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想起的人
谁会是我们最熟悉的陌生人?
——题记
今天的素描课上,老师给我们出了个难题画出你认为最难又最容易画的一个人。
“最难”,我倒这么认为。因为我立即想到的第一个人便是隔壁班的我的“梦中情人”。我开始构思她的轮廓,想象她的乌黑秀丽的长发,记起她迷人的双眼皮……而同桌第一个想起的人便是她的偶像美女刘亦菲。
“那就是你们的母亲!”
是啊,谁能想到?最熟悉,是母亲不仅给予了我们生命,而且要呵护我们长大;陌生人,是我们除了记不住她的容颜,甚至连她的一张相片都没放在身边。顿时,一股莫名的神情写满我们的脸上。有惊讶,但更多的是惭愧和自责……
偶然翻起曾经的“备忘录”,里面竟有一条这样写着:
“每天要闭上眼睛想一想,想自己的母亲、父亲、朋友……”
原来,曾几何时,我也竟在做着这么对的一件事,但又不知在什么时候,我竟把这种“美德”随便地抛给遗忘的记忆,然后置之不理。
终于明白,母亲就是第一个我该想起的人,而且首先必须记住的是她的容颜。啊!可我做到了吗?
我开始担心,我不仅记不起母亲的容颜,甚至第一个想起的人已被“情人”、偶像等取代。有时,我们不会忘记“情人”、偶像的年龄、生日、性格、星座、爱好,甚至他(她)在哪年哪月哪日在何地做过什么事情也记得,却无法记起“简简单单”的母亲的容颜!
难道在我们心中最伟大的爱不是母爱?那是什么?
记得上个世纪末,香港的老百姓在评选所有的唐诗中最喜爱的十首时,名列榜首的是孟郊的《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
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会想到什么?能想到什么?该想到什么?
不禁忆起母爱的点滴。刚从山区里出来到城里上初中那时,母亲就耳提面命:一到学校就要打个电话回来,知道吗?
我是个听话的孩子,所以一到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家里人打电话。
可是,在第一个学期末的最后一次到校,一时间我却忘记给家里人打电话回家了。我一早就到了学校,但我是等到下午一点十六分才打电话回家的。
刚拨通电话(大概那边的电铃只响了半下吧),电话就有人接听:
“喂,是xx吗?”是我妈的声音,而且声音很是急促。
我很奇怪,我连话都没有说,况且这部电话也不是我家的,是邻居的,我妈怎么会知道是我呢?
“是啊,妈!”
“到学校了吧?!”
“到了呢,上午十一点就到了。刚到时电话卡没钱了。后来和同学到外面兜了一圈,又忘记了,所以到现在才打电话回来呢!”我说得很轻松,好象只要打个电话回去就了事了。
“哦,只要安全到了就可以了,下次记得到了就打回来,啊……”
“恩,我知道了。”我感觉到她好象还有话要说,但不知为何却不说下去。
后来我禁不住再打了电话问了一下邻居,邻居告诉我:
那次从你九点出门后,过了两个小时(从我家到学校就这么长时间),你母亲就坐杂器电话机旁,一直守到你打电话回来,午饭都没有吃,怕错过机会。只要电话铃一响,她马上接,然后就问是不是你。从上午守到下午你打电话回过来,一共接了十多个电话。且每次拿起话筒开口就问是不是年,然后每次都很失望。我恐怕如果那时你再不打电话过来的话,她就要到学校去找你了……
没等邻居说完,电话这头的我已泪流满面。
这就母爱,才一点一滴,就能让人感动良久,触动颇深。
同样是上初中的那几年,除了打个电话报平安,每个星期我都要写封信回家。母亲是没读过书的乡下人,于是请另一个邻居(是一位小学老师)帮她念信。
有一次,为了少一份誊写的工夫,在信息课上,我把信用电脑打印出来就寄回家里。
终有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几天后的一个黄昏,母亲竟奇迹般地出现在我面前。原来是她接到信后,听小学老师说这信不是手写的,信还未念完,她便不顾一切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赶到学校来看我,看我的手……
不想多说什么,单就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的母亲,就够我的眼泪“肆无忌惮”地“玩转”个一整天。
谁能说母爱不是最伟大的爱?母爱有时虽只是一点一滴,但偏偏却是不平凡的。一点,点出了母亲的心血,点出了她所有的真情;一滴,滴进我的全身血脉,滴到我的心灵深处。现在的我终于相信且必须相信,我第一个想起的人还是我“最熟悉的陌生人”母亲。即使有时第一个想起的人真的是“情人”、偶像,但那只是短暂的,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和环境,甚至是心情。
于是,我不再担心。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给我第一个想起的人!
王的魅力
高傲散漫的性格,修长美丽的身体,慵懒不屑的眼神,仿佛看穿了这个世界,仿佛只有她自己才是真正的王者。她,就是姑姑家一只放养的缅甸猫。
她是个十足的皇后。乖巧温顺的家猫在她的眼中永远是低等、卑微的。这只缅甸猫的毛呈浅灰色,背上还有少许的金色花纹,她的腿是细长有力的,爪子尖锐锋利。她的眼睛如同两块深蓝色得耀眼宝石,射出了犀利的幽蓝色光芒。
皇后心情好时,会亲昵的用粗糙的舌头舔我的脸颊,心情不好时,就算我拿玩具主动讨好她,换回的也只是一个不屑的眼神。你若是唤她的名字,可别指望她会看你一眼。这位至高无上的皇后,时而温顺地窝在我的怀里享受爱抚,时而懒洋洋地躺在外面,享受阳光的温暖。我喜欢她的高贵,她的眼神。但这位皇后却很少与我玩耍,准确的说,是不屑。但我知道,我在她的心中还是占有重要地位的。每当我将其他猫儿抱在怀里与其戏耍时,她就会用冷眼在那只可怜的猫儿身上扫来扫去,还时不时发出不满的“咕噜噜”声,直到那只猫离开我。
皇后一天中只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呆在家里,姑姑也从来没想过家养,她也认为猫的高贵是无法在家猫身上体现出来的,所以皇后可以称得上是只美丽的野猫,但她从不伤人,只是有些调皮。看看我书桌上的猫爪印,客厅沙发上的抓痕,还有床上散落的灰色猫毛,就可以深刻体会道,我们的皇后大人的生活是多么的休闲自在。
皇后很聪明,她早已学会了自己生存,会自己解决食物上的问题,虽然有时需要去向门口卖煎饼的叔叔赔饼钱,但姑姑一星期只喂她两三顿饭。我们从未担心过这位孤傲的皇后会忘记回家的路,她两三天不回家也是常有的事。
