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罗兰和罗贯中
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罗曼罗兰在他的《名人传序》一文中说:“我称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想或强力称雄的人;而是靠心灵而伟大的人。除仁慈外,我不承认还有什么优越的标志。没有伟大的品格,就没有伟大的人,所有的只是空虚的偶像,匹配下贱的群众的,时间会把他们一起摧毁。成败又有什么相干?主要是成为伟大,而非显得伟大。”
显然罗曼罗兰认为英雄必须要品格高尚,而且英雄不一定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成功者。在他看来,一个人尽管地位寒微,穷愁潦倒;尽管孤立无援,屡战屡败;但只要他有一颗高贵的心灵,他在为正义和自由而战,那他就是英雄。
相反,那些只是由于个人野心的无限膨胀,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和虚荣心的人;即使他是席卷四海,威振八方的帝王;是富甲天下,腰缠万贯的富翁;是学富五车,着作等身的大师;也不过如草芥敝屣般无足称道,他们只配匹配某些下贱的群众。
在罗曼罗兰看来,贝多芬是英雄,因为他爱自由甚于一切,即使为了王位也永勿欺妄真理,他的音乐给人慈爱和勇气;弥盖朗琪罗是英雄,因为他的灵魂强健有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着他的生命,但他没有在痛苦面前发抖,而是愈受苦愈欢喜;托尔斯泰是英雄,因为他有一颗像爱自己一样去爱邻人的良心,他的胸怀比天空还广阔,能理解和包容一切,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对人类的爱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最终付诸行动;孙中山、列宁、甘地是英雄,因为他们不但是本民族,乃至是全人类的仆人,他们的人生宗旨就是为公众服务,为人类谋福。
读罢罗曼罗兰的《名人传序》,我不禁想到了中国的大文豪罗贯中,他在《三国演义》中也专门谈到了英雄,这就是第二十一回“曹操煮酒论英雄”,在此,曹操用龙来比当世之英雄,他说:“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方今春深,龙乘时变化,犹人得志而纵横四海,龙之为物,可比世之英雄。”又说,“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由此可见,罗贯中笔下或者说曹操心目中的英雄是胸怀大志,腹有良谋,善于随机应变,这里强调的是人的智慧和志向,并没有提到个人的良心和品格。当然仅仅这些并不能完全涵盖罗贯中关于英雄的全部内涵,但至少表明了罗贯中对英雄的某些看法。
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国有很多关于英雄的经典论述,但这些“经典”离普通百姓还比较远,而《三国演义》由于其雅俗共赏,家喻户晓,很容易为广大百姓所接受。据说有很多农民起义的领袖如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甚至包括毛泽东都把《三国演义》做为必读书随身携带,以便随时从中汲取智慧。
在中国多数老百姓心里真正认可的英雄还是那些靠智慧和强力而称雄的人,如齐桓晋文、秦皇汉武,如成吉思汗、乾隆大帝,甚至还有人公然崇拜慈禧太后。而那些真正靠心灵而伟大,有独立人格的人,往往被他们所处的时代所不容,如孔子庄子,如李白苏轼,如鲁迅张志新等等。中国历史上曾有一位讲仁义道德的国君――宋襄公,不幸的是直到两千多年后的今天国人还在嘲笑他。
今天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大发展时期,近百年来,我们的中国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大繁荣过,我们也需要这样的强大和繁荣;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当我们摆脱了如梦魇般伴随着我们的贫穷,物质上富起来时,我们却又在精神上陷入了贫穷。我们虽然天天在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无私奉献;可是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多少人呢?多数人关心的只是你是否聪明,是否成功,是否当官,是否有钱;没有几个人在乎你是否有一颗善良的心。
罗曼罗兰在《名人传序》中说:“我们周围的空气多沉重。老大的欧罗巴在重浊与腐败的气氛中昏迷不醒。鄙俗的物质主义镇压着思想,阻挠着政府和个人的行动。社会在乖巧卑下的自私自利中窒息以死,人类喘不过气来。”
历史常有惊人的相似。
我今天把罗曼罗兰和罗贯中放在一起来谈,决无崇洋媚外之意,事实上我非常喜欢《三国演义》,诸葛亮、关云长、赵子龙都是我无比敬仰的英雄。而且在中国也有许多靠心灵而伟大的人,在睥睨百代的罗曼罗兰屈指可数的几个英雄中就有中国的孙逸仙;同样在外国靠心灵而伟大的人也不多见,罗曼罗兰本人在生前就是很寂寞很孤独的,可以说是四面楚歌,知音难觅。另外一味地追求精神而忽视物质,一味地追求品格道德而忽视智慧强力,都是片面的不可取的,唐僧不就是因为一味仁慈而不辨善恶真伪吗?
在此我只想说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不要忘了人的本质是精神,人固然需要物质上的富有,但只有精神上的富有才是人类真正的富有,它美丽而永恒。
罗米,一个孤独的舞者
前几天在电视上看到罗米退出国家队的消息着实让我吃惊。在一个球员状态最顶峰的年龄退出,可见罗米做出这个决定得需要多大的决心。又一只潘帕斯雄鹰疲倦的落在绿意无尽的草原上,颇为无奈,也只能用些僵硬的文字来回忆罗米在国家队里逝去的年华。
