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家的故事
家,是个朦胧的概念,只记得,叫做家的地方,才是我魂牵梦绕,渴望回归的温暖地方。
这天,空中飘着大雪,人高的树上已悄然积起拳头大小的雪球,一阵冷风在路上尖啸驰过,即使是阳光拂面也不曾感到温暖。街道两旁行人稀稀几个,有的脖颈上紧紧缠绕着几圈厚实的围巾,将手插进布袋子里,低头走着。这些人似乎很怕冷,不禁便加快了步行的速度,逃也似的钻进房子里,把门窗掩的严严实实,不知道的还以为鬼子进村呢。
不到一刻钟,雪堆的高了,就滑了下来,风越刮越冷,尖锐的风刃更加嚣张,街上边的空无一人,连叶子在空中旋转翻飞的声音都变得可闻起来。就是这种情况下,只身一人的我肩挂挎包,昂首挺立出现在了行人道上。可怜我如同病患之人,居然还逆着风向前走着,这等举动惊动了风神,被触犯了傲气的它对我大声吼起,愈发凶猛的风浪瞬间便吞噬了纤细的自己,音潮鼓动着耳膜,我似乎听不到声音了,世界如同暂停,我再冷静中突然出现一丝慌乱。
怎么办?我绝不能在此到下,前面是舒适的家啊!在那里,一切伤痛似乎都能够得到治愈,慢慢的,我回忆起了小时候,我在家里摔了跤,碰坏过东西,理所当然的,妈妈责骂了我,我也许是因为不懂事,犯了事自己却笑得很开心。小时候,在外面打过架,一阵恶语之后,我或许在心态上赢了,纵然我还是有点不快,但总算是回到家中,接着,早已候着的妈妈迎头便来是一句斥责的话:“又打架了?知道老是打架是不好的吗?下回不准了啊!”虽然我表面上答应,虽然我依旧重犯,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我感受到了对家的安心,而且只有在家,才能使我真正感到过安心。或许我没有海外游子对家那样深的感情,我还太浅薄,对这种感觉还不能深刻理解,但我对家的亲切是不亚于他们的。
一鼓作气,我瞬间充盈到四肢百骸的力量终是打破了风障,凭依着信念,我第一次带着对家的感激回到了家中。那一年,我九岁。
到后来,慢慢的我长大了,对家的概念越发清晰了,对家的感情我是不减反增。谈起十一岁乘上火车,风尘仆仆的到外婆家去玩,直至离开的最后一刻,不忘我所看的还是那个平凡的家。最初,我或多或少还是有点顽皮,总是会半开玩笑的说:“外婆家比这里好玩多了。”我是想外婆家的表哥表姐陪我玩的,自然就忽略了生活的点点滴滴,我在这里留下过太多欢笑,太多泪。同是家,一个是我和爸妈的家,一个是外婆他们的家,性质却不相同。我是喜爱和以来自己的小家多点,当然,这也是我到了渐显成熟的十三岁是才发觉的。
从西瓜般大小成长,到现在可以独当一面,我对家的理解却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不懂到疏远到喜欢到疏远到感激到喜爱。
家有多大,地有多宽,这并不重要,人的心只要向着家,就不会感到悲伤。
以前我萌生过逃离家的念头,对此我深深地感到愧疚。但这些波折才是最真实的,我与家的故事是经历过考验的,这就是我与家的故事。
初三:李**
伙伴丹芬
真正的朋友,就应该在自己朋友有缺点错误是认真地提出批评。每当我在珍藏的明信片上看到这句话,就想起我的好朋友丹芬。
丹芬梳着两个小辫子,红扑扑的脸蛋上嵌着一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红润的嘴唇,一笑起来,嘴角两边就会露出一对小酒窝。
我家里她家很近。每天我俩一块上学,一块回家,一块做作业,一块玩耍,总是形影不离。邻居们都说我们向亲姐妹,丹芬比我大几个月,我常常叫她姐姐。但是,有一件事,却使是我们翻了脸, 在四年级时,我们班选三好学生。我和丹芬都是班上的尖子,各方面都表现得不错,当选的希望很大。当时丹芬由于一次意外迟到而被淘汰,我真替他惋惜。当我们到的同学提到我的名字时,我嘴上不说,心里却像喝了蜜一样甜。正当我沾沾自喜时,有位同学说我不团结同学。这时候,我多希望丹芬弄起来替我说句话,因为丹芬在班里威信高,就在这时丹芬站了起来,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我觉得那位同学说的对。啊,天哪,这是谁的声音?多么陌生的声音!自己选不上,就嫉妒别人。我原来希望她帮我一把,可是她不仅不帮我说话,还在全班同学面前找我的缺点。仿佛一盆冷水泼在我头上。就算我不认识你,看错人了!可喜得是,经过热烈的竞争,我还是被选上了,丹芬啊丹芬,你瞧,我不用你帮忙,还是选上了,你去嫉妒吧!
