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贵的复仇之路_3000字
题记:最高贵的复仇之路是宽容,别人可以伤害我们,别人可以夺取我们的所爱,但我们却不能因此而憎恨他人,学会宽容,笑对人生。
妈妈的不幸婚姻
母亲祖籍在兴文县,1980年,母亲20岁,高中刚毕业。年轻貌美而又知书识礼的母亲,自然而然的拥有众多优秀的追求者,叶剑华就是其中一位,他家离母亲家最近,都在东迎镇,而且他与母亲算是青梅竹马吧,自小一起玩耍,一起上学,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他们俩人情投意合,高中结束,叶剑华为了给母亲给好的生活,只身前往沿海地区上班,而母亲却被外公外婆困在家里,叶剑华想母亲保证,两年以后一定回来迎接母亲。他们依依不舍的告别,汽笛声淹没了他们的挚情话语,绵绵细雨,掩盖了彼此不舍别离的眼泪。叶剑华走后,母亲每天去邮寄看有没有自己的信,也每天去他们曾经约会的小河边柳树下,想起曾经的点点滴滴,丝丝甜蜜。相思重几重?此处相思楼外楼。而与此同时,外公他们却在策划着母亲的婚事,当时母亲21岁了,外公外婆对此担心不已,恰在此时,临村乡下有一人上门提亲,那人家里人口众多,拥有的土地自然也不少,再加上那人拥有编织手艺,也算是技术人才了,外公外婆满心欢喜的就答应了,更另外公外婆高兴的是男方给的聘礼是四大件,缝纫机,电视机,自行车,手表。在外公外婆看来,拥有土地就算是拥有金饭碗了,更锦上添花的给出了四大件的聘礼,外公外婆自然高兴不已,毫无疑问,婚礼就这样定下了。
1982年,母亲22岁,她得到了这一生中最不好的生日礼物--由包办的婚姻。
婚后母亲过的并不幸福,一方面母亲并不同意这门婚事,另一方面母亲与一字不识的婚姻式老公毫无感情,也无法交流1983年,母亲23岁,这年叶剑华荣归故里,世界上最揪心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彼此深爱的两个人,一个实现了承诺,而另一个却嫁作人妇。到叶剑华看见已嫁为人妇且怀有身孕的母亲,气愤不已,他逃一般的离开了家乡,从此,音讯全无。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或许,当母亲第一次,向外公外婆妥协,留在家乡,就已经为她的不幸婚姻埋下了祸种,封建保守的外公外婆怎么可能让母亲自己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呢?次年春天,母亲生下了她的第一个孩子,很不幸的是,是一个女婴,而母亲的婆家一心相抱孙子,他们的愿望落了空,从此,母亲的境遇就更差了。他们百般刁难,甚至,完全不顾母亲正在做月子,就安排母亲干农活,还要让母亲独自一人照顾小孩,就连母亲的老公也开始,埋怨母亲了,他知道母亲心中一直有叶剑华,他不甘心,母亲已经与他结了婚,心中还挂念着其他男子,外加上母亲未能给他生下儿子,他终于露出他邪恶的一面了。他开始变得嗜酒,喝醉酒后,就同母亲吵闹,有时,甚至使用暴力。后来,愈演愈烈,甚至,他并没喝酒,还是会打骂母亲。
1986年,母亲26岁,这一年城镇建设取得巨大成效,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母亲早料到城镇建设会比农村好,眼看镇逐渐建起了新房,而她却嫁到了,偏远的农村,心里不知多苦,恰在这时,母亲的老公出轨了,而且母亲的婆家对待母亲更不好了,他们不仅不骂出轨那个人,却转而骂母亲没能给他们家延续香火,长期在各种不幸的打击下,母亲终于精神失常了。1987年,母亲27岁,这年,母亲被接回娘家小住。这时,母亲已经精神异常,外婆看见了,心痛不已,却又无可奈何。外婆一个有四个孩子,分别是我大舅舅柳国刚,二舅柳国强,三舅柳国军,还有就是我妈妈柳国芬。我的几个舅舅都已成家,妈妈被接到了大舅家,大舅妈是一个很有心计的人,表面上对妈妈很好,心里却在盘算着如何让母亲消失。
直到那天,母亲跑出去了,又去了她和叶剑华常常去的地方,大舅妈就心生一计,说她看见叶剑华了,和一大群人在一起,傻傻的母亲就信以为真的跟着大舅妈走了,大舅妈把母亲卖给给了一伙人贩子,人贩子后来发现母亲精神异常,就把母亲赶下了车。
父母的相识
母亲被赶下车后,一群混混,便围了过来,他们打骂,嘲笑母亲,这时,我父亲的一朋友看见了,就把一块手表给了那群混混,带走了母亲,然后,把母亲带给了我爸爸,我阿爸花了五十元钱,赎回了手表,得到了我母亲。后来,我父亲四处寻医,终于,母亲的病情有所好转,她说出了自己的家乡地址。母亲也写了一份信,让父亲寄给我外公外婆。
1990年,我父亲50岁,我妈妈30岁,这年我妈妈生了一对双胞胎,也就是我大哥,二哥。十天左右,我大哥不幸夭折,剩下我二哥林萧。
1991年,我姐姐林悦出世
1994年,林夏也就是我终于也出世了。
本来,我们家乡就偏僻,家里一直都只能勉强度日,现在突然有了三个孩子,我们家就更困难了。于是在我降生那年,我哥哥被我姑姑接我了,这样,家里还能勉强坚持下去。1997年,我三岁,就在这一年,我没了自己的妈妈,也就从这一年起,我便没了喊妈妈的机会。因为这一年我妈妈离家出走了。
记得那天,父亲早早出门,回来时带了一袋花生,然后,又出去干活了,半晚上回家,父亲发现,我们都睡了,地上满是花生壳,父亲顿时火冒三丈,要知道那是他求了别人好久,才借来的,准备过些时日,播种的花生种子呀!就这样被我们母女三人吃完了,父亲一时气恼,就打了母亲,母亲一下子犯病,连夜逃走了。后来,不管父亲怎么努力也没能找回母亲。
没了母亲,我和姐姐也没觉得苦,没觉得不开心,因为父亲即使宠爱我们,从不曾打骂过我们,我时常看见父亲怜爱的看着我们,轻叹着气,或许是他太累,也或许是他想母亲了,其实,更有可能的是他担心我们姐妹俩,假如没了他,该何去何从?@贫民公主
童年总是很幸福的,不用考虑太多,还有父亲无限的宠爱。
依稀记得童年的一些趣事。记得有一天,我与同村的大哥哥约好,晚上出去玩,那年,大哥哥十岁左右,他晚上要去捉黄鳝,我和爸爸说了,但他不同意,我们只好,乖乖睡觉。等爸爸睡下了,姐姐悄悄对我说,妹妹,我们从这里爬出去吧,那时我们家的房子是由泥土篱笆混合建成的,我们的床,挨着一面篱笆,我们把它毁坏了一点点,就逃出去了。我们来到田边,看大哥哥照黄鳝,大哥哥用手电筒,往田里照,等看见有黄鳝,就用特制的带齿的木夹子,夹起来,一夹一个准。我觉得特惊奇,突然,父亲出现在了田边,我以为他会骂我们,没想到,他只是说,晚上,有蛇,回去吧,然后,大哥哥也叫我们回去,我们也玩了很久了,就蹦蹦跳跳的跟着父亲回家了。有次大哥哥放学回家,我去找他玩,他在自己制作风筝,我看他削竹片,制面糊,绑扎细塑料线…很快就做好了,然后,他便和他朋友一起放风筝去了,我远远的看着,突然,风筝不小心飞到了我们家那颗最高大的桉树上,大哥哥把线都撤断了,风筝还是高高挂在树上,他们只得惺惺离去我看见他们不开心的离开了,我也不开心了,我想只要我帮大哥哥取下树上的风筝,大哥哥就不会不高兴了吧!我于是匆匆跑回家,兴奋且略带撒娇的对阿爸说道:“爸爸,爸爸,我要树上的风筝,大哥哥他们放风筝,风筝被挂在我们家树上了,你帮我取下来嘛!”阿爸转身回家,拿上梯子,我高兴的在前面带路,看见,阿爸,通过梯子,离风筝越来越近,最后,父亲成功的取下了风筝,我接过风筝,飞快的跑回家,将风筝,整齐的放在凉席下,那风筝仿佛成了什么也替代不了的宝贝。晚上,我再三请求姐姐,帮我把风筝亲自还回给大哥哥,后来,姐姐说她没看见大哥哥,便把风筝给了大哥哥的妈妈,当时听了有点小小的不悦,但一会儿就忘了。
和小伙伴一起去叹鸟窝,一小伙伴,找到一鸟窝,拿了俩个鸟蛋,就跑了,我对姐姐说,姐姐,姐姐你再把鸟窝拿下来好不好,说不定里面还有呢?姐姐姐姐禁不住我撒娇,拿下鸟窝,里面真的还有两个鸟蛋,我高兴极了。这时一个小伙伴说:“我听我奶奶说把鸟蛋,放在温暖的被子里,就能孵出小鸟”我听了高兴的说道:“那你把它拿回去吧,到时孵出小鸟一定要给我看哈”。过了一段时间,我兴奋的跑到小伙伴的家里,我兴冲冲的问道:“小鸟孵出来了吗?”他嘲笑道:“鸟蛋我早吃了,拿回家,我奶奶煮饭,就把鸟蛋煮来吃了”我听了很难过,不知是因为他骗了我难过,还是因为他吃了,本可以成为小鸟的鸟蛋而难过。
秋天来了,大人们都到荷塘掘藕去了,我也兴冲冲的跑到了藕田,学大人掘藕,父亲就在塘边看着,不时的提醒我不要走太进去了,就在荷塘石头多的地方,小心陷进去,我才不管那些呢,我玩的忘乎所以,直到太阳困了倦了,回家睡觉了,直到我由一个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泥娃娃,才肯和父亲一起回家。父亲真的好宠我,即使我满身弄的脏兮兮的,他也舍不得骂我。
记得有一天,父亲一大早去赶集,他多次叮嘱我们要好好在家看着小鸡,不要让它们乱跑,小心老鹰把小鸡捉走了,我们都如小鸡啄米似的点头答应了。开始还好,过了一会儿,姐姐就对我说:“妹妹,妹妹我们去商店那里等等爸爸回家好不好?”我直摇头,并怯怯的说道:爸爸叫我们看好小鸡,爸爸回来看不到小鸡,会骂我们的。”姐姐哄骗的说:没事,爸爸不会骂我们的,我们多给小鸡一点米,它们就不会乱跑了”我在姐姐的教唆下不安的答应了,我和姐姐就抓了好多米喂小鸡。然后,一起跑到,乡下商店去玩儿去了,商店的一个阿姨看见我和姐姐,就给了我们好多瓜子,我不敢吃,我说爸爸会骂我们的,我们也没钱,阿姨说:“没事,你们吃吧,不用给钱,而且我认识你们的爸爸。”然后,我看姐姐一直在吃瓜子,我也就吃了,等了好久好久,阿爸终于起跑到,乡下商店去玩儿去了,商店的一个阿姨看见我和姐姐,就给了我们好多瓜子,我不敢吃,我说爸爸会骂我们的,我们也没钱,阿姨说:“没事,你们吃吧,不用给钱,而且我认识你们的爸爸。”然后,我看姐姐一直在吃瓜子,我也就吃了,等了好久好久,阿爸终于回来了,看见爸爸,我赶紧跑过去,阿爸给我和姐姐买了橡皮筋,捆头发用的,并叫姐姐给我捆头发,然后爸爸就拉着我和姐姐,夕阳西下,我和父亲说,商店的阿姨好好哦,她还给我们瓜子吃,我还告姐姐的状,说是姐姐非要去商店等你的,父亲只是静静的听着,看父亲那么安静,我也安静起来了。然后,我的右手边是爸爸,爸爸的右手边是姐姐,我们手拉着手,夕阳西下,我们的身影被夕阳拉的老长,老长。
高三:彭燕河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神(一)_300字
在神迹大陆,有两个帝国的存在,一个是信仰光明的光の国,另一个则是信仰黑暗的暗の国。
这是第一次光暗大战。
大将军莫戈的飞船突然爆炸,国王知道后,说道:“快查清楚是怎么!"突然宫殿爆炸,这是暗の国的人才知道,光の国用了禁止使用的邪能,可惜太迟了!
