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称王_1200字
“嘿,你小子还想还手,反了你了!是不是忘了我程庭的厉害!”
七八个少年围成一圈,看着圈中浑身都是伤痕颤抖的身子,努力不倒在地上的少年,脸上透出阵阵不屑,为首的少年,脸上更是映出桀骜不羁。他看着圈中的少年,努了努嘴,不屑的说道。
圈中的少年仿佛没有听到程庭的话,他用手撑在微屈的的膝盖上,颤抖的撑着身子,微垂的头将他顺长的头发垂在面前,挡住了他的脸,不知他此时什么表情,他剧烈着喘着气,汗与血不断从他脸上流下。
看着少年这个样子,程庭脸上闪出一抹不耐,冷笑一声,突然他身子往前一挺,来到了少年的面前,眼中闪出一丝狠意,猛地一个扫堂腿向少年狠狠的踢去,微怒道。
“程陨,给你脸不要脸,老子最烦你这个样子,死气沉沉的,屁也不放一个,废物一个还这么狂,你有资本吗?”
感受到传来的阵阵劲风,少年咬了咬牙,脚步散乱的向后退去。
“嘭!”
虽然狼狈的躲过了这一击。但,少年却因腿脚一软,一屁股坐在水里,溅起无数水花,打出无数涟漪,发出一声轻响。
“哈哈!”
看到少年狼狈的样子,周围的少年则全然不顾少年因这一躲而霎然苍白的脸色,都一个个不顾少年那为数不多的自尊,讥讽的笑了起来。
听到这些刺耳的笑声,少年全身一颤,慢慢的抬起头,露出了他姣好的面庞。因长时间紧咬而变得死白的嘴唇,苍白的眼睛露出阵阵不甘,拧在一起的眉头透出他阵阵不甘,他死死地盯着程庭,目光中的阵阵寒意仿佛要将对方撕成碎片。
看着这目光,程庭的眼角不禁抽了抽,心竟颤了颤,抬起的手放了下去。看着少年倔强,冰冷的脸庞,程庭咽了口唾液,不禁想起了曾经的那璀璨的瘦弱身体,曾经被族人当作宝贝捧养的背影,曾经不止一次的挡在自己面前的瘦弱背影,他曾是这个族中璀璨的晶星,却因为几年前的那件事,使他从高高的明艳之地狠狠的摔到了族中最肮脏的地位。即使,几年前的那件事是为了族中的脸面,未来。
他的名字是——程陨!
拳头紧紧的握在一起,尖锐的指甲刺进了程陨手中,程陨手中慢慢涌出一股嫣红,看着手中的鲜血,一股苦涩之意涌上他的心头,早知如今会是这般结果,当年,当年便不会如此匹夫之勇!
看着面前的少年们鼻孔朝天的样子,程陨眼中慢慢浮现出一圈红,用力吸了吸气,程陨将心头的阵阵酸楚咽回心中。明明。明明曾经就是兄弟的,明明以前就是两肋插刀的,自己不知几次挡在他们的面前,为了他们,不知得罪了多少前辈,只为了他们。如今却。
死死的盯着他们,明明已经止住的眼泪却又流了出来,程庭紧紧的咬着嘴唇,淡淡的腥味涌进了嘴中,姣好的面孔此时狰狞的拧在一起,混蛋,混蛋,一群混蛋!你们那肮脏,恶心的面孔这回可终于让我看透了,一群混蛋,凭什么,本来曾经就是,就是兄弟的!一群畜生!只为了心中的私欲,只为了自己,混蛋,混蛋!!
“唉,那个,程陨。你先走吧!”
程陨一愣,本来已经分散的目光重新聚焦,重新看着面前的程庭,程庭却低下了先前的高昂的头颅,他偏着头,虽然他没有看程陨,但微微发颤的眼圈却表现出他此时情绪的波动。
“程庭!”
听了此话,程陨还没有做出什么动作,程庭身后的几位少年脸色一愣,立即咬紧牙关冲到程庭身旁大声喝道。
初三:乱坤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乔一泽,爱了你那么多年。(一)_750字
楔子
“泽,我爱你啊,不要离开我好不好,好不好!!”
