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相遇,与子偕臧——读堀辰雄《起风了》
纵有疾风起,人生不言弃。看着看着,才发现我早已落下了泪。
也许这是一本纯洁的爱情小说吧,一点杂质,一点污垢也没有。也许她更接近于一本散文,唯美,动人心弦。内容到不多,用了一晚上便看完了。可总是觉得不妥,觉得这本书当有理由获得更多的时间。于是,我将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读出的远不止是看出的,那绵绵的深情真心让我向往啊!“等到很久以后,我们再回忆起现在一起过的日子,那种感觉该有多美好啊……”对于生死境界的沉思,对于爱情的至善至美至真,诠释得如此深刻。宫老爷把她作为收官之作,真是向我们推介了本唯美的好书。
再不珍惜,我们就没有没有时间了。“节子啊,原来我和你竟是如此深爱着对方。在我们相爱之前,你不存在;我也不曾存在……”人生便是一个取舍的过程。节子可以回到山上静养,可是“我”却要陪着她,这是自私吗?我想不是的,再不珍惜,我们就没有没有时间了。与其遗憾终生,不如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生死之恋,轰轰烈烈的爱情,表现的是无尽的爱意与缠绵。这样,节子也可以了无遗憾的在心爱的人的怀里入睡了。给爱人死前最大的快乐,留给自己的是什么?是毕生的遗憾,却也是永远的满足。因为,心里始终有一个深爱着的人,同时也深爱着他。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也许是上帝的偏爱,不愿让美丽的节子变老,不愿他们的爱情因为时间,因为生活而变淡,于是将他召回天界,给她无尽的年轻,无限的青春;给他无尽的美好的怀恋。仁慈的上帝,让一段邂逅相遇的爱情真正可以与子偕臧。
《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说,爱情和死亡离的很近。在我看来,也许是因为死亡临近前才会去思考爱情的含义,爱情在对失去的恐惧中疯长开了。
什么是爱?是我小心翼翼的避开把我们带到这里的原始初衷,全然只当来度个假,我们是一对隐士,远离尘世的喧嚣,过着幸福的小日子,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什么是爱?是我明明倍受疾病的折磨,仍然隐忍的将你最爱的笑容给你,因为你曾说过,你就是被那样的笑容吸引来到我的身边的。
什么是爱?我每天看着你日渐消瘦,知道你不愿拖累我而内疚的心,绞尽脑汁想出各种隐晦的话语告诉你,遇到你陪伴你才是我最幸福的事情。
什么是爱?我每天都很痛,可是总要拼劲全部力气在你面前表现的很好,让你不会被绝望困扰,不会被黑暗打败。
那一场邂逅,换来炽热的爱情。却不是有多缠绵悱恻,只是纯洁,正如青春之恋,没有遗憾的离去,当真是美极了
邂逅相遇,换的与子偕臧。我们当倾尽全力生活。
啊,起风了!唯有努力生存!
邂逅空白
深夜,独自一个人在发愣,想了许久,才发觉,这样阴雨绵绵的天气,这样无寂寞的月光陪伴的灯前,只有两个人在活动,一个是我,一个是文字……
早已经高考完毕了,感觉好象前尘一片空白,红尘滚滚,不知何处是我的方向,不知何处是我的港湾……一只小船,历经千辛万险,才到达它的避风港,我到底会不会象这只下船一样呢? 我……在思索……
还是我的老朋友记得我,只有它一直是这样默默无闻的倾听我,它就是――创新作文,它真的很好。它不仅教会了我怎么做人,还告诉了爱的真谛,最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怎样面对困难,它是我的忠实朋友,听众。
