此曲。可以说是音乐这根红线将两人有着共同兴趣和爱好的人牢牢的拴在一起,才使两人有了坚实的爱情基础。玄宗与贵妃虽是帝王与妃子的关系,但从日常生活的点滴中,可以发现,他们象一对和睦相爱的夫妇,更象热恋中的少男少女。有一年宫中的橘树结了许多柑橘,玄宗发现其中有一个“合欢实”(即两个柑橘长在一起)。他欣喜万分,与贵妃一起玩赏,并说此橘似通人意,知你我心心相印,固如一体。然后同坐一席共尝“合欢实”。他们完全沉浸在两人相爱的喜悦中,他们欣赏和分享“合欢实”的情景如一幅画映在你我的脑中,难道还要问,他们是什么关系吗?《开元天宝遗事》也记载着玄宗与贵妃温柔缠绵、相亲相爱的故事。一次玄宗酒醉,两天后方醒,醒后他拥着贵妃同赏牡丹,并摘折一枝与贵妃交臂相闻,玄宗说:“不惟萱草忘忧,此花香艳,尤能醒酒。”据史书记载,杨贵妃曾两次被遣回娘家。第一次是天宝5年,即杨贵妃被册封的第二年,贵妃因嫉妒触怒了玄宗,被遣回娘家。贵妃被赶出宫后,玄宗忽然感到人去楼空,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孤独感和空虚感。玄宗茶饭不思,还动不动就对左右侍从乱发脾气。随即就令人将御膳送去,当夜将贵妃接回宫中,从此对贵妃更加恩爱。第二次是天宝9年,贵妃因违背玄宗旨意,被遣送娘家。后来贵妃认为自己骄悍不逊,有些过分,便剪下一绺头发,让人带给玄宗并说:“有罪当死,身上的一切都是皇上恩赐,只有头发可以献上报答皇恩。”玄宗大为感动。通过这两次,两人之间那种难分难舍的感情又更深一层。按照皇家惯例,后妃触怒圣上,只能在宫中处治,重则斩杀,轻则囚禁或被打入冷宫,从不见有送回娘家的。玄宗却开了这个特例,如同寻常夫妻吵架一样,留下了回旋和好的余地。由此可见,玄宗并非视贵妃为玩物,他们能象普通夫妇一样互相迁就。两人之间的感情超越了帝王与妃子的关系,可以说,玄宗是将贵妃当作伴侣、妻子看待的。《怅恨歌传》载:天宝十载秋,七夕之夜,玄宗与贵妃凭肩而立,因仰天感牛郎织女重逢的悲欢场面,密誓要世世结为夫妻,言毕,抱手呜咽。这就是白居易《怅恨歌》所写的“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莲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在七夕之夜,对天起誓,足见爱的至深,情的至诚。说明他们生死与共超乎寻常的爱情的确是存在的。安史之乱,造成了历史的遗憾,却也造就了一段爱情佳话。对贵妃的死,玄宗耿耿难忘。甚至问仙访道,以求与贵妃相见。可以说,玄宗在风蚀残年的最后时光,都是对贵妃的深深思念、中度过的。对于国难,就贵妃本人而言是无罪的,但对降临到自己头上的灾难,她只能为情献身,更是为国扑难。对于贵妃的死,玄宗是负有很大的责任的,但事到临头,也是被迫的。他只能无奈地说”贵妃是无罪”。回到长安,玄宗让画了贵妃的像挂在殿中,朝夕与之相伴。对于宫中的一草、一木、一房、一院都令其触景伤情,睹物思人。玄宗也就是在这样孤独伤感的思念中,日渐衰老,几年就追随贵妃而去。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虽然杨贵妃与唐玄宗的爱情终以悲剧结尾,但他们毕竟曾经拥有过,只不过这份爱,降落在帝王世家,使它多了几裹朦雾。他们的爱情悲剧,千百年来文人墨客感叹不已。在危难关头,不舍贵妃,即舍江山,熟轻熟重,玄宗自然知晓。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玄宗对贵妃的爱。用今天观念来看,在国家危难的关键时刻,当功与私发生冲突时,玄宗这种舍小家保大家的无私精神,更显出其伟大。唐玄宗是一位有作为的皇帝,他接手的唐朝无疑是个烂摊子,但他都一一化解了;他开僻了开元盛世,他使唐朝走向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最鼎盛的时期;他使得那时的中国万国来朝;他是中国历史上了不起的皇帝,他与兄弟的感情非常好,在他的身上从未上演过试兄杀弟的悲剧。