半夜在梦中惊醒,凌烟抬起指尖轻触眼角,果然,凉凉的。
自嘲的一笑,梦里他依旧是俊美迷人,却在面对她时换上淡漠的笑容,别人不懂,在他身后五年的凌烟怎会不明白,那是他对待陌生人的笑容啊。
年满20的凌烟是A市三大巨头之一凌家的二女,虽长的极美,但却终年冷脸待人,几乎看不到她出现其他的表情。还有一个名为凌谦的哥哥,人如其名,他确实是谦逊有礼,不过可不能以貌取人,他在商界的手段可是出了名的利落,也是凌家培养的下代接班人。同时作为哥哥,对凌烟更是好的没话说,有求必应。
乔一泽,三大巨头之一乔家唯一儿子,自然受尽宠爱,21岁,脾气虽然骄纵,但好在人并不坏,帅气外形,完美身材,阳光笑容,自然受尽美女青睐。
夜涵,夜然,三大巨头之一夜家双生子,容貌自然也不差。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自然从小就会被教育着如何应酬,如何跟人交谈,等等,联姻也是不可避免的存在。
三家父亲关系紧密,孩子们也就从小一起长大,关系自然不一般,而夜家双生子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凌烟那张冰山脸破裂,为此吃了凌烟不少暗亏。
不过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关系才变得亲密,是凌烟除了哥哥外最亲近的人。
而乔一泽,始终是凌烟不肯接触的存在。因为他脸上的笑容太灿烂,太真,与自己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开始,她确实是这么想。
凌父对乔一泽却十分满意,有意撮合他们,凌烟知道后和父亲谈过,凌父只是无奈叹了口气,自己的女儿什么脾气他自然是知道的,认定的事除非自己要改,否则别人说什么也没用,也就由她去了。
凌烟本以为,只要这样下去,到最后自然不会和乔一泽有太多交集,可是造化弄人,一场事故却将他们紧紧联在了一起。
初三:半夏时光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
-
乱世风吹尘起,乱世纷争。英雄豪杰,风涌云起。尘土弥漫中一个英姿飒爽的将士驾着一匹汗血宝马踏风而来。他儒雅中透着一股英气,潇洒又不失威严。身披黄金甲,血红的长袍在风的咆哮中猎猎作响,气吞山河的魄力震撼激射……伟大的灵魂不一定拥有完美的结局。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尽现于乱世。论乱世之风云,细品英雄得失。??题记乱世英雄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沁园春雪》虞姬那绝美的脸旁在那一瞬间成为他永远的回忆。搂着她尚余温热的躯体,撕心裂肺何以表达他的心情?两行热泪从脸旁滑落,即便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在秦末一位乱世英雄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西楚霸王项羽开始了他的传奇一生。心中装的是统一中国的霸业;骨子里藏着的是一个不屈的灵魂;眉宇间透着一股气壮山河的英气。却不乏一丝政治上的糊涂、幼稚与残暴。巨鹿之战,破釜沉舟,齐开得胜;彭城之战,以少胜多,出奇制胜。可惜,现实是残酷的,不会总是偏爱英雄,更何况是一个糊涂的英雄?楚汗之争,被困垓下,十面埋伏,四面楚歌,连连败退。自刎乌江边。拔出宝剑,灵光四射的宝剑照亮了他冷俊的容颜。头颅送故人,宝马送亭长。夕阳欲颓雾已散,大江东流势已去。壮士一去不复返,乌江边上千古传。夕阳的余辉谱出一首血的泣歌,荡气回肠,流芳百世;写下一篇泪的童话,悲壮凄美,名垂千古。乱世枭雄楚汉相争,乱世风云。乱世平定,未曾想坐在普太内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人竟是枭雄-刘邦,刘邦身逢乱世,又是一个时世造就英雄的时代,老奸巨滑野心勃勃的他论机智聪慧比不上张良,论深谋远虑比不上萧何,论用兵之策比不上韩信,可他却是最后的大赢家。他之所以胜利,是因为他会以人所长,为己所用。正因为他是一个用人之人,所以像韩信、张良、陈平这样的人才在他的手下,得以施展雄才。韩信调虎离山,巧灭赵国;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出故不意,平定三秦;四面楚歌,十面埋伏,混水摸鱼,灭掉项羽。助刘邦完成千秋大业。张良巧用妙计,鸿门酒宴,金蝉脱壳。陈平无中生有,不费吹灰之力,平定北方动乱。