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爱情
有一个男生,他叫韩七录。偶然的,在一夜之间
,他成名了。
那天开始,每一天都有很多的女生会“不小心”的撞了他一下。或者是送她花以及礼物。可是她一个都没有接受,因为没有一个女生,会让他有行动的感觉。
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一个女孩。那个女孩没有对他仰慕,他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但是他却让他有了心动的感觉。他每一天都陪女孩上学,放学,以及吃东西。但是女孩都对她不冷不热。直到一次,女孩的朋友告诉他,女孩曾经受过伤。
奇迹的在女孩生日的那一天,男孩带女孩到树林里,“乔惜,做我的女朋友好吗?”七录便向女孩告白。“好啊!”乔惜脸红的回复七录。那时开始,他们便是学校公认的甜蜜情侣。
不久后,乔惜发现七录好像很久都没有来陪她了。连信息都减少了。他便跑到七录的可是去问他“你为什么最近都没有来找我哦?”乔惜吻七录。“因为我对你没有感觉了。”七录没有感情的回复他。“为什么?”乔惜再次吻七录。“没有什么,因为我喜欢上他了。”七录拉起在他旁边的女孩,指着他告诉乔惜。“我不相信!”乔惜拉着七录得手。“滚!”七录推开乔惜得手,他这样一推,乔惜边跌倒在地上。乔惜爬起来,跑出班。他们或许都没有注意到,当乔惜跑出班上时,他不停地哭;同时的,乔惜也没有发现七录牙呢的推开刚刚被他捉住的女孩。“小傻瓜,我不会告诉你的,我患上了肺癌,而且是末期的,对不起,我宁愿因你而伤,也不要你为我伤你心,你要记得,你曾经有一个很爱很爱你的老公哦,他的名字是韩七录。”七录闭上眼,趴在桌子上睡觉。
乔惜把他直机关在宿舍里,他把音量开到最大,在那里哭的不停。他已经把自己关在宿舍两天两夜了。第三天,乔惜回到学校是,朋友们问他有事情吗?他都是一笑而过。朋友告诉他,在他和七录分手的那一天,七录就转学了。
那次开始,乔惜就没有在谈恋爱了。他考上了最好的大学。五年后,他毕业出来“我今年23了,他呢?23吧?还是一直停留在那一年呢?”尽管有很多的男生最求他,但是他一个都没有接受,因为他的心里的那个“他”,永远都忘不掉。一天,当他有空时,他回到当年的中学,把那里的一草一木依旧没有改变,但是物是人非了。走着走着,树林?七录向她告白的那个树林,“啊!”乔惜大叫一声,他在树林看到了一个坟墓。他走向前一看,她看到了七录笑得很甜很甜的照片,以及他的名字刻在碑上。“啊~”他再次的喊了一声,“小姐,别怕,他是以前这间中学的学生,他以前和一个女孩一起谈恋爱的,因为他患上了肺癌,而且是末期的,他不想要让女孩伤心,所以和他分手了。”一位员工伯伯告诉他。“七录,你为什么当时不要告诉我真相啊,我不会介意的。不过,我以后会常常来这儿陪你的!”乔惜跪在七录的墓前告诉他。
找春天
今天,天阴沉沉的,天空中零星地下着小雨。我和爸爸、妈妈沿着北环路来到盛山公园找春天。
一路上,只见路边的油菜开出了金灿灿的小黄花。山坡上,各种树木的枝条上吐出了嫩绿的新芽;粉红的桃花、雪白的杏花、梨花也争齐斗艳的开放着,花儿一朵挨着一朵,就像一个个亲密的伙伴站满了枝头。还有些不知名的野花一朵挨着一朵悄悄地开放了,散发着各种各样的清香。勤劳的蜜蜂早已在花丛中忘我的工作着,美丽的蝴蝶也跳起了欢快的舞蹈。远远望去,山坡上到处都是绿油油的,就像春姑娘给大山披上了一件绿装,美极了!
