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诺儿的风筝
她是一个姑娘,一个从小在现代化城市中长大的姑娘,一个从未去过农村的姑娘,美丽,善良,像一朵高贵的百合,总是那么让人产生距离感.她的生活很优越,名牌,进口,对于她来说,没有什么.这样的生活使她有那么一点儿大小姐脾气,总爱撒娇,要人宠着惯着.不过她依旧是一个普通的人,所以,上帝做证,许诺儿是一个好姑娘.
诺儿身边有很多人簇拥,因为父亲是公司企业老板的缘故,诺儿身边的人中有些也是为了她的钱,不过她很洁身自好,她不和这些长得漂亮的公子哥打交道,诺儿说:我只会在参加舞会是戴上假面具而已!
不过,诺儿却十分在乎她的朋友.套用诺儿自己说过的话:"我手上许许多多的风筝.其实,亲情是不用线也会跟着我的风筝;爱情是我随手放掉却可以信手拈来的风筝;而惟独友情是我紧紧收线却好象越来越远的风筝......
诺儿的这段独白,似乎告诉人们什么,好象她很在乎友情...又好象...
诺儿是个有多重复杂身份的人.她在家里和学校中是判若两人,因为许诺儿在学校里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班长,而她在家中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皇帝.所以,在班中,她让人看上去很凶,其实她是真的一点儿也不凶,温和的像上帝忘了给她愤怒一般,即使会愤怒也是表面上的装装样子,心里却风平浪静.诺儿觉得这样做她可以不受伤,但是一丝异样在诺儿漂亮的脸上露了出来疑惑,应该来说,事与愿违了......
诺儿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同学,她们形形色色,各有各的电影,各有各的人生,诺儿原本打算摸透其中一两个人,成为知心朋友,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好象上帝都将她们配成对儿,却疏忽了诺儿的对儿,诺儿拼命努力和她们成为好朋友,诺儿心想:可能上帝把她们都当作我的
好朋友,所以不需要在去努力了,我已得到!可是,好景大概都不长,因为诺儿是班长的关系,所以,她与好朋友之间有了裂缝,细数来3,4次吧!每次诺儿心里都认为,她是放下她在人前的高贵和不低头,去向她们解释,每次的结局,还好还好,都是冰释前嫌,诺儿心中虽有不甘但因其结果都不错,她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如今诺儿与朋友友好和平的相处着,只是从未有人走进她的心房,她也未走进别人的心房,诺儿心中淡淡的哀愁,始终化不开,因为她知道,朋友没有她依旧是欢声笑语,简单地说,她对朋友不是重要的如她的地位那般.诺儿表面无话可说,可是她的心中一直在数落自己,挺难受的.诺儿没有想到迁到另一个城市,她昔日如公主般被人簇拥的生活仿佛不见了,她困惑,回到家中,偌大的家庭中她依然是昔日高贵的公主,在朋友中,她也感到自己仍然是他们的小公主.可偏偏就是在学校里,她显得是那样的力不从心,那样的不被注意,离开学校她就是公主,进了学校她就成了丑小鸭,其实诺儿心里清楚,作为班长她必须付出很惨痛的代价,比如上面说的,人说,高处不胜寒,就是这样的吧!诺儿已经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并且她也开始不在乎,对,开始不在乎,诺儿手中的友情的风筝,她说,我不愿再抓紧,要飞就飞吧,我有的是,多着呢!
可能就是因为这句话,上帝惩罚了她,虽说她友情的风筝没有吹走,但是她的爱情风筝却一个不剩的飞走了,许诺儿身上最大的缺点也是致命伤,就是她花心了,诺儿每天游走在4,5个男人之间,却不被察觉,而且被公认是个好女朋友.许诺儿就是这样,朋友们总是说:小诺儿,你小心死在爱情里啊!诺儿哈哈大笑,她说,值了!可是,最近,诺儿将身边所有的风筝都放了,她对人说,没有感觉,就扔呗!可能没有人知道诺儿每次放掉一只风筝,她的心里也是很痛的,可能他人都认为这只花蝴蝶结束一轮爱情游戏,又开始新一轮回的爱情的游戏.诺儿就是这样,有些事她总是不愿告诉别人,她愿意让别人这样误会她,即使是恶意的,诺儿心里好象知道:放掉这一轮的风筝,可能爱情风筝,真的会离她远去,不过她还是一个个地送走了,不知为何,虽然送走后心里有些痛,但是她固执的认为:不送走,会更痛!
现在她真的成为单身了,别人不信,她会甘愿做孤独的美丽蝴蝶?诺儿总是笑着说:经医检验,我是百年难见的毒蝴蝶,会害死人的,所以就手下留情,放了他们呗!每每被友人问起,诺儿都这么说,只是又有几个人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呢?
其实诺儿有过自己拥有好朋友的错觉,她叫天霞,如果说诺儿是高贵的百合,那么她就是郁金香,不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儿,却很让人感到温暖,曾经诺儿以为她有了依靠,即使是来自同类人,但是,后来诺儿渐渐发现,天霞并不是诺儿要的那种朋友,因为天霞不懂她,事实证明,郁金香和百合终究不会在同一片土地中生长,可是诺儿不甘啊!她最痛恨的就是被动的失去,可能就是这一次她被动失去了友情,其实在爱情方面,许诺儿也被动失去过,她曾经深深爱过一个人,他们很热烈地交织在一起,她用100%的爱来守护这份感情,即使让她倾家荡产.可最终男孩不留下任何理由就走出了她的生命,弄丢了他们的刻在玻璃上的誓言.许诺儿从此发誓:不再用真心对待任何一个人.事实上,许诺儿再也没有为谁付出过真心,她再也没有相信过爱情.
