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何处
当人真正离开时,才会意识到这里是家,想家,谓之家乡。余光中说:“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虽然我依旧身在故土,却也在心中怀了淡淡的乡愁。
古往今来,家乡是文人们谈论的亘古不变的话题,故乡之思,永远是游子们的至诚情怀。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自然对北京有份难舍的情怀,而我却觉得北京越来越失去了它本来的面貌。
记得小时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叫上胡同里的朋友们出去玩。“玩”似乎是所有人童年中永远的主题,不像现在的电脑游戏,那时的玩乐总是少不了形形色色的昆虫和随处可见的泥巴。
总经常去做的就是和爷爷一起去粘知了,在北京人的嘴里,知了又叫“伏天儿”、“大马猴”。六月末是知了最好捉的时候,还没有羽化幼虫刚刚从雨后的泥土里爬出来,顺着杨树的树干找,就能拎着个袋子收获战果了。到了盛夏,就拿着两根竹竿子绑在一起,在头上抹上胶,对着知了的翅膀猛地挥下去,一粘一个准儿。也有时好不容易寻着叫声发现了猎物,却又让它飞了。
粘回家的知了都放到了屋里的花盆中,没过几天便都过了油锅,被端上了餐桌。我开始还觉得很伤心,可后来知道蝉是害虫,也就觉得无所谓了,但那炸得金黄酥脆的知了,我却一次也没有吃过。
再后来比我年纪还要小很多的表弟们能走路了,双手刚是一碰到地面,便被长辈们急急忙忙地搀扶起来,一边帮他掸着根本就不存在的灰尘,一边念叨着那么脏,别碰。我想起小时候在土堆上度过的夏天,耸了耸肩。
我的太爷在我小学没毕业时就去世了,但他的形象却在我的记忆中一直鲜活。
太爷的院子里种着一棵柿子树,树下放着一把藤编的摇椅,而太爷总是阴沉着一张脸坐在摇椅上,一坐就是一下午。
最开始,我站在院落的门口,并不敢进去。太爷睁开眼睛,冲我招了招手,我这才踏进院门。
秋日的风带着些许寒冷,我坐在太爷的腿上,望着枝头稍稍挂红的柿子忍不住抖了抖、太爷见状,用盖在腿上的毯子把我裹起来。一双带着老茧,满是皱纹的大手抓住了我的双手,那上面满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红橘绿时。”
就在那个深秋的下午,太爷把这句诗念给了我。那时年龄尚小,并不明白这句诗的意思,只是觉得念起来很好听,而后来我一记就是十年。
已是风烛残年的太爷很快就倒下了,就像北京的冬天,毫无征兆的倒下了。我望着他那浑浊的双眼,害怕的抓住妈妈的衣角。
太阳下山时,太爷的手也凉了,我站在床边痛哭流涕,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太爷了,再也不能在他的怀抱里听他给我读书了。
后来,那条胡同被拆了,一条高架桥重新占据了那个地方。我觉得就连我的童年也随着轰然倒塌的旧墙一起崩塌了。
故乡不是什么高深的词语,只是那些人,那些回忆还在那里,当你回头时,它就在你的记忆深处,撒发着不可磨灭的光芒,你能在那细微的光芒中感受到丝丝缕缕的温暖,这就是故乡。
什么都没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只是没了那“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红橘绿时”的光景。
故乡在何方
月儿伤伤,风儿萧萧,孤独的滋味使我无法入睡。倚窗而立,倾听窗外风摇芭蕉的细语。而我只能在日记里畅想我的童话世界,只能独自漫步在林间小路,迷失在黑暗,不知家在何方。
带着一种无助与失落我独自一人来到河畔漫步,一种颜色,生命的一瞬,执着坚持的力量,如今只能是一路失落,一路迷惘,只剩下空虚的梦想。
缺月挂在梧桐上,小路寂寞如初,月光如流水般在稀疏的叶子间落寞流淌。我独自一人走了一路,好无助。望着河畔对岸喧闹舞蹈的人群,灯火璀璨,欢乐不断。原本那个爱热闹的我如今也变得没有活力。迷失在黑夜,看不清尽头。孤单的走着,看着眼前这缓缓流淌的溪水,我停下了脚步,蹲下身来,倾听流水的声音。叮咚…叮咚…原来孤单的不止我一个,还有你,流水。
流水,现在的我只有向你倾诉。搬到这个城市两年来,在这个新家,我没有一个朋友,周围的邻居有些都没有见过。碰了面,也如陌生人一般,匆匆走过,没有言语,没有问候,只剩冷漠。仿佛每个人的目光里都写满了傲慢与不屑。再也找不到家乡人的那种纯朴与热情。原来小时候一直手托香腮,痴痴向往的那个城市生活,向往的那个舒适的家,那个繁华的都市却变成了这一张张冷漠的面孔,这一句句无声的语言,这一家家紧闭的防盗门。再也看不到老家的那一张张纯朴熟悉的脸,听不到那一句句热情而贴心的问候,找不到那一家家闲谈家常的亲切与温暖。只剩下这小小的门缝,这冷漠的“猫眼儿”。难道就只能这样吗?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昨天的欢乐,不知曾有多少伙伴围绕一团,笑声响在耳畔。只剩下今天的孤单漫上心田。
流水,你听到了吗?现在的我仿佛变了一个人,往日那个家喻户晓,无忧无虑的“孩子王”不见了,只剩下如今这个忧郁孤独的我。
穿越流水的时间,一切变得遥远,在起落之间,身影在风中沉淀,想起往日那些美好的瞬间……
记得那次回老家,当我再次踏上故乡的这方热土,聆听家乡的欢声笑语时,我心潮澎湃。家乡的空气里到处都弥漫着温馨的气息。那种感觉好温暖。不知不觉间,一种咸咸的东西从眼眶流出,流过面颊,流入心田。但那绝不是泪,而是幸福的滋味。
心怀着这份幸福,我回到了家。轻轻地推开门,感觉如此熟悉。娇娇听到我来,大老远朝我飞奔过来,紧紧地贴在我身边,在我身上一直蹭呀蹭的,还时不时的朝我作揖,用它那柔软的小舌头舔舔我,最后还是温顺的趴在我身边。两耳向后,等着我去抚摸它。看着它那渴望而委屈的眼神,我不觉潸然泪下。想想养它这整整六年来,第一次与它分开。它是我最心爱的狗狗。每天早晨它总会陪我一起跑步,有它在身边,我就不会孤单。它总会在我伤心的时候默默陪在我身边,依偎在我的怀里,舔舔我的胳膊,告诉我不哭,让我慢慢坚强……
前院的洋洋听说我回来,召集了好多小朋友来到我家。“小姑,你终于回来了,你不在我们都可想你了!”“是呀,姐姐,我每天都盼着你回来,想听你讲童话,和你一起数天上的星星……”这种感觉虽然离我好远好远,但仿佛就在眼前……
好想回家,但我却不知如何去表达我心中浓浓的牵挂。好想回家,那里有我最美的梦呀!那里有我最美的童话!温暖的家,浓浓的牵挂,也许只有在被无情的大海冷冷拍下,才会懂得珍惜你——我的家。离开你以后,我慢慢习惯了一个人。沮丧时总会明显感到思念的重量,只有紧握手中这些美好的回忆,我才不会惧怕前面跌宕的山岩。
昨天路上的那些欢乐与自由,被萧瑟的风渐渐吹散。没有同伴,没有人可以听我倾诉我的孤单。
原来童话里不仅只有白雪公主,还有被人遗弃的丑小鸭。我还是不要童话,继续做我的丑小鸭。不去奢望,不再虚妄,没有失望,才不会绝望。
忍住不哭,我要忍住不哭,望向天空,不让眼泪流出,等待那日出把今日的孤独带走,把我带回昨日的幸福。虽然也曾伤心流泪,虽然也曾黯然心碎,但只要想起一直快乐的路,想起家乡的故土,我就不会孤独。
