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盗墓笔记》,一本我最爱的小说_900字
它呢,不是世界名着,不是有关爱恨情仇,不是有关国家的。可是呢,这么一本平凡的书,却让我近乎痴迷的爱上了它,爱上了书里的人物。我好后悔,后悔为什么不早一点接触它,就算只是季播剧刚刚播出的时候,可是我呢,是在十年之约将至的时候才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它。那一年是2015年,那一年的8月17日,我无数次幻想着自己登上长白山,眺望远方山巅,和许许多多为了同样一个目标的人们一起,去接那个人,那个强大如神邸的人,和吴邪一起带他回家。可是我终究还是没有实现这个对我来说十分美好的念想。
我是痴了,醉了,陷在那个世界里。我听到我的同学朋友质疑我:“盗墓笔记有那么好看吗?”我看着我的亲人问我:“你看什么不好偏要看盗墓小说?”我始终如一的沉默,我想与他们争论,可是我开不了口。我想告诉那些说他们是不存在的人,说他们是虚构的人,他们是存在的,他们存在我们心里,他们在书里,他们在我们心里我们眼里是真实的。
当我放着红高粱轻哼出声,我看到我的一个朋友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他是在疑惑,他是在嘲笑,他对我说:“这首歌太难听了,好土,我换一首BIGBANG的歌,绝对好听。”我拒绝了,不管他怎么说,我都没有答应,我也没有反驳,没有说任何解释,因为我知道,即使我说了,他也不懂,他也不知道,也是依旧鄙夷,所以我封住了嘴,只是一昧的拒绝。
2016年,我开学了,发现我班上的许多同学都看起了盗墓笔记,但是也都是像看老师推荐的名着一样,看看,也就过了,没往心里去,能记着,也是因为我的关系。我最好的一个朋友看得比较深入,懂得也相对多一些,但还有很多她不知道的。只是,我已经不贪心了,我学会了满足,看到有人懂我说的那么一两句,在别人看来非常莫名其妙的话,我也知足了。至少有人能陪我聊聊里面的故事,不是我一个人把所有想说的话都往肚里吞,都把它写出来给自己看,虐的段子只虐自己,甜的段子也只甜自己,怎么说都能分享给别人看看。
我本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是啊!我本听书人,与故事中的他们毫无瓜葛,奈何入戏太深,他们的喜怒哀乐,一颦一笑都能感染到我。戏中的他们演着悲欢离合,戏外的我动了真。可是我并后悔啊,入此戏,我心甘情愿。
2025年8月17日,那时的我已经独立,我拥有自己的财富,在那一天,我会登上长白山巅,赴第二个十年。
六年级:江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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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双面猎犬》有感_550字
一本书,一杯茶,一把蒲扇,一卧席椅,我坐在秋千上,静静地走近了这本书《双面猎犬》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豺与狗的混血儿白眉儿在猎户寨发生的篇篇辉煌事迹,故事情节真实,一波三折,令人百读不厌。
书中主人公白眉儿真令我佩服,它虽然身世奇特,不断遭豺王以及豺群成员鄙视,被豺王赶出豺群,被迫流浪于猎户寨内,接连被予了“偷鸡贼”的恶名,从此,他并没有自暴而已弃,都是一次次出于意料的表现,洗清了罪名,成为了地长阿蛮星的“双面猎犬”,它的勇敢执着,机智聪慧,更是令我仰敬三分。
《双面猎犬》作者沈石溪,用细腻真实的笔墨,竟中写出那么真实的动物小说,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静下心来,注视书的封面,瞧,又是那白眉儿熟悉的面孔,它那潇洒的面孔,骄健的身姿,孕育出了他那一颗桀骜不驯的心!这本书真实易懂,情节真实,给予我了深深的启迪,使我受益匪浅,在人的一生中,一定会有太多太多的逆境,想要冲出逆境,不仅仅只需要能力,还需要机智,乐观的心态,要会忍辱负重,才能冲破层层雾霾,冲向天日长空!阅读经典,选对好书,这比一切学习都重要。《双面猎犬》这本收,不仅点拨真知于我心,也给予了我前行的力量!让我豁然开朗!再次品读一番,可谓系一味不同,另有一番韵味,书中的字字留香又好似在一一道来自然与社会的事世变迁,生老病死。
真实而却不乏味。这是一本好书,它给了我太多太多感触,我衷心地喜欢《双面猎犬》!
