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异王朝
大街上,博士一边哆嗦着啃着猪排,一边四处张望着,希望能快些找到那个咖啡馆,因为一月的北京太冷,纵使博士有着可适当调节气温的“空调服”也无济于事,寒冷的风像刀子一样,吹得博士都有点后悔来这了。
大约跑了三百来步左右,博士才看到了一家咖啡馆,于是就像找到了救星似的不顾一切往里冲。
随着刺耳的汽笛声和一阵尖锐的刹车声过后,众人的惊呼声骤然而起。
那时间,博士被一辆飞速来的轿车狠狠的撞了一下,被抛飞了起来。就在博士刚刚要重重的摔在马路上时,奇迹出现了,只听“咻”的一声,博士不见了。
原来是30分钟的时间旅行结束了。博士在千钧一发之际被他的时光机给安全的带回了他的别墅。
“哎~呀”博士艰难地从客厅的地板上爬起来,然后一屁股的坐在电沙发上。心想:“我这是怎么了,怎么浑身都疼啊!今天睡的可真沉!”于是他拧了拧脖子,活动活动了关节。忽然发现了自己衣袋里的二瓶雪碧。感到很奇怪。“这是什么?”待他拿近了仔细一看,忽然一下子全想起来了,原来时光机是真的,不是梦。他真的回到了2000年的北京。
博士一下子来劲了,身上顿时也不疼了。他连忙拿起时光机,左看右瞧盯了半天。终于开口大笑道:“哈哈哈哈,我终于发明了时光机了,人类终于可以穿越时空了,这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发明,是人类由‘一类文明’步入‘二类文明’的重要标识。时光机终于成功了。”
回想过去,博士的爷爷李建云,提出了《人类要想穿越时空必须做到的六条件》并致力于此项研究,希望能造出时光机,可惜他在一次能量积蓄中失败,引起了实验室大爆炸。也没能完成他的心愿,这项研究也就交到了李民父亲李知远的手中。在李知远52岁是成功的制造出一台时光机的样机,但其是否真的可以穿越时空还是一个未知数,于是李知远大胆的一试,亲自驾着时光机进入超空间,然而李知远进入超空间后,就一直再也没有回来…
直到李民获得了物理学博士学位后,他仔细研究了父亲与爷爷的笔记,终于在公元2300年9月9日,造出了一台小型时光机,也就是刚刚使用过的那台。
但时光机在报告会上却出了故障。害李民博士最后被赶了下来。但最后李民有修好了它,并成功的驾驶着它回到了公元2000年,这两瓶易拉罐就是最好的证据。
想到这里,博士不禁百感交集,他泪流满面,“三代人的努力,今天终于成功了。”在短暂的喜悦后,他拿出移动电话,拨通了“和春人民公议院,经理‘许纪歌’的电话。”
他要重新开一次报告会,重新将时光机的秘密公布于众,因为这不仅仅是他的毕生梦想,而是三代人的梦想,包括他的父亲,和爷爷。
我家的妞妞
妞妞是我们家可爱的小狗。它是爷爷的朋友送给我的礼物。据说,它的祖先是日本的银狐,它是世界名犬之一。
它长着圆圆的脑袋,两只三角形的耳朵竖立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像玻璃球似的嵌在瓜子脸上,长长地鼻子和嘴巴合成一体,鼻子总是湿漉漉的,好像涂上了薄薄的一层黑色亮光剂。它经常张开大嘴,露出雪白而锋利的牙齿,血红的长舌头时不时地吐露出来。它披着一身雪白雪白的皱毛,背上像银丝线,肚下像白丝绒。它有着一条非常迷人的尾巴卷贴在屁股上面,像一朵盛开着的银白色菊花。它四肢发达,体格健壮,一天到晚总是蹦蹦跳跳,疯个不停。
妞妞非常聪明,它会根据我们发出的指令坐下、趴下、站立、握手、行礼。它每次一看到我就缠着我,跟前跟后自告奋勇地充当我的小卫士。
妞妞比较贪吃、贪玩。每顿饭吃一大碗,比我吃的还多。每次看到我吃东西它总是跳着想要让我给它吃一些,它闲着无聊不是啃木头就是咬玩具。它总是找机会趁人不注意,从门缝里挤进家中。
妞妞虽然顽皮好动,但是看家很负责任,来了陌生人它总是大叫报警。可是它有时候也六亲不认,我们夜里回来它也大叫,让人哭笑不得。
妞妞是一只既聪明可爱又顽皮捣蛋的小家伙,它的到来给生活增添了一些麻烦,但是,它给我们全家又带来了许多的欢乐。
江苏泰州泰兴市鼓楼小学五年级:周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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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异王朝昏迷了许久,博士终于苏醒了过来。“啊~我这是在哪,这儿好像不是北京。”博士艰难的坐了起来。看了看四周。喃喃自语道。“许纪歌,许经理,你在哪儿?”博士从地上爬了起来,四出寻找许纪歌。可眼前自己根本就不在北京,连个城市都不在,四周空气潮湿,许多不知名的大树参天耸立,把阳光挡了个严严实实。地上杂草丛生,地面泥泞不堪,整个一热带森林的模样。“许纪歌…”博士又将声音提高了一倍,“你在哪儿?”幽暗的森林里没有回音,只是惊飞了一些硕大的飞鸟。“唉,怎么搞的。真是倒霉,早知道就不来了。”博士懊恼道。于是向前走去。地上虽都是泥,但博士的服装全部是用纳米材料制成的,所以不会沾泥,走起路来自然也不太艰难。“这到底是在哪?许经理又跑哪去了?不行,我得给他打个电话先。”于是博士边想边掏出移动电话,拨了许纪歌的手机,但嘟嘟的没人接。“靠,怎么不接电话,许纪歌他到底在干吗呀?”博士心里有些急了。他瞅了瞅手机屏幕,“咦,信号还蛮强的吗!在这个大森林里哪来那么强的信号?真怪。”“算了,现在也没时间来管这么多了,我得先想办法走出这片森林再说。”森林虽大,但是博士一路上也没遇见什么凶猛的野兽,只是一些小动物在窜来窜去。也不知走了多久,博士来到了一条河边。于是便想去喝下水,洗个脸。森林里闷热潮湿的空气早就弄的他满头大汗了。所以他就想也没想就向河边走去,来到河边低头就喝了起来。喝了一阵,还没过瘾时,突然从河里伸出一只手,拽住博士的头发,使劲的往下拉,企图把博士托下水。博士拼命往后退,双手死死掐住那只手,眼看就要逃脱了,这时突然从博士身后飞来一根大木棍,往博士头上就是一下,纵使博士再厉害,被这闷棍打一下,也就不行了,摇摇晃晃的晕倒,然后被那只手拖下河中。6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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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异王朝嘟嘟~电话接通。“喂,许经理吗?我是李民博士。”“呦,博士啊,你好你好。请问有什么是要帮忙吗?”“恩,是这样的,我想再次使用你的公议院来开报告会。”“啊,可以是可以,不过上次…”“上次是时光机的一个小故障而已,现在已经修好了。”“真的修好了吗,那可是时光机哎。”“真的修好了,而且我已经亲自试过了,完全没问题。对了,许经理我从2000年给你带了个礼物来,就是上次你书上记载的‘雪白’易拉罐。”“是‘雪碧’,不是‘雪白’!”“哦,对对,是‘雪碧’易拉罐,我给你带了两罐回来。”“噢,真的吗,太令人不敢相信了,你确定你穿越时空了吗?”“是呀,真的,我马上就可以把‘雪碧’给你带过去。”“那好吧,公议院就借给你吧。你看今天下午成吗?”“成,许经理就是爽快。不愧是成功大企业家,哈哈。”“哪里哪里。过奖了。”“好,就这样,再联系。”“好的,再见。”嘟~博士松了口气,挂了电话。十分钟左右,博士驾车来到了公议院,刚停好车后,许经理就找到了博士,连忙迎了上去。“博士你好,我刚刚向全体市民发了人民广播,帮你解释过了,相信广大市民也都听到了,他们下午一定会来的。”“是吗,那可真是谢谢你啦,你可真有口才,要是换作我的话,指不定能解释大半天呢!”博士笑着说。“是吗,走,去办公室慢慢聊。”于是他们就聊边走向办公室。二人来到办公室,许经理说:“你的时光机不会再出现故障了吧,要是再出现问题,我可就没法向广大市民解释了。”“那当然,我对自己可是信心百倍哦,喏,你看!”说着,从衣袋里掏出2罐雪碧。“是吗,果然是好东西啊,这是你带来的?快给我讲讲,你在2000年都遇到了那些新奇的事啊?”许经理迫不及待的问李民博士。