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阳君 第一章 初入风云_3000字
魏国的都城大梁,那个曾经称霸天下、不可一世的国家的都城大梁,在相府外一处不起眼的地方,停下了一辆同样不起眼的马车。
当时在魏国担任相邦的人叫做魏齐,但他的才德似乎与他的职位并不相配。但这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他的出身而已——魏国王室。
让我们把目光转回这辆马车。这马车的主人是在魏国小有名气的才子智路,官至长大夫,离卿只差了一级;但坐于车上的并不是智路本人,而是他的长子智卿。虽说智卿是智家长子,但他的年龄却并不大:如今才刚满了十七岁。虽说智卿的年龄不大,但在他的身上,却能令人感受到一种在同龄人身上极为罕见的坚毅和沉着。
小公子智卿纵身跳下马车,身后,紧跟着跳下了一名小仆从。
智卿神情复杂地望着那块在相府大门的上面高高挂起的、题着“相邦府”三个大字的大匾,一语不发地凝视了许久。过了好一会儿,才转身对乐辽说:“卿兄珍重,我就此去了……告辞。”
这名仆从在这一刻忽然“刷”地留下了两行热泪。智卿便又沉默着转回身,头也不回地朝着相府大门的方向沉稳地走去。他的思绪被风儿连同他那乌黑的细发一同吹乱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此时在想些什么;此时,他的心就像一堆乱麻,剪不断,理还乱……
恍惚间,智卿忽然听到有人在高声喊话:“喂,你,是来干什么的?”他自然明白,喊话的人是相府看门的护卫。他走到近前,对着看门的那两个护卫各作了一揖,不紧不慢地说道:“麻烦去向魏大人通报一下:长大夫智路之子智卿求见。”
其中一个护卫冷笑了一声,脸上显出了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怪声怪气地嘲笑道:“哼,相邦大人日理万机,岂是你这等小辈能轻易见得到的?我劝先生还是早点儿回去吧,免得一会儿显得我们有多对不住您。若单是这样也就罢了,要是先生回去后找我们的麻烦,那可让我们怎么办啊……”
智卿的脸上忽然闪过了一丝极难察觉、难以捉摸的微笑。他从袖子里探出了一个不大但十分精美的小囊子,向空中随意地抛了几下,使囊子中传出了对那两个护卫来说极其迷人的、因金属碰撞而产生的“叮叮”声;然后,他不附一言,就把这个小囊子顺手甩给了那个刚才还对他不屑一顾的两眼发光的护卫。
这个护卫好像忽然变了个人似的,马上对智卿笑着赔罪道:“小人刚才对公子无礼,实在是有愧于公子的赏识,真是小人的大不该,还望公子不要生气;但小人毕竟也不容易,还望公子能体谅体谅小人,公子稍等,小人这就去给公子通报去……”
那护卫刚才还对智卿视如敝屣,现在却一口一个“公子”,其之前倨后恭之行径,怎能不令人啼笑皆非啊。
过了一小会儿,那个护卫回来了,脸上仍然带着欣喜:“公子,大人说了,您可以进去了;嗯……公子,想必您这是第一次来相府吧?那……就让小的给您引路吧。”
智卿倒也毫不客气,直接就跨过了相府的门槛。府内满是奢侈华丽、金碧辉煌的景象:由上好的木材打造的亭台楼阁一处挨着一处,像是绝好的玉一般晶莹剔透的瓦块布满了房顶;楼台布置得井然有序,毫不紊乱,给人以一种逶迤、宏伟、壮观的景象;美玉、珠宝等奇珍异宝,在这里却再寻常不过了,像是丝绸、锦缎等在寻常人家那里极为珍贵的东西,在这里却随处可见。可以说,与相府相比,智家的府邸简直不值一提;但凡是去过相府的人,当时在相府里时几乎无一例外地被羡慕、嫉妒和欲望充斥了整个内心。
然而例外的人终究还是有的——至少也有智卿这一个。他行走在无比奢华的楼宇中间,心中并无嫉妒,只有感慨:
“底层的农民人家生活贫苦,整日里饥寒交迫,只能靠努力地、拼命地工作,才能勉强养活自己和家人,能吃顿饱饭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一种奢望。除了拼命耕田以外,他们不仅要服官府发下来的兵役和徭役,还要将他们用血汗换来的、本就寥寥无几的麦粒上缴一部分给国家。然而这些达官显贵却只知贪图享乐,而对国家基层人民的生活之艰苦漠不关心,奢侈腐化,骄奢淫逸,长此以往,魏国的社稷怎能保得住啊……”
智卿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魏齐要接见他的那处楼阁的门外。那跟着他进来的护卫拱了拱手,毕恭毕敬地说道:“公子,就是这里了,小的就不奉陪了。公子走好!”说罢,他便又急匆匆地回去了。
智卿便很是从容地踏进了门。刚一跨过门槛,他就看见屋内摆了一组茶几,茶几的一旁稳坐着一个衣着华丽而端庄的中年人——他的右手上端着一只精致无比的茶杯,正嗅着那扑鼻的茶香。智卿不等那中年人开口说话,便从容不迫地说道:“长大夫智路之子智卿,见过魏大人。”
魏齐微微笑了一笑,示意智卿坐下。智卿倒也毫不客气,什么都没说就落了坐。他向四周随意地扫视了几眼,便敏锐地觉察到,屋内的各个隐蔽的角落里都藏有侍卫。显然,魏齐对他并不信任。但智卿并没有因此而感到哪怕一丝的畏惧,因为他相信自己一定会让魏齐改变对他的态度的。
这时,魏齐微笑着对智卿说:“不知公子此次有何兴致,竟到了我相府来参观?不瞒公子说,我对先生此来的目的甚是好奇。”
智卿也笑了笑,不紧不慢地说:“容在下先说上一句:在下仅是长大夫之子,与大人相比简直不值一提,大人不必以‘公子’称呼;大人若不嫌弃,就以在下的字‘子梁’来称呼在下吧。”智卿说到这里,稍微顿了一顿,然后又继续沉稳地说道:“至于在下此来的目的,既然大人相问,那在下便开门见山地说了:在下此来,是想投入您的麾下,成为您的门客。”
魏齐微微感到有些诧异:“凭借令尊在朝中的位置,完全可以为先生谋个官职;那先生为何还要屈尊,在我手下做一名门客呢?”
智卿不慌不忙地答道:“在下跟其他人不一样。在下想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来建功立业——而不是出身,还望大人谅解。”
魏齐立时就觉得自己在语势上败给了对方,于是他急忙又道:“但子梁先生毕竟年龄尚小,恐怕……这事情应该再等上几年吧?“
智卿不急不缓地又施了个礼,道:“大人,当年郑庄公十二岁为君,晋悼公十四岁即位,虽然他们都在幼年时便肩负起了国家兴亡的重任,但他们却都能使自己的国家变得政治清明、社会安定、士卒精锐,使自己的百姓安居乐业、各安其分,成为一代贤君。难道大人就这么瞧不起年已一十有七的在下,认为在下的能力甚至不够在大人手下做一名门客吗?”
这短短的几句话,就让魏齐清楚地认识到:他是无法与智卿相争辩的。于是,他急忙转移了话题:“不知子梁先生此来,有何可以指教?愿听先生高论。”
智卿又向魏齐作了一揖,道:“不知大人想先听些什么?”
魏齐连忙还礼道:“那……我就直接告诉先生了。如今秦国势大,简直不把我们山东六国放在眼里;而秦国却处于西陲,位处偏僻,定觊觎我位于天下正中之大魏已久,真乃我大魏心头之大患。不知先生针对此事可有良策?”
智卿端起了茶杯,仔细品了品这茶的香味。
“当今天下,无疑以位于天下之至东的齐国和位于天下之至西的齐国最为强盛。我大魏虽亦可称为一霸,但与秦、齐二国相比却仍略输一筹。因此,魏国必须与其中一国结盟。若我魏国结好于齐国,即为合纵御秦;若结好于秦国,则就顺应了秦国的连横。对我魏国来说,顺应天下之合纵之势,亦或与秦国合盟以连横皆可……”
魏齐听到这里,不禁皱了皱眉,脸上终于流露出了他藏于内心深处已久的蔑视:“先生,您这话可说错了吧。秦国之民众蛮横无道,野蛮无知,凶狠残暴,不知礼乐之术,不懂得以德服人、以礼服人,同西戎、北狄、南蛮、东夷之流同属蛮族,仅凭卫鞅之违背礼乐之庸法而蛮横刁钻一时,天下皆不屑之,方才合盟南北,以共同抵御西戎。这样的蛮夷之国、天下共敌,避之犹恐不及,怎能与之结好?先生是在说笑罢了吧!”