我真希望春天永远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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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让人盲目_550字我是一个不善于把情感表达在脸上的人,都是我很细心;知道她的出现改变了我平静的生活。那是在我军训的第一天,我们下楼去操场,在排队时她对我自问自答的说:“你知道人的哪里细菌最多吗?是我们的嘴巴“。因为当时心情不好所以就只是点一点头。下午有好多女生把QQ给了我让我加,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我加,当时才会玩儿QQ。第二天,他们跟我我有说有笑的。当晚那个排队跟我说话的女生就问我你有喜欢的人了吗?我的回答当然是没有了!呵呵。她又问在我们班上你喜欢谁?我就说你!她就问:”你喜欢我什么?“我说:”我喜欢你的善良,可爱。”她就说,大家猜也猜得到当然是她也喜欢我!我的生活就在那一刻起被改变了!我们班上也有小夫妻,都搂上抱上了,更过分的事是亲上了!有一天晚上她说也想像他们一样不搂不抱不亲只是牵牵手!我当即否决了我们要做有理智的人不能向他们这样,要为我们的前途着想!他没这样只是暂时的总有一天要分开的!他们现在这样只是在无味的浪费时间金钱罢了!从那以后我们只为学习,为未来的美好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爱情不要盲目,要看清它的利与弊;才能为我们今后,未来的爱情打下坚实的基础。初一:帅哥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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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攀比我没有可以耐心完成一件事情的仔细,没有像朋友一样能说会道的英语能力,也没有班上男生们个个发达的体育神经。但是,我在这个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我也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长处,我也能照样活出精彩。儿时,我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孩子,被父母说成是投错胎的男孩。的确,我没有小女生仔细的好习惯。收拾书包,我从来也都是把东西往里一塞,也不喜欢整理,每次都要掉点东西,小到一支笔,大到一个水杯。而每当我又因为不仔细收拾清理而弄丢东西时,母亲就会说起邻居家的同龄女生小A。小A是个乖巧的女生,她的东西每次都是仅仅有条,显出细心模样。我也知道,我在细心这一点上输给了她。后来有一次我和小A出去玩,想上厕所却不知道在哪。小A内向的很,不好意思去问别人,我拍拍胸脯说:“这有什么。”然后就脸不红心不跳的询问一个年轻的姐姐。回来小A就说:“你胆子好大啊,我根本不好意思去呢。”说着又叹了一口气。听了这话,我先前还有点因为不细心生出些的自卑心理也全然消失。我虽然不如别人心细,但我比别人大胆,比别人有勇气,想通这一点后,我便更自信了。上初中后,成绩的比拼变得更加重要起来。我存在一点偏科,英语是我的弱项,看着同桌的英语分数,心里免不了一阵绞痛,感觉自己考得很糟糕。自己拼尽全力用心做的试卷也不及同桌鲜红的分数,心中的失落感不言而喻。我比不上人家的英语又一个周四的下午,我们考数学。对数学我还是有一定的信心,埋头苦算,铅笔在复杂的几何图形中穿梭,好像是要把英语上的漏洞缝补起来。果然,当听到分数的那刻,开心也是不言而喻的。我觉得我之前的悲观很可笑不是吗?人不可能完美,总有缺点也会有长处。如同比赛中,胜败乃常事。我的体育并不优秀,甚至只能勉强混个及格。每当在运动场上看到同学们为班级而跑跳着,看到同学们运动会上的拼搏。我心里不是滋味,在体育上为班级争夺荣誉,我比不了。但是,我也有可以为班级努力的机会。校文化节的时候,从文化墙的书法展示,手工制作的比拼,到绘画比赛,这些我努力参与,付出了汗水。于是我懂了,有时候其实不需要“比”而是在正确的时候,发挥出你最大的优势,你就赢了。十全十美,这个词始终是一个幻想。人无完人,但人还是需要不断竞争才能进步。不需要自卑,不需要迷茫,有胜有败才能成长。请更加自信的“比”下去。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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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从众篇一:有人说过: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正是因为我们每个人的个性不同、思维不同,才使得我们的世界异彩纷呈。如果哪里都是千人一面,你我的存在又有何意义呢?所以我们应该避免“盲目从众”这种心理在学生中一般体现在不自信上。例如:在学校课堂上每当老师提问时几乎没有学生会主动回答。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回答,那么其他人也就会随从符合。然而他回答的不一定对,你的答案也不一定错。