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学院
书接上文。
突然,凤对着蓝心和凌夕说:“等一下。”话没说完,凌夕和蓝心转过身,手里拿着一把枪。这把枪名叫樱花之枪,对人类无害,对吸血鬼而言就不一样了。只要对吸血鬼打一下,立刻就魂飞魄散。
下一秒,凤就僵直的说不出话来。夜皱了皱眉毛,没说什么。凤立即表示自己木有恶意,至于么?有必要拿出枪来吗?
凌夕打破了寂静的局面,冷冷地说:“有事吗?”“我只不过想提醒你们,你们的东西掉了而已(以下省略)”凤一得到发言权,就不满的说出原因。
凌夕看了他一眼说:“哦。”然后对身边的蓝心说:“去捡一下你掉的东西。”“嗯。”蓝心放下枪,看了一眼地面。果然,地面上有一个红红的类似于荷包的东西。
蓝心走了过去,蹲下来,捡起了掉在地面的荷包。心里不禁疑惑:我什么时候有了一个荷包?这荷包不是我的,会是谁的呢?蓝心一边想着事,一边疑惑的打开荷包。
蓝心的慢动作让凌夕疑惑的向蓝心的方向望去,只一眼凌夕就认出了蓝心手上的荷包是自己的。凌夕脸色大变,看到蓝心正要打开荷包。以飞快的速度向蓝心跑去,夜玩味的看着凌夕脸上的表情,其他人看着这突如其来的情况。蓝心感觉到身后有人,转过身看到凌夕向她冲过来,愣了一下。凌夕一手抓过蓝心手中的荷包。
初二:小妖蓝梦
我读《神探福尔摩斯》
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无论怎样无头序的案件他都能“快刀斩乱麻”;再难解的符号、文字、密码他都能认真推敲、反复斟酌直至解开;任何悬案他都能抓出幕后凶手……这无疑是一位超凡侦探——他就是福尔摩斯。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为福尔摩斯的智勇喝彩!他那不可思仪的推理能力,那矫健的身手,无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能从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件事物,甚至于一句话中都能抓出证据,不让罪犯逍遥法外……他是个极为出色的神探,他那令人惊叹的破案思路,还常常让那些罪犯心服口服。无论他破解了如何大的迷案,他从不沾沾自喜,而是总结破案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破案水平……
合上书,福尔摩斯的模样已深深印入我的脑海中:叼着一只烟斗,带着一顶黑帽子,穿着一身黑色衣服……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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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学院蓝心小心翼翼地问道:“凌夕,怎么了吗?”凌夕收起荷包,变回平时冷冷的表情说:“没事,走吧。”“好。”蓝心跟在凌夕身后走出夜宿舍门口。这时,上课铃声响起。夜看了众人一眼,冷冷的说:“走吧。”向教室走去。大家回过神,尾随而去。轩拍拍发呆的凤说:“走了。”把凤拖走了。夜渐渐深了,蓝心用浴巾擦洗着头发,和正在喝牛奶的凌夕聊天。“凌夕。”“嗯?”“那个,荷包是你的?”“嗯。”“我怎么没有看过你那个荷包?”“……”“那个荷包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没什么。”“哦。”“铃……”“下课了。”“我知道。走吧!”“恩。”凌夕和蓝心来到屋顶上,看到准备回宿舍的大家。“终于下课了,真无聊。耶?那不是凌夕和蓝心吗?哈喽。”凤伸了个懒腰,对着站在屋顶上的凌夕和蓝心挥手。凌夕和蓝心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看着他们。气氛寂静。夜看了下凌夕,眼前浮起黄昏前的那一幕。勾了勾唇角,什么话也没说。夜不知道在他勾唇角那一刻,有个女孩住进他的心里了。那个女孩叫凌夕。不过这是后话了。那个荷包到底有什么东西?为何凌夕如此珍惜它?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初二:小妖蓝梦3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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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学院第二天,凌夕发现自己的荷包在桌上。心想:我的荷包不是收起来了,怎么会在这!一边想凌夕把荷包收了起来,知道有人拿了她的荷包,为什么又放了回来?昨天夜里。回到宿舍后,连很好奇荷包里的东西,于是决定拿来看看。连拿着荷包回到宿舍,遇到了夜。夜对连说,荷包给我!连摇摇头。夜双眼变成嗜血的颜色说,再不给我就杀了你!连只好把荷包给了夜。夜回房间后打开了荷包,里面有一条银色的链子,链子上一块红色的雨滴,在月光下闪耀着红色的光芒。夜惊讶的看着链子,这、这不是已经失踪的血滴子吗?(血滴子,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权利,由每一代的王保留,代代相传)怎么会在凌夕那,难道她是……夜晚,黑暗笼罩着大地。凌夕站在屋顶上,望着圣灵学院。“吱—”有情况!凌夕看向小树林,从屋顶上跳到女生的面前,挡住她们的去路。女生愣了一下,凌夕立刻冷声说,快离开!女生不屑的说,凭什么!另外一个女生惊呼道,刃大人,给我签个名吧!凌夕迅速转身,看到了站在树下的刃和羽,他们眼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初二:小妖蓝梦35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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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学院当阳光的最后一缕光辉消失在地平线上,黑夜笼罩着大地。此时,圣灵学院里。女生们围在夜宿舍前,呼唤着:”夜大人,我好喜欢你啊~还有凤大人,哦~你们怎么可以这么帅呢……”凌夕无语的抚了抚额头,望着面前这群疯狂的女生们。”吱“的一声,夜宿舍的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七个美少年,随着美少年的走出来,女生们更加激动,蜂涌到前面:“夜大人给我签个名吧!凤大人……”夜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说:“滚开!”“好帅啊!??”女生们尖叫着。“那个,我们不用管他们吗?可是,他们是……”蓝心正想说。凌夕看了她一眼,打断后说:“每天都这样习惯了~”顿了一下说:“反正他们也不喜欢别人接触。”果然,没过多久,女生们全部都走了。凌夕站起身来,拍掉身上的灰尘对蓝心说:“走吧。”“哦,好。”蓝心跟在她后面向日宿舍走去。后来发生了什么事?让冷静的凌夕第一次紧张?请看下文。