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场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搏斗时一起坠入深崖,再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高兴。”这段话使我感到福尔摩斯为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她那样的精神。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种案情,扞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我的读书故事
滨州市邹平县好生镇李家小学 赵文涛 辅导教师 吴立民
读书是人的一大乐趣,书是知识的源泉,里面有我的一方净土.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我的一大爱好,我爱读书,所以我快乐.每当到星期六星期天时,我都会迫不及待地到书店里去看书,买书,以致于我的写字台上面堆满了书,最后索性在上面搭了一个小书架,在书的海洋里自由地遨游.记得有一次,我在家看书入了迷,妈妈叫我去买包味精,我答应了,但没有动身.妈妈从厨房出来,看见我在看书,生气地对我说:"你怎么还不去呀!"我这才出了门.在路上我边走边看书,没想到到了商店一摸口袋才发觉钱没带,原来是刚才看书忘记了,我回到家跟妈妈说明了原因,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使人心明眼亮,在书中,我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曾经我读过许多名著小说,如《西游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三国演义》、《水浒传》、《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等一些文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了坚强,面对困难要有毅力;《爱的教育》让我知道了同学、老师、父母之间要和睦相处,让我懂得了要爱老师、爱同学、爱父母、爱亲人.而《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彻底把我给带进了童话世界等.就拿《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来说,保尔真不愧为无产阶级英雄.他把整个生命和精力献给了人民,献给了革命事业.他顽强的毅力、崇高的思想境界,正是我们这一代所应具备的.《爱的教育》非常有教育性,让我从中吸取了许多知识.小说以小男孩安利柯的眼光,从10月份4年级开学的第一天写起,一直写到第二年7月份。全书共100篇文章,包括发生在安利柯身边各式各样的感人的小故事和父母姐姐在他日记本上写的劝诫启发性的文章,以及10则老师在课堂上宣读的精彩的"每月小故事"。"书中叙述之爱,师声之情,朋友之窗,社会之同情,都已近于理想的世界,虽是幻影,使人读了却感觉到理想世界的情味,以为世间要如次才好,于是不觉就感激地流泪。"我爱读书。书真是让我着迷。
书的是我的好朋友,我和它形影不离,有了书,我就有了劲头;有了书,我就有了进步。书,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所以说,我读书。我快乐!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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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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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仔细观察 善于思考━━读《福尔摩斯》有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5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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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我很喜欢看书,有的人都会喊我小书虫,而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其中的最爱就莫过于《福尔摩斯》了。福尔摩斯是我的偶像,他观察仔细,明察秋毫,有耐心,凭借这些习惯,他就可以破解一切谜案。而我呢?有点懒,没耐心,还会耍一点小聪明,下面,我就来句几个例子吧。有一次,我在家里写爸爸布置的试卷,前面的题目我都写了,可惟独附加题连看都没有看,就认为自己肯定不会写,所以就罢写了。爸爸回来之后,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并让我把附加题补上去,我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却发现题目非常简单,甚至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会做,于是我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把它给补了上去。还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它不仅式子“不成立”连题目也看不懂,我当时就放弃了,就先丢着不写,我先下了楼去玩,打算回来之后再写。等我回来之后,无意间瞥了一眼题目,却发现式子居然成立了,细看之下才发现,我少看了几个字,就这几个字,导致了我之前的问题。大家现在该知道我有多粗心了吧。刚刚说的缺点我一定会改正,争取向福尔摩斯靠拢!4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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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老师布置的同一作文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作文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四川南充市大北街小学五年级:罗御丰7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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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梦想。