智卿的眼神忽然变得像霜一样冰冷。他缓缓地抬起了头,神情复杂地、默默地看着魏齐,看得魏齐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大人这是看不起秦国吗?秦国虽地处偏远,但实力却比我我国强大很多,中原诸侯皆不能与之抗衡,魏国有什么资格看不起秦国?况且,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就摆脱了野蛮,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如今也可跻身‘礼乐之邦’之列了吧?更何况,秦国继承的是平王以前的大周的天下,若以秦为蛮夷,则就相当于以大周为蛮荒之地,这样一来,又当置诸侯于何地?大人怎能以偏概全地为秦国定下结论呢?还有,望大人许在下直言,在下实在看不出卫鞅之法有何败坏礼乐之处;而此法即能使秦国由天下至若变为至强,岂可能不为妙法哉?大人此般之议论,不知何故?再者说,三晋之国同秦国结好,对秦国来说是弊多利少的:以在下愚见,秦国此时最好的对外策略应是‘远交近攻’,即拉拢距秦国较远的燕、楚、齐三国,而去进攻较近的三晋。如此一来,秦国占领的土地由于与本土为邻,会很容易守住;而其他诸国也不会轻易干涉,甚至同秦国联手,里外夹击。而若三晋同秦联盟,必会使秦国采取‘近交远攻’之策,如此,秦国如想扩充疆域,必然要劳师远征,攻伐远方的燕、楚、齐三国。到时秦军必然疲惫不堪,而三国的军队却以逸待劳,纵使秦军所向披靡,攻必克,战必取,获胜的可能性也不会很大;即便秦军真能取胜,拔下了敌方的几座城池,但由于所攻下的城池远离秦国本土,也势必守不了多长时间。显而易见,这样会对秦国的战局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所以依在下愚见,魏国只要见机而动,依照客观实际而采取适当、灵活的对策,即可永保平安无事。难道大人认为,这样做……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魏齐的神情变得十分难看。他张了张口,似乎要说些什么;但他立刻又把嘴合上了。智卿见魏齐没有反应,便继续说道:“但不知大人想过没有:三家分晋后,天下以我们魏国最为强大;但至于今日,魏国竟衰败到如此境地,这是何故?大人知道吗?”
魏齐如实答道:“不知——还望先生指教。”
智卿的神情立时变得更加冰冷了。
“敢问大人,若当年于秦国变法、使秦国走向强盛的商鞅,大破魏国的孙膑,游说天下的张仪,率领五国伐齐、使齐国几乎灭亡的乐毅等人都为魏国效力的话……魏国此时会强大到何种地步呢?”
魏齐的脸色瞬时变得更加难看了——智卿所说的那些人,在成大事前都在魏国居住过,有的甚至生来就是魏国人,因此,魏廷完全可以任用他们;但魏国却没有,如此一来,这些人才就都去了别的国家,被那些国家的君主所用。若他们全都能为魏国效力,何愁魏国不能保住往日之强盛,甚至称霸四方、一匡天下?
智卿细细地品了一口茶,继续不急不缓地道:“那……为什么他们不能为魏国所用?因为魏国的贵族实力过于强大,使得魏廷不得不以‘任人唯亲’取代‘任人唯贤’来布置朝廷,如此才致使人才不能为魏国所用……是吧,‘魏’大人?”
这段话对魏齐来说不可谓不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因为魏齐与魏王同姓——这其中的关系不言自明。魏齐不敢再与智卿交谈了,于是,他站起身,拱了拱手,说:“先生的一番高论……令我十分佩服,但现在时辰已不早了,我改日再与先生细谈吧。”
说罢,他立即向旁边站着的一名家仆使了一个难以捉摸的眼色。那名家仆立刻会意,转身对智卿说:“先生……想必您也乏了,就让在下领着您歇息去吧。”智卿急忙起身,随后就跟着家仆出了门去。
家仆要领着智卿去的地方,是下等门客们在相府的居身之所。
不管写得好不好,反正我是迈出这一步了。一个月前,我无意中了解了战国时期秦国丞相、“远交近攻”这一策略的首创范雎(我们是完全有理由向希特勒等人收取专利费的)的传奇一生,便打算写一部小说,最后……范雎落榜,智卿上场(我不知道范雎应该怎么写,而且他快要驾鹤西去时好像不太光彩),题材也变成了“复仇”。虽然写得不好,但要知道为了写这部小说我是花了不少的精力的。譬如,“相邦”、“相国”和“丞相”的区别,恐怕没几个人知道吧。好了,有点啰嗦了,大家赏个脸,将就着看看行不?
初一:高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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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印之书·虹精灵(由封印之书原著改写)_800字
引子
日落西山,天色苍茫。一个中年男人背着手站落地窗前,望着天边那最后一缕红慢慢消失。
“笃笃笃。”一阵敲门声响起。
“进来。”男人背对着门,吐出这两个字。
门开了,走进来一个长相有些阴柔的男子,目光闪烁,似乎有些惧怕。
“怎么样了?”那个男人依旧背对着他。
“没……没抓住……”
“你们是怎么办事的!”那名男子猛地转过身来,一脸正气,冷若冰霜。
“打成重伤后,逃脱了。”向后退了一步,“大人,您又不是不清楚,那东西的实力有多强,若不是它本来就消耗了许多魔力,恐怕我们就变成猎物了。”
“正因为它消耗了许多魔力,我才发动你们,指望能一举拿下它呢!”他眉毛一挑,说道。
“不过,我们做了些手脚。”长相阴柔的男子脸上掠过一抹阴笑,“恐怕,它会失忆哦。”
“嗯?不错,这样吧,既然不能消灭它,就先封印住它的记忆吧,顺便也封住它的魔力,能坚持多长时间就是多长时间。”
“您的意思是……”阴柔男的表情明显一凝。
“大规模寻找它,无论如何都要把它给找到,找组织里实力最强的封印者收养它,安插进一所学校,必须都是组织里的人,找实力拔尖的、与它年龄相仿的做它的同学。哼,布下天罗地网,就不怕它会恢复记忆!”中年男人的脸上是一副势在必得的神情。
“那……守书一组那边……”阴柔男有些犹豫。
“唉,再等等吧,时机成熟了,再说。”闭上了眼睛,有些无奈。
“时间越长越难封印,大人,若是时间太长,只能靠自愿才能封进去。”
“若是早些封印,那不就是逼它恢复记忆吗!到时候,都得完蛋!”皱着眉头,感到很焦虑。
“也是……”阴柔男点点头,退出房间外,去准备了。
“嗳。”中年男子抬头望天,摇摇头。
窗外,天已黑尽,一曲由荆棘谱写成的妖兽使命之歌,荡气回肠,可歌可泣。
初一:紫魅.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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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初中时光飞逝,我已从小学生变成了中学生,来到中学,什么都是新的:新同学,新老师,新生活——第一天去最重要的就是去适应,初中班主任就对我们说过,第一周适应不了,后面将十分艰难,我听后心里十分紧张,我相信这一周将会相当难,要有心理准备啊!开学第一件事便是在宿舍收拾生活用品,之后就赶往教室。第一天就是那么倒霉,宿舍的镜子竟然早就上几届的新生打破了,灯也相当昏暗,这宿舍已经有好几年没修理过了。我老妈要去领被子之类的,结果没带票,回来时已经没库存了,那天晚上只得回家。但第二天就十分幸运,听别人说,昨晚,我那宿舍闹起了蟑螂,搞得整个宿舍不得安宁,整夜未眠。当我在第二天晚上要进宿舍,老妈出现了,她跟我说,今天还是没有领到,还得回家,所以我只好与舍友告了一声别,回家了。结果第三天,听别人说,昨晚我们宿舍又闹蟑螂,真是闹得民不聊生啊,总觉得好像我才是这件事的罪魁祸首一样。