放学后,我急忙整理好书包夺门而出。后面不时传来丹芬的喊声,我不理她,越走越快。不久,她追了上来,笑着说丽丽,生气啦?哪敢生你的气,待会在戴上不团结同学的高帽子。我冷冷的话中带着刺,说完,我便向家跑。丽丽 丽丽
你听我说
可我根本就不理她。
晚上,丹芬来到我家。我早就料到她会来,便叫妈妈说我不在家。她走后,妈妈把两张明信片交给我,只见一张明信片上工工整整地写着
亲爱的伙伴;我不是故意找你缺点,我只是希望你改正缺点,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三好学生。另一张写着; 真正的朋友,就应该在自己朋友有缺点错误是认真地提出批评。我拿着明信片,呆呆得坐着,静静的想起她对我的帮助,和我们之间的友谊,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我一直珍藏着两张明信片,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句话:
真正的朋友,就应该在自己朋友有缺点错误是认真地提出批评。啊丹芬-伙伴,你真是我的好伙伴
李秀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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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故事十年以后,卸任的奥巴马重游北京。一个混血小姑娘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奥巴马:“总统,你还记得当年大会堂里的那个服务员吗?”奥:你是?小姑娘(泪流满面,喃喃自语):娘,我终于找到他了!!奥:小姑娘,你没事吧?你娘是谁?现在在哪儿?“回总统,我娘已经去世了!”小姑娘黯然说到,“Onenightinbeijing你留下许多情……这首歌是我娘写的……”奥巴马感慨的说:“我十年前在人民大会堂的宴会上听过这首歌,没想到是你娘写的,你娘也是个能诗能文的女子啊!只是,这歌词也太苍凉了!”小姑娘见奥巴马对自己轻言细语,殷殷垂询,心里已经被幸福涨满了。于是情不自禁地暗暗吸了口气,鼓起勇气说:“我娘,是因为思念我爹,为我爹而写的!”奥巴马:哦?你爹怎么了?小姑娘再次泪眼婆娑:我爹……我爹,在很久很久以前,为了前程,就离开了我娘,一去没消息了!奥巴马怔忡不已,看着小姑娘,不胜怜惜……小姑娘看了看奥巴马,擦了擦眼睛,深情而意味深长地说“我娘说这个男人,她等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怨了一辈子,但还是要感谢上苍,让她有了这个可等可恨可怨的人。要不此生就如同一堆枯草,了无生趣。”奥巴马怜爱地看着小姑娘:原来,你也是个身世堪怜的孩子!你爹有你娘这样盼着,也是一种福气!后来呢?他回去没有?小姑娘从怀中掏出一黄色餐巾,上面绣着两面国旗,在风中招展,栩栩如生……奥巴马一看,整个一震,手扶额头,轻叫一声:OMG……小姑娘又从怀中掏出一玻璃高脚杯,晶莹剔透,锃光瓦亮……奥巴马再也忍不住了,伸手握住小姑娘的双手,颤声问道:难道你就是……不对啊,你怎么一点都不黑呢?小姑娘:“我娘独自一人含辛茹苦的把我抚养大,怕我被人笑我是个没爹的黑孩子,于是就给我--大长今美白霜,就是靠着它,我才变得如此白皙、水润……”奥:“哦……你叫什么名字?”“我娘给我起名叫不悔,我叫奥不悔。”奥巴马热泪盈眶,紧紧抱住小姑娘。小姑娘挣扎着说:“其实--其实--我……是……替……其实我是替巧克力紫微来还这个玻璃杯的。”小姑娘在犯晕之前,终于翻着白眼说出了这句话,同时从怀里掏出一个晶莹的水晶杯递给了奥巴马。奥巴马拿着水晶杯,仿佛又重新回到了大会堂里OnenightinBeijin那种旖旎风流之中,奥强忍热泪,握着小姑娘的手哽咽道:“我的娃呀,爹可找到你了,你别晕啊,爹封你为还杯格格……”突然,门外出现了俩巧克力颜色的姑娘和特工正开打的热闹,巧克力一号姑娘一边和特工撕扯着,鬓钗散乱,一边哭哭啼啼的嚷嚷着“爹爹,紫微我才是真正的还杯格格……”巧克力二号姑娘,抱着巧克力一号的腰哭更是梨花带雨,边哭边喊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小姐你才真正的还杯格格呀……”而那个抱着玻璃杯的小姑娘就是我,我已经分不清到底是我在叙述别人曾经的故事,还是故事在叙说现在的我。