晚年的他因为对他所统治的局面有所满足,同时也遇到人生中真正的知己,他重用安禄山;最后导致爆发了安史之乱。有人把安史之乱的责任全部归于一人或是玄宗、或是杨玉环、或是李林甫、或是安禄山。但我却认为这个责任不能归于任何一个人,因为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承担这个责任,这对他们都不公平。如果玄宗能像唐太宗一样独具慧眼,那么也不会免除张九龄任用李林甫,更不会重用安禄山与杨国忠了;如果杨玉环能你见樊姬一劝谏楚庄王一样劝谏玄宗,那么之前玄宗的如果将不在是如果了;如果安禄山有一点忠义之心,如果李林甫能像魏征一样讲谏玄宗;那么历史上将不再会有安史之乱的出现。太多的如果,但如果有一条实现了,那么历史将对这位有所作为的君王做出如何的评价呢?大概更多的人也不会说杨玉环是红颜祸水了吧!我真的对把责任全部推到女人头上的人十分不解,都说女人是红颜祸水、祸国殃民;就像说西施亡吴一样,那么试问当时吴国的人在做什么,难道都死绝了吗?就眼看着西施来亡他们的国吗?那么我在试问又是谁亡了越国呢?是谁亡了秦二世了呢?难道也是杨贵妃吗?历史上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但为什偏要把一个连君王与臣子的七尺男儿汉都不敢承担的问题留给一个小女子承担呢?可见后人对他们的评价是多么的荒廖,是多么的不可理喩,难道不是吗?可我就是喜欢他们,看好他们;因为他们的爱情至少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他们之间的爱情基本上是纯洁的,很象今天的男女一样,使得唐玄宗只爱她一人,正所谓“三千宠爱集一身”,甚至到了“后宫佳丽皆失色,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地步。可见唐玄宗对她的倾心程度。虽然命运的结果他们无能为力,但他们的相遇决不是一个错误。有些事情不一定要那么完美的,因为缺憾也是一种美,有时它胜过一切完美……真是这份缺憾造成了历史的遗憾,却也造就了一段爱情佳话。我也一直在等待,等待我的玄宗,等待属于我的长生殿……初三:wacymzjl0839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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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在我的观念里,朋友和知己是不一样的。所谓知己,就是能够了解自己的人;而朋友,是指和自己关系要好的,志同道合的。充其量只是比同学更亲密一些的。我的朋友有很多,我只能这么说。因为知己只能有1~2个。我的知己是淼淼和满天星,现实生活中亦是如此。淼淼,一个可爱的女孩,志愿着去可可西里。她是个正义的人。那次学校组织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里面的情景看得我们心惊胆战,而她更是边走边批判着这群在中国国土上撒野的日本鬼子;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她阻止一个男孩拍陈列的日本武器,她认为这是对中国的侮辱,毕竟是在那样的背景下。她说,她想当插画师,而她画的画的确不错(这是真心话),我也默默祝愿她能梦想成真。淼淼,老顾,加油!满天星,一个侠女风范的人。可以说,她超喜欢超喜欢武侠小说,自己也写了不少。幽默风趣是她的天性。《花开五百年》是她的着作(恕我夸张)。她讲故事很棒,说真的,能让人身临其境。以前,我和几个同学经常缠着她讲鬼故事,现在想想,真是好笑。束子,我叫最后一遍,别忘了我们“四人帮”。哦,对了。忘了一个人,她也甚是重要……小伍子,她是我的朋友,之所以不把她认为是知己,是因为----嗯,她可能太吵,说白了,就是会撒娇。不过人品不错。