初二:小妖蓝梦3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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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福尔摩斯仔细地读了一封刚收到的来信,然后,漠然无声地一笑——这是他最近乎于要大笑的一种态度——就把信抛给了我。“作为现代与中古、实际与异想的混合物,这封信算是到家了,“他说道。”你觉得怎么样,华生?”我读道:旧裘瑞路46号 一月十九日有关吸血鬼事由径启者:敝店顾客——敏兴大街弗格森-米尔黑德茶叶经销公司的罗伯特·弗格森先生,今日来函询问有关吸血鬼事宜。因敝店专营机械估价业务,此项不属本店经营范围,故特介绍弗格森先生造访台端以解疑难。足下承办马蒂尔达·布里格斯案件曾获成功,故予介绍。莫里森,莫里森-道得公司谨启经手人E。J。C。“马蒂尔达不是少女的名字,“福尔摩斯回忆说,“那是一只船,与苏门答腊的巨型老鼠有关,那个故事是会使公众吃惊的。但是咱们跟吸血鬼有什么相干?那是咱们的业务范围吗?当然喽,不管什么案子也比闲着没事儿强。但这回咱们一下子进入格林童话了。华生,抬抬手,查查字母V看有什么说法。”我回过身去把那本大索引取下来拿给他去翻。福尔摩斯把书摆在腿上,两眼缓慢而高兴地查阅着那些古案记录,其中夹杂着毕生积累的知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的航程,”他念道,“这个案子相当糟糕。我记得你作了些记录,但结局却欠佳。造伪钞者维克多·林奇。毒蜥蜴。这是个了不起的案子。女马戏演员维特利亚。范德比尔特与窃贼。毒蛇。奇异锻工维格尔。哈!我的老索引。真有你的,无所不包。华生,你听这个。匈牙利吸血鬼妖术。还有,特兰西瓦尼亚的吸血鬼案。“他热心地翻阅了半天,然后失望地哼了一声,把本子扔在桌上。“胡扯,华生,这都是胡扯!那种非得用夹板钉在坟墓里才不出来走动的僵尸,跟咱们有什么相干?纯粹是精神失常。”“不过,”我说道,“吸血鬼也许不一定是死人?活人也可以有吸血的习惯。比方我在书上就读到有的老人吸年轻人的血以葆青春。”“你说得很对,这本索引里就提到这种传说了。但是咱们能信这种事吗?这位经纪人是两脚站在地球上的,那就不能离开地球。这个世界对咱们来说是够大的了,用不着介入鬼域。照我看不能太信弗格森的话。下面这封信可能是他写的,也许能稍稍说明使他苦恼的到底是什么问题。”说着他从桌上拿起另一封信,这封信在他专心研究第一封信时没有受到注意。他开始含笑读这封信,读着读着笑容就变成专心紧张的表情了。看完之后他靠在椅子上沉思起来,手指之间还夹着那信纸。后来他一惊,才从深思中醒了过来。“兰伯利,奇斯曼庄园。华生,兰伯利在什么地方?”“在苏塞克斯郡,就在霍尔舍姆南边。”“不算很远吧?那么奇斯曼庄园呢?”“我倒比较熟悉那一带乡间。那里有许多古老的住宅,都是以几个世纪之前的原房主的姓氏来命名的,什么奥德利庄园,哈维庄园,凯立顿庄园等等——那些家族早就被人遗忘了,但他们的姓氏还通过房子保留下来了。”“不错,“福尔摩斯冷冷地说。他那骄傲而富于自制的气质有一个特点,就是尽管他往往不声不响地、准确地把一切新知识都装入头脑,却很少对知识的提供者表示谢意。”我觉得不久我们就会对奇斯曼庄园有更多的了解了。这封信是弗格森本人写来的,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对了,他还自称认识你呢。”“什么,认识我?!”“你自己看信吧。”说着他把信递过来。信首写的就是刚才他念的那个地址。我读道:福尔摩斯先生:我的律师介绍我同你联系,但我的问题实在过于敏感,不知从何谈起才好。我是代表一个朋友来谈他的事儿的。这位绅士在五年前和一位秘鲁小姐结了婚,她是一位秘鲁商业家的女儿,我的朋友在经营进口硝酸的过程中认识了她。她长得很美,但是国籍和宗教的不同总是在夫妇之间造成感情上和实际上的隔膜。结果,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他对她的感情可能冷淡下来了,他可能认为这次结婚是一个错误。他感到在她的性格中有某些东西是他永远无法捉摸和理解的。这是特别痛苦的,因为她真是一个少有的温存可爱的妻子——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绝对忠实地爱着丈夫的。现在我来谈主要问题,详情还要与你面谈。这封信只是先谈一个轮廓,以便请你确定是否有意承办此事。不久前这位女士开始表现出某些颇与她的温柔本性不相称的怪毛病。这位绅士结过两次婚,他有一个前平生的儿子。这孩子十五岁了,他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而且重感情的孩子,可惜小时候受过外伤。有两次,有人发现后母无缘无故地痛打这个可怜的男孩子。一次是用手杖打他,在胳臂上留下一大块青痕。这还不算,她对自己亲生的不到一周岁的小儿子的行为就更严重多了。大约一个月之前,有一次保姆离开婴儿几分钟去干别的事。突然婴儿嚎哭起来,保姆赶紧跑回来,一进屋就看见女主人弯着身子好象在咬小儿的脖子。脖子上有一个小伤口,往外淌着血。保姆吓坏了,立刻要去叫男主人,但是女主人求她不要去,还给了她五镑钱要她保密。女主人没有做任何解释,事情就这么搁下了。但是这件事在保姆心里留下了可怕的印象,从此以后她就严密注意女主人的行动,并且更加着意护卫婴儿,因为她是真心爱这个孩子的。可是她觉得,正如她监视母亲一样,母亲也在监视着她,只要她稍一离开婴儿,母亲就抢到小儿面前去。保姆日夜地保卫婴儿,而母亲也日夜地不声不响地象狼等羊一样盯着婴儿。这对你来说必是难以置信的事,但我请求你严肃地对待我的叙述,因为事关一个婴儿的生死,也可能造成一个男子的精神失常。终于有一天事实瞒不过丈夫了。保姆的神经支持不住了,她向男主人坦白了一切。对他来说,这简直是异想天开,就象你现在的感觉一样。他深知他的妻子是爱他的,而且除了那次痛打继子之外也一向是疼爱继子的。她怎么会伤害自己亲生的孩子呢?因此他对保姆说这都是她的幻觉,这种多疑是不正常的,她对女主人的诽谤是令人无法容忍的。正在他们谈话之间,突然听到婴儿痛嚎起来。保姆和男主人一起跑向婴儿室。只见他妻子刚刚从摇篮旁站起身来,婴儿的脖子上流着血,床单也染上了血。请你想象他的心情吧,福尔摩斯先生。当他把妻子的脸转向亮处,发现她嘴唇周围都是鲜血时,他恐怖得叫出声来了。原来是她——这回是没有疑问了——是她吸了可怜的婴儿的血。这就是实际情况。她现在关在屋里不见人。没有作任何解释。丈夫已经处于半疯狂状态。他以及我除了只听说过吸血鬼这个名称以外,对这种事可以说一无所知。我们原本以为那是外国的一种奇谈,谁知就在英国苏塞克斯——罢了,还是明晨与你面谈罢。你能接待我吗?你能不吝帮助一个濒于失常的人吗?如蒙不弃,请电兰伯利,奇斯曼庄园,弗格森。我将于上午十点到你住所。罗伯特·弗格森又及:我记得你的朋友华生曾经是布莱克希斯橄榄球队的队员,而我当时是李奇蒙队的中卫。在私人交往方面,这是我可提出的唯一自我介绍。“不错,我记得这个人,“我一边放下信一边说道。“大个子鲍勃·弗格森,他是李奇蒙队最棒的中卫。他是一个厚道的人。现在他对朋友的事又是如此关怀,这个人的脾气就是这么热心肠。”福尔摩斯深思地看着我,摇了摇头。“华生,我总是摸不透你的想法,”他说。“你总是有些使我惊讶的想法。好吧,请你去拍一封电报,电文是:‘同意承办你的案件'。”“你的案件!”“咱们不能让他认为这是一家缺乏智能的侦探。