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甩不掉的家伙
一个甩不掉的家伙
我的身上俄一个想甩也甩不掉的“家伙”——眼镜。这个透明的家伙天天架在我的鼻子上,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但我却怎么也甩不掉它。郁闷!以前,眼镜的度数不高,但由于我长期养成的坏习惯,眼睛的度数又加深了……唉!霉!
过去,我看到一些哥哥姐姐戴着眼镜很是羡慕,因为,我觉得眼镜是学问的象征。戴上眼镜后才知道,它的麻烦还真不是一般的多,每次喝水、洗脸或者出汗时,这家伙就开始“朦胧”了,好像在向我示威,提醒我它的存在。我讨厌这家伙,终于有一天,忍无可忍的我把它扔在家里,独自下楼去玩了,没有眼镜架在鼻子上,觉得特别轻松,可我发现,今天的一切都非常奇怪:天空灰蒙蒙的,鲜花也没有往日鲜艳,路边的垃圾成了模糊不清的大杂烩,走着走着,忽然,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吓得我止往了脚步,一辆自行车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很不情愿地停下来,他有点气愤地说:“小朋友,要看车子呀!”早已吓出一身冷汗的我哆哆嗦嗦地往后退了几步,远远地,朋友在叫我,我抬头一瞧,咦!奇怪,朋友的嘴唇今天怎么变成了四层?眼睛多出了两个,眉毛也变成了双层的,绝对是一张滑稽的脸。回到家,我独自看起书来,可是没有眼镜的帮助,我扒得很近才能看清,我望了望旁边。眼镜这家伙依然瞪着两个溜圆的眼睛向我示威,好像在说:“没有我,你不行!”我只好认输,双手虔诚地指它拿起来重新架在鼻子上。看来,这讨厌拿的家伙我是甩不掉了。世界是如此美丽、精神、有趣,我却因为近视,人为地把世界变得如此模糊!
眼镜呀眼镜!戴也烦、不戴也烦!离了眼镜还真不行!真是后悔莫及呀!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同学们!一定要保护眼睛呀!
《狼国女王》读后感
【篇一:《狼国女王》读后感】
每只狼都渴求当狼王,让众狼听从狼王的指挥,但狼王不是那么好当!
《狼王梦》这本书,讲述着一只母狼想让子子孙孙当上狼王,结果一只都没当上!偏偏就在这时,沈石溪的笔下,又出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竟是一只女狼王!她是谁呢?
帕雅丁狼群的前任狼王盔盔,在一次虎口夺食中不幸殉职,母狼紫葡萄毅然登上狼王宝座。于是,狼群的命运就此改写!遭遇食物危机时,紫葡萄考虑不周,出师不利。深入北斗沼泽抓野猪时,大公狼黑三身临险境,紫葡萄舍命相救。紫葡萄当狼王期间,受过其他狼的屡次挑衅,歪歪脖上演苦肉计,挣回狼王气派。击杀宛莫沙狼群时,紫葡萄关键时刻网开一面。再次击杀血瘤虎时,帕雅丁狼群与宛莫沙狼群合二为一,干掉了血瘤虎。最终,紫葡萄当上了正式的狼王!
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紫葡萄和歪歪脖。紫葡萄是一只知难而进、永不放弃、舍本逐末的一只女狼王。每次遇到困难时,她都能坚持到底,与狼群共存亡,而且,她在击杀宛莫沙狼群时,想到了和平,觉得这样做不值得,所以网开一面。要不是这样的话,就不会有合二为一的结果。
歪歪脖是一只非常听话的狼。很多狼在屡屡挑衅她时,歪歪脖上演苦肉计,以完全逼真的演技,让紫葡萄找回了信心,从而让紫葡萄当上了狼王。
在生活中,我也受到过一模一样的“挑衅”。我经常被女生折磨,折磨得我一见到“仇敌”,就像老鼠见了猫似的,东躲西藏,显得我很没面子。我觉得,紫葡萄就是我的榜样,我一定会像紫葡萄一样,挣回我的本质的!