以前放学我们经常一起走,郊游永远是同一组(满天星,小伍子,淼淼,我棠梨心语,就是小怡子)小伍子呢,她在我朋友中的关系是超出一般朋友的。其实有两个人她们本是我的朋友,可是现在我只认为她们是同学。a和b,也许她们本来不错,是我没有发觉。以前a的成绩远在我之下,可是,自从她东山再起,我发现她不是我以前我认识的a了。她傲慢,让我觉得好陌生。从此,我们的关系越来越远……当然啦,她们是现实中的。而在网上,被我认为是知己的除了前面介绍的还有云玉叶青和云下也寒,他们和我谈过《后宫甄嬛传》,评价修改过我的文章……在这里,说一声谢谢。知己&朋友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也许他们只是默默地帮助我;亦或是鼓励我。但我仍然感动。毕竟,这是朋友与朋友之间,知己与知己之间的帮助,值得我去纪念。我们四人是BestFriend,也是幸福的“四人帮”。四人帮:淼淼(老顾)、满天星(束子)、小伍子、棠梨心语(小怡子)。我们是永远的朋友!9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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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人们常说,享受生活很快乐;有家就有温暖;吃好喝好,天天开心……但我发现了,心交,才是真正的快乐。独自一个走在无尽的道路上,月亮,给大地铺上了银色的轻纱,踏着朦胧的月夜,便去寻找了,寻找了……月现了,我走在月下白露的大地上。欣然走者,不经意发现了一个看起来很可怜的人在独自饮酒,好象他在无奈的消愁。我看见了亦听见了,他边喝酒边发出失落的叹息。也确是呀。月是无法了解他痛苦的饮,影子也确实白跟着他了。太白呀,太怜了。举杯消愁,使你更愁了吧。虽然你领略了山川的美,但,看景色的快乐能敌的过你没有知己的寂寞吗?太白?你确实也是人生在世不称意了吧。这不称意原因,难道不是少了那真懂自己心的知己?也只能说,太白,太怜。我发现了,心的朋友,美景是比不过他的。叹息着,我便继续自己的旅行了。月,满了。霜气,更寒了。朦胧之意,更浓了。继续的寻找使自己累了。去休息了会,坐在苍茂的树下,允吸着快乐的空气。感觉好快乐的。不经意看见个农民的背影,一个很高大的背影,带者一把长锄。又好奇怪,他的背影本是那样高大,但为何他的背影又忽然变的好小,是那样的小。看他的背影知道了他是十分快乐的,但又为何看起来又更像是悲伤?更奇怪的是这背影我好象在哪见过,我想了好久,终于想起了,原来是他,原来是那个不为斗米折腰,无奈寄托世外的元亮。回想起来,他,亦是怜人呀。没有知己,失望之极,伤心之极,你看破了红尘。这,才出的那桃花园吧,不是吗,元亮?无奈的与叹息的,你是把这篇文章当成你的知己了吧。可怜,实在可怜,从来没有过快乐之感的“饮酒”。月,快退了。霞光从东方悄悄爬上了天。悄悄慢慢地占领了朦胧的悲伤的夜。一夜,就快要过去了。此时我登上高处想看看朝阳的美。也却是,我看到了朝阳的美,我很高兴。但令我更高兴的是另个景色。太阳慢慢的升起,在太阳中隐约看见了青莲和五柳。他们两个好象在太阳在离我最远的那米阳光下喝酒对饮。我感觉到了,他们两个的脸上没有一丝的忧愁,只有那上翘的嘴角,只有那微笑的眉毛。他两个,从来没有过的高兴。他们两个,成为知己了吧。彼此的命运是那样相象,不成为知己才怪。他们好高兴。说真的,我还真羡慕他们。此时,我确信,我找到了我以后的目标。就是去找我的知己。我在知道自己以后的目标的同时,不经意发现了:太阳,天空,大地,全都笑了。9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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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一抹残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远方的天空上,是归巢的大雁留下的稀疏的倩影,那鸣叫声仿佛久久萦绕在耳边。