但是做“出头鸟”的那个人却敢于发言,这正是体现了他的自信,因为其拥有自信,所以他从不会成为那“盲目从众”的一员。在昆虫记中法布尔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将一群毛毛虫放置于花盆边缘上,于是这群毛毛虫竟然一只跟一只的在花盆边缘上转了好几天。最后还是一只毛毛虫不小心掉了下来,其他毛毛虫也效仿掉了下来,终于这群毛毛虫得救了。试想,如果没有这个意外,等待这群毛毛虫的结局是什么呢?我想恐怕只有死亡吧,然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有是“盲目从众”所造成的。然而想要避免“盲目从众”,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自我。北宋时,在众人皆是苟且偷生之际,偏偏有一个叫岳飞的汉子拥有壮志凌云般的想要“壮志饮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为了自己国家的领土完整而浴血奋战;在众人浑浑噩噩之际,幸亏有一个神志清醒的鲁迅以笔为剑,直指旧社会的愚昧与腐朽,将中华民族这条沉睡的巨龙唤醒。他们都生于混乱的年代,生活在愚昧与腐朽之中,但他们都没有受到世俗中那消极盲目的从众心理的影响,更没有坐以待毙而是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所以他们受到了后世对他们的无尽赞誉。由此可见,坚定自我的人是不会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只有不盲目从众,做一个坚定自我的人,拥有自己的思想的人才会得到他人乃至社会的承认,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有用之人。篇二:“从众心理”其实也同时是“急于求成”的心理,正如上面素材里的小伙子,如果不是急功近利,何以做出那样不明智的判断呢?我们都知道国民党胡宗南部在围剿延安时的挫败,对于判断能力来说,延安这座空城对于一位将军首先想到的不应该是报捷,而是危险!但是他和诸多的国民党将领一样,不仅为了名利而报喜不报忧,更因为“便宜”而损兵折将、走向覆灭,这里不仅是正义能诠释的,更是谋略上的“技不如人”。说到了“便宜”,这“便宜”可谓和这“从众心理”是一对孪生姊妹,因为人们“从众”的缘由就在一个“便宜”上,但是这所谓的“便宜”是加了引号的,因为并不是大家都来争“抢”的,就是好东西,所以,这“从众心理”也因此被很多人广为利用,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托儿”也应运而生。什么“鞋托儿”、“饭托儿”、“布托儿”等等,不一而足,这些见怪不怪,并屡用屡灵,如果把这算作营销的策略我不敢恭维,毕竟“弱势人群”需要人们的关注和同情,但是有句话说的好:“可悲之人必有可气之处”,尽管媒体经常提醒公众,但是上当之人仍然层出不穷,这都是便宜心理造成的、从众心理蛊惑的,除此,还有人们的认知问题、常识问题。对于一般人的“从众心理”所带来的受骗上当,有时并不是因为什么“托儿”的计谋和算计,而是因为人们内心一些固有的东西在制约着大众的判断力,比如我们一般人买东西,会觉得觉得农民的东西好、并且人更朴实,所以,农民的车进城了,人们就会蜂拥而至,但是目前从信誉的角度,信誉可以支撑的并不仅仅是个人的品行、它更是人群的监督,所以人们大呼今天的农民开始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地来骗人了,这如果从“信誉”这两个字的角度,农民进城并不需要信誉的招牌,反倒是农民的身份,这事如果从道理上说,农业科技发展的今天,从营养和口味的角度,小园儿里的东西已经没有科技的含量了,而有些农民的东西也未必就是自家小园的,总之,人们的认知要与时俱进。说起这些,在去年到内蒙古巴林游玩的时候,就因为买木耳而上了山里人的当,不仅价格要比当地高很多,质量上更是不如家里摊床上的,这些其实也在诠释着“信誉”两个字,我们说,固定商贩的东西,你让他骗人他都不会,这个常识对我们属于保障的概率,我可没说山里人都是骗子。说到这个主题还想到了曾经热门的传销和气功,他们之所以可以聚集那样多的人数,这里的招牌就是所谓的“专家”、“学者”牵头,或者当地的一些德高望重之人的参与,所以,很多事情不法之人也在利用人们这一心理。如果这件事加以分析的话,人们其实忽视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一个人离开专业和优长,其它事情甚至是零点起飞,为此糊涂惹上官司的、带给大众损失而当啷入狱的“身份”之人,我们都不鲜见,这同样是人们的认知能力,一个教授、或者权威,都有具体的针对,但是人群却常常用他们最高的身份或者光环来定位他们,并为此是盲目跟从。大奖等你拿、吃亏等你抢,有些人上当吃亏都是人家拦不住的,对于这个主题来说,谁的智商能轻易上当呢?这除了占便宜的心理,也同时是“抢”的心理。