六年级:董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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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盗墓笔记》世界小说中有无数名篇,有长篇的,有短篇的。但我最爱的是南派三叔笔下的《盗墓笔记》。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它描绘了主人公吴邪的盗墓经历和各路势力间一系列复杂的斗争。南派三叔的描写虽不精致,但十分生动。当我阅读到七星王宫,我仿佛能看到青眼狐尸;而当我读到了阴山古楼,我眼前又好像是一座发散着青光的水下的千年瑶寨。书中的情节引人入胜,而且越向后阅读,越给人一种读下去的欲望。它有无数谜团,让我们去猜测。这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描绘的各种人物。它主要描绘了三个人:吴邪、胖子、张起灵。当然,也有很多配角和各路牛鬼蛇神。吴邪是一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命换其他人的命。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有他的地方,便会有轻松和幽默。张起灵是一个淡视一切的人,他强大如神佛,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安全感。而各路配角,有忠心耿耿的老伙计,热心的同路人,也有奸诈的小人。有的可以仗义疏财,有的却见利忘义。文中所有的人物都写活了。这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书中的那些精神、感情和品质。有铁三角间那种超越朋友的感情和团结,也有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保护与关爱;有潘子等人的忠实,也有王八邱的不轨。每一个人物的内心都有自己的打算,有的对主人公有利,有的则对他不利。这种种感情和品质,织成了这一系列书中的爱恨。“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我爱《盗墓笔记》这本小说,但我不爱那部翻拍的电视剧。因为在我心中,吴邪不姓李,小哥不姓杨。我希望大家是因为原著去看电视,而不是因为电视而看原著。“我们只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其实“稻米”也好,明星的粉丝也好,他们都没错,只是立场不同。“稻米”们不希望原著被演坏,粉丝不想自己偶像的努力白费。“稻米”的这份爱与坚持,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我爱《盗墓笔记》,爱书中的每一个情节,爱书中的一切爱恨。700字 六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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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7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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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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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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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张起灵”这个名字像是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普通的字,牵起了我们之间不可言说的缘分。每当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你是个王者。那把沉重的黑金古刀是你的标志,也是无敌的标志。从旅途的最开始一直到结束,你用天神般冷酷强硬的姿态阻挡着所有致命的危险,无言地保护你的伙伴。你的双手不知沾染了多少自己和敌人的鲜血,但眼中那份仿佛与整个世界毫无干系的神情却像凝固了一般从未改变。还记得你的那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那么我一定会杀了你。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者,在面对强敌的时候说出的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那时,你在我心中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你也是个失败者。过分的执着使你尽管不顾一切地想要完成使命,却得不到上天的眷顾。一次次痛苦的失忆抹去了你与这个世界所剩不多的交集。于是我就这样看着你不屈不挠地一次次从头再来却又一次次遍体鳞伤。我为你心疼,又为你感到惋惜:你为什么不能放下呢?为什么不肯做一个普通人呢?为什么非要在一盘已然败落的棋局里挣扎呢?我无法回答自己,我想你也无法回答我。因为你那段被所有人冷落的童年是我没有经历过的,你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是我不曾感受过的,你那么多出生入死的冒险是我没有体验过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支持你,哪怕你被所有人遗忘。你更是一个传奇。