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狗狗的十个约定》读后感_1200字
遗忘是我们无法扭转的悲伤宿命。我们渴望占有,不择手段地谋求,于是我们终于变得强大,硕果累累,却义无反顾地抛下了那些我们固执地认为微不足道的人、微不足道的事、微不足道的地方,却忘了他们之所以渺小,之所以不值一提,是因为他们炽热的爱被时光一点一点打磨成无声的守候。 他们,没日没夜地工作,生活在自己的事业中,以事业搪塞亲情,以“我很忙”冷却“我想你”。文章中的父母,仿佛是当今许多高薪阶层父母的缩影。命运的捉弄,衰老的他们戏剧化地成为被敷衍的小丑。能不能不要用“你还小,不懂”去拒绝一颗纯真好问的心,我们天真甚至幼稚的提问,只是我们想更好地了解你们,而不是永远只在一日三餐时像钟点工一样出现的你们。作者始终是善良的,母亲的死,让工作狂的父亲醒悟,女儿的绝望,锋利如刀般刺痛了父亲的麻木,从此世界上多了一个真正的父亲。 “我”,很像现在家境优越却孤独空虚的独生子女们。青少年问题的尖锐直指教育制度的弊端。好吃懒做,奢侈挥霍,叛逆不羁的“90后”,难道是全部?难道是与生俱来的?人之初,性本善。每个孩子一出生并没有明显优劣之分,人生道路的迥然不同很多大程度上取决于后天教育。我们被狗狗与“我”的十年感情所震撼感动,有谁有想过我们亲近它们,把它们当做家人,或许只是为了弥补心灵上永远迟到早退的亲情。 阿星,一个活在父母梦想下的抱着吉他的孤单男孩,走着父母铺的星光大道,眼中却是无尽的迷茫和空虚。为什么孩子一个个新奇的理想或是幻想总会换来你们的一笑置之?也许你们的一个鼓励会使世界上多了一个爱因斯坦,多了一个哥伦布,多了一个毛泽东。中国的教育把我们打造成一个个精致的模型,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明显高于世界教育平均水平,在大学中旷课、打架、恋爱却屡见不鲜。遥控器控制下的飞机飞得再高再快,一旦失去束缚便摔得粉身碎骨,惨不忍睹。原来,梦想的翅膀是信念,而不是枷锁。 生活的乏味,情感的缺失,内心的孤独,这一切的阴霾,只是为了给主角小狗一个绚丽灿烂的出场。它永远不会抱怨你的不理不睬,不会伤害欺骗你,它有很多时间陪伴你,很多很时间,你的十年,它的一生。它叫袜子。它们在生活中流浪,用一生中最美好的岁月博得人们的驻足一笑,抚摩亲昵,却落得个孤独终老的悲剧。人类始终是自私的,在动物忠诚无私的情感下尤为令人惭愧。袜子离开父母,来到“我”的身边,“我”的忙碌和善忘让它用呜咽蜷伏代替了往昔的嬉笑打闹。它的快乐是主人赐予的,它的悲伤,同时也来源于主人。我们习惯奔跑,年少时,追求学业;成年后,追求事业,当我们渴望拥抱情感时,却悲伤地发现,我们已经老了。我们想要开口却无从说起,只能无可奈何地观赏着,一个又一个的“我们”忙碌地继续。比起我们,狗狗的一生只为换取主人的欢乐。我们可以选择朋友、爱人,而它们,却不能选择主人,或好或坏,只能认命。守护,是最真挚的情感,默默无闻,不求回报。《飘》的经典回味,《泰坦尼克号》的过亿票房,无一不诉说着我们渴望爱,欣赏爱,却只是幻想爱。我们人类,高级生物的人类,害怕伤害,奢求回报,拿不起,又放不下。我们用沉默换取成长,用伤疤证明蜕变,我们不再义无反顾,我们开始权衡利弊,明哲保身,渐渐胆怯了去爱。我们感动,因为我们缺乏,我们懦弱,只能在书中勇敢一番,梦醒又开始平庸枯燥的生活。 能不能,请你停下来,看看孤独的孩子,摸摸流浪的精灵,问问我们的梦想?
《柳毅传》读后感_400字
《柳毅传》是唐十二传奇之一,以其幻想的形式艺术地表现人生。而其中的最高峰,莫过于钱塘君。 柳毅义愤填膺传书,洞庭龙王软弱谨慎,只知掩面而泣,随后通过其口先对钱塘君作侧面烘托渲染,他勇气过人,发起怒来,使尧天下遭洪水九年,与天将不和就阻塞五山,刚猛异常,极具暴力。古代人对钱塘涨潮的震慑化为了文中钱塘君鲜明的性格特点。听闻侄女受苦,钱塘君义愤填膺,以真龙之身出场,“大声忽发,天拆地裂。宫殿摆簸,云烟沸涌。”俄有赤龙长千余尺,电目血舌,朱鳞火鬣—,项掣金锁,锁牵玉柱。“千雷万霆,激绕其身,霰雪雨雹,一时皆下。”乃擘政青天而飞去。一出场便极具气势。顷刻之间便归。已至泾阳,午战于彼,未还于此。中间驰至九天以告上帝。帝知其冤而看其失。前所遣责,因而获免。粗中有细,可见一般。而他和洞庭龙王的三问三答,简短直接,与其个性相合。而其杀六十万,伤稼八百里,食负心子,其心澎湃,其行亦澎湃,虽深得我心,但终归过于暴躁,一个栩栩如生的猛将不禁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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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狗狗的约定最近,我看了一部名叫《忠犬八公物语》的电影。有一只名叫“八公”的秋野犬每天早上陪伴主人上野一同来到车站。每次上车前,上野总会跟“八公”道别;下班的时候,“八公”又会准时出现在车站,接上野回家,风雪无阻,从未间断。虽然”八公“没有手表,但每次等候主人上野的时间却是那么的准时。八公成了上野最亲密的朋友,一起洗澡,一起睡觉,连上野夫人也怀疑丈夫到底爱过她没有。一天,“八公”送走上野上班后就再也没有等到上野回来。上野在上课中突发心脏病死了,下葬那天,八公挣脱绳索,一路追着灵车跑。上野去世后,上野的房子换了主人,八公的主人也一换再换。但无论主人如何更换,“八公”每天依旧早晚来到车站,用它的一生陪伴和等候永远不归的人,它的行为感动了小摊贩夫妻,当顾客骂八公是”杂种狗“时,只不过是为了食物骗取同情时,小摊贩气愤难耐的跟顾客打起架来……七年整整七年,八公在车站守护着它的朋友上野,它的步伐不再那么轻盈,它步履蹒跚、瘦弱体虚,终于“八公”慢慢倒在车站旁的雪地里,从此没再站起来。起初看这部电影,我没有什么感想,虽然有点鄙夷电影方面的制作过于矫情,但是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八公一直在等候它的主人上野?它用一生守护了他,它眼神是如此的坚定,又觉得它是如此的傻,不吃嗟来之食,看到最后,鼻子发酸,眼角流出一股难以言表的液体。连忙拿起纸巾擦眼眶。“不要忘记你爱的人”这是八公一生的誓言,它忠实的守护以及等待着它的主人下一次从车站出来,向它挥舞着帽子,以及一起在樱花下的嬉戏……敲击着鼠标,写下这段文字,有点感伤。用近乎10年的光阴守护一个重要的爱人,是不是也很美?用7年去等一个回不来的人,是不是有点奢侈?人类的10年转眼就过去,可是它却用它的一生去守护。毕竟它只是想要一点点爱,然后更多的爱你。想起了曾经养过的宠物狗狗“贝贝”,贝贝咬了别人家的狗,妈妈就把带到了几公里远的地方遗弃了它,等我发现时,我已经到了新家。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贝贝直到有一天,我回去旧宅时,在路上发现一条落魄的狗狗,我知道它是贝贝,它彷徨着要不要进去家里,只有我知道它身上的伤哪儿来的,那一条条血痕,很清楚的在贝贝身上,它吃着旧花园的草,它瘦弱的身材已经无法使它在坚持什么了。旧宅的主人拿着扫把出来赶着贝贝,它始终没有看见我的存在,它的眼睛已经无法那么清晰的看这个世界,我知道它的鼻子也不灵敏了。傻傻的看着它一天天老去,不知道该用着什么心情来说,曾经跑了几公里回家,回来时却发现它的主人已经不在了,然后它就等着,无法想象它是怎样走到今天的。手上拿着牛奶瓶,往它靠近,贝贝却一股脑的往后退,它害怕眼前的我,它不记得我了,下意识的,它静静的走了,只是稍微的回头看了我一眼,哀嚎了一声……人们永远也没有意识到宠物在这个世界上的功能——让每个人的心志健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树绿了又黄了,黄了又绿了……朋友永远走了,不会再回来,它不明白,或许它不愿意相信,它还是一样的等着。八公以及贝贝不是宠物,我们亦不是主人。想起了侑子的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没有偶然,有的只是必然”。茫茫人海中,它认准了你,真心相待,不离不弃。不要忘记你爱的人,也不要让爱成为等待。1200字 高一 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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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狗_1200字离开了母亲,兄弟们来到了另一个世界,面对另一些面孔。现在,想起以前的兄弟们争好吃就羞愧,当初为什么就不让着他们一点儿呢?离开了母亲的日子真难过呀。以前还可以“儿假母威”那些什么大小屁虫都不敢碰我一下。记得有一次,我和兄弟们在曾经主人家的房子附近玩耍,母亲不在我们身边。一个小孩就追着我们玩耍,母亲看见了以为他在伤害我们,愤怒地跑过来,齿着牙,对他“呜汪呜汪!”的吼叫,那小孩儿吓得屁颠屁颠地跑得特快。什么鸡、鸭更是看就不看我们一眼。想着那时多威风啊――陶醉。哎!可是现在环境不同了,狗事那可量!在这儿,连最胆小,胆小如鼠,不!是如麻雀的老母鸡都敢欺负我。我没她长得壮,况且她有一个非常利害的武器――嘴壳。有一次她在吃一种金黄色一颗一颗的小东西,我就想尝了,舔了一颗最小最小的。