夜再深,雨再浓,意再敛,它的情谊深过桃花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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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奸”与“雄”曹操是小说《三国演义》中举足轻重的人物,也是塑造得最成功的艺术典型。有人认为他是奸诈的,有人认为他是由雄才大略的大军事家,我则认为他是由“奸”与“雄”两种性格同时构成的。曹操(155-220)字孟德,小名阿瞒、吉利,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汉朝丞相。中国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既是一个“奸诈阴险”的人,又是一个具有远见和雄才大略的杰出政治家、谋略家和军事家。小说《三国演义》不仅写了他“奸”的一面,更写了他“雄”的一面,还写了他的其他性格特点,使曹操成为富有特点的艺术形象。三国演义里把曹操塑造成一个国贼,然而,在真正的历史中,曹操远远要比小说中描写的要杰出的多,也好的多。首先,曹操有着非比常人的政治目光,曹操的雄才大略,不仅见于他在军事上,还见于他在治国上。曹操占据青州的时候,田地荒芜,居民流离失所。农耕不修,经济衰退,曹操就施行军民屯田制,不仅大力发展了生产力,还从中获得充足的军粮。使民有所食,军有所养。而在同时,其他的诸侯却要差的太远。袁绍的军队在吃桑椹,袁术的军队在吃河蚌。其他各路诸侯,纵兵抢粮,抢得到就吃粮食,抢不到的就吃树叶,树叶再吃不上,就吃人。对百姓有这么大贡献的曹操,说他是国贼,岂不是又伤害了其余的几位诸侯了。曹操灭掉袁绍之后,地盘逐渐扩大,国力却越发强盛。国家境内,几乎没有农民起义现象的发生。曹操在小说里杀过很多人,像董承,伏完,等人。曹操有一篇自白书写的相当实在,他说“我一开始,只想做一名郡守,造福一方百姓。后来,国家动乱,我就想做一名军官,领兵平乱,如果可以,还希望荣升征西将军,希望死后在我的墓碑上写上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那么此愿足矣。后来,我官越做越到,直到位极人臣。那我现在还有什么可求的呢?如果还有,那么我就想如齐桓、晋文这样的霸者,虽然有着强权,但是仍然象侍奉周室那样对待汉朝皇帝。这已经令我非常的满足了。假如,我不在这个职位,难道天下就太平了吗?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假如我不在,那么在我这块根据地里,还不知道有几个人称王称霸呢”曹操一语道破,当时的时代就是个诸侯割据的时代,他只不过是王朝霸业的统治者之一。而曹操敢于说出实话,不把自己说成是一个多么好的人实际上也证明了他并不是一个伪君子。而这一点也是许多人并不拥有的。曹操非常的爱惜人才,而又胸怀宽广。这在三国演义中,也有详细描述。尤其是两次对张绣的作战上,他失去了爱将典韦,自己的儿子和侄子。但是,他后来不但原谅了张绣,还接纳了他。张绣的谋士贾诩,几次在战场上让曹操丢尽颜面。但是,归降曹操后,受到了曹操的重用,并且礼敬有加。这种英雄的胸怀,和以大局为重的战略目光,是当时各诸侯都做不到的!比较一下,曹操似乎雄多一些,刺杀董卓、讨伐董卓、诛杀吕布、平定袁绍;只是在杀吕伯奢和借头平军心显得奸一些。后期势力越来越大,奸多一些,欺负对反对他的人心狠手辣。原来看易中天的品三国,基本上是把曹操看成是从英雄走向奸雄的这么一个人。开始的时候他也真的为民出过力,后来各方诸侯各怀鬼胎,他才做了奸雄。而《三国演义》将曹操刻画成为一个残暴不仁、玩弄权术、奸诈狡猾的人。尽管如此,他们也不能不承认曹操是“治世之能臣”。近年来,随着《三国演义》等影视剧和百家讲坛的《易中天品三国》的播出,社会上掀起了一股较大的“三国热”。对曹操这一人物形象的分析研究,多重在他欺君罔上、窃国谋逆、残暴不仁、虚假伪善、奸诈狡猾的这一面,而忽略了他作为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这一正面。前期的曹操致力的是壮大实力、削平群雄、统一北方。后期的曹操主要处理的是与蜀、吴的矛盾,尤其与刘备的矛盾更为突出,此时曹操的“奸”和“雄”的关系才明确显示出来。最初看《三国演义》的时候,我是认为他是个“坏人”一心一意的要霸占整个江山,还为了人别人相信在他睡觉时不能靠近他而自编自导自演了一部杀死近身奴婢而让自己安全的戏,为此他竟这么的凶残,并不讲一点人情味。后来,我又逐步的认识了真正的“奸雄并有”的曹操,他也为百姓做事,也为朝廷办事,也很会任用贤才。他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是一位优秀的作战领导者。