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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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故事小时候,故事是令人向往的美好存在,我们习惯于在母亲温柔的讲述声中睡去,在黑甜的梦乡中寻找它的身影;青年时,故事是一场无望的追寻、是一场不凡的经历、是与众不同的传奇,我们追寻它的存在又怀疑它存在;老年时,故事是对过去的怀念,是对曾经的缅怀,我们为它流泪也为它欢笑。从来没有的事故事是从来没有的事。它用一种近乎虚幻的美好、一种近乎完美的幸福构造了一个又一个人类的美好希冀。我们曾经在女娲补天的波澜壮阔里瞥见那人身蛇尾的女子奋力地举起补天石,用一种母性的光辉照亮了苍茫的大地;我们曾经在精卫填海的执着不悔里望见一只美丽的鸟儿锲而不舍地把石子投入无垠的大海,用执着与坚守书写一首传奇的歌谣……我们在故事里沉醉,我们在故事里感受。我们沉醉在故事中那些神秘莫测的美丽里,我们感受那些我们不曾经历过的诡谲与奇妙。故事里承载的是一个民族对民族精神的一种诠释、一种描述。我们的祖辈把它们口口相传,尽管经历了千百年,但是它们至今仍然在传递中。传递的不只是一个故事、一个从来没有的事,而是一种精神、一种心灵的启示。当我们还是一个蒙昧的孩子时,故事是启迪我们的一首古老的歌曲,它印在每个孩子的脑海里,让他们乘着想象的翅膀遨游在故事中,完成的是一个民族精神的接力。故事是从来没有的事,传递着千百年来不灭的民族精神。已故的事故事是已故的事。它停留在过去,停留在某一个人的记忆里,留下的或许是幸福的微笑,也可能是痛悔的泪水。时光是调皮的孩子,也是一个年迈的老人。当它匆匆向前时构造出了一个个或美好或痛苦的故事,当它缓缓前行时又让人们一次一次地回顾那些已故的事。它可能是你经历过的,属于你的故事。就像一次意义重大的考试,就像一次令人难忘的失败,就像一场美好的聚会。这一个个故事构成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让我们的生命如同一棵开花的树,充实而饱满。它可能是别人的风景,属于别人的故事。是孔子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是李白的“对影成三人”,是杜甫的“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是毛主席的“乌蒙磅礴走泥丸,大渡桥横铁索寒”。我们浏览着这些我们无法参与的别样景色,或叹或泪,或喜或悲。已故的事,让我们体会什么叫“时间如白驹过隙”,让我们学会珍惜,让我们学会宽容,让我们学会预防,让我们学会很多很多。故事就是故事故事是我的故事,是我的美好,是我的悲哀。不管是别人的,还是虚构的,不管是自己的,还是祖辈的,它是让我成长的,让我感悟的悲喜,它最终都将在我的生命中留下属于我的痕迹。故事里有多少是是非非,故事里有多少非非是是;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故事里的事说不是是也不是;故事里的事也许已经是真实,故事里的事也许是从来没有的事;其实故事本来就是已故事,故事就是故事,故事成为了我的故事……10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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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故事小时候,听到的第一个故事,是《狼来了》。第二个,《阿拉丁神灯》。接着,《白雪公主》,《灰姑娘》……故事的内容很简单,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因为深刻,所以铭记。一个放养的孩子一连说了三次谎,最终失去了人们的信任也失去了自己的羊。传说阿拉丁神灯可以满足除了杀人和得到心爱的人的心以外所有的愿望,但最终聪明的孩子通过自己的真心娶到了公主。美丽善良的公主遭到后母的嫉妒和迫害,在森林里和七个小矮人生活在一起,却不小心吃了巫婆给的毒苹果而死,路过的白马王子惊叹其美丽而意外地吻醒了她,最终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辛德瑞拉,一个不被人看好的灰姑娘,甚至在舞会还未结束时来不及穿上自己的水晶鞋就落荒而逃,可是还是被王子发现,结束了痛苦而悲惨的生活。于是,我在我从故事书上看到的为数不多的故事中度过了我歪曲而平淡的童年。