于是博士便给许经理讲了自己在2000年的北京所遇到的种种事,以及差点被车撞死的惊险一幕。“哦,你可真马虎啊”,许经理听后不禁笑到,“不过没事就好,看来你的时光机功能还挺多的啊。”“是啊,我也正纳闷呢。过去的不愉快的事就把它忘了好了,看我今天下午的表现吧。”博士兴奋的说道。于是他们又聊了一会别的事,但这时间却好像故意像乌龟一样慢慢的往前爬,就是急着他俩。“你说这时间还早,都还不到10点呢,不如我们再去古代逛逛如何?”博士说道,“在这儿待着还真是无聊。”“哦。”许经理一听就来劲了。“好啊好啊,求之不得呢!”“那好,说干就干,我们这就出发。”博士站了起来,从包里掏出了小型时光机,放在了桌上。许纪歌早就见过了博士的时光机,所以一点也不觉的奇怪,只是感到很兴奋。他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能穿越时空了。“抓紧我哦。”博士对许经理说。“是。”许经理点头说到。博士按下启动键。“请输入目标时间与地点。”“公元2000年10月1日,北京天安门广场正中央。”“请输入旅行时长。”“半小时就好。”时光机再次开始工作了,闪灯,杂音,起风,最后“咻”一声,两人进入了超空间,在所谓的时光隧道里快速飞行着。“这就行了?我们要穿越时空了?黑暗中许经理问道。”“对,一会就到了。跑完这段路就到了,稍等就好。”……时光机在黑暗中飞行着,几个LED发出的光根本照不了多远。大约十几分钟后,前面突然出现了一团亮光,许经理问道:“到了吗?”博士看了看说:“有点不像,出口好像不是…”还没说完,博士他们就与亮光撞在了一起,随着“轰隆”一声巨响,博士他们就与那团亮光一齐消失在超空间里了。原来,博士他们的小型时光机和另一架来自未来的时光机相撞了。巨大的能量把博士他们以及那台来自未来的时光机的主人给卷到了遥远遥远的过去,卷到了一个文明刚刚诞生的古异王朝里。那儿有着一个文明的奇迹和一个巨大的谜团,以及一些引人遐思的离奇故事。 (第一章完,持续)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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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异王朝“到底是怎么回事?说清楚点!”许纪歌不解的问。“你知道这是什么部落吗?”博士很激动,说道。“不知道啊,这是什么部落?”“你看这个。”博士指着公告上的字说:“这是玛雅象形文字,还有这个,这是玛雅的数字,是由点和横线组成的。”所以可以确定,我们来到的部落是玛雅文明的时代。“这又如何?”许纪歌还是不明白。“是玛雅又怎么了?”“笨蛋,连玛雅都不知道,玛雅的数学成就和天文成就可是接近现代水平,在这个时代是不可思议的。而且他们可能接触过高文明的外星人。总之,我们很有可能可以凭借玛雅的这种不可思议的力量,回到未来,并揭开玛雅文明的神秘面纱。”博士越说越兴奋。“是吗,不见得吧,你有没有想过,或许玛雅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部落,而因为你我的出现而兴起。换句话说,玛雅文明的神奇可能就是我们教他们的!我们回不去了,只有留在这里,并教会他们了所谓的数学和天文学啊!”许纪歌淡淡说道。“这…”博士无话可说。“那就只能靠运气了。”许纪歌说道。“什么靠运气?”博士不明白。“我们只有去找证据,不是说玛雅是神奇的文明吗,我们就在什么都没有教给他们的时候,去找找看,看他们的数学和天文学水平到底怎样!”“对哦,如果他们已经有了这方面的知识,那就说明…嘿嘿”博士又有希望了。“别高兴的太早了,那万一他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呢…”“别乌鸦,这很难说,我看希望还是很大的。”“恩,在这瞎猜也没用,我们还是快去找证据比较现实,找不到的话就只能去找时光机了!”许纪歌头脑清醒的很,催促道。“恩,出发吧。”于是他们离开了公告牌。走出了村子,在大森林里行走着。走了许久,终于来到了一个大城市里。这里车水马龙,行人川流不息,一派繁荣。“你认为呢?”博士问。“难说,光靠这景象很难判断。”许纪歌也不保留。如实说来。二人来到一商店,许纪歌问道:“有没有好玩的东西”,那人说:“两位要些什么好玩的。”“有没有三角尺,或量角器之类的东西?”许纪歌问。“三角尺?是什么东西?”那人好像糊涂了。不知道许纪歌在说些什么。“哦,果然不行。那你知道些有关太阳系的消息吗?”许纪歌看上去好像有点失望。“太阳系?两位到底想要什么啊,这些东西我都不知道啊。”“看来问题解决了。”许纪歌说。“没有,还不能确定。”我们得去一趟天文台。“天文台?”“对,你看那儿。”博士说着,用手指着一组建筑群说道。“哦,那是天文台,你确定?”许纪歌好像不信。“快走吧,我确定,那就是天文台。书上有记录。”博士拉着许纪歌就走。来到了天文台附近,突然二个手持长刀的侍卫拦住了他们。“不许进入,这儿只有国王才能进。”“哦,是吗。”博士说。“不好意思,我们这就走。”说完拉着许纪歌就到了一边。“喂,怎么了,许纪歌问,现在该怎么办。”许纪歌问。“恩,我看还是等等再说。强攻肯定不行,他们人太多。”“等到天黑以后再说。”博士说。“哦,你真认为那是天文台?我看不像哎。”“是,算了,不跟你争了,简单来说所以只要进入里面去确定是否有望远镜就行了。”博士说。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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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异王朝在一切全都真相大白后,三人来到了国王的秘密实验室,一起研究对策。原来李知远博士早在多年前就在重新研究时光机了,他的心情与大家一样,也是十分焦急的想回到未来,并且将时光机的秘密公众于世。现在李民博士来到了他身边,无疑大大增加了他们回到未来的可能性,真是令人激动。所以三人立即就展开了研究。实验室里,陈列着2架破损的时光机,其中一架是李知远原来造的时光机,而另一架则是李民与许纪歌乘坐的。原来李知远早就找到了李民的小型时光机,只是不知道这时光机到底从何而来。但现在,一切都真相大白了。几个人没日没夜的工作,其实都是李民与李知远在搞研究,许纪歌一点也不懂这方面的知识,只是在一旁帮忙当跑腿的,一会而帮这个拿拿扳手,一会又帮那个递螺丝刀。这些年总经理的威风派头可算是被他好好的改掉了。几年平静的时光过去了,在一天夜里十点左右,时光机终于再次完成,激动人心的时刻就要到来了。古时候的夜晚就是清静,月儿高高挂在天边,清新的空气毫无一丝污染。许纪歌独自一人王城廷院里散步。面对着这宁静的夜晚,他竟然感到有些留念,竟有了不想再回到未来的冲动。但这毕竟不是现实,他长长叹了口气,回到屋里。“明天就走吗?”许纪歌问两位博士。“恩,上午准备准备,下午就出发。”李知远说到。“就不能在迟几天吗?”许纪歌又问。“怎么,不想回去了,想留在这里?要不你留在这,我的国王位置让给你!”李知远逗他说到。“去,谁不想回去了,我就是在这呆久了,有点…”“恩,我理解,早点睡吧。明天就要回去了。”李民说。于是三人就回到各自卧室里休息去了,多年来他们从未有过一个好梦,所以今天睡的格外香甜,不要十分钟,全进入了熟睡中。很晚的时候,在具体几点也不清楚时,王城庭院里突然潜入几个黑影,他们没有进李知远等三人卧室,而是直奔李知远的实验室。而李知远他们都睡的很熟,所以并没有察觉,直到第二天天亮以后,三人才知道时光机出了事。李知远大发雷霆,立刻召集全城文武官员,下令封锁全城,一定要找到时光机。官员们虽然不知道时光机是什么,有什么用,但看着国王的恐怖表情,都倒吸一口冷气,心事重重的回到自己府里。正当各官都走后不久,就有侍卫送来一封信,说是与时光机有关。国王一听,连忙拆来:“亲爱的国王阁下,我是您的镇国法师,关于您的时光机,它现在很好,一根汗毛都没有掉。而且我也不会跟它过不去的。