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窝家鼠的逃亡记
我出生在一个大家庭,虽然只有妈妈和我们八个兄弟姐妹相依为命。但上帝似乎怜悯我们一家,把我们一家降生在一个人类称之为“粮仓”的小套间。那里没有白天与黑夜,似乎只有人类打开门进来时才会有光明。但我们一家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在这里我们一家生活的无忧无虑,也可以说是丰衣足食。不像我表弟一家,在荒野中,吃了上顿没下顿。而且每隔一段时间之后都要逃荒,似乎我们两家好久都没联系了。
随着粮食的减少,我们兄弟姐妹都很快走出了童年时光。我们在母亲的监督下开始练习诸如逃跑,爬墙,咀嚼等生存技巧。可是灾难也很快降临到我们一家。由于我们兄弟姐妹练习生存技巧时动静太大引起了这一家主人的注意,我们听到他们说:“这些老鼠活到头了!”。
噩梦的一天来临了!在睡意中的我们被一阵一阵很响的声音惊醒,我们才发现粮仓里的粮食一袋一袋的减少,不知为啥母亲把我们聚在一起说:“这是我们命中的劫,可能经历此劫我们便各奔东西了。”我看见母亲在流泪。我们很迷茫,但出于本性我们又似懂非懂。开始了各自的逃命。
首先,我大哥想从门缝中迅速的跑出。“嗖”的一声好像逃跑成功了,可是此时空中飞来了一把鸡毛毯子不偏不斜的落在了我大哥的头上,结果一命呜呼!只听见一个女人的尖叫:“可恶的老鼠!看我不打死你!”。我当时很惊恐,我知道这意味着死亡。虽然我现在还不是太清楚什么是死亡,但我心中已感觉死亡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哎,老大死了。老二胆小怕事,早已吓的蜷缩在一旁的墙角,一动不动。如果不仔细看还真不容易发现他是一只老鼠。
老三是我的三姐,胆量挺大的。我们都叫她大傻姐,因为她只会用蛮力!只见她傻头傻脑的跑出去了,似乎很招摇。吓的我们替她捏了一把冷汗。可是当她们不紧不慢的逃跑时,忽然一把手狠狠的按住了她,三姐用尽全力可是都动弹不的!只听到那个女人说:“这个仓鼠,胆子挺大的!找死!”。就这样我的兄弟姐妹已经失去两个了!此刻我的心哗啦的流泪,母亲也是。
老四似乎吓晕了,忽然冲出洞穴,像一只无头的苍蝇一下子撞到了墙棱上,结果一命呜呼!只听见男人说:“老婆,这里还有一只老鼠”。他俩便大笑说:“这只老鼠傻死了”。我倒吸了一口气,眼泪似乎要冲垮眼堤。
老五似乎沉不住气了,带着“壮士兮一去不复返”的勇气勇敢的踏出了第一步。老五本来就少言寡语,有点像三姐那样傻头傻脑的。那只不巧刚出去就被女人发现了,女人说:“快打,老鼠!”。我发现如果当时老五在跑快点,那么他就有可能跑出去。那只,他竟然不只为啥?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女人一脚下去,结果很悲惨!
现在,还有我,二哥,六妹,七第,妈妈。我们处在生命攸关之时,粮仓很快被搬空了。如果我们还不赶快逃窜出去,我们只能死在这里!于是我和七第商量一起逃窜出去,生死由命吧!母亲在一旁说:“我和六妹为你俩打前哨吧”。由于母亲的执意阻拦,我与七第只有同意了,还是母亲眼疾手快,但确吸引了男人与女人的同时注意,最终母亲牺牲了,由于门被关的严严实实的,我也不知如何是好?我看见六妹,七第竟自投罗网,跑到了死去的母亲身旁,我想可能由于他俩还小,没有经历那么多吧。本来我想叫住他俩,可是一想为了家族的复兴,我改变主意了。我趁这家的男人,女人的注意力不在我身上,于是我跑出洞穴,藏进了门旁的鞋中。可想而知六妹与七第最终被消灭了。当女人与一个搬粮食的人讨价还价时,男人走进了粮仓,确切的说这里已经是空房子了。只听见男人的大叫:“这里还有一只老鼠呢!”。我知道这是二哥,二哥小命不保了!
哎!整个家庭九个成员,结果现在还有我一个,接下来要看我的聪明才智了!我沉下心冷静的分析,来寻求一切可能逃跑的机会。我坚信:车到山前必有路。终于机会来了,在男人,女人,还有搬运工打开门时,我以掩耳之势冲出门外,我提心吊胆的藏在草丛中。我望着他们知道他们没注意到我。我望着蓝天,白云发呆。是的,我成功逃脱了,但同时也开始了我自己的流浪生活,这也许是我们鼠族的命运吧!
高三:森儿
月光下的遐想
月光似闪亮的银粉洒在长满蒲公英的郊外上。静谧。和谐。
微风拂过,蒲公英脱离了母亲的怀抱,如棉絮般飘向远方;再一吹,快乐地在风中起舞旋转,渐渐的,成了人形。
“嘉洁。”一个清亮的声音叫住了蒲公英化成的女子,女子含笑冲他微微点了点头。
“银瑞。”女子轻轻呼唤声音的主人,却转身背对着他,有谁知道,有一种叫泪的液体在嘉洁的眼里打转。
他从月中走出,一身的雪白,长发飘飘,腰间的玉佩有着一股势不可挡的光芒。“嘉洁,你好不容易修炼了数千年,不正是为了这一晚上吗?怎么还背对着我……”
“哥……”嘉洁紧紧地咬住下唇,好不容易才吐出这个字,她还是背对着他,微风拂起
她的披肩,她的白纱,她的秀发。
连她的背影都这样楚楚动人。
“我知道我不该这么叫你,可你是仙,而我是精呀,一个永远都得不到爱的精灵,这数千年来的日日夜夜,我虽然承受着孤寂与失落,可每当月亮出现,当交接的月光洒向我,就我有一股暖流袭便全身,我知道那一定是你再看着我。恋人这个词离我们好远好远,如果被王母娘娘知道了,你将会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我……我不能这样自私。”月光下的一对恋人,穿着雪白的衣裳,任凭拂乱他们的头发,沉默无语。
“洁,你听我说。”银瑞扳过嘉洁的肩膀,却发现嘉洁早已泪流满面,“傻丫头,哭什么呢?”他为她拭去眼角的泪珠,她的睫毛上还沾着细细的泪珠,月光把它照得闪闪发亮,“你还记得你是为了什么才化成人形的吗?为的是我!你知道你化成人形后得到的魔咒是什么吗?是爱!如果没有人来爱你,你数千年的修炼将付之一炬,而且飘荡的灵魂会遭受重重磨难。最起码,我也是仙子,有不死之身,而你只是一个弱女子。我不能看着你像美人鱼一样化成泡沫消失不见。”
“瑞。”嘉洁又开始嚅泣。
“丫头,别哭了,再哭我可就不理你喽!”因瑞轻轻拥住嘉洁,“月亮为证,我银瑞将与蓝嘉洁同生共死,直至山崩地裂。”
朝阳渐渐地升起来了,月光也慢慢褪去,嘉洁的身体开始变得轻飘飘的。
“嘉洁,你怎么了?嘉洁!”银瑞慌乱的抱紧了她,却茫然不知所措。
“哥。”嘉洁的脸色越来越苍白,脚变成蒲公英,一朵一朵地飘散,已经蔓延到膝盖了。
“嘉洁,不许这么叫我!”银瑞急了,摘下腰间的玉佩放在洁的朱唇,“这是王母娘娘赐给我的玉佩,相信我,你会没事的。来,快含住它!”