最后的暗の国人用陨石作工具,送走了暗の国最后的希望----唯一活下来的小王子。
陨石绕着宇宙走了476年多,不过小王子被法术变成精能丝毫不受岁月的影响。
由过了163天到了我们的地球。
高三:冯长健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
-
高贵大风泱泱,大潮滂滂。洪水图腾蛟龙,烈火涅pan(打不出)凤凰。文明圣火,千古未绝者,唯我无双,和天地共存,与日月同光。中华世纪坛序展现了中华文明的豪迈气概,我的心也会因豪迈而高贵。愤然投江的屈原,留给人们的是那仰天吟唱,飘逸豪迈的身影。大江边,大风吹散了头发,衣衫也随之飞扬。每当我看到这一凝固的动作是,我的心因此而震撼,油然产生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豪迈气概。我以前总是随波逐流,对自己的立场不够坚定。可此时,我不再亦步亦趋,我的心像四处漂泊的小舟,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避风港。我的心因豪迈而高贵。海子卧轨而死,为追求他心中的诗歌,幸福的世界而豪迈地死去,也把他那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美丽梦想给了我们所有的人。这是多么令人敬佩,为追求梦想,甚至可以放弃生命,是一种义无返顾的豪迈。曾经的我,生活学习毫无目标,总抱着走一步算一步的心态,但此时我不再漫无目的,那种断然的执着的豪迈让我恍然醒悟,我要袭一身羽衣,迎一缕朝阳,踏一路春泥,找寻我心目中的四叶草。我的心因豪迈而高贵。争仙道的苏轼,揽玉盘的李白,虽然他们在仕途上都不顺意,但都展现了安闲自适的豪迈。苏轼的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李白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读了他们的词和诗,了解了他们的为人处世,深深感染我的是那豪迈的品质。因此,我不再斤斤计较,不再自怨自艾。笑着战胜困难,努力创造属于我的幸福生活。虽没有李白的醉花间,但可以酌贪泉而觉爽;虽没有苏轼的射天狼,但可以处涸泽而相欢。我的心因豪迈而高贵。豪迈使我自信洒脱,我的歌声虽说不上莺啁管啼,却也委婉动听;我的朗诵岁4说不上抑扬顿挫,却也声情并茂。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心豪迈,我心高贵。650字 高三 叙事
-
高贵大风泱泱,大潮滂滂。洪水图腾蛟龙,烈火涅pan(打不出)凤凰。文明圣火,千古未绝者,唯我无双,和天地共存,与日月同光。中华世纪坛序展现了中华文明的豪迈气概,我的心也会因豪迈而高贵。愤然投江的屈原,留给人们的是那仰天吟唱,飘逸豪迈的身影。大江边,大风吹散了头发,衣衫也随之飞扬。每当我看到这一凝固的动作是,我的心因此而震撼,油然产生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豪迈气概。我以前总是随波逐流,对自己的立场不够坚定。可此时,我不再亦步亦趋,我的心像四处漂泊的小舟,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避风港。我的心因豪迈而高贵。海子卧轨而死,为追求他心中的诗歌,幸福的世界而豪迈地死去,也把他那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美丽梦想给了我们所有的人。这是多么令人敬佩,为追求梦想,甚至可以放弃生命,是一种义无返顾的豪迈。曾经的我,生活学习毫无目标,总抱着走一步算一步的心态,但此时我不再漫无目的,那种断然的执着的豪迈让我恍然醒悟,我要袭一身羽衣,迎一缕朝阳,踏一路春泥,找寻我心目中的四叶草。我的心因豪迈而高贵。争仙道的苏轼,揽玉盘的李白,虽然他们在仕途上都不顺意,但都展现了安闲自适的豪迈。苏轼的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李白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读了他们的词和诗,了解了他们的为人处世,深深感染我的是那豪迈的品质。因此,我不再斤斤计较,不再自怨自艾。笑着战胜困难,努力创造属于我的幸福生活。虽没有李白的醉花间,但可以酌贪泉而觉爽;虽没有苏轼的射天狼,但可以处涸泽而相欢。我的心因豪迈而高贵。豪迈使我自信洒脱,我的歌声虽说不上莺啁管啼,却也委婉动听;我的朗诵岁4说不上抑扬顿挫,却也声情并茂。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心豪迈,我心高贵。600字 高三 叙事
-
苍穹之音_3000字在那苍穹的边境,寂寞的歌声在荡漾。我不会说话,我只会唱歌,在这空旷的城堡里时常飘荡着我单调的歌声。但我并不是一个人,因为我认识了一位朋友,那个和我一样爱唱歌的人鱼,他叫海月,我们一起唱歌。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有男性人鱼,他陪伴着我,至少我不是孤独的一个人了。我的城堡矗立在海上一个小小的无人岛屿,城堡里有一只黑猫,我不知道它活了多少年,我只知道他它陪我很多年了,无聊的时候我会思考它到底是怎么存活下来的。认识海月以后,我的生活有趣多了。他经常给我讲童话故事,他的故事都很奇妙以至于我一个呆着人的时候常常会幻想,在海的远方有一个英俊潇洒的王子,他披星戴月的闯进我的城堡带我远走高飞。至于为什么是王子,我也不太清楚,我是凭感觉想象的,可能是海月的故事让我在潜意识里对王子这种人物产生了安心感。时间在风平浪静的生活模式中流逝,有一天,一群人的出现打破了我一直以来保持的宁静生活。那是我从未见过但身体结构却和我有点相似的生物,我慌张的问身海月,他们的尾巴呢,海月回答,他们是人类。哦,这就第一次看见人类。那是一群身材高大粗壮的男人,手持锋利的武器,欢呼着要闯进我的城堡。海月拉着我,他说歌之快点离开,别靠近他们,他们会伤害你。我们没有任何方法,我只好站在城堡的顶峰开始唱歌。空灵低迷的歌声冲破了灰白的苍穹,我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还神采奕奕的一群人一个个捂着耳朵痛苦的倒下去了。只有一个男人捂着耳朵坚强的站着,他那双散发着祖母绿的双瞳吸引着我,我定定的看着他。他看了我一眼,随即逃出了这座小岛,真厉害,他是上岛的这么多人中,惟一一个活着离开的人。从那天以后,我的梦里常常出现一张俊秀的脸,还有那充满光芒的绿眼睛。坐在空荡荡的城堡里我又开始幻想了,幻想着那个英俊的男人就是我心心念念的王子,而我脚边的黑猫就是企图阻止我和王子在一起的巫婆。海月呢,他就是为王子指点迷津的精灵。我终日乐此不疲的幻想着,我没想到我的幻想最终会变成现实。他又出现在了我的城堡里,碧绿的双瞳盛情款款的看着我,向我伸出了手。我义无反顾把手交给他,他笑着把我带离了我生活了很久的小岛,还有我破旧的城堡。我没来得急和海月还有那只陪伴了我很久的黑猫告别,不过这些都没关系,因为我的王子他来接我了。海月,你看见了吗,我的王子他来了。原来他真的是一个王子,我从破旧的城堡来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城堡。他把我关进一个宽敞的房间里,便走了。他让士兵看守着我,不与许我出去,我其实也不想出去,因为外面的人看我的眼神很奇怪,那是看怪物的眼神,充满恐惧和厌恶。我活动的范围之内有一个华丽的花园,那里种满了美丽的紫蔷,房间各个角落都弥漫着醉人的花香,可是我却并不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开心。王子很长时间才来看我一次,每次都是陪我赏会花说会话就被叫走了。我开始想念我的破旧城堡、那只慵懒的黑猫,还有还会为我讲故事的海月了。我常常躺在冰冷的地板上,望着月光下自由飞翔的甲虫的发呆,一个人独自思考。我不过是从一个城堡换到了另一个城堡,身边漠然的黑猫换成了一个终日忙碌的王子。我突然觉得,只有海月对我是最好的。我漫不经心的听着窗外的鸟儿的歌声,任那和煦的阳光的洒在我雪白如雪的肌肤上。微风吹起了我长长的秀发,眼中依旧是寂寞的神采。我想我无法得到我幻想的幸福了,他是这个国家的王子,勇敢有担当,承载这一个王国的未来。而我呢,一个终日呆在房间里无所事事的怪物,更何况是一个能用歌声杀死人类的怪物。他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为我带来一只沾着露水的紫蔷薇,笑容带着高深莫测的温柔。我亲吻着他的脸颊,不顾他皱起的眉头。我笑靥如花的问,哦王子,我亲爱的王子,你希不希望我为你唱一首歌呢。他那稍稍发愣的表情和紧抿着的薄唇,让我明白了,这一场浪漫的爱情从头到尾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对他来说我是什么我不知道,或许只是-一只可怕的怪物。他把头埋进我长长的秀发中,我沉默的看着。“为什么你会唱出让人类不幸的歌谣呢,如果不会,那该多好……”他低沉的声音带着点淡淡的悲伤和无奈。那一天晚上,我看着月光下王子眼角闪烁的泪光,我清楚明白的告诫自己:“你这个怪物,这个世上没有人可以爱你……”终于在某一天,城堡迎来了一位异国公主。我在门外看守士兵们的闲谈中知道,王子要在下个月迎娶那位异国的公主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很意外,可是我什么也做不了,我只能躲在冷清的房间偷偷的哭。哭过之后我感觉心情好多了,我很好奇王子即将迎娶的公主到底长什么样。