因为它对我一点用也没有,如果你想要他再次回到你手里的话,就拿您的玉玺来换吧,如果您不愿意我也无话可说,但是那样我就无法保证您的时光机的安全了。镇国法师敬上。”“真是个混蛋,简直妄想。”李知远大手一挥,一张摆满水果的桌子就被掀翻在地,水果也都滚落一地…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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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异王朝博士两人挟持着这个一点魔法都不会的所谓法师慢慢的往后退。周围的人也都很紧张,一步一步紧跟着他们。随时都准备着冲上去。就在这时,法师府外传来了低沉的号角声。“坏了,国王来了。这可真不是时候。”法师自言自语道。“哦,那正好可以把你的篡位夺权的计划向国王禀告,看这次还有谁能救的了你。”博士显得很高兴。使劲拽着法师往大门口处去。许纪歌手里攥着一把长刀,向周围的侍卫晃晃,跟了上去。“哼哼,国王是不会听你胡说的,我可是他最信任的官员。”法师虽然不服气,但仍然辩论着。“你就算了吧。快走。”许纪歌推了他一把“别磨磨蹭蹭的”好像很不耐烦的样子。大门开了,国王刚进来,看见法师府里已经乱成一团了。“谁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啊?”国王问。“不知道。”他的卫兵异口同声说。“不知道就快去打听打听啊,快去看看法师在哪!”国王发号施令了。“是,这就去。”最前面的两个卫兵说着就往里走。手里还攥着长长的战枪。刚好就在这时,博士他们架着法师也来到了大门口。后面的侍卫看见国王来了,都纷纷放下武器规规矩矩的向国王跪下行礼。“你们是谁,怎么敢绑架我的镇国法师?还不快放开他。”国王很生气,说道。“哇,好老的国王啊,看样子都有60岁左右了。”许纪歌对李民博士悄悄的说。可是李民博士没有回答他,只是直直的盯着国王看。“怎么了?这个国王有问题吗?”许纪歌又问道。“不是,只是看着有点眼熟,还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博士眼还是盯着国王直看。“你们两个还不快放开法师,我要把你们拖出去砍了。”国王恐吓到。“你知道时光机是什么吗?”李民突然转开了话题,问了国王一个突然的问题。“时光机?”国王大吃一惊,连忙从轿子上站了起来。“你怎么知道时光机的,你们是谁?”“果然,你也是未来人吧,我是公元2300年的李民博士,我们的时光机丢了。”李民说。“什么?你是李民?”国王感到更惊讶了,“你是哪个李民?”许纪歌不禁心头一阵欢喜:“哈哈,这下有救了。”“我是公元2300年的李民,你不认识我吗?那里应该有很多人认识我的,你是哪年的?”博士又发问了。也不管周围的人是什么异样的心情。“国王今天是怎么了,怎么跟两个疯子一起说胡话啊。”国王的几个卫士纳闷着。“你认识李知远吗?”国王问道。“李知远。”博士突然一惊“你是李知远?”“正是。”国王激动的说。“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不可能!我父亲他早就死了。你不可能是李知远的。”“不,我就是李知远,我就是你父亲,当年我坐着新发明的时光机样机进入超空间,在超空间里与另一架时光机相撞,就来了这里,一直也没法回去,没想到…对了,你们是怎么来这的?”国王问。“哎,我们也是在超空间里跟另一架时光机相撞才来这里的,怎么你也…”博士惊讶。“哦,明白了明白了,这一切都明白了。”李知远意味深长说。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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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异王朝“怎么了,时光机有什么新消息么?”许纪歌这时候出现在李知远身边,不解的问。李知远把这封信给许纪歌看了看,然后自己一屁股坐在宝座上,叹起气来。“这…谁这么大胆啊!连国王都敢要挟。”许纪歌看后也气的不轻,紧紧的攥着要挟信。都快把信给捏烂了。“他是本国的镇国法师。王朝刚开始时,他表现挺好的,为我建设王朝出了不少力。但是最近却越来越差了。整个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听说还有篡位夺权的打算,没想到还是真的。”国王无奈的摇了摇头。“但是绝对不能把王权交给他。”国王严正的说道。“是吗,那你有什么好办法,能把时光机给弄回来。”许纪歌问。“暂时没有。”这时候,门外有人来报:“镇国法师求见。”“哦,他还敢来。”李知远顿时就来劲了。“叫他滚进来。”“国王,哪来的这么大火气啊。”这时候法师还没等侍卫去传,就直接进来了。“你干什么来了。”李知远厉声问道。“别急啊,我来和你谈条件来了,我知道那个机器对你很重要,所以想要和你做过交易。”法师面色平静,不紧不慢的说。“你要什么,除了玉玺之外,其余什么都行。”李知远此时喝了一口茶,也平静了许多。“哈哈哈哈,我就是要你的玉玺,别的我不要。”法师说。“是吗,来人啊,把他拿下。”李知远把茶杯一摔,高声叫道。随后就有一群侍卫冲了进来,用刀架在法师的脖子上。“你要是识相的话,就快交出时光机,否则你就完了。”李知远说。“我倒是不怕死,只是我死了,那时光机就无法回到你手中了哦。”法师仍然平平静静的说。“哼哼,那又怎样,我既然能造出时光机,当然就不怕它丢,大不了我在重新造一个就是了。”李知远走了下来,绕着法师边转边说:“你威胁不了我。”“这…”法师好像失算了,他有点害怕了。“那…那你也抓不了我。”“是吗?,我这就砍了你,你信吗。”李知远拿过一个侍卫手里大刀,在法师面前晃来晃去。“哈哈哈哈…”这时候,法师突然大笑起来。“你笑什么,死到临头了还笑?”许纪歌问。此时法师从脸上撕下一张胶状物,说:“再看看,其实我不是镇国法师,我是他的替身…”你就算杀了我,也没用。“什么……”李知远感到很吃惊。“那法师他人呢?”“当然是在法师府里了。”“噢,原来还躲在那里啊。他很自信么!”李知远更自信的说。“来人,把我的兵符拿来。”话毕,一个贴身侍卫拿出一个兵符,闪闪发光,很是精致,交给了李知远。“传我令,立刻调集10万大军,即刻围剿法师府。”说着将闪闪发光的兵符高举头上。“尊命。”全场所有传令兵异口同声回道。语气雄壮,声震天地,气势威严。一场纷乱即将到来,但情势却很明朗,就法师府里那几个兵,是绝对敌不过10万大军的,狗急跳墙,法师他会毁了时光机么?还是他会启动时光机逃往未来世界…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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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异王朝6当博士再度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土床上,而站在自己面前的竟然是许纪歌。于是博士立刻来了精神,坐了起来。“许经理,怎么是你,这是哪儿?”博士感到很惊讶。“我运气好,从超空间里出来时,落在了当地部落里,他们以为是神从天而降,所以对我很尊敬。”许纪歌解释道。“部落,这里是什么部落?”博士越听越糊涂了。“时光机呢?”“我也不清楚,不过从他们的生活环境和条件来看,应该是一个文明刚刚诞生的部落。而且时光机应该也掉到这个世界里了。”“是吗,那我又是怎么到这来的?”博士似乎明白了一些。“昨天你在外面被当地的猎人给抓到了,他们见你很奇怪,以为是什么猩猩之类的动物,所以准备把你烤了吃,刚好被我看见,所以你就得救了。”许纪歌说。“猎人?我好像是被什么水里的东西拽进水里的,怎么会是当地猎人呢?”博士有点不相信。“是啊,我也是后来才弄明白的,他们喜欢躲在水里抓那些到河边去喝水的动物。好像这种方法很管用啊。”许纪歌说道。“你到这有几天了?我又是什么时候来的?”博士终于明白了。