身边曾有一个这样的故事,两位女同学同时喜欢上一个男同学,可是男生并没为此有个什么表态,这朦朦胧胧不久,其中一个负气的女生为了让另一个女生受些刺激,就说他们已经“有约”了,她以为自己这样说,另一位女生会知难而退,但是令她没想到的是,这位女生索性破釜沉舟,主动出击,婚姻也在这义气中糊里糊涂的定了终身,但是结婚后才很快发现,两个人性格上有诸多方面的不相投,打打闹闹了多年,这婚还是离了,对于这个主题来说,可能这段故事更加意味深长,我们说,世间不是所有抢的东西都好,至少对于一个“大活人”是这样的,还是那句话,婚姻是性格的契合,谁和谁能“契合”,那要通过相处和理性判断的,这可不是抢先一步能解决的,毕竟这不是一道快餐,是一个人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人就是这个缘由下组成婚姻的,这还包括那些因父母的反对而造成的逆反心理下结合的,要不怎么说这“吃亏等你抢呢”,这也同时也给“婚托”带来了钻空子的空间和可能。总结这篇,想拿出一个建设性的意见,要我说,对于吃亏,怨天怨地不如怨自己,一个人不仅需要在成败中不断来总结教训,更要从社会现象中来总结、学习,以充实自己认识事物的能力,以便更好的面对生活的道路,切忌人云亦云,盲目从众,凡事都要有自己的主见。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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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从众盲目从众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了。在生活中已经随波逐流,人们越来越没有自己的主见,如果再这样下去,对于这个世界必然是一种灾难,人人都要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些事不一定是对的,对于错的为什么要非要跟随他人的意见呢?说一定你的就是对的,只要你坚持自我就是一个成功者!盲目从众这个现象是非常不好的,就像古代一位少年听说邯郸人走路很好看,就急忙赶去邯郸跟人家学习步伐,但学了许多年,他不仅没有学会,还忘了自己原来走路的步伐。由此可见盲目从众是不好的,也是不可取的。大家应该听说过一个关于到底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吧!记得这个问题刚提出来的时候引起了好多人的争论,有人说鸡生蛋也有人说蛋生鸡的。每个人说的都有道理,科学家也说不出到底哪个是正确的结论。于是变成了个谜,这个谜底就取决于自己的立场。在网上听说过这样的事儿后,就有两个同学在班里论述自己对于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答案。有一个人是班长,他说是鸡生蛋,还有一个同学来反驳他说是蛋生鸡,在这个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有一位同学恰好走了过来,于是他们俩便问他到底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他很是纠结,这时周围许多其他同学说肯定是鸡生的蛋吧!可是这位同学心想这么多人都说是鸡生蛋,那么肯定没有错,便回答到鸡生的蛋。在我看过的古代电视剧中,有一个关于一个秀才的故事,这位秀才很是聪慧,有才能凭借自己的本事啊,他考上了状元皇上得知这位秀才的聪慧,于是想要面见他。这位秀才早早的便赶来殿前等候皇上的召见,皇上召见了他,从交谈中皇上看他很是有博识。于是便提出:"爱卿是想要进文宫机构呀?还是当我皇儿老师呢?"这个问题令他很是纠结,于是便说:"皇上可否令我想一想。"皇上答应后他便急匆匆地回到了家里与父母亲一起商量。不一会儿好多与他有血缘关系的亲戚都来了。他们听说后都给出了,当然是给阿哥们当老师好了,在这么多人一样答案下,他便决定给阿哥们当老师,由此事例,我明白了,人不能在没有主见下就寻求他人给予的答案。因为这样便是盲目从众,认为他人说的一定是对的,而且有这么多人都肯定所以跟随他们的意见肯定没有错。导致于这样的事情人们都没有了主见只能跟随他人的步伐。每个人都应该认清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然后付出与行动,坚持自我不盲目从众跟随他人的意见。要明白他人的意见不一定是对的,一定要记住相信自我。900字 初一 说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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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啊,爱情为了明天活得漂亮,今天只能选择坚强。无须活在别人眼里,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不是为了委屈求全。走自己的路,别人的风景再好,终归不是我的荣耀。每一步都踩出声响,如果有一天仰天长啸,必是一步登高。跋涉的路上从不放弃,就是自己最大的骄傲。——题记曾经拼了命想要抓在手中,如今,连碰我都不想碰一下。人生本是空,何必在梦里妖冶成虹。情字是真是假,挥剑的一瞬斩落马下,你再不是我想要的天涯。一个人的世界,就像一朵开在绝地的丁香花,我的天下,征战杀伐,皆随心描画。曾经爱的太重,如今爱已无踪,没说的话,喊停!没拥有的情,随风!想要落笔却找不到一个词代替凌乱的心绪。或许还是会被冷风吹皱一池春水,却止于绝地,不愿再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点滴。生命源于呱呱坠地的一声啼哭,是疼听着心碎的摇篮曲。也许依然念旧,可亦决绝。