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曾爱过你
曾以为,行走在陌生的夹层里,我可以把你放下的。当在某个昏黄的午后,耳边突然响起一曲熟悉的歌谣,才发现,原来我,早已热泪盈眶。那曾是你呢喃过千遍的旋律,在我的回忆里,蒂固了一层又一层、悲伤的色彩。多少次,在梦里呼喊你的名字醒来,以为一切都还在。当赤裸的现实血淋淋的摆在我面前,才知道,原来你已经离去了许久,只有我,还痴痴的停留在原点,守候着、被你遗忘的记忆。
转眼,人间已三月,时光的步伐,就这样悄悄的划过了寂寥的光年,而我,就像一个苦行僧,跋涉在思念的沙漠里,找不到归途。夜,缓缓袭来,笼罩在这座城市的中央,静得有些让人心疼。
岁月婆娑,记忆,又翻阅了多年。当我再次回到你转身就可以看到的地方时,那些走过的痕迹,就像电影般在我脑海里一幕幕的回放着。熟悉的街道,陌生的人流,一如曾经的模样,到处都是不变的风景,唯一不同的是,你我,早已更换了彼此的身份。
记得,你曾对我说过,如果能在你伤痕累累之前认识我该多好,起码,我不会让你伤心流泪。是啊!最终,我们还是相遇了,只是结局,却怎么也逃不出过客的宿命。
都说,相遇是缘,能够走在一起是分,只是可惜,今生我们有缘无分。也许,我们本是不同世界的人吧,历经不同的挫折与坎坷,最终,相识在这场俗世的轮回里,原以为的天长地久,到最后却是镜花水月,故事成了一段难忘的旅程,我们在其中,走着走着就散了。
一段时光,一段记忆,存载了多少未知的过往。想起那些历经的风雨,关于你的记忆,一叠又一叠的堆积在心底,交错成忧伤的曲调,在这凄寒的夜晚,融入冷冷的东风,散满了整个不夜城。
曾以为,我们会如你说的那样,一起老去把风景看透。当年轮蹒跚流过,我们就那样被岁月的洪荒席卷了,错落在遥远的彼岸,还来不及挥手,便在各自的世界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许多的时候,总是习惯在这样静涩的夜里,想起那些曾经做过的美梦,想起那些一起唱过的歌谣,想起那些花前月下许过的誓言,也想起、你说走就走的画面。
你我的故事,就像一场极致的烟火般,绚丽得那么的凄美,却又让人不由自主的坠入忧伤的河床,从此,便在痛的旋涡里随波荡漾,默数着你赐予的泪滴。曾记得,你说,要为我留长发的。
曾记得,你说,要带我玩遍整个阳新的。
曾记得,你说,要陪我看细水长流的。
曾记得,你说,若能感动你三次,就嫁给我的。
曾记得,你说,若我不离,你就不弃的。
曾记得,你说,若我还爱,你就还在的。
如今,那些风零的过往,却成了我忧伤的源泉。昔日的假如,竟然都变成了真实,我唯一能做的,便是把一切关于你的痕迹,挥霍到淡淡的文字里,一直到慢慢的老去,慢慢的遗忘……关于曾经的记忆,总有太多太多的无可奈何。无数次说好要忘记,却偏偏又想起。说好的要倾诉,却又不得不选择沉默。说好的要快乐,却又忍不住被忧伤包裹。
也许,我比较笨拙,无法像别人那样把所有的悲伤都毫无保留的掩饰,只能用苦涩的泪花,一遍又一遍的把它呈现出来。天空中,细雨轻轻地飘洒着,孤单,紧紧地将我拥抱,静静的伫立在其中,没有任何挣扎的欲望,任由那丝丝微雨亲吻着我脸上温热的泪珠,一串又一串的倒流进心底。
虽然,你已成为了他的风景。但在我的内心深处,你的身影,似乎还不曾走远,仿佛定格在昨天那般的清晰,连痛楚的滋味都那么的鲜明。常常感慨着,如果,我们没有遇见,是不是会回到以前那样,彼此都还是乐观豁达的少男少女,你不是我的新欢,而我,也不曾是你的旧爱。
只可惜,我们在错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终究,却没能走到一起。或许,正是这样的遗憾,才给我们留下了彼此的纪念,待到风烛残年的时候,至少还记得,在最美的华年里,我们、都曾经爱过。
如果,不曾爱过你
不管时间过去了多久,只要他让你难过了,都可以打我电话,又或者说,回来找我。即便我知道不可能,但还是会傻傻的等待着奇迹的出现,等待你,看到、我的存在。
高三:谢承奇
读《回来吧,手帕》有感
今天,我再一次读我们以前413班罗树庚老师编的学生习作集里我写的文章——
《回来吧,手帕》有感.