第一次认识罗米是在世界杯预选赛阿根廷3比1巴西的比赛上,那场比赛罗米让骄傲的巴西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完美。然而做为足球场上硕果仅存的古典中锋罗米是孤独的。他那慢而优雅的球风让很多人质疑和批评,甚至连队友都抱怨他拖累了球队的节奏。但这却让我为罗米着迷,我是个慵懒的人,他的风格对了我的胃口。他那如手术刀般的传球总能让我为之一叹,在每个不经意间都能如一把利刃直刺敌人的心脏。他是一个在球场上跳着芭蕾的孤独舞者。
博卡是他成名的第一站。当年轻的罗米带领着博卡在东京登上世界之巅后,他那绝伦的舞步让世界为之一震,从此他声名鹊起。慧眼的佩克尔曼也随即将罗米招进了国青队。1997年的世青赛是阿根廷的舞台,是罗米的舞台,他再次让世人见识了他那孤独绝伦的舞步,阿根廷也一路披荆斩棘的杀入决赛,最后夺得冠军。出色的表现让年仅19岁的罗米幸运的进入了阿根廷国家队,然而队里都是一些成名已久的球星,贝隆。巴蒂,奥特加……罗米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于是他理所当然的错过了98和02世界杯。
阿根廷的主教练换了又换,当佩克尔曼执掌教鞭后罗米终于在国家队迎来了出头之日,他迅速地成为了阿根廷队的核心,佩克尔曼的所有战术也是围绕着他展开。
时间就这样慢慢流逝,德国世界杯在炎炎6月悄然而至。这是罗米的第一次世界杯之旅,但却不能完美谢幕。阿根廷在八强倒下了,在那充满硝烟的柏林他们败给了东道主德国,败给了莱曼。坎比亚索的眼泪在这一刻永恒,罗米沮丧的表情在这一刻定格,当时我的心揪痛。如果那时换上场的是梅西不是防守性的坎比亚索,如果那时罗米没被换下,如果……但世界不允许如果,过去了就无法挽回。
世界杯过后佩帅辞职,带领博卡连续三次夺得阿根廷联赛的巴西莱接过教鞭,而他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让罗米成为阿根廷的队长。在不久后3比0完败给巴西的是热身赛是罗米第一次担任队长出赛,也是最后一次。那场比赛罗米表现平平,这也让他成了众人和媒体口诛笔伐的对象。最终罗米选择了退出国家队,理由是他母亲已经为他两次入院了。
身为罗米的球迷我不想说些什么,虽然心痛也只能默默祝福,希望罗米往后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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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娜冒险“喂!几个小孩,出来!宏……李维老大叫你们!”牛仔裤强势地将周处处拖出来,再拿出鞭子,往杨杰身上抽了几下。我们几个打了几个哆嗦,慢吞吞地走了出去。到了大厅,见到的不是李维,而是一个和李维十分相似的小男孩。小男孩大声喊道:“原来你们几个就是我老爸雇来的仆人!介绍一下,本少爷叫宏雷……哦不,叫李雷!你!”李雷指了骆佳心,“去给我倒一杯茉莉花茶,再到四分之一杯菊花茶进去,再倒一点柠檬汁和可乐,添蜂蜜,外加西饼。”骆佳心不满地向厨房走去,由于心不在焉,忘记加可乐,被李雷揍了一顿。“咳咳……”罗凤轻轻咳嗽了一下。李雷皱皱眉头,笑里藏刀地问:“喉咙不舒服?来人!阿虎!让他舒服一点!”一个肌肉强壮的人出来了。他粗着嗓子说:“你嗓子不舒服?”罗凤胆怯地点点头。男人狠狠地往罗凤背上拍了一掌,罗凤立刻动弹不得。杨杰小声地咕哝一句:“什么嘛!敢欺负我兄弟,你不想活了你!”不料,阿虎听见了,他像提一个塑料袋一般地把杨杰提了起来,不用吹灰之力就将杨杰打得鼻青脸肿。我用手抓了一下头,李雷就愤怒地说:“阿虎!把这个下贱的奴婢用八等刑!”我被阿虎赶着,被捆在一根木头上。之后,阿虎将很多钉子放在我脚底下,再拿很多带有刺的木头把我围起来,最后对我说:“喂,小姑娘,我们少爷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干嘛要惹他呢?你没有好下场的!姑娘,好好呆着,下午放你出来。记住啊,一定不能动。一动……毁容了别求我!哈哈哈哈~~~”我狠狠朝他的背影“呸”了一声。他一定是得意忘形了,平时那么灵敏的耳朵,今天却没听到我骂他。我狠狠地瞪着他。忽然,我孤独起来:朋友们又受了什么刑?没人陪我……我想着想着,睡着了。我梦见我们回归学校的样子,我们好开心。突然,一个柔柔的、轻轻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梦。“喂,小妹妹,来,姐姐我来救你了!”广东东莞寮步镇五年级:罗诺650字 五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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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罗游戏塔罗牌游戏(一)游戏开始,进去就别再出来夜深了,古老的博物馆里,静得可怕,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有一种特别的气息在空气中流动。博物馆里的展示台上,三张精致的纸牌安静地躺在透明的玻璃隔板里,那奇妙的图案在隐隐发光,就像在预示着,这里将发生一个最不可思议的故事………又是一个湿淋淋的阴天,典型的伦敦天气,然而这凉飕飕的雨却阻碍不了孩子们热情高涨的心情。这是一所学校的小学生,他们坐着校车,准备到伦敦郊外的一所博物馆里参观。车内,孩子们正激烈地讨论着,对于每天都在沉闷学习的孩子们来说,博物馆完全是崭新的事物,就像一个意外的生日礼物。在这吵闹的环境里,一直沉默地看着窗外的女孩赫莎·塔罗尔真是格格不入。在老师和同学眼里,赫莎·塔罗尔是整个年级里最古怪的学生。她有着一头俏丽的栗色短发,宝石般的凤眼与白皙的皮肤,只不过她很少说话,比起交朋友更喜欢研究塔罗牌和黑暗的东西。经常有孩子这样说:“赫莎真像是个女僵尸!”校长也只知道赫莎当初是一个身着古典的女子带来的,其他的事情都是模模糊糊;这个孩子也不愿意开口,校长只能对老师说她是一个惜字如金的女孩子,并非另类只是不想表达。浓密的雾气,阴暗的天空,颠颠簸簸的校车,时间在无意中偷偷溜去,林立的商铺不见了,换成了一排排低矮的红砖房。又经过一片更古旧的地方,孩子们终于来到了神秘的博物馆——一座废墟的后方。这是一个很老很旧也很大的建筑物,浓厚的乌云垂在高塔上,充满死气沉沉。旁边的灌木丛已经很高了,弯弯曲曲的树枝在寒风中颤抖,歪歪斜斜地扭动着发黑的身躯。