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周杰伦
依然周杰伦
周杰伦出了一张新专辑,名字沿袭了他惯常的风格,取得相当有腔调--《依然范特西》。《范特西》是他早期的一张专辑,《依然范特西》这个名字很轻易地挑起了我的怀旧情怀:白驹过隙,那个稚嫩青涩的男孩在流行乐坛掀起了一阵音乐风暴后,遭受了众多非议和褒奖,成长成了如今的周杰伦,看似刀枪不入的周杰伦。
说到周杰伦,我的心情变得很复杂。知道周杰伦是从他那首《爱在西元前》开始的。听这首曲子时总觉得它是被镀了金似的,有一层梦幻的颜色。曲子忽急忽缓,有强烈的节奏感。歌词也很不错,古巴比伦王、汉谟拉比法典、苏美女神、底格里斯河,这些带着历史沧桑感和梦幻感的名词串在了一起,串成了一段发生在西元前的爱情。或许很美,或许很悲恸。
然后知道了他更多的歌,也更加欣赏他的才华,喜欢听他那些明快却总有些压抑的歌,一遍一遍,反反复复,也开始关注他,看着他从一个沉默的歌者一步一步地开始脱变。
他的专辑中总会有一首歌弥漫着中国古老的文化氛围,从《双截棍》到《龙拳》、《东风破》、《发如雪》、《千里之外》。乐坛上如今中国风盛行,在激烈的竞争里,周杰伦依然熟
地玩转中国风,而且越来越纯熟。从刚开始的激烈变成了现在的带着几分蒙?,夹着几缕哀愁。《东风破》中那如流水般的琵琶弹奏让我感觉有微凉的丝绸从心上滑过,眼前缺不知怎么突现了一重灰雾。听着那些歌,仿佛听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周杰伦,他始终是压低帽檐躲在黑暗角落里讲故事的人,他讲着古往今来亘古不变的充满无奈的故事。他站在一片暗处,低吟浅唱:“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沉默年代,或许不该,太遥远的相爱。”
可现在那个讲故事的人走出来了,挣脱了那片阴影,光芒四射,那亮度让我感觉刺眼。那个在众多媒体面前侃侃而谈的人还会不会讲那样的故事?那个绯闻铺天盖地频频登上娱乐报头条的人还能不能写出让忧伤梗在我胸口的歌?看着电视上他日趋商业化的笑容,我突然感觉对此有点厌恶。他不是当初那个周杰伦了,于是我对他长达五年的关注嘎然而止。
但是,当听一些人说流行音乐只会唱爱情,周杰伦口齿不清时,我还是忍不住为他辩驳。
爱是流行音乐的主题,但也绝非人们想象的那样狭隘。周杰伦喜欢写亲情,同他爱写中国风一样,他每张专辑都写到了亲情。外婆、爷爷、母亲、父亲都被他写入歌里,可不知为什么,亲情也被他写的带有一点苦涩。“外婆她的期待,慢慢变成无奈,只有爱才能够明白。她要的是陪伴,而不是六百块,比你给的还简单。”“仁慈的父,我已坠入,看不见罪的国度。”“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想快快长大,才能保护她。”那样得旋律明快,感情却很忧伤,但忧伤却不浓郁,是淡淡的,游走于眉宇之间的忧伤。
口齿不清似乎是人们对周杰伦的评价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他们笑道:“连歌词都唱不清的人怎么唱得好歌!”《千里之外》是周杰伦和大师费玉清合作的歌,费玉清的吐词清晰和周杰伦的有点含糊不清混在了一首歌里,初听时觉得有点不伦不类,但反复聆听后,发现含糊不清让我们听懂了曲,清晰明朗让我们听懂了词。两者的结合并不起冲突,实际上,我觉得周杰伦的歌,曲更重要。而他选择费玉清合作更是让人们看到了他未泯的好奇心和创新精神。
现在跳出周杰伦的歌迷身份的我再来听他的歌,突然明白,歌是歌,人是人。他并没有他所说的“江郎才尽”,他还是那个写歌的人,只不过,他红了而已。
于是,我又重拾了对他的关注,只不过不再关注他其他的新闻,我只愿听他的歌,毕竟,关注他的音乐只是对一个音乐人的尊重。
周杰伦说,人生就像一场音乐会,有人加入了,有人离开了,坚持到最后的看尽风景的只可能是我。
我就是哪个因入场观众太多而厌烦了观众,我怀疑那个光芒万丈的人还是不是周杰伦,起身离开的时候我闭眼最后一次聆听,那一刹那,我忽然发现,那个唱歌的人依然是周杰伦。
坚强
坚强
——读《烈火烧不尽的坚强》有感
读一篇好的文章,就像一艘迷失的大船在汪洋中找到了航标一样,它指挥者你向着光明前进。
今天我看了一篇文章,它带给我的触动远远大于我读它的感受。我从中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小男孩,看到了他对生活的坚强与执着,对学习的认真与刻苦。他的名字叫蔡振国,住在山东省肥城市的一个小镇里。在三岁的时候,他被一场大火烧得双腿蜷缩,无法站立,颔颈粘连,抬不起头,右肘屈曲,弯成直角,面部几乎找不到完整的五官……悲惨的命运没有打倒这个坚强的男孩,他已坚忍不拔的毅力与同龄人一样坚持刻苦读书。最后他以604分的优异成绩考取了山东轻工业学院生物工程系提前录取。
蔡振国在常人无法想象的情况下坚强的生活学习,生活的艰难并没有让蔡振国向命运屈服。母亲告诉他:唯有知识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蔡振国开始了他艰难的求学生涯。他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学会走路。蔡振国用了整整五年的时间,硬是把粘在一起的双腿拉开了,八岁那年,他又重新站了起来。这五年里,学走路的每一步都浸透着他的鲜血。同样是在这五年里,他用两个“肉球”一样的残手,历经千辛万苦学会了两只手抱笔写字,学会了吃饭,穿衣,洗衣服,直至生活完全自理。
“存鹰之心于高远,取鹰之志而凌云”用这句话来形容蔡振国的学习志向是最恰当的。蔡振国他在学习上付出的努力超过了常人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是什么给他怎么大的动力。当我看了他的演讲报告就什么都明白了。他在一场题为《感谢苦难》的报告中讲到:“眼泪无法改变命运,面对风雨,我告诉自己:苦难是弱者的深渊,是强者的学校,超越了苦难,将是人生难得的一笔财富。我对自己喊,我要坚强,我要独立,我要奋斗!而这些,正是苦难赐予的,真因为如此,我要感谢苦难!”当我看了他的报道带给我的是一种强大的震撼,他在困难中感谢苦难,生活中他勇敢的面对现实,乐观向上而又永不言放弃。我们在困难中却抱怨着困难对我们的不公平。其实困难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看你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他。向蔡振国一样把困难转化为一种学习与生活上的的动力,这正是我们所要学习的。
蔡振国认为身体残疾不应该成为输给别人的理由。他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虽然他面目全非,但他的坚强意志是永远不会磨灭的!比起他来,我们四肢健全,却是一个败给他的弱者,我们不知怎样面对苦难,也不知怎样从苦难走出来。我们必须向蔡振国一样练就顽强的毅力去克服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又一个的困难,让困难成为我们最好的老师。
一场大火改变了一个孩子的容颜,却铸就了他面对厄运永不低头的誓言!蔡振国——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你都是我们学习的最好榜样,也让我们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坚强。
张家港市实验小学东校区
六(一)班
龚震威
2009.7.18
相关推荐
-
周杰伦——我所崇拜的名人谁说崇拜的只能是科学家、历史人物、工程师……?在我心里,我最崇拜的名人就是周杰伦。初见他,我只是疑惑与不屑,还有发自内心的深深的叹息。我真的这么快就跟不上潮流了?人们的审美居然发生了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样一个貌不惊人甚至可以长相颓废的丑男,居然用双节棍把天地搅得像龙卷风般的猎猎作响,伴随着狂热的追随、尖叫。周杰伦—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不以为然。当大街上传出他含混不清的声音时,我皱了皱眉,因为我觉得,歌手,当如刘欢般高亢,当如韩磊般嘹亮,当如宋祖英般婉,当如解晓东的帅气。而他的声音,似乎是酣睡者的梦呓,如同雨人的喃喃自语,也许,那只是他自己的内心独白,只为独享那份快乐。其实,对于音乐,我是外行中的外行,偶尔,用走调的嗓音哼唱几句耳熟能详的歌,聊以自慰。后来遇到了《东风破》……“一盏离愁,孤单伫立在窗口,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什么时候,这个让我一直感觉是嬉皮士的大男孩长大了,此时这略带忧伤的歌依然吐字不清,但是已经不再是缺憾,而是带有个性的完美。没有什么原因,也没有理由,我义无反顾地成了周杰伦的粉丝。从此,喜欢上了周杰伦。是因为他的歌勾起已经尘封往事?还是,他与众不同的魅力让曾经对他不屑一顾的我发现了他的美,他的成长,以及成长中的忧伤。我没有刻意去搜集他的任何资料,却不断有消息传来,他的病,他的家庭,他的母亲,他出道的经历,以及他的专集。春节联欢晚会,其场面之宏大,布局之壮观是众所周知的,每个演员,载歌载舞,竭尽所能,设埋伏,抖包袱,汗流浃背,只为可怜的博得现场及电视观众吝惜的一笑,使尽浑身解数。“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如传世的青花瓷自故自美丽,你眼带笑意……”喧闹中一股清风飘过,荡涤着每个人的心灵,那一刻,没有时间,只有轻轻的歌,轻轻的唱。此刻,我只想闭上眼细细回味。对于其他人,我可能更真实一些。我很喜欢周杰伦我就会说我很喜欢周杰伦。确实,周杰伦的歌有周杰伦的风味,周杰伦的做法有周杰伦的作风。我们也只是很单纯的喜欢,从而崇拜他,崇拜他的一切。800字 初一 记叙文
-
无与伦比——周杰伦我相信,崇拜周杰伦的人不在少数,或许是因为他个性十足又宛转悠扬的音乐,或许是因为他含糊不清却与众不同的吐字,也或许是因为他对音乐的追求与才华。但在我心中,他对音乐的执著和顽强的精神让我崇拜不已。在他18岁那年,有一回打篮球时不小心受伤了,自己跑去找医师推拿,结果病没治好反而更痛,进一步抽血检查后,医生告诉他是僵直性脊椎炎。那时候,他痛到只能侧睡,手都抬不起来。当时他已经准备到海军服役,后来军方检验出他的病,直接宣告他不必当兵。老实的周杰伦坦承,在知道自己不用当兵那一刻确实有过几分钟感到很开心,因为终于可以专心创作了。这么简单的心理,却可以体现他内心中对音乐的追求。可事与愿违,随着时间的推移,病症并没有减轻。有时,演出前病发作了,疼痛无比,但他为了那些支持他的歌迷们,竟然服用12片止痛药继续演出。面对命运的打击,周杰伦却一向以笑面对。乐观的他用他的音乐奏出心灵的乐章。“我觉得这个疼痛是,可以克制它。其实对于生命来讲,每个人对死亡都会有一种恐惧,但是我觉得其实面对它。然后我觉得,让自己的生活过的更有意义。其实有限的这些生命,你可以做一些很有意义的事情,你自己认为自己活得快乐。把自己的梦想,其实能够完成的尽量完成。你也可以帮助别人..完成他的梦想,我觉得这样子来讲其实对死亡就不会那么恐惧了。”这是周杰伦在做客《艺术人生》时说的。其实,这也是他自身的真是写照。我为我有周杰伦这个偶像而骄傲,也为他的坚强而感动!无与伦比,为杰沉沦。600字 初一 记叙文
-