这当然是他本人的案子。请你把电报发了,到明天早上就自有分晓了。”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弗格森准时地大踏步走进我们的房间。在我记忆中,他是一个身材细长、四肢灵活的人,他行动神速,善于绕过对方后卫的拦截。大概在人生的路途中,没有比这更难过的事了,那就是重见一位在其全盛时期你曾认识的健壮运动员,现在已成了一把骨头。这个弗格森的大骨骼已经坍陷了,两肩低垂,淡黄的头发也稀疏无几了。我恐怕我留给他的印象也是类似的吧。“嗨,华生,你好,“他说道。他的声调倒还是那么深沉热情。”我说,你可不是当初我把你隔着绳子抛到人群里那时节的身子骨儿啦。我大约也有点变了样儿了。就是最近这些天我才见老的。福尔摩斯先生,从你的电报中我可以看出,我是不能再装作别人的代理人了。”“实话实说更好办些,“福尔摩斯说道。“自然是这样。但请你想一想,谈论一个你必须维护的女人的事儿,是多么为难啊。我又能怎么办呢?难道我去找警察说这件事吗?而我又必须顾及孩子们的安全。福尔摩斯先生,请告诉我,那是精神病吗?是血统中遗传的吗?你经历过类似的案子没有?看在上帝的面上,求你帮帮我,我是没了主见了。”“这是很可以理解的,弗格森先生。请你坐下,定一定神,清楚地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并没有对你的案情束手无策,我自信可以找到答案。首先,请你告诉我,你采取了什么步骤,你起子还与孩子们接触吗?”“我和她大吵了一场。福尔摩斯先生,她是一个极其温柔深情的女子。她是真正全心全意地爱着我。见我发现了这个可怖的、难以置信的秘密,她伤心到了极点。她连话也不说了,根本不回答我的责备,只是含着惊狂绝望的神色瞅着我,瞅着我,然后转身跑回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上。从那以后,她再也不肯见我。她有一个陪嫁的侍女,叫做多罗雷思,与其说是一个仆人不如说是一个朋友。由她给我妻子送饭。”“那么说,孩子目前没有危险吗?”“保姆梅森太太发誓日夜不再离开婴儿。我倒是更不放心可怜的小杰克,因为他曾两次被痛打,正如我告诉你的那样。”“没受过伤?”“没有。她打得相当狠。尤其是,他是一个可怜的跛足孩子。”当弗格森谈到他儿子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变得温柔了。“这个孩子的缺陷谁看了也会心软的。小时候摔坏了脊椎,但是他的心灵是最可爱、最疼人的。”这时候福尔摩斯又从桌上拿起昨天的信,反复读着。“弗格森先生,你宅里还有什么人?”“有两个新来不久的仆人。还有一个马夫,叫迈克尔,也住在宅子里。另外就是我妻子,我自己,我儿子杰克,婴儿,多罗雷思,梅森太太。就是这些。”“我想你在结婚时还对你妻子不甚了解吧?”“那时我认识她才几个星期。”“侍女多罗雷思跟她有多久了?”“有些年了。”“那么她对你妻子的性格应该比你更了解了?”“是的,可以这么说。”福尔摩斯记了下来。“我觉得,”他说道,“我在兰伯利比在这里更有用些。这个案子需要亲身调查。既然女主人不出卧室,我们在庄园也不会打扰她。当然我们是住在旅馆里。”弗格森显出松了一口气的样子。“福尔摩斯先生,这正是我原本希望的。如你能来,恰好两点钟有一次舒适的列车从维多利亚车站出发。”“自然要来的。目前我刚好有空闲。我可以全力办你的案件。华生当然也同我们一起去。不过,在出发之前,有一两个问题我必须弄得十分确切。照我理解,这位不幸的女主人看来对两个孩子都动武了,包括你的小儿子和她亲生的婴儿,对吗?”“对的。”“但是动武的方式不同,是吗?她是殴打你的小儿子。”“一次是用手杖,另一次是用手狠打。”“她一直没有解释为什么打他吗?”“没有,只是说恨他。她一再地这样说。”“这在继母也是常有的。大概可以叫做对死者的妒嫉吧。她天性是爱妒嫉的吗?”“是的,她很妒嫉,她是用她那热带的深情来妒嫉的。”“你的儿子——他十五岁了,既然他的身体活动受健康限制,大概他的智力是较早发展的吧。难道他没有向你解释被殴打的原因吗?”“没有,他坚持说那是毫无缘故的。”“以前他和继母关系好吗?”“他们之间从来没有爱的感情。”“但是你说他是一个会疼人的孩子?”“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象他那样忠心的儿子了。我就是他的生命。他对我的一言一行都是关切的。”福尔摩斯又记了下来。他出了一会儿神。“再婚之前,你肯定和你儿子是感情很深的。你们经常在一起,对吧?”“朝夕相处。”“既然这个孩子很重感情,那当然对已故的母亲是深爱的了?”“十分深爱。”“看来他一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孩子。还有一个关于殴打的问题。对你儿子的殴打和对婴儿的神秘攻击是同时发生的吗?”“第一次是这样。就好象她突然中了什么魔,对两个孩子都发泄。第二次只是杰克挨了打,保姆并没说婴儿出了什么事。”“这倒有点复杂。”“我不大懂你的意思,福尔摩斯先生。”“可能。我是作出了一些假设,有待时间或新的资料去一一驳倒它们。这是一个坏习惯,弗格森先生,但人总是有弱点的。我恐怕你的老朋友华生把我的科学方法描述得有点夸张了。不管怎么说,目前我只能告诉你,我认为你的案件并非难以解决的,今天两点钟我们准时到维多利亚车站。”这是一个阴沉多雾的十一月的黄昏。我们把行李放在兰伯利的切克斯旅馆,就驱车穿过一条弯曲多泥的苏塞克斯马路,来到弗格森那座偏僻而古老的庄园,那是一座庞大连绵的建筑,中心部分非常古老,而两翼又很新,有图德式的高耸烟囱和长了苔藓的高坡度的霍尔舍姆石板瓦。门阶已经凹陷,廊子墙壁的古瓦上刻有圆形的原房主的图像。房内的天花板由沉重的橡木柱子支撑着,不平的地板显出很深的凹线。这座摇摇欲坠的房子散发出一股陈年的腐气。弗格森把我们让进一间很宽敞的中央大厅。有一座很大的、罩着铁皮的旧式壁炉,上面刻有“1670”年的字样,里边用上等木块生着熊熊的壁火。我环顾四周,只见这屋子在时代和地域上都是一个大杂烩。半截镶木墙很可能是十七世纪原农庄主搞的。在墙的下半部挂着一排富有审美趣味的现代水彩画。而上半部却挂着一排南美的器皿和武器,显然是楼上那位秘鲁太太带来的东西。福尔摩斯站起来,以他那无所不观的锐敏的好奇感,仔细研究了这些东西。他看过之后,眼中充满沉思地又坐下了。“嘿!“他突然喊起来,“你看!”一只狮子狗本来在屋角的筐里卧着,这时慢慢朝主人爬过去,行动很吃力。它的后腿拖拉着,尾巴拖在地上。它去舔主人的手。“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这狗。它有什么毛病?”“兽医也搞不清是什么病。是一种麻痹,他说可能是脑脊髓膜炎。但这病症正在消退。它不久就会好了——是不是,我的卡尔罗?”这狗的尾巴轻轻颤了一下以示赞同。它那悲凄的眼睛看看这个人,又看看那个人。它很明白我们在谈论它的病。“这病是突然发生的么?”“一夜之间。”“多久以前?”“可能有四个月了吧。”“很奇怪。很有启发。”“你觉得这病说明什么问题么,福尔摩斯先生?”“它证实了我的一种设想。”“什么,你到底在说什么呀?这对你也许是猜谜游戏,但对我却是生死关头!我妻子可能是杀人犯,我儿子时刻在危险中!福尔摩斯先生,千万不要跟我开玩笑,这一切太可怕了。”这个大个子中卫,从头到脚发起抖来。福尔摩斯把手放在他胳臂上安慰他说:“不管结论是什么,恐怕对你也是难免痛苦的。我一定尽力减轻你的痛苦。