可胜利后的他却把茅头,指向了萧何,指向了韩信。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良臣亡。韩信惨死在吕后手下,一个英雄的灵魂,毁在了她的手中,一切风尘?落幕。乱世奸雄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许邵在众多的文学作品中,曹操永远都是奸诈、狡猾、凶狠的代名词。其实不然,读读陈寿的《三国志》,曹操是一个胸怀大志、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不过没有遇上一个好时世,但并没有因此他的理想破灭了,反倒使“不得慕虚名,而处实货也”的曹操成就了一番事业。曹操为才是举,深得士心,不拘小结,虚怀若谷,令人敬佩,赏罚分明,虚心纳谏此乃英明之举也。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在郭嘉的帮助下,讨董卓,伐袁术,杀吕布,降张秀,灭袁绍,征刘表。势如破竹,一路凯歌。曹操隔岸观火,灭了袁氏后代,收了孙公康。官渡之战,旬攸献计。釜底抽薪,统一平定了北方。曹操大气,成就一番事业;他豪迈,被人千古传颂,他对友人真诚,求贤若渴,纳天下人才。威武挥鞭,东临竭石,高歌一曲,豪情万丈,千古绝唱,流芳百世。英雄本色千古传,萧瑟秋风换人间。笑傲江湖情不改,雄视天下品三国。后记: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乱世中平定四方非命世之才不可”每个英雄的背后都有一段曲折的故事,生离死别,悲欢离合是他们自己演义的一出出惊天动地的千古佳话。历史不知是用多少人的血与泪纂写成的千古神话。不过我并比羡慕英雄他们的成功是用生命换来的。栏杆外滚滚波涛,任千古英雄,挽不住大江动去;窗户间堂堂日月,尽四时凭眺,几曾见黄鹤西来。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
王俊凯_1200字“穿着永远干净却略显宽松的校服,有着黑色柔顺的短发,清瘦的身材,明亮的眸子,笑的时候仿佛世界都洒满阳光。他是特别而又自然的存在,他是舞台上魅力无限的大明星却又是一个校园里简简单单的学生,他备受瞩目全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是他却温柔如暖阳对谁都好。你离他又近又远,春风轻轻一吹,他是你的心之向往。”你或许在无数的青春小说里,看过这样的描述,看过这样的情节,看到过这样让人神往的男主角,然而在现实的生活中,他真的存在。对于万千女友粉来说,王俊凯,或许就是这样一个存在。可以略带羞涩地说,王俊凯,满足了我对青春少年的所有幻想.他是长得帅的学长,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万千少女心中的偶像。时而温文尔雅,时而霸气侧漏,懂得关心身边的人,和任何人都合得来。有礼貌有担当,身上时时刻刻有着闪亮的光环,却有倔强的叫人心疼。这的确是小说里才有的人物,童话里才有的王子,在遇到王俊凯之前我也认为世界上没有这样梦幻的人物,知道王俊凯之后,我才知道我错了,不过他不是我的学长,只是一个美得不真实的艺人高中生王俊凯罢了。这样的少年,如今在别人的故事里,却有了升级版。他不止是校园里的小红人,还是红遍全国的小鲜肉,他的微博随便一发,就是几十万的转发和留言,他的一句温暖的话语,可以让几百万少女为之心动,为之开心。王俊凯,他仿佛是超越现实的存在,他就是小说故事里那个配得上所有美好形容词的男主角。因为,他有精致无可挑剔的五官,有棱有角的脸部轮廓却又揉着一丝柔美。他的双眸,明亮清澈,分不清是桃花还是丹凤,只知道,看得久了,会觉得身在辽阔的海洋之中,有时风平浪静有时狂风巨浪,在他的目光里,你只能随着海波漂流,忘记了自己要去的方向。他长长的睫毛很浓密,总觉得如果他清晨出门,那睫毛就像半扇小伞连可露珠都以挂在上面。除了让人花痴无限得脸,小说里面的完美人设仿佛真的变成了现实。他少年成名,有着特别的高中生艺人的身份,他出现的地方总能引起不小的轰动。他温暖阳光有礼貌有担当,他懂得照顾人他懂得尊重前辈,他好的几乎没有缺点,但是他会调皮地开各种玩笑,是个高冷的王子也是个幽默逗比的邻家男孩。他唱过的歌曲,总能在大街上被听到,他的海报随处可见,他代言的产品也总能在货架上不小心被找到。可是他依旧是一个高中生,穿着校服背着书包,每天准时出现在学校里,很男生们玩儿在快无所顾忌地笑着。他和别人那么地不一样,他是如此特别,特别到把他随便套进一个青春小说男主都适用。