无与伦比——周杰伦如果你问我最喜欢谁的歌?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Jay.至于问我为什么喜欢他的歌我也说不清楚,大概是因为他吧,不过很大一方面是我觉得Jay确实很出色,至少我觉得他的《11月的萧邦》里的每一首歌都很像我,记得第一次看《夜曲》的MV时还流下了眼泪,我就是这么一个重感情的人,不论是不是事实,我永远都是这么傻。以前看见Jay在《同一首歌》演唱,或者哪个台播他的歌时我都不会去听,那时的我心想:这个人唱歌怎么怪怪的,还吐字不清,真听不懂他在唱什么。那个时候的我喜欢Jolin,喜欢她的《天空》,“在你离开之后的天空,我像风筝寻一个梦,雨后的天空是否有放晴后的面容……”于是QQ上我在自己建的班级群里说自己特喜欢Jolin,这时他立马发来消息反驳我,说Jolin不如Jay,为此我俩还特地吵了一顿,呵呵,现在想起来真觉得好笑,就算时光倒流我也无法回到那个时候了。虽说那时我喜欢Jolin可是我并没有去买她的专辑,因为我不喜欢追星,况且那些歌在网上都可以听。有一天他在QQ上发来了Jay的一些比较有名的歌让我去听,我承认那时侯已经开始听Jay的歌了,不过只会听那首《七里香》,只是因为觉得好听,可是觉得老听一首歌觉得很无聊,所以就去听了其他的,《简单爱》、《搁浅》、《借口》,这三首歌深深打动了我,再看看Jay所有的歌都是自己写的,我不禁有些佩服他了,他不像其他歌手只会依靠别人,我喜欢自己写歌的歌手。随后Jay的《11月的萧邦》出来了,首先一首《夜曲》就把我给征服了,“为你弹奏萧邦的夜曲,纪念我死去的爱情……”《发如雪》又让我感到了一种美,我想象着当时的场景,有种淡淡的悲伤,背景音乐古典而又幽雅,真的很佩服Jay能写出这样的曲子。可以说《夜曲》、《黑色毛衣》、《枫》、《珊瑚海》、《一路向北》就像我的心情,真的,特别是《枫》,也许在别人眼里这首歌不算什么,可是对于我和他却是最爱的一首歌,因为那里面包含了太多的辛酸和无奈。前几个月妈妈把我的网给停了,听不到Jay的歌我都有些发疯,所以缠着妈妈买了《11月的萧邦》,虽然只是磁带可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的有价值,就连现在妈妈都知道我喜欢Jay的歌,每次电视上有他的出现妈妈总会叫我,看到Jay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兴奋,这就是追星吧,虽然我以前不赞成,可是我觉得对于一个有才华的歌手来说我这样做是值得的。Jay有他自己的才华,他的才华是任何歌手无法相比的,现在听Jay的歌不只是用耳朵听了,而是用心去听。现在流行超级女生,可我对她们一点兴趣也没有,因为我现在唯J独爱。Jay,我喜欢你的歌,谢谢你写出了这么多的好歌,不管以后别人怎么看待你,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好的,我的地盘听我的——无与伦比!1200字 初一
-
无与伦比——周杰伦如果你问我最喜欢谁的歌?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Jay。至于问我为什么喜欢他的歌我也说不清楚,大概是因为他吧,不过很大一方面是我觉得Jay确实很出色,至少我觉得他的《11月的萧邦》里的每一首歌都很像我,记得第一次看《夜曲》的MV时还流下了眼泪,我就是这么一个重感情的人,不论是不是事实,我永远都是这么傻。以前看见Jay在《同一首歌》演唱,或者哪个台播他的歌时我都不会去听,那时的我心想:这个人唱歌怎么怪怪的,还吐字不清,真听不懂他在唱什么。那个时候的我喜欢Jolin,喜欢她的《天空》,“在你离开之后的天空,我像风筝寻一个梦,雨后的天空是否有放晴后的面容……”于是qq上我在自己建的班级群里说自己特喜欢Jolin,这时他立马发来消息反驳我,说Jolin不如Jay,为此我俩还特地吵了一顿,呵呵,现在想起来真觉得好笑,就算时光倒流我也无法回到那个时候了。350字 初一
-
无与伦比――周杰伦我相信,崇拜周杰伦的人不在少数,或许是因为他个性十足又宛悠扬的音乐,或许是因为他含糊不清却与众不同的吐字,也或许是因为他对音乐的追求与才华。但在我心中,他对音乐的执著和顽强的精神让我崇拜不已。在他18岁那年,有一回打篮球时不小心受伤了,自己跑去找医师推拿,结果病没治好反而更痛,进一步抽血检查后,医生告诉他是僵直性脊椎炎。那时候,他痛到只能侧睡,手都抬不起来。当时他已经准备到海军服役,后来军方检验出他的病,直接宣告他不必当兵。老实的周杰伦坦承,在知道自己不用当兵那一刻确实有过几分钟感到很开心,因为终于可以专心创作了。这么简单的心理,却可以体现他内心中对音乐的追求。可事与愿违,随着时间的推移,病症并没有减轻。有时,演出前病发作了,疼痛无比,但他为了那些支持他的歌迷们,竟然服用12片止痛药继续演出。面对命运的打击,周杰伦却一向以笑面对。乐观的他用他的音乐奏出心灵的乐章。“我觉得这个疼痛是,可以克制它。其实对于生命来讲,每个人对死亡都会有一种恐惧,但是我觉得其实面对它。然后我觉得,让自己的生活过的更有意义。其实有限的这些生命,你可以做一些很有意义的事情,你自己认为自己活得快乐。把自己的梦想,其实能够完成的尽量完成。你也可以帮助别人..完成他的梦想,我觉得这样子来讲其实对死亡就不会那么恐惧了。”这是周杰伦在做客《艺术人生》时说的。其实,这也是他自身的真是写照。我为我有周杰伦这个偶像而骄傲,也为他的坚强而感动!无与伦比,为杰沉沦。550字 初一 记叙文
-
周杰伦周杰伦在2000年,脱去陈旧的音乐元素,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生了,他不用刘德华的粤语慢歌,也不用邓丽君的甜美歌喉,也因为他没有。低低的鸭舌帽戴在头上,宽松的牛仔裤穿在腿上,不愿与记者亲近......这些都让他显得越发神秘,但他的成绩又像空降冠军一样落在他的头上。2000年他开创了新时代。回想2000年以前他是个默默无闻的男生,但脑子却有稀奇古怪的想法,让人不理解的歌词却又蕴含着深刻的含义,让人不能否认他是一个有才的歌手,每段成功都会有着一个心酸的故事,他也不例外。从小父母离异,母亲把他养大成人,他性格孤僻不爱说话,母亲见他有音乐天赋,不顾家庭的贫困给他买了台钢琴,从此杰伦的童年便于琴为伴了,每个小孩子都有爱玩的细胞,杰伦也不例外当听到外面小孩子的玩闹声,手中的指法错误,变得心不在焉,这时母亲会毫不客气的打他,母亲相信棍棒底下出人才。第一次参加综艺节目,就非常的失败但吴宗宪却愿意留下他搞创作,是因为觉得他有音乐天赋?还是因为觉得谱曲字迹工整、复杂?但在旁人眼里周杰伦很不争气,没有一个人肯接受他的曲子,觉得他写很离谱。吴宗宪在一天早上告诉他只要你在一星期内写50首歌,我就让?梅⒌?6嗝醇杈薜娜挝癜。?芙苈琢成厦涣髀冻鲂朔埽睦锟筛咝肆耍?奔绰蛄艘幌浞奖忝婷蝗彰灰沟拿β灯鹄础C看醋饕皇浊?铀?枷裆?烁龊⒆右谎?第一张大碟已发出,就让人眼前一亮,R&P;风格,轻快的节奏,咬字不清的口齿,都让人觉得酷。2008年中国发生了特大地震,纷纷明星都捐款,杰伦先开始捐了50万,后来又捐了100万,然后将自己四场演唱会的钱捐了,经统计杰伦零零总总捐了2015万元,先不管他捐了多少,他为祖国添了一份力量,并在新专辑中稻香告诉我们要振作,不要堕落。杰伦在多次采访中都说自己为是中国人感到自豪,而且中国风被他唱红了,但还有些还诽谤的说他坏话。从JAY到魔杰座张张大卖,所有至高无上的奖项他都得了。我欣赏他,喜欢他不仅他有才华,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他十分的孝顺,不管对待母亲还是外婆,甚至有张专辑就以母亲来命名。“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美丽的白发,幸福中发芽”现在周杰伦已经达到了无人能比的时候了,他的青花瓷还被评如十大不能被后人超越的音乐。相信他今后能创造出更美的音乐。9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
因音乐而喜欢周杰伦也许有的人是因为歌星的外貌而崇拜他,也许有的人是因为富翁的财富而纠缠他,也许有的人是因为作家的作品而仰慕他,也许有的人是因为伟人的精神而敬佩他,但我却不是如此,我是因为音乐而喜爱周杰伦。对于我来说,音乐如同一阵台风,袭卷我的小天地,又如同一阵春雨,滋润我的小心灵,又如同一道彩虹,偷去我的无尽遐想……因为周杰伦,我嘴里不时蹦出“哼哼哈嘿,快使用双截棍”等诸多耳熟能详的歌词;因为周杰伦,我眼中不时闪过他在“星晴”下陶醉的样子;因为周杰伦,我心灵不时陶醉在“发如雪”那凄美的境界里。也许周杰伦吐字含糊不清,但是他却依然我行我素,与众不同;也许周杰伦的音乐个性十足,但它美丽动人,使人陶醉于其中;也许周杰伦的音乐节奏强烈,但它宛转悠扬,让人心潮涌起。也许是因为周杰伦而使我喜欢音乐,也许是因为音乐而使我崇拜周杰伦,我觉得他们之间一定是有联系,就像土壤与花儿一样。也许音乐会使我陶醉其中,但不至于无法自拔,也许音乐会使我无法自拔,但不至于三月不知肉味,也许音乐会使我三月不知肉味,但不至于荒废学业。也许周杰伦会使我喜爱音乐,但不至于盲目崇拜;也许周杰伦会使我盲目崇拜,但不至于与沉醉其中;也许周杰伦会使我沉醉其中,但不至于为他荒废人生。在我们这个时代,需要音乐给我们带来的简单快乐,而周杰伦的音乐正好顺应了这个时代的潮流。虽然我有自己的偶像,但我不会与他穿同样的衣服、鞋子,不会吃他代言的方便面,剪他一样的发型,更不会卖弄知识,故弄玄虚,但我喜欢音乐,喜欢周杰伦给我带来的简单快乐。5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周杰伦是一本耐读的书有人曾说,听到朴树的歌,就会想起北方恢宏的天空。我想,JAY的歌应该更适合那种阴郁的气氛吧。听他唱出那些字音模糊、曲调怪异的句子时,我总会联想到这样一幅画面:北方恢宏的天空下,一个孤寂的大男孩静静地站在被风掀动、摇曳不定的荒草中间,忧伤地涂画属于自己的音乐。整个画面都是冷色调,一种能绽放出所有的沉郁与美丽的颜色。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JAY的歌,不经意地翻开了“周杰伦”这本人生大书,尽管我对乐理一窍不通,甚至听不清歌词的内容,但我所喜欢的是在曲调中捕捉到的一抹情感,在韵律中留下的那缕清香,在聆听中得到的那份心情。这才是我所谓的音乐,因为我在那些跳动的音符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感觉。以前一直以为JAY的那份自信与孤傲是与生俱来的,直到后来我在杂志上看到他的传记我才发现原来我错了。小时候的JAY是个自卑的孩子,成绩很糟,老师也不大喜欢他。但是他一直都钟爱音乐,梦想有一天能踏入梦中的音乐殿堂。也许那个时候,音乐就是他唯一的慰藉吧。长大之后的他拥有一份很不起眼的工作,可是他从未放弃过对音乐的追求。后来,有一次他用钢琴伴奏时,偶然得到著名音乐制片人吴宗宪的赏识。从那以后,他开始专职写歌。出人意料的是,这个习惯戴一顶鸭舌帽的沉默腼腆的大男孩总能写出一些怪异的歌词,谱出令人惊讶的曲子。渐渐地,他的音乐才华完全显露了出来。吴宗宪终于决定给JAY一个机会,让他出一张属于自己的专辑,虽然他并不像其他明星一样拥有迷人的外表。他以惊人的毅力和勇气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音乐道路。第一张专辑《杰伦》问世后,不少人为他自成一派的音乐风格所倾倒。是的,他成功了。《范特西》、《叶惠美》、《七里香》接二连三地上市,“周杰伦”这样一个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成功成就了音乐的奇迹。有人说,现在这个音乐时代唯一看得出希望的就是周杰伦,尽管他的颓废势不可挡。我想是吧,周杰伦的音乐是不会淹没在时代长河里的,他是音乐的永恒,是永不褪色的星星。读“周杰伦”这本书,我只读懂了一些大概,因为它耐读,我还会努力去读的。8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
