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鸟集》读后感1000字

《飞鸟集》读后感

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当飞鸟触动心弦,我学会了爱。——题记

曾经,苦痛,伤悲无数次地刺痛我的心房;曾经,想逃离这个喧嚣的城市;曾经,我以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爱。直到有一天,飞鸟邂逅了我的心,擦出绚丽的火花……

《飞鸟集》出自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笔下。读他的诗,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在俗世中脱胎换骨的超然,庆幸自己在喧闹的城市中寻找到一角宁静。飞鸟带给我的,是一场心灵的洗礼,是一种爱与美交织的智慧,是一个真实而清新亮丽的梦。

当飞鸟遇上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自己,是一切爱的前提。

"我曾伤痛过,也曾失望过,还曾体会过'死亡',我很高兴生活在这个伟大的世界里。"谁不曾苦恼过然而在失落与苦痛中,泰戈尔选择了爱,爱自己的生命……

年华如潮水般推着我涌上远方的堤岸,我知道,有一天,我也会一点一点地老去,于是,我越发珍惜生命。是飞鸟,让我明白"爱就是充实的生命,一如盛满了酒的酒杯,"才发现,每个角落,都有爱,有美,还有平凡的感动。当烦恼来临时,把它看得轻一点,淡一点,一切都好。何必要顽固地令自己沉沦在"苦"里头呢风也没动,幡也没动,美也好,丑也罢,能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何必庸人自扰

当飞鸟触摸我的心,我学会了爱。爱他人,更是幸福的延续。

我喜欢《飞鸟集》中的大树,因为,"樵夫用斧头向大树乞求斧柄。大树给了他。"我欣赏《飞鸟集》中的太阳,"太阳穿上朴素的光之衣,云朵却披上了绚丽的衣服。"我赞美《飞鸟集》中的泥土,因为"泥土饱受人侮辱,却以花朵为回报。"这一切一切都是爱,对他人的爱。它是那么地无私,却又那么地真实。

功名,利禄,似乎在这尘世中占了越来越多的比重,难怪泰戈尔给我们带来了这三百首清新的小诗,让我们在拥挤不堪的日子里获得一道曙光。正因为他的飞鸟,我敬佩大树,歌颂太阳,认同泥土。人与人之间每多一份爱,心与心的距离就近了几分。爱己。而推及爱人,让世界充满爱。我想,到我垂垂老去的某一天,我会自豪地说:"我曾经爱过了。"

当飞鸟轻敲我的心弦,我学会了爱。爱大千世界,那是幸福的最高点。

"我热爱这个世界,才生活在这个世上。"博爱是一种心灵的寄托,有了这样的精神支柱,"当你没胃口时",就不会抱怨食物。世界是可爱的,在我们失意时,请别抱怨,请学会宽容,试着用心去亲吻我们的世界。

泰戈尔的爱就像海波一样荡漾开来,遍及全世界。"我的思想随着这些闪亮的绿叶而闪耀着,我的心伴着阳光的抚摸而欢唱;我的生命因与万物一同遨游在空间的湛蓝,时间的墨黑中而感到欢喜。"绿叶,阳光,生命的万物,为我们营造了一个美得无法言喻的世界;泰戈尔与飞鸟为我们提醒幸福,歌颂美,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爱生命,不爱世界

生活的苦恼,冲不掉我对爱的追求;城市的喧闹,淹不去我对爱的赞美。岁月的沧桑,或许会吞噬我的青春,但我心中的爱永不老。正如《飞鸟集》的结束语:"我相信你的爱。"

