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芳华!
无论何种年代,青春都只是雍肿在旅行包上的一袋流浪,一扎久违的不知。当旅行的你开始背起它行走时,你就注定有了不同于乐于安静寂寞的人那样娴静的心理。因为通常是旅行给了你奔波的享受感,给了你流浪的超越感。而青春,究竟只是深掩于那些享受感和超越感之外的。
青春只是在旅行的时候才会有光彩的。什么是读万卷书,什么又是行万里路?当你真正这样履行了的时候,当你真正的坐拥万卷书曲行万里路的时候,你便会知道,那个曾经幼稚的你其实已经远去,因为青春来了。
在古人的想象意境里,他们似乎是很喜欢旅行的,这或多或少的可以从某些古老的文字里读出来。然而,旅行归旅行,我们终究是这样美其名曰的。古人真正的旅行想必不是好过的,我们更多的时候可以现实地称之为“流浪的旅行”更为贴切些。
那个高傲的不能自已的李太白曾经也是在面壁读书的,他有没有读过万卷的诗书我们是不知道的,我们只知道那个诗人是很聪明的,他有着诗仙的称谓。所以他甚至是自己在叫嚣着,他已经读过一万卷书了。也正是这样的叫嚣才使的青春年少的他“仗剑去国,辞亲远行”的信念变得那么豪情万丈起来。难怪,以他的性格,唱起“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诗句出来,这又是多么顺理成章的事情啊。
稍后而来的杜子美,是没有李太白那种浪漫和潇洒的。我在想那个杜子美一定是太过忧心的了,他将所有过目的诗书都读得太过透彻,以至于在他心里是容不得哪怕一点的不如意之事。所以当他在看到昔日那个汪洋恣肆的大唐王朝由盛转衰之时,杜大诗人会是痛心的那么久,那么深。杜诗人在青春年少的时候也是走过很多山河风光的,年少的诗人也曾留下了自己绝美的妙语佳音在那片温情灿烂的土地上;实际上,杜诗人在整个颠沛流离的半生里都是在流浪的旅行里度过的。或许诗人在流浪的时候是看过诗书的,文人样的他也是需要引经据典的,偶尔借古籍发泄或感叹是诗人的特长:又或许,诗人也未曾看过诗书,他更善于用自己独特的文字去安慰自己洗涤他人。因而杜大诗人的诗不仅仅是流浪的诗,更是历史里的诗!
青春来的和走的履程便是如此巧妙又如此奇异的和流浪粘在一起,和旅行粘在一起,和书粘在一起。我有太多时候总将自己也归纳在那旅行和书里了。只是在那旅行和书里,我找不到李太白,也找不到杜子美。
我在顾及自己的青春与流浪的关系时,时常是糊涂的。我的流浪不是由我做主,我的青春也是在偏离该有的旅途。
我想,在很多时候的很多地点,我的青春都是在流浪的,在做无意义的流浪。因为很多时候,我自己也不清楚,到底何谓流浪,又何谓安稳。也许流浪久了的习惯叫做安稳,也许,安稳久了的习惯它也叫做流浪。
行走在建设一路苍老的香樟街头,很容易忘却此一年模糊的时刻。就仿佛这座城市的四月和五月的变换是和我无关的,我只是四月的乞儿,五月的弃儿。四月没有阳光,五月没有雨水。流浪不走,青春也不光临。
我很喜欢独自行走在这座城市的街头。街头有比巷尾发生更多事情的可能,让人可以记住,其实流浪才是这座城市的主调。
我也喜欢那种略带清冷的漂泊感,那种清晨的黄叶从枝上旋转落下的瞬间。叶子,大树,不骄不躁,似乎所有的清冷都是零落的叶子弥散开来的。很多人知道,那不是叶子的弥散,我也知道。
你可以去放松那种漂泊,当然你也可以去压迫那种漂泊。这个世界的轻松和压迫的感觉都是属于你一个人的,无论众寡。一群人的时候,你可以去流浪,当然一个人的时候,你也可以去品味诗书。
青春便是这样,既是悄悄又是公开的与流浪扯上了关系,与诗书扯上了关系。
旅行在这个四月里扮演的角色是绿色的,四月里有那么多的绿色都纤薄的渲染在旅行的青彩里。四月的青春因此也染上了带有希望的绿色,很喜欢在那种有绿的希望的光里,执一页白旧的书纸,看漆黑的文字,褶皱的卷角,一圈又一圈。
书卷很多时候是多情的,比青春还要多情。虽晨昏忧乐,足以旦夕相亲。
书卷的多情又似乎是有些寡姓的,有些薄情的味道,在很多时候,我只是一个人傻傻地看着书。我不知道书卷里那些我并不可以参透了的与流浪与青春与旅行相关的有些暖有些冷的固执文字它们到底是由何处而来的。文字是在冷的书卷里,是在热的人的心里。
在很多年前的某个午后,我曾反复于闷热的环境里读一本书,那是没有目的没有心情的在读;然后很多年后,当我再次看到那本书时,我没有记起与那本书有关的一点东西;我只知道,我有一肚子的苦水都撒在那本书之外的记忆里了。
闭门读书的感觉毕竟不是友好的,那就好像是一个顽固的人与整个世界为敌一样。一般闭门读书的人也都是些苦读有恒之人,譬如匡衡,譬如孙敬。他们的青春在很大程度上是沦落于虚掩的门庭之内的。
那个匡衡据说还是凿壁借光的,我无法想象得出在这样一种苦闷环境里成长的人,他会有什么样的心理去面对他成名之后的旅途。或许啊,匡衡日后的旅途里便只有“书”了;这该是多么悲哀的事情哪。
青春,旅行,还有诗书就这样莫名的牵扯到一起了。我在安静的时候爱去思索这些已经在我生命里过去了很久的东西,它们就如残留的烟云般,有些许张扬,有些许幻想,有些许安逸;可它们又都是彻底飘浮远了的,在我去留无意之时,在我宠辱不惊之时;它们又总是轻巧乖张的在吸引那个早已抛却了淡淡风情的我。
青春已经远了,我早已听君诉说;旅行已经远了,我也在浅偿辄止的浮图里看明;我现在留有的也只是那一卷卷犹记在心里的寂寞诗书。