她马上转过身来,用独有的武器狠狠地在我背上吻了几下。我痛地大叫,卷着尾巴逃命。令我感到安慰的是,老母鸡的女儿沙沙与我较好。她美丽且善良。他曾经说过我很帅那,凭着这个条件。我毫不在意的问那金黄色的东西是什么。她诚恳地说是玉米。一次她神神秘秘地说要给我一个好东西。慢馒的从了一颗觉得难吃,不想让她不高兴就说太好吃了。她高兴地说那以后经常给你带。我说不必了,狗和你们鸡是不一样的。大概她没明白我的话,以后仍旧常常带来,我总是把它们合在嘴里,等她不注意就吐了。为了表示感谢她,以及表示我在这儿比她的地位高,我决定请它吃饭,她吃后甚至是夸奖那饭比她们吃得最好的还要美味。有一天,我们在一起散步被她母亲看见,那老东西还可以飞呢。简直让狗难以相信。当她像从天上掉下来一样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简直惊呆了,又不知所措。她用武器,因此我受伤了。她命令沙沙与我断绝来往,沙沙哀求与我告别,我答应了。于是那可爱的美人儿从雪白的身上扯下了一支最漂亮的羽毛,含着泪递给了我。我想找一点东西送她,但我的毛太细,恨不能撕下一块皮送她,终害怕疼痛而没有那样做。那支洁白的羽毛至今仍藏在我的狗窝里,伴随着我的每一天。就这样我的第一次友情消亡了。今天,主人家来了两位漂亮美媚,一大一小,小的可比大的漂亮多了,真是不幸呀。又被那老东西追赶,我拼命向前跑,回头看她追来没有。“咚”一声闷响,倒霉的我掉进了粪池里,想这下完了,我这么帅的狗死在这臭地方。于是我用独特的游泳技术拼命向岸游,终于上了岸。可那老不死的东西看见了,拍着翅膀“咯咯”笑得前合后抑,我愤怒地瞪着她,想:老东西,哪天也让你尝尝,哼,等着瞧。我悄悄地溜回家,躲在一个隐蔽的角落,怕那两位美媚看见了,真丢脸。结果还是让主人找到了,她怕我跑了,用绳子趁我不注意时,一下就套进我的脖子,要把我拉出去现丑。我拼死命往里奔,就是不肯出来,最终因为力量悬殊太大,而被拖回去。主人骂我好臭,脏死了,并且说我是只让人讨厌的狗。那两位美媚也看见了,都捂住鼻子,我羞得低着头。男主人提了一大桶水向我泼来,刚才的落粪狗,又变成了落水狗。我冷得真发抖,跑到有太阳的地方。唉,真丢狗脸。我又不经意地抬头,看见那两位美媚在那儿笑话我,我几乎要气爆了,在她们身边,正站着那只老东西,还笑眯眯的盯着我,那笑里夹着一股斜气。我非常愤怒地吼道:“老东西,肯定是你,是你告诉主人的,要不然,她怎么会知道。”老东西听完差点笑翻在地。迷惑!1200字以上 高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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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_1200字夜深人静。束艾躺在床上,依然兴奋得睡不着觉。今天,中考分数终于“新鲜出炉”了。经过中考后十天的漫长等待,束艾终于听到了她期盼已久的消息:她被重点中学A中录取了。父母,老师喜笑颜开,束艾自己也松了一口气。现在,她的记忆缓缓地而又极急切地往后倒退,退过初中的三年,定格在那个最梦幻的午后,那个最珍贵的约定,以及她,小瑶,束艾最好的朋友——那个午后故事的主人公之一。她现在怎么样了,现在是约定该履行的时候了,她记得吗?那是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呢,只是她们已三年没见面了。初一开学前的暑假,小瑶搬走了。从此,她们不再是共同奋斗的同窗,也不再是朝夕相伴的邻居。虽然两个人仍生活在一座小城里,但由于家相距较远,学业也很紧张,三年来竟然都没有机会见上一面。不过,束艾相信她们的友谊天长地久,因为那个小小的约定紧紧地连着她们的心。三年前,小瑶搬走那天,她们俩抱头痛哭,拉钩说,要永远做最好的朋友,还许下一个小小的约定:中考后一起去杭州西湖旅行。西湖,那是个美丽的地方呢。不知道,过了三年,小瑶还记得这个约定吗?“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束艾在心底对自己说,“她一定记得我,还有我们的约定的。”“主人,来短信啦!”这么晚了,会是谁呢?束艾的心一下子莫名地狂跳起来:是她吗?是的!就是小瑶!一看到那在心里默念了无数遍的名字,束艾激动得想要欢呼,她此刻有着无尽的话想要对小瑶倾诉。“三年了,再长的时间都冲淡不了我和小瑶深厚的友谊。”此刻谁是黑夜,但束艾德心情却如同晴朗的午后一般明媚。小瑶:小艾,好久不见,考上A中了吗?束艾:嗯,考上了。明天有空吗?我请你吃你最爱的芒果味冰淇淋,老地方。我想死你了。束艾难以掩饰自己的欣喜,把好消息告诉好友。但她并没有询问小瑶的分数,小瑶的成绩一直不大理想、束艾不想惹朋友难过。不过,她真的迫不及待的想知道,什么时候去兑现她们的约定呢?小瑶:恭喜你。束艾隐约感到有些异常,这三个字让人感觉只是生硬的客套话,而且,小瑶竟然没有使用她表达感情时最爱的感叹号。小瑶,好像变得有些陌生了呢。不过,或许是她考得不理想,心情不大好吧!于是,束艾也含蓄,客气的回复了。束艾:小瑶,谢谢你。小瑶:绝交吧。晴天霹雳。束艾手中的手机“啪”地落到了地上,安慰小瑶的话还未来得及发送出去。她愣住了,怎么,会是这样?三个字,如同沉重的铁锤,闷闷的敲打在束艾的心上,每一下都结结实实地。她的思绪混乱了。小瑶,难道你忘记了我们曾经欢乐的点点滴滴?难道你不记得,我们一起爬屋顶,看星星?难道你不记得,我们一起谈人生,谈理想?难道,难道,你也不记得,三年前,我们流着泪的约定?还是,仅仅是因为我考上了A中?小瑶,你是在开玩笑吗,这三个字能轻易说出来吗?小瑶:小艾,对不起,我的内心也很矛盾,是我先违背了我们的约定,对不起……“原来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的,那,为什么。。。”束艾想打电话追问,但她终于还是放弃了,“哎,破碎的约定,还能算作约定吗?”夜深人静,微凉。束艾的双眸中,大滴的泪珠滴落下来。透过这泪水,她又看到三年前的那天,她们的泪水,还有那个曾经美丽的约定……问:你相信友谊天长地久吗?欢迎吐槽!高一:张湘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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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狗的感情狗,在中国是常见的一种动物,也是最为难懂的一种动物。它会帮助人类抓罪犯,它会帮助人类找东西,因此,有人说它是人类的忠实朋友。但是,狗又常常遭到人类的虐待,它会被人抛弃,成为又脏又臭的狗。它会被人卖去饭店,成为别人肚中之物……所以,我说人们与狗的感情是说不清的。几个月前,母亲好心从外面捡了一只可怜被人抛弃的小狗,也因此与父亲大吵了一架。父亲厌恶狗,他觉得它们很脏,也觉得养狗没什么用,其实,我知道,他同时也怕狗。小狗在我们家定居了,它是幸福的,也是不幸的。开始,我并不喜欢它,后来渐渐与它熟悉了,与它赛跑,为它洗澡,向它倾诉,即使它什么也不懂。只要有吃的,它就屁颠屁颠的跑来,用那楚楚可怜的大眼看我,那是多么可爱啊。可是,爸爸不喜欢它,总是扯着嗓子骂它,打它,不给它吃,所以它也是不幸的。在那冷天,它总是坐在家门口等候我们的回来,包括爸爸。它总是在那寒冷的晚上,守在我们的车旁,不让生人靠近。渐渐的,我离不开它了。可是,几天前,它不见了,从我的生命中彻底消失了。我们找了它一天一夜,后来妈妈告诉我,它被附近工地上的外省人吃了。我哭了,为了一只可怜的狗,我无数次的诅咒那些吃了它的人,无数次的看着窗外,我想要它回来。现在,我依旧不能习惯没有它的日子,可见我与它的感情……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那么讨厌狗,也许这是一种已经形成在人们意识中的历史积累了吧。在人们潜意识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与狗联系起来,那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如:你这狗东西、狗家伙、狗德行、甚至狗改不了吃屎等粗俗的话语。难道狗真的犯了多大的罪吗?还是人们对它的成见太深了呢?可是,我总能看到狗做的好事,如:邓世昌的狗为救他还被他活活憋死在水中、在地震中,狗为救护人员带路寻找遇难的人,在生活中,狗为警察抓住犯罪人员等……从古到今,狗都是英雄啊。有的人对狗是不理不睬的态度,所以中国才有那么多流浪狗。如果有人能把它送到“动物流浪中心”去,那么一切就会不同了,不只是狗的命运会改变,人们对狗也会变得关心起来。那么,这个社会又增添了一丝色彩啊!人与人的感情是复杂的,不用我说,人与狗的感情那更是说不清了。8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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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们冒着小雨和不太大的小风,我还是无比“敬业”地去了一趟派多格,去哪里看了看狗狗们,无比欣喜地跑了一趟宝宝宠物店,去那里给家中的小孙宝贝买了几袋猫零食,顺便又过来看看空间,写写报道以及喂喂家中那只早已饥肠辘辘的小猫猫。