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扣
如果如花最想干嘛,她应该会选择失忆。这在爱情男女里是普遍存在的现状。我看过一篇文章,一个女孩愿意为男孩割脉自杀,救醒后在自己手臂上刻上男孩的名字,红色的印记好似鲜血涌出。从此男孩的名字与女孩的血液融为一体。他们爱的是青春里的惊心动魄,而我们爱的是生命里的细水长流。我们更愿意把爱人的名字刻在石头里,戴在自己的脖子上,与他煲电话粥,,听到他的呢喃细语,在他转身离去后,拿多余的食物填充自己的胃。还有的女人在男人变心后,选择写文章控诉,召开记者会斥责他的不忠不义,他们认为这种方式一定会使这些有成就的男人幡然醒悟,缴械投降,这样只会让男人越来越远。还有的女人做了别人的情妇,每天期盼着男人与妻子离婚,自己取而代之,可随着时光逝去,自己年华老去,也盼不到男人的真心真语。在体会了男人的朝三暮四以后,女人只有抱着枕头哭泣。为了留住男人,一哭二闹三上吊天天上演。终于有了身孕,男人给了她些钱陪她到医院,不是检查,而是打胎。第三者,原来是用自己的身体,换了些钱。从此他开始混迹酒吧,放纵自己。这样的爱情不只在身边上演,电影里也是司空见惯。在关锦鹏的电影胭脂扣里,就讲诉了发生在一九三四年的一段感情和一段一九八七年的感情。陈十二少送给如花的一首对联,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在与十二少缠绵之后,十二少说她有好几种样子,浓妆,淡妆,男妆,不化妆,还有一种是女儿妆,他没有说。他说一个女人老了,就会遭遗弃。如花为他穿上自己为他买的西装,把他的鸦片拿走,说:你会不会遗弃我?他说:你有那么多种样子,遗弃了一样,还有其他。这时他对如花的爱刚刚开始,他吸食鸦片越来越上瘾,大概那个年代的有钱男子都会沾上鸦片。很多人说爱情像吸食红罂粟,会使人越来越难以自拔,那应该是热烈的爱情吧。就像如花对十二少,非君不嫁。不说十二少后来的苟且偷生,懦弱胆小,生前对如花也是爱的真切。否着他不会送她床,对联,不顾家人反对,为如花置办房子。我说他不如做一个农民,那样他就不会吸食鸦片,最后吞鸦片殉情。而如花死后,孤魂野鬼,苦等五十年,没有了浓妆淡妆,她只有女儿妆。
陈十二少是香港的纨绔子弟,而我想起了金锁记中的季泽,同样堕落的男子。
季泽与七巧也是相遇在美好的青春年华,季泽却没告诉七巧,他是替兄相亲。在七巧知道真相后,却是嫁错了郎。从此季泽夜夜笙歌,许多人惊讶于季泽的痴情,但步入中年后,不仅毁坏了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家产也挥霍一空。步入中年的七巧也因寂寞空虚,开始吸食鸦片。在这个机关算尽的大家庭,七巧虽然旧情难忘,但是逐渐变得刻薄奸诈,无利不贪。岁月真是一把锋利的尖刀。
同样是深情不悔的男子,同样辜负了如花美眷,同样败坏了自己的家产。只不过季泽的纵欲中取得了原谅,而十二少为了鸦片荒废了青年,凄凉了晚年,断送了前程,荣誉等等。
所以现在的人们也要远离鸦片,远离娼妓。
这些害人的东西。
十二少为了吸食鸦片,不顾妻子儿女的命运。而年华方好的如花曾经与他吸食鸦片。缠绵之中一起堕落。如花曾经那么支持他唱戏,执手携笙舞袖低。或许身为富家子弟的他根本不适合遇到如花,遇到如花也不应该选择唱戏,毕竟这是一个吃苦头的工作。我们都是同情如花的,她的深情不悔不仅是敢于为他自杀,不仅是生前支持他唱戏,而是她肯等他五十年,也许那个时代的女孩,就是这么刚烈与执着吧。
他说摸我的手要出一个驼背老背两个包袱,摸我的耳朵要出两个驼背老再背两个包袱,情景依然,谁都会为结局感到遗憾。也只有梅艳芳能演出她的形貌神态,演出她穿越时空的哀愁,演出如花的爱情。她有那梅花的性格,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也许很多人会觉得如花的行为放在现在是谋杀,十二少应该恨她。现在很少人会殉情自杀。我们是凡夫俗子,爱上的是完整平静的爱情,而不是血腥的爱情,我们会害怕过于激烈的爱情也许会变成友情,也许会消失。我怕会后悔自己的年少冲动。在看到十二少沧桑的面容后,如花后悔了,后悔自己的执着,自己的真心。为什么他不肯与自己双宿双飞,为什么他愿意活着,是为家庭,为父母,为鸦片?
