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鲜花盛开
梦想总是具有谜一般的荒凉魅力,既美丽却又令人生畏,有些人多半只是在梦想的门口徘徊一下,并没有真正走进去。罗伯特曾说:“很难说什么是办不到的事情,因为昨天的梦想是今天的希望,并且还可能成为明天的现实”。的确,这便是梦想和现实的差距。
“不是杰出者才做梦,而是善做梦者才杰出。”梦想是对自己的期许,梦想是对未来的承诺。不久之前,我的耳边经常有“亚洲梦”这些字眼的出现,包括现在,我的耳边都不停反复回荡着。那些电视上偶然看见被称之为的“正能量”的好人好事,是这座城市的血与肉,而只有所谓的规则才能与之和一构成真正的一座充满温暖与活力的江南小城。但在文明行为“盛行”乃至盲从的今天,我却又不会去对这些人说“你虽然没有做出什么英雄业绩,但你是个因心灵而伟大的英雄”。如果我以这句话去感谢他拯救性的真诚和慷慨,我会觉得这是一种讽刺。可事实却又如居里夫人所说:“人类需要梦想家。”这群梦想家以超凡的勇气追梦,撇开世人的讥笑与不解,在梦想领域的征途上迈出开拓性的第一步,谱写一首首的英雄之歌,也为后来者开辟了无数的可能性,像极了那梦想抓羊的小乌鸦。
梵高也是其中的一员吧。梵高从小就梦想成为一名画家,刻苦学习绘画,从事艺术创作。因为从小有一个这样的梦想,所以即便是死,回想这一生亦无悔。
我记得,每一朵花都是一个孩子的梦,花谢了,孩子的梦就醒了,我信过。而年少的梦,总是充满激情和幻想,像一个色彩斑斓的泡泡,虽然美丽,但是却脆弱的不堪一击。但每个人又是从这样年少的梦开始的,不只是梵高,我们也是如此,像青春一般从懵懂走向睿智。但在真正的寻梦者面前,结果只是一个渺小的符号,有时候明知自已无法到达却依旧出发,即便途中充满了危险与考验却毅然前行。也许有时候,这是无知;但有时候,这是一种信仰。用卢新宁的话来说,我们已经不相信了——不相信规则能战胜潜规则,不相信学场有别于官场,不相信学术不等于权术,不相信风骨远胜于媚骨。因为追求级别的越来越多,追求真理的越来越少;讲待遇的越来越多,讲理想的越来越少;大官越来越多,大帅越来越少。因此,在这个时候,我想说的只是,请看护好你们曾经的激情和理想。在这个怀疑的时代,我们依然需要信仰。
我们的路还很长,但我曾对自已说要勇敢地追求自已想要的一切,很快乐很快乐地生活,哪怕拼尽力气,上帝不会惩罚勇于追求的人。我不知道前方的旅程还会有什么等待着我们从远方赶去。可我会一直带着希望,等待着它们从我身边走过,看它如绚烂的烟花一样演绎出怎样令人心惊的盛世繁华。
沧海桑田,但无法磨灭追梦的痕迹。我记得,每一朵花都是一个孩子的梦,花谢了,孩子的梦就醒了。只是,却不知道,很久很久以前,就早已鲜花盛开,让人类得以在无尽的悲苦中沐浴着芬芳前行,并一直走到了今天。
而梵高,我想他已经是一个孤僻得或者超脱得极其彻底的人,为什么要改变他?据说孤独是禅的最高境界,我记得《世说新语》里的那句话:“我与我,周旋久,宁做我。”
很久很久以前
雨水淅淅沥沥的,悠悠的天色让人感到些闷闷的。大树也垂着叶子,耷拉着脑袋的小草更是让这情形变的无精打采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来这多久,更不知道我要去哪。现在我想考虑的就是吃点东西,睡一会儿。寒冷的天气让我发抖,我需要一个温暖的小屋,要是有个暖炉就好了。
“嘿!这是哪儿来的小猫?”一个清脆的女声响起,稚嫩的声音里有着些愉悦。
真是好听的声音,以前好像也有这样的声音对我说过什么,对我说过什么呢?唉,想不起来了呢。
“安妮,别管什么猫了,再不回去徐妈妈可要生气了!你知道徐妈妈生气的样子吧?我们出来这么久,天都黑了,这雨还是不停呢。”这是个焦躁的男孩子,语气里满满的都是担忧。
“布莱,你担心的太多了,徐妈妈才不会生气呢!你看看这小猫啊,它在发抖呢!”安妮皱了皱鼻子,想去抱住猫,却被布莱挡住了手。
“安妮,别碰它,它淋了雨当然会发抖,况且还是冬天呢。它很脏的,身上肯定有很多脏东西。”布莱急急地说,还不忘拉着安妮走。
“不,布莱!不要拉我!我喜欢它,我要抱它回家。”安妮用力退回手,不稳的走了两步。
“不可能的,徐妈妈不喜欢小猫,绝不会同意你养它的!”布莱焦躁的揉着头发,嘴里一直喃喃着:“得快点回去,得快点回去…”
“怎么会呢!徐妈妈一直在愁着我的生日礼物呢!让它当我的生日礼物好了。”安妮动着她灵动的双眼,说着还重重的点了点头:“对,徐妈妈一定会让我养它的。”
她抱起了我,轻柔的抚摩着,我喜欢这个小女孩,如果不喜欢又有什么用呢,我已经没力气挣脱了。
“安妮,安妮!你。”布莱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看着安妮走远的身影只好跟上,“嘿!安妮!等等我!”