这次去派多格,有了新发现,首先是旺旺,可爱的苏格兰牧羊犬旺旺改名了,他现在的名字叫osika(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写,只知道它的译音是奥斯卡,所以我充分发挥,写下了这么一串字母)老板姐姐也真是多心,旺旺这个名字已经挺好了,干嘛还要叫人osika呢?听着怪难受的,好像旺旺得了奥斯卡电影奖一样。旺旺虽说没有某些人那样爱出风头,但肯定不是默默无闻的,看它对我的样子,对老板姐姐那种叛逆的态度就知道了。老板姐姐又换人了,她挺爱笑的,对旺旺也不错,可是,旺旺就是不领她的情,老板姐姐叫它往右拐,它偏偏向左,看到有趣的东西就不管不顾的跟上去,特别不驯服,有一种牧羊犬的气质,其实,旺旺本来就是一只狗王子,至少在我心目中是的,但是,当店主姐姐问我喜不喜欢旺旺的时候,我虽嘴上回答喜欢,但心里还是在那一瞬间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佳佳,佳佳才是狗王子啊,长得那么漂亮,又乖巧,又温顺,还很听话,人见人爱,狗王子它当之无愧。再此,还要向各位说一下佳佳的故事。我刚去派多格的时候,哈士奇的近亲,阿拉斯加犬佳佳才7个月大,但它身材已经很大了,大概一米多长,我承认,当初见到它的时候我还有些怕它,不敢接近它,但老板哥哥(那时还没有换人,老板姐姐和老板哥哥还在)说,别怕,它不咬人。我将信将疑地轻轻抚摸了它一下,没想到,佳佳很温顺地靠了过来,轻轻用头蹭我的手,我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开始很放心地抚摸它。从那以后,我几乎每天都去找佳佳,因为那时是寒假,我的时间很多,因为老板姐姐不太理我,而我也不吵,所以我在那里呆一个小时老板姐姐都不会管我,有时,她还会让我帮她看店。后来有一天,我去派多格,没有看到佳佳,我以为它一次没有出来,就没有理它。没想到,第二天,第三天,我一连几天都没有见到它,我这才觉得可能出事了,就去问老板姐姐,老板姐姐说,它被人接走了。佳佳的主人是一个韩国人,他经常把佳佳寄养在派多格。佳佳走了之后,我很少再去派多格,因为我很想佳佳,去派多格反而会加重我这种思念情绪,于是,我便不再去那里了。有一天,我心血来潮,与希雅结伴走进了派多格,佳佳没有回来,我只呆了一小会儿就走了。后来就开学了,功课比较紧张,思念佳佳的感情渐渐淡去。几个星期后,我去买本子,路过派多格,走进去,看到了佳佳。佳佳还认识我,它还像以前那样跟我亲热,它长大了好多,现在大约一岁多了,毛色也有点朦胧了,看上去非常像一只西伯利亚雪橇犬(哈士奇),怪不得希雅跟我说,派多格来了一只成年哈士奇,原来是佳佳啊,难怪希雅会看错,要是换我,我估计也会看错的。这几天,佳佳又不在了,唉,去哪里了呢?真想它!12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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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读后感老师常常教导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的书。它介绍了少女小光和小狗袜子之间强大的友谊和温馨的故事。我本想粗针大麻线的胡看一遍,没想到,从一开始我就喜欢上了它。作者的文笔细腻,故事温馨感人。特别是小光“二十一岁最后的约定”这一章,写得好感人,我每次看后都感动的泪流满面。在小狗袜子危在旦夕的时候,小光急忙从工作场地赶回了家,小光父亲拿出了小光母亲临终前留给小光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在父亲与袜子的见证下,小光守住了这十个约定,袜子也又快乐又幸福的去向了天堂。在本书中的小狗袜子是一只金毛猎犬,它性格呆笨、正直,还有点自恋;特长是藏鞋子、双手合十做祷告状;喜欢吃的食物有黄瓜饭卷和葡萄干三明治。是小光的重视玩伴,也格外喜欢小光的父亲。这是个约定,都十分令我感动,特别是第十个约定:当我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请你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地去天堂旅行。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要忘记,我一直爱着你。这或许就是一只小狗的心声吧!它勾起了我对黄豆的思念。黄豆是外婆家的一只黄色的哈巴狗,我跟它是知己,每逢放假我都会回外婆家看黄豆,我和它有说不完的悄悄话,我们一起兜风、散步,一起玩耍,过地快乐而又无忧无虑。可是,今年暑假我回去,发现黄豆不见了,问外婆才知道,黄豆已经病死了。想到黄豆去世时,我没能目送它离去,没能送它最后一程,我总觉得内心隐隐作痛。生活中,人与狗的友谊非常牢固。狗为人类效劳像导盲犬和搜救犬,它们都帮助了人类,使人类变得方便、快捷。可是,也有些人不但不爱护狗;反而把它们打死或抛弃。这让我十分痛心,我想对那些不爱护狗的人说:“请爱护狗,它们也毕竟是社会上的一员,我们对世间上任何生物都应该平等相待!”6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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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读后感“尽管遗憾,和你一起的时间,也就只十年左右;为了增进互相理解,请给予我们足够的时间;请与我多说说话好吗?不要吵架,不要打骂我,因为我不会咬你;我不听话的时候,总是有道理的,请你在责备我之前好好想想;请你相信我,我是你永远的伙伴;你学校里也有朋友,但在我生活中就只有你;即使我上了年纪,也请不要遗弃我;和你一起度过的岁月,我一辈子都不会忘却……”这是我见过最感人的狗狗与人之间最友好的语言。 泽本嘉光曾获创作者奖、《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是她的第一本小说。泽本嘉光曾亲手制作了软银手机“意料之外”的系列。 在1978年的一天,11岁的泽本嘉光在海边遇见了一只小狗,这只小狗前脚有一只是白色的,像一只白色的袜子,作者觉得这只小狗很可爱就把她带回家了,由此作者与这只小狗发生了一段感人的故事…………就在这只小狗奄奄一息时作者明白了最后的约定…“当我离开了这个世界时,请您目送我离去,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能幸福地去天堂旅行。所以,请无论如何不要忘记,我一直爱你。” 这本书很薄但是蕴藏着鲜为人知的秘密:人与人之间有感情,狗与狗之间也有感情,然而人与狗之间也能有感情。但是许多人都不会珍惜这份感情,让它白白流失,没有感受到友情的重要,跟没有感受到上帝赋予生命的原因一样!4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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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今天,我们在学校看了个电影,电影的名字叫《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主要讲的是:十四岁少女明莉和爸爸妈妈快乐的生活在北海道. 天有不测风云,妈妈突然病倒住院,这时明莉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了一只流浪的小狗,看它惹人喜爱,便将其收养, 在妈妈的提议下,明莉给它起名为“索克斯”,并与它定下了十个约定。不久妈妈因病去世,爸爸工作繁忙,照顾不到女儿,就此,明莉和索克斯孤单相伴,一起迈向成长.明莉有个好朋友叫星进,为人执着,梦想成为演奏家。由于爸爸工作调动,明莉跟着搬去札幌,在找到新家前只能住宿舍,明莉只好把索克斯寄养在星进家直到他去国外留学。爸爸回家越来越晚,让明莉倍感寂寞。后来爸爸自觉欠女儿太多,毅然辞职,回到函馆开起了小诊所,索克斯也重回明莉身边。几年过去了,22岁的明莉沿着幼时的梦想,考进了大学的兽医系,星进学成归国,与明莉重逢,两人成了恋人.明莉毕业后如愿进入动物园工作,忙碌的生活让她无暇顾及索克斯,等到她回过头想要弥补时,索克斯的年龄已过了约定的十年.每个生命都是美丽的,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我们去珍惜,因为每个生命中都会有着他的与众不同。当索克斯离明莉而去,已逝人间,我们才发现狗狗是有多么的重要,借朋友的一句话,狗狗是降临在我们人世间的天使,呵呵。与它相处的时候,是多么的幸福,不经意地泛起一丝微笑,带着一份感谢的情怀。那时,我们才懂得珍惜,才会看到生命的美丽。但是人生总不会一直停留在幸福时光的,人生在前进,年年岁岁节相同,岁岁年年人不同,岁与年的相似与不同,本身就足以让我们在时光中流转,体味如歌的人生。不然我们又如何在人生的那条道路上经过风风雨雨呢?