记得去年3月22日——世界水日,早晨起床吃早餐时,爸爸打开电视机收看“东方时空”。电视机里正好在讲环境保护的话题.从中我了解到,我国至今每年还再生产大约450亿双一次性筷子,大约需要砍伐杨树、桦树2500万棵.。生产一吨纸,大约需碗口粗的树木17棵大树。当我听到这组数据时,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天呐,一吨纸就要17棵大树!听到这组数据,不由得使我想到口袋里的餐巾纸。全国不知有多少人在用餐巾纸?每天不知要毁掉多少棵大树?
当我读到“我国至今每年还再生产大约450亿双一次性筷子,大约需要砍伐杨树、桦树2500万棵。生产一吨纸,大约需碗口粗的树木17棵”时,我又想起了那件事。
去年有一天,我在学校里用手帕擦鼻涕,同学们对我说“手帕,以经是很陌生的一种生活用品了,现在,谁还会用那玩艺。大伙儿口袋里装的都是各种各样的餐巾纸。要是谁用手帕擦鼻涕,保准会被大家说成是“老土”、“不讲卫生”。
受同学们的影响,因此我每次见奶奶用手帕,心里就会觉得很不舒服。我不知多少次劝奶奶扔掉那不卫生的东西,可奶奶就是不听。奶奶总是唠叨:用餐巾纸多浪费,擦一次鼻涕就扔一张餐巾纸。而我却感到好笑,一包餐巾纸才几角钱,难道讲卫生用点纸也谈的上浪费吗?所以,从我记事以来,一直没用过手帕。
自从我在去年“东方时空”里收看到环境保护的问题以后,才明白奶奶,从此,我用餐巾纸改变了用手帕。
为了绿树,为了绿色家园,让我们少用餐巾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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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爱当两个人有机会相爱的时候,请一定一定要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日子,不要等到连机会也没有了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无知。如果爱,请好好爱;若不爱,就请离开。不要等到没有机会去爱,才想去好好爱。在浩瀚的宇宙中,在偌大的地球里,在茫茫人海——60多亿人中,两个人能够相遇、相知、相恋,这真的很不容易,两个人在一起是缘分,彼此都应该好好珍惜,好好相爱。爱情是美丽的传奇故事,它见不得:不相信、不理解、不宽容。爱情是美丽的,神奇的、快乐的、伤感的……如果爱,请,认真爱;如果不爱,请不要,伤害。初一:小夕2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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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曾离开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破例打开了电脑。什么杂念都没有,只不过打开了音乐播放器,把许飞的《爱不曾离开》调成了单曲循环。清脆的吉他弦声,在我的耳畔轻声絮语着。就在不动声色的瞬间,我“扑哧”一声——将这些年的记忆,淌成一条波澜不息的河。是的,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的姓名,不知道你在何方,甚至不清楚你是否存在。我常常这样想,你根本不过是我的臆想,一个存在我脑海的虚幻。可为什么,当我一个人走过密不透风的水泥森林,一步一步穿过鳞次栉比的钢筋建筑时,会真切的感觉到,你就在我的身旁?每当暮色来袭,黑夜像一个毛毛躁躁的小孩子,横冲直撞地跌下来,唬吓着每一个单薄的路人。但我不害怕,因为我坚信,你是存在的。你要么存在于我的黑影中,要么躲藏在摔在地上的月光里……叫你莫名好了。意思是:说不清的感觉。莫名,我的朋友。不知道当我执笔写下这点点滴滴的时候,你是否躲进身旁的台灯,在偷偷地看着我呢?那么,莫名。你一定要看仔细了。这篇文章,写给在我空洞青春里,充斥温暖的你。(一)胜之,曾是我生命当中的一个段落。那时候他嘻嘻哈哈,屁颠屁颠地跑过来,跟我套近乎。他那种不正经的气息,让我想起了痞子。