“哥,没用的。”洁很勉强地挤出一丝微笑,却又被痛苦打回原形。“其实魔咒还有一点你不知道——精灵只有一晚的存活时间,无爱会死,有爱也死。与其有爱,倒不如了无牵挂地睡去。哥……答应我,在天上要时时想起我这个做精灵的妹妹……
我们相恋本来就是一个错误,因为……”洁的声音越来越弱,她的下半身已经完全消失了,漫天的蒲公英在飞舞,苍白无力。
“洁,别说话了。”银瑞的身体微微颤动。
“不,我要说。”天边的月亮还没完全消失在薄云的背后若隐若现,“因为……我们是亲兄妹……前世王母娘娘为了惩罚我们这段孽缘……把我们分开了……你成了仙,而我成了……成了着小小的蒲公英……哥……永别了……来世再见……不……我们已经……已经没有来世了……”
银瑞的怀里空荡荡的,才留着洁的体温,还有蒲公英朵朵,光滑的白玉在他手里闪着清冷的亮光。
天边,月亮已完全消失不见,狂风中蒲公英在疯狂地飞舞,银瑞定定地站在原地,艰难而痛苦地吐出了一句话:“妹妹,再见……”
说罢,起身飞往月殿,他的身上,还藏着一朵早已干瘪的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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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_作文逃亡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他也是看不到的,我想,他只是想忘记才选择逃避。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他也是看不到的,我想,他只是想忘记才选择逃避。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他也是看不到的,我想,他只是想忘记才选择逃避。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他也是看不到的,我想,他只是想忘记才选择逃避。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他也是看不到的,我想,他只是想忘记才选择逃避。我打电话没有什么事情,我想听你唱歌给我听,唱…………朴树的《那些花儿》怎么样,你上次唱的很好听。昨天,我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再,你给哪儿晃悠呢?讨厌,别乱跑,乖乖给我在家等电话,你就是等不出花儿来也得给我等着。我像是一直趴在树上晒太阳的猫,想逃亡。你又去哪玩儿了,总是不在家。这两天很不爽,我很闷,你都不陪我说话。嗨,你知道吗?我那天在书上看到了西班牙的几幅风景照片,特漂亮,你想看吗?说谢谢就给你发到邮箱里去。这么长时间不见了,你有没有想我呢?我慢慢蹲下,哭着说,我想你了,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可是,电话那头依然是“嘟……嘟”的声音,没人接听电话,他不在家,他死了,在那个莺飞草长的季节。他结束了自己,再也不回来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十二岁,他比我大一岁,个字很高,长长的额发总是直直地搭在眼前,遮住眼睛。他学习不刻苦,可是成绩从来都是很好的。记得我和他第一次逃学的时候,他看着我坐在学校栅栏上下不去,差点没给笑歇了。那时我真的想掐死他。我们一般都不出学校,只是坐在栅栏边的一排杨树下。他在最喜欢的那棵杨树上刻下他的名字,他说他希望它快快长,把他的名字拉的长长的。他很少提他的父母,家庭。我只知道他的父母要他考国际金融学,而我明白,他是喜欢画画的,他想学设计――他父母认为最没志气的科目。当他苍白的手拿着的笔落在白色的画纸上的时候,我看到精美的油画后写着的悲哀。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到世界各地去看看,用那些尝试不同工作赚来的钱去世界各地,作个流浪着,但我更觉得他是要逃亡,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我眼中的他是快乐的,我可以从他身边嗅到一丝阳光的味道,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常常一起看《安徒生童话》,读安妮空洞的文字,听最流行的音乐。有时候,我们会逃出学校,在街边啃饼干;我们常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很小的蛋糕店吃三元一个的小奶油蛋糕。回想那些过去的快乐,总有种颠覆的感觉。曾经的曾经,过去的曾经,就像天边的那片云,来不及回头望就已经走过。过去的,过去了,回不去了,我开始难过,我听到我的眼泪滴在我拿着画的手上――他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快落山的太阳染的天边一片血红,一个背着大大的旅行包的孩子凝望远方,眼神空洞,无助。每次看着那个孩子,我都会想起他,他和那个孩子一样,一样迷茫,找不到方向,想逃亡。时间是怎样划破他的手,留下那块伤痕,只有我最清楚,曾经的痛,现在仍是记忆犹心,想起就会觉得难过,心疼的声音,震耳欲聋,我想告诉他,我不会妥协,可是他却再也听不到了。你回来呀!你不要不理我,回来陪我喝可乐,回来给我唱歌,给我画画,你要考清华美院,你忘记了吗?我忘了一切是怎样的开始,那惨淡的结束却让我记忆犹心。他是那么开心地告诉我,明天太阳一升起来,一切的不快乐就都会结束,所有的生活会重新开始,开始快乐,更快乐。那时,我听到小草生长发出的清脆的噼啪声,那是太阳的声音,像是心疼的声音。那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他说如果天天都这么阳光灿烂该多好。你让我回到从前好不好。他告诉我,我要逃亡,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记住,你不可以妥协!记住,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切好象就是这么轻易的沉寂下来,我觉得自己想逃避,想逃脱。阳春三月,莺飞草长,我听见内心的恐惧疯长的声音,像竹子拔节时清脆的响声,那么害怕,在颤抖,不可理喻,无法排遣。我似乎是很懦弱的,心里积压了太多的东西,让我疼痛。有些人,就是这么让我难以忘记。左手是过目不忘的萤火,右手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我在沉默,你看到了吗?泥煤有感觉到吗?我现在正在没命地积攒地图,却依旧没有他在的那个城市,我想找一个角楼,适合我的角落,安静的生活。苍白的手在地图上划过的时候,我顶到心底疼痛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像是在逃亡,没命的逃亡,又像是在寻找,有他的地方。我想一个人到没人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忘记他,那个我深爱的朋友,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旅程,结束所有的放不开,离开所有的恋恋不舍。终于有勇气拨出那么莫念多遍的电话号码,告诉他,没什么事情,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那时,我开心的落下泪来,光着脚站在冰冷的地板上,我好象听到他在和我说好多好多的话,我快乐的几乎开始忧伤。每次上网,我都想写好多的文字,不为别的,只是想让他看到,可每次双手搭在键盘上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要写点什么好。其实我是不知道要从何写起,我知道,即使写了他也是看不到的,我想,他只是想忘记才选择逃避。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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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逃亡有时候你看见一个人大大的有名,却觉得他没什么地方了不起。其实那是你没有发现他的长处,要知道,所谓长处不一定就是武功有多高,脑子有多聪明,写毛笔字写得多好,就像曹操,他的长处就是“溜”。未了胜先了败,未思进先思退,而且溜起来其快无比,滑不留手,抓也抓不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管什么情况,如何保住自己是第一位要考虑的。”曹操如是说。正因为他始终贯彻着这条理念,并执行得非常出色,日后才能铸就辉煌的功业。否则,早就翘了。现在,曹操正面临着他人生的第一次大危机,他的“开溜”专长也遭受了第一次大考验。他很清楚,董卓的通缉令很快会传遍天下。虽说有很多地方豪雄不鸟他,但以洛阳为中心的数十个大小城池,依然被董卓牢牢掌握着。要逃到谯郡,路漫漫。“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让我拿出和阿黄玩耍时的全部本事,把追兵统统甩掉。”曹操骑着马跑到一片连绵不绝的山边,“蹭”地跳了下来,“嗖”地消失在草丛里。阿黄是曹操小时候和他玩捉迷藏的十四条狗的总称。