又如何在风雨过后享受到彩虹的照耀呢?6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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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读后感读完由日本作家川口晴写的《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这本书后,我的心受到了深深的震撼,让我和许多朋友懂得了更多。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位叫小晴的12岁女孩父亲是一位医生,工作十分繁忙,很少回家。小晴只与母亲相依为命,苦中作乐。突然有一天,小晴回家后不见母亲,顿时天塌地陷,怔怔站在一角,不知所措。原来母爱病重入院,就在这个彷徨时刻,一只金毛寻回犬闯进了小晴的世界,仿佛上天知道她的无助和寂寞,好心派它来与她做伴。小狗的脚上有一片毛是白色的,于是她给它取名“袜子”。母亲自知不久于人世,临死前对小晴说,必须遵守与狗狗的十个约定。爱它,照顾它,并且陪伴它,一直到老,不离不弃。少女逐渐长大,跟随父亲离开北海道札幌,忍痛与“袜子”分离。唯一的好友阿星出国,父亲越来越忙,小晴不免更加寂寞。时光流逝,阿星归来,小晴也接回袜子,似乎一切都开始往光明的方向发展。可是,忙碌的事业,与男友的约会,小晴的生活中再也没有“袜子”的空间父亲为了小晴放弃医院工作,专心补偿女儿,但长大的女儿此时已不再需要老父。直至有一天,父亲来电话说,“袜子”的精神越来越差,睡觉的时间越来越长……狗狗的寿命只有十年,一晃眼,十年过去了。小晴终于痛痛快快地哭出来。可惜,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人们常说狗狗是人类最好的伙伴,最忠诚的伙伴,最可爱的伙伴。但是等他们要遗弃狗狗们时,他们将不再可爱了,很显然,狗狗的幸福全掌握在主人手中。此时,我不禁问自己,你是否照顾好你的宠物?可为什么有些人不考虑宠物年老后的疾病、行动缓慢、丑陋的面容,只顾幼时的可爱、活泼,便使它们成为流浪狗自生自灭,使它们受到冷落,孤独半生。到它们快要死亡时,又舍不得,又想起了以前和宠物快乐的玩耍。而人也如此,年轻时对孩子体贴、关怀、爱护,千方百计地和孩子玩耍,但到了自己年老时,孩子为了事业和爱情使父母凄凉地度过晚年,还有些人在生活中遇到了烦恼,竟拿父母当出气筒,出完气后,父母还要去讨好他们。等父母要走了时,便像书中小晴一样后悔当初的行为,后悔他们的生命太短暂,可惜大家再也回不去了,不再回到以前那个快乐的、幸福的日子,一切将太晚。一本书使我懂得狗的心声、老人的心愿,他们都将希望你们能爱他们,照顾他们,并且陪伴他们,一直到老,不离不弃……重庆市树人风天小学五年级:王科丁9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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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与我的十个约定》观后感《狗狗与我的十个约定》观后感我怀着无比好奇的心情观看了《狗狗与我的十个约定》这部电影,心里有了许多的感触。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是十四岁的少女齐藤明丽,她生活在一座北海道的函馆里。在一个快乐的家庭里长大。爸爸?市在医院里工作;妈妈芙美子温柔贤惠。明丽的爸爸妈妈都很爱她。唯一让明丽苦恼的是,爸爸班上工作很忙,经常不在家无法陪伴明丽。一次,明丽在院子里玩,无意间看见了一只小流浪狗,很想收养它。爸爸虽然怕狗,但不忍心让女儿孤独,所以就答应了;明丽抱着小狗到医院看望生病的妈妈,要求收留小狗,妈妈向来比较宠爱女儿,自然也是答应了。养狗,当然要给狗起个名字啦,妈妈说,这小狗前爪像穿了鞋子一样,就叫“索克斯”吧。然后,妈妈告诉了明莉要与狗狗遵守的十条约定:·请一定要仔细聆听我的话语。·信赖我,就像我总是信赖你一样。·多和我一起游戏。·永远都不要忘记我。·不要打我,要是真打的话,也一定是我胜利。·对我说话,我没有听到的话,一定是有原因的。·你能去学校,还有朋友。·请和我做好朋友。·我的寿命只有十年左右,所以一定要珍惜。·不会忘记和你在一起的事情,在我死去的时候,一定要在我身旁。不久,明莉的妈妈病逝了,索克斯成了明莉的唯一伙伴及心灵慰藉。但爸爸还是像以前那样忙碌,最后爸爸终于醒悟了,了解与家人在一起是多么重要,他辞掉了工作,还买回了以前居住的函馆,终于与明丽朝夕相伴。明莉大学毕业后和她儿时的朋友星进见面了,星进竟然成为了有名的歌手。很快,他们相恋了。可是,明莉在不知不觉中与索克斯的关系渐渐疏远了,索克斯却一如既往地陪伴在明莉的身旁。在索克斯离开人世的时候,明莉遵守约定陪在了它身旁,哭得泣不成声。看完了这部电影,我心里很难过,脑海中不停闪现那乌溜溜的眼睛及毛茸茸的爪子,狗狗可爱又聪明,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让我们不仅更加爱护动物,也学会了遵守那十条约定,去爱护和珍惜身边的每一个值得我们爱的人。7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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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狗狗有些约定1尽管遗憾,在一起的时间也就十年左右10岁母亲带有风的气味结束4年级课程的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向着海边走去。小型的防波堤正好及腰,我把书包垫在膝盖上,并把下巴抵在防波堤上,只听得涌上来“泼泼泼”的海涛声。“今天大海笑了。”不知何时,比我低一年级的明莉出现在我的身边。“明莉,什么时候在的?我都不知道啊。”“不好意思啊。看到少贤(我的日本名字)君很寂寞的样子,就过来打个招呼。”撅着嘴的明莉的脸颊像烤章鱼包似的溜圆溜圆的,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我摆起架子回答道:“不需要你担心,听着大海说话,我并不觉得寂寞。”明莉听了我的回答觉得很惊讶。“大海的说话声?”“嗯,大海的声音,每天都不一样。”“好厉害啊,少贤君,我明白了。”“今天比起昨天,音高了些许。”“高了差不多半个音高左右?”学习管乐的明莉听到我胡说一通的反击回答吃惊似地瞪大了眼睛。看着那双眼睛,我忽然想测试一下。于是当着他的面,我伸出刚才戳她脸颊的食指,说道:“看,那边!”今天又和往常一样,明莉完全再一次老实地看向我手指指向的方向。“啊!又上当了。”“突然袭击啊!”“明莉,真是令人绝望的坦率啊,真是个好孩子!”“快看,那边。”明莉对我发起了反击。手指,指向的是右边,而我的脸,则向着左边。“你可一点都不老实啊!”明莉显然不服气地喃喃自语道。“不老实啊!”明莉说的这话,和母亲以往一直说我的一样。我稍许有些生气。这时,防波堤的下方传来了可爱的“汪”的叫唤声。一直向左望的我的眼里,出现了一只迷你猎獾犬的身影,它拼死挣扎着穿过海边沙滩,飞跑过来,全身抹着一层金沙的小狗高兴地欢跳着,拖拽着它的身体。“真可爱啊!”我从防波堤一跃而下,那小狗像是发现了什么猎物似的向我脚边奔跑过来,不停地围着我“哼哼”地嗅着气味,大概是闻到了我鞋上的异味,小狗稍微停止了动作。“这一周都没洗过了啊!”闻着我鞋子异味的小狗,冲着我“汪汪汪”地吠叫了三声。“好像听得懂我的话哎。”“嗯,一定听得懂的。”从防波堤上传来明莉的话语。“明莉,也下来吧。”“我?就算了吧。”“明莉,不喜欢小狗吗?”小狗看着明莉的脸,低声地嗥叫着。“不是的,是不能让手指被咬伤,所以不能太靠近小狗,我母亲说的。”“是这样啊,明莉是要成为吉他演奏家的啊!”“不管她能不能成为管乐演奏家,我已经习惯被人这么说了。”明莉出生于音乐世家,家里开着管乐辅导班。学校流行着这么个说法,连早上他父亲起床时的闹钟铃声都是用管乐声替代的。“但是,来吧,你看,它多可爱!”小狗像缠上身似的,在我的脚周围滴溜溜地不停来回走动。“那么转的话,都快变成黄油了。”我对欢闹着的小狗说道。“我想小狗绝对不会变成黄油的。”明莉总是很冷静,显得缺乏乐趣。看着停下了脚步一直凝视着我的小狗略微湿润的双眼,我有种像被看透了心的感觉,小声地嘟囔着。“好想养小狗。”“哎,然后把那小狗变成黄油。”“正经点,不可能这样。”“好,那个黄油挺可爱的,就不涂面包上了,妈妈。”母亲一边在准备晚餐,一边笑呵呵地听我说着白天与明莉在大海边的对话。“很可爱吧,小狗?”“那是,我都想把它放到背包里带回家呢。只可惜,明莉好像对小狗没辙。”“明莉,原来不善于对付小狗啊!”“就是嘛,那丫头,我不是说她老实嘛!”“不是吧,你看人的眼光可一向不准哦。”“不会是这样吧?妈妈。”母亲把裙带菜色拉分到两份碟子里,并说道:“两份就够了,你父亲又要晚回来。今天有个大手术。”“又是手术……”我小声叹气道。我的父亲在这个位于北海道名叫小樽的海边城镇上最大的医院里担任脑外科医生。从早到晚,满脑子尽是工作。和他一起吃饭的记忆我几乎是没有过。就算有,也是偶尔几次,并且他一看到叉子和刀就又不动了,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小声嘟囔着:“还是手术重要啊。”