如果如花最想干嘛,她宁愿选择失忆。
《恰同学少年》观后随感
今晚8点,又准时守侯在了电视机前,因为电视剧-----<<恰同学少年>>每晚此时播出。每晚9:30结束时还余犹未尽呢!这部电视剧太精彩了,值得大家认真的去品味,相信观者都会受益匪浅的。主人公毛泽东不愧于“伟人”的称号,他成功的经验值得所有青年人借鉴。他骨子里的不做好事誓不罢休的恒劲;他废寝忘食读书的钻劲;他嗜书如命的啃劲;他知错就改的忍劲;他乐于助人的诚劲。他......这诸多的优点难道不值得大家从中汲取营养吗?尤其是青少年。
虽然此剧我才看了7集,但却有许多感慨。作为老师,谁不望生成材呢?可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非常重要。老师的所作所为,绝不能扼杀了学生的个性,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百花齐放才是。在此剧中,我最佩服的就是为人师的杨昌济了,是他的思想、学识影响、教育了毛泽东,为我们中华民族培养出了伟人。当然人们常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教师也是人啊,因此就会有形形色色的了。但我个人认为,作为教师,我们不能用同一尺度来衡量学生,更不能以个人的标准来区分学生的优劣。我们能做的应该是优其所长,补其所短。
此剧中的蔡和森也是现在青年人学习的榜样。他不仅学习成绩优异,而且还是个孝顺、懂事的孩子。为了减轻母亲肩上的担子,他边读书边擦皮鞋,从不以在路边干下贱活为耻。他为了妹妹能填饱肚子,把自己的饭让给妹妹,还撒谎说已吃过了。之后便偷偷地去捡别人吃剩的窝窝头而遭到别的同学的羞辱。而生活的艰辛,并未让他屈服。
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剧中的徐特立老师了。当时学校许多学生都叫他“徐叫花子”。乍一瞧,还真名副其实:一身粗布衣服,一双草鞋;每天与学生共餐,连教师食堂每天的1毛钱也舍不得花。可经校长介绍,徐老师的工资最高。他的钱哪儿去了呢?原来他建了一所小学,那儿所有的孩子上学都免费。他,无私的胸怀,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效仿吗?
剧中的学生刘俊卿,身上就有许多不良习气。老父亲冒严寒顶酷暑靠卖臭豆腐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日子已经够拮据的了。可刘俊卿呢,攀比心理十分严重。不管父亲能否承受重负,偏要与纨绔子弟看齐。居然在公众场合说自己的父亲是雇的挑夫。这能说不是教育失败的一面吗?难道不是有些父母望子成龙而最终却成了蛇的真实写照吗?这,的确应该成为有些父母的一面镜子。悬崖勒马,为时不晚。
此剧,它的教育意义太深刻了。我决定利用节假日让我女儿好好的观赏,相信她会从中受益的。我也希望我的朋友抽空看看此剧,一定会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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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麻雀下雪了,踩上去咯咯吱吱的响,姐姐说:“雪这么大,麻雀找不到东西吃,真是个扣麻雀的好机会!”姐姐用棍子的一头撑住洗脸盆,另一头支在地上用长绳子系住,我抓了一把谷子撒在地上,我们抓住绳子的另一头,藏在屋里,从门缝往外瞧。我们等了半天,终于来了几只麻雀,它们左瞧瞧,右瞧瞧,就是不吃洗脸盆下的谷子,我想:难道它们不怕饿肚子?一只麻雀飞了下来,又一只也飞了下了,其他的都飞了下来,我心中暗暗自喜,突然,“呼”的一声,麻雀们都飞了,它们就在附近飞来飞去,还叽叽喳喳的叫着,好像在叫其他麻雀:“快来吃谷子呀,快来吃谷子呀!”,它们终于飞了下来,两只小爪子一起蹦着跳到洗脸盆下面吃谷子,头一点一点的,尾巴一翘一翘的,样子真可爱。突然“咣当”一声,姐姐拉了绳子,洗脸盆把麻雀全扣住了,我抓住了好几只麻雀喂它,可是它瞪着小眼睛看着我,却不吃我喂的谷子。我很难过,它们不喜欢我喂吗?我把麻雀放了,又撒了许多谷子在了地上,然后进到屋里,偷偷的看着窗外,麻雀们叽叽喳喳的吃着谷子,好像在说:“谢谢小朋友,谢谢小朋友!”400字 二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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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梦我不知这究竟是什么地方。似乎有一种力量的牵引,我沿着这通幽小径缓缓独行。前方不远处,依稀有一间青砖小屋。我走上前去,刹那间——花香弥漫。不同于沿路的苍白,屋旁竟是种满了盛开的梅花。风起无端惊起满树的花海波光潋滟。梅花若纷飞的白雪般华丽的飘落旋转。芳菲宛转清幽。唯美得不可言。