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影半光(执念篇)_3000字
霁云城上柳拂堤,千寻巷中雨潇潇。
一朝春去芳菲尽,离花簌簌衣满裳。
四百朝暮何得似?名唤桑眠泯长歌。
断仙崖边云似锦,虚虚幻幻终苍茫。
为愿残念留世间,几度流年未消散。
——(执念篇)题记
(壹)
那条清幽的小巷,像是被荒废的世界,门角的石磨里已经盛满了昨夜的雨露,屋檐上的雨滴一滴一滴地滴入了磨心,发出空聆绝响的回声,仿佛看见了前世缓缓转动的磨盘。满是雨痕的青石板路上,泛起点点涟漪,一缕带着还未褪去冬季色彩的风,凉凉直贯深巷。
沧离国的春季总是氤氲着渺渺白色冷雾,即使在南国的霁云城,清晨的水汽中还夹杂着透骨的冷风。千寻巷中一扇朱红大门格外醒目,泛白的灯丝飘飘渺渺,围绕在锦雕阁的木匾上。青梅酒咕咕的沸腾,雕花窗棂横臂间还残留着莹润的雨珠。
“你……”冥清恶狠狠地瞪着面前满面春风的男子,后悔为何要答应与他下棋。这位如谪仙下凡的男子,眼角微挑,不动声色把那错位的黑棋挑开。
“冥清,我就要下这里嘛。”若是名女子着般说,这娇腆的声音必让人缓下心来,但,这带着几分媚态的脸,和那直直勾魂的丹凤眼,竟是名男子。
“我说唐少爷,都老成着样了,还悔棋。”
“老成这样……”唐扶疏抚了抚那不知迷倒了多少东城闺中女子的脸,“你觉得我老,看来魅力下降了…”他显然没有把重点听进去,气得青玉在一旁直跺脚,不知翻了多少白眼。
“这也不错,免得他到处沾花惹草,惹得一身麻烦,就往这跑。”
“青玉,本少爷的酒怎么还没好。”唐扶疏瞥了眼那壶将要被遗忘的青梅酒,手中不断把玩着那枚棋子。
“不用了,备壶茶,把这收拾一下。”冥清起身整理衣衫,拾了件木席边的锦衾。
蒙蒙细雨忽而下起,幽转,丝丝缕缕,一抹绿色的身影隔水帘,忽隐忽现。又轻垮木栏,似幽魂般飘入屋内,一股湿气涌进。
唐扶疏傻坐着,浑然不知贵客临门。
“在下名柳,字冥清,姑娘有什么需要的?”冥清侧目看了眼眼前这位姑娘,不紧不慢地沏茶。
屋中临立的是为女子,染墨发丝,支玉簪轻绾,苍白的脸上不施胭脂,眉心一点朱砂痣,像出自手艺人的木偶,如玉般洁净,精致。
唐扶疏一步上前,抓着这….未及卒女子的手,“敢问姑娘芳名?姑娘十二,还是十三?”四溢风流尽显现。
青玉躲在萝幕后,捧一包炒瓜子,狂啃,啊哈哈哈,唐妖人光天化日下,当着她家公子的面调戏未出阁的黄花闺女,而且还是贵客,看公子不气死才怪。不过,她好像忘记了什么……
那姑娘眼底波澜不惊,恰似不理世事的隐士,“我…..记不清了……”
“额…”唐扶疏像是噎住般,从未碰见过这样的回答,不都应该是清颜泛红,微拂袖,侧脸答复么……
“那,大概有个数吧。”仍穷追不舍,两眼放光。
“也就比你们小一点,四百多吧……”声音柔软像裹了冰蚕丝。
唐扶疏怔怔地呆在原地。
她缓缓把手抽开,直径走到木桌前,摊开一张锦帕,“帮我制这盒子,用檀木。”
柳冥清细细打量那精致的脸庞,如明珠般皎洁的眸子,似深不见底的湖。虽年幼,可那气质不是这年龄应有的,但,还缺少些什么…..纤长的手指轻轻敲蓝花白瓷杯,她也毫不避讳正眼直视冥清。
目光交错,萝幕后的青玉伸长脖颈瞪大了眼睛,满怀激动的心情,碰上为与公子一样气质的美少女,会擦出什么火花呢?狂啃,狂啃……
目光交错,相交,错开。
“能作画吗?”侧身注视屏风上那山水风光,山光水色间,一棵离树临于崖边,白雾潆绕,又见树上坐着为女子,带着淡淡的哀思,眺望远方。唐扶疏也顺着目光探寻,不禁,被吓到了,这不是同一个人么…..有甩甩头,抛去这些杂念,这两人长得虽像,但那坐树上女子眉宇间带着些神色,但,面前这位姑娘,去是张素净的脸,看不出什么感情,诶,可惜了……
“能,不知……”
“唤我桑眠便可。”略带稚嫩但却清脆的声音,并未显出任何不妥。
柳冥清轻笑,嘴角微扬“那么,桑眠姑娘想要柳某作什么画呢?”
“随意,三日后我便来取。”桑眠转身离开。
“桑姑娘,你看雨还未停,多留片刻罢了.”唐扶疏眼睛弯弯,像半开的桃花。
桑眠止步,侧目,“我姓白。”衣襟飘飘,如梦中驻足的白蝶,水汽氤氲,消失在细雨中。
屋内一片沉寂,只闻潇潇雨声,和唐扶疏那张非笑似笑的脸,“她也是引渡人,不过,这年纪,也太小了吧。”
“是你太老了。”冥清淡淡道,细细研究着这锦帕,文理精细,巧夺天工,四方各角都制有镇魂锁,是个好容器。只不过,这灵器,终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他丝毫没注意到那黑着脸的唐扶疏,转眼间却满眼泪光,
“冥清,你不会因为我老就抛下我吧?”