【篇二:《狼国女王》读后感】
今天,我合上了《狼国女王》这本精彩而又动人的书,心里满是感慨。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小说主角是一匹年轻雌狼,她的丈夫盔盔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有一年冬天,狼群因找不到食物而个个瘦的骨瘦如柴。狼王盔盔冒着生命危险上演了一场“虎口夺食”的生死戏,而不幸身亡。一场血战来临之前,老雌狼朵朵菊助了紫葡萄一臂之力,使紫葡萄成为新一届狼王,可首战便出师不利,使王位遭到质疑……
我打心眼儿里觉得,紫葡萄是一位最负责的狼王,她是史上唯一一位雌性狼王。在她身上,有着一份永远不变的责任感:首先,是对自己的丈夫负责,她为了阻止同位相食的残酷行为,跳悬崖,差点丢掉性命捉到幼鹿,就是为了让众狼放弃啃食盔盔尸体的邪念。其次,是对朵朵菊负责,虽然紫葡萄遭遇了心怀鬼胎之狼的侮辱,抱有邪念之狼的叛逆,但为了不辜负一直帮助她的朵朵菊的期望,她忍受了、她包容了。最后,是对自己和整个狼群负责,冬日严寒,天寒地冻,滴水成冰,紫葡萄宁愿赌上性命,宰杀牛犊证明自己!
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责任感,多么感人的执着!读到这里,我一直在猜想故事的结局,我相信,紫葡萄是绝对可以胜任狼王的,对于动物界的弱肉强食,人们常常把身体强壮、智勇双全视为强者。没错,这种所谓的“强者”固然是好,固然是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坚贞、执着、责任、包容以及大爱,它们凝结在一起,是否会坚不可摧呢?紫葡萄会用她的行动证明这一切: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铁石心肠身体强壮,而是能用他的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才配做王者!紫葡萄符合这一切,所以,她拥有了一切。
结局,也许我说了不算,但是在此,我要借用一下沈石溪老师的话:“假如雌性为王,这个狼群真的会毁灭吗?”
【篇三:《狼国女王》读后感作文】
《狼国女王》是沈石溪的作品之一,主要讲了雌狼紫葡萄成为帕雅丁狼群的女王之后怎样统治整个帕雅丁狼群的故事。
紫葡萄原来是狼王盔盔的妻子,本来是一只普通的雌狼,只要帮盔盔生儿育女就可以了。
【篇七:《狼国女王》读后感】
一身灰棕色的亮丽皮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种独特的宽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或许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是她是一位狼国的女王,而是她那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和宽容!
当狼王盔盔为了自己的孩子白燕燕而不幸遇难时,她在众人半信半疑的目光下,登上了王位。狼的命运从此被改写,她把曾经的灾难和痛苦深深地埋在心底。那次大雪纷飞,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帕雅丁狼群却遭遇饥荒。紫葡萄决策失误,使大公狼小嚏惨死于野耗牛蹄下。她受到沉重打击时,公狼斜斜眼却不怀好意坐上石椅,歪歪脖为了重助她的狼王权威,甘心上演“苦肉计”。她虽是狼王,却不失母狼的柔情和关爱,给红耳圈和她的孩子放出一条生路。最终在大家期待的目光下与宛英沙狼群合并,当上了狼国的女王。
她当上狼王最重要的不是依赖朵朵菊,而是凭借她对每一只狼的关爱!而我们人与人之间却常常缺少这种“关爱”。其实,每个人心中都藏有关爱,可是社会上这种信任渐渐缺失,关爱也就渐渐消失了。就如春晚小品《扶不扶》中所说的,你扶别人起来却被他误会,那么下次、再下次,谁还会主动去扶呢?如果社会上多一些信任,多一些关爱,那么我们就会更团结!是啊,“人心要是倒了,那么想扶都扶不起来了呀!”