长大后,我开始自己写故事,写好多的故事。自己的,别人的。忧伤的,华丽的,平素的,唯美的。故事的主角永远是有着插耳的短发的女孩儿,这样的形象贯穿每一个我写的故事,每一个结局都不一样,只是那些关于青春的记忆,一直存在着。我写两个女孩儿之间最真诚的友谊,发自内心的交谈,对于青春印记的留念,年华逝去的痕迹。两个同样的女孩儿,一起钟情于下雨天,巴西的足球,爱尔兰的音乐。我写男孩儿与女孩儿之间最青涩的爱情,彼此之间懵懂的感觉,以及,被老师和父母扼杀的忧伤。一段纯真美好的感情,在青苹果还未成熟的时候,化作两条永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我写高中生活的艰苦,繁重的作业,频繁的考试,老师的督促,家长的唠叨。我写雪,阳光,蔚蓝的天空,棉花糖,巧克力,麦田疯长的声音。我写午夜,街道,透明的风,暗沟的死水,食堂里发臭的饭菜。我写一切美好或疼痛的事物。以此,纪念。大学了,我开始变得庸懒起来。我看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只看,不写。我看苏童的《蛇为什么会飞》,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北村的《周渝的火车》……看初中高中时想看而不能看的书。只是,再也没有安妮宝贝,抑或郭敬明。开学的时候,我去图书馆抱了一大堆书回来。尽管放在那里很久,却只翻看了几本。大概是想以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我所经历过的和看过的故事。一个人的时候,安静的行走,写字,无所事事的看蓝天,去每天都要经过的那条街。苍老的树,灰色的房子。站在那条街,想起许多事。我遥远的梦被拉扯犹如梵高的画。这是我的故事。故事里说灰姑娘最后会变成美丽的公主。故事里说水晶球里可以看到未来。故事里说七色花能实现七个愿望。故事里说人鱼和人可以相爱。故事里说邪恶的巫婆最终回得到惩罚。故事里说王子和公主最后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而关于我们的故事,一直还在上演。10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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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故事每一个家庭都充满快乐,我家也不例外。一天,妈妈准备去买菜,临到出门时对我们说了一句:“我把零食都藏得很隐蔽了,你俩不要再打零食的主意了!”说完,就下楼去了,只留下我和弟弟在家。妈妈一走,我和弟弟便将妈妈的话远远地抛到脑后,开始分头行动起来——找零食。我的第一站是厨房,来到厨房,我就开始了“大搜查”!我像极了一个小小的侦查员,不放过厨房的任何一个角落。找了一会儿,我发现零食杳无踪影,便空着手来到客厅,准备看看弟弟那边情况怎么样。我心想:我都找不到,我就不信你还能找到零食。可是,我一来到弟弟旁边,让我大吃一惊,只看见他手里已抱着一大袋零食,一边继续找着其它的零食,一边还不时地往口中塞点好吃的。弟弟看到我后,嬉皮笑脸地说:“哥哥,我还准备去找你一起吃呢,我厉不厉害?”我一脸恭敬地说:“厉害!厉害!赶快分一点给你哥哥吧!”我一边说着,一边向零食扑去,掏出一把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边吃边说:“弟弟,别再找了,不然被妈妈发现了,后果可不堪设想啊!”还没等我说完,门外就传来雨点般的敲门声:“快给我开门,我买了很多水果!”一听是妈妈的声音,我俩几乎吓傻了。弟弟转过头来怒气冲冲地看着我,恨恨地说:“你真是个乌鸦嘴,我还只吃了几口呢,你快去开门,我来收拾!”我们嘴里的零食还没来得急嚼碎,就赶紧分头行动了。妈妈一进门,就想喝冰水,她先打开冰箱喝水——呀,这里怎么会有零食?没想到被惊得手忙脚乱的弟弟将零食藏到了冰箱里,他这个大傻瓜啊!妈妈恶狠狠地瞪了我们一眼,眼神分明充满了审问:谁偷吃的!我们将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异口同声地回答道:“不是我干的!”妈妈半信半疑地盯着我们,我们赶紧开溜,躲到自己房间去了。一回到房间,我俩以为终于瞒天过海了,不由得都松了一口气!哪知妈妈根本不相信我们,不一会儿,她就拿了一个大苹果进来了,一见那洗得干干净净,泛着诱人光泽的大苹果,我们俩眼睛都直了。