开学后,老师都要向同学介绍一下,我这才发现中学的老师都很有意思,特别是语文老师,用PPT介绍时,如果不用头像的话,我们很难辨别性别。此人姓吴,名为静宜,被上届学生称之为“故事大王”,在此人手中培养出来的同志大多考了进本校高中了,都是班中的尖子生,个个都名列前茅,此人是什么性别呢?不说不知道,不说吓一跳,性别是男,震惊吧!我们班个个瞠目结舌,无法作答。他喜欢有故事给我们听,第一次讲课,他给我们讲了他关于名字的故事:在他中学时,找宿舍很费劲,名单都是贴在宿舍门口的,吴老师拼命地找,就是没有找到他的名字,后来找到了生管老师,但是这生管老师也找不到,最终在女生宿舍的找到了他的名字,这都是名字惹的祸啊!我们都听得津津有味。只过了一个星期,我们就发现中学生活越来越有意思了!6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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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风云》 第一章_3000字【校园风云】作者:相子本故事纯属想象如有雷同不胜荣幸。第一章【欧阳兰】火热的九月,是一年中除春运意外铁路运输最繁忙的一个阶段,众多的老学生结束了暑假要乘坐火车到学校开始新学期的课程,还有的新学生准备乘坐火车到新学校感受象牙塔的神秘气息。右手轻松地拎着一个不大的行李箱,左手拿着一张还散发着油墨香味的火车票,一脸淡然神情的夏侯勇随着周围提着大包小包的人群缓缓地走向已经停靠在站台边的火车。他一米八五的高个子在身高普遍不超过一米七五的旅客中颇有点鹤立鸡群的感觉,再加上他英俊不凡的五官,以及脸上淡然的神情,引得周围的旅客纷纷向他投来诧异的目光。对于这些目光,夏侯勇感受到了,但是他并不为之所动,目不斜视地拎着手中的行李箱,不慌不忙地走向火车票上所标示的车厢1号车厢38号座位。1号车厢内来的人还不多,夏侯勇很轻松地找到了自己的座位,把手中的行李箱放在行李架上以后,他径直坐在自己的位子上。38号座位是一个靠窗的位子,对此夏侯勇感到很满意,因为他比较偏爱靠窗的位子,靠窗的位子可以很方便地观看窗外的风景,每次不管是坐公交车,还是坐其他什么交通工具,他都习惯性地找靠窗的位子坐下。坐在位子上,夏侯勇用左手撑着下巴,眼睛直直地看着窗外,在那里,一对中年男女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包裹小跑着向这边赶,而在这对中年男女后面,一个和夏侯勇年龄差不多的男孩子正缓缓地向这边走着。男孩子五官很普通,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似乎要把自己弄得斯文一点,但是可惜的是,他脸上掩饰不住的傲气和自得却把他极力装出来的斯文气息给破坏得干干净净的。正在前面走的中年男子一边小跑,一边不忘回头向后面的男孩子喊着什么,看他脸上焦急的表情似乎是在催促后面的男孩子走快点。对于中年男子的催促,后面的男孩子脸上流露出不耐烦的神色,脚下不步子并没有加快,还是不慌不忙的。又是一对送孩子上学校去报到的父母!夏侯勇的心里暗暗猜测道。看着那对提着大包小包的中年男女,不知怎么的,夏侯勇突然想起自己的父母。如果不是自己强烈要求自己一个人去学校报到的话,这时候他们应该也是这样提着大包小包,急匆匆地向前跑着,生怕赶不上火车吧!想到父母,夏侯勇又想起刚才自己在拥抱他们的时候突然发现他们的头上竟然已经长了许多的白头发!夏侯富和夏侯美结婚比较早,夏侯勇出生的时候,夏侯富才十八岁,夏侯美比丈夫大一点,但是也才十九岁,所以即使夏侯勇今年已经十八岁了,但是夏侯富和夏侯美也才四十岁不到。按理说以他们现在的年龄不应该长这么多白头发啊。夏侯勇又想起了自己受伤之前夏侯富和夏侯美头上的满头乌丝。好像是从自己受伤之后,夏侯富和夏侯美的头上就开始长出白头发的吧!一想到自己受伤之前夏侯美偶尔在照镜子的时候在自己头上发现一根白头发就连声尖叫的样子,夏侯勇的心里就感到很难受!他知道自己受伤之后,父母带着自己一家家医院地寻医问药,但是却都是一次次地失望而归,他们内心的焦急难受可想而知,这也许就是他们过早长出白头发的原因吧!父母都为自己操了这么心了,难道自己还要任性地坚持自己的理想和爱好去打球,然后让自己的父母再为自己担心忧虑吗?不,我不能这么自私,我不能再让爱我的父母担心难过了,我一定要好好利用大学的时间好好学习,毕业后找一份好的工作,挣好多好多的钱,让我的父母都过上舒心安逸的生活!至于篮球----还是放下吧!夏侯勇的心里做出了决定,眼睛盯着窗外的那对中年男女,不由有些痴了。……正望着窗外发呆的夏侯勇突然感觉到鼻端有股香风袭来,不由得好奇地回过头去寻找香风的来源。好漂亮的女孩子啊!夏侯勇的心里暗暗赞道。只见在夏侯勇座位旁的过道上有一个女孩子正吃力地踮起脚把一个超大的行李箱塞到行李架上。女孩子长得很漂亮,五官精致如画,乌黑的秀发在脑后绑成马尾状,显得既俏丽又精干。女孩子穿着一条粉红色的圆领T恤衫,搭着一条天蓝色的做旧紧身牛仔裤,衬得她的双腿浑圆而修长。也许是天气热的缘故,或者是把那个超大的行李箱塞到行李架上耗费了太大的体力,女孩子的鼻尖上微微冒汗,使得她本来就俏丽无双的精致面容变得更加完美无瑕。即使是已经修炼到心如止水的夏侯勇在看着这个女孩子的时候也不禁感到有点口干舌燥,夏侯勇觉得与眼前这个女孩子比起来,自己高中所在学校的那些班花校花们简直和村姑没什么两样。真是一个受上天宠爱的美丽女子啊!夏侯勇心里暗暗感叹,但是随即他便否掉了想要上前搭讪认识她的想法,因为他在大学期间准备好好学习、打工,至于谈恋爱这种既耗费时间又浪费金钱的事情还是等以后再说吧!所以虽然被美丽女孩的外表给惊了一下,但是夏侯勇还是很快地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脸上的表情又恢复成平静无波的状态,他转过头继续看向窗外的风景,好像比起这位美女,窗外有什么美丽的风景更加吸引他的注意力似的。……欧阳兰现在的心情很不爽,不仅是因为今天的天气炎热以及火车站超多的人气让她在挤火车的时候出了一身香汗,更重要的原因是眼前的这个男孩看到自己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吃力地举着一个大行李箱竟然丝毫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而是看了一眼自己就又把目光转向窗外,难道窗外有比自己更吸引他眼球的美女?欧阳兰一边放着行李箱,一边还不忘顺着男孩子的目光看向窗外,却没有发现任何美女的踪迹,只有一对提着大包小包的大叔大妈,难道我的魅力竟然比不上大叔大妈的魅力了?哼,不光是没有一点绅士风度,连审美情趣都那么差劲儿!欧阳兰放好自己的行李箱之后,冷哼一声,气呼呼地坐在男孩子对面的座位上,那是她的位子。欧阳兰一边拿出一张心心相印餐巾纸擦拭脸上的汗珠,一边偷偷打量对面的那个既没有绅士风度又没有审美情趣的粗鲁男。哼,虽然没有一点绅士风度,而且审美差得要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个粗鲁男还是长得很帅的,精干的寸头,双目如星,鼻子高而挺,嘴唇很薄很性感,浑身上下虽然只穿着很便宜的衣服,但是却依然充满了男性的魅力,如果再加点绅士风度的话,他简直就是女生眼中的极品白马王子了,号称“某市一中第一校草”的吴曙和他比起来,简直就和路人甲没什么区别。其实在火车站候车室的时候,欧阳兰就注意到了这个男孩子。也是,以他高人半头的身高,再加上出众的外表,每一个路过他身边的人几乎都会把目光在他身上停一下,欧阳兰也不例外。