远方的故乡,你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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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安身?我想起了安妮的生活,她不停地走,不停地走。直到怎么也停不下来了,是注定的漂泊。而我是不知道路在何方,不知道怎样才能继续。甚至都不知道怎样走向死亡。很喜欢顺治帝和董鄂妃的故事,他们的爱恋注定是天理难容。兄夺弟妻,罪无可赦。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勇气面对当时的一切。以致让顺治帝可以抛下皇位,让鄂妃背负起不守妇道的名声。可是最后,是老天的不公。两人好不容易走到一起了,却又即将生离死别,鄂妃临死前低喃道:“何处安身?何处安身……”在鄂妃死后,顺治帝完全崩溃,最后,终于置身红尘之外,看似超脱人世,却让我感觉那是一种绝望。宿命的安排,怎能轻易逃脱?命运的颠沛,怎能轻易释然?我只是为他们感到惋惜。即便他们那种生死相随的情感我不能体会(也害怕去体会),我只是想以后安静地等待死亡。然后,问一句:“何处安身?”3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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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念故乡一四年大年二十九。我拖着箱子走出房门的时候,不忘回头看看门上贴着的红灿灿的对联和福字。楼外阳光明媚安宁,迎面还有缕缕微风,二月的上海已经没有冬天的生冷,多了些暖意,让人回家的心也更急切了些。说来也怪,一路上心慌的难受。跟爸妈的微信群也不像往日那么热闹,我预感事情可能不妙。飞机落地,只有妈一人接我,我张口就问,家里怎么了。妈说,奶奶前一天突然在家晕倒,大面积脑梗,昏迷不醒,凶多吉少。我哑口无言,只觉实在太突然。(1)奶奶姓田,生于1931年,其实是一岁多跟着家人从蒲城到雷声村乞讨时被收养的。据说养母家极其富有,卖烧酒为生,在那个家家吃不上饭的年代,她家地下却储藏着大量的小麦,从未断过粮。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家中储蓄的纸币因为没来得及兑换而只能用来糊墙。作为女子,一直念书到小学快毕业。这么说来,奶奶算是个大家闺秀了。奶奶有两个名字,其中金彩是官名,上学时候用。但她悄悄告诉我,还是更喜欢别人叫她秀英,说这是做姑娘时家人唤的,亲切秀气。我小时候常常大声喊她秀英,她假装生气嗔怪,但我知道她高兴得很,就好像听到人喊她这名字就能使她回到美好无忧的青春时代。我想她肯定也曾有一段精彩的少女时光。(2)在我有限的记忆中,奶奶几乎从未有过阴郁和不语,似乎一直在说、在笑、在唱、在做或者在骂。她豁达开朗、爱憎分明、心直口快、直率坦白,活得那么热烈纯粹,那么慷慨尽兴;她勤劳智慧、思维敏捷、坚韧泼辣、坚强果敢,活得那么一丝不苟,那么任劳任怨;她热爱生活、向往美丽、尊敬生命、关爱子孙,活得那么阳光自然,那么有声有色。我脑海中跟她相处的画面,大都伴随着求学的艰辛,年的温暖和夏的热烈。上初中的第一年,爷爷奶奶去市里陪我。每到周末,我就歪在床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跟她聊天,她很喜欢跟我讲自己的故事。小时候,母亲勒令她像其他姑娘一样缠脚,她心中极不情愿,在家缠好,出门上学时就拆掉,宁可忍受母亲斥责打骂也不改过。小脚最终是没缠成功,三寸金莲的曼妙身姿她也不稀罕,只有脚上留下的一点半缠未缠的痕迹讲述了她当年的“不屈”和“斗争”。在那个民国动荡但农村依旧封建的年代,她这种少女独有的叛逆和自主意识,让我颇为惊讶,也倍感好笑。有天突然来了兴致,我拿出磁带和复读机,说要给她录一期特别节目。录了一下午还真成了一盘带子,她高兴的不得了,我称呼她“人民艺术家田金彩女士”,她笑得合不拢嘴。她常常跟我一起唱起早年的歌,几乎脱口而出“东方红,太阳升”,还有红极一时的“大海航行靠舵手,万物生长靠太阳”,之后还要给我讲讲当年扭秧歌儿的风姿和“早请示晚汇报”的忠诚。她对音乐有自己的理解,追求轻巧温柔不张口,说那叫喉音。我私下理解,这种自创的唱法可能是表现女子内敛、谦逊的一种方式,恰恰是受了文化的渲染和暗示,挺奇妙的。音乐的魅力让我突然读懂她生活的年代,也让她回到那些自己怀念的时光,我们都在这些简单的歌词里找到自己。每年过年我们都会相聚在农村老家的窑洞里,盘坐在炕上,吃喝说笑。而每年过年也是她大显身手的时候。她会早早收拾屋子,清洗被褥,准备食材,蒸馒头、洗青菜、煮猪羊、做醪糟、蒸镜糕、做油糕,事无巨细,只盼儿孙归来,年年如此。十年前她第一次脑梗犯病后半身不遂,硬是凭借强大的毅力锻炼复健到可以脱拐行走的程度,过年的种种食物也从未间断的在做。每次年后离家,奶奶看着各家争先恐后地装着、拿着各种吃的,脸上流淌着一种难以抑制的满足感,喊着“多拿些,做了就是为你们吃的”,就好像这是她依旧可以有所为的有力证明。她常常念叨,“我们家大人多,做什么都弄的多,一般人还真做不了。”她心灵手巧,会做各种花样的鞋垫儿,缝了很多新棉被。她常常会在过节的时候分发鞋垫说,这是给谁谁结婚时候垫的,这是给谁谁的孩子垫的,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后来眼睛白内障,针线都穿不进去了,还在坚持用缝纫机做着鞋垫。有时候想,这是怎样强烈的愿望促使她一直在坚持,为儿子女儿、儿媳女婿、孙子孙女,奉献着最后的一点点能量。小时候每到暑假,我其实是害怕回农村去的。那种被关在院子里的感觉对孩子来说实在是孤独又无助。记得院子左侧猪圈养着两头稍小一些的猪,非常顽皮,总是双蹄搭上围墙,疯狂的叫着要吃。右侧下院猪圈养着一头特别大的老母猪,它缓慢踱步,发着低沉的吼声,让人望而生畏。院子中央还跑着一群鸡,其中一只白色的公鸡特别厉害,总是扎煞着羽毛啄人。奶奶双手端一盆猪食去喂老母猪,后面白色公鸡却不断追着啄她。她一边踢开公鸡一边一路小跑去猪圈,嘴上还骂着双蹄搭在围墙上的两头小猪。喂完母猪,她直接抄起手边的一条柳枝开始教训啄她的公鸡,毫不夸张,那是一场战斗。完事后,再抄起一根粗棍冲进左侧猪窝去教训两头调皮的小猪,打的俩嗷嗷乱叫。往往这时候我总会又害怕又激动的躲在炕上,透过窗户看着一切。奶奶的这种勤劳和泼辣要说秉性使然,倒不如说是生活所迫。年轻时,家中孩子多,爷爷工作在外,她一人带着六个孩子,白天要上地挣工分,晚上还要照顾孩子,做饭纺布,制衣做鞋,常常一夜不睡,一个女人在农村的艰辛可想而知。奇妙的是,那些激烈的画面在当时的我看来实在是震撼又刺激,这是多么真实的一个人,多么果断凌厉又饱含生活气息的一个人。当然,除了这些激烈的故事,也有悠闲与温暖。稍微一想,老家院中夏的气息都会扑面而来。那时候院中大部分的面积被一块高于地面一米多的园子占据,里面种着各种蔬菜瓜果、玉米和树木。风一吹,在太阳下泛着绿光,像置身在绿油油的丛林里,轻轻一嗅都会有果香入鼻,有种丰收的美感。