“我来这大约有四天左右了,而你是昨天下午才被抓来的。”“哦,看来我们在出超空间时的时间都不一样啊。”博士这时已经差不多全部恢复了。他下了床。活动了一下关节,说道。“走,我们去转转,看能不能找到丢失的时光机。”“好”“对了,你是怎么和当地居民通话的?他们会说汉语吗?”博士有问道。“那倒不是,只不过我有翻译通而已,可以和任何语言对话。”“哦,原来如此。”说话间,一个当地的居民走了进来,在许纪歌面前跪下,说:“万能的神啊,你要吃点什么东西吗?”“不用了,我们想出去转转,你知道这附近还有别的什么村子吗?”许纪歌问道。“恩,这附近有很多村子,而且还有一个王城,你们可以去那儿转。”那人答道。“哦,知道了,那我们现在就去看看。”许纪歌点点头说。就像一个董事长在跟一个小职员讲话一样。派头十足。“要准备轿子吗?”那个人又问道。“不用了,我们自己走去就好了。”“那好吧。”这人说着就退下去了。博士和许纪歌来到了街上,转着转着,就转到了一块公告牌面前,博士看了看,问许纪歌:“能翻译出来吗?”“能。”于是许纪歌就把牌上的内容翻译了出来,讲的是部落魔法大使要开什么祭会之类的,反正无关紧要。但博士又看了看,突然惊喜道:“哈哈,有救了,我们能回家了,就算时光机找不到也不要紧了,我们来到世界绝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世界,靠着这个世界,我们就能重造时光机了。”这突如其来的反常现象,弄得许纪歌都搞不清楚博士到底是怎么怎么了。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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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棍王朝晚上,从小店买了一枝冰棍,那店家真小气孤寒,说了半天他才肯打一折给我,才送台冰箱。我气得打着冰头也不回就走,走到一处又黑有静,虫的叫声只有120分贝的地方,放下冰箱。冰棍被我捂在怀里,热得像块烧红的秤砣,我哈了好半天气它才凉一点,也许是用太昂贵的价钱买的,我格外珍惜打开冰箱,跳进里面,盖住头,一口一口地吃冰棍。但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待我吃了十分之九的冰棍,抬起头想到外面乘凉的时,发现周围围了一大群鬼,他们都用眼巴巴的眼光看着我,准确的说是看着我冒着热气的冰棍。我刚想说话,他们就一齐拜倒了,一齐称我为王,我不禁觉得很沉重,我竟当王了,当王了,当王了,怎么那么小啊,至少也应是个小卒嘛。我说免礼平身,并让他们作自我介绍,第一个自我介绍的是一个盼冰棍盼死的中考生,听他说他磨剑于斗室半秒,突然想吃冰棍。他老妈出去半秒没回来,他就因为没有冰棍的温暖而冷死了。我点了点头,吃了一口冰棍,小鬼们一起卷了一下舌头,口水让太平洋升高了若干米。接着是死鬼读出了一段让我哭得像我一样的话:从前,有半枝冰棍放在我前面,我没有珍惜,如果再有半枝冰棍放在我面前。我一定会对它说:你××的,你害得我好惨哦。当冰棍还剩万分之一时,我决定创建冰棍王朝,正当我宣布王朝成立时,就听到对面有人奸笑:“哼哼哼,王朝,也不问问我掉牙鬼先。”原来是掉牙鬼,只听他接着说:“问我啊,快问我啊,我有一百个同意,一万个同意,大王,求你收我做你的舔冰棍使者吧。”掉牙鬼张着他那不停掉牙的口嘶叫着。突然,我的臣子,一个叫冷死鬼的鬼大声说:“快看啊,大王,那个死扑街的冰棍只剩二十亿分之一啦,我们快上去抢啊,一人分得N亿分之一也好啊。鬼们犹豫了一纳秒,突然全不见了,。我戴上N亿度的近视镜,终于看见他们在冰条上蠕动,我一口吞了剩下的冰棍,但他们竟然从冰棍条和口唇间溜走了,并用280分贝的噪音骂我,然后都走了。我三秒种的冰棍王朝就这样逝去了可怜我两分钱送一台冰箱所买的冰棍。7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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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王朝_2000字在发表之前我要声明一下,这并不是我的作品。作者是一个我所敬佩的作者,我对他所写的这部《cs王朝》有着很高的敬意。真正的文学作品,是不会因为其内容的载体而被摒弃的。在这里,我用一下作者的话语:cs只不过是一个载体,真正写的其实是爱情与友谊。金一万是2004年初跟女朋友分手的。那个女孩倾注了他全部的感情。不过付出往往不能等于收获。所以到他毕业前的几个月,这段感情在电话里结束了。“你只会说如何喜欢我,只会说未来,但我要的,是实实在在的爱”女孩在电话那头低低的说,“对不起”。“……”金一万拿着话筒听里面的嘟嘟声,发了一回呆,叹口气。转身走了。当天晚上金一万如一匹红眼的狼,在网吧的服务器里大开杀戒,见人就爆,爆完鞭尸。杀的警察纷纷自杀当土匪,金一万无人可杀,又自杀过去当警察,于是过了一会土匪又纷纷自杀当警察。一直杀的IDSmilingkiller分数变成110:12,32个人的服务器只剩几个人才罢休。半夜醉醺醺的回去,在电线杆下大吐了一场。后来的日子有点平淡。金一万在毕业设计和找工作中度过了大学的最后时光。分离冲淡了失恋的痛苦。周围的同学走马灯一样的换着女孩,换着男友,享受大学里最后的爱情。草地上依然有留着长发的青年在弹着吉他。校园民谣一代代的传唱着。弹吉他的手也在一双双变化。每个深夜,都有大四的寝室在唱歌或者喧闹,挥霍着自己最后的自由。金一万坐在网吧靠窗的位置,叼根烟,躲避,开枪,杀人,躲避,开枪…。。重复累了,就探头看看楼下即将分别的情侣,吹吹口哨。昏暗的路灯在那些年轻的脸上投一丝亮光,偶尔也有几声犬吠,和着隐约的哭泣。金一万隐没在黑暗里。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最亲爱的你象是梦中的风景说梦醒后你会去我相信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不仓惶的眼等岁月改变毕业后金一万离开了杭州,在北方找到了一份工作。工作不是很好,却也不是很坏。很符合他本科毕业生的中庸性。每个月几千大洋的日子也让他吃穿无忧,挥霍无门。这里的风沙很大,天总是灰蒙蒙的。很少下雨,所以空气总有烟尘。南方来的温暖被大山挡住了。走在路上或者睡在床上金一万总要拿东西紧紧裹住自己。偶尔下雨,他就探头看看窗外的大江。看零星的雨落在玻璃上,溅起些七彩的颜色。看点点的渔火近了又远去,看远处的望不到边的黑暗。朝九晚五之余,就只剩下上网。跟以前的同学聊聊天,或者打几盘cs。金一万每个晚上都在一个固定的网吧服务器里厮杀,偶尔帮朋友打几场比赛。打完总是有一群人在他QQ上问他有没有站队,加入他们队怎么样,一个月给多少钱等等,金一万烦了,再帮人比赛就保留几分实力,赢了就行。后来发现还是很多人找他,干脆换个号,以前朋友一概不加,再去服务器打也随便起个1啊cainiao啊之类的名字。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大约两年。两年之内金一万没有回过南方。也曾断断续续的给她发过几封E-MAIL,告诉她自己的生活,描述着这边的风沙,描述着雪花和渔火,却没收到一封回信。于是金一万也没有再写,他渐渐融入了平淡而真实的世俗中,心静如水,静到她的影子在慢慢的淡去。2006年末。发完年终奖以后金一万终于得到老总开恩,获假半个月,回家过年。南方的年热闹而精致。在家里吃的满嘴油光。震耳的鞭炮声在大街小巷响着。正月初一,金一万出去拜望了几个高中时代的老朋友。坐着闲谈从前的故事,自然别有一番温馨。老学校已经搬了,剩一个空壳。他们的宿舍倒还在,墙上刻着乱七八遭的话或者歪斜的划个“早”字,那是他们当年留下的,现在也仍然清晰无比。闲谈中朋友说起了她的消息。她仍然在那所医院当医生,似乎谈过男朋友,不过后来又吹了。金一万久已平静的心突然咯噔了一下,“两年了,不知道她如今是什么样子”,不过金一万没打算再去找她。