在东汉末年群雄纷争的社会动乱中,曹操本来“名微众寡”,凭着他的强烈的进取心和权势欲,凭着他的雄才伟略,一跃成为那个时代的佼佼者,尽管曹操有这样或那样的许多错误,但他仍不失为一个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而对曹操的奸与雄也有人总结了以下几点:曹操之“奸”1.对待君父——欺君罔上2.对待政敌——赶尽杀绝3.对待部下——以权术相驭4.对待朋友——不讲信义5.对待百姓——殃及池鱼曹操之“雄”1.机警智慧2.豁达大度3.任人唯贤,从谏如流4.身先士卒5.功勋卓着,削平北方所以,对于曹操我们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但是,我们不得不在读《三国演义》的时候认真审视曹操这个人,而且我们必须了解他的两种性格,才能真正的读懂曹操这一位“奸雄”。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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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如果我跪下来求你,你可不可以回头再看我一眼.如果我脚下血流成河,你会不会有一丝心痛.如果我抽噎着哭泣,你会不会有一丝怜惜.你对她微笑,笑容温暖如同冬日里最灿烂的阳光.而那些笑容是我生命中的信仰.我站在樱花树下,看所有的光华汇集到你身上.你们骑着单车在长满法桐的道路上,我透过车窗,看到碎碎的阳光撒到你的身上.你不会回头看到身后落寂的我.我低头催促司机开快点,却忍不住再回头看你.她是你生命的唯一,你会为她而忽略的所有人.而我只是个局外人,无论怎么努力,还是局外人.你不会在意到我,我总是在你身后,落寂的微笑.可我一直在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注意角落里的我.总有一天,丑小鸭会变成白天鹅.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对我微笑,所以就算是再辛苦,我也没有哭.我笑着等待奇迹.终于,我蜕变成一只天鹅,吸引周围男生的目光,可是那些爱慕,却比不上你的一个微笑.我的成绩几乎和你的相持平.你总说我是个很好的对手.偶尔因为年级里的公事跟你闲聊几句,你总是漫不经心,而我却会高兴好几天.偶尔在办公室遇见,你总会帮我抱并不是很沉作业本,我会笑着跟在你身后,打量你脸的轮廓.我以为自己已经接近阳光.有天,我问你:"是不是只要努力什么事情都会成功你笑着说:"怎么可能呢有些事情在努力也无能为力."就像我的努力么最后都付之东流,什么都碎了.我认识她,很文静的一个女生,很漂亮,学习很好,稳重娴静.她也会对我微笑问好.而我总是失神的应着.心里苦笑.老天残酷的敲碎了我的幻想,只留下一片片破碎的回忆.当我听到你对她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什么都已经结束了.我终究还是个局外人.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无论我怎么努力也无法挽回,只可惜我知道太晚了,我一直单纯的认为,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就像你的感情……终于明白,我不是变成天鹅的丑小鸭,而是化成泡沫的小人鱼.画上天堂和对翅膀尽力飞到那远方飞的路上蒸发所有的伤才能到天堂you are the one let me fly 回忆太难推开天堂的门早向我打开我却走不进来曾经是自由的云彩为你化作水流向大海寂寞常在夜里醒来把我推向更深的海明知你不是幸福海越来越沉浮不出来为了找爱背负太多的债再也飞不起来你能包容太多的爱融在一起化不开我的翅膀被一滴泪烫伤飞不到天堂you are the one let me fly 回忆太难推开天堂的门早向我打开我却走不进来曾经是自由的云彩为你化作水流向大海寂寞常在夜里醒来把我推向更深的海曾经是自由的云彩为你化作水流向大海寂寞常在夜里醒来把我推向更深的海明知你不是幸福海越来越沉浮不出来为了找爱背负太多的债再也飞不起来10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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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长——《成长的痕迹》南平市中学生纪念建国六十周年比赛一等奖作品在光阴的罅隙里将时轮轻拨,年华细数。