记得第一眼看到这个男孩子的时候,欧阳兰的心里还暗暗感到高兴,能够和这样一个出众的帅哥坐一趟火车的话应该也是一件很值得回忆的事情吧,当然如果能够和他发生什么交集的话,那这段回忆应该就会更加完美吧!如果不是当时男孩子的周围还有几个大人在,一向含蓄内敛、很少和异性说话的欧阳兰几乎都要忍不住上前搭讪了。幸亏当时没有上前搭讪,要是让同学们知道,号称“某市一中有史以来最美校花”的欧阳兰,竟然想主动搭讪一个既没有绅士风度又审美极差的粗鲁男,他们一定会感到惊骇欲死吧!一想起这个,欧阳兰就感到脸红得厉害,没想到自己也这么花痴啊,难道自己也想要谈恋爱了?如果能和这样一个出众的帅哥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的话,冒似也很不错啊!呸、呸,欧阳兰赶紧把自己脑海里面胡思乱想的想法给清除掉,自己的初恋怎么能够给这样一个没有绅士风度、没有审美情趣的粗鲁男呢?欧阳兰不由得再次对对面正对着窗外发呆、看也不看自己的粗鲁男冷哼了一声,似乎都是因为他的错,自己脑子里面才会有这种一想起来就让人脸红心跳的想法!正在望着窗外那对中年男女的夏侯勇当然没有想到,在这么短短的几秒钟之内,对面坐着的那位大美女的脑袋瓜里面竟然会闪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而且这些想法还都是和他有关的。但是听到美女接连两次冷哼,夏侯勇还是感到很好奇地转过头看向对面的美女,眼神很平和地望着她,似乎在问她是不是感到不舒服。正在偷看夏侯勇雕塑一般精致侧脸的欧阳兰,没想到男孩突然会回过头,措不及防之下,眼神正正地和男孩的眼神对在了一起,那一瞬间,欧阳大美女只觉得自己的心突然被什么东西给射中了,心跳以平常两到三倍的频率跳动起来,脸蛋就像烧起来了一样。眼神的对视只持续了一秒钟,欧阳兰就惊慌地低下头看自己的脚,不敢再去看男孩的眼神,同时心里惊呼道:不行了,不行了,我受不了了,再看的话我都要爱上他了!看着女孩惊慌失措的样子,夏侯勇摇了摇头,嘴角微微翘起,眼神再次投向窗外,那里,那对中年男女和傲气任性的男孩子已经不见了,应该是到了他们的车厢吧!夏侯勇心里暗暗想道。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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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初(第一章)_3000字“阿淼。”面色苍白的少女猛地从床上坐起,纤细的手死死抓着棉被。“小姐!怎么了?又做噩梦了吗?”坐在床边小憩的阿淼也从睡梦中惊醒,连忙问道。“嗯,还有多久才能到京都?”少女轻咬着嘴唇,用细微的声音说道。“快到了呢,小姐,大概还有两天的路程吧。到了的话,船夫会叫我们的。”阿淼边说边起身帮少女盖好棉被。“嗯,阿淼,你也累了,好好休息一会儿吧。”说完,少女便又重新闭上那深潭般的双眸。累了一天的阿淼也趴在桌边舒坦地睡着了,殊不知危险已悄然降临。在房外掌船的船夫竟没有在工作,而是蹑手蹑脚地走到房外,不知从身上哪儿掏出一把锋利的刀,那把刀足足有三尺之长。船夫缓缓打开房门,用长刀用力刺进木地板里,河水一瞬间发狂一般从那大口之中涌入房间之内。船夫见此匆匆丢下大刀跑出房外,还不忘在外把门窗死死锁上。一溜烟,船夫已消失不见。河水漫过了阿淼的脚,冰冰凉凉的感觉使她猛地惊醒。“小姐!小姐!快起来!”阿淼吓破了胆,大声呼喊着,用力摇晃着少女的身体。“怎么了。”少女微弱的声音快被河水疯狂涌入的声音所掩盖。“小姐!河水从那大口子里漫进来了,这船怕是要沉了!快点走啊!”阿淼激动地连忙把少女扶起打算逃走。“那里有把大刀,看来是有人要杀人灭口。可是他为什么不把我们直接杀了呢。”少女不紧不慢地说道。阿淼怎么敲打门窗都没有用处,那是木头做的,还被人死死锁住了,根本打不开!阿淼急冲冲地说:“小姐!你怎么不着急啊,这样下去我们会死的!”少女已迅速穿好衣服,从床上站起,走向那把大刀,一只手死死握住,说:“我们不会死,用这把刀把门窗捅穿就可以逃走了,但是我一个人恐怕是捅不穿这木窗的,阿淼。”少女笑望着阿淼。“是,小姐。”阿淼会意跑来接过大刀,使出浑身力气的二人一齐握住大刀向木窗刺去。木窗竟意想不到的轻易捅破了。少女向阿淼轻轻点点头,阿淼会意拿起屋内的椅子猛地砸去,整个窗子被打开了,二人不由喜出望外。如今的河水已漫过腰间,少女轻易拿起大刀,拉起阿淼的手说:“快走!”这样大的木窗对于俩身材十分苗条的少女来说实在不是什么大难题,俩女轻易地一钻便跃出船外,俩女深吸一口气,跃入河中,船边的吸力快把二人一同卷入河底。二人默契的双脚一蹬,远离了沉船。俩人的头再次从河中冒出,少女显然是被水呛着了用力地咳了好几声,用沙哑的声音微弱地说:“阿淼,我们快到岸上去。”阿淼点了点头。随后二人一同游向河岸边。如今可是已入深秋,水里十分得冰冷,但庆幸的是没进入冬天,不然这样柔弱的身体可撑不住啊。俩女终于游到了岸上,少女全身瑟瑟发抖,嘴唇苍白,头发湿透了缠在一起,身上的一些首饰也不翼而飞,只剩下一个碧绿琉璃珠步摇,衣裳也被扯下一大节,衣衫不整的她颤抖着发出声音:“阿淼你冷吗。”阿淼的样子也不太乐观,同样是全身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几束秀发散落着,脸色也是略显惨白。过了好久,阿淼才动了动嘴唇支支吾吾地说道:“快把衣服弄干。”少女什么也没说,微微点了点头,奋力地勉强站起。阿淼见此也摇晃着站起,问道:“我们去捡树枝生起火来吧衣服烤干。”少女点头。深秋的树林已没有春夏那样的生机勃勃,处处都是残枝败叶罢了。但那林间小路上铺满了深红色的枫叶看起来却又别有一番风味,少女轻轻抬头看着洁白的天空,发白的嘴唇抿起,嘴角微微向上,露出清甜的微笑,仿佛这笑容可以一瞬间使树林的万物重生一般。几分钟之后,少女和阿淼相约回到那河边。望着那一堆树枝,阿淼嘿嘿一笑说:“小姐,钻木取火你会吗?”少女摇摇头以表不会。阿淼笑着拿起一块木块,一根树枝,缓缓地说:“像是干燥的白杨、柳树比较好弄啦,但是这里没有,那这种木头也应该可以的。”阿淼那熟练的技巧之下,俩三下就把火成功生起。袅袅的轻烟向空中飘去,少女结下外衣轻轻放在树枝上,树枝架在空中,衣下的火光扑闪着,几颗小火星还不时蹦弹出来。“小姐,我来吧。”阿淼接过树枝,望着火光不知在想什么。少女笑着说:“我去找些可以吃的东西。”阿淼这时才缓过神来,但少女已走远了,阿淼便大声喊道:“小姐你小心些!”少女显然是听见了挥了挥手里的大刀,说:“没事,我有刀应该不会要什么问题的。”阿淼看见映着火光的大刀,才放下心来点了点头。少女拿着大刀沿着林间小路走去,远远地望见一条路,原来从这小路走去会有一条大路。这时一团白色毛茸茸的东西伏在草丛中,少女眼尖一下子就看见那是一只兔子。少女也不管太多,肚子太饿了也没办法,便拿起大刀边砍去那只兔子。小兔突然从小路间窜出,少女又连忙追上。却又突然跑出一只大猎狗,猎狗呲牙咧嘴地望着少女,想必是猎狗看见兔子而跑来,但又看见“一只更大的猎物”了。手心里的汗湿滑了刀柄,少女便不由紧紧地握住刀柄,准备战斗。“来福!”不知从何处传来一个富有磁性的男声响透整片树林。大概来福就是这只猎狗吧,少女心里想着,但手上的刀却并没放下的意思。猎狗凶恶的眼神瞬间变的柔和起来,吠了俩声。那主人应声而来。那是一个身着白袍身子修长的绝色男人,满脸上溢着温暖人心的笑,此笑颜似乎能够勾引走任何一个女人的魂。他身边还跟着一个随从,俩人移步而来,见状,男子伸手向狗招了招,猎狗便是见了食物一般的高兴向男子飞奔而去,便是一下子就蹿到了男子的身上。“好了,别闹,来福,哈哈哈。”男子被来福蹭地直发笑。男子显然是这时才发觉身前有个人,还手拿一把大刀紧张地望着他,似乎要是他微微一动她就会一刀砍下。此女确实是有几分姿色,但那冰冷的目光却着实让男子瞬间身寒了三分。“呃,姑娘,对不起,来福给你添麻烦了。那个请你把刀放下可好?