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的黑、白、红
夜里,我做了一个梦。呵,这真像个小社会。善与恶,美与丑,黑与白,对与错,一览无余。
一天,我独自一人在恒创闲逛,望着精美绝伦的首饰,我心里突然萌生了“偷”的念头。我使劲摇了摇头,想把这荒唐的念头甩出去。却见几个小男孩正把这些首饰往怀里揣。再望望四周,不知为何大家都看不见我们。我向他们走去,心跳不由得加快了几分。他们看见我走过来,愣了愣,随即怂恿我与他们一起。我心动了,和他们一样沦为了小偷。当我揣着首饰走时,心虚使我的感觉更敏锐,明知不可能,可我仍旧察觉到了有人看着我。我叹了口气,加快了回家的步伐。
回家后,我没敢告诉妈妈这件事。望着妈妈憔悴的面庞,心中有着自己的打算。
第二天是周末,我反常地早早起床,卖了一件首饰,再次去了恒创,选了一些化妆品和营养品,想送给妈妈。正去收银台的途中,手掂量了一下手中的赃款,脚步踌躇了起来,三思之后,还是空手回家。
我把卖了的首饰赎了回来,一并惴惴不安地放在口袋里,开始有些后悔。
晚上,我和妈妈又去逛恒创,她去买菜,而我游走在首饰区,盯着首饰出神。忽然,一个保安叔叔来到了我身旁,只说了一句,却令我惶恐不安:“那天我看见你了。”我心里“咯噔”一声,扭过头望着他,眼睛里满是慌乱与恐惧。而他那漆黑的眸子中,却尽是温和与仁慈。“我们并没有扩大事态,但马上准备报警。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沉吟片刻,心中已然后悔,把首饰还给了他。
这时,妈妈买完了菜,疑惑地叫了一声:“月儿,你在干嘛?”我回过神来,正欲开口,保安叔叔笑嘻嘻地抢先一步:“她正和我说长大后把这些首饰买给你呢!”我诧异地看着他,他却回报我淡淡一笑。妈妈笑开了花:“哟!月儿真有孝心,我等着哦!”我勉强笑了笑,和叔叔挥手告别……
镜头一转,二十年后,我在国内已拥有了几十家公司,我真的把那些首饰买给了妈妈,当年的原委也告诉了她。却听呵呵一笑:“一句话真让你由黑回到了白,致使了现在的红。”
五年级:郑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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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故事(一
新的学期开始了,月的假期如同梦一般过去了,又该上学了。早晨,我穿上浅绿色的衬衫和最酷的深蓝色牛仔裤,戴上鲜艳的的红领巾,背上新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
学校的升旗礼仪式上,一阵风吹来,红领巾在胸前飘扬,得意的的表情在脸上流露,我也不知道为何那么得意。升旗礼结束后,同学们回到教室里,老师安排同学们调换座位。本人个子高,所以总被安排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如今,跟本人坐在一起的是班里出名的的优等生——“善变”伟强。当我听到这样安排时,若无其事。可是后来,有人提醒我说:“诸葛亮,我可要小心伟强啦!别看他上课挺认真的,下课后就发病啦!别看他平时在老师面前彬彬有礼的,他可是欺软怕硬!在力气大、班长、委员面前,他显得一副恭恭敬敬的样子,在平平常常的同学们的面前却经常欺负他们。”“那你们为啥不告诉老师呢?”“别提了,他在生活中对老师那么恭敬,老师哪信啊!”“哦?是吗?”我眼珠一转,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那我们可以揭穿他的真面目啊!”“你能揭穿他的真面目吗?”“当然可以啦!”死党们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哈哈,这时候的我像马小跳,伟强是丁文涛,我那三个死党,好像马小跳三个最好的朋友。呵呵。
我趁“丁文涛”和老师去办公室拿课堂作业时,我举起手,班长问我啥事,我说我是为同学们的事情而举手,我还问班长觉得伟强是个怎样的人。”欺软怕硬。“班长回答。”他欺负过你吗?“我问。”当然。“班长说。”啥?姓陈的,姓谢的,姓方的!你们咋搞的?“我生气了。”我们以为伟强不敢欺负班长,所以就……“谢源浩断断续续地说。”以后不了解情况就别胡说!“我批评他们。”哈哈哈哈哈哈,俊涛你都快成老大了。“劳动委员说。”我同意!让俊涛成为我们的老大!!“副班长说。”我也是!“”我也是!“”安静!“我大声的说,”明天在天鸿百货商场下面集合!”“是,老大!”哇!连女生都叫我老大了!哈哈,太高兴了!