泯口清茶,“如果你是这样认为,那就这样吧,随你。”
唐扶疏凑近,在那俊逸的脸上亲了一口,“千万别被那小孩拐跑了。”
如果是平常人看到这场面定会,鲜血直流,但是,青玉一反常态,不知从哪冲出来“唐妖人!不准轻薄我家公子!我看想把白姑娘拐跑的是你。”
“哪里,全城人都知道冥清是本大爷的。”深情地望着“我定会待你一心一意的。”
冥清推开那碍事的脸,独自雕刻去了。
(贰)
霁云有一桥,名唤界,那白日桥上人潮熙熙攘攘,到晚上,却境过清,相传那是去冥界的通道,多少带着凡世间执念的妖魔鬼怪都葬送这。阳春三月,桥边烟柳低垂,仲春时节,柳絮在弥漫春色略带微甜的空气中轻舞飘扬,念而零落在行人肩上,细细绵绵有悄然而来,带着朦胧的薄雾,如江南闺秀柔似水。
柳冥清嘴泯画笔,指若惊鸿游于墨间,蹙眉,片刻未息。
那桑眠也太狠心了,竟让他的冥清三日雕刻又作画,万一把他累傻了怎么办。唐扶疏身着紫色长衫,半倚在软榻上,微张那迷倒众生的眼,若有若无在冥清身旁游走。锦扇落地,慵懒神游。
“死妖人,别乱仍东西,我才刚打扫完,等等白姑娘可是会来的。”青玉凶神恶煞地插着腰,她辛辛苦苦忙活了一上午,刚去修补灵气,回来就见这样,嗷嗷,白姑娘可千万别这时来。
“你方才说什么?”唐扶疏用手支起头,任由腰间细带垂于地,黑发散于身后,恰似刚睡醒。
“等等白姑娘会来。”
“上一句。”
“别乱仍东西,我才刚打扫完。”
“不对,再上一句。”
“死妖人……”青玉感觉背后凉飕飕的,不禁打了个寒颤。化作块青玉,躲到柜子里。
不错,青玉是玉妖,可惜,她家公子碰上了这么为恶徒,公子,千万别乱了心智,在一旁独自流泪中……
“瞄!”一声糯糯的猫叫,柳冥清与唐扶疏寻声望去,海棠花中纵身跃出只黑猫,墨绿眼眸直盯屋中两人,缓步从暗处步入明中,半影半光,柔顺毛发沾着白光。伴着款款莲步而来的两位女子。
桑眠一袭月牙白长裙,发间簪朵离树花,澄澈的眼底像把一切都撇在身外。紧跟其后的女子脸虽平淡无奇,但冷淡的气息却弥漫周遭。
唐扶疏看那婢女一袋上绣着碎玉轩三字,忽而折扇掩面笑道,“久闻碎玉轩老板芳名,如今看真是如名其实,久仰,久仰。”
“不必客气,三日前才见过。”桑眠抱起地上正蹭她衣角的猫,顺了顺那猫额前的毛发。
唐扶疏嘴角抽了抽,还真是不留情面啊……
柳冥清从暗格中取出檀盒,与桌上的画,桑眠轻唤“萝碧”,便转身准备离开,“是,小姐。”萝碧放下一袋银子,拿起盒画,“给你们添麻烦了。”追上桑眠,走了几步,转身,驻留,“阿离,走吧。”黑猫冷眼扫了扫唐扶疏,又跃进海棠花中,娇艳花瓣上的露珠抖了抖,滴落在碧叶丛中。
午后的阳光暖烘烘的,从木雕窗棂中微撒,稀稀疏疏,暖而不缭人。
“这主仆真的性格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唐扶疏头枕在柳冥清腿上,冥清修长白皙的手轻揉在眉间,看来,有些事不得不处理,四百年前的旧事,还缺……一样东西。
(叁)
城中主街热闹非凡,杨柳树下系着零零落落的淡红纸笼,江面水波漾漾,时不时传来茶楼雅间中女子笑语。道中两男子格外引人注目,皆披锦袍,衣冠楚楚,面如冠玉。世人皆知,那执一抚扇,乌黑发丝用白玉发冠盘起,一表分流倜傥的正是霁云唐家唯一位公子,而那英气逼人,腰间垂下淡绿色丝质段带,系着一个流花结的男子,是锦雕阁的老板。
他们绕过小道,直径来到风家大院。话说风宰相是当今朝廷重臣,风家仅次于唐家,风家正室生了位少爷名风字执,但,近日却听闻那风执被妖怪缠身,有好些日子没外出了。俯卧在院门的两只貔貅隐隐萦绕着熬气,平日富丽堂皇的宅院,弥漫阴森森的,令人不愉快的气息。
“你为什么要答应风家那老头啊,竟跑到这种鬼地方来。”平日在锦雕阁,躺在冥清的软榻上,挑逗下他,看那一块白一块黑的脸,或气气青玉,为何要跑去处理风家的破事。
柳冥清眼皮都没撩他一下,“他有念魂珠”垮脚扶袖而进。
唐扶疏撅撅嘴,哼,改日送他一箱,看他还跟不跟他走,不过,阁中有的是念魂珠,为什么还要风家的……
他们一前一后步入中庭,那原本个个脸色苍白的丫鬟,瞬间打起精神,羞人答答问这问那,连深居闺阁的小姐也烟视媚行走到他们身旁,“公子,寒月最近学了些书画,不知…“唐公子……”柳冥清忍无可忍,这可比妖魂缠身更麻烦,他似真似假地斜眼睨了眼唐扶疏,只见唐扶疏缓步走上前,扯着冥清的袖子,扯啊扯,又闻哗啦一声响,墨色的锦袖被撕成两半,“呀,断袖了。”他往柳清冥靠了靠,明眸善睐对那几个女子瞥了眼,她们脸一块红一块白,瞬间不见踪影。柳冥清懒得管那春风得意的人,微挑眉,看来,跳入忘川都洗不清了。
管事出来接见,颔首低眉,端壶,沏茶。他给管事一颗念魂,让风执服下。毕竟,缺少位当事人是不合情理的。这风丞相真不知礼,也或许,出这种事,不好待见,连信都是秘密送来的。
待管事走后,“诶,冥清,你说这风家一向做事光明磊落,怎会有妖鬼盘踞?”唐扶疏边问道,边玩弄手中的海棠,想必,是做了伤天害理之事,遭报应了。
“凡事不会空穴来风,问问便可知晓。”柳冥清咬破手指,舞涔涔血滴在灵符上画着阵法,嗖地,灵符又在八角临立,墨发飘飘逸逸,不扎不束,微微飘拂,“东起临,西起斗,北起阵,南起列,破!”一道强光中,有个身影在树林与宅院中漂浮游走,速之至及也,这鬼魂,在阳界待久了,必取集了阳气,不好对付……
“阁下不必躲躲藏藏,请现身吧。”
等了片刻,惟有绵绵风声贯庭,不见其影,“那就对不住了。”柳冥清施展法力,风也随之向一边冲去。
“我可知历代引渡人都对不住鬼魂……”渺渺白雾凝结成似幻似真的女子,面容清秀,但下身却是浮在空中。
“冥清,让我来吧。”诶,年纪轻轻就变成孤魂野鬼。不知何时唐扶疏手中折扇变为把荧光流转的长剑,剑柄上刻着源一字,灿灿生辉,作为源氏宗师子弟,最擅长可是舞剑了,灵力虽不及柳冥清,但剑法还时能比得上的。
一切蓄势待发,有股冷风拂面,空气中散漫着似木似花的凛冽之香,“叮咚”铜铃声空灵绝响,月色衣袖荡过树叶,风吹仙炔飘飘举,宛若莲步轻踏空中,轻盈,摇铃声声。风中飘荡的三千青丝下是通澈双眸,肤若凝脂的面容,淡雅清静。
(肆)
“桑眠!”那女子眼中掠过灰蒙蒙的阴影,想近身走来,但却得结界困住,望着桑眠淡远虚无的双眼,“你果然忘记他了,哈哈哈,这一切都是报应,我都守在他身边四百年了,可他也什么都不记得了……”惟有泪千行,她却感觉不到,感觉不到有温润的液体划过脸颊,是啊…四百年了,作为鬼魂驻留在凡界,却依旧拥有残念,是迷失在过去的,罪恶的根源。
柳冥清对一旁姿态闲雅的唐扶疏说道“四百年前,白家有为小姐跳下断仙台,你还记得么?”“呀,莫非那就是….”“嗯…”柳冥清见东边沧澐山白雾弥蒙,悬浮着层层叠叠,翻滚的云海边,是断仙崖。
四百年前,桑眠是白家唯一的小姐,年仅十四,正值豆蔻年华,他与风家长子风执是青梅竹马。
“朱砂,朱砂,快下来啊,如果被家母看间的话,你又要禁足半月了。”风执那一瞬间,竟觉那坐在离树上,芙蓉如面柳如眉,未沾半分胭脂,素净清丽,光着脚摇晃的小孩,如天仙下凡。
“朱砂,让我保护你一辈子好吗?”他痴痴地望着,不知自己说出了这般话。
树上女子用倩倩素手抚摸洁白的离树花“是因为这个吗?”她指了指额中那点朱砂痣,“我叫桑眠啊,不叫朱砂。”
风执喜欢上了那宛若出尘莲花的女子,这是城中人们皆知之事,但,那白家姑娘却一直没放在心上,一直像远离世事般,执守心中一方净土。