“徐妈妈?你在吗?”安妮小声的询问着。
“安妮?你去哪儿了。”门后传出一声淡淡的询问,语气中的严厉却不可忽视。
安妮紧张起来,一只手揪着长长的裙子,一只手轻拥着那只小猫。
“徐妈妈,我想我找到我的生日礼物了。”安妮对着门里头的人说。
“真的吗?你想要什么?”门被轻轻打开,我觉得这是一个严厉的女士。穿着很干练,像男士的衣服,更像是以前曾喂我牛奶的于伯爵,可惜伯爵已经飞上天空了,没有人再喂过我牛奶了。
“噢!我的天哪。这脏脏湿湿的毛球是什么!安妮,快把它放下来!”似乎太惊讶了,她头上戴着的帽子上粉紫色的羽毛抖了抖。看得我真是心痒痒,以前我总抓伯爵的帽子玩呢。
“徐妈妈,我喜欢这只小猫,让我养它吧。”安妮轻轻哀求着。
“不行。”一口拒绝。
“可是…”安妮想说什么,徐妈妈严厉的一皱眉,她什么都不再敢说了。
我原以为她会让我走,可她却弄了个温暖的窝给我。还给我喝了一杯温暖的牛奶,像于伯爵一样。我实在太累了,管不了太多,沉沉睡去。
“不!徐妈妈,不要!”我醒来时只听得见安妮的尖叫声。身体轻飘飘的,好像被拎在半空中。然后我好像被扔了出去。
“我给过你机会。这就是只脏猫而已。走吧,安妮,它活不了了。”徐妈妈冷酷的声音我还听得见。
“徐妈妈!你真令人讨厌!”安妮哭着跑开了。
安妮,不要哭。
一阵冰冰凉的液体包住了我,好冷。
我突然想起了很多事情。
比如说曾有个小女孩也像安妮一样想养我,过了一年,她却因为搬家把我丢在了那座小房子里,我难过的在那房里呆了一个星期,险些饿死。
然后于伯爵来了,他养了我好久,久到我以为我可以一生陪伴他,可是,他死了,因为政变。我被一个士兵打了一枪,幸好只是空气枪,我只折了我的腿而已。
再然后,我开始流浪,到处走啊,我到底想找到什么呢?
我不知道。
我终于要去陪伴于伯爵了吗?
真好,我不恨谁。他们都对我很好,即使是那个‘徐妈妈’,她是为了安妮好。
真好,真好…
我曾经想要一只猫,我特别喜欢,可妈妈却说不行,然后让我把猫扔到河里,我不愿意,她说,河上面漂着的草垛,猫咪在上面可以活下去。
我信了。
然后亲手将它送上死亡。
万分自责!万分后悔!
我真的,难过的一个星期没吃饭,只是母亲硬逼我喝几碗稀粥垫肚,允诺我再不伤害任何猫咪,我才郁郁的喝了几碗粥。
这是我心里的一个梗,不记录下来我不甘心。
——原创,据生活实际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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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很久以前 写很久以后很久以前,我以为,只要我对别人好,能忍让,就会换来同样的回报。说很久以前 写很久以后 很久以后,我终于相信,有些东西,任凭自己怎么努力,依旧抓不住,所以我学着不再期待。很久以前,我的脑子里装满了安徒生笔下的王子公主灰姑娘骑士,偷偷的想着谁会是我的谁谁谁。很久以后,我依旧相信着安徒生写的那些童话故事里美好的结局,却再也不期待我的谁谁谁会在几时出现。于是,我知道,有些期待,在淡淡的时光隧道,被抹杀殆尽。完全,再也不见。很久以前,听《十年》,想着陈奕迅怎么那么倒霉,不是失恋就是被抛弃。很久以后,听《十年》,看到的不再是陈奕迅的心情,而是自己的心情。于是,我知道,有些事情,必须要自己经历过后才能体会到那种辛酸。很久以前,久到我还不认识某某某们的时候,我会把那些跟我一样不安分的ABCD当成挚友,自以为拍拍手掌就真的能做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很久以后,久到我看着她们一个个地脱离我的世界,淡出我的舞台,才恍然间明白,对于时间和距离这两个概念,作为人,充满了无奈。于是,我知道,永远不能相信所谓的一成不变。因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很久以前,我看着郭小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为陆叙的死难过落泪;看《奋斗》,为米莱的偏执感到难堪。很久以后,再看一次,心里难过的却是姚姗姗打林岚时顾小北的无动于衷,甚至护在姚姗姗前面;为米莱的偏执不再感到难堪,而是心疼。于是,我知道,一个前前后后的差距,也许久不到一个人的黑发变白,却是一个真正成长的过程。心,在成长,在变化。很久以前,听一个朋友说:我这辈子非他不嫁了。很久以后,听这个朋友说:绕了一大圈,发现最适合自己的却另有其人。于是,我知道,在年少时,我们都做错过什么,终于有这么一天,我也可以放下心中的执念,重新选择。很久以前,发生了太多,就像冬天的雪,经过彻骨的寒冷,经过刺心的疼痛,什么也不再。甚至连伤疤,都只是一种奢侈。