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适可而止,超女炒作过头了!1000字

凡事适可而止,超女炒作过头了!

1000字 初三 议论文

说实话,今天很想说:“再也不看超女了!”凡事适可而止,超女真的是炒作过头了。看看湖南卫视天天报道也就算了。新浪主页上也是大量篇幅,大家议论纷纷,去揭露这些小姑娘们从娘胎里出来到参加比赛这二十多年间的所有事迹。还说得振振有词。

看到几条评论:厉娜是否该出局?张亚菲又要决定退出什么的……我只看了个标题,不想进去无聊地参与。不知道是谁在吵作谁,谁又是在被炒作。谁才是受害者。我管那些做什么?总之炒作无外乎图两点。一方面为名,一方面为钱。这些小姑娘们我不知道是为了成名不在乎这些,还是真得受不了这样的炒作而宁愿不要成名。总之结果都是把观众当愚人耍了,人家各有所图,只有这些FANS们是不顾一切地呐喊,一个劲地拿着手机投票。说实话,超女确实不好看,广告多得人想把冰箱吃了。主持人废话谁都能被下来了。评委的点评也是大同小异,说来说去都是那么几句,连个排比都不会用。至于唱功嘛,选秀节目,不用多说什么了。再说我本来也不太爱看唱歌的节目,什么演唱会这些都不爱看。那超女到底有什么,说到底就是一个炒作了。

去年超女风风火火的时候我就不感冒,甚至很鄙视。直到看见李宇春。不知道为什么就会这么喜欢她。我是为了她才看超女。这归功于超女的明星包装,这点确实很不错。看看海选时到最后所有选手们的改变就知道了。而且对于每个选手的性格或风格塑造也很成功。说起每一个名字,都有他们自己的特点。就因为有这两点,05年的超女是成功的,也是传媒界的一个经典案例。我估计会被载入传媒界的史册的。但是06年的真的有点过了。不仅炒作得另人厌烦,参赛选手大量类型化。几乎是三分之一中性化(李宇春路线),三分之一专唱英文歌(张靓颖路线),三分之一自弹自唱型(这个好象去年还没有这么明显的)。观众一早就等着超女开始,于是守在电视面前,试图想在这届的超女里也很快寻找到自己喜欢的选手,然后加入一个阵营,继续像买马赌博一样地投入和燃烧自己的激情。我也经历了这样一个阶段。被表姐表妹问起今年的超女支持谁?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觉得我应该喜欢厉娜。但是我研究了她两个星期,还是不是太感冒,只觉得还行,却不比当年对宇春的感觉。说不上为什么,其实她明显要长得漂亮些。海选的时候觉得喜欢许飞,后来也没有什么感觉,大家的追问搞得我很恐慌,为什么都要7进5了我都还不知道喜欢谁?后来我想,我恐慌什么啊?这不就一湖南赛区吗?咱成都赛区还没上呢!我想可能很多人都经历了我这么个阶段,觉得超女里不找出个人来支持一下有点不正常。所以无论怎么将就也要找一个出来,还要假装很投入地去支持,就跟支持自家亲戚一样。

我爱吃糖

1000字 初二 散文

[模拟指导]

1、以“趣味”为话题写一篇文章,题目自拟,文体不限,不少于600字。

[思路点拨]

“趣味”这个话题很宽泛。读书,画画,玩电脑,集邮票,弹钢琴,踢足球,下围棋,唱歌,跳舞,写作……皆因趣味而为之。凡此种种,皆可入文。

若写记叙文,可根据你感兴趣的事物或活动,拟题为“我‘玩’电脑”、“棋缘”、“乐在足球中”等。你可以选择一种最能表现自己趣味和追求的事物或活动来写,说说自己对此产生趣味的原因,谈谈自己为此追求的经历,并结合生活实际,写出这一事物或活动的特点和内容,写出这一趣味对自己成长的作用和影响。

若写议论文,可论述趣味与人生观的关系,可论述趣味与青少年成长的关系,也可论述趣味与学问的关系,还可论述趣味与价值的关系……写作时,要安排好行文结构,选择具有时代特色的典型论据来论证中心论点,最好是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正面论据和反面论据都具备。同时,别忘了对你所列举的论据进行分析评议,切勿堆积木似的把论据列出来就完事。

小时候,同学三五两两,每每谈起理想的时候,我就会兴高采烈地站出来大喊:“我爱吃糖!所以我将来一定要当开发幸福的发明家!”

我知道有些人可能会迷惑,喜欢吃糖和“开发幸福”有什么关系呢?又怎么称得上发明家?

但是当时的我,确实是以此为目标而努力的。

我喜欢吃糖,是因为它蕴含了幸福的味道。如果心情不好的话,吃一颗糖果,就马上高兴起来了。

不管是酸的,还是甜的,品尝到最后都会酿出一种幸福的味道。

比如:软糖的弹性很好,上面会有糖粒,吃上去一跳一跳的,但是细细品尝,你就能够发现,它会释放一种温暖的甜味,滋润你的味蕾,满足你的舌尖。最有趣的是,如果一上来就用力咀嚼的话,往往是花了很大的力气,也抓不到诀窍,这是当然,特别是冬天糖比较硬的时候。

吃糖就如同人生一般,各有际遇不同。你怎么能在低潮的时候,还肆意挥霍、胡吃海喝呢?

所以,在这种时候,你需要一点点耐心。

你可以拿出来等一会再吃,也可以直接放入口中,反正最后的“下场”都是一样。可是其中的滋味却大不相同。

如果你有耐心,那么你品尝到的滋味必然是更好。就像冰冷的硬糖,你喜欢舔舐它的表面,看它一点点融化吗?还是迫不及待地咀嚼,让它释放出短暂浓厚的甜味,然后迅速消失?

我曾经做过一个实验,如果不去咀嚼的话,一颗糖果大概可以吃上十五分钟左右。而咀嚼的话,可能两三秒就吃完了。

这是多么巨大的差异!

你愿意做那样痛快品尝,却不懂得怎样获取的家伙吗?

我为了吃糖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比如:我的蛀牙。我满嘴的牙几乎都有龋齿耶……又一次因为吃糖而疼痛时,我就下定决心要尽量地不吃、少吃。但是因为我是个没有自制力的家伙,所以很快就又不得不去求助牙医叔叔……

“看上去好惊人!”这是某次我捂着嘴,脸颊肿了半边高的时候,我某个朋友给的评语啦。其实他也没有比我好到多少,只是剩一颗(好)牙和半颗(好)牙的区别啦。当然,我是那个更惨痛一点的。

尽管为了吃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是我依然喜欢吃糖,因为糖里面有“幸福的味道”。

走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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