目前我还不能多说什么,但在我离开你家之前我可能给你明确的答复。”“但愿如此才好!请二位原谅,我要到楼上去看看我妻子的情况有无变化。”他去了几分钟,福尔摩斯再度去研究墙上挂的器物。主人回来了,从那阴沉的脸色看来,他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他带来一位细高黄脸的侍女。“多罗雷思,茶点已备好了,”弗格森说,“请你照顾女主人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她病很重,“侍女大声说道,两眼怒视着主人,”她不要吃。她病很重。她要医生。没有医生,我一个人和她呆在一起感到害怕。”弗格森眼带疑问地看着我。“如有需要,我愿尽力。”“你女主人愿意见华生医生吗?”“我带他去。我不要征得同意。她需要医生。”“那我马上同你去吧。”侍女激动得微微颤栗着,我随她走上楼梯,走进一条古老的走廊。在尽头有一座很厚实的铁骨门。我瞧着这门心里说,要是弗格森想闯进妻子的房间可不那么容易呢。侍女从口袋里掏出钥匙,那沉重的橡木门板在折叶上吱吱地打开了。我走进去,她立即跟进来,回手把门锁上。床上躺着一个女子,显然在发高烧。她神智半清醒,但我一进来,她立即抬起一双惊恐而柔美的眼睛,害怕地瞪着我。一见是生人,她反而放心地松了一口气躺在枕头上了。我走上前去安慰了两句,她就安静地躺在那里让我诊脉量体温了。脉博很快,体温也很高,但临床印象却是神经性的,而不是感染性的热病。“她这样一天,两天地躺着。我怕她死去,“侍女说。女主人把她那烧红的俊美的脸朝我转过来。“我丈夫在哪儿?”“在楼下,他想见你。”“我不要见他,我不要见他。”后来她似乎神智开始不清了。“恶毒啊,恶毒啊!我对这个恶魔怎么办啊!”“我能以任何方式帮你忙吗?”“不。旁人没办法。完了。全完了。不管我怎么办,也全都完了。”女主人一定是在说胡话。我实在看不出,诚实的弗格森怎么会是恶毒或恶魔式的人物。“弗格森太太,“我说道,“你丈夫是深深爱你的。他对这事儿非常痛苦。”她再一次把她那美丽的眼睛朝我转过来。“他是爱我,不错。但我难道不爱他吗?难道我不是爱他到了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伤他心的地步了吗?我就是这样爱他的呵。而他居然会这样想我——这样说我。”“他极其痛苦,可他不理解。”“他是不能理解。但他应该信任。”“你不愿见一见他吗?”“不,不,我忘不了他说的那些话,也忘不了他那脸上的神色。我不要见他。请你走吧。你帮不了我。请你告诉他一句话,我要我的孩子。我有权利要自己的孩子。这是我要对他说的唯一的话。”她又把脸朝墙转过去,不肯再说话了。我回到楼下,弗格森和福尔摩斯还坐在壁炉边。弗格森忧郁地听我叙述会见的情景。“我怎么能把婴儿交给她呢?“他说道。”我怎么能知道她会不会再有奇怪的冲动呢?我怎么能忘记那次她从婴儿身旁站起来时嘴唇上都是孩子的血的情形呢?“他打了一个冷战。“婴儿在保姆那里是安全的,他必须留在保姆那里。”一个俏皮的女仆端了茶点进来,她是这座庄园内唯一时髦的人物。在她开门的工夫,一个少年走进屋来。他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孩子,肤色白皙,头发浅黄,一双易于激动的浅蓝色眼睛,一看见父亲就闪现出一种意外的激动而喜悦的光芒。他冲过去两手搂着他的脖子象热情的女孩子那样抱住父亲。“爸爸,”他叫道,“我不知道你已经来了,要不我早就在这儿等你了。我真想你!”弗格森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地轻轻拉开儿子的手。“好孩子,“他一边轻抚着浅黄色的头发一边说道,“我回来的早是因为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先生肯跟我来消磨一个晚上。”“那是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吗?”“是的。”这个孩子用一种很有洞察力、但在我看来是不友好的眼光看着我们。“弗格森先生,你的那个小儿子在哪里?”福尔摩斯说道。“我们能不能看看他?”“叫梅森太太把小孩抱来,“弗格森说。这个孩子以一种奇怪的、蹒跚的步伐走了,照我做医生的眼光看来,他是患有脊椎软骨症的。不大工夫他就回来了,后面跟来一个又高又瘦的女人,怀中抱着一个秀美的婴儿,黑眼睛,金黄色头发,是撒克逊和拉丁血统的绝妙融合。弗格森显然很疼爱他,一见面就把他抱到自己怀里非常亲切地爱抚着。“真不明白怎么会有人忍心伤害他,”他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一边低头去看那天使般白嫩的脖子上的小红皱痕。就在这一刹那,我的眼光碰巧落在福尔摩斯身上,我发现他的表情特别专心。他的脸象牙雕一般文风不动,他的眼在看了一下父亲和儿子之后又极起好奇地盯在对面的什么东西上。我顺着他的眼光望去,却只能猜想他是在望着窗外那使人抑郁的、湿淋淋的园子。而实际上百叶窗是半关着的,什么也看不见,但他的眼光显然是在盯着窗子。然后微微一笑,他的眼光又回到婴儿身上。婴儿的脖子上有一块小伤痕。福尔摩斯不发一言地仔细观察伤口。最后他握了握婴儿在空中摇晃着的小拳头。“再见,乖乖。你生活的起点是奇特的。保姆,我跟你说一句话。”他和保姆走到一边去认真地谈了几分钟。我只听见最后一句是:“你的顾虑马上就会解除了。“保姆似乎是一个脾气有点倔、不大多说话的人,她抱着婴儿走了。“梅森太太是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表面虽然不使人有什么好感,但是心地非常善良,而且疼爱这个婴儿。”“杰克,你喜欢保姆吗?“福尔摩斯突然对大孩子说。孩子那富于表情的灵活多变的脸庞阴沉起来,他摇了摇头。“杰克这孩子有着强烈的喜欢与不喜欢,”弗格森用手搂着孩子说。“幸亏我是他喜欢的人。”杰克哼哼着把头扎到爸爸怀里。弗格森轻轻拉开他。“去玩去吧,好乖,”他说着,一直用爱抚的眼光看着他出去,然后继续对福尔摩斯说,“福尔摩斯先生,我真觉得让你白跑了一趟,因为你除了表示同情之外又能做些什么呢?从你的角度来看,这一定是一个特别复杂和敏感的案子。”“敏感确乎是敏感的,“福尔摩斯觉得有点好笑地说,“但我倒还没发现有多么复杂。本来是一个推理过程,但当原先的推理一步一步地被客观事实给证实了以后,那主观就变成客观了,我们就可以自信地说达到了目的。其实,在离开贝克街之前我已得出结论,剩下的只是观察和证实而已。”弗格森用大手按住布满皱纹的额头。“看在上帝的面上,福尔摩斯先生,”他急得嗓子都哑了,“如果你看出这事的真相,千万不要再让我挂虑了。我的处境究竟是什么?我应该怎么办?我不管你怎么发现的事实,只要是事实就行。”“当然我应该对你解释,我马上就要把问题说明。但是你总该允许我用自己的方式处理问题吧?华生,女主人的健康情况可以会见我们吗?”“她病得够重的,但完全清醒。”“那好。我们只有当着她的面才能澄清事实。我们上楼去见她吧。”“但她不肯见我,“弗格森大声说道。“她会的,”福尔摩斯说。他在纸上匆匆写了几行字。“华生,至少你有进门权,就劳驾你把这条子交给女主人吧。”我走上楼去,多罗雷思警惕地把门打开了,我把条子递给她。一分钟以后我听到屋内高呼了一声,那是惊喜的呼声。多罗雷思探出头来。“她愿见他们,她愿意听,”她说。我把弗格森和福尔摩斯叫上楼来。一进门,弗格森就朝着床头抢了两步,但是他妻子半坐起来用手止住了他。他颓然坐在一张沙发椅里。