从友情到爱情,从爱情到友情.许诺儿的经历仿佛没有什么特别,可是又有几个人知道这些事情包含着多少人情世故,世态炎凉以及悲欢离合.她不是开始就是这样的,她也单纯过,甚至现在她也单纯着,只是她学会使用面具,即使她从来没有用过虚假,可是都无用!朋友眼中的她,永远有许许多多的秘密,朋友想靠在她的右边肩膀上,她总是惊慌失色,她不愿意!因为承载着一个心碎的故事.她深爱的男孩,第一声"老公'';幸福的矿泉水;淡蓝的校服...没错,多年后,即使诺儿再叫别人老公都没有了那种感觉,酥酥的,诺儿知道,自己没有忘了他,诺儿知道自己不再拥有他,诺儿也知道他和她永远不能在一起.但诺儿却提不起勇气去爱别人,她怕,她怕一走神把那个人当作他,失口叫他的名字......
许诺儿命中的龙卷风伴随她至今.很奇怪,上帝给了她美好的一切,却惟独不给她力量,她总是那么软弱,即使外表是那么凶悍.但是人们和她相处久了,就知道她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许诺儿还有许许多多同龄人从未经历过的事,只是,许诺儿依旧在冬天不爱多穿衣服,许诺儿依旧视牛崽裤如命,她的衣橱里依旧有那条至今没有穿出来过的5000美元的levi's,买来三个月吧!5870元阿迪达斯至今没有穿出来,呵呵~,很怪的女生吧!别的女生看到香奈儿05号香水都会爱不释手,以及迪奥的眼睫毛膏和眼影都会发狂乱叫,而她却可以送给三岁的弟弟当玩具.她弟弟用香水喷花,喷草,喷房间,喷浴室,喷头发,喷空气,拿睫毛膏和眼影给小狗涂,她只是笑,却不说什么.
诺儿嘴也很叼,习惯也很独特,只爱吃breaktalk的面色,只爱上咖啡厅吃午餐,只爱有香熏的护理头发以及法国的SPA护理中心......
虽然这朵百合越长越好,越好越漂亮,但许诺儿却只希望自己可以越来越开心和快乐.就ok了!
其他的,随便吧!诺儿清楚:凭她的条件找风筝不难,但她还是更喜欢等风筝来找她.因为,这样,好玩.
许诺儿还活着,17岁,炫丽得不得了,只是她想用简单的话来结束对她第一次叙述.
诺儿心想:因果轮回在来世不在那么苍白!
诺儿心想:风尘恋恋,她要不与世俗同流合污.
诺儿心想:法拉利和雷克萨斯,谁的幽灵跑车漂亮,她就买哪辆.
诺儿心想:好朋友就是QQ上的好友.有上线就会有下线.
诺儿心想:她17岁单薄的旅程没想要人陪伴!
诺儿心想:来生还做漂亮女生!依旧是一只剧毒蝴蝶,只是这次她不要在出身豪门,做千金,做公主,要做灰姑娘,要十二点的钟声带她回上辈子的风光岁月.
......
诺儿大叫一声;奥,亲爱的,宝贝,我又瘦了!呵呵~~~~~~levi's的新款我能买了,只有4600元而已...
电视、爸爸、我
2004年11月26日 星期五 天气 多云
今天是周末,我又能看动画片了。真开心!