于是乎便会心不在焉。无论吃饭还是休息,父亲总是处于工作状态。姑且可以认定为他对工作热心,对工作以外的事就不上心。在家的时候也是,为了加强手指的灵活度,会进行“手指练习”,只要一有空闲,就会用镊子在空瓶里做小船的模型。拜他所赐,家里到处都有这种装有小船的瓶子。我边把两份盛好的裙带菜色拉端上餐桌,边抱怨道:“裙带菜,那是为了父亲的头发着想才加进色拉里的,对于我们两个头发茂盛者来说是没有什么效果的啊。”我拿着作为装饰品的其中一个瓶子,透过瓶子,望向窗外,浩瀚夜色下的海映入了眼帘。瓶中的模型船,好像晃晃悠悠地轻浮在昏暗的水面上似的。“感到寂寞了?”“哪有啊!”“看,一点都不坦率。”“妈妈!!”“好了,完成了,开始吃饭吧。”母亲像往常一样,微笑地说着。带着这种微笑的人肯定觉得世上没有任何烦心事吧。母亲和我,总是并排坐着吃饭的。而对面的椅子上坐着的是只很大的毛绒玩具熊。“我的父亲,就是这只玩具熊。”“可以这么说啊。是吧,‘?市’(爸爸的日文名名字)?”玩具熊“?市”,沉默着一直望着前方。“?市”,是我父亲的名字。它一直代替着父亲,坐在父亲的位置上,吃饭时我们也总是与这个“?市”一起。“为什么妈妈会和这只熊结婚呢?”“向我求婚的时候还是人类啊!”母亲被周围人称做“不可思议女士”,像这类任谁都想不到的言语是屡次再三地出现。“对吧,‘?市’?”?市呆滞的绿色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正前方的墙壁。从?市呆滞浑圆的双眼中,我竟看到了在海边相遇的那只小狗的身影。那是像人一样深邃的眼睛。略带湿润、扁塌的鼻子。如果现在坐在这里的是那只小狗而不是玩具熊“?市”,些许的孤寂感可能也会烟消云散吧。我尝试着向母亲说出,我好想养小狗。“妈妈,小狗,喜欢吗?”“我?更喜欢我的熊。《滑床山上的熊》这本书我很喜欢。啊,对了,明天早上做滑子味噌汤吧。”话题被巧妙地转换了。我,沉默了,只能死命地大口嚼着裙带菜色拉。在医院里工作的?市,不,应该说是我的父亲,从护士们那里得到了“母亲大人”的绰号。检查时,“母亲大人,诊断记录放在哪儿了?”“我不是你们的母亲!”手术中的时候,“母亲大人,手术刀!”“说了不要叫我母亲了!”后来,我的父亲对于被万事依赖自己的同伴称做“母亲大人”这件事也已习以为常。然而,在家里,父亲则是靠着“我的母亲”来照料生活的。父亲基本是不在家的,就算偶尔在家,生活上也是完全依赖着母亲而自己什么事都不会做,所以一直在我身边陪伴着我的就是母亲。而我,对于父亲,我从不认为他是个称职的父亲,相对的,我的母亲,真正地履行着母亲的职责,这是我自然而然地从生活中得到的认识。终于,北海道也迎来了没有夏天气息的七月的星期日。对于我们家来说,是久违的家族出游日。去的目的地是小熊牧场。这是母亲决定的,“不要看玩具熊,要看真的熊!”但是,就在要去的那天早晨,父亲却穿上了西装。“今天也要去医院吗?”“星期天病人也会生病的啊!”“那么,小熊牧场呢?”“对不起啦,总有机会去的。”“那个机会日,什么时候能到来呢?我们不是约好了吗,父亲?”父亲沉默了,右手紧握着公事包。“少贤母亲,对不起了,少贤就拜托了。”父亲又和母亲交待了一下,就从玄关口飞跑了出去,逃跑似地朝着车站的方向而去。“父亲,一定是把今天是什么日子给忘了。”我从没如此生气过,感到十分不满地鼓起嘴向母亲发牢骚。“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啊,总有需要照顾的病人啊。”“可是,母亲的生日是我们整个家庭的大事!”“少贤,一起去散步吗?”母亲的提案总是很突然。几乎说着说着就跑题了。“去看海吧。看不到熊了,你就带我去看看之前看到的那可爱的小狗吧。”“那就去吧,今天那条可爱的小狗应该也会在吧。”母亲不知从哪来的自信,笑着回应,而且母亲具有的这种不可思议的预感竟然也都命中了。防波堤下的沙滩上,那条猎獾犬正来回跑动,以惊人的速度追赶叼住它那女高中生模样的饲主抛出的球。“真的,就像变成了黄油。”母亲噗哧地笑出声来。海浪时不时地扑打在小狗的身上,它不停地摇晃身体抖落身上的水珠,又奔着去接球了。“真是可爱啊!”“与你不一样的憨直哦。”“哪有!”母亲捡起了碎木片,突然向不远处抛去。“去捡回来啊,少贤。”“母亲!”我站在原地不动,而那只小狗则在沙堆上,挪动它的身子前去拾起我母亲投掷的木片。“真是一点都不坦率。”母亲看着我撅嘴不服气的样子发笑。那边,小狗已经把碎木片叼了回来。“谢谢啊。”母亲用亲密的手势逗弄着跑过来的小狗。而这厢,小狗也感觉很舒服似的眯起了眼睛,任由母亲抚弄。“妈妈,你养过狗吗?”“嗯,小时候养过。”“喜欢小狗?”“嗯,很喜欢,很喜欢小狗,但是不能养哦。”“唉!”“既然相遇了,总有要分别的那天。和最爱的分别,是人生最痛苦的事。”“是啊!”“所有的生物,上帝已经决定了彼此的不同寿命。不论再怎么喜欢,不得不分离的那天,一定会到来的。”小狗凝视着眼神蒙?、看着大海说话的母亲。父亲,果然在那天晚上很晚才回来。每天都是加班,就算是早回来的日子也紧张得像早退似的。为庆祝母亲生日所用的圆蛋糕,则被孤零零地留在了餐桌上。“已经可以吃了吧?一直只有我们需要忍受,真是可笑!”“哎,还是想和你父亲一起吃啊!”“妈妈,只是一味地容忍会生病的哦。”“那可为难了,好吧,还是先吃饭吧。”母亲和我凝视着对方,点了下头。吃着吃着,蛋糕渐渐变小了,看着桌子上的蛋糕,我无意中向母亲提到。“我,想养小狗。”“小狗?”“嗯,可以使家里不那么寂寞,还有啊,小狗不会说谎的啊,不像父亲!”“但是如果要取代玩具小熊的话,反对。”“怎样?”“做好了对一个生命负责的准备吗?”“你知道吗?现在,随意饲养又随意被抛弃的小狗很多,有些小狗,由于人类的不负责任甚至丧命。”“丧命?”“被扔掉的小狗,他们的命就像是被处理掉的垃圾。”“我……一定会尽心地饲养的。”“不过,还有一个大问题。”“问题?”“是你父亲,不喜欢小狗。所以,养狗的事……”“我不信!”我把桌上剩下的蛋糕一口气吞进肚子里。就在这时,玄关的开门声响起了。“我回来了。”“父亲,我想养小狗!”父亲带着些许抱歉的口吻说道。“我们家没有条件,我们也没有精力。”“所以说,我们家不能养小狗哦。”又是父亲的关系。我用比以往更冷漠的口吻说道:“又晚了啊,知道是妈妈的生日吧?”“对不起,对不起。”“说两遍对不起,那就是违心话喽!”“对不起,对不起!别生气,少贤妈,三十岁生日,祝你生日快乐!”“看啊看啊,那可不是个好的祝贺方式啊,我今年都三十二岁了啊!”“不好意思啊,不过大致是这样的嘛,三十左右。”“正好现在吃蛋糕!”如果说这个世上有三个说话不合时宜的人,我可以有信心地说其中一个必定是我的父亲。“是这样啊,蛋糕没赶上呢。啊,我买了这个回来。”父亲从鼓鼓的包里拿出了甜瓜。“甜瓜,是甜瓜啊!”母亲高兴地拍手雀跃。“妈妈,这哪值得这么高兴……”“因为啊,这是你妈妈最喜欢的东西了,这个时节,好吃的甜瓜全都要从札幌的巨人选手那里才能买得到的,是很难找到的啊。”“我战胜了巨人才得到的。”“完胜啊,好!在这上面插上蜡烛。”“优胜冠军祝贺会。”父亲还是父亲,母亲也还是母亲。我作为他们两人的儿子却时常担惊受怕,我的身体里到底哪里有这两人的遗传基因啊?“手术开始。”父亲用娴熟的技巧把甜瓜一分为二,在其横截面上插上了三根大的,九根小的蜡烛。“不愧是外科医生的娴熟切法啊!”带着钦佩之感说出此话的母亲,大概是宇宙人吧。母亲一口气吹灭了在甜瓜上不安定地四处摇曳的蜡烛火焰,从黑暗的房间窗户望出去,海面上漂浮着的无数渔船的灯光突然映入眼帘。“妈妈,明年就要三十三岁了。”“是时候了,小光也要娶媳妇了。”“怎么可能,我还只有10岁啊!”“对于我来说,没有比参加你的婚礼更开心的事了。”“婚礼啊,太性急了点吧。”母亲用深远的目光一直看着海面上的点点光亮。“如果是工作的关系,可以不来。”“说什么傻话啊。”有点不高兴的父亲像是被我的气话伤到似的回答,母亲则又说开了不着边际的话。“哎,如果把这个种了,来年会结出甜瓜吧?”“那也不是不可能的,妈妈。”“连这都说了是可能的事,所以妈妈一定要去参加你的婚礼哦。”第二天,母亲就在家里庭院的一角,开辟了甜瓜田。母亲,还有一个有趣的癖好。不论是什么东西,首先会嗅一下它的味道。无论是食物、书本,甚至是商店,总是,先嗅一下。然后还会对它的味道,加以有趣的评论。比如对夏天雷雨后的街道的气味,会说“犹如刚蒸过桑拿的竹子的气味”之类的。像竹子蒸桑拿之类的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大概,母亲是借此来表达那种独特的气味吧。当被问到“为什么喜欢嗅各种气味”的时候,母亲的看法是“那种气息,大概能使我心情平静”。每个人都有使自己觉得心情安定的气味吧。对我来说,那个气味就是来自于母亲的气息,父亲经常不在的那个寂寞的家里,只有母亲的味道伴随着我,使我安宁。夏天的傍晚,来找寻独自看海的我回家的,首先是风吹来的母亲的气息。“啊,母亲,就在附近吧?”回头一望,母亲正站在不远处。“果然在啊。”“你太坏了。”“因为闻到了妈妈的气味。”“闻起来香不香啊?”“母亲的味道,像风的气息一样。”“那么,从哪里吹来的就不清楚了?”“风吹的味道,不知何时就吹来了。”“真是漂亮的赞扬话啊!”说了这,心情愉快的母亲,竟自我陶醉地哼唱着歌曲《时间,过后,时间》。“我很喜欢这首歌的歌词,‘当你迷失方向,或是情绪低落的时候,试着四处找寻下,总有我在你身边’。怎么,没有风的气味?”母亲,尽情地呼吸着风的气味。我也模仿着母亲的动作,试着闻着。“妈妈,你的味道很香啊!”母亲,哼哼地嗅着自己的气味,“连我自己都不明白是什么气味啊!”