"天空没有留下痕迹,但我已经飞过。"我也愿作一个这样来无影,去无踪的飞鸟,不求在这里带来我的影响,只求用我的爱,留下我成长的气息。

《驯龙高手》动画片观后感

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观后感

今天很热,热得人很烦躁,望望头顶上金色的大太阳,恨不得把它一把抓下来,当鸡蛋“啊呜”一口吃下去。

今天的下课铃一响,便又代表着一个周末。每个周末,我和妈妈几乎都要去电影院里看场电影,顺便买点儿生活用品或者是吃的东西。

嗯,我们今天该去看什么电影呢?我仔细的看了看5月份的“电影指南”,今天上映的有几部电影,哦,其中有一部动画片——《驯龙高手》,一听这名字就够吸引人的,看起来肯定很不错。我们买了张7:20的驯龙高手的电影票,就开始逛商场来打发时光,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买。我们先进了超市,我在买书的地方转悠了大半天,也看了不少的书,但都没有合适的,妈妈来叫我,我便和她一起去付钱。出了超市,我们就开始在服装、皮具等等开始看了起来。我们从买皮具的地方走过,我一眼就看见了一个带有花朵的包,包有些大,是一个白色的,上面印有蓝色和红色的大花,看起来很漂亮。我便推了推妈妈的胳膊,让她看那个包,谁知,她一眼便相中了,还夸我眼里不错,以后要是买东西都得让我帮她挑选,我心里也很是高兴。差不多快到时间了,我们进了影院,影厅门口,检票的阿姨递给了我们两副观看3D电影的眼镜,我们就进影厅了。在电影看是之前,工作员阿姨告诉我们3D眼镜都该注意些什么,最后祝我们观影愉快。

我兴奋地坐在椅子上,我刚刚带上3D眼镜,感觉眼镜很大,有点儿戴不上,只好拿出自己随身带的眼镜,反正能看就是。电影开始了,一个小男孩坐在月亮上,手里拿着一根钓鱼竿,朦胧的云渐渐迷蒙了画面,电影就进入了画面。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很有意思,花草树木绘制的也很真,把主人公的喜怒哀乐和他心里的变化规律向人们展现了出来,让人不禁也跟着故事时哭时笑。一直到影片结束,我都还沉浸在影片当中呢!

这部影片讲的是,很久很久以前,当世界还没有被浇筑成钢铁丛林,当科技还没有发达到所向披靡,北欧大地上的主人,是以狩猎、捕鱼为主要生计的游牧维京人。太阳东升西落,强壮、高大的维京人和他们的妻子儿女,过着快乐惬意的生活。可就像现代人会被苍蝇、蚊子、老鼠、臭虫这些可恶的家伙打扰一样,威胁维京人的也有烦心的“害虫”——龙。那些飞天喷火、尖牙利齿的巨龙的侵犯,让维京人寝食难安。于是,一代又一代的首领们带着部落子民,和飞龙誓死大战。故事的“主人翁”——是一个被人叫做是“小嗝嗝”的维京少年,他的爸爸是维京首领,也是一位勇敢的屠龙高手,但是令他失望的是,自己的儿子“小嗝嗝”实在是丝毫没能继承家族优秀的血统。光看“小嗝嗝”瘦弱矮小的体型,和他懦弱的性格,就总换来同伴们的嘲笑。当喷着烈焰的巨龙又一次袭击维京人的住地时,他就闯了一次“大祸”——他自己打造了一套捕龙索之后,就偷偷带着器具,准备做第一个捉到“夜煞”的人。据说“夜煞”是闪电的化身,是最凶猛的龙,想捉到它,还真有点儿困难。但是出乎人的预料,“小嗝嗝”的捕龙索就逮到了“夜煞”。当他向族人讲述的时候,没有人相信他做到了。于是,失望的他,便带着尖刀,独自一人到丛林中寻找“夜煞”的身影,当他看到倒在地上的“夜煞”时,还差点儿没把他吓得尿裤子。终于鼓起了勇气,提起尖刀,“小嗝嗝”也硬着心肠准备一刀就结束这只被绳索捆住的龙的性命,可当他看到“夜煞”惊恐的眼神,他本来就不坚定的勇气瞬间消失了。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割断了捆绑龙的绳索。当他去看龙时,发现龙竟然受伤了,他战战赫赫的把戴给它的鱼喂给它吃,还做了专门驯服龙的工具,和龙之间建立了一种奇妙的友谊,并且发现其实龙的本性纯良热情,完全可以驯服。但是,这却引发了一场不必要的战争——维京人困住了“小嗝嗝”的宠物龙,还让这只可怜的龙带着他们到了“龙巢”,没想到,龙们最害怕的龙出现了,那是一只能和山相比,有着六只眼睛,嘴巴能喷射出巨大的火球,能一口吞下十好几条船,它还有一双巨大的翅膀,可以带着它庞大的身躯飞上天,“小嗝嗝”教会了伙伴们怎样驯服龙,就赶来龙巢,救了“夜煞”,骑上它,和巨龙展开了一场搏斗……最后,维京人的宠物,就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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