猫,是高贵的动物,它充满了神秘,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傲慢的气息,在它们身上,你会看到王者的身影,这个就是猫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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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乐观的人人生之路遥远漫长,途中会有许多值得采撷的东西,不要因为一时的失意而怨天尤人。如果你因为失去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失去了群星。只要用心去感受生活,一定会采摘到许多弥足珍贵的果子。贫穷与富有,失意与成功,人们总是情绪高涨的追求后者,去不想再另一番境地里,人也能获得很多的宝贵的财富。如果连个人同时掉入井中,一人看到的知识四周的泥土,另一个人看到的是天上的星星。那么可以肯定,看到泥土的是个失败者,而看到的星星的则是成功者。成功者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他能够不被周围恶劣的环境、条件所影响,总能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的挑战,看到天上的星星,从而有信心,有期望,有动力与当前的黑暗作斗争。当你在人生路上走的力不从心的时候,找一支拐杖继续前行下去,并时刻记者手中拐杖的非凡价值。真正乐观主义的人士用积极的精神向前奋斗的人,是战胜愁虑穷苦的人,周游真正乐观的人,才能努力风都,才干努力奋斗。3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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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真正的美国人——富兰克林微抿着的嘴唇显示了他沉稳的性格和渊博的学识,童年的印刷工经历让他早早地认识了社会、感悟着人与人之间的各种情感,内心的追求促使他一次又一次实现了目标,坚韧、智慧助他一步一步走向了巅峰。他是美国着名的政治家、科学家、外交家和发明家。他的一生,充满曲折和艰辛,但所有的磨难对于他来说似乎都是一种推动力,推动着他在能够为社会、为人类做出贡献的道路上,永远向前并始终充满热情。童年的学徒经历培养了他吃苦耐劳的品格,给了他自学知识的时间。家庭的窘迫让10岁的富兰克林便辍学回家帮助父亲制作皂烛,但从骨头里散发出来的领导气息让他在与小伙伴们玩耍时就成为了小首领。在12岁时与做印刷业的哥哥签订了合同直到21岁,这期间他很快掌握了印刷技术,也在闲暇之余学习了不少知识,广泛地阅读着各类书籍。其中《苏格拉底回忆录》教会了他用谦逊的口吻与人对话,用高超的论辩技巧说服他人。从很早的时候他就以非凡的求知欲和刻苦精神,吸取着文化知识的养分,不自觉地为未来的生涯打下了基础。17岁的第一次外出闯荡拉开了辉煌一生的序幕。身高超过1.8米,肌肉结实,胸膛开阔,与身俱来的幽默感拉近了与每一个陌生朋友的距离,性格坦率勇敢,爱好交际,拥有着别人无法比拟的人格魅力,走到哪里都会吸引来许多朋友。一顿颠沛流离之后,他终于在费城安下了身。白天做工,晚上和城里新结识的喜爱读书的青年们一同度过,日子过得十分惬意。在这里他又与房东里德先生的女儿黛博勒恋爱了,七年后他们克服了重重阻碍结了婚,逐渐富兰克林的家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家庭。从最初的印刷工到创办了《宾夕法尼亚报》的印刷商,富兰克林成长了起来,把他的知识和独到的见解付与实践,他正一步步地走向人生终极目标。政治、经济、哲学、科学,每一个领域他都在努力,不过上帝待他不薄,他都成功了。早在费城他成立救火队、改革巡夜制,组建“美洲哲学学会”,帮助政府印刷纸币,创立了电学。渊博的学识、广泛地阅读让他在任何方面似乎都做到了最好。渴望知识的富兰克林心中有一个愿望,那便是在宾州创办一所学校。为了提高民众的文化素养,他联络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完成这一计划。终于在做完充分的准备后,1751年这所学院正式开学了。多少年来,宾夕法尼亚大学培养了不计其数的优秀人才,在发展经济、推动社会进步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印花税法案让富兰克林第一次出使外国,开始了他政治家的道路。在伦敦他与英国的政客们周旋,为了宾州的利益,他顾不得长途劳顿、身染风寒,在国会辩论期间,与民众相谈,给各家报纸写匿名信,尖锐地抨击印花税法案。他还以一个政治家的远见和敏锐积极做准备,一有机会便亲口说出自己的意见。他的努力没有白费,英国国会的听证会给了他发言的机会。在听证会上,他话语犀利,条分缕析,论据充分,侃侃而谈,给了《印花税法》最后的沉重打击。富兰克林的大无畏精神和他的异常精彩的发言博得了人们雷鸣般的掌声。在英帝国的层层剥削和压迫下,富兰克林斗智斗勇,维护着北美殖民地的利益。在独立战争期间,他出访加拿大、法国,用他那一身的学识和辩论家特有的才能为祖国争取外援,赢得独立,尽管这时他已年近八十,但他还在伏案和奔走间为祖国尽一份力。虽然没有像华盛顿这样总司令的贡献大,但富兰克林的尽心竭力和他不输于人后的才能辅助着美国走向新生。1785年,富兰克林回到了阔别已久的费城,仍像往常,他受到了费城民众的热烈欢迎。回到费城后还不到一个月,恰好是宾州议会选举的日子,富兰克林以绝对优势的票数被选为宾夕法尼亚州州长。由于他对宾州人民的贡献,让富兰克林三次连任州长一职,直至去世,他一直管理着这片他热爱着的土地。对富兰克林一生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约束自己德行的十三条计划:节制、少言、秩序、决心、节俭、勤勉、坦诚、公正、中庸、整洁、镇定、节欲、谦逊。节制、节欲让富兰克林拥有健康的身体,支撑着他做完了一件又一件的伟大事业。少言、坦诚、中庸、镇定、谦逊让富兰克林在处理事情上可以稳重有序、胸有成竹,可以更好地听取别人的意见,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秩序、决心、勤勉、公正,让他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与人相处更加亲近容易。节俭、整洁让他在平常生活与社际交往中游刃有余,培养了一代伟人的身份和地位。在生活中他努力克服自己身上存在的缺点,尽量让自己变得更加谦虚,当与别人意见相左时,他从不与人针锋相对,不容许自己使用诸入“一定的”“无疑的”之类的词语,相反而用“我料想”“在我看来好像是”等词语。