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畏惧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题记
倚窗前,品香茗,望蓝天,朵朵白云象丝绸般在湛蓝的天空中留下痕迹,猛然间,看见一只雄鹰飞过天际他翱翔在蓝天中,向人类展示它的英姿,可又有谁知道,它经历过多少挫折,多少磨难?当我知道,雄鹰飞上蓝天所要付出的代价是一次次被折断翅膀,让它重生的时候,我被折服了,同时,我也在不住的问自己,挫折是什么?
挫折是一把荆棘,用它寒冷的切口,切断了原本宽阔平坦的马路;又用它猛烈的鞭,抽碎了原本蔚蓝的天空。可是,又有多少人,握着这把荆棘走向了成功?
握着这把荆棘,曹雪芹在残砖断瓦之中凝成了一部《红楼梦》;握着这把荆棘,屈原悲愤地结成了《离骚》;握着这把荆棘,莫扎特谱出了永恒经典的乐章。
挫折是一把匕首,若你畏惧它,它只会狠狠地刺伤你。
孟子早在千年之前,就发于了“天降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佛乱其所谓,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的感慨。越王勾践面临着国破人亡的挫折,但他从未放弃,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洗刷了自己的耻辱。若每代君王都像李后主一样,“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成天沉溺于女色,贪图享乐,国家只会一步步走向灭亡。
人生的道路还很长,我们还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挫折,挫折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回想起来海鸣威笔下的老渔夫桑提亚哥,84天出海捕鱼却一无所获,对于一个渔夫来说,这无疑是个巨大的打击,但他没有放弃,依然在第85天继续出海,终于捕到了一条马林鱼,可上天对他不公,又来了一群鲨鱼,老人单枪匹马,同鲨鱼战斗,可是最终还是敌不过那些庞然大物,马林鱼只剩下了一副骨架,但是我认为,桑提亚哥依然是胜利者,因为他战胜了挫折。
一路上,也许我们会被绊倒,但要知道,是那次跌倒锻炼了我们的双腿;也许我们会被欺骗,但要记住是那次欺骗,增长了你的智慧;也许你会被嘲笑,但要明白是那次蔑视警醒了你的自尊。挫折是必须的,道路定是坎坷的,但不要恐惧,要用微笑征服全世界。
回想以前,会为考试的一次失利而落泪,多么懦弱!挫折是懦夫的地狱,却是勇者的天堂。或许,我该学习“长风破浪会有时”的自信,或许我该学习“路漫漫其修远唉”的进取,我要大声的告诉挫折:“你来吧,我不怕你。”
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即使道路在泥泞和坎坷,我也不再畏惧。
温暖的胖子
一个将要胖起来的人,脸蛋最先受惠。作为门面的脸,无时无刻不在展现主人的变化。为了让别人更方便的了解主人,她一马当前不辞劳苦勇敢承担,就那么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的裸露着。手脚还有上套的时候,但脸,绝不,除非你完美成伊斯兰妇女。所以,就冲着她这种甘于奉献的精神,如果身上长了点肉肉,绝不吝惜分一些给脸蛋作以褒奖,更重要的是她知恩图报,返还你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的大富大贵之相。
常听有人说,我这阵子长胖了,可往他脸上一瞧,尖、扁、瘪、缩,没一块地儿呈现出丰腴肥沃之迹,你说他那不是瞎掰么?充其量只能说存了点肉,还远没达到可以扛得住冻馁之患的程度。
一个人胖否,先看脸蛋,如果你觉得自己的脸渐渐有了一种膨胀感,那么恭喜你,你即将发福。至于凸起来的肚腩,水军而已,绝非胖的标志性建筑。很多人生了副将军肚,却尖嘴猴腮,这种混搭实在感觉不到一丝一毫胖的温暖。胖子给人最大的感觉便是温暖,这种温暖来自内心深处,哪怕你打心眼里讨厌这种体型,但也无法清除这种感受,所以胖子都很平易近人。
体型魁梧体格健壮的人也常常以胖来迷惑我们,但我们从不以胖抬举他们,为何?因为壮者无法让人产生亲近的欲望,除非是荷尔蒙作祟,否则只能敬而远之。