枯藤老树昏鸦······在这即将逝去的秋风中,他静默地走在小道上。不时的几枝枯槁的树枝散落在地上,稀稀落落的,如同道旁的那几个伫立着的可怜的树木,在这秋意里,似要走向生命的终结。而树上,是时常挂着几枝枯藤,似是死前的最后一丝呻吟······他一脸落寞地走着,看不见的是他心中的那一份思乡情怀啊。在残阳里,树上的几只昏鸦也鸣叫着,似乎是吟出了游子的心声。他仰天一叹,把手揣进自己的包里,摸出那一封压在最底下的保存最好的家书······小桥流水人家······他沿小道,来到一个拥有美丽风景的地方。他牵着马,踏上了这布满青苔的小桥上,小桥的两岸,是铺满漂亮花儿的土地;桥下,是潺潺的流水,浅浅的,清清的,倒映着蓝天白云,也倒影着河旁的人家。那孩子在屋门前嬉戏,母亲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笑着,阳光下的他们,构成一幅唯美的画面。他看着看着,思绪回到若干年前,母亲也是那样的吧,永远站在自己的身后,支持自己,鼓励自己······他不由得从包的最上方拿出完整的家书······古道西风瘦马······曾经坐下的那匹壮硕的马去了何方?唯剩这匹瘦马,同他共度天涯······风,来了,是来给你传递远方亲人的音讯吗?不知远方的母亲身体可好,父亲是否又领着孩子们数着落叶?风静默的来,又静默的走,带走了漫天飞舞的金叶,带走了曾经的壮硕,带走了岁月的光辉。却唯独带不走你心中的那份沉沉的思念······你不禁从怀中掏出那封略有破损的家书······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一抹残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如同他的思念,也被拉得很长很长。那飞往南方的鸟儿啊,你能为他捎上一封家书吗?那寄往天边的家书,却是无人能明,无人能道啊!你如断肠人,断肠人是你。走尽天涯何为家?纵然漂泊在外,赢得生前身后名,也不如归家的那一片喜悦与快乐。夕阳西下,一年将尽,母亲恐由待在那家门口,眺望着我回家的路吧。泪不禁落下,打湿了手中的这封信,将墨色渲染看来······“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后记9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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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午夜的天空充满了梦幻,那一片的黑色让人感到了窒息,又让人无法不激动。耳边流淌着许巍的《曾经的你》,熟悉的旋律引起了熟悉的痛,就像水流过掌心的清凉一样的熟悉。“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青春岁月的故事载着不变的乐章,总是在年少轻狂中悄然离开,没有稍微的停顿,如白驹过隙的无形。不知道从何时在不知不觉中习惯上了许巍的伤感歌喉,一切就像一场戏剧,我只不过是在人生的舞台上重复着轮回为我烙下的命运。有位朋友和我开玩笑说许巍的歌声中充满了沧桑,真的适合像我这样的老男人去听,去唱。他说完这话就不怀好意的看着我,希望从我的严重找到一丝的不快。可是我的表现让他很失望,因为我只是笑了笑,继续把正在播放音乐的耳塞放回,继续沉浸在我的梦想世界中。“雨后的天空白的,下雨的是灰的,朝霞和晚霞的时候是彩色的,正午是金色的……”,青春路上的故事充满了色彩和起伏,将天空的包容万象容纳在其中,为我们的出场增添了一束光洁的绮丽。我一直都在考虑向天涯的方向出发,可是在我的路上我迷路了。找不到出去的路,找不到来时的路,只能一个人在陌生的世界摸索着,好想知道为什么,可是天地不给我这个机会。