可不久,一切都开始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皇都传来消息,白丞相与御史叛乱(被人诬陷),打入天牢,待斩。次日,风家长子风执与秦家二小姐秦苏大婚。
风执趁着府内正忙着布置一时,逃了出来。“扣扣”他轻敲白家后院,他知道,这是她最喜欢呆的地方,高出黛墙顶的离树上,没有桑眠。“朱砂,我是风执。”院中没人答应。“朱砂,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待明日,拜堂前,与我私奔吧,就…子时,唤界桥边。”说完便匆匆离去。
第二日,风家主大概早就料到风执会有这念头,让家丁守在书房口,无论如何,都得让这婚事了却,如果白家扯到风家来,他们起码还有秦家这个靠山。
就在风执焦头烂耳之际,传来了一个令众人皆惊的消息,桑家之女穿白袍跳下断仙崖了。
几时前,桑眠身着玉白锦衫,坐在棵青葱的离树上,望深谷中幽幽墨绿,白雾萦绕。离树花念而飘落,她远眺远方。若要救白家,就要为家父争取时间翻案,那,要牺牲一下了……
“可否用我的死,换来白家一世长安?”她来到崖边,断仙台,又名断魂,仙人跳下,断毕生修为,凡人跳下,魂飞魄散,永生不得到达彼岸。
纵身一跃,那抹白色的身影融入到苍茫云海中。
“朱砂!我都记起了,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一男子从回廊急步走来,虽有病态的苍白,却无时不流露出高贵淡雅的气质,配合他颀长纤细的身材。
所谓念魂珠,不仅可以修复灵魂的容器,也可以令人恢复几世记忆。因有了忘情的孟婆汤,才有念魂之意。
桑眠面色清静的走到柳冥清面前,唐扶疏见他掌心浮现张黄符,又粘在指尖,会意地望了眼桑眠,刷的一下贴在她眉心。有盈盈金光泛滥,片刻便泯灭在面前。
唐扶疏与风执都瞪大了眼,连柳氏封魂发都不能起效,她,真的是桑眠……
“我不是桑眠,易不是朱砂,桑眠早在四百年前魂飞魄散。”微风下,黄符如细粉,随风消散。她跃上空中,轻摇铃,裙摆似圣洁的莲,绽放在空中,唱起了送七子。那是冥界招魂的歌谣。空灵,在氤氲空气中漾起圈圈涟漪。“罪恶的冤魂,汝是选择徘徊人间,还是与我同下地狱,接受轮回……”
柳冥清捂住唐扶疏双耳,“别听,不然你的魂也会被招走。”
“怎么可能,我好歹也是引渡师啊。”唐扶疏不高兴了,这不是小瞧他么。
“别胡闹,她用的可是禁术。”柳冥清垂眼瞥了眼。
唐扶疏被这句话吓到了,历代,使用禁术者必要付出代价,除非,她什么也不是。
秦疏的魂魄已变为魂魄珠,被桑眠放入锦盒中,封条缠绕。
“我非神,非人,即便鬼魂也不是。”桑眠转身,轻声道“虽不是桑眠,但我知道,四百年前她纵身跳崖,并非为你,只是,为挽回白家,除去一件事,她对这世间并无留念,包括你。”
当她要消失在薄雾中时,风执大喊“你到底是谁,既不是朱砂,那你怎么知她所思所想!”
“我只是她残存世间的执念,其他,什么都不是”哦,还有与她共有一个名字,名唤桑眠。
过百年,霁云城中流传这样的一个故事,白家有为姑娘,名唤桑眠………
有人云,当清晨渺渺白雾萦绕山际时,你会看见,一位身着白袍,赤脚坐在断仙崖,一棵离树上的女子,百花簌簌时,她跳望远方,唱着那千古流传的歌谣……
执念:好想,好想,在离树开花之际,再望眼,深山,我生于此,葬与此
终此一生,不负……
后记:此文为短篇小说,系名半影半光,篇名执念,想毕文中执念是一目了然,但为何名为半影半光,就要我做出解释了,半影半光指此方与彼方,简洁说,指阴界与阳界,因为,此系列短篇小说,皆为生在两界间徘徊的故事,不属于任何一方……
初三:雨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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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慢慢下_750字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现在应该是南方的梅雨时节不知道为什么看见雨就想到了一个人。她叫晓雨一个可爱,美丽的女孩儿。所以我以我和我的好朋友为原型讲故事。
有一个女孩叫范琳,她有一个好朋友叫钟云瑾。她们非常要好,彼此形影不离。云瑾是范琳的堂妹,一次范琳跟随父母到姑姑家做客时发现了跟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女孩,这个小女孩很可爱。但是范琳很害羞不敢很那个小女孩说话。当她鼓起勇气面对时,那个小女孩摔倒了,范琳把云瑾扶了起来。云瑾感激的看着眼前的人,云瑾说:‘’你是谁,我好像没见过你?范琳说:我叫范琳,我是第一次来这里。云瑾说我叫钟云瑾,对了,谢谢你扶我,范琳:“不客气,举手之劳以后可要注意摔倒可不是闹着玩的接着她们聊得很开心。通过聊天她们俩才知道她们才知道她俩才差8个月这天她们玩了一些游戏,很开心转眼间时间到了,仅管她们很不舍,但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无可奈何。
这次以后,范琳最期待的就是去姑姑家,几年后他们再见时一切都变了,她们的感情不如从前了变得跟陌生人一样,没有见过面云瑾也不理范琳,范琳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云瑾不理她难到她还不如手机吗?她心想:算了吧,反正她们本来就是两条不可能交集的平行线,所以还是过好自己的生活吧。
讲这个故事是希望大家明白一个道理:珍惜你身边的朋友,尤其是真心对你的朋友,她会比任何一个朋友都了解你,关心你。你们之间的友情比与任何朋友的情义都来得难得。她会在你失望伤心的时候给你安慰,失败的时候给你鼓励,成功的时候,与你共同分享喜悦,在你需要她的时候,她会在你身边。在你有困难得时候,与你共进退。
这就是朋友,真正的朋友。
初三:张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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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念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的话,请你告诉我。不要让我等待。好迷惑,问你,你不给我答案,就在那天,你说了我们做朋友。我懂了,可是心里好难受,我脸上没有多大的变化,心好痛。有时候我会问问自己,是不是我们错过了什么,是不是别人说的那样,谁先爱上谁就输了。明明知道没有结局,却不由自主地想起你。想起你坐在我旁边,我们一起谈笑风生。我直到向你表白时,才知道,你的心里早就有了一个她。是我晚了吗。我有想过我们做朋友,可是你都不怎么理我。相遇时,很尴尬。