福尔摩斯鞠了一躬坐在他旁边。女主人睁大了惊奇的眼看着福尔摩斯。“我想这里用不着多罗雷思了吧,“福尔摩斯说,”噢,好的,太太,如果您愿她留下我也不反对。好,弗格森先生,我是一个忙人,事务繁多,我的方式必须是简短扼要的。手术越快,痛苦越少。我首先要说那使你放心的事情。你的起子是一个非常善良、非常温存和爱你、但却受了非常大的冤屈的人。”弗格森欢呼一声挺起腰来。“福尔摩斯先生,只要你证实这个,我一辈子都感激你。”“我是要证实,但这么做我将在另一方面使你伤心。”“只要你洗清我妻子,别的我都不在乎。世界上一切别的都是次要的。”“那就让我把我在家里形成的推理假设告诉你。吸血鬼的说法在我看来是荒诞不经的。这种事在英国犯罪史中没有发生过。而你的观察是正确的。你看见女主人在婴儿床边站起来,嘴唇上都是血。”“我看见过。”“但你难道没有想到过,吸吮淌血的伤口除了吸血之外还有别的用处吗?在英国历史上不是有过一位女王用嘴吸吮伤口里的毒吗?”“毒!”“一个南美家族。在我亲眼看见你墙上挂的这些武器之前,我已本能地感到它们的存在了。也可能是别的毒,但我首先想到的是南美毒箭。当我看见了那架小鸟弓旁边的空箭匣时,我一点不觉得奇怪,这正是我期待着看到的东西。如果婴儿被这种蘸了马钱子的毒箭扎伤,要是不立即把毒吸吮出来是会致命的。“还有那条狗!如果一个人决心使用毒药,他不是要先试试以求万无一失吗?本来我倒没有预见到这条狗,但是至少一见之下我就明白了,而这条狗的情况完全符合我的推理。“这回你清楚了吧?你妻子在害怕这种伤害。她亲眼看见它发生了,她救了婴儿的生命,但她却避免告诉你真情实况,因为她知道你是多么爱你那个儿子,她怕伤你的心。”“原来是杰克!”“刚才你抚弄婴儿的时候我观察了杰克。他的脸清楚地映在了窗子的玻璃上,因为外面有百叶窗做底衬。在他脸上我看到了如此强烈的妒嫉和冷酷的仇恨心理,那是很少见的。”“我的杰克!”“你必须面对现实,弗格森先生。这是特别痛苦的,正因为它是出于被歪曲了的爱,一种夸张的病态的对你的爱,还可能有对他死去的母亲的爱,正是这种爱构成了他行动的动机。他的整个心灵充满了对这个婴儿的恨,婴儿的健美恰恰衬出了他的残疾和缺陷。”“我的天!这不可能!”“太太,我说得对吗?”女主人正在哭泣,头埋在枕头里。这时她抬起头来望着她丈夫。“当时我怎么能对你讲呢,鲍勃?我能感受到你可能受到的精神打击。我不如等待,等着由别人来对你讲。当这位先生的条子上说他全知道的时候,我真高兴哟,他仿佛有神奇的力量呢。”“我看远航一年对小杰克来说是有益健康的,这是我的处方,“福尔摩斯说。他站了起来。”只有一件事还不清楚。太太。我们可以理解你为什么打杰克。母亲的容忍也不能是无限度的。但是这两天你怎么敢离开婴儿呢?”“我跟梅森太太说实话了,她全明白。”“原来如此,我猜也是这样。”这时弗格森已经站到床前,伸着颤抖的两手,岂不成声了。“现在,我想,是咱们下场的时刻了,华生,“福尔摩斯在我耳边这样轻声说道。”你搀着忠实的多罗雷思的那只手,我搀这只。好了,"关上门之后他又说,“让他们俩自己解决其余的问题吧。”关于这个案子,我只有一句话要补充了,那就是福尔摩斯给本篇开头的那封来函的回信,全文如下:贝克街 一月二十一日有关吸血鬼事由径启者:接十九日来函后我已调查了贵店顾客——敏兴大街,弗格森·米尔黑德茶业经销公司的罗伯特·弗格森所提的案件,结果圆满。因承贵店介绍,特此致谢。歇洛克·福尔摩斯谨启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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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战吸血鬼一听到“蚊子”,我想每个人都会这种名副其实的吸血鬼恨之入骨,我也不例外。不知为什么,蚊子总喜欢绕着我转,总是趁我不注意时悄悄地溜到我的身上大吸一顿我的鲜血,然后溜之大吉。唉,看来我得和它较量较量了。我经过冥思苦想,创造出了杀蚊大法守株待蚊法。这守株待蚊法一共分为两大关,第一关是“眼”,第二关是“感觉”。想知道这两关如何杀蚊吗?不急,请听我慢慢道来。蚊子叮我们是为了什么?不就为了吸我们的血嘛。想吃饭就必须跟我们接触。当那个“冒失鬼”闯入我的攻击范围时,我的法眼立即启动,没等他趴在腿上,享用晚餐,就会被我的“如来神掌”送上西天;当他们从后面袭击,我就是用“感觉”,感到蚊子痛快吸血时,立即发招,蚊子就会当场毙命,成功率是百分之九十九。经过我的一番苦战,房间里的蚊子已经寥寥无几。剩下两大一小,不清楚公母。久经沙场的它们狡猾无比,不时变换地点,任凭我怎么引诱,它们就是不上当。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我有点不耐烦了。看着蚊子从旁边经过,却打不着,我开始变得急躁起来,谁叫这个阵最重要的是个静呢?时间越来越长,我也越来越累,这段时间我度秒如年,心里不断埋怨这:“这可恶的吸血鬼,平时总缠着我不放,现在怎么不见影子了呢?”难道我的阵法被它们看出了破绽?我心里猜测着,注意力被瓦解了不少。就在这时,狡猾的蚊子偷偷地在我的腿上叮了一个大包,当我发现时,已经为时已晚,它早已逃之夭夭。真是气煞我也!我也不管静不静了,在屋里追着他跑来跑去,结果还是没捉到它。我觉得这样也不是办法,决定心平气和用老办法对付它。我又变成了一根木头。许久,那只蚊子又来了,大概是没喝够,想再来喝点儿。我全神贯注地看着它,它在我身边转来转去,我看准时机一拍,打偏了,只拍掉了一条腿。它连忙往门外飞去,一边飞一边打着转,大概是对我那一巴掌还心有余悸。我看着蚊子离开了房间,心想:欲速则不达呀。就在我总结经验之时,腿上又被叮了一个大包,低头一看,发现贼蚊众多。不知是什么时候溜进来的。既来之,则杀之。我抱着拳,咬牙切齿,心想今晚终于能杀个痛快。看来一场恶战又在所难免了。8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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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传说第一章月夜。森林。狼嚎。一听到这三个词,我就忍不住起鸡皮疙瘩。而我的姐姐丽萨就特别爱讲鬼故事吓唬我,反正她才不怕什么鬼魂呢,可我才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我又躲在被子底下,牙齿格格格地抖着。我在想,丽萨那些故事究竟是不是真的,金字塔和墓地真的有她说的那么恐怖吗?时不时,我的耳边会响起僵尸恐怖的笑声。我害怕极了。窗帘被风吹开,我都吓得直冒冷汗。“噢!胆小鬼克里斯又睡不着喽!”丽萨手舞足蹈地说。她可真没劲,成天吓唬一个比她小六岁的孩子。丽萨下了楼,还顺便给我关了灯。一声凄惨的猫叫。“臭猫!”我骂道,往上扯了扯被单。我做了一个荒唐无比的梦。尽管我尝试着不去相信鬼怪的故事,但它们还是始终缠绕在我脑海里。我走在山顶的一条鹅卵石小道上,瑟瑟的秋风不停的卷起我身旁的枯叶。前方的路灯朦胧不清,整个天也灰沉沉的。我清楚的意识到,我的两旁是墓地。当你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身处何处时,你肯定不会感到害怕,但时间越久,你会对未知的事物产生恐惧。我头皮发麻,丽萨讲的所有关于吸血鬼的故事一幅幅的呈现在我的眼前。