正当我哼着歌儿打开电视机时,爸爸下班回来了。“小婕,等会儿有一场足球赛,这是一场爸爸最喜欢看的比赛,让爸爸看好吗?”爸爸的话还没说完,我马上抢着说:“不行,不行!等会儿我还要看动画片呢。”听了我的话,爸爸生气地说:“好不容易有一场爸爸喜欢的球赛,你却不让我看,好,那我以后什么电视也不看了,你一个人看去吧!”说完,他生气地往沙发上一坐,一声不吭地看起了报纸。
爸爸一生气,我也没心思看电视了。我有些后悔:爸爸每天上班很辛苦,下班还要关心我的学习,我却不让他看电视,真不应该。想到这里,我对爸爸说:“我不看动画片了,让你看球赛吧。”可是爸爸理都不理我。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把电视的频道换到了球赛频道。“球进了,好球!”电视里传出了一片欢呼声……
爸爸是个球迷,哪里听得这种声音!他忍不住放下报纸看起了电视,似乎忘记了刚才的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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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孩子不要轻易许诺告诉孩子:不要轻易许诺孙云晓家长都希望孩子能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但是诚实守信的具体表现是什么?父母可以把诚实守信化为一些具体行为告诉孩子,让孩子真正理解什么样的行为叫诚实守信,同时也让他们知道自己如何做才能不失信于他人。曾有人这么说:“话没出口你是它的主人;话一出口,它就是你的主人。”也就是说在你的头脑中你如何想是自己的事情,你不需要对此负什么责任,但是当你的话一旦说出口,你就要为它负责。这也是一个负责人的人对自己言语应有的态度。所以在生活中,不要轻易许诺。一个商人临死前告诫自己的儿子:“你今后要想在生意上成功,一定要记住两点:守信和聪明。”“什么叫守信呢?”儿子问。“守信就是如果你与别人签订了一份合同之后,你才发现这份合同可能会导致你倾家荡产,你仍然要照约履行。”“什么叫聪明呢?”“聪明就是不要签订这份合同!”这位父亲说出了问题的两个方面:人要说话算数,与人有了约定后,不能因为发现自己会吃亏就不遵守约定;但是如果总是这样,自己的利益可能就要受到影响,生活也会很悲惨,所以在许诺之前,有一个更重要的条件,那就是要做一个聪明的人,在与别人约定之前要认真思考,不要轻易承诺什么,尽量避免因为守信而让自己受损失的事件发生。《春秋·礼记·表记》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不轻易许诺的道理:“口惠而实不至,怨菑及其身。是故君子与其有诺责也,宁有己怨”。也就是说对他人许诺而又不付诸实现,可能会引起对方怨恨或加灾害于轻易许诺者本身的结果。所以君子宁可别人对自己有埋怨或怨恨,也不轻率许诺。父母要告诉孩子,在答应别人的请求之前,要认真考虑下面的问题:要对事情有所了解。比如要了解这件事的具体要求是什么,自己是否有这方面的资源,是否有能力完成这件事情。一切从实际出发,才能够真正做到守信。否则,不仅不能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不能给自己的信誉加分,还可能会害人害己。要让孩子明白做成一件事情需要一些条件,仅有热情是不够的。每个人并不是万能的,有一些事情我们是做不到的,是力所不能及的。如果仅仅凭着想当然就做出承诺,那我们在一开始就是对这件事情不负责任,是对自己的诺言不负责任。不要断然拒绝,也不要满口答应。如果自己对能否完成这件事情没有把握,但是他人又特别需要我们的帮助,我们可以把话说得活一点,比如“我试试看吧”“也许我可以做得到”“我先了解一下”“这件事做起来有些困难,但是我可以试试看能不能帮上你的忙”。说这样的话,也许有人会觉得是不是太不义气了,没有那种“没问题,这件事包在我身上”听着痛快。但是,如果我们对某件事没有充分的把握,自己又大包大揽,我们传达给他人的信息是“我可以很容易地解决这件事情”。于是他就不再为这件事情去想别的办法,也没有去做这件事做不成的心理准备。如果这件事没有做成,朋友就会有两方面的损失,一是耽误了他的事,让他失去了做其他努力的机会。因为如果我们传达给他的是不确定的信息,他还可能去做其他的努力,也许东方不亮西方亮,他在别人那里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他会有强烈的心理失落感。如果这件事情确实比较难,如果我们没有给他肯定的信息,他就会有事情做不成要怎样做的心理准备。现在满怀的希望一下子落了空,那种心理的落差一定是很大的,对许诺人的抱怨情绪也会加剧。做事分轻重缓急帕累托定律在经济学领域有一个帕累托定律,是20世纪初意大利统计学家、经济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提出的,他指出:在任何特定群体中,重要的因子通常只占少数,而不重要的因子则占多数,因此只要能控制具有重要性的少数因子即能控制全局。这个定律即所谓的“二八规则”,即80%的公司利润来自20%的重要客户,其余20%的利润则来自80%的普通客户。