我诧异的望着眼前的景象,那曾经盼望拥有的世外桃源竟是这样奇迹般出现。胸口仿佛被掏空了一般,她…我扶着一棵梅花,微微喘了口气。回忆霎时像空气一般涌向心间……【贰】这是第一次遇见胭脂的情景——午后和煦的暖风让人有些昏昏欲睡。我坐在树下,等待着猎物上钩。这时,只听草丛中传出的声响,接着“啪”的一声。我拨开草丛,一只兔子被我下的夹子夹住。只是,这只兔子似乎有些不同,她的头顶有一撮浅紫色的长毛。好奇怪的兔子!我蹲下身去,把夹子拉开,拎起它仔细端详。它的颈间带着一个精致的小项圈,项圈上挂着一个名牌,上面写着:丫丫。丫丫?你叫丫丫啊,小兔子。当我正在思索要不要把它变成腹中餐的时候,耳中传来一名女子的呼唤声:“丫丫…你跑到哪儿去了?快出来啊……”我站起身来,那女子看到我,忙向这边走来。她从我手中接过丫丫:“这位姑娘,多谢你救了我家丫丫。”我但笑不语。心里暗自庆幸,还好兔子不会说话。她转而对着手中抱着的兔子说道:“你啊,又调皮了吧,就知道到处乱跑,外面多危险啊。这次还好有这位姑娘救了你……”眼见着盘中美食物归原主,我正欲离去。那姑娘又叫住了我:“姑娘,若是不嫌弃到设下小坐一会儿,喝杯茶,可好?”我正饥渴难耐,忙不迭的点头:“那就打扰了。”一路走着,听她的介绍,我对这里有了基本的了解。这里叫做望罗,她叫做胭脂,是一名医女。这附近只有她和她的丫丫住着。我细细打量起胭脂。身着一身淡紫色长裙,腰间别着一支玉箫。面容很是标致。乌黑的发丝看似随意却整齐的梳在脑后,平添了一分灵动和雅致。举手投足间,毫无平常女儿家的扭捏做作,反倒有几分江湖儿女的洒脱。想来是个不俗的人吧。不多时,便到了她的住处。简单的院落。青砖的小屋。竹子围成的小院里摆着藤制的桌椅,一旁的的架子上晾晒着各式草药。她请我到屋内坐下。房间摆设倒也极其简单,只是满柜子的书籍和窗前桌子上的一面古琴,显示着主人的气质。她端来茶水和点心,便坐下与我攀谈起来。谁知,我们竟十分投缘。一聊,已是到黄昏时分。她知我无处可去,便邀我住下。“以后,我便称你?h儿,可好?”“好,那我就叫你胭胭吧。”【叁】胭胭。如果,不是因为那场战乱,我现在还可以看着你,亲昵的叫你的名字吧。你现在,又在哪呢?战争,究竟分离了多少人?你说:我要去凭借自己的医术去照顾那些流民,伤患。而我,也只能随父母亲逃难到异乡。码头上,我们挥手告别。你的箫声越来越远,我却不能与你抚琴相和。一片梅花飘落,我伸手接住。“像雪吗?”我喃喃道。【肆】那是一个桃李纷飞的季节……我和胭胭闲来无事,坐在院中下棋。看着漫天飘落的花瓣和枝桠上刚刚露头的小小果实,不禁感叹:“这时候,要是喝一杯梅子酒,就太美妙了。”“梅子酒?”“就是用梅子酿的酒。把洗净的青梅、捣碎的冰糖和白酒倒入陶瓮,用箬壳将坛口盖牢,再用麻绳扎紧,埋到土里。过一段时间挖出来,就是梅子酒了。”“哦。那我们也来酿。”“好。可是要等到梅子成熟呢。”风,又吹落了片片花瓣。“真美啊。”胭胭道。“是啊,就像粉色的雪一样。”“我没见过雪呢。”胭胭的眼中透出一丝遗憾。“到了冬天,我们可以到北国去。在那里,就可以看到洁白的雪花,纷纷扬扬。我们可以盖一座青砖小屋,种上几株梅花。下雪的时候,可以赏雪赏梅,再喝上一杯梅子酒,真是向往啊。”就这样,两个人沉浸在无限的遐想之中……【伍】时光磨灭,年华流转。“已经五年了啊。”我不禁暗自感叹。五年的时间,仿佛改变了一切。我们竟然未再相遇。或者,那只是一场梦吗?一片冰凉飘落在鼻尖。是雪吗?胭胭,下雪了呢。我努力扯出笑容,泪水却早已不自觉的滑过脸颊。“嘭。”有东西在我身后突然打碎。难道?我回过头来,脸颊被温暖的阳光映得金黄。笑靥如花。望着记忆中熟悉的那张脸,我轻笑:“你这样笑,一定会迷倒众生的。”“你这张嘴啊,还是忘不了调笑我。”真的是,我的胭胭。【尾声】梅花树下,两名女子相对而坐。中间放着的是一坛刚从树下挖出的梅子酒。轻启酒坛,梅子的清香和着岁月的甘醇瞬间弥漫开来。“?h儿,是照你告诉我的方法酿的,尝尝看。”缓缓倒出两杯。我执起一盏,轻嗅,浅酌。“很好喝呢。”我微笑着看着对面那仍是一身紫衣的人儿。“?h儿,我很高兴,能在明天之前遇到你呢。”“嗯?”“今天是我的生辰。”“是啊。胭胭,生辰快乐!”一阵风起,粉红色的花瓣随雪花漫天飞舞,梅花树下的两个女子相视而笑,一切仿佛沉浸在一场胭脂色的梦境中…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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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剑江湖上很多人都想杀掉小妹,小妹武功盖世,天下第一。天下第一总是让人烦,让人恨,让人不安。天下第一,如何杀得掉?杀人不是比武,不讲规矩。小妹是一个女孩,独门兵器是胭脂剑。剑出,如胭脂漫天,让人沉醉其中,忘记躲避。当然这只是传说,江湖上无人见过小妹,更无人见过胭脂剑。也许见过的,都成了死人。小妹是很多人的噩梦。可是小武决定去试一试。小武并非一顶一的高手,正因如此,他才决定试试。不是杀掉小妹,而是打败小妹,打败天下第一,他就成了天下第一。天下第一有什么用?可以成为永远的传说。成为传说,然后隐居,归田,过与世无争的生活。