久别重逢,对她,对自己,都未必是好事。辞了同学。金一万一个人在街上走着,体会久违的南方温情。买了串糖葫芦,边咬边看着花花绿绿的年货,晒着午后的太阳。然后他在那条淌满他青春和爱情的河畔,看到了她。她依然美丽而恬静。一身白衣。一头短发。一个人。金一万突然就笑了。这个世界有些事,就像戏剧。半个月以后,金一万回到了北方,连同她的叮嘱和爱情。分分合合,不只天下大势,也包括恋爱。金一万积极的开始跑调动,磨的那个胖胖的老板见到他就躲,被堵的实在没办法了,终于不得不宣布:9月份,金一万可以去她的城市,当分公司的一个副经理。金一万抱起老板,亲了他一口。被拳打脚踢的赶了出来。门关上的时候,里面透出胖子慈祥的笑声。金一万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她,他想如果哪天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手里拿着鲜花和戒指,那感觉。啧啧,金一万口水哗啦啦的流,没注意到公司的清洁工一脸厌恶的在他身后拿个拖把拖啊拖。3月份,金一万告假去了她那里,然后跟她跑到杭州。阳春三月,草长莺飞。西湖一如当年的秀丽。游人如织。白堤上的桃花盛开着,落英缤纷。金一万搂着心爱的姑娘,漫步在幸福的时光中。断桥上有几个老人在放风筝,飞的高高的,远远的。看了一会,她就指着嗔怪的对金一万说,“那就是你,老喜欢跑那么远,看都看不见。”金一万就吻了吻她,“你是那根线,不管我怎么飞,总是跟你连着”她狡猾的摇头,“我要做那只手。牢牢的握着你!”他们租了只船,泛在西湖浅绿的波光中。“唱歌给我听”她捏住金一万的鼻子。金一万描了梢公一眼,就小声的唱:“我,只能一再的,让你相信我。那始终爱着你的人,就是我。在远远的,离开你,离开喧嚣的人群,我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我只能,一再的,让你相信我,总是有人牵着我的手,让我跟你走,在你身后,人们传说中,苍凉的远方,你,和你的爱情,在四季传唱。我恨我不能交给爱人的生命,我恨我不能带来幸福的旋律,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阁楼,一扇朝北的窗,让你看见星斗。”这是老狼的《流浪歌手的情人》她眯着眼,静静的看着他。“我能给的比老狼更多,我可以给你一个完整的我,一套120平的房子(公司副经理的福利),一生的呵护,在半年后”金一万边唱边想。他理所当然的相信:幸福虽然延缓了两年,但终究会来。初三:借你的微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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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摸王朝的背影数千里八臂哪吒幽州古城,屹立古燕。东临瀚海,北倚长城,通高丽而至俄国。南瞰苏淮彝壮地,西接蒙牧驼踏漠。古燕幽州,力夫驱苍獐以伐楠木。木有千斤,路有千里,恐非人力所能为!故投段木于江河,待洪流时冲运千里而至下游,一根百夫挑,朱王倾国,万人共谋,盖秦断崖筑城之力也!楠木贴金,刻祥云瑞兽于其上,为柱,为梁。余料嵌以宝石,再饰与彩绘,为拱,为栏。两朝百年经营,尽用天下巧匠之能事。而成今日之规格。星移物换,华光潜逝,骚者驰宫,屹古壁下者莫不感己如蚁,其建之伟岸足显矣!屈膝抚残砖,两睫相交。幽思千年兴衰事,残垣载记半世仇,骚者触史燃心,纵倾天池水亦无济。古惜!予尝矣,泱泱上国,育亿万神族华胄,万帮来朝,西商驼踏丝绸道,多少番属臣附国。呜呼!何等盛世哉!噫!犹太祖讴歌着希伯来人命运的荒诞,诅咒着大秦。千年饥馑欧大陆,漫长中世纪,黑死阴霾上空聚。阴霾下的人煎熬着专制对灵魂的束缚,忍受着宗教的战乱,罗马和希腊相互征服着,前者是武力后者是艺术,病危的君士坦丁,残喘的东罗马。德、意、法、的雏形。祈祷佛罗伦萨文艺的复兴,古希腊文明得以再度现世,屋大维,亚历山大、拿破仑希特勒血腥的辉煌,文明对文明发动侵略前者何以谓之文明?后者的文明遗迹将是废墟,亦如帕提农神庙、圆明园、。无耻罪恶的三角贸易,奴役他人的殖民者,劣迹斑斑!恒河流域的种性制,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驼罗,最文明之佛教早已销声匿迹,释迦牟尼面壁穴已是乞丐的新居,这个民族数典忘祖,失序的意识形态,劣根性有着与中国同样命运的国家,园内落红无人葬,多上妃子瓦上霜。当年千重绝禁地,都化作游园。夜未央。东铁匠营二中初三:柏子玉6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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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寻梦,倾听一种声音。你是一架真正的风琴,千万片叶子就是千万个琴键,微风唤起一首缠绵的乐曲,如一段曲折蜿蜒的泉水,汩汩涌来。这清幽的声音,自由地在旷野里游弋,在天际回旋,在月的眼角缠绕,在星的指尖轻响。眺望古老的寂寞。一路星月,一路风尘,幻化成阳光,栖息在古树上。一些旧影,一些忆念,穿行了千百度轮回的花开花落,拂过树的眉梢。古树的声音是黄昏滴响的声音,一滴撞击着一滴,以悠响弥散出岁月的苍茫,以回声寻找大地的辽阔。摇曳的旋律早已泛黄,刻下几分苍老;尘封的思念早已褪色,叩响岁月的脉搏。千秋风雨,在古树的额头舒展成时间的记号。今天,明天;曾经,现在;历史,未来……守护千秋,守护风雨,是古树的执着;翻阅历史,翻阅时间,是亘古的情怀……3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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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弦一曲古弦,余音悠悠,干净的余音,让我的心没有由来的心痛,生命就像白纸黑字的契约,黑黑白白,白白黑黑,单调枯燥,却有让人感到震撼的真实,天空遥远得如此不真实,飘渺的孤单,杯子里寂寞而浓稠的纳也纳咖啡已经喝干。淡淡的一层痕迹在杯子上。天空让我看不透彻,正如我现在的心情,也如现在无助的我奋力扬起双翅,却触碰不到天空的影子,我抱起古筝,细细的弹奏着一曲又一曲的寂寞。泪溅落,滴落在手指上,带着它独有的温度烫伤我不坚强的心。午后温暖的阳光,温暖不了我寂寞的心情,我望着天,内心疼得如此不真实,我在生活中理直气壮的腐烂自己,也在生活中理直气壮的腐败自己的心。微笑着捏起手中的美工刀,没有声音,血淡淡的从手指上涌出。滴落在干净透明的小瓶子里,弥漫开来,眼泪在脸上泛滥成灾,飞溅在血色绽放的瓶子里,混合着内心的死寂,融合着黑色的阴影,血色倾城,我难过,可我并不想放手,闭上眼,眼前一片黑暗,心冷冷的疼,泪已流尽。血有多少可以流。整个城市的孤寂,我一个人和世界冻结,全世界的冰雪开始在我的周围蔓延,回首的刹那,我被冻得溃不成军,古时候,凤凰遇火重生,羽化成火,而我早被烈火焚烧的奄奄一息。堕落堕落,寂寞寂寞。琴音停止,窗外落花成雪,雁落平沙,淹了寒水,寂寞如雪,冷得让人心痛,白纸黑字的试卷,苍白的分数,血色得耀眼,记忆的画片在脑海中拼成完美的画面。重头到尾,忘记了谁,又记起了谁。十几个字,包含了多少;青春。年华,落寞。干干净净。笙歌,摇滚酒精。颓废的心,苍白的脸。倒印在花样年华的地点开成血色的花。忘却了太多,却让伤痕越来越清晰,习惯性的将自己封闭,世界将我孤立,素白的纸,素白的景,零乱的线条,如同内心的寂寞挣扎。古弦声声,萧萧雨歇,试问我是谁?“弦断了。”而我的心伤开使耀眼的伤痛。我开始沉默。开始隐忍。读着寂寞,品着苦涩。心又一次的颓废着,又一次的孤独着。