很久以后,我发现我不再拼命寻找那些所谓的过去了,或者是真的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了。或者是真的不想在参与那些刻苦铭心。于是,我发现,那些过了太久的事情,慢慢的,就被沉淀了。于是我告诉自己,我还是太年轻,还没遇到能让自己坚持一辈子的东西。于是,我说,让我自己,慢慢的体会这个世界的黑暗,人心的叵测。于是,我想,只要世界还在,一切就都有机会存在。于是,我祈祷,让我一直在需要我的人身边,永远不离开。很久以前,我会毫不掩饰地大笑,不会去想猜测别人的想法,不会再这里发表这些感叹。很久以后,我的字里行间,充满了别人读不懂的心事。很久以后,我终于发现,自己不是停滞不前,只是那些成长,突然就让自己冷了心。我不想挣扎在那些从前和以后中。我不想沉浸在得到和失去中。所以,我告诉自己,即使世界曾经荒芜如沙漠,即使那些从前曾经让我湿了眼眶红了眼圈,即使岁月的雕刻让我的心棱角不再分明不再清澈,即使年华老去,也要走出过往。纪念某某等待的故事。纪念一切可纪念的。从前的,以后的。9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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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后如果说相爱是一种错的话,那么就让世间无数痴情男女一错到底,即使最终分离是注定的结局,但只要那善于满足的真爱经历过相遇相知相惜的话,纵然天涯海角,千山万水都不足以成为爱情的劫障,因为爱可以固守一切!——题记很久很久以前,由一个极为古老的村子坐落于天庭与人间的边缘,当地人就称他们所在的这个村子为——殃渊。在这个小村子里永远都没有世俗的烦恼,村民们每日都在辛勤的劳作以至于维持他们的生计。当大伙都干活累了的时候则会在?色的阔叶下休息,互相闲聊着;当大家渴了时,他们便会拿出水壶,喝着由他们的妻女在早上刚收集的雨露。傍晚时分迎来了落日,村民们便扛上农具吆喝着淳朴的民歌起身回家。他们的身影在夕阳下显得是那么的幸福、和谐,似乎在这与世无争的地方也形成了一种经典美。这是一个非常不一般的村子,虽然村民们都很朴实并无异常,但奇怪的是这个村子似乎只有春天与夏天两季,那些村民在这儿生活了那么久,从未看到过金秋的硕果和体验过严冬的寒冷。他们的粮食都是在春天播种夏天收获的。不仅如此,那儿的自然条件也十分优越,一年365天看到的永远都只是?色的树木,纯净的溪水,树枝上经常会有稀奇古怪的鸟儿在欢歌,唧唧喳喳,好不热闹!时间过得很快,转眼500年已经过去了。村民们在这一期间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然而真正的不幸就从这一刻开始了。不知怎么的,村子里的一半村民都染上了一种怪病——时不时的就头疼,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疼。村民们每每发作时简直是生不如死,甚至有的村民们为了减轻痛苦干脆以死来解脱。500年后的现在,原本一个幸福美满的村子如今已经折腾的不成样子了!正当村民们拿瘟疫没辙时,一个骗吃骗喝的江湖术士在逃难期间无意冲破结界来到了殃渊。当术士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连忙跳起身来说:“你们是谁?这儿是哪?”一个年级较大的人群中走出来,看样子是村长:“我们在村外发现了你,见你晕倒了,便把你抬了回来,你是?”术士眼咕噜一转想到:总不能告诉他我在京城里假扮神仙愚弄百姓,被皇帝追杀吧。于是术士谄笑地说:“我乃一名神医,姓冠名蠡,号称赛华佗”村长一听大喜,问:“你果真是一名神医?”“当然,包治百病”村民们立刻轰动起来,这时村长做了一个手势说:“既然是神医不知可否帮我等一个忙?”“但说无妨”冠蠡摇头晃脑的答道“我一定帮”“那太好了!”当村长像他讲明情况时,冠蠡不由的咽了一口唾沫,心想:哎呀,这下死定了,害人害己啊!见冠蠡还在犹豫,村长又向前讨好地说:“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报答你的”冠蠡听后闪了个灵光说道:“好,救万民于水火,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个忙我帮了”说完,村民们立即上前顶礼膜拜,把冠蠡当活菩萨一样供着。与此同时,天庭之上玉帝正威严的坐在凌霄殿内。众仙严肃的站在两旁像个木桩似的。玉帝说道:“芍药仙子可在?”“臣在”细腻的女声响起。