正午,整个村庄都休息了下来,大家躲在窑洞里避暑,奶奶会从窑门口的几棵桃树上摘些桃子回来,把最大的偷偷留给我。那种听着蝉鸣,吃着桃子,悠悠午睡的日子真是舒畅,似乎像梦一般都已遥远的可望不可及了。下午我会去村子上的场里玩一会。夕阳西下,把人的影子拉的长长的。牧羊人从川里回来,远远的听着铃铛和牛羊叫声此起彼伏,我正专心的抓着蚂蚱,不时抬头看着成群结队的牛羊很有方向感的走着,不觉得入了迷。小伙伴们晃着装蚂蚱的瓶子,远远地跟在羊群后,蹦蹦跳跳,大声地唱着:“朝花夕拾杯中酒,寂寞的人在风雨之后,醉人的笑容你有没有,大雁飞过菊花插满头。”那时候这首歌还很火,大约是,一九九五年。(3)上周三,爸发信息让我回老家看望奶奶最后一眼。遂返乡陪伴四天,周日回沪,不料刚到家中,奶奶去世。决定再次返乡,参加葬礼。飞机落地咸阳,大雨滂沱,雾气迷蒙,汽车一路高速飞驰,前方卡车轮胎带起的水雾,甚至挡住了视线。拍打在车身上的雨滴节奏混乱,让人的心更加阴冷焦急。进入黄土高原,雨小了些,一路盘山而上,却觉得近乡情怯。驶入村口,一小段土路已泥泞不堪,车子打滑前行。远远的看着家门口立起了一座充气大门,门两边有两尊狮子,门前有大量的花圈和一座绸面轿子,大气而悲凉,昭示着这户人家正经历着沉痛的时刻。下车,哀乐灌入耳中,院中人头攒动,个个披麻戴孝,乐手们高亢的唢呐乐节奏稍快,叠加在哀乐上,快慢对比,高低相映,更多了些苍凉感。我换好孝服,走入灵堂,跪下,烧纸,上香,叩头,身旁的哭声此起彼伏,震动天地,我已麻木,不知所以。我到灵堂后看了奶奶最后一眼,她躺在冰棺里,平静安详,像沉睡一般,用手抚摸她的脸,阵阵凉意告诉我,她已不在,心如刀绞。下葬当日,清晨。浩浩荡荡的队伍,在笔直的公路上步履沉重。路两旁是种着果树和小麦的广阔平原,一眼望不到边。天色沉重阴暗,雨水重重的下着,密集地击打着头皮,顺着五官轮廓而下,分不清是泪是雨。乐队高亢嘹亮的奏乐,伴着人们的痛苦哀嚎,泛出阵阵回声,像一曲痛彻心扉的奏鸣。墓志棺板、桌凳随葬放置完毕,墓石落下,众人用铁锹扬起湿润的黄土,抛向坑中。音乐与哭号再起,风雨更加肆虐。所有的最后一次都短暂的叫人抓狂。最后一眼,最后一句,来不及品味就这样过去。跪在泥中,看着混乱忙碌的场面,我脑中第一次迸出“永别”这两个字,也第一次真正明白永别的滋味,不觉悲从中来。坟头渐渐成形,被轿子和花圈包围在中央,展示出它该有的面貌。它将以这样安宁的姿态坐落于此,在这荒凉又骄傲的黄土高原上,不论风吹雨打,没有喜忧悲欢。(4)奶奶今年85岁,受了苦,也享了一些福,坦白说没有太多遗憾。但从昏迷到去世,三十多天的时间,她不曾清醒,也不曾说一句话,这是家人永远的遗憾。那么一个爱说爱笑的人,就这么沉默着走完了自己人生中最后的时光。我有时盯着她的脸,看着她一口一口艰难地呼吸,似乎都能感到她满满的无奈和伤感。不免感叹,人类在时间和自然面前,到底还是苍白无力的。仔细想想,最后一次见面已经变得模糊,说的最后一句话也记不清楚。只记得每次离开的时候,她和爷爷站在大门前送别挥手的身影,和不断说着各种叮咛的蠕动的嘴唇,映着一抹日落余晖,看不清脸上的表情,像是幸福,又像是孤独,五味杂陈,难以辨明。这就是生命的过程。这么真切,这么具体。我本以为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比活着更真实,痛苦了得活着,成功了还得活着。可我没想到,死亡也这么真实。当生命的所有故事随着一抔黄土被埋在空旷的平塬之上,雨哗哗的下着,击打着小麦青苗阵阵抖动,风吹动树枝,发出呼呼的声音,世界那么嘈杂,又那么安静,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很凄凉,却很辽阔。闭目的一瞬,我好像意识到什么,这世上确还有她存在过的永不磨灭的证据,那就是跪在坟前的这生龙活虎的一片片子孙。原来这就是繁衍生息,世代更替,原来这就是她存在的印记和生命的价值,多伟大!(5)一直以来常年易地求学,现又远居上海,对故乡的感觉有时候模糊得让人恐慌。曾看到余秋雨的《乡关何处》,有种浓浓的共鸣。是啊,日暮乡关何处?多少年来,我好像从没有认真的审视过自己的家族,自己的家乡,自己所生于的这片黄土地的文化和历史。家谱在特殊的年代被毁之后,家族史就突然断了线,不知从何处来,也很难知要向何处去。唯一只有这片土地,和这土地上养育我们的人,还有那些睡热炕,点油灯,吃甜桃,喝窖水的难以忘怀的日子。也许,我们常常对故乡的感觉已经模糊,但故乡从来不曾离我们而去。那种黄土地上特有的对道德的崇尚,对祖先的尊敬,对自然的尊重,那种只有黄土地人才有的慷慨,豁达和热烈,以及那种北方农村所独有的秩序和生态,早都像基因一样融入我的骨髓,影响我的思维。这种东西是精神上的,难以磨灭。可惜的是,奶奶已去,恐怕故乡自此不能再算是故乡。叶赛宁有首诗道:不惋惜/不呼唤/我也不啼哭/金黄色的落叶堆满我的心间/我已不再是青春少年。我想再加一句:我的故乡,从此也不再是往日故乡。它与奶奶一起留在了我的记忆和想象中。这所有一切,都成了往日时光。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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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何处陌上花未开,浮世梦中来,却道美人何在,一笑付东海。几番谷雨透春寒六月的雨,将天地打湿成一片寂寥的水墨画卷,时浓时浅的笔调,将这片丹青,挥洒的淋漓尽致,却在突兀的留白处,留下一丝温暖的余韵。青梅时雨,巴山涨池,西窗红烛摇曳,映着金谷园中的袅袅娉婷,淡漠明珠,她是濯世青莲,开在名为石崇的三生石上,一等,便是一辈子,她名唤,绿珠。曾是一见相倾,石崇用十斛明珠换回一抹绝世容颜,从此之后,金谷园中,繁华帐下,便多了一株美人蕉,她清丽婉转,却又似火妖娆,燃烧着石崇的生命,他却甘之如饴,无怨无悔。然而花开到荼糜,便是谢落纷飞的终局,曾经的岁月,在时光的沙漏中一一溜走,留下寂寞的剪影。崇绮楼上,曾经的烟雨繁华地,在战火中烧成一片明媚的血。石崇痴痴的望着绿珠,“吾因卿获罪”他说。“愿效死君前”,轻声凝语吐露之后,便是永远的沉寂,她,纵身一跃,百丈高楼,从此一代容颜为君尽,只余独世悲怆然。谷雨春寒,惊飞满树雀华,踏破一墀苍凉,昔日繁盛,终是云清风散,珠玉碧华,从此,再难相见。浅月薄影一杯盏清光盈盈洒落,将苍穹染成一片白霜,在那冷霜盈白间,觅得那绰约雅致的笔调,两三成丛,自成一景,融入浩淼的烟波,在浮幻间,竟似多了一抹灵动的美感,为远方的佳人传去一首离别的悲歌。宫闱中的灯亮了,又灭了,似她如花的青春,消了,散了,这孤寂的月色,撩拨的又是何人的情。她独坐镜前,挽起墨玉黑发,梳着那不见底的愁,女儿红,胭脂惆,吁叹命薄泪先流,她,名蔷,字昭君,她,即将远嫁,一个遥远的国度,将容纳她的今生全部。车马渐行渐远,遥远的长安,是一片乡愁,她垂眸,将故乡的美,藏在心头,从此,他乡是天涯。轻纱覆面几时休,月影藏头说悄悄,黄沙吹埋,一壁荒芜。谁能香尘更迭,浮世飘渺,留下孤芳自诩的一隅飘魂,终是浅月薄影,惟待良宵。青桃碧竹笑春红桃情碧竹,几多落英凋玉树,白衣素锦,一绾青丝映寒潭。桃似多情,最是无情,却在每每最妖娆的时年,化霞成殇,独留三尺秋水尘不染。她是玉,皎洁明媚,有着天生的惠质兰芳,如桃般的浅笑嫣红,让她在大观园中,生就一副清圣之姿,她是,林黛玉。