那段泛黄的回忆,奔流不息地淌过心坎。我手忙脚乱地伸手去抓,可惜只攥到一些残破的碎片。我试着去追溯,只依稀记得他曾经“每日一访”的惯例。他先是痞气十足地断喝一声“吴夏雨!”,然后跑到我的座位旁,霸道的占领了我一半的“领土”。开始说一些让人忍俊不禁的话。可惜,他说的什么话,我都忘却在岁月的荒野上了。我知道,那段日子,我很快乐,也很温暖。我以为可以永远这样,我们都不老去,都不用朝前走,永远驻足在这样的时光中。可是,有一天他“死”了。消失在我生命的段落中。取代他的,是一个陌生人。展现在我眼前的那个人,高傲,自大,蛮不讲理,自我中心地给世界定义。我开始惶恐,隐隐觉得,如果他继续行驶在我的轨道上,只会两败俱伤。终于有一天,我们像矛和盾,永不相识。那天,天空撕裂成一段一段的。蝉鸣从遥远处破空袭来,带着重重地哀伤,刺入耳膜。我们彼此都嘴下不留情,释放着锋芒。我们互相炮轰的时候,我感到自己正处在一片死海,灰色的潮水正从我的脚踝漫上来,从未有过的绝望像吸血虫一样,爬满全身,最终将我分解。“好聚好散!”——决绝而痛苦的终结。后来他真的不来了,我的半个空位至今还习惯性的留下来。可惜他不来了。还记得他曾一把拉住我,夺过我手里的本子,然后嬉皮笑脸地说:“嘻嘻……吴夏雨!我们的友谊可以持续十几年了。”我无奈的提着袋子,向岁月深渊走去。还记得有一天重启更新后的电脑时。突然发现关于他的所有信息都被更新掉了。我望着眼前的一片空白,无奈地笑了笑:“也好也好,都删掉了。”我垂下头颅,从回忆的迷雾中冲出来。莫名,你知道吗?你的身上流淌着胜之的血。不!是曾经的胜之才对!所以,你才会化成一阵风,带着泥土的独特气息拂过面庞,在耳畔调侃着。所以你才会痞气十足地化为一阵雨,不顾是否有心理准备的我,倾盆而下,故意让我狼狈不堪。(二)林希,从始至终都是我的好朋友。她总是说自己的文字很幼稚,可在我看来,那些扣人心弦的一笔一划,是最成熟细腻的。常给予我源源不断的灵感。记得自己曾写过很多篇文章,都拿给她看。她一篇一篇的看过。认真详细地用铅笔在每篇文章后做上批注。这让我感动不已,因为终于有人肯正眼看一眼我的文章,没有敷衍,没有潦草,没有甜言蜜语。即使那些评语都直指我的弊病,乍看之下对自己的文章颇为失望。可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一天天变得低调起来,将自己所谓的“天赋”看成是浮躁,再也不会动不动就拿自己的文章炫耀了。莫名,你知道吗?你的身上有林希的影子。所以你才关切地化成笔,提供给我源源不断的灵感。所以你才出现在我的脑端,时刻告诉我,切勿忘形。所以当我处在黑夜中的时候,总是可以先拿你做盾牌,因为林希比我更害怕黑夜。(三)有一段时间,我爱上了漫画。想画你的样子,可每当笔尖触摸到纸张,便一下子手足无措了。你的音容相貌,一颦一笑明明存在我的脑海里,可就是无法定格成画面。莫名,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这三年的时光从我的身旁悄然而逝。而我,则要站在另一个彼岸上,看着往事。那些温暖的记忆,不仅仅只是他俩而已的回忆,造就了你——莫名。爱/从那一刻不曾离开/梦走过夏天预约未来/时光守望缤纷的舞台/把彼此的诺言存在莫名,即使时光的洪流带走了一切。可你,不曾离开。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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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爱你Act.6谢谢你让我看到了阳光,好暖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六。睡觉睡到自然醒。打开冰箱,才发现泡面和面包都已经被我吃完了。摸摸正在唱“空城计”的肚子,看着镜子里干裂的嘴唇,皱了下眉。忘记已经几天没有吃饭了。秃头校长说学校食堂的饭卡钱他是不负责的,呜……好饿……身体本来就虚弱的我怎么承受得了这个?如果轩在的话,就不会了……轩,原来我那么需要你……关上门,提前去学校。因为记得宿舍里还有一些饼干。“沫沫!”有人在叫我?按道理说在这里我没有认识的人啊。条件反射地转过头,才发现是哲。没有任何理由,心情一下子很放松,就如同照在身上的阳光一般暖暖的,很舒服。知道吗?