半夜三更,我趁着守夜的士兵睡着的时候蹑手蹑脚的跑了出去。我从士兵那知道了公主的房间位置,我踮着脚尖找了一会,终于在一个精致典雅的房间里见到了那位美丽如画的公主。她穿着我从为见过的艳丽罗裙,王子笑着和她吻别,那种温柔的神情扎痛了我的眼。躲在角落的我,悲伤的将柔软的衣服揪起一个不好看的形状。我这次彻底幡然醒悟了,为了臣民安危的王子,不得不用爱情将我拴在身边,终于连假装爱我都不愿意了。我潸然泪下,正想逃离这让我难过的地方。一不小心打碎了墙边的花瓶,王子发现了我。他脸色骤变,明媚的绿眼闪过一丝慌张,他慢慢走向了我。他紧紧的盯着我的眼睛,他抓住我的肩膀,一遍又一遍的喊着我的名字:“歌之,歌之……”那种耐心让我觉得很可怕,他在等待什么,是要我开口唱歌杀掉城堡所有的人吗?我只是一个除了唱歌以外,一无所有的孩子。我眼睛通红的甩开王子的手,除了离开我找不到任何方式来逃避眼前的难堪。王子没有挽留我,他神色黯然的低着头,走远的我并没有听到他轻轻的哀叹。我已经失去爱情了,我想离开这座到处都有王子身影的地方。住在城堡对我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了,我想要自由。再次看见王子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想要离开的想法,他大发雷霆。他愤怒的转身离去之前,冲我呐喊:“除非我死,否则你别想离开这!”之后对我温柔的王子消失了,王子的脾气渐渐变得很暴躁,常常对我大吼大叫。我只不过是想要离开而已,为什么他不肯呢。我再次想起那个在破旧城堡里的善良人鱼--海月,海月,海月,你现在在唱歌么,我想你了,你能来带我回家吗?海月曾经告诉过我,人类和人鱼注定得不到完美爱情因为他们被下了诅咒。有一天,一只肥硕的老鼠跑到我的房间,它告诉我,那个异国公主来这里是有阴谋的,她会毁了这个国家,它催促我快跑。我的心紧紧的揪成一团,我走了,那我的王子怎么办?他们绝对不会放过他的。我必须去告诉王子,我必须说话。当我再次见到王子,我一脸焦急的看着他。努力的让自己开口说话,可是却有心无力,我始终说不出话。王子的随从来找他,王子又要去忙碌了。如果王子转身离去,难么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我知道我一旦开口说话了,后果会不堪设想,但为了我爱的王子,我必须说话。我花了好大力气,冲着王子快要远去的背影发出声音:“那……那个公主会毁了这里……”闻声,王子顿住脚步,他一脸吃惊的转身看着我。我无暇顾及王子现在看我的表情有多么的诡异,我感觉浑身跟着火一般的烫,身体像被肢解,我痛不欲生。我跑了出去,冲出了城堡,坠入了护城河。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黑暗,只有风在耳边呼啸着。我蜷缩在冰冷的地板上,我能感觉到我的体力越来越虚弱了,海月就陪在我的身边,他紧紧抱住脸色苍白的我说:“公主已经在攻打城堡了……”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对这些事这么清楚,我只知道我听到他说的话时候,心里微微一颤。看来我用生命换来的忠告并没什么用处,我请求他带我离开,奔赴身处危险的王子身边。我一旦开口说话,就很难歌唱,那样会加速我的死亡。可是这又如何,只要能拯救我的王子,要我去死我也在所不惜。即使他不愿意,即使他不爱我,我还是想为他唱最后一首歌。我不海月的阻拦,拖着虚弱的身子人性的要去找我的王子。我和海月在延绵的海岸线上行走,他是这么的温柔善良,最后还是纵容了我。夜空里星光陨落,而海月满脸的忧伤。“你好傻,傻得让我心疼。”海月低沉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远方传来战争爆发的声音,我一惊,推开海月,拼命的往前跑。城门前的公主,卸下了她虚荣的伪装,她狂笑着带领铺天盖地的军队攻打城堡。“把她换给我!”王子毫不畏惧的英勇抵抗着敌方的攻击,一脸坚毅。公主只是在笑,在她看来一切都胜劵在握了。事实也确实如此,王子带领的军队节节败退。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用我的歌声帮助我最爱的王子。护城河的水飞溅在我的身上,我轻轻抹去。他那银色的铠甲在人群中早已染上了鲜艳的鲜红,我深情款款的又看了一眼那个在战场上英勇厮杀的王子。再见了,我亲爱的王子,我为了踏歌而来,而你注定不会知道。坠入河底的瞬间,水像毒药一样灌进我的肺里,难受的感觉比死亡还痛苦。海岸上的敌人痛苦的嚎叫着,一个个慢慢消亡。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终于注意到摇摇欲坠的我。他面无血色的朝我跑来,大声呼喊着我的名字。我看见他的身影踏过吊桥木板,急促而有力。我还看见海月张皇失措的朝我游来,我突然感觉好累,我的身体慢慢没入水中……“不要离开我!不要!”王子真是勇敢,穿着沉重的铠甲跳下了河中。吓得我惊慌失措的让海月把他捞上岸去,他手牢牢的抓住我的胳膊,企图再次将我带离。“我不会唱死亡之歌了,你已经不需要我了。”我再无精力摆脱他的拥抱,只好虚弱的笑着说道。“不管你会不会唱歌,我都不在乎呀,我只是想你继续呆在我的身边,永远,永远……”他不顾形象的哭泣着,像个失去心爱玩具的孩子。“为什么你总是逃避,我嫉妒那些花园里的老鼠,你对它们比我还温柔……”他声嘶力竭的咆哮着,而我眼角留下一点幸福的泪,有你这句话就够了……我缓缓的闭上眼睛,身体渐渐化为点点荧光,再失去意识之前,我对海月说,请你替我为我心爱的王子唱歌吧。海月温柔又悲伤的看着我,没有拒绝。阳台下,月光里,一只美人鱼承载着另一只美人鱼的爱在歌唱。哦,亲爱的王子你的笑容千万不要悲伤。高三:贵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
真实的高贵风平浪静的大海上,每个人都是领航员。但是,只有阳光而无阴影,只有欢乐而无痛苦,那就不是人生。以最幸福的人的生活为例——它是一团纠缠在一起的麻线。丧亲之痛和幸福祝愿彼此相接,使我们一会儿伤心,一会儿高兴,甚至死亡本身也会使生命更加可亲。在人生的清醒时刻,在哀痛和伤心的阴影之下,人们真实的自我最接近。在人生或者职业的各种事务中,性格的作用比智力大得多,头脑的作用不如心情,天资不如由判断力所节制,耐心和规律。我始终相信,开始在内心生活得更严肃的人,也会在外表上开始生活得更朴素。在一个奢华浪费的年代,我希望能向世界表明,人类真正需要的东西是非常之微妙的。悔恨自己的错误,而诛求不再重蹈覆辙,这才是真正的悔悟。优于别人,并不高贵,真正的高贵,应该是优于过去的自己。300字 高三 议论文
-
生命的高贵每一个人心灵都有一块空白的地方,守住了它,因此有了宝贵。——题 记历史的洪流冲刷着沙流,每一人在潮流中总会显得那么渺小,那么不堪一周。但也有些人可以驾着生命的船舶在奔流中傲立,因为有方向盘,他们也不会迷失方向,可以豪气奋发地“指点江山,激洋文字”。面对官场上的黑暗,政治上的腐败,一个生活在那样的时代的人民只要可以吃饱就满足了,用他——一个脱皮傲骨的七品官却不愿意为了“七千米”而跨下他硬朗的腰。他可以放弃安逸的生活,但不可以做到趋炎附势,于是心灵的选择让他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几百年后的唐朝同样也有一个与他一样高贵的诗人——李白。他的那一句“安能摧眉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让多少人自愧不如。他乍不惯高力士的黑暗,杨贵妃的阴毒,所以他让贵妃磨墨,高力士为他脱靴。其结果可想而之,而他只是毫不在乎地吟了一句“仰天长啸出门去,钱辈岂是蓬蒿人”。他们都很好的守住了心灵中的那片土地,他们因此不会被淹没,而成了历史潮流中的一朵朵美丽的浪花。守住内心的空间,让阳光从外面照进去,把阳光的色彩与温度守住;让风吹过,让雨飘过,但那块土地依然是那样洁净与安祥。中国处于动乱时,朱自清已病得起不了床,家里已没有钱买粮,而那时帝国主义却在外面施舍地发“救济粮”,但他却不允许家人去领,宁愿饿死。是的,“廉者不食嗟来之食。”相同的荣誉,这一切朱自清把它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正因为中国有无数像朱自清一样高伟大的人,中国才能屹立于世界之林。然而在物质生活高速发展的今天,精神追求日益下降,很多人在种种利誉、金钱、权力的诱惑下不惜出卖人格,“阿谀奉承,见人脸色行事”成为那些人的行事方针。这些人永远是可悲的,他们失去了自己,失去了灵魂。可是,如今社会上依旧有许多人的人生测试卷上是满分,洪战辉的自立自强;从飞的无私奉献……都感到了中国人。呵护自己内心的领土吧,它让你变得高贵,让自己感动自己。700字 高三 散文
-