尘梦几许,红楼三千,桃映红面一夕春,这是宝玉眼中的黛玉,美得不似凡人,更像九天云巅之上的仙女,高洁不可方物。他们相爱,却在浮尘幻梦中不断错身,但爱从未消失,他们像桃花一样,早早根植在心中,他是树下痴决的守护人,她是树上痴情的潋滟红桃。时日轮回,岁月已薄,红颜不堪命苦,一泪断痴缠。她终是爱他的,将生命的最后,献礼给那微渺的爱,用毕生去祭奠那早已回不来的曾经。可叹,花开,人已不在,情亦不再。妙笔丹青盛年华一抹粗浅相宜,几分淡雅自知,犹是墨痕染纸,却似盛世年华,一幅丹青,承载着过去与未来,在时光的洗礼中,仍不减清韵,似古波青莲,脱俗淡雅。六朝古都繁华地,一逝金陵水,是谁在那河畔,划下清冷的眉峰,波光潋影中,窥得那绮罗的容貌,似那厢冷雨,在半空中,写下传奇的号角。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她是苏州名妓,她叫陈圆圆,那年,红缎妖娆,那日,舞姿轻摇,他与她,相见,便醉了,醉倒在浮华间。从此,冲冠一怒为红颜,陈圆圆成了吴三桂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色彩。然芳华易碎,流年太醉,他与她,终在时光匆匆中,划下爱的句号,踏向不同的彼岸,是时光,消磨了人心吗?他依然做他的平西王,她,却成了潜心修道的女尼,直到那日,城破,烽火漫九州,他兵败如山倒,她知道,门外再不会有她今生今世爱慕着的傲然身影。她转身赴清池,自沉而死。她与他,终是在死时重逢了,却是悲的让人心碎。人生最是尘缘纷扰,却看流年染指今朝,问冷雨葬花,盛世年华,一时花开,一年华败,情,仍在。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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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归何处春归何处_高三学生随笔作文1500字篇一今年的春,眨眼间就来到了身边。没有翘首期待,没有乍暖还寒,一路飙飞着升温的热情,姑娘们褪去臃肿的冬衣,裙裾摇曳在大街小巷。沐浴着春风荡漾的暖阳,忽然想起一句歌词:城市不知季节变换,北国之春已来临。从窗口望去,湖水波涛涌动,碧蓝如洗。那些凸凹起伏的土坡,小草早已萌芽,远远望去,淡黄色遮掩着枯败的枝叶。近距离感受到春的气息,缘自一次出行。车窗里眺望,杨树枝桠蓬勃,柳树枝条婆娑,路边的碧桃树繁花欲燃……心绪辗转在春的闺房,感叹着春天脚步的轻盈,就这样静悄悄,未见精心描摹,豁然间就启开了一轴流光溢彩的图画。有三三两两的杏花含笑林间,整个果园便凭添生机,闻香而至的黄莺婉转歌喉,唱响春天的序曲。苏醒过来的冬小麦,在柔风里舞蹈,喷涌的井水势不可挡地润泽着麦田。似乎有一股蠢蠢欲动的激情濡染了沉寂的大地,世间万物都欣欣然开始新的生命旅程。时光荏苒,清明的小雨过早地落在了某个黄昏。踩踏松渲的黄土,浮游的尘埃覆盖踉跄的脚步。跪在父母坟前,望着青石碑上双亲的名字,泪水扑簌簌滚落。无数个午夜梦中,徘徊在荒芜的宅院。忆起年少时节,桃花树下,葡萄架旁,那些与亲人欢笑的时光,音容犹在,触手难及。青青野草长满坟冢,不知名的小花点缀在草丛,飘散的蒲公英带着我的哀愁,你要飞向哪里?(二)“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是唐朝岭南节度使、文人崔护一年清明路过深州,正值桃花盛开,遇到一位美丽的女子,从此念念不忘,第二年桃花依旧,美人却因思念崔护而香消玉殒,悲伤之余他写就千古名篇《题都城南庄》,据说诗中的都城南庄就是现在的深州市。清明小长假的最后一天,和朋友一起参加民俗协会举办的深州桃花节活动。夹路两旁杨柳如烟,杨絮雪花般盘桓飞绕。深州的桃树造型独特,树干长出地面半米左右就舒展成三股五岔,密匝匝的桃花缀满枝头,远远望去宛如舞女长袖善舞的姿态。粉色的桃花连成一片,汇聚成娇艳夺目的织锦。在和煦的春风中,明媚的阳光下,朵朵桃花恰似豆蔻女孩含羞的脸。行走在桃花林间,微风拂面,发丝衣衫便沾染上几瓣桃花。鼻翼翕和,清雅婉芳的幽香悠然飘漾。细软的沙土埂上已堆积薄薄的一层,踮起脚尖,莫要讨扰落红的休憩。站在观花台上俯视,远处的梨园,近处的桃园,相映成趣。白如雪,粉如霞,花海波涛涌动,起伏跌荡奔腾远去。层林尽染,阡陌飘香。不由得想起金庸大师笔下黄药师居住的桃花岛,也定是如眼前桃花之繁盛。放荡不羁的黄老邪在桃花树上吹箫弄月,吟诗作对,谈古论今。桃花影里飞神剑,碧海潮生按玉箫。桃园的主人忙着浇灌果园,沟渠里潺潺的流水伸向园林深处。落红逐水归尘土,春来依旧满枝丫。三两农妇坐在林荫树下,不时有爽朗的笑声传来,也许谈着可笑的事情,也许是憧憬着美好的生活。(三)清明过后,几场小雨潜入细无声。晨曦,方才发现房屋清晰,树木苍翠。杨花榆荚无才思,惟解漫天作雪飞。那些经年的往事总是在似曾相识的情景中重现,那些散发着青春光彩的照片早已泛黄。人过了四十岁,也就有了一些阅历,一些生活的感悟。喜欢怀旧了,也是心态变老了。对待世事沧桑的淡定,命运坎坷的从容,练就一份豁达和平静的心怀。黄庭坚云:春归何处?寂寞无行路。若有人知春去处,唤取归来同住。诗人的一片伤春悼春之心深切流露。繁华春事自是留劝不住,人生的青春何尝不是华丽的烟花。多年前的青衫少年已蜕变成沉稳若定的中年男子,纤细文弱的女孩演化作善解人意的中年女人。多少傲人的容颜都已是皱纹纵横,鬓角星星。岁月的沉淀,赋予了中年人独特的神采,如一杯酒,甘醇浓郁,饮后微醺,散发着生命的厚重,那是青春的积淀,青春的延续。一望无际的麦田,就要迎来收获的季节。金色的麦浪翻滚着希望,千里沃土迎来夏播的喜悦!兰花_高三学生随笔作文2000字篇二是雪花缀满枝头,这般晶莹洁白?是白云在此逗留,如此婀娜多姿?不,她比雪花更圣洁,比白云更端庄--她是盛开的兰花,人间的圣洁之花。兰,以其清香淡雅博得了人们青睐,不仅历代丹青妙手为之泼墨挥毫,更是骚人墨客吟咏的对象。如果说水仙是花中的“凌波仙子”,那么兰花一定是“花中的皇后”了。娇柔的花瓣,优美的身型,纯白的纱衣,构成了一朵圣洁的而又美丽的兰花。她和国色天香的牡丹一样奔放,又如凌胶仙子一样飘逸,比荷花更出淤污泥而不染。然而,天意弄人,好景不长。兰花只能给人们仅仅几天的观赏就凋谢了。一霎那的美与香,常引起人们的怜香,而她的神韵依然存在人们的脑海里,更镌刻在人们心间。兰,在冷雨中挺立,在寒风中怒放,不与百花争宠,只是默默地为世界增添一丝丝光彩;兰花之香,清幽淡雅,不会让人感到高不可攀,是沁人的香,亲切的香,叫人怜爱的香。你说,这醉人的花香,怎能不叫人为之倾倒,为之着迷?怎能不叫人去怜爱它,为之赞美一番?兰,无论高缀枝头,还是飘落在地,始终保持一尘不染的品格。即使埋入泥土,也是片芳心,洁白无瑕。她以高尚的自身形象,启示人们制定的生活准则。这一切,使我不禁想起了我国千万个让贤的老干部,他们为了培养接班人,使祖国突现现代化,自己甘愿退居二线。这种可贵精神正是兰花的真实写照--雅素,朴实无华,默默奉献。人的生命之花,也和大自然的花朵一样色彩繁多,姿态各一。如果长久开放的生命之花会被污泥沾染,那我愿为仅开一天的纯洁的花。人虽不能都成为具有伟大功绩的英雄,却都应该并且能够像兰花一样高尚朴实,圣洁无邪。