而这十四条阿黄,养一条死一条死一条再养一条。死因:过度惊吓。其实没有哪条阿黄要和曹操玩捉迷藏,那是曹操单方面的事。所以,对于阿黄来说,不管自己在干什么,那个可怕的小孩总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出现。比方说,阿黄好好在走路,忽然土里就伸出一双小手,抓住两条狗腿一拉,就让阿黄狠狠摔一跤;比方说,阿黄要尿尿,一溜小跑到一棵树边上,伸起一条后腿就要开尿,忽然从树洞里伸出一只小手,轻轻“问候”了一下阿黄的小鸡鸡;再比方说,阿黄有一次决心找曹操报仇,结果找了半天没找着,累得在那里伸舌头,阿黄去小河边喝口水,忽然看见曹操在水里,“汪汪”就一个猛子扎了下去,在水里游了几圈没见到人,打算游回来,结果天上一声吼“我来救你”,一个身影树上落下来,砸在阿黄脑门上,然后就骑在阿黄背上把半死的阿黄救上了岸。没有哪条狗能经受住这样非狗道的摧残,绝没有,它们就只好死了。连最后一条阿黄,人称神狗无敌大将军,被谯郡第一驯狗高手训练了三年才出道的猎犬王中王,在曹操家里只呆了三天就驾鹤西归。曹操家的大门遂成了狗族的噩梦,没有一条狗敢从他家门前经过,如果谁家的狗不乖,只要主人说一句“再这样就把你送给曹家”,那狗就仿佛通了灵,全身一阵乱抖,对着主人一阵乱舔。土遁、水遁、在树上窜来窜去、披着一堆野草爬来爬去、挂在老虎的肚子上……整整十天,曹操以人类不能想象的运动方式和运动轨迹在这无边无际的大山里神出鬼没。他坚信,就是有十万大军来搜山,也绝不会把他找出来。当然不可能被找出来了。在第十天的时候,带着一丝怀疑,曹操在一个上风口,也就是一座山头的大树上四处望,几个小时之后,他一个倒栽葱摔了下来。真是欲哭无泪啊,竟然,竟然没有人在追他,一个人也没有,这些天他全都白干了,这座大山好像除了他,没其他人的鬼影子。曹操开始设想各种可能性,说不定董卓没去向王允证实他的话,说不定董卓觉得派兵来追自己这种小人物太小题大做了。总之,现在曹操失去了让他这些天来上窜下跳活力四射的信念支撑,一下子觉得疲惫万分,一步拖一步地走下山头。一个人失意的时候总是特别倒霉,这绝对是真理,所以我们时时要保持乐观的心态,否则就会像曹操那样。“叭”,一声清脆的机簧声响起,曹操一跤跌了下去,抱着脚杀猪一般嚎起来。一个原本用来夹老虎狗熊一类生物的巨大捕兽夹端端正正套在了曹操的左脚上,五根粗粗的弹簧一起发力,曹操的左脚立时就大了一圈。好在曹操不是常人,收腹挺胸屏气咬牙屁股一蹶两手一掰,堪堪把这个夹子弄开,让左脚得以脱出生天。曹操对着捕兽夹看了半天。好家伙,被这东西干上一下,就像被人用大力金刚手捏了一下,还是二十年陈的大力金刚手,还正好夹在内力难以运到的脚踝。曹操甩手扔掉夹子,然后哈哈大笑,道:“就这么一个小夹子,怎能困得住我曹某人。”曹操有个坏毛病,就是吃了亏以后就喜欢乐,显示自己从未向困难屈服,向一切恶势力挑战的决心。出发点是好的,但效果很不好,因为他一笑,不知怎么的,就特别容易倒霉。多少年以后在赤壁那地方就是,这会儿也是。曹操乐完了,又忙不迭往脚上猛吹气,嘴里还发出“丝丝”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摇摇晃晃站起来,准备继续往前走。“砰”,一声更清脆的机簧声响起,曹操一个俯冲摔了个狗啃泥,咬着一嘴土呜呜地叫。设置这个陷阱的猎人很有经验,他的想法是这样的。先在猛兽必经之路上布上几个夹子,形成一个圆圈,对付一些中型到大型的猛兽,如果是特大型的猛兽,那么这个夹子一时半会还奈何不了它,一定会带着夹子向内圈跑。又有几个特大号的夹子伺候。之所以不一开始就放特大号的,是怕夹子夹力太猛,把一些小一点的猛兽脚夹断了,一样抓不着。所以,曹操这个特大号猛兽,现在就碰上了这种一不小心就会夹断老虎脚的捕兽夹。还好,夹的是右脚,不是雪上加霜,最多算左右开花。曹操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追兵搞的陷阱?不行,一定得快点离开这里。他呲着牙忍着痛,一时不敢腾出手去拆夹子,手在地上一撑,身子飞起,打算先离开这个陷阱。这一掠曹操用了全力,足足飞出三丈,曹操打算先离开至少三十丈开外,如没有追兵出现再处理伤处。“哈哈哈哈。”半空中曹操又笑了起来,这回笑声中运上了内力,作狮子吼,打算震晕周围的伏击者,让他们的反应慢一点,不要那么快对自己出手。这是一种很有效的方式,如果真有什么伏击者的话。笑声未绝,就在曹操打算用手击地再次腾空而起的时候……很不巧,他白白小手拍下去的地方,正位于那个捕兽夹综合陷阱另一边的外圈。所以,曹操的右手,就以千钧之力拍向了一个隐藏得很好的捕兽夹。这样,他再次腾空而起的时候,身上就有两个大大的捕兽夹,身形也不如第一次曼妙,歪歪斜斜飞向一边。好个曹操,竟然没有出声(因为刚才狮子吼吼到一半又被夹,内力岔了气,胸口堵),在危难中显出了其豪雄本色,一个金鸡独立,用仅剩的左脚稳稳站住。如果……如果布这个陷阱是一般的有经验老猎人,那也就算了,可是,曹操碰上的,是一个猎人世家的王牌猎人。他这次布的陷阱,叫做“天罗地网鬼神难逃擒龙大阵”。连龙都要抓,刚才那点布置自然不够了。曹操也真有本事,站稳的同时,真气已经理顺,迅捷无比地在经脉中运行了一个小周天,待要挣脱两个夹子,脚下却微微一沉,然后一紧,被一根两指宽的牛筋索拴着脚倒挂在一棵参天大树上。那王牌猎人十分清楚,能引发这层陷阱的猛兽,必然非同小可,说不定是什么传说中的凶兽也未可知,所以,这最终陷阱,绝不是这样就算了,一经触发,会引起擒龙大阵中所有捕兽夹的连动。可怜那曹操,只见到一群张着血盆大口呼啸着飞过来的大大小小捕兽夹,一闭眼,功运全身,然后作了一个最明智的选择:赶紧主动晕过去,省得痛。第二天上午,陷阱的始作俑者--王牌猎人出现了。看到三层陷阱全部发动,王牌猎人不由得激动得热血沸腾,赶忙跑到那棵大树下抬头向上瞧,却发现猎物的体型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由于曹操的外面裹着一层捕兽夹,所以王牌猎人一时也没认出这是个人,直到把他放下来,费了两个时辰九牛二虎之力取下了除四肢外的所有夹子,才依稀看出,这竟然是一个人。能在遭到这种攻击后仍保持人的形状,足见曹操内功之深厚,那天奕真气实为绝世神功。没有力气再取下曹操身上剩下的夹子(这种夹子普通人搞一个时辰也取不下一个),王牌猎人背起曹操,打算进城为他找医生。这王牌猎人还真不是盖的,常常背老虎狗熊下山,所以这时候背着曹操也健步如飞,才一个多时辰就抄小路,赶到了山脚下的中牟县城。由于曹操深知脸面的重要性,先前把大半神功运到了脸上,虽然脸上吃了几夹子,也没怎么走样。所以王牌猎人经过城门口的时候,一看上午刚贴上去的缉拿曹操的画影图形,就认了出来。背着曹操直奔县衙,领了一百两银子花红赏银,乐呵呵回家去了。曹操就是这样被抓住的,真的是很冤。如果先前他没有嗖嗖嗖在山里溜来溜去耗费体力,如果先前他能一直保持乐观的心态……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过了许久,当曹操悠悠醒转时,已是身处牢房。浑身上下酸痛无比,到处是乌青,到处凹凸不平。凝神想了想,这才记起先前发生什么。暗自运转了一下真气,觉得并无大碍,内脏和骨头都没什么问题。心想董卓的人下手怎么这么厚道,一点都不职业,要是换了自己,早就先把对手废去武功,免得再生事端。心中暗喜,四下打量之时,却愈发奇怪起来。照他想来,自己不慎落入陷阱被擒,一定被重兵解押回京,而现在自己手上竟只上了木镣,四周的牢房也十分简陋,关一般的江洋大盗还可以,像他这样的高手,随时都可以破牢而出,看规模,只是一般小县城里的牢房。难道说,还有什么看不见的机关陷阱,或是别有诡计?再细细打量,曹操竟然发现,这里的牢房设备还不错。曹操住的是一间单人房,地上铺着一层软软的干草,很干净,显然是刚铺上去不久,也不见有什么爬虫,足见经常打扫,角落里还有一席雪白的床褥,虽然不是很新,但洗得很干净,那床褥上居然还有个枕头。另外,在靠近牢门的地方,吊着一个铜铃,不知是派什么用处。曹操走到牢门前,透过木栅栏观察对面的其它牢房,发现其它房间的设备更好,有吃饭的桌子还有靠背椅,左前方那间双人房里的两个人居然在下棋。这是什么地方,怎么看着像是旅馆而不是牢房?带着怀疑的心情,曹操走近那个铜铃,用小指微微用力弹了一下。“丁铛”,铃声在寂静的长廊中蓦然响起。“急什么急什么,来了。”远处传来狱卒的叫声,然而就有两个人搬了一张 吃饭桌子和靠背椅过来,打开牢门,把桌椅搬进来。“还有什么额外要求吗,没有?那我们就走了。”曹操呆呆看着他们开门,搬东西,关门,走人,心想这也太大意了吧,哪有管理这么不严格的牢房啊。曹操打算看看再说,这里真的很奇怪,冒冒失失就往外闯太危险了。“铛铛铛”,外面传来一阵铜锣声,然而一个青衣儒生踱了进来,从长廊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用和蔼的目光看着每个人,所有做各种各样事的人立刻在牢里排排坐好,曹操莫名其妙,也学他们的样子坐好。青衣儒生最后走到长廊的中间,也就是曹操牢房的斜对面站定,清了清嗓,朗声道:“各位,今天的每日开讲,现在就开始了,今天我要讲的故事,名叫龟兔赛跑。”“有一只乌龟,又有一只兔子,两只可爱的小动物打算比一比,谁跑得快。”“轰”,许多犯人大声笑出来。“兔子拔了一根胡萝卜,朝天上一扔,胡萝卜落地之时,就是起跑的信号,目的地是两里外的那棵歪脖子老槐树。兔子嗖嗖嗖,一下子就没影了,乌龟低着头拼了命爬啊爬啊,兔子窜了一会儿,回头一看,兔子的视力很差,眼睛都红红的,所以连乌龟的影子都看不见了。兔子看见前面有一片草丛,就一下子跳了进去,呼呼呼睡起觉来,乌龟还是自顾自爬啊爬啊。等兔子醒过来,再嗖嗖嗖窜到歪脖子老槐树那儿,乌龟已经先到了。所以这次龟兔赛跑,是乌龟赢了。”