赫莎想到了阴森森的恐怖城堡,说不定,那里面还藏着什么怪兽呢!它的大门由四根粗大的柱子支撑着,每根柱子上都有一条盘踞的银龙,简约的勾画,细腻的笔风,还散发着一种木头独有的檀香气,甚至,连空气中的灰尘都有这么一股味儿,仿佛让人回到了上个世纪。“好了,孩子们,这里就是蕴含着神秘力量的——伦敦最古老的博物馆,”赛米老师把孩子们带到博物馆大堂里,开始嘱咐今天参观的规则,“好吧!你们不会被束缚,今天就以小队的方式参观,请和你们的朋友们一起行动,注意不要到危险的地方,下午四点到这里集合。”尾音刚落,孩子们忙活起来,寻找自己的好朋友开始参观,一波又一波的学生蹦蹦跳跳地走了。渐渐地,大堂里差不多所有的学生都走光了,只剩下3个孩子,赫莎、麦米琪和安。赫莎不用说了,一个喜爱塔罗牌的怪孩子;米琪则是新生,自然没有什么朋友;安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已经痊愈了却留下了后遗症——左手不能自由支配,他沉默寡言,只喜欢带着厚厚的眼镜在角落里看书。如此不同的三人,僵在空荡荡的大堂里,大眼瞪小眼。可是,一直这样下去可不行,难道等到集合?“嘿!伙计们,”米琪拉了拉赫莎和安的袖子,“我叫米琪。我们来组成一个小队,怎么样?总呆在这里可不是办法。”“…同意,我是安”安怯生生地说,他总是把身子缩得紧紧的,一副柔弱小狗的模样。赫莎没有说话,低下头看自己的靴子,慢慢地吐出两个字:“赫莎同意。”。“好的!我们先来看看地图。”米琪从书包里拿出一张羊皮纸,安和赫莎都围上去,琢磨着接下来的路程。从大堂进去后,分为三个区域——古埃及区——武器区——植物区,是相当常见的分类;博物馆共有三层,现在所处的第二层,有一个天塔和地下室,如果按最近的路程,就是古埃及区——可以从楼角的转梯直接到地下室。赫莎看向转梯处,那是一个非常小的洞口,黑黑的,什么都看不清,但看那样子应该还没有学生从那里下去,他们都太胆小了!赫莎很想去古埃及区,她一向喜欢神秘的东西,她还感觉的到,有什么东西——那转梯下方,有什么东西在呼唤她,绝对是一个不简单的物体!赫莎从外套口袋里抽出三张塔罗牌,分别是:隐者、魔术师和节制,象征着影藏之物、创造和净化。除了赫莎的好奇心,这两张出乎意料的塔罗牌更是牵扯着她的思想,她一定要去哪里!“我想去古埃及区。”赫莎抬起头,怔怔地说。“嗯!是个满新鲜的地方——虽然阴森森的,我也想去看看。”米琪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安小心翼翼地看了看两个女生,带点恐惧地说:“可…可以啊。”赫莎带着米琪和安向前走去,按下了转梯的开关。门……缓缓地开了,抱着强烈好奇心的三个孩子,万万没有想到,一个残忍的游戏,也慢慢拉开了帘幕,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呼吸着这人间新鲜的、纯净的、没有血腥和铁链味的空气。(二)第一张牌出现,抓狂的野兽“啊,真是太破烂了,我估计这里有几十年没有人来了!”米琪一手捏着鼻子,一手使劲拍着牛仔裤,不满地抱怨着。这里的灰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又黑又暗,什么都没有,还有一股子刺鼻的铁链味道,跟刚才外面的空气截然不同,的确很难接受。“已经…10分钟了。”赫莎皱了皱眉头,按常理来说,转梯通往下层的长度应该不会很长,但是现在的前方,10分钟了却什么也看不见,根本不知道现在所处的位置。他们不禁加快了脚步,气氛有点奇怪,每一次呼气,稀奇,都有种窒息的感觉,这里是不通风的。赫莎的脖子后面冒出了一股嗖嗖的冷气。“咚!咚!唔……”“唉,你听,有什么东西在接近。”安最先发现了动静。赫莎俯下身子看着石阶,竟然在震动!那石阶上的灰尘、沙砾被巨大的脚步声震得跳起来。“是从下面传来的,它在向我们走!天!快跑!”米琪惊叫着。可身体听不了指挥,米琪根本抬不起脚。突然,石阶突然变得光溜溜的,三人一下子跌在石阶上,开始向下飞快地滑动。皮肤和身体挂在尖锐的石头上,真疼。“救命啊!”米琪喊了一句,“有人吗?”尖厉的声音在转梯里回荡。却没有回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盘绕的石阶突然转了一个大弯,弯转得太急,赫莎有种想呕的感觉。她眯了眯眼睛,看到一丝幽暗的光线,越来越近,是一扇铁门。“啊!”三人都撞在了铁门上,一阵晕眩,他们急忙推开沉重的铁门,真费力。“呼…呼……呼…”米琪和安使劲地喘气,还没从刚才的惊恐中回过神来。赫莎则手扶着墙壁慢慢站了起来,她希望看到的是平滑的水泥地板,宽敞的房间——可事实是残酷的——他们来到了一个比转梯更为恐怖的地方。弯曲的走道上全是崩溃的泥沙,油灯微弱的光若隐若现,红色的墙壁上刻着大大小小的古埃及图画和文字,空气又潮湿又寒冷。这里是古埃及区?赫莎的眼睛向四周扫瞄,看到了一个破旧的木牌,几乎被磨掉的字只能模糊地看见“古埃及区”四个字。突然,赫莎看到了什么“这是……”审判的塔罗牌?“我们在那儿?”米琪回过神来了。“古埃及区。”赫莎扶起两个同伴。“真是古怪,”米琪说,“刚才那到底是什么?”“不知道…也说不定是幻象。”安嘴上这么说而已,他在麻痹自己恐惧的心。因为他真真切切地看到了,一个披着斗篷的人,他非常高、壮,大约有3米高,满身是肌肉;安海看见了他的脸,那是一张扭曲的、怒气冲冲的脸。血红的眼球死死地盯着安,眼神像剑一样凌厉、冷酷,那长长的、鹰勾一样的鼻子冒着白色的气,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是一只抓狂的野兽。“呜呜呜呜……”低沉的怒吼从铁门后传来,把刚喘过气的三人吓得脸色苍白。他们脑海里只有一个字——跑!赫莎扶着冷冰冰的墙壁,从污水、沙坑上跨过去,现在最重要的是逃跑。“我在前面找出路,你们跟上!”赫莎紧张极了,她很担心,自己以及同伴的生命。奔跑的鞋子在啪啪地敲打着地面,但身后的野兽人脚步声更响,每一步都像劈开了天,炸开了地,小小的通道几乎被震得变了形。赫莎看到墙壁上方有一个巨大的铁把手,它是通向上层的唯一出路。“爬上去!快!”赫莎奋力一跳,抓住把手的钩子,顺手把米琪和安也拉了上来。几个引体向上,终于爬到了上面。赫莎看了看把手,这是个可以拆除的把手,只要扭开大螺丝钉,把手落下,就可以暂时摆脱野兽人。不过,螺丝钉离地板可有一段距离,如果不小心滑倒,就可不是擦破这么简单了!赫莎想了想。“谁有粗的绳子?”冰冷的语气却带着一丝紧张。米琪摇摇头,一脸疑惑。