我们可没有打算对你做什么。”男子笑眼望着少女松散着长发而略显糟乱,碧绿长裙的裙角也被扯下一块的狼狈模样。此般笑颜实在迷人,但少女却还是用那幽黑的双眼冷冰冰地望着他。少女收手,放下了刀,用冷淡的声音说:“我的晚餐,我的兔子,没了。”“好吧,看起来姑娘是遭遇什么事情了,姑娘是迷路了还是遭贼人打劫了,还是被人.....”“小女只是要乘船去京都,却落入贼人手中险些被杀害,趁乱跳河而逃。”“原来如此,姑娘你只身一人也不容易,现在去往京都的路可不好走呢。你看,我们也正要返回京都,不如一起跟着我们一起吧。”“谢谢,可是我还有一个姐妹也···”“嗯?就这样吧,我们就在这儿等你们。”“谢谢。”“姑娘可告诉我你芳名呢,让我方便称呼你。”“安晴。”“在下段易卿。”——————“阿淼。”安晴一路飞奔至河岸边,手里还提着一只兔子。阿淼闻声,向安晴挥了挥手。“我们的晚餐找到了,但就是怕不够吃,这只兔子拿火里烤下吧。”安晴递给阿淼野兔,走到河边打理了一番全身。“小姐。”“嗯,阿淼。怎么了?”“为什么啊。”阿淼心不在焉的,仿佛是失了魂一般。“什么?”“小姐,为什么你要听从他们的安排,他们叫你来嫁人你就嫁了吗,还把你嫁到如此远的地方,他们以前对你可是不理不睬的,如今就突然对你态度好了许多,我还以为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原来只是因为想要你顺从他们的意思嫁出去。他们对你不理不睬,你可以对他们的决定不理不睬啊。对你如此不公是因为你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吗?.”“好了,阿淼别说了,是我自愿来这里的,只是让你也陪着我一起受罪了。”安晴打断阿淼的话。“再怎么说,他们也是带大我的爹娘。”安晴用几乎只有她自己可以听见的声音轻轻地说。“我的爹娘在哪儿呢。”阿淼笑了笑,望着那缀满了繁星的夜空。安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紧紧地从身后环抱住她。因为她和阿淼从小一起长大,她们相互了解,虽然表面上是主仆关系但却情同姐妹。阿淼是在她5岁时在乡下时遇见的野丫头,什么都不懂,那片地根本没有人生活,显然是被父母遗弃的,安晴十分同情她并救了她,还带到府上安顿下来。过了一会儿,安晴起身对着阿淼说:“我刚刚还碰见一个男人,他说让我们跟他顺路去京都。看起来他应该不是什么坏人,我们可以跟着他一路去京都了。他叫我们整理下就去找他。他现在应该在等我们了,我们走吧。”阿淼轻声嗯了一下,拍拍身上的灰起身向韶华走去。在树林间果真是见着了段易卿一行人,一辆马车前面就有三匹马拉着,最前面的马车后还有一些随从骑着马跟着,再后面就是一些货物了。“嗯?你们终于来了,”段易卿一见她们俩倒是像和熟人见面似得笑着向她们打招呼,“阿陆,我想我应该还有多的马匹吧,把马匹牵来,让二位姑娘坐我的马车吧。”言罢,一行人又匆匆上路。初二:张歆馨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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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云》 第二章_3000字第二章【吴曙】随着乘客的不断涌入,车厢里面的气氛渐渐开始变得热闹了起来,到处都是行李被放在行李架上的声音以及喧哗的聊天声,其中还夹杂着不少年轻学子对大学校园的讨论声。九月本来就是全国各高校开学的高峰期,而这列车又是由虹桥开往京城这样一个高校云集的大城市,所以这时候车上自然有很多年轻的学子,其中很多还是刚刚参加完六月份的高考正准备到新学校报到的大一新生。对于这些大一新生来说,象牙塔是那么神秘且具有吸引力,他们中的很多人在高考之前就是不断被老师们灌输着象牙塔的生活是多么多么好之类的信息才有恒心毅力度过最痛苦难耐的高三生活。当然除了对大学生活的讨论外,这些年轻的人之骄子凑在一起不免会讨论一些诸如高考成绩、全省排名以及录取学校之类的话题。每当听到有人说到自己考了多少多少高分,被什么什么知名大学录取,车厢内总是发出一阵震撼的声音,享受着震撼声音围绕的年轻学子脸上露出含蓄的笑容,谦虚地说着考得不好,但是声音里面流露出来的自得,却让那些高考成绩并不怎么好、录取学校也不怎么出名的大一新生感到浑身不舒服。吴曙跟在父母的身后,行李包裹都由父母提着,没有拿任何东西的他背着手,一脸轻松地往前走着。一路走来,听着车厢内的同龄人们不断炫耀着自己高考考了多少多少分以及被什么知名大学录取了之类的话,吴曙嘴角微微翘起,脸上洋溢着不屑的笑容,不屑的笑容之中还包含着掩饰不住的自得与傲气。吴曙确实有资格感到自得,他也确实有傲气的本钱,虽然他的家庭并不是很好,他高中上的学校也并不是全省的重点高中,甚至在某市都只能排到第二位。但是他从小就聪明,学习成绩很好,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高中,每次的考试成绩都是全年段第一。在今年的高考上,他甚至突破了某市一中的包围,一举取得高考全市探花的好成绩,这个成绩甚至在全省都能排到第二十位,是他所在的高中建校以来高考名次最好的一次,而他自己也如愿被水木大学的建筑系给录取了。能够取得全市第三名这样的成绩,吴曙感到很满意,因为在他前面的两个牛人不但是全市的状元榜眼,还是全省的状元榜眼,他们两个哪一个成绩不是比他多二三十分,要知道他的成绩已经接近七百分了,那状元榜眼的成绩岂不是达到七百二三,差十几二十分就已经是满分了!这样的成绩即使高傲如他也不免感到心服口服。据他所知,排在全省第二的是某市一中的欧阳兰。能在某市一中这样一所全省重点高中里面学习名列第一,而且本身还是一个绝色大美女,欧阳兰由此被公认为“某市一中有史以来最美校花”。对于欧阳兰,吴曙可是慕名已久,可惜无缘一见,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对欧阳兰的关注,就他所知,在号称“模拟高考”的高考前最后一次全省统考中,取得全省第一名的就是欧大校花。本来以欧阳兰的变态是足以问鼎全省高考状元的,但是没想到有一匹黑得不能再黑的黑马突然横空杀出,从欧阳兰头上硬生生地把状元的头衔抢走了。说他是一匹黑得不能再黑的黑马,原因有两个,第一个是这匹黑马所在的高中的是一所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乡村高中,之前高考最好的成绩只是一所二本院校,要是之前有人告诉吴曙这样一所师资力量不雄厚、学习气氛也不浓郁的乡村学校会出现一个震惊世人的高考状元,吴曙一定会觉得那个人是发疯了,但是现实却是当吴曙知道这匹黑马的存在之后,他确实有种发疯的感觉,当然有这种感觉的人不只是他一个,任何关注这次高考的学生、老师、家长都有这种感觉。第二个原因是,据相关人士后来透露,在全省统考的时候这位状元当时的成绩是全省第十万八千七百六十五名,没想到一个月之后在正式的高考中他的名次就已经攀登到全省之巅!如果说这位黑马在一个月之内成绩进步了那么多,就是打死吴曙他也不相信,他倒宁愿相信黑马本来就有问鼎状元的资格,只不过他在“模拟高考”的时候隐藏了实力罢了,当然,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的!想到在模拟高考的时候自己可是拼尽了全力好对自己的实力有一个明确的定位,而这位黑马先生却还有心情掩藏实力,吴曙心里面感到叹服的同时,嘴里面不免酸溜溜地说道:“装逼!”虽然心里面有点不爽,但是对于黑马先生的超强实力吴曙还是信服的,对于这位“一朝高考全省知”的黑马先生的大名,吴曙牢牢地记在心里路走来,听着那些同龄人嘴里面冒出的那些他们自认为很牛逼而在他看来却很傻逼的数字以及学校名字,吴曙脸上的笑容就变得愈发的灿烂起来。