青衣儒生讲完故事,看了看周围的犯人,见他们都屏息凝神地看着自己,微微一笑,说:“今天的问题是,为什么乌龟会赢?”“因为兔子睡觉耽误了时间。”“不对。”似乎是标准答案的回答一下子就被枪毙了,四周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快点想答案哦,和从前一样,说对了就可以释放哦!倒数计时,十,九,八……”“乌龟给了兔子十斤胡萝卜,买通好了。”“不对,七,六……”“兔子晚上没睡好。”“不对,五,四……”曹操觉得他应该说话了:“魅力,兔子受到乌龟龟格魅力的感召,心甘情愿输掉的。”青衣儒生望向曹操,道:“你这个回答倒很有创意。”曹操见他望过来,连忙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可是他忘了他的脸在不久前遭到了何等非人的待遇,虽有神功护脸,但依然不免青一块紫一块,让他这个原本可能真的很迷人的微笑,打了十七八个折扣,令儒生一阵反胃。“虽然有创意,不过还是错,三,二,一。好,正确答案是,这是一只很慈悲的兔子,看到乌龟那么努力地爬啊爬啊,不忍心赢了它,所以宁愿自己背上骄傲自大的骂名,也要满足一下这只平日里最让人看不起的乌龟,让它从此找回乌龟的自信,有了自信才可以坚强地继续活下去,这是一个强者对于弱者的关爱。”“怎么,有疑问吗,都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你们想一想,一只乌龟要爬两里地,那要花上多少时间,那只兔子需要睡这么长时间吗,还有,你们也不是没见过兔子,听觉多么灵敏,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惊醒,怎么会睡得这么死,如果不是故意的,还有第二种解释吗?所以,待人要仁慈,要宽容,要恭让,要向兔子学习,好了,今天的每日开讲就到这里,明天同一时间,要注意收听哦。”“喂,那边的兄弟,”青衣儒生就这样施施然走了,曹操心中一大堆的疑问,忍不住和对面牢里的两个犯人打了个招呼:“刚才那是谁啊。”那两个犯人刚才好像不是很起劲,只是坐着听,也没有抢着回答问题。两人个头瘦瘦矮矮,面相也不甚凶恶,这里大多数的犯人都是这样,也不知是犯了什么事被抓进来,总之都不像是能杀人越货之人。“是新来的啊,哈哈,你一定猜不到那是谁,那就是我们这里的县太爷,姓陈名宫字公台。”曹操更加糊涂了,好好的一个县令,怎么搞得好像说书先生一样,还搞什么每日开讲。“俺叫王小狗,他是王小猫,你叫什么?”“我,我叫曹操。”王小狗说:“俺说曹操啊,你看这里的环境怎么样?”“还可以吧。”王小狗眼一翻:“什么还可以,简直是很可以了,比俺们家还要好,每隔几天有人来打扫,吃饭有时还能吃到肉,那么好的地方,现在到哪里去找。”曹操眨了眨眼睛:“你是说……”“小猫是俺阿弟,你以为咱是怎么进来的,咱在县衙门口互相打得鼻青脸肿,才被抓进来,这还多亏小猫认识一个捕快,才开的后门。这里大多数的人都是这样。”王小狗用眼瞅了曹操半天,又说:“像你这样真犯了事的,这里倒没有几个。”曹操苦笑,又问:“那为什么这里的条件这么好?”“就是刚才你见过的那县老爷,人可好了,他常常说,人性本善,就是再凶恶的江洋大盗,也可以被教化成谦谦君子,所以他就每天来这里教化教化,要是有谁能回答出他的问题,就说明他教化成功,就可以出去了。把牢房搞得这么好,也是他的主意,说什么要尊重人权,要以仁治和法治相结合,互补互进什么的,他说了一大通呢,俺们也记不下那么多?”曹操听见了一个新名词,很是好奇:“人权,什么人权?”王小狗手一摊:“别问,俺也不知道,俺只知道要是有人的拳头很硬,那是一定要尊重的,否则脸上就要开花了,至于他这个人权,好像也不是这个意思。”王小猫咪起眼睛笑起来,道:“其实,县大爷每天的问题,我们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就是那套呗,什么事都套到仁德道义上来,不过没人会真去猜准了,否则一出去,再想进来就没那么简单了,这里的牢房,那可是一直客满的啊。”曹操指了指自己这间房间:“那我呢,我这间呢?”“那个张进财,昨天一早听小五子说他家隔壁豆腐西施张阿翠她老公死了,就答出了县太爷的问题,回家去了。小五子就是矮矮胖胖刚才搬椅子进来的那个,人挺不错的。”曹操想了想,又问:“你们县太爷这样随便放人,没关系吗?”王小狗大笑:“我说你哪里人啊,天下大势懂不懂,现在这样子,一个县令抓什么人放什么人,莫说是我们这样的,就真是什么了不得的江洋大盗,又有谁会管。”曹操被训了一顿,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心想江湖中果然藏龙卧虎,随便一个王小狗就对国际大势那么清楚。王小狗见曹操这样子,连忙安慰他:“其实这也都是别人教的。”曹操的头抬了起来:“谁,他在哪里?”“人早走了,前几个月,我们这里来了一个叫单福的,不知犯了什么事,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可神了,在这儿蹲了一个多月,有一天早上,忽然人就不见了。”“单福?”曹操暗暗把这个名字记在心里。都打听明白了,曹操决定先不急着闯出去,等明天的每日开讲,如果能答出来,被这个县令放出去,也省得自己现在费劲,而且这世道摸不准哪里就藏着个厉害人物,还是小心一点为妙。牢里不分日夜,吃饱了就睡。第二天午饭吃过没多久,盼望的“铛铛”声又传来了。县令陈宫又走了进来,来回走一遍,中间站好:“各位,今天的每日开讲,现在就开始了,今天我要讲的故事,名叫农夫与蛇的故事。”“从前,有一个农夫……”以下省略(什么,没听过,这,这,回家问你妈去,别浪费我的时间)。“今天的问题是,为什么农夫被蛇咬到?”曹操脑子动也不动,举手回答:“这有什么难的,冬天嘛,那条蛇在冬眠,结果被那个农夫放到衣服里去,睡得好好的,就被热醒了,火一大,就咬了一口,换了是我,我也咬的,说不定正梦到一条美女蛇向它摇尾巴呢。”“不对,十,九……”曹操这才想起昨天王小狗的话,暗骂自己蠢,连忙继续抢答:“是这样的,农夫觉得蛇好可怜好可怜啊,在冰天雪地里被冻了这么久,想想万物的生命都有其价值,下定决心要救它一命,但是怕自己的暖气不够,就故意让它咬一口,增加一点能量,好活过来,正所谓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阿弥陀佛。”“哗哗哗。”大家都被曹操真诚的演讲打动,鼓起掌来。陈宫盯着曹操穷看,像发现宝一样,说:“正确,看不出你这个人还真有悟性,也不亏我一番苦口婆心。”曹操说:“那我是不是可以出去了。”陈宫沉吟道:“原来该是这样,只是……你且先跟我来。”小五子和另一名狱卒小六子打开牢门,引曹操出去。曹操被引到一间宽敞的房间,四壁皆书,或纸或绢,空气中飘着一股淡淡的墨香。窗前的书桌上铺着一张宣纸,上面用大篆写着一个“仁”字。曹操的木镣依然没有取下,小五子两人侍立两旁。陈宫挥了挥手,示意两人出去。小五子微有些迟疑。陈宫盯了曹操一眼,道:“没事,下去吧。”两人告退,带好门。陈宫和曹操在书桌两边的椅子上落座。陈宫随手从桌手拿起一张纸,展开念道:“曹操,字孟德,谯郡人士,有不臣之心,现潜逃在外。”读到这里,把这张通缉榜文扔给曹操。曹操看到花红赏银一百两银子,不由失笑。自己办学习班得来的珠宝玉璧比这一百两多出何止百倍,不过那个装着珠宝的包裹醒过来的时候就没了。陈宫道:“如果没有这张纸,我当即就可以放了你,但现在,这却由不得我做主。”曹操心想你做不了主干吗把我带到这儿来。知道这县令必然还有后话,便默然不语。陈宫却话锋一转,问:“你刚才最后那一句,说得很是慷慨激昂,只是那什么佛和地狱,又是什么东西。”曹操心里一乐,这回你还不钻我套里去。于是滔滔不绝地把小时候从家里收留的一个行脚僧那里听来的关于佛的东西一股脑儿搬了出来,还添油加醋,绘声绘色。又讲了诸如国王舍身喂鹰等等仁义慈悲得一塌糊涂的佛经故事,直把陈宫听得如痴如醉。“那个国王啊,割啊割啊,把手上的胸口的大腿的小腿的还有屁股上的肉全都割了下来,放到秤上,居然还不如那头鹰重,也就是说,还是喂不饱那鹰,所以,他又把背上的手掌上的脚脖子上的脸上的……”曹操每说一个地方,陈宫就惊叹得“哇”一声。“背上的”“哇”“手掌上的”“哇”“脚脖子上的”“哇”“脸上的”“哇”“头颈上的”“哇”沉默。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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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逃亡冬天终于来了,大概已经期盼已久了,期盼了已久的雪,初冬的第一场雪,纷纷扬扬地降落在这个早已干渴的城市。此时雪花掩没了整日怒吼的风。仰起头,向上看到的只是迎面飘落的雪花。落在脸上时,感到了湿漉漉的凉。本想伫立在这里,做一个雪人,但是太冷了。于是,我开始想逃了,逃到一个比较温暖的地方,一个可以让冰冷的双手温暖的地方。于是,我伸出双脚,奔跑着,踏着满地的雪花,发出“吱吱”的响声,身后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其实生活有时就是这样的,越是你期盼的东西,某一天突然来到你面前时,你就越想逃避它。然后逃到它身后,眼睁睁的,看它一步一步地走向离你越远的地方,最后消失在你的面前。这时,你会怎样呢?是报头痛哭并抱怨自己没有勇气去面对,还是附之一叹,说:等着吧,盼着吧,它还会来的,只是还有很长时间,很长......也许,我还没有完全失掉这场雪。因为在那片雪地里有我留下的痕迹,在那片空间里还响着我的鞋子与地面摩擦的声音。是的,总要留下一些什么,一些岁月留下的痕迹......