母亲一边笑着一边说。“虽然不明白,可是已经开始散发出秋天的气味了。”大海的颜色也渐渐地变成了深青色。北海道的夏天很短,八月的盂兰盆节刚结束第二学期就开始了。开学典礼那天,进行了简单的新学期计划后,比平时都要早就放学了。“明莉,今天去看海吗?”“不好意思啊,今天要进行管乐的练习,所以母亲叫我早点回去。”“是这样啊,那么,好吧。你真是个坦率的孩子啊。我去看大海。”其实那天,母亲也叮嘱我要早点回家的。“虽然让我早点回去,不过就去一会儿。”我一边自我辩解着,一边不由自主地来到了海边,期待着和那个小狗再次相遇。然而,夏天过后的海岸边,除了寂静的波涛声,就只剩下秋天的寂静,秋天来了。“没有来啊,那只小狗。”我为了躲避涌上来的海浪,一个人在海岸边溜达。水边上,流动着混杂着很多花朵,还有很小很小的,大约只有30厘米的一艘小船。我们这个小镇,有一个习俗,那就是每年的盂兰盆节一结束,都有“放河灯”的习惯,以此送还盂兰盆节开始时迎回的先祖灵魂。在夜晚的海面上,无数的灯笼,不,确切地说,是无数的灵魂在漂浮着,渐渐散开而去,最终消失在海面上。这其中的一艘小船,像是不愿离开似的,在海岸边摇晃着。我这是怎么了,居然开始担忧起这艘小船的命运来。我试着靠近它,只一步之遥时,一个稍大的浪头打过来,小船再次开始了它的远行。风,吹乱了我的发丝。“哎?那是母亲的味道吗?”回头一望,却空无一人。但是,总觉得有声音召唤着我,我朝着家的方向走去。回到家,看到玄关的门开着,家中却空无一人。“我回来了……妈妈?”没有回音。一直开着的窗户吹进来一阵风,不安地吹动着窗帘,吹拂着我的脸庞。“母亲的气息……竟然没有。”心中滑过一丝不祥的预感。仅仅是这样竟使我大感不安,不知怎么的,冰冷的空气弥漫在整个屋子。我脱掉鞋子,开始在家中四处找寻,厨房的门一直开着,干了一半的衣服散落一地。打开卧室门的时候,突然传来了“铃铃铃”刺耳的电话声。心脏就像快要停止似的,我惶恐地接起了话筒。“是少贤吗?我是父亲。”“吓了我一跳。”听筒里传来的熟悉声音,使我松了口气。父亲则继续道:“你母亲,病倒了。现在正在我工作的医院里。”我至今仍对自己不听母亲的话早点回家,而非要去海边的事,感到非常的懊悔。“我回来了。”从学校回到家中,没有任何人接应我的日子仍在继续。“我要开始了。”吃饭的时候,我刻意地大声说道。玩具熊?市,仍旧如平常,没有任何回应。“母亲,什么时候出院啊?”我叫住只有早上才能说得上话的父亲,每天都询问着这个同样的问题。这时候,父亲一边用手指捏搓着发髻边的头发,绕着圈,一圈一圈,一边回答说。“还没有呢,不过快了。”我看着父亲的动作,每次都很失望。那个捏搓头发的癖好,是父亲撒谎时惯有的动作。“已经差不多治好了,我想马上就能出院了。”父亲说这话的时候比以往更加不停地捏搓着自己的头发。是……骗人的吧。“父亲你的发型,太……”我用双手紧握住父亲的手,不让他再拨弄头发。不过,那天母亲真的从医院回来了。“还是自己家里好啊。有种重生的感觉。”“没有死,感觉是重生,好奇怪的说法。”稍许有些不高兴的我睨视着母亲,说道。“对不起啊,因为太担心了。夏天吧,太热的缘故,感觉有点疲倦。”“没关系。上帝的眷顾啊,即便在家也从没好好休息过。”母亲的味道,阔别了许久重新回到了这个家里。“多久才能称得上是许久?”“……两周左右吧。”“许久和很久,哪个更长些?”听着母亲那独特的质问,我原先紧绷的神经完全松开了。“那好,既然回来了,妈妈,加油啊!”“我回来了,好久没加油了,不过医生说不要太费力。”“是啊,应该说,要不费力地努力。”“所以说啊,不要太努力了。”像是一如继往的谈话,无意间,我瞥见母亲的脚,脚上的袜子有只是白色的,有只却是淡蓝色的。我看到了和以往一样大大咧咧的母亲回来了,更是觉得安心了许多。“真是太好了,又是急忙之下胡乱穿袜子了,我的妈妈回来了!”“可是这袜子也……知道了,知道了,一直为了少贤而努力奋斗的这个家,许多事今后是要靠你自己了。”母亲一直都有跳跃话题的习惯,不过这个话题跳跃得让我感到十分吃惊。“家里的事情?没这么夸张吧。”“少贤,好好听着。首先呢,冬天的时候为了避免管道冻住,只需稍微让水流出来就可以了。”“……怎么了?冬天还没到呢。”“不是也有早冬吗?冬天很长啊!”母亲,一直看着我的脸庞,忽然转移了她的视线,望向她最喜爱的大海,避开我的眼神说道。“因为时间过得很快啊。”我沉默着看着母亲的侧脸。“少贤,小狗,不养了吗?”突然地,母亲提议道。“可是,父亲他……”我窥视着从刚才就一直沉默着的父亲。父亲特意地重重地点了下头。“我也同意了。”父亲的右手比以往更加执著地不停摆弄着他的头发。“父亲,小狗,可以养吗?”“嗯,少贤看上去好像很寂寞的样子。”“但是,妈妈回来了,就不寂寞了。”“嗯,是这样,不过……”父亲吞吞吐吐的话语,使我很介意。我朝着母亲看去。“已经不是一个人了,对吧,妈妈?”“嗯,无论什么时候,我会一直在你身边的。”“约定好吗?”“好,我们约定,一定要去参加你的婚礼,没有比这个更令妈妈开心的事了。”母亲,把我的头紧紧地抱在她的怀里,我闻到了母亲的味道。母亲小声温柔地在我耳边低语:“趁你父亲心情好的时候,和他提你想养小狗的事。”“嗯,知道了,真的很想养小狗。”“好吗?他爸。”父亲一边频繁地拨弄着他的头发,一边点头表示同意。“但是,小光,记住了,养小狗就必须遵守和它之间的十个约定。”“十个约定……约定啊,我怕我难遵守啊!”“我知道你容易健忘,但是如果不能遵守的话,就不准养哦。在饲养的过程中也要好好思考这十个约定。”“是些什么约定?”“这是要以小狗的角度来说的。”母亲,把双手放在耳朵上扮做小狗状,一直注视着着我说:“第一,尽管遗憾,和你在一起的时间,也就只有十年左右。”“十年,那不是和我现在的岁数差不多。”“嗯,和你差不多。”母亲,一动不动地凝视着我。“第二,为了增进相互了解,请给予我们彼此足够的时间。”“时间?”“是的,就说我这个做母亲的,到现在也不怎么了解你啊。”“妈妈!”“第三,请与我多说说话,好吗?”“想说的话,很多很多。”“刚开始养的时候,大家都是这么说的。”“这没问题,我明白的,有倾听者,是件很幸福的事。”“第四,不要吵架,不要打骂我,因为我不会咬你的。”“吵架这种事又不能事先预测的。”“但是,如果预约的话,就不容易发生争执了。”“是这样啊,我会注意的。”“第五,我不听话的时候,总是有理由的,请你在责备我之前好好地想想。”“这正是我要向妈妈你说的。”“你说吵架吧,对不起啦!”“那么第六个约定,请你相信我,因为我永远是你的伙伴。”“是真的?”母亲用力地点了下头。“第七,你有学校也有朋友,但对我来说,我的生活中就只有你。”“……只有我?”“是的,只有小光你。”“养小狗,比起我所想的,还要严重啊。那么,第八呢?”“第八,即使我上了年纪,也请不要遗弃我。”“当然不会做出那种事。”“人类可没有做不出的事啊。”“我不会做那种事,第九呢?”母亲喘了口气,用和善的面容看着我慢悠悠地说道:“和你一起度过的岁月,我一辈子都不会忘却。”我的心跳瞬间加速,回答说:“我也是,一辈子忘不了。”“这样提出来,若是忘却的话,是最令人伤心的。”“彼此的约定啊……妈妈,您怎么啦?”眼泪在母亲的眼眶中打转。“嗯……想起了以前所饲养的小狗。”母亲急忙擦拭着眼泪。“和那小狗的约定,你能守护吗?”“嗯,但是,只有九个。”“第十个,如果前面九个都遵守了的话,暂时存放起来吧。”留下了一个未说完的约定,母亲的十个约定讲完了。我们家的谈话,以母亲入院和出院作为转折,仿佛又重新回来了。“哎?这样说,是妈妈走进了父亲的家。”“是啊,如果尝试着,就感觉很好了。”“就这么坐着不动,任性地铺上坐垫,就把这里作为自己的家了。”“就是这个坐垫?”“是啊,结果就是这样了。”母亲,坐在那个坐垫上,从窗外眺望着大海小声低语着。“多亏了这个坐垫,才能与小光相会哦。你就像这个坐垫的孩子一样。”“虽然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不过多谢了,坐垫。”“不过,真的,能和这个家庭见面,真的很好。”“尽管是令人不解的一家子。”“是的是的,如果养了小狗的话,要让它适应这个不可思议的家庭,小狗也会觉得痛苦吧。”“不会有那样的小狗,如果妈妈在家,即使没有小狗也没关系的,绝对没问题的。”愉快的笑声,响彻在秋天的庭院里。自从母亲出院以后,没事就帮父亲掏耳朵。“亲爱的,挖耳朵吧!”“又要啊?过多地掏耳朵是不好的啊。”“好像没有听到我的话啊,请好好地听听,稍微往这边来点。”被叫唤着的父亲,平静地说着令人不快的话。“对不起,刚才的话没怎么听到!”而我们的掏耳勺也就是我母亲,却能接受父亲的奇怪个性和他的坦率。一边从檐廊上眺望着深秋初至的庭院,一边躺在母亲腿上享受着掏耳朵的父亲感觉很陶醉,像猫一样,眯起了眼睛自我陶醉。母亲,用不熟练的姿势,尽心地为父亲清理着耳朵。“太好了,这样就能听清楚了。”母亲像是满意地完成了任务似的,把脸贴近父亲的耳边,说起了悄悄话,不时地,还望向我。在说我什么呢?我不清楚,只看到母亲消瘦的嘴角比刚才摆动得更厉害了。听完悄悄话的父亲,像是要决定什么似的,眯起了的双眼一下子睁开了,表情正色道:“我明白!”到底父亲明白了什么,我不清楚。是心情的缘故吗?我看到了父亲略微湿润的双眼。“到底说了我什么啊?妈妈。”“那是,秘密。”“好狡猾啊,告诉我吧。”“比起那个,少贤越发像你爸爸年轻时候的样子了。”“胡说,不过,要十年才能看出是不是像爸爸。”“是这样,那遗憾了,等你十年以后,你爸爸都变成老爹爹了。”“父妈妈说得好过分啊,什么老爹爹!对吧,爸爸?”“确切地说也是漂亮的叔叔。”“不能接受,也不要生气啊!老爹爹,马上就会被人这么叫了。”“没关系,反正我也做不成老婆婆的,也看不到你是老爹爹的样子,是吧,他爸?”