简谈周杰伦的歌中爱国情怀《青花瓷》中的爱国秘密--还说周杰伦不爱国?这首歌的旋律、韵味都不用说,都是周杰伦歌曲中的极品!重要的是,这其中还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先来看歌名:青花瓷。看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一首歌的主题而已。但是,请看英文:china!这是什么?是中国!外界说周杰伦不爱国的舆论已经把周杰伦逼急了,而正面交锋则只会给杰伦带来负面影响。所以,周杰伦和方文山设下了一个“伏笔”,用歌名表达爱国之情,而破解秘密的任务,就交给我们,交给了杰迷。如果说,这只是周杰伦卖弄中国文化的一个介体的话,那这里还有证据。我们一句一句分析。因有不少歌词是描写青花瓷的,所以要把抒发情怀的歌词细细品味。“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宣纸上走笔至此搁一半。”第一句是描写青花的颜色,主要是为了说明后面的花。这里的花是牡丹。就可以思考了吧!大家都知道,牡丹是中国的国花,而青花瓶上的花大多是梅花或菊花,牡丹自然是有,但确实不多!若是说“梅”或“菊”都是单字的花,搭配不方便的话,再看看下面。“心事我了然”?什么心事?大概就是祖国统一吧!否则,前面干吗要用不常见的牡丹呢?最后,“搁”和“隔”是谐音,所以就可以看成“隔一半”。什么是“隔一半”的东西呢?当然是祖国了!“釉色渲染仕女图韵味被私藏,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待放。你的美一缕飘散,去到我去不了的地方。”被私藏的韵味是什么?想一想也能知道,就是台湾民众渴望的统一啊!至于为什么含苞待放,大概因为这即将成为事实了吧!后面表达了爱莫能助的思想,毕竟是他去不到的地方嘛!台湾那里戒备森严,去了就会说搞台独,当然不能随便了!这也诉出了杰伦心中的无奈……“色白花青的锦鲤跃然於碗底,临摹宋体落款时却惦记著你。你隐藏在窑烧里千年的秘密,极细腻犹如绣花针落地。”我知道,那“锦鲤”是中国国旗的美丽图案;“宋体落款”是字正腔圆的汉字文化;“隐藏千年秘密”是属于中国千年的台湾岛;而“极细腻”又是一种密码的暗示!真是字字玄机,句句真理呀!“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而我路过那江南小镇惹了你。在泼墨山水画里,你从墨色深处被隐去。”看到了?江南说的是长江南岸,长江是中国的母亲河,可是地地道道的中国!而且,中国江山美如画,那美丽的泼墨山水画说的就是中国!只可惜,在台湾政府,中国似乎是要被从他们的地图中抹去的部分!这里,表达了周杰伦的愤慨之情!最重要的,是副歌部分:“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等的是什么?是歌名:青花瓷,也就是中国!要知道,中国与台湾的关系不好,而人民能做的,只有等,等待台湾政权回归中国!“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江”?仅仅是江吗?江最终将流入大海的呀。所以,这里的江代指大海!这样就好说了!中国内地和台湾仅有一个海峡相隔,却遥遥不见,相隔千万里!“在瓶底书汉隶仿前朝的飘逸,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你”还是中国。看来,周杰伦已经为回归祖国做好一切准备了!“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月亮能映到海里,打捞起月色就将海水打捞起来了。海峡小时,两块陆地连成一片,也就是一家人了!晕开了结局?看来结局一是确定的,就是时间问题了。就像打捞海水,没有尽头!“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你眼带笑意”。中国自顾自美丽?肯定不是!而是台湾像中国!不是像,是是!看来杰伦的决心不小,你们也该发现了吧!不仅从歌词部分,大家有没有发现,杰伦虽然在表面上不停的宣传自己的导演电影处女作《不能说的秘密》。这里,是否还隐藏着一个更大的秘密?看不出吗?我们杰迷说杰伦爱国是有实实在在的证据。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
小猪,依林,杰伦的故事!!!店内各种服饰琳琅满目。在彩色灯光的映照下,穿着精美服装的塑料模特显得活灵活现。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吸引了依林的目光。好漂亮——穿着这件衣服的女孩一定都像天使。只不过,依林在这个模特身边比了比,才到她的肩膀!还是算了,不合身的衣服再美,穿在身上也顶多是快绊脚的布。“喜欢?”志祥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了依林的身边。“嗯。”依林在点头之余目光还是停留在眼前的衣服上。“喜欢就买啊!”他很自然的伸手想将衣服取下来,可被她低声嘟囔的一句话手僵在了半空。“这件衣服你穿还差不多。”她的表情看上去是多么无奈。志祥的眉头轻轻一皱,压着急进发怒的声音,“你觉得我适合穿女装?”“啊?”她转过头疑惑的看看他,然后猛的一敲头,“对不起,我说错话了!我的意思是像你这样的身高穿才合适……”其实在她看来,像志祥这样轮廓分明、五官精致的帅气男孩打扮一下也许真的会比女孩子还好看,如果再加上眼前的这身连衣裙,也许真的就是个“绝世美女”了。“在想什么呢!”志祥觉得再不把依林的魂招回来,也许她就要神游到外太空去了。“啊?!没什么……真的没什么!”要是让志祥知道她把他想成了一个美女,那她也许就要变成被志祥打扁的地鼠了,她暗自庆幸自己没有自言自语的毛病。“衣服长短大小是可以改的。”“是哦,这方面你比我更清楚!”连周围的店员都可以闻到依林的周围有一股浓浓的酸味。“那你到底要不要?”女人就是这么麻烦,明明心里喜欢的要死,嘴上就是不肯说。她最后看了一眼,摇了摇头,“不要。衣服改过了就不是原来的衣服了,即使变得合身也不再是当初看中的衣服了。”志祥看着她突然觉得好笑,怎么买件衣服都要顾虑这么多事?依林突然神情凝重的看着志祥,问:“你知道真正的我是什么样子的吗?”这些天来,她总是迁就着志祥。他让她往东,她不敢往西。就连唯一违反志祥意愿的事,一开始也只是为了姐姐才硬要留在他的身边。真正的她是什么样子的也许连她自己也不清楚了。“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你只要像现在这样待在我身边就行了。”“难道你都不想更了解我的吗?”志祥看她似乎有些失望,安慰着敷衍了一句:“那你说看看,比如我不知道的你是什么样子的。”她挠了挠头,忽然想到从前容嫂跟自己说过小时侯她睡觉会360度转的,晚上睡着时头在这边,第二天醒来头就朝着反方向了。“我睡觉的样子很难看……你不知道吧!”她低声喃喃的说了一句。“噗嗤——”志祥开始大笑,“我怎么会知道啊?!要不你今晚睡我旁边,让我看看你睡觉到底有多难看,然后我再给你一个总结怎么样?”他又开始大笑。呀!又说错话了!依林真是恨不得以后有谁能把自己的嘴用线缝上。“当我没说过!”看着她红着脸跑开,本来一张欢笑的脸突然变得沉默,他只觉得他的心越来越痛,他始终还是没办法走进这家店啊,即使现在身边已经有了她,可曾经在这家店出现过的那个身影还是逼得他喘不过气。“小姐,请到这来试衣服。”店长很有礼貌的把依林请进了试衣间。志祥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帮她选好了许多款式不一的衣服。看着这一套套的衣服,依林长叹一声:果然是长客啊!手脚就是快。而且店长竟然亲自来招待他们,弄得依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依林脱下了身上的衣服,从志祥选的衣服里随手抓了件就往身上穿。哎……这件衣服的拉链怎么在背后啊。她把手拼命的向背后伸可就是勾不着拉链。“我来帮你吧。”店长上去帮她拉上了拉链,看了看她的腰,“腰身这边似乎有些大了,我去帮你改一下。”“不用了,既然不合身就换一件吧。”依林看了看一件又一件的衣服,眼都快花了,“还是店长小姐帮我选件衣服吧。”“好啊。”店长开始在众多衣服中搜罗适合依林的衣服,看着衣服的同时,眼里有着赞许的目光,“志祥少爷的眼光就是好啊,这几件都是时下最流行的款式呢!啊!就这件吧,我觉得您适合穿这类连衣裙。”她帮依林脱下了身上的衣服,换上了那套淡蓝色的连衣裙。“志祥是不是经常带女孩子来啊?”肯定是有相当丰富的经验才会有这么好的眼光,至少依林是这么认为的。“以前是,不过自从上次带您来后就再也没来过了。”店长专心的帮依林换着衣服,没有看到依林突变的脸色,还是继续说着:“从前志祥少爷带女孩子来都是她们自己挑选衣服然后志祥少爷付帐,只有那一次志祥少爷带您来可是亲自帮您挑的衣服,那时我就知道志祥少爷肯定很喜欢您。”店长说的人是姐姐吧,依林突然觉得胸口有些发闷,她试探着问:“那时……志祥……很开心吗?”“是啊,志祥少爷还夸我们店里手工精细,说以后和您的结婚礼服也要在我们店里订做呢!那时志祥少爷帮您选的那件白色连衣裙真的很好看呢,只是有点不合身,不过我们已经改好了……呀!忘记把衣服给志祥少爷了!请等我一下。”店长急急忙忙的跑了出去。小吟脸色惨白,她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时候听见姐姐和志祥的事人会这么不舒服,她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她的身上正穿着志祥帮她选的连衣裙。可是,这件衣服真的是帮她自己选的吗?她比谁都更清楚,姐姐和自己从小就喜欢穿连衣裙。那么,志祥在选的时候心里想着谁?她不想去想,也不敢去想,可是她心里却清楚的知道答案。“志祥少爷你怎么了?”店长看到盯着白色连衣裙发呆的志祥心里有些慌了,难道是自己改的不好?依林慢慢的走了出去,她给了自己最后一丝希望。她希望志祥看到身穿蓝色连衣裙的自己能对着她说‘很好看,很适合你’。可是——当志祥抬起头眼神与依林交汇时,神情突然变得惊恐万分,甩下手中的白色连衣裙夺门而出。一瞬间,干干净净的消失在依林的视线中。依林怔怔的走到被无情甩到地上的白色连衣裙旁,一下子跌坐下来。店长刚想上前将依林扶起,她就又站了起来,手里紧紧握着那条连衣裙,“这条裙子……我带回去了……”她的声音变的有些奇怪,完全不像是一个青春少女发出来的,相反,更像是一个心力焦粹的少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店长看着跌跌撞撞走出店门的小吟。心里一阵纳闷,两个人都是高高兴兴进来的,怎么一个疯了似的闯了出去,另一个傻了似的走了出去?现在的年轻人真是难懂!已经快接近傍晚了,天色也渐渐变暗。可依林却觉得头顶上的太阳越来越烈,照得她眼前一片迷糊。一阵强风在她旁边吹过,有辆轿车在她旁边停了下来。车子里的人朝窗外探出头:“小姐你没事吧,要不要送你去医院?”“不要。”车子里的人还是没有放弃:“要不要送你回家?”“不要!”她对他吼了一声。依林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对着一个想要帮助她的陌生人,她可以狠心的拒绝他,而对着志向她却连个‘不’字也说不出口。那人从车子里走了出来,摘下了墨镜,“我说……你是不是依颜啊?”依林惊愕的转过头,她头太晕了,看不清眼前这个人的样子,只觉得他看上去很清秀。那人看见依林的正面兴奋的叫了出来:“真的是依颜啊!前面看见你的侧面还不敢认你呢,还记得我吗?我是志祥的好朋友周杰伦啊,我去英国之前我们三个还一直在一起玩呢。”看着眼前脸色有点难看的依林,他又小声问了一边:“你还记得我吗?”依林没有回答他,朝他的副驾驶坐方向走去,“带我去兜兜风,我现在还不想回去,有些事我会跟你说明白的。”“……哦”周杰伦坐上了车,带着她绕着市中心转了几圈。发生什么事了?周杰伦现在心里有几十个问号,刚才打电话给志祥他也不接,现在依颜又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该不会两人闹别扭了吧。已经快有一年没和他们两个联系了,大概他们已经把自己忘了吧,周杰伦心头一抽,怎么说志祥和他也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呢,现在竟然不记得自己了!既然这样,那我就把你小小年纪就单恋别人的事全抖出来!他心里是想着这样报复的。被清爽的风吹了一会儿,依林的脑子也比刚才清醒了许多。“依颜已经死了……”冷不丁的,这句令人毛骨悚然的话从依林的嘴里说了出来。“嗖——”急刹车!要不是他们身上都系着安全带,保证都从窗内直接飞出去。“你说什么!那你……你是……”看着他一脸见了鬼的样子,依林连忙解释:“我是依颜的双胞胎妹妹,我叫依林。”一阵祥谈之后郑浩南也大致了解了前因后果。“依林,我送你回去吧,再晚的话,祥就要担心了。”“好吧。”她宁愿相信志祥是会担心她的。车停在了志祥的家门口,周杰伦帮她打开了车门:“进去吧,和他好好谈谈,今天我就不去看他了,以后有空我会来看你们的。”周杰伦走后,依林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心情,看了看手中的白色连衣裙,姐姐,帮我加油吧!志祥的房门没有关紧,从门缝中,依林看见志祥大口大口的灌着酒。她推开门走了进去。志祥满身的酒气,看见她淡淡的问了一句:“怎么这么晚回来啊。”只是这么冷淡,这么无心的一句话,依林却突然觉得心头一暖,她可以当作他是在关心自己吗?志祥看见依林手里的连衣裙一愣,又傻傻的笑了,“你怎么把这个带回来了?带回来也没用,穿的人已经不在了。”