男人是不畏惧自己发胖的,胖就胖了,如果没有什么毛病,大多不会刻意的减肥。减肥是件繁琐的事,男人不屑。最为关键的是,男人绝无为悦己者容的观念,他是不担心回头率的。可女人就不同了,胖起来简直和老起来一样让女人们害怕,因为对于女人来说,最重要的是拥有美丽和温柔,可这一胖起来她只剩下温暖,没多少男人在乎女人的温暖,所以无论如何她们都得遏止自己膨胀系数的增长。这便是女人觉得自己比男人活得受罪的原因之一。
话虽这样说,当自己的脸一天天大起来,谁都不好受。即便身为男人,也还是有所担心的。你说这脸一大起来,肚子就得配套,接着是腿必须生起支撑臃肿身躯的架构和力量,然后呢,小心脏就该受苦受难了……
我的单位有一个面部识别签到机,那机器顶不是玩意儿,他有个固定识别范围,如果你的脸发酵膨大,便超出了范围,就得离它远点。脸型标准及标准以下显瘦的往它面前一杵,它忙不迭的轻唤莺声;而如我等胖子,它便狗眼瞧人,你移来动去晃了好半天,才认得出你是谁。
先前我是不在乎自己的胖的,连心脏的反抗也视而不见——本就见不着,眼不见为净,由他去吧,温暖要紧;但我绝不能接受这个小机器竟敢歧视我的现实!我思来想去,几番斟酌,决心女人一次——
节食。
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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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与畏惧周围平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区分,便是有的人相信神圣,有的人不相信,人由此而分出了高尚和卑鄙,而更令其深信不疑的便是“不相信神圣的人,必将被世上一切神圣的事物所抛弃”。相信神圣,有所敬畏,心中自然会生出一种东西属于做人根本,不可亵渎,所以面临欲求有着一定自控的能力,以此维系生活;至于不相信神圣,对世界毫无敬畏,那只要能满足他的欲求,只要能不受惩罚,再神圣的东西也敢践踏,再美好的东西也敢毁坏,而且心中没有丝毫的不安。这样的人最终只能被神圣抛弃。世界似乎在以这种方式维持着平衡,而人们似乎也以此活着。然而真的只要相信神圣,有所敬畏就够了吗?20世纪最伟大的人道主义者史怀泽,创立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学。他明确地提出“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都是神圣的,他才是伦理的”。对于生命为何都是神圣他也无法论证。我想他的这句话更重要是在揭露一种本质:即世界的精神本质是神秘的,我们不能认识它,只能怀着敬畏之心对待。而因为这世界神秘的本质,让我们根本无法判断面前的人、事、物到底具有着怎样的能量,无法判断他们会给我们造成怎样的影响。如若只是对于心中的根本有所敬畏,而对于广阔的未知抱似无视甚至不屑的态度,那么就像一个小丑站在活火山的边缘兴奋的舞蹈自以为在边缘就可平安,可火山一旦喷发结果可想而知。正如当年的满清政府,假借对“礼教”的敬畏维系的统治,对于西方的科学一无所知却还一副无朝上回,唯我独尊的模样,它的结果,大家都明白。当然如果由此可以得出,敬畏的缺失会上人从天堂坠入十八层地狱,那么我想坠入之后对一切都充满了畏惧便是第十九层地狱。缺乏敬畏的人,遭受了命运的惩戒本也还有挽回的地步,只要改过自新还是有活的希望。可是有的人偏偏被这吓破了胆。他所得到启示便是世界处处阴险毒辣,我应当“敬畏”。敬是敬而远之而畏则是畏惧了。真是这样那便一下便坠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了。忽而想到自已,刚上高中,还没有从初中的得意劲儿缓过来。幼稚地以为,高中吗,也就那样吧,我还能学习不好嘛!满心的不屑甚至蔑视。于是高中告诉我,对啊,我就是那样,你的成绩也就那样吧!我这才见到了高中的狰狞,才明白高考如此可怕。于是又得出这样的论断:高考都这样,那奥赛呢?那还和我有半毛钱关系?权当为高考准备了,想都不敢想了,奥赛成绩也自然一塌糊涂了。可是一切云淡风轻之后再想想,它真的或那么可怖,那么无法企及?不是。