复仇蔷薇_3000字“唔。”又是一次毒打,把那位名叫慕殇的女孩打得鲜血直流,那位大叔抽出匕首,想刺向慕殇的的时候,慕殇的嘴微微翘起了一个弧度,说道“杀了我吧!!”“呵,好啊,我就成全你。“在大叔拿起匕首刺向慕殇的一瞬间,从门前穿过一个小巧的背影——是孟佳怡!孟佳怡穿着洁白,有点缀的星星的礼服;带着水晶耳环;穿着贴满3D水晶的高跟鞋,走了过来,她嘟着嘴,十分俏皮的说”慕殇姐姐,告诉你一件好消息,我和许弋订婚了,怎么样,慕殇姐姐,你为我高兴吧!“对大叔说”你不准杀我的慕殇姐姐!“就走了,大叔做了一个请走的姿势”是,我的小姐。“然后对慕殇又是一阵毒打。慕殇被打了之后,一个激灵站起来,对大叔一个左勾拳右勾拳,大叔倒下去了。慕殇走到大门前,忍住自身像被撕裂的痛苦推开大门,走向市区。突然,一辆车从慕殇身边擦过,慕殇就像发了疯似的扑了上去,拍打着车玻璃,抽泣着说“水灵儿!水灵儿!是我,我是慕殇,我是慕殇啊!水灵儿!“之后就失去了知觉。当慕殇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身旁坐着水灵儿。“慕殇姐姐,你醒啦,你知不知道你失踪了多少天,在你失踪的日子发生了什么?”慕殇摇了摇头,“慕殇姐姐,你已经失踪九九八十一天了。而且孟佳怡占了你的家和许弋!”“我知道。”“什么你竟然知道?!算了不跟你说这些了,你是被谁抓走的,慕殇姐姐。“”孟佳怡。”慕殇说话不带一丝感情,像一个没了生命的机器人。慕殇姐姐,你今晚打算住哪?“不知道””不如这样,慕殇姐姐,从今往后,你不叫慕殇,叫水灵殇,是水氏集团第一接班人,以后你就以我姐姐的身份住进我家,怎样?“慕殇点了点头。“灵殇姐姐,你今晚好好睡觉,明天和我一起去上学吧。”“好”孟佳怡,我会把你欠我的一一拿回来。——水灵殇。第二天早上,水灵殇和水灵儿一起去上学,在走向教室的途中遇到了很多花痴草痴。在教室,水灵殇作了一个简短的一个自我介绍,向水灵儿眨眨眼,水灵儿立刻领会了。“姐,你坐我旁边吧。”“什么,她竟然是灵儿公主的姐姐!”“她应该是水氏集团的第一接班人,看来得打好关系呢。”水灵殇走了下来,走到许弋桌前“许弋,八十一天后你不认识我了?”说完,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许弋奇怪地看着水灵殇,眼中充满了疑惑。水灵殇也不看他,直直坐在水灵儿旁边,勾起一抹魅惑的45度嘴角,引得众人眼冒桃心。“哇——”众人的尖叫声不绝于耳,不禁让人觉得喧嚣,水灵殇单手撑着脑袋不经意的转头看了看一旁的许弋,大概是不知道该如何搭话,张了张嘴又生生的咽了下去,只是静静的看着一旁的许弋。突然,水灵殇的目光不觉移到了许弋旁那”楚楚动人“的孟佳怡,看着那做作的样子,水灵殇无情翻了个白眼。老师略有些无奈,她赔笑着道:星期四有个校花选拔赛活动,要参加活动的报名。自己对校花这类事情并不是很感兴趣,身旁的人儿却是早已叫嚣着要参加,无奈的扶额一脸黑线的看着人。水灵儿你好歹也要有个女孩的样子啊,这样子算什么啊(抬手把滑落的发丝撩上耳畔,勾勾嘴角露出一抹微笑,看着对校花大赛势在必得人儿,无奈的耸耸肩)那就陪你一起玩玩儿吧…水灵殇冷哼了一声,没想到孟佳怡也在。看着那势在必得的孟佳怡,水灵殇突然想夺得校花来打击孟佳怡。可没想到许弋在做评委,这让水灵殇的心颤抖了(许弋啊许弋,你就真的忘掉了过去的慕殇啊,我一定会让你想起我的,等着我。)第一个流程,水灵殇是第一位,她表演了拉丁舞,(许弋心里微微一颤。我怎么觉得这个女孩这么眼熟,好像以前认识她一样。)当她表演完华丽地谢幕时,做坐在评委台的水灵儿对她微微一笑。孟佳怡是第二位,她表演的事是唱歌,孟佳怡她那宛如夜莺的歌声萦绕在评委身旁。水灵殇看着除水灵儿以外的评委都如痴如醉地听着歌,心中感到一丝不妙。第二个流程,时间为四十五分钟,水灵殇用了三十七分钟做了一件哥特式公主裙走秀时,十个评委共一百分,她就得了一百分,这让孟佳怡羡慕不以。孟佳怡用了四十三分钟做了一件可爱的萝莉式裙子,可只得了八十六分。最后水灵殇夺得了校花头衔。孟佳怡眼中闪过了一丝不容易察觉到的凶恶。不知道孟佳怡是不是吃错了药,竟请水灵殇,水灵儿和许弋去沙滩玩。到了海滩,孟佳怡和黎雪舞(孟佳怡闺蜜,黎氏千金。)眼神闪了一丝狡猾,过了一会,又回到那个”楚楚动人“的人儿了。“灵殇姐姐,要不要去我的别墅,我带你去。“孟佳怡眨着那闪着星星的眼睛地说。(我到要看看你要耍什么花样——水灵殇)孟佳怡带着黎雪舞和水灵殇去了别墅。“水灵殇,你怎么跑出来了?我现在就要陷害你,以免许弋想起你。”突然,黎雪舞抽出匕首,在孟佳怡手腕上划了一刀,鲜血直往外流,然后把匕首塞进水灵殇手中。“啊————来人啊——水灵殇杀人啦——”过了一小会儿,水灵儿和许弋来了。许弋看见水灵殇手中的匕首,又看见了孟佳怡手腕上的伤,不由得火冒三丈。而水灵儿看见了,拍手叫好。“水灵殇,你怎么会这样。”“啪”清脆的一声——许弋打了水灵殇一巴掌,水灵儿急忙挡在水灵殇的前面,对许弋大喊“许弋,你有没有搞错,你以前对灵殇姐姐说了什么,你还知道吗?”(说了什么?)许弋突然抱头跪下,痛苦的嘶喊着(以前——我对她说了什么?——慕殇,我喜欢你,你作我女朋友吧——)突然,许弋站了起来,转过身,捏着孟佳怡受伤的手腕,严声说道“孟佳怡呀孟佳怡,你竟敢对我下药。”然后又使劲捏了捏孟佳怡受伤的手腕,疼得她“哇哇”直叫。许弋又走到水灵殇的怀里,柔声说道“灵殇,我们以前说过的话还算数吗?”“当然啦。”水灵殇依偎在许弋身前,这让黎雪舞和孟佳怡羡慕不已,水灵儿却微笑着点点头。许弋的双眼笑成了月牙,他万分柔情地看着依偎在自己怀中的水灵殇(慕殇),也不顾别人惊奇的目光,直接公主抱把水灵殇抱回了教室。而在校外的一个草丛旁,孟佳怡正狠狠盯着水灵殇,望眼欲穿。(慕殇,弋哥哥是我的,你休想得到)第二天,孟佳怡吃错药般神奇地请水灵殇到樱花谷林谈话,(好呀,正好看着你能耍什么花招)水灵殇欣然而至。孟佳怡约在了一个无人知晓的屋子,而这个屋子里还有一个人——顾芜凉。这个人的来头可是不小,记得在警方的笔录之下,他自己是这么说的:(呐,小弟弟,这个东西不能乱动的哟。动了就会……)女人用指尖划过自己的脖颈,冰冷的触感蔓延到全身,脑神经已经完全不能正常的运转,大脑一片空白,被血液浸湿的白色衬衫,带着红色脏渍的发丝,恐怖又骇人的各种刑具……几天以来少年已经被折磨的不成人形,每一次她们都不会下杀手,痛不欲生的感觉自己算是尝到了。在极度崩坏的精神边缘,少年瞟到了一旁的白刃,在灯光的反射下显得格外耀眼,就如同救赎一般令自己下定了决心。那个姐姐真是应该去死啊不是么,那些女人又拿起了那些恶心的东西啊。啊,是恶心的虫子啊……她们要喂自己吃下去么,自己还要坐在这里等待腐烂么……不要,不要,杀了她们,杀了她们一切就都好了吧。那就这么干吧,再见……原来的那个自己。一把将伸到自己嘴边的手打开,脸上渐渐浮现出一种从未有过的阴沉,人在绝望的时候往往都不会有任何思维,我也不例外。看着女人愤怒的脸孔,丑恶的嘴脸,自己被虐待的场景又一一浮现眼前。拿起地上的白刃,用女人无法看见的速度插进了她的眼睛,血水顿时彪溅出来,挑出眼珠滚落到地上,心里腾升出一种快感。一下跪在女人的肋骨处,听到了咔嚓咔嚓的断裂声,举起刀子划向女人的面容,疯狂的不停地插入,拔出,插入,拔出……明明早已没有了生命特征,自己却还不肯罢手,切下了她的脑袋,削掉了她的脸孔……看着血液顺着瓷砖缝隙流淌,侧目看看一旁的其他女人……她们也是一样啊……用同样的手法杀害了她们,有用斧子剁成一堆碎肉的,有将各种毒虫硬生生让其吃下去的……用尽了她们自己的刑具了结了她们的生命。独自坐在房间中央,唱起了小调。这样的人,恐怕是杀人时也能毫不犹豫挥刀的人了吧,孟佳怡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才托关系保释他出来的,现在正戏要开始了——“那,这里就交给你了,顾先生。”“可以哟,小孟你就安心吧。”顾芜凉在暗处勾起一抹嗜血的微笑,如今已经没有能让他为之害怕的东西了,因为他早已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可以信赖和让自己生活下去的了,如今的他只想不断的惩罚他人,惩罚这个世界。“水灵殇小姐,错的不是你啊,是这个世界。”“所以不要怪我哦~”顾芜凉笑着,渐渐逼进水灵殇,可水灵殇并没有他欲料中的害怕与恐惧,反而有点镇定,他有些惊讶,可他是见过大大小小事的人,他有些玩味地勾起唇角,调戏地说:“哟,美人挺勇敢哈。”在这顾莞凉抽出刀刺向水灵殇的一瞬间,一个身影扑过来,挡在水灵殇身前,是黎雪舞!!!水灵殇和孟佳怡都大吃一惊,急忙跑过去扶住黎雪舞。”雪舞!雪舞!你坚持住,我送你去医院!“”不用了,佳怡,咳咳。佳怡,你不要和灵殇作对了,你们和…和好…“还没说玩,黎雪舞脑袋一垂,手一松,死了。”雪舞,雪舞呜呜呜呜,我答应你不和水灵殇作对了,你醒来好不好,你醒来好不好?“完后,孟佳怡将黎雪舞抱了起来,冷冷的对水灵殇说了一句”水灵殇,你给我记住,我会来找你的!“在这顾莞凉抽出刀刺向水灵殇的一瞬间,一个身影扑过来,挡在水灵殇身前,是黎雪舞!!!水灵殇和孟佳怡都大吃一惊,急忙跑过去扶住黎雪舞。”雪舞!雪舞!你坚持住,我送你去医院!“”不用了,佳怡,咳咳。佳怡,你不要和灵殇作对了,你们和…和好…“还没说玩,黎雪舞脑袋一垂,手一松,死了。”雪舞,雪舞呜呜呜呜,我答应你不和水灵殇作对了,你醒来好不好,你醒来好不好?“哭完后,孟佳怡将黎雪舞抱了起来,冷冷的对水灵殇说了一句”水灵殇,你给我记住,我会来找你的!“当水灵殇哭着把这件事告诉许弋时,许弋捏紧双拳,安慰水灵殇”灵殇,你不要难过了,我有个亲戚是警察局局长,我请他审一下孟佳怡就知道了。“”嗯,好。“听到这句话,水灵殇安慰了自己。(没关系,只要孟佳怡被审了出来,她就完蛋了。)果然不出所料,孟佳怡招架不住,只好把自己的所作所为抖了出来。在第二天的新闻上,孟佳怡的丑闻亮了出来。孟佳怡何时受过这样的屈辱,一时想不开,自杀了。而水灵殇一水氏董事长的名义和许弋结婚啦!(圆满的结局啦)六年级:李思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