我对么想回应他,对么想给他遗忘了好久的微笑,可是我没有力气,一点点力气也没有了。甚至都没有脑细胞去想他是怎么知道我家住在哪里的。“你怎么了?”他从远处跑来,我看到了他眼中的焦急,可是眼皮却好重,看着眼前的他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脸怎么那么苍白?不舒服?到底怎么了?”他的手紧紧地扶着我的肩膀,让我不要倒下去。终于,眼前一黑……感觉到一个结实的手搂住了我,是那样的温柔,像一片羽毛,飘飘然的拖住了我……那样亲昵的动作,让我的心跳漏跳了一拍……一定是他,如此的安全感与温柔,现在,只有他能够给我。可是,为什么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来?把头深深迈进那个宽厚的怀中。我知道,这一切都会是一场梦。无论多么美妙,都有醒来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坐在角落里的灰姑娘,12点的钟声一敲响,所有的魔法都会消失……睁开双眼,迷迷糊糊地柔柔惺忪的眼睛,才发现自己是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窗帘被拉得死死的,阴暗的房间交错着熟悉而又陌生的香味,那是属于家的味道,心中射下一道阳光。脑中的记忆慢慢拼凑到了一块……这,应该是哲的家吧……“你醒了?刚刚吓死我了。你看,我帮你煮了粥。”哲穿着可爱的围裙,让我扑哧笑出来。“你又笑了。以后要常常笑哦!”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又让我羞红了脸。“以后周末你就来我家吧,反正我家也没有什么人。一个人在家怪无聊的。”他轻轻地拌着粥,时不时吹一下。“不用了,我一个人可以。”男女授受不亲,没有听说过吗?“难道你还想把今天早晨的事情重演一遍?你知不知道当时我有多紧张?你父母都不在,你又不会照顾自己……”他好像生气了,在担心我?“不管你的事情。我说过,你最好和我保持距离。”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为什么?!我没有资格去接受你对我的好。对不起……“在我面前就卸下你的包袱吧。明明就很需要被别人照顾,为什么还要逞强?不要再这样伤害自己了。”他似乎对于我的拒绝感到很生气。真是莫名其妙!“我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我依旧对他那么冷淡。可是他却对于我的冷淡实施了完全闭屏。“来,喝一口粥。这样会对你的身体好一点。我煮了很久的。应该不赖吧。”他那样细心地喂我,好久都没有感受到的关爱让我心中幸福无比。我没有拒绝,反而张嘴迎了上去。嗯~好好喝哦!暖暖的粥,淡淡的味充斥着我的心。“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喝完了粥,轻轻擦拭嘴巴,终于问出了困扰我好久的问题。“没有理由。就是想对你好。”他扬起他的招牌微笑,坐在床边看似认真地回答我的问题。没有理由?天底下怎么会有那么可笑的回答。“我不会回报的。”始终,我说话都没有看他的眼睛。“我不求回报。真的!第一次在月牙湖看到你,看到你那样伪装自己,我就对自己说,我要保护你。”他就像一个天真的孩子正在讲述一个童话故事一样。我的心像被什么狠狠撞击了一下。那一句“我要保护你”让我彻底忘记了呼吸。原以为自己可以对于这一切都心如止水,没想到我还是错了……好想哭,真的好想哭。莫名的,好想哭……或许是被感动的吧。自己怎么那么容易就知足了呢?此刻,房间里静寂地可怕,但是却如此温暖。“为什么?为什么总是要对我那么好?你到底是为什么?你为什么要保护我?我没有资格,你懂不懂?我只会让爱我的人受伤……”泪,潸然而下……那一刻,脑中有的,只有轩倒在血泊中的刹那……我眼睁睁地看着车子撞向自己最最心爱的人,眼睁睁地看着他浑身是血,眼睁睁地看着他被送上救护车,却无能为力,只是拼了命地哭……我没有去医院看他,一眼都没有,我不敢,我怕……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整整一个星期,哪也没有去……我看他的最后一眼,竟然是倒在血泊中的他……我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竟然是“轩,尾戒掉了……”心已碎裂的我来到学校,面对的是同学的冷嘲热讽,是指指点点,甚至……唾骂……最后,我转学了……原以为可以重新开始,可是不行……哲的到来注定要打破这3个月来颓废的生活……“爱你的人,是那个轩吗?”