在时间管理方面,我们也遵循着“二八规则”,对大多数人而言,80%的有效工作往往是在20%的时间内完成的,而20%的工作是在80%的时间内完成的因此。为了提高时间利用的效率,我们要学会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把最佳的、最有效率的时间花在那些最重要的事情上,减少花在没有效果或效果很差的事务上的时间,这就是我们来讲的内容:做事要分清轻重缓急。我们先来通过一个故事来了解做事分轻重缓急的价值。最有价值的一课在时间管理领域,流传着这样一个著名的故事:在20世纪初期,伯利恒钢铁总裁查尔斯?施瓦伯抱怨时间太少、工作做不完。他花掉了大量的时间应付一些细节和不重要的事,根本就没时间去思考更重要的时间。他向李?艾维请教,该怎么做才能解决此困境。李?艾维说可以在10分钟内给施瓦伯一样东西,这东西能把他的公司的业绩提高至少50%。不一会,李?艾维把一张白纸递给施瓦伯说:“把你明天要做的最重要的6件事写在这张纸上。”过了一会,他又说:“现在用数字标明每件事情对于你和你的公司的重要性次序。”这花了施瓦伯大约5分钟时间,李?艾维又接着说:“现在把这张纸放进口袋。明天早上第一件事是先把纸条拿出来,只看第一项,并立即办第一件事,直到完成为止。然后用同样的方法对待第二项、第三项……直到你下班为止。即使你只做完第五件事,那不要紧,因为你总是做着最重要的事情。”李?艾维又说:“以后每一天都是这样做。直到你对这种方法的价值深信不疑之后,再叫你公司的人也这样干。这个试验你爱做多久就做多久,然后给我寄张支票来,你认为值多少就给我多少好啦!”这位钢铁公司的总裁试过李?艾维建议的方法后,觉得这个方法太有效了,就向同事大力推荐。几个星期以后,施瓦伯给李?艾维寄去了一张2.5万无的支票(这在当时算一笔巨额款项),还有一封信,信上说从钱的观点看,那是他一生中最有价值的一课。后来,施瓦伯坚持使用这套方法,在5年时间里,伯利恒钢铁公司多赚了几亿美元,这个当年不为人知的小钢铁厂逐步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独立钢铁企业。后来,施瓦伯的朋友问他为什么给这样一个简单的点子支付这么高的报酬,施瓦伯提醒他的朋友注意:后来的事实证明,我不是给多了,而是给少了,它至少价值百万。这是我学过的各种所谓高深复杂办法中最受益的一种,我和整个班子第一次拣最重要的事情先做,我认为这是我的公司多年来最有价值的一笔投资。1200字以上 高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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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蝉卖力的嘶鸣着,空气中有油松淡淡的清香。屋外,太阳毫不吝惜它的光芒,疯狂的照耀着大地,试图将人间溶化。整个大地似乎都是置于一只巨大的烤箱里。我坐在窗前,呆呆的望着窗外长得正茂盛的槐树,脑子里突然鱼片空白。“菲菲,转学证已经办好了,准备一下,明天就可以去A中报名了。”客厅里,莫裴慧一边开着门,一边大声说。“哦。”我木呐地回应着。明天,是不是就可以又开始平静的生活了?我的嘴角轻轻的上扬成一抹苦涩的微笑。老旧的风扇瑟瑟的摇着头,发出代表着岁月的“吱嘎吱嘎”的响声,努力地转动着扇叶,试图将这烦人的燥热赶走,却全然不知,那一切都是徒劳。一只粗糙的如枯树枝的瘦弱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哎……”,我听见那手的主人轻轻的叹气。“你……真的不考虑了吗?”莫裴慧说,声音中似乎含有怯怯的味道。……许久的沉默。“不用说了。”我轻轻的回答。“可是菲菲,我总觉得你是在逃避什么……”“妈!不要在说了!”我慌乱的打断她的话,“不是逃避,不是……” 我的声音小的连我自己也听不清楚,似乎在自言自语,又似乎在,乞求?好久,才有轻轻的叹息声,“哎,好吧,这是你自己选的路。”脚步声到了门前,又缓缓地停止了。“收拾一下吧,明天就走。”门被轻轻的带上了,屋子里有变成了我一个人。是在逃避吗?我轻轻的问自己。不是吧。我告诉自己。可笑的是,我竟然拿不出任何说不是的理由。我重重的闭上眼睛,努力的平复自己的心。就当是给自己在一次生存的机会吧,之一次,我会很小心很小心了。………………第二天一早,我便被莫裴慧叫醒了。今天就要去A中了,路程有点远,再加上有些东西要拿,就不得不早起了。草草地吃过早饭,莫裴慧提起我的几大包东西,和我一起出门了。我是住在一个叫淀桥的小镇上。古老的街,古老的房,古老的低低的贴水而立的石板桥时这个小镇千年不变的风景;长流的细水,水中漂荡的藻荇,岸边槐花淡淡的芬芳是这小镇永远的格调。“小镇”的却是小的,小到让你站在场镇的这一头,拿着一个古代牛皮绳邦的用来当作武器的弓箭,使劲一射,便可以使箭顺利穿过镇子的整条街道,一直飞到另一端。这样小的小镇,自然是没有车站的,搭车得要自己站到尘土飞扬的马路便候着。