最特别的是,他美好得不真实却又真实得实实在在。他硬是带着青春偶像小说的人设写出了一本励志的追梦故事。他或许还没有意识到,他正在谱写的青春,已经打动了太多太多的人。俊凯,你知不知道你是一个如此特别的存在。谢谢你,让我们看到那个曾经幻想过无数遍的青春偶像男主角真实地存在着,又让我们感受到那份真实真挚地赤子之心。我明白,他那么美好,他或许永远都是别人故事里的青春小说男主角了。希望他好好地把握青春,在青春期里感受到懵懂的爱意却执意追梦,在青春期过后,在他说的“等到自己成熟一点的时候”,在“妈妈说25岁是最美的年龄”的时候找到一份属于自己的真挚感情,找到那个属于他的心爱的姑娘。初三:小螃蟹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写人
-
乱世缘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昏暗的黄沙中,我与你先见,我手握着长枪注视着黄沙中模糊地你。战场上我发现身为将领我竟然不忍对你下手,我知道此刻我已不是一名合格的将领。长剑划破漫漫黄沙向我刺来,我依旧定定的看着你,没有出手。我败了……我醉了,我依旧不忘你那美丽的身影,梦里我想着你,战场上我想这你,我无时不刻的思念着你,我发现我爱上了你……京城城中我再次遇见了你,乔装的你少去战场上的俊美,多了一份温柔,你总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吸引着我。我不知为甚麽要将你拦下,我没有任何理由的将你拦下,我看着你默默不语。那时你笑了,笑的那样的可爱,后来我陪着你,陪着你完成敌国的任务……就这样我们相识。渐渐的我们相知。终于我们相恋。寂静的深夜,一轮缺月高挂在漆黑的夜空,洒下冰冷的光线,照在枯败的树上投下淡淡的阴影。那一夜你走了,你完成了你的任务,你要走了,那时你哭了,我说我们还会相遇,那时你就是我的妻子。月光越来越苍白,月下你的影子越来越深邃。你走了,没有回头……。黄沙弥漫我们终于再次相遇,只不过那是你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敌人。我依旧静静的看着你。金属那刺耳的摩擦声刺痛了我的耳膜,你挥剑,刺穿了我的铠甲,一并刺穿的还有我的心……我淡淡的笑了喃喃的自语:“如是我闻,爱本是恨的来处,胡汉不归路,一个输,一个哭,宁愿你恨得糊涂,中了爱的迷毒,一面满足,一面残酷……。。”我闭上了双眼。依稀听到了你说:“我爱你……。”600字 初三 书信
-
乱世缘乱世缘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昏暗的黄沙中,我与你先见,我手握着长枪注视着黄沙中模糊地你。战场上我发现身为将领我竟然不忍对你下手,我知道此刻我已不是一名合格的将领。长剑划破漫漫黄沙向我刺来,我依旧定定的看着你,没有出手。我败了……我醉了,我依旧不忘你那美丽的身影,梦里我想着你,战场上我想这你,我无时不刻的思念着你,我发现我爱上了你……京城城中我再次遇见了你,乔装的你少去战场上的俊美,多了一份温柔,你总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吸引着我。我不知为甚麽要将你拦下,我没有任何理由的将你拦下,我看着你默默不语。那时你笑了,笑的那样的可爱,后来我陪着你,陪着你完成敌国的任务……就这样我们相识。渐渐的我们相知。终于我们相恋。寂静的深夜,一轮缺月高挂在漆黑的夜空,洒下冰冷的光线,照在枯败的树上投下淡淡的阴影。那一夜你走了,你完成了你的任务,你要走了,那时你哭了,我说我们还会相遇,那时你就是我的妻子。月光越来越苍白,月下你的影子越来越深邃。你走了,没有回头……。黄沙弥漫我们终于再次相遇,只不过那是你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敌人。我依旧静静的看着你。金属那刺耳的摩擦声刺痛了我的耳膜,你挥剑,刺穿了我的铠甲,一并刺穿的还有我的心……我淡淡的笑了喃喃的自语:“如是我闻,爱本是恨的来处,胡汉不归路,一个输,一个哭,宁愿你恨得糊涂,中了爱的迷毒,一面满足,一面残酷……。。”我闭上了双眼。依稀听到了你说:“我爱你……。”500字 初三 书信
-