他说:“怒气与愚行并肩而走,悔恨则不断地踏他们的后脚跟。”让闪电不再神秘,让神权不再迷惑人心。在1752年7月的一个下午,天色阴暗,乌云滚滚。天空中闪烁着白光,传来一阵阵沉闷的雷声。富兰克林和他的儿子威廉带着风筝和莱顿瓶奔向郊外田野里的一间草棚,不一会儿莱顿瓶电火花闪烁,充上了电,验证了雷电与普通电完全相同,随后他又在自家用细铁棒和金属线完成了避雷实验。不久后,下了一场大雷雨,装有避雷针的房屋安然无恙,而教堂却着火了,于是人们渐渐相信了避雷针。避雷针的发明和他在电学领域的探索,又让人们把富兰克林称作伟大的科学家。对于科学的向往,让富兰克林的一生更加丰富多彩。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起床让人收拾好床铺,在夜里11点,这位伟人溘然逝去,终年84岁。四天后,费城两万人参加了出殡队伍,码头上船只下半旗致哀,教堂里哀钟长鸣,沉重的礼炮声回荡在天空。服务于公众一辈子直到老病缠身才回到家中的富兰克林,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都那么让人不自觉地对其充满敬仰之情。从苍天处取得闪电,从暴君处取得民权。虽然富兰克林一生的辉煌伟绩,我无法去学习借鉴,但他那优良的品格却足以让我受益匪浅。一个人的生命中总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喧哗和骚动,我们首先要了解自己然后再订立一个真实而有效的目标,去完善自己的人生,进而是整个社会,那么世界都将变得真实而安详。因为崇拜,我尽量去学习着他身上的优良品德;因为热爱,我尽量努力做到更好;没有其他的东西,唯有他那一身的德行引领着我向前,向前。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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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十年后的一个周末六点过后,乔青蓝拨通王雅妃电话,乔青蓝心是平静的,是的,因为一个电话号码,一个人,将回忆带回过去淡淡的曾经。“你是谁?”乔对着电话沉默几秒钟。“乔青蓝。”“哦,”再次的彼此沉默。“在忙什么呢?”“在回去的路上。”“你忙,我没事,问问,拜!”“拜!”乔青蓝放下手机,继续的看马塞尔。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心还是平静的,有些回忆却如同静静的流水,悄悄的流入回忆的荷塘。乔青蓝因初中逃学的杰出成就,顺理成章的混入镇上的一所职高,谋划继续混个三年。乔青蓝初次看到将要就读的职高学校,感觉还不错,职高学校也长的高高大大的,一排一排大楼,那也是盖的风流倜傥的,丝毫也不逊色那些重点高中的大楼小楼的,只是,那几个写着“某某职高”的大牌子,确实影响风流倜傥的伟岸大楼的内涵形象。职高不要分数,交少量的货币,就可以美其名曰每天也在上学读书。职高,其实,很多学生真的是冲着学一门技术,或者希望借着综合班考一所职业技术大学。也有凤毛麟角的好成绩学生,她们的成绩绝对不逊色任何一所重点高中的学生分数,只是货币的原因,选择了职高这个自惭形秽的学府,那个时候,选择职高,真的觉得比那些重点高中掉档次,甚至有点卑微的挫败感,普遍的职高生,却有此心理的。而我们的主人公,则就是不想这么早步入社会打工,而那些有头有脸的高中,又高攀不上,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混入职高的队伍。乔青蓝在职高混的如鱼得水,和很多志同道合的混子男学生都相处的非常好。职高和其他学校没有任何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只是,认真学习的继续认真学习,认真混玩日子的继续如鱼得水的混玩。乔青蓝到了职高不久,便也假模假式的学着抽烟,那时学校的小店是卖散烟的,五角钱两支红杉树牌子的香烟。课间,小店里买散烟的男生特别多,一支香烟抽完,基本也上课了,等到了晚自习结束,男生的宿舍,如同漫天的星星,不少香烟的火苗在丝丝的燃烧。其实,都没有瘾的,只是好玩,或者是习惯吧,大家都抽烟,也就随便抽抽玩。职高一年级,第一学期刚开始几周,也是乔青蓝抽烟开始步入正轨的时间,不久,他就被班主任调换了位置。涛声依旧的。乔青蓝课间还是和平常一样,和几个已混的很好的同学一起,去小店抽支香烟。当乔青蓝从外面进了教室,他的新同桌张月洁则不耐烦的说道:“这么大的烟味,这么难闻,我这么倒霉,既然和你同桌。”乔青蓝没有搭理张月洁的唠叨,装模作样的将语文课本拿出来,趴上开始睡觉。上课不睡觉,下课哪有精神玩呢。“喂,起来。”张月洁用手里的笔一边戳青蓝的臂膀,一边说道。“干嘛!”乔青蓝不耐烦的说道,继续趴在桌子上没有动。“上课要睡觉,你就滚,不要和我同桌!”张月洁恼怒的说道。乔青蓝不再继续趴在桌上,直起腰,眼睛望着这位新同桌,这位新同桌也眼睛瞪的大大的,望着青蓝。“我睡觉,碍着你什么事,多管闲事。”乔青蓝说着又趴在桌子上。“起来,和我同桌就是不能上课睡觉,要不你就搬走。”张月洁不依不饶的说道,又用笔戳青蓝的臂膀。“你有病吧,我睡觉,管你屁事,谁叫你搬来的,你走吧,我挺讨厌你多管闲事。”乔青蓝愤怒的说道。张月洁气的面红耳赤的,不作声。上课了,老师来了。乔青蓝继续趴课桌上睡觉。“报告,乔青蓝在睡觉。”张月洁说道。乔青蓝被老师叫站着听课。就这样,只要乔青蓝上课睡觉,张月洁会毫不客气且毫不犹豫的打小报告,每每的,青蓝就得站一节课。不但如此。只要张玉洁闻到青蓝身上带有烟味,上课了,张月洁便不客气的对老师说道:“老师,乔青蓝课间在小店抽烟,他身上的烟味实在太难闻了,我没法专心听课。”老师会罚青蓝站在教室前面听课,一站就是一节课。这样太丢脸了。乔青蓝上课再也不敢睡觉了,课间,也不敢跑小店抽烟,甚至,课间,青蓝都不敢去小店,因为,小店抽烟的人多,就是不抽烟从里面出来,身上也有烟味。乔青蓝真的拿张月洁没有办法,她毕竟是女孩子,打不能,骂也不能,关键是张月洁虽长的挺漂亮的,身材也非常好,可是凶巴巴的,发起火来,不是摔书,就是卷袖子的,而且经常踢青蓝凳子,拍桌子的,活像女版的李逵,致命的是,张月洁出口成章的,每次都弄的青蓝哑口无言的。乔青蓝对张月洁心里总是发憷,弄的像受气包。乔青蓝上课不睡觉了,改看武侠小说,烟也不抽了,改成上课嚼口香糖。这也不行。那时,乔青蓝是租书看的,先交三十元押金,租书则一天三角,如果书丢了,则照价赔偿。