莫裴慧左手提着一只大大的帆布口袋,装得鼓鼓的,样子十分滑稽,那里面放的都是我的一些被褥之类的;右手并提着两只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衣服的口袋,颜色已经褪了,只看得请黑呼呼的一片;她的手肘上,还挎了一个牛仔书包,已经被洗得微微发白了,仔细地看,还可以看出线缝处密密实实的针线痕迹。清晨的风轻轻的吹着,难得在这样热不可耐的季节里出现一丝清凉。莫裴慧额头上沁出细细密密的汗珠,好像草叶上的露水,浸湿在她已刻有浅浅的纹的脸上。她的眼睛透着幽幽的黑色,仿佛被镀上一层淡淡的雾,那么迷茫,让我看不清楚那里面所蕴含的到底是什么,我想,透过那结着霜的眼睛,她也是看不清外面的世界的吧?只不过那样的眼睛里所特有的若有若无的忧郁让她看上去很美。窄窄的、尖尖的鼻子好像人工打造一般精致,薄薄的朱红的嘴唇虽然总是紧紧地抿着,但仍掩饰不了它的可爱。只是她的皮肤有些松弛了,额上出现了细细密密的皱纹,并且颜色黯淡了,颧骨旁隐隐的暗斑让她看上去似乎很老了,仿佛大病初愈一般憔悴。哦,原来也不是十全十美的脸啊。再美,也会有忧伤,过分的美丽,只会让忧伤更明显不是吗?公共汽车久等不至,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太阳不再像刚升起那样优柔了,转而变得刺眼。蝉又开始嘶鸣,闹得人不得清静,似乎走到哪儿都听得见蝉的鸣声,像阴魂不散的幽灵。我开始焦虑不安地来回踱步,莫裴慧仍然站在马路最边上,只是手中的行李不停地下滑。她不时地俯身,用膝盖一顶,把包重新搂起来,并一边不住地往马路一头张望。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从她的额上滑下来,浸湿了她的耳发,又一路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滑。我的心一滞,仿佛被什么东西冲撞了一下,有些透不过气来。我向她伸出右手,说:“妈,我来提。”她微笑,用漫步在乎的口气说:“不用,这点东西,我还可以。”语气中掩饰不住受宠若惊的感情。我不再说什么。因为我只到那没用。从公共汽车上挤下来,已经接近10点了,莫裴慧急匆匆地拉着我朝一座山上走去——A中是建在半山腰的。在学校里跑前跑后帮我报了名,又替我整理好床铺,莫裴慧细细的嘱咐了一番便离开了。我一个人走在长长的花坛中的小路上,莫名的感到一阵轻松。火辣的太阳直端端的挂在头顶上,花坛中的不知名的树长得茂盛,似乎只有它才不怕这滚烫的骄阳。尽管站在树荫下,我仍感到一阵一阵的闷热,难受极了,长长的淡蓝色单层外套服贴的穿在我的身上,这仍我愈加的闷热,像要被蒸融了一般,可是我却不能将它脱下,这并不是因为穿着淡蓝色外套的我看起来会更好看一些,而是,我不可以脱下它,也必须穿着……淡淡的松脂融化的味道中,有宜人的清香,也有淡淡的忧伤……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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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秋凉了。雨便在这个时候纷纷扬扬的落了下来。好几天了,都不见雨停,天地间全被浸在茫茫的水雾里,连空气仿佛都是湿的。“莫菲,有人找。”我从厚厚的作业本间抬起头,向教室门口望去。顺着我的视线的方向,一个瘦小的人影在过道间站着,并时不时地向李张望。我放下手中的笔,走到她身边。“请问有什么事吗?”我淡淡的微笑着,礼貌地问她。她似乎很惊讶,瞪大了眼睛望着我,扬了扬手中的书,说:“我是来还书的啊。”我定定的看着她手中的书,书的封面上,赫然写着“罗密欧与朱丽叶”几个大字,恍惚间,我有点失神。见我久久没反应,她惊讶地说:“你不是真不记得了吧?那天,你坐在花坛间看书,旁边就放着这本书,正好被我看见,于是……”“我记得。”我平静的说。我当然记得,那是我最爱的一本书,我怎么可能不记得?不记得的,只是眼前这个人而已。“呵呵。我就说嘛,凭我这么不凡的气质,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被人忘了呢……”我心里暗笑。世界上竟有如此自恋的人,而且还是女生。“那么你都看完了吗?”我打断她的滔滔不绝,不想再跟他浪费时间了。她似乎也挺知趣,很容易地就被带进了话题。“当然看完了,而且还看了两遍呢!”她伸出两根手指,眼睛里绽放出自豪的光芒。我不知道她在自豪什么,只知道此时,她那班纯洁、天真的眼神让我很不安,我突然有种想逃的冲动。“那么,你是来还书的对吗?”我不再跟她周旋,直截了当的说,并且同时伸出手去拿那本书,“那就给我吧。”她似乎没有反应过来,仍拿着书不放手。“啪”,书掉到了下雨天湿湿的地面上。“呀,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她一直道歉。我埋下身子,伸出右手捡书。她也弯下腰,试图捡起那本书。不可避免的,隔着衣袖,她碰到了我的左手,我条件反射般的猛地缩回手,脑袋“嗡”地一声炸开。她拿着书,似乎有些诧异的看着我,显出茫然的样子。虽然仍隔着厚厚的衣袖,但我仍觉得她已经望穿了那层布,看到了什么。我慌乱的背过手去,从她的手上扯下书,转身大踏步地几乎是跑着进了教室。她似乎还在喊着什么,可是我什么都没听见,只顾着狼狈的逃远……她是不是真的已经发现什么了?