“啊…我有…”说着安打开了书包,拿出一条长长的粗绳子,赫莎接过绳子,紧紧地绑在把手的钩子上,又把另一端绑在自己身上。“米琪,看好野兽人;安,你的右手能用,抓紧绳子。我去放倒把手。”米琪和安坚定地点点头。赫莎打量了一下高度、野兽人的位置以及螺丝钉的位置。嗯!必须快一点,按这个高度来讲,野兽人接近3米,把手离地板的距离是5米左右,野兽人是绝对抓不到的,扭开螺丝钉需要20秒,野兽人也不会在下面傻等,算上爬过去的时间,一共是1分钟……不行!时间太长了!一定要快!赫莎盘算着。她用力一蹬脚,紧紧抓住了钩子,又使劲摇晃着身子,却怎么也够不到螺丝钉。“!”赫莎看着下面异常兴奋的野兽人,它的眼睛猩红得滴出了血,野兽的特点再也隐藏不了,它怒吼一声,鬃毛全部竖立起来,扎穿了宽大的斗篷,尖利的狼牙闪着寒光,后面的尾巴对着赫莎一阵乱拍乱打。赫莎不得不用两只手抓紧钩子,现在放手,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很显然野兽人不会乖乖地等赫莎去放把手。野兽人又一次怒吼,这次更加有野性,更加危险,它野蛮地卷起尾巴,向赫莎扫去,想把她卷下来,然而……“彭!”“呜啊……”一声枪响,野兽人呻吟地倒下。赫莎惊奇地看着安,不知哪来了一股勇气,当看到赫莎将被害时,安飞快地从包里抽出一把麻醉枪——这是安的哥哥送给他的。“快…快,扭开螺…螺丝钉!”安激动地脸色泛红。赫莎一脚踏在墙壁的突起处,用一只手臂夹着螺丝钉的圆头,往左费力扭着。终于,螺丝钉扭下了,把手往开始下坠。“赫莎!抓紧绳子。”米琪不知什么时候解开了绑在钩子上的绳子,正和安一起拉着,他们必须得把赫莎弄过来,不然会被把手一起被埋掉。“抓住我的手!!!”安吼着向赫莎伸出手。终于,野兽人跟把手一起淹没,三个孩子用他们勇敢的心和友谊战胜了第一个困难。也就是说,第二张牌也该出现了,在某个黑暗的角落,名为恶魔的纸牌闪着殷红的光,就如同下面发生的故事,多么可悲……(三)最残忍的塔罗牌,安的失踪赫莎、米琪和安终于到了一个看起来较为安全的地方,不过有点奇怪——这里全是武器:有巨大的斧头,沉重的铁锤,锃亮的叉和戟,锋利的刀和长剑,土色的盔甲,令人毛骨悚然的枷锁……看着这些足以毁灭一个城镇的死亡之物,三个孩子感到寒气逼近。“怎么就没有一个暖和的地方?”米琪不自然地笑了笑,说了一个极冷的笑话——现在可不是讲笑话的时候,这里还是不能久留,他们得马上寻找下一个出口。谁也不能保证那个野兽人、甚至更可怕的东西会盯上他们。幽暗诡异的火光,三人走在没有尽头的长廊里,要说是噩梦,也肯定是一个最真实可怕的噩梦。“米琪,地图还在吗?”赫莎想知道现在的位置。“哦……这应该是博物馆的第二层。”赫莎思索着。“那,我们离其他同学应该也不远?”米琪觉得有点希望了。“可以这么说,地图上还讲,从这个路一直往前走,就可以出去到二楼的大堂,可以和其他人碰面了。”赫莎这样说,心里却有一种很怪的感觉,她认为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反而越来越复杂了。“那走吧,嘿!安,该走了。”米琪说,“快点啊!你想呆在这儿吗?”米琪转过身去:“安?”安不见了。“安?安!”赫莎也察觉到了不对劲,安什么时候不见的?安去那儿了?安是怎么不见的?为什么没有动静和声音?“走,去找安。”她对米琪说,“不能抛下他就走。”两个女孩又向回路奔跑,安失踪得无声无息,这也让米琪和赫莎感到惊惶。太奇怪了!(四)逆位“死神”,神秘的女子“咚!”一阵声响,赫莎回头,看到一束刺眼的光,她用手挡住了眼睛,她模糊地看见那光束里站着一个女子,乌黑的直发垂到脚边,华丽的红色哥特式礼服典雅而高贵,奢华的金色服饰把女子照得光彩动人,赫莎望了一眼女子绝美而苍白的脸,惊讶地长大了嘴,这张脸是……女子扬手拂袖,赫莎顿时没有知觉,直直地倒下,女子轻轻接住了赫莎,把她抱在怀里,对赫莎轻声低语:“欢迎回来,我可爱的—赫莎·塔罗尔—塔罗牌公主殿下。”女子温柔地看着赫莎,玉手轻轻抚摸着赫莎光滑的额头,像在催眠般窃窃私语了很久,然后,女子念了一声咒语,地面出现一个六芒星塔罗牌阵,她就和赫莎一起消失在了这紫色的六芒星里,最后留下一段话:“你们也会来的,米琪、安,不过要过一段日子了,到时候就请野兽先生带你们来好了!呵呵,我们一定热烈欢迎,可爱的孩子,爱上这个博物馆吧……”第一部End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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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笑曼陀罗5~往事如烟,昨天的日子恍如隔世。6~少年坐在荷塘边,昔日的金碧辉煌一荡然无存,留下的仅是一片片小小的坟。挂满蜘蛛网的曼陀山庄,已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多少年,多少年,远其乎哉。春秋不知漫步,冬夏依旧。少年的眼睛里只有白色曼陀罗,恩恩怨怨灌注在其,可惜天不遂人愿……7~那花朵至少有十年没动过了,难道是父亲的《花经》有误?少年一筹莫展,思忖着,盲无目的的走到父亲石棺前,那阴暗处的矮小植株,在微风中摇曳着。少年感到一丝刺骨寒风。何时才有种子?望着满山遍野的曼陀罗,一汪绿海,一半粉红,适意和生生不息的希望,很久没有这样的奢求。倒是希望彼岸花能载着他忘记过去。他永远也忘不了血溅华堂,永远也忘不了缇铃哭着跑来告诉他旖云被执行死刑,那是他一生的挚爱,也是他唯一的亲人,妹妹。一霎间,那邪恶爆发的压住了善良。“少爷,少爷。”带着童稚的声音,缇铃一边跑一边高呼,少年放下脑海中的事情转过脸去微微一笑:“别再叫我少爷。”“不,你永远是我的少爷,要不是你从死人堆里把我……”“别提了。”少年回过头去,抚摸着棺木。“那,我可以叫你天赐么?”缇铃满脸欢喜,少年漠然的点了点头。“天赐,别再想着花了,我给你看一样东西。”说着缇铃从口袋里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锦盒,“这里便是你最爱玩的虫子。”缇铃抿着嘴,把锦盒递给天赐。天赐猛的站起来,拽起锦盒,“啪”的一声摔到地上,怒号着:“别再跟我提什么虫子!”随之跺了几脚,跑开了。缇铃像秋蝉似的摇曳着,流着泪拾起女仆母亲留下的唯一一件遗物,和那两只可怜的小虫子。一滴泪珠掰两半。悄悄地遗失,没有花儿陪衬的绿叶。8~不知怎的,缇铃走了,花儿却绽放了,耳畔响起母亲唱的调子,少年失神的望着花瓣,这是他最后一个机会。