柳烟还没被风吹绿,心事一点点打折,累了,却不想睡,有些疼痛在心里一直撕扯,逃无可逃。文字也在藏匿,试着去和写朋友的小诗,不停练笔,只是想放过自己。有些人,有些事再也不会傻傻的相信,奋不顾身已经被终结。浮生辗转皆是缘,曾经擦肩莫相念。有了瑕疵的感觉,与我已经了无挂碍。不去打搅心的睡眠,只道一声“心若安好,各自晴天”!我让自己静止,任你勿自阑珊。沉默,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没有回应的搭讪,是一个人的表演。你的楼兰不是我的碧海云天。许我在暗黑的一角睡下,累了有一隅安然。窥探我的云端,与你无益,无须为我锁下执念……因为太忙,根本无暇去想爱情的话题,偶有文字染了更深露重也是听了音乐,或者看了朋友的小文随笔赋得一章。可以说是云水禅心吧,几乎没什么可以让自己为之一动,了然算是“悟”,卿本多情人,亦如止水心,只因伤太深。很多时候会有一念,疼的很认真,泪无处藏身。可是永远都不会把心交托任何人,不是不相信,是幸福的筹码必须自己攥紧。若有一天从新来过,必定是我可以要了你,也可以废了你。没有这本事,此生宁愿遁入空门。看着朋友在网络里为情所困,自己却无能为力,急在心,泪会忍不住落,可是安慰根本没用,转身只能依靠自己。也会生气,为什么不把那份深情用来做事,让自己强大起来。不要说你不在乎钱,看看哪件事离得开钱,清高那是自己可以驾驭生活,没有这能力,必须拼。不敢说自己比谁强,但是一路同行,我不会让任何人超越自己。苦不算什么,每天都在进步,今天永远比昨天要好,时间表填满,默默执行。爱情是个神话,如果没有独立行走的能力,永远是雾里看花,竹篮打水。只想用自己的毅力创造未来,我要的就攥在手里,只能我说不要,而不是被选择。文字可以落泪,做事就要做个强者。如果你因为某个男人掉眼泪,我的忠告是:他不配拥有你的爱情!爱你的人永远舍不得你哭,有哭的力气去做事吧,明天让男人为你哭!10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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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盲目一杯清酒睡意难眠在床头/遐想着那时还没有说分手/天的黑云似乎见我太沉没/风雨后的彩虹看这我难过/如寂寞里出现时光的回忆,出现泪水的糟糕.....不在悲伤中不忍心的看着明月,不在岁月中想到思念下的黑影,静静的rang 凄凉抛像虚无,就着样望着,望着星空下的残月,有多嘹亮,才明白,一个人不叫寂寞,而是在这个人自己走的同时在深深印刻另一个人的轮廓,那种才叫凄美的寂寞。让风雨不动的情感慢慢消融,让zou不过去的留恋慢慢开头,宛如泪不能奔放,留出来会不会像雨一样。我走在街口一切都在演戏,都不能回头,被风吹过的眼mu感觉有些累了,仿佛我的灵魂,还在沉睡。250字 二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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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我爱你,为了你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你。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相爱,距离变得很近。 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本来很近的两个人,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一个人的那一刻开始。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上最大的快乐。两个人一起是为了快乐,分手是为了减轻痛苦,你无法再令我快乐,我也唯有离开,我离开的时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为我首先说再见,首先追求快乐的是我。狗不会瘦,因为它不会思念。人会瘦,因为他思念着别人。人总是被思念折磨,在思念里做一头可怜的流浪狗。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开始的时侯,我们就知道,总会有终结。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我以为爱情可以克服一切,谁知道她有时毫无力量。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阴晴圆缺,在一段爱情中不断重演。换一个人,都不会天色常蓝。爱情要完结的时候自会完结,到时候,你不想画上句号也不行。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 当他重复地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受的伤那么痛了。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爱一个人很难,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人生不再纯粹。