守护甜心之冰雪复仇记_3000字雨哗啦啦地下个不停,两个身影寂寞地走在路上,后面有五个小小的身影。准确的说,她不是日奈森亚梦和璃茉,而是冰雪幽梦和冰雪幽星。为什么呢?原因是这样子的……今天二阶堂老师意外地没摔跤。他走上讲台,严肃地说:“今天我们班来了位童鞋。”随着一阵掌声,一个丑陋的女孩走进来:“大家好,我叫莉莉,我的爷爷是复活社的专务哦。”话还没讲完,全班男生(除守护者)集体晕倒。二阶堂老师指了指唯世旁边的位置:“你坐那吧。”莉莉刚刚坐下,下课铃就响了。唯世走到莉莉身边说:“你有守护甜心吗?”“有。成功,出来!”话音刚落,一位全身黑乎乎的守护甜心说:“我叫成功。”“奇迹,介绍自己。”“纳尼?要我国王介绍?”“对不起,奇迹就是这样。”“没关系。”“你加入守护者,好吗?”“行。”莉莉转过身对亚梦说:“你,放学到森林找我。”“叮……”放学了。亚梦来到森林里,璃茉放心不下她,也来到森林躲着。只见莉莉拿着一把锋利的刀,把刀扔向亚梦。还好亚梦躲开了。“唯世是我的!”莉莉说。她见守护者来了,忙把刀插在自己的腹上。“你怎么了,莉莉?”唯世问。莉莉假装受了委屈:“亚梦说唯世是她的,还叫我退出守护者!”“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亚梦!”唯世哄到。说完,便一巴掌打在亚梦脸上。璃茉突然跳出来说:“不是的,是莉莉要伤害亚梦!”“可是现在是亚梦伤害她!我宣布,亚梦和璃茉退出守护者,然后滚!JOKER由风彦做!”“好,我滚。璃茉,走!”“嗯。”亚梦和璃茉回到亚梦家,发现家里来了对陌生人。妈妈鼓起勇气对亚梦和璃茉说:“你们并不是我亲生的,他们才是你们的爸爸妈妈。走吧。”亚梦和璃茉来到了Vs街1号。门前有125个保镖。“是座大房子呀!小兰,看看有多大!”“比大海还大。”一个仆人走过来激动地说:“三小姐,四小姐,你们回来啦!”说完拉着亚梦和璃茉的手走进大房子。走了1小时,才走到客厅。一位穿着五彩裙子,蓝色高跟鞋,粉红色头发的小姐说:“我叫冰雪幽月,二小姐,完美甜心歌娜。亚梦叫冰雪幽梦,璃茉叫冰雪幽星。幽梦三小姐,幽星四小姐。”幽梦冷笑说:“这么多财富,足够打败莉莉了。”幽梦和幽星走到了卧室茉莉楼。她们的样子都变了,幽梦的头发变成紫色,长到地下;她的裙子是婚纱;穿着紫色的高跟鞋,简直是全世界的美女!幽星的头发是蓝色的,长到屁股;她的裙子是彩虹裙;穿着粉色的高跟鞋。她们不但外貌变了,守护甜心不见了,性格也变了。性格十分冷淡。幽梦的完美蛋上面有一只紫色的蝴蝶,幽星的完美蛋上面有一只蓝色的蝴蝶。两个完美蛋同时裂开了。她们的头发都是长到腰间,穿着婚纱,穿着高跟鞋,有蝴蝶的翅膀,简直是两姐妹。幽梦的完美甜心全身都是紫色的,幽星的完美甜心是蓝色的。紫色的说:“我叫紫蝶,她叫蓝蝶。”她们向幽月说了些话,然后转过头来同时说:“冰雪家族很强,不用形象改造或变身都可以消除坏蛋哦。而且,我们什么都管!我们还会帮你报仇,你们无论做什么我们都会支持你们。”幽梦幽星得意地笑了。紫蝶和蓝蝶预言说:“明天,你们还会有完美蛋!我们刚刚求过幽月,她答应我们,说已经告诉校长亚梦和璃茉转学了,幽月,幽梦,幽星要转到六年星组了。”“几斗哥哥,这位是?”唯世好奇地看着几斗身边的女孩,(外貌:波浪似的紫色卷发,长到屁股,手臂上面一点点有个黄色的贴贴,裙子是公主形式的,是紫色的,头上还有一个发夹)“难道说这是你的未婚妻?”“哈哈哈哈,怎么可能?她是我的妹妹——月咏冰雪!明天转到圣夜小学里!”几斗回答道。歌呗注意到了唯世的眼睛一直看着冰雪,就说:“唯世,我有事情,先走了。”几斗领会到歌呗的心意,说:“对不起,我也有事。”冰雪却说:“既然几斗哥哥和歌呗姐姐都有事,那我就陪你们吧。”众人冒汗,冰雪真聪明!奇迹对唯世说:“唯世,这个女孩有守护甜心,比幽梦还多!不如让她当JOKER吧!”“月咏同学,你有守护甜心吗?”“有啊。洛玲、洛晓、亚璃、弥梦、古月、光玫、瑰丽、露莉、夜梦、赫兰、晓熙、珠凌,全部通通给我出来!”“你好,我叫洛玲,是姐姐甜心。”“我叫洛晓,请多多关照!我是妹妹甜心。”“哈哈,我最高兴认识新的朋友了!我叫亚璃,是皇室甜心。”“HRLLO,我叫弥梦,是幻影甜心。”“我叫古月,是胚胎甜心。”“嗨,我叫光玫,是光明甜心哦。”“我叫瑰丽,初次见面。我是植物甜心。”“我叫露莉,完美甜心。”“我是情侣甜心,叫夜梦。”“我叫赫兰,黑暗甜心。”“我叫晓熙,治疗甜心。”“珠凌,守护甜心。”“那个你还真多啊。”唯世笑着说。“嗯,我数数,1、2、3、4……”奇迹居然要数手指!“10、11、12,你有12个甜心啊!”奇迹数完手指后,吃惊地说。谁也没有注意到,草丛后面有一个黑影,一直在听他们说话。“哼,边里唯世吗,我记住你了!居然伤害了幽梦小姐她们的心,看我不饶了你!”第二天早上,幽梦与幽星果然看见枕头下有一紫一红的完美蛋。紫色的完美蛋裂开了,她头发是紫色,裙子是紫色的,靴子也是紫色的。她说:“我是幽梦的完美甜心紫玲,擅长占卜术。”红色的完美蛋也裂开了,她头发是红色的,裙子是红色的,靴子也是红色的。她说:“我是幽星的完美甜心诅咒,我说什么都会实现。”“走了,小心迟到了。”幽月说。上课了,二阶堂老师说:“亚梦同学和璃茉同学----转走了。不过,今天全球最富有的冰雪家族要……”“老师,我们等了好久了!”一阵美妙的声音传过来。“那……那你们先进来吧!”门开了。“哇,真美!”全班男生(除守护者)尖叫到。“安静!”没有人听二阶堂老师的。“安静,各位粉丝们。”男生被幽星的声音迷住了,都安静下来。“首先自我介绍。我叫冰雪幽月,二小姐。中间的是冰雪幽梦,三小姐。左边的是冰雪幽星,四小姐。我们都是冰雪座的。”“老师,没有冰雪座的!”莉莉说。幽梦说:“是我们的爷爷创造的,只有冰雪家族的人才可以使用。”“很好,幽月坐唯世前面,莉莉调位坐到璃茉以前的位置,幽梦坐唯世左边,幽星坐唯世右边。”二阶堂老师说。“叮……”下课了。唯世微笑着说:“你们有守护甜心吗?”“有又怎样,没有又怎样?”幽月反问道。幽月最讨厌他了,因为他伤害了幽梦和幽星的心啊。就在这时,坏蛋来了。守护者们连忙变身,幽星(已经和诅咒形象改造)分成5路攻击守护者。守护者快挡不住了。唯世自言自语地说:“奇怪,好像有人在控制坏蛋!”话还没说完,就已经被坏蛋攻击到了,消除了变身。幽梦和幽星说:“你们太弱了。”说完伸出右手,拿着一个坏蛋,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坏蛋全部被净化了,还有两个雪花标志。“好厉害!”守护者说。这时,幽梦和幽星手里各拿着一个完美蛋。幽梦的完美蛋裂开了,里面的完美甜心举着一把小伞,穿着婚纱,美丽极了。她说:“我叫美丽。”幽星的完美蛋裂开了,她有一对紫色的翅膀:“我叫报仇。”守护者看到她们的3个完美甜心,暗暗吃了一惊。唯世走上去对幽梦说:“我喜欢你,比亚梦还喜欢。你加入守护者,当JOKER,守护者听你的,好吗?”幽梦说:“可以,但是要多加一把椅子。我是REDJOKER,幽星是BIACKJOKER。”“行。”唯世爽快地说。守护者大会上,沙吹山凌拿着一张表,说:“现在公布守护者名单:JoKER:冰雪幽梦;副JoKER:冰雪幽星;Q:冰雪幽月;K:边里唯世;J:藤咲风彦;A:结木弥耶。至于莉莉同学嘛,退出守护者。”结果等她讲完了,全校同学(除去守护者和莉莉)喊:“太好了!莉莉同学她一直捉弄我们!现在她总算得到回报了!”放学后,皇室花园里,莉莉朝着守护者大喊大叫:“凭什么?我也有守护甜心啊!”这时小光走过来说:“莉莉,幽星小姐其实是璃茉,幽梦小姐其实是亚梦,你惹上她们了!幽月小姐已经命令复活社停止所有动静了!你滚吧!”“这是怎么回事?”守护者问。小光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守护者。“莉莉同学,由于你的错失,你必须离开圣夜小学!否则很丢脸的!”理事长走过来告诉了大家。就这样,排名24的严西家族一下子降到了24000,他们家族的千金也被逼出了圣夜小学。复活社里,光无奈的看着他的手机:“唉,幽月小姐真是的,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想来。这次她到底有什么任务交给我们呢?”话刚刚说完,星名一臣就走进来鞠了个躬:“大人,幽月小姐已经到了!”说完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幽月走上来:“光,麻烦你帮我把莉莉给抓住。”说完又走了出去。于是,光派人寻找莉莉在哪里。不一会儿,就知道了莉莉被排名第250的家族收养了,她现在名字叫影。洛里。樱香。不一会,复活社的人就把她给抓住,让审判女王判了她死罪。六年级:施哲风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想像作文
-
杰特杰传奇之复仇之路第一章《序言》我叫杰特杰,我的原名叫?c杰,杰特杰是我在黑帮里的代号。下面的故事是我踏上复仇的道路的经历。报复我的秘书张秧和候补秘书罗懦。了解人物特点,并说说有什么启发或着感受。往下看吧。第二章《风雨的一天》一个狂风暴雨的一天,泰文企业有限公司的门口,一个人被董事长踢了出去。嘴里理直气壮的叫到:“离我的公司远一点,穷光蛋。”那个被踢出来的人抱住董事长的双腿,哀求道:“求你啦,让我进去吧,我是你的老板啊。”董事长振振有词:“老板,笑话,你的公司现在已经是我的公司了。董事长继续提高嗓门:“你欠下的债,哼哼,你的公司还不够还呢,别让你那肮脏的双手弄脏了我的西装。”随后扬长而去。这个董事长就是张秧,那个被踢出来的人也就是我?c杰。如果要我回想起那一次赌场之约,现在想都不敢想。那一天,我去赌场本想玩几把赚点小资本。开头这些赌徒都是让我的,后来越玩越大,玩到几千几万的。我突然提出要玩另一种游戏,因为几千几万的我没有太大的把握,所有来玩赌大赌小。大家都表示同意,我心里暗暗自喜——这个可是我最擅长的。结果对方说用他们的色(sai)子,我也表示同意。结果他们在色子里做手脚。我盘盘输。最后真的一分钱都不剩了。结果他们就借我钱,后来我也盘盘输。粗略估计应该有一百多万了。结果不能换债,就只能把公司抵押了。没想到那个赌场竟然是张秧开的。我现在也想不明白,那还是张秧吗?还是我大学时的同窗好友吗?还是那个一碗阳春面都要分着吃的张秧吗?他是不是被金钱所迷惑了?完全是。每当我想起风雨的那一天,我就会知道会知道我的使命就是————复仇!!!第三章《血腥赌场》现在的?c杰只有和命运赌一把,堵上自己剩下的全部家当。他兴冲冲的冲进赌场,开局!