“可是这件衣服是属于姐姐的……”她把连衣裙交到宇翼手里。志祥过连衣裙,突然抬起头看着她,“你穿起来给我看看好不好?”不好!这是依林心里的第一反映,可是她却说不出口,看着志祥哀伤的眼神,她的心又软了,她知道,在他面前自己终究是失败的。从她换上白色连衣裙走出卫生间的那一刹那,她已经知道今晚要扮演什么角色——就是她最爱的姐姐。从看见志祥眼里流露出幸福的神情后,依林知道那一刻她已经不再是自己了。志祥轻轻抱住了她,嘴里呢喃着:“我就知道,你穿上这件衣服一定是最好看的,我的依颜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将来也会成为我最美丽的新娘。”依林没有说话,她现在就像哑了般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她颤抖着举起双手,对!像这样推开他,依林,推开他!她不停的在心里告诉自己。“依颜,你抱紧我好不好?让我知道你现在真的在我怀里。”小吟整个人一震,他的话就像魔咒一样刺激着她每跟神经。她,又输了。原本想要推开他的双手颤抖着抱紧了他。她的眼泪开始崩溃,声音抽噎着:“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依颜你怎么哭了?”宇翼开始紧张,“我知道是我不对,我不该拼命的想要忘记你,不该恨你,可是你不知道,知道你死了的时候,我的心就被撕成碎片了。”“那你……为什么不去死,这样……你就可以看见依颜了……”依林说的话连她自己听了都在发抖。“你以为我不想吗?是你要我好好的活着等你回来的!是你让我答应你一定要好好活下去的,是你答应我你一定会再回到我身边的。”志祥哭着对她吼到。原来是因为这个才让我来找你的……依林终于有点明白为什么姐姐要让她来照顾志祥,或许只是为了完成她对志祥的承诺。那依林自己算什么?一颗任人摆布的棋子吗?她突然觉得自己很荒唐。志祥能感到他抱得她越紧,怀里的她就发抖得越厉害,哭得也更凶。他放开她,双手捧着她的脸轻声说:“不要哭,我喜欢看你对我笑的样子。我求你,在我面前不要哭,要笑给我看。”笑?谁能告诉依林现在的她要怎么笑,她的脸就像抽筋了一样什么表情也做不出来。只不过她明白宇翼爱的本来就是姐姐,他想着姐姐也是应该的,他把自己当成姐姐是可以理解的,只有这样想,也许她还可以给他一个笑容。她努力牵动着嘴角,随着最后一滴眼泪的滑落,她终于做到了。梦境中,依林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像她走来。“姐姐!”小吟对她大声叫到。依颜很心疼的看着她,却没有开口说任何话。“为什么!”依林对着她撕声竭力的喊着,“你明知道志祥他忘不了你,为什么还要我去他的身边?我恨你!”“依林,相信我……相信他……更要相信你自己。”依颜说完离她越来越远,只有声音依然回荡在她耳边。“姐姐不要走!”依林追了上去,一边奔跑一边喊着,“让我走!你回到志祥身边去!”可她始终没有追上依颜,看着她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梦醒了,她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窗外的阳光撒满了整个房间,天终于亮了。依林起身下床,志祥刚好从门外走了进来。“昨晚的事……对不起……其实……你穿这件衣服也很好看……”他吞吞吐吐的说完了这句话,他现在心里很内疚,他知道不该把她当成依颜。依林走近他,举手朝他脸上就是一个巴掌。志祥并没有生气,如果打他能让她好受些,他愿意让她打。依林本来想再狠狠给他一掌的,可是看到他满是愧疚的脸,她下不了手。她现在只想走,趁自己还留有一点勇气的时候快点离开。志祥从她背后拉住了她,紧紧环抱住依林的肩膀,低声说着:“不要走,不要离开我。依林,再给我一次机会。”梦里依颜的话萦绕在依林耳边,“依林,相信我……相信他……更要相信你自己。”“祥,以后你会喜欢我吗?”她小声问。“会,我现在就很喜欢你,所以你不要走。”“嗯……”她轻轻点了点头。这一天,志祥扔光了家里所有的酒,他发誓从现在开始他的眼里只有小吟。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
周杰伦公元两千年,年仅21岁的音乐人周杰伦在大陆首次发行了个人的第一张专辑--《JAY》。他以他超凡的才华与无与伦比的歌喉首次向世人证明了他在音乐上的成就。仅3年时间,周杰伦就把自己的地盘从阿尔法公司几平方米的录音室扩展到全台湾,又从台湾扩展到两岸三地的华语乐坛,然后横扫亚洲,余势波及欧美!这就是音乐皇帝周杰伦。虽然我成为他的粉丝还不到几年。但我已从他的作品与自传中学到了很多别人教不会的东西。例如从《稻香》中知道家是幸福的港湾,唯一的城堡。从《东风破》中领略到了中华古诗词之优美。《退后》又让我懂得遇事要学会承认。可以这样说:周杰伦是在我懂事后对我影响最大的人之一。周杰伦从小到大都拥有一种为理想永不放弃,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周杰伦3岁时就拥有了自己的第一部钢琴,平时活泼好动的小杰伦一站到钢琴面前,竟是出奇的安静,听老师弹奏一遍自己就能复弹出来。进入音乐殿堂的梦想从此在他的心中扎下了根。从此,8小时的钢琴训练每天雷打不动。淡江中学毕业后,为了维持生计,他不得不到饭店端盘子。餐厅中有一台钢琴,闲暇时周杰伦会去弹弹。精明的老板发现了商机,从此让周杰伦弹钢琴,不再端盘子。又请来电视台记者炒作。老板这一举动不但使餐厅生意火爆起来,而且让周杰伦开始走进人们的视野。周杰伦的妈妈叶惠美感受到了杰伦的音乐潜能。她替儿子在台北星光电视台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于是周杰伦精心创作了一首歌曲《梦有翅膀》。但他却对自己的演唱没信心,就请了一位歌手演唱。可惜的是演唱者不能理解他的曲风,而他的钢琴伴奏又显得怪异,弄得台下听众嘘声一片。第一场表演以失败告终。妈妈叶惠美着急了,性格内向的她还是鼓起勇气找到了主持人吴宗宪,把杰伦的《梦有翅膀》的曲谱拿给他看。吴宗宪当时是台湾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对周杰伦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于是应付式地拿起曲谱扫了一眼。但却是眼睛一亮,歌谱不但仅抄写得工工整整,而且谱得十分复杂。慧眼的他立即改变了主意说道:“这孩子还可以,明天叫他到我公司来上班!”就这样周杰伦进了音乐公司任音乐制作助理。。周杰伦很快创作出大量的歌曲。但让吴宗宪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他创作的歌词总是怪怪的,音乐圈内几乎没有人喜欢。一次,周杰伦又拿着自己的得意之作送给吴宗宪审读。这次吴宗宪居然连看都不看,便将那首歌曲揉成一团,随手丢进身边的垃圾桶里去了。周杰伦的眼泪禁不住流了出来。是放弃还是继续?如果放弃,就太对不起妈妈了。周杰伦还是硬着头皮支撑着。他吃住都在办公室,以每天一首歌的速度进行创作。一连一个多月,吴宗宪每天早上八点钟上班时,总能准时见到周杰伦新的作品。终于,他被这位小伙子的勤奋和天赋深深地感动了。他“嗅”出了周杰伦的歌曲隐隐蕴涵有一种特别的味道,于是答应找歌手演唱他创作的歌曲。吴宗宪将周杰伦的《眼泪知道》推荐给天王歌星刘德华,但刘德华看了一眼就拒绝了。不久,又将他的《双节棍》推荐给火爆华语歌坛的张惠妹。没料想,张惠妹也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吴宗宪决定给周杰伦最后一次机会,让他自己演唱自己创作的歌曲,如果这样也不行,他就只好请周杰伦走人了!他将周杰伦叫到办公室,十分郑重地说:“阿伦,给你10天的时间,如果你能写出50首歌,而我可以从中挑出10首,那麽我就帮你出唱片。”老板的话刺激得周杰伦兴奋不已。他打电话告诉妈妈然后就跑到街上买回一大箱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的搏击。周杰伦熬红了双眼如约写出了50首歌曲。每一首都写得结构合理,谱得工工整整。吴宗宪终于有了赞许的笑容。他于是从中挑选出10首经典歌曲。2001年初制成了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JAY》。公司对这张唱片本来没抱多大希望,能收回制作成本就算不错了。然而《JAY》横空出世后,犹如一场猛烈的台风横扫台湾,很快被歌迷抢购一空。《JAY》一举夺得台湾当年最佳流行音乐演唱专辑、最佳制作人和最佳作曲人三项大奖。《JAY》的成功让公司始料不及,让台湾的歌星们大跌眼镜,纷纷询问哪里冒出来的周杰伦?如果说第一张专辑小有成就的话。那麽,周杰伦第二张专辑《范特西》已经形成了风暴,席卷了大陆、港台、东南亚整个华语歌坛。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各种大奖纷至沓来。周杰伦一年一张专辑证明了他的努力,而每一张专辑的销售量也证明了他的成功。细心的人都可以发现,周杰伦的每一首歌都是由自己一个人作曲的。他的歌很少会出现别人的曲调。而很多的歌星都不能做到这一点!周杰伦的歌并不是像很多不懂音乐艺术的人说的那样五音不全。他的歌有快有慢,有抒情的也有悲伤的。题材也多种多样。给我印象深刻的如像《听妈妈的话》《外婆》等歌曲,这些歌充分表达了周杰伦内心世界对父母长辈的关爱与呵护。周杰伦的这些行为深深地启发了我,使我更加加深了对长辈的尊敬。周杰伦创作这些歌曲并不是为了商业牟利,而是他运用了自己的才华与智慧来表达了自己对长辈的敬爱。周杰伦从小破裂家庭,所以“愿意为妈妈付出一切”。他深深明白,没有妈妈黑暗中明灯般的温暖,他支撑不到今天,妈妈为他一直未再嫁,点点滴滴都是舐犊之情。他将所有的收入都交给妈妈掌管,尽管自己有了公寓。每个周末依然回家,同妈妈、外婆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妈妈退休后,周杰伦总担心妈妈寂寞,只要在台湾,他都回家同妈妈住在一起。周末时,他会约上妈妈一起去看午夜场的电影。妈妈喜欢看经典片,周杰伦就陪着看。周杰伦,万千青少年为他的歌声而痴迷、崇拜的一位天王巨星,对母亲叶惠美有着似海深情。周杰伦一直说,“只要妈妈高兴,我愿意为她付出一切!”这也是我喜欢周杰伦的其中一点。这就是周杰伦!无论如何也不可否认,现在的华语乐坛还没有一位歌手能够真正的超越周杰伦。虽然现在出现很多关于周杰伦的不良传言。但是都不能动摇我对他的敬佩之心。周杰伦坚持自己的中国风,几乎每年都会有一首中国风的歌曲红遍大江南北,遍及世界各地。周杰伦把中国文化写在音乐里,为的就是让老外知道:中国人的音乐很棒。文化也很棒。周杰伦希望有人能与他并肩站在乐坛的最高峰,希望华语歌曲能唱遍全球,华语乐坛更能百花齐放!周杰伦带给这个时代一种理念,一种自我认定!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JAYchou。1200字以上 二年级 写人
-
