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时尚
“时尚”一个简单的名词,城市人都一定会喜欢“时尚”,我也不例外。我可也跟得上“潮流”的……
在家里,我周末梳头有时花的上半个多小时。要是你肯定以为我不会梳头,你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我那正是在“赶潮”。梳个马尾辫太普通了、披散着太傻了、扎两个马尾又太幼稚了、扎一个包子头行吗?……每次到这时,妈妈就会催我了,她总会说同一句话:“妖精,你完没完呀!”我的答复也没变过,“对的,我是妖精,我马上就完了。”走在街上,我就会把家里暴躁的性格隐藏起来,显得比较淑女一些,这就是传说的“两面派”吧!
要说我很时尚那还不是,在家老爸可比我厉害哟!就拿前不久去商场购物时的事情来说吧。
刚进商场,爸爸就盯上不远处的服装区了。天呐!他这一“瞧”可“瞧”得久得不行了,都可以说是“度日如年”了。爸爸这边看看、那边比比、那那边又瞄一瞄……唉……他挑的开心地很呢,我们就在那玩“123木头人”(等待)下一秒就要“动”了(爆发了)。
我妈妈也不是跟不上随时尚,她只是想节省、再节省一点,节省也都是老爸害的。爸爸买的东西多了,为了保持金钱付出的“平衡性”,妈妈就不会挑太贵的了。妈妈选东西的眼光虽然不是非常棒,但选的也挺有味道的。普通人都爱美,总把自己的脸上抹上“一层厚厚的粉”,妈妈却从不用太多的化妆品,她总是稍稍装饰一下。在我眼里妈妈也是跟得上潮的,妈妈所展现的美虽然不多,但在我的心中她永远都是美的。
在家里,在我眼里,妹妹就是一个“土包子”,不懂得欣赏,她给我留下来那么、那么“好”的印象那也是一天一天地积累成的。就第一次,我看见她拿着梳子在头上胡乱刮,我便拿过梳子帮她梳。“妹,你要梳什么样的呢?”“就扎一个。”,“哦。”我虽然回应了,但还是觉得这么乖的妹妹扎一个显得多难看呀!最后,我给她扎了两个小辫子。她看了后暴跳如雷,使出了“必杀技”——吿妈妈。虽然妈妈没法火,但我心里火呀,真不知道妹妹是什么品味,瞧不起我好心给她扎的“乖乖头”。
时尚,九零后的我们也要跟上时代的脚步走。
成都市狮马路小学六年级:黄杰
跟风
本世纪,鼓励创新。语言是种交流的方式,更在无时无刻的更新。
从SZ到SD,再从SD到SB,无不意味着一个时代向另一个时代的递进,然而递进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创新与跟风。当然,在某些时候,两者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如果说第一个说SB的人是创新,那么,之后随处随口就是SB让SB流行起来的人们就是跟风。所以从根本上说,跟风成全了创新,无论好坏。
抛开创新,就跟风而言,我也有个小故事。具体是哪日,我已经记不得了,只是依稀记得事情的大概。那日与一群朋友聊天,于是我讲了个从别人那听来的故事,故事很可笑,但却很难懂,当时我听过后一副茫然的表情,也不知道笑点在哪,但经别人点透后才捧腹大笑起来,恍然大悟。终于,我把故事很生的讲完了,本以为会冷场,因为这个故事太难懂了,但我料想的冷场却没有发生,大家哈哈大笑起来,这反倒让我迷茫起来,难不成大家都听懂了或是以前听过?我把我的疑惑说出来,朋友为了揭开了答案。其实说来可笑,真正听懂这个故事的只有少少的两个人罢了,他们笑了,然后其他人见他俩笑了,也就跟着笑了,于是一种其乐融融的氛围就这样起来了。所以,不得不说,跟风的力量是相当强大的。
最近网络上也刮起几起飓风,什么“元芳你怎么看”,什么“屌丝”,还有“我去年买了个表”等语言的“文化”,有时我真的挺佩服中国的语言文化的,就拿“我去年买了个表”来说,不知道的还真以为只是简单的表面意思,中国语言当真是“博大精深”。但是这些和跟风有什么关系呢?有人不解。其实这几场“飓风”,本都是几阵不痛不痒的微风,但跟的人多了,再加上网络本身就是极好的传播工具,这风自然也就大了,变得厉害起来,具有攻击性。但对于这些,我都是摆着嗤之以鼻的态度。
一天分为白天和黑夜,世界也有光明和黑暗,凡事都有两面性,跟风也不例外。试想一下,若是一个班级,本有寥寥无几的人知道学习,其他人看这几个人在学习,于是其他人跟起风来,再然后,班级里刮起一阵良好的学习风。幻想很美好,现实却很露骨。现实总是和幻想有差别的。现实是这样的:一个班级,本有大多数人知道学习,寥寥无几的人无所事事,整天玩,于是知道学习的人慢慢的跟起这股恶风,然后,越刮越大,越刮越大,最终,只有可悲的几个人坚守着自己的阵地,倒也是意志够坚定。
谈大一点儿的,说中国的电视节目,有多少是跟着韩剧走的,没营养的泡沫剧到处都是,搞得中国节目都快失去自己的特色,对于这些“韩剧式的中国剧”,倒不需要采用一棒子打死的方式,但何必如此勤奋刻苦的去学习呢?有那时间倒不如想办法把自己的国剧好好的做好,让别人跟着自己走。《美国之声》是这样,《中国好声音》也是如此,《我是歌手》更是将这点发挥的淋漓尽致,归根结底,其版权都是从荷兰的《TheVoiceOfHolland》购得的。