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们互相思念。可是一旦能够见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们又会互相折磨。只想找一个在我失意时可以承受我的眼泪,在我快乐时,可以让我咬一口的肩膊。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别离,是为了重聚。爱火,还是不应该重燃的,重燃了,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如果我们没有重聚,也许我c带着他深深的思念洽着,直到肉体衰朽;可是,这一刻,我却恨他。所有的美好日子,已经远远一去不回了。追求和渴望,才有快乐,也有沮丧和失望。经过了沮丧和失望,我们才学会珍惜。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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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你最爱的人是我,最离不开的是他......——题记一你总说你最爱的人是我,最离不开的也是我。但,你多傻啊!其实,你最爱的是我,却最离不开他。你是个能干的女人,能干的过了头,总风姿绰约地散发。你把工作上的事处理的井井有条,甚至让上司也望尘莫及。然后你潇洒地说一句:“这没什么!”潇洒地离开。就是这么一个好强的你,能强的你,认识了平庸的他。你们的相逢没有你期待的浪漫的邂逅,平庸的像他一样。当他为你戴上婚戒,你是不甘,是后悔,是任命。最后你想,就这样,和这个平庸的男人过一辈子吧。他是个有知识的男人,很聪明,也很幽默。但总有些自负,有些爱唠叨。你打心眼里看不上他。你嫌他赚钱不如你,做事不会做,甚至他不爱你。你们之间是没有感情的,你常常这样想。于是,争吵,漫无期限......你常常因为一些很小的事情就向他发火,三更半夜地吵闹,动不动就离家出走......这一切,这个不怎么样的男人都忍了下来。你说和他生活在一起,没有快乐,没有幸福。你说他不理解你,他不支持你,那你什么时候想过他?十几年,平静、争吵......二说实话,我一直觉得自己很爱你,也很爱他。我总想,世界上,唯一最爱你们的人只有我。我总怕你生气,怕他生气,我常常忍辱负重去讨好你们。我知道你们是我的父母,咱们是有血缘关系的,咱们是一家子,所以我心安理得地让你们疼爱我,也心安理得地为你们付出。我以为,这就是爱。我还没体味过爱情,不曾清楚真正的爱情。我默默地为你们失败的爱情悲哀。三......我可能是突然发现,为什么你总是爱和他一起漫步湖边?为什么他总听你的话?为什么你们俩的悄悄话很多?虽然有时候只是天气。为什么他总老给你打手机?虽然每次只有气汹汹的一会。为什么你爱吃牛肉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口袋里没钱的时候,你总会“碰巧”有很多钱?为什么你俩吵完架后,睡一晚上就什么都忘了?这么多的为什么,我想只有你们能回答。你是个不平凡的女人,他是个很普通的男人,你们天生不搭。但,姻缘让你们相遇,面子让你们相知,最终他的一句:“你不嫁给我我就不结婚!”让你们相许。封建阴霾里,最平凡的介绍结婚,让你们平平淡淡地过了很多很多年。但在这十几载中,是默契,是习惯,还是某种情感,让你们彼此再也离不开。这是最细微的感情,细小的你们连自己似乎都不曾发觉,但这种感情一旦暴露,便成了你们最大的骄傲。四我的爱情观认为爱情必要感天动地。似乎只有经历了生离死别的爱情,才最为可爱。而你们,做了一个很不好的示范。这个真的很不怎样的男人,和你之间,真的才是爱情。你是最爱我,不过那只是血浓于水的骨肉至亲。他,才是那个你相濡以沫的人。你离不开他......1000字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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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爱情如同人间的诗歌,是在稀有或意外的瞬间偶然地降临到人们身上的生活的胜利。爱是生活的前提,是幸福的基石,是陶醉、战栗、痉挛、发呆,是情欲的爱抚,是巨澜般的波动,是风暴般的席卷。正如司汤达所说,“爱情就好像是热病;它来去的全过程都不容意志参与。这就是同情的爱和激情的爱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别之一;即使你所爱的人,品质出众,你也不过应当庆幸自己运气好罢了。”爱情是自然的,同时不也是盲目的随机的吗?两个处于美好年华的少年,在运动会后迅速开始畅饮爱情的甘露,他们像傻瓜般如胶似漆,大家普遍对承真如此快速地献出自己的芳心难以理解。在恋爱这件事情上,据说爸爸反应迟钝,属于慢热型,还有每个男性易患的忽冷忽热症。接纳了妈妈等于接纳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珍宝,但他的接纳有些缓慢。妈妈以高傲少女的姿态,真诚而不失审慎,热烈而不失克制,她被爸爸吸引,同样吸引着爸爸,使他由低热转为高烧,爆发出的热情差点儿将他们烧毁。不过,爱情的甜蜜难以抵扣他们的现实困局。差半年就要高中毕业了,妈妈的肺病此时露出远比生活本身更严酷的面目。多处诊断的结论高度一致,求医问药所听到的告诫如出一辙。