周杰伦周杰伦——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一个再忘不掉的人。周杰伦长得并不怎么漂亮,小小的眼睛是他最大的特点,但是那长相却让人过目不忘、越看越酷。周杰伦的音乐更是令人耳目一新,很多人觉得听杰伦的歌听不懂,但我觉得听他的歌有另一种方式,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歌词,只要听曲子、听意境、听那种吐词成句的感觉,就会令人陶醉其中。说杰伦只是一时兴起的歌手的,你们不懂周杰伦;说杰伦吐字不清的,你们也不懂周杰伦。周杰伦他颠覆了歌坛,他的歌不需要舞美灯光,只有在静静的长夜里,在十万多人的体育场中,才不枉费我为歌狂。周杰伦参经说过:“我欣赏我的音乐,我喜欢我的音乐,我坚持我的音乐,谁叫我是周杰伦。”是啊,这就是周杰伦,他没必要学别的歌手,他只要静静地唱自己的歌,与他的歌迷朋友一起分享,那就足够了。第一次认识杰伦是电视上认识的,周杰伦在台上自然地唱着《双截棍》,但是电视下方却出现了一行中文字幕,那是我并不知道周杰伦,甚至没听过这个名字,因为有字幕,所以我误把杰伦当成了韩国人。可是当我再仔细听的时候,我发现他唱得是中文,他是中国人!就是那次,让我认识了周杰伦,知道了他的特别之处,而且,我开始接触他的歌。从《星晴》到晴天都被我一一品味,我觉得还不错,开始有点喜欢他的歌曲了。一次到表哥家,我发现表哥的偶像是周杰伦,而且他把周杰伦的歌全背过了。我向表哥借了2盘杰伦的带,准备回听。当我打开带时,我惊呆了,这些歌的作曲、合声、合声编写,包括一些作词,全都是杰伦一手包办的,我有一些佩服。当看到密密麻麻的歌词时,我决定继续听下去,第一次听没有什么,只是和别人风格不一样罢了。但当我听上四、五遍的时候,我感觉到了,感觉到了杰伦的心情,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杰伦的歌曲。甚至在今年的语文考试写作文是我写的作文开头也是周杰伦写的歌词。周杰伦的歌多种多样,有《东风破》般的古典风格,有《双截棍》般的劲爆风格,也有夜曲般凄美的爱情故事……《斗牛》将斗牛式篮球描写的惟妙惟肖,还有杰伦的霸气、不服输也表现的淋漓尽致;节奏强劲的《双截棍》推向了美国乐坛,让外国人认识了真正的中国功夫。《我的地盘》里周杰伦加上了儿化音,很不错;《东风破》充满了古典风格;《夜曲》的曲子凄美动听,百听不厌;《发如雪》将古典与现代音乐巧妙的结合在一起,天衣无缝,无可替代;《枫》式一首很美很美的歌,秋天的景色浮现在眼前;《逆鳞》更加展示了杰伦的霸气。杰伦会将生活中的一切一切都写在歌里:如《爸我回来了》揭示的是家庭暴力给小孩子带来的心灵上的伤害;《梯田》一曲,说的是对于环境和生态的破环等行为的斥责;还有《外婆》,一句“大人们始终不明白,她要的是陪伴,而不是六百块……”表达了社会应该多关心老年人的态度,其中还穿插了对待娱乐圈个形各色的颁奖典礼的态度,一句“不要觉得可惜,这只是一场游戏……”又教育了一些在各种比赛竞赛中急功近利或是在一次挫折中一蹶不振的人。他的最新专辑《十一月的肖邦》里的一首《四面楚歌》更是把他自己的生活写照搬了出来,强烈抨击了“狗仔队”,讽刺了这支记者队伍。杰伦还推出了他的电影处女作——《头文字D》,我是十分喜欢《头文字D》的,周杰伦确实将拓海这个人物演的生动极了,发呆、傻笑,以及握方向盘时的眼神,与原创的丝毫不差。我觉得歌手能红的原因有3个,一个是会创作,一个是乐器,还有就是会跳舞。我从前一直认为杰伦前两项很无敌,他是原创歌手,又会钢琴、大提琴、爵士鼓、吉他等乐器,但是他不会跳舞,这是一个大遗憾,直到06年初的一场晚会,台上的杰伦大秀舞技,我才知道杰伦的舞蹈也很?牛?皇撬?畈夭宦丁⑾胍幻硕?眩?咏褚院螅到苈撞换崽?瑁?乙欢ɑ嵴宜?砺郏?嫠咚?颐堑慕苈滋?枋呛芎玫摹曾经不止有一个人问过我一个相同的问题:“你为什么喜欢听周杰伦的歌?”那时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我现在都没弄懂我为什么喜欢杰伦的各期,也许是我喜欢他的歌曲。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杰伦在唱他自己喜欢的歌,他会一直唱下去,我也会一直、一直的听下去……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
周杰伦公元两千年,年仅21岁的音乐人周杰伦在大陆首次发行了个人的第一张专辑--《JAY》。他以他超凡的才华与无与伦比的歌喉首次向世人证明了他在音乐上的成就。仅3年时间,周杰伦就把自己的地盘从阿尔法公司几平方米的录音室扩展到全台湾,又从台湾扩展到两岸三地的华语乐坛,然后横扫亚洲,余势波及欧美!这就是音乐皇帝周杰伦。虽然我成为他的粉丝还不到几年。但我已从他的作品与自传中学到了很多别人教不会的东西。例如从《稻香》中知道家是幸福的港湾,唯一的城堡。从《东风破》中领略到了中华古诗词之优美。《退后》又让我懂得遇事要学会承认。可以这样说:周杰伦是在我懂事后对我影响最大的人之一。周杰伦从小到大都拥有一种为理想永不放弃,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周杰伦3岁时就拥有了自己的第一部钢琴,平时活泼好动的小杰伦一站到钢琴面前,竟是出奇的安静,听老师弹奏一遍自己就能复弹出来。进入音乐殿堂的梦想从此在他的心中扎下了根。从此,8小时的钢琴训练每天雷打不动。淡江中学毕业后,为了维持生计,他不得不到饭店端盘子。餐厅中有一台钢琴,闲暇时周杰伦会去弹弹。精明的老板发现了商机,从此让周杰伦弹钢琴,不再端盘子。又请来电视台记者炒作。老板这一举动不但使餐厅生意火爆起来,而且让周杰伦开始走进人们的视野。周杰伦的妈妈叶惠美感受到了杰伦的音乐潜能。她替儿子在台北星光电视台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于是周杰伦精心创作了一首歌曲《梦有翅膀》。但他却对自己的演唱没信心,就请了一位歌手演唱。可惜的是演唱者不能理解他的曲风,而他的钢琴伴奏又显得怪异,弄得台下听众嘘声一片。第一场表演以失败告终。妈妈叶惠美着急了,性格内向的她还是鼓起勇气找到了主持人吴宗宪,把杰伦的《梦有翅膀》的曲谱拿给他看。吴宗宪当时是台湾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对周杰伦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于是应付式地拿起曲谱扫了一眼。但却是眼睛一亮,歌谱不但仅抄写得工工整整,而且谱得十分复杂。慧眼的他立即改变了主意说道:“这孩子还可以,明天叫他到我公司来上班!”就这样周杰伦进了音乐公司任音乐制作助理。。周杰伦很快创作出大量的歌曲。但让吴宗宪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他创作的歌词总是怪怪的,音乐圈内几乎没有人喜欢。一次,周杰伦又拿着自己的得意之作送给吴宗宪审读。这次吴宗宪居然连看都不看,便将那首歌曲揉成一团,随手丢进身边的垃圾桶里去了。周杰伦的眼泪禁不住流了出来。是放弃还是继续?如果放弃,就太对不起妈妈了。周杰伦还是硬着头皮支撑着。他吃住都在办公室,以每天一首歌的速度进行创作。一连一个多月,吴宗宪每天早上八点钟上班时,总能准时见到周杰伦新的作品。终于,他被这位小伙子的勤奋和天赋深深地感动了。他“嗅”出了周杰伦的歌曲隐隐蕴涵有一种特别的味道,于是答应找歌手演唱他创作的歌曲。吴宗宪将周杰伦的《眼泪知道》推荐给天王歌星刘德华,但刘德华看了一眼就拒绝了。不久,又将他的《双节棍》推荐给火爆华语歌坛的张惠妹。没料想,张惠妹也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吴宗宪决定给周杰伦最后一次机会,让他自己演唱自己创作的歌曲,如果这样也不行,他就只好请周杰伦走人了!他将周杰伦叫到办公室,十分郑重地说:“阿伦,给你10天的时间,如果你能写出50首歌,而我可以从中挑出10首,那麽我就帮你出唱片。”老板的话刺激得周杰伦兴奋不已。他打电话告诉妈妈然后就跑到街上买回一大箱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的搏击。周杰伦熬红了双眼如约写出了50首歌曲。每一首都写得结构合理,谱得工工整整。吴宗宪终于有了赞许的笑容。他于是从中挑选出10首经典歌曲。2001年初制成了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JAY》。公司对这张唱片本来没抱多大希望,能收回制作成本就算不错了。然而《JAY》横空出世后,犹如一场猛烈的台风横扫台湾,很快被歌迷抢购一空。《JAY》一举夺得台湾当年最佳流行音乐演唱专辑、最佳制作人和最佳作曲人三项大奖。《JAY》的成功让公司始料不及,让台湾的歌星们大跌眼镜,纷纷询问哪里冒出来的周杰伦?如果说第一张专辑小有成就的话。那麽,周杰伦第二张专辑《范特西》已经形成了风暴,席卷了大陆、港台、东南亚整个华语歌坛。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各种大奖纷至沓来。周杰伦一年一张专辑证明了他的努力,而每一张专辑的销售量也证明了他的成功。细心的人都可以发现,周杰伦的每一首歌都是由自己一个人作曲的。他的歌很少会出现别人的曲调。而很多的歌星都不能做到这一点!周杰伦的歌并不是像很多不懂音乐艺术的人说的那样五音不全。他的歌有快有慢,有抒情的也有悲伤的。题材也多种多样。给我印象深刻的如像《听妈妈的话》《外婆》等歌曲,这些歌充分表达了周杰伦内心世界对父母长辈的关爱与呵护。周杰伦的这些行为深深地启发了我,使我更加加深了对长辈的尊敬。周杰伦创作这些歌曲并不是为了商业牟利,而是他运用了自己的才华与智慧来表达了自己对长辈的敬爱。周杰伦从小破裂家庭,所以“愿意为妈妈付出一切”。他深深明白,没有妈妈黑暗中明灯般的温暖,他支撑不到今天,妈妈为他一直未再嫁,点点滴滴都是舐犊之情。他将所有的收入都交给妈妈掌管,尽管自己有了公寓。每个周末依然回家,同妈妈、外婆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妈妈退休后,周杰伦总担心妈妈寂寞,只要在台湾,他都回家同妈妈住在一起。周末时,他会约上妈妈一起去看午夜场的电影。妈妈喜欢看经典片,周杰伦就陪着看。周杰伦,万千青少年为他的歌声而痴迷、崇拜的一位天王巨星,对母亲叶惠美有着似海深情。周杰伦一直说,“只要妈妈高兴,我愿意为她付出一切!”这也是我喜欢周杰伦的其中一点。这就是周杰伦!无论如何也不可否认,现在的华语乐坛还没有一位歌手能够真正的超越周杰伦。虽然现在出现很多关于周杰伦的不良传言。但是都不能动摇我对他的敬佩之心。周杰伦坚持自己的中国风,几乎每年都会有一首中国风的歌曲红遍大江南北,遍及世界各地。周杰伦把中国文化写在音乐里,为的就是让老外知道:中国人的音乐很棒。文化也很棒。周杰伦希望有人能与他并肩站在乐坛的最高峰,希望华语歌曲能唱遍全球,华语乐坛更能百花齐放!周杰伦带给这个时代一种理念,一种自我认定!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JAYchou。76中二年级:哥哥1200字以上 二年级 写人
-
不要叫我周杰伦“是,没错!”对对对,我是女的,这还需要再确认吗?一间间学校放榜,而我却一间间地落榜,终于只剩最后一间学校。如果这次没考上,我该去找什么工作?难道,我只能去当艺人?最后这间学校的笔试我也顺利地过关了,进入试教及口试的阶段。因为太过紧张,抽到的单元又是我最不拿手的世界历史——第二次世界大战。我的脑袋一片空白,嘴巴像机关枪似的乱教一通。“这个第三次世界大战引起的原因,就是坏国家的坏人去欺负好国家的好人,像是这个小胡子希特勒,一看就知道是个坏人对不对?&*%$#……”我不但从头到尾都把“第二次世界大战”说成“第三次世界大战”,而且还胡言乱语废话一堆,我知道这次绝对没希望了,但是时间还剩一分多钟,总不能晾在台上跟考官大眼瞪小眼吧!我想我肯定是疯了,“各位同学!所以……所以我们大家一定要爱国!遥远的东方有一条龙,他的名字就叫中国。遥远的东方有一条河……”我开始唱起龙的传人,当然这首歌跟第二次世界大战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的身体还随着歌声左摇右晃,我越唱越难过,越唱越悲伤,越唱越凄惨。怎么……怎么……时间怎么还没到?!铃~该死的铃声总算响起,我的歌也刚好唱完。这时,考官总算开口了:“你……会不会唱斗牛?”我愣住了,“西班牙文的?”“周杰伦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只有乖乖地结结巴巴地唱着:“说说说你你你怎么面对我甩开球我满腔的怒火火我想揍你已经很久别想走……”接着,考官们继续疯狂地点歌,我越唱越顺,从娘子唱到星晴再唱到龙卷风时,我已经完全忘了我是来教师甄试的。“我不能再想、我不能再想、我不、我不、我不要再想你~”我的假音划破天际,幸好没震碎教室的玻璃。“好的,谢谢你。下一位!”啊?这样就结束了?难道我走错考场了?这是哪门子的教师甄试?我还以为我在参加卡拉OK歌唱大赛呢!这些考官根本就是在玩我嘛!最后我竟然录取了。考上的消息还是同学打电话告诉我的,我根本连榜单都懒得查,教得烂又教错,莫名其妙高唱龙的传人,最后又唱了七八首周杰伦的歌,会考上才有鬼呢!但是我就是考上了。我暗想,一定是哪里搞错了。直到我去学校签了约,我才敢相信这一切,真的是真的!这所学校是所新学校,老师们大都还蛮年轻的,对于穿着也都很随性,所以,开学的第一天,我也穿着舒适的T恤和牛仔裤去上课。第一堂课是二年级的一个班,我拿着课本,战战兢兢地踏入教室。“起立!啊~”班长疯狂地大叫,其他学生也跟着大叫,我愣在门口不知道该不该往前走。“老师!你好像周杰伦!”“呃……快别再提了!”我痛心地说。在再三强调我跟周杰伦一点亲戚关系也没有,我爸爸妈妈也没有跑去外面偷生小孩之后,我们才开始上课。学生们一个个着迷地盯着我瞧,害我浑身不对劲。“你们可不可以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可是老师你真的好像周杰伦嘛……”“好!够了!算我没说!”我真的再也不想听到“周杰伦”这三个字啦!学校的生活出乎意料地顺利,学生们对我都非常热情,上课时总是可以看到大家炽热的眼神,他们不但精神百倍地听课,而且不管再冷的笑话,都很捧场地笑得东倒西歪。这……简直就是一个天使学校!怎么所有的学生都这么乖?直到某天没课的时候,经过我教的班,我才发现他们的真面目:看漫画的、传纸条的、睡得不省人事的占了绝大部分,听课的只有小猫两三只。这时候我才发现,被我所痛恨的这张脸有多么好用呀!周大爷啊,要不是因为长得像你,我一定会被学生整得神经衰弱。我造成的奇迹越来越多?!号称“睡魔”的陈金城,在我上课时竟然可以整节课保持清醒,甚至还发表意见;从来不带课本,书包里只放便当的林俊良,竟然从来没忘记带历史课本来上课;以前段考历史平均成绩从来没有及格过的二年九班,竟然一下子进步到快八十分。在他们表现好的时候,我会耍耍双截棍,或是赠送我这个冒牌周杰伦的签名照。有时候我也会穿上红色的连帽T恤,打扮成像《范特西》专辑封面一样,逗他们开心。在他们偶尔不听话的时候,我会这么威胁他们:“再吵!再吵我下次就穿细肩带和蓬蓬裙来上课!”“老师!千万不要!光想就会吐!”虽然我再也不能穿裙子,再也不能留长头发,但是那有什么关系呢?能够拥有这一群天使般的学生,已经是天大的幸福啦!周杰伦,谢啦!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