乔青蓝开始迷恋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而张月洁见青蓝上课不听课,却埋头看武侠小说,她生猛的将青蓝桌上的武侠小说夺过来,直接的撕的七零八落的,直接向青蓝的脸上摔去。【星火作文网】没办法,不能打,不能骂的,忍了。上课,不能睡觉,不能看小说,只能乖乖的听课。还好,逃课还可以继续。那时,游戏兴起,逃课玩游戏,成了相当重要的事情。晚上从学校溜出去,半夜从夜间十二点到白天八点,十元一夜,玩的相当的过瘾。白天在宿舍睡觉。当然了,都是挑第二天上午没有班主任的课去包夜的,毕竟,还是怕班主任发飙的,母老虎谁不怕呢,那么生猛。有一次,我们四个包夜回来,老规矩,洗漱,吃饱,睡觉。没想到,班主任居然闯入我们的宿舍,将我们四个的被子都掀开,母老虎式的发飙,又是写检讨书,又是罚扫地三周,还要在课堂上读自己的检讨书。这又是张月洁特意请班主任到男生宿舍请我们四位大神的。乔青蓝恨死她了,但是,没辙,她毕竟是女生,打不能,骂不能,只能忍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乔青蓝特别的厌恶张月洁,张月洁也相当的厌恶乔青蓝。总之,相互讨厌,相互厌恶。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乔青蓝不再抽烟,上课不再睡觉,不再逃课上网,也沉静下来认真的学习语数外和另外的一门专业课。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乔青蓝和张月洁不再相互讨厌,不再相互厌恶,偶尔也说说话。彼此发现,都没有之前想象的那样讨厌。随着时间的流淌。乔青蓝和张月洁成了无话不说的很好的朋友,他们会相互诉说各自的故事给对方听。然而,张月洁也会偶尔的发飙,乔青蓝依然的忍着,只是,彼此的友谊越来越好。张月洁也会偶尔的帮助乔青蓝洗洗衣服。职高一年级,就这样饱尝回忆过去了。到了二年级,开始根据选择的专业分班。乔青蓝和张月洁依然是选择同样的专业,依然是同桌,只是,因为选择专业的不同,走了一些同学,分进来一些新的同学。不知道是乔青蓝先和王雅妃熟落,还是张月洁和王雅妃先熟落。王雅妃大大咧咧的,长的挺漂亮的,高高大大的,性格也外向,整天也偶尔的,吵吵嚷嚷的,和张月洁乔青蓝算是同一类性格的人。乔青蓝也经常和王雅妃说说笑笑的,但是,乔青蓝偶尔会对王雅妃大声嚷嚷,王会生气的忍住几节课不和青蓝说话,而过了那几节课,她会嬉闹着微笑着主动和青蓝说话。他们就这样和好了。有一次,不知道因为什么事,乔青蓝撵王雅妃滚,那次,他知道自己说话过分了,但是,碍于面子,没有给他道歉,她真的生气了。一连几天不再搭理青蓝,而青蓝明明知道自己错了,却碍于面子或者所谓的自尊吧,就是不愿意道歉和好。而,每当乔青蓝和张月洁闹不愉快,青蓝会主动的道歉,至于为何,青蓝也说不清楚,至于什么面子,什么自尊的,他都想不到了。张月洁,只要青蓝不道歉,他们会永远的不和好,张月洁不会主动去道歉的。一连过去几天,青蓝和王雅妃不说话,在一次上午放学后,王雅妃再次的主动笑着和青蓝打招呼。他们和好了。每次都是这样,只要青蓝和王雅妃因某事闹不愉快,一定是王雅妃先主动打招呼,而如果她不主动打招呼和好,他会永远的不搭理。某天的那个下午,下午的第一节课是数学课,而青蓝的数学练习册上的开篇的一页空白处写着一些文字。落笔处赫然写着王雅妃的名字,字写的秀气端庄。乔青蓝淡淡的看看,然后撕掉了那一页。他怕张月洁看到纸上的内容。为何有这样的心态,青蓝也说不清。那次后,有一次晚上,王雅妃给青蓝打电话,青蓝当时没有穿衣服,说了几句话,将电话挂了,青蓝说好了,等会给她打过去,但是,当时挂电话匆忙,家里人也用了电话,所以,找不到她的电话号码了,他就没有回电话。回到学校,他没有给她解释为何不回电话,也没有问,那晚,她在电话身边等待多久,她也从来没有问过。过去那么多年了,曾经,他们三个相处的很好。如今,张月洁和王雅妃依然是很好的朋友,而青蓝则一直没有和任何人联系。乔青蓝一直喜欢的是王雅妃,可是,一直没有说过,一次也没有说过,也没有和任何人说过,他总觉应该顾忌张月洁的感受。十年过去了,各自都有了家庭。那些记忆,都成了一些很好的过去。真心希望,她们会是一辈子的好姐妹。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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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我们是三个人。小蓓是个不怎么寂寞的孩子,小许是个有点寂寞的孩子,而我是个很寂寞的孩子。小蓓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我们是单纯的朋友,这是我和小蓓彼此没有言明的约定。但我们太过于形影不离,所以别人把我们定义为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我也不去声辩,随它去好了。小许是我的一个没见过面的朋友,我们彼此很像。说明白一点,我们是笔友兼网友。我常常寂寞。于是晚自习后我会对小蓓说,陪我走走。小蓓总会捋捋头发说好的。小蓓原来有头漂亮的长头发,后来剪短了,我陪她去剪的。我告诉发型师应该怎么怎么剪,好象我自己剪头发一样。剪出来的效果不是很好,小蓓骂我口齿不够伶俐表达不够清楚我骂发型师学艺不精。然后一起笑。然后一起想上街怎么见人。你看我这人就是不会说故事,跑题也可以跑这么远,看来我可能真的有点不善表达。好了话题拉回来,小蓓说好的,于是操场上的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然后再压短然后再拉长。我们由一盏灯的光明走向黑暗然后又从黑暗走向下一盏灯的光明。在一个又一个连绵不断的光线的罅隙中我告诉小蓓我小时候是个不怎么听话的孩子我的童年是在农村长大的我小时侯很皮摔得满身是伤现在我长大了安分了许多我能静下心来看书不抽烟不喝酒成绩很好基本上是个好孩子只是有时候很任性乱发脾气没理由的悲伤。而小蓓则告诉我她不吃猪肉很注意自己有没有长胖爱看《红楼梦》但搞不清楚里面成千上万的人物初中和几个女生好得不得了大家一起很开心而上了高中发现朋友的定义有了些改变自己无法适应所以有时候孤单尽管她小时侯作文很好但上高中之后就不会写公式一样的议论文了因此连语文也不想学了但却发疯似的想考中文系。考中文系也是我的梦想,只是我想考复旦而小蓓想考北大。我说小蓓贪慕虚名小蓓说我贪慕虚荣。北京和上海居然被我们说成那个样子,想想多少有点惊世骇俗。我们走,走,走,一边走一边喋喋不休,黑暗和光明在我们身边交替上演,很有象征意味。我们彼此都很有祥林嫂的神经质,所以我们可以很长时间说话,说到后来语言都有些力不从心因而不得不加上手语。手指穿过黑夜就像穿过黑发一样,有丝丝冰凉的快感。