乱世红颜乱世红颜,无非两条路罢了。要么抓住机会,留给历史一个隽永的身影;要么“头白溪边尚浣纱”。一千三百年前,大明宫血腥而狭窄的“乱世”里,太多的红颜都书写了历史,将名字刻在了这个时代的碑上。——题记好一个大唐!太平盛世,注定不会有明朝英宗死拒帝位的故事,只会有明宫内暗暗的刀光剑影,隐隐的血腥之味。这个时代,没有李清照那般名扬千古的才女,只有那些无名无姓,却万世传颂的女子——她们是政坛上的佳话,讲了一千多年的故事,仍绵延无尽。这又哪里是乱世呢?哪朝哪代,没有权力下的鲜血呢?不过是“红颜”二字使然罢了。谁又说大唐没有才女呢?不过是政坛上更活跃罢了;不过是大唐文风过盛罢了;不过是不如文姬班昭那般有名罢了。武皇的区区一首《如意娘》,李太白都自愧不如呢!要写的,不就是唐朝第一才女上官婉儿吗?——所幸,她是有名有姓的。掖庭内,粗茶淡饭、麻衣布裙,挡不住婉儿的才气。她便是以诗为心、以词做魂、伴着墨香的才女——她的才甚至胜过了貌,再没人注意她的天姿国色,只看到了书卷里带来的高贵脱俗罢了。中宗如此,武皇亦是如此。政启开元,治宏贞观。芳流华夏,光被九州。可她看见了十四岁的婉儿,看见了婉儿的诗,亦呆住了。于是婉儿不再被禁锢于掖庭之内。可婉儿更寂寞了。她不想在诏书上度过一生,她也需要爱呵。可她,又有什么爱呢?换来的只是伤疤、耻辱。人人赞她的梅花妆好看,可梅花下是寂寞,寂寞。她点的不是牡丹海棠之富贵,而是梅花,冰肌玉骨、暗香疏影。可繁盛的大明宫,又容得下吗?“内宰相”,内外的界线,便是如此深吗?如果婉儿不在这个时代出生呢?——那便是普普通通的大家闺秀吧?如果也出身皇室呢?——那便也可演绎一段“皇太女”的传说吧。可是都没有。她美得脱俗便是才气所致吧?可迎她的不是大红嫁衣——而是无尽的诏书,也遇不到她的惜花人——李隆基的刀还在泛着寒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才是王者。果然是王者。她的出生,便是错误。生在掖庭,宫中的乱世。她连“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系明珠系宝刀”都做不到,只是寂寞。上临淄王冲进来了呵!她,上官婉儿,又何等淡定从容?一纸诏书,轻呈。刀,挥下。尘埃落定,她予了天空一个微笑。最后的微笑。她寂寞,文字亦是寂寞。乱世红颜,两个错误的相加罢了。千百年后,一个小学生在摇头晃脑地背诗——“叶下洞庭初,思君万里馀。露浓香被冷,月落锦屏虚。欲奏江南曲,贪封蓟北书。书中无别意,惟怅久离居。”从此,文字不再寂寞。900字 初三 散文
-
【王】——1_1200字第一章年幼自立3376年皖北国穷人窟“子溪,快回来,你母亲撑不住了!”李妈抱着咳嗽不止的顾母冲门外大喊着,顾母此时面色苍白的吓人,一阵阵空咳让人听着都心疼。李妈不停抚摸着顾母的背,眉头紧皱,望着漆黑细小的巷子,盼着顾子溪回来。顾子溪一路疾跑,眼泪溢在眼眶却硬生生没有留下,全身上下肮脏不堪,脸上被污渍遮掩,看不出容貌。露出的一双眼睛满是担忧,溢满眼泪。穿过巷子,顾子溪推开破旧的门板,看着自己的母亲,顾子溪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李妈顺势将顾母交给年幼的顾子溪,好让母女俩好好道别。顾子溪接过顾母,不停的抚摸顾母,希望顾母可以缓和些,炙热的眼泪滴在顾母的脸上,让顾母心疼。“子溪……没用了……活着就好,别找爷爷……”顾母强制性止住了咳嗽,缓缓抬手摸着顾子溪,用一贯温柔的声音交代着自己的遗言,之后,便没了声息。“妈妈,你别睡!别这么丢下子溪,别丢下我!妈妈我保证不离开这里,我保证!你醒过来好不好!妈妈!”顾子溪看着平静死去的顾母一下子失了心神,抱着顾母不停大喊,奈何人已去,再也无法回首。“子溪,走吧,李妈送你出去,让你母亲安息。”李妈望着崩溃的顾子溪,心疼死了,想给母女俩最后一点时间,可却必须拉着顾子溪将俩人分开,顾子溪虽然年仅十岁,却深知自己任性的后果,只能绝望的被李妈带走。顾子溪惨淡的笑着,望着灰暗的天空,这就是皖北,一个无情的世界,一旦有人死去,便会被弩军强制带走毁尸,原因就是因为那无所不能的元素。3015年,发明基因组的科学家散发出基因不久后,得知基因一旦控制不当,所使用者便会转化成为零士,散发毒气,得知消息的科学家立刻通知全球,然而,却无法挽回。此时,华夏出世,即可用高科技平定混乱,并封印所有人的基因组,但有强大精神力的人便会冲破封印,拥有属于自己的能力。人死后封印会自动消失,所以便有了弩军,专门毁尸。顾子溪回忆着母亲给她讲述的历史,这是华夏国之下的皖北,一个恶心的地域。数月后“子溪,把衣服换上,记住,到学院后好好学习,努力把封印破除,成为我们穷人窟的骄傲!”李妈小声向顾子溪交代着,眼里满是对顾子溪的希冀。顾子溪是穷人窟孩子里最机灵最懂事的一个,所以穷人窟的穷人们决定将自己的私房钱贡献出来,帮助顾子溪上学,希望顾子溪以后可以冲破封印,成为他们所有人的骄傲。