金钱掌握在自己手里,名誉掌握在自己手里,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样的情况下,?c杰很难取胜,他从小有过赌博经验。借过高利贷。但是没有在任何时间像现在这么冷静,这么镇定。一阵高喊“大,大,大,小,小,小。。。。。。”开了,裁判:“大,拿钱来,拿钱来。”?c杰泄气了,他想再来,可没有本钱。于是他知道这是张秧开的赌场后,快要疯了,精神失常,大脑发热。拿出随身带着的水果刀,对这里的每一个人疯狂砍杀,该跑的跑了,该死的死了。为了不留一个活口,?c杰追上去把那几个人一阵狂砍,等他清醒时,几具男尸已经倒在血泊中,呈现在他的面前。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他抱着头抓狂,不知如何认识好。我的脑海闪过一个念头,我不能坐牢。对,要赶快清理现场。说干就干,他迅速的把几具男尸装进一个大袋子。发到门口的三轮车上。然后用清水冲洗这个沾满血腥的双手,冲洗现场。然后拿走所有的钱,最后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开着三轮车走到江边,把大袋子丢进江中,顺着大海流去。扬长而去。在店门口挂上“店已租让”的牌子,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血雨腥风的赌场!第四章《偷枪记》杀人后,我每天晚上都被噩梦惊醒。每天晚上重复着那血腥的经历。想过自首,但是一想到故意杀人罪致人死亡的要判无期徒刑或死刑,觉得太可惜了。要么是在监狱里蹲死,要么就是枪子贴着你脸皮子嗖嗖乱飞射中太阳穴而死。他鬼计一动,觉得手头有点紧(缺钱养家糊口)想去抢个银行什么的,但是没枪不行啊。得弄个带响的家伙(枪啊炮啊之类的),所以觉得可以去警察局偷几把家伙。于是说干就干。他掂手掂脚的鬼使神差的一溜烟似地溜进了警察局。小学的时候,经常走警察局,少管所也呆过几天。对这里就是老鼠进了洞似得——熟的不能再熟。他到了武装室。见到一个警察在整理装备,顺手一刀子插进他的心脏,捂住他的嘴巴。使尽全力把刀子拔出来,再插了十几刀,直至这个警察窒息。拿走了这里的十把撸子,十把黑罗(最新上市的)。全是好枪。但是一股血腥味传遍整个警察局。警察立即赶来,发现地上一大摊血迹,紧接着就看到了钟泳疯的尸体。嘴角边的肌肉抽动着:“是谁干的。”另一个警察说:“在那!”警察A说:“站住,你给我站住!”一边喊一边开枪。子弹嗖嗖的绕着他的脸皮子乱飞。逃出来后,摸了一摸自己口袋里的枪,一把都不剩了。顿时感觉到一种痛苦,啊,原来手中弹了。结果他自行的用刀把枪子挑出来。子弹出来后,他已经失血过多。晕倒了。第五章《留下还是离开》醒来之后,他发现有人已经在他的右手上扎裹绷带。左手紧压着一个纸条。拿起来一读,这一读就把他九条命吓得魂飞魄散。——加入黑帮,如何?杨俊峰。下面还留了电话,13926884533。杨俊峰是我大学时的生死之交。我拨通了电话号码,滋滋,滋,滋滋滋,喂喂,怎么不说话啊,诶呦,拿倒了。电话里,杨俊峰说:“你考虑好了吗?”我说:“我先去看看。把地址告诉我。”他把电话挂了,随后发来一条短信——东城区,有人会去接应你。我火速赶往东城区,看到一个人在给我招手势。他拉着我到了一个杂货店,打了个响指。我们掉了下去。下去后看见这里是一个会议厅。杨来接应我,并介绍我来给各路“英雄好汉”认识,然后说:“从今以后,我的兄弟就是大家的兄弟。你们以后不能叫他?c杰,他叫杰特杰。他就是你们的四当家。”随后他叫我做到贵宾席上。一个熟悉的面孔拍拍我的肩膀,冲我笑笑。我也笑笑,后来我后面的一个人说:“他是三当家浏?。浏?,这个非常熟悉的名字,难道他是我的大学同学浏?。那个人又说:“他可是天文学家。”他说:“你还认得我吗,我恍然大悟,三哥。他说:“四弟。”我们紧紧拥抱在了一起。杨俊峰轻轻喉咙,他提高嗓门说:“下面有请四当家讲话,大家鼓掌欢迎。”我被众人拥上去。我说了说我的经历,并说了我这几天发生的玄天大案。还说:“110专案组已经在通缉我了,所以大家要注意保护我。”有人问:“四当家,给我们讲讲你和二当家,三当家大学时的故事吧。”我有点咳喘。但是嗓门继续提高:“大学时,我,杨俊峰,浏?,还有张秧是生死之交,血乳交融。那时候,我们结拜时,就像桃园三结义,拜把子喝血酒,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后来我渐渐步入上班族,开了家大公司,但是张秧叛变,害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某我钱财,差点害我性命。我流落掉天边,把自己剩下的所有积蓄全部抛入赌场,结果烟灰殆尽,我神志不清,大脑发热,结果就杀了人。后来我去公安局偷枪,左臂中弹,用刀挑出来后就晕了。。。我还没说完,就有人开始尖叫了。我想离开,就找了个机会上厕所。我出来后,一个恐怖的奸笑声——“哈哈哈哈哈哈哈”神秘人:“你已经被警察通缉了,你还想去哪里啊?”我想:不会见鬼了吧。我扭头给了他一拳,他瞬间闪到我背后,一脚把我踢飞在地。我倒下了,他说:“亏你还是四当家,居然这么废物。”我极力反抗,想找机会溜之大吉。但是这个人把我死压着,丝毫不肯放半点松。他开始问话:“你是要留下来还是离开?”“难道你不想复仇了吗,你不想报复那个害你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张秧了吗?啊?回答我!”我差点喘不过气来,仍叫道:“我的事不管你事,你究竟是谁。”神秘人:“你永远也猜不到。”这时候,杨俊峰跑过来,他说:“四弟,留下来吧,加入我们这个大家庭吧。”我无可奈何,在复仇的诱惑下,在被金钱的迷失下,我选择了这条不归路。第六章《李小龙大战邓隽泽》进入黑帮内部,我觉得有些冰冷。里面的人见到我就像老鼠见了猫似得。只是躲闪。我突然呆不下去了,但有听到有人说:“号外号外,李小龙大战邓隽泽。”我当时一惊,李小龙不是死了吗,难道灵魂跑出来了?我立马跑到决斗场观看,两个人带着拳套,已经在那里热身了。有人一边吃爆米花一边说:“看,那个肥仔就是邓隽泽,那个瘦子就是李小龙。”我心中触目这一场大战。当然也不少加油,喊出吃奶的劲给他们加油打气。裁判打响警铃,“叮,叮,叮。。。”只见李小龙左一脚右一脚,两脚交错的速度只有零点五秒,看来他是快攻型的。而邓隽泽一直用双拳捂着肚子,以守为攻。李小龙出了个后旋踢,直中邓隽泽脑门。邓隽泽弹开他的双脚,“泰山压顶”一屁股做下去,时不时还打了个响屁。压着他,一拳一拳的打他的脑门。李小龙用后脚踢开他,两个人扭打在一起,邓隽泽膀大腰粗,是个玩相扑的高手,有人说:“真正的比赛还没开始呢。李小龙还没出绝招呢。”“绝招?”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李小龙的绝招到底是什么呢?邓隽泽玩不下去了,“肥仔撞击”用肩膀撞向李小龙,李小龙:“神龙腿”一腿过去,邓隽泽飞出的米数超过五米。当他稳下时,李小龙已经发出了他的绝招“超神风神龙十八腿”之间天空射出一条巨龙,随着就是李小龙的降龙十八腿压阵。其实,刚才那条火龙,是李小龙用内力制成的幻象,真正致命的是在于他的十八腿,最后一腿为落地,威力极高。杀伤力不计其数。李小龙搬弄他的名人名言——貌似没有威胁的,才往往是致命的。“啊!”随着李小龙的一声尖叫,全部人的目光都投入向了舞台。邓隽泽站起来了,他勇敢无惧的站起来了。邓隽泽:“李小龙,你就这一点本事吗?啊?”李小龙元气耗费太多,已经站不起来了。邓隽泽说:“那就到我还机了。”“百万吨泰山压顶”周边的窗子被震得哇哇响。台灯掉了下来。李小龙已经被坐扁了。邓隽泽振振有词:“叫你打我叫你打我,啊?再打啊,再打啊?”“哼哼,肥仔不是好欺负的。”场上响起了一片欢呼声。一个黑影闪过,将邓隽泽扑倒在地。。。第七章《神秘人是大当家》这个黑影,披着黑色披风,只露着一只拳头在外面。当邓隽泽醒来之后,叫到:“你是何方神圣,给老子报上名来!”“神秘人,区区鼠辈竟敢如此猖狂,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邓隽泽:“啊,看我打扁你。”邓隽泽挥拳过去,神秘人:“来得好。”闪过,邓隽泽:“旋风踢。”神秘人闪到邓隽泽背后。“巴掌打天下”只见他五个手指一伸一缩,那长长的带力的指头在邓隽泽的脸上悠然摆来悠然摆去,如同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极是好听。啪啪声里,邓隽泽以倒下来了。场上又响起一阵欢呼声。神秘人喊道:“上天入地唯我独尊千秋万载一统江湖。”很多人喊道:“大当家,大当家。。。”原来他是大当家,?c杰一下子就蒙了。那个那天强行挽留他的人,那个巴掌打天下的大当家,?c杰不得不留在这个使他流连忘返的黑社会。向着复仇的顶峰攀登!第八章《神秘女友》哎呦,差点把任务忘记了。我要去张秧的老窝看看,杨俊峰说:“你一个人去太危险了,我叫罗志镔带你去吧,放心,我们这里的人都叫他‘侠盗界的诸葛亮’。”“侠盗界的诸葛亮,我又蒙了,这到底是梁山泊还是黑社会啊。”罗志镔比较沉默,他跟我行动一点都不见外,有时还叫我老大。我们得到最新消息:张秧把我的公司买了出去,买了一套大房子。在一个荒原里。我们随即行动。一直等到晚上,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尽管我的眼睛有点花,但是还是可以一眼辨认出来那个人就是那个风雨天里一脚把我踢出公司的张秧,就是我那个一碗阳春面都要分着吃的大学同学,那个让我刻苦铭心不报此仇不共戴天的张秧。。。我紧握着双拳,恨不得冲过去把他打得血流成河,鼻青脸肿。罗志镔拍拍我的肩膀,言重语长的说了作战计划:“我们待会就这样那样,再这样那样,在那样这样。”我听着听着,嘴里不间断的冒出一声哦,哦,好计划。