“五光十色”是不是“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的奇妙呢?也许有人会答我是“千岩万壑路不定,迷花倚石忽已暝。熊咆龙吟殷岩泉,栗深林兮惊层巅。”。可是在这一切的背后我们又怎么能够明白那些仗剑走天涯的游子的苦恼。“不才名主弃,多病故人疏”,在青春向前的路上,我们一直在跌宕起伏,向那奇幻的圣地前进,不敢停顿!雨后还是雨前的天空,都不是我可以明白的。因为它喜欢变化它的本质,就像我们的青春戏剧。“有难过也有精彩,每一刻难过的时候,就独自看一看大海,总想起身边走在路上的朋友,有多少正在疗伤……”我们不经意的回首发现了它的美丽,神奇。突然之间明白了那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兴奋。也是在向前的路上我们懂得了,青春的戏剧并不是在重复,也是在变化的。仗剑的快乐莫过于走天涯。就像命运的轮回需要选择正确的路线。青春的旋律喜欢高唱“流逝的不等于失去,失去的不等于不在”,飞鸟的痕迹永远会留在我们心中,不会改变的。变化的色彩就是那种无法预约的“五光十色”。“让我们干了这杯酒,好男儿胸怀象大海,经历了人生百态世间的冷暖,这笑容温暖纯真……”就让我们这样豪爽的喝干青春敬的酒,大步向前……9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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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侠客仗剑游十里不留行九月末的风和雨,已经织出了秋的凉意。你裹紧了身上那件无法抵御寒流的单衣,驾着瘦马踽踽独行在枯林中那条迷失在山岚深处的小路上。那是怎样一段少年狂傲不羁的时光:要搏击长空比鹰高;要攀登峻岭作骄子;要征服大漠的不羁;要采撷江南的秀美。有剑,有马,有侠气,有豪情。做一个行走在西风漫起的古道上的侠客,何等快意!倚剑笑傲江湖,寻找自己的天涯。天涯中创造英雄的传奇不顾母亲含泪的双眸娇妻依依的眼神告诉她们我要去流浪我要去闯出自己的天堂。残阳如血,凝固成一个个瘦长的日子干枯长藤没有往日蔓妙的身躯,颓废地绕在大树上,企图做垂死的挣扎。当最后一片绿叶飘落枝头时,秋,早已降临了。黄昏中的乌鸦驮着满天的暮色,扯着嘶哑的嗓音划破寂静的苍穹归家了,似在嘲笑这独行古道的不归客。走过崇山峻岭,才知山是何等险要;走过茫茫大漠,才知自己是何等的渺小。你走过风花雪月,走过凄风血雨,走过妩媚江南,走过险恶江湖。你走出了热情,走出了冲动,还走过了你的青春年华。抚摩腰际锈蚀的宝剑,自己仍然如昔。风华正茂的脸庞却被时光刻下深深的痕迹,像这秋日萧瑟的黄叶那样枯竭。原来,独行古道是何等的寂寞、悲怆。寻找荡气回肠的江湖豪情;寻找笑傲天下的快意;寻找孤独求败的决然;寻找花前月下的宿醉;寻找梦中永恒的天涯。爱抚着胯下伴你走天涯的瘦马,自己仍然一无所有。梦里依稀在家园游子从背囊里掏出破烂的地图,闭眼随意一指,决定下一个目标,谁知竟是梦回萦绕,热泪抚摩过千百遍的――家。几间依溪而建的茅屋;一座独拱的青石桥;一条蜿蜒曲折的溪流;一只乌蓬小船停靠在桥下;一位包着蓝布头衫的老媪在船头纳着鞋底。各家各户都升起了炊烟,袅袅炊烟在游子的眼前竟是如此的熟悉,一草一木竟如此生动,往日家的温馨仿佛还历历在目。难道这里就是阔别几十年的故乡?游子触景生情:自己白发苍苍的老母是否还久久站立在家门,痴痴地望着孩儿惟一归家之路;自己望穿秋水的妻子是否还在翘首等待丈夫的归来?看看空空的行囊,消瘦的老马,简陋的衣装。身,无言以对,泪洒衣襟。原来,寻找已久的天涯就在游子的心中,它是游子心中永远的痛。抑制狂奔回家的冲动,将无尽思念上锁。不再回头,跨出昨日的伤痛,漂泊,继续漂泊。跨马,扬鞭,又踏上不知何处的旅程,单调的蹄声不断重复着: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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