9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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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在,傻瓜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蓦然回首,那群“傻瓜”仍在灯火阑珊处,任流年急急走过,将永远记得你,真心英雄,怎能忘记美好之忆。一个人最珍惜的不是短暂的荣耀,而是有拼的过程,就像下雨一样,虽然都会回归大地,但是它在空中的飘渺,总是拨动人们的心弦,让人的心里不免泛起一阵阵波浪。前面的路好远,好漫长,总是不停地问自己,“你在干嘛啊,怎能这样,你对得起自己吗?”一切的一切突然让我感觉很幼稚,可笑,又不是我一个人会这样,我怎么会这样矫情了呢,我不是这样的,因为我有一个记忆中的自己,那是存在在一个回忆中的自己,是经历过天涯若比邻的自己,那是一个“傻瓜”群体。初中的生活时而精彩时而沉默,其实,初中并没有向人们说的那样可怕,就像一件事你没有亲身经历过就永远不知道它是什么样的,期末考试在即,一个个挤破头来争分的学子都在背着那烦人的复习资料,老师在教室里徘徊着,偶尔也会出去,嘈杂的声音里既有嚼不烂的知识,有淡淡幽默的笑话,也有某些人的“天籁之喉”,还有免不了的牢骚,“我勒个去,邓小平的贡献管我毛事,他是总设计师,还非得让我背,难不成我还能和他聊聊。”“台湾竟然想分裂,写有啥用啊,拿着武器去战斗多爽啊,我就不信它还不听话。”“向前跑,迎着眼泪和嘲笑,生命的广阔不历经磨难怎能看到,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就算献血洒满了怀抱。”这是一个充满书香气息的“菜市场”。“生日快乐,祝你能越来越俊,希望你能减少一些英语作业吧,我们最爱你了,”“对啊对啊。”此时此刻,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在过生日,一会她泪流满面,与小伙伴们热情相拥,在那一刻,我真正懂得了什么叫笑着流泪,那是一种美好的感动。不知不觉,生日会已经到尾声了,我默默地走上讲台,看着这群白色的傻瓜,一个个没有一点学哥学姐的样,在那一刻,我的心又被这个温暖的集体融化了,衣服脏了,再洗,如果感情淡了,那就悲催了。这是一群爱闹的小傻瓜。我喜欢用写作来表达我的思想,在我的世界里,傻瓜不是笨的意思,而是我的一种爱称,我爱他们,好爱好爱,因为这群傻瓜能让我感觉是如此的真实,因为这群傻瓜能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欢乐,因为这群傻瓜能让我的初中生活永远丰富多彩,因为这群傻瓜能让我清晰地看到自己,真心用付出换来友情,美好用音乐谱写未来,他们永远在我的心里,因为有一个桃花源叫做“傻瓜城”傻瓜联盟军,拿好你们的武器,向未来进发吧。初二:王娴9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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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痛你眼底的畏惧我深深地凝视着这照片,拍得真好,仿佛此刻你就在我的面前。可是,亲爱的小鹿,你怎么了?为什么你清澈的眼神里有着令人心痛的畏惧?你过得不好么?是谁扰乱了你宁静的生活?可爱的麋鹿们正用完餐,在草地上慵懒地散着步。突然,一阵枪声响起,有几头麋鹿倒了下去。顿时,整个麋鹿群笼罩着悲伤和恐惧,它们狂奔起来了,它们正在和死亡作斗争,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黑得不见底的枪对着它的头颅,然后“砰”的一声,它的生命就这样陨落。那些残忍的猎人,剥去它们的皮毛,取走它们身上值钱的东西,然后将它们的尸体丢弃。数月后,那血腥的味道散去了,取而代之的是阴森森的尸骨,那种悲凉的场景无法用任何语言来形容。这一刻,我仿佛有些明白了,为什么照片上的小鹿们的眼底有抹不去的畏惧了,它们是把那同样黑得不见底的镜头当成了会伤害它们,会夺走它们生命的枪,那是对死亡深深的畏惧。我的心为麋鹿深深刺痛了。麋鹿是我国的珍稀动物,它们性情温和,从不伤害人类,可是为什么人类要伤害它们呢?难道非要将整个麋鹿一族都灭亡才肯罢休吗?是为了那充满血腥味的金钱吗?那些残忍的人啊,看看你们的手,真脏啊。