谁是谁的周杰伦“我来!”突然一个低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仿佛不带一点人间气息,平静而又冷淡。女孩转过身来睁大眼睛,一个背吉他的男生站在她面前。足有一米八五的个头,壮硕的身材,一袭黑衣,脚上是一双黑色的运动鞋。肤色模样整个一个周杰伦翻版,棱角分明的脸,坚毅的下巴,头发剪得很碎,杂乱无章地遮住了半边脸庞。女孩敏感地感到在低垂下来的头发后面隐藏了一双眼睛,此刻正注视着自己,而那种感觉足以冰冷一切。女孩呆呆地望着眼前这个高大的男生,一时之间竟然忘了说话。“看够了没有?看够了让开。”男生冷冷地说。慌乱之间,女孩赶紧让到一边。高个子男生走到门前,又看看女孩,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回身用力踢了几下门。但是毫无用处,门丝毫没有开的意思。女孩站在男生背后,这是一张宽宽的肩膀,最令女孩心动的那种。男孩从口袋里摸出一个漂亮的金属壳手机,飞快地拨了一个号码,然后对着话筒,冰冷地说出两个字来:“开门!”很快门开了,一股巨大的声浪扑面迎来,瞬间就灌满了整个楼道。从门里边钻出来一只红色的“小狐狸”。红T恤,红色七分裤,红球鞋,两只大眼睛在狐狸面具后边转动,一张小嘴,厚而红润。“表哥,你来啦!”“小狐狸”叫了一声,同时蹦起来双手挎上了这个表哥的脖子,表哥拍拍“小狐狸”的头,侧身指了一下身后,然后绕过“小狐狸”走进门去。“死沈菲!你怎么才来?!想死你啦!”“小狐狸”高声喊着。“HappyBirthday!鬼鬼。”沈菲送上一个超级大拥抱,两个人相拥着走进屋子。鬼鬼本名王甄,是一个超级大网虫。她喜欢朋友们叫她的网名——鬼鬼。就连班主任高老师都喊她鬼鬼。有时候如果不是不太熟悉的老师或同学喊出王甄这个名字,她真的以为自己就叫鬼鬼了。有时候网络和现实她分得不是很清楚。房间里乱极了,除了沙发上坐着的表哥,人人都带着面具。看着一屋子闹翻了的人,沈菲摸了摸微卷的长发,靠在一个相对安全的角落里微笑着。她一眼就认出了娇小的姜薇,虽然已是初秋,但姜薇只穿了一件米黄色的迷你裙,上身是一件亮蓝色高领无袖针织背心,一头乌黑的长发直垂到腰际。单眼皮,眼睛弯弯地笑着。她是一只活力四射的小猫。在人群里数她最抢眼。这时姜薇也看到了沈菲,急急忙忙跑过来拉住沈菲高声喊着:“来呀,一起玩啊。”沈菲摇摇头,也大声喊道:“你知道我不会啊。”满屋飞蹿的鬼鬼也绕到了这边拉着沈菲的手喊道:“姜薇教你啊,她什么舞都会跳。你一定要跳!”两个人一起把沈菲拉到人群之中。鬼鬼笑着跑开了,姜薇趴在沈菲耳朵边上喊:“你闭上眼睛随便跳就好。随着节拍。”然后径自扭动着,姜薇身体软极了,跳起来真好看,沈菲暗暗赞叹,竟真的闭上眼睛舞动起来,轻飘飘地,沈菲感觉自己飞了起来。一个戴“八戒”面具的高个子男生扭过来,凑到沈菲耳边喊:“美女!赏……赏个脸吧!”沈菲此时正玩得不亦乐乎,闻声回头看见一只大猪头近在咫尺,吓得尖叫起来,幸好音乐声音够大,所以沈菲的尖叫并不太具穿透力。“八戒”也吓了一跳,沈菲已经跳到安全距离以外去了。“赵子云!你想吓死我是不是!装什么不好,装猪头!”沈菲瞪着这只大猪头高声叫骂着,她忘记自己已经严重失态了。赵子云似乎没听到沈菲说什么,他龇着两只兔牙笑着又凑过来,做了个请的手势。沈菲做了一个呕吐的表情,跑开了。姜薇绕过来拉起赵子云的胳膊,冲他喊:“八戒,本小姐陪你跳吧。”赵子云刚想追,姜薇拉住他又喊:“你的妆好别致呀!你的鼻子是怎么粘上去的?我看看……”赵子云的妆确实别致,他在鼻子上用双面胶粘了一个圆圆的猪鼻子,然后剪了两块胶皮用皮筋绑在耳朵上。他圆圆的大脸,两腮明显有下垂的迹象。两只眯眯的小眼睛。膀大腰圆的身材,过早凸显的肚子。不仅形似,而且神更似。难怪沈菲吓了一跳。赵子云眼睁睁地看着沈菲从身边溜走了,这个和梦中情人近距离接触的绝好机会又泡汤了,都怪眼前这个小不点姜薇。赵子云拽过姜薇想仗着自己身高马大耍一下她,他哪知道姜薇是出了名的舞仙,身手极灵活,左转右转,倒是把赵子云转得有些头晕。姜薇趁机狠狠踩了他好几脚。沈菲边旋转边看着姜薇没几下就把高大的“八戒”耍得团团转,她笑着闭上眼睛继续扭动起来。周围只有音乐和欢笑,沈菲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轻松无比,沉重的学习压力连同刚才在门外等待的坏心情一下子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突然沈菲感觉到身后好像撞了什么东西,她猛地睁开眼睛,一回头,原来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了鬼鬼的表哥。“对不起……”沈菲忙不迭地道起歉来。但是让人奇怪的是,鬼鬼的表哥,仿佛什么都没有听见,依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靠在沙发背上,跷着二郎腿,满脸冷漠。他似乎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一屋子的人和欢笑在他眼里全成了虚无。怎么会没有表情?他是木头人吗?沈菲歪头想看清楚他的眼神。可是此刻他的头发已完全垂了下来,似乎满屋子的人都不需要他去认真地看上一看。沈菲的好心情一下子就消失了,为了那张脸,那紧锁着的眉头。沈菲再没心情跳舞,她走到桌子旁找东西吃。从零食堆里翻出一袋带“百事可乐”字样的薯片——百事乐事法国脆香鸡翅味薯片,靠在桌子上斯斯文文地吃着,还不时偷看几眼那个高大的表哥,表哥为什么不快乐呢?鬼鬼晃过来,和沈菲并排靠在桌子旁,她拿了一个“心动”果冻,撕开封口,一仰头倒进嘴里,身子随着音乐不停地摆动着,马尾辫子也跟着甩来甩去。沈菲笑着趴在鬼鬼耳边喊:“吃得不够淑女啦!你得这样。”沈菲把薯片放在一旁,然后拿起一个“心动”撕开封口,小口小口地咬着果冻。鬼鬼笑着喊:“要淑女就不要吃果冻嘛!你看你吃得跟接吻似的。”沈菲笑着捶了鬼鬼一顿,要拿掉鬼鬼脸上的狐狸面具,鬼鬼绕过很多人跑到表哥那里求救,表哥没理会,他仍坐着不动,任由两个小女孩围着他闹成一团。沈菲扯住鬼鬼一只胳膊把她拉到一旁。鬼鬼冲沈菲喊:“哎,你觉得我表哥怎么样?有型吧。”沈菲看了她表哥一眼,冲鬼鬼喊:“你表哥叫什么啊?”鬼鬼笑着大喊:“啊!原来你真对我表哥一见钟情啊?他叫木桦。”沈菲皱一下眉头,喊道:“你表……”就在沈菲喊到“表”的时候,音乐戛然而止,而沈菲很不幸地没能及时刹住车,仍非常英勇地、而且一点也不淑女地喊出了一句:“你表哥不是叫周杰伦吗?”顿时沈菲成了全场的焦点,所有人都看着她,沈菲捂住嘴,一转身拿起刚才打开的那袋薯片,装作若无其事地吃起来,她真后悔自己脸上没能有个面具。一屋子人都乐了,有口哨声,还有人喊:“沈菲!原来你也是个大嗓门啊!”“以后叫你小喇叭算了。”沈菲瞄准机会钻进卫生间猛洗了一把脸,这回可糗大啦。看着镜中的自己,看眉毛,看眼睛,看嘴巴,怎么看都是淑女。平时在同学面前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没想到这回……全完了。喊什么不好啊?喊人家表哥干什么?还喊出周杰伦来了。沈菲越想越郁闷,拧开鬼鬼的可伶可俐在脸上胡乱抹了几把。直到有人敲门,沈菲才极不情愿地溜出来。看看人们都已经摘去面具忙着吃,忙着聊天,没人注意她,才长舒了一口气,混到人群中吃东西去了。这时刚才出了故障的音响已经重新启动,鬼鬼把声音扭小,《半岛铁盒》柔和的节奏缓慢地游动在房间的每个角落。鬼鬼和姜薇举着好吃的凑过来,姜薇一边吃一边不怀好意地乐。沈菲伸出纤长的手指,点点姜薇的脑门说:“别乐了,边吃边乐不淑女。”鬼鬼也跟着笑。沈菲对她们俩猛作揖:“我求求二位姐姐了!别笑了好不好?”姜薇说:“好吧好吧,不笑了,听说,你看上咱表哥啦?还叫出俺偶像的名字来了。”沈菲挠挠头说:“别咱咱的,他可不是我表哥。”“说真的,沈菲,”鬼鬼冲表哥那边努了努嘴,“我倒觉得你和我表哥蛮合适的,干脆肥水不流外人田,嘿嘿。”沈菲急忙摇头:“算了吧,留给别人吧!我可不愿意找个老头。”鬼鬼笑着冲姜薇说:“要不,给你吧。反正我把表哥给你们俩谁都一样。”姜薇眯着眼睛看看木桦,再回头看看沈菲说:“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干脆咱俩猜拳好不好?”禁不住两个人软磨硬泡,沈菲出了拳,一番比试结果沈菲输了。姜薇喊着谁输了归谁,沈菲觉得当然是谁赢了归谁。鬼鬼各打了她们两个一下:“喂喂喂!你们把我表哥当废品吗?你们看看,看我表哥这行情。你们俩还好意思推来推去?!”“好吧好吧,再来一次,谁赢了归谁。”结果沈菲三比零大胜姜薇。鬼鬼拍拍姜薇的肩膀说:“别说我没帮你啊,你也别不平衡,三局沈菲都赢了,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咳,没关系,归我和沈菲谁都一样,别让外人得手就成。不然白白可惜了这样一个优秀表哥了。再说,我早有心上人了。我姜薇非JAY不嫁,他英俊潇洒酷酷的,又腼腆又幽默,小眼睛一眯,坏坏的。”姜薇嘿嘿地笑着。“哎呀!一脸幸福样儿!JAY在台湾呢,人家才不会跑北京来娶你!”“JAY是谁啊?”沈菲一脸的迷惘。“知道喊周杰伦,就不知道JAY!真受不了你!同一个人嘛。姜薇是他忠实fans,你是知道的啊。”鬼鬼一脸的无奈。“我才不是他fans。我将来要嫁给他的。”姜薇双手合十向天祷告。“哦!原来周杰伦的英文名是JAY。看来真的是我老土了。”沈菲不好意思地笑起来。“哎呀!我说你们两个,都够老土,一个追星!一个看上了帅哥又不敢承认!你们哪像我,敢做敢当的。你们都该向我学习!”鬼鬼摇着头假装很失望的样子。看着鬼鬼鬼马精灵的样子,沈菲无奈地笑了笑。她知道,面对这样一个魔女,自己说得越多,丑出得也就越大。侧头望望,木桦依然如同一个木头人似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喂,鬼鬼,你表哥是怎么回事啊,你还说他是周杰伦,我看一点都不像,怎么总也半死不活的啊?”沈菲纳闷地问道。“傻丫头,以后你就知道俺表哥的魅力啦,追他的人可多了,俺表哥多才多艺,文武双全,是又会写来又会唱,简直就是唐伯虎转世,鬼鬼的化身啊,太……牛了。标准周杰伦哦。”沈菲朝鬼鬼撇了撇嘴,然后转过头来走到原来的角落,坐下。但是不知为什么,沈菲发觉自己的眼睛总是不由自主地朝木桦那边瞟去。很显然,木桦也发现了沈菲在不断地瞟他,他转过头来看了沈菲一眼,可是目光中却传不出任何信息,仿佛他看到的只是一个花瓶或者一截木头,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讨厌别人这样偷偷摸摸地看自己。拿起吉他,木桦轻轻地弹拨琴弦,如果不是手指在熟练地移动,他仿佛一座安静的雕像。弹了一会儿又轻轻放下。沈菲注意到,木桦拿放吉他时,动作非常轻,仿佛面对的不是一个没有生命的物体,而是一个婴儿抑或其他更为亲近的东西,充满温情。