黑色的曼陀罗也开了,种在他心里……茂盛花儿没有几天就凋零了,正如风烛残年的曼陀山庄,不过只有前者是男孩儿想要的。收集三四颗种子,天赐把他们磨成粉,没有缇铃的帮助,天赐反倒有些不知所措。独自收拾好行囊,天赐朝着圣都的方向走去,他抚摸了一下胸口的金色花瓣,希望它能带来好运,也许,黑色的曼陀罗会想念他的。9~满城的告示上画着缇铃的模样,她刚刚闯进皇宫,差点使皇上遇刺,尽管皇帝是个傀儡。天赐早料到这一点,只是隐隐的觉得自己训练了这样一个女子,光阴没有白费。天赐撕下皇榜,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下被官府的侍卫带走。官旭峰此时已是当朝太师,他,才是真正的掌权者。官旭峰绕着天赐转了好几圈,不禁点点头,“年轻人,资质不错,可惜太过自大。一个月了,没有人敢揭皇榜,你。”天赐淡淡一笑默不作声。官旭峰似乎察觉到一丝寒意,他的目光中仿佛含着一个人的影子……10~也许是凑巧吧,天空中同时荡漾着两朵曼陀罗花,那是他们唯一的暗号。在曼陀罗图腾下,天赐久久注视着缇铃,她的脸上显露出憔悴。“把手伸过来。”缇铃突然尖叫着向后躲,那是两条张牙舞爪的毒蝎,温顺的趴在天赐的手上。缇铃平静心神,低下头,“能不能让我换一种方法睡着?我怕虫。”“那?”天赐还没说完,缇铃提起刀,往她那白皙的脖子上一抹,鲜血顺着她的生命逝去。天赐最后一次抚摸她的手,释然。毒虫占据了那美丽的面庞。11~这也许是唯一接近官旭峰的方式,当他捧上那面目全非的尸体,官旭峰就对他放松了最后一点警惕。“天赐,我把我的女儿许配给你,从此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从内堂里走出一位少女,天赐从未感受到这样亲切,天赐一瞥那位少女,那纯净的女儿香令他心旷神怡。可她注定要死,只要是官旭峰的家人,他不想放过一个。少女满面愁容,丝毫没有高兴的样子。“小女闺名游吟。”官旭峰见女儿没有想说话的意思,连忙出来解围。天赐轻轻地“恩”了一声,“您办吧。”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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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笑曼陀罗12~洞房花烛夜?天赐冷冷的看着一群并不认识大官喝的烂醉,那些花花公子哥们簇拥着他走进新房,他没兴趣揭鲜红的盖头,那样只会让他的欲望膨胀,血性释放。但戏还是要做的,天赐强忍着恶心。他最讨厌这种继承式的和亲,也最讨厌在众目睽睽之下强迫他干他并不想干的。可为了复仇的快感,他别无选择。揭下神秘的面纱,泪水朦胧的轮廓清晰的出现,他赫然看到那红绳上拴着半片金色花瓣。“这花瓣,你哪来的!”天赐近乎疯狂的怒吼,扯下了那个红绳。少女痛苦的呻吟,美丽的脖子上烙下一圈红印,哭叫着想把那金色花瓣夺回来,窗外的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怔怔的在外面看着。少女用力扇了天赐一巴掌,止不住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链落下来。旖云在哪里!旖云在哪里!天赐双眼布满血丝,再也忍不住满腔的悲愤,咬住被子,喉结狰狞着暴起,“哥想你……”13~漫步在西窗门廊,偶听一丝丝若有若无的细语。天赐按耐不住好奇,轻轻在窗户中捅一个小洞,只见游吟端坐在木箱之上,伴着哽咽烟尘更使她不停的咳嗽,眼圈殷红着,显然哭了许久,哼着母亲那亲切的曲子。天赐胸中涌起一股冲动,一不小心碰到了半合的红门,游吟警惕的抬起头,天赐飞快的躲在一旁,学了一声猫叫。14~新人敬茶,官旭峰凝视着他们,面带微笑,如春风拂面一般得意。天赐只得强装笑颜,但他惊异的发现,游吟竟然也苦笑着,水灵灵的眼睛仿佛要喷出火来……这种种种种,令天赐的脑袋乱成一团,他再也承受不住那冲击的痛感,拽住游吟小声问:“你是不是旖云?你是不是!”游吟被吓懵了,官旭峰早已回了屋,她没了主心骨,顿时目瞪口呆。“你说呀,你说呀!”天赐使劲摇晃着游吟,不顾一切的要答案。“你是天赐哥哥?”游吟小心翼翼的问,忘了戒备之心。天赐猛地点点头。“你真是旖云?”天赐喜不自胜。游吟突然想到些什么,板起脸来:“我是游吟,不是旖云!”她见过官场的风风雨雨,又拴上了一道防线。“不,你就是旖云,你就是旖云!”天赐取出那半片金色花瓣,青筋在他干瘦的手上暴起,他把报仇抛在脑后,他把性命抛在脑后。“哥!”旖云实在装不下去了,拥着天赐泪流满面,就像小说里的一幕幕悲剧。15~已经是第二次敬茶了。官旭峰笑吟吟的接过,喉头一鼓一鼓。“赐茶。”官旭峰命下人递给天赐一碗茶,天赐满腹狐疑的喝下。“你完蛋了!”天赐一甩茶碗。果然,一排排婢女应声而倒,官旭峰却依然面露微笑,反而天赐感到一阵眩晕,支持不住,倒在地上。“这……这是……”天赐用尽最后的力气,声音微弱。“哈哈哈哈,游吟并没有下毒,我却下了毒!想来,那白色曼陀罗的花毒竟如此厉害。说,是谁指使你来的!”旖云抱着天赐,渐渐低下了头。天赐仰天长笑,口中鲜血泉涌而出。“哥!”旖云使劲摇着天赐的身子。“什么?他不是朝中大臣派来的?”官旭峰忙问。“他是天赐,他是我哥!”“哎呀。”官旭峰紧闭双目,痛苦不已,他兄弟的血脉,竟断送在他手中。“哥,要不是官旭峰用自己的儿女救了你我的性命,你我活不到今天啊。我不忍心……”天赐永远也听不到了。旖云毅然吞下了那服毒药,长醉而逝。那曼陀罗开了一季又一季,两株陈旧棺木下的白色曼陀罗无人照料却开得极旺盛。在微风中摇曳着,仿佛露出一丝苦笑。夏天的最后一群飞鸟拂袖而去……==后记==附:曼佗罗的花语是:无间的爱和复仇!代表不可预知的死亡和爱。曼陀罗花:光、暗界共有花种,仅生长于阴寒之地。紫色曼陀罗——恐怖。蓝色曼陀罗——诈情,骗爱。红色曼陀罗——曼珠沙华,又称彼岸花。一般认为是生长在三途河边的接引之花。花香传说有魔力,能唤起生前的记忆。粉色曼陀罗——适意。绿色曼陀罗—生生不息的希望。黑色曼陀罗——不可预知的黑暗、死亡和颠沛流离的爱。凡间的无爱与无仇,被伤害的坚韧创痍的心灵,生的不归之路。金色曼陀罗——敬爱,天生的幸运儿,有着不止息的幸福。白色曼陀罗——情花,如用酒吞服,会使人发笑,有麻醉作用。是天上开的花,白色而柔软,见此花者,恶自去除。