想想李太白,想想杜子美,我觉得他们总是过去了的那么久远。然而,他们毕竟还是留给过我们诗书留给过我们无限的河山风景的。我看不到他们的芳华青春,我只知道,那些流传了千年的辉煌诗篇和浓浓的诗情画意。
我爱读李太白的诗歌,当然我也喜读杜子美的诗歌。在传统的审美价值里李太白和杜子美的诗歌都是不分伯仲的。李太白有李太白的高远飘逸,杜子美有杜子美的沉郁深刻。所有的爱读书之人想必也不会将他们区分的多透彻,然而,我在看待他们的诗歌作品时仍是不免要加上所谓的“旅行”一词去区分的。
记得杜子美在一首诗里唱得好,说“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他还在另外一首诗里这样说到“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而从这大概就可以区分出吧,一位诗人的品格,一种诗风的特色。大诗人在用一种我们每个普通人都可以领悟到的意境书写诗词,那是他青春岁月里最张扬最芳华的句子。
可到底,千年后的我们,不是大诗人,也没有大诗人该有的那种敏捷才思,善感多愁;我们只是一个个普通的人,普通到有时候我们甚至连各自芳华的青春过往都不能记忆完全的人。
我们的青春最终是过去了的,我们却也不可以记忆完全;有些故事的发展便是这样玩笑,没有答案,也永远找不出答案。
青春有时候不与时间相关,只与地点相关,只与合适的时间和适合的人相关。譬如说,生长在青春芳华里的那些短暂的记忆,短暂的风景,短暂的路人。
在很多个偶然的命运轮回里,我们其实什么都做不了的。就好像,我们写不出那些优美的诗歌来,我们也做不出类似匡衡那样的圣贤做出的圣贤之事来。我们可以做的或许只是,品读一本书,行进一段旅游。然而就是这些个简单而古朴的事情,我们却在用一生的光景去履行。
我们是在年轻的时候开始履行那些我们钟爱不已的风景,我们是在弱不禁风的一天天里学会的。我们开始读书,我们开始旅行,最后我们开始用读书和旅行去记录我们曾经最珍爱的--青春!
那些曾经被称作最珍贵的青春年华在安静的现在,在宁静的此刻,已经统统被更改为流失的芳华……
那些我们曾经为之心痛的芳华青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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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芳华有没有那么一片天空,永远是蔚蓝。有没有那么一段日子,永远有快乐。刹那芳华,年华似水。——题记梦中,一排绿树围绕,花朵争相开放,阳光洒在朴实的大地上,看不见而又真切的温暖,那是孩童们嬉戏打闹的地方。遵循着梦境,我来到了这陌生而又无比熟悉的地方——小学校园。站在远处仰望着她,我踌躇不前,心中有种无名的陌生感,一切都变了样:操场整整大了一倍,跑道上有着规整的白色跑线,一旁放着一篮子的篮球,排球…...围墙被刷的洁白,车棚也被建造的崭新……我抿了抿嘴,咽了咽口水,向她走了过去……漫步在操场上,犹豫的心绪得到释怀,梦中那亦真亦幻的场景终于找到了!我无比开心的走着,走到一个角落,我停住了脚步,记忆再次被这蛛丝马迹而勾起。一小群孩子,兴高采烈的蹦到这里,说:“这里就是我们的小天地啦,我们以后就都在这里玩游戏吧!”“对,我们永远是好朋友!”孩子们天真的回答着,遵守着这个单纯的承诺。于是以后,我们就在那里玩着那些再简单不过的游戏:跳房子,老鹰捉小鸡,123木头人……在这里,我看到了孩子们玩的兴起时红扑扑的脸蛋,我看到了孩子们玩的开心时可爱的笑容,我感到了他们之间浓的化不开的友谊,心中的涟漪消散了,阳光洒进我的心田,我感到无比的幸福。因为,我就是那个承诺的发起者,那一小群孩子已成了我的挚友。如今,我们早已各奔东西,但或许,他们还记得这个天真的承诺吧,为了自己的理想,只得留下那份美好的回忆,在心海荡漾……离开这里,走进那个似曾相识的教室,凭着记忆,我找到了我的位子。我坐了下去,竟然太挤了,坐在椅子上,环顾四周,如今的桌椅早已一派崭新,大大的屏幕挂在黑板旁,整洁的讲台桌上陈列着一排粉笔。我简直都快认不出这个呆了一年的教室,但无论教室怎么改变,桌椅怎么变换,在这里,我曾经是这里的学生,离开了,我永远都是这里的一份子,这里有我抹不去的记忆。这记忆参杂了太多太多的感受:感动,幸福,泪水你今天没去上课,我帮你给老师请假了哦!说你生病了。”同学微笑着说你没事吧,要不要多休息会儿?”老师关怀着说我帮你记好作业了哦,如果不会写,我帮你!”班长拍拍胸脯,热心的说。回首着我生病时身边的人关心我的情景,我的眼眶充盈了泪花,心中涌上一股幸福的暖流,回忆着他们的样子,我笑了。也许,那些永远只是记忆了吧,那些美好的事物瞬即逝,但却如烟火一般绚烂而永恒。在我的心海中荡漾,当我遇上困难而失望而丢失快乐时,使我知道,最起码,有那单纯美好的记忆,我便重拾自信。我仰望天空,阳光从没消失过,心中仍有一股温暖,天空从没黑暗过,心中仍有一片蔚蓝。就让生命的河流继续流淌吧!不管是静默的,还是活力激情的。有没有那么一扇门窗,永远会开敞。有没有那么一种青春,永远会鲜亮!