五年级:林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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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黑?白?黑白是经纬分明的两种颜色。黑白搭配,随处可见:阴阳八卦是由黑白组成;人们钟爱的围棋,也是由黑白两色组成。可以说,黑白是永远的流行色。在黑白两色中,通常人们更偏爱白色。因为白色纯洁,白色大方。你瞧,新娘子的白婚纱,警察叔叔的白手套……俗话说得好:一白抵三俏。白的人可以比原先更漂亮三分。我就长得很白,穿什么都上镜,有同学还称我是“白雪公主”。可是,今年暑假在我身上却发生了一件关于黑白的有趣事。因为天热,暑假里每天都要洗澡。可因为嫌麻烦,一般情况下我都在五分钟内搞定,这五分钟包括:关门→脱衣服→淋湿→擦干→穿衣服→完工!为此,爸爸、妈妈每次都惊讶地看着我,如箭般地冲进去,又如箭般地飞了出来。有一次,姑姑来我家做客。一进门,她就一个劲儿地夸我长高了、长胖了。遗憾的是,她说我黑了。这时,妈妈也附和道:“是呀,是呀,她又没怎么出去晒太阳,人却黑了,真搞不懂!”过几天就要开学了,妈妈要奶奶帮我洗个澡,洗个头。奶奶先帮我洗澡。先在浴缸里放好水,全身擦上肥皂,用手使劲搓。不一会儿,一层油腻腻的尘土滚了下来,简直像济公身上搓下的泥丸子,浴缸里的水由清变混浊,浴缸边也附上了一层油腻。奶奶见状,连忙放了脏水,在我身上又打了一层肥皂,加劲擦洗后又用清水洗了很久,才用浴巾把我擦干,这时的我一下子觉得轻松多了。等我从浴室走出来,这时“奇迹”发生了,我又从黑黝黝的小子变回了以往出水芙蓉的我。爸爸、妈妈惊讶地打量着刚从浴室走出来的我。过了好一会儿,他们才回过神来,不禁大笑起来:“哈哈……原来……原来……哈哈……你这是脏物附身呀!哈哈!”怎么?我又变白了!我走到镜子前,镜子里的我白白的脸蛋,漂亮极了!原来我的黑都是我平时嫌麻烦造成的呀!其实,黑又有什么不好的!黑黝黝的皮肤,看起来多健康呀!朋友们,你们喜欢什么颜色呢?黑?白?65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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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猫的黑爪子我生活在城市的某某大街(我不知道,因为没有人告诉我),我曾经的朋友是一只猫咪,是一只自由的猫咪。它全身都是白的,只有尾巴和爪子垫是黑的。我叫它墨子。在墨子离开我之前,我生活的很快乐。有时候墨子会说我很笨,什么也不知道。我不怪它,因为我傻傻的,不聪明,当然笨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每当看到大街上有猫咪经过,我总是会想起墨子,想起它的黑色爪子。墨子离开在一个秋天。秋天是我最讨厌的季节,我喜欢冬天。冬天虽然很冷,但是墨子说很浪漫,因为会下雪,就是那一团团像轻羽一样的东西,飘哇飘哇,常常把墨子的黑爪子染白了。而墨子的离开和它的爪子有关,那天,它在街上找食物吃,而我的肚子刚好被那些穿着橙色衣服的人(墨子说是“清洁工”)给掏空了,所以没办法给墨子提供食物。为了果腹的墨子只好继续翻垃圾桶。就在它穿越一根栏杆时,被一个抽着香烟的男人抓住了,要拿给她的小女儿做“宠物”,原因是看上了它的爪子。墨子虽然只是只猫,可是它说过“誓死不做宠物猫”,这句话对于我这个笨笨的垃圾桶来说是永远不能理解的。于是它挣扎着,使劲的抓着,把那个小女儿的手背抓破了。那个小女孩那么娇气,不过就是破了点皮就哇哇大哭起来。这下可好了,爱女心切的父亲把墨子使劲一扔,墨子便摔在了冰凉的水泥地上,它艰难地爬了起来,却被一辆自行车轧到了尾巴。墨子再也不能动弹了……这不是真的!我不停的在梦里告诉自己,墨子没有死,这不是真的!也许在哪一天,墨子会从那个埋它的小土堆里(其实只是盖了一点土,是一个住在路边的小男孩做的)拍拍身子,叫几声,冲着我喊:“肚子又饿了,怎么不叫醒我呀!”。它只是睡着了,只是睡着了而已……墨子离开后的一个月,我感到孤独,真的是孤独,还有寂寞。