德拉库拉冰冷的微笑啦,棺材里伸出的手指啦什么的。我该干什么?我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这招通常是最有效的。最糟糕的,也是可怕的事发生了。我不是在做梦。我,克里丝,正深处高山之中,迷了路,还是在一片墓地。墓地,有阴魂的那一种。空旷的野山中渐渐浮上一轮明月,把不真实的恐怖光辉倾倒在歪歪扭扭的墓碑中。我哭了。我又累又渴,又冷,还想家。我用手背抹着眼泪。这要是个梦多好啊,哪怕是噩梦,只要我喊一声“妈”,就会有人来给我送热朱古力,给我讲故事,就算是丽萨,也好……回答我的只有寂静。二、夜色弥漫。一座城堡的轮廓渐渐地我面前清晰起来。起初,我并没有发现它。城堡高耸云。借着微弱的月光,我瞥了一眼手表:十一点四十分。午夜快到了,而一个十岁的孩子还在这样的深山老林里,想想都觉得可怕。可是我并不想在外头冻一个晚上,趁早找个落脚地吧。我扣了扣古老的门,弄了我一手灰,看这样的子是没很长时间没人住了。“咚咚咚”,我又敲了几下,“有人吗”?我好好地打量了这个城堡。不起眼的地方挂着一块生了锈的铁牌,上面的字里血红的,写着:吸血鬼城堡我念了念这几个字。突然,门吱地一下就开了。我踏进了门槛。城堡里头是你想像不出来的宽敞。主厅里放着古老的轻音乐,几十盏长明灯“刷”地点亮了整个大堂。这儿有一张桌子,长得直通城堡的另外一头,桌子上摆满了香喷喷的烤鸡和点心。可却空无一人。“欢迎”远处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欢迎来到吸血鬼城堡”。我仔细辨这声音,它应该是从城堡的那头传过来的,这嗓音属于一个很老很老的女人,有几分热情,也有几分惊讶,更多还是不自然。过了很长时间,老太太才蹒跚地走到我跟前。三、这位老太太穿了一身印度袍子。我从来没看见过这么这么老的人,老到已经很难看清她的表情了。她在哭还是笑,我也纳闷。“我叫伊丽莎白·诺伯”,她一边说一边用她麻花一样的手拉我坐下,“你来了,真是太好了,姑娘,我都在这里等了三百多年了。我今年都三百三十二岁了。”“您……”“唔”,老伊丽莎白·诺伯的眼神有几分贪婪地望着我,“姑娘,你听童话故事吗?”还没等我回答,她就讲了起来。“从前,在这座山上住着一群快活的仙女”,伊丽莎白·诺伯呷了一小口豆子汤,“那时山上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仙女们安居乐业。”我入神地听着,比起丽萨的鬼怪,我对仙女更情有独钟。“直到后来有一天,山上来了个大巫婆,在这里横行霸道,她抢走了仙女们的所有珠宝和水晶球。山上当时混乱极了,许多仙女也死在巫婆的手里。”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在我心中,仙女一向是不会认输的。“后来,勇士斯宾塞出现了,他把巫婆囚禁在一座城堡里,施了魔咒,巫婆怎么也逃不出去。唯一能破解魔咒的是血!凡人的血!”伊丽莎白眼里突然目露凶光。“您接着讲吧!”我刚刚吞下一大块苹果派,真是饿死我了。“你这个蠢姑娘”!伊丽莎白突然瞪大了眼睛,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还不明白吗?我就是被斯宾塞囚禁巫婆!我是伊丽莎白·诺伯!你瞧瞧斯宾塞把我变成了什么样子!我需要你的血,有了你的血我才能变回往日的容颜,逃出这可恶的城堡!”伊丽莎白·诺伯亮出了她尖锐的毒牙,刺向了我的手腕!四、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居然还活着!现在还有什么事比这个更好?我正在一座账蓬里,周围还有一些人,但我看不表他们的脸。一个尖声尖气地声音说:“啊,主人,那个女孩醒过来了。”随后他朝我走来。这个人很矮,很胖,快活地迈着外八字。他的目光和我相遇了,我看见了他大得出奇的一对绿色的眼睛。小矮人留了一大把白胡子,头上插着一根逗乐的金色羽毛。他笑了:“你这姑娘可真漂亮”。“走开,坡尔。”另一个声音说。随后我看见了一张戴着头盔的脸,凭感觉我就知道他就是那个斯宾塞。斯宾塞友好地笑了笑。“欢迎加入凯斯宾王国。”他坐在我的床边说,“你就是昨天被伊丽莎白·诺伯袭击的女孩,现在你已经没事儿了,但你体内仍然残留着她的毒。”我说出了每句话:“我现在在哪?我是谁?”真蠢,我想,这简直不像我说的话。斯宾塞也觉得很怪异。“你当然是在一八九零年的凯斯宾国了,你是这儿的一位骑士啊,蒙娜?你怎么啦?”我说:“我不叫蒙娜!我是克里丝!”“天啊”,斯宾塞惊叫道,“蒙娜骑士失忆了!坡尔!”蒙娜一定是一个和我长得很像的姑娘,这儿的人把她和我给弄混了,如果我碰见了蒙娜,她一定不会给我好果子吃。想想这几天真是奇怪,先是鬼使神差地迷了路,又被一个老吸血鬼攻击,最后又来到一个全是矮人的凯斯宾国。明天总该让我休息一下了吗。后来我开始担心起妈和丽萨来,他们该怎么找我呢?想着想着。我倒在一棵无花果树下睡着了。五、第二天,凯斯宾王国举国上下给我举行了隆重的欢迎礼。人们都认为我,“蒙娜骑士”,可以打败卷土重来的女吸血鬼伊丽莎白·诺伯,可事实上,他们连真正的蒙娜都没找到。我站在高高的城楼上,尽力装出蒙娜高贵的样子。下面的人山人海又是拍手又是跺脚,真是壮观。仪式结束后,我吃了人生中最饱的一顿饭。这个金色的下午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我决定逛逛整个城堡,这儿远远没有“吸血鬼城堡”大,但却装饰得很精致。红色的墙壁挂着凯斯宾国历届国王的肖像。大厅里很空旷,突然我听到了什么声响,这声音似乎像一个女人的高跟鞋发出的“嗒嗒”声。这声音跑到东头的一间屋子里,之后摔上了门。出于好奇,我要去寻找这个女人。但斯宾塞说过,小东屋是禁区。管不了那么多了,说不定我能从那儿逃出去呢,而不是待在这个荒诞的一八九零年。这儿战火纷飞,我可不想死在十九世纪。门锁上了,我使劲拽,怎么也拽不开。那个高跟鞋女人跑来给我开门。当我看见她的时候,她也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用手捂住嘴,她也用手捂住嘴。她根本不是女人,只是个和我一样大的孩子而已。他和我是如此的相像,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觉得我根本是在对着一面镜子演哑剧。更神的是,我和她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声:“你是?”时隔三秒,我们嘴里终于说出了不同的词。“克里斯。”我说。“蒙娜。”她说。蒙娜自然地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牙。“来吧,”她说,“我就知道你不是我。”六、我问:“你是大名鼎鼎的骑士,为什么不自己干掉伊丽莎白?”蒙娜啃了一大口苹果,没理我。我环顾了这整间屋子,除了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别无他物。“我从来就不是什么骑士,”蒙娜若无其事地说,“这些天他们一直在找我,对吧?可是我压根连最基本的骑术也没学过,怎么打败那么强大的敌人?”蒙娜的语气听上去是在说谎,显得很不自然。如果斯宾塞不知道真正的蒙娜在哪,他理所当然会把我认成她。蒙娜依旧望着她手里的苹果。“你是真正的骑士。凯斯宾王国里只有一个叫蒙娜的,你知道。”我理直气壮地说。