结婚可能导致恶果,毫不客气地摆在这对情侣眼前。当此甜蜜与痛苦交织之时,妈妈遭到了来自爸爸家的全面反对。1956年,学习似乎并不怎么刻苦的爸爸如愿考上大学。大概就在此时,他们俩确定了关系。还有几个月高中就要毕业了,恰在此时,妈妈因病不得不提前退学。不知道托了多少关系,才回到爸爸家所在的巴彦淖尔磴口县,在第三完全小学当了一名语文教师。爱情是一种永难治愈的疾病,一如口渴的人想在梦中寻到水喝,没能获得用以消除体内严重灼热的半滴水,徒劳无功地耗费着自己的体力精力,只追逐到水的幻象。即使终于得以居于在河流之中,把头伸到水里鲸吞虎咽,仍难免感到日甚一日的口渴——爱神维纳斯就这样用爱情的幻象愚弄人们。肉体再丰盈,情人们的双眼也无法曲尽其妙,双手再灵巧,漫无目的抚摸也终将一无所获,只有完全合二为一,如饥似渴,尽情享受激情,爱神播撒种子,整个肉体渗入对方肉体,四肢为之瘫软,瞬间强烈的快感来袭,他们才得到些许安慰。但很快,同样的疯狂欲望又会开始新的轮回,人类就是在这种轮回中消耗、追寻,再消耗、再追寻。处于爱情炽热期的爸爸1958年大学毕业后,毅然回到磴口与妈妈团聚。当他在电话里向其大姐(我的大姑)报告即将与妈妈结婚时,大姐勃然大怒,愤然摔掉电话。大姑父是放射科大夫,早已经知道承真肺上有了空洞,此时根本不能结婚。不过,据我的四叔说,对父母这桩婚姻,爷爷的态度倒非常开明,这是大家始料未及的。1000字 高中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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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爱情-父母是我的第一任老师。——题记大家都应该是听着父母说“别人家的孩子……”长大的,慢慢的,我开始羡慕别人家的孩子。在我记忆里,我是伴着父母的吵闹声长大的。不过如此,长大后还是这样。甚至在谈话中,吃饭中,她们都能吵起来。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事情却成了我的家常便饭。父母是被人介绍的,便很快成了婚。可我却一直认为,他俩一点也不般配。父亲是一名电焊工,很少陪我。但,我知道,他真的很辛苦,不论风吹日晒,他都努力赚钱养家,雨天,他则是在家打扫,整理。只有晚上他才可以用电视剧放松。冬天,他回到家时,看到我,总是笑眯眯的(除非犯了错),他总是用最好的心态面对我,可能,这是他给我做的榜样。看到他熟睡的时候,不经意间看到脸上长的死皮(因长时间在太阳下工作),一片一片的,我,心酸了。母亲是一名普通的饭店服务员。她们都很忙,自打上了小学高年级阶段,我的学校管理都是由母亲监督,我并不因为这而埋怨。父母常常没有时间送我上学,变成找好心邻居的车与她们的孩子一同上学。我很羡慕,羡慕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可以被父母送去上学,当年的我,不懂事,总是吵着让他们送我,可他们还是不送。进入初中后,他们几乎每天都在吵架,搞得我心烦意乱,那时的我,一次次燃起对她们不吵架的想法,又一次次放弃(她们的感情如何)。我一直以为,她们之间没有爱,又一直以为,和好了,就不会再吵架了。记得,在姥爷患癌不久,母亲就被检查出了淋巴结,她崩溃了,我也在想,为什么老天对母亲如此不公,我问原因,她不说。急坏了我。当我看到检测报告时,我哭了,哭了好久。她说没事,不用担心,吃些药就好。她绷不住了,她哭了,她坚强不了了。父亲知道后,很着急,很着急,陪伴着她,安慰着她。姥爷病情加重了,很严重,母亲几乎每天都哭,父亲也很耐心,一直陪伴母亲,开导她。姥爷离世后,母亲再也忍不住了,她哭了好久,父亲也哭了,那是我第一次见父亲哭。自那以后,母亲情绪一直不稳定,父亲便带她去了中医那瞧了瞧。回来后,她们感情好了很多很多,但也避免不了吵架。我发现,父亲很爱母亲,怕母亲生气,吵架,便总是低头认错。他们关系很融洽,这也出乎我的意料,每日避免不了的拌嘴,但却总能把坏转好。他们热爱生活,关爱家庭。虽然 我出生在普通的家庭,我不羡慕别的孩子家的富裕,因为我骄傲我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我爱我的父母,我爱我的家庭。爱情并非是和和睦睦,爱情是什么?——互相理解,帮助,关爱。愿我的父母健康快乐,我也会珍惜他们给予我的生命,好好学习,不辜负他们的意愿。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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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爱情爱情不一定要多么完美,只要两人中意;不一定要多么匹配,只要两人觉得喜欢;不一定要多么幸运,只要都觉得遇见了那个对的人。初次相遇2001秋,妈妈刚从燕山大学毕业。回丽水后,找了工作,进了电信,开始接受业务。这时,爸爸已经工作一年了,正在破一个案件。这样乍一看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的两人,竟然就这么联系上了。妈妈帮爸爸打印了犯罪嫌疑人的话单,于是乎,爸爸他们成功找到了他的上家,此案件告终。快到年底了,公安局为了感谢电信的帮助,特意请他们在太平洋酒店吃了一餐。爸爸和妈妈就这样第一次相遇了——尽管两个年轻人对彼此并没有什么感觉。