6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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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旅初到异界小米一行人在无底深渊中经过一番天旋地转后,终于结束了一场可怕的噩梦,他们被抛在了一片荒凉的地方。“该死,我们上了什么鬼地方了,这连根毛都没有。”小米嚷嚷道。“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异界里吧,这么荒凉,果然和传说中的一模一样。”小薇自言自语。“净说些没用的废话,我还饿着肚子呢,这没水没饭,怎么活啊!”“我们不是有带背包来吗?”小薇说,“小顾我们的背包呢?”“咦?怎么找不到了,真是的,可能刚才被巨大的时空反抽给绞成了粉末。”小顾说。“还是先看一下周围的环境吧!”这时小米突然异常镇静了。“哦,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小米,身世就远不如你们两人了。你们叫什么名字?”“我叫小薇,她是小顾,我的好朋友。”……经过几秒钟的寂静之后,小米带头向远处走去。这里的环境的确差,可以说是寸草不生,想在这种环境中生存下去,是很艰难的哦。突然,小米停住了了脚步,他看见前面小山丘上有一团黑黑的东西。“快看,那是什么!”小米喊道。“什么啊……啊?那是什么呀,好恐怖啊!”小薇说。小顾话没多说,拔出腰间匕首就跑过去。等到她跑到它的跟前,那团东西突然不见了。“该死,那玩意跑哪去了?”小米喊道。说着他又向四周看了看,可什么也没有。“小心那,你们后面。”小顾大喊。小米和小薇慌忙回头,可为时已晚,那怪物猛烈一击,将小薇打到在地,小米灵活的一跳,躲了过去。那怪物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是一击,小米仗着自己灵活的身法(偷东西是练出来的)又躲了过去,并且反击一拳,可惜没有打中。那怪物速度快的得很,大约超越了音速。小米又上去几拳,可惜都被躲开了。“晕死,速度好快,怎么打都打不中。”小米喃喃道。小顾在小薇的身旁,照顾小薇,没看见那怪物已经向她冲来(没看见也是正常的,那家伙速度太快了)。小米也没有看到,随着“啊”一声惨叫,小米看到小顾也倒下了。“你……你到底是谁,想干什么……”小米咆哮道。“哈哈……”一阵冷笑,“愚蠢的人类,就凭你们也想消灭异界,这有我一个就足够了。你们最好消失,被在我眼前出现。哈哈哈……”又是一阵狂笑。“嗯?消灭异界,这是什么玩意?”小米想着,“应该与小薇说的有关吧。”“既然你也来消灭异界,多一个帮手不是更好吗?打我们干什么?”“哪来那么多的废话,这我一个就够了,其余的都是废物……吃我一击!”“砰”的一声在空中炸响,随后是一声惨叫,小米在灰尘中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烟尘散尽,小米睁眼一看,自己还没死。抬头一看,那怪物躺在地上。“怎么会是这样?”小米想着。回头一看,小薇手中的枪还冒着烟。“哇啊,这什么枪,威力好大啊!”小米激动地说。“高爆狙击枪”小薇颤巍巍的回答。小米激动地一抓,意外地扯下了那怪物的外“皮”,什么跟什么吗,那怪物居然跟人一模一样。“啊!?”小薇惊呼一声,“他也是人啊!”小薇这一声惊醒了小顾。小顾慢慢地爬起来,问:“怎么了?什么情况呀?”小米说:“不管他是什么,总算过去了一节,以后要小心哪!”这时那“人”起来向远处飞走了,说:“今天你们好运,放过你们!”看来这一节并没有完全过去,如果和那人化干戈为玉帛,消灭异界就省了一步;如果矛盾继续加深,那么后果就很难料想了。其实真正的噩梦才刚刚开始!(未完↓)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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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旅“我们这是要去哪啊?”小薇问,“怎么周围连个影子都没有呢?”“当然是要去见我们的首脑咯,其实我们都在地下城堡里。”阿索利奥答道。“喂,你认为他真的可信吗?”小米小声问小顾。“你管那么多干什么,走就是了,花生米!”小顾白了小米一眼。走了一会,他们来到了一个大裂谷前。“这里就是地下城堡入口了,请紧跟着我,别掉队了哦。”阿索利奥说。“知道了。”小米他们三个人异口同声。走进了裂谷,周围顿时黑了下来,小米只觉得天旋地转,那感觉像在来异界的那无底深渊中,他很后悔不应来这。突然小米感到脚下发软,小薇和小顾也感觉到了,还没等他们考虑,就已经都陷下去了。“喂,醒醒,我们首脑来了。”阿索利奥叫醒了小米他们。小米睁眼一看,哇!这里非常华丽,不愧为地下城堡啊!“唔哈,这里的墙都是用金子做的,上边还镶着翡翠!哎,你们很有Money嘛。”小米对首脑说。小薇看了看那所谓的首脑,只见他身材魁梧,衣着华丽,给人已故非常严肃的气息,但又有几分的柔和,生后还跟着几个随从,简直完美无缺。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年纪不大而头发却白了,这令小薇不得其解。“行了,别在这添乱。”小薇说,“首脑你好,我叫小薇,她是小顾,那家伙是小米。”“啊,欢迎欢迎,你们是客人,之前的事,失礼了。”首脑道歉道。“没关系,不过我有个问题可以问你吗?”小薇问。“没问题,什么问题尽管问!”首脑回答。“为什么你们都在地下啊!还有地下城堡这么华丽,地上为什么荒无人烟?”“哎!”首脑叹了一口气,“这就说来话长了,几十年前,我们确实都在地上,而且地上非常美丽,也很富裕,人们过得都很幸福,可就在几年后,突然出了一个反贼,他勾结当时社会上的一些下流人物,逐渐形成了反动派,反动派的人在神会上胡作非为,神会上反动风气盛行,我们也派出人去镇压,可就是压不住他们,反而愈压愈勇。就在那时,我的头发因为忧愁过度而全白了。“不久他们的头头‘锲斯’带领他们‘打天下’,他们人虽少,但纪律严明,并且还发明了什么黑暗斗篷,才几天的工夫,他们就打到了城池之下。锲斯和他的军队大喊:‘你们该下台了,轮到我们统治了。’我军虽浴血奋战,但技不如他,伤亡惨重。我们不得已搬到了地下城堡以和他们继续抗争。我们在走时下定决心不给他们留一根毛,所以把地面上东西都搬到了这里,搬不走的,也都烧为灰烬了。“你们刚来时遇到的那人就是反动派的,你们抢了他的黑暗斗篷,这很好,我们可以拿来研究了,也许研究明白了这黑暗斗篷,就可以战胜了。”“那你的意思是……让我们帮你镇压反贼!”小米道。“没错,现在顶要紧的就是要镇压反贼。我知道你们是来消灭我们,但现在先不要提及此事,现在我们的共同目标是那些反贼,那事我们以后在解决!”首脑郑重地说。“好吧,你是一个明智的首脑,但这场战争之后,我们可要刀枪相对了哦!”小顾说。“好了,兄弟们,有了他们的帮助,胜算就很大了!现在先把黑暗斗篷拿去研究,战士们先养精蓄锐,等明天研究结果出来了,我们就出发!”首脑大声的宣布。“好!好!为明天的胜利加油!”现场一片欢呼。(未完↓)10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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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旅人物1:小米 绰号:花生米 职业:不明(纯属杂牌货)武器:暂时不明,喜欢用拳头(纯属欠揍的)格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就……忍了!人物2:小薇 绰号:母夜叉(似乎与名字不符,没办法……小米起得)职业:干过服务员(现在不明) 武器:枪(比较高科技,21世纪嘛,他也比较喜欢机械类) 格言:看你不爽就揍你不服接着揍…………好了,废话不多说了,开始正文吧…………夜很静,几乎听不见任何声音,只听见窗外簌簌的雨声。“唉……”一声长叹在夜空中徘徊,久久不散。