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老贝
我家养过一只大狼狗,名叫老贝。它各自大大的,毛色也很纯,就是有时冒点傻气。但是它傻的调皮,傻的可爱。至于为什么叫老贝嘛,只是我感觉比较亲切而已。
一天,我刚从屋子里走出来,就看到老贝在逗我们家的小猫。它用憨憨的大嘴去闻小猫。见小猫不动声色,便更加放肆,竟用它那大大的舌头去舔小猫。这可把小猫惹恼了,它举起爪子就向老贝的脸上打去。还不时的梳理着自己的雪白的爪子。老贝见打不过对手,就又改变了作战的方式,这回它是把自己的屁股对着小猫的,用粗大的尾巴抽小猫的脸,还不时的回头看看,好象在说:“嘿嘿!这回你打不到我了吧。小傻帽!”小猫真的大败而去,落荒而逃了。老贝却得意洋洋地卧在了地上,好象在为自己的胜利而高兴不已。
还有一回,放学回家后。我见妈妈不在家,只有弟弟坐在写字台前写作业。我就打开碗橱,拿了两个烧饼跑了出去。刚想掰点烧饼喂老贝,弟弟就跟了出来。他见我在用烧饼喂老贝,没有作声,只是奸笑着站在那里。我才不理他呢。依旧往远处仍着烧饼。可弟弟却跑了过去和老贝抢起了烧饼。我有点明白了,原来这小屁孩子想抢老贝的饭碗!好小子,看我不治死你!我掰下一块更大的烧饼来。但我这次是朝弟弟的身上仍去。弟弟转着圈的找烧饼。老贝也窜上窜下地找。他们几乎同时看到了烧饼。结果还是弟弟赢了。老贝却直奔过去把弟弟扑倒在地上,然后就大摇大摆地走开了。弟弟可不肯善罢甘休,拿着大棍子追着要打老贝。老贝也机灵地一窜一跳地围着院子的围墙一圈一圈地跑着,还不时地回头望着弟弟,生怕弟弟追上它。
老贝可会过日子了!什么东西都往家里叼。一天,我刚从厕所里出来,就发现老贝没有了。到处找也没有找到它。忽然听到狗窝里传出一阵“咔咔”的声响。我走进一看,原来是老贝叼来了一只老母鸡,正在一点点地吃着呢。我把老贝吃鸡的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生气地说:“这死狗,我真没想到它还吃鸡。快把门关好了,以后可不能再让它出去了!”从此,老贝就失去了行动的自由。可我还是发现了它又在吃鸡。这次的鸡还有一股难闻的臭味。那天老贝还不止叼来了一只鸡,而是好几只。原来是它把吃不了的鸡埋进了土里了。这是它留给自己的食物。老贝可真会过日子!
不久,老贝当妈妈了。它原本是生了八只小狗的,可由于它不小心压着了小狗。小狗在它的身子底下吱吱地乱叫,它却稳如泰山地躺在那里。那股傻劲,真是让人难以理解。结果,只剩下三只了。但是在妈妈去把死去的小狗仍出去的时候,老贝却总是把它们偷偷地叼回狗窝里来,还是若无其事的样子。看的出来,老贝还算是一位称职的母亲。可就是因为老贝的这种呆头呆脑傻里傻气的样子,小弟弟总想逗逗它。弟弟拿着一件黑上衣,故意让老贝看到,接着就在院子里乱跑一通。这时的傻老贝也真的总会上当,追着弟弟跑起来。我知道它一定是误以为弟弟怀里的是自己的孩子了。我和妈妈被逗的笑了起来。
老贝陪伴我们度过了几个春秋。它早已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我一有空就和老贝在一起玩耍嬉戏。整天地形影不离。可是,突然有一天,我的爸爸拉着老贝走了。又带回了一条“花背”的狼狗。看着爸爸的表情,我知道爸爸是非常喜欢这条狗的,但是我却总想我的老贝,一点也不喜欢这个“花背”。
我茶不思饭不想,整天嚷嚷着要把老贝接回来。可爸爸理也不理,还一个劲地对我说:“你傻呀!老贝可不如这条狗好!”我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但是我还是和爸爸呕着一肚子的气。“琪琪,快来吃饭啊!饭都凉了。”妈妈急切地说。“你们不把老贝接回来,我就不吃饭了!”我生气地回答着。于是,我就每天闹“绝食”。每天吃上几袋方便面,也饿不着的。可我不知道妈妈是有意还是无意。一进门,妈妈就冲弟弟喊起来:“坤坤,快来吃烤鸭啊!香喷喷的烤鸭!”我一听有烤鸭,就急忙跑了过去。不由自主地说了一句:“我也吃!”可妈妈却笑眯眯地说:“你不是闹绝食了吗?怎么还吃烤鸭?”“等我吃完了烤鸭再绝食!”唉!我陪着笑脸吃了烤鸭。可我是多么思念我的老贝啊!思念它的调皮;思念它的可爱;思念它的傻傻的样子啊!老贝,我思念你!