亲情我的母亲在我的生活中扮演着许多不同的角色。是知心朋友,是生活经验的传授者,是关心我冷暖的亲爱的老妈......母亲很注重培养我的爱好。小学时,母亲便送我到文化馆学画。在我刚开始练习画人物速写的时候,母亲是我的模特,一坐便是二十分钟,可母亲没有说过累,而且不厌其烦地为我做指导。我想,母亲为我付出了太多。当我问母亲应该如何回报她时,母亲微笑着“我只希望啊~你过得比我好,过的比我好~”母亲开始唱起了那首歌。我们总是这样的,把彼此视为亲密的朋友。我们过着这样恬静而愉快的生活,而我则在这嘻哈中得到了许多人生的真谛。我想,这便是母亲的力量,可以让心灵充满阳光。与父亲在一起的时间不是很多,因为我们的大多数时间都在为自己的生活而奔波――为我的学业,他的事业。父亲很少关心他自己。但有些时候,父亲会边照着镜子边自言自语地说:“哦,我又长了新的白头发。”然后可以看到,我站在父亲面前,手里拿着小镊子,为父亲很仔细地拔着白发。我在努力的使父亲不要变老。但我也作了最坏的打算――即使有一天父亲真的老了,我也一定要父亲过得很幸福。所以,我必须努力。这也许就是父亲的力量,即使是一根银发,也可让我选择了属于自己的路。8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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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窝张小娴说:“我最害怕的事,是我最终没有嫁给你。“看起来似乎有点浪漫,可懂的人会发现,这里面包含了好多好多心酸与痛楚。至少我也害怕,害怕自己不能娶到她,那个心中没人可以替代的她!人这一辈子,谁也说不清。人海茫茫,可这漫漫人生,不是一样的茫茫不知所处么?一切都是简单的徘徊,就像这刚迈步走进的大学一样。从小的憧憬如今终于变成了现实,可内心多的,喜悦当然是有的,然而内心更多的,是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未来,当然也不乏有那浪漫的爱情,那位心仪的梦中公主。高中老师说,大学去谈恋爱去吧!大学老师说,谈恋爱吧,只要都不挂科就好了。事实上,这确实是正确的,勿须置疑,真的如大学老师说的那样。不挂科的前提下,做什么都是自由的。一场简简单单的爱恋,当然不在话下。大学是个小社会,然而却远远没有社会那么复杂。每个人都有对爱情的向往。忘了是谁说的了,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我才不要当流氓,可乍发现,流氓也不是我能当的,非流氓和流氓之间,其实并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决定,这和美丽的花儿一样,并不是自身娇艳动人就能惹得群芳羡妒,天气可以决定它的美艳度,然而人也一样。好多好多美丽的幻想,真的只能停留在幻想那个层面?我不要!命运,呵呵,造物弄人!滚吧!拜伦说,我从未爱过这个世界,它对我也一样。张爱玲说,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我何须世界爱我,我只需要爱着我爱的人,爱我的人不是就好了么?没有人可以一点苦痛都不承受,要记得,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来受苦的。安逸享乐,或许是死了之后的我们。爱上一个人,幸福一座城。这句话是对的,只是用在我身上,却大相径庭了!我从未感受到这座所谓的春城的温暖,一直都是抱以得过且过的态度,因为我爱的那个她,并不在这里。相反,哪怕很少在她所在的那个城市呆过,我却深深的爱着那里,爱着她觉得并不好看的大学,爱着那里的一切。香格里拉见证了张杰谢娜的爱情,那最接近天堂的地方,我们也曾说过要一起去玩。一起去西双版纳,要是能赶上泼水节就好了,一起去内蒙古,吃牛肉羊肉,在帐篷里,在草原上,在马背上,笑着,爱着,幸福着。一起去看看她小时候成长的地方,去感受我爱的她快乐的童年,一起去那美丽的故乡,呼吸山顶清新惬意的空气,俯首看世界,仰头悦白云……云南的天气,天空都是那么迷人,甚至连朴实的建筑都为之衬托出了异样的风采。七彩的云朵,别样的思念。不知可爱的白云呵,能不能把我的思念带回我的家乡,那个有她的地方,然她感受到我对她的思念,能感受到一丝就够了,就够了。徐志摩说,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然而我却是不信命的,那么,老天,把她给我,给我一个人好么?我会替你照顾好她,爱着她的。彩云亦美,可否有一道专属我的明媚的阳光,温暖我那孤寂的心窝。有一道就好了。彩云窝1200字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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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云窝张小娴说:“我最害怕的事,是我最终没有嫁给你。“看起来似乎有点浪漫,可懂的人会发现,这里面包含了好多好多心酸与痛楚。至少我也害怕,害怕自己不能娶到她,那个心中没人可以替代的她!人这一辈子,谁也说不清。人海茫茫,可这漫漫人生,不是一样的茫茫不知所处么?一切都是简单的徘徊,就像这刚迈步走进的大学一样。从小的憧憬如今终于变成了现实,可内心多的,喜悦当然是有的,然而内心更多的,是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未来,当然也不乏有那浪漫的爱情,那位心仪的梦中公主。高中老师说,大学去谈恋爱去吧!大学老师说,谈恋爱吧,只要都不挂科就好了。事实上,这确实是正确的,勿须置疑,真的如大学老师说的那样。不挂科的前提下,做什么都是自由的。一场简简单单的爱恋,当然不在话下。大学是个小社会,然而却远远没有社会那么复杂。每个人都有对爱情的向往。忘了是谁说的了,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我才不要当流氓,可乍发现,流氓也不是我能当的,非流氓和流氓之间,其实并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决定,这和美丽的花儿一样,并不是自身娇艳动人就能惹得群芳羡妒,天气可以决定它的美艳度,然而人也一样。好多好多美丽的幻想,真的只能停留在幻想那个层面?我不要!命运,呵呵,造物弄人!滚吧!拜伦说,我从未爱过这个世界,它对我也一样。张爱玲说,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我何须世界爱我,我只需要爱着我爱的人,爱我的人不是就好了么?没有人可以一点苦痛都不承受,要记得,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来受苦的。安逸享乐,或许是死了之后的我们。爱上一个人,幸福一座城。这句话是对的,只是用在我身上,却大相径庭了!我从未感受到这座所谓的春城的温暖,一直都是抱以得过且过的态度,因为我爱的那个她,并不在这里。相反,哪怕很少在她所在的那个城市呆过,我却深深的爱着那里,爱着她觉得并不好看的大学,爱着那里的一切。香格里拉见证了张杰谢娜的爱情,那最接近天堂的地方,我们也曾说过要一起去玩。一起去西双版纳,要是能赶上泼水节就好了,一起去内蒙古,吃牛肉羊肉,在帐篷里,在草原上,在马背上,笑着,爱着,幸福着。一起去看看她小时候成长的地方,去感受我爱的她快乐的童年,一起去那美丽的故乡,呼吸山顶清新惬意的空气,俯首看世界,仰头悦白云……云南的天气,天空都是那么迷人,甚至连朴实的建筑都为之衬托出了异样的风采。七彩的云朵,别样的思念。不知可爱的白云呵,能不能把我的思念带回我的家乡,那个有她的地方,然她感受到我对她的思念,能感受到一丝就够了,就够了。徐志摩说,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然而我却是不信命的,那么,老天,把她给我,给我一个人好么?我会替你照顾好她,爱着她的。彩云亦美,可否有一道专属我的明媚的阳光,温暖我那孤寂的心窝。有一道就好了。1000字 初三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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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记耳光那一记耳光泽国小学 张宇曦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记耳光,忘不了那阳光明媚的早晨。那年我九岁,一向反对棍棒教育,脾气好且极少发火的母亲第一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我的脸颊上落了重重的一巴掌。起因十分简单。那一天早晨,我去买早餐,今天不知为什么人特别多。我挤了进去选好早餐正准备到门口交钱的时候,被一群人挤了出去。正当我想再次进去交钱时,发现好像没人注意,还是快溜吧……想到这,我转身就跑。回到家后,正当我眉飞色舞地将刚才的那一幕讲给母亲听,本来期待一两句褒奖。不想却挨了一记耳光,而且猝不及防,没有任何铺垫。我很委屈。那一晚我没有吃饭。我甚至发誓,自己一旦有能力自立,便离家出走。连母亲病了也不回来看她,甚至一眼。我要让她为这一记耳光付出十倍、百倍、千倍,乃至更多的代价。