古风雅韵的书籍里赫然有翻阅的指痕,如同时光大手的掌纹,触摸着脆弱灵魂的坚韧成长。在怦然绽开的青春里,生命有了一场最繁盛的拔节。犹记得彼时的自己,只是一介混迹于芸芸众生之中的小小生灵。每天灰头土脸,鸠形鹄面地穿梭于茫茫人海,觉得生命的意义仅在于为了一次砸掉的考试而黯然垂泪,为了一道解不开的数学题而呼天抢地,为了多争取一个小时的上网而与父母吵闹耍性……直到这个痴迷网络的“网瘾少女”从网络开始接触方文山,安意如。这些为了复兴国学而在泡沫泛滥的文坛努力刨开身边的污湿卑泥,并很好地为古典文学的现代化作出典范的诗人作家。我开始将臭烘烘的心扎入国学阅读。沉在里面的我更享受的也许是文字的一种宠溺。墨香的悠然逸气滋养了我的性情,与同龄的青春期少女相比,我褪去偏激与幼稚,多了理性和成熟。在古典诗词里食髓方能知其味,滋其意,润其心。身边的同学总是对书店里包装精致、色彩绚丽的商业化小说投出艳羡的眼光,而我总呆在几乎无人问津的偏僻一隅,用指腹摩挲过那一个个令我心动的书名——《人间词话》《文心雕龙》《古文观止》。这些书正如那一位位瘦笔能让气壮魂、字字玑珠直至“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词人墨客,孤傲而不被世人理解,可我却从中参悟世态,观照人生,让自己那颗跳动的心增加了厚度、深度。苏轼的“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然旷达,像一泓清泉稀释了我粘稠的岁月;陆放翁“梦断香销四十年,沈园柳老不吹绵”的伉俪情深让人动容,让我领悟人生总有羁绊,就要无怨无悔地大爱大恨才不枉此生;易安“有暗香盈袖”更是让我晓畅至真至纯的灵魂才能摄得一缕流香,袭世千年。于是,我在考试中不再急功近利地追求结果,而是从容不迫地享受这一过程,享受这一心灵与白纸的邂逅,这一美妙的惊鸿一暼,这样反而能让我轻装上阵,让才思最大限度地在笔尖流淌;于是,我不再抱怨生命中不经意给左一拳右一拳,骚人们诗行中的温暖如同绵软的舌,舔舐着我的哀伤,足以疗伤。就算这整个世界背叛了我,我也还有最后一方归宿,一个可以原谅我的过错,包容我的缺陷、拥抱我灵魂的港湾。上个月,当我站在竞选学生会干部的演讲台上,我以自信和豁达的微笑赢得学习部副部长这一荣耀职务时,我暗自感恩这些陪伴我,见证我成长的古典诗词,是它们牵起我的未来,让那些陈旧的诗情不再禁锢于线装书里,它同样也富有鲜活的现实意义,它们早已刻进,融进我成长的历程中,已是一个鲜活灵动的生命。世界之大,我却不知其折或远。但我只愿携着你的手一起成长,一起拥抱我们的天荒地老。我只愿执子之手,与子偕长。1000字 高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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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风了起风了。蓝色的窗帘在沉闷的教室里飘舞,立刻引起一阵骚动。不知不觉让我想起了叶蓓那首歌——《白衣飘飘的年代》。“关窗!关窗!”老师开始下达命令,打碎了惟一的一丝浪漫。也许只有“沉闷”才适合初三。开学了。初一新生给校园增添了几分生气,矮矮的个头、未脱的稚气和无忧的笑靥便是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我们会觉得身上的担子很重,明天和希望都在我们身上成长。就算天塌下来,我们也得扛得住。曾几何时,我们也是伴着快乐和兴奋来到初一,可就这样飞走了,连惟一值得我们留恋的也在我们转过身时,悄无声息地溜走了。懵懵懂懂中,迷迷糊糊中,不知不觉中,初三一悄然来到了我的面前,虽然早就算定它会在某天如约而至,仍忍不住要做出很吃惊很吃惊的样子。有点不情愿,有点不相信,仿佛昨天还觉得自己是个没人懂的小孩。初三,没有时间听音乐了。新买的CD还静静地躺在抽屉里,不敢拿出来。