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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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昨天,我有幸提前观看了《芳华》这部我们老兵很期待的电影。原来以为《芳华》是一部战争片,看了以后才知道,其实《芳华》是一部描写上世纪七十~八十年代,部队文艺兵生活的影片。编剧严歌岺,导演冯小刚都是当年的部队文艺兵,剧中的人物身上都有他们当年的影子。这部片子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严歌岺说,这部剧她写出了他们那时的真实生活。那个年代的文艺兵是部队的宠儿,到处都是鲜花和掌声。但是,这些都是他们用汗水换来的。那年月,部队都要特招一些文艺兵,有些人才是十岁左右的孩子。他们到了部队以后,成天的生活就是非常刻苦地排练,汗水整天浸湿着他们的衣服,排练中也会意外受伤而导致他们演艺生涯的中止。作为部队的文工团员,经常下部队演出,为兵服务是他们的崇旨。老兵们记忆犹新的是,当年文工团来演出,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大喜事。本人也是那个年代的一名女兵,对于影片中所描写的女兵生活很熟悉。对于女孩子扎堆的地方,那些女孩子们之间争风吃醋,排挤异类,孤立异己的小技俩感到很熟悉和亲切。图为文工团员们参加军事训练。片子里的军营青春爱情喜闹剧也让我看着很亲切温馨。那是我们青春时代最甜蜜的回忆。当年的我们参加军事训练时也和他们一样,洋相百出。也有枪都拿不稳的苦恼。也有害怕打枪的窘境。也有把子弹打到别人靶子上的体验。影片中的刘峰真是爽朗英俊。刘峰最让女孩儿动心的是他的善良和乐于助人,在文工团就是一个活脱脱的雷锋啊!影片中的何小萍真是清纯动人。何小萍的父亲因受到政治迫害在她六岁时就离开她,到五七干校去接受改造,后来又在五七干校一直到病逝。母亲带着她改嫁,小萍一直感到有一种没有家,寄人篱下的感觉。小萍到部队以后,又因性格和生活习惯备受女孩们的冷落和孤立。她很喜欢刘峰,而刘峰爱的却是丁丁。影片中聪慧的才女萧穗子生活中的原型就是编剧严歌苓。影片中写毛主席逝世的这一段让人很震憾。巨大的黑色幕布风卷来盖住了毛主席的巨幅画像,这一幕,迅速把我们带到那个悲痛难忘的时刻。刘峰因追求丁丁,被丁丁诬告“耍流氓”,告了领导,他被定性犯了所谓的“生活作风错误”,而被“下放”连队。那时的部队,对所谓的“作风问题”是忌讳莫深的,处理得也很重。刘峰就这样惨淡地离开了文工团。那天,来送他的只有何小萍。真正的爱情在人患难时方能显现。小萍含泪送别刘峰。何小萍认为文工团的一些人整了刘峰,对文工团的一些人产生了怨气和抵触。当领导叫她演出救场时,她装病拒绝了。领导用“激将法”让她上台演出。但是,何小萍和团体的隔漠让领导对她有了看法,在队前批评了她。何小萍被调出了文工团,去到一所野战医院工作。1979年2月17日,对越自卫反击战开始了。这是部队在召开战前动员誓师大会。何小萍所在的野战医院参加了战地救护工作。医疗队作战前动员。作战前准备工作。战斗开始了,血肉模糊伤员涌进了医疗救护所。战斗的激烈程度从救护所里的血腥场面就可以看出。战争的惨烈,指战员们不惜流血牺牲保卫祖国的壮举,让何小萍受到巨大震憾。刘峰所在的部队也参加了战斗。他们负责用汽车或骡马运输战略物资。刘峰已经是副连长。连干部在执行战斗任务时,一定要走在前面。队伍遭到了敌人的阻击。刘峰和战友们奋勇反击。用生命保护好战略物资。在枪林弹雨中,刘峰负伤了。刘峰带伤继续指挥战斗。阵地上炮火连天,硝烟弥漫。冯导的影片中的战争场面很真实壮观。刘峰发现不远处有位战友掉入泥潭。刘峰冒着生命危险,顶着密集的敌火力来抢救战友。刘峰奋力拉出陷入泥潭的战友。但是已经受伤的刘峰己力不从心。又来了几位战友,大家合力把战友拉出泥谭。战友得救了。刘峰向上级汇报战斗情况。向上级请求救援。刘峰和战友们坚守在战场上,守护着战略物资。他说,就是死也要死在战场上。夜间 ,一辆军车拉来一些烧焦的尸体和残肢断臂,场面血腥。何小萍见状受到强烈刺激,忍不住呕吐起来。何小萍在这里遇到了文工团的战友箫穗子。现在的穗子是一名战地记者。小萍托穗子打听刘峰的消息。小萍和十六岁小战士的对话听着让人格外心痛。小战士全身大面积烧伤,双目失明。长期压抑的性格,突如其来的战争创伤,亲眼目睹战土的流血牺牲 ,小萍顶不住了,她精神失常了,住进了精神病院。对越自卫反击战取得了胜利。文工团到各参战部队大唱英雄赞歌。丁丁在唱英雄赞歌。那年月,指战员们的要求也很简单,那就是,当我牺牲了,只要有心爱的姑娘为自己唱上一曲英雄赞歌,就感到很值!很满足了。歌声久久在战场上回荡。刘峰活着从战场上回来了,立了战功,当上了战斗英雄,但是却永远没有了一支胳膊,成了一个残疾人。他到精神病院看望何小萍。看到何小萍这样,他的心好痛!文工团到医院慰问演出。报幕员报出下一个节目是《沂蒙颂》。文工团表演《沂蒙颂》。小萍听到这熟悉的曲子,看着台上那熟悉的舞姿舞步,那些己经失去的记忆和情感在慢慢地被唤醒。文工团的领导在认真看演出。小萍一个人悄悄地走到了剧场外,一个人跳起了《沂蒙颂》。