沈菲忽然觉得这个高高大大的男生确实有那么一点意思,他的每一个动作都透露出与众不同,而这种不同不是伪装的,是那样的自然和谐,沈菲对他的好奇也愈发的浓厚了起来。就在沈菲愣神的时候,木桦突然站起身,过去把CD机关掉,然后对鬼鬼说:“以前你总缠着我给你唱歌,今天是你生日,我就给你唱一首吧。”鬼鬼立刻欢呼起来,大声对着木桦喊道:“哥,你真是太……好了,将来我一定帮你讨个好老婆。”鬼鬼故意夸张地把“太”字拉长十万八千里,然后揉揉眼睛,拉拉耳朵,做好收听的准备。木桦没有理会妹妹的顽皮,伸手拉过一张折叠椅,然后坐下,提着自己的吉他开始弹起来,沈菲靠过去一点,望着木桦。他的指甲修得很整齐,干净且有光泽。如果不是手掌长度的问题,沈菲真的把他的手当作女孩的手了。他低着头,可是并没有看琴弦,他脑子里装的是些什么?沈菲好奇极了。前奏很长,吉他声似乎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木桦开始轻轻唱起来,声音好听极了:今天上午我们乘着巫师的脏扫把来到人间在盛大的广场上人们来来往往跳舞歌唱人们举起左手欢快地说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屋子里所有的人开始安安静静地听,到后来全举起左手跟着唱起来:“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木桦的吉他声由开始的悠远变得热烈而奇幻。鬼鬼简直乐死了,这么壮观的贺礼简直比什么都更能满足一个女孩的虚荣心。沈菲也跟着人们唱着,笑着。此时夕阳的余晖斜斜地从窗外射进来,照在木桦的头发上和吉他上,他低着头,偶尔抬头看一眼欢腾的人们,但是眉头却依然紧锁,似乎在他的眼中,整个世界只有自己和怀中的吉他。直到木桦停了吉他,大家才突然感觉到有些累,纷纷找零食、水果、饮料填补肠胃和嗓子去了。鬼鬼早已经乐得晕倒在沙发上了,姜薇跑过去把她拍醒拉到屋子中间,找了一个小的空可乐瓶充当话筒,清清嗓子:“喂?喂?‘累得贼死安得真的慢’!今晚是鬼鬼小姐的生日,我们就把心意献给她吧。鬼鬼小姐会当着大家的面拆开享用的,好吧,谁先来?”礼物一个一个地飞来,鬼鬼拆得眼花缭乱。见到毛绒玩具就抱抱亲亲,拆到项链就让送礼物的人帮忙挂在脖子上,拆到文具就假模假样地用一下。木桦递给鬼鬼一个小盒子说是帮人捎的礼物,鬼鬼笑着打开一看,里边是一根跳绳,大家非逼她跳五十个花样跳不可。鬼鬼攥着绳子边蹦边叫着:“这是哪个家伙送的礼物?我……我记住他了。”“于崇宇送的。”木桦歪着头看着鬼鬼。“他怎么没来?”鬼鬼总跳不出花样,蹦来蹦去的干着急。“他说没有邀请不敢来,让我把礼物捎给你。”“啊!于崇宇!你等着瞧吧!等着瞧,等着瞧……”鬼鬼每蹦一下就喊一声“等着瞧”。看鬼鬼也被折腾得够戗,大家才饶她一码。“继续继续,下一个谁来送?”姜薇看一时没人上来,就拿着话筒喊了起来:“好吧好吧,我来送。鬼鬼小姐要当面享用呀!”她从包里拿出一个小方盒子。鬼鬼笑着拆开包装纸,里边还有一层包装纸,再拆还有,拆了五层仍没拆完,“干什么整那么神秘?”姜薇笑而不答,大家也都好奇地看着鬼鬼拆礼物。终于最后一张包装纸被扯下来,鬼鬼打开纸盒,里边躺着一个淡蓝色的卡通内裤。全场哗然,所有人都乐趴下了,两个刚喝了一口饮料的女孩还没有来得及咽下去就喷了出来。姜薇捂着嘴,发出一串母鸡下蛋般的笑声:“享用吧,鬼鬼大小姐!”“啊!你玩我!”鬼鬼冲上来一顿乱捶,被大伙儿给拉到中间,逼她试穿。鬼鬼被逼无奈,举起卡通内裤一下套在了旁边桌子上刚才收到的毛绒大熊头上。沈菲帮忙说了句话:“放过她吧。被生一回真够不易的。”姜薇也闹够了,举着可乐瓶继续主持。鬼鬼又收到很多各式各样的礼物,收到CD就放到CD机里播放。“下面谁来啊?”沈菲和木桦同时走过来,然后互相看一眼停下了,沈菲窘得不成,脸有些发红,她赶紧退回到原来的位置。鬼鬼忙抢过可乐瓶说:“两个人同时给才成!你们是带着给本小姐的祝福走过来的,拿回去怎么行?”鬼鬼接过两个人的礼物,先拆开沈菲送的礼盒,里边是一只漂亮的金属耳饰,鬼鬼啵了沈菲一口,然后让沈菲帮自己戴上。沈菲说她看见这耳饰的时候觉得非常配鬼鬼,可惜另一只不知被哪个大头鬼买走了。鬼鬼笑嘻嘻拆开表哥的礼物,里边装的也是一只耳饰,而且竟然和沈菲送的同款!大家都开始起哄,沈菲一下子就愣住了,显然有些不知所措,她帮鬼鬼戴上木桦送的另一只,明显手有些抖,半天没弄好。沈菲摸摸头发,跑到一旁去了。她望了木桦一眼,他靠在窗子那里,随意拨着琴弦,眉头依然紧锁。有几个女孩在他身旁故意大声说笑,明显就是想引起木桦的注意。但是木桦却无动于衷。沈菲突然觉得木桦是那么的孤单,到底这个大男孩心里藏着什么秘密呢?一个问号越来越大,去揭开它吗?还是一直神秘下去?沈菲忽然觉得一阵心烦意乱。此时,窗外已完全被黑暗笼罩了,这和屋内热闹的景象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屋子里只有木桦仍然皱着眉,其他人的脸上都挂着笑容,有些人的脸都笑得僵硬了,非要用手帮忙才能改变表情。姜薇拿出几只红色的大蜡烛,在屋子的几个角落点燃,然后关掉灯,屋子里红红的暖暖的。悠扬的乐声再次响起,所有的人都戴回自己的面具,三三两两在屋子里轻轻旋转着。沈菲站在角落里没动,她喝着可乐,望着眉头深锁的木桦,脑海中不断地盘旋着刚才送礼物的情景。沈菲觉得,上帝或者别的什么神灵让木桦去买了那款耳饰,并且只准他买一只,而另一只就叫自己去买,然后让他们两个人送给同一个人,在他们同样喜欢的人那里重新凑成一对。一切都显得不可琢磨。“或者生活就这样不可预测吧。”看着似乎永远都不会抬头的木桦,沈菲自言自语地说道。从鬼鬼家出来时天已经快亮了,半天一夜的狂欢让沈菲疲惫不堪,而木桦的模样却越来越清晰,在心头挥之不去。按道理说,木桦这样的男生是绝对不会引起沈菲注意的,一直以来沈菲都讨厌那种整天满脸高深,四处装酷的男孩。但不知为什么,面对木桦,沈菲总是要去想很多很多,在沈菲眼里,木桦的一举一动都不是做作而来的,一切都那么真实,真实得让人有一种非常特殊的滋味。这种滋味,沈菲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木桦在自己的心中已经画下了一笔永远都无法抹去的痕迹!76中学的三年级(2)班是沈菲和朋友们学习的地方。一清早,沈菲就早早地赶过来,她发现自己完全没法安心地独自在家,她想找个热闹的地方,让自己融入在一种和谐的气氛中,那样她的心才能平静。“我说大小姐,来得好早啊!”沈菲刚一落座,鬼鬼就冲了过来趴在沈菲旁边的课桌上。沈菲歪过头来看着这个和自己从小玩到大的精灵丫头,无奈地说道:“是啊!小公主,我不是想你嘛,想你想得睡不着觉,就赶早来看你啦。”鬼鬼大呼一声:“哇!不会吧,MyGod!难道你爱上我了!放过我吧,我可不是大玻璃!”沈菲一拍鬼鬼脑门:“嘘!小声点,你个白痴!”鬼鬼一瞪眼,然后笑嘻嘻地说道:“知道吗?亲爱的,我表哥转到咱们学校来了,就在隔壁于崇宇他们班,进门数第三行最后一位。记住噢!”说完拔腿就想走。沈菲急忙拉住鬼鬼:“等等……他转学,到咱们学校?哎,他转学你告诉我干吗?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呀?”鬼鬼指着沈菲鬼笑着说:“哈,你急什么呢?看您那小脸红的啊,不要害羞啦。我还不知道你那点心思?鬼蜮伎俩,不值一提!哈哈。其实呢,俺表哥转学来此,基本上是一举三得,第一就是离美女你近了;第二就是我阿姨托他照顾我呢;第三就是他朋友于崇宇不是在那一班嘛。”沈菲脸色赤红但是依然一本正经地说:“后两条勉勉强强,但第一条,我是不会接受他,鲜花插到牛粪上的事情,我是不会干的……”看着沈菲的窘相,鬼鬼不由得一阵大笑:“我又没说你和我表哥怎么着了,你看你急的,不就是看见帅哥了吗。想流哈喇子就流嘛!不要矜持了,我的宝贝!”沈菲心知自己是决计说不过鬼鬼的,索性就闭上嘴不去回应,狠狠地瞪了鬼鬼一眼然后红着脸转过头去。鬼鬼看了看沈菲的脸色,一吐舌头,依然是笑嘻嘻地说:“不要生气,宝贝,咱姐俩谁跟谁呀,我这不也是为了你的终身大事吗?你想想,咱沈菲是多么大的美女啊。是吧,我表哥要是从了你,那他还不得乐翻了天啊。放心吧,宝贝,胜利是属于你的,嘻嘻……”沈菲低着头,努力地不去想木桦。但是不知为什么,鬼鬼越说,沈菲也就越来越想真正地见识一下这个木桦到底拽在哪里。不过想归想,面对鬼鬼这么个小魔鬼,沈菲是绝对不敢说什么的。不过一个主意却早已打定。“我表哥呢,虽然有点牛皮,但是真的多才多艺,弹吉他你知道了,篮球是他强项,做菜没得挑……”鬼鬼继续唠唠叨叨地说着。说了一会儿看沈菲没有搭话,鬼鬼又是嘻嘻一笑:“亲爱的,其余的优点留给你自己慢慢发现吧,本姑娘要去WC了,Good-Bye……”沈菲等鬼鬼飞出教室,才回过头来,呆呆地坐在椅子上。木桦的样子一遍一遍地在脑海中重现,一清早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学习热情一下子全都没了。“这个木桦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沈菲决定实施自己刚刚想好的计划。上课铃很快响起来,四十分钟的时间里,沈菲感觉自己一脑子空白,什么也听不进去。老师讲的东西一句也没能印在脑子里,沈菲觉得自己出了问题,当然她自己明白,这问题到底是什么。所以下课的铃声一响起,沈菲就快步走出教室,她要去看看木桦。沈菲先去楼下的正冠镜前转了几圈,今天她穿了一件蓝白相间横条纹七分袖T恤,浅蓝色牛仔裤,白色运动鞋。她凑近镜子看了一下自己的脸,很干净,眼睛也很亮。她满意地转身回到楼上,在(3)班门口晃了几晃,木桦并不在教室里。人呢?她在三层转了一圈,听到无数女生嘴里都吐露出(3)班来了一个帅哥的消息。不知为什么,沈菲听到别人夸奖木桦竟然感觉到一丝幸福的味道,可是这个男孩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沈菲感觉自己越来越乱。看见(3)班女生交头接耳的样子,沈菲感觉此时自己的心情变得异常复杂。一边想一边向前走,不知不觉走到了平时很少光顾的办公室附近。在拐角处的窗户旁,沈菲看到了木桦,一身黑色的休闲装,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下有些微黄。他站在那里,两只手按在窗台上看着窗外,一动不动,似乎在想事情。沈菲走过去,站到木桦旁边,看窗外只有几个穿着校服的学生走来走去,并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事发生。沈菲仰头看看木桦,冲他笑了笑。而木桦站着没动,眉头紧锁,眼睛仍盯着窗外某一处。对于木桦的视而不见,沈菲有些生气。她伸出手在木桦面前晃了晃:“哎,你好。周……”木桦歪头看了沈菲一眼说:“周……什么周,我叫木桦。”沈菲笑着说:“我知道我知道,这可是你妹妹对我说的,说你魅力大,是众多女孩心中的周杰伦。”木桦看了看沈菲,一句话都没有说,转身向前走去。沈菲追过去:“我没有别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说,你确实挺与众不同的,其实……其实……”没等沈菲把话说完,木桦又继续向前走,没有理会沈菲。上课铃声又不知好歹地响了起来,沈菲加快两步追上木桦的步伐:“哎,哎,周……”沈菲在自己教室前停下脚步,望着木桦黑色的背影消失在前边(3)班的教室门那里,回味着木桦刚才和自己说的那句话,直到教英语的李老师笑道:“沈菲,想什么呢?还不快进教室。”沈菲笑着挠了一下头发,快步走进教室,鬼鬼正张着大嘴对她狂笑不止。很显然,刚才的事情,鬼鬼已经看到了,沈菲感觉自己的耳根迅速热了起来。自从木桦到来之后,(3)班的门口比以前热闹了很多,每天都有些叽叽喳喳的女生在那里说笑个不停。沈菲自然不会夹在这个行列之中,但是每次经过(3)班的时候,沈菲都会往门里扫上几眼,而木桦永远是不会抬头的。不过虽然这样,沈菲在每次路过的时候,依然会把注视的目光投向木桦,和以往不同的是,沈菲每天经过(3)班的次数明显增多了,面对鬼鬼的嘲笑,沈菲依然是不理不睬,一来是因为沈菲知道自己是绝对说不过这个小魔头的;二来是沈菲觉得在自己的心中,木桦的影子越来越清晰,这个神秘男孩已经越来越引起了沈菲的兴趣。然而合理地解释一件事尚困难重重,更何况是一个活人。木桦不给任何人接近的机会,他每天都是固定和死党于崇宇搅在一起。除此之外,就是放学的时候过来给妹妹背书包。而他也并没有因为沈菲是鬼鬼的死党就特别照顾,每次见到沈菲的时候顶多点一下头,但更多的时候都是一声不响地走过去,沈菲与其他姑娘受的是同等待遇,零待遇。