已经初三了,该有点制止力了。初三,没有时间玩游戏了。新装上的软件只能让爸爸先睹为快,而我却隔着两间房努力奋战桌前的“高山”。初三,没有时间打篮球了。新学的三步灌篮还没练习呢,篮球场变得空空的,有一种无法排遣的失落。初三,没有时间练书法了。突然间好怀恋那段练字的经历,那种感觉,虽然很苦,也会绕着淡淡的墨香蹲在窗前听雨。初三,没有时间到处溜达了。笑着,闹着,跑着,跳着,静静地坐着,放任的态度,叛逆的年龄,成功过后的轻松。我明白,已经初三了,没有时间去开心,去生气,去计较,很多事情都没有时间去做了。记得初二时,一位学长曾跟我说:“初三真的很苦!”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吓唬我,总觉得初三不是一个“苦”字了得,还夹杂着某种寂寞的元素不被发现。古老的建筑。屋顶上停歇这一只灰白的鸽子,凝望幽深的远方。它伫立着,没有尽头的天空一直延伸。孤独就像浸在酒中的红豆弥漫着酒味渗透到空气中……碎了,也醉了,在阳光下吹起的梦幻泡泡虽能放出美丽的光彩,也抵不过命运,就这么碎了。一种微小的破碎声在轻轻撞击着我的心灵,如同被小蚂蚁咬了一口,痒痒的,却不痛。如果初一是一盘甜甜的水果冰,初二是一颗酸酸的柠檬糖,那么初三就是一杯苦苦的炭烧,很苦,也带着一份火力的热情。告诉人们,初三,它应该是快乐的。躺在草地上,仰望着天,鳞纹的白云架成一座云桥,虚无缥缈,有真实可见。我看到了两只蝴蝶飞舞在上面,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吗?我的耳边响起了那只经典的曲子……骑车在空阔的街道上,大朵大朵的白云挂在天空,让我想起了路边的棉花糖。我以更快的速度冲向远方,追寻着那些软软的棉花糖……初三的天空,有一种蔚蓝,海的蓝,透明纯净,让人有想要拥抱的感觉,想要呐喊的冲动。记忆在有雾的早晨印着雾水从后面射来,我看到了一片天空。初一、初二的天空不会有蝴蝶吧,我想。10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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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雄起”火辣辣的天,火辣辣的地,火辣辣的重庆人,火辣辣的火锅城。重庆火锅的绝啊,就在于它的麻辣鲜香的口感中。无论你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包准你吃了一次还想吃二次。火锅店在重庆城里星罗棋布,街头巷尾,总能闻到它那诱人的香味,让人口水直流 “三千尺”,实在经不住那诱惑了,肚子里的谗虫开始 “大闹天宫”,怪不得来火锅店的人络绎不绝,生意热火朝天。几个朋友在里面大干一场,不喝个云里雾里,不吃个大汗淋漓是不肯罢休的,那多痛快啊!重庆火锅真的就有这么“霸道”吗?我和妹妹来年感各个小谗猫就跟着大人们一起去过了一把瘾。刚迈进火锅店,就被热火朝天的气氛给吸引了,身子也不由自主地被牢牢叮在了座位上。火锅的汤料有三种,红汤、清汤、鸳鸯。我们一桌人口味不同,一致选了鸳鸯。“上菜喽——”不知谁吼了一嗓子,桌上就摆满了五花八门、花花绿绿的菜品,不一会,锅里的汤就烧涨了,“咕嘟咕嘟”地冒起一 个又一个大泡泡。火锅这么好吃,玄机奥妙都藏在这锅中的底料里。这底料中,放入了牛油、花椒、海椒、三奈、八角等提香的作料,汤由筒子骨或老鸭子熬制而成,自然也少不了葱、姜、蒜等调料,这做出来的菜嘛…。不用我说,你都知道那自然是鲜香爽口了!还没等我回过神来,菜品都跳到锅里去了,看那锅里,啧啧,只见涛翻浪涌,一片翻江倒海的景象,红彤彤的油珠子溅起老高,那藕片、年糕、土豆、火腿肠、鸭肠…油汪汪,红灿灿,热腾腾,在火海中翻腾不息,蟮鱼和泥鳅还有脆皮肠也炸开了花,好象在向大家招手“快来吃我吧,我好吃极了。”看得人直咽口水,叔叔说“还愣着赶什么?快开工吧。”说完便夹起了一根鸭肠在锅中一上一下,我不解地问“为什么要这样”,叔叔说“这就是重庆火锅的特色,这种方法叫做七上八下,只有这样烫的菜,才脆,有嚼劲。”然后,叔叔把鸭肠 在黄澄澄的麻油中一搅,又哧溜一声吸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大嚼特嚼起来,又喝了一大口啤酒,真是爱不释口,欲罢不能啊!