中国大多数人的特点是爱凑热闹,看自己人打架,搞分裂,基本上都是摆着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高姿态。说的夸张了,你站在大街上,去人多的地方看,必定会看见有事发生。车祸啦,吵架啦,打人啦,只要这类事发生,看热闹的人比比皆是。本身几个人的事情,非得搞得满城风雨,且不说看热闹的人把路围的水泄不通,但最起码的公德心你跑哪去了?看见车祸,赶紧打120啊,就知道看,看这些增长知识?看见吵架打人的,你倒是赶紧劝阻啊,站那看笑话心情很愉悦?就知道跟风,跟歪风,看见泥就往里钻,活像个泥鳅。
跟风的人很多。跟风的人永远不会有辉煌,因为他们的行为只是对先人的复制,他们都只活在过去。
跟风的事也不少,有一句哲人说过:“世上除了变是永恒的,没有不变的。”新事物必将取代旧事物,在新事物发展的时候,风更不会少。
所以,在这个多风的世纪,还望君不要盲目,勿失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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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放不下浩荡离愁白日新斜放不下竹中落叶任意纷飞如果我们还是在行走那是不是没有话语更好不会顾此失彼,不会惊慌失措,更不会黯然心碎如果我们还是在行走如果还有那些如果如果星晴再也不是梦想如果墨脱最后能够到达如果耶稣再也不是神话如果蔷薇最终会幻化如果我可以是安可以沿着铁轨无止尽地走可以随手摘下一朵野雏菊可以拉着七月的手乱蹦乱跳我是否已经超脱而你是否一直伴随一个人背着一个包抱着一只猫然后是无休止的孤独的流浪我终于在未知的前方迷路墨脱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而我是否能够到达海角天涯虽然它没有西藏的神秘蓝色喇叭的诡异几米那条忠诚的鱼一摇一摆地游入我的梦中梵高那丛烂漫的向日葵一闪一烁地跃入我的眼帘如果梵高是麦田守望者那我是什么?听着迈克尔。杰克逊的摇滚读着杜拉斯的哀伤没有向日葵浓重的色彩可的确,他是在守望,我也是然后是海明威他把**塞进自己的嘴巴接着扣下扳机——整个头盖骨都被掀飞可那不是惨烈只是因为他喜欢可惜的是我并没有**我无聊地在竹林听箫声——走走停停,寻寻觅觅箫声空洞而空灵忽然会想起阿卡在无数个夜它忠诚的伴随无数次的穿梭它忠诚的牵引然而却又倒在黑色车轮下的那只——那只拥有明亮的蓝眼睛的猫就像邓布利多那双会流泪的蓝色慈祥的眼睛七月——我为自己的一无所有沾沾自喜六月——忠诚的跟随终于分别11个月,11个月的花雨纷飞跟随——终于分别一无所有——却可以沾沾自喜冷漠的琴声在耳畔回荡生命的那根弦已被帕格尼尼控制他冷静的谋杀着我我终于安静地死去600字 六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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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谈论起“时尚”二字人们都会想到染头啦、穿奇装异服啦、画着奇怪的妆、等等一些奇形怪状的少见的衣着。而且不论我们在哪个场合,(宿舍、教室)谈起这个话题时都会与明星结合着说,比如:某某在某个MTV上穿的衣服很好啦!对!明星一般都是走在时尚的前端的。 但是我认为“时尚”的流行并不是很好。虽然说跟不是潮流就会被潮流所淘汰。我却认为这也是因人而治的,人只要看上去好看,有涵养,有自我那就是好,并不是你穿成某样,带成某样你就更好,更有气质,可以更“完美”。听说过聪明反被聪明误吗?现在,在街上走着,不时会看到一些穿着与长像不合的人,有的人长的非常好看,就是因为追潮流赶时尚,把原本好看的人变成了“疯子”,那么这也是好处吗?别人会认为她的衣着很好吗?不是不能追而是得看看自己的本钱,如果没有变好,反而产生了反面效果,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花钱让自己去变丑呢? 我非常反感那些随潮流的人,犹其是那些染各色头发的人,黑头发,黄皮肤原本是中国人所特有的。他们却把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任自己的意愿加以破坏。再有就是那些穿着一身乞丐服的人。明明很好的衣服经过他们刻意的挖洞,变的奇丑无比,但是穿的人还认为那是流行,我想如果他 们就这样去找工作的话,没进大门就会让保安把它当丐帮成弟子了。