如果我在我有点喜欢你的时候和你表白,你还会拒绝吗初三:28621227652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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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念人的一生中包含了很多的情感,这些情感数不清道不明,却是我们一生都少不了的羁绊。而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一种情感,那便是“执念”。执念有很多种,不单单指爱情,也有指很多原先十分美好的事物。细细想来,陪伴了我六年的,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六(5)班快要各自离去,分散在天涯了,我不免感到十分忧伤,大伙儿朝夕相伴了整整六年啊,怎么能说走就走呢?无论时光去留与否,可我只是简简单单地希望大家能在一起度过美好的日子啊!为什么要把我们残忍分别呢?我想,这便是执念吧,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便一味地去相信那些虚幻的想象,不愿意从中走出,渐渐地,便迷失了自己,在执念的幻象迷宫中迷路,走上了另外一条不归路。执念,固然是对美好事物的依依不舍,可再美好的东西也会走到终点,何必一直沉浸在那里,而不走出来呢?这样反而会错过许许多多的美好。让执念消失吧!执念,是人的一生中必定要经历的情感,我们可以试着摆脱执念,重新做回一个快乐的、真实的自己。350字 初三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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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念天凉却道不出悲伤你依旧只是过客匆忙无论我如何原地奢望终究不是你停留的天堂期盼着你能回头望哪怕一丝闪过的目光我都会点滴珍藏你有你的梦我有我的伤我却没有勇气去打开那扇窗等到你的生活满是耀眼的光一转身 我已是白发苍苍100字 初三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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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梦半醒在这个雨水泛多的季节里,闲暇的午后,我独自静坐在屋外栏榭间,欣赏着夏日雨天。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打在院子里的小径上溅起银白色的水花,宛如高低错落的音符,奏着一曲人生乐章。而我却贪婪着雨中的阵阵清风,享受仲夏里这一丝难得的凉意,慵懒在此刻便成了理由,我呆坐在一抹水雾中听雨。院子里的光阴是如此的静谧,花草中弥漫着丝丝峥嵘的气息,我只是觉得这样好的时光是不能拿来浪费的。雨中的花园里,花朵依然地绽放,绿树掩映,平坦的草地翠绿了满园,我试着透过这满园的葱茏,去解开那心中的迷惘,只是,天色依然阴沉沉的,不免令我黯然。可当我遥望天空,依稀间云端透射着些许的明亮,仿佛间在告诉我什么?只是隔着这层云雾和一帘烟雨。穿过密密的雨线,还是可以看到氤氲在雨雾中的一泓江水,也许,是龙须水的到来,河面居然没了湍急倒是盈满丰厚。在这微风吹过泛千波,雨打江面万点斑的的画面里,悠悠烟水还是打破了我内心的宁静,让我在这似有非有间去揣摩答案。回眸间,看到妈妈清臞的脸庞,嶙峋的身躯,坐在轮椅上,对着我和姐姐开心的傻笑。虽说多年疾病的困扰,她老人家早已是半梦半醒,可豁达的她依然清风自来,笑靥常开。其实,这种状态,不失为她晚年最佳的心境。我蓦然明白,人生的道场,即便是风起云涌,可到头来却犹如这半透的天,半透的风景,不是我凡胎俗体所能穷尽的。我也执着过,纷争过,该我力所能及之事自然水到渠成;那些命中不该我的,穷尽心智知道了又如何?不如在这半梦半醒中,潇洒走自己熟知的路,用心浸渍一笔浓情饱墨挥洒着我所感知的情和境。曾读白若梅文句:在慵懒的阳光下,将一盏茶,喝到无味;将一本书,读到无字;将一个人,爱到无心。这亦或是我真正应该去穷极心智的意境吧。想起在某个周末的午后,听女儿们在家时的笑闹声、朗读声,婉转悠扬,不时惊喜了满园的阳光,我自不会去追究声音的内容,只开心于孩子们的活泼。如今夏来的时候,会听到蝉鸣,会看到壁虎觅了满墙的蚊子,倒是会在蝉声宛转悠扬中浮想联翩,或者为壁虎眼光短浅而急促。即便我:璇闺玉墀有独男,文窗绣户孤枕眠。也应该是:宁作野中之双凫,不愿云间之别鹤。有家人团聚,温享一段天伦;各奔东西时,我自难得清闲。独处,自有静谧的时光,不受俗世的纷扰,安心在水墨画卷和诗云中,我踽踽独行于烟雨朦胧的梦境里,即使在我打盹时有飞鸟掠过,也不过是旖旎的镜湖中一丝涟漪。每当我醒来时,看一山一水,静谧深落;几树杨柳,暮色苍古,点染烟峦。回到梦中,我又陶醉于诗行里微笑或者落泪,体味浮世的繁华与苍凉。原来,我的世界已经从此安静,不禁惊叹这阙如莲般梦和醒的光阴,可以静守在时光的深处里,陪着大地一起醉看夕阳。深寂的院落,镶着安静。光阴,清淡了过往的浮华,远离喧嚣的心情也就平淡了,只有枝头的花朵,还素净的开着,还恋着曾经的惊艳,还在撩起我的遐想。我知道,静处人间,消减岁月,看往来过客,氤氲在了水墨之中,不染纤尘,翩然淡然浅笑,面对这空寂的光阴,学会发呆便是我最安逸的享受。高人白落梅说:”所谓得闲便是主人,用闲逸的山水蓄养于杯盏中自在把玩。再看一场烟花,从开始到结束:看一只蝴蝶,从蚕蛹到破茧:看一树的蓓蕾,从绽放到落叶缤纷。不为诗意,不为雅,不为禅定,只为将日子过成一杯水的平淡,一碗清粥的简单,也许只有这样,生活才会少一些失去,多一些如意”。静心,心境,随着时光走过,去梦境中晓看波光云影,夜听山林松风,在现实中欣然着人生的美好。推开轩窗,看云听雨,亦是赏心。留一半清醒留一半梦不失为一种福分。过于追求清醒和清晰只会留给自己清醒之后的创痛。难得糊涂,糊涂难得。半梦半醒,才会在平静之中体味这人生的酸、甜、苦、辣。笑看花开花落几番晴,落地成泥还恋花。在梦境中徜徉着巍峨高山,苍劲松柏;品味那所谓伊人,在水之湄间的水墨画卷。一壶清茶,沁心彻肺,宁心素颜;几句情话,道说光阴岁月,沉浮过往。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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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_3000字“去死吧”我说。然后她死了。可我什么也没有做,真的,那只是一句气话,像任何一个人的口头禅一样。然而并没有人相信我——录像中一个长得跟我一模一样的人拿着刀杀了她。——那不是我,只要你看看她的眼睛你就会知道,那不是我。任何认识我的人都知道,那不会是我。你们,为什么,不信我?——艾“她这样说么?”我拿着艾的口供,已经和她交谈过的迪尔希点点头:“她在同学师长眼中确实是个好姑娘,性情温和,也足够理智,被害者的男友都不敢相信艾会做这种事来。