我们伺机行动,我猛然间看到一个女性走进房屋里,罗志镔问我看见了什么,我在那边摇头晃脑,直说:“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看见。。。。”其实,刚才的那个女士就是我的候补秘书罗懦,但奇怪的是,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这一系列的深层谜团,我们晚上见。第九章《小屋子里的罪恶》夜幕降临,我颤抖着,凉飕飕的冷风是不是吹着我的肩膀。“时机已到,老大,什么时候进去啊。”我楞了一下,口吃着回答:“走,进,进去。”我随他进去,狗急跳墙这种小事对罗志镔这样的江洋大盗简直是易如反掌。这围墙很高,少说也有十米。罗志镔把铁锁爪抛上去,确定抓稳后,拉着我飞天遁地。跳下去后,冒出一股黑暗的气息,一条大母狗,我们忍不住惊叹,他的体形有一辆汽车那么大。罗志镔掏掏口袋,摸出一把蝴蝶镖,飞过去,那母狗倒下了,不时抽噎着。我们抓紧机会上去,进入房子,有四层楼。上来楼梯,一直到四楼里面的一个卧室,紧闭着门,貌似里面开着空调。我一直有个不好的预感,知道我们推门而入。床上盖着被子,两个人躺在一起,很显然。罗志镔和?c杰尴尬了。?c杰当即就沉默了,屋里开着四台空调,冷气从四面八方迎风袭来,就像刺痛一样刺着?c杰的心,他鸡皮疙瘩都已经掉一地了。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时的他面临这人生的最大考验:一,要淡定。二,杀掉这两个人后自杀。可是他沉得住气,罗志镔拍拍他的肩膀,示意让他把耳朵凑过来:“我真觉得,你当初就不应该对这个女人呕心沥血,煞费苦心。你看她现在回报给你的是什么?是跟别的男人鬼混。她背叛了你。”说起来,大学的时候,我们几个人在一个班上课,当时我和张秧都追她,但最后是被我追到了,没想到的是现在她故伎重演。如果我现在过去胡搅蛮缠,岂不是搞的一头雾水。现在的我,还没有完全疯。因为我有先见之明。空调吹着,罗志镔小声的说:“你说怎么办?”可能是他说的太小声了,也可能是我太性感化了,还可能是空调的冷风吞噬了他的声音。罗志镔递给我一把刀子,看意思就是要我做掉他们。但是,唉,我的心里有两个念头,一是:永远不要理他们。二是:干掉他们。但是毕竟是老同学,多多少少之间也有一段交情。我起身想着书房走去,拿起纸和笔在那里哗啦哗啦的写了一大团东西。我想了很久,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背叛我,我也不想知道。我理解你,但是我告诉你,你们以后小心着,别怪我翻脸不认人,哼,某些人。?c杰我把它放在她的手下,后来我和罗志镔在他家的卧室里找到了保险箱。出去后我们撬开保险柜,那走了里面的五千万元。消失的无影无踪。广东东莞横坑小学五年级:罗杰1200字以上 五年级 抒情散文
-
高贵凛凛寒风中,几副残破的身躯紧紧拥成一团,蜷缩在昏暗的小巷子的尽头,他们面前的破瓷碗零落地靠在墙角,蜘蛛一家正在上面奋力地结网。漫漫长夜终会退去黑色的大衣,半个暖橙色的太阳从地平线上缓缓跃起,清晨的第一缕曙光洒向角落里的人群,照着他们黑乎乎的、分辨不清的脸庞。他们睁开布满血丝的双眼,终于慢慢移动起僵硬麻木的身体,向繁华喧闹的集市一步一步挪去……世界上有各种新奇的职业,乞丐一族已经是城市中“历史悠久”的一种;世界上有一种人,终日闲暇无事,却能不劳而获,乞丐亦是其中之一。他们是穿梭在人群中的特殊集体,每个善良之人都会在心底为他们保留一份怜悯与同情。但飞速发展的现代不同以往,乞丐们似乎都不安于现状,争着向上攀爬。奢华的珠宝店、高档的西餐厅,渐渐出现了他们的身影。褪去落魄艰苦的皮囊,他们又转变成了光鲜靓丽的富豪,大把挥霍着捐款箱里的红色纸钞。也许你会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社会就是这么现实,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曾有一位摄影师跟拍了三个乞丐一周的生活,惊奇地发现他们与正常的上班族一样,一日三餐,吃的不是残羹冷炙,而是丰盛的大盘鸡宴。只不过他们的工作不比上班族的辛劳,只要装作虚弱无力地躺在厚厚的棉被上,无病地呻吟几声,或是坚持跪上几十分钟,偶尔象征性地将头轻轻放到地上,就算圆满完成任务了。而他们这些虚伪的泪水却往往能骗到大把大把的“同情”,所以不要惊诧当你在首饰店艰难地徘徊于价格低廉的钻戒时,一旁的乞丐们却能瞬间变成土豪,捞走你望眼欲穿的劳力士金表。多么讽刺的事实啊!他们就像一柄柄尖锐的利刃狠狠地插在人们的心上,让人类残存的最后一点良知也消失殆尽。一场大雨过后,天气格外明艳,碧色的天空之上游弋着几朵软绵绵的云朵,我就像空中时而掠过的几只小鸟,悠闲地游荡在街市上。我哼着小曲,步伐轻快,正路过一家大型百货商场,看着每天不绝的人流在这里飞速地进出,当我感叹上流社会的虚荣时,余光却瞥见了一个灰色的身影,眯起双眼,我才看清那是个驻守在商场门口的乞丐,这让我本是艳阳高照的心情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阴霾。整个商场像一个巨大的牢笼笼罩着他,他只是安静地斜倚在华丽的店门口,冷眼瞧着那些热衷于购物的女人踩着恨天高的高跟鞋走进去,许久又从如潮的人流中大包小包地挤出来。贵妇小姐们娇俏的笑声和血拼后的喘气声不绝于耳,可是他却没有一声哀求,没有一句哭诉,没有对来往的行人露出一丝渴求“资援”的神色,一切都是那样和谐。此刻我倒对他产生了那么一分好奇,想着难道他在等着钓一条大鱼?天天流连于这些人中的他应该会很敏感吧?我走向商场对面的一排座椅,诧异了一会如此阴凉好乘风的宝地居然没人踏足,目光就又被他牢牢吸引住了。因为距离拉近了,我终于看清了他的真面目:他不像业余的乞丐有任何肢体的残疾,也不像专业乞丐拄着拐杖两眼泛泪,他看起来已有五十多,尖刺的朝天发中夹杂着分布密集的银丝,他的脸色灰白,下巴的胡渣非常稀疏,并不显得狼狈。他的一双眼睛格外平静,好像大漠中的孤狼,无视一切地存在着。他身着一件灰色的薄棉衣,胸前随意荡着一只缝满补丁的布包,鼓囊囊的,应该是他的“存款机”吧。我观察了他一会,不知不觉已近中午,来往吃饭的行人更是络绎不绝,人们对他的注意也愈发多了起来。我以为他会从中找到“金主”,便蹲点等待着。果真没过多久,便有一流俗的贵妇踏出精致的玻璃门,一身时髦的红色连衣裙和浓艳的妆扮让人不免多了几分鄙夷。她慢慢悠悠地走到他面前,眼珠往下一转,居高临下地打量着他,不时用艳红的指甲抚着脖子上的一粒粒珍珠,不难看出她的眼中的轻蔑。乞丐对她的到来并不显得热切,反而不理不睬。我本以为他会开始痛诉悲惨的人生经历或是溜须拍马地谄媚,这是已经对乞丐不再怜悯的我的想法。显然那习惯被人奉承的贵妇也是如此想的,却陡然见到一个敢无视她的乞丐,理所当然地怒气冲冠了,只不过为了保持造型,只用尖利的眼神砍了他几百下,就炫耀似的从鳄鱼皮包里抽出两张百元大钞,利落地甩到他脸上,然后静等着他的跪谢。他没有丁点恼怒或者急切,反而随意地将钱塞进棉衣口袋中,然后道出了他今日说的第一句话:“谢谢。”稳当而沙哑的嗓音有些模糊,却依旧钻入了我的耳中。没有跪地,没有磕头,这一场“仪式”却未结束,我见他从那只布包里捏出一张干净的白纸,小心翼翼地放在一张旧报纸上,然后从兜里掏出一支磨钝了的铅笔,就趴下身子,头一次跪在冰冷坚硬的瓷砖上,却是为了作画。他的画并不华丽,却无比真实,那是一个美丽的小乡村,细长的柳枝随风飘扬着,可爱的孩童赤脚在河边尽情玩耍,这一张没有任何色彩渲染的画却深深触动了我。那是他的家乡吗?一笔一画都如此细致、深刻,仿佛是比全世界的财富还要动人的宝藏。终于,他完成了这幅作品,然而想要起身却一次次无力地倒下,他只得轻轻地捧着画递给一旁早已不耐烦的贵妇。那贵妇接过画,嗤笑了一声,就将画揉成团,以一个三分球的姿势投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内,然后扭着水桶腰扬长而去。之后的一幕我永远忘不了,他艰难地立起僵硬的身体,迅速跨向那个垃圾桶,然后不计脏臭,埋头翻出了那张画,轻柔地展开,抚平,爱惜地藏进了他的“宝库”中,又转头继续倚在商场门口,静静地看着人来人往。那一刻,我对他的轻视烟消云散,敬佩、感动、悲伤杂糅在胸口,我敬佩他不顾一切、坚持原则的勇气,感动他对生活、对家乡的热爱,悲伤他不惨痛却令人心疼的境况。也许我们从不应该因为一部分人而否定其他人,社会不一定绝对现实,现实也不一定绝对残酷,我的心情又挂上了暖暖的太阳。谁说乞丐不能有尊严?谁说乞丐必须寄人篱下?谁说乞丐不能是高贵的?我们终日追求高品质,拒绝低档次,难道这就是高贵吗?不!高贵不是崇高的社会地位,不是强大的金钱权势,只有精神与心灵的高度进化,只有对一切美好事物坚持不懈的追求,只有那个伟大的乞丐,才是“高贵”最完美的诠释!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