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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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峰天空湛蓝,就仿佛一块巨大的蓝色翡翠,盛夏的太阳仿佛一个大火球,高高悬挂在这块巨大翡翠之中,看太阳位置,估计也就下午三点左右。宜安区第三高中。“叮叮叮……”随着响亮的铃声响彻整个校园,顿时整个校园中响起一片喧哗声,各栋教学楼中便鱼贯涌出了大量的学生,三五成群说笑着朝校门口走去。“罗峰师兄!罗峰师兄!”一道粗厚的声音响起。“阿峰,有人喊你。”在学生人群当中,和同学一道走着的拿着书籍的青年,穿着普通蓝色运动服,身高大概一米七五,显得比较精瘦。此时他疑惑转头看去,喊他的是一名男生,身高大概有一米九,长的虎背熊腰,手臂更是粗壮的惊人。“你是?”罗峰疑惑看着来人,自己似乎不认识眼前人。这二人,一个壮硕的好似一头黑熊。而‘罗峰师兄’和普通人一般。论身高……这二人相差极大。可是这名虎背熊腰的男生,却显得有些拘谨,他仔细看了看他崇拜的‘罗峰师兄’,暗道:“看样子,传言没错,罗峰师兄,是挺好说话的。”“罗峰师兄,我,我有事想请罗峰师兄帮忙。”壮硕男忐忑道。“什么事?”罗峰一笑,说道。“我练拳的时候,出拳发劲,总是感觉不对,不知道师兄你有没有时间指点一下。”这壮硕男生,连说道,“按照武馆老师说的,以我的力气,按道理一拳可以打出强上50%的力道。可是,我出拳发劲,总是达不到那么高。”壮硕男生期盼看着罗峰。“哦,是这样……”罗峰略微停顿一下,点点头,“这样吧,这个星期的星期天下午,在武馆的时候你找我。”“谢师兄,谢师兄了。”这壮硕的男生连感谢道。罗峰笑了笑,就和自己的同学一道离开。目送着罗峰离去,壮硕男生露出兴奋之色,猛地一握拳,手臂上青筋暴突,兴奋低吼一声:“成功!”“罗峰师兄,竟然就这么容易答应了?”一名穿着校服的男生惊讶道。“传言果然没错,罗峰师兄是很好说话的,人也很好。”壮硕男生咧嘴笑道。“可是……不对啊,我们第三高中,五千名学生中,获得‘武馆高级学员’称号的,一共才三个。三名高级学员当中,另外两个‘张昊白’和‘柳婷’可都是很傲的,根本是不肯浪费时间指点我们的。”校服男生疑惑道,“罗峰师兄脾气竟然这么好?”现如今,整个世界上,各个国家地区,几乎每一个高中生,在接受文化教育之外,也会加入武馆,开发人体潜力。宜安区第三高中,三个年级,一共近五千名高中生。绝大多数,都是武馆的初级学员!只有极少数,是‘中级学员’。能获得‘高级学员’资格的,一共才三个人!“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哼哼,看到了吧?罗峰师兄和另外两个可不一样。”壮硕男生撇嘴道,“那个张昊白和柳婷,家里都是富豪。从小家里花了大量金钱去培养,才能有这么强。至于罗峰师兄,和他们可不同!”校服男生也点头:“我也听说了,罗峰师兄和我们一样,家里经济条件一般,住的还是廉租房呢。”“对,罗峰师兄,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可完全是刻苦修炼。靠自己一拳一脚练出来的。哪像张昊白他们两个。”壮硕男生握紧拳头,深吸一口气,“我的目标就是罗峰师兄,我一定要在四年内,也就是大学毕业前,通过武馆考核,得到武馆的‘高级学员’称号!”……此刻,他们谈论的那位罗峰师兄,正和一名运动服男生顺着学生人流,朝第三高中大门走去。“阿峰,啧啧,刚才那个请你指点‘出拳发劲’的大块头男生走的时候,还和他同学夸你呢。”运动服男生,不由笑了起来,“夸你人好,夸你好说话。”罗峰笑了笑:“怎么,魏文,你嫉妒了?”“嫉妒你?”魏文一摸鼻子,嘿嘿笑道,“你做梦吧。我是在感叹,那个大块头不知道他敬佩的‘罗峰师兄’真面目啊。我可记得清清楚楚……那次在武馆的比武台上,他敬仰的‘罗峰师兄’连挑三人,打的三名高级学员爬不起来。”罗峰一笑。那一战,的确是他的成名战。罗峰一拍魏文肩膀,笑道:“走吧,回家。”魏文肩膀故作夸张的一抖,连喊道:“阿峰,你轻点。你这一拍,我肩膀都快碎了!”“又装!”罗峰撇撇嘴,魏文是和他从小穿开裆裤,一起玩到大的死党。虽然不是亲兄弟,感情却也差不多。小学,初中,高中。一路走来,二人感情的确很深。“咦?”魏文忽然盯着前方,“阿峰,你看,是你暗恋的那位!”“嗯?”罗峰也连看去,只见远处校门口学生人群中,有一名穿着牛仔裤、浅白色polo衫的的马尾辫少女正沿着路边走着。罗峰心跳微微加速。心中掠过一个名字——徐欣!自己暗恋徐欣,这个秘密知道的人极少,不过好兄弟‘魏文’自然很早就知道了。高一的时候,自己和徐欣被分到一个班级,第一次看到徐欣,就觉得眼前一亮……于是,上课的时候,自己坐在后面,不知怎么回事,总是控制不住自己,情不自禁看向前面坐着的徐欣背影,就这么默默看着。只要能看到徐欣背影,就已经满足了。高二因为分班,导致高二、高三,自己和徐欣不再一个班级。可是每当看到徐欣时,总是忍不住看过去……“离高考只剩下一个月。”罗峰心中默默道,“过去我没勇气,也没时间去追女生谈恋爱。而现在最后一个月,大家都忙着高考复习,徐欣也是很要强的女生。怎么可能这时候分心谈恋爱?而且高考前最后一个月,我也不能分心,否则以后会后悔终生。”“算了,这暗恋……就将它当作记忆吧。”暗恋……很苦涩,还没有开花,却已经凋谢。罗峰只想默默将这一切放在心底。“让你追徐欣,你不追。现在离高考只剩下一个月了。”魏文摇头道,“以后怕再也见不到徐欣了。你以后,后悔都晚了。”“魏文,”罗峰摇摇头,“别说了,没获得‘武者’称号,我是不会分心谈恋爱的。”“兄弟,你够狠!”魏文竖起大拇指,“武者称号?我们整个高中五千人,都没一个能获得‘武者称号’。你竟然说,不获得武者称号,就不分心谈恋爱。牛,你牛!”“嗯?”罗峰忽然瞥了校门口另外五个人一眼,“张昊白?”在校门口学生人群中显得很惹眼的五个人,为首的青年身高足有一米八,穿着白色体恤衫,白色长裤,胸肌凸显的很明显。在他周围的四个人,或是身体壮硕,或是脸上有着刀痕,一看都是很凶悍的人物。而白衣白裤青年正是宜安区第三高中,三名武馆高级学员当中的一位——张昊白。“罗峰。”张昊白看了罗峰一眼,不由发出一声低哼。在整个高中如果说他张昊白最恨谁,显然就是这个罗峰!毕竟,获得‘武馆高级学员’称号的三人中,有一个是女的。男生中,就他们两个是武馆高级学员!而且,张昊白是有钱人家,而罗峰是普通人家,住着廉租房。学习成绩上——罗峰压张昊白一头!在武力上——罗峰、张昊白都获得‘高级学员’称号,而罗峰还曾经在武馆内,连战三名高级学员。打的那三人爬不起来,这被打的三人当中,其中之一就是‘张昊白’。