小武认为这样的人生挺好。小武过够了打打杀杀的日子,但他必须打打杀杀。起码对现在的小武来说,是这样。临行前,小武有一种“风萧萧兮”的感觉。找到小妹,颇费一番周折,那是一处世外桃源,远离喧嚣。正逢三月桃红,漫山遍野,粉红色的香气弥漫。桃源深处,鸡犬相闻。老人们喝茶,男人们劳作,孩子们逗着猫和狗,女人们让饭菜的香气飘得很远。这里该是享受男耕女织的地方,这里不应该住着一个叫作小妹的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走进桃源,小武的腿便没了力气。见到小妹,小武的全身都没了力气。小妹一袭白裙,一尘不染。见到小武,她款款而笑,弯腰施礼。累了吧?先坐下喝杯茶。小妹就像一个知书达礼的邻家女孩,连小武都认为他不是来打架的,而是来做客的。小武坐下,喝茶。山野的绿茶,山野的清泉,山野的炭火,茶香袅袅,清淡却又醇厚。然再甘醇的茶,也抵不过小妹的一颦一笑。你不会武功。小武喝着茶,低着头,他不敢再看小妹。何以见得?我没有看到胭脂剑。胭脂剑来无影去无踪,你当然见不到它。你身上也没有杀气。会武功就一定得有杀气?小武笑笑,捧茶的手腕轻抖。如果我会武功,我早就死了。小妹给小武斟茶,道上规矩,不杀不会武功的人……可是江湖传闻,你是天下第一……难道不是吗?小妹指指过来续水的姑娘。姑娘唇红齿白,身段婀娜。她叫上官婉儿,听说过她吗?小武当然听说过她。上官婉儿,独门暗器孔雀翎,十二岁开始独走江湖,人称“江湖第一女杀手”。她前几年不是死了吗?小武说,来杀你,却被你杀死。小妹不答,指指旁边劈柴的老汉。他叫鬼见愁,听说过他吗?小武当然听说过他。鬼见愁乃黑道第一杀手,杀人如麻。据说他杀人从不用兵器,他只须冲你大吼一声,就会让你七窍流血而死。鬼见愁不是死了吗?小武说,来杀你,却被你杀死了。小妹不答,指指坐在不远处的几个年轻人。肖凌飞,中原一点红,司徒傲然……这些人,你都听说过吧?岂止听说过?他们都是传奇。随便哪一个,随便一招半式,都能把小武杀死十次。现在这些人全都在我这里劈柴种田,你还会认为我不是天下第一吗?可是你不会武功……谁说打败一个高手必须要靠武功?小妹说,正因为我不会武功,所以没人与我交手。正因为不与我交手,所以我才是永远的胜利者……如果有人不守道上的规矩呢?小妹笑了。她看看上官婉儿,再看看鬼见愁、肖凌飞、中原一点红……有他们在,有人敢不守规矩?可是他们为什么会留在这里?他们为什么不留在这里?赏世外美景,品人间美味,如果你肯在这里住上一段时日,你也会喜欢上这里,不愿再踏入江湖半步的。如果我不想留下呢?有他们在,你认为你还走得了吗?小妹看看小武,再看看鬼见愁、上官婉儿、中原一点红……小武开始害怕了,自来到桃源,这是他第一次感到害怕。吓你呢。小妹笑,你若想离开,就离开;你若愿意在这里住些时日,就住些时日……不过我相信,住下几日,你就不想走了。何以见得?小妹又看看鬼见愁、上官婉儿、中原一点红……他们不都是吗?可是当初……当初他们来此的目的,与你完全相同……他们也厌倦了打打杀杀,也认为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也认为只要打败我或者杀掉我,就可以成为天下第一,将来隐居归田,享受安静……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成为天下第一才能享受田园安逸的生活呢?现在,正好……小武低头不语,少顷,起身,对小妹说,带我去看看桃林,可否?不远处,落英缤纷,粉红色的花瓣飞舞,淡淡的香气如胭脂流淌。小妹丢下小武,与一群女孩穿梭于桃林之间,嬉笑打闹,那是世间最美、最动人的情景。小武想起了传说中的胭脂剑。剑出,胭脂漫天,让人沉醉,忘记了躲避……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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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剑江湖上很多人都想杀掉小妹,小妹武功盖世,天下第一。天下第一总是让人烦,让人恨,让人不安。天下第一,如何杀得掉?杀人不是比武,不讲规矩。小妹是一个女孩,独门兵器是胭脂剑。剑出,如胭脂漫天,让人沉醉其中,忘记躲避。当然这只是传说,江湖上无人见过小妹,更无人见过胭脂剑。也许见过的,都成了死人。小妹是很多人的噩梦。可是小武决定去试一试。小武并非一顶一的高手,正因如此,他才决定试试。不是杀掉小妹,而是打败小妹,打败天下第一,他就成了天下第一。天下第一有什么用?可以成为永远的传说。成为传说,然后隐居,归田,过与世无争的生活。小武认为这样的人生挺好。小武过够了打打杀杀的日子,但他必须打打杀杀。起码对现在的小武来说,是这样。临行前,小武有一种“风萧萧兮”的感觉。找到小妹,颇费一番周折,那是一处世外桃源,远离喧嚣。正逢三月桃红,漫山遍野,粉红色的香气弥漫。桃源深处,鸡犬相闻。老人们喝茶,男人们劳作,孩子们逗着猫和狗,女人们让饭菜的香气飘得很远。这里该是享受男耕女织的地方,这里不应该住着一个叫作小妹的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走进桃源,小武的腿便没了力气。