坐在座位上,我控制不住的胡思乱想。不可能的,我明明已经掩饰得很好了,她怎么发现得了?可是我转身那一瞬间,分明看到了她眼底的诧异。那种使我毛骨悚然的眼光……对,她一定是发现什么了,一定是的,一定是这样……我伏在桌上,不停地将左手的衣袖往下拉扯,身子却止不住地颤抖……又是体育课。因为莫裴慧不知从哪儿弄来的一张腿伤证明,我终于免掉了那40风中提心吊胆的噩梦。别的同学在操场正跑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我却悠闲得心慌,或留在教室里做作业,或到校园里走走。毕竟是上课时间,校园里人很少,也不必担心被发现什么。雨已经停了,天空中却仍笼罩着厚厚的阴霾,夹杂着淡淡的水雾,低低地,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地上到处都是湿漉漉的,遍布着大大小小的水坑,一脚踏上去,水花溅得到处都是,打湿了笼住了脚后跟的牛仔裤,冰冷冰冷的,一直亮到心里。站在露台上,又被风吹过的痕迹,此得脸生疼,而我却很喜欢这风。张开双臂,仍有风吹起我的衣角。冰冷的风中,隐隐传来一屡幽香,凉丝丝的,一恍而过,仿佛是幻觉。然而那沁人心脾的香,那般刻骨铭心的清新的感觉却是那般的真实。我匆匆跑下露台,跑过操场。跑过长长的走廊。我以急切的心情穿梭于校园之间,想要寻找些什么,至于具体,我便不清楚了。脚踩在水坑里,水被溅起,在空中绽开了花,印在我的裤管上、衣服上,样子一定特滑稽,我想。花坛旁、小树下,我终于停下了脚步,抬起头,望着满树米黄色的小花,我淡淡的笑了,就像这淡淡的幽香,只是淡淡地,很轻很轻……从那以后,我便常常在空闲地时间里来到这棵桂花树下,静静的看一会儿书,也顺便吮吸它的清香。虽然初三的生活里是很少有空闲的——几乎是没有——黑田被摞成小山的作业本堆积着,连喘息都困难。但是,我仍不顾一切的来到这棵树下。不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这里,有种感觉,淡淡的,温馨的感觉,让我心安,又让我止不住地怀念什么。一个没有风的下午,我挤下吃饭的时间,又来到哪棵树下,这次我没有带什么书,只是想来静静的站一会儿。或许是想这颗树了,或许是这背后。我真的不清楚。一直以来,我自己都是乱的,乱得像麻,理不清。呵呵,很好笑。可是我却改变不了,因为我一直就是个迷惘的人,迷惘到看不清前方,也看不清自己。我把冰冷的手放进口袋里,试图解取一丝温暖。清冷的阳光透过桂树打在我的身上,没有一色温度。“原来你在这儿阿。”身后传来仿佛有一丝熟悉的女声。我皱眉,转身。她?那天还书的女孩。她来找我干什么?眼前忽然浮现那天他诧异的眼神。我的胸口一滞,她是来证明她那天所发现的什么吗?对吗?人哪,你为什么总那么残忍?我紧紧地握住左手,努力抑制着心中的恐慌不让自己颤抖。“看这个!”她从背后拿出一本书,放在我眼前。“《哈姆雷特》?”我没不了有些吃惊,“然后呢?”“然后你就因该让我借给你看啊。”她眨着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天上的星星。她说的理所当然,眼神里充满了自信。我不知道她是从哪儿来的自信,可是她那份自信让我很不舒服。“我为什么要借。”这是陈述。“啊?你不想借啊。那行,就当是我请你看的好不好?”她似乎不那么自信了,这很好,正合我意,却仍然锲而不舍地要“借”书给我。这仍我很困惑,我注视着她,企图从她的眼神里获取一些信息。然而,她搬清澈的眼神,使我只从婴儿的眼睛里看到过的。纯洁无瑕,是的,是纯洁,纯洁到我几乎从那里面看不到一丝坏的,噢不,是不好的思想。或许他多动了我的疑惑,耐心的微笑着解释给我听,虽然我还是有些不懂:“好朋友之间有了好东西就应该分享啊。哦……或许你还不承认我这个朋友,但是既然你给我借了数,今后就是我的朋友了,又由于你借给我的是我最最喜爱的书,你就是我最最好的朋友了,在由于你是我的最最好的朋友,进而得出好朋友之间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呃,这个“难”部分嘛,就我来当了好了。咦?我说到哪儿勒?唉,总而言之就是我有了这本书,要和你分享了。”我被她绕得头晕,但有一句话我是听懂了的——她说我是她的朋友。呵,朋友。这世上,还会有我的朋友吗?我暗笑。低头再次看了一眼她握在手上的《哈姆雷特》,问:“为什么是这个?”“啊?怎么?你不喜欢啊……”或许是语气中的冷淡打击了她,她垂下头去,眼中的失望如此明显,“我还以为你很喜欢莎士比亚呢。那好吧,这次就算了,下次我那更好看的书来给你看好吗?”她转身,将要离去。“等一下。”我听见自己说,“我可以借你的书吗?”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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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遗忘了彩虹的天空一片蓝,那么澄澈,那么透明,那么淡雅清新,却也那么那么地让人无地自容。好想就这样融入天际,不再理会任何尘世间的喧嚣,不再理会该做什么,该问什么,该说什么,就这样变得透明、透明……或许一阵风之后,便消散了,化为了烟,化为了雾,但是有什么不好?