这用心跳的舞蹈 ,很美!很震憾!文工团被宣布撤消了,团员们从此各奔东西。在告别宴会上,号手吹奏了一曲《驼铃》。大家含泪唱起了这支歌。看到这里,我想起了我们部队在精简整编时被撤消时的情景,好像哦,那情景在几十年后重现了。战友情是一种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情,别看平时闹点小别扭,到真正要分别时,还是千般万般地不舍!虽然这些文工团员从小就到部队,在军营里吃过很多苦,流过很多汗,但是,真要让他们离开军营,他们还是千般万般地不愿!这场告别宴会从傍晚一直开到了第二天清晨。这是一段很揪心的场面,可惜我没有拍下来。伤残军人刘峰为了谋生,做起了运输生意。可是他的车却被联防队员扣了,非要让他交1000元罚金。刘峰据理力争,却被联防队员殴打,把假肢打掉在地上。刘峰的战友郝淑雯看到了这一幕,愤怒地弯腰捡起了刘峰的假肢。郝淑雯气愤地大声喝道:“你们竟然敢打我们的战斗英雄!不就是几个钱吗,我出!”看到这里,我心里真难过!现在什么都是金钱至上,崇尚英雄、爱护英雄的风气已荡然无存。刘峰和何小萍不约而同地来到烈士陵园祭奠烈士。他们俩谈起了他们的青春往事。他们俩现在才完成了年轻时的一个心愿,那就是,紧紧地依偎在一起,同甘共苦,一同携手走人生路。他们俩终于走到了一起!己经剧终了,观众们还沉浸在对影片的回味中。我很喜欢这部影片,它把带到了军营,让我回忆起军营里那激情燃烧的战斗岁月。这是一部很精彩成功的军旅青春剧。但是,如果是像有些媒体吹的那样,把它当作一部战争片,我看有点欠妥。一是因为该影片的战争戏的份量占得不多,二是,该影片的主角是部队文工团员,它主要还是一部描写部队文工团员生活的片子。我还是很期待能看到描写中越边境作战的战争影片,它的主角是在前线冲锋陷阵、浴血奋战的指战们。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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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1、孤独与迷茫“我不喝冰的,因为我最近在调理身体”说这话的是一个陌生男人,为了感谢我请他看电影,他请我喝咖啡,在排队点餐的时候我说我要一杯冰茶柠檬。一般情况下,我是宁愿一个人看电影的,因为不用顾忌太多东西,来去自由,也不用担心说错话或是为看完电影吃什么而烦恼。但这次不同,我得到两张免费的电影票 ,现场还能看到冯小刚导演以及电影主创人员。我想约朋友去看,但是他们都没有空。失落之余,我把电影票信息发布在一个租房群里,同时还注明了不限男女。很快,就有一个男的加我好友,并说他对这部电影非常感兴趣。他一身运动装,nike鞋,黑长裤和白T恤,和我一样,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不过他的脸比我还黑,黑眼圈很大,看起来像是经常熬夜,鼻子很笔挺,手臂上还有一两个文身。我问他离职后想做什么,他说可能还是做教育这块吧,干运营之类的。他喝了一口焦糖玛奇朵后,又问我从事什么行业,薪资有没有一万以上。我如实回答后,又把话题转回他身上,和他聊聊他家乡事情。他似乎想租房,说现在离职,房子租金每个月一万二太贵,想找个性价比高的房子,又问我租房的情况。电影还没到点,所以我们喝完咖啡后四处闲逛,边走边聊。其实他离职是和老板发生了利益矛盾关系,据他说是因为他完成了项目但老板没给他当初的承诺,所以离职,和他老板在打官司。此外,他离职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运营的工作让他很累,每天脑子里想的东西特别多,晚上躺下去睡觉时太阳穴很疼。他还说自己曾经得过焦虑症,现在周末起床后会去健身,中午做做饭,晚上和朋友出去喝杯东西。听到他说焦虑症的时候,我还有点不相信,但转念一想,可能还不止焦虑。一个人在大都市拼搏,将近三十岁了,没房没车,还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收入也一般,没人分担,不焦虑才怪。2、父辈的青春冯小刚导演的《芳华》如果把年代背景抽离掉,你会发现和《致青春》差不多,只是那是父辈的青春,而父辈那一代又是处于战争和不安的年代。电影《芳华》是改编自严歌苓同名小说,讲述的是文工团里的青年男女在时代变迁下的成长故事。严歌苓和冯导是那个年代的人,这同时也是他们的青春。而那个时候的中国,略微了解过的人都懂,集体生活几乎占据了他们的全部青春。集体生活条条框框太多,而且过分压抑了个性化。每个年代都有破格而出的人,在电影里,这样的人是刘峰,是何小萍。他们因为个性而遭到排挤和处分,也因为个性,成为了时代的芳华。刘峰为了追求喜欢的人,不惜放弃大好前程,甘愿做一个活雷锋(螺丝钉),却因为表白遭到对方举报,被派到前线,在一次战役中断了手。那个时候,最好的出路是读大学,而现在,最好的出路是出国留学。套路其实都一样,只是年代和追求的不一样。何小萍因为刘峰的事情,假装生病不肯演出,却不料被政委利用,并狠狠"踢"到了野战医院,在战争中疯了。幸而在最后一次演出的时候,熟悉的旋律和舞蹈唤醒了她,看着她穿着病服在草地上跳舞的时候真的感动到我。