那次他被打的掉了一颗牙!而在家庭条件上,张昊白家明显有钱!条件好,可学习成绩和武力,都被罗峰压一头。在学校,有人夸赞张昊白的时候,经常会有人拿罗峰出来比!怨气!张昊白对罗峰的怨气,实在太大。“我们走。”张昊白舔了一下牙齿,牙齿似乎隐隐作痛,那次他就被打的满嘴血,掉了一颗牙。“这张昊白,自武馆那次,被揍了一次,乖多了,再也不来招惹阿峰你了。”魏文目送张昊白几人远去,不由笑着和罗峰说道。张昊白?对于这纨绔子弟,罗峰从没有放在心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罗峰说着,便和魏文一道回家。回家途中。“滴——滴——”街道上,汽车的喇叭声时而响起。现如今,汽车用的能源都是‘电能’,至少街道旁闻不到那种汽油味了。“魏文,还有一个月就高考了。这一个月,我们可都得认真努力一把。”罗峰和魏文在人行道上走着,“武馆那边,可以暂时放松一点。每天做些恢复姓训练即可,精力主要放在文化学习上。高考毕竟很重要,我们可都是学了十二年了。就看这一遭了。”“对啊,十二年文化学习,就这一场考试定乾坤。”魏文也感叹一声,“高考啊高考,可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嗯。”罗峰也点点头。他家里的经济条件不算好,虽然他‘武馆高级学员’称号,注定他罗峰就是文化成绩再差,也能混一份‘精英保镖’的工作,年薪二三十万不成问题。可是……罗峰岂会甘心只是当一个保镖?……此时的宜安区上空,大概一千米高空。一头巨大的黑冠金雕正从城市高空飞行而过,它的身体约莫有二十余米长,就仿佛一架大型战斗机,全身羽毛隐隐泛着冰冷的金属光泽,头顶羽毛为幽黑色,就仿佛黑色皇冠一般,它那锋利巨大的利爪也是金黄色。一双泛着蓝光的锐利冰冷双眸,朝下方的人类城市俯瞰,竟然隐隐有着一丝杀意。一年级:2510894509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一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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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罗诺亚·索隆罗罗诺亚·索隆是日本漫画《海贼王》中的男二号,草帽海贼团中的战斗员,是悬赏过亿武艺高强的三刀流剑士,超新星11人之一,能够自由操纵三把刀战斗。爱喝酒,爱睡觉,讲义气,海贼第一超级大路痴。为了小时候与挚友的约定而踏上了前往世界第一剑士的道路,随后成为主角蒙奇·D·路飞的第一个伙伴。在初次败给世界第一剑士“鹰眼米霍克”后向路飞发誓永不再败,并且更加努力的锻炼自己。两年后的他成功与伙伴们汇合,并且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奔赴强者如云的新世界。索隆有着一头绿色短发、左臂绑着深绿色头巾(全力战斗时会把它系在头上)、绿色肚兜和左耳的三只水滴状耳环,自第二部开始左眼多了一条伤痕。其能力“三刀流”是双手持刀之外,加上口咬着一本刀的索隆独创剑术。他的配刀是“和道一文字”、“三代鬼彻”、“黒刀秋水”。他贯彻自己的“武士道”,日复一日坚持严苛的身体训练,这使得肉体极为强韧、筋力控制自如,臂力甚至强劲到能够将斩击“剑波化”。身为武士,索隆在战斗当中最是身先士卒,受伤的频率也最高,有几次甚至都是足以致人于死的重伤。不过嗜睡的索隆也认为“不管多重的伤只要睡觉就会好!”,并常以“锻炼身体时很不方便”为借口,不等伤势好转就拆掉绷带。索隆有着领导者一般的气势,一马当先的他常被敌方误认为船长。由于是最初的伙伴,他与路飞的默契极佳,他极为信任路飞,无论何时都尊重身为船长的路飞的意见,会纠正路飞的错误,也有牺牲自己保护路飞的觉悟。倘若耳闻擅长使剑的高手就在他身边,即便是被夺去影子而陷入重度昏迷状态,也会立刻清醒过来。最大的缺点就是完全没有方向感,非常容易迷路,就算有人带路也会走错方向,连半路痴的路飞都调侃他比动物还不如。常与山治吵架(连以他的影子复活的僵尸也是如此。)因为绿色的头发,山治给他取了“绿藻头”、“天然植物”和“抹茶头”等不同绰号。此外,他的酒量极好,不过索隆声称“真正的剑士绝对不能将自己灌醉”。虽然平时和山治不合,却和后者同样在面对女性对手的时候,如可让对方看清情势逃走不加阻拦,反之则在不杀死对方的情况下击败对手(如庞克哈萨特对上“雪女”莫奈)。由于幼年时期受到竞争对手兼儿时好友克伊娜的影响,索隆对于容貌与性格皆神似克伊娜的海军达丝琪抱持着无法接受对方的态度,和对方碰面时也总会与之拌嘴,然而在迫于极度危险的情况下,亦会选择和对方联手作战对抗敌人的攻势。作者于漫画单行本56卷的SBS专栏中提到性别转换后的索隆(女版)变成完全只有淑女气质,名言是“三刀流?咬著刀子牙齿会断掉啊!”尾田亦曾提到草帽海贼团如果是个大家族,那索隆就是家中的长男。索隆在罗宾印象中的花种代表为蓟。在东海冒险篇中,刚出场的索隆身上带着点叛逆和傲气的味道,刚开始的挑衅路飞,“恶言”拒绝女孩嘉利送的饭团,离开海军基地前又挑衅海军,吓唬“乌索普海贼团”的三个小孩子无不体现着这一点。但是同样是在东海篇中败给鹰眼后性格便开始慢慢发生了变化, 随后在航海的过程中渐渐成熟,冷静沉稳的性格开始明显地体现出来了,在航海过程中至少有两次被当成是草帽海贼团的船长(阿拉巴斯坦篇和空岛篇)。有许多人说他的性格冷酷,在这里得要为他正名一下,索隆的性格绝对不是冷酷。他心甘情愿地为自己的同伴付出,哪怕是生命,放弃自己的梦想,包括在他看来比生命更重要的自尊。在失散的两年中,他舍弃了自尊而向“鹰眼”请教剑术,只是为了得到保护同伴的力量。并且索隆除了路痴,有点嗜酒嗜睡,一星期只洗一次澡之外就没什么没缺点了。索隆的悬赏金额仅次于路飞,同时也是草帽一伙的第二把交椅,更是实质上的副船长,他身负著保护整个海贼团的重大责任,因此不允许自己或伙伴在关键时刻有任何一丝的“天真”和“软弱”,更不允许有人破坏船上的铁则或者做出有损船长威信的事──当然,在平时的相处中,团里每一个人都是打成一片的,船长路飞一直都是众人吐槽的对象。水之都的前段,面对罗宾的不告而别,索隆坚持要有船长的同意才能离开。同样在水都篇,原本因为梅利号存续问题而草率离开的乌索普后来打算回锅,索隆告诫路飞和其他成员海贼不是儿戏,不能因为一时的感情用事,使整个的海贼团崩溃,他的这份坚持,甚至连平日爱和他斗嘴的山治也难得表现赞同他说的话。