见我这样肯定,蒙娜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终于肯说出实话。“我从小就生活在凯斯宾,我是一个被国王收养的孤儿,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蒙娜放缓语气,“我进入了骑士学校学习,七岁的时候,杀死了第一条喷火龙。”我瞪大了眼睛,不知道喷火龙怎么会被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杀死。“不费吹灰之力,”蒙娜接着说,“我轻轻松松的进入了凯斯宾皇家军队。从那以后,凯斯宾的军队和别的国家打仗,就从来没有输过。”蒙娜的语气平静得出奇。月光把她的脸照得有点吓人。“直到一天晚上,我才了解到自己的身世,”蒙娜说,“那一天是满月,我的牙齿突然疼了起来,一开始我没有注意,可是后来它就疼得越来越无常了,我疼得连蛋糕也咬不动。我决定去看牙医。路过一条清澈的小溪,借着如水的月光,我竟清楚的看见了那并不是普通的牙病我长出了一副獠牙。”蒙娜停了一下,看了我一眼。我心里一惊。夜静的出奇,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那是吸血鬼的獠牙,”蒙娜平静地看着我,似乎希望我被吓跑,“还有嗜血的欲望,我会突然向活人扑过去,抓住他们的脖子。不由自主的欲望,那是吸血鬼的本能!我必须得退出皇家部队了。巧合的是,我退出的那一天,正是斯宾塞和坡尔找到你的那一天。”就在那一刻,我全都明白了。我的大脑在不停的充血。我紧张地望了望窗外,现在可以看见百分之九十的月亮别在树杈上。满月,又是一次满月。蒙娜的獠牙开始出现。她的双眼泛起恶毒的目光,蒙娜企图向我冲过来,她的声音也发生了变化,让我想起来伊丽莎白!她的声音和伊丽莎白的一模一样!蒙娜控制不住自己,她大叫着:“对不起啦!克里丝。”她伸出尖尖的爪子要抓住我的脖子,我朝右边一歪,她扑了个空。“克里丝”,蒙娜咝咝地叫着来抓我,“忘了告诉你,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姐姐,你父亲和你妈妈结婚之前,他爱上过伊丽莎白·诺伯,那时我妈妈还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只不过后来……”我跑着,已经摸到了门把手,蒙娜还在穷追不舍,我一边跑一边劝告她:“不,不,蒙娜,不要这样。”“我是个恶魔,克里丝,一个罪恶的结晶!我都快恨死我自己了!”“不,蒙娜,你要控制住自己,相信我,你行的,蒙娜!”我们追到了城堡外面,此时正值夜半。“血!血……”蒙娜叫着,基本上克制住了自己的欲望,她倒在地上,不再追我了。“听着,蒙娜”,我气喘吁吁地说,“我,我们的家人都能够接受你,你不是罪恶,蒙娜,我爱你,你是我的家人……”满月结束了。尾声我和蒙娜疲惫地站在月光下。我看着她,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蒙娜扶着双膝,头也不抬地说:“克……克里丝,对不起……”我没有回答她,只是冲她笑了笑。“没事”,我说,“我们家欢迎你,蒙娜。”蒙娜直起腰来,说:“不行,我是个吸血鬼,不过我知道,只有一个方法可以治伊丽莎白·诺伯于死地。”我听见蒙娜哽咽了,谁也不可能对自己的妈妈说出这种话来,即使她妈妈是个吸血鬼。“我看着她,好像在问问题。“我死了,她也就死了。就这么简单。”蒙娜说。我惊奇地看着她:“不,你不可以的。”“我必须这么做了。伊丽莎白·诺伯无恶不作。”我惊叫起来:“但她是你的妈妈”。蒙娜双眼直勾勾地盯着不远处的原野。“你看”,她说。我随她手指的方向望去。“看我妈妈”。不远处一个女人正追逐那个叫坡尔的小矮人,她拥有狼一样恶毒的目光。终于,伊丽莎白·诺伯抓住了坡尔的领子,露出了尖尖的毒牙……“妈……”蒙娜歇斯底里地喊道,她的声音大到已经喊破了嗓子。伊丽莎白·诺伯转过身来,手里拎着可怜的坡尔。她看见了我。“妈!你不能杀死她!”蒙娜沙哑地喊道,但伊丽莎白·诺伯的牙已经离坡尔近在咫尺了。我刚跑过去要阻止伊丽莎白·诺伯,蒙娜就拦住了我。“克里丝,没用的!”她说。接着,蒙娜放开了我,伸手在贴身的衣兜里翻找着什么。匕首。“蒙娜”!!我惊叫着,去夺她手里尖着寒光的武器。可是为时已晚,蒙娜已经用它刺进了自己的胸膛。匕首落在地上的那一刹那,我哭了。我本想抱住蒙娜的脚,可搂住的却只是一堆泡沫。蒙娜没有留下尸体。我转过身去,果然,伊丽莎白·诺伯也不见了,只有坡尔小矮人在那儿愣愣地站着。我耳畔回响着蒙娜空灵的声音:“克里丝,记住,我是吸血鬼,而你是人……”蒙娜,如果我还能回到现实世界,我会想起你,永远永远。红山小学六年级:张萌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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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传奇传说,这个世界存在着吸血鬼。他们有着雪白的肌肤,可怕的獠牙,靠喝血维持生命,正躲在某个角落准备伺机而起。我不知他们是否存在,但我靠自己的想象,相信着他们的存在。我很希望自己也可以像吸血鬼一样有着超能力,但我知道他们是用光明换来的,于是我不在想拥有超能力我记得一天,我迷迷糊糊地好像睡着了,梦中我还是我,没有任何变化。但是手上多了一枚戒指,这枚戒指很复古,周围都是花边,中间是一颗暗红色的宝石,很漂亮,可我不知它是从哪来的。我周围的环境十分阴冷,让人不寒而沥。突然,我看见不远处有两个人影,走进一看,是两个有着和吸血鬼相同特征的人,他们很帅气,好像在争执。突然,我好像被发现了,正当他们朝我冲来之时,我突然惊醒,我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我叹了一口气,心想:原来是虚惊一场,要是是真的就惨了。为了确保这不是真的,我检查了自己的手,但我看到自己手上的戒指是,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刚才发生的是真的吗?(未完待续)初一:雪落漫天3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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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有些人喜欢红彤彤的苹果;有的人喜欢披着绿大褂的西瓜;有的人喜欢细瘦的黄色“大侠”—香蕉。而我却喜欢一个个可爱的“吸血鬼”西红柿。我们家也有二三个“吸血鬼”。他有一张红红的脸。头上戴着一个大绿帽子,他就像一个羞涩的小姑娘一样,好像是怕被我们发现才戴上帽子。他不仅样子好看,而且味道也不错呢!他的名字“吸血鬼”也是从这里由来的!因为他的汁水是红色的,像人血一样。而且他也是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啤酒男”。一咬他的汁水就纷纷溅了出来。每次我吃他,都会搞的满嘴都是,就像一个刚刚吸完血的吸血鬼一样。他的汁水虽然淡淡的,但皮却有点甜,每次我总是先吮吸着那平凡的汁水,在吃那至高无上的外皮。这种味道就灵验了一个成语:先苦后甜。他成熟时是这样,但没成熟时和成熟时是截然不同的,不明白的肯定不清楚这是什么。