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场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搏斗时一起坠入深崖,再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高兴。”这段话使我感到福尔摩斯为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她那样的精神。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种案情,扞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六年级:橘子同学4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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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侦探读《福尔摩斯》有感他那异于常人的观察能力早就令我敬佩不已,他那双眼睛,仿佛能够收容整个世界,不会错过一点细节;在他的脑中,究竟还藏有多少我们不知道不理解的知识?他也是那么勇敢,在困难面前不但不会退缩,还能够迎刃而上用他灵敏的大脑,解决一个又一个的难题。在我们心中,他是个几近完美的男人,在柯南·道尔的笔下他是个破案无数的名侦探。仿佛他无时无刻都在思考,他的大脑一刻都没有停止过,在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是一次握手,便知道华生是一位医生。直到现在我都记得我读到这一幕时的惊讶的表情,我在心中问着我自己,这是人吗?不过这应该只是一个小说人物而已,这作者也太夸张了。但慢慢地,我否定了自己的这个念头,他不仅仅只是一个笔下的人物。他是位侦探,一位有血有肉,鲜活的人物。他从小就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受到精英般的教育,但他不会因为就读贵族学校而如贵族般风流,他在学校里专心学习,偶尔还去练习击剑和拳击。在他19岁时便侦破了许多案件,这使我十分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远,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也会成为十九岁的少年,但那个19岁的我们或许正平凡地在大学校园中游荡。同样是19岁,但那差距却是如云泥一般。他靠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侦破许多案件,解出许多暗号,在跳舞的小人中他将他的智慧全部发挥出来,解读了那个暗号。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一排排小人或许只会被认为那是某人的涂鸦,根本不会想到其蕴含的深层含义,心中不禁再一次充满对他的敬意。他叫做夏洛克·福尔摩斯,那位在柯南·道尔笔下活过来的名侦探。60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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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的原型》有感《福尔摩斯的原型》这篇文章是生本教育体系实验教材语文第八册第33课的课文。学了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最崇拜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原型是一个叫约瑟.贝尔的医生。看到这,你们可能会问我,医生跟侦探之间有什么联系?为什么医生会变成侦探?这正是今天我要说清楚的东西。福尔摩斯是大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一个成功人物,福尔摩斯破案时精确的推断术,使他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偶像。柯南为什么能把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写得那么生动呢?原来他所写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受外科医生约瑟.贝尔的推论影响而写出来的。读了课文后,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贝尔医生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能作出那么有深度、那么准确的判断,原来是他比常人特别注意观察、善于观察。例如他说,可以通过看一个人的脸,知道他的国籍;通过看他的手,知道他是干什么工作的;从人的步伐、举止、服饰可以看出一切东西。从今以后,我也要向贝尔医生学习,做一个凡事善于观察、细心分析的人。3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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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读了《福尔摩斯》以后,我从中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聪明。比如在《夺命的结晶》这册中,福尔摩斯居然一次性解决了三个案子。“他”以一根法式长棍面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苏格兰场的警探,工人被扣工钱,福尔摩斯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破了三宗奇案。此外,《福尔摩斯》还让我学到了许多成语。比如:孔武有力、大动肝火、苟且偷生、咎由自取等许许多多有趣的成语。这套书还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比如,玉米变爆米花、制作“无壳蛋”,等等,都是很有趣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里介绍的方法制作了一个“无壳蛋”呢!