也许是我太守旧,也许是我已被这个时尚社会所淘汰,但我有的方面也是随潮的,我的观念是: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你来说好的有利的可以去追这方面的潮流,但那些你看不上的,有的即便是看上了但是不适合你,或是不能“为你所用的”或那些不伦不类的“时尚”最好不要去追。那样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只会让别人的眼里多一个“怪物”。65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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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听说过聪明反被聪明误吗?现在,在街上走着,不时会看到一些穿着与长像不合的人,有的人长的非常好看,就是因为追潮流赶时尚,把原本好看的人变成了“疯子”,那么这也是好处吗?别人会认为她的衣着很好吗?不是不能追而是得看看自己的本钱,如果没有变好,反而产生了反面效果,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花钱让自己去变丑呢?我非常反感那些随潮流的人,犹其是那些染各色头发的人,黑头发,黄皮肤原本是中国人所特有的。他们却把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任自己的意愿加以破坏。再有就是那些穿着一身乞丐服的人。明明很好的衣服经过他们刻意的挖洞,变的奇丑无比,但是穿的人还认为那是流行,我想如果他们就这样去找工作的话,没进大门就会让保安把它当丐帮成弟子了。也许是我太守旧,也许是我已被这个时尚社会所淘汰,但我有的方面也是随潮的,我的观念是: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你来说好的有利的可以去追这方面的潮流,但那些你看不上的,有的即便是看上了但是不适合你,或是不能“为你所用的”或那些不伦不类的“时尚”最好不要去追。那样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只会让别人的眼里多一个“怪物”。4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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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当非主流成为主流,我们应当何去何从?当歌手海鸣威替代了作家海明威,桑提亚哥是否会心疼?品味时尚,这其中存在创新与高雅;品味时尚,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有些经典不容恶搞,不容遗弃,不容不继承,有些时尚应当退让。被称为“脑残90后”的我们,在品味时尚的同时,是否也曾想起那些渐行渐远的……放眼青春文坛,80后作家韩寒、郭敬明的作品相继出版,引领了夸张叛逆的时尚潮流,引领了“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这样的情愫,而几代经典却被当成了厌恶之作。曾有人问:韩寒、郭敬明、鲁迅谁更伟大?毫无疑问,一定是前两者更伟大,理由是鲁迅文字干涩无味,没有激情。所谓这种激情,也只是时尚,玩世不恭。但我认为,郭、韩之类的所谓“时尚”不妨流行,但这决不会也坚决不允许它们撼动鲁迅等人所代表的中华文明传统以及中国人应有的精神食粮,昔日鲁迅的孤独是因为浑浑噩噩的看客与天生的国民,而今鲁迅的孤独竟然是所谓的“时尚”一手造成,我们又怎能责怪呢?所谓经典“时尚”也早就淹没在现代“时尚”的大潮中了……放眼青春乐坛,一曲《伤不起》唱出了多少年轻人心中的狂热,成调的节奏,说唱的风格,正是适应了如今“非主流”的生活,成为流行中的流行,“大街小巷”“嘻嘻哈哈”“楼上楼下”“我真的伤不起”,人们在只有不羁外表,极少有韵味的流行音乐里流连,蹂躏听觉。那孤舟里“轻拢慢捻抹复挑”的《琵琶语》,那屈原不断吟哦的楚辞《离骚》……还有谁会在意?邓丽君的歌声如碎月空灵,经久不衰,网络的歌手嘻哈嘶吼在两个月后便销声匿迹;时兴的爱情小说在一场雨后化为子虚乌有先生的轻咳;张爱玲一生钟爱的旗袍,勾勒出了时代女人的婀娜多姿,现代的服饰完全苍白于曾经的妩媚和娇柔;它们都是曾经的时尚,却有的转眼成了昨日黄花,唯有值得品味咀嚼的才成了永恒的经典,成了永恒的时尚。时尚,它踏着现代的步子走在舞台上,举手投足间朝气蓬勃。经典,是洗去铅粉的女子,素面朝天,却依旧不减当年的风采。我希望,所有的时尚都成为明日的经典。