集体生活对个性自由的戕害不必多言,我想,临近结尾的那句“你妈”和“土匪窝”就是给了一个大大的耳光。冯小刚导演对政治意识形态虽然没有之前那样辛辣,但在《芳华》这部电影里同样有很多讽刺的细节或台词。比如严歌苓小说里的女主角名字叫何小曼,而不是何小萍。全场最搞笑的一句台词是“好啊你个林丁丁,你竟敢腐蚀我们活雷锋”,以及那些向某某同志学习之类的口号,毛逝世时的画面以及吹奏的曲调等等。此外,电影里其实也有他之前作品的影子,比如那6分钟的战争,和《集结号》很相似,何小萍的人设又和《我不是潘金莲》的遭遇类似等等。观影结束后,冯小刚导演等主创也到场了,现场观众也说出他们的观后感,整体来说,这部电影虽然算不是上乘之作,但是有笑点也有泪点,也是近期值得看的一部。3、我们的芳华地铁上,那个男生跟我说,下次如果有这样的电影活动,不要在群里说了,第一时间告诉他。我笑着说,好的。看完《芳华》之后,我并没有他们那么激动,或是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能是因为我不够了解那个年代或父辈的事情,所以也就无法感同身受。我其实想的更多的是,我们这个时代。回想起我们的青春,虽然不再被集体生活所压制,可个性也不够自由,若要对比,很多人可能会更喜欢那个时代的生活吧,当然,那个年代是残酷的,想回去的人,还不是因为现在活得太无能。这就好像是把在动物园里出生的狼放回野外,需要我们自己去捕食猎物。而现在捕食到的食物仅仅只能填饱肚子,连个像样的窝都没有,就更别谈起个性和自由了。换句话说,我们用个性和自由换取了踏实的生活,所以迷茫,更像是把自己给囚禁了。当然,你会说,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没什么是不可能的。的确,我们的青春就是一部互联网发展史,这个网虽然看不见,但把我们都捕捞了,而且还是绝户网。我并没有把责任都推给互联网,只是在我们这个时代,又该如何做才能成为时代的芳华呢?这不是自恋,而是活着之前必须要知道的事情。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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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芳华》《芳华》是由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剧情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影《芳华》的观后感,欢迎大家的阅读。曾经学生时代的我们,每当遇到学校组织的主旋律电影的活动后,一篇400字的观后感是经常的作业,特别是班主任又是语文老师的情况下,那更是必然。这几天的冷空气终于把冬天的感受推到了我们的头上,而我却怀着等待满足的热情走向电影《芳华》的影院。 又有很久没有到影院观影了,进场后离开演还有5分钟,满场只有我一个人,让我人生中第一次享受到只有电影评审大员才能体验的礼遇,心中不禁窃喜。其实早在九月份就盼着能一睹芳华的风彩,但首映档期一直推到前天,人间本有世事无常,想必当时冯导心中也会用此言安慰自己。冯导的作品我一向每部必看,在我心中他是个北京“爷们”的类型之一,但这部影片的情节更是从内心深深的吸引着我。我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更是一名资深军迷,对于在那场战争中因国家大环境问题而造成对千千万万个“刘峰”式人物发生的种种不公,种种漠视和遗忘更是心存愤恨。而前天在网上偶然看到冯导在此片首映式上满含热泪的演唱了一首朴树的“那些花儿”,让我又一次感受到那些成功者,那些经历丰富的人必然在心底间都有深埋的寄托和痛点,非到全身心的释怀是不会向外表达的那份情感。 从影片一开始,那熟悉的前画面和背景音乐,那熟悉的八一电影制片厂的风格一下就把我领回到儿时的情景,那时候的天空如此湛蓝,那时候的时光如此舒缓,那时候无论个人还是国家都处在万物初放精彩的时代。小时候因为唱歌很好,也有五年练琴的经历,故偶然有机会在演出时或去少年宫上课的时机看到过这些翩翩舞者的漂亮阿姨和姐姐。那时的我们心无杂念,旁无非意,就是喜欢,喜欢听,喜欢看,应该是一种对“美”的好奇,对未来幸福生活的向往。相信,他们和她们所演的人物在那时更是这般的人,有着这般的心。整个情节非常紧凑,全片纯净,满怀情意,人物的变和情节的转都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从和平时期的万众一心,尽展英姿,到战争年代的无往无畏,视死如归,再到经济时代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无一不在诠释着另一种“活着”,那种平凡而不断的精神延续。为人一世,唯根唯本能不忘者顶天立地,值得我们去铭记。中国的词语其实大多都是含意组合式的,电影中的“刘峰”做到了根和本,而现在的人们大多都快遗忘,或者说是不求其本意了,所谓“根本”也是这类词汇的一个典型。