小许和我是同一家杂志四川记者站的写手。我常在上面写一些无病呻吟的文字以骗取一些稿费好维持生活的滋润。四川就我们两个人,而且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很巧很巧。小许和我做笔友的时候是个男生,但和我做网友的时候就变成了女生。很复杂的一件事情。总之一句话:我被骗了。我生平最痛恨别人骗我,因为被骗时自己绝对像只被耍的粉墨登场的猴子。但后来我原谅了小许,因为小许的眼泪。她在网上一边流泪一边说:我不想的,我不想的。小许告诉我她和我刚认识的时候是想看看我是不是那种想骗女孩子的男生,所以她就以男孩子的身份出现了,后来慢慢地知道了我不是那种人。听小许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掌心在冒汗,因为当我知道小许不是女生的时候我真的有过很大的失望。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我就是一个俗人。小许的文笔实在好,每封信洋洋洒洒三千字。从门前刚立的广告牌说到席慕容的《新娘》,永远也说不累。她的信结尾的时候永远都是“好了,再写该超重了,就此搁笔”而不是“好了我累了,下次再说”。就像南孚电池。小许是个很宿命的人,她告诉我说她喜欢几千块的那种大拼图,散开来的样子就像宿命,拼好之后又像创造了宿命。有意思。小许喜欢把她大大小小的故事都告诉我。比如她曾经热情高涨地去卖贺卡,结果卖完之后发现居然赔了50块。比如她讨厌同桌那个整天涂护手霜的女生,说她瘦得拖社会主义的后腿。比如她喜欢在雨里提着裙子疯跑,不打伞。比如她喜欢听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尽管那首歌老得掉渣了。比如她打羽毛球很厉害,被叫做“幻影杀手”。比如。比如。比如。我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就是陪女生逛街,而更痛苦的就是陪一个叫小蓓的女生逛街。我曾经陪小蓓走完整条滨江路,比长征都厉害。小蓓总是叫我看路上漂亮女生的漂亮衣服,她说你看那个女生的裙子好不好看?鞋子好不好看?我说好看好看,但穿在你身上就不好看。小蓓说我知道你嘴里从没一句真话的。我马上说哎呀其实你很漂亮。小蓓马上说哎呀奇怪你怎么说了句真话出来哦。小蓓曾经看到过一个银戒指,很喜欢很喜欢。我说我买给你啊,那你就要给我洗衣服做饭扫地了。小蓓说好啊为这个戒指卖身值得考虑。后来我悄悄地去买了这个戒指但最终没有拿给她。小蓓生日的时候我送她一瓶香水。第二天小蓓对我说香水被同寝室的一个女生打翻了。我说哦。她说你怎么没反映哦,你送的啊。我嘿嘿的笑了笑。小蓓摇摇头说你这人真是麻木。后来我生日的时候小蓓送我一个草绿色的迷彩钱包,她说掉到草地里就找不着了,你要小心。我说你倒是很会送东西啊。小蓓说当然,险恶的用心往往要用美丽的外表来掩饰。我和小蓓原来是一个中学的,后来又考到同一所高中去了。我们都住校,所以我们每个星期都一起回家。小蓓每次都坐我旁边,但她要睡觉的时候不靠着我。我说借个男生的肩膀给你靠啊。小蓓说算了你那么瘦靠在你肩膀上一两个小时还不痛死。我说也是你那么胖靠过来不被你撞死也内伤。有次是2月14日,我们开学,老师真的是越来越会挑日子。我和小蓓坐车去报名。我说情人节和我在一起有和感想?是否有父亲节的感觉?小蓓说你去死吧我像在陪儿子过母亲节。小许比我大,也比我冷静比我成熟,总之比我好。小许和我一样也经常伤感,但小许是有的放矢目标明确,而我却是无来由的悲伤。小许可以把自己为什么伤感讲得脉络分明,像一部结构完整的推理小说。而当别人问到我的时候我总是说:哎呀……哎呀……反正你不会明白。我和小许第一次通信的时候是在高一下,我先写给她的。我说我是郭敬明,你和我做笔友。我讲“我是郭敬明”而不是讲“我叫郭敬明”,就像全天下都应该认识我一样,架子很大。果然小许回信的第一句话就是“兄台你架子好大哦”。我是隔了两个月的时间才收到小许的回信的。两个月前我16岁而两个月后我17岁了。于是我很夸张地回信说:你让我从16岁等到了17岁,你要为我的青春付出代价。小许回信说好吧,那就让我从17岁等到18岁吧。在信的最后小许写到:其实我下个星期就满18岁了。小许生日的时候我送她一套日语教材,她说过她想学的。在贺卡上我写了很多的诗,包括别人写给我的和我从杂志上看的。总之小许很感动。在网上小许是Leiyu而我是第四维。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网络,它带给我太多的不真实感。而小许在网络上变得更加不真实。Leiyu :你好,老郭!第四维:雷雨?蕾玉?雷鱼?(还好不是鱼雷。)Leiyu :是泪雨!第四维:怎么这么悲观,不像你哦。Leiyu :哼,我也有很小女人的时候哦。Leiyu :喂,死了?Leiyu :喂,可否回光返照一下?Leiyu :可否炸尸呻吟一次?第四维:主要是由于刚才的话让我很恶心,忙着吐了所以没有打字,见谅见谅。Leiyu :你在哪儿?第四维:枫树街。Leiyu :哦,好近好近,我在滨江路,我跨一步就到了。第四维:哼,小心牛皮吹破了,就凭你?我一步跨越太平洋还没告诉你。Leiyu :太平洋是我的一滴眼泪。第四维:地球是我的一粒头皮屑。我和小许就是这么在网上开展文字游戏,彼此安慰彼此的寂寞。小许说:我们都是网上的自由魂。很对很对。我上高二了,高二是要文理分科的。小蓓铁定读文科,而我自当遵从家里的意见读理科。小蓓去文科班的时候问我:两个很好的人不在一起了会不会互相忘记?我说会的真的会的。小蓓说就像陌生人一样?我说就像陌生人一样!说这句话是在晚自习之后,那天我第一次发现小蓓的眼睛其实很亮很好看。原来我和小蓓总是在一起吃饭的,有钱的时候我们可以一顿吃掉几十块,没钱的时候我们一起吃青菜萝卜,忆苦思甜。高二分科之后我们在不同的教学楼,中间隔着一个大操场。我只有在下课的时候才可以隐约地看见小蓓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在教室门口晃。很红很红的红颜色。分科之后我们很少在一起吃饭了。我总是和一群男生猛虎下山一样冲进食堂,然后从小蓓和她周围的一大群女生身边冲过去。擦过小蓓肩膀的时候我会敲一下她的头,仅此而已。小蓓适时地抬起头对我笑一下,露出一口白牙齿。很默契的样子。我和小蓓是真正的默契。在班上搞活动的时候我和小蓓搭档做“心有灵犀”的游戏破了记录。我怎么说小蓓都明白,比如我说我最喜欢用的洗发水,小蓓马上说沙宣。把老师吓得半死。去年圣诞节的时候我和小蓓在黑板上画满了各种各样的图案,同学们说真是杰作哦。我和小蓓曾经连手写过一封信去整我的初中同学,结果在把同学气得半死的同时让她以为小蓓是我的女朋友。而现在我们就只是互相敲一下头,问一声好。