艾的情绪是真的,我能判断。要知道,连专业演员也不能骗过我的眼睛,更何况…我为了保险,最后用了测谎仪。”迪尔希说最后一句时流露出一点烦躁和羞耻,那是他一直不屑于用的东西,要知道,迪尔希的行为分析与犯罪心理可是警界闻名的。我没有人格分裂,绝对没有。那天晚上我在家睡觉,没有拉小柯去那条巷口。我更不可能特意在路灯的录像前杀了她啊。你们查查指纹就知道了,我是被陷害的!——艾她到底有没有人格分裂?”我皱起眉。迪尔希一脸懊丧地耸了耸肩:“还不知道,马衫正在里面给她检查。大概会催眠,所以得等上一会儿。”说罢,他又用胳膊肘捅了捅我的手臂,像大学时同桌学习一样。“喂。”他说,连语气都一样。“你不觉得她的话很有道理吗?”“是啊。”我叹口气,有谁会在谨慎到不留下任何指纹,清除掉所有自己来过的痕迹时,却在摄像头前留下自己犯罪的铁证?就算是她人格分裂的一部分,那这个人格也太变态了一点,说是陷害显然更加合理。可是,那查不出任何修改痕迹的录像又该如何解释?“就是因为有道理才更麻烦。”我们不再说话,知道的,想到的各种可能性彼此都清楚,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方向谁也不想多说什么。“废话会影响思维,重复已知的废话尤其如此。”这是我当年在一篇作业中曾写过的话,迪尔希和我都深以为然。没有结果是么?我就知道……能听我说一句么?你们的方向错了,围着我查没有用的,你们应该去找真正的凶手。谁和小柯有仇,又熟悉我,还可以扮作我的身形容貌,让人一眼就认为是我……真够惊悚的。——艾过了一会,马衫过来了。马衫大名程逸君。乍一看还真是个翩翩君子,就是内里绒絮败尽,所谓仁、义、善、容四德他一样没有,挑三拣四,睚眦必报,自以为是,倒是占了个尽。唯一说得过去的就是对朋友好歹坦率真实。当然,他工作时,面对病人自然是另一副样子。马衫之所以叫马衫,还得从一年前说起:马衫常穿风衣,为的当然是所谓“装酷”。可一日某同事的俩双胞胎小丫头过来,一眼就看见他,一个指着他说:“他穿的是什么呀?”另一个看了一眼支吾不出,先前那个张张眼睛:“原来姐姐也不知道。”那被叫作姐姐的立马就被“激活”了,眉一横,脸一沉,“谁说我不知道?”那小丫头十分不屑地伸手指着他,看了看妹妹道:“你听好了,这叫马衫!”众人爆笑……于是,在这小丫头的“这叫马衫”的指认下,马衫正式得了名。马衫朝我们点了点头便坐下了,连以往对我们惯用的开场白“希子小姐”都没有说。(那是马衫对迪尔希的专有称呼,这位心理医生偏偏以自己的专业学术认定迪尔希心理偏向女性,弄得迪尔希每次看见他就想扁他。)“这孩子很正常,除了对自己可能被指控杀人这件事仍心存恐惧外,心里没有任何问题了,所幸她和死者不熟,只打过几次照面,不然怕是会留下心理阴影。”马衫推推鼻梁上的眼镜,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她没有杀人,我可以肯定,我不认为她有汉尼拔那样变态的心智与伪装能力。”说到最后,他咧了咧嘴角,轻声嘟囔了一句:“那可是我的偶像。”我有一种想翻白眼的冲动,也许这家伙就是为此才选择当心理医生的也说不定。“喂,别扯远了!”我毫不客气地朝他面前的桌面屈指敲了几下,“她有说到有关案情的线索么?”马衫看向了我:“澄子小姐,别这么急啊,身为女性,要温和,温柔,懂吗?学会静观其变,让其他的人先提出观点,您应该向您身边这位学习。““滚!你再说一句这种话,我可不管什么警局形象了,一定揍得你说不出话。”迪尔希怒目而斥,差点就站了起来,我平静地坐在原处,不去劝阻,选择了“静观其变”。马衫看出我不会帮忙,更不认为他一介医师可以打得过警探,便嘿嘿的干笑两声,说:“开个玩笑而已,男人度量大嘛,就是知道你度量大才敢和你开玩笑嘛!”迪尔希也不可能真生他气,立刻便恢复了冷静模样,“别打岔了,谈正事,橙子的问题你还没回答。”小柯男朋友很花,模样又好,都谈了好几个了,也甩了好几个,毕竟是校草,事情又瞒不住,故而我是知道的,会不会是嫉妒生恨,再起的杀心?我的身形没什么特别,好多人都和我差不多高,只是真的想不到和我长的像的。也许这个问题你不该问我,因为我的容貌毕竟是让别人看的,有时我的感觉反而不准。要不……你让他们把录像再给我看看?我仔细留意一下,应该是我认识的人。我希望能帮到你们,谢谢你相信我。——艾“这是个好姑娘。”马衫最后评价道,“她第一次看录像时害怕得看都没看完,看那人拿刀的样子后就看不下去了,现在竟愿意面对自己的恐惧帮忙找线索,虽然这恐惧因为我们相信了她而减少了不少,即使这样,大概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不会有这份勇气。不过如果是我的话,在一开始我就会选择认真地看完……”我们都习惯了他不分场合地点话题的自我褒奖与吹嘘,自动无视掉了后面的话语。“那你把录像带进去给她看吧。”我和迪尔希交换了一下眼神,对马衫道。“为她情绪考虑,只有你在场她才会感觉放心。”迪尔希起身,从抽屉中拿出一个U盘,递给了马衫。“既然这样……”马衫犹豫了一会儿,,“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我再去一趟好了。”不等马衫的背影消失,我偏回头转向迪尔希,视线是稍向上的角度,“迪尔希,”我微笑着,语气温和,“你现在对案子是怎么看的?”“我说,”迪尔希微皱着眉,眼神有些好笑,“澄子,你不会是被那家伙洗了脑吧?”好吧,我这点小心思你也看得出来。我挫败地叹口气,“我觉得我们的方向确实错了,看到录像时先入为主,以致于连现场勘察也可能遗漏了什么。”“而且,我们对周围其他人的关注不够,不该只对小柯、艾几人的事询问几句了事。”迪尔希接口道。也是这几句话一个眼神的瞬间,我们再次对接下来的行动达成了默契的共识。我不禁轻扬起嘴角(这次是发自内心的),一扶桌子站起身来,直视着迪尔希,“我去现场,你去他们学校,和那些女孩子聊聊天,分头行动,回来再交换信息。”“为什么是你去杀人现场,我去学校?”“因为,帅哥比较能消除女孩子的防范意识,而美女容易引起她们的嫉妒心。”我语气平静地说道,并在迪尔希的眼神由微讶转为鄙视之前再次开口,“你得承认我说的有道理。”“好的,按你说的来就是了,我们的澄子小姐。”迪尔希摆摆手作别,便直接去了。看着迪尔希的背影逐渐隐没在被他无声合上的门缝里,我突然生出一点小小的沮丧。对,对不起。我想不到。她谁都不像…除了…我自己。你说会不会真的是我梦游跑出去干的?连那件衣服…都是我的。不!不对!我那件衣服最近没有穿,在衣柜里。——艾马衫离开了,迪尔希还没有回来,我看了马衫留下的信息,忍不住调了录像来回细看,想映证我的一些想法。我此行是有收获的,恰好赶在现场附近的一个巷口的垃圾被垃圾车清理完毕前找到了一样在一天内制造的可能与此案有关的“垃圾”——那是被包在塑料袋里的像石膏又像粉底的肤色胶凝状物,已经由于明显被撕揉过而不成形状。录像被我前后翻看了七八次,然而我并没有找到脸部拼接涂抹改造的痕迹。就算是像素不够是一部分原因,可这手法的专业程度完全不是学生可以达到的,难道我们的方向又错了?小柯与艾的交叉点除了学校还会有什么?迪尔希进门的时侯,正好是我准备起身去问问艾的时候。