为了装扮出人间美好的仙境,即使遭受风雨摧残,“零落成泥辗作尘”,也会给人们留下“香如故”。兰花,是高洁的,而且具有兰花精神的人也是高洁的,因为他们都有一颗奉献的心,一颗无私奉献的心,不成任何索取的心。我爱兰花……兰的品种很多,单从时令上分就有春兰,夏蕙兰,建兰,报岁兰等,而我所知道的兰花品种有吊兰,君子兰,紫根兰,虎皮兰,其他如舶来品的兰花就更不知道名字了。但兰花如一的风格,我却喜欢。兰的品性清雅,从叶子到花,无一处不洋溢着高贵,单是欣赏叶子,看那舒展的姿态,油然从心底里生出一份敬意来。叶子不会芜杂到销了花的颜色,自顾自泼剌剌地疯长,花儿也不会登上高枝做望断云涯状而轻贱了叶子的映衬。花与叶子浑然一体,和谐的保持着那一份美,像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默契不言而喻,心犀相通,守着一份曼妙的情愫,彼此云汉迢遥,思念却不舍昼夜。那兰花,没有浓烈馥郁的香味,连花开的模样也决计不是张扬,灿烂的。总是低调的默守一份从容和高雅。萼萼花蕊从疏淡的叶子里薄薄浅出,然后擎出纤细的茎,花才开始绽放,一缕缕馨香含蓄地释放着,无需害羞,它本自脱俗,也无需鲜艳,它本自淡雅。恰到好处地融入性格,自是一副怡然,含蓄,耐读的姿态。兰的品性高洁,它是一种会爱的花,不施粉黛,不着铅华,美丽却一自天成。和兰花在一起,其言也馨,其情也雅。品兰,品兰花一样的人,生活从此多了一束高贵的牵挂,心海里从此种植一株解语的奇葩。兰花是我国传统名花。它清新飘逸的幽香、刚柔相济的叶丛、端庄素雅的风韵,历来为人们推崇和钟爱,与梅、菊、竹称为四君子。古往今来,描绘和赞赏兰花的诗篇数不胜数。兰花曾是古代文人墨客的至爱,古人对“四君子”中的兰花就有许多赞美之词。其中有一句就是“气质美如兰”,借以形容人的高雅脱俗,而这一句也正说明了兰花气质的高贵。虽然人们对兰花有许多赞美之词,但我觉得兰花并没有人们说的那样神奇。记得爸爸刚把兰花抱回家的时候,我看了它一眼,觉得兰花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兰花开放的那天傍晚,却使我彻底改变了对兰花的看法。记得那晚,窗外淅淅沥沥地下着如丝的小雨,微风轻轻一吹,窗外的景色变得如诗如画,我正欣赏窗外的美景,突然,一股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气,——多么清新的空气啊!在这清新的空气中飘着一股清香,幽幽的、淡淡的,我的鼻翼翕动,刚刚闻到一丝幽香,但它又飘然而去了,无意间又忽然袭来,那似有似无的清香使我着迷。在我迷惑的时候,我的目光不知不觉落到了兰花身上:“原来是兰花开了!”我高兴地欢呼起来。我走近兰花,仔细观察着这盆兰花,只见绿绿的像剑一样的叶子里,伸出一枝暗紫色的花茎,茎上开着几朵紫色的小花,每朵花看上去都像一个小小的蝴蝶。我正欣赏着这可爱的小花,那股淡淡的幽香又飘然而来,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时我被这股清香彻底征服了。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如此钟爱兰花,原来他们喜欢的不仅仅是兰花的清香,而是从兰花身上找到了一种高贵的品质,你看,兰花并不起眼,但它却把幽香奉献给了人们,而当你注意到它时,那股幽香又悄悄而去,它从来不刻意炫耀自己,而是默默地奉献自己,这不正像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吗?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像兰花一样默默地奉献着自己,像环卫工人,他们的职业非常普通,可是他们却在这平凡的岗位上干着不平凡的事,是他们把干净整洁的城市风貌奉献给了人们。这不正是兰花精神的写照吗?我爱兰花,爱它那幽幽的清香,但我更爱它那不炫耀自己却把清香奉献给人们的精神。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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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不相逢一叶浮萍归大海,人生何处不相逢。一回望塞北广阔的有些失落的天空,静想那年自信的豪言壮语。如今路迢迢,人迹寥。才懂得大漠的男儿再豪爽、再性情,也怕孤单,也怕寂寞。是了,路迢迢,人迹寥,人寂寥。正是初春,五更天寒,四处都弥漫些薄薄的晨雾,进近处的树木虬枝上晶莹剔透,倒显得一片暖意。只是于我来说,稍稍有些冷。罢了,这也难怪,我从小便是身子骨不结实,时时有些病痛。冬天更甚,多半时光是在用长袖捂着口鼻中咳咳喘喘不停度过的。即使不会严重到卧床不起,但骑马打猎这种事,是绝对不行的,毕竟我那孱弱的身体实在禁不起。于是我总是用艳羡的目光看着健康的哥哥姐姐们,有时却会无语凝涩。但他们待我很好,总是对我说,要我快快长大,到成年,家族便会同意外出游历,比这些莽夫做的要好得多。那时,谁也不知那小小的孩子心中,有了希望。或者,他们只是忍耐着这小家伙乳臭未干,竟敢提这离家的事只是那日,母亲的心意改变了。她心软了吗,可能她终于懂得这小小的孩子的心境。或者,是被我那时骗到了?不。又或者,是被我这养了十多年的儿子不成器给气到了?不,母亲向来贤惠宽容,即使没有中原女子的婉约柔美,但一定是爱她的孩子的。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她竟答应了我。只是那日,她的脸上写满了憔悴。几个哥哥收拾了干粮递给我,大姐牵了一匹好马,眸子里含着些泪珠,却没有和我说半句话,只是默默的把缰绳递给我。后来,我记得母亲叫住了我,让我到父亲的墓前祭拜,然后轻声嘱咐我,叫我一路向北西,便可出阳关,之后,便会有人烟。我听她说完,含泪应了几声。于是我便义无反顾地向西,我不敢回头,生怕听到他们看着我的背影哭不出来的呜咽,于是,我不敢踌躇。骑着马儿,踏过滚滚黄沙,翻过无数的山头,也跨国盆地,越过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一路艰辛,一路漫漫,一路风尘,一路也寂寞。沉重了脚步。有时,我怀疑听不到人声、听不到人影的时候,我会不会崩溃。有时,我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崩溃呢,自己总是没能答出为什么。多年以后我才知那是因为,灵魂深处是寂寞。我不禁有些好笑,一个从小便在亲人怀里的小小孩子,今天也懂得了即使是皇帝英雄都无可奈何的寂寞了。试想这小小孩子十几年来躲在别人为他铺设的一切里,别人的羽翼下,自然是不可能懂得对于他来说那么高深的情绪。但一旦暴漏了,脱离了这温暖的保护圈,只能凭自己的力量去拼搏闯荡。只能在别人看不见的黑暗里,向狼一般苦涩地舔舐疼痛的伤口。于是,我害怕了,但转身马上被母亲的祝福惊醒这噩梦,打断了这痛苦的遐想,一切痛苦的情绪。这时的我,孤身一人,做出自己从未做过的事,第一次漫山地飞奔,留下马儿好似不乐意般在原地打着响鼻。可此时的我怎能顾它?竟是无力抬手,只能对着它使了使眼色,若看得懂就好。