她——紫葡萄,就因为有这种关爱,狼群才会信任她,尊敬她。当翻完最后一页,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一下:虽然狼族目前没有真正的女王,可是紫葡萄这种品格却永远活在了我的心里。一匹狼都能这样,何况我们人呢?想必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最清楚吧!
【篇八:《狼国女王》读后感】
狼,在我的印象中往往是又凶恶,又残忍的,可是看了沈石溪老师写的《狼国女王》一书,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他的动物,特别是在冬天,森林中没有动物出没的这个季节,狼只能眼巴巴看着积雪而饿的皮包骨头。
紫葡萄是一头母狼,她的丈夫是狼王盔盔,还生下了一窝共5只小狼,在冬天,眼看着小狼和其他的狼都要被饿死,盔盔去捕杀动物时意外而死,狼王没了,所有的公狼都看到了希望,因为没有公狼是不愿当狼王的。
我想:人不可一日无主,狼也不可以一日没有狼王,为了当狼王,也许公狼会相互残杀,就像现在的我们,所有人都为自己的学习而努力着,但是现实是残酷的,也许成绩的一分之差就有可能要了你坚定的信念,其实狼和人是一样的。
因为紫葡萄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捕杀了小鹿,狼群中最年长的母狼朵朵菊在一场狼王之战拉开帷幕的时候竟然带头让紫葡萄当新一届的狼王。让雌性狼当狼王是史上没有过的事情,紫葡萄就这样当上了狼王。背负着臣民的瞧不起和公狼的挑逗一次次拿自己的生命来当赌注,为狼群在冬天去取得食物。在公狼掉进泥潭的时候,用尾巴救上了公狼,当一个称职的女狼王。
看到这,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为了自己的臣民,她竟然可以去冒险捕捉牛群中的小牛犊,去满是泥潭的危险地带捕杀野猪,紫葡萄有非常强的责任心,也许这是人们还比不上的。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母子之爱、夫妻之爱、臣民之爱,在这种种爱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世界的美好,善良。也许有时我们看到的是狼捕杀小动物,是凶残的,但其实这也只是狼群的一种生存方式,只有不断的去冒险才可以使自己生存下去。狼是非常勇敢,又坚定自己决心的一种动物,是这本《狼国女王》让我感受到狼世界的种种爱,让我为狼而欢呼,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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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这家伙被妈妈养得肥肥胖胖。放假了你一天不让它睡到8~9点钟肯定跟你急!可是她老妈有得是办法------说一声“吃饭了”她便立马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起来了,或说一声“XX老师来家访了”不管她刚才睡得多么的熟,听了这句话,她也能从梦境醒来(以前小时候)。不过,放假了她虽然贪睡,但平时她醒得比谁都早!!!早是早但醒来一看才6点便又躺了下去。这家伙不爱运动,这也是她长那么胖的原因之一吧。这家伙不但不爱运动,而且很喜欢吃东西。虽然她也常常告诫自己不要吃那么多,要运动,要养成起早床的习惯等```````但她就是做不到。有一次她还狠下心来说用每天跳一百个绳来减法。刚开始那几天她还做得很好可过了几天她又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写到这儿,你们看出来了吧?这家伙虽有宏伟志愿但又没力气去做。这家伙虽然懒,但如果细心成绩还是说得过去,就是因为细心的死对头粗心经常在这家伙这儿出现,所以细心都不怎么愿意到这家伙这来了。明明可以考100分的题却只考了99分。当然免不了她老爸的说服式教育。这家伙有点胆小。每次选班干部都是别人来提议她当什么。可上次是民主选举,只能自己向别人推荐自己。这家伙明明想当个宣传委员,但就是因为自己不感开口而让别人竞争去了。经过这次这家伙还下决心要跟别人竞争了。