当他找到自己座位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突然间凝固了下来,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座位的对面竟然坐着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眉目如画,宜喜宜嗔,饶是他自诩自己是个帅得很含蓄的帅哥,面对眼前这样一个校花级别的美女,他竟然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这种感觉他已经多久没有感受过了。吴曙不由得愣在了那里。吴曙看见的大美女就是欧阳兰大美女。在低头看了一会儿自己的鞋之后,感受到对面男孩的眼神已经没有投注在自己身上,欧阳兰这才敢把头抬起来。欧阳兰抬起头,偷偷望了一眼对面的男孩,发现他果然没有在看自己,而是又再一次把目光看向她一直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窗外,她不禁轻轻松了一口气,但是,随即她的心里又升起一股淡淡的失落,难道在粗鲁男的眼里,自己的魅力竟然比不上窗外那些行色匆匆的路人甲乙丙丁?也许自己在他眼里就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吧!等火车到站之后,自己和他就会“从此相见是路人”了吧!想到这里,欧大美女的心里有点难受,她竟然发现自己有点希望这段旅程能够长一点再长一点。正在暗自感伤的欧阳兰突然感觉有一道熟悉的目光投在自己的身上,她有些不耐烦的转过头,寻着目光的方向看去,果然发现在座位旁边的走廊上正站着的男孩。男孩子长得很普通,属于那种放在人群中就再也找不到的类型,男孩身上唯一有点特色的是他的鼻子上架着一个黑框眼镜。黑框眼镜的牌子是“贵的离谱”,欧阳兰知道这个牌子,她也有一个相同牌子的眼镜,那是她父亲在她生日时送给她的,一个眼镜就花了五千多块,她嫌太高调了,所以很少戴上。名牌眼镜就是名牌眼镜,面相普通的男孩戴上他之后竟然有点斯文的气息,但是可惜的是,这丝斯文气息却被男孩子那痴呆的表情和嘴角的一丝银线给破坏得干干净净。欧阳兰的眉头微微皱了皱,男孩脸上的表情她经常看见,从她上小学时起一直到高三,这种表情就一直伴随着她,甚至刚才在候车室候车的时候她也碰上不少类似的眼神。说实话,对于这种眼神她感到很厌烦,但是却又无可奈何,谁叫她父母要把她生得这么花容月貌呢?如果那个人的脸上露出这种表情的话,我会觉得很高兴吗?欧阳兰偷偷望向对面的男孩,看着他因专注而更显完美的侧脸,她不禁摇了摇头,别说男孩不会露出那种表情,就是他露出了那种表情,她应该也不会感到高兴吧,因为让自己感到心动的不正是男孩脸上超越了他这个年龄的淡然神情吗?呸,呸,我都在想些什么东西,什么心动,本小姐才不会对这样一个既没有绅士风度又没有审美情趣的粗鲁男动心呢!本小姐的白马王子应该是既英俊潇洒又有绅士风度的大帅哥才对!好吧,我承认,这粗鲁男的外表确实已经达到了我心目中英俊潇洒的要求,但是至于绅士风度,哼,他还差得远呢!欧阳兰懊恼地摇了摇头,脸红得厉害,一张宜喜宜嗔的俏脸像是被染上了一层艳丽的彩霞,变得更加娇俏可人。车厢里传来一阵吞咽口水的声音。一直注意着她的吴曙更是夸张地吞了一口口水,脖子上的喉结清晰可见地上下运动了一周。欧阳兰的脸上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是她对吴曙的观感却更差了!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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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风云》 第十章_3000字第十章:【室友】欧阳兰拉着自己的父亲,还对夏侯勇笑了笑,那笑容是那样的美丽,可是却让夏侯勇感觉到有些毛骨悚然的。欧阳兰对着父亲说道:“爸爸,其实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刚才我叫这小子出去,本来是想教训他一下的,没想到这小子挺能打,连我黑道五段的实力,都还打不过他,可是打不过也就罢了,没想到他,他竟然想对女儿动手,后来女儿实在敌不过,就被他压在了地上,然后开始动手动脚的。”听到这里,她父亲一下吼道:“什么?我要杀了你!”他看着夏侯勇。欧阳兰却是说道:“可是后来,在他亲我的时候,我看准了机会,一脚把他踢开了,就跑回了这里,没想到这色狼还跟着来。”说着就要哭了起来。黄虎看着她的样子,又听她说的话,暗自摇着头,心中已经开始替夏侯勇默哀,惹上这样的女人,除了等死之外,好像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夏侯勇听到他她这么说,更是疑惑,大叫道:“冤枉,姑娘,你怎么能冤枉我呢,明明是你拉着我压着你的,现在怎么说是我要非礼你呢?”她父亲如何肯听他的辩护?手上一样,扫帚对着夏侯勇就要打。夏侯勇一慌,转身就跑。见他要跑,她父亲快速的追了上去,医院的走道上,这一老一少就这么追着,看着他们的样子,欧阳兰却掩嘴幸灾乐祸的笑着。可是心里去想着自己是不是有些过分了?她父亲自然不可能追到夏侯勇,可是夏侯勇却又无可奈何的回来,毕竟这人是他打伤的,责任还是得自己来负。奇怪的是欧家并没有叫他来负什么责任,只是警告他以后小心一些。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在欧阳兰的心中,也留下了一个可恶又可爱的男生。夏侯勇和黄明回到学校之后,夏侯勇屏住呼吸,眼睛紧盯着木门,内心感到既紧张又期待,紧张的是不知道新的舍友是不是好相处,期待的是自己期待已久的象牙塔里的生活将从此刻正式拉开序幕。门刚打开三分之一多一点,房间里面各种各样的声音如同找到一个突破口一般,使劲涌入夏侯勇的耳朵里,随即,一个高大强壮的身影映入夏侯勇的眼帘。这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壮士级男子,年纪约二十出头,却有着奔三的面相,一头短发干净利落,五官刀劈斧砍般粗犷深邃,下巴上布满了细密的胡渣,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因为是在自己宿舍外加天气着实炎热的缘故,壮汉光着上半身,只穿了一条湖人队的紫金色篮球裤,脚上踩着一双人字拖,一身古铜色的皮肤以及结实有力的块状肌肉暴露在空气中,给人一种极端强悍的感觉。好高!这是夏侯勇看见壮汉时心里面闪过的第一个想法,要知道以夏侯勇一米八五的身高已经足够让他在一般人里面鹤立鸡群了,但是眼前这个粗壮的男子却比夏侯勇还要高出半个头,根据夏侯勇的目测,壮汉的身高至少有一米九五,甚至还要更高!夏侯勇推门进来的时候壮汉的右手正拿着一个巨大的哑铃在那边练肌肉,听到“吱呀”的开门声,壮汉举着哑铃的动作不变,眼睛却是向着门口看来。当他看到夏侯勇左右手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站在门口时,男子的表情一愣,随即眉头一皱,不悦道:“我们宿舍不缺东西,你要是想要推销东西的话,请到其他宿舍去吧!”夏侯勇没想到壮汉会把自己当成是推销东西的人,脸上的表情一变,不好意思道:“对不起啊,我不是推销东西的,如果这间宿舍是38宿舍的话,那我想我可能也是住在这间宿舍的!”“哦?”壮汉脸上的表情一滞,随即将手中的大哑铃随手扔到地上。“铛——”巨大的铁质哑铃与地面相撞时发出一声巨大的响声,震得夏侯勇耳朵隐隐作痛。