没有人来翻我的肚子了,没有人来挠我的身子了,也再也没有人在夜里钻进我的肚子里睡觉了。生活还是那样重复着,可是大街分明冷清了许多。终于有一天,一个可恶的清洁工运走了墨子睡觉的小土堆,我冲他叫着,歇斯底里的尖叫着,他没有听见,固执地推着小车走了……从此每天夜里,我都梦见了墨子从一辆小车里爬出来,向我走来。我叫着它的名字,“墨子,墨子!”,它却消失了,不见了,就像冬天的雪花融化那样简单。惊醒时,我出了一身的冷汗,虽然我不知道垃圾桶会不会流冷汗。冬天又到了,天空中又飞起了雪花。我听见我的身体发出了“噼啪”的声音,随后,我的一个螺丝掉了下来。我知道我要“死了”,因为螺丝松了的垃圾桶是不能用了的。接着,一种冰冰凉凉的东西落在我的胳膊上,像一条扭扭曲曲的水蛇那样游下我的左脚。它穿行过的每颗螺丝都仿佛被敲击过了那样,全部松懈下来。只听“轰”的一声,我倒在雪地上,被轻羽般的雪花覆盖……等我醒来时,我早已被送进了工厂,身上的零件已经全部被拆卸下来。我想我会被重新组装成一个垃圾桶的。那时,我还能看到墨子吗?一定会的。窗外,茫茫的白雪依旧。轻飘飘的,一片又一片地从空中降落在雪地,汇成白色的一片。仿佛远处一个白点,不,不是白点,是一个上部分白,下部分带点黑色的小点儿移动着,像雪地的一处缓缓走来……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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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与白在我眼里,世间只存于两种色调,所谓黑与白。正如黑只是衬托着白的那样,世人眼中,黑色永远只是那一片白中微不起眼的一抹黑,并没有刺眼的色调,拥有的只是死寂的阴暗,恰恰衬托出了如此亮眼的一片白。自始至终,胜者便是他们自以为是的白,肆意地奚落着败者的暗,踏上巅峰享受着各种尊敬与掌声。败者好像只配被黑色象征着,背负着阴险落魄懦弱无用的称号,一次次艰辛地想要证明自己却又一次次地跌倒。没有掌声没有理解,好像是失败了就一定没有付出。努力燃起希望接着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自欺欺人地自我安慰“已经做得很好了”,却抑制不住在角落里偷偷地流泪。在通往成功的石子路上一次次被绊倒一次次迷失方向,最后伤痕累累地回到原点自己也丧失了方向。没有信心了走不下去了慢慢地再也无法相信自己了。或许他们只是需要一个人在他们跌倒的时候搀扶一下。至少也能咬咬牙坚信着“还有人相信我是可以的,不能就这样倒下去。”有了信仰有了希望或许便能撑下去,哪怕血泪模糊也能微笑着触碰成功。这或许就是你们所谓的败者,象征黑色的败者。他们有时的失败或许只是缺少一个能坚持下去的信仰与希望。真的是你们认为的黑色吗,内里明明是包裹着纯净的白。胜利了,抑制着心里的狂喜,带着微笑与关心安慰着失败的人。不过谁知道那微笑是不是假惺惺。刚开始的矜持抑制,接下来的骄傲不屑,慢慢得或许也变得看不起比自己在意的某方面差的人。自以为是地奚落着他们的失败,自视己为一片亮丽的白。自信变得自负,太过相信自己某方面的才能让自己慢慢松懈渐渐懒散。然后是接二连三的被超过。不甘于被超过,只有嫉妒与各种心理不平衡。却没有好好想想他们所付出的有多少。接着是把时间用在想着如何干扰他们如何陷害他们,使他们不能超过自己。外表却伪装成一尊笑面佛,好像还是和平时一样温婉地对待所有人。真的是白色吗,纯净的外表里面明明是一片污浊。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黑与白啊,这就是我们认为的胜者与败者啊。我们真的用“心”去看了吗,败者真的是黑,胜者真的是白吗?污浊里或许夹着亮眼的白,纯净里或许夹着黯淡的黑。8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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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印·黑印想要有一片纯洁的蓝天,那么先给地球一席干净的土地。题记街道瓷砖的颜色从未像今天这般不和谐,黑的黑,白的白。