见到小妹,小武的全身都没了力气。小妹一袭白裙,一尘不染。见到小武,她款款而笑,弯腰施礼。累了吧?先坐下喝杯茶。小妹就像一个知书达礼的邻家女孩,连小武都认为他不是来打架的,而是来做客的。小武坐下,喝茶。山野的绿茶,山野的清泉,山野的炭火,茶香袅袅,清淡却又醇厚。然再甘醇的茶,也抵不过小妹的一颦一笑。你不会武功。小武喝着茶,低着头,他不敢再看小妹。何以见得?我没有看到胭脂剑。胭脂剑来无影去无踪,你当然见不到它。你身上也没有杀气。会武功就一定得有杀气?小武笑笑,捧茶的手腕轻抖。如果我会武功,我早就死了。小妹给小武斟茶,道上规矩,不杀不会武功的人……可是江湖传闻,你是天下第一……难道不是吗?小妹指指过来续水的姑娘。姑娘唇红齿白,身段婀娜。她叫上官婉儿,听说过她吗?小武当然听说过她。上官婉儿,独门暗器孔雀翎,十二岁开始独走江湖,人称“江湖第一女杀手”。她前几年不是死了吗?小武说,来杀你,却被你杀死。小妹不答,指指旁边劈柴的老汉。他叫鬼见愁,听说过他吗?小武当然听说过他。鬼见愁乃黑道第一杀手,杀人如麻。据说他杀人从不用兵器,他只须冲你大吼一声,就会让你七窍流血而死。鬼见愁不是死了吗?小武说,来杀你,却被你杀死了。小妹不答,指指坐在不远处的几个年轻人。肖凌飞,中原一点红,司徒傲然……这些人,你都听说过吧?岂止听说过?他们都是传奇。随便哪一个,随便一招半式,都能把小武杀死十次。现在这些人全都在我这里劈柴种田,你还会认为我不是天下第一吗?可是你不会武功……谁说打败一个高手必须要靠武功?小妹说,正因为我不会武功,所以没人与我交手。正因为不与我交手,所以我才是永远的胜利者……如果有人不守道上的规矩呢?小妹笑了。她看看上官婉儿,再看看鬼见愁、肖凌飞、中原一点红……有他们在,有人敢不守规矩?可是他们为什么会留在这里?他们为什么不留在这里?赏世外美景,品人间美味,如果你肯在这里住上一段时日,你也会喜欢上这里,不愿再踏入江湖半步的。如果我不想留下呢?有他们在,你认为你还走得了吗?小妹看看小武,再看看鬼见愁、上官婉儿、中原一点红……小武开始害怕了,自来到桃源,这是他第一次感到害怕。吓你呢。小妹笑,你若想离开,就离开;你若愿意在这里住些时日,就住些时日……不过我相信,住下几日,你就不想走了。何以见得?小妹又看看鬼见愁、上官婉儿、中原一点红……他们不都是吗?可是当初……当初他们来此的目的,与你完全相同……他们也厌倦了打打杀杀,也认为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也认为只要打败我或者杀掉我,就可以成为天下第一,将来隐居归田,享受安静……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成为天下第一才能享受田园安逸的生活呢?现在,正好……小武低头不语,少顷,起身,对小妹说,带我去看看桃林,可否?不远处,落英缤纷,粉红色的花瓣飞舞,淡淡的香气如胭脂流淌。小妹丢下小武,与一群女孩穿梭于桃林之间,嬉笑打闹,那是世间最美、最动人的情景。小武想起了传说中的胭脂剑。剑出,胭脂漫天,让人沉醉,忘记了躲避……12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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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笑胭脂笑一是这样反复的秋,微凉,天气依旧。秦淮的风月,满川脂粉,她看见他,看见自己捆绑的心事,树的年轮,一圈,复一圈。心颤。如汩汩的蜂蜜在灌,又如细细的银针在刺。簪上一支翠翘,颤巍巍跌下脚下的秦淮河,激起袖珍的水花。寂筱寻他,足有十年。十年以前,塞外绝色烟尘。牧草便像江南水乡的芦苇,片片清扫,随风倒。却也要大气许多,壮阔许多。寂筱是想念的。那是她仅只七岁的小小年华,朱红的斜襟花袄褂,配着月白的丝绸大袖衫,两条细细的长辫子,头上戴族里姑娘年轻时才戴的衩环,插一株白色的宣鸟羽毛。阿母会在各自的女孩儿懂事以后,都会随时提醒她们,羽毛代表爱情和婚姻,不可随意被男子拔下,或者私相授受。不久,有笃笃的马蹄一路踩过来,温柔的南南河变作江南布庄染缸里的水,手指一沾,尽是殷红,寂筱酣睡渐渐觉得面前强光闪烁,睁开眼,看到记忆中最盛大的一场篝火。尸体,瑟缩或笔直,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血是红的,黑夜里肮脏的红。寂筱想要哭喊,却觉得失去了声音。突而有脸面已经模糊的人踉沧的冲向她,胸口幽深的洞,血肉尚鲜活,寂筱只觉两眼发黑天地换了位,被那人压在身下,沉沉昏睡。寂筱仔细收藏着那只墨绿色的芜笛,不怨杨柳,不思玉门关。她惦记的,不过是当年将她从死人堆里捡起来的少年,麦黄的皮肤,眉眼浓黑,又不似北方的男子,少了分粗犷,多了些文雅秀气。寂筱知道,朔风舔血的那个晚上,如果没有阿母将小小的她压在身子底下,避开鞑旦蛮子尖锐的屠刀,她便让生命岁着不堪的记忆一同焚烧。但她逃过,并遇到抱她上马的小小少年,听他说别怕,我带你离开。