82路421号_3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Part.1当太阳刚刚收起它的最后一缕光芒的是候,羽璎才打算回家。她留恋地看着夕阳,阳光温柔地抚摸着羽璎的长发,熠熠闪光。羽璎有些依依不舍地看着夕阳,她并不想离去,但手表上显示的时间提醒她不得不回家了。她对着夕阳的最后一缕余辉喃喃地说道:“我明天再来。”羽璎迷恋上看落日是从十岁开始的。在她十岁时,一场车祸夺去了她所有的记忆,她昏迷了好久,但最终还是醒来了,只是从那时起,她的记忆开始变得空白一片。她从医院回到家的那个下午,夕阳那么绚烂,美得令人窒息。那天,羽璎驻足观赏了很久。在夕阳的笼罩下,羽璎觉得很舒服。从那时起,在每个晴朗的下午,羽璎都会登上山,静静地观赏落日,直到天色渐渐昏暗,她才下山回家。光明与黑暗的交替似乎就在一瞬间。羽璎还没下山,天就完全黑了。山路很崎岖,羽璎借着手机微弱的光小心地走着,可是她还是摔了一跤,她跌坐在山路上,有些无奈地笑着,正打算站起,却感受到小腿上撕裂般得疼痛。羽璎暗暗地说道:“该死!扭到脚了。”她只好坐着,拨通了家里的电话。迟迟没有人接,她这才想起来,父母是去朋友家参加聚会了。羽璎苦笑着自言自语道:“怎么办呢?总不能一直坐在这吧,山上不是很安全啊。”她最终决定站起来,她扶住了一棵树,勉强站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着,白天优美的景色被黑暗笼罩了,树影晃动着,发出沙沙的声响,就像是有人在低语,羽璎不由地害怕起来。“怎么了?是摔伤了吗?”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清朗的男声。虽然很好听,也很温柔,但还是把羽璎吓了一跳,她回头一看,见到了一个少年。似乎在哪里见过,羽璎这样想。少年定定地看着羽璎,流露出怜惜的神色。这眼神好熟悉啊,羽璎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她在自己空空的大脑中竭力搜索着,没有一点线索,想得太入神,羽璎觉得头痛欲裂,只好放弃了。少年走了过来,轻轻地扶住了羽璎。他的手好冷,羽璎忍不住哆嗦了一下。那少年问道:“我叫莫宇熙,你叫什么名字?”羽璎笑了,说:“我们的名字真的很像呢,我叫莫羽璎。”宇熙怔怔地看着羽璎,眼里流露出一样的光芒,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没有说,只是点点头,温柔地笑着。他们慢慢地往山下走,一路上有说有笑,快乐极了。山脚下,羽璎终于拨通了家里的电话,父母说马上来接她,羽璎松了一口气。等了好久,羽璎终于看到了那辆熟悉的车子,她对宇熙说:“今天谢谢你,我爸妈来接我了,你家住在哪里?要不顺便送你吧。”宇熙似乎有点慌张,连连说:“不用了,不用了,我还有事,先走了。”说着向后走去,消失在了夜色中。车子停了下来,羽璎上了车。羽璎说道:“其实我本来困在了山上,但是我遇到了一个叫莫宇熙的少年,他扶着我走到了山下。”妈妈有些吃惊地问:“什么?你说他是谁?”羽璎回答道:“莫宇熙啊,怎么了?你看我们的名字是不是很像?哈哈……”羽璎没心没肺的笑着,但爸爸妈妈的脸上却显得忧心忡忡,妈妈的泪水似乎要喷涌而出了。Part.2又是一个晴朗的下午,羽璎照例来到了山上,她在一块大石头上坐下,静静地看着落日。她忽然想到了莫宇熙,想:今天能不能见到呢。“Hello,你也在啊?”身后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羽璎转过头,看到了宇熙温柔的笑脸,她高兴地问:“宇熙,你也爱看落日吗?”宇熙点点头,在羽璎身边坐下,问道:“想听听我的故事吗?”羽璎高兴地点点头,宇熙说道:“我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我还有一个妹妹,我非常疼她。在妹妹十岁生日那天,我带着她去街上挑选礼物,谁知道,灾难降临了,在我们过马路时,一辆飞速行驶的小车撞了我们。我醒来后,妹妹就永远离开了我。在出院那天,我看见了天边灿烂的晚霞,就像妹妹的笑脸一般美好。后来,我喜欢上了观赏落日。”羽璎有些怜悯地看着他,说:“你的经历和我好像啊,不过,我并没有哥哥呢。”随即,她跳了起来,说:“要不我当你妹妹吧,这样你就不会那样思念她了,况且,我们都姓莫,或许上辈子就是一家呢。”宇熙爱怜地看着羽璎,说:“好啊。”夕阳渐渐消失在地平线以下,羽璎问:“哥哥你要回家了吗?”宇熙摇摇头,说:“不呢,你先回去吧,我还想再待一会儿,路上小心。”“嗯,那哥哥再见。”羽璎转身离开了。看着羽璎离开的背影,宇熙眼角流出了泪,他喃喃自语:“小璎,你可知道,你叫我哥哥的时候,便是我最幸福的时刻。”Part.3羽璎站在门口,正打算打开门,却听到了爸爸妈妈的对话。妈妈抽泣着:“今天我跟着羽璎上了山。我……见到了莫宇熙。”爸爸急切地追问:“哦?怎么样?”妈妈颤抖着回答道:“我肯定,他就是我们的小熙,真的……”良久的沉默,爸爸才说:“好了好了,一会儿小璎回来千万别告诉她,绝不能让她想起小熙,不然,这对她是多大的伤害啊!”羽璎打开门,双方都有些尴尬,羽璎很想问小熙是谁,但她还是忍住了。看着妈妈哭红的双眼,羽璎决定装成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她故作轻松地问:“妈妈怎么哭了?”爸爸回答道:“没事,没事,你妈妈只是看了一部电影,就哭成这样了,真是……”“哦,是这样啊。”羽璎装作吃惊的样子。回到了房间,羽璎一个人躺在床上,想:这个小熙,到底是谁?他和宇熙有什么关系吗?Part.4第二天,羽璎照例和宇熙出去玩。羽璎拉着宇熙进了一家叫做“流年”的咖啡店,店主刘姐是羽璎父母的朋友。后来,刘姐去了美国,他们的联系就渐渐淡了。最近刘姐回国了,开了这家咖啡店,刘姐可喜欢羽璎了,所以羽璎常来这里。刘姐看到了羽璎,赶忙招呼道:“小璎来啦?咦?小熙也来了?快坐下,快坐下啊。”羽璎有些疑惑地看着宇熙,问:“你们认识啊?”宇熙依旧温柔地笑着,摇摇头。说话间,刘姐过来了,她笑着问道:“小璎、小熙要吃些什么啊?”羽璎想了一下,说:“还是香草冰淇淋好了。”刘姐又问:“小熙呢,还是要柠檬汁吗?”宇熙点点头。刘姐叹道:“这么多年了,你们的口味还是一点没变啊。”羽璎猛地一怔:这么多年了?难道……难道自己和宇熙很久以前就认识吗?Part.5不知不觉,羽璎和宇熙已经认识很久了。一天早上,宇熙打来电话,声音有些沙哑,说:“小璎啊,今天哥不能陪你去玩了。”羽璎问:“啊?为什么啊?”宇熙回答道:“因为哥哥病了啊。”羽璎有些着急,问:“哥哥家在哪?我来看你吧。”宇熙忙说:“不用啦,只是感冒而已,没事的啦。况且,我家蛮远的。”羽璎威胁道:“你不告诉我,我们就绝交吧!”宇熙只好无奈地说道:“好吧,我家在82路421号啦。”羽璎匆匆赶到了82路。映入眼帘的是许多一摸一样的建筑,羽璎绕了好几圈都没找到421号。看着这些房子,她感到晕眩。羽璎忽然觉得有人拍了她一下,她回头一看,是一位老爷爷。老爷爷慈祥地笑着,说:“这不是小璎吗?长这么大啦!看看爷爷都老了。”羽璎觉得很奇怪,问:“爷爷,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啊?”老爷爷看着羽璎,叹了口气,默默地离开了。羽璎又拉住了一个大约五岁的孩子,问道:“小弟弟,能告诉姐姐421号在哪吗?”小男孩似乎有些惊恐地看着羽璎,颤抖着问:“姐姐为什么要去哪里?那里很恐怖的!”羽璎忙问:“什么?恐怖?小弟弟你到底在说什么?”小男孩说道:“在我出生的前一年,那家人出了车祸……”羽璎笑了,说:“这我知道,女儿死了,对吧?”小男孩摇摇头,说:“不是的,是儿子死了。后来,他父母带着幸存下来的女儿离开了这个伤心地。只是奇怪的是,每天晚上,那幢房子里都会亮起灯光,还有人影走动,有时还会发出低低的哭声。大家都说,那其实是那个死去的儿子。”羽璎愣住了,问:“你是说真的?没有骗我?”小男孩点点头。羽璎喃喃地说道:“不会的、不会的,这不可能……”小男孩关切地问:“姐姐你怎么了?”羽璎说道:“我朋友告诉我他住在里面的,他不会骗我,绝不会!”小男孩脸色煞白,说:“姐姐还是不要去了,快走吧。”羽璎摇摇头,说:“我一定要去问清楚!小弟弟,告诉我421号到底在哪?”小男孩指了一个方向。羽璎说道:“谢谢你,小弟弟。”说完,她向前走去。Part.6421号终于出现在了羽璎面前。羽璎走上前去,门没有锁,羽璎走了进去。一切都是那么熟悉。院子里的秋千架,几朵玫瑰,一些牵牛花,似乎早已在羽璎的梦中出现无数次了。羽璎走了进去,非常干净整洁的客厅。桌子正中,放着一个漂亮的相框,羽璎好奇地走上前去,所见到的却让她震惊了。相片上,赫然是自己、爸爸、妈妈和……宇熙!“你还是来了。”羽璎忽然听到这句话。她转过身,见到了宇熙苍白的脸。她问:“宇熙,你能向我解释一下吗?我……我真的不理解。”宇熙伸出手揉了揉羽璎的长发,他的手仍然那么冰冷。宇熙说道:“你是我妹妹,我亲生的妹妹,而我,已经死了。”羽璎摇摇头,说道:“我不相信。你,怎么可能死了?”宇熙问:“还记得我和你说的我的故事吗?‘和妹妹永久分离’的意思是我死了,而妹妹活着。”羽璎泪流满面,说道:“不可能!不可能!”记忆一下子喷涌而出,羽璎想起了和宇熙的点点滴滴。三岁,宇熙把唯一的一根棒棒糖让给了羽璎;四岁,宇熙把欺负羽璎的还小孩们教训了一顿;五岁,宇熙和羽璎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晃啊晃;六岁,宇熙和羽璎一起种下了几朵玫瑰和牵牛花;……直到十岁的生日,羽璎抱着宇熙买给她的小熊,和宇熙一起过马路。一辆飞速行驶的小车开过,撞向羽璎,宇熙猛地推开了她,然后,倒下了。羽璎已是泪流满面,她颤抖地问:“哥哥,你会留下来吗?”宇熙微笑着摇摇头,说:“我始终只是一个魂魄,我已无法在人间停留更多的时间,我马上就要消失了。”羽璎惊呆了,拉住了宇熙,说道:“为什么?为什么?哥哥我不能离开你,不要走,好不好?”宇熙依旧微笑着,但他的笑,却越来越模糊了。宇熙说道:“小璎,我们不会分开,因为我们之间有一条特殊的纽带,它联系着我们,是我们永远在一起。”羽璎追问道:“这条纽带是什么?”“是爱。”宇熙完全消失了。空旷的屋子里只剩下羽璎一个人。Part.7羽璎打开门,走了出去。她沐浴在夕阳中,脸上的泪已经干了,她微笑着,默念道:“哥哥,我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高一:北冥茉1200字以上 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