读理科的第一个星期我就收到了小许的信,我看了一半时看见小许写到:如果今天是9月3日那么你就上网来找我。于是我逃了晚自习去了网吧。Leiyu :看来我对你收到信的时间还是算得挺准的。第四维:是是是,你厉害。怎么突然想找我了,我还在上学哦,要是今天晚上我被老师抓住了你要负责。Leiyu :好啊,我充当你妈把你从办公室领出来。你看过信了?第四维:是啊,看了。像看中篇小说似的。Leiyu :那你……你真的看了?第四维:当然看了。Leiyu :那你没感觉?第四维:和平常一样嘛,哦对了,你搞笑的水平有了点进步。Leiyu :你真是麻木,好吧,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说完这句话小许就下线了。我看到她突然消失时心里莫名的恐慌。回来的路上我看完了小许的信,看完之后我蹲在马路边上哭了。小许的信的最后说:当你看完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我带走了你全部的信和你送我的东西,背在包里的感觉像背负着全部的幸福。一张贺卡从信封里掉出来,上面写了好多的诗,就像我当初写给她的一样。我如金匠/日夜捶击敲打/只为把痛苦延展成/薄如蝉翼的金饰如果问我思念有多重,不重的,像座秋天的落叶走在岁月的长路上,日与夜单调地重复如往,我却再无法做到不动声色两只手捧着暗淡的时光/两个人沿着背影的去向/两句话可以掩饰的慌张/两年后可以忘记的地方车一辆一辆地驶过去,我一遍一遍地说:我不是麻木,我不是麻木……那天小蓓来找我,她说我有男朋友了。我说哦。她说你怎么没反应啊?我说你想我怎么样,欢天喜地手舞足蹈像是甩掉了一只讨厌的吸血虫子还是哭天喊地捶胸顿足像丢失了一件宝贝?小蓓说你真是麻木。我说随你好了。她说我永远也说不过你,我只是想告诉你,以后我没那么多时间陪你了,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小蓓说完就转身走了,我说你看这太阳真够毒的,秋天恐怕不会来了吧?小蓓停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结果第二天就开始下雨,秋天连绵不绝的雨。降温降温降温降温。原来秋天迟早要来的。我开始一个人的生活。我一个人打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乘车回家。我总是在想我是不是真的麻木。直到那天晚自习之后我在操场上碰见小蓓,结果我们擦肩而过,连彼此看都没看一眼。走过去之后我就蹲下哭了,原来了两个人真的可以像陌生人一样,原来我并不麻木。一个没有送出去的银色戒指,十五封厚厚的信,365顿午餐,电脑上数不清的文字,一瓶香水,一个钱包,一套日语教材,我为小蓓买过一星期的牛奶,小许为我抄过很厚的席慕容的诗。我曾经的生活。小蓓曾经对我说过,你可不可以好好地写写我,不是以往的夸张变形的我,而是真实的我。小许也说过,我想被你写进你的故事,我想看看。现在我对着电脑屏幕说:小蓓小许我终于把你们写进我的故事里了。说完之后一滴眼泪掉下来砸在键盘上,我在泪光中看到小蓓和小许在对我挥手,她们说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我是一个人。小蓓是一个人。小许是一个人。我现在是一个人。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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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我是一个人,小蓓是一个人,小许是一个人。我们是三个人。小蓓是个不怎麽寂寞的孩子,小许是个有点寂寞的孩子,而我是个很寂寞的孩子。小蓓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我们是单纯的朋友,这是我和小蓓彼此没有言明的约定。但我们过于形影不离,所以别人把我们定义为一种很微妙的关系,我也不去声辩,随它去好了。小许是我的一个没有见过面的朋友,我们彼此很像。说明白一点,我们是笔友兼网友。我常常寂寞。于是晚自习后我对小蓓说,陪我走走。小蓓总会捋捋头发说好的。小蓓原来有头漂亮的长头发,后来剪短了,我陪她去剪的。我告诉发型师应该怎麽怎麽剪,好像我自己剪头发一样。剪出来的效果不是很好,小蓓骂我口齿不够伶俐表达不够清楚我骂发型师学艺不精。然后一起笑,然后一起想上街怎麽见人。你看我这个人就是不会说故事,跑题也可以跑这麽远,看来我可能真的有点不善表达。好了话题拉回来。我对小蓓说陪我走走,小蓓说好的,于是操场上的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然后再拉短然后再拉长。我们由一盏灯的光明走向黑暗然后又从黑暗走向下一盏灯的光明。在一个又一个连绵不断的光线的罅隙中我告诉小蓓我小时候是个不怎麽听话的孩子我的童年是在农村长大的我小时候很皮摔得满身是伤现在我长大了安分了许多我能静下心来看书不抽烟不喝酒成绩很好基本上是个好孩子只是有时候很任性乱发脾气没有理由的悲伤。而小蓓则告诉我她不吃猪肉很注意自己有没有长胖爱看《红楼梦》但搞不清楚里面成千上万的人物初中和几个女生好的不得了大家一起很开心而上了高中发现朋友的定义有了些改变自己无法适应所以有时候孤单尽管她小时候作文很好但上高中之后就不会些公式一样的议论文了因此连语文也不想学了但却发疯似地想考中文系。考中文也是我的梦想,只是我想考复旦而小蓓像考北大。我说小蓓贪慕虚名小蓓说我贪慕虚荣。北京和上海居然被我们说成那个样子,想想多少有点惊世骇俗。我们走,走,走,一边走一边喋喋不休,黑暗和光明在我们身边交替上演,很有象征意义。我们彼此都很有祥林嫂的神经质,所以我们可以很长时间说话,说到后来语言都有些力不从心因而不得不加上手语。手指穿过黑夜就像穿过黑发一样,有丝丝冰凉的快感。小许和我是同一家杂志四川记者站的写手。我常常在上面写一些无病呻吟的文字以骗取一些稿费好维持生活的滋润。四川就是我们两个人,而且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很巧很巧。小许和我做笔友的时候是个男生,但和我做网友的时候就变成了女生。很复杂的一件事情。总之一句话:我被骗了。我生平最恨别人骗我,因为被骗时自己绝对像只被耍的粉墨登场的猴子。但后来我原谅了小许,因为小许的眼泪。她在网上一边流泪一边说:我不想的,我不想的。小许告诉我她和我刚认识的时候是想看看我是不是那种很想骗女孩子的男生,所以她就以男生的身份出现了,后来满慢的知道了我不是那种人。听小许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掌心在冒汗,因为我知道小许不是女生的时候我真的有过很大的失望。