顾子溪闻言,郑重其事的点头,和李妈道别后,顾子溪就独自一人赶往学院。皖北国资源稀少,总共就四个学院,顾子溪由于自身背景不好,上的便是最次的一个学院,玄武院。顾子溪望着由于风纪原因变得刻板的所谓高科技时代一脸惆怅。望着自己手里钱数所剩不多的铜卡,顾子溪肉疼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而顾子溪却是那种穷酸的被人推的人。铜卡是现下的钱币,每个销售物品的店面都会安装刷卡机,而卡也分等级,铜卡,银卡,金卡,钻卡。顾子溪贫民窟出身,自然不可能有多少钱。这下,她得为自己的休息处操心了。距离玄武院所在的城市还有大几天的路程,以顾子溪的体质,她不可能徒步空着肚子赶往学院,所以,她必须想办法筹钱。初一:凯蒂sir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一
-
王——2_1200字“救命啊!”一声尖叫传过来,顾子溪只觉得自己被一个人抱住,然后就莫名其妙的当了防护盾。“小丫头,拿钱消灾,不然爷几个把你卖进窑……”一个镖头大汉话还没说完,就骤然顿住了,顾子溪还没反应过来,一直处于呆愣状态,说实在话,顾子溪被吓到了,她没有出过穷人窟,也没见过什么嗜血的场景,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这让她怎么不害怕?“ねじ,だいじょうぶ,でてきた。【宁儿,没关系,我来了】”低沉的声音传过来,顾子溪一脑子郁闷,这是华夏语言,就是日语,她听得懂,是母亲自幼教她的。望着自己背后的小丫头,看的出来,她就是宁儿。顾子溪不能表现出来,因为华夏语之能在华夏贵族间通用,贫民没有资格使用,至于自己母亲为什么会华夏语,顾母总是避而不谈。不过说回来,这俩人肯定是贵族子民,那这贵族子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宁儿放开了顾子溪,小跑到男子身边,也不知对男子低声说了什么,莞尔对顾子溪说:“谢谢你啊,我叫千代宁儿,这是我哥哥千代煵,我们还有事,如果以后有需要,你就拿着玻璃球到华夏盘龙院。”继而,千代宁儿将一个标注着千代俩字的玻璃球放到顾子溪手上,向顾子溪行了欧式礼仪之后,便同千代煵离去。顾子溪点了点头,垂首看着手中精致的玻璃球,苦笑一声,这就是华夏的权利,光是顾子溪手中的玻璃球就可以医治顾母的哮喘,可偏偏,她们是最低等的皖北。有朝一日权倾在手,便杀尽天下负我之人。顾子溪抬头,看着昏沉的天空,一言不发。顾子溪很聪明,不久便察觉到不对之处,皖北是最低贱的部族,华夏贵族会来这里,定是有事情要发生。顾子溪借着刚刚千代宁儿俩人离去的方位,一路寻找,最后才明白,皖北戊烷谷,九幽莲开花。顾子溪应该感谢那俩人,若不是她们,估计她什么也不知道,这意外惊喜,让顾子溪兴奋了,九幽莲有个逆天的用处,普通人可以破开封印,直接跳过聚气晋级到凡玄。而那些修为有成的人,更是可摸到他们期冀的天玄门槛。也难怪华夏贵族也会有人大动干戈,只要有九幽莲,便会出现少有的天玄强者!顾子溪跟着不远处的一群人,希望他们能带着她找到九幽莲,一路随行,顾子溪倒也没什么危险,毕竟都被那伙人处理,顾子溪只顾着坐享其成就行。腾地,那伙人似乎是感觉到了顾子溪的存在,往后面一望,顾子溪便被发现了。顾子溪暗叫不好,可又没有什么功夫,那人直接一击,顾子溪便被击下了小路,一路滚下。顾子溪蜷着身子,疼得龇牙,全身上下布满鲜血,很是慎人,顾子溪想起刚刚视人命如草芥的男子,他尖嘴猴腮,顾子溪一下子就记住了,我称王之日,你落败之时!我顾子溪,记住你了。顾子溪试着站起来,身体颤抖的厉害,她强撑着,慢慢移动,顾子溪向远处望去,只见一潭碧池里盛放着一株翠蓝色的莲花,纵然顾子溪眼见不好,也认出了那是九幽莲。顾子溪大惊,也不顾疼痛直奔九幽莲,可刚刚下池,顾子溪就觉得自己的脚被怪力牵扯,身体不断下沉,顾子溪大惊,她陷入沼泽了,她就知道,九幽莲没有这么容易获得,何况她是个误打误撞找到九幽莲的人呢?意识逐渐涣散,顾子溪咬着牙不断挣扎,可是,却不知不觉昏了过去,隐没在沼泽中……初一:凯蒂sir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初一
-