你洗得掉鲜血,但你能抹得掉事实吗?就像是那些被抛弃的尸骨,就算你将它掩盖,雨水冲刷后,事实就摆在你的面前。当那些贪婪的人举起枪的时候,我想,麋鹿眼里有的不仅仅是畏惧,还有的是无法言说的悲凉。正是因为麋鹿与人相比起来十分弱小,所以它在面对猎人时十分畏惧,也正因为畏惧,所以它们在遭遇猎杀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逃跑,而不是反抗,心底深深的畏惧感抹掉了它们反抗的勇气。于是,麋鹿的悲剧就这么造成了。我心痛着你眼底的畏惧。其实,不论是动物还是人,在遇到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或战胜不了的困难时,不经意间就流露出了畏惧感。若是真正争辩起来,也无法说清楚,这种畏惧感从何而来。但是当亲身经历了一些事情后,便会有真正的体验。我家的那条狼狗在我叔叔扔烟头烫伤它的舌头后,就再也不敢接我扔的肉骨头了,而且一看到我叔叔就会转身就跑。我的小侄女被猫抓伤后,就再也不敢靠近猫,而且只要看到猫,她就会哭。看到他们眼底的畏惧,我的心很沉重,我希望人和动物可以友好相处,若有一天我家的狼狗看见我叔叔能跑过去蹭蹭他的裤脚,我的叔叔能摸摸它的头;若有一天我的小侄女可以抱抱小猫,让小猫在她怀里“喵喵”叫几声,我想着就可以放心了。不愿再看见你眼底的畏惧,不愿再心痛着你眼底的畏惧……9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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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不在别处生活中有快乐与不快乐,它们都离我很近,我也能很真实地感受到。就像是在学校里学习了一天后,发现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做,这让我不快乐;比如考试没考好,妈妈总是板着脸对我,这也让我不快乐。然而不快乐的背后,也总是有一些快乐的吧。我们家的猫和狗就是使我开心的一味调料。猫名“米诺”,狗叫“红酒”,米诺是只高冷的橘猫,十只橘猫九只胖,还有一只在路上,说的就是它!红酒是一只边牧,毛色黑白分明,总是精力充沛,热情洋溢,我总觉得它像一个法国小伙子!这两只性格完全不同的动物并不像我以为的那样不和,而是很有趣地相处着。米诺和一切猫一样,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也很容易受惊。所以,它时刻对红酒充满了好奇,又时刻怕被红酒袭击。每次红酒犯错误被关禁闭——关进厕所里时,米诺就会蹲守在门口观察。厕所门是从里面关起的,红酒没办法开门,但是米诺却可以从外面把门推开。于是,这种时候米诺常常会伸出爪子把门推开一条小缝儿,然后再试探着伸进去掏两下。这会儿红酒就着急了,想出来,门缝又小,扒拉两下,门又会合上,就只能在门里哼哼唧唧地叫,而米诺,则静静地歪着头看着,不动声色。有时,它们也会在小区里一起玩耍。小区树多,米诺明显底气更足。所以它每次都会故意跑到红酒前面,然后特意放慢脚步,吸引红酒的注意力。红酒不经逗,每每总会发力去追,然后米诺就在它眼皮子底下呲溜一下蹿上树,爬到安全的高度,再停下来,一动不动地盯着红酒,暗自得意。当然,米诺也有失蹄的时候——因为有点小胖,没能一下子蹿上去。这个时候,它们就滚做一团,展开近身肉搏了!它们的互动很有意思,有时候也可以看到猫吃亏的画面。因为米诺是只胖猫,有个肥肥的小肚腩,所以有时候体力透支跑不动,这种时候红酒就会猛扑上去,两只前爪一伸,将米诺牢牢压住,肚皮贴地,屁股高高撅起,一根大尾巴快乐地左摇右摆,好像在庆祝抓捕成功!而米诺呢,则蜷成一团拼命挣扎,耳朵紧紧贴在头上,做凶恶状对着红酒嘶吼,伸爪子去打红酒的脸,还会张嘴去咬——结果是满嘴狗毛!红酒毛长,根本咬不到啊!闹够了,红酒就会停止搏斗,把脑袋放在米诺肚皮上,用无辜的眼神看着它,仿佛在求饶,又或是在祈求停战。于是我就算再不快乐,看到这两个活宝的相爱相杀,一切烦恼也就烟消云散了。快乐,就在我身边,在我的米诺和红酒的互动里!9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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