我不是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我就是一个俗人。 小许的文笔实在好,每封信洋洋洒洒三千字。从门前刚立的广告牌说道席慕容的《新娘》,永远也说不累。她的信结尾的时候永远都是“好了,再写该超重了,就此搁笔”而不是“好了我累了,下次再说。”就像南孚电池。小许是很宿命的人,她告诉我说她喜欢几千块的那种大拚图,散开来的样子就像宿命,拚好之后又像创造了宿命。有意思。小许喜欢把她大大小小的故事都告诉我。比如她曾经热情高涨去卖贺卡,结果卖完之后发现居然赔了五十块。比如她讨厌同桌那个整天涂护手霜的女生,说她瘦得拖社会主义的后腿。 比如她喜欢在雨里提着裙子疯跑,不打伞。不如她喜欢听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尽管那首歌老得掉渣了。比如她打羽毛球很厉害,被叫做“幻影杀手”。比如。比如。比如。 我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就是陪女生逛街,而更痛苦的就是陪一个叫小蓓的女生逛街。我曾经陪小蓓走完整条滨江路,比长征都厉害。小蓓总是叫我看路上漂亮女生的漂亮衣服,她说你看那个女生的裙子好不好看?鞋子好不好看?我说好看好看,但穿在你身上就不好看。小蓓说我知道你嘴里没从没一句真话的。我马上说哎呀其实你真漂亮。小蓓马上说哎呀奇怪你怎麽说了句真话出来哦。小蓓曾经看到过一个银戒指,很喜欢很喜欢。我说我买给你啊,那你就要给我洗衣服做饭扫地了。小蓓说好啊,为了这个戒指卖身值得考虑。后来我悄悄去买了这个戒指但最终没有拿给她。小蓓生日的时候我送她一瓶香水。第二天小蓓对我说香水被同寝室的一个女生打翻了。我说哦。她说你怎麽没反应哦,你送的啊。我嘿嘿的笑了笑。小蓓摇摇头说你这人真是麻木。后来我生日的时候小蓓送我一个草绿色的迷彩钱包,她说掉到草地里就找不着了,你要小心。我说你倒是很会送东西啊。小蓓说当然,险恶的用心往往要用美丽的外表l来掩饰。我和小蓓原来是一个中学的,后来又考到同一所高中来了。我们都住校,所以我们每个星期都一起回家。小蓓每次都做我旁边,但她要睡觉的时候不靠着我。我说借个男生的肩膀给你靠啊。小蓓说算了你那麽瘦靠在你肩膀上一两个小时还不痛死。我说也是你那麽胖靠过来不被你撞死也内伤。有次是2月14日,我们开学,老师真的是越来越会挑日子。我和小蓓坐车去报名。我说情人节和我做在一起有何感想?是否有父亲节的感觉?小蓓说去你的吧我像在陪儿子过母亲节。小许比我大,也不我冷静比我成熟,总之比我好。小许和我一样也经常会伤感,但小许是有的放矢目标明确,而我确实无来由的悲伤。小许可以把自己为什麽伤感讲的脉络分明,想一部结构完整的推理小说。而当别人问到我的时候我总是说:哎呀……哎呀……反正你不会明白。我和小许第一次通信的时候是在高一下,我先写给她的。我说我是郭敬明,你和我做笔友。我讲“我是郭敬明”而不是讲“我叫郭敬明”,就像全天下都应该认识我一样,架子很大。果然小许回信的第一句话就是“兄太你架子好大哦”。我是隔了两个月的时间才收到小许的回信的。两个月前我十六岁而两个月后我十七岁了。于是我很夸张的回信说:你让我从十六岁等到了十七岁,你要为我的青春付出代价。小许回信说好吧,那就让我从十七岁等到十八岁吧。在信的最后小许写到:其实下个星期我就满十八岁了。小许生日的时候我动她一套日语教材,她说过她想学的。在贺卡上我写了很多的诗,包括别人写给我的和我从杂志上看的。总之小许很感动。在网上小许是Leiyu而我是第四维。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网络,它带给我太多的不真实感。而小许在网络上变得更加不真实。Leiyu:你好,老郭!第四维:雷雨?蕾玉?雷鱼?(还好不是鱼雷。)Leiyu:是泪雨!第四维:怎麽这麽悲观,不像你哦。Leiyu:哼,我也有很小女人的时候哦。Leiyu:喂,死了?喂,可否回光返照一下?Leiyu:可否炸尸呻吟一次?第四维:主要是由于刚才的话让我很恶心,忙着吐了所以没有打字,见谅见谅。Leiyu:你在哪儿?第四维:枫树街。Leiyu:哦,好近好近,我在滨江路,我跨一步就到了。第四维:哼,小心牛皮吹破了,就凭你?我一步跨越太平洋还没告诉你。Leiyu:太平洋是我的一滴眼泪。第四维:地球是我的一粒头皮屑。我和小许就是这麽在网上开展文字游戏,彼此安慰彼此的寂寞。;小许说:我们都是网上的自由魂。很对很对。我上高二了,高二是要文理分科的。小蓓铁定读文科,而我自然遵从家里的意见读理科。小蓓去文科班的时候问我:两个很好的人不在一起了会不会互相忘记?我说会的真的会的。小蓓说就像陌生人一样?我说就像陌生人一样!说这句话是在晚自习之后,那天我第一次发现小蓓的眼睛其实很亮很好看。原来我和小蓓总是在一起吃饭的,有钱的时候我们可以一顿吃掉几十块,没钱的时候我们一起吃青菜萝卜,忆苦思甜。高二分科之后我们在不同的教学楼,中间隔着一个大操场。我只有在下课的时候才可以隐约的看见小蓓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在教室门口晃。很红很红的红颜色。分科之后我们很少在一起吃饭了。我总是和一群男生猛虎下山一样冲进食堂,然后从小蓓和她周围的一大群女生身边冲过去。擦过小蓓肩膀的时候我会敲一下她的头,仅此而已。小蓓适时的抬起头对我笑一下,露出一口白牙齿。很默契的样子。我和小蓓是真正的默契。在班上搞活动的时候我和小蓓搭档做“心有灵犀”的游戏破了纪录。我怎麽说小蓓都明白,比如我说我最喜欢用的洗发水,小蓓马上说沙宣。把老师吓的半死。去年圣诞节的时候我和小蓓在黑板上画满了各种各样的图案,同学们说真是杰作哦。我和小蓓曾经联手写过一封信去“整”我的初中同学,结果在把同学气得半死的同时让她以为小蓓是我的女朋友。而现在我们就只是互相敲一下头,问一声好。读理科的第一个星期我就收到了小许的信,我看了一半时看见小许写到:如果今天是9月3日那麽你就上网来找我。于是我逃了晚自习去了网吧。Leiyu:看来我对你收到信的时间还是算得挺准的。第四维:是是是,你厉害。怎麽突然想找我了,我还在上学哦,要是今天晚上我被老师抓住了你要负责。Leyu:好啊,我充当你妈把你从办公室领出来。你看过信了?第四维:是啊,看了。像看中篇小说似的。Leiyu:那你……你真的看了?第四维:当然看了。Leiyu:那你没感觉?第四维:和平常一样嘛,哦对了,你搞笑的水平有了点进步。Leiyu:你真是麻木,好吧,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说完这句话小许就下线了。我看到她突然消失时心理莫名的恐慌。回来的路上我看完了小许的信,看完之后我蹲在马路边上哭了。