他有着雷锋般的心怀,他有着战神般的意志,他同样有着凡人的情感,为了爱情宁愿去选择坚守,守望着他心中的那朵“小花”,无怨无悔。自古时事造英雄,只是历史给予他们的英雄时刻太过于短暂和残酷,也只有影片中的“小萍”才能真正的去懂他,爱到他的内心,能让他体会。他们就活在我们身边,也许他们已经老到自己去习惯性的沉默,默然于世,但这篇故事传递给我们一种精神,一次觉醒,我们必然还要为他们的当年而敬礼和鼓掌,因为他们也曾年轻过……而我们作为这个时代的创立者,面对的是同样的时代变迁,虽然不再有血肉混糊的杀戮,不再有转瞬即逝的惊恐,可是同样需要坚守,同样需要去完成属于我们的任务。我们也在用我们的才能和精神去完成我们的“芳华”。芳华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件事,而是一种经历,一个时代。每个年代的人都有属于他们的芳华,不管你有视或者无视,它就在你身边不停的流动着,你可以浑然不知,也可以无比珍惜。昨天看到网红韩寒在微博中评价到“冯导的非喜剧片其实比喜剧片拍的更好”,在我一直以来的感受中,同样如此。本以为全片会以朴树的“那些花儿”作为结尾曲,没想听到的却是韩红的“绒花”。但当那些剪辑画面再次浮现眼前,听到歌词中的含意,不由泪水再次流下,流得怅然,“世上有朵美丽花,那是青春吐芳华……”。“那些花儿”的歌词不免让人会局限于爱情,而“绒花”才是对那些人们的敬意,对那个时代的演绎。 不觉中写了这么多,如果语文老师有知的话,一定是很满意了。最后配上几张影照,为了保护正版,我只拍了片头和片尾的几张,以表达我再一次的心意。可能让那些想看到美女们大长腿的朋友们失望了,那就到影院中一睹《芳华》的风姿吧,希望大家都能观有所感,也提醒大家别忘记带上纸巾。《芳华》基本信息《芳华》是由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剧情片,由冯小刚执导,严歌苓编剧,黄轩领衔主演,苗苗、钟楚曦联合主演,杨采钰、李晓峰、 王天辰出演、王可如、隋源等参加演出。《芳华》根据严歌苓同名小说改编,以1970至1980年代为背景,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着变数的人生命运故事。该片于2017年12月15日在中国、北美地区同步上映。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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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间的芳华·刹那芳华天空飘落一颗流星。凄芳、惨绝,华丽,空灵。她问他,假如死在他怀里,他会不会为她哭泣。他狡黠而顽皮地看着她,带着一贯无所谓的微笑道,男人流血不流泪。她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望,默默靠在他怀里。除了他,她不相信任何一个人,除了他,她不需要相信任何人。她觉得自己一叶障目。她的离去很匆忙。杳无音信。他突然感觉到,自己苍白的生命已经沦陷,就像没有雨的春天,随时会干涸。他向他母亲妥协,去一个鬼子猖獗的地方留学,让自己有足够的时间来遗忘,也让自己用这个时光来凭吊。在那头,他用酒来让自己更好投入到冷酷和喧嚣中。在那头,他一直是个话题的东方人。因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他由一个本科生直接晋级博士,同时用他的优秀拒绝了所有追求者,和这些追求者给他带来的财富。他甚至没有和导师以外的任何人主动答话,他的活动范围除了酒吧就是房顶。站在不属于自己祖先国土的高楼上,他俯瞰过往,无数次想义无返顾地跳下去,感受风吹过耳边的快感。但他害怕生死一刹的孤独和寂寞。他感觉到,自己的生命脆弱得像风中摇曳的烛光,既认命,又不安于现状。他几乎每天都吐血,他看到自己眼中的血丝。在无数个被寒冷冰冻的梦里,他都平静的重复这那句写给自己的句诗。雪后镜中空过客,梦里醉颜笑沧桑。然后被胃疼的抽搐搅醒。也许自己只是活在她的意识,他感到可笑。但纵使明天的错误填充不了今天的荒芜,他是否还是会延续那个错误,他很茫然。也许他们都是在别人的路上寻找自己的足迹,错误的张望。他接到她妹妹的电话时,感到窒息的紧张。他怀疑,这两年来,他是不是真那么恨她,还是那只是他不能忘记她的一个借口。他问她妹妹,为什么知道他的电话。因为她这两年来疯狂寻找着他的点滴,然后珍藏。他隐忍着泪涌的冲动,听到她妹妹的低泣。他在飞机上看大洋寥落,云朵飘散。他感觉到自己离天堂这么近,又那么远。触手可及,咫尺天涯。如果飞机坠落,像不像流星化过夜空呢。他问自己。他回到家里,并没有衣锦荣归的待遇,因为他是在博士毕业前一个月放弃学位,自动回国的。没有一个足以让他母亲信服的理由,甚至之前根本就没有通知家人。他在医院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虚弱得像狂风中飘摇的浮萍。她妹妹告诉他,她本来在一年前就要死的,只是在等待一个瞑目的理由,所以一直强撑着。