没错,这就是小米的长叹。他躺在一张破床上,望着雨从天花板上一滴滴堕落,不禁为自己以后的发展担忧。他小时候母亲重病去世,父亲蒙冤被害,他也没个职业,成为街头上一个小混混。他所拥有的,只有父母临终前留给他的这间小破屋,使他免了流落街头之苦。“明天要干什么呢?”他心里想着,“算了,明天再说吧。”……一夜过去了,一切平安,天已大亮。小米独自在街头上走着,心里算着怎么混沌早饭。突然,他腰间的锦囊(他祖先留给他的)猛的一闪,他把锦囊打开一看,里面是个夜明珠!“哇!这下发大了啊!”小米喊。可他拿去一鉴定,只不过是块磨光的石头。而且并不发光。“奇怪,刚刚明明发光了啊!”小米自言自语。突然夜明珠上出现了指路标,小米沿着他它所指得走过去,到了一家大户人家门口。“来这干什么?”小米想着。接着从里面出来一个女的,还得着一个随从。正如大家所想,这个女的便是——小薇。“瞧,小姐,又来了一个要饭的!!”随从说。小薇瞟了小米一眼,只见一个身材瘦小,衣衫褴褛男孩,说“给他些钱,让他走!”小米随出身贫寒,但有自尊,听得这话,两眼顿时喷出火星,说“狗眼看人低。”随从上前一把宰住小米,小薇的手链突然亮了。“什么?他就是我的真命天子,晕。“小姐,不可能的,你的真命天子怎么会是他!”这是小米的夜明珠也亮了,小米说“我听不懂你们说什么!”“看来真是真的!”小薇说。“这怎么可能啊,凭他这么个小混混,也去消灭异界!”“什么跟什么啊”小米说,“我越来越听不懂了。”“不管那么多了。”小薇说,“把你夜明珠拿来。”“怎么,还想抢劫啦,我爹说了‘不到关键时刻,是不可以拿出去的。’”“这就是关键时刻了,还磨蹭什么。”小薇说完,一把抢过小米的夜明珠,放入她的手链中央。这两件物品结合后,造成了巨大的时空反抽,小米、小薇和小薇的随从小顾都被卷入了无底深渊……“你们要带我去哪?”小米问,“这是这么回事啊?”“以后在干你解释,你只要乖乖的别动就可以了,你一动就会被绞碎的!”小薇答道。“怎么你也得让我吃顿早饭那,做个包死鬼也可以啊!”…………就这样,小米、小薇和小顾在无底深渊中踏上了异界的旅途,等带他们的将是怎样的命运呢?这就谁也说不准了。(未完↓)9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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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王朝》观后感很老的片了,不过我最近才看。二月河先生的小说没看过,很多人说《康熙王朝》有很多与历史不符的地方。我想,对于一部以小说为蓝本的电视剧,追究其历史根据的做法本来就是挺可笑的。更何况,这部电视剧让我流下了久违的泪水,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拥有家庭和国家的男人的艰辛和痛苦。毫无疑问《康熙王朝》是成功的。自小,有个可爱的愿望那就是希望当皇帝,可真的当了皇帝,肩头的重担你能担得起吗?担起来了,又能像先古明君那样担得千古流芳吗?某种意义上,皇权的争夺也是实力的考验。能够夺得皇位者,他本身就是实力超群之辈。然而,爱新觉罗玄烨,大清国康熙皇帝他不是。作为青史留名的千古一帝,玄烨并非实力超群,而是被硬生生地命运扯上了皇位。可怜八岁玩龄童,天降万古千斤重。胜似一叶孤舟草,皇城内外会心中。可正是父亲和皇太后的支持和鼓励,加上自己的发奋努力。玄烨竟没有被压垮,反而越来越喜欢上了重担生活。康熙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说他幸运,那是因为有孝庄这位前无古人的伟大的女人站在他的背后。说他不幸,那是因为康熙年间发生了最多的事端,鳌拜,吴三桂,郑经,葛尔丹...不过也正是这些人成就了康熙皇帝,成就了他的丰功伟业,成就了他的盖世英名。然而,作为一个父亲和丈夫,康熙是失败的。女儿两次摔砸父亲的礼物,我看到了一位父亲那种伤心痛苦却又碍于皇帝尊威无法动容的无奈和悲凉。同是碍于九五至尊的金口玉言,直到容妃死,都没能得到康熙的召回。向自己的妻子认错,这在常人眼中无比正常的事情,在一个帝王身上却难之又难。正如最后老年康熙所说:“她扎得太深了,不想拔出来了。”除了给死后的容妃还原全部的荣耀和加封皇后,这位丈夫再也无法补偿给自己这位贤惠的好妻子任何东西。可怜容妃贤良中惠,确看不到宫内勾心斗角,可怜容妃直言不讳,却瞧不到皇帝的心头痛苦。容妃是了解康熙的,康熙也是了解她的。可到头来正是这相互之间的了解和默契。让容妃再未得见康熙一面...如此贤惠的妻子,当真古今罕有。康熙啊!你还是幸运的!不过陈道明将千古一帝的康熙诠释的很有霸气,康熙更是一位真正的人力资源管理大师!康熙的一生从智拿鳌拜开始平三藩荡葛尔丹降台湾驱除俄国好一个成功的皇帝但是如此荣耀的背后是他废掉2儿子的无奈是他违背孝庄密令的叹息是他离开最喜欢的女人的伤感留下了一行泪,男人很累。9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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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剑王朝菱是个美丽的女孩漫步在海边的她 真的美极了,海风拂过她飘逸的秀发、 亲吻她迷人的双唇、呵护她嫩白的肌肤 拼凑成一幅清新的画不禁令人心生爱怜对岸,是他的爸爸 爸爸是一位富翁。因此,菱生活的十分幸福。蕾丝的发卡 ,名贵的手表,美丽的长裙,把菱装点的 格外引人注目“菱,中午爸爸带你去吃西餐吧。”菱撩起被海风吹乱的长发 说:“恩”。爸爸打开车门,菱娇嫩的手轻轻搭在女仆的肩膀上,提起美丽的长裙 。优雅的就像一位华丽的公主。菱和爸爸一路上闲聊着,始终保持着优雅的姿态。突然,一辆汽车像失去了方向似的,朝爸爸的车猛撞过来。菱和爸爸流了好多好多的血,可怕的画面不堪入目。血染红了她美丽的长裙,迷人的她瞬间变得暗淡无光,失去了光芒。菱醒了,她躺在了医院里。“爸爸呢 ,爸爸呢。”菱茫然失措的像个小孩,也许,她的心里已经有了抹不去的阴影。“你爸爸死了。”周围的人冷冷地丢下了一句话“怎么会呢,爸爸说,要疼我一辈子的——。”菱哭了,她第一次哭了。哭得那么凄惨,那么撕心裂肺。菱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用力地拔开了手上的吊针。疯狂地冲出了医院,漫无目地地徘徊在街头,周围的人向她投去了诧异的眼神。我该怎么办,妈妈死了,爸爸也死了,我该去哪,谁来告诉我,我是个孤儿,我没有爸妈。菱接受不了这个打击,她疯了。别人问她,她只会傻笑,轻轻地自言自语着:“我该怎么办,妈妈死了,爸爸也死了,我该去哪,谁来告诉我,我是个孤儿,我没有爸妈。”别人看了,只会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就走了于是,菱在街头度过了她生平的第一个不同寻常的夜晚深夜,秋风萧瑟,寒冷的风一道一道地抽打着菱的肌肤。她蜷缩在大桥的角落,瑟瑟发抖,被血染得惨不忍睹的裙子,乱糟糟地头发,让人辨别不出这是曾经那个美丽、优雅的菱了。就在这时,爸爸的好朋友杰来到了大桥里,准备开走停放在这儿的车。杰正准备把车开走,突然,他从车的反光镜里隐隐约约看到了菱的身影。他急忙下车一看,这么邋遢的女孩,怎么可能是菱呢。他开始动摇了。但,还是去看看吧。杰走进一步,掀开菱脸上凌乱的头发,看到了她那张泪眼模糊地脸。“是菱!”杰惊喜地叫了起来“走开,别碰我,我该怎么办,妈妈死了,爸爸也死了,我该去哪,谁来告诉我,我是个孤儿,我没有爸妈。”从菱的只言片语中,杰知道了一些情况,他叫人把菱带回了家。像疼爱自己的女儿一样疼爱她。渐渐的,菱把杰当成了她的爸爸,也变得正常起来。一切的一切,又回到了从前,她还是那个,优雅的菱。