这马儿有灵性绝对是真的,它在蔚蓝的天空下驰骋着,像卷起一脚尘沙,散发出像是少年人一般的活力。我不禁又艳羡起来。我喘着粗气,不用看也知道我肯定是面红耳赤了,喉咙干涩起来。擦过额头,浸湿了手背。可见我这鲁莽的行为给身体带来了许多的负担。但我很畅快,从未有过的。我才十几岁,从来活着不像今天意气风发、朝气蓬勃。禁不起折腾,我唤了马儿,骑在它的背上。待我呼吸渐渐顺畅后,抬起头来欣赏周围风景,才知前方已有炊烟。我乐得嘴角弯弯,强忍着喉咙的干涩,打消了从包裹取水的冲动,打算就这样骑着马儿一鼓作气向那奔去。那男儿不太俊美,那马儿并不属上等一人一马,只是他们是看起来无比的风华。马儿不辱使命,几番辗转后,我便可以看到前方的三个鎏金大字——“离阳城”。再走近些,不禁喜上眉梢。我从马儿上下来。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人。即使族里开会,也不及这吆喝声、卖艺声、讲价声,甚至是小儿的嬉笑声实在。——好一派繁华之地!我回了神,向离得近些的客栈走去。我有些心不在焉,直到店小二轻声问我是要打尖还是住店,是茶要水还是要酒,我才又回过神来。看着这好像诡异得有些冷冷清清的客栈,微微的对她说,都要。那小二笑着,笑着,然后诺。那小子再问我要什么酒,我说,女儿红吧。我只记得这个名字,只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喝酒,当然,也不过是浅呷一口,且是三叔的喜酒,当然,家人也没让我多喝,意思罢了。如今回首,觉得有些苦涩。那今儿个就正式一点吧。再点了二三两牛肉,应该是可以酒足饭饱的。就当开荤罢。浅尝女儿红,筷子到了嘴边,忽闻一声大喊:“别吃,有毒。那声音弱得很,我是运气好,耳朵尖才费力听到的。我吓得顿时丢下筷子,手颤抖着,不过,我最后想的是,听口音,阻止我进食的应该是男子。无力想这么多。却头越来越晕,越来越晕,直到失去意识……二一夜无梦。任谁都会记得第一次的离家远行,漂泊在外的感觉。有游子的迷惘。是了,说不上娇生惯养,但绝对是安安稳稳、不管外事、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怎受过翻山越岭、马背颠簸、长路漫漫的离愁之苦?我知道,这不是我逃避现实的借口。既出,又有何恋旧,有何悔恨?只是这一路太过艰辛。我又忆起昨日饮酒,可算是人生中的第一次尝试,只希望什么事都不管,不醉也不归。那是轻狂少年的一个小小奢望,可是耳际尽是那声“有毒,别喝…”的阻止,然后是自己身不由己的倒下的一声“咚。”说我不在乎现在身处何方,那是假的。我更想知道的是:这中愿人,心都这般的险恶?我初来此地,与任何人非亲非故。我的包裹里只是些衣物干粮,最多值钱的也只是几两碎银罢了。但是,若要劫财,那么我又被人迷晕,是为何?他们可以把我杀了啊……种种猜想都不成立。或许这是一场误会,是我想错了。翻来覆去辗转反侧,睡不着。我未睁眼,温热的阳光已唤醒了我的知觉。——这并不是好事,现在的我浑身酸痛、四肢僵硬,显然是被折腾过一番。身下硬如冷铁,是我许久未躺过的地下了。手指轻轻的颤抖,所触到的东西细细长长,很容易折断,且成一簇。这应是茅草了。莫非我在荒野?是强盗劫了我的财之后,把我弃在了这里?恩,有可能。我忍受着阳光的刺眼,睁开眼才知道这决不是什么荒野。“如你所见,这是牢房。”声音清冷,我听得出来,这是昨日让我别喝的男子。他吐出来的字对我来说是在太过残忍。眼前一片狼藉,随着我一夜的辗转,茅草到处都是。这里没有桌子,没有椅子,连小小的木床都没有,到了冬天也只能依靠这一簇簇的茅草来御寒。我黯然,双手扒着锁上的牢门,怎么扯都扯不开,我狠狠地摇晃它,恨不得把这门撕碎开来,但我做不到。我颓废的蜷着身子,在门侧蹲下来。手也没有力气了,只能环着膝盖,把头低下。我眼里再不见任何东西,手指无知觉地抚摸地下。我想咆哮,我到底犯了什么罪?我想逼迫自己,痛苦的告诉自己,人性本善,绝不会无缘无故陷害一个没有结怨的人。但此时,我有些迷惘。我听那人说我是被他连累的,他说我不必自责,我没有错,错的是他。我惊异的向他望去,在隔壁的牢房,我们只隔了几个薄薄的木栏。我看到那人满脸的疤痕交错、有的肉已经腐烂,面部十分狰狞。若不是在白日下,我恐怕要被吓到的。即使现在,我也有些害怕只能退后几步,背后已是湿腻,想来衣衫都被我汗透。但转念更多的是欢喜,我坚守十几年的“人性本善”的观点得到证实,即使深处牢狱,即使有这么一个怪物陪着我,又有何妨?等我想通,再见那人神色,阴沉沉的。不好,肯定是生气了。他肯定把我看做没见识的宵小之辈,容不得人家半点短处的自私之徒了吧。但真的是只需他的一个凌厉眼神,就能把我吓跑,或者是半天喘不过气来。我有些自责了。我盯着那人,看到他把眼睛紧闭,然后倏地睁开来,然后听他斩钉截铁的用低沉的声音对我道:“你过来。”我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是真的过去?不,不能因为他的一番说辞掉以轻心。但是…人心本善啊,他应该是好人吧,要不然也不会和我解释的,他看出了我的犹豫,到底该怎么办?我定定的站在那里,不敢轻动。我想,这应是平生最痛苦的抉择了吧。那人却是不恼,一改之前的阴沉脸色,反而变得和颜悦色起来。——莫非,他懂得变脸?不,不想这无聊的事。我看他嘴角略扬,嬉笑道:“莫非你堂堂男儿害怕我不成?”此话入耳,我真的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我再想不起方才的半点犹豫,一边嘟囔着“谁怕你”一股脑儿的大跨步过去了。走近才见他笑意颇深,才知上当了。我真笨,不由脸上一红,没好气的说“谁…怕你……”。我原只是粗着嗓子,却未料到那人真的给我一个凌厉的眼神。声儿软下了,口齿打结,我又想自己真没用,就这几个字说出来都没说服力。我咽下口水,朝他一瞪。那人才是真真切切的、再也憋不住的笑起来了。我忽然觉得,他有一股亲和力,越近越觉得他眼神深邃,要把人吸进去。我在脑中臆想,却不防左手被他抓去,我慌神了,只想挣脱,可一双铁臂,怎么着都挣脱不了,我有些挫败。我准备放弃挣扎,束手就擒好了,但他要真的是恶人,我的人生还未开始就没有了,这可如何是好?神色慌乱间,听他一声“别动,这个给你。”手上有温润的触感。他松开手,我把头低下,仔细地打量手上的东西。我看清楚了,石块做工精细的玉佩,通体洁白剔透,正反面都刻着我看不懂的花纹,但透着阳光我可以朦胧看到他的脸的轮廓。嗯,这东西是很好看。价值肯定也不菲吧。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怎么能收?我想把它送还到他手中,却听他说:“就当我连累你受这不该受的罪的赔礼,你必须收下。”见那人语气坚定,好吧,怎么找也得收下,要不然他又发飙我怎么办?我再见他,他竟若无其事的样子,嘴中衔着几根茅草,闭着眼睛在太阳下假寐,一副闲适的样子。顿时,什么感谢的话我都不说了,只想狠狠地用眼神将他凌迟……三近日闲来无事,倒也乐得自在,一身轻松。清晨可以沐浴暖些的阳光,有时还会跟那人搭些话。他说中原的美酒如何的甘醇,让我想初次喝酒被他打扰,免不得怨他几句。他又说中原的女子有多么的婉约温柔,我又想起母亲那日遍布愁色的脸。我告诉他,我看到过大漠的汉子如何的豪爽,他就比划着,就像你这样?我瞪他一眼,说,草原有各式各样的节日风俗,他不屑一顾,说,这有什么好玩的,然后说这还不如中原传统的东西。