他直截地走到我的身边——途中视线始终不离屏幕——按下了暂停键——屏幕上是角度很好的半身像,脸部清晰。“怎么样?”我问他。他从荷包中掏出一叠照片,铺在桌上。“那小子实在能惹,这五个是学校中和他有牵扯且身形符合条件的。这个叫果子的是唯一脸型也相合的,而这个牙则是她们中对艾最为熟悉的人,和她同班,选的课也相似。只是脸形方面…”“不用太考虑脸型。”我摇摇头,将收集袋里的东西递给了他,简单说明了一下我的收获和看法。迪尔希看了一会儿,忽露出一点释然的神色。他弯腰在一旁电脑上摆弄了一番,轻按了按我的肩让我坐在电脑前。“你看看这个。”这是一张艾的照片。“怎么了?”我问题刚出口,倏然发觉了什么,转向另一边的屏幕——好像!不是那种一个人和一个人的照片的相似,而是…接近于cosplay特意按一个设定模仿琢刻的相似。衣服,连衣服都是一样的,“你是说…”“是。这张照片才是真正的原型。”他眼睛微缩,嘴角勾起,“她没有高超的装扮技巧,不代表别人没有。可那人不一定熟悉艾,所以……需要这张照片来解决问题。”我情不自禁的激动起来,“有多少人能接触这张照片?”“七个。”他比了比手势。“这是小组中的认证所需的,只有组员可入。哦,教授应该也看得到。她们七个都说没有发给其他人过也没有保存后洗出来过。”他将另六张照片在那五人下排成一排,又将五人中的一张照片下移到那列之中排出七个来。“牙?会是她么?”“只是可能而已。还有这个小川,”他指了指一个面容清秀漂亮的姑娘,“她紧张得有些过分了,按理这种漂亮姑娘应是习惯了追捧和与人交谈的,不该如此‘羞涩’。”我偏头看向迪尔希,他朝我挑了挑眉毛:“即便是你,也从来不会羞涩。”我横了他一眼,伸手将照片拨拉进掌中,起身便走。“喂!你去哪儿?”身后传来迪尔希的声音。捕捉到他语气里的一丝紧张,我不禁抿了唇微笑,“当然是找艾问一问啊。”我说道。啊!会是她们吗?有外人帮忙,怎么会......那些人为什么要帮她?你问我知道的啊,唔......我......让我再想一想。不,对不起,我不知道。——艾我朝身侧的迪尔希轻眯了眯眼,他平和地点了点头,印证了我的想法。“艾,我希望你不要试图作无济于事的隐瞒,我们不会误判无辜,你无需担心什么,但若是她,一共不过七人,你知道的信息,我们很快便都会得到。”我以冷静而不容置疑的语气叙述道。艾咬了咬嘴唇,仍在犹豫。迪尔希深呼出一口气,伸手从桌上移出小川的照片放在艾手边。“你在想她,对吗?”他直视着艾的眼睛说。“她妈妈是专业化妆师,”艾低着头,似在攒足了劲想要驱逐着什么,“昨天她请了病假,说是发烧。”说罢,她瘫软在椅子上,双颊带泪,“小川其实是很好的人,也很......可怜。”我拿了纸巾温柔地递给她,轻拥着艾的肩头,“还不一定呢,可能不是她。”我说。余光里迪尔希看着我们,神色与情绪都淡得很模糊,他在看我,我想。大学那边已经结束课程了,得到小川回家的消息,我们便径直去她家拜访。我们不打算旁敲侧击,也不害怕打草惊蛇。一个刚上大学不久的女生,是无法在迪尔希的询问和马衫的催眠中隐瞒什么的。在按了多次门铃仍无人应答的时候,我拨通了小川母亲的电话,“喂,请问是林女士吗?”“喂,我是,您是哪位?”林女士的声音很柔和,是能悦耳的。我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身份,然后说:“您的女儿小川可能知道一些对我们有用的线索,我们想找她了解一下情况。”“啊?这样啊。”她显得有些惊慌,却很快平静下来,“她现在不和我在一起,我马上要去赴场晚宴,在车上。”“您知道小川在那里吗?她似乎不在家。”“哦,她说她今天会去同学家过夜。”同学家?昨天还在生病发高烧,今天就往同学家跑?“是哪个同学?”我问。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才发出带着歉意的声音,“抱歉,她没有告诉我,这样吧,明早她回来了,我让她联系您,可以吗?”这对话再进行下去也没有意义,我应了她,礼貌性地道了感谢,便挂了电话。“只好等明天了。”我扬了扬手机,其实,现在距离案发时间也不过一天。迪尔希微笑,“没事,她逃不过的。”林女士的反应好几处连我都听得出是在掩饰,那大概是她与演员待久了的弊病,而逻辑亦有漏洞,小川生病的那天,林女士应是在家为她化妆的,只是不知林女士是何时知道这化妆的真正用途的。“澄子,”迪尔希在我面前晃晃手掌,“别再想案子了,已经基本结束了。今天你下班了。你中午就没吃什么吧,走,我带你去吃饭。”迪尔希的笑容显得温柔起来,再夕晖的光影下恍惚了我的视线,连串起六七年来彼此相伴的时光。我点了点头,并与此同时从心底滋生出一点微妙而奇怪的念头。“我想回家自己做饭吃。”我说,“你也来一起吧。”迪尔希应是愕然了一瞬的,也应是犹豫了一瞬,然而最终他并未答应。“不了......那多麻烦你。”“我送你回家吧。”迪尔希拦了的士,在我家门口与我告别。最后,他伸出手,却只揉了一把我的头发。而此时我刚离开不久的小川的家里,一大一小两个女子正坐在沙发上对视着,难得的沉默。空气中竟有一丝近十年来不曾有过的温度,两人眼中,是相似的紧张与庆幸。“你说怎么办?”“找他呗。”“你为什么要......”“他说过他能让我为所欲为。”“你就那么恨他,你就那么恨我?你好歹......”“别说了,我可没那么说过。”女人的声音岌岌翼翼,女孩的却是燥热之中裹着冷然,直到又是一段沉默使那冷然也裂了一道缝。“妈......我以为我计划得很好的,我想我不到十八岁,不会有大事......我讨厌她,我,我也讨厌他......她会死,他会因为我身败名裂,他要是不管我,你也会恨他,他还是会失去他最看重的东西......多完美。可是,可是,杀人和我想的不一样,小艾被带进去了,他们怀疑我了,我怕。妈,我怕......”女人红着眼睛叹了口气,伸臂把女孩环住,“我们的错,都是我们的错,与你无关,好孩子......”她呓呓地念着,拥着、抚着,又继续念着......初一:骆晓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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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梦半醒半浮生(一)_2000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你仿佛堕入了一个黑暗的无底洞,迷迷糊糊地坠落着,坠落着,不停地坠落着…你什么都看不见,眼前一片眩晕,头脑嗡嗡直响。难受、无力、迷茫、压抑这些词语正是你此刻的心情,但也迅速噌噌地燃起你的怒火。这些象征着脆弱的词语怎么能用来形容自己!!你的自尊心不允许你这么窝囊。你决不会是这样脆弱的。决不会!你拼命地挣扎,寻觅,想要逃脱这份压抑而迷茫的感觉。可是全都一无所获。你无论怎样都无法挣脱这无边无尽的黑暗,清醒过来。内心的火苗炙烤着你,令你急躁地想要大声尖叫,可是你却做不到。失望和愤怒中,筋疲力竭的你再次失去了知觉,昏昏睡去…不知过了多久,你终于睁开了眼睛。你是谁?你在哪儿?你怎么会来到这儿的?……惹人烦恼的问题随着你的苏醒萦绕在你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头脑的沉重感加上这许许多多的问题,你立刻崩溃了。