“嗯……”父亲忧郁的眼睛一直凝视着母亲。母亲噗嗤一笑说道:“少贤就拜托你了,他爸。”母亲再次入院,是那次谈话不久后的事,而且,再也无法回到这个家。“最令我挂念的人的病情,我却完全没有注意过。”父亲,坐在母亲经常坐的那个坐垫上,小声地嘟囔着。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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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与守护_1200字“即使我们分别再远,我也不会忘记你的!等我再次回来后,一定要再去那边的小树林里完成那个没有完成的誓约……”不记得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只记得那时的我们都还小,那是你即将离开家乡时,十分认真地说的。后来,你真的回来了……“好羡慕那些主角哦!都有一个可以守护的对象呢!还有让主角为之奋斗的誓约呢!唔……我们也来定下一个约定吧!我也要去守护、去奋斗……”我们两个在小树林里玩耍,你笑着对我说。当时的我以为你在开玩笑,并不放在心上,便随便的点头答应了,随意的说:“好啊,我等着你的守约……”而你却不以为然,认真的对我说:“太好了!唔……那—就约定:‘长大后,不能忘了对方……'”然而你还没有说完便被母亲叫走了,走之前还十分难过的对我说:“对不起了!母亲叫我快点回家呢……”我只是摆了摆手,说:“没事的!明天继续在这里说吧!”之后你回家了……到了第二天,你起得很早,很早的便去叫我起床,我起来后正打算和你一起去那边的小树林里,而你却拉住了我,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十分伤心的对我说:“对不起...我不能和你去说完那个约定了……对不起……”我愣住了,迟钝的扭过头看着你,疑惑的问:“怎么会这样?”你继续说着:“对不起,对不起,我要走了,要离开这里了!即使我们分别再远,我也不会忘记你的!等我再次回来后,一定要再去那边的小树林里完成那个没有完成的誓约……我不知道你会不会忘记我,但我还是要你答应我:‘绝对不许忘记我……”我抱住你,点了点头,说:“我答应你,绝对不会忘记你的!”你推开了我,认真的凝视了我好长时间,便飞快的跑了出去,我在后面紧追不舍,而你却做上了车,逐渐远离我,我拼尽全力的追到拐弯路口,就再也跑不动了,只能停下来看着你远去,但仍大声的喊:“祝你幸福、快乐!”不知道你是否听到,过了好长时间,我伤心地走到了家里……当我即将忘记你的时候,你却又出现在我的面前,这一次我把你当成陌生人了,看到你那兴奋的样子,疑惑的问:“你是……”你愣住了,颤抖着说:“我……我是……我是路过的!我是一个陌生人,不用在意的……”正当你准备离开时,我突然醒悟了,伸手抓住了你,说:“你不是路过的!也不是陌生人!你是一只小鱼,一只受伤的小鱼……”你转过身,看着我,我们两个的泪水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你一边擦泪水,一边勉强的笑着说:“我可不希望做一只受伤的小鱼,那样会被猫吃掉的!要做也要做一匹受伤的小狼,就算受了伤也可以报复伤害我的人,小心我先咬了你……”说完,你真的笑了,我在你的笑容下显得是那么地渺小,“我愿化为你夜空中的星星,和你永远不离不弃……”我看着你,我决定守护你,认真的对你说。你拉着我跑向那个令人怀念的小树林里,说:“我是来赴约的哦!约定:长大后,谁也不许忘记对方,还有,不许放弃对方……”“也不可以随意抛弃对方,更不可以一走了之,要做永远的朋友!”我在你还没有说完的时候打断了你,你惊讶的看着我,笑着说:“小星星,我们一起守护吧!”我点了点头,坚定的说“我一定不会忘记的哦,小狼!”“呵呵……哈哈哈哈……”我们彼此看着对方,都开怀大笑了。没过多长时间,你又走了,这一次的你是笑着走的,而我是站着送你走的……初三:郑蕴涵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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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我一向讨厌狗,它叫得让人感到胆战心惊,生怕别人觉得它不够威武。它叫得让人感觉如怨如诉,生怕别人觉得它不够可爱。它一般不反抗其它狗,而是欺负比它弱小的动物,比如鸡,要是想吃点它的食物,那它一定会闹得鸡飞狗跳的。还叫得颤颤巍巍地去威胁鸡,就是聋子也烦它,做狗也不能这么自以为是,不想想别人的感受。生小狗时它差不多是发了狂,一天到晚都在叫,没完没了,生怕别人不知道它是功臣似的。哪个动物不能生小宝宝呢?它的叫声真让人忍无可忍。太可恨了,我连续几天都没能睡个安稳觉,真是一只失败的狗,本来你就是看家的,陪小主人玩的,谁叫你一天还自以为是个歌唱家似的。可是,有一天,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它让我看到它是一位尽职的妈妈,它教小狗怎么爬,怎么进食,一连教了好几个钟头也不放弃,仿佛是非要教会不可,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我给它喂好吃的,它只是舔了一下,就让小狗狗们尽情享受,要是其它动物想来尝尝,我想一定会被它赶得老远。看来正如人们所说,一位母亲就是一个英雄。我不再讨厌狗了,因为它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我既喜欢小狗,但又害怕小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见邻居家的阿姨带了一只小狗在楼下玩耍。它的个子可真不矮,大约都快到我的腰部了。他的毛是黄色的,长长的,走起路来忽闪忽闪的,还挺有风度的呢!难怪人家叫他狮子狗,还真像一头小狮子呢!我慢慢地从它身边走过去,装作根本就没有看见它,其实我的心里扑腾扑腾乱跳,我用眼睛的余光看到了它在看着我,我的心里更加害怕了。这时,更让我害怕的事情发生了,小狗一步一步向我走来……怎么办呢?我恨不得有一条地道让我钻进去,于是我加快了脚步,它也跟着跑起来。这时妈妈说:“不要怕,慢慢走就行了,它只不过想跟你玩玩罢了。”这时邻居家阿姨说话了:“小蓓,那不是你的小主人,快过来。”噢,我一下明白了,原来这只小狗的名字叫小蓓,它把我当成他的小主人了。小蓓仰着脸望了一会,眼神里好像充满了歉意。然后,回过头到它的主人那儿去了。那只小狗终于不追我了,我赶忙跑到储藏室里,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好不容易落地了。我上楼的时候还大步大步地走,怕那只小狗又来追我。到了家,我心里这才踏实了。我家有一只小狗,名字叫“旺旺”。他是一个棕色的卷毛狗,长长的嘴巴,圆圆的眼睛,亮晶晶的鼻子,胖胖的身体,走起路来还将尾巴高高翘起,东摇西愰地。每当我放学回家,它都会非常友好地用那红红的舌头舔我的手,围着我蹭来蹭去地,它还有四只软绵绵的小脚,摸起来很舒服,我非常喜欢它。别看它很小,其实它的运气很好的!有一次我们来到乡下,正好赶上举行“狗狗拔河比赛”,比赛规则是:一根绳每头有一个套,分别套在狗的脖子上,看谁的力量大。比赛开始了,第一对参加的就是我的狗,我把绳子给旺旺套好,回头一看对面,哇!对手是一只大黑狗。不过我对旺旺还是很有信心。比赛开始了,可能旺旺还没进入状态,看上去明显力不从心,四蹄很笨重地往前拉,我正纳闷呢,突然,那只大狗倒了,我的狗赢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大黑狗的主人为了赢得比赛,喂了太多的食物,导致今天狗撑得没有一点气力,所以旺旺很轻松的赢了这轮比赛。到了决赛,旺旺的对手竟然是一只腿残的狗,我特想让他赢,看来狗狗看懂了我的心思,谁知那条狗身残志坚,居然很轻松地赢了旺旺,旺旺屈居亚军。我觉得狗狗能看懂我的心思,又很善良,它是我的好朋友,我很喜欢它。有一天,我和我的爸爸去外婆家,外婆家有一只母狗,生了五六只小狗,它很好看也很听话。我很喜欢其中的一只小狗,它叫大黑。这是我帮他想的。大黑的颜色是黑色的,它很小,但很可爱,它的眼睛非常锐利,夜晚的时候什么东西都看得见。有一次晚上的时候,我肚子饿想吃东西,那时候很黑,我什么都看不见,大黑看见了我,还以为我是小偷呢,大黑慢慢的走过来,仔细地看了一遍就知道了我是他的小主人。你们说它厉害不。它的爪子也非常峰利,它能用爪子爬墙,爬树,爬山等等。他的嗅觉很灵,你把狗的食物放在十多米的地方,把他的眼睛蒙起来,不给他看见,他首先嗅一下,它就跑到食物面前。它的的耳朵很小,可是却比其他的狗好一百倍。人在十多米说的话,它在人说的话完了就记住了,主人一说话他就会照着你说的去做,是理想的话,他才会去做。别人都说猫是最会抓老鼠的,我外婆家的狗都比猫会捉老鼠。我外婆家的狗是用耳朵,眼睛,爪子,嗅觉这四样器官配合起来工作的,这样就能抓到老鼠了。我要回家的时候,大黑还舍不得我呢!最后外婆把大黑送给了我,他妈妈也同意了。在我的邻居阿姨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活泼可爱,只要见到它,你就会想起一个小肉球,它确实太可爱了。