望眼看去,这些白印,是清洁人员清扫香口胶,泡泡糖后留下的痕迹。看着清洁人员顶着炎炎夏日,费力地清理着街道上陈旧的垃圾,一个个黑印子变成白印子,白得如此耀眼,刺透人心,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定义这些印子的褒贬。当你走在街上,欣赏着车水马龙的热闹景象,脚底突然被粘糊糊的东西缠住,是否会有一种憎恨的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那么你是否又留意过街道上黑乎乎的印子?它们是谁留下,又是怎么在这里安的家?没人知道,只因为街道上行人匆匆,没有人注意过。就因为如此,更多人把原本“清新口气”的口香糖,变成了如今“遗臭万年”,面目全非的黑印子。是我们真的听不到地球母亲在哭泣,还是在逃避她的指责,或是已经将这种行为养成了习惯?望着满街的白印,我的脑海如放映着电影一般出现清洁人员们辛勤劳动的身影,豆大的汗珠顺着饱经风霜的脸顺流而下,长满老茧的双手来不及擦汗,继续清理着垃圾,费力地“请走”顽固的口香糖们;另一幕,则是一些丑陋的人们随意地吐出垃圾,在人们的脚印下渐渐变成黑印子。不止口香糖变黑了,还有一种东西黑了,越来越黑,越来越黑……这些丑陋的人们后面,跟着默默付出的清洁人员,有人一边吐,有人一边清理,永远这样下去。细数整条街道如此令人厌恶,又令人敬畏的白印,我的心抽动着,这将会是一个多么令人震惊的数目,而这一个个伪装的面具后面到底藏了多少颗失去美好的心啊?不要仅看到如今地球的辉煌:一幢幢高楼大厦如此挺拔,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飞速前进,电脑前手指飞快跳动,手机讯息迅速传递着……不要将这些辉煌看得如此“坚固”,它会被渺小的黑印子毁灭!然后一切美好将会成为泡沫……请不要信誓旦旦地说要保护环境,不要用虚伪的语言糊弄世界。如果你爱地球,那么请你多走几步,将垃圾投入垃圾桶;请你不要吝啬那几秒钟,顺手关掉水龙头;请你不要让口香糖在街道上安家……因为我们需要一片蔚蓝的天空与一颗颗纯洁的心!8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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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尊严值得被善待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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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它简单的书名所吸引,“红与黑”?它究竟讲述一个怎样的故事?红又代表了什么?黑又代表了什么?带着这样的一些问题,我开始看这本书。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内容所反映的没有书名看起来那么简单。《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的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于连,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但在我看来,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在小说的序言部分,我看到司汤达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这本书在五十年后才会被人所重新重视。这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8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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