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沈菲对木桦的兴趣却随着木桦的一成不变的冷淡而变得愈发强烈起来。面对鬼鬼的整蛊,更多的时候沈菲都是微笑不语,而事实上沈菲也不知道到底该说些什么。鬼鬼曾有意安排表哥和沈菲相处的机会,但是被沈菲拒绝了,因为实在没有这个必要,沈菲觉得这样刻意的安排是很无聊的,虽然自己现在也无法说清楚到底木桦留给自己的是一个什么感觉。但是有一点沈菲却能肯定,就是这个男孩一定也讨厌那种刻意安排的东西。而这个高大男生的内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沈菲的兴趣却越来越大,一向不喜欢探究别人的沈菲这一次就像中了邪一般。沈菲觉得自己的状态很混乱,而且这种混乱已经不受自己的控制。MP3里正播着周杰伦的《心动》,在以前沈菲是很少去听音乐的,但是现在音乐已经成了缓解自己心理压力的最好办法,而这首歌也差不多成了自己的保留曲目,每到烦躁的时候,沈菲都会把自己深深地埋在音乐之中:……有时心动只是浅浅一个笑容有些话说出来反而言不由衷有时伤痛只需要用眼神沟通……沈菲不明白自己对木桦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但是有一点沈菲可以感觉到,就是这个大男孩似乎和自己在冥冥中有着某种联系。是啊,当上帝安排两个人相遇时,又有谁能躲得过去呢?有很多事情其实都是奇奇怪怪地发生,然后毫无道理地进行。当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时就要有这种准备,沈菲有。鬼鬼走过来的时候,沈菲还懒洋洋地趴在桌子上,侧着身子,双眼半睁半闭。“咦?怎么了,亲爱的,搞得像个白痴一样,怎么今天没出去‘视察’?”鬼鬼蹦过来好奇地问。沈菲继续半睁半闭:“卿家莫要跟本宫提视察,本宫近日身体有恙。”“哇噻!害了相思病啊,可怜的姑娘,谁让你选了一个不解风情的主儿呢?哎,这么快就被困难吓倒了?”鬼鬼摇着头假装很失望的样子。沈菲把身子正了正,撑着头说:“老大,我不过是把你表哥当成一个病例来研究。据我观察,你表哥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本来我要帮他治疗一下,谁知道他讳疾忌医。唉!孺子不可教也!”沈菲明白自己无论如何怎么也绕不过这个鬼精灵,索性一反常态顺着鬼鬼的话音插科打诨地随了下去。很显然鬼鬼对沈菲的态度毫无准备,一时半会儿竟然接不上话,老半天才说了一句:“有种,姑娘大了,不中留了啊,可怜老身我年过八十啊!”沈菲转过头来冲鬼鬼一龇牙,然后说道:“好了,老奶奶,忙您的去吧,不要替你哥找追求我的理由啦!”沈菲没好气地说道。“不要犟了,要是那么好搞定,那还是我表哥吗?嘁!哎,对了,我看赵子云也不错,而且人家对你也是一片痴心啊,要不您……”沈菲一把捂住鬼鬼的嘴,大呼:“啊!你饶了我吧,活祖宗。”鬼鬼挤挤眼睛说:“哎,注意点形象啊,淑女同志!”沈菲歪着头趴着嘟囔出一句:“我不需要形象,我决定不再做鬼鬼牌脚气花露水的产品代言人了。”沈菲没好气地对鬼鬼说。看着沈菲一副雷打不动的模样,鬼鬼突然站起身来拉着沈菲出了教室,往(3)班走去。沈菲忙问:“干什么啊?”鬼鬼瞪着眼睛说:“找那小子算账去!我的姐妹他竟然还看不上眼?”沈菲哭笑不得地挣脱鬼鬼的手,往回走。在教室门口她停住了,回头看见鬼鬼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她能很清楚地感受到鬼鬼眼神里包含着什么,从小到大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无法躲过这个鬼精灵的目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涌上心头,沈菲明白,自己确实是喜欢上木桦了。至于为什么喜欢,沈菲说不上来,而事实上喜欢就是喜欢了,喜欢一个人难道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两个女生就这么在楼道里站着,沈菲穿一身白色,如果不是那一头倔强的卷发时刻提醒着经过的人们,她就真成了灰暗楼道里的一条白线,被无数人忽略。沈菲低着头,她好看的脖颈深处,有一条黑色的绳线。那上面挂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就黑线而言,它的功效就是把沈菲衬托得更白,更柔美。沈菲垂着眼皮,她眼睛里噙着泪水,但是她不敢让它掉下来。在自己最好的朋友面前,沈菲仍然倔强地维持着自己一贯的坚强。鬼鬼看着低着头的沈菲,首先打破了寂静:“给他写些东西吧。”这一夜沈菲失眠了,卧室里一片昏暗,桌子上的手机指示灯每隔几秒就闪一下。她在自己的小床上翻来覆去,一闭上眼睛就是木桦的脸:“他真阴魂不散啊。”沈菲把怀中抱的毛绒猪小皮扔到脚下去了。没一会儿她又爬过去,拎着小皮的腿躺回来。转个身抱着小皮攒成一个球:“上帝保佑阿弥陀佛,一只猪,两只猪,三只猪,四只猪……”第二天下课的时候沈菲神神秘秘地交给鬼鬼一张小纸条,姜薇冲上来一把抢过去打开一看,哈!是一首诗:月光手册我小小的站在月亮地里幻化成一件衣服覆在大地温凉的额头端坐在丝绸中间我是一只蝴蝶月光是我的翅膀它降落像收获了一场雪我逃离在悠扬的飞舞中在等待中我老成一片月光像一块手帕掩住一条路藏起很多忧伤“啊!不会吧,你要把这个给表哥啊?这行吗?”姜薇看完吼了一嗓子。鬼鬼摇摇头说:“不可救药。情诗会不会写啊?不会我教你啊!”沈菲皱着眉头,“我写不出来!真的写不出来那种!”鬼鬼又看了一遍,越看越想笑。“这事就拜托给你了,你帮我贴在他车铃盖上好不好?这儿有胶带,拜托拜托了!”鬼鬼接过胶带,又看了一眼纸条,和姜薇对视两秒,然后同时爆笑起来。沈菲笑着冲她们说:“注意形象啊!”“你该自己给他!”“不要!”沈菲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傍晚,木桦和于崇宇走出楼门,两个人身高相仿,木桦身材刚刚好,于崇宇偏瘦一些。两个人都是一身黑色,却是不同效果。木桦眉宇间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感,眼神很冷很硬?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神情。而于崇宇是阳光型的,他一笑两个酒窝就跳出来,走过之后便是一阵风。两个高大的帅哥向沈菲走去,沈菲向后躲了躲,那两个帅哥经过沈菲,走向学校的自行车停放区。沈菲欠欠身,只见木桦手里有一张纸条。没错,是沈菲写的纸条。于崇宇接过去,看得大笑起来,木桦面无表情,与于崇宇说了些什么。沈菲使劲向那个方向伸耳朵,可惜什么也听不到。木桦把纸条揣进裤子口袋里,和于崇宇一起出了校门,很快就不见了。“好像做贼”沈菲自言自语着回教室去了。第二天一早,沈菲就与鬼鬼、姜薇交换了一下意见,鬼鬼和姜薇都一致觉得纸条应该更直接为好。“你想用那种纸条打动一个帅哥啊?一定要煽情,用你的才气加美丽打动他。”鬼鬼摇头晃脑地说。“你好有经验哟。”姜薇笑嘻嘻地说。“我从网上看来的。哪里是什么经验之谈呀。”李玉举着一袋卡迪那豌豆脆笑着走过来:“别客气。”她把口袋向每个人面前一推,鬼鬼毫不客气抓了一把就吃,沈菲没好意思吃,姜薇说自己减肥呢。李玉甩了一下马尾辫子坐在沈菲旁边说:“哎,(3)班转来的那个帅哥,看见了吗?”鬼鬼又抓了一把,满不在乎地说:“老穿黑衣服的那个吧?是我表哥。”“真的?挺高的,”李玉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又说,“这么帅的表哥,有机会介绍介绍吧。”鬼鬼又抓一把,说没问题。沈菲坐在座位上看见李玉脑门上的三颗饱满的痘子,也烁烁放光。“什么意思嘛。”李玉刚一走,沈菲就嘟囔出一句。沈菲趴在课桌上盯着面前摊开的白纸,白纸上已经写了几行字,她时而两手托腮,时而十指插进头发里,时而把头埋在胳膊上。“用功呢?”一个声音从身后绕过来。是该死的赵子云,沈菲双手捂住纸条,头转向另一个方向。赵子云坐到沈菲前座,转过身来对着沈菲说:“对……对不起。那天我真……真不是想吓你。是鬼鬼家……的音响声音太……大了。”沈菲转过头皱着眉说:“我管你是不是真想吓我,我拜托你,赶紧走。我心情可不太好。”赵子云很认真地说:“你为什么这么……烦我?我其实……其实……”“唉!”沈菲长叹一声跑出了教室,留下赵子云在座位上不知所措。下午一放学,鬼鬼跑过来,拉着沈菲就向楼下跑:“快点啦!表哥在楼下打篮球呢。”鬼鬼不由分说拉着沈菲一溜小跑直奔操场而去,“慢一点,慢一点嘛!”沈菲一边跑,一边胡乱整了整头发,然后问鬼鬼是否可以。“没问题,大美女,你什么时候不端庄过呀。”篮球场上几个高个子男生在争抢篮球,旁边看台前排坐着几个观看的学生。沈菲和鬼鬼也在第一排找了两个位置。鬼鬼一看场上的阵势,高喊一声:“木桦加油!于崇宇减油!”沈菲拉住鬼鬼笑着说:“你干吗?他们俩又不是同一伙儿的嘛!”鬼鬼撅着嘴说:“是啊,但是那于崇宇上次害我生日还要跳绳,你说他过不过分?”沈菲笑着说:“那也不是他的本意,是姜薇提议当众享用的呀。”“也是!不过他送我跳绳就是他不对。”鬼鬼才不管他谁是谁非,一通乱喊,还拉沈菲一起喊。沈菲憋了半天还是没好意思喊出来。被鬼鬼笑话假正经。没看完两个人就跑了。打完球,于崇宇一边走一边问木桦:“我又怎么得罪你小妹了?”木桦抹了一把头上的汗说:“因为跳绳吧,你把她害苦了。”于崇宇瞪大眼睛说:“你小妹不会这么小气吧?”“你说谁?!”鬼鬼从旁边蹿出来,跳起来拍了一下于崇宇的头。于崇宇吓了一跳:“想玩篮球刚才怎么不上场,拍我头干什么?”鬼鬼狠狠瞪着于崇宇说:“我跟你说,我最想玩的还不是篮球,最近脚有些痒想找个足球踢踢,看你的脑袋气足不足。”于崇宇一听来了气:“我说小妹妹,哥哥跟你说,得了脚气就要用达克宁,踢足球是好不了的。”鬼鬼气得哇哇叫,忙嚷表哥帮忙评理。木桦把两个人扔在身后,到水房洗脸去了。一路上,无数目光被木桦吸引着一起走了。木桦回到教室里,脸上的水珠还没有干。他看见自己的课桌抽屉里有一包“心相印”面巾纸,旁边还有一听百事可乐。可乐下压着一张纸条,他拿起纸条打开一看,又是一首诗:潦草的山顶潦草的山顶露出清朗的面庞我打开世界的瓶盖倒出旋风和黑色的药山上匆乱的石头注视着我的清晰它背后是一个人的黎明和一群人的雪我默默地谈话默默地写下诗歌诗歌里的木屋子摆放着陌生的家具一群纸居住其中它们身上有光的寓言在最远的山上时间省略了手势只剩下阴暗的痛在身体上弥漫像不停摇摆的皱纹刻进积雪的额头在最近的水里我留下潦草的面庞让月亮反复清洗我留下叹息让水妖在梦里听到木桦把纸条叠好塞进裤子兜里,于崇宇走进来,木桦把可乐和面巾纸递给他,然后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于崇宇接过可乐,扯开拉环一口喝光,然后开始发起牢骚来了:“这个鬼鬼啊,真受不了她……”“可喜可贺!可喜可贺!表哥收下啦。”鬼鬼跑回教室对沈菲报喜。沈菲微微一笑:“但愿真的能百事可乐吧!”天很快地黑了下来,一天的生活就这样进入了尾声。“天都黑了,咱们和表哥一块回家吧。”“可以吗?”“可以!走吧赶紧。表哥……”鬼鬼冲出教室到隔壁找木桦去了。学校里已经没有几个人了,教学楼只有几扇窗口还亮着。四个年轻人一起走向自行车停放区,骑上自己的车子。头顶上的路灯很亮,路上的自行车不在少数,对于北京这个城市来说,自行车简直就是一大特色了,还有哪个城市的路上能有这么多自行车呢?北京爱堵车,如果不太远,人们宁可骑自行车在车流里自由地钻来钻去。鬼鬼一边骑车一边和于崇宇吵嘴,沈菲和木桦一直很安静地骑着车。沈菲有些心不在焉,对鬼鬼和于崇宇的话完全是充耳不闻,她一直在偷瞄木桦。木桦那辆金属原色捷安特很干净,像他人一样冷峻又棱角分明。他骑车的姿势很酷,沈菲偷偷笑了一下,木桦额前的头发随意地飞着,把他整张脸都露出来,眉头,又是紧锁。他有多少愁事?鬼鬼和于崇宇吵吵闹闹在非机动车道上飙上车了,沈菲和木桦仍用普通速度骑。沈菲快到家的时候才冒出一句:“你为什么总皱着眉头啊?”木桦仍看着前边的路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沈菲再没有接下去。任由木桦的车从自己的身边疾驰而过。仲秋到了,北京的天气渐渐地凉了起来,目送木桦和鬼鬼一行人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夜色之中,沈菲感觉自己异常的疲惫。感觉自己一瞬间就被一些大大小小的圆锁得好紧,好紧。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