“听闻殃渊正在闹瘟疫,附近的村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你乃掌管人间疾病的仙子,理当下凡解决,限你一个月之内回来”“臣谨尊玉帝之命”只见一仙女身着素装,生得是眉清目秀、楚楚动人,只不过总是板着一张脸,让人不由得感到一股寒气。正当仙女要驾祥云时,一位神色慌张的大仙急忙赶过来说:“芍药仙子且慢行”仙女听闻声音就猜出是自己的师傅了,于是赶忙回头说:“师傅还有何事?”“为师只是提醒你此次下凡要小心,切不可暴露身份”“徒儿知道了”目送着芍药仙子离去后,大仙不由的叹了口气说:“孽缘啊”当芍药仙子在半空中看见冠蠡正在装神弄鬼的为村民治病时,不由得皱了一下眉头咒骂道:“该死的庶民,敢在本仙姑面前卖弄医术,简直是自不量力”说罢便乘风而去。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后,冠蠡正在抱怨自己假冒神医而后悔时,突然看到变为平民的仙子时不禁惊了一下,心想:想不到这个破村子竟有如此美女。不容冠蠡多想,仙子便已走到村民跟前,面无表情的开了一副药给村民让他们服下。起初村民们还很犹豫,但只听见芍药冷冷地说:“想活命就喝”于是村民们便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没想到几分钟以后那些得瘟疫的村民们竟都好了。仙子站在一旁什么也没说。这时冠蠡从旁插话问道:“不知姑娘芳名?小生姓冠名蠡”“我无趣知道这些”说完便径直走到村民中间说:“从今天起大家就叫我芍药,我会为大家看病”“那么姑娘,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呢?”冠蠡发问,芍药厌恶的看着他说“助手”大半个月过去了,村民们全都康复了,就连那个江湖骗子冠蠡也改进了不少,但尽管如此仙子对他的态度也从未改变过,那就是冷漠。这也怪不了她,芍药本属冰性,与任何人都不会有结果的,何况一仙一人呢!冠蠡早已对芍药仙子心存爱慕之心,就在仙子走的那一天冠蠡追了出去。当他看到芍药正驾着祥云时一下子呆了,好半天也说不出话来,真到仙子说:“有事吗?”冠蠡才反应过来说:“你是仙女?”“不错,我乃天上的芍药仙子,时辰已到,我该走了”“且慢,仙子!虽然我知道人仙不能相恋,但我依旧会等着你的”对着仙子吼出了这句话后,芍药并无多说,只是留下一句:“除非你善待百姓”“我一定会的”又一个500年过去了,玉帝派芍药仙子于人间采药。当她再次路过殃渊时,只看见一座石碑伫立于天地之间,上面用世人看不懂的文字写着:“等了你千年,依不见你归来,唯爱驻留,永存天地,吾爱永生不灭,除非海枯石烂”芍药仙子看见石碑旁有一块七彩的石头。望着石碑上的字,终于,她被感化了,仅有的一滴泪落到了七彩石之上。顿时那块七彩之石碎成无数块的小石头飘落于天涯海角。芍药紧握着冠蠡的本体说:“吾爱,除非海枯石烂,吾此心不改”说完,便纵身跳入大海。痴情男女,为爱而生,为爱而终,千年一等,此情缠绵无绝期。——BY霓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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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蜡烛被点燃了,打开记忆的盒子,发现原来有那么多的美好也被我封存,没有记起的时候,我总是抱怨上帝的不公平,却总是遗忘天使的仁慈,我拥有的其实有很多,快乐其实很多.我常常不满足,一朵花开,却说她不漂亮,花开始无论是漂亮也好,不漂亮也罢,既然绽放了就一定有她的意义,是生命的意义,我们总是歧视那些不完美的事物,其实我们有未尝完美,残缺也是一种美,但是我们都是完美主义者,对于那些,我们常常不屑的说,不!花是美丽的,我们欣赏她,绿叶被我们忽略,我们夸耀花的美丽,却忽略补计,绿叶的功劳,试着问一下,没有叶的花完美吗美是需要衬托的,就像你并不漂亮,但和我走在一起,你会非常自豪.我们总是很轻易的伤害他们,一局我们当作玩笑的话,也许会使他们自卑,会使他们难过,所以,当我们说话时请注意一些,请不要说,那些敏感的话,自尊是很重要的.其实我们都在进步,却很少有人察觉,一点点,只须一点点,鼓励,也许你并不在意,但是你的一举一动,都将会牵动许多人的眼球,我们的进步是需要表扬的,即使它很小.要善于发现,我们发现的只是缺点和不足,却从来不会发现他人的长处,就想我们崇拜完美一样,优点也是我们需要的,我们真的需要发现,这样会使我们更加尊重对方,减少摩擦和吵架.