他轻轻地擦拭我的泪水,那样认真。“你……?”他怎么会知道?“你昏迷的时候嘴里一直在念着他的名字。哎……好嫉妒哦!”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没看见我哭得厉害吗?慢着,我,怎么可以在别人面前哭?但内心深处,我却好希望有人可以安慰我,可以保护我。在他面前,觉得好轻松,不用扮演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真的。“是我害死了他,是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和他诉说了一遍,心似乎不再那么压抑了。我轻轻地抽泣着,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靠在了他的肩头,但不想离开。轩,你就让我靠一下吧,一小下下,我只要一小下下。“哭吧,哭吧。哭出来会好一点。其实你不用自责,并不是你的过错。你也不是扫把星啊,你怎么会是扫把星呢?不要听他们瞎说……”他小心翼翼地抚摸我的头,眼皮越来越重,听着他安慰的话,嘴角不由挂起了微笑。就这样,我含着笑,靠在他的肩头睡着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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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爱你Act.6如果,真的有“如果”很快,几天过去了。这几天里,我习惯了哲的长话连篇,习惯了哲的丰富想象,习惯了哲的细心问候,习惯了哲的温暖笑容,甚至,有时也会被他的快乐所感染。谢谢你,轩。快乐,它好像回来了。可是,只有在哲的身边,才能体会到。中午。坐在学校操场边的大树上,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洒下来,零星地照在身上。9月的天,依旧很热。或许是一个暖冬吧,我这样想。远处,他正在打篮球。胯下运球,转身,一个飞跃……进球了!!没有原因的,很开心。或许是因为进球的人是他。轩,他打篮球打得和你一样好。他转过头,发现我正望着他。扔掉手中的球,朝我跑来。混蛋,居然被发现了。我纵身一跃,跳下来。拍拍身上的灰。“沫沫,你刚刚在看我?”他调皮地眨巴眼睛。知道还问,明明是想看我笑话。“没。”该死,脸怎么那么烫。“脸会出卖你哦!”他一下子凑过来。用那么近的距离看一个人,是第一次。虽然他算不上帅,但是长得也不赖。更何况,我是女生。不知道这样我会心慌吗……“脸越来越红了。”他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我连忙退步:“是天太热了。”轩,如果,我喜欢上天使,你会不会难过……如果,真的有“如果”……“沫沫,原来你在这。我找你找了N久。”听这声音,不用看也知道是那个变态,贾男。“你想干嘛?”三番五次地烦我,还嫌不够?他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哲,送给他一个大大的卫生眼。转过头,对我笑眯眯地说:“亲爱的沫沫,我的心意你还不明白吗?你听我的心,它正在为你跳动……”我明白,我明白,但我仍希望我什么都不明白。开学第二天,在上课的时候冲进来,对我表白。害我罚站,还被哲笑话了半天;第四天,校园网上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张我和贾男拥抱的照片。说实话,PS的技术不怎么样,可是那个废话多地晕死人的“星星语”还让我写千字检讨;当天,学校公告栏里全是给我的情书…………这全部的全部,都是这个变态的杰作。“我不喜欢你,甚至,还讨厌你。”本不想那么绝情,但是,是你先不仁,休怪我不义。“亲爱的,只要你没有男朋友,我就还有机会。我一定会拼命追击,死缠到底的!”额……这不是棒球精神吗?我的头上全是黑色的线……“我有男朋友了。”