思念
呼唤远方的你
思念不曾断过
你可曾感受到
我的思念
妈妈我想你
伸手触摸你
好想紧紧抱着你
感觉你的体温
接受你的爱抚
日子到了
您又该离开
想你的时候
看着一张张照片
你的笑容
在记忆深处
久久不能忘记
是那样的清晰
那样的温暖
大手牵着我
温暖着我心田
真想停在这一刻
感受你的温暖
思念你
想念你
什么时候才能看见你
真想紧紧抱着你
再也不放开
只为了永久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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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贝篇一:童年拾贝童年的往事如沙滩中的彩色贝壳,五彩缤纷。我总喜欢在无事时慢步在回忆的沙滩上,拾起一两枚贝壳,仔细地品味,观赏。其中,有两枚贝壳最为美丽。我给这两件事各取一名,一件是贵妃醉酒,另一件是两擒黑大盗。先来说说贵妃醉酒吧。我总是见老爸喝酒,喝时嘴里还不停地叫好。我猜想,这一定是世上最好的饮料,不然李白怎么会“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呢?说明这酒肯定好喝。由于我的好奇心浓厚,所以开始制定偷酒方案。首先,在厨房打碎一个盘子,然后借助老爸查看此事的时间差进行偷酒。果然成功了。现在该来享受自己的战利品。吚,这酒怎么这么苦呀?对了,老爸说了酒也要品。品字有三口,所以至少要和三口酒。也罢苦尽甘来吗。刚喝完第三口,我就醉倒了。这就是我上演的贵妃醉酒,精彩吗?第二件事的标题大家可能有些疑问,黑大盗是谁?这是我对我家附近的一只野猫的爱称,它可是人见人恨的小偷。专偷我的鱼。有一次,它再次来偷我的鱼,我用了整整一下午,还是没抓着,看来武力是对付不了它的。只能智擒。我马上联想到上次的贵妃醉酒。哈哈,看来小猫的酒量不行呀!吃了几口我下了酒的鱼,就倒下了。被我擒住。由于我的心太软,便放了黑大盗。谁知道他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更加猖狂。居然虎口夺食,真是胆大妄为。我肺都要气炸了,可老招对它没用。哎,怎么办呢?啊,我可以引蛇出洞。我用鱼将它引出,并设了个小小的机关,再次将它擒住,猫的IQ还是不如人的。我可不想像诸葛亮,七擒七纵,况且它并无悔改之心,还是送给当兽医的姑父吧!童年的往事虽幼稚,却又天真;虽可笑,却又有浓浓的趣味。让我们一起去回想吧!篇二:大海拾贝_450字我去了象山后,第一次体验到海边拾贝这种美妙的感觉,在海边我有过不少经历,海边拾贝这种感觉我还是头一次遇见,我觉得特别开心、兴奋。大海滩上千般宝,第一应夸海瓜子。这里是海瓜子的海洋,浪儿一打来,成群的海瓜子随浪而来,但没随时浪而去而是马上立起身子,钻进沙里立即不见了,你还没来得及捡,它们早已逃得无影无踪。除非你早已在沙滩上筑好工事,海浪一来,成群的海瓜子在你的坑里,立刻用手抓几把,再在赶紧在干净的海水里洗一下,装进瓶子里,还真不少!海瓜子的品种很多有白的、有红的、有大的、有小的、有“残疾”的、有“半死不活”的、还有带花纹的。波光粼粼的大海上,深藏的是许许多多的宝贝,宝贝的确不少,光在礁石上的就有数十种。层层的海瓜子中间,零星“点缀”着一些刺螺。涨潮了,随着海浪一次次的打击,本在脚背出身带了大腿这儿,裤腿也卷了又卷,被迫之下,只能在浅滩上寻找海瓜子。海上宝贝多,什么多。这是一种顽强不屈的海宝贝,在人类“魔”手之下,想进一切办法,会带自己的海洋,在茫茫的大海中,尽情的“玩耍”。尽管收获并不大,但我们玩得很开心,很高兴!篇三:忆海拾贝_550字国庆期间,我和爸爸去庐山游玩。庐山以雄、奇、险、秀闻名于世,素有“匡庐奇秀甲天下”之美誉,巍峨挺拔的青峰秀峦、喷雪鸣雷的银泉飞瀑、瞬息万变的云海奇观、俊奇巧秀的园林建筑,让我大饱了眼福。然而最让我难忘的却是那件事。“啊,累死了,累死了!”我拖着疲惫的步子从小天池走下来,突然发现前面围着一群人,好奇心使我走了过去,原来是一位姑娘晕倒了,她的女伴站在一旁不知所措,而围观的人们大都是来庐山旅游的游客,人生地不熟,不知道哪儿有医院。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白色汗背心、挑着两筐西瓜的大伯走了过来,操着本地的口音问:“出了什么事?”大伙儿仔仔细细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大伯听完,果断地说:“我送她去医院吧!”大伯走到姑娘身边蹲下,姑娘的女伴没有动,只是对大伯说:“您这瓜怎么办啊?”“哎呀,救人如救火,人总比西瓜还重要吧!来背上!”女伴依旧没动,大伯也顾不得许多了,直接背起了昏倒的姑娘。就在这时,不知是谁急中生智道:“大家把大伯的西瓜买下吧!”提议得到了大伙儿的一致认同,纷纷掏钱买瓜。我和爸爸也买了一个,站在一边。此时,大伯衣口袋里塞满了钱,哦不,这不是钱,是一颗颗善良美好的心啊!大伯沿着盘山公路远去了,人们也渐渐散去,我望着那背影,渐渐觉得他高大起来。