后记: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写,但是我觉得写了,还是很好的,因为我们需要莫名其妙,需要自信嘛500字 一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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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小时候住在外婆家,特别爱听故事,因为外婆爱讲故事,但凡讲起自己的故事,她总爱在开头先说“在很久很久以前”,算是引言,我想:如果我把外婆的故事编成书,那一定就写在扉页。于是,有着“在很久很久以前”作为开头的故事,如一幅泛黄泛黄的画卷老长老长,一直延伸到我童年记忆的尽头……外婆小时候读过私塾,但识不了几个字,听她说,那时的女孩子不能上学读书,她算个例外,不仅能和男孩子们一起读书认字。还私下把在私塾里学到的知识教于和她要好的几个玩伴,于是,外婆在他们之间便毅然当上了“龙头老大”。每每想到这儿,总觉得外婆很了不起,但外婆说,那是她父亲的“功劳”,因为她那时爸爸不太怎么约束她。于是我开始想入非非:能让自己的女儿上私塾念书,太祖父在当时也算个开明人士了,如果,我是他儿子活我爸爸也相当个开明人士什么的话……外婆小时候爱疯打疯闹,全不顾及那时对女子规定的“笑不露齿,行不折裙。”她说,用现在的话幽默地说:那叫“含笑半步癫”。而太祖父却不管不问,竟随她去了,这不得不使我又一次佩服起太祖父来。外婆没缠过足,我经过前两次的判定,我又认为那是太祖父的“开明”。但她说不是,太祖父开始时也是要她缠的,既玩笑又认真地说:不缠,以后,鸭子娶你。外婆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结果她是村里唯一不缠足的女人。别的女人在缠足后一步三摇,疼得呀呀直叫过街的时候,外婆“呼”的一声从弄堂这头跑到那头,如一阵风。再后来,外婆真就嫁给了我外公,外公当时是个杂工,什么都干:炸过山、挖过矿还帮队里看过仓库,外婆就看上了外公的朴实,两人相互一说,这事还真成了。后来外婆提起这件事儿,我问:这事,太祖父帮你们撮合的吧?外婆点头,咧着快没牙的嘴说没错没错……再后来,外婆生了个女娃,外公和太祖父有些失望,于是,外公和太祖父在生孩子这件事上达成了统一战线,这就苦了外婆了,直到外婆生了四个孩子,全是女娃……其中,老二就是我妈。老二出生那天,一看又是女娃,外公和外祖父彻底失望了。两个人就这么面对面坐着,不说话,失落之意不言而喻。我知道,外公只想要个续香火的,太祖父只想抱抱外孙,只想让自己的女儿在她丈夫面前替他生个传后人。以后好有点底气、让自己的丈夫杰的自己是个能干媳妇,仅此而已。“该去的去了,该来的还会来。”太祖父过世时留下了这样的遗言,外婆以至到我们这一代都认定了这是一个“神话”:到了我们这一代六个人,只有一个是女孩。于是,外婆焚香祷告,说父亲啊,你看到了吧,您当初说的话应验了……八岁的时候爸妈把我接到了这个里老家不远的小城里,于是,更多关于外婆的故事我便不得而知了。我只能在节假日里回到我那儿时十分熟悉的人和老屋,陪他们度过一个个冬日夏夜。记得六岁的时候,看着外婆佝偻着身子做家务,就计划在她死后一定要写一篇文章来悼念她。我很奇怪在当时我怎么成熟化的想法。然而,我等不到那一天,因为我能够写出一些文字的时候,我就迫不期待的写了她,当然,写出的文章结尾便不能用“但愿外婆在她自己的环球之旅中不再抱怨路远而脚疼了。好人一生平安。”之类的话了。因为至今我犹然记得太祖父的话:“该去的去了,该来的还会来……”是的,去的已经去了,留下来还没走的,我们该好好珍惜。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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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开的那些鲜花从前有一只小老虎,生相十分吓人,森林里所有的动物都怕这只小老虎,只要看到它来了拔腿就跑,因此小老虎就不爱出家门了,因为它怕吓着那些动物,它真的很善良,虽然它的样子很吓人.这只小老虎知道自己长相难看,所以它每天都拿着一面镜子,对着镜子诉苦,可这又有什么用呢?它不仅样子看起来凶神恶煞,而且它的爸爸还拥有森林里最权威的职位--国王.小老虎的爸爸是个十分凶残,粗暴的老虎~~所以小老虎想让人家不怕都不行啊!一天晚上,小老虎出去散步,忽然间它好象发现了什么东西,它走过去,只见一只小鹿在那里,眼神里充满了惊慌,好似看见了什么恐怖的东西,它想逃,可是它的腿受伤了,只得蜷缩在角落里,小老虎知道是自己的相貌吓着了它,连忙说:“小鹿你不必害怕,我不是坏蛋,相信我,我会救你的!”小鹿当时无法动弹,只得让小老虎带回皇宫,小老虎叫了皇宫里最好的御医--山羊.小老虎让山羊用最好的药给小鹿包扎,小鹿忽然觉得眼前着只小老虎怎么跟妈妈所说的老虎不一样了?