躺倒在地上捂着额头大口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你努力使自己恢复平静。你知道你这是失忆了。失忆便失忆吧,总有一天你会找回自己的记忆的。过了一会儿,你好受些的时候,才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这个地方。这是一片树林,下午的阳光透过繁密的枝叶星星点点地洒在你的脸上,使你感到温暖舒适,而你此刻正躺在树林下柔韧细密的草丛中。不远处有一处小溪,潺潺地流淌着,水波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金光,欢悦地向远方流淌。甩甩脑袋,抛开头脑中那些使人烦的一堆问题,你决定先去干点有用的事情。你艰难地扶住一旁的树木站了起来,步履蹒跚地慢慢走近小溪。小溪的流水速度并不快。你心里做好准备之后,朝小溪看去。只见小溪中浮现出一张精致的面容:白皙的皮肤,一双黛眉淡似远山,凤眸凌厉地微微上挑,只稍稍一眯眼,强大的气场就暴露无遗,给人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秀气的鼻梁下薄唇微张,显得微微惊愕。三千青丝松松垮垮地绾了一个流云髻,用一只白玉簪子斜斜地固定住,更显得几分放浪不羁。唯一不足之处就是脸色惨白,不过气质不减。你实在没想到你拥有一副如此倾国倾城的容颜。你猜测你应该是某位贵族千金吧。(系统默认为你已经熟悉了自己的容貌、物件和片段记忆)你会是什么人呢?这令你很好奇。你迫切地想要寻找答案。就在这时,你感觉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是杀气!你迅速地判断出来。没想到自己竟然有仇家,那么可有一场硬仗要打了。你可不会认为自己一点武功都不会。另外,你发现这些杀手并不是特别专业,因为他们连杀气都不会隐藏。抽出腰间的凌风软剑,你冷冷一笑,凤眸凌厉地往树林中一扫:“出来吧!”数十抹黑影瞬间出现在你的面前。你蹙眉,这些杀手虽然不会隐藏杀气,但是武功看上去都不弱呢。粗略算了一下,约摸有三十人。自己得罪的这个仇家真是不把自己碎尸万段誓不罢休啊。哼,想杀你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身形一闪,瞬间结果了一个黑衣人的生命。看到血,你的眼神闪了闪,随即又坚定下来。在这种情况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你觉得还是你活比较好。对于敌人,你不怜悯。黑衣人的眼中闪过一抹凝重。你注意到他们手中的剑握得更紧了。你手腕一翻,双足轻点,立刻来到了另一名黑衣人面前,避开剑芒,一剑锁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血腥味。其它黑衣人一拥而上,举起手中宝剑,齐齐地刺向你!你轻笑一声,双足轻点,立刻腾空而起,手指往袖中一缩,手中立刻多了数十枚金针,在阳光下泛着蓝光!你手腕一甩,黑衣人全部中招倒地,无一例外。你优雅地落地,居高临下地望着在地上抽搐不止的黑衣人,薄唇轻启:“说吧!是谁要杀我?”黑衣人们全都不语,一双双眸子泛着寒光带着腾腾杀气紧紧逼视着你。你平静地直视着他们的目光:“要么说,我便给你解药;或者不说,生、不、如、死。”平静的目光却带着强大的威压直向黑衣人,你知道黑衣人此刻连骨头都疼麻了。终于有一个人尖叫出声:“我说,我说,不就是那个黄……噗……”他瞪圆了双眼,不敢置信地望着树林间的一个方向。杀人灭口!!这是你的第一反应。你不再理会躺倒在地上的黑衣人,双足轻点,跃上一根树枝,却没有发现人影。等你落回地面时,你发现所以黑衣人已经全部死亡。该死!调虎离山!你狠狠地握紧了拳头。愤愤地清理了地上的血迹和尸体,你离开了这片树林。三天后你应付最后一场刺杀,不禁筋疲力竭地躺倒在地上。三天了,三天以来刺杀不断,你也受了一些伤,现在早已是强弩之末。你深知如果再来一场刺杀你就完了。不过好在你发现了监视你的人,解决了他们。暂时不会有人找到你了,你清理干净衣服,勉强站起来。该想个什么办法不让人再刺杀你呢?你思来想去,突然记起了有人皮面具这种东西的存在。于是你就去想办法弄几张人皮面具来。六年级:张紫月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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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念往年来,也都是无聊得很。不过,近月来倒有些新奇事发生。初见此女,她孤身一人。虽身着破布褴褛,却依旧掩饰不住满身的傲骨,如同当初的吾一样。吾依稀能从她的双眼中读出一些吾不懂的情绪——似迷茫,似雀跃;似凄凉,似淡然……她也注意到了一旁的吾,漠然地收回一直望向远处的目光,转向吾微微动了动双唇发出喑哑的声音:“汝是何人?”声中带有着疑问与紧张。吾淡淡一笑,衣袖轻动,轻轻的说:“尔随吾去矣。”此后一月,她便静候在吾之侧,她让吾唤她为“孟女”。吾自知此不为其之真名,却也就唤着了。吾还得知,她是在等一个人,每天午时都会出现在往生桥——吾与她相遇之地。那人是谁?为何离去?吾不得而知。这“孟女”倒也非凡人也,凡人之魂到达这阴曹地府,不出半盏茶时间便会被强行送入轮回,也不知此女施了何法术,竟可在这阎罗殿长留。吾告知其,吾本为万年花妖,已超脱世俗,不属六界,可在这地府里生活,也算是机缘巧合罢了。吾将自己所有的事都倾诉给此女听,还让其称吾为“曼珠”。吾虽知应将此女送入轮回道,可不知为何,每每见其眼中伤感,竟让吾有些于心不忍,或许是同病相怜吧!她同吾一样,无人来懂,无人问津。曾经,吾在往生桥寻找到她时,吾问她:“汝要等多久?”她不看我一眼,答曰:“永远……”吾又问曰:“若那人没有回来呢?”她沉默了一会儿,缓缓的说:“等。”吾见此,叹了口气:“汝不后悔吗?那人值的汝为此之吗?”回答吾的,是无尽的沉默。“阎罗有何事乎?”吾拿起茶杯,却连看都不看一眼面前之人,哪怕此人为地府主人——阎罗王。然,吾其实并未向孟女坦白,吾虽未万年花妖,却也不能在这鬼判之地生活,若不是吾在年幼时期,还曾救过这地府主人之命,也算与他相交好。“曼珠啊,汝可知现地府遇大困了!”阎罗也早已习惯吾不卑不敬的态度,自顾自曰。“从何说起?”吾的眼睛不兴波澜。“汝可知那往生桥?”吾心念一动,此地不为吾与孟女相遇之地乎?莫不是,此事与孟女有关?“原往生桥上有一鬼判,专门消除轮回之人的记忆。却不想,此鬼爱上一凡人,竟与地府为敌,本王一怒之下打散那凡人的灵魂。那鬼判见此,烧毁了消除记忆之法,还自废法术,拼力逃走了。现在地府大乱,轮回之人无法下界,这若玉帝怪罪下来,吾可担当不起。”阎罗说着,已经大汗淋漓了。“吾明了。”吾站起身,望向殿外昏暗的天空,“孟女,送阎罗回去吧!”孟女快步从内殿走出,阎罗见此女,微微皱眉:“怎得此女如此眼熟?”吾心中一惊,犹如惊涛骇浪般袭来。