《狼王梦》续写_12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媚媚顺利的把五个孩子生了下来,幸福地把它的五个孩子叼到她面前。媚媚和紫岚一样都有同一个愿望,可是她并不像紫岚偏爱某个孩子,她同样对待每一只狼崽,严格教育它们,让它们成为伟大的狼王。她一一为五只可爱的小宝贝起了名字:“蓝狐、黑载、刀枫、紫翼、白魂。”这时,媚媚却没有像平时母亲生完孩子的幸福感,而是心里一片伤痛,媚媚不知道为什么,于是就出去让紫岚看看她生的孩子,并告诉它,那天它不是故意要逼他的,而是怕他伤害到它肚子里的孩子,可是出去却不见紫岚的身影,难道是紫岚生气了走了?不可能呀,它还有没实现的狼王梦呢,怎么可能轻易的就走了呢,紫岚可不是这个性格,媚媚不禁叹气:哎,都怪我,为什么当时做出那样的动作?于是媚媚决定等他的妈妈,可是一连等了好几天,还不见紫岚的踪影,转眼可到冬天了,又该到了狼成群的时侯了,媚媚于是带着它的宝宝和它的丈夫卡鲁鲁去了狼集合的地点,到了那里,很多母狼都以惊讶和鄙视的眼神看它们,不过这次幸好有卡鲁鲁在,他们没动什么事,媚媚在卡鲁鲁的照顾下,身体也很好,狼崽也很好,有些好心,认识媚媚的母狼问:“你妈妈呢?”媚媚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啊,你难道不知道么?”另一只母狼说,“不知道呀,你知道么?”“哎,说来话长,你妈妈真是个好样的,那天,你妈妈看见在你的洞旁有一只金雕,金雕想要吃你的孩子,所以你妈妈奋不顾身,就与金雕拼了个死活,结果,他俩同归于尽了,哎,它死得太早了,”那个母狼说完,媚媚就问:“是真的么?”“当然是真的,”媚媚听了,悲痛地在心里说:“我一定会实现你未实现的梦,让我的孩子变成狼王!”到了狼群中,这一年变化真大,古古再也不敢回来了,狼群也因为紫岚的狼儿屡次企图篡位而不稳定,洛嘎的王位已经开始动摇了。媚媚暗自欣喜的想。她看了看身边几只小狼崽,默默祈祷有一只能当上狼王,它不忍心再失去一只了。这时,在认亲大会上,当矫健强壮的刀枫比较衰老的洛嘎面前嗅了它的气味,心里“咯扽”一下。媚媚得意地想,哈哈,枪王位的目标不远了。刀枫昂首挺胸的走了,媚媚看到它那骄傲样,决定再刺激一下它,让它醒悟,同时暴发狼的野性。她把刀枫赶到树下,一顿猛打,狼毛飞舞,之后吼叫:“你算什么,值得你骄傲吗?你看洛嘎,可以美美的品尝别人送得食物,享受最好待遇。你呢?”刀枫终于被打醒了。它,一只拥有狼王血统的它,不需要对任何狼低三下四!他彻底爆发了,冲向认亲大会中的洛嘎。洛嘎看到它那气势汹汹的样子,知道是来篡位,迎面而上。双狼扭打在了一起。其他狼崽都后退一步。媚媚和蓝狐、黑载等站在一旁紧张的观看。双狼跃起,在空中互咬了对方一块皮,但由于洛嘎老了,牙齿并不锋利,所以刀枫只掉了几根毛。洛嘎虽然老了,不甘示弱,站起来反攻,反抗刀枫,刀枫疼得长吼。它双眼冒火,扑了上去,洛嘎叫了一声。刀锋一愣,扑咬,把洛嘎压在下面,一口咬住它喉咙。随着一声脆响,洛嘎倒在血泊中。众狼欢呼跃雀,把刀枫推上狼王宝座。媚媚笑了,从心底上笑了。刀枫当上了狼王,满了它奶奶。爷爷。爸爸。妈妈的愿望。刀枫把狼群管的好好的,没狼可抱怨,因为它是名副其实的狼王!六年级:最美的旋律1200字 六年级
-
霸舞乱世“天亡我,非战之罪也。”霸王于穷途末路出此言,岂不谬哉?羽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其叔父项梁不满,羽曰:“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梁遂教其兵法,三日,羽弃学。空有雄心,不喜学,不思进,败因也。鸿门宴前,项伯谓羽曰:“沛公不先破关中,公岂敢入乎?”秦国主力为项羽所破,区区关中羽不得攻?谬论也。然羽竟信,如此轻信于人,岂能不败?此其二。宴上,因羽不忍,失杀邦之机。对敌人仁,即对己残忍,此其三。羽数弃夺天下之机,终自刎乌江,得此果,其因在己,岂能责天?!然,此即为真邪?鸿门宴上,羽不忍杀邦,终被其所迫,自刎。史家评曰:“妇人之仁。”何为妇人之仁?歧妇女之观也。吾欲问:“为君王者,无仁何以堪?”若如邦者,为存数弃子,此即为君王之风?后人曰:“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既如此,“细节决定成败”之说为何?说羽无能,泄潜者于邦。余以为非也,邦既称“臣服”,羽友之,友间惜密否?!且羽尝与邦朝夕相处,并肩作战。即为敌,仍数放邦,义也。于关公,为报操之恩,于华容道放操。后世赞之为“义绝”。而羽,因义不忍杀邦,却为批曰:“妇人之仁。”公乎?彭城之战,史上以少胜多之战也。时羽适攻齐国,邦围彭城。欲救彭城,必弃齐国。羽遂弃彭城。邦得城,喜,设宴。未料,羽兵分二路,主力攻齐,又率三万人马偷潜彭城。羽以三万人马对邦之五十六万,胜。若羽无谋,何胜?英雄末路,曾经“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豪情不复在。