他问她,当初为什么要离开他?因为我知道是绝症,自己不久于世,而且你母亲叫我不要痴心妄想,毁了你的前途,我们门不当,户不对,我很卑微,不想连累你。她气若游丝地看着他,在化过一滴泪后,闭上了眼睛。依偎在他的怀里。他聆听着眼泪落地的声音,仿佛流星化落时,在他心中流下的声响,难以捕捉。他突然胸闷难当,终于忍不住,流下藏在心中两年的悲哀。他看到自己眼中涌出的鲜血。他很诧异。男人流血不流泪。他想起来了,他乘坐的飞机已经在大洋上失事坠毁,像流星。他平静地看着自己的身体从脚到头灰飞湮灭,在空气中飘散。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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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芳华,倾尽青春年华_3000字那年,我刚刚才认识她。独木舟,葛婉仪那年,我刚读她的小说。既不是《我亦飘零久》,也不是《月亮说它忘记了》,更不是《你是我的独家记忆》,而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真的,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深海里的星星》。朋友说,慕离,你知道独木舟吗?知道啊,划桨的独木舟嘛!我最喜欢这种坐在小船上,被风吹的凌乱的感觉。不是这个,我说的独木舟,是《花火》的写手,是《深海里的星星》的作者。哦?那我不知道。当时只听从妈妈的话,专攻读书,立志做学霸的我,不看小说,便摇摇头。朋友用一种,就像程落熏看康婕一样的目光看着我,动了动嘴唇。我知道,她说的是,乡霸。喏,慕离土鳖,借给你看看!我记得很清楚,《深海Ι》的封面是一个蒙了双眼的姑娘。很唯美,很伤感。我竟不由自主的伸出手,接过了那本书。我不知道的是,我会跟这本书有说不清楚的纷扰与纠葛。对感情很迟钝,人送外号“冷情尼姑”的我,在看过《深海》后,对让程落熏放弃许至君,让林逸舟放弃生命的爱情,渐渐地,产生了好奇。独木舟。用她的文字,教会了我,如何去爱一个人。哪怕,他从未属于过你。可是,我却让自己越陷越深,走不出深深的回忆。原来,爱与伤害,也是成正比的。现在,停下我的脚步,回想,真的很想骂自己一句,犯贱!我曾对朋友说过,如果我是程落熏,不会将所有的过错都推到许至君的身上,毕竟,许至君爱程落熏,是没有错的。可是,程落熏为什么要让自己陷入林逸舟的牢笼之中,跨不出这一步?好傻的姑娘。这是我对程落熏的印象。然而,现实却是,我不是程落熏,他也不是许至君,你更不是林逸舟。林逸舟,一个真正的浪子,放荡不羁,年少轻狂。处于青春期的我,就那样的,喜欢上了一个和林逸舟一样叛逆的男生。唐旭,这是你的名字。却与你的性格截然相反。暖暖的名字,冷冷的性格。我们是三年的校友,懵懂的爱恋,萌动的青春,成了我们之间的桥梁。我不知道我和你之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牵绊的呢?好像是某个平安夜,打扫清洁的同学们在一个喜欢你的女生的课桌上发现了一张贺卡。八卦的同学们迅速的扎成了堆。一个瘦小的,像骨架一样的男生,声情并茂的朗读了贺卡上的内容:“唐旭,我喜欢你,尽管你有你自己的小公主,但我还是愿意成为你的天使,默默的守护着你。”我愿以天使之名,守护你一生一世。这是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愣头青的我,脑袋一热,扯了扯正讲得唾沫横飞的瘦骨男孩的衣袖一下。“唐旭的小公主是谁?”我鬼使神差的问。瘦骨男孩吃惊的看着我,那模样,好像我应该知道一样。瘦骨男孩悠悠的说:“就是你啊!慕离!”我听得头皮一麻,神色不自然的说,怎么可能啊!是的,怎么可能。在班上默默无闻的我,怎么可能成为唐旭的小公主?我和他没有交集,就像两条平行线一样,没有交点。怎么可能是我?我和他从未说过一句话。如果不是这次贺卡事件,我或许永远也不会记得,在我的生命中,有一个叫做唐旭的男生。从那以后,似乎有意还是无意,我们两个开始靠的很近,后来,成了兄弟。不知是你先说的话,还是我先开的口,我已经全然不记得了。午夜梦回,全是关于你的梦。我不知道为什么,你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还带着一双阴鸷的眼睛,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从不会帮别人发本子的你,却总是在我从办公室里抱出一摞英语本时,义无反顾的帮我发了起来。闺蜜拿此事取笑我,我却说,只是朋友间的帮忙罢了。你是班上的乒乓球中的种子选手,放弃与高手切磋的机会,甘愿陪着我这个,只会胎球的人打球,还时不时的指点我。乒乓球飞出去了,每次都是你去捡球。这次,又是什么?闺蜜问。呵呵,只是朋友间的照顾罢了。你是班上的飞毛腿。有一次短跑,看见你一次又一次的刷新记录,我都替你高兴。因为我清楚,在你这辉煌的成绩背后,是付出了多少的汗水,甚至是泪水和血水。跑完步后的你,冲我明晃一笑,顿时,闪耀了我的整个世界。