真应该自我鼓励一下,这样的谎言都说得出来。不过,这种人我见多了,对付这样的人,只能用这招。“不对啊,根据我的调查你应该是单身。那个人是谁?”脸皮还真厚。是谁?你问我我怎么知道?环视四周,只有哲可以帮我了。SOS,发射求救信号。如果他不愿意帮我,岂不是太糗了?不管那么多了,走一步是一步。“是他。”我指着哲,看着“假男”说。哲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朝我走过来,搂住我的腰:“对,我就是她的男朋友。”他的动作很僵硬,有些不好意思。这小子,应该没有谈过恋爱吧。可是我却不知道,那时候的我还要僵硬,还要不好意思。“你们在耍我,对不对?”“假男”的脸憋得通红,这不是不好意思,而是失望。就要这效果!“你看,我们像吗?”他拉住我的手,十指紧扣。在手指碰触到的那一瞬间,一股暖流流进我的心里,在我小小的心房中,占据了一块位置……“那就对不起了。”“假男”头也不回地走了。转过头,与他的目光撞上,然后双方都怔怔地撇开头……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如果”……上帝在掌控这个世界的时候,并没有完全地书写人类的命运个,而是等着人类自己去改变……轩,你不会怪我的,对不对……“谢谢。”我说话的声音好轻好轻,像极了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脸涨得通红通红。“做我女朋友吧。”从他嘴里忽然蹦出来,让我不知所措。“啊?”只有装傻可是掩盖住我现在难以形容的情绪。“那个,我是说,既然,那个,我们刚刚……‘假男’……你……女朋友……”他居然紧张得语无伦次了,声音那么轻,我怎么听得到?“假?假……假扮?”心中不免有一些些的失落。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微微地点点头。“如果你不觉得吃亏,我同意。”其实这样也挺不错的。“恩,那我去打篮球了。”他害羞地转过身朝篮球场奔去。“我喜欢你,你知道吗?只要假扮?你,不喜欢我吗?”他轻声说,好轻好轻,轻得一说出口,就被风给吹散了。“原来,你只是希望能假扮我的男朋友;原来,是我多虑了。”我与他反方向地离开,当然,他也没有听见。我们就这样顺着丘比特的恶作剧轨迹给彼此留下遗憾……我与他渐行渐远……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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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过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就仿佛进入了另一个灵动而神奇的世界。在我们看来,动物世界里也许充斥的仅仅是饥饿者对食物永不停息的追逐,是失败者对王者心甘情愿地臣服,没有谦让,只有争夺;没有怜悯,只有输赢。然而,沈石溪的文字总能一改人对动物的看法,他写的每一个字,都赋予了动物崭新的灵魂,无论是狼的无情,还是羊的正义,无论是豺的自私,还是鹰的英勇,都仿佛是一个个真真切切的存在。《吃狼奶的羊》便是一部讲着狼羊斗争的故事。痛失狼崽的乌云飞不顾一切哺育起小羊羔流火云,谁说不共戴天的种族不能有血浓于水的情感?乌云飞用她的奶水,让流火云这只初临世界的小羊得以存活,也造就了流火云不同于普通羊的勇敢无畏。这告诉我们,早已僵化的冰雪能用温暖来融化,早已套牢的枷锁也同样能用亲情来打开。流火云离开狼群后,危险就如同是他的影子,时时跟随着他。每一次斗争,他也常常撼动着读者的心灵。即使遭遇背叛,他仍与半尾老豺进行着殊死搏斗,尽管遭遇反对,他仍会带着众羊下山饮水。这样的胆量和气魄,在羊的世界里,绝无仅有。生命都是有尽头的,英雄羊最终为羊群牺牲了自己,整个羊群都折服于这只大义凛然的羊,那些背叛者无情者自私者,也遭到了山羊们的唾弃。常常会想,如果人也像英雄羊那般,多一点奉献,少一点索求,多一点正义,少一点冷漠,没有古时的“相煎何太急”,也没有如今的“啃老一族”,那么小说里的每一处感动,也许会走进现实中来。不仅仅是新生代的动物们,有如此了不起的品质,在作者的笔下,遥远的中生代古生物也同样发生着美丽的故事。