我最后说,草原的舞蹈何等的优美,他却回答,再美也比不过咱们中原的歌姬的身段。我想,这人着实自恋。或者说我们之间有强烈的代沟,毕竟我们来自不同的名族,即使语言上说得通。我们还是聊得很欢,天南地北,上至天潢贵胄,下至百姓侬人,只要投机就放开嗓子畅快的言论。这种放开心胸的说说笑笑有时还被几个守在外面的牢头说吵。他问我叫什么,我瞥他一眼,发现这人不是一般的迟钝,看不清他的表情。我还是告诉他了吧,我说,我姓乌兰,单名一个西字。自爆了姓名,我想起了乌兰一族,邻里的苏合氏一家……“嗯,你的名也不甚奇怪。”什么奇怪不奇怪啊?那人说,他以前碰到过塞外的人,叫什么科的、查的,姓氏也是五花八门,奇怪得很。哦,我明白了。他又说:“我姓林名逍,取逍遥之意。你可唤我‘林逍大哥’或者是‘逍哥哥’……”我一听,这还得了。再看他噙着一缕极忍耐的笑意,我叱道:“你这泼皮,敢把你乌兰大哥当女孩儿耍,看我不整你……别跑……”“不跑就死定了。”他一熘烟儿就跑到我够不着的地儿了。我隔着牢门怎么抓都抓不到,气煞我了。只是到头来我还跑得满头生出汗来,看着他又在悠闲地晒太阳,牙痒痒。我停下来靠在墙上大口呼吸喘气。他睨我一眼,问我是不是跑累了。我不说,未必他是瞎子看不出来?我心下有些痒痒,想问他一个一直想问的事情——他是如何拖累我到此地的?于是我问他:“你是干什么的啊?”他神色不变,仍是懒洋洋的张嘴回答:“打劫的。”“什么?……”我想,我要是喝茶,肯定喷在他脸上了。我就知道……他不是好人。可是,这么肯定的语气……我看这天底下能那么直白的说出这种事的,就只有他林逍了。该说他厚颜呢还是诚实?我莞尔。不过,这些天与他吃喝谈笑,也只觉得他面目有些骇人罢,其心性,绝不是坏人。他若是强盗,为何如此容易的要我收下不菲的玉佩?不解啊不解,我想问他,你是不是被人冤枉的啊?话还没说出口,就听他一声“你还真信啊?”我还真信呐,嗯,那当然。所以,我义无返顾的吐出分量不低的“信”字,我没看错,那人眼里已有笑意。“好啊,你骗我。”“哪有?”他顿了顿:“我却是打劫的,不骗你,只不过嘛……”故意卖关子。“只不过什么?”我只能逼问。却见……他在干什么?我看到他把右手伸向右耳边,好想摸到什么,然后顺势一扯,揭开。看他半狰狞半平滑的皮肤,看起来很突兀,我咽了口水,有点打颤,不过还是知道了,他易容了。倏地他又停止了动作,不揭开了,反而将它们拉拢回去。我无语,还准备看他的真面目呢。他把人皮面具合上,我竟看不出他易了容,我再次骂自己废物。倏地,他沉声说:“有人来了,带着这玉佩,我会来救你。”他的声音使我有了紧迫感,到底是什么事?我想问他,有人来了又如何?可他却一转眼倒在墙边,我喊了“林逍”好几遍,他都像死了一般无应。我心急如焚,眉头紧皱。但此时,我听到了脚步声,果然有人来了。会是谁呢?劫狱的?算了,别妄想了。我一个外乡人,人生地不熟的,跟人家非亲非故。林逍的朋友?不,他一个打劫的,人家杀了他就可以把他的口风死,所以人家杀他都来不及。那么,是和我一样被关进来的?不,那时我是没知觉,要是有知觉还不是闹得个天翻地覆死活不入这肮脏的牢房。官差,也许吧。不知来者为何意,我也聪明一回,随那人一起装死好了。脚步声愈来愈近,我隐隐听到有人说话。说的什么不太清楚,只是我现在闭着眼睛,把瞌睡虫唤来了,遂是梦周公去了。四这一觉睡得极不顺畅。我只记得那日睡着后隐约听到人声,声音极小,还是吵到我了。然后我很不耐烦的翻身睡去了,而且……还是在那些不明人士的眼皮子底下。这一番可不得了,莫名奇妙的有一人声音极尖细,大声嚷嚷“那人是活的……”“那人是活的……”恐怕说的是我吧,啊,我很困。不再管,忽略掉周围的一切噪音,安心睡去了。可是,还嫌不够似的,过不多时,我身子一轻,被人抬起,然后……然后一盆冷水灌过头顶……硬生生的破坏我和周公的缘分。我恼了。呃,再一看,我猜对了。而且,来者不善,我装死的方法也是对的,只不过,为啥我会在那紧要的关头翻身睡觉?好吧,是嫌睡不舒服。再好,成这摸样了。事实证明,不满足是没有好下场的。不想别的了,我的头很痛,只能低垂着,眼睛却是再也合不拢。当然,被唤醒了还有谁想睡?我能感觉到手脚不能动,估计是那群官差把我的手脚捆住了。是的,双手撑开,双腿闭拢。我抬起昏沉的头来,看到有几人围在我手的两侧,怕是被我逃了,其实我逃不了,我一个手无寸铁、身体虚弱、不懂武功的年轻人,力气不大,怎么挣脱绳子,绊住着周围的一群人逃跑?满室的刑具,我很多我不知名的,看着胆战。但我知道,我绝对不会屈服——那人既把玉佩给了我,我就要承担着罪名。我想。我缓缓的闭上眼,等待暴风雨。有人执鞭,等待上位者的一声令下。有人解我的衣衫,恐怕是为了打得更疼些罢了。还有人准备刑具,然后笑得猥琐。呵。我何德何能,竟能让这么多的人来伺候我?我想苦笑,却发现自己连苦笑都笑不出来……却在此时,“咣‘的一声唤回了我,将我的情绪打乱。是哪玉佩掉了去。我万分庆幸它没有被打碎,只是顽皮的从我的衣裳里熘道地上了。我没有注意有人诧异,只是看到有人在我面前咬耳朵。这没什么,想到玉佩相安无事就好,林逍不会怨我就好……漫天的倦意袭来,我又沉沉的睡去了。这一觉是睡得极沉,也是极香的。梦醒时,发现身下极软,是长垫的光滑布料。几重纱帐,玉做的枕头,温暖的被窝。这是什么回事?牢中审讯的那一幕是梦么?嗯,我的身体各处并没有伤痕,且没有任何不适,但我还是记得朦胧间我被抬上刑架的事啊。我坐不下去了,我要起来。于是掀开被子……却不见衣衫……这叫我如何是好。门外传来了一阵喧闹声。我皱眉,即使不睡觉,我也是喜静的。约莫半盏茶的工夫,有人敲门,那人不作声,怕是吵到我了,在听到我允可的“进来。”二字后才说诺。那人进来了,身后有两个下人为他带好门,然后出去了。看得出来,他身子不甚臃肿发福,还看得过去,油头粉面,明显是个文官,年纪嘛,大概有四十了吧,看这样子。嗯?不对,我怎的也看人外貌了?明知不可貌相,就像林逍一般,怎就忘了?想着想着,那人怯生生地开口,“公子恕罪……公子恕罪……”。这人怎么了?傻了?他说“恕罪”?啥?一头雾水。我还是煞有介事的沉声问他:“你何罪之有?”那人先“咚”的一声跪下了。我想让他起来,他却叩头不止,然后道“公子有所不知,且…且听下官娓娓道来。”好笑,他的声音发颤。是这样的,离阳城的盗贼十分猖獗,他们结合在一起,认一个叫林逍的人作为首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是官府也没有足够的力量与之抗衡,离阳城的百姓忍了,开始没说什么,只是到后来,有农民结合在一起反叛官府,官府无能,实在没有妙计来惩治这群盗贼。但是官府面对猖獗的盗贼、发怒的百姓,于是想出了不算办法的办法,将离阳城最大的客栈里安插官府的眼线,百姓不入,就等那群盗贼自投罗网,然后瓮中捉鳖。只是盗贼抓到了,也只是抓到了林逍,还抓了无辜的我。这官当得……也太水了点吧……真是天大的笑话,然后是天大的误会,被我这个倒霉人碰上了。但是,怎么会这么巧?嗯,满是疑点。我问眼前的人:“我的玉佩呢?”这人马上上命令小厮将它送来。我对着依旧剔透的玉佩,让眼前的人起来,然后问他:“这玉佩有什么秘密,你知道么?”他惊愕起来,小声嘟囔者“莫非您不知道?”,然后还是告诉我说:“这是当今圣上赐给安亲王的玉佩,予长寿之意,故名长寿玉。”……名字是很恶俗的……但是,林逍他一个盗贼,怎么弄出个长寿玉出来?还是说,林逍到底是谁?他与安亲王有什么关系?他是不是骗了我?