只见妈妈一边转着苹果一边说:“你们俩刚才谁吃的零食比较少,这个苹果就给谁啦!”“我!”我和弟弟不约而同地答道。妈妈眼珠一转,大笑道 :“呵呵 ,两个坏小子,还说你们没偷吃!”我俩这才回过神来——中了老妈的圈套啦!见我俩全红着脸不做声了,老妈这才说:“不是不给你们吃零食,不能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以后可要记得,没有我的允许不能多吃啊!”说完,妈妈“咯”地咬了口大苹果,就晃悠悠地去客厅了。看着妈妈的背影,我对弟弟使了个眼色,然后就一起向妈妈扑了过去:“我的苹果,给我吃啊……”伴随着一阵阵尖叫声和欢笑声,一场“抢苹果”的闹剧正式上映了。10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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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故事与我“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此诗表现了李白宽广的胸襟。李白是一个性格刚毅,饶有豪猛之气的人。刘禹锡也拥有与他极似得个性并且承袭了李白的诗风,并在基础上有所发展。刘禹锡字梦得 ,汉族,唐朝彭城人,祖籍洛阳,唐朝文学家,哲学家,有“诗豪”之称。与李白,白居易并称“刘白”,与柳宗元并称“刘柳”,与韦应物、白居易合称“三杰”。这样的一个颇具才华的历史人物,在仕途上去屡遭打击。但他并不气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这股胸襟,也只有李白得以媲美。刘禹锡因参加政治改革,得罪当朝权贵。被贬为安徽省和州通判,但当地知县是一个趋炎附势的势力小人。按当时规定,刘禹锡虽被贬但也应该分到三间三厦的屋子。实则不然,刘禹锡分到了三间小房子。刘禹锡却并没有被气到。反而很高兴,并写了“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消息被传到了县官的耳朵里,县官气得跳脚。随即,县官觉得你不是过得自在吗?我让你过得再自在一点!便将刘禹锡移居别地,并且把三间房屋缩减到一间半。此住房位于德胜河旁,道路两旁种满杨柳,景色宜人、清新雅致。顿时来了灵感,写下这样一幅对联“杨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县官听了,气的大发雷霆,叫手下寻了一个很小的房子。只容得下一床一桌一椅。这回刘禹锡坐不住了,泥人尚且有三分土性。刘禹锡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一没钱二没势的。最后,提笔写下仅仅八十一字的千古名文《陋室铭》。并请石匠,把文章刻在石板上,耸立在房门前。刘禹锡的气概与骨气令我们钦佩。这个故事中刘禹锡无疑是最大的主人公,他面对县令的种种刁难,却并不畏惧。依旧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当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时候。一招漂亮的绝地反击,使县令哑口无言。简简单单的八十一个字讽刺了县令卑鄙的行为,侧面的衬托了他高风亮节的巍峨形象。“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如此豪迈的语气,恐怕也只有刘禹锡能如此淡然的用来堵众生的悠悠之口。我认为刘禹锡有如此的胸襟,是因为他所经历的事情。刘禹锡的一生及其坎坷,命运跌宕起伏,就像一场人生大戏。舞台上的点点滴滴,把他的心性磨得如此光滑。为他的传奇人生镀上了一层耀眼的光辉。我喜欢刘禹锡不仅因为他过人的才华,更多的是因为他的胸襟,以及他坚持不懈、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有时语文故事里的人物总能为我们敲响一个警钟。其实,语文古诗就像一面镜子一样,它能准确地反映出你升上的缺点与不足。毕竟,他是在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的。语文故事与我的关系就是这样,它能使我正确的认识自己。并进一步完善自己。语文故事不单单是看看就完了,更要为我所用,方才是最高境界!1000字 初二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