六年级:马重阳70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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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步伐时代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世界也在变化,时尚更在变化。随着时代的变化,人类想出了许多希奇古怪的东西,列如:衣服、染发、鞋子、歌曲染发也是一种时,跟着时代的变化乌黑而顺直的头发变成了金黄又卷曲的头发。期间还有种种变尚化,列:每个人都把自己的头发剪的很短很短。有的甚至把头发也剪了个精光。我认为这样盲目的追随流行有何用呢?一:把中国的传统给打破了,二:这种发型很难看。时尚不仅在染法上发挥得淋漓尽止,而且它是一个无孔不入的物品,它在歌曲上也是一马当先。现代社会上的歌曲活泼而节奏快,是那么的吸引人,大街小巷都能听见流行歌曲。流行歌曲有弊有利,是一种说不清、搞不清的纠缠。利它是一种休闲,它是一种快乐,它是一种积极。当你劳累了,当你痛苦时,当你灰心时,它可是一种积极的鼓励品哦!有时还可以拿它当催眠曲哦!嘿嘿!不错吧,流行并不只有坏处哦!流行歌曲也不是只有好处。有时,流行歌曲里的歌词往往都有爱字,所以不到一定年龄,最好还识别往里陷,否则后果自负。一:影响生心健康。二:对学业必定有的影响。到时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上课、做作业等时间都是会沉浸于此中,唉!流行,一种让人沉醉,让人追随,让人崇拜的物质。流行就像世界一般它会变化,它会向前走,它会传换。流行是一种遥不可及的,当你抓住它时,它又会不知不觉的溜走了,它是一种美,但这种美却总会被人们淘汰。如果你是个爱美的人,我劝你最好还是别太盲目的追求流行。流行啊流行啊!你让我沉醉,你让我快乐,你让我崇拜,你也让我懂得一个道理:时尚是遥不可及的,是永远留不住的。650字 六年级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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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随时尚作文“时尚”一个简单的名词,城市人都一定会喜欢“时尚”,我也不例外。我可也跟得上“潮流”的……在家里,我周末梳头有时花的上半个多小时。要是你肯定以为我不会梳头,你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我那正是在“赶潮”。梳个马尾辫太普通了、披散着太傻了、扎两个马尾又太幼稚了、扎一个包子头行吗?……每次到这时,妈妈就会催我了,她总会说同一句话:“妖精,你完没完呀!”我的答复也没变过,“对的,我是妖精,我马上就完了。”走在街上,我就会把家里暴躁的性格隐藏起来,显得比较淑女一些,这就是传说的“两面派”吧!要说我很时尚那还不是,在家老爸可比我厉害哟!就拿前不久去商场购物时的事情来说吧。刚进商场,爸爸就盯上不远处的服装区了。天呐!他这一“瞧”可“瞧”得久得不行了,都可以说是“度日如年”了。爸爸这边看看、那边比比、那那边又瞄一瞄……唉……他挑的开心地很呢,我们就在那玩“123木头人”(等待)下一秒就要“动”了(爆发了)。我妈妈也不是跟不上随时尚,她只是想节省、再节省一点,节省也都是老爸害的。爸爸买的东西多了,为了保持金钱付出的“平衡性”,妈妈就不会挑太贵的了。妈妈选东西的眼光虽然不是非常棒,但选的也挺有味道的。普通人都爱美,总把自己的脸上抹上“一层厚厚的粉”,妈妈却从不用太多的化妆品,她总是稍稍装饰一下。在我眼里妈妈也是跟得上潮的,妈妈所展现的美虽然不多,但在我的心中她永远都是美的。在家里,在我眼里,妹妹就是一个“土包子”,不懂得欣赏,她给我留下来那么、那么“好”的印象那也是一天一天地积累成的。就第一次,我看见她拿着梳子在头上胡乱刮,我便拿过梳子帮她梳。“妹,你要梳什么样的呢?”“就扎一个。”,“哦。”我虽然回应了,但还是觉得这么乖的妹妹扎一个显得多难看呀!最后,我给她扎了两个小辫子。她看了后暴跳如雷,使出了“必杀技”——吿妈妈。虽然妈妈没法火,但我心里火呀,真不知道妹妹是什么品味,瞧不起我好心给她扎的“乖乖头”。时尚,九零后的我们也要跟上时代的脚步走。