妹妹也顾不得她那淑女形象了,夹起一筷火腿肠就往嘴里放,“嗤嗤,咝咝…”她辣得直吐舌头,象个小哈巴狗,小脸都涨红了,我赶忙给她倒了一杯鲜橙多饮料,她猛灌两口,呛得面红耳赤,把大家都逗乐了,我也吸取了教训,夹起一块年糕,在油碟里蘸了一下麻油,轻轻吹了吹,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哇!真好吃,麻油的香味浓浓的,年糕有点嚼劲,吃在嘴里火辣辣的,麻辣味和香甜味交织在一起,爽口极了,然后大家 欢快地聊天,大大咧咧地吃了起来,真的是酣畅淋漓啊!火锅象冬日里的一把火,把大家的心儿都点亮了,那诱人的香味又沸腾起来,把我们团团包围,让人忘却了窗外的寒冷,忘却了秋风瑟瑟的阴天,心情好得象飞上了云端。我陶醉在了这美妙的意境中,真想说“火锅火辣辣的天,火辣辣的地,火辣辣的重庆人,火辣辣的火锅城。我爱你,“霸道”的重庆火锅。10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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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风了读后感起风了读后感看完第一本书《自控力》有感而发,决心少聊QQ,但这只是一个开端,昨天白天的确没有聊QQ哦!傍晚将《自控力》的感想链接发给小可,希望他也能多读书。他告诉我,他挑了一本最薄的书《起风了》在看。我有点小意外,不管是书薄还是书厚总归在看,这也是要求进步的一个好兆头。为了和他同步,比读书的质量和收获,我也开始读《起风了》。这本书原着是日本的堀辰雄,翻译岳远坤。我有点小民族情节,看日本人写的书少之又少。今天读这本书,还是颇有感触,既然是宫崎骏动画大师诉收官之作,一定要好好的阅读。读了几页,被作者的细节描写深深吸引了,开篇纵有疾风起,人生不言弃!让人能感受到悲伤的氛围和力量。该作品笔触细腻,情透纸背,弥漫着铭心刻骨的悲怆与哀婉气息。它直击人的内心世界,透出人对“生、死、爱”这一永恒主题的探索。我一气呵成,读完这本书。书中讲述未婚妻节子身患重病,男主人公陪伴她在山中疗养。在疾病中,他们共同寻觅着生的幸福,然而却又不得不面对死亡。那些和节子活着时一起感受到的落日晚霞、林间微风、草间虫鸣,是“我”与节子人生旅途中不能忘记的大美。就算节子不在了,重回故地欣赏美景的时刻,依然能真切感受到节子的存在。他们能读懂对方,那么一个不经意的眼神,对方都能心领神会……小说以男孩为第一人称叙事,书中大多数时候描写的是男孩心理状态与感受,对女孩着墨不多,涉及时也大多是男孩对于她内心的种种猜想。但整本书读完之后,我脑海里留下的都是女孩,感觉得到她的每一次沉默、每一次欲言又止、每一次呼吸,她长长的头发、雪天望向窗外的神情——给读者存在感很强的女主人公。男孩每天陪着女孩,话语不多,甚至很多时候无语相望,也能给予对方力量,也没有妨碍相互之间的交流。我久久沉迷于这种安静、安宁却流动着的交流状态里不能自已,他们的生活简单但有种很饱满的感觉,生命的每一天每一次呼吸都被认真而平静地度过,不慌不乱,对生命安分守己。女孩让人觉得存在即是一种美,散发着生命存在的能量,让我感受到“静水深流”般的精神涌动。回顾自己的人生,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满,总想逃避生活中一些琐碎事务,偶尔莫名向家人发火……看完《风起了》之后心里平静了许多,觉得人在任何时刻都应努力保持一颗富足的心态,虚怀若谷,懂得欣赏和珍惜。最亲最爱的人在你身边,日日相见触手可及。而这种最平常最易忽略的幸福却要在不久的将来被永远地划上句号。这种咫尺天涯的痛与悲刻骨铭心无以言表。唯有将这离别前的每一天、相处时的每一刻深深记在心上。让我从男主翁与节子的故事里深深感知生死与爱别离,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竭尽全力活下去,让自己活的更好!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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