我的头又开始痛了。五在官府中呆了几天,我就回客栈了。临走的时候,油头粉面的人盛情挽留,我想冷笑,要不是冲着这玉佩,他杀我都来不及。我要回客栈去。我不知道林逍在哪里,但他绝对不在牢房里。因为身穿官袍的男子说,林逍跑了。那么,茫茫人海,我到哪里去找?我想去找他,问问他我心中的疑惑,那怕是他骗我,即使那一刻心里会很痛苦,我也要去问,因为,我是坚持“人心本善”的啊。哦,不。如果这是他安排的一场闹剧,也不算心黑啊,那么,为什么我就感觉他不善了呢?……他骗走了我坚守十几年的信念。不,坚不坚持由我来决定,凭什么别人的心都要他决定……罢了罢了,八字还没一撇,事情还没有定局,我瞎想瞎猜个什么?我有时想,或许今生有缘。不是戏剧性的一幕,他说,他特意在客栈等我。我不问他怎么逃脱的,因为他是盗贼,他有武功的啊。我远远地在客栈的一角看到他了。他的身旁,尽是一坛一坛的酒水,再看他满罐满罐的送到嘴里,我有些心酸。我跑到他的身旁,看着他,满脸酡红,眼神锐利,显然未醉。看着他的酒,又是女儿红……女儿红、女儿红,缘起缘终皆是女儿红。我心中百味交杂,我说,我来陪他喝。仰天,喝得不畅快,第一口下肚就感觉喉咙被火烧过一番。呵,那又怎样?倾我一生一世任性,换得今日痛饮。我拾起酒罐,无视喉咙异样,一杯一杯灌。许久,林逍停止了喝酒,睨我一眼,澹澹开口道:“有什么要问的、就问吧。”他会一五一十的告诉我。“你是不是林逍?”“是。”“你和安亲王是什么关系?”“一年以前,我救过他的命。”“玉佩是不是他给你的谢礼?”“是。”“你……为什么要把玉佩给我?”“我有武艺傍身,可以跑。你没有。你无辜,你要出去,玉佩给你是你出去的最好法子。”“这……这是不是你设的闹剧?”告诉我,是或不是,让我活得清楚,让我死得明白……可是,良久无以应。我看着他一杯一杯的灌,不回答,心里一刻比一刻紧。回答我……回答我……不要让我不明不白……“回答我。”“哈哈哈。”怎么了?他怎么了?他不再喝酒,抬起头来看着我,不放过我脸上的一丝表情,然后说:“你思想真丰富。”“到底是不是?”“不是。”声音平静无波。那就好。原来,林晓只是一个打劫的头子而已……搞这么神秘……“我知道了。”收拾东西。“就此别过。”我要过离阳,去别的、更远的地方旅行了。“好。”我们算什么?算朋友吧,而且是同患难的朋友吧。是萍水遇上的。他笑着问,还会相逢吗?我笑着说,何处不相逢?后来的很多年,我常常告诉我的妻子这段往事。我告诉儿子,人就像大海里的一点浮萍,微微的一点、毫不起眼的浮萍。但是在大海里,也不要害怕孤单寂寞,要怀着纯真善良的心,对未来的希望,去相逢与你相逢的人,这样既不孤单,也不会寂寞了。可是儿子不解的问我:“爹,“浮萍是什么啊?”我摸着他的头,笑的温柔:“浮萍啊,就是……”——完七十一中学初三:夜半未央(容彻)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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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是天涯校园里的花花草草多的是,却无法让人感受到春的存在。抬起头仰望着校园操场上空那片小小的淡蓝色的天空。偶尔还会看见拖着长长尾巴的飞机飘过,谁说的:生命走过却没有留下痕迹?连续一周的失眠,感觉自己都快散架了。每天夜晚总是将近12点才能入睡,然后早上4点-5点就醒来了,就这样佯装着自己在睡觉,其实那是在欺骗自己。我一直以为是呼吸不畅造成的,等我弄明白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又错了,再一次欺骗了自己。本来就很少的安慰此刻什么也没留下。就这样一直失望,已经连续3天失眠了!周三的下午我给L和XX发短信:最近总是失眠,等等还要跑操,一边瞌睡一边跑步,好可怕啊……周末又要大考,为我祈祷吧!我以为又要等到夜晚他们才会回短信,刚站好队就收到他们的信息。L说:“嘿嘿,那你可要小心哦!我回为你祈祷的加油啊!”揉了揉酸痛的眼睛翻看下一条信息,XX说:“哈哈!咋弄的,不会做噩梦吧!我会给你祈祷的,不知道管不管用!”两个人都是笑着给我鼓气,我笑了笑,算是感谢他们的祝福吧第2天早上,我刚睁开眼睛痛苦的表情已经告诉了别人:我又失眠了!第三天……第四天……我痛苦的大喊:饶了我把,今天要考试,不用上早读我补觉算了。强烈的倦意再次把我带入梦中,我感觉更累了!梦境里跟初中时的一样,背着重重的旅行包环游世界!多么伟大的志向!就这样漫无目的的飘荡着,甚至可以真实的感受到迎面而来的微风,悦耳的鸟鸣……可是那些全是假的啊!就那样走着走着直到走不动了,然后就醒了。人们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我的梦全是苦累,漫长的跋涉,漫长的旅行……但我只喜欢那种飘荡的感觉,喜欢用飘忽不定的眼神看着淡蓝色的天空,有着鸟儿飞过的痕迹,有飞机飘过的痕迹,惟独没有云的身影!我一直在想云为什么不肯留下痕迹呢,是不想还是以为这样更能给人无限遐想呢?就这样结束了2天的考试,我以为那可怕的失眠会该哪边凉快哪边呆着吧!可惜我又错了,当我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倚在床头看看手机上显示2:50。只这一眼我又不得不叹息: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啊!索性走到书桌旁拿起日记本,就这样慢慢消磨时间。“也许有一天我会把自己治好,再想一想应该怎么笑”王心凌的歌曲说的是失恋,可我现在是失眠啊!可怕的失眠!透过窗户已经看不到月亮,连月亮都走了这么长的路,他累了可以回家,而我回家也会这么累,还这么清醒。星星基本上都回去休息了,夜空不会在此时出现月亮和星星了。没有月亮和星星的夜空我不喜欢!就这样听到凌晨来自远处竹林里的鸟鸣声,鸟儿们也起的太早了吧!天空由蓝边淡,透着黎明前的曙光,那一刻也应该快来了。婉转欢快的鸟鸣声打断我的思路,我停顿了一会儿,只为听听来自大自然的声音。倘若站在二楼,应该可以看见飞鸟振翅的身影吧!一边想着一边望着窗外,天色又开始变亮了一点!就这样吃了晚饭然后到天黑足足有3个小时,但是那3个小时被分割成十几个片段,然后一个片段一个片段的向前行进着。每一次都是这样漫无目地游荡着。每一个片段之间的变化基本上没有太多变化,不仔细看就不会发现相隔两个片段之间的差别。鸟儿的歌声此起彼伏,似乎在赶走黑夜,似乎在迎接破晓,向人们浅吟低唱着黎明前的歌曲,也似乎是唱给失眠的我听的。就这样望着窗外的天空彻底变白,而我又不得不放弃补觉的设想,双眼刚一闭上又条件反射般睁开,我不喜欢把时间浪费在睡觉上,宁愿花费在看课外书上。父母早起经过我的房前,低声着询问:夜晚忘了关灯吧!其实着灯也陪了我一晚,从下午6点到凌晨6点我只休息了4个小时,而它也只是休息了4个小时。我们,我们都有12个小时的空闲时间,看来失眠的不只一个?就这样,失眠又陪了我一晚,我还会这样孤独吗?就这样熬到了天亮,9W的节能灯在我十几平米的房间起不到任何作用,既然如此,随手关了灯,走出房间,仰望着院子的上空,聆听还在吟唱歌曲的鸟儿的嬉闹之声。又是新的一天!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