它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黑亮亮的大眼睛,一个小鼻子和一张小嘴巴。它全身都是白色的,毛茸茸的,让人看了直想摸。它见不得陌生人,准确地说是陌生人见不得它,因为只要见到它不熟悉的人,它必然大叫起来,好像在说:“趁你还活着,赶快从我的眼睛里消失!要不然我就咬死你!”。但如果见到熟悉的人,就会用身子蹭你的腿,在地上一会儿四脚朝天,一会儿又趴在你的腿下面,那毛蹭得你痒痒的,直想乐。它每次跟着叔叔来我们家玩,一进门就围着我转圈,有时扒在我的裤子上,一个劲给我做“恭喜恭喜”的动作。我一坐下来,它就在我的腿下面懒洋洋的趴着;如果不到我的腿下面,它就会在我前面跳来跳去的,极力展示着自己的舞蹈天赋。这时,你只要把它抱起来,放在腿上,它就不会叫唤了。到走的时候,叔叔已经走了,它却还不知道,等叔叔走到楼底下了,他才觉得不对劲,又慌忙地追下楼去,逗的我们哈哈大笑。是的,它的确太可爱了,但我说了这么多,你一定想问:它叫什么名字呀?让我来告诉你吧,他的名字就叫——星星。点评:语言平滑晓畅,刻画细致,描写生动;句意含蓄委婉,暗含深意读毕如酒后余香,不绝于口。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这篇文章充满了激情,从字里行间能体会到作者的喜爱之情。全文层次清晰,语句流畅。1200字以上 初一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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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与狗那是一个月前的午后,那只猫来到了我家。午后的阳光漫不经心地洒落在地面上,夏季的蝉鸣声仍然滔滔不绝,那只猫慵懒地趴在我家的屋檐下,像是特意来我家做客,任凭我家的狗冲它狂吠。忘记了我用了几块鸡肉,轻松地将它收买了,从此,它成了我家的一位成员。这只猫不是特别乖巧的,却也惹人疼爱,最喜欢它的是我家的狗。一只狗可能也会孤单,我家的狗很快就爱上了和猫追逐打闹。从此,每天我家的院子里多了这样一个场景,那只猫窝在墙头上,狗趴在地上睡午觉,那只猫总会出其不意地从空中跳下来,扑倒在我家狗的背上,我家狗总会对那只猫翻一个大大的白眼,然后满院子追着猫跑,还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大喊大叫的。我很欣慰我家的狗和那只猫成了好朋友,这两只小生命都有了一个可以归宿的地方。我知道动物也有自己的快乐,也有自己的情感,任何生命都是有存在的价值的。或许变故总是出现在快乐之后,那一天,我家的狗一如平时出门去玩耍,那天下午,阳光很毒辣,蝉鸣格外的嘈杂,没有任何蛛丝马迹,我家的狗没有回家。我开始以为是它贪玩,忘记了回家,直到夕阳一点点地消失在地平线一下,露珠慢慢地爬上杂草,月亮冷清的光洒满了地面,它,终究是没有回来。不知道它是被偷了,还是被抓了,甚至不知道它的安危。我们一家人都疯狂地出去找,一家一户的敲门询问其踪迹,漫无目的,却只想打听到我家狗的一丝丝消息。就这样,我们悲伤地寻找了两天,终于打听到了有关我家狗的一点点消息。狗是被山上的一家人偷走的,现在还活着。在送了一口气的同时,我们想起了家里的那只猫,好像有两天没有给它食物了,好像也不曾经常看见它的身影了。当我再次观察它的时候,我发现,它瘦了很多,原本比较胖的猫,现在是皮包骨头,甚至毛发也凌乱了,好像它没有清理过。半夜,它总是发出很悲伤得到叫声,白天的它一直早出晚归,好像在寻找我家狗的踪迹。那只猫总是默默地趴在我家狗的狗窝,一脸木讷,那只猫的好朋友好像只有我家狗,看到两个不同的小动物却对另一方有这样深的牵挂,心里总是有一种悲伤。一周后,我们终于找到了我家狗,被人拴在了门口。被偷到了一个山上的它好像也变得憔悴了,甚至变得诺诺弱弱了,我不知道这一周它内心是多么绝望,也不知道它这一周经历了什么,只是对那些冷漠偷宠物的人充满着愤怒。我家狗回家的那一天,那只猫正在树梢悲伤的叫着,看到我家狗,它是直接从八米多的树上跳下来的,只见它重重地摔在地上,还打了几个滚,我的心一紧,它恐怕是真的摔得很重,但是它还是冲着我家狗飞奔了过来,我家狗也冲它跑去,然后它们一起蹦蹦跳跳地进了屋子……或许你以为故事就这样圆满地结束了,但是却没有……一周后,那只猫失踪了,我家的狗也慢慢憔悴了,但是,这一次,我们寻找了那只猫很久,还是没有找到它。我们甚至去了山谷,树林,都没有见到过它,村里的人也没有见过它。善良的村民告诉我们,前几天有一个药猫的人来过,药死了很多只猫,还把它们用车拉走了……那只猫已经走了很久了,我家狗也在慢慢地走出阴影,可是我总是特别想念那只猫,想起它曾经是那么招人喜爱,那么有情感,那么乖巧……或许,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那些伤害无辜小动物的人,我还是希望那只猫只不过是被其他人家收养了,希望它没有遭到不幸,希望它可以安好,希望这个世界可以对它多一份关怀……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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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与狗机关家属楼,眼瞅着三层、四层的往上风长,毛毛似乎也从一家人的神态里窥视出端倪,开始有些沉默,对着老宅直愣神,整天眼睛水汪汪的,哀哀的充满凄惶,就连食也很少进了,用鼻子嗅一嗅,扭头漫不经心的回到原地,伏在墙角里,头放在两只前爪上发呆。老宅开始热闹了,这是搬家之前的骚动。相濡以沫几十年的邻里,一朝分手,总是让人感情上过不去,谁都不记过去,走动格外红火。加上不断有买房子的客户找上门来,从白天到夜晚,这就使本来拥挤的小院更加窄小的转不得身来。家里的人则忙着将一些旧家具、瓷器,陆陆续续往新楼上搬,毛毛变得更加焦躁不安起来了,一会耷拉着头跑出屋外伏在屋檐下,眨动无神的眼睛;一会又跳上高高的院墙若有所思的朝远方张望,流露的全是无奈和茫然,看一眼让人难受的不得了,我以往渴望上楼的迫不急待,如今却怕上楼日期来得太快,墙上滴哒滴哒的钟摆把我的心都快要敲碎了。毛毛是从牧区老家刚进城时带来的牧羊犬,体型粗大,性情特别温顺,十分懂事。无论它身体如何不舒服,每天上班第一个爬起来送出门,下班还没等双脚迈进栅栏,又是它第一个迎出老远,还不住的用双手拍打着前胸,尾巴不停的摇啊摇啊,那种亲热劲,让人立时忘记了一天的忧愁劳顿,沉入家那温馨的氛围。说时也快,忙乱之间,楼房装修完了,一向跟我吃了不少苦头的妻子,儿子别说有多么高兴了,卧室刷的油还没有干透,纯子姑娘就搬进楼上住了,而我无论如何也挪不开步子,望着风烛残年,已经没了屋檐的老土屋,犹如面对我那没了牙齿的老奶奶难舍难分,毛毛慌恐的两眼更加怕人,仿佛犹如两支钢针扎在我的心上,似乎在不停的追问,把我放在那里。商人的嗅觉比狗还灵验。这楼还没搬上去呢,一个胡同住着,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毛毛嗅味就撵出几丈远,那个狗肉馆的张老板却成了常客,隔三差五登门拜访,东扯西拉的没话套话,套不成找话,硬套近乎,那种虚假像让人毛骨悚然,其实我早已经看透他卖的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了。妻子又在耳边嘀咕了,“把毛毛卖给他算了”。这就让我原本焦躁的心更是雪上加霜。果然预料之中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一日张老板找上门来,提出要出高价收买毛毛,还将一达厚厚的人民币在眼前晃动着,不停的敲打着桌上,向是表白自己有钱。嘴里还不住的与狗说着什么,毛毛这回可别再咬我了,咱可是一家人了。我听这话心像给刀戳一般难受,可我还能骂人不成。十几年了,毛毛为了守护这个破烂的老宅,真是立下了汗马功劳。冬天,多少个风霜雪夜,屋内梦甜鼾起,毛毛却睡在那风雪飘摇的柴垛上。夏日,炎炎烈日,暴风骤雨,人们早已经躲进自己的安乐窝,可是毛毛依就任酷暑和暴雨的煎熬,安分守己,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无怨无悔。如今主人上楼了,也不在需要谁来守家望门了,毛毛却成了多余之物,无处安身。狗通人性。这是乡下老辈子人传下来的。毛毛似乎早已领会主人的心情,过去从不到陌生人跟前,更不准生人靠近半步,而今却一反常态,伏在张老板脚下一动不动,摆出一幅任其宰杀的样子,这更让我的心难以承受。老宅被人收买的日期到了,一家人都搬到楼上去了,毛毛还是没有选到好去处,看着躁动不安的在老宅院里跑来跑去,我的眼泪唰唰的流淌下来,决意留在老宅院,给毛毛找个去处再走。然而,这个晚上,我辗转反侧在也睡不着了,外面的风呼呼的刮着,如扯着我的心,多少年严寒酷暑,毛毛风里雨里的情景又浮现在眼中,我的心又是一阵难受,眼瞧着快要天亮了,还是没有拿定主意。突然,眼前一亮,送到乡下的四叔家。可是这种念头一产生,我又担心起他们能收养它吗?想着、想着,天亮了。我打开老宅门,毛毛却不见了,放在屋檐下的食原封未动的仍在原地,无论我怎样唤着它的名字都没有回应。我找遍了附近的许多旮旯胡同,依就没有它的踪影,我的心里又一阵空白……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