《缺陷》是另一篇让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晶是侏罗纪时的一种生物,血腥的时代里,他们种族却对亲人有着深深的依赖,更碍于生存的,是他们在靠近肩胛处长出的骨骼,上面又长满了一层与天气不相适应的羽毛。这种缺陷,常常会导致一家子都丢掉性命。于是晶明白,崭断这份亲情才是生存的唯一的办法。从中我们能感受到,晶是无私的,却也是无奈的。切断血的连丝又谈何容易?结果是可以料想的,晶失败了,这份失败犹如黏土,没能让他们离散,反而在她与孩子们之间,筑起一份更为坚固的亲情。共同分享食物,共同嬉戏玩耍,在亲人危难时不离不弃,这是残酷时代里一抹温暖的阳光,却也是威胁着种族生存的一把利器。时间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危险总会在某一段路途上等你。一天,晶和孩子们遇上了摩盗龙,死亡的悬崖边,晶奋力扇动那笨重的羽翼。原来,上天并没有不公,这是一双翅膀,一双能让他们飞翔的翅膀。孩子们也纷纷学起母亲的模样,躲过了这场灾难。我们原本认定的“缺陷”,最终却成为了他们逃生的一股力量。许多东西,并不是我们眼睛所看到的那样,那些藏起来的珍贵的东西,人们只是还没发现罢了。也许人与小说中的远古生物也有共通的地方,我们应做的,是把缺陷化为力量。多少次,我们都不愿停下。因为沈石溪的作品里不仅有着对动物最细致的刻画,更有着对情感最真挚地抒发。《苦豺》中霞吐的传奇母爱,《天命》里霜点的深明大义,《斑羚飞渡》中羚羊们的牺牲精神,还有《象王泪》里影叠的不屈不挠……,至少那些模糊的画面还会激励着我们前行;,至少会有多一点的期待,期待明天迎来的是更绚烂的朝霞。惟愿这些故事,化为我们成长的指路灯。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融情于景,边绘景边抒情,善于运用打比方的手法,使文章生动具体。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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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爱我却觉得两人恩爱非是偶然,他们的故事必定可歌可泣感天动地,无奈那时我只是她的一个学生不能就此相问,因此一直疑惑,并且遗憾。初中是在农村上的,农民最大的特点就是闲着没事谈论别人,挖人隐私的本领让狗仔队自愧不如甘拜下风。于是在这种情况下的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他们的故事。对了,老师叫李晴空,她丈夫叫严皓,为了叙诉方便,我大不敬的直呼其名,希望老师不要见怪。李晴空和严皓本是初中同学,那时的农村落后闭塞,老师校长都是受封建余毒迫害的可怜人,老一点的教师还会开口之乎者也,令人头痛,他们最痛恨的就是自由恋爱最痛快的就是棒打鸳鸯,想当年他们就是爱在心口难开,以至于终身遗憾,现在唯一能减少这种遗憾的就是让别人也承受这种遗憾,这是种虐待他人的快感,所以那时的规矩是,如有人恋爱被发现,必须开除一方。这种硬要分开恋人的规矩确实变态,害的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们敢爱不敢言,因为农村人们最看重的就是面子,被开除是件丢人的事,被列为十大丢脸事件之首。所以就没人甘冒不韪明知是死还硬要找死了。可是有一般必有特殊,李晴空和严皓就在这种情况下偷偷的恋爱了。不管怎么样,对这种勇气我就十分敬佩。李晴空漂亮学习好严皓喜欢他正常,可是严皓有哪一点让李晴空倾心就令人不解了。大话西游里说,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留下的是无穷无尽的悲哀跟长叹。严皓和李晴空低估了农村伟大的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挖人隐私的本领,两人的地下恋情被迫浮出水面,学校一看大吃一惊,李晴空学习好是学校的骄傲和希望不能开,严皓是教导主任的侄子更不能开,这可愁坏各位领导了,最后大家经过热烈的讨论达成一致,私下解决。