小鹿觉得它很亲切,虽然它的样子很吓人,但是心地却特别善良.小鹿对它的印象似乎变好了,不再那么害怕它.小老虎知道自己的爸爸很喜欢吃鹿肉,便告诫小鹿,说:“小鹿,你千万别乱跑,就在我的房间好好呆着,知道吗?”小鹿点点头,说“嗯,我知道了”每天小老虎和小鹿都在房间里玩耍,十分开心,小鹿跟小老虎就成了好朋友.每天一到吃饭时间,小老虎就端着饭菜往自己的房间去.开始小老虎的爸爸不觉得奇怪,可时间长了,便觉得事有蹊跷.这天小老虎的爸爸跟着小老虎来到了房间,在窗子上一望:哇噻,有鹿也,可以大餐一顿啦!小老虎的爸爸自言自语地说着,不一会儿小老虎的爸爸推开了门,用舌头舔着嘴唇,两只手搓着,径直扑向小鹿,幸亏小鹿一闪,这时小老虎拿出一把在猎人身上抢获的猎枪,对着自己的爸爸说:父王,您别别别吃它,行吗?它是我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朋友.可是它的爸爸此时根本听不进去,又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只听砰的一声,小老虎发枪打中了它爸爸的腿,它拉着小鹿奔向远方.小老虎知道它们在这个地方呆不下去了,,就来到了另一个地方,这是牛的部落里面全都是牛,这些牛没见过世面,以为是怪物来了,便群体而攻之,,它们又跑呀跑,跑过了春夏秋冬季.在冬天,寒风刺骨,它们俩再也受不住了,便倒了下去.过了一天.它们慢慢苏醒了,感到十分寒冷,它们用舌头互相舔着两个紧紧地挨在一起.就在这时出现了两个猎人,看见两个动物便要拔枪开打,这时小老虎挡在了小鹿的前面,而小鹿又争着挡在前面,它们都不想让对方受一点伤害,特别是小鹿,因为小老虎已经救了小鹿一命了.它们还在争着,猎人都被它们搞糊涂了,就信然开了一枪,打中了小老虎,小老虎倒下了,小鹿哭得稀里哗啦,猎人被这场面震撼了,便悻悻离去.小鹿哭得很伤心,泪水滴在了雪地上.这时奇异的事发发生了:雪地上盛开了五颜六色的花,十分漂亮.小鹿看了,十分奇怪,怎么雪地上开了这么漂亮的花.它摘下一朵,拿给小老虎看,希望它能看到这奇景,小鹿把花拿给小老虎闻,这时,小老虎居然醒了过来,小鹿高兴极了,蹦了起来.小老虎说: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友谊之花吧!盛开的这些花儿,就是友谊之花~~!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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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鲜花盛开的地方和煦的暖风,悠黄的光渗入大地,可是身边,只有一朵花。——伊小凉风习习,妇人背靠着白色的墙,呆呆的望着阴暗的天空,大地颤动了一下。身后的墙上,裂痕像壁虎一样,不停的往上爬。终于,在大地第四声怒吼中倒下了……“伊伊乖乖。”在花园里,一位妇人正在跟一个13岁大的女孩说话。“妈妈,今天我又被老师表扬了哦!”自从小时候父亲的“一睡不醒”,伊伊便知道该怎么样珍惜亲情的可贵,毕竟,她只有母亲了。“恩恩,不要骄傲,知道吗?”“是!”伊伊学警察叔叔般敬了个礼。“哈哈!”整个花园里不停的传来阵阵爽朗的笑声。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出去了,现在都还没回来,小时候的她,不懂事,只一心想见父亲,可怜她母亲一个人把她拉扯大。而她,也很懂事的尽力帮母亲,努力学习,只为能不让母亲为她多操心。“伊伊吃饭咯!”母亲向在花园里玩花的女儿叫到。“来咯!”一眨眼的时间,伊伊已经在桌上与食物奋战了。“慢点慢点,不急不急,还有的。”这是一家人温馨的场面,虽然只有母女二人。伊伊平生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在院子里玩花,草坪里有一朵花,从来没盛开过,这使让伊伊非常好奇。它只有青青的叶子,每次伊伊许愿的时候,都是希望花能开放,让她看一下它的美丽。伊伊有预感,这朵花盛开时注定是最美的。而没当许愿时,听见伊伊许愿的母亲只是含着泪望着她。“啦啦”,伊伊哼着跑调的曲子,蹦蹦跳跳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奇怪的发现,池塘里的动物怎么跑到岸上来了?井底怎么冒着泡泡啊?天真的她没有多少顾虑,以为是动物出来开大会了,太天真。伊伊刚刚走进家门,只感觉地面忽然猛的颤抖了一下,家里的东西都歪到斜着,都摔烂了。伊伊从来没见过这种景面,吓呆了,脚似乎灌了千克的铁,站在那不挪半步。“伊伊快点走啊,出去躲到地里去,快点!”