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里的方法,剪出一个长达120厘米的“百变魔尺”,太好玩了!我爱《福尔摩斯》!4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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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记我从小就听说过福尔摩斯,动画片里也有提起,但只知道他是一个很牛的侦探,他的作者是柯南道尔,其它的却一无所知。于是我就“勒索”老姐,帮我买一套《福尔摩斯》。老姐说,青年版的《福尔摩斯》太无聊了,所以给我买了成人版的。在去年的一天,姐姐又捧着一个包裹走过来,这个剧情太熟悉了,当初《藏地密码》《盗墓笔记》就是这么被运来的,只不过那是一个成年人扛着都很吃力的大箱子,这次却明显小得多,但看着老姐的样子,心想,真是苦了老姐了,以她的体力,这个看似不大的方方正正的包裹,已经是她的极限了,我得好好犒劳她才行。(后来发现,其实我低估她了,现在,她把比书重的多的“蛋蛋”从嘉宝一期抱到嘉宝三期也就这样)。“一座无人居住得空宅,孤零零的矗立在潮湿的花园中一条黄土小径的尽头,一名死者躺在火光摇曳的红色蜡烛下,墙上漆草的留下两个暗红色的血字——复仇……”一个《血字的研究》勾起了我的兴趣,但接下来的《四签名》有点复杂四年级的我无法理解其中的奥义,所以把书放回了书架,直到今年才拿出来。首先,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史上第一个血肉饱满,性格鲜明的人物。和普通人相比,他有着更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力,善于从一般人忽视的细节中发现线索,但同时他也具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性格弱点,喜欢卖弄,语言尖刻,案情顺利时沾沾自喜,遇到挫折时焦躁沮丧,甚至还有依赖麻醉品的不良嗜好。他时常出没于英格兰的城镇乡村,与各色人等往来交谈,寻找犯罪的蛛丝马迹,而没有案子的时候,又喜欢深居简出,把自己关在贝克街的寓所里,拉小提琴打发光阴。他和华生医生之间的友谊看似平淡如水,却往往在患难中流露真情。就是自柯南道尔开始,侦探小说写作者在构思案情的同时,也把塑造侦探的个性提高到同样重要的地位,为我们留下一个又一个鲜明、生动的“神探”形象。福尔摩斯惯用的手法,是通过对脚印、手迹、灰尘、泥巴等等细微末节的仔细观察,运用化学、药物学、解剖学、地质学等专业知识,经过缜密的推理和大胆的假设再现犯罪过程,最终揭露凶手。当他一眼看出某人的身份,或道出某人最近经历过哪些事情时,他阐述的理由总会令人心悦诚服。要知道,在19世纪下半期柯南道尔开始创作的年代,科学化的犯罪学并不存在,甚至没有一部系统的犯罪学专著可以借鉴,福尔摩斯采用的探案手法,几乎全凭柯南道尔的想象和经验归纳出来,其中有些甚至比当时官方的刑侦手段还要先进。比如,在他的第二部小说《四签名》中,曾提到使用熟石膏可以有效地保留足迹,竟与一年后出版的有史以来第一部犯罪学教科书《汉斯·克劳斯罪案调查》的结论不谋而合。对于侦探小说这种类型化的文学形式来说,柯南道尔无异为后人打开了一道取之不竭的宝库之门。这就是我的福尔摩斯记。1000字 四年级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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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我最近读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里面对人物的语言,动作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我想说说我对他们描写的看法。在这本书里层讲了福尔摩斯对音乐的认识和对其他许多知识还有认识很少,但对探案和解剖学懂得很多,这本书里还对行动和神态描写得很细,比如福尔摩斯皱眉它都会写上去,别人穿什么也会写上去,心里会想什么,脸上有什么表情也会写上去,比如福尔摩斯心里暗暗窃喜,因为杀人凶手已经进入里他的圈套,一点一点的自己承认自己就是那个杀人凶手。这样写既表现了他心里想什么,也从侧面描写了他很聪敏。《福尔摩斯全集》这本书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写作能力,也能让我们学会有极高的观察力。2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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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后感我想大家应该都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吧!相信你从书名上很容易就看出来,这本书里的主角就是福尔摩斯,然而他却是我至今以来最敬佩的侦探之一,当然他的破案方法也是令我赞叹不已、简直超之凡人。英俊聪明的他总是一只手拿着个放大镜,另一只手还拿着一根拐杖,这两件形影不离带着的宝贝在福尔摩斯破案时也发挥了他们不小的作用,却使他成功地破获了一起起扑朔迷离的案件。书里写着福尔摩斯是从1878年,就开始踏上了他的破案旅程。他第一次破案就遇到了阿富汗战争的爆发,那时有一个叫侯波的人莫名其妙的被别人杀害了,在他临死前忍痛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自己的鲜血在纸上写出了一些字迹留了下来,而福尔摩斯就通过这些字迹的线索,经过细心分析后很快判断出杀死侯波的凶手性别,以及全面掌握了凶手的外貌、年龄等特征,读到这里我非常佩服他对案件的认真态度,我应该在学习上学习他的这种刻苦努力的精神。更出人意料的是福尔摩斯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从人海茫茫中把凶手捉拿归案, 他破案速度之快不正说明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侦探吗?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深,福尔摩斯侦探只用了4年的时间就成功地破案八起。假如让你想象一下: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环境中,如果没有这些聪明的侦探保护着我们:那么小偷想偷东西就偷东西、那些企图要达到自己目的的坏人想杀人就杀人,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了吗?那我们生活的环境如何安宁?