但壮汉却丝毫没有受声音的影响一般,快步走向夏侯勇。正当夏侯勇以为壮汉要对自己动手的时候,壮汉脸上的表情一变,搔搔头,不好意思道:“对不起啊,我把你当成推销的人了,你来得晚不知道,在你之前已经有不少人到咱们宿舍推销东西了,所以我才会那么不耐烦!我就说嘛,你长得这么帅,怎么看也不像是个搞推销的人啊!”壮汉一边说着,一边快步走到门口,将门彻底打开,然后帮着夏侯勇把他的行李以及刚买的被子、脸盆等东西通通搬到房间里。壮汉说话的声音很大,就像晴天突然降下一个响雷,将房间里其他几个的目光都吸引到这边来。听见声音,一个本来正在书桌前玩电脑的男子歪过头看见站在门口好奇地打量着整个房间的布置格局的夏侯勇,颇为帅气的脸上露出一抹善意的笑容,调侃道:“大朱,你那是什么眼神啊,这样一个帅得惊天动地、帅得惊世骇俗的大帅哥怎么可能是推销东西的人吗?他要是想挣钱的话还用得着那么辛苦到没见宿舍去推销东西?直接在校园里面摆一个摊还怕那些花痴的女生们不去买他的东西吗?我用屁股想都知道答案!”听到男子的调侃,那个叫做“大朱”的壮汉脸色一黑,大嘴一咧,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嘿嘿冷笑道:“小苟子,不错嘛,都知道调侃大朱哥我了,是不是身上的骨头又痒了?要不要大朱哥我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免费给你松松骨啊?”说最后一个“啊”字他特意加重了语气,同时为了配合他的话,他的眼睛阴阴地盯着叫做“小苟子”的男子,双手不停地互相摩擦着,发出沙沙的声响。叫做“小苟子”的男子显然被壮汉的眼神和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动作吓了一跳,脸上的表情一僵,一脸媚笑道:“朱哥,朱哥,我错了,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我对你的敬佩之情犹如滔滔长江之水连绵不绝……”“打住打住,你小子说的不对吧,我记得原版里面应该是‘黄河之水’,你怎么说成是‘长江之水’了呢?”叫做“大朱”的壮汉不解道。“嘿嘿,那个黄河之水不是经常断流嘛,而且里面还含有很多泥沙,怎么能够代表我对你连绵不绝且毫无杂质的敬佩之情呢?你说是吧?”叫做“小苟子”的男子谄笑道。“呵呵,算你小子有眼光,既然你已经看出朱哥我仅有的肚量大这个优点,那朱哥我今天就先饶你一回,不过嘛,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为了赎回你的罪过,今天晚上咱们宿舍第一次聚餐就交给你了,朱哥我要是吃得高兴,说不定就会忘了今天这件事情哦!”叫做“大朱”的壮汉淡淡地说道。“那……那好吧,今天是咱们宿舍第一次全员到齐的日子,今晚的饭我请了,大家都听好了,今晚你们不管是有约会还是有其他什么事情都得给我推了,否则就是不给大朱哥和小苟子我面子啊!”叫做“小苟子”的男子一脸肉疼却故作豪爽道。“好的,既然小苟子你都这么说了,我们一定去!”“对,没错,我们一定会去的!”“嘿嘿,终于可以吃小苟子的大户了!”听到小苟子的话,包括壮汉大朱在内宿舍里面其余几个人齐齐发出兴奋的叫声,似乎大有一种中午留着肚子然后晚上去吃穷小苟子的打算。听到宿友们的欢呼声,叫做“小苟子”的男子眼角挑了挑,随即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歪过头对一脸惊讶的夏侯勇笑道:“呵呵,帅哥,你不用惊讶,你刚来不知道,等再过几天你和他们关系搞熟了之后,你就知道他们吃货的本质了!”也许是吃人嘴软,壮汉大朱这回倒是没有计较小苟子把他称作“吃货”,而是咧着大嘴得意洋洋地笑起来,似乎对能敲诈小苟子一顿饭感到很自豪一样。“对了,帅哥,我差点忘了介绍一下我自己了。我叫苟小儿,草句苟,痴迷电脑和美女,你以后要是有电脑和泡妞方面的问题尽管可以来找我啊!不过我想你泡妞你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你长得这么帅,喜欢你的女生还不是一抓一大把啊?唉,说到最后的时候,小苟子的脸上明显露出郁闷的表情,要说在夏侯勇来之前,自认有点小帅的他还能称得上是38宿舍的第一帅哥,但是在夏侯勇来了之后,他这个第一帅哥马上就褪变为第二帅哥了,而且和夏侯勇这个38新任的第一帅哥比起来,即使自负如他者也不得不承认他这个老牌38第一帅哥明显水分不小。“呵呵,其实你长得也很帅啊!”夏侯勇挠挠头,不好意思道。“呵呵,你别理他,他就是这样的人,在你来之前他非要自封为咱们38宿舍的第一帅哥,说实话,我到现在还没有看出他到底帅在哪里!”壮汉大朱呵呵笑道,一点也不客气地就把小苟子自封为38第一帅哥的糗事给爆料了出来。好不容易止住笑,壮汉大朱这才继续道:“对了,帅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朱天笑,大家都叫我‘大朱’,至于我的爱好,看我的身高和身上的肌肉,你一定已经猜出来了,没错,我的爱好就是篮球和健身!帅哥,看你这身高应该有一米八以上吧,你应该会打篮球吧?”“呃,我不、不打篮、篮球的!”听到壮汉提起篮球,夏侯勇的心里一暗,声音低沉道。“什么?你不打篮球?你怎么能不打篮球呢?要知道篮球可是世界第一运动,是男人都喜欢打篮球的!虽然你长得很帅,但是我敢肯定你要是打篮球的话,喜欢你的女生会的!怎么样,以后跟我去打篮球吧?”听到夏侯勇说他不打篮球,壮汉大朱感到很不思议,竟然还有男生说不打篮球?而且他这身材、这体型分明就不是那种不适合打篮球的类型,恰恰相反,他这身高、体型是很适合打篮球的!至于他有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打篮球,壮汉大朱认为是他专注于泡妞没有时间去打篮球,所以为了把他诱惑到篮球场上,壮汉大朱故意提到很多女生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希望这样子能够让他对篮球提起兴趣。看着壮汉大朱一脸期待表情地看着自己,夏侯勇的心里很混乱,本来他已经决定听妈妈的话不再打篮球了,但是这个理由能告诉大朱吗?大朱他们听了会不会笑自己呢?“这个、这个……”夏侯勇呐呐地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能不停地重复着“这个”,因为他实在是不知道该对壮汉大朱说什么。初三:嘟嘟娃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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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亡_3000字(一)夕阳西下,景色致使着有目空一切的感觉。无云,霞光的朗照。阳,早已望不见边际,余光残留却只留有一抹斑斓霞光景,倒映着,银色湖泊,既望。风曾吹过,在着杨柳繁盛的季节里,轻拂下,那鲜嫩且是细长的柳叶。偶尔之间飘落在水面,在波光之中回旋打转,顺水而下。她觉得欣赏够久了,便踏着一字步走上前去,轻轻抿了几口湛蓝与橙黄两面波光比较和谐着融合的水,微笑,后觉她以小跑着离开了。已经是春末夏初了。季节不错,有丰沛的时间可以去欣赏风景了。茂盛的草原上,稀稀疏疏的分布着狼群。关于狼这种群居动物的习惯,夏日便是它们已化整为零的季节,分散着,零散着在各自的领地中体会一年当中夏日生活的美好。关于在河边偶遇的她,是凝枫。狼族年轻的雌狼,牙口四岁的她拥有着冰蓝的双眸,虹膜之上似乎若隐若现着一片红色的枫叶。当然只是借就这红枫叶的轮廓罢了。名字蕴含着略微的诗意,忍不住吟诵着。不过呢,即使是只有一只成年狼住在洞穴的她并不孤单,因为她有着五只令她陶醉的狼崽。