每当在记忆的沙滩上游玩时,我都会拾起那枚精美的贝壳,反复看,因为它装在这我脑海中最深刻的事。篇四:海边拾贝蹬着海水,迎着海浪,吹着海风,在海边拾贝,这是一件多么舒心惬意的事呀!琼岛气候温暖,虽然刚刚立春,可已是很暖和了,于是我们卷起裤腿,脱掉鞋子,赤着脚丫,到海边拾贝。“哗——”一个海浪卷起,带着一批贝壳和海螺涌了上来,海浪一退,又带走了许多贝壳和海螺。噢,又一个海浪打来,推来了好多贝壳,有鹦鹉螺、金冠螺、观音手、鬼见愁等等,我们趁着海浪已经退走但还没涌上来时,抢着把它们捡起来。“我捡到了一个鹦鹉螺,好漂亮!”妈妈叫道。“我捡到了一个很美丽的贝壳,它叫什么名字呀?”妹妹举起贝壳问。我也看见了一个贝壳,正要去捡,却被浪花卷走了,我生气地跺了踩脚。待继续去捡时,不好,一个浪花就要来了,我紧紧捂住贝壳不放。浪退走了,我的裤腿也全湿透了。我拿起来一看,这个贝壳真美,不,不是贝壳,是海螺,它好长好长,一圈一圈地绕着,我兴奋地向大家挥手。这时,大家都忙着弯腰寻找,只见妈妈迅速弯下腰去,拾起了一个,我跑过去~看,这是什么贝壳?我叫不出名字,它小巧玲珑,上面的花纹清晰可见。突然,只听一个人大叫:“我的鞋子,我的鞋子!”远远望去,是妹妹的鞋子被海浪卷走了。我们赶紧跑过去,还是爸爸和舅舅眼疾手快,把将要被海浪冲走的鞋子抢了回来。大家都舒了一口气,继续捡贝壳。正当舅舅去捡那马上就要到手的贝壳时,忽然一个大浪涌来,他赶紧往回跑。我们看着他那狼狈的样子,哈哈大笑。不好,又一个巨浪朝我们涌来,我们还来不及收回笑声,就大叫着往岸上跑……我们一次次地成功,又一次次地失败,不管成功或者失败,我们都大声喊叫,欢呼跳跃。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我们的手也满当当的。我们分享着拾贝的成果,满载而归。别了,扣人心弦的海滩,让人难忘的海滩!篇五:诗海拾贝泱泱华夏,上下五千年的辉煌历史,像是一望无际的浩瀚大海,而那沙滩上散落的贝壳,便是其中积淀的诗歌文化。我真切地感受到,在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长河中,诗歌就是那奔腾不息的最澎湃的支干,是整个文明的精髓。我相信,每一个贝壳里都孕育着一颗璀璨的明珠。看,纷纷扬扬的桃花飞舞,一朵接一朵在江面绽开。听,是谁唱起了歌,循着岸边而来。让我们伫立在这桃花潭边,听李白的感慨吟咏〝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听长江奔涌澎湃,听李白的丝丝不舍〝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泰山上有杜甫的雄心壮志,一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将杜甫的抱负壮志表露得淋漓尽致┄┈温暖的春天,有〝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在春天的夜晚有〝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春雨。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又有〝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清明节后,中秋节也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绝唱。冬天到来,大地一片银装素裹,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此刻,我们听到〝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捡起这一个个诗贝,仿佛身临其境,我们能够听到那跨世纪的诗歌,在此刻,汇聚在一起,没有时间空间的限制,只有诗歌那永恒的美驻人间。让我们怀着一颗敬仰的心,细细聆听诗贝里那不绝的千古回响,洗涤浮躁的心灵,让那千载的美萦绕身畔,步步生莲,弥漫天光。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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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夜已深了,月儿高高地悬挂在天空。撒下一片清辉,那么柔和,那么洁净。星星稀稀疏疏地散布在天幕上。大地像披上一层薄雾般轻盈的纱衣,显得格外沉静。偶尔会有一两声鸟叫,在静谧的夜空里回荡着让人更觉得静,真是“鸟鸣山更幽”。此时沐浴着这空明清凉的月色,会升起幽幽的思念,逝去的往事会从很深的心底隐隐约约地呈现出来。那些往事,带着昔日的感情色彩,有些许的浪漫,有淡淡的惆怅,有几许心酸和无奈,带着无穷无尽的眷念。这情思丝丝缕缕,缠绕着自己;缱绻的情怀常会让自己不能自已,泛起阵阵莫名的心痛;深切的思念常会让人陷入一种不可名状的忧伤之中。