把自己变成淡淡的雾,将全世界都笼罩起来,就再也看不见悲伤了。或许还会变成万颗水珠,附在花瓣的边缘、草叶的尖端,听第一颗种子萌芽的声音,看第一片花瓣伸展的姿态,闻第一缕泥土传来的芳香,沐浴第一束阳光洒下的温暖……那样多好,忘记一切,最后凄美地逝去。然而,现实让这也变成了奢望。我应该是被上天遗忘了的小孩了吧。没有一束阳光愿意射进我的窗口,我的世界里,没有白天,只有触不到边境的黑暗……漫长的夜里,我蜷缩在角落里。等待。期望会有一缕光明出现。然而,漫长的看不到尽头的等待却告诉我,一切都是奢望,都是痴心妄想的。于是,我慌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周围深邃的黑暗不断向我涌来,我感觉我无法呼吸了。我快要被这黑给溺毙……然而,当白天第一丝光投过窗户,照进我的屋里来的时候,我却厌恶地缩回黑暗的角落。那刺眼的光亮,让我感到恐惧。仿若有万度的高温,我一旦靠近,就会将我融化。于是,我无法得到光明。我只有用黑暗将自己重重的包裹起来,作一个厚厚的茧,将自己与世隔开。我的身体已是遍体鳞伤,已无法再容下轻轻的一道划痕了,我只能这样做了,也只有这样做了……我的世界,像断了线的风筝,愈飞愈远,愈飞愈无奈……———————————作者的话——————————————————错过了彩虹是不是很可惜?亦或错过了彩虹更为失意?人生总是爱开这样地的玩笑,总是在迷失于错过中停停走走。本来不想讲这些有的没的人生观的,但这确实是我走过了15年风风雨雨所感悟出来的。生命原本美丽,不是吗?在山花正开得灿烂的时候采颉一朵含苞待放的映山红;在声声不休的蝉鸣中去林荫路上听小鸟歌唱;在漫山芦花随着瑟瑟的秋风飘荡,花絮纷飞的时候,摘下一只芦杆,编织年少时偏爱的“花篓”;在腊梅淡淡的馨香中,捧一杯清茶,默吟心中的诗。这一切看上去不是都那么美好吗?美好的让人不敢想象,像一个梦,梦里纵有万般美丽。醒来过后不过空欢喜一场,反而更添几分失落。梦得越精彩,梦醒时分便越是伤心。因为这样,便不敢再梦什么了,老老实实,安守本分,从来没有什么盼望,忙忙碌碌,最后平静的死去。然而,我却偏是一个多梦的人。喜欢在茶余饭后,在课间,在床上看天花板的时候,甚至在老师唾沫横飞的时候,梦一些无聊的东西,尽管某些人把这叫做“胡思乱想”。如果,这就是“胡思乱想”的话,那么,好吧我承认我就是爱胡思乱想,可是我偏爱它,爱到发狂。我想像那些凄凉的、美丽的、悲壮的生命,想像好的、坏的、平平淡淡的人生,想得多了,便有一股要把它记下来的冲动。初三的时间真的很紧,紧的让人不能自由的呼吸。每天早上,起床钟哪像锈铁片刮过粗糙的钢板般的刺耳的铃声准时在6点钟把人从暖暖的被窝里拉起来,然后是匆匆忙忙的10分钟洗漱时间,再就是上课、吃饭、上课、吃饭、上课,连课间那短短的10分钟都被作业本给挤满了。唯一算是空闲的时间就只剩下睡觉的时候了,本想在这个时间里把自己的想法记下来,而10个人一间的寝室条件根本不允许,于是,最亲密的就只有被窝了。每天晚上,打着手电,窝在被子里奋战到半夜,用笔挥洒着自己的灵魂。小时候,喜欢在一二月里买上一两只风筝,放飞在河边的沙地上空,看着风筝随着自己手中越放越长的线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最后小道芝麻般大,心,仿佛是满满的,梦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像飞筝一样飞得好高好高……然而,年龄越来越大了,才发现,困难是那么的明显,一直风筝,要费上云霄,得冲破那么那么多的阻碍,这途中,有树、有云、有风……于是,便迷失了,风筝,也断了线……——————————主角的话——————————————————我叫莫菲。不是莫非,是莫菲。菲菲小雨,沾湿衣角,也沾湿了梦想。潮湿了的心,要怎样,才能被烘干?我是个极普通、极平凡的人,平凡到见了我的你,会在一次将我遗忘在人海里。然而,我却又是那般的与众不同,与众不同到见了我的你,会惊讶厌恶地捂住嘴,尖叫。我多么想纯粹的平凡下去,可是命运,却始终把我放在遗忘的角落,连这样的心愿都不愿让它实现。不要在我的身后切切私语,也不要用看怪物似的眼神看我,我也只是个孩子……北风吹过的昨天像风筝,断了线似水流年,从我的视线里越飘越远曾经笑过,灿烂过的曾经未来的会是凄美,亦或悲凉的未来在我的生命里交错、徘徊有过微笑、欢乐与梦想也有嘲笑、讥讽和哀伤我想,就这样了接受这一切纵使,它早已负荷……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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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世界上情感最丰富的应该是人,因为人会流眼泪。出事了!哦不,出现奇迹啦!稻草人居然变活了…….传说在非洲的撒哈拉沙漠上,居然有一个稻草人(也许是造物主显灵吧!)它头上还带着顶淡蓝色的草帽呢!这是个孤独的稻草人,但稻草人有一段不平凡的“历史”:它曾经是一个会飞、好心的“巫婆”,可是它却爱上了一个人间的男子,触犯了“巫婆王国”的规定。