当然,七岁的寂筱听不懂汉话,就像七岁的她其实也不叫寂筱。她只能看着他散出温暖的脸,看他张合的嘴唇,她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浸湿了他胸口的大片衣衫。后来,少年随同行的商队离开,把寂筱放在边城的一户农家。寂筱知道这意味着失去他,就像失去阿母。她拉着他的手,指甲嵌进肉里去,他不喊疼,微微笑抚摸着她的头。于是看到白色的宣鸟羽毛,他轻手拔下,小心的握在手心。寂筱没有反驳,流了泪,就由他带走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背影缩小成落日里的一颗核桃,直至消没。手里拽着的,是他留下交换的芜笛。十年来她颠沛碾转,一城,又一城。她想她能嗅到和他相关的气息,她要在奇迹当中把他找回,找回她托付的羽毛。于是,学习汉话,念唐宋传下的诗词,读传奇,看杂剧,竟渐渐有了做诗填词的本事。也穿汉族女子的衣裳,绣鞋,翠翘金雀玉搔头。乃至秦淮。寂筱没有想过在烟尘霏霏的秦淮逗留太久,只是依稀感到,这里,已经迫近她寻找的气息。十年呵,十年前的少年,到如今,是否依然比自己高出一个头,依然留有淡淡的温柔笑意。寂筱每每想着,半是酸楚半甜蜜。然她竟然就真的看见他,一个瞬间之间,还来不及准备,已然排山倒海。寂筱寻他,足有十年。二那是秦淮河上最大的一艘画舫,烫金的大篆,刻着‘‘芙蓉’’。寂筱听见冷冷如流水的琴音,脚步停了停,从岸边望过去,就望见男子浅浅的笑容。端一杯醇香的酒,软软的眼神,落在旁边抚琴女子的手指尖。寂筱打了个颤。簪上的一支翠翘,颤巍巍跌下了脚下的秦淮河,没有半点声响。她认得他,纵使十年,深刻却如朝夕都在自己枕边。寂筱狠狠退了两步。那一晚斜月沉沉,寂筱在暗处。似是望断了天涯路。以后的数天,他风雨不改,到芙蓉肪上,听同一个女子,弹同一首曲子。寂筱觉得那专注的眉眼,脉脉的神态,似要惬意的忘记的一切尘烟。但她更怕,怕他就这样忘记了她。于是,寂筱很坚定的对鸨母说,我要留在芙蓉肪。她开始更加靠近他。他姓时,名景枫,在南京城算是名门望族之后,家底殷实,受教良好,即使尽日流连烟花之地,南京城的人也都说,是因为那个叫青珞的歌******。他们说,时景枫对青珞,情真,情深,不分割半点给芙蓉肪的其他女子。自然也包括寂筱。寂筱识得。青珞那样的女子,天生一张美人脸,即使寂筱的模样生的玲珑,丝毫不逊色,但风情韵致,她是万万不及她的。芙蓉肪的女子,多数跟青珞交好,寂筱的意外介入,就成了她们闲暇时候的话题,偶尔,甚至当面奚落。寂筱不恼,她知道每天看到黄昏时候的秦淮水,看见逐渐阑珊的灯火,她就觉得心饱胀起来,她知道时景枫很快就会来。但也不是不惆怅的。姑娘们都说,男人总是会爱女人的狐媚妖娆,爱薄纱翠袖遮掩下的杨柳腰,金步腰。但僵硬冰冷如寂筱,如何做得到。她甚至都不会笑。跟周幽的亡国女子褒姒一样,寂筱不会笑。从失去阿母,失去族人,再失去唯一的寄托时景枫,寂筱早已经忘记,她是否曾经有过笑容。通常,时景枫和青珞都在最里间饮酒,寂筱坐在别的男子身边,断断续续的朝里间张望,她觉得青珞一双流盼的眼睛,几乎刺的自己眼眶生疼,有什么要涌出来,她便赶紧替身边的男子斟一杯酒,或者往他嘴里放一颗梅,尽管这样的过程叫寂筱觉得难过甚至恶心。时景枫也不是没有看见她的。清清淡淡的寂筱,最叫他诧异的,便是她浑然天成的忧伤气质,水灵的眼球对上他时,总是闪着隐约的晶亮,仿佛井中月影。他对她点头微笑,她却不笑,反而有些慌乱,掩饰不住的局促。时景枫觉得纳罕。当寂筱的思念快要腐了她的心时,她便做诗写词,写没有章法的断句,一腔胸意,满怀愁绪,都点点滴滴铺陈在华丽的笔墨上。寂筱不知道,该如何对时景枫说这样一个故事,这么久了,他看见她,竟然是无波无澜的平静姿态,仿似两个人此前从不成相见,仿似寂筱的思念,不过是噩梦之后的自我添补,构造这么一个少年,给自己温暖,给自己救赎。但若温暖,何以寂筱在夜里盖紧了棉被,依然瑟瑟发抖。但若救赎,何以寂筱找不到愉快的表情,甚至连最起码的微笑都与她叛离。一掬香尘冷月灰,啼痕点点红泱。罗幕不暖,胭脂酒寒,鬓染清霜怎能寐。心抵黄花碎。两半瘦枕孤依对,小楼怯怯薄被。倚窗疏黯,摇影烛残,等闲白发相思睡。风絮海棠危。时景枫第一次进寂筱的房间,看到的,也就是这首题在团扇上的词。他念了又念。寂筱推门进来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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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扣一、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见对的人,能做的只有擦肩而过。我叫文灏,听起来像是男孩子的名字,当我在花名册上看到“灏文”这个名字时,第一个反应是老师打错了,但继而又在那个名字旁边发现了与它呈轴对称的“文灏”,惊愕几秒钟后,大叫一声:“灏文!”,一个正在跟别人聊天的男生转过头来问:“什么事?”,看到他的第一眼,有一种宿命的感觉。