所以没有他们这些优秀勇敢的侦探破案,我们是无法安居乐业,平安生活的,我们应该懂得感恩,感谢他们为我们带来的安宁 ——谢谢你们!6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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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后感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五年级:黑夜里的一颗星5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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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有感《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1000字 高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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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有感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全集》。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福尔摩斯全集》小说中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出自柯南?道尔之手。福尔摩斯在柯南道尔的小说中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人物:不但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还风度翩翩,精通各种体育项目……《福尔摩斯全集》为什么会成功呢?第一点,他所叙述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生活在普通的社会里,与平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他是乡绅的后代,祖母是着名画家的妹妹,爱出没于污都伦敦,喜欢看每日电讯报等等。小人物贴近生活,没有让我们感到要不可及。第2点,也是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全集》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将《福尔摩斯全集》看完后,仍然觉得不过瘾,故事中的案件实在扣人心弦,而对人物的描写也细致入微。《福尔摩斯全集》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除了这些,从文笔角度上来说,柯南道尔的文字,描述让故事更加生动,更加吸引人,特别是对文中主角福尔摩斯的描写,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如果是我,我绝不会把一个人描写的这么仔细。从外形一直描写到大衣的领子。而且,他这个描写也不是漫无目的的。为后面案件的详细深入,红发会做发生的事情有了见解与直接的联系。《福尔摩斯全集》全集只是侦探小说的一个代表作品之一,而后有层出不穷的侦探小说和许许多多伟大的侦探小说家。比如说伟大的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家莫里斯?勒勃朗,松本清张等。侦探小说拓展我们的思维思绪,当然我们也可以从中领会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合理的想象,精辟的逻辑,紧凑不混乱,细致不拖沓的文笔,都是我们可以学习借鉴的。也许,侦探小说还会给我们对于事物更加深层次的考虑呢!六年级:快乐小妮8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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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最近,我被一股无名的火包住了,因为一个女明星的死亡。上司让我做一个调查,解开案件,于是我便急忙的来到了现场。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把他喊出来,问有没有把现场移过。他摇头,于是我跟他走进屋子里开始了调查,只见一个个脚印走向窗口消失了。同事问我要不要去窗户下面看看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我们书上也有过类似的事情,我问他这个房子里面什么时候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我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撕下女明星的面膜,一看不是女明星,立马问同事暗室在哪,他说在床上。于是我在床上摸来摸去,不知道摸到哪里暗室被打开了。女明星在里面吸毒,至此我闻名于天下。我突然惊醒,原来是梦,不过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很大启发。3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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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在我的心里有许多的崇拜对象,但要数我最崇拜的就是名侦探福尔摩斯了!大家一定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吧!大家也一定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敢,聪明,“狡猾”的人吧。记得有一次一个珠宝店里的一颗名贵的钻石被失窃了。福尔摩斯接到了管理员的电话,便连夜调查,突然在玻璃柜旁发现了三个小孔,还在地上找到了几根白毛。发现了这个线索之后他回到自己的实验室里。开始认真地分析起了这几根白毛,最后终于知道了这几根白毛属于谁的了,原来是小白鼠的,他猜想:这个小偷应该是用训练有素的小白鼠偷的钻石。福尔摩斯刚想完,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华生,并且让他在报纸上刊登一篇已经找到犯人的文章,再附上一张“犯人”的照片。