母亲似乎发疯了似的对她吼到。伊伊容不得半点想,飞奔出去,她没发现,房子就在她转身跑的时候,瞬间化为乌有。等大震平静后,伊伊才想起来,母亲似乎没有跟着她跑出来,一阵不祥的预感突然出现,她不管现在是否安全,是否危险,她现在只想找到她的母亲,她不能失去她。等出来后,她发现,往日平静的小镇上到处是废墟,人们都跑了出来,不停痛哭嚎叫着,场面让人撕心裂肺。她也看到了自己家,一片废墟。妈妈,妈妈呢?妈妈哪去了?伊伊不顾一切的跑向家那边。妈妈是不是还在废墟里,妈妈,妈妈。伊伊的脑袋里只能想到这些。一些消防队员过来把她家的废墟搬开,看见了伊伊妈妈的身体,并确定由于击中脑部,脑死亡了。刚刚到的伊伊只听到这些,她不敢相信,昨天还对自己笑盈盈的妈妈现在正弓着身子一动不动,她不敢相信。弓着身子?等消防员去就别人时,伊伊才想起这个问题。她不顾人们的反对,跑向废墟边,将母亲身下的废墟弄开,结果,映入她眼帘的是:一朵妖艳至极的花,绽放着它那美丽而不同的花瓣,血一般的红色,好似邪恶中的一个花枝招展妖艳的女人,它不像害羞草一般羞涩,它不像白百合一般纯洁,也不像黑百合一样无情。原来这就是它开花的样子啊,花瓣想血一样的色,欲滴可止。妈妈,这就是你最后留给我的礼物吗?它好美,美的让全世界都黯然失色;它好红,红的就像您的血一样。妈妈你让我完成了我多年的愿望,但是我的代价不是要您离开我。如果让我选的话,我会选您,我要妈妈,不要妖艳的花。妈妈,我知道了,那花,原来叫:彼岸花。12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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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鲜花盛开的地方和煦的暖风,悠黄的光渗入大地,可是身边,只有一朵花。 —伊小 凉风习习,妇人背靠着白色的墙,呆呆的望着阴暗的天空,大地颤动了一下。身后的墙上,裂痕像壁虎一样,不停的往上爬。终于,在大地第四声怒吼中倒下了…… “伊伊乖乖。”在花园里,一位妇人正在跟一个13岁大的女孩说话。“妈妈,今天我又被老师表扬了哦!”自从小时候父亲的“一睡不醒”,伊伊便知道该怎么样珍惜亲情的可贵,毕竟,她只有母亲了。“恩恩,不要骄傲,知道吗?”“是!”伊伊学警察叔叔般敬了个礼。“哈哈!”整个花园里不停的传来阵阵爽朗的笑声。 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出去了,现在都还没回来,小时候的她,不懂事,只一心想见父亲,可怜她母亲一个人把她拉扯大。而她,也很懂事的尽力帮母亲,努力学习,只为能不让母亲为她多操心。 “伊伊吃饭咯!”母亲向在花园里玩花的女儿叫到。“来咯!”一眨眼的时间,伊伊已经在桌上与食物奋战了。“慢点慢点,不急不急,还有的。” 这是一家人温馨的场面,虽然只有母女二人。 伊伊平生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在院子里玩花,草坪里有一朵花,从来没盛开过,这使让伊伊非常好奇。它只有青青的叶子,每次伊伊许愿的时候,都是希望花能开放,让她看一下它的美丽。伊伊有预感,这朵花盛开时注定是最美的。 而没当许愿时,听见伊伊许愿的母亲只是含着泪望着她。 “啦啦”,伊伊哼着跑调的曲子,蹦蹦跳跳的走在回家的路上,她突然奇怪的发现,池塘里的动物怎么跑到岸上来了?井底怎么冒着泡泡啊?天真的她没有多少顾虑,以为是动物出来开大会了,太天真。 伊伊刚刚走进家门,只感觉地面忽然猛的颤抖了一下,家里的东西都歪到斜着,都摔烂了。伊伊从来没见过这种景面,吓呆了,脚似乎灌了千克的铁,站在那不挪半步。 “伊伊快点走啊,出去躲到地里去,快点!”母亲似乎发疯了似的对她吼到。 伊伊容不得半点想,飞奔出去,她没发现,房子就在她转身跑的时候,瞬间化为乌有。 等大震平静后,伊伊才想起来,母亲似乎没有跟着她跑出来,一阵不祥的预感突然出现,她不管现在是否安全,是否危险,她现在只想找到她的母亲,她不能失去她。 等出来后,她发现,往日平静的小镇上到处是废墟,人们都跑了出来,不停痛哭嚎叫着,场面让人撕心裂肺。 她也看到了自己家,一片废墟。妈妈,妈妈呢?妈妈哪去了?伊伊不顾一切的跑向家那边。妈妈是不是还在废墟里,妈妈,妈妈。伊伊的脑袋里只能想到这些。 一些消防队员过来把她家的废墟搬开,看见了伊伊妈妈的身体,并确定由于击中脑部,脑死亡了。 刚刚到的伊伊只听到这些,她不敢相信,昨天还对自己笑盈盈的妈妈现在正弓着身子一动不动,她不敢相信。 弓着身子?等消防员去就别人时,伊伊才想起这个问题。