“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曲毕香消爱姬逝。悲愤惊愕,羽率众突围,剩二十八骑。出计战汉军,唯损两将耳。至乌江亭边,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谓项王曰:“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乃谓亭长曰:“吾知公长者。吾骑此马五岁,所当无敌,尝一日行千里,不忍杀之,以赐公。”乃令骑皆下马步行,持短兵接战。独籍所杀汉军数百人,后自刎。毛主席诗有云:“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然攻台湾之意定,因事失期,致台湾问题今仍存。吾言此,非评主席之过也,唯欲言霸王非沽名者,因义迟之。易安居士赞曰:“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项王历经七十余战,无一败绩,唯垓下一败,则惊天地,泣鬼神。其已然为一屹立的精神支柱,为历代君王所不能撼耳。余以为,霸王勇谋兼有之,为人不忍,轻信于人,无城府,不适于乱世,乃败。虽羽不思进,战五年卒亡其国,生死东城,尚不觉悟而不自责,然较之邦,吾更赏霸王矣。1200字 高一
-
《圣斗士冥王篇》有感_1200字血的恐怖,毁灭的长夜,劳碌而无报偿的奔波,对他们而言,已不再是路途艰险的一场可怕灾难,而是一幕“人生之美尽于斯”的戏剧,一场绝妙的游行。存在之物一定会走向灭亡,充满希望和热情,不为灭亡的前景所动,是最大的勇敢和坚韧不拔,最伟大的乐观主义和最深刻的悲观主义之结合。人类重视瞬间的燃烧甚于永恒的冻结,寒冷寂寞的生不如轰轰烈烈的死。为了追求光明和温暖,人们宁愿付出生命。昔日,奥路菲的爱人为地狱边缘的一丝微光惊喜回头,却成终生遗憾;如今,叹息之墙前是一场生命的献祭。星辰陨落,为的是从飞扬的风尘中产生另一个世界,一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生命的火焰在风暴中消蚀,直到灭亡。生与死循环不息,这夜并没有盲了眼――地狱的深渊也有太阳之光!何时何地,希望都是一种支持生命的安定力量。哀嚎声震动的地狱中,却连唯一的希望也难留存,绝望之门后的死亡国度,是愁苦之城,是万劫不复的人群,难以想象那里的恐怖和凄惨。然而“希望是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的”,“哪怕地狱门后面的道路充满荆棘和苦难”。如一辉所言,要“抱着希望而战”!希望和乐观,是生命的力量,能拭去一切可忧可悲可恨可厌的痕迹。爱情是生命的火花。取材于希腊神话的奥路菲与其爱人美丽而悲哀的故事,从爱的意义上展示了死亡。人与人的感情联系,因为死亡而更加亲密,一个生命结束了,对另一个生命的爱却还存在。因为死亡造成的分离,却因为爱的思念而建立起一座永恒的心灵桥梁。奥路菲失去心爱的情人,敢于到亡灵世界冒险。他勇敢地追随命运,无惧于任何人,任何事。爱升华了人类所具有的生命情感,显示了人无比高贵的尊严。然而,奥路菲最终未能和爱人团聚。结局虽然是一个悲剧,却忠于现实――人真正死亡了,灵魂就不会归来。但是,死亡并不是终结,奥路菲弹奏的情歌,如天籁悠扬,天长地久,亘古不变。在死亡威胁之下,不单只是爱情分外感人,所有的感情都凝重而深沉。穆面对恩师时的不解和痛苦:“可是,我也曾答应过誓死保护这白羊宫!如果您认为我是反叛,我只有以死相报:……”撒加等人忍辱负重,舍弃名誉,与朋友为敌,灵魂泣血的无奈与悲痛:“沙加,对不起,其实我们是……”女神殿,雅典娜举剑自尽,含泪微笑,满眼了解、感谢,信任。哈迪斯城中,黄金战士的短暂生命已到尽头,化烟成灰的遗憾和希望,“至少是……继承你们的灵魂,永志不忘。”叹息之墙前,从神话时代就并肩战斗的兄弟,已经到了告别时刻,但战士们的微笑却如此坦然。穿越遥远的时空,青铜圣斗士与魔铃等人共护星华,拼命抵御神的力量同时嘶声呼唤:“星矢,我们豁出性命也要保护你姐姐,别让生命白白溜走!”如此种种,生命危机时心不曾死去,在死亡魔爪之下,情更深,义更重!最终,哈迪斯所设立的地狱同极乐净土一同消逝。雅典娜的愿望实现了。活着的善人与恶人在死后可以平等地长眠地下。死亡,本就是人与人之间所拥有的平等权利,对于上幸福的期待和对地下酷刑的恐惧,只能阻止人们去设计自己尘世的幸福。只在唯一的生命当中更深切地关心怎样生存,并使自己见爱于同类,就已经向幸福迈出了一大步。1200字 高二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