但是这家伙是光说不练假把势,你看这不一见到什么难事儿就躲得远远的。不过这家伙做点什么举一反三还是行。你们想知道这家伙是谁吗?我也想见到可是我到镜子前喊她出来,她就不出来我也没办法啊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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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不掉暖阳,逃不掉悲伤童年随着长大遗落。青春,躲不掉暖阳,逃不掉悲伤。——题记人生一定要尝遍酸甜苦辣,也一定要历经暗明水火。只是陷入悲伤漩涡的开始,很难逃开;只是习惯悲伤后,躲不开那丝缕的暖阳。黑暗笼罩的世界,也会有光亮。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一句话就能让我钻心的痛。青春让我学会了独白。自怜的嘲讽常常缠绕着淡淡的暖气在黑暗中缭绕。偶尔的半夜,会突然亮起一盏灯,然后是一点,一点,稀稀疏疏的声音。那是爸爸打工回来的时候。他通常都要捣鼓个半小时才开始走进房间休息。而我总是在床上辗难眠,多少次认真聆听着这些细小的动作,不曾记得。夜深人静,望着天花板拉起一道浅浅的笑,呆滞着,等待着遗忘,等待着熟睡。如此安静地拉开了悲伤的序幕,自怜自嘲,忘记曾经爸妈给予的温暖。看到妹妹受到关爱,我的心狭隘地开始嫉妒,直到泛滥。于是可爱地对自己说:只是习惯了寂寞。习惯了黑暗的世界,偶尔的光明,带来的耀眼光芒,刺痛得让人睁不开双眼。人生,永远也不会离开暖阳,就像我认定了自己离不开悲伤。如此,温暖仿佛被定格在记忆中,现已成奢求。却也因为习惯黑暗,所以对光亮特别敏感。也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一句话就能让我会心地微笑。可是那样的耀眼,无法忽略,所以害怕,害怕它消失。咫尺、天涯。这就是距离。害怕得我只敢远远地遥望。童年,已经远去。青春逃不开悲伤,也躲不开暖阳。需要的是寻找勇气去接受。习惯黑暗,习惯孤独只是不承认自己的懦弱只是不敢接受请等待等待我找到属于我的琉璃苣我会勇敢地找到暖阳的光束我们逃不开悲伤,躲不开暖阳,只能够勇敢接受。无论是谁,我们都要去寻找自己的琉璃苣,不要让幸福与童年一起丢失在本应美好的青春!沫留6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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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掉的他他,就是让我永远忘不掉的人。在我的脑海里久久忘不掉的人很多,他们就如颗颗珍珠,发出夺目的光彩,其中有一颗最璀璨的珍珠掩埋在我的脑海深处,使我难以忘怀。他虽然离开我几个月了,但他的身影常常浮现在我的眼前,他的笑声时时在我耳边回响。有一次,我和他约好到果园里摘水果。一到果园里。我顿时呆住了,果园好大啊,眼前的水果令我目不暇接,真是美不胜收啊!我们俩一人提一个大篮子,决定来一场比赛:30分钟看谁摘的水果最多,于是,我们分头行动各摘各的。只见他身手不凡噌——一下摘了一个梨,又是噌——一下摘了个桃子,不一会儿他已摘了半篮子水果。我也不甘落后,左右手开工,篮子里的水果不断增加。摘着摘着,我的脚被树枝挂着了,血顺着小腿往下流。我吓坏了,差点儿晕倒。他看见了我脚脖上全是血,便跑了过来。他麻利地取出卫生纸,轻轻的为我擦拭血迹,当擦到伤口处时我疼的大声尖叫起来,把他吓了一跳,他的手更轻了。他小心翼翼的为我擦着伤口,边擦边抬头看着我的表情,生怕再一次把我弄疼。当他把血迹擦干时,也大叫起来:“呀!伤口不小!赶紧去医院,正好对面有诊所。”他扶着我,一起去了那家小诊所。医生给我消毒包扎,从诊所出来,他对我说:“我摘的水果里有奇异果,可好吃,要吗?我把水果给你······”“不!我不要!我有满满一篮子呢!”我坚定的说。最后他还是把水果给我了,我感动的流下了眼泪。现在我来郑州上学了,虽然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但是他的音容笑貌却永远留在我脑海最深处。他,就是我以前的同学——黄艺凡。600字 五年级 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