其实,唐旭,你应该多笑笑,你笑起来,很好看,真的,很帅,就像星星一样,耀眼。似乎,好像,可能,大概,我是班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你对人笑的女生。这又算什么?闺蜜再问。只是朋友间的分享罢了。真的是这样吗?闺蜜说,你们真的只是朋友吗?我毫不犹豫的点点头。我也以为,我们真的能保持朋友的关系,一直,一直,到一直。直到有一天,打篮球比赛时,你受伤了。闻讯的我,火速赶往现场。看见你蹭破的膝盖,流出殷殷红血。不知为何,心里感觉很难受,就像,就像是自己受伤了一样。你在人群中看见了我,冲我明媚一笑,我知道,你是要我放心。可看见你翻起的皮肉,流出的鲜血,唐旭,你告诉我,我该怎样放心。不想让你担心,我冲你点点头,仰起头,把自己眼睛里的东西硬生生的逼了回去。我吸了吸鼻子,调整好状态后,转身,向教室跑去。我感觉自己快要飞了起来,因为,心里有个声音在呐喊,唐旭,等我,求求你,一定要等我!我拿出放在讲台底下的新盆子,在水龙头下清了一遍,接了半盆水,拿上一包纸巾,飞速的跑了过来。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唐旭,坚持住,等着我。我跑到了操场,果然,在休息室看见了你,你侧身倚在窗边,阳光仿佛给你镀了一层金边,这一刻的你,如那一刻的许至君一样,寂寞如雪。连我紊乱的呼吸也平缓了下来,我感觉,这一刻的你,离我好远好远。你觉察到我的存在,咳嗽了一声。我出窍的灵魂终于又回归躯壳。我呵呵的干笑了两声,想起自己来的目的,放下手中的盆子,在医疗柜里找到了酒精,棉签,以及绷带。我跑到窗边,在你的疑惑下,搀扶着你,坐下。我蹲下来,慢慢地卷起刚好挡住伤口的篮球服,如此近距离的看着这伤口,我感觉自己呼吸都慢了半拍。我嘶的倒抽一口气。突然,我眼前一黑,原来是一双手,捂住了我的眼睛。“怕就不要看!”清冷的声音里充满了柔情。我心里一热。“不行!”我倔强的说道。将那双手从我的眼睛上移开。不要怕,不要怕。我一直在心里给自己勇气。我呼出一口气,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回的气势。我为了方便,干脆单膝跪地,只是,不知道,这样的一个不经意的动作,竟会让你怀念久久。就像你后来说的,给我单膝跪地的人,慕离,你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我把纸巾在盆子里打湿,绕着伤口,一边给你擦拭,一边吹气,减轻你的疼痛。再用干的纸巾将多余的水吸走后,我用酒精涂上了你的伤口。你那好看的眉毛顿时皱成了川字,那一刻,看见你隐忍的样子,我连涂药的手都颤抖了。猝不及防的,你握住了我的手,原来,性格清冷的人,连手都是冷的。那心呢?该不会也是冷的吧!“你再抖,我不会被感染化脓而死,到是可能被你涂药给痛死。”“哦,对不起。”就这样,在那阳光洒满窗台的下午,唐旭,他握着我的手,慢慢地给自己上药。世界都安静了,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停留在那一刻。从那以后,我就成了唐旭的女朋友。所有的人都羡慕我,唐旭,又帅又高,对女友又好,反观我,真真正正的丑小鸭一只。受不了,校园里的流言蜚语,受不了,同学们的冷言冷语,受不了,唐旭妈妈的冷嘲热讽,更受不了,唐旭,为了我,放下了他的尊严和他的骄傲。是鹰,就应该展翅翱翔,不能因为我,束缚了你的翅膀。在阴雨绵绵的天气里,在开着空调的咖啡馆里,我对唐旭,说出了这辈子,我最违心的话,唐旭,我喜欢别人了,我们不合适,还是分手吧。对你,对我,都有益无害。同样的下午,不同的天气。唐旭,终究是潇洒的离开了我。留给我的,挥之不去是唐旭眼里的黯然,和那个孤傲的背影。为什么,突然觉得好累,好想哭?这不正是我想要的结果吗?原来,我们每个人的青春都暗伤连城。我终是比程落熏领悟的晚。但我亦不后悔,如果时光倒流,我还是会选择这样做。因为,我和许至君一样,都以相同的方式爱着不同的人。就像许至君,就算程落熏还记着那通电话,但还是默默地爱着她。就像我之于你。知道真相的闺蜜,想去找唐旭,企图挽回我们这段破碎的爱情。我笑着摇摇头。犯贱的是我自己,作死的也是我自己,唐旭为我付出的够多了,而我,无法回应他的这份感情,只有亲手结束了它。如果你是真的为我好,就请你不要去打扰唐旭现在的生活,他,应该很幸福吧。傻子。闺蜜说。我没想到,我对程落熏的印象,竟会成为闺蜜对我的印象。我原本期待的是唐旭的结婚请柬,只是,没想到,等到后来的,却是一封病危通知单。等我赶到病房的时候,看见的是唐旭冰凉的遗体。我没有像程落熏那样的疯狂,只是淡淡的,望着此刻躺在病床上,没有一丝血气的唐旭,我居然镇静了下来。安心的走吧,唐旭。你带走了我的初恋,你带走了我十六岁的青春,你也带走了我们幸福的记忆。我知道,此后,“冷清尼姑”真的成了冷清尼姑了。我知道,此后,我再也不会遇见一个和我一样是双鱼座的人。我知道,此后,我再也不会遇见一个只对我笑的人。我知道,此后,我再也不会遇见一个能让我单膝跪地的人。我知道,此后,我再也不会遇见你了,唐旭。唐旭,等着我,求求你,再等我一次。初三:严佳琪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