“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孔子早就在河岸边感慨岁月无情。是啊,多少往事都随风而逝,再怎么痛心疾首,日子已经不能重来了,我们只能朝前走,对着月儿思念自己心中的挚爱。“把酒问青天,明月几时有?”对月饮酒质问苍天,该是多么旷达超脱的豪情。“明月千里寄相思”是一份相思的默契,有情人共对一轮明月,遥寄相思,共同倾诉心中的话儿,人月相对无言却胜千言。“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让人陷入无限的遐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明月依旧,伊人却不在,寻寻觅觅,更添无限惆怅……古代诗句中明月已是一种撩人愁绪的情怀,多少诗人面对明月发出了不同的感慨。思念,有时像一团火,猛烈地燃烧着,很浓很浓。热切地盼望相遇,觉得那个人无处不在,翻开书页会浮现熟悉的笑脸;听优美的旋律,耳畔会回荡他的话语。思念有时也像一杯苦涩的酒,独自品尝,心中常会涌起阵阵颤动,倍增许多烦恼,那种闲愁,真是“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思念有时也会像春天的一抹绿,让你心田衍生出一片勃勃绿意,忧郁的心灵犹如撒下一缕明媚的阳光,一片灿烂……思念,常常在离开的那一刻就开始了。深深的思念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象对方此刻的表情,揣想对方在干什么,过着怎样的生活,你会急切地希望对方知道自己的感受,但有时又害怕让对方明白,只默默地藏在心里。思念让生活多了一份牵挂,多了一份沉重,多了一份忧伤,也多了一份美丽的憧憬。月夜让人平添许多思念之情,雨夜会让人在思念中增添几许感伤。蒙蒙如织的雨帘,细细如线的雨丝不正像那缠缠绵绵的思念?温庭筠曾写道“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淅淅沥沥的雨,敲打着梧桐叶,也无情地敲打在离人的心坎上,无边的茫茫的雨夜正像心中无法理顺的情怀,刻骨的思念让雨夜中的离人一夜无眠,思念此时带着心头的苦痛,而人们常常会无怨无悔。在漫长而又短暂的人生道路上,能让人如此牵挂确也无憾了。当你正默默地想念一个人,此时正巧接到这个人的电话或收到这个人的信,那种激动、兴奋真正无法形容。心有灵犀一点通。是的,这是一种默契,一种相知的幸福。周冰倩满含深情的唱了一首《真的好想你》,“真的好想你,我在夜里呼唤黎明……你的笑容就像一首歌,滋润着我的情……”好直白的表达,思念人的夜是漫长的,是无法入睡的,思念一个人你会珍藏他的微笑,生活中的细节,蓦然回首时,那个人在记忆深处。思念,是一种撩人幽怨的情绪;思念,是心灵深处的呼唤;思念,是无休无止的牵挂;思念,是凄迷的惆怅;思念,是无法舍弃的眷念。因为有了思念,生活多了一份美好的憧憬,灵魂有了寄托!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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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有一个地方,给过我欢笑,也给过我痛苦;给过我希望,也曾让我绝望;给过我幸福,也留下无尽遗憾。有一个地方,埋葬了我的青春,埋葬了我的爱情,埋葬了我的梦想。我曾经非常痛恨这个地方,而现在我却常常思念这个地方。今天,初三素质竞赛,我监考,在十二考场,上楼前,听见老同事说田市的学生在十考场。开考后,处理完手头事务,忍不住行至十考场。看看满室的考生,没有一张熟识的面孔,看看座位编排表,没有一个熟悉的名字,不禁怅然,惘然……可是,一缕思绪却飘到了田市初中……那是一座古朴幽静的校园,进入大门,一条宽阔平坦的道路贯通校园南北,东边是大瓦房结构的的教师宿舍,每一排都有一个青砖砌成的圆形拱门,我们依次称其为一院、二院……直至六院,甚至七院,因为最后一排房子莫一年因特殊需要隔成了相背的两个小房间。每个小院各有特色,而我独爱二院。延缓坡而上,进入圆门,脚下是一块大的青石碑,所刻字迹已记不清,只记得光滑平坦,每每吸引我闲暇时俯身去看。抬头是一棵长得茂密而精神的红叶李,再往前是两个长条形的小花园,自东而西,涵盖二院空地,花园的植物并不精神。后来我经常在花园里种些自己喜欢的蔬菜,种过木耳菜、生菜、南瓜、小青菜、油麦菜,还有丝瓜。我最喜欢的是丝瓜,精心照料,浇水、插杆,时时去看,一天一个样,有一天就呼呼啦啦地罩住了门前的天空,星星点点的开了金黄色的花儿,衬着翠绿的五角形叶子,令人赏心悦目,引得蜂啊、蝶啊不停地飞来。再过两天,有的花谢了,就结了嫩嫩的小丝瓜,我更勤快地浇水,天天察看,假如有一个不知什么原因忽然枯萎了,我会细细寻找虫子,惋惜半天。同院的张焕琴老师告诉我吃了丝瓜对女性的健康大有裨益,我愈发钟爱我的丝瓜了。等到深夏初秋时节,丝瓜结得更勤了,我会选一些长得漂亮的送给邻人或朋友,也有其他院的同事闻讯前来采摘,因了丝瓜,我结了多少好人缘啊,也因了这普普通通的丝瓜,田市初中留给了我多少甜美的回忆啊!