她不顾人们的反对,跑向废墟边,将母亲身下的废墟弄开,结果,映入她眼帘的是: 一朵妖艳至极的花,绽放着它那美丽而不同的花瓣,血一般的红色,好似邪恶中的一个花枝招展妖艳的女人,它不像害羞草一般羞涩,它不像白百合一般纯洁,也不像黑百合一样无情。 原来这就是它开花的样子啊,花瓣想血一样的色,欲滴可止。 妈妈,这就是你最后留给我的礼物吗? 它好美,美的让全世界都黯然失色;它好红,红的就像您的血一样。 妈妈你让我完成了我多年的愿望,但是我的代价不是要您离开我。 如果让我选的话,我会选您,我要妈妈,不要妖艳的花。 妈妈,我知道了,那花,原来叫: 彼岸花。120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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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时光就像伊瓜苏的瀑布一样倾泻而下一去不复返。从多年以前开始延续的记忆片段,一直都驻扎在那里,从未被遗忘。欧子是连名字都恬静而优雅的人。可是多年以前我初次认识的欧子,血液里流淌的绝对是货真价实的叛逆因子。无论是在遍地尘埃中摸滚打爬,还是窃取家中被费尽心思藏起来的零食,她总是一脸无畏。古人有句话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成为好友是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我们总是和家长对我们的希望背道而驰,因此他们总在一旁唏嘘不已,但我们依然我行我素。家长们培养两个淑女的殷切希望和肥皂泡一样破灭后,欲哭无泪的家长梦当机立断打算收回我们名字里面相同的那个“静”字。可惜那份郁闷让我们的花言巧语给稀释,这件事便不了了之。欧子有双比青海湖还清澈的眸子。这导致我在小学时期,只要一看到类似于“某某有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的句子,脑子里冒出来的全部是欧子的音容笑貌。当年的欧子和我的友谊绝对比那种“因一颗糖而起,又因一颗糖而散”的友谊深邃了很多。我们总是念叨着要永远在一起,要一起去实现我们的梦想。可惜光阴荏苒。我们的性格中不相容的部分逐渐曝光。于是,争吵是开始,积少成多的矛盾是根本原因,分道扬镳是高潮,怅恨是结局。“绝交”这么决绝的字眼我们时不时挂在嘴边,可是明明两人心底都舍不得,我们还是无法微笑着道个歉,假装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小学毕业的时候我们仍然处于无法冰释的矛盾中,由于考进不同的中学,那句关于和解的话就一直搁浅在了那里。直到她举家移民到美国。成年前不再回来。我无语地翘首望着天空,却没有看到飞机烟雾拖出的痕迹将天空分割。因为我错过了送她离开的时间,而在这之前我刚刚打算和她“重归于好”。明明是一片空白的天空,却隐约透漏出“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般的悲凉。欧子是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个朋友,我的记忆中随处可见她的身影。她飞到美国后的最初的杳无音训的日子。我对她的想念和担忧就像全球的温度一样疯狂上涨。很久之后的欧子越过将近半个地球打来了一个电话,让我激动过度,一时间竟忘记了那句准备已久的和解的话。欧子的话像晴天打了很多个霹雳把我震得大脑短路,几秒后我才反应过来,欧子很坚定地说,她回国后要组建一支乐队。我忽然就对美国的教育肃然起敬了,欧子的那些在我印象中早已销声匿迹的叛逆因子,似乎被再次唤醒,像推上膛的子弹一样蠢蠢欲动。欧子的计划听上去很大胆很周全,吉他、贝司、键盘、主唱各种人选似乎一应具全。我沉默半晌,严肃地给出了我的回答。多年以前我们曾经说会一起去完成我们的梦想,我想那些纯真年代立下的誓言,应该从未失效。因此我说,如果你真的下定决心,那么就不要半途而废,而我,会一直和你站在同一条战线。虽然在大人看来我们的行为多多少少有些疯狂,但是我却会和你一起坚守这个梦想。当我挂上电话时,才记起自己还欠着一声“对不起,我们还是朋友吧”。可是我是否说了这句话已经不重要,因为结果已经不言而喻。我坐在电子琴边,按着黑白琴键开始胡思乱想。想欧子和我们那未成型的乐队,想欧子回国后我该如何狠狠的捏她的脸。想如果她打算成为一名技艺精湛的鼓手,那么我一定要成为与她合奏的半吊子的键盘。就像时间轮回成一个完整的圆,多年以前我们是挚友,现在仍然是。12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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