明媚的阳光照在沙发上,我躺在沙发上哭着。母亲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坐在我的旁边沉默着,她又拿来一块毛巾擦干我脸上的泪痕说:“我小时候也经常去买早餐,可从来没有不交钱就走了的。我今天之所以打你就是因为买早餐不交钱和偷拿别人的东西本质上没什么两样,都是一个字——贪!蚁穴虽小可溃千里小堤呀!!”说着母亲站起身,从口袋里取出钱包,掏出20元放在茶几上严肃的叮嘱我:“你再去买早餐,向门口的收钱的阿姨说明情况能做到吗?”我点点头,泪水再一次溢出眼眶。我虽然不能完完全全的懂得母亲口中蕴含的深奥的道理,但是我感觉到了母亲舐犊之情。550字 六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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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次野炊活动我点着火,很快就把水烧开了,然后他把干净的米倒入锅内,把要炒的菜洗得干干净净,把买的水果摆好,又做好了炒菜的准备。准备工作都做完了,同学们开始做饭菜了。我们有两个灶,一个做饭,一个炒菜。一个同学只管在那里烧火就好了。我们做的第一道菜是西红柿炒鸡蛋,由谭本伦主厨。由于灶没安好,锅就一歪一倒的,就让一个同学把锅拿着。由于火太大了,拿锅的与炒菜的很快便满头大汗……由于大家的团结,饭菜很快就好了。哇!草地上到处都是香喷喷的饭菜,还有烧烧烤的,到处都是欢呼声,同学们都在夸自己组做的饭菜好吃。同学们的欢笑声.叫喊声连成一片在上空回旋,大家都沉浸在一种仿佛从未享受过的美中,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大家玩得尽兴后依依不舍地告别了这个美好的地方。这次野炊不仅让同学们体验了野外生存的艰难,又融合了我们班这个大集体。300字 六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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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天山雪峰云影相映美,山涧雪水溅如花。原始森林密又静,天山深处花似海。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王家堡小学四年级三班四年级:周怡汝50字 四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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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鼠(下水作文,充生作耳)我家有一家鼠,脸大头大,两耳招风,滚圆的脑袋,尖尖的下巴,一对鼠眼,放着鼠光,走起路来缩头缩脑,鼠模鼠样,鼠里鼠气。此鼠非同一般,因其身高四尺有半,手脚灵敏,不仅能上窜下跳,亦能左右逢源,虽然视神经不甚发达,却有灵敏的嗅觉和听觉,无论何处隐藏之物都难逃被搜到的恶运。要问此鼠何以如此神通广大,且能出入我家如入无人之境,因为本人就是那只老鼠,请诸君不要笑,实在是本人的各项测试结果表明与鼠的特征比较接近,且本人的老豆送吾一大雅号:鼠王。“鼠王”之称,不是空有其名。老母最怕我的食量和食态。清早,老母买得一篮子好吃东西,但恐我一下子吃完,便留了一手,将一些甜品藏了起来,并好声气地对我说:“儿啊,今天妈妈给你买了一些水果,你看,有你爱吃的香梨、草莓,还有这是你昨天要我买的蛋糕。今天星期天,你就在家里边吃东西,边做作业吧!”我答应一声“知道了”,便朝她诡谲地一笑,让她抖了一下,想必她也知道自己的东西是藏不住的了吧?她该是知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所以想要让我乖乖在家里做作业、看书,没有“能量供应”是根本行不通的。但她也用不着这么抠门吧?就我的肚量,这些东西哪里能打发得了?我的肚子能装得下一头牛,别说吃这么些东西,要是再来两篮子东西,我都能将它们一扫而光。当然,老母是从我的身体健康出发,她说我一个六年级小学生,体重是常人的两倍,肚子是常人的三倍,食量是常人的四倍,这样下去,叫我如何能有发展。哎,我才管不了那么多呢,谁叫我天生的食客呢?鼠的能耐就是大,老母一出去,我就张开鼻翼四处搜索,终于在储藏柜的最里层嗅到了几盒奶油巧克力和花生酱的味道。于是,接下来的事情,我不说你也知道,凡是能吃的都吃了。但我的特点跟鼠相似之处还在于我吃东西时也不是全吃干净的,比如水果吧,我总是咬几口就换一个,并不吃干净,有时甚至吃上两口不好吃就扔了,这个脾气跟老鼠差不多吧?更让老母生气的往往是我还会将房间地面弄得很脏,吃蛋糕也好,花生酱也好,或者喝牛奶也罢,我总会忍不住掉下点垃圾,供我的徒孙们吃。不知是我吃的狼狈,还是我没有清理好“作案”痕迹,每次都会被他们一眼识破,想来个掩饰都不可能。幸好,这只老鼠还是能得宠于两老的,他们说赚钱就是为了养我这只老鼠,哎,让他们占便宜骂了,我还很高兴。只要有得吃喝,说就说吧。鼠的功能如果说只有吃,那你真是小看我“鼠王”了。我最看搞的就是在作业将完成又未完成之际寻找自己的娱乐项目。看看老豆有些新玩艺,我就会想尽办法去拿来研究,但结果不是研究到最后没有结果,就是弄来弄去,发明的新成果没有它原来的成果来得好。比如上次,老豆的剃须刀就被我给整得不会动了,本来我还想用其他的东西代替刀片来行使功能,看一看它们有何作用的,结果这些东西就是不好。像学有一次,我拆开他的微型收音机来研究收音原理,后来每修一次总多出几个零件来,我也就不再好意思告诉他收音机的精微了。老鼠的另一功能就是破坏。这只老鼠就这么无赖地在这个家里呆得很惬意。不过,在他们面前,我仍旧是一只乖得像只猫的老鼠。老豆告诉我,你必须学会控制,必须学会思考,要想想后面的结果。我知道我该长大了,老鼠也有不再调皮的时候。于是我决定要做一只能对人们有益的老鼠,在别人有危险时我要向人们发出预警;我要学会勤劳,用自己的劳动去赚取自己的食物;我还要学会学习,用知识来武装自己,使自己成为一只有时代观的老鼠。这是一只鼠的誓言。(时1200字以上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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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记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天气,然而,这看似美好却让人无比痛苦的天气却让我的心情差到了顶点。为什么呢?因为可怜的我正在为在门禁之前回家而疲于奔命。我就在烈日炎炎之下,抛头颅,洒热血。然而,悲剧的事实证明了世上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2009年3月26日,一辆摩托车从我眼前飞驰而过。驾驶员不顾别人的感受,拿他那辆200年前生产的二手摩托,在地上摆了个自认为很酷实际上却土得掉渣的POSS。劣质摩托带起了地上的沙尘,把我刚换的白色长衫“染”成了土黄色。我欲哭无泪,猛地转过头像查看肇事者是何方神圣,但下面的一切又证明了,我的人生确实是个茶几。驾驶员是个胡子大叔,长得非常另类,颇有点抽象派的风格。一张脸搭配得比“憨豆先生”还有创意。摩托车尾还驮着一个年近40的“欧巴桑”。那胡子大叔接下来说的话足以让我血溅六尺:“小朋友,你爸爸有点事不能回家,我来接你。”我当时那个郁闷啊……大叔,你的说法早在孙悟空被压五行山之前就没人用了!这个骗人手法早在教科书里万古流芳咧,就连三岁的小BB也在幼儿频道把逃脱方法知道得非常通彻咧!你要是怀旧,可以翻翻毛爷爷的照片嘛,干吗非要来骗我这种高智商少女呢?简直是侮辱我的智商!唉,到底是我太聪明了呢,还是我太聪明了呢?但就算他是从神经病医院逃出来的,我也要悠着点儿。毕竟以我这风一吹就到的小身板儿根本无法与他对抗……所以,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跑!我刚刚起跑,大叔就想来追我,不过发动了几次,都没发动起来。好不容易发动起来了,排气管掉了,于是又拿出他随身准备的工具箱,修摩托。那辆摩托绝对过保质期十几年了,大叔果真是个怀旧的人啊……快跑掉时,大叔还不忘发扬职业精神对我解释道:“小朋友,别跑,我不是坏人!”我不跑我傻啊?至于坏人这层嘛,只怪你长得太不像好人啦。虽然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可是明知道长得丑还出来吓人就是你的错了。不过话说回来,大叔不但很念旧,还十分敬业啊!由于摩托问题,我得以逃出生天。为了安全,我打了的。拿钱的时候,我的心碎的呀,都可以拿来包饺子了。这五块大洋就这样活生生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耳边飞去了。他们有了新欢,忘了旧爱,全然不顾我的感受。它们简直比白雪公主的后妈还狠毒!难道你们的爸爸妈妈没教过你们“一日为主,终生为主”吗?但他们还是这样残忍的离我而去。我画个圈圈诅咒你们……雨哗哗的下着(我的想象),风呼呼的吹着,枯黄的落叶被雨水打湿,落在地上。整个世界一片黑暗,唯有一束灯光照在我的身上。电话铃声响起,本不想去接,但想到我亲爱的零花钱,还是无奈的按下了绿键。