前几天还梦到我依然在二院的丝瓜架下说笑,花园里长着绿油油的长线椒和胖嘟嘟的紫茄子。我们住在二院的第四第五两个房子中,封住第五个门,在四五两间房的墙上开一小门,打成套间,这就是我们的小窝了。既是办公室,又是五脏俱全的一个小家,很简陋,也很温馨。女儿诞生在这里,在这里一如门前的丝瓜,茁壮成长,健健康康,活活泼泼。女儿经常认为这里就是她的家乡,小时候常对人说:“我们三口人各有一个家,爸爸的家在相桥,妈妈的家在关山,我是田市的娃。”是啊,生养自己的地方就是故乡,而我曾经成长的地方呢?路西边有一座实验楼。这座楼我不能忘记,刚上班时在一楼的教室上课,我记得经过的老师说我声音脆亮,可现在呢十多年一晃而过,声已低哑,音不再亮。实验楼的楼角在女儿玩耍时碰伤了她的额头,医生医术太差,至今伤痕犹在,留下对田市初中永久的记忆。还记得伤心时曾在实验楼昏黄的路灯下哀哀哭泣,无助无望的心情犹在眼前。实验楼后边过去还有一排大瓦房作为教室。不能忘记教室前无数颗粗壮的桐树,高达、挺拔,春天时慢慢舒展的桐叶,一日比一日长大,开了粉色的桐花,颜色外浅里深,带着深深浅浅的小斑点,犹如美女脸上可爱的小雀斑,花蕊细长,散发着或浓或淡的清香,使我迷恋,一朵朵小喇叭样的花朵结成一团团、一簇簇,繁花似锦,在校园的天空中恣肆张扬,张扬成一片永不褪色的彩霞!留在记忆深处,思念、思念……曾记得,在操场的树丛里,花园的浓荫处,采了大把的灰条菜、人蔊菜,洗净,用开水焯了,拌上蒜,淋上油,再放点盐,一盘清香四溢、令人垂涎的野菜就做好了。曾记得,丝瓜架下的水泥板,男人们在这里下棋、喝酒,女人们在这里喝茶、聊天。曾记得,大雨中,小院里、操场上到处水汪汪一片,我带着女儿,撑着伞,叠一叶叶纸船,漂于水面,看着它们顺水流逝,流逝,一如生命中流逝的青春。曾记得,教学楼上留下了多少的足迹,讲台上飘过我拂去的几多粉尘。课堂上、自习间,消逝了多少温婉的、急躁的、严厉的、平和的话语。还有与学生或亲近、或师生、或对立、或朋友的关系,而这一切都成了曾经。曾记得,操场上,黑暗中、月光下,坑洼时、泥泞中,查宿舍的脚步从未停下,为未回宿舍的学生担心,为不听话的学生生气,为晚间生病的同学看病,一幕幕,一场场,如电影的蒙太奇永远定格在了记忆的深处!我知道,我的那些同事还在重复着那些看似平凡的工作、琐碎的生活,他们也许已经倦怠,可是却令许多离去的人怀念!记起卞之琳的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时光如水,一晃,与田市一别已四年,时时想起,因为那是我的第二个故乡,我在那里工作生活了十年,我把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都抛洒给了田中,有笑有泪,有苦有乐,难以忘怀。五一时曾回去过一次,内心既有激动,又有羞怯,房屋静立,小院犹在,物是人非,感慨万端。我是一个念旧之人,也是一个多情之人,我关心与田市有关的一切人和事,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我把自己的青春给了田中,于是,常常,思绪飞扬,飞越时空,于梦中一晤,聊以为慰……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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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上高中的时候,他在三班,我在一班。他是学校的小混混,我是班上的优等生;他喜欢运动,打篮球,我喜欢看书,听音乐;他的家很近,放学后一帮死党张张扬扬地冲出学校,我住的很远,上完课就匆匆地往食堂跑然后回寝室;课间的时候,他和其他的小混混在过道里对着女生吹口哨,我静静地走过他们去看阳光灿烂的篮球场;上物理课,教室对面他在剪前排女生的头发,教室这边的我在想重力和空气浮力哪个会更大。有时候玩晚了,他也会在寝室里住,一伙人打打闹闹地冲凉,穿着湿淋淋的短裤东窜西窜,捉弄其他的同学;我坐在我的床上看书,他修长的身体在我面前晃来晃去,听见他在哈哈大笑。我认识他,他也认识我,有时候,我们说着些无关紧要的笑话。有一天,他象往常一样没有回家,疯完了走到我的床前说:“我今天睡这儿可以嘛?”我看着他清澈的眼睛,湿漉漉的身体,眼睛赶快回到书上,“我敢不让你睡么?”他笑着跑了出去。看着他结实的身体钻到我的被子里,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手也不知道放哪儿,只有抱在自己胸前。关了灯,我什么也看不见,脑子里乱乱的,想着他肚子上一块块的腹肌,想着他黑黑的身体,他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味道和香皂味道混在一起,在我的床上游动。“你贴墙那么紧干吗?我有那么胖么?”他在我耳边悄悄地说,一阵阵的热气穿过我的耳朵,很痒。“我怕把你挤到床下去啊,我睡觉可不老实哦,小心我半夜把你踢下去。”