他小的时候是绿色的,也戴着一顶绿帽子还有他的形状真是千姿百态。圆形的;半三角的;梯形的……有的你还想不出那是什么呢!没成熟时,味道酸酸的,没有人喜欢吃他。他虽然不像芹菜那样富有很多的营养,也不像梨头那样美味可口。但是对我来说西红柿就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一个水果、蔬菜之王4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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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人你肯定不相信,我以前是茹毛饮血的吸血鬼!在我变成人之前,我是无恶不作,吸血不眨眼的恶魔,不管是人还是同类,我都在一秒之内把他的血全部吸干!所以,从前的人口才很稀少。不过,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天,我遇到天使了,是真正的天使!那天,我刚饱餐一顿,拍着大肚子慢悠悠地回家。忽然,头顶传来一阵美妙的音乐,抬头一看,凌空翱翔的天使,正望着我哩!我一下子愣住了,但马上反应过来,立刻撒腿跑开,因为邪恶始终是怕正义的嘛!不过,天使是有翅膀的,哪怕我比刘翔跑得还快,他也追得上。天使缓缓地降落到我面前,用友好的目光看着我,我顿时吃了一惊,说实在的,我从出生到现在,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目光呢!接着,天使又和善地对我说:“吸血鬼,经天堂讨论,我们一致认为你可以成为人。如果你成了人,你愿意改邪归正,成为一个善良的女孩吗?”我郑重地点了点头。“那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如果没做到,后果是谁也不清楚的哟!”顿时,一道金光闪过,那光亮得叫人睁不开眼睛。当那道光消失时,我已经成了一个女孩。我想找天使,但发现他已经离开了这里。于是,我满怀着喜悦,开始了人生道路……450字 四年级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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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战“吸血鬼”我家有一大波“吸血鬼”,夏秋之际特别猖獗,每天晚上都要在我的卧室里放肆地吸我的血。What?你问“吸血鬼”是谁吗?哎呀,它们不就是人们的死敌——蚊子嘛!“嗡——嗡——嗡——”说曹操,曹操就到。“吸血鬼”们肆意地在我的地盘里出征。好吧,那就让我全力迎战吧!蚊子们,你们乖乖地等死吧,我的武器都已经准备好了!第一关,我派出了迷雾重重的蚊香小兵。敌军左躲右闪,躲过了烟熏火燎。只有一只装备不完善,挂了。第二关,我调出了无形陷阱的蚊香片小将。可惜蚊子们似乎都佩戴了防毒面具,不过还是有那么几只蚊子没跟上,中毒身亡了。不好了,蚊子大Boss——花蚊子出动了!!警报!!一级戒备!!防御系统升级!!第三关,我设下天罗地网的电蚊拍中将。敌军虽然小心翼翼,但还是防不胜防,有些稍有不慎,就被烤焦了。第四关,我动用了大炮轰炸的灭蚊喷雾大将军。敌军被突如其来的毒气弹打得屁滚尿流,死伤不计其数。第五关,我挺身而出,成为这场大战的终极武器。我面对一只漏网之鱼,毫不留情,“啪——啪——”两声,敌军司令一命呜呼,彻底宣告失败!这下终于做到默默无“蚊”了!450字 四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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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公主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与吸血鬼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在此有这样一件事发生了,吸血鬼亲王奥里费特斯,喜欢上了一位人类女孩,她名字叫米斯崎雅,因为他们彼此相爱,后来结为了夫妻,他们不久生下了一位美丽的公主并取名为沙特兰雅,他有着一双明如天空的眼睛,一个带有玫瑰清香的嘴唇,不久公主满了十八岁,亲王邀请各国的王子、公子们来参加公主的舞会。公主有着长长的黑发,明如天空的大眼睛、玫瑰香的嘴唇,雪白纯洁的皮肤,非常高贵,公主很善良,因此有很多人,都向公主求婚,可是公主都不喜欢,有一天公主私自逃到了,人类世界,她来到樱花树下,刚好爱秋国的王子,爱德特在此打猎,经过了这里,他看见美丽的公主,站在樱花下,便被她的美丽打动了,公主回头一看,便被王子的英俊吸引了,王子向公主求婚,公主因喜欢王子便答应了王子的请求,他们一起散步一起打猎,时间过的好快,公主和王子,依依不舍的向对方告别,于是公主就告诉了她的父王、母后,亲王和王妃答应了女儿的请求,于是公主和王子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因此人类与吸血族和平的生活在了一起。45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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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公主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与吸血鬼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在此有这样一件事发生了,吸血鬼亲王奥里费特斯,喜欢上了一位人类女孩,她名字叫米斯崎雅,因为他们彼此相爱,后来结为了夫妻,他们不久生下了一位美丽的公主并取名为沙特兰雅,他有着一双明如天空的眼睛,一个带有玫瑰清香的嘴唇,不久公主满了十八岁,亲王邀请各国的王子、公子们来参加公主的舞会。公主有着长长的黑发,明如天空的大眼睛、玫瑰香的嘴唇,雪白纯洁的皮肤,非常高贵,公主很善良,因此有很多人,都向公主求婚,可是公主都不喜欢,有一天公主私自逃到了,人类世界,她来到樱花树下,刚好爱秋国的王子,爱德特在此打猎,经过了这里,他看见美丽的公主,站在樱花下,便被她的美丽打动了,公主回头一看,便被王子的英俊吸引了,王子向公主求婚,公主因喜欢王子便答应了王子的请求,他们一起散步一起打猎,时间过的好快,公主和王子,依依不舍的向对方告别,于是公主就告诉了她的父王、母后,亲王和王妃答应了女儿的请求,于是公主和王子举行了,盛大的结婚典礼,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因此人类与吸血族和平的生活在了一起。五年级:田景涛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450字 五年级 想像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