因为有这坚持,也是草帽一伙能在处处充满危险的“伟大航道”存活下来的原因之一。索隆在童年时于道场学习剑术时使用的是两把不知名的刀,在古伊娜死后得到她的“和道一文字”。与米霍克对决时两把不知名的刀被折断,仅余和道一文字;与小八战斗时借用了强尼和约瑟夫两人的刀。其后于罗格镇获赠快刀“三代鬼彻”和良快刀“雪走”。在司法之岛上与卡库和贾布拉战斗时,因右手与狙击王(乌索普)的左手被手拷锁在一起,索隆被迫以狙击王作刀,并将其称呼为“鼻岚”。逃离司法岛时雪走被锈锈果实能力者修恩腐蚀,暂时使用一把海军刀。后来在与武士龙马对战时打败龙马得到传说中武士的名刀 “秋水”。索隆,一个坚强的男人,最爱索大!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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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浮山作文篇一:罗浮山游记_650字今天,爸爸的朋友到我们家做客,他们决定中午到东莞市罗浮山玩个痛快,我听了,心里别提有多开心呀!很快,中午到了。我、爸爸、妈妈和一些朋友们驶着车向罗浮出发了。一路上,赤热赤热的太阳烤着大地,我们每人汗流浃背,几乎快被太阳烤熟了。但是,想起罗浮山冰凉冰凉的泉水,我们感到不再炎热。一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罗浮山的山脚旁,我仰望着罗浮山,它那魁梧的身躯令我赞叹不已!我们欣赏了几分钟后,继续向罗浮山前进。不久,我们到达了罗浮山,只见有一座大大的门,门上刻着三个耀眼的大字“罗浮山”我兴奋不已,急切地拉着爸爸妈妈的手,兴致勃勃地向大门跑去。一进大门,我们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高底不平的小路攀爬罗浮山,一路上,我们看到了许多高大的树木,在树荫下行走,感觉格外的凉爽!还看到还有许多奇形怪状的石头,石头有大的也有小的,有的像一枚枚恐龙蛋,有的像一块块蛋糕,还有的像天天弯弯的月亮,我对这些美丽的石头爱不释手呀!此时的我们气喘吁吁,最吸引我们的就是山谷的泉水,叮咚叮咚响,我们发现许多游客在山谷的里玩水,看,他们玩得多开心呀!原来在半山坡有一个个水池,我们飞快来到无人的水池边,这里的水好清呀!水中的石头能粒粒可数,鱼儿在水中快乐的玩耍,水面不时泛起一丝丝波纹。我们换了泳衣,纵身一跃,“啪”的一声,水花四溅,我们一家人快乐地在水池中玩耍,嬉戏,冰凉的池水为我们解暑,这真是一个美妙的“大自然氧吧”呀!这次去罗浮山,我玩得最开心,我真希望下次还去罗浮山玩。篇二:漫游罗浮山_1000字十月的一个星期六,我刚起床,就看到爸爸和妈妈忙来忙去,我心想:他们怎么这么早起床呢?我好奇地走到他们旁边,他们就不约而同地说:“快点,我们要去罗浮山呀”。我一听,一奔三尺高。吃了早餐,我叫妈妈快点。一路上我又是开心,又是激动。到了罗浮山,真是与众不同,空气变得新鲜很多,到处都是香飘四野的鲜花。我们买好了门票,走了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小溪,小溪发出叮咚叮咚的声音,真像一匹骏马飞快地奔跑。我们踩着木桩过了河。(中国·作文·网)过了河之后我们绕了几条路终于到了冲虚观。我学着大人买了香,又大模大样地跨了进去,然后我点了香又插在香炉上,又走前去添了香油钱。拜完了佛,我们走到注视着冲虚观的大乌龟前,买了几块硬币去投乌龟,我投的时候心里偷偷地想,一定要投中“学业进步”啊,我慌慌张张地走前一步,一投却没投中,而中了生意兴隆。为什么不能随我所欲呢?我灰心地叹了一口气。爸爸见我垂头丧气,就问我:“你为什么不开心啊?”我说:“我本来想投学业进步的,谁知道投到了生意兴隆。”爸又说:“别灰心,生意兴隆是说你以后事业发达,要投中学业进步就要眼疾手快地投。”我试了一下,成功了,我真的很快乐,像吃了蜂蜜一样甜。我们又开始走,不到一会儿,我们就到了练丹炉和洗药池。传说东晋的时候有一位大师叫蔼洪,他去学习练丹,最后,皇上要他练出长生不老丹给他。蔼洪回去后洗了九九八十一次草药,又在炉里练了很久,练好了之后,送给皇上,皇上不但不长命反而很短命。因为洗了太多草药,把水都染绿了,这个人真认真啊!接着我又走到了狮子峰,开始我不明白为什么叫狮子峰,但是又不像狮子。我悄悄地问妈妈,为什么这座山叫狮子峰。然后妈妈对我说:“待会你就知道了。”我们爬上半山腰的时候,终于知道为什么叫狮子峰了,因为在半山腰,我发现了一块岩石,它的形状像一只精神百倍的狮子。我们下了山又爬了飞云顶,到了飞云顶我就知道为什么叫飞云顶了,我看着飞云顶,它高得耸入云峰,高得顶破了天空,怪不得叫飞云顶。我看着飞云顶这么高,我怕得心胆俱裂,刚爬上去几分钟,我就累得气喘吁吁,爬到山顶,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一坐下就睡着了,睡了几分钟,就下山,这时候已经黄昏了。我们来到一家农庄,我们点了白切鸡、炒田螺、家常豆腐、菜干汤……。上菜时我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吃得满嘴是油,吃饱之后就打了一大声饱隔,你不吃一定会后悔莫极。最后我恋恋不舍地回家了,罗浮山被誉为我们广东省的“珠穆朗玛峰”,真是名不虚传。这时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篇三:罗浮山_250字我的家乡在惠州,惠州有个地方叫罗浮山。罗浮山的三大特色,奇峰怪石、飞瀑名泉和洞天奇景。罗浮山有432座山峰,较有名的飞云峰、玉女峰、铁桥峰……其中飞云峰是主峰,海拔1296米,因为高耸入云而得名。奇峰怪石,是罗浮山的一特色。在罗浮山大小400多个峰峦中,形状各异,有的像仙女,像罗汉,像狮子,真是“满山皆奇石”,“峰峰有灵镜”。飞瀑名泉是罗浮山第二大特色。罗浮山“满山皆甘泉,无泉不成瀑”,瀑布近千处,数量之多为国内名山之冠。这就是十大名山之一,罗浮山,如果你有空,也可以去哪看看。1200字以上 高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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