“那好啊,我抱着你,咱们一块儿下去。”又是一股热气。躺在床上我胡思乱想,想抱着他宽阔的后背,想埋在他的头发里闻他的味道,想吻他的眼睛,可是我又怕他知道,怕他会甩开我的手,怕他不喜欢这样。我小心翼翼地翻身,碰到了他的大腿,毛茸茸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他没动。我就这样躺着,挨着他的腿,也不想再动。过了一会儿,他翻了个身,手一搭,放在我的身上。我的脑袋翁的一声,半天没回过神。“管他呢,就当是我睡着了,不小心放在他身上了。”我装着不经意,把手放到了他身上,没想到,他居然抱的更紧了,把我深深地搂在怀里,耳边又是一阵热气,“我喜欢你!”黑暗中我看见他的眼睛盯着我,很黑很亮。我一把抱紧了他,把头藏在他的心口,呼吸他身上的清香,感觉他厚厚的脊背,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他轻轻地吻我的头发,“你喜欢我吗?”他说“你说呢?”“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怎么告诉你?我怕我说了你就不理我了。”“怎么回不理你呢?”“我怕你会不喜欢我。”“你不知道我一直在注意你吗?”“我?你不是在对哪些女生吹口哨吗?”“我在对着你吹啊,可是你都不看我。”“我怎么知道你是对我吹的。”“只要你从那儿走我就要吹,你不知道?”我偷偷地笑,“你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你么?”“我怎么知道?你每天下课都不看我。”“我怎么看你啊,那么多的人。我喜欢看篮球场。”“那有什么好看的,你又不喜欢篮球。”“你喜欢啊!看着它我就想起你在上面的样子。”“啊?真的?是因为我?”我又笑,“不是因为你还因为谁?”“小傻瓜。”他捏我的鼻子,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看着我,“我真的喜欢你!从一开学我就注意到你了,可是你学习又那么好,我还怕你不理我呢,你知道我说要过来睡的时候又多紧张?我都在你面前转了几圈了,可你就是不看我。”看着他明亮的眼睛,薄薄的嘴唇,我的心一阵狂跳,狠狠地吻在他的嘴唇上。第二天上晚自习的时候,我看看对面,他的位置上没人,准是又跑出去打游戏打台球,我的书看不下去了,我想他,想他坐在我身边,想他抱着我,想他和我坐在一起看书,想他黑亮的眼睛,想他帅气的眉毛,想他薄薄的嘴唇,想他浓密的头发上淡淡的味道,可是,他在哪儿啊?终于下课了,我一个人往寝室走,黑黑的操场上一声响亮的哨声,是他!我走过去,他坐在操场边上,手上的烟一闪一闪的。“你怎么坐这儿?”“等你啊。”“那你为什么不上晚自习?”“我坐不下去,想你。”“想我就坐这儿啊?那你不到教室去,我还以为你又玩去了。”“坐在教室里,看着你又不能抱你,我着急。”“我说呢,我还以为今天晚上你不会来了。”“嘿嘿,不来我睡的着么?”他鬼头鬼脑地笑,伸手拉我。坐在他身边,他的手搭在我肩膀上,“你一晚上都坐在这儿?”我问他。“开始没有,本来是去玩的,玩不下去,老想着你。我就过来等你啊。”他边抽烟边说,鼻子冒出兰色的烟雾。“那你以后就在教室好吗?要不我看不进去书。”“好吧,只要你高兴,叫我干什么都可以。”“不准骗我!”“不骗你。”看着他一口口地抽烟,认认真真地说,我抱起他的脸,在他嘴上亲了一下。他笑。“你抽的什么烟?好玩吗?我试试?”“不行,我可不想你学坏。”“我试一试,从来没抽过。”“那也不行,我说不行就不行。”“试一下嘛,我也没说我以后要抽。”“不行,我不喜欢你象我一样,你要好好学习,别想这些。”“抽烟也可以好好学习啊。”“反正就是不给你抽,我不能让你变坏了。我也不想谁欺负你,有人欺负你你要告诉我,知道吗?”“哦。知道了,有你在谁敢欺负我啊。”“我想他们也不敢,早就和他们打过招呼了。”“啊?是你说的啊。难怪每次有人到寝室捣乱都没我的事儿。”“是啊,你以为是谁啊,我和他们说过的,不准他们动你。”靠着他,看着他高高的鼻梁,我想,怎么真有这么巧的事情,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他可是有名的小混混,我怎么会喜欢上他,他又怎么会喜欢上我,但是现在我们就是坐在一起啊,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我多希望就这样一直下去,坐在他身边,躺在他的腿上,永远也不要天亮。上课的时候,再也不会觉得无味,我知道,他在看着我,有时候一抬头,对面那双黑亮的眼睛正在望着我,看见我在看他,他嘴唇一翘,算是在吻我,我赶紧收回视线。他上课总是不爱听课,要不就在课桌下看武侠小说,要不就用手撑着脑袋一直望着我这边。有一次,大概他想的出神了,老师叫他都没听见,只见一个粉笔头飞驰过来,正打在他的头上,他猛地一转头,看见老师正盯着他,他这才挠挠头,坐端正,我在对面看见,差点没笑出声来。夏天的时候,天气很热,尽管教室里也有吊扇,一堂课下来,还是让人心烦意乱,他会在要下课的时候利用他坐在后排的优势偷偷地跑出去,等下课来又回来了,满头大汗,手里拿着两个冰淇淋,在楼梯转角的地方等着我。