过了几天又登了一则悬赏告示,说自己的金表掉进水沟里了,如果又谁能帮他把金表拿出来出来,就给予报酬。有许多人都试过了都不行,最后有一个打扮成医生的人拿出一只小白鼠,过不了多久金表就出来了。福尔摩斯就说:“他就是罪犯!”他微微一笑,派人把他捉拿归案。这就是我的榜样,我的目标,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做一个中国的福尔摩斯!南苑小学五年级:肖佳楠400字 五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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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4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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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记》有感老早就听同学们说这本书很精彩,故事十分惊险。这不,今年暑假这本《福尔摩斯探案记》终如愿以偿地躺在我的书架上。这本书里的故事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小说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描绘他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小说结构起伏跌宕,形象鲜明生动,推理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理性。智慧和知识的力量,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英国鲜活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其中最让我难忘的的故事就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故事讲述了查尔兹·巴斯克维家族的噩梦,也让我们看出修果的邪恶。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出现很少。当大家都以为他在伦敦的时候,他已经秘密的移居到庄园了,他一直在暗中观察敌人的行踪,得到准确的证据和结论。就当罪犯觉得大功告成时便一举擒住他。尽露了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手法的高明。同学们,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因为它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读完这本书,我总是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我太笨了?而这时,朋友总笑着对我说:“不,是福尔摩斯太聪明了。”或许真是他太聪明了吧五年级:飞龙大侠4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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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我家的“福尔摩斯”跟电视上的可不一样,因为她既是一个大侦探又是我家的其中一员哦! 她那乌黑的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鼻子翘翘的,下面有一个红红的小嘴,牙齿洁洁白白的。 要是提起她的破案的事,那就是不得了了,如有一次,爸爸上班去了,“福尔摩斯”正在睡觉,我正写作业,急忙跑到客厅,打开电视机,把音量调到最小度,生怕被“福尔摩斯”发现,我一下看金鹰卡通,一下看《电击小子》,不知不觉看了30分钟,我悄悄地关掉电视机,离开客厅,正当我做完一半时,福尔摩斯下来了,摸了摸电视屏幕,对我说:“看电视了没有?”我不耐烦地说:“没有”“福尔摩斯”的声音提高八百度大声说:“谁说的,不信你摸摸电视屏幕。”我摸了摸,顿时目瞪口呆。还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爸爸和“福尔摩斯”出去了,我拿起《七龙珠》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爸爸说:“我回来了”。我连忙放下《七龙珠》,开始写作业,“福尔摩斯”又问:“看《七龙珠》了吗?”我没当回事,说:“no”“福尔摩斯”又问:“没看怎么动过了呢?”我说:“刚才弟弟来过,动了一下。”“福尔摩斯”给弟弟的妈妈打电话,弟弟妈妈说:“没有来呀!”于是,被“福尔摩斯”骂了一顿。 你们知道“福尔摩斯”是谁骂?她就是——我的妈妈。4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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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福尔摩斯”我家的“福尔摩斯”,非我妈妈莫属。要知道,她可是个“超级侦探”,我干的“丑事”总躲不过她的眼睛。 我妈妈经常加班,这为我提供了“作案”的机会。假期的一天,妈妈刚去加班,我便丢下作业,偷偷地打开电视机的开关,尽情地看电视节目,真是大饱了眼福。“作案”后,我又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机,并把电源插头放回了老地方,还照样为电视机落下了“门帘”。“福尔摩斯”过了不久便回家了,她随手摸了摸电视机的“屁股”,随即质问我道:“你又看电视了吧?”我一本正经地说:“没有哇!”“哦,那就是电视机感冒了,不然怎么浑身热乎乎的呢?”听她这么一说,我只好“认罪”了。 “福尔摩斯”那双“火眼金睛”使我这个“小坏蛋”一再“落网”。有一次,难得学校提前放学,我和几个同学去玩了个痛快,又按时赶回了家,本以为今天能“安宁度日”,没想到回到家,“福尔摩斯”打量着我说:“今天你们学校是不是迁走了,搬到更远的地方了?”我以为听错了,连忙问道:“妈妈呀,学校没搬,您瞎扯些什么呀?”“没搬?那么几分钟的路,怎么会使你跑得汗流浃背呢?我看你是趁学校提前放学,伺机去玩了吧!”望着妈妈那双大眼睛,我惭愧地低下了头…… 这位“福尔摩斯”确实有着高明的办案手段,使我不得不“改过自新”。400字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