支棱着的微黄的头发上有阳光在跳跃,白皙的皮肤在阳光下放射出温暖的光芒,大大的眼中满是澄澈明亮的阳光,就是这样认识的吧,那个背着满身阳光的男孩子让人第一眼便能感觉到他的温暖。以后的日子变成了灏文的噩梦,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像生活在阿鼻地狱里。我倒没觉得他有什么可抱怨的,我只是偶尔做不出题时,会发疯似得大叫;偶尔会被激发出坏宝宝的潜质,在他的椅子上涂胶水,或者趁他不注意把便签贴到他的背后,便签上的字总是一成不变的“猪肉12元/斤”;还有就是有时会无缘无故的发火在他背上狠砸几下,不过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他那么瘦,除去骨头就是皮了,我的手往往会震得发麻;再有就是我的一个特别的嗜好,就是拧他的耳朵,以至于他的耳朵到最后严重不对称。不过他也不是不知道反抗,几次起义都被我血腥镇压了。有时候两人吵架,我就会像那些受了气的家庭妇女跑回娘家一样,搬着我的桌子在教室的各处安营扎寨,还好老班一直很宠我,任我为所欲为,直到灏文低眉顺眼地来找我道歉,然后把我请回去。我经常抱怨说,造成我的臭脾气的罪魁祸首,一个是老班,一个是那个叫灏文的家伙。现在想起来,那就是幸福吧,在回不去的过去,我曾经匆匆路过幸福,走得太快,没察觉。班里渐渐有谣言说我们两个,呃,用教导主任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来说就是男女生不正常交往。说实话对于所谓的爱情,我并不是怎么感兴趣,我有父母有朋友,恋人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爱情于我只是游戏,不会是生活的重心。所以开学的前两个星期,收到四封情书,两封给了老班,外加一瓶熏得我直咳嗽的香水。两封我连拆都没拆就直接撕了,还有一个别班的男生被灏文吓回去了,他用一种我从来也没听过的恶狠狠的语气吼道:“我警告你,你要是再敢来烦我老婆你就死定了!”我当时在旁边直接笑喷了。二、尼采说,当一个人告诉你他会永远爱着你时,他其实是在说,他爱你,只是在表面,而不是内心。我曾经以为我们会保持这种有些暧昧的朋友关系,直到我开始明白什么是爱情,直到我有权力去恋爱。可是没想到结局会来得这么快,当灏文跟我表白时,我感受到的不是喜悦而是绝望。他说:“我会保护你,直到永远。”我轻笑:“永远究竟有多远?”如果换个对的时间,对的地点,我或许会很幸福的答应,可是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就注定不会有好的结局。我说:“给我时间考虑。”“多长时间?”“三年。”“这么长?”“与永远相比,三年很短。”他确实做到像他保证的那样尽心地照顾我,保护我,小心翼翼的惟恐我受到任何伤害,我打针时他会给我买很多零食,陪我几个小时;下雨时他会冒雨跑出去给我买早饭,回来时像只落汤鸡,却告诉我赶快吃饭,要不胃受不了;天冷了他会给我买柔软的围巾和手套,把我裹得像个球;他会在我请假时把笔记整理好……在所有人眼里,灏文对我的关心让人嫉妒,而我对他的漠不关心让人狠得咬牙切齿。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似乎什么都是错的。三、现在看来,当时我自以为的豁达、伟大,竟然就是所谓的自私。我没有拒绝什么,也没有承诺什么,一切像春天的到来那般自然。后来渐渐我的朋友筱语看不下去,对我说:“这么优秀的男生你打着灯笼都难找,你就答应了吧。”“文灏你到底喜不喜欢他啊,你不喜欢就直接告诉他啊,你这么做很自私,你知不知道!”我只能沉默,是不喜欢他么?可心里一时间柔肠百结。我在等三年以后,只要三年我就会义无反顾地答应。我知道我现在欠他很多,可是我该怎么做,如果他因为我成绩下降,我会更自责。于是我开始帮灏文复习功课算是对他的报答,虽然他总是说他不需要我的感激。其实,与其说是报答,倒不如说是我对自己良心的救赎。第一次期终考试,文灏上升了二百多个名次,全校103名,虽然我很郁闷他没有进前百名,但是他的进步已经让我很吃惊了,我和他约定下一次一定要杀进前五十名。那次考试,我全县第十,成绩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文灏过生日的那天,我送了他一个装饰物,一个柴草编成的看起了很温暖的小窝,里面本来有一只绒毛小鸭子,被我拽出来换成了一个被我用蜡笔画得花花绿绿的鸭蛋,把礼物送给他时,我说了一句:“这是鸭子蛋,还是天鹅蛋,你自己决定。”我想他听懂了。他看着里面的蛋轻轻的笑了,仿佛整个午后的阳光都聚集到了他的脸上。四、我的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白天鹅,青蛙变成王子后,公主们才发现他。而我的角色似乎要变成那个被遗忘的小人鱼了。我是破碎的阳光,快乐而忧伤,乐观而绝望。后来经常听到女生谈论灏文,帅气阳光的外表,高挑的身材,优异的成绩,王子般高贵矜持的气质,更重要的是对某恶劣女生,也就是我,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只有童话中才有的痴情。