放学的时候,有时他会和其他的同学在操场打篮球,很多的同学围观,每当他进球的时候,鼓掌声和女生的尖叫声连成一片,他会向我这边一瞥,露出他坏坏的笑容,惹的场下的女生都在窃窃地偷笑。看见他在篮球场上奔跑,就象黑豹一样,矫健敏捷,汗水顺着湿淋淋的头发流到脸上,他会拉起背心的下摆搽脸,露出肌肉分明的腹肌和结实的小腹,被汗弄湿了黑黝黝的发亮。可是,他毕竟是小混混,脾气很暴躁,经常一句话没说对,他就和别人打。不过,只要有我在场,他从来不和人争吵,也许是怕别人看见他和我在一起连累我吧。有什么事情他总是要听我的,他经常说,“我怎么就碰到你了呢,你说什么我都觉得是对的,一定是我上辈子欠你的。”他很好胜,只要是他觉得不服气,总要找机会出了这口气,有一次也是打篮球,两个队争执了起来,闹的不欢而散,他当时也没闹的很凶。过了大概一周,那天上晚自习的时候一直没看到他,他也没和我起过要到哪儿去,我想肯定又是跑哪儿玩疯了,应该是不会来了。晚上都已经关灯睡觉的时候,他走了进来,悄悄地爬上床,抱着我。可是,我总觉得他抱着我抱的很勉强,我转过身抱着他的头,“你……”,话还没说晚,他哎哟一声,我赶紧缩回手,我明白,他又打架去了。“是谁啊?”我问。“臭小子,球场上没好好收拾他,还来劲了。”他狠狠地说,“x***,劲还挺大,早就想治治他了。”我说“你以后别打了。”“我知道。”他埋在我胸口,瓮声瓮气地说。第二天一到课堂,我听见其他同学已经在乱哄哄地闹开了:昨天晚上,我们学校的两伙人在外面打群架,有几个家伙被打的住院了。从这以后,有时候只要他不在,我就会提心吊胆的,总怕他又去打架,怕他出什么事情,直到他回来了,我才能放心。以前和父母去峨眉山报国寺,我求过一串佛珠,一直放在家里没舍得戴,我拿给他,叫他戴上。我知道他的脾气,说不清楚那天又要跑出去打架,只有给他戴上这个,希望他每天都平平安安的。他戴上对我嘿嘿一笑,“小傻瓜,我没事的。”周末的时候,我一般都要回家,星期天下午再赶回来,要坐半个小时的公交车,有一段路就在江边,经常出事。他第一次过来接我的时候,我们坐在车上说到这个事情,他看着我说:“这么危险啊?那我以后每个星期都来接你,要出事的话我都要和你一起。”我盯着他,“说什么呢!你就那么想出事啊?!”“嘿嘿,没有没有,我是说如果的话,别生气嘛,我也是舍不得你才这么说的啊。”他一脸的赔笑。“以后不能这么说,我们要好好地在一起。”看他嬉皮笑脸的,我认真地说。车窗外,阳光明媚,他的手搭在我肩膀上,背着我从家里带的衣服,黑黑的眼睛看着我,还是笑,“我知道”。其实他也不是每次都来接我,通常都是他要来接我的时候会在车站等我,然后一起上车回学校,或者,我看见车站没人就会直接到学校,他会在学校门口坐着等我,手里拿着烟,一边抽一边笑嘻嘻地看我走过来,再一起回到寝室。快毕业的夏天,我象往常一样坐车回学校,车站没人,等了半天车才来,天都快黑了。到学校的时候已经8点多了,黑漆漆的校门口没有人,走到寝室也没人,“这家伙又跑哪儿去了?”我愤愤地想,“不知道是不是又打架去了。”心里面一惊。问其他的同学,都说没有看到过他。晚上已经关灯睡觉了,还是没有回来,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又不知道他能跑到哪儿去,难道是在家里没出来?不会啊,他没和我说过,不会真的是打架去了吧,他这两天没和谁有争执啊。想来想去一点头绪也没有,迷迷糊糊地一夜没睡好。第二天一到教室就听见同学在说,昨天好象又有辆车翻到江里了,还是个公交车,堵车堵了半天,现在还在捞人,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都捞起来了。我吓了一跳!看看对面,他不在。过了几天,听到同学说捞起来一个我们学校的,穿的是学校篮球队的队服,手上戴着一串佛珠。许多年后的一个夜晚,我梦见了他,梦见他在对我笑,我最熟悉的他坏坏的笑容,猛然醒来,看见窗外点点的繁星,整个天空都是他黑亮的眼睛在凝视着我。“我喜欢你。”耳边又听见他在轻轻地说。也许它象个故事一样好,所以不真实;也许是我写的不够好,所以听起来象个故事。他是我的高中同学,几天前翻老照片的时候看到了他的照片,一样的笑脸,一样的黑黑的眼睛,看着看着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真的很想他。今天是他的生日。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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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贝依天堂贝依那年暑假,强子的表姐给强子从大城市里带来了一条小狗,全身雪白,胖乎乎的,像一团雪球。强子想给它起名字叫阿虎,表姐说:它是个女孩子,不能起这样的名字,叫……叫贝依吧。强子撇撇嘴,但还是没有说话,毕竟表姐是这个家中唯一个上过大学、见过大世面的人。贝依……贝依就贝依吧。强子抱着贝依,一遍一遍的叫着它的名字,希望贝依能听得懂。在那个夏天,贝依就这样来到了强子的身边。