不,应该是四只,因为这其中有一只很异常的狼崽,它全身都是容易暴露位置的青蓝色皮毛,像是春天被绿藻染了色的河水的色彩。因为反常,他被叫做那逆流。(二)“这只能怪凌风太蛮不讲理了。”她忍着泪水嘟囔着:“不然就不会发生这起惨案了。”她滴着血的心已无力再回想刚刚发生过的事了,索性就搂着狼崽圈起身子睡起觉来。-关于她的回忆-今天一天他的运气都不好,早晨踏着晨光出门。一路上看到很多可口的猎物,只可惜她孤身只影,围剿不住它们。时间流走,直至夕阳西下时的的余光照进洞口时,她这才疲惫的拖着一只追逐了半个小时才捉回的雪兔来。狼崽们早已断奶,身为食肉兽的他们食量确实很大,饿了一整天,简直像是三天未吃饭的疯狗。当他们看见她踏着夕阳回归的影子时,立刻一窝蜂似的用上前去,都想多吃一点。她立刻三下五除二的将这只雪兔开膛剖腹,将血淋的尸体喂给饥饿的狼崽。无奈兔子总是兔子,再肥胖也不够全体成员们瓜分饱腹的啊。逆流受饥饿驱使理所应当的站到她身边那微小的空隙探头吃时,刚刚从食圈中抽出身来的凌枫好像认为逆流“侵犯”了他的领地似的,生气地嗥了一声,从她背后斜窜出去,一口咬在逆流的屁股上,咬下一小祚狼毛,疼得逆流龇牙咧嘴。身为摩羯座怎能容忍对方如此明显的公然挑衅呢?逆流窜起到半空中时玩了个高难度的后空翻,下落。他跃到了凌风身上,一口含住他的脖颈,绿莹莹的狼眼中泛起一片杀机。他将嘴微微咧开一道容许空气流进的缝隙,发出小声却极具有威胁感的嚎叫声来警示凌风不要惹他。不过,凌枫虽然是这些崽子们的老大,但毕竟心智还小,根本不懂什么叫引火烧身,反而极力扭头,似乎是想反咬一口。但脖颈被叼住,无法自由扭动。凌风便疯狂跳跃,想把逆流从身上抖落下去。可惜没有太多用处。他便利用口鼻的自由,进行一种对逆流的侮辱。逆流怒火极增,他气得七窍生烟,狼血在沸腾着。“这个给脸不要脸的家伙!”他的怒火吞噬了理智,复仇!内心只有这个想法。他照准凌风侧颈上那大动脉就狠咬了下去。“嘣"的一声,血管破裂。凌枫未反应过来就魂归西天了。血腥味使逆流更加疯狂,就着怒气窜出洞,向前方的黑森林跑去了。“唉。"她又叹了一口气"为什么自己明知不能回亿却偏要回忆呢?唉一一一”她将自己剩下的三只狼崽向自己拢了拢,带着悲痛睡着了。暮空上方布满了厚厚的一层积雨云,很黑很黑,聚在空中就像是一潭随意泼洒上的墨汁。一道极强的光转瞬即逝划破苍穹,应该是闪电。豆大的雨随着一阵霹雳倾盆而下。雨水在地上敲打,发出的“哗哗”声响震耳欲聋,惊醒了凝枫。她头脑一阵发热,又想起逆流来了,不禁又是一阵担心:“雨这么大哦,(听说下雨天巧克力和音乐更配哦~)他怎样了?”这个声音一直在她脑中回响着。终于,她坐不住了,头脑一阵发热,不顾一切般顶着头顶那肆虐的狂风暴雨奔向那片幽深的森林。她似乎忘记了,去哪里如若没有明确的方向感,会永远迷失于此地。枪声,不绝于耳。那是一片风险之地。(三)逆流此刻正在林中穿行着。这里是背风坡(混乱之中跑到山的对面去了……),云还没全飘过来,只有稀稀疏疏几点雨滴,几杂着狂风。微小的雨滴浸湿了他的毛丛。他抖了抖绿色的狼毛,凉凉的,夹着狂风的洗礼,不怎么好受。“再这样下去,会被狂风吹感冒的吧?”他抬头观测风云,云层很厚,有遮天蔽日的感觉。“一会,应该就……”他的话还没说完,就因为看风云分散了注意力,被面前的石头绊倒了,打了几个滚,撞上了一丛小青松。位置已向右偏离了几十米。他钻出小青松前的那枯灌木,向右侧望去,也到巧,隐隐约约的看见了高地势的洞穴。他向前跑了几百米,轻盈的跃起,打量了一下,便进去了。穴内十分暖和,温暖的环境促生困意,逆流打了个哈欠,边趴下,蜷起身子睡着了。又是一阵狂风,背风坡终于降下来了雨。“哗_——哗——”暴雨拍打着大地的声音所发出的巨大的声响传入逆流的双耳,震得他鼓膜有隐隐的痛楚。他抬起头一看,东外的积水已达到了一尺多高。“幸亏自己造找到了一个地势较高的洞穴,不然这时候在外面早被淋成落汤鸡了。”他这样想着,有向洞内挪了挪,申了个懒腰,将尾巴抡起绕在颈部,圈起身子,又睡着了。“唔,我没有任何愧疚感”……(四)“呜——————”凝枫拼尽全力徒劳地嚎叫着,希望逆流能回应她。风雨声,除了这个就没有别的了吗?凝枫伤感的想着,寂静,寂静,难道这就是回应吗?这是金河田夏日罕见的暴风雨,雨才落下不到五分钟,地上的积水就差不多漫过凝枫的双膝了。寸步难行,视线,嗅觉,听觉几乎降为了零,只有雨打落在身上的疼痛感。她向前挪了几步,开始思考些什么。雨水似乎更猛烈了些。抡尾,似乎,心意已决。空如墨,她抬头望去,但什么也看不清。她顶着大风,勉强向前又走了几步后,突然吹来一阵狂风,吹的她站立不稳,踉踉跄跄的被迫向左走了几步,绊了一跤,顺水漂了几米后竟顺流而下。“哗——“凝枫顺水而下,还未来得及站稳,便感到一种下坠感和周围水花溅起的声音。她跌落到一个十几米深的井中。辛亏井下有水做保护,她才没伤到筋骨,只是呛了几口水。她稳了稳,站了起来。她愣了愣神,聆听着积水不断落下的声音,想到了些什么……逆流……她突然间回过神来,焦急的向上望去那唯一的出口。好高好高,约有几十米吧?她的眼光瞬间黯淡了下来……“阿嚏!”凝枫被暴雨淋了数个小时,又在齐脖深的井水中泡了一会,有点感冒了。都打的雨点敲打在她身上,穿透毛从,寒冷刺骨。她被冻得浑身发抖,又打了几个喷嚏。冰水使她混沌的脑袋清醒了。“我在干嘛?”她质问着自己“我疯了?开启大公无私的品质?”“逆流,你在哪里?”她绝望的朝着天空喃喃道……绝望而又黑暗的地方,突然亮起了一盏明亮的灯芯……(五)凝枫正对着那粗糙的石壁发着呆,猛然间,她望到了一只被雨水所冲刷到井水中的老鼠。“顽强的生命呵……”凝枫饶有兴趣的望着那只发出绝望的“吱吱”声的鼠类,尽管心早已被绝望所占领,但出于一种特殊的“幸灾乐祸”,眼前的情景倒是让她心情稍稍舒畅了些。也许是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那只鼠似乎认为对面的狼比这“洪水”还要可怕些,变顺水飘到石壁边缘。随着水撞击石壁的那股冲击力,她,凝枫,轻轻楚楚的看到了一个让她看到光明以及目瞪口呆的景象:那只鼠,伸出那纤细的爪子,抓住石壁上凹凸不平的石块,拼尽全力往上攀爬着!鼠那娇小的身躯从石壁上滑落,顺着凹凸不平的石壁蹭了下来,落回了井内有半人高的水中。它挣扎着浮在水面上;身上被石壁划伤的痕迹触目惊心,血水融于雨水,微微泛些红光。即使有机会逃生,也活不下去了吧?凝枫思想当中略微透露出些许对生命的叹息。“哗——”凝枫的皮毛上覆盖着一层水珠,由于井下气温较低,水珠已凝结成冰,粘在黑色的皮毛上,黑狼成了白狼。寒冰刺骨,生死的赌注只在于她这注孤一抛了。水溅起的声音覆盖了雨敲击地面的声音。她直立起身子,两条后退在井的底部猛地一弹,直立着窜跳起来。水的阻力使她所跳跃的高度打了个大大的折扣,在离开水面一米多高时,她明显的感觉到了一种停顿与即将坠落的感觉。半途而废?她可不想!凝枫在停顿的瞬间将指抓伸出爪俏,用弯如钩的指抓抠住石壁那凹凸不平的石壁,拼上全身的力气攀爬……熄灭。雨淅淅沥沥的,似乎是要将停的模样。—9:30—只消半小时。凝枫抬起头疲惫的望向灰蒙的天空,云缭绕着组成星梯的形状。黑色的弥漫。她起身,控制者着如棉的四肢向北方踏着形似于醉步走去。雨敲落在她的身上,一曲终了的前奏呵……昏暗,天地。细雨,无言。恍惚之间,让你踏上冥界的风回归死亡的住宿。飘忽着不定。血的翼,蓝色的莲状八菱忽现。如同梦一场的画面……回忆……天地间,混沌一片。模糊的意识,渐渐消散。无痕的脚印,跌跌撞撞,通向哪里?最后的意识化为碎片落回他手中。第一次相见的场面呐……他轻轻捂住胸口那滴着血的心脏的位置,是一副酸涩苦涩的表情。这里是天地的混沌。“滴————”一声清脆的声响。他回身唤出长矛刺向墙壁。晚了,太晚了,一切都完了!“〇五”像是用鲜血镌刻而成的,深深的刺痛了他的心。淡然?不曾存。初二:深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