成都市狮马路小学六年级:黄杰跟随时尚作文900字800字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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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走上街头,不时与浓妆女孩相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有人整日迷恋在网吧,有人说那是浪费青春,有人说那真够时尚。一夜之间,“时尚”之风吹遍了社会的大街小巷。不知何时,它悄悄地跑进了我们的校园,引得无数的少男少女追逐着“时尚”的脚步。有同学认为时尚是最新潮的流行。有同学看到电视里影星们那任意所为的“酷酷发型”,就认为那是时尚;有同学把喝酒吸烟作为时尚;有同学把拉帮结派作为时尚;甚至有同学不顾校规规定,把违反纪律作为时尚。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得“时尚”的真正内涵,他们的做法恰恰践踏和玷污了“时尚”这个美丽的词语。什么是时尚呢?我眼中的时尚不等同于流行,“时”是流行,“尚”是否含有“高尚”的意思呢?时尚,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当时流行的、好的风气和习惯呢?既然这样,对于流行的东西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千万不要去盲从。追求流行的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光头”真的流行起来,满大街不都成了和尚、尼姑?如果真的每个人都跳“街舞”,那大街岂不成“舞场”,交通还如何畅通?我眼中的时尚有着它深刻的内涵,每个人的身份不同,个性迥异。当前流行的、时尚的并不一定适合你。刻意地模仿时尚,说不定会被人笑为“东施效颦”。所以每个人还应该做回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应该是共产党员的时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应该成为领导干部的时尚;精心播种,培育人才应该是教师的时尚;救死扶伤,服务患者应该是医护工作者的时尚;努力拼搏,为国争光应该是运动员的时尚;在我眼中专心学习,刻苦努力,用知识来装扮自己才是我们中学生的时尚。650字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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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时尚,用英文表示为Fashion;品味,用英文表示为Taste。品味时尚,即TasteFashion。时尚,对于我们这些00后的孩子们来说,它既是一个被形容为独一无二的流行词语,又是一个被形容为盲目从众的流行词语。如今,明星人才济济,许许多多明星同款的用品就如竹笋般争先恐后的出现在我们这些平民百姓的生活之中。那些既不适合自己的气质,价格又比较昂贵,而且又不切实际的用品仅仅能表示自己是一个盲目跟风的人,而不是从事物中表达出自己真切的气质和性格。晋朝,对于五柳先生来说,是一个官场黑暗的朝代,当时政治腐败,五柳先生一直以来厌恶官场,向往田园,便于东晋义熙元年辞去彭泽令之职,回归田园生活。五柳先生回归田园之初,并写下了《归去来兮辞并序》:“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归去来兮辞并序》反映了他蔑视功名利禄的高尚情操,也流露出他委运乘化,乐天安命的思想。所以我认为:“我们要克服盲目从众的心理,要用自己的眼光去品味时尚。”宋朝是一个繁荣的朝代,也是一个战乱频繁的朝代。《宋会要辑稿》曾提到一个令当朝皇帝反感的现象:“近岁士庶侈靡相尚,居第服玩,僭拟公侯。”宋朝时期侈靡之风流行于社会,由此,周敦颐先生在《爱莲说》中提到了与宋朝社会状况相似的唐朝:“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随后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所以,品味时尚,追求时尚,我们既不应随大众而摒弃自身内的气质,也不要为了自己突出鲜明的个性而独一无二。那些还在津津有味地品味时尚的人们啊,你们还有其他想法吗?