贝依成了全村的宝贝,在全村的狗中,贝依是最机灵,最可爱的一只,村里人都喜欢它。每当人们夸赞这条聪明的小狗时,强子总是自豪的说:“贝依是俺家的狗,可听话了。”一天又一天,贝依也从当初的“小雪球”长成了一只忠诚勇猛的大狗。常听强子自豪地说:“俺家的贝依可凶了,全村的狗都咬不过它。上回村里遭了小偷,几乎每一家都丢了鸡,可俺们家有贝依,连一根鸡毛都没少。”强子的学校离家好几里路,为了不迟到,强子每天天不亮就去上学了,有时天上没有月亮,贝依就会送他去学校,久而久之,这么复杂崎岖的山路,贝依也记下了,每次送完强子,贝依都会自己回到家中。下午放了学,贝依都会准时地出现在强子的学校门口等强子一起回家,从没出过什么乱子。贝依还曾经救过强子一命呢——那天下午,强子和同学在一起玩,很晚才想起回家。天已经全黑了,同学们都匆匆走了。强子害怕了,这一片山区里都是树丛,还有狼,强子小时侯养的一只小兔就是被狼给叼走了,村里也常有被狼攻击的事。强子硬着头皮走出学校,祈祷着千万别遇上狼。到了一个山沟里,强子加快了脚步——这里狼多,白天走都胆战心惊,何况……突然,一个黑影猛地跳到了强子的面前,瞪着那双闪着绿光的眼看着强子。“啊,狼!”强子一惊,连连向后退去,狼也在一步步逼近强子。强子的大脑一片空白,下意识的向后退着,突然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一屁股蹲在地上。狼冲过来了!强子闭上了眼睛……“嗷——”狼不知为何一声惨叫。“我死了吗?”强子慢慢睁开了眼。却发现一团白色的东西正与那条狼扭成一团。是贝依!贝依来接强子了!看见贝依,强子的心里踏实了许多。他突然想起老师讲过,狼最怕火。火!强子手忙脚乱的堆起了一堆树叶,从口袋里翻出了一个打火机,用打火机点燃,瞬间熊熊大火燃烧起来,“嗷——”狼叫了一声,犹豫了一下,还是飞快的逃走了。由于过度惊吓,强子也终于晕了过去……强子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家里了。一睁眼,床边站了满满一排人围着强子。妈妈见强子醒了,高兴得哭起来,断断续续的说:“你晕在树林里了……要不是……贝依……我们都还不知道呢……”贝依,对了。好像是贝依去救的我呀!“贝依呢?”强子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贝依在哪儿?”向院子跑去。贝依就蹲在屋门口,一边舔着身上的血,一边往屋里张望,雪白的皮毛已被鲜血染成红色。“贝依!”强子跑过去,拽起贝依就往村里的卫生室跑,求着医生给贝依包扎伤口,医生挺为难——他从来没给动物看过病啊。就给了强子一卷纱布,让他自己给贝依包上。强子流了一晚的泪,贝依陪了他一晚。后来,贝依就成了强子生命中的一部分,对它像亲妹妹似的。爸爸妈妈嫌强子对它太好,强子就会说:“我这条命都是贝依捡回来的,咋能对它不好?”爸爸妈妈就不说话了。那几年,流行起了狂犬病,镇上下了通知:打死所有的狗!村里来了人,要打死贝依.强子不让,用自己的身子挡住贝依,说什么也不让人动。村里的人没办法,叫强子的父母自己打死贝依,要是再看见贝依在强子家一次,就割他们的地。强子的父母急了,家里的那几亩地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说什么也不能割啊。那晚强子和爸妈吵了起来,强子哭着和爸妈讲理:“要不是贝依,你们的儿子早没了。你们还要打死你们的救命恩人吗?”妈妈也哭了:“再不打死贝依,我们家就会断粮啊……”强子哭着跑出院子,却发现贝依正夹着尾巴,低着头趴在狗窝面前,强子唤它,它却没有像以前那样欢快的跑过来,而是抬起头看了强子一眼,那一眼,看了很久……第二天,贝依失踪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也没有再送强子上学。强子哭着问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也不知道贝依的下落。强子找遍了整个村,问遍了每一个人,可就是没有贝依的下落……一年过去了,强子几乎忘记了贝依,也很少再像贝依刚走的那几天那样想念贝依了。一个黄昏,瘦的皮包骨头的贝依回来了,家里却死了几只鸡。强子和他父母回来的时候,鸡已经死了,贝依满嘴是血地趴在院子里。强子的父母一生气,真的打死了贝依。强子没有拦,谁让它做了这种事。贝依死了,瞪着那双充满忧伤的眼睛,仿佛想说些什么……第二天早上,邻家的大娘就叫住了强子:“强子,强子,昨天我看见你家的鸡招来狼了,你的贝依回来了,和狼咬了起来。现在怎么样了?”狼?原来鸡是狼咬死的!强子觉得天都塌了。又想起了贝依的那种幽怨的眼神,它是想赶走狼!贝依,我的贝依!那一天强子哭得天昏地暗,一个劲的对着贝依的坟子——一个小土丘喊“贝依!贝依!俺对不起你!”从那以后,强子再也没有养过狗。后来,强子长大了,成了一名著名作家,写过无数篇文章,他74岁那年写了他的最后一篇文章《天堂贝依》。在那一年他去世了,走之前留下一行字:我会到天堂去找我的贝依,跟它说一声“对不起”……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