从西藏而来,往长白山而去,这样的漫漫长路你独自走完。家族几千年来延续的神秘血脉使你背负了重于泰山的忧愁。而你从无怨言,用你的一切去守护世界的终极。没错,你也曾彷徨过,迷失过,但你胸口上那只青色的麒麟见证了你一直以来的努力。看着这样的你,我感到由衷地敬佩:那仿佛比天地更重的使命压在你单薄的肩上,我却从未听到你有一丝情绪,即使有,也只是稍纵即逝的无奈。在这趟似乎没有终点的命运之旅中,你并非没有伙伴:吴邪、胖子,解雨臣……但最终,你丢下了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义无反顾地走进了那扇代表着终极的青铜巨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的背影、和无限希望的等待……2005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十年之约;2015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人在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亲眼目睹那样的盛况,但我心中的波澜亦久久不能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再次闪耀!张起灵,永远不朽!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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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1977.3.5,你诞生于世,吴邪,生日快乐!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平安。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告诉他,生日快乐,你是吴邪。——哪怕是隔着书页,自语着。吴邪,你知道吗?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吴邪,你知道吗?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平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吴邪,你知道吗?我总会想着你站在西湖边上笑起来的样子,就像三叔说的你是人间绝色。我有多喜欢你,描述不出来,我要喜欢你很久很久,三十八岁的你,能不能照顾好自己?吴邪,你知道吗?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西藏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平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吴邪,你知道吗?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有人曾对我说 对别人善良 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去到他的身边。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一生,还你昔日天真无邪”。“38岁生日快乐呐,小三爷!9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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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复仇记》读书笔记_900字世界各国都曾是封建帝制,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致使国家永无宁日。为了权利,为了金钱,人们惶惶不可终日,善与恶的斗争一幕幕上演。 我曾思考过一个问题,为了钱权,争夺的你死我活真的有意义吗?身外之物再多,也是生带不来,死带不去。这些天,我看了一本叫做《王子复仇记》的书。书里讲述的就是十三世纪国外宫廷家族的斗争。丹麦的国王在花园打盹时意外死亡,而他的妻子转眼投入他弟弟的怀抱。国王的儿子哈姆雷特却神奇遇见自己父亲的鬼魂,他知道了父亲死亡的真相,是皇叔下毒所致。哈姆雷特带着父亲的怨恨,装疯卖傻,还派剧团出演了一个和父亲被杀经过相似的剧情,逼皇叔现出原型,果不其然,皇叔露出破绽,哈姆雷特更加确定他就是杀害父皇的真相。但此时皇叔又将他流放,并安排杀手。哈姆雷特幸得同样遭遇的邻国王子相助回国。回国后,皇叔又让他和有“天下第一剑”的臣子比剑,又暗中在剑上下毒,准备好毒酒。哈姆雷特和臣子杀红了眼,混乱之中他们拿错了剑。最终,哈姆雷特杀死了臣子,杀死了皇叔,但他自己也因为身重多剑而死。最后丹麦交给了邻国的王子领导。举国上下,又在为了新君欢呼。没有人记得拼死守卫这个家园的王子。这场关于阴谋,复仇的国家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在这纷争中,没有一个赢家,个个,都是输家。 因为最后,国家落到了外人手里…… 掩卷沉思,世界上演过多少这样的悲剧?多少无辜的百姓,为这些野心家付出代价?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第一大悲剧。确实,人活着这个份上,真是够傻的 “哈姆雷特一位真正的勇士,是所有丹麦人的骄傲”。一位如此正义、勇敢的王子却也不得善终,莎士比亚想表达的是什么呢?我们如今的社会鱼龙混杂,很多贪官牟取暴利,很多不良商家以次充好,很多年轻人居家啃老。我们的国家就因为那一小部分人不得安宁。 可是“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生来就是坏人,生来就是野心家的,都是因为社会这个大染缸。它要我们学会生存,所以有人觉得只有昧着良心赚钱才能生存下去。