“妈,有事吗”“女儿,今天来客人,有好吃的。。。”妈妈的话还没说完,我就挂了电话,变身奥特曼,飞奔回家。啊,美食的力量是多么强大!把我沉睡的细胞唤醒,将我灰暗的小宇宙重新爆发!一个高难度转圈,一个完美的落地,让我不得不怀疑自己有当体操员的潜力。带着灿烂的微笑,推开家门:“漂亮美丽的妈妈,今天吃什么?”说话间,看了看,笑容立即凝固在脸上。胡子大叔在这里!不会吧,我吃美食还没吃够打游戏还没打够,我可不想模仿那些壮烈英雄英年早逝啊!等等,难道妈妈说的客人……不会吧?!这么悲壮?!此时,爸爸走来:“女儿啊,这是我的老同学,姓王,他是警察,还立过许多功劳呢!快,叫王叔叔!”oh,mygad!这回肯定comeover了……果然,胡子大叔的声音冒了出来:“呵呵呵呵,你的女儿好像把我当成坏人了。但是小孩子嘛,把我的摩托车排气管弄掉也情有可原了。”拜托,排气管明明是因为摩托年纪太大了造成的嘛,管我什么事?你倒是“豪爽”了,我可就悲惨了!这还不算,起初明明活跃的气氛顿时变得沉闷起来,还是老爸一句化解了所有人的尴尬:“老王,我们去打麻将,嫂子也一起来吧。”大叔则也显得非常的跃跃欲试。我给老爸的外号是“微笑撒旦”,撒旦是地狱魔鬼之王,由此可见其义。他每次让人痛苦的时候都是笑着的,例如这次。他出门前还是笑着的,不过我从他的手势里读懂,这个月的零花钱没戏了。他俩就如此狠心的抛弃了我,留下我一人在墙角慢慢石化。没有谁注意到,墙角那个地方,多了一尊雕塑。涪江路小学六年级:张霄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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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俑逃亡记兵马俑逃亡记(一)复活的兵马俑深夜,在陈设兵马俑的西安省兵马俑博物馆里,此时冷冷清清,空无一人。突然就在此时,一个仍未出土的兵马俑从俑坑的最底层破土而出,他是历史上第一个复活的兵马俑。他悄悄地爬出俑坑,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定没人后,他想博物馆的大门走去。他准备逃出博物馆。此时,正是寒冬腊月,而兵马俑身上只有一层薄薄的盔甲,还走风漏气的,他想要出去,怎么办呢?这时,他正好看见传达室张大爷的椅子背上搭着一件棉大衣,张大爷这会儿正在打瞌睡,睡的正香。兵马俑乘机遛进小屋,偷走了棉大衣。他穿上大衣,翻过铁栏杆,匆匆离开博物馆,消失在夜色里。(二)面临危险兵马俑逃出来而博物馆。这时候,天已经微微亮了,马路上有少数行人。兵马俑走在大街上,正走着,他突然发现一位女士正惊讶的看着他,之后便惊叫着跑掉了。伺候,路上的行人一个接一个的发出尖叫,抱头逃窜,像是发生了大地震。兵马俑似乎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但等他想起来时,已经晚了,一只“狗仔队”闻声向他跑来。“狗仔队”后面是警察,警察后面是凑热闹的人群。兵马俑虽然不知道他们手上拿的是什么,但他心里明白,这些玩意肯定对他有威胁!兵马俑吓得撒腿就跑。“狗仔队”拿着照相机在后面追,想抓拍镜头,其中一个边跑边喊:“小子,别跑,俺能让你发大财!”兵马俑跑的更快了。最后那几个“狗仔”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兵马俑越跑越远。第二天,关于兵马俑的消息上了报纸头版头条,此时,兵马俑已经不知去向。(三)好心人兵马俑走出城市,来到了乡村。此时的兵马俑又累、又饿、又渴,想暂时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但兵马俑找遍了整个村子,也没找到一栋房子,一户人家。正在这时,兵马俑眼前一亮,他看到自己的正前方有一间小屋透出微弱的亮光。于是,兵马俑无力的相小屋走去。小屋的主人听到敲门声,连忙去开门。小屋的主人看到兵马俑,大吃一惊,战战兢兢的对兵马俑说:“请……请进。”兵马俑慢慢走进小屋。他看到电视机吓了一跳;看到收音机吓了一跳;他看到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吓了一大跳,除了屋子的主人。兵马俑将自己先前的遭遇向主人讲述了一遍,主人十分同情他。看到他又饥又渴的模样,赶忙端了一杯热茶,拿了一个馒头给他吃。之后,主任向他介绍了他的家庭成员:他叫王玉卓,他的妻子叫张兰花,儿子叫王小虎。他还告诉兵马俑,这个村子只有两户人家,因此叫两户村。两外一户人家的主人叫黄文龙,因为他非常贪财,别人都叫他“黄财迷”。所以对这个人要分外小心。兵马俑终于碰到了好心人,因此他非常高兴,但他不知道,危险即将来临。(四)遇险博物馆的馆长得知兵马俑复活并逃走的消息后大惊失色,命令全体员工这个月轮班,24小时全天工作。特别批评了张大爷,说他上班时间睡觉,因此才让兵马俑逃走了,罚他打扫一整天的卫生。张大爷很不服气,嘟囔道:“怎么说,他还偷走了我的棉大衣呢。”博物馆另外联系了特种部队,叫他们全力以赴搜捕兵马俑。第二天天刚亮,兵马俑就走出小屋,到外面散步。走着走着,远处驶来一辆卡车。卡车的主人见了兵马俑,两只眼睛直放光,原来他就是“黄财迷”。黄财迷对兵马俑亲切的说“小兄弟,你想去哪里呀,要不我搭你去吧?”兵马俑问道:“这位大叔,你坐的的这是什么呀?还有我想去秦朝,你能带我去吗?”“我坐的叫卡车,想去哪都可以。你刚才说你想去哪里?秦朝?太简单了,我可以带你去!”王小虎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因此在汽车发动的时候,他偷偷爬上了汽车的车斗,悄悄跟着他们。(五)“杀人也犯法”汽车行驶在公路上市,车斗里的王小虎悄悄对车里的并没有说:“我想这次我们麻烦大了”。兵马俑忙问:“为什么”?王小虎指一指黄财迷说:“他就是黄财迷,不定要把你带到哪里卖掉呢!”“什么?”说罢,兵马俑抓起佩剑,就向黄财迷的脖子砍去,黄财迷一看情况不妙,连忙拿手一挡,虽然挡住了宝剑,但是一根手指已经落地。王小虎赶紧叫道:“兵马俑快住手!”黄财迷也说:“大爷,饶了我的小命吧!”可是他话音未落,兵马俑手起剑落,已将黄财迷的“首级”砍下。王小虎几乎要晕过去了,他对兵马俑说:“你知不知道你干了什么啊!你杀了一个人。”兵马俑一脸茫然。“现在不是封建社会了,现在不能杀人,杀了人你也要死!”王小虎冲着兵马俑喊道。“我现在活得好好地”兵马俑说。“现在没时间解释了,我们赶紧走。”于是,他们两个赶紧逃走了。(六)重返故乡王小虎和兵马俑逃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他们的正前方驶来一辆警车,他们想往走边跑,左边也驶来一辆警车,右边、后面都有警车停着……他们无路可逃。突然,从军用警车上跳下一些特种兵,拿着枪把他们团团围住。其中一个特种兵喊道:“不许动,把武器放下!”兵马俑把佩剑狠狠的摔在地下,啪的一声,佩剑断了,黄财迷的血飞溅起来。就在此时,兵马俑博物馆的馆长赶来了。当他看见断成两截的青铜剑时,顿时跪倒在地,嚎啕大哭。他转头一看到兵马俑完好无损时,才松了一口气,弥补了他的伤心。他走上前去,对兵马俑说:“请你和我回博物馆吧!因为你,我和工作人员已经几天都没睡好觉了,为了国家和人民,请你和我回去吧!”兵马俑想了一会儿,对馆长说:“好吧,我跟你回去!”就这样,2012年5月18日,兵马俑登上了返回西安的飞机。王小虎哭了,眼睛里闪着晶莹的泪珠……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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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逃亡恐怖海峡。并不无所求证。一场繁华驾驭一场荒芜之上携着一张幻想晃啊晃。头发上呼吸里都是肃杀的秋风味道。九月终结在那张奖镜上。我在夏天最惧怕的九月呼啸而过我的脸颊,无叫喊,无喧闹。我在杂草丛生的操场中央想念着那些冷漠惊艳的文字。想着那把吉他。想着我失温的梦。初一新生播报校园之声。生硬的普通话。无数个音响和大喇叭下行色匆匆不以为然的同学。我了解我在适应。随大形势飘摇东西。茫然也缓慢。大有轰轰烈烈逃亡之势。——冷逃亡终日做题的双手让我忘记我在干什么。看过手掌,似有些害怕。对一直重复机械动作却无法满足自己欲望的双手感到失望。我一直以为是会好的。在八月开始我便在等,翘首九月的遥不可及却又多希望它快点到来,认为即使生活赋予我另一般面孔,美好却会一直延续。我相信,我一直在相信。但是九月过去了呢。你无奈地轻笑,现在的生活确实另一般模样。你依赖的一切都在逃,你突然像个孩童不知所措的急切地向我诉说。你完了。你完了。谁来救你呢?我也像你一样。一路虔诚地相信。即使多么想把自己的一切严严实实的藏起来。我也爱你的梦。你给我讲起九月的逃亡。或许是幻觉在讲。你轻启薄唇诉说着你的信仰,告诉我你走在马路的斑马线上耳朵里响的是谁,你告诉我不告而别的时候背包里喜欢装起谁的文字合订,你提起上课时总会失神想起谁的低头浅笑。你的一切诉说一直在我耳边嗡嗡作响,似曾相识。似记忆里的某个片段。与幻觉对话。不想想起它,因为不想去争吵。每天裹在煦阳里背我唐诗宋词,思考我的几何题,安静地去完成固定的模式才是我应该关心而且必须认真的事情。无心关心我爱过谁、我还有什么必须记得或是忘记。我开始趋于现实。当我妈满脸严肃地告诉我甲流已经侵入我所在的城市让我顾好我那几乎没有抵抗力的身体时,我从安妮的书中抬起头,还略带清冽的清晨的阳光在我眼前安静地拉成线条。亲爱的,现实已经在逼近我们。