于是学校八大领导汇聚一堂叫来两人说只要两人以后不再继续并发誓不爱对方,就可以网开一面,本已为这么皇恩浩荡两人还不感激涕零,谁知两人同时摇头,李晴空脸色煞白,嘴唇快咬出血,可是头却摇得坚决,谁都看出不可动摇的决心。严皓说,你可以开除我们,但绝不能侮辱我们,然后拉着李晴空离开了,后面领导们喊的震天响,两人的身影却渐行渐远,那两条稀薄却坚定的影子啊,好像永远不会分开的样子,天荒地老海枯石烂。学生们称那次事件为“八部会审反被辱事件”,谈起那次就觉得大快人心,而学校领导的威严被冒犯是他们绝对不能接受的,他们引为奇耻大辱,于是决定公开开大会讨伐两人。大会开的万众瞩目。所有的老师所有的学生还有几个村子里无聊的人全部汇聚在一起,他们目光的聚焦点是严皓和李晴空。初冬的风带着刺骨的力量无孔不入的袭击着李晴空,她瘦弱的身子簌簌的抖动着,如果没有严皓在身边,那么她肯定崩溃了。严皓的手温暖有力,好像全世界的力量全部在这只手上,于是李晴空的目光更加坚决,尽管泪水还在里面打转。严皓想,晴空已经慌了,我不能再慌,如果我慌了,晴空怎么办。于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站在风中,身子挺得像一根标枪。就算这个世界全部和我作对又怎么样,起码我不孤独,因为晴空在。两个相爱的人两手相连两心相连,就算千军万马又何足惧?校长问,你们知错吗,两人还是缓缓的摇头,我们没错。严皓反问,爱一个人,错在何处。校长说,你们是学生还太小。严皓说,请问校长多大时结婚。校长年青时早婚,十三岁就有了老婆,这事众所周知。校长大怒,孺子不可教。教导主任说,按学校规矩,你们得有一个离开,谁走。“我!”两人仍是异口同声。严皓对李晴空说,听我说,我们不能就这么走了,如果我们都走了,就是我们输了,你学习好,你好好呆下去,考上大学,给我们挣一口气,答应我?李晴空的眼泪开始决堤,她哽咽着说,你怎么可以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啊?这句话像一个催泪弹,所有的学生都哭了。从那时起,严皓离开,不知所踪,李晴空继续在学校读书,她像个受委屈得孩子,却倔强得不哭。严皓临走时说,就算我们不在一起了,我们的心也在,你千万不能哭,一哭,我们就输了。李晴空记着这句话,就算受再大的委屈也不曾掉过一滴泪。如果这是爱你,该是多么得爱你。李晴空的成绩一直是第一,直到考上高中。李晴空家本来穷困,再加上那事,她父亲不想让她上学,于是不给她钱上,说,如果你想上就自己想办法吧,家里没钱给你。其实严皓早料到如此情况,为了不打扰晴空学习,他一个人孤独的北上,到处打工挣钱,以防晴空没钱上学了,自己可以让她继续上。终于到了这一步了,自己受的所有的苦都值得了。严皓给李晴空寄过钱来,只说好好学习,保重身体。其他什么没说。晴空知道严皓不会说自己多么不易,可是她怎么会不知道呢,一个没文化的孩子,在外面,除了受人欺凌还能做什么呢?如果这是爱你,该是多么的爱。李晴空从高中直到大学毕业的钱全是严皓用血汗换来的,她知道,她对自己说,我一定不能辜负他对我的爱,一定不能!所以尽管她上了一个好大学,尽管她能有一份好工作,尽管她能在城里锦衣玉食,尽管有许多高干子弟追求她,尽管……毕业后,她只想回到严皓的身边,和他长相私守。可是严皓说,我们分手吧,我不爱你了。严皓在外面打工,不小心弄断了一只手,他知道李晴空有情有义,毕业后肯定会回到农村和他在一起。可是那还上大学干什么呢,自己让她上大学就是为了让她离开农村那个落后闭塞的地方,让她过好日子,让她幸福。所以她毕业了,自己也该离开了。泪流得无声无息,风刮得飞砂走石。爱你就是要你飞,折下自己的翅膀。那些流过得血泪,是爱的见证。如果这是爱你,该是多么的爱。李晴空了解严皓,她只说了一句,没有你的幸福,不是幸福。然后她主动调回我们的学校教书。那个曾经害的她和心爱的人分离的学校,那个让她度过多少孤独绝望岁月的学校,可是为了严皓,她回来了。如果这是爱你,该是多么的爱。最后严皓和李晴空成亲,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世界上还有刻骨铭心忠贞不渝的爱情,我们不能对爱情失望。紧要关头不放弃,绝望就会变成希望。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吧。如果这是爱你,该是多么的爱你!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