强压下内心的不安,大踏步去之也。“彼岸花妖——曼珠,私藏出逃鬼判,本应流放,但念其为本王之友人,决定从轻发落。出逃鬼判——往生桥孟女——幽冥之神,因与凡人相爱,按地府条规应处死,但看在其多年为地府效力,决定用忘川水消除其记忆,继续履行渡轮回之人过桥的任务……”门外的鬼判宣读着阎罗的意旨。吾跪在地上,面前端坐着昔日友人。阎罗轻轻问吾:“汝不悔吗?”吾定定地看着他,嫣然一笑,犹如妖媚的彼岸花一模样。从那天吾去后,虽没有明白地问孟女,吾却也能猜到了,吾没有将她告知阎罗,就意味着,吾再就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了。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的如此之快。阎罗就这么想除掉吾吗?孟女被两名鬼判压了上来,吾并不怨她,吾说过,她与吾真的很像……孟女已经变得让吾有些认不出了:披头散发,面色苍白,嘴角还残留着受过酷刑所留下来的血迹。吾看着她眼中那抹坚定与愧疚,那是对吾的愧疚。吾轻轻地问她,如同阎罗问吾一样:“汝不悔吗?”孟女摇了摇头,没有血丝的脸上神奇地又恢复了一点儿红润,她颤抖着身体,一字一顿地吐出那三个坚定的字:“永,不,悔……”那类似水一样的东西打落在冰冷的阎罗殿。“带下去。”“汝还要等多久?”“永远……”“若那人没有回来呢?”“等。”“汝不后悔吗?那人值的汝为此之吗?”“……”现在,汝终于回答吾了呢。阎罗真的算是从轻发落。吾被打回原型,虽修炼的法力还在,却只能永远扎根在往生桥彼岸;孟女当着吾的面喝下忘川水,消除了一切记忆,茫然的站在那儿,吾眼中突然出现了像水一样的东西,这是孟女常说的……眼泪吗?吾很想过去告诉她一切,可是身体却慢慢消失。吾化为了彼岸花。吾静静地在那里,一待就是一年。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吾看见无数的人走过往生桥,看着无数的人走向轮回,看着孟女将一碗碗忘川水递给那些轮回之人。吾厌了,也倦了。“曼珠,汝知道人界的人是怎么说孟女和这忘川水吗?”阎罗偶尔回来看吾。吾挥动了一下草叶,示意他说。“人啊,真是奇怪!他们叫孟女为孟婆,称忘川水为孟婆汤,会消除一切记忆的孟婆汤……”孟婆汤……吾每天都会看见,每天午时,孟女不管在干什么,都会向往生桥远处望去,眼中闪过一丝悲凉,然后便被迷惘代替。孟婆汤啊,孟婆汤!你纵使能消除世间一切的记忆又如何?你终归还是抹不去那一抹人世间最坚定的执念!“曼珠,汝在这儿也待了一年了,愿不愿下界去走走?”阎罗突然说。吾答应了。吾想去趟人间,不知能不能也如同孟女一样,遇上属于自己的那份愿意为此付出生命的执念。孟女依旧站在往生桥上,将手中的忘川水递给来往的轮回之人。每天午时,再向往生桥的远处望去……你的那份执念,找到了吗?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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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念我的外公,农民出身,一生时乖命蹇,可是他却很努力,但获得的成果少得可怜。但他却乐在其中,因为他有一个执念。外公很是瘦弱,全身上下都是骨头,看不到脂肪,用皮包骨头形容一点不过分,他个子很高却不到50公斤重,脊背略驼,头发灰白,眉目间有着一丝英气,气度不凡。可能是上天嫉妒他的英才,让他命运多舛,体弱多病,而且每次都是大病,性命攸关。据外婆所说,外公一生没少受罪。在1988年家中新房建成之后,由于环境潮湿,体弱的他那时就得了一生都甩不掉的银屑病,俗称“牛皮癣”,那时家庭经济情况很差,为了给外公看病,变卖了家中所有的粮食,在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医院治疗。由于“牛皮癣”长期靠药物控制,几十年服用药物导致外公股骨头坏死,2008年又做了股骨头置换手术。身体略好些后他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又外出打工,2009年在汉中遭遇毒蚊子叮咬,撑不住的他才回家,经咱中心医院检查为“再生障碍性贫血”,当时情况非常紧急,血小板的数量仅为20,随时有生命危险,医院当时就下了病危通知单。出院没多久,好强的他认为外地工作不行,那就在本地找一些零活,每天起早贪黑,从农村骑电动自行车到城市里找活,一天又挣不到多少钱,更舍不得吃好的。一次在下班骑车回家的路上就肚子剧烈疼痛,他强忍着回到家,认为是受凉了,谁知命运再次重重打在了外公的身上,“胃穿孔”立即手术。外婆说,“牛皮癣”、置换股骨头、胃穿孔,还曾有心肌梗死,这些病压得外公喘不过气,身体还没恢复,另一个病又找上门,让外公看上去比同龄人苍老很多。妈妈曾哭着也说过很多外公生病的细节。其中在妈妈很小的时候,就记得外公的“牛皮癣”病让外公整夜不眠,全身上下找不到一片好的皮肤,痒痛难耐,就拿手抠翘起的死皮,手忙不过来就拿扫床的笤帚在身上蹭,到第二天时地上就是一大片,能扫一簸箕。有一次外公的“癣”病最严重,头上、耳孔里都是,身体硬邦邦的,脸都变形了,难受得他都说过让他走了算了,不想再受罪了,曾在家中无人的时候都从炕上向地上滚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外公高中毕业生,这在他那个年代是非常厉害的,而且外公也是一个村子中的能人。不管是谁家什么农具坏了就找他,两下弄好,家里操持也是一把好手,他把家里收拾得妥妥当当、井井有条、干干净净。命运弄人呀!体弱多病,命运坎坷。但他随近古稀之年,依然不愿停歇,总是想办法找活干,总是想增加家中的收入,三个儿女纷纷劝他好好享乐,倔强的他答应得很漂亮,行动上则按自己的想法来,说是因为他的执念。外公老了以后,眉目间的英气变成了慈祥,每次我回家他总是笑呵呵的,第一句定是:“我娃回来了,好好。”然后把家中所有的好吃的拿出来:“看我娃想吃啥,爱吃啥,快吃!”看到我狼吞虎咽的模样,他笑得更是灿烂,那就是隔辈亲!大爱无疆。外公对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很友善,甚至连不认识的人也是倾囊相助。记得一次我俩外出游玩时,他还替一个人付了车费,那时幼稚的我很是不高兴,拉了拉外公的衣角说:“谁呀,我们又不认识,管他呢!”外公心平气和地对我说:“孩子,做人一定要有爱心,要相互帮助,不要总是斤斤计较,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人要上进,人生不管是顺境还是逆境,只要你有一股向上的力量,总会看到美好。”现在外公的身体和之前相比好了很多,依然瘦弱的他精气神还是不错的。他的一生,无数次命运将他摔倒,他依然决然地爬起,不服输,不放弃;他的一生,命途多舛却将友善之手广伸。外公,孩儿看到您的执念!您,是我奋斗的榜样!1200字以上 初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