所以我们必须接受。你笑。你说你没有发觉你一直在适应。你说,照顾好自己。我望向窗外。我突然多么希望下一场雪。就像失去莲安的那个冬天一样。你看着我叹了口气说,你还在那座城里。我确实都在而且我无法逃离。我用安妮来安慰我的失望已经成为我的习惯。整日用枯燥的手指翻着那几张再熟悉不过的纸。我终日反复多遍地读着那几本看了好多遍的书本。无暇去找她的新书。即使读着旧书也不觉乏味。从师长那里借来一摞的读者,名师大家,那些经常出现在世人视线的公众人物。华丽丽并且强大的文字看过之后心里仍然空荡荡,只是记得著作者忘记他的感情。音乐还在循环,谈话还在继续。恍若诉说了一个世纪。爱上一个会唱情歌的男子,喜欢一个懂得提高声音喊出自己苦涩的女子。他们一直真实地藏在我的耳朵里,不会逃走。我记忆里的那架钢琴那把吉他和那句忘不了一直都在。我茫然我何时许下我要陪你去青海的愿望。我不知道我何时对你望而生畏。曾经我喊着不会忘掉的故事终于被我唤作昨天的二三事。你们给我的慰籍让我想去了解你们的故事。去看她的电影,认真地给她截图。读一个陌生女子的日志。一字一句地陪她们聊很久。我在认真地做着亲爱的你给我说的责任。我在感受着身边人的进步一言不发,但我还是会向我总是会疼的人扯开一个大大的微笑。我想念三个月前的操场和一楼从东数的第四个教室,也想念那明晃晃地晃着多么骄傲象征的门牌。你说曾经多少人想成为你眉宇间的坚强。你说你突然想起夏天我爱上半夏的模样,一脸的幸福。你说那时我总是散发出夏天的浓烈和狂妄不羁交集的味道。夏天写半夏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因为我希望我真实存在在那一半的夏天。安妮说,第一人称这个人称很微妙。亲爱的。就像戴着面具,用冰冷的面庞去逃离。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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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_2000字正义来临的这一刻,他怅然若失,却又露出久违的微笑。十五年前,他有着令人羡慕的青葱岁月:在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里混日子,蹭资历。之所以称之为蹭,主要是因为他有着不俗的家世。父亲经商,餐饮、房地产均有涉足,也算是富甲一方。从小跟随父亲游走于各种应酬,觥筹交错间耳濡目染了许些商场诀窍。来到这所不轻不重的半瓶子醋大学,他未曾抱怨过。高中三年自己未做任何努力就来到高等学府,不也是对自己智商的肯定?何况如今的自己前有女神,后有追星,身边有四五个舍友陪伴,把酒言欢,岂不爽哉?说起女神,它不禁嘴角上扬,一脸陶醉。年轻貌美,气势非凡已不能形容她的惊艳。笑靥如花,一笑倾城或许可以勉强比拟她的婉约。他是在开学典礼上见到她的,像许多狗血剧情一样,只需一眼,就此沉沦,与小说不同的是,她未曾改变自己学习的初心,纵使他唱情歌,摆蜡烛,送玫瑰,她不为所动,或许仅仅是知道有这么个人比其他追求者更加狂热罢了。大二的某个周末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大排档吃喝胡侃,几杯啤酒下肚,未曾感到醉意。他的朋友不时讲些新鲜趣闻,他也随便听着。正说话间听到邻桌几个穿着前卫,耳边钉钉的青年在谈论附近几所大学的校花,他的女神自然被提及的最多。原本他已习以为常,但听到几个青年满口污秽的话语,他的脸色还是阴沉下来。随着几名青年笑骂声的增大,他的右手摸索着桌上的酒瓶,不知是降火还是壮胆,他一饮而尽。站起身,向几名青年走去。几名青年丝毫没有察觉到异常。那黄毛小子还没说完“前凸后翘”的优点,就被“?”的一声开了瓢。几名青年先是一愣,马上经验充足般摸起硬件扔了过去。随后抄起酒瓶,向他“招呼”着。他的哥们也够义气,摸起酒瓶便冲着青年迎了上去………不知是谁,在混战中大喊“杀人啦”,双方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几名青年匆匆散去,只见狼藉间躺着那个黄毛,早已血流满地,大家一看不好,抓紧跑路。饭馆出了命案,一时间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众电台报刊大幅报道。迫于舆论压力,市长对公安局下了限期破案的命令。电子眼无处不在,罪恶也将无处躲藏。案件很快得以侦破,当晚的涉案人员全部到案,除了他。曾十分关注法治节目的他当然知道,跑便要快跑,便要彻底,便要无情。当日他连家都没回,将身上的手机电脑统统扔掉,到ATM取出五万现金,连夜坐上南下的火车,这一切他做的十分决绝,显然是年前未付诸行动的离家出走计划提供帮助。初上火车,他满身疲惫,却神经紧绷,不敢松懈,甚至对于验票的乘警也十分恐惧。一度躲进厕所不肯出来,仿佛狭小的空间可以给他安全感。他在马桶上坐着睡了一夜,梦到死去的青年,梦到父母的面孔,他泪流满面,睁开眼已是天明。想到无处不在的监控与警察,他浑身惊悚,望向窗外,一片田野,他决心赌一场。跳下列车,他不敢停留,瞅准一条大路,玩命般奔跑。人逐渐变多,是一个村子,他在村中的卫生室做了包扎,问清县城的路,便又匆匆出发。电视上常说:最危险的就是最安全的,他相信人多便于隐藏。夜深,也无处可躲,看到路边的地下井盖他钻了进去。这是个污水井,有几平米的空间,奇臭无比,此时他不敢挑剔,能有个安身之所已属不易。白天上面车水马龙,叫卖声不停,他不敢露面,每天凌晨一两点,他才小心翼翼的爬出来,在附近市场的垃圾堆中找寻果腹之叶。这样的日子过了是几个月,尽管他早已蓬头垢面,但他怎敢面对阳光?每当听到笛声,哪怕是120也会使他坐立不安;阴雨天气,臭气扑面,无法入眠,他多次想过自首,可怎么敢呢?他决定出来,只因他想念父母……他缓缓走在街上,乞丐们看到这个同行,也伸手递出自己的恩惠。他笑着接下了那几毛钱的施舍。自己同乞丐还有什么分别呢?甚至自己还不如这些乞丐啊?找到公共电话,他塞进硬币。按下久违的号码心中尽是酸涩。拨通后,母亲熟悉的声音传来。“喂?”他不敢有任何回音。“喂,说话啊!你怎么不说话?孩子是你吗?孩子你在哪?”对面声音开始模糊,他开始抽泣。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只能咬下嘴唇听你哭泣,自己不能叫一声妈。接通许久后他挂下电话,跑出县城,到小村子里理了发,洗了澡。改头换面一般。依照电影中的情节,他又该换地方了。丢失了身份证,他只好上了长途汽车。等到发车才发现自己上的是到洛阳的长途。一路无言,尽是心酸疲惫。到洛阳后他转车,一路向西。车到和田,终途之地,他下了车,第一件事找到无处不在的“办证”广告,“补办”张身份证。群众的办证速度比公安要快,一天后他用一张票子换下了代表自己未来身份的证件。租下房子,想着自己未来的路,他不禁茫然。想起自己从小的南海见闻,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他拿两万元办起了手工作坊,专门制作当地传统服饰、工艺品。他又花了几千元请人设计了包装,请人吃饭增加了客源,从此他的工厂大批量的向内地输送产品,在大陆掀起了一股民族服饰风。十多年过去,他已经开设了三家分厂,专卖店遍布全国,产品远铺东南亚、欧美等地,他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溢。然而谁又会想到他这个风光无限的大老板每晚辗转难眠,年轻时的那一幕不断闪现,唯有女神的相貌逐渐模糊。原来年少时的梦便像雾,一吹即散。有段时间,不断有人给他介绍姑娘,一开始他心中有鬼,不敢接受。时间久了,许是心中寂寥。许是寻找慰藉,他与一个姑娘交往了。她没有显赫的家世,倾城的美貌,却对他关怀至微,他们走到了一起。他心中藏有难以启齿疙瘩,他未曾向她提过半句,他自知罪恶深重,怎肯再拉上爱他的她下水。他的不安促使他不断捐款。他捐款修建了乡村的公路,盖起了镇上的敬老院,捐建了一所希望小学,累计资助大学生共计千人之多。谁又能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皆因他想弥补多年前的罪孽。几年后,他撑不住妻子的执拗,决定要一个孩子。虽然他害怕无数次妻离子散的梦想成真,但也抱有一丝侥幸,毕竟干多年了,这笔账还没找上门。是个男孩,取名扬善。他想,生个杨善之人,也算是大功一件吧!孩子的百日庆典在一家酒店举行。席间,气氛和谐,祝贺声不绝于耳,他与前来贺喜的人推杯换盏,这十几年他从没这么开心过,包括婚礼那天。今天不同,自己成父亲了,多喝几杯高兴嘛!孩子睡得早,席间妻子回家陪儿子了。宴散,他独自开车回家。突然前面警灯闪烁,他猛地一惊,下意识打了转向,怎奈酒精上头,撞上大树,不省人事。醒来,躺在医院,警察守候在四周。他不知道的是:他昏迷的时间,警方抽取他的血液进行酒驾取证。当他的DNA样本输入公安部数据库后,却与十几年前的斗殴案比对成功……病床上的他隐约感到不安,知道凶多吉少,但仍平静的坐着,静静的等待本该到来的一切……重返故乡,已是数十年后,身家千万的儿子终于见到母亲,母亲却早因过度流泪双目失明,父亲也在三年前悲愤离世。对于重返的儿子,母亲用双手一寸一寸地摸索着面庞,而他早已化为泪人。即使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过失杀人也使他的孩子十三年不会在见到父亲。入狱之日,万里无云。盯着高耸的围墙,刺眼的电网,厚重的铁门,他深吸一口高墙外的空气,缓缓闭上了双眼。高一:张月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