所以它被“巫婆精”——“巫婆王国”的首领,变为了一个“稻草人”。除非有人感动了它,并且让它流了泪,那它将会变成一个真正的人。但是如果失败了,那它将会减少一滴眼泪(它只有三滴眼泪,若全扣除了,它将会永远是稻草人)。可是,沙漠里哪儿来的人呢?!稻草人就这样在沙漠里呆了整整一年,它多么想让路人停下来,把它带回家,养在身边。或许这样,会让它觉得自己还有希望。“哎!那就让我永远是个稻草人吧!”稻草人正准备放弃……这时,有一个黑人的孩子来到了稻草人的身边。这个孩子叫拉布鲁亚,心地很善良。他是独自出来玩的,现在迷了路。拉布鲁亚看见了稻草人,心想:这是哪儿来的木偶?真好玩,把它带回家吧!可是,家在哪儿呢?于是,拉布鲁亚决定带着稻草人去找爸爸。一天一天过去了,拉布鲁亚把稻草人当成亲生妹妹一样看待:每天给稻草人“洗澡”;天冷了,就把稻草人放进自己怀里来温暖它……拉布鲁亚一直有个愿望:希望稻草人能变成一个活人。这样,小男孩才不会感到寂寞。稻草人终于被小男孩感动了,泪花在眼眶里闪动着…可这时,拉布鲁亚找到了他的爸爸。他爸爸说:“这么脏的东西你怎么也玩,仍掉!”“可是他很寂寞…我们带他去农村,那儿它不会感到寂寞,行吗?”拉布鲁亚恳求道。他爸想了一会儿,同意了。稻草人的那第一滴眼泪始终没有流出来。它想:哎!现在我只剩两滴眼泪了,一定没希望了……稻草人被拉布鲁亚带到了一个“沉睡村”,那里虽然人不多,但也总比以前在沙漠里的人多的多。稻草人总觉得这个“沉睡村”有些奇怪:村子里的每一个人都懒洋洋的;而且这个村的村长居然是一个瞎眼老婆婆。有一次,老婆婆在浇花时,无意中摸到了一个浑身是草的人——稻草人。老婆婆以为这是个穷人家的孩子,就收留了它。可是,老婆婆渐渐地发现这个“孩子”不会讲话,就以为它是个哑巴!从此以后,老婆婆总是讲有关于“沉睡村”的故事:原来,这个村子里以前有十亩地,是个很富裕的村子。可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村里的人就想不干活,吃现成的。一直到现在,十亩地全都枯死了。村里的人也饿的饿,死的死,现在村里大概只有十来人了吧!怪不得村里每个人都懒洋洋的,取名为“沉睡村”。稻草人还听瞎婆婆说过,她的两个儿子为了拯救大家,外出打工赚钱,每三年才回来一次。不过,他们每个月都会给瞎婆婆寄钱,所以瞎婆婆还是挺欣慰的!稻草人很同情瞎婆婆,可自己又能做什么呢?快两年了,瞎婆婆一直把稻草人当自己的孩子看待,给它穿“新衣”;给它“梳头”;还给它“饭”吃。稻草人又一次感动了…可老婆婆的两个儿子回来了,看见老婆婆总抱着一个稻草人,觉得奇怪,大儿子问“妈,你抱着什么呀?”“哦!她是我收留的孩子,我认她做我的干女儿了!”瞎婆婆说道,“只不过,她是个哑巴而已。”“但它明明是一个稻草人,没血没肉的‘死人’呀?!”大儿子大叫道。“不,不!她是我干女儿,她是!!”瞎婆婆斩钉截铁的说。站在一旁的小儿子以为妈疯了,就决定把她送到大医院的精神科去看病。大儿子是个聪明的商人,他看见稻草人整整齐齐的穿着衣服裤子,还真和城里的洋娃娃有几分相象呢!于是,他生了一计:把稻草人带到了城市,用高价卖出去。就这样,稻草人只剩下宝贵的一滴眼泪了……稻草人来到了城市,城市里可热闹啦!它到了一个小孩的手里——是孩子的爸爸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的。那孩子叫丹尼。丹尼每天带着稻草人上学,同学们也都很喜爱稻草人。丹尼也是,他也期待:将来有一天,稻草人能活过来!稻草人和丹尼相处久了,总会有感情的,因为,丹尼把它当自己的“密友”看待。稻草人又一次动了情…可是它又错了,丹尼在一次集会上,一不留神,把它给弄丢了……现在可怜的稻草人正躺在一户陌生人的家门口。稻草人伤心极了,心想:三滴眼泪全用完了,我将会永远是稻草人了,再也不可能,不可能了!!这时,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走了出来,发现了它。不知为什么,小伙子总觉得稻草人有些似曾相似的感觉,于是就把稻草人带回了家。稻草人惊呆了,这个小伙子竟然是…是他?它有些不相信,但是的确是他,就是他!稻草人又喜又忧:喜的是终于又见到了他;忧的是它永远都将是个稻草人了,但是…小伙子把稻草人当作自己的知己一样看待,有什么烦恼会向它一一诉说;有什么快乐会和它一起分享。稻草人很快乐,因为他们是“知己”!而且,小伙子在临睡前,总要亲“吻”它的“额头”,并说声:“晚安!”可是稻草人清楚地知道就算自己再一次动了情,也不会有一滴泪,更不会变成一个真正的人。幸运的是,小伙子的真心和真情还是打动了它,奇迹发生了,它竟然流出了眼泪,这——是它真情实感的流露。看!眼泪,稻草人真的流了眼泪……正在此时,稻草人神奇般的变成了一个年轻美貌,并有魔力的姑娘。它终于做到了,做到了,它真的被感化了!其实,那个小伙子就是以前“巫婆”爱上的男子。她把一切都告诉了小伙子,从此以后,他们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当然,她用她的魔力帮助拉布鲁亚去大城市上学;帮助瞎婆婆治好了眼睛;还帮助丹尼重新得到了个新玩具;她尽一切力量帮助那些遇到困难的穷人,做了很多善事……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