9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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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自有秋日如果按照中国古代的说法,我这种人大概要被划入庶民一列。庶民也有自傲的时候——譬如我便会大言不惭地说自己豪放不羁,但在生死面前却丝毫放荡不起来——毕竟事关重大啊。四、五百年前的人们也一样,他们要活命,就要有饭吃,谁要砸了他们的饭碗,他们是绝对不依的,激动时还会做出些惊天动地的举措来。一个朝代刚刚建立时必定雄姿英发、生机勃勃--这是春;也必定会达到它的鼎盛时期――这是夏;而秋的到来是不可避免的,然后冬便如期而至,瞬间满目萧条、民不聊生。这时庶民便会点燃秋后的枯枝腐叶,以星火燎原之势摧毁前朝基业,后又迫不及待地走入下一个轮回,如此这般,周而复始。明朝自然也逃不出这个轮回圈。向梦魇一般,一个昏君的出现往往会带出一批昏君,而一批昏君又会带出一群奸臣。于是明武宗带出了世宗、神宗、熹宗,世宗又“成就”了严嵩,熹宗亦怂恿了魏忠贤,而魏忠贤又引出了“阉党”,可谓热闹非凡,就差再整出个春秋战国来了。上面的万岁、九千岁、千岁等人的心里早已入秋了,那些心是麻木的、冰冷的,再也感觉不到人情冷暖了。在这些心脏驱使下的肉体,做出了许多毫无感情的事情。于是百姓的秋天来了,这秋完全是人事所致。这时广大的农民群众在做什么呢?他们在磨刀——用刀割下成熟的稻谷去纳粮,也准备用刀砍下无道统治者的头颅,去祭奠心中不平的怒火。很快刀磨利了,庶民再也不愿过这人吃人的道德沦丧的生活了,他们举起尖刀,砍倒已在秋日里半死的枯木。于是有了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只可惜他们不懂得珍惜春夏的大好时光,便如历史教科书上那几行无情的字眼所示,农民阶级的局限性很快便把大顺臣民的心推到了秋天。闯王攻入北京后牛金星等人互相争权夺利,再加上义兵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很快便被清兵逼出了北京。作“闯王来时不纳粮”句子的李岩——忠勇的李岩、文武双全的李岩,莫名其妙地被戴上了“谋反”的帽子,死得和袁崇焕一样“名正言顺”。“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的军训也被抛至脑后,亦是人事之秋的必然结果。张献忠也麻木了,大开杀戒,似乎要把自己以前所受的苦加倍的“奉还”给人民;吴三桂更是麻木了,为了一个女人,竟打开城门迎了清军——唉,都入秋了……秋风萧瑟、遍地残黄,无怪自古便有人要悲秋,这秋,的确可悲。而这人事之秋,又给秋平添了几笔颜色,使秋更深刻、更刺目了。90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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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王朝电视剧观后感(3)6、烧冷灶佟国维当朝为相,门生故吏遍天下。他的侄子隆科多想让“六叔”给找个差事,三番五次上门求告。佟国维吃缠不过,派他去监狱里做了个微末小官儿,与被贬的十三爷攀上交情。又过了一段时间,因太子位虚悬,皇上让众臣上表举荐新太子。佟国维居中串联,满朝文武都举荐“八贤王”,他却偏偏让隆科多去烧四王爷的冷灶。隆科多大有怨气,佟国维却说出一番道理:我保八爷,你跟四爷,不管将来谁得势,可保佟氏家族安贵尊荣。隆科多这才理解了“六叔”的苦心,而后事也如佟国维设想:佟国维保举八爷触了霉头,被康熙斥为“以怨报德的无耻小人”,而隆科多逐渐被选为辅佐雍正的重臣。7、头上几片云西北用兵,谁为主将?胤祯在邬思道的开解下举荐了八爷党的胤禵为大将军王,胤禵作为回报也举荐了胤祯旗下的年羹尧为陕甘总督。老年本为四王爷府上胞衣奴才出身,因精明能干走上仕途,这番升了官,被八爷党拉拢,一时失了分寸,进京就先去拜会前程看好的八爷。这下招了老东家胤祯的忌,拿走了老年升官的票拟。老年如梦方醒,来到雍王府长跪请罪,胤祯就是不见。老年低声下气自己走进去,给胤祯脱鞋洗脚。胤祯开始假装没看见,洗完后把他好一番教训:“你不要盘算着这块云,那块云,你头上只有一片云,那就是我!”这番敲打之后,顽劣的年羹尧老实了很长时间。为了进一步笼络他,胤祯又纳年秋月为妾。正如周瑜表述和孙策的关系:外托君臣之义,内结骨肉之亲。这自然是颠扑不破的组合了。8、帝王心术康熙年命不永,卧病不起。王师傅问太医:“皇上病情如何?”太医外交辞令答:“吉人自有天相,不必担忧!”值此朝局微妙之时,康熙连下诏书,把老四、老八、张廷玉都严加申斥,令回府反省。胤祯心灰意冷,准备遣送智囊邬先生。在《雍正王朝》的众多英才里,我最服膺的正是这个瘸子邬思道,这哥们达到了中国策士运筹帷幄的最高境界,朝廷上下有一丝一毫的动静,他就能据此对真相洞若观火。如果说福尔摩斯是根据蛛丝马迹,推想曾经发生的事情,他是根据皇上或者大臣的一个动作,对虚无缥缈的未来作出预测。他告诉老四,先皇驾崩之前先贬重臣,新皇登位一经起复即为自己简拔之臣,不复有尾大不掉之忧,这正是帝王心术,用人之道啊。老十四进献死鹰为皇上寿,皇上不予追究,正说明他意不瞩老十四和老八。一席话令老四茅塞顿开。900字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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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照片这天吃完晚饭后男朋友约我去看电影,看完电影走在漆黑了马路上,一阵凉风吹过,吹得我瑟瑟发抖,我不禁裹起了衣服。路遇广场,夜半有些荒凉,稀稀拉拉,零零星星还会有很少的人。不知天色这么晚,还这么冷,广场上为何还有散步的人,虽然想想有些慎人,可是男朋友在身边我也无所畏惧了。我们依偎着走过广场标志物下面的石墩,不知怎么的,我抽风的想叫男朋友在这低头打坐的姿势拍一张照片,看完电影心情大好的他,竟然毫无保留的满足了我。(其实我只是想拍一张恐怖的照片发到朋友圈……)这时拍好了照片的我拿着手机高兴的欢呼了起来,照片正如我所望,夜色漆黑的包裹着他,旁边零星的有些暗暗的灯光,低头打坐的姿势的他,颇有一些诡异,让我整个身子都毛了起来。越仔细观察这张照片越觉得怪怪的!突然我在照片上发现了远处地面上一团火红色怪异的光团。遂问起他:“你看这是什么?”他接过来,手机屏幕却定格在那张照片上了,不动了。“该死,死机了。怎么会这样?”我讪讪的骂着。(至于那团红光是什么我们都没有仔细看清楚,以至于这个红光给我带了了莫名的恐惧感。)于是我强制性的扣开了手机后壳关了机。没有多想什么,回了家里。进屋我迫不及待的打开手机,全然不顾一脸惊异的他还呆呆的站在那,在相册里翻找着,可是却没有,我记得明明有保存好的,不会记错的。惊异的他缓过神来小心的安慰着我:“好好找找,有可能你拍照手机死机了,没保存。”根本不可能,它还在我手机里占据了一个位置,只是没有图片,打开后里面出了一行小字,依然让我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此图没有缩略图。我清楚地记得我拍好了,我再一次重启手机,重启手机,等待我的还是那最小号扭扭的字体。那一切只是徒劳,还是老样子。(就算没有我拍的照片吧,也是可以发朋友圈吧?)结果打开手机准备发朋友圈,选择了照片,明明选择了,却根本发不出去,截图也截不了,怪了,手机从没又出现过这种问题。至今这张照片它还一直存在我的手机里。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晚上拍过照,男朋友不断的安慰我说:“只不过是手机没拍好就死机了。”我才不会信的。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900字 高二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