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700字 高中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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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700字 高中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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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2]很喜欢羽泉组合的那首歌《风尚我有》:“不管世界多么辽阔,我有我的选择''与众不同,我有我自由。’可是,形形色色“时尚''让无数人丢失了本来的个性。我也追求时尚,但是我追去的是一种有自我,有个性的时尚。流行的各种时尚''时尚''让无数人趋之若鹜。在“时尚”的带领下,各种“潮流”向我们涌来,但不要认为新潮就是个性。例如,一件奇异的衣服,因其“奇异”而让无数人为之倾倒。于是顷刻间那件奇异的衣服,就被套在了无数人的身上。于是当你发现,那件衣服已经泛滥的随处可见了,你还会觉得他奇异吗?所以不要一味的追求时尚,要学会保持自己的个性,只有自我的东西,才是你值得为其倾倒的“时尚。”太多的“时尚”让太多的人眼花缭乱,晕头转向。与其疲惫不堪地去追随越变越快,越变越多所谓时尚,不如去打造属于自己的永远的时尚—有自我,有个性的时尚。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东西、每个人的性格、行为、追求的目标都各具特色,各成一家。这些都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能引以为傲的时尚。不要因为别人的改变,而把自我丢掉跟着别人去改变。属于你骨子里的东西,才是自己的,才是永远的。我们自己的个性就是全世界最独特的时尚不要总是习惯于去模仿,要习惯着去打造自我。在充斥着形形色色的潮流的社会,张显个性并不过分。个性的时尚;才是我们应该追求的。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性格是一摸一样的,更不可能有两个人的思想意识、行为动作,是一摸一样的。每个人的个性都是你独特的资本,发展这种资本,属于你的时尚就开始了。不用去追求那些所谓的“时尚”只要将你的个性展现、你就会发现你站在时尚的前端,引领着真正的时尚。时尚着的“时尚”给无数人头晕目眩之感,既然如此,就是断地割弃它。去追求属于自己的时尚。只要我们“张扬”个性,“尽显”自己,我们就是“时尚”大潮中永远的时尚。7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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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他说,你来人间一趟,要看看太阳。于是,那时,“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成了许多人眼里向往的时尚。时尚,不应是名表豪车么?有人反问。一本《小时代》将许多人对时尚的认知带入英文字母组成的品牌里。屏幕里红毯上明星举手投足间用物质堆砌起来的华丽,被许多人用两个词概括——时尚。所谓的时尚。愈来愈多的杂志把自己定义为时尚,每一页封面都要是引领时尚潮流的。款式各异的服装加上互相碰撞的颜色,人物不苟言笑,居高临下颇为自得。像是手表里精致的零件,均分的时间严肃的态度。更像是平面里无法理喻的奇怪吧。这,就是所谓时尚?那好吧,换一种。像海子一样“做一个幸福的人”,升学,考试的压力置之不理。作业本上潦草的字迹叫“放达”,毫无纪律的违规叫“不羁”。像陶渊明一样“不求甚解”,洋洋自得的笑他人的迂。直到有一天,学霸们在抱怨错了一道选择题,只考了97,自己却拿着卷子,看着那个正好相反的分数。桌上有一摊液体,还好,那并不是我的悲伤。纸上孤单地写着“时尚”二字,周围是无数种被划去的可能。到底何为时尚?它真的真实存在在我们的生活里吗,还只是有名无实的让人向往?女生辫子上频繁更换的饰品;男生嘴里脱口而出的网络用语;镜子前偷偷穿上大人的衣服;梳妆台上悄悄抹上姐姐的妆。自已为是的时尚成了老师父母眼里的问题学生,素面朝天的校服帆布鞋才是青春的主旋律。可是,这又怎么不是时尚?周围的女生开始学着偶像剧里留长发,而我依旧是短发素颜。所谓时尚,并不一定是披金戴银,也没必要把自己活成另一个人的样子。校服帆布鞋里的青春,素颜短发里的自然,一切的一切又怎会担不起时尚之名?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对的事,对的人,适逢花开的惊喜便是时尚。即使生在小时代,我也愿走在街上,去看看太阳。700字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