其实不是这样的,如果我们都能坦诚相待,那么社会的经济和物质一定都会有很大的提升。 不论过去,还是现在,又或者将来。科技发达,人们的生活方式日新月异,可是社会的大方向没变,就是追求权力,追求金钱。这些都没有错,但是在我们前行的过程中,不要忘了,永葆善良本色。也就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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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旧日记_900字“又是大清洁的日子,来我们开始打扫吧!”我们跟随母亲开始打扫。“噗嗒嗒噗。”一本我从未见过的书粘着大片灰尘从父亲简陋的橱窗里掉下来,伴随着的是一阵淡黄色的波动,好像它从问世以来,就带来巨大的震撼。“别碰它……”我捂着口鼻,不听从母亲的劝解,拾起那本书,擦掉它表面的风霜,它才露出蓝色的面容。它吸引了我,在打扫完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它,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尽管我知道:未经允许私读他人私人物品是违法的。我看完了。这是本日记,它让我感触良多。作者是位聋哑人。全书最关键的部分是作者遇到女主人公和以后的故事。而女主人公是位盲人。那天作者公在上学的路上走着,遇到一个攒着拐杖的在新修的路口徘徊i。“我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可我的腿好不给力,迈了数十步才到。我冷静地抬起少女的竹竿,不让她感受到异样,引导着她过马路,才想起她是盲女。‘呵,这也真是悲哀。难道世上只剩下一个人能帮助一个盲人了吗?更别说是个聋哑人,’身边的车鸣,女孩的言语,急刹车的摩擦声,我全都听不见。竹竿的另一端传来阵阵颤抖,多半是担心我是骗子吧。忽然好伤心,却又不流泪,多半是习惯了吧。”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作者陪伴盲女走过了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尽管盲女已对那条路再熟悉不过了。那盲女每天好像都在与作者聊天,每天都有着不同的心情。盲女开始以拉小提琴来报答作者。路边飘荡着悠扬的琴声,盈溢着说不出的味道。作者每次都回以一片掌声。作者要搬走了,拜托他的伙伴们一个轮一个地扶盲女。就是这么一个聋哑人,帮着一个盲人。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那些拥有最少的人往往能给予你最多。”为什么?为什么天底下那些幸运的人,大多数都没有对那些不幸的人给予关爱?反而是那些不幸的人满怀爱心?我想到了《老王》,老王死前送出最后一点的爱心;《阿长和山海经》,阿长的质朴善良;《蜡烛》,老妇人的慈爱……我毫无目的的走到街上,忍不住泪想了很多:在被金钱、名利、地位、欲望绑架下,人们终会失去爱心,我到底该怎么做?是该随波逐流,对善恶视而不见,还是…汽车的频繁鸣笛打断了我的思绪——一个老妇人正搀着拐杖想过马路,却被川流不息的车辆阻挡住了去路。情景再现,我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就像那本旧日记里那一则一样。初二:崔楷雄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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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阅读]母亲 • 我 • 狗_900字小时侯我极怕狗。现在想来,虽称不上是“谈狗色变”,也确有些“说狗心寒”,对狗的怕简直甚于想像中的鬼怪。每到夜间,远处的几声狗叫都能把我的心吊起来,好长时间才在母亲的细语柔抚下慢慢落下去。到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要求上早学。可整个村子上三年级的就我一个,另有几个四五年级的学生在校住宿。我作难了:学校和我们村子之间正好有一个“恶狗云集”的大庄子,白天和别人一起倒还不怎么怕;这早上起来,黑咕隆咚的……邻居大婶也来劝母亲:“别让洪水上了吧,就弟兄一个,他爹又不在家,万一有个好歹咋向他爹交代呢?”母亲笑着谢了大婶,摸摸我的头说:“我送他,学不能不上啊。”大婶瞪了母亲一眼:“你,能行吗?”母亲顿了一下,点点头。第二天早上,我一觉醒来,发现母亲已点着灯在忙碌了。“五点半了,起来吧。”母亲见我醒了,转身为我打来洗脸水。待我洗好脸,她到院里找了一根木棒拿在手中,夹上我的书包,然后拉上我:“走吧。”摸了摸母亲手中的棍子,拉着母亲的手我顿时觉得安全多了。到了那个村子,我的心也不再那么恐惧了,只是紧紧地攥着母亲的手。母亲紧张地盯着周围,像是怕狗突然从暗处扑上来似的。忽然,我感到母亲的手湿漉漉的,有些发抖,我抬头看着母亲,母亲赶忙俯下身拍拍我的头:“洪水,别怕!有妈在,狗子不敢来的。”我便像置身于一把保护伞下似的,心慢慢的安稳下来。以后,母亲每天早晨起床后总是先把我送到学校,然后再回去作饭。几年过去了,有一次同大婶闲谈,一句话说得我心猛的一颤:母亲对狗的怕其实一点也不亚于我!她小时候曾被狗咬得差点丢了命。母亲那湿漉漉的颤抖的手在眼前一闪,我真想跑到正忙碌的母亲身边,抱住她大哭一场----为她那颗受苦受累还经常受着惊吓的羸弱的心!如今我已不再是那个怕狗的小孩子了,而母亲依然很怕狗。于是每次外出,我总细心的守护在母亲的身旁----因为,我忘不了那个怕狗的童年;忘不了母亲那只手,湿漉漉的,有些发抖……4.用简要的语言概述文章的主要内容。5.文章从两个不同角度告诉我们母亲其实是很怕狗的,试借用文中的语句进行说明。6.文章多次写到母亲湿漉漉的手,结合文章内容谈谈这样写有什么作用。7.母亲到底是胆大还是胆小?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900字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