后来,妈妈要把户口从大学迁到丽水。于是,用联通的手机打了电话让爸爸帮忙。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并迅速地完成了这件事。爸爸的这股子直爽在妈妈的心里,留下了独一无二的印迹。收获爱情后来,两人交集慢慢的多了。爸爸隐隐对做事麻利的妈妈有了好感,特意去办了一张联通的电话卡。之后,就每天每天地打电话给妈妈,聊家常,聊电影,聊歌曲,聊各种那个时代潮流的东西。那时,两个年轻人每天聊两三个小时都聊不够,总感觉有说不完的话。直到两人都实在是太困了,才依依不舍地互道晚安。这长达两三个月的数百通电话,让两人变得很熟悉,在他们的心中,播撒下了爱情的种子。接着,爸爸开始约妈妈出去吃饭、约会。接触得多了,两人心里的那颗种子,慢慢开始萌芽。02年开始了,两人,正值热恋。3月8日,妈妈收到了爸爸送的第一束玫瑰花——尽管,当时基本没有人在三八节送花。当时,妈妈那叫一个感动啊,捧着那束花,在爸爸身旁,坐了很久,很久……那颗小芽经过浇灌,愈长愈高……爸爸和妈妈很快确立了关系。接下来,爸爸每天绕远路去接妈妈上班,还偏说是顺路;每天接妈妈下班,其实在楼下等了半天,也说刚到,好巧啊;每天出去约会,还嫌不够,总觉得时间亏待了他们……两人心中的那棵小苗,慢慢长成了一棵小树,还结出了第一朵花骨朵,迎着蓝天,即将绽放……结婚仪式结婚的前一天,窗外飘起了大雪,雪挂满了枝头,越积越多,都快把它压垮了。第二天,婚礼如期举行。两人心中的那朵花骨朵虽积了些雪,也还是梳好了妆,灿烂地绽放了,火红的梅花在雪的映衬下,格外美丽。爸妈的亲朋好友都不远千里赶来参加。婚礼也不必多说,总是那么一种形式。唯有敬酒,还有点兴致。原来是和爸爸说好了的,在白酒里掺些白开水,不然的话,肯定是会吃不消的。可事发突然——爸爸临时变卦。他是这么说的,人家辛辛苦苦大老远赶来,怎么能糊弄他们呢?他就像头倔驴,谁劝也不听。妈妈也只好说:“你也真的是,干嘛要这么倔呢?”嘴上虽这么说,却还是依了他。因此,爸爸在婚礼上大醉,妈妈也没有怪罪的意思。爸爸用一个清晨除草、喂鱼;妈妈用一个午后篆刻,看书;夜晚时再泡盅茶一起品味……这两人永远如此平平淡淡。那枝梅也经历着春去秋来,暑去寒来……爱情,不一定要轰轰烈烈,只求平平淡淡的,细水长流……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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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密码小的时候特调皮,在学校经常与同桌发生争执,打架闹事不计其数,哪里雅了?别看我娇小得看起来好欺负,K人可是一流的。于是在被几所幼儿园开除以后爸妈干脆直接送我去远方城市的武术学校。所以咯,本人皮肤一直黝黑黝黑的,眼睛大大圆圆的,可千万别误会啊,是没精神的那种。哎,悲哀啊!长得也不高,才1.63,扎着个马尾翘得老高,整个怎么看怎么老土。只有我自己知道,每次照镜子看见镜子里的那张大拼盘脸,我能怎么样?哭天喊地不见得有什么改变,既然不能做超级大美女,那就让我做个无敌小恶魔吧。记得在武术学校的第一学期有一次语文课,因为老师生病。代课的是个中年女教师,一张生面孔出现。教室里一阵私语,代课教师也不理,毕竟嘛,又拿不到什么特薪,谁会去那么细心呢?我一瞧见她立马想道,这节课要好好地看书(千万别误会哦,是《格林童话》可不是语文。哈哈。)昨天在雨琴那儿借来了一本童话还没看完,正好现在看。看完了白雪公主,翻到了下一页《灰姑娘》几个字闪在我眼前。从前,在某个城镇上,有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她不仅聪明漂亮而且心地善良。这个女孩没有母亲,因为她的妈妈,在她还小的时后,就病逝了。女孩的父亲,娶了个新妈妈回来,新妈妈还带来两个新姐姐。“哇,这下家里可热闹了。”女孩非常地高兴。”家里突然间变的生气勃勃,热闹起来,女孩高兴得不得了……正当我看得入神,一声冷笑在我耳边响起。我抬起头对上代课老师那张呆瓜脸,她邪恶地看着我由红转白地脸得意地说道“看得还很起劲?没收。”说完不管我那愤怒得想扁她一顿苦无力气的表情。毕竟嘛,小孩与大人差异太大!我拿她无可奈何!一节课上得我郁闷,干脆就趴在课桌上睡觉。她手拿戒尺走过来问我怎么啦?我头痛,看你能拿我怎么样?看着她那气得发紫的大脸,我心里那个乐得呀!嘿嘿。可是我的灰姑娘还没看完啊?爸妈离得远,生活费用就那么点,就是知道我爱闹,爸妈故意每个月只给我吃饭与买书本的钱。悲哀啊,所以我只能学乖着点,千万别出什么漏子。中午雨琴找我要书,没办法只得将被没收的事儿说出来。雨琴听后哭得淅沥哗啦,那可是她爸送她的生日礼物啊!哄了半天她才收拾好眼泪,笑着说不介意,眼角那抹失意看得我是愧疚万分。回到宿舍,将生活费拿出来整理了一翻,扣下了三分之一,然后偷跑出学校去书店买了本封面很精致的《格林童话全集》。然后约雨琴出来还给了她,看她欣喜的脸,心里感到特高兴。毕竟她是我在这所学校认识的第一位好朋友。“馨月,谢谢你!”“别这么说,应该是我向你道歉,这书本来就是你的。”我不好意思地拍拍她瘦小的肩膀。“那我们都别那么客气啦,都不像好朋友了。”雨琴真诚的大眼睛闪着光彩,开心地说道。“对啊,以后我们还要一直在一起呢。”太阳温柔的手抚摸着大地,微风清爽地轻轻地吹过,园林里两个身影蹦跳着跑出园林向食堂走去。1000字 初二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