小许在信末说:当你看完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这城市,我带走了你全部的信和你送我的东西,背在包里的感觉像背着全部的幸福。一张贺卡从信封里掉出来,上面写了好多的诗,就像我当初写给她的一样。我如金匠/日夜锤击敲打/只为把痛苦延展成/薄如蝉翼的金饰如果问我思念有多重,不重的,像座秋天的落叶走在岁月的长路上,日与夜单调的重复如往,我却再无法做到不动声色两只手捧着暗淡的时光/两个人沿着背影的去向/两句话可以掩饰的慌张/两年后可以忘记的地方车一辆一辆的驶过去,我一遍一遍的说:我不是麻木,我不是麻木……那天小蓓来找我,她说我有男朋友了。我说哦。她说你怎麽没反应啊?我说你想我怎麽样,欢天喜地手舞足蹈像是甩掉了一只讨厌的吸血虫子还是哭天喊地捶胸顿足像丢失了一件宝贝?小蓓说你真是麻木。我说随你好了。她说我永远也说不过你,我只想告诉你,以后我没那麽多的时间陪你了,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小蓓说完就转身走了,我说你看这太阳真够毒的,秋天恐怕不会来了吧?小蓓停了一下,然后头也不会的走了。我开始一个人的生活。我一个人打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乘车回家。我总是在想我是不是真的麻木。直到那天晚自习之后我在操场上碰见小蓓,结果我们擦肩而过,连彼此看都没看一眼。走过去之后我就蹲下哭了,原来两个人真的可以像陌生人一样,原来我并不是麻木。一个没有送出去的银色戒指,十封厚厚的信,三百六十五顿午餐,电脑上数不清的文字,一瓶香水,一个钱包,一套日语教材,我为小蓓买过一星期的牛奶,小许为我抄过很厚的席慕容的诗。我曾经的生活。小蓓曾经对我说过,你可不可以好好的写写我,不是以往的夸张变形的我,而是真实的我。小许也说过,我想被你写进你的故事,我想看看。现在我对着电脑屏幕说:小蓓、小许我终于把你们写进我的故事里了。说完之后一滴眼泪掉下来砸在键盘上,我在泪光中看到小蓓和小许在对我挥手,她们说你一个人要好好过好好过。我是一个人。小蓓是一个人。小许是一个人。我现在是一个人。——over.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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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三个人的友谊最终也是必然会有一个人受伤。——颖颖亲笔我们三个:阳、玲、我是在别人眼中最好的朋友,最好的知己。事实呢?真相呢?他们并不知道。跟她们在一起,我很开心,但也常常也失落的感觉。阳和玲是同村的,大概从她们出生起她们就在一起玩了,从小学到中学她们都在一起。童年的岁月,她们都也彼此。而我呢?在她们美好的记忆中,我只是空白。我是六年级入这个学校的,也是从六年级开始认识她们,最后成为好朋友的。曾经,我们那么快乐,每天手牵手笑着去教室。现在呢,我惶恐,总是感觉在我们三个之中,她们两个是一体的,无论我怎么努力,却不能和她们融为一体。雅雅说:“三个人的友谊是最不可靠的,我更相信两个人的友谊。”我不信,笑着反击:“两个人的友谊不也不可靠么?就像我们,曾经那么好如同一人,最后不也散了吗?”雅雅说:“三个人的友谊,最终会也一个人受伤的。”三个人的友谊,最终会有一个人受伤么?老师换了座位,我、阳、玲坐在一排,原本很希望如此的我,原以为我会欣喜若狂的,却没想到自己那么平静,平静得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阳要和玲换,说和旁边的雅雅没话说。玲不干,他们就在那里争。我说要不我到中间,她们沉默。上课了,他们在本子上写换座位的理由。过后,我看了他们写的内容,很伤。阳:我和你换位。玲:为什么?理由。阳:因为只要你感兴趣的事和人,你就完全不顾我。其实你知道吗?我内心有时也很孤独,甚至想哭。我不知道你也这种感觉没有。如果也,你就能理解我了。玲:我也有,只是我没表现给你看而已。我在你面前从来不是笑就是大闹。阳:其实有时我也能察觉到你,既然知道,你能理解我吗?我比较贪心,就是想鱼和熊掌都兼得吧!那你和我换吗?玲:说实话,我不想。就用她刚才的办法吧。阳:但我不想这样。玲:我也不想啊,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阳:那就这样吧,我也只能妥协。但不管,我不希望你伤害到我,可和你分开我有些不舍。玲:有什么不舍的,就是不坐在一起嘛。分开就不会伤害你喽。哈!阳:我很奇怪。你难道不舍吗?玲: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阳:为什么?玲:一种感觉而已。阳:这让我很生气诶。看了她们的谈话内容,我告诉玲:“我不可能到中间坐的。”既然她们有那么多的不舍,那么不想分开,我又何必到中间阻碍她们呢?玲把我的这句话告诉了阳。玲:她说她不可能到中间坐的。阳:她不是这样提议吗?为什么又不呢?可是我发现我好像对你呢产生了一种依赖。玲:我也是。但不坐在一起也没什么嘛!虽然我们不同桌,但也可以交流啊。看完了整个内容之后,我的心情很沉重。整个下午我都在思考我和她们之间到底怎么了?晚上,我去和雅雅睡。因为我想和她聊天,很多事我不能告诉她们,只能和雅雅说。雅雅曾经也被友谊伤过,她更能理解我的痛。这一天晚上,我们说了很久。第二天,我和雅雅争论到底是两个人的友谊可靠些还是三个人的友谊可靠些,我们就在那里争着。玲问我们在说什么。雅雅说我们在争论是两个人还是三个人的友谊可靠些,玲没说话。阳突然说:“我相信两个人的友谊。”我很悲。好吧,阳,既然你相信两个人的友谊,我不过是多余的人。那么,我退出。我只是你们生命中的匆匆过客而已。忘了吧,可又怎么忘得了?三个人的友谊,必定会有一个人受伤。每次换座位,阳和玲总坐在一起,这我没意见。可是你们记得第一次换座位吗?本来你们在我前面,但那次调座位,我有那么多的不舍和悲伤。但我看你们时,你们眼里流露出来的不是不舍,而是换座位的兴奋和开心。你们脸上的笑刺痛了我的眼,那么痛…做作业时,雅雅传来一个纸条,说:“你决定退出了吗?既然决定了,就不要后悔,否则会很痛的。”决定了,退出吗?三年的友谊,说断就断吗?不舍,又怎样呢?就这样,一直下去吗?不知怎么的,阳和玲知道了我想要退出的想法。我哭了,阳也哭了。我们,偏离了轨道,再也回不去了吗?该怎么办,才可以保护所以人,不受伤呢?就这样,维持现状,车到山前必有路,走一步算一步吗?三个人。三个人的友谊,最终也是必定会有一个人受伤的。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