课间经常有女生来找他,脸红心跳一副就要晕倒的花痴样。竟然还有无聊的女生给我下战书,要跟我竞争,我气急败坏地把信撕掉后,强压着怒火说:“你喜欢他就去追啊,关我什么事?不过你要是敢影响到他学习你试试看!这是敬告。”那女生的脸当时就绿了。筱语赶忙过来把我拉走了,“喂!你说她们到底喜欢灏文什么啊,也就是看他长相,肤浅!真够无聊的,那能叫喜欢么?只是一时冲动罢了,她们到底想怎样啊!”被拉走后我依旧气得火冒三丈。身边的筱语低着头沉默不语。“筱语,灏文要是跟着他们跑了,我怎么办?我现在真的依赖他了。”我突然冒出一句。“文灏,你到底喜欢他么?”筱语有些别扭地问。“不清楚。”我撇了撇嘴,“我只想让他好。至于我喜不喜欢他,这不重要。我现在就是担心被那些女生搅得他成绩下降。”第二天我给了灏文一个鸳鸯扣,就是两个以一种匪夷所思的形状缠在一起的铁丝,然后信誓旦旦地告诉他:“什么时候你能解开这个扣,你才可以离我而去!”他有些宠溺的看着我,然后微笑,“放心我永远也不会去解它。”五、满天星的花语,希望和守候爱情。就像是我的破碎阳光,守候,我最喜欢的词语。不管是什么,不必拥有,只要守候就好了。像幸福,像爱情,也像他。似乎真的被我不幸言中了,他的成绩下来后我直接傻了眼了,他倒是还能接受,耸耸肩说这次本来就没想要考好。我把成绩单狠狠地砸在他面前,大吼:“你别没数了,有几个女生喜欢你你就找不着北了是吧!你到底想怎样!怎么这么没出息!从今天起我继续给你补习。”他满脸通红瞪着我,留下一句“不必”然后转头走了。又一次我带着我的桌子搬到了离他最远的地方,这是我最后一次搬走,也是他第一次没去找我。他的成绩一直跌一直跌,以至于他后来自己都没有信心了。我站在旁边只能着急,束手无策。后来筱语又来问我:“你到底喜欢他么?”我望着他的背影,淡淡地说了句:“他配不上我。”当时只想刺激他,让他鼓起信心。如我所料这句话传到灏文耳朵中,似乎起到了截然相反的结果,所有的一切都没有了挽回的余地。曾经视我如珍宝的人,看到我便会皱起眉头。六、既然无力承受,就不要去许那么愚蠢的誓言,这只会使感情更加可悲;既然彼此都不相信,那些不被拆穿的谎言,只是无形的伤害;既然,你这么爱把永远挂在嘴边,那么告诉我,永远究竟多远?如果连你自己都不知道,那么,我来告诉你,永远其实很近,在相遇相离之间,只有一个转身的距离。灏文嘴里的永远,只是短短的两年,只过了我三年考验期的三分之二,关系闹僵我也有错,我并不怪他。所谓永远,我本来就不相信。后来听筱语说灏文在费尽心思解那个鸳鸯扣,我苦笑,他怎么解的开呢。终于决定做个了结,这对彼此都好,在一天放学后,在他身后把他叫住,他很惊讶但还是站住了,像第一次认识时那样转身问我:“什么事?”“鸳鸯扣你还留着吧?”“是,怎么了?”“给我。”他很疑惑,但还是把扣给了我。我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钳子,“叮”其中一个扣掉到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呼,终于解开了。”我如释重负地长长舒了一口气。然后从他身边走过,我没有勇气去看他的脸,因为转身的一瞬间,泪水已经不受控制,泄洪般淌出。傻瓜,他怎么会知道,那个扣被我动过手脚,比鸳鸯扣多了一个结,所以根本解不开。然后考试、毕业、分别,我在他的同学录上给他留了一首小诗抛弃一切追随时间忙碌的脚步可是为何总是频频回顾回顾我们的相遇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是不是总有这么一条路能够离开一切找到我的归宿是不是总有这么一条路能够通向你身边回到最初对不起一切并非我有意错过我们的故事千年前已在书中记述记忆你留给我唯一的信物这负担过于沉重双翼被情丝缠住挣脱不开无法飞舞对不起你我遇见本就是无法挽回的错误我们的邂逅是谁在哭诉我们的错过是谁的痛苦我们的命运是谁在摆布宿命和我到底谁向谁认输对不起这不是我要的结束请替我忏悔我所有的罪孽告诉我何时才能得到救赎爱上你是我的失误爱总是从一开始就已倒数对不起我会在月华下为你祈福如果有一天一切都会结束你我是否能够回到最初如果有天能笑着彼此祝福你我是否已经忘却痛楚对不起阳光,原本就是碎碎落我们勾勾手下辈子下辈子只要擦肩就已知足不要再去重复相同的错误终于明白放手比紧抓着不放,更需要勇气。或许能够使爱成为永远的方法,就是放飞爱。七、在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轻轻踮起脚尖,拥抱阳光。后来遇见老同学,他说灏文和筱语正在交往,他还说,以前灏文每天把那个扣带在身边,可是有天扣在口袋里自己解开了,灏文费了很大劲花了好几天的时间终于把扣合上了……我有些突兀的大笑起来,直到笑出了眼泪。最后一次见到灏文时,我正在打羽毛球,小球在空中划过完美的弧线,如同破空飞翔的白鸟,骄傲而落寞。抬起头,我的天空依旧阳光灿烂。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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