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边缘
在一座小城市里面有一个贫穷的家庭。
在城市的最南边就住着这一家五口。男人是一名渔夫,而男人的妻子赛纳则是靠捡贝壳来赚钱。可见生活是多么困难啊!可是在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大的叫绮丽,小的叫绮俊)和一位瘫痪的老娘。不过,幸运的是这两个孩子都很懂事,多少也能分担一点事情。
又是一个阳关明媚的日子,微风轻轻拂过脸庞,暖暖的。
两个孩子带着中午的午饭——一片黑色的面包和半瓶不到的水。但是他们依然很开心。
到了学校,绮俊他们班第一节课上数学。他们数学老师说:“每一样东西都有一个边缘,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也有它的尽头。”这句话使绮俊铭记在心。
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到了下午晚放。
绮丽和绮俊不像其他孩子似的都有家长来接送。他们要走五公里的路才能回家,在路上还要一边买报纸一边走。因此绮丽和绮俊他们两个人都很知道学习,尤其是绮俊在学校里也是数一数二的。
这天下午回家,绮俊还没等放下书包就问妈妈:“妈妈,是不是什么东西都有边缘呢?”赛纳一边忙着洗贝壳一边说:“应该是吧”绮俊又问:“那椅子有没有边缘呢?”赛纳耐心的说:“那是当然的了”。绮俊又忍不住问了好多问题,赛纳都一一解释了,最后绮俊摸了摸脑袋又问:“那妈妈,你说爱有没有边缘啊?!”赛纳说:“这个,妈妈也不知道哩!你以后好好学习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那个时候你自己就知道了!”绮俊好奇的追问:“妈妈,妈妈,我该怎样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哪?!”赛纳笑着说:“绮俊啊,要成为栋梁之才,你一定要好好学习才行啊,只有好好学习才能成为栋梁之才,成为栋梁之才之后,你便知道你刚才问的问题的答案了。”赛纳说完就走出了草屋,去海边卖贝壳了。至于绮俊呢,他便坐在地上开始写作业了,心里想着:我一定要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赛纳就起来了。她起来先要看看那件牛皮披风是否还在,然后她要到海边找最棒的贝壳,这样这一天才好过些。绮俊悄悄跟着妈妈出门,因为他实在是睡不着了。他看见妈妈,在海边上寻找着美丽的贝壳。妈妈的身子被寒冷的凉风吹着,时不时妈妈就要揪一揪那单薄的披风,因为风会把这块单薄的披风给刮走。那块披风又脏又薄,但在妈妈眼里,那就是块宝。
绮俊披着一件用牛皮制作的披风在屋子旁边静静的看着,偶尔也拾拾地下的漂亮贝壳,终于,他耐不住寒冷回屋去了。
大概在六点的时候,妈妈回来了。她开始准备早餐。恍然间看到了那牛皮披风挪了位置,于是问绮丽:“丽丽,你是不是动这个披风了?”绮丽干脆的说:“妈妈,怎么会啊!我才刚刚起来哪!”赛纳又问绮俊:“绮俊你是不是动这个披风了?”绮俊回答说:“哦,是的妈妈。昨天我出门的时候以为外面很冷所以拿着披风出去了,回来的时候直接把披风放到一旁去了,也没再去管它。”赛纳保持沉默,绮俊还是一个劲的说。最后妈妈说:“好了,绮俊你和姐姐赶紧吃饭,不然你们上学可能会迟到的。”绮俊立马闭嘴的吃完早饭去上学了。
到了下午,绮俊放学回来之后他又问妈妈:“妈妈,爱有边缘吗?”赛纳还是不吭声。
就这样,绮俊问这个问题12岁问到28岁足足16年。直到有一天——
在一次体检中,绮俊被查出患有慢性白血病,必须做骨髓移植时。绮丽本想捐赠自己的骨髓,可惜不匹配。最后只有赛纳的骨髓完全匹配,也就是说只有赛纳的骨髓才能让手术成功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可这遭到全家人的反对,因为赛纳的身子太弱了。可是赛纳一直坚持用自己的骨髓,她那倔强的性格谁也压制不了,所以最后使用了赛纳的骨髓。
可这一切绮俊都被蒙在鼓里。
就连做手术他也不清楚是为什么,只是知道,自己得了病需要移植而已。
手术完毕后,做的还算顺利。绮俊一直在追问妈妈在哪里,绮丽一直都在隐瞒事情的真相。到了出院那天,他发现自己的妈妈也没有来,他感到姐姐和爸爸有事瞒着他。于是,他下定决心找出真相。
就当他们刚刚到达草屋的时候,对面的邻居赶紧跑来说:“绮俊啊!你妈妈赛纳病情加重了!医院叫你们赶紧去一趟,刚才都来了好几个医生!”绮俊听了,手中的行李统统摔在硬硬的石头上,这时他明白点什么了。
他迅速跑到医院,找到妈妈所住的房间。握着妈妈的手痛哭,心里很不是滋味。赛纳摸摸绮俊的手说:“绮俊啊,妈妈没事别哭了啊。以后好好工作啊,你当上部门经理也不容易。得珍惜啊!”绮俊只是点点头,赛纳说:“孩儿啊,你别跪着啦,去工作吧啊!别因为我这个老不争气的耽搁了。”绮俊不说话,默默守着。赛纳用力让他离开。绮俊刚刚出门,赛纳就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死了。正当绮俊回头看的时候,他这才发先妈妈已经永远离开了他。他花了全部积蓄为母亲买了一个用楠木制作的棺材,因为,绮俊觉得:在人世间他的母亲没有享受到人家的幸福,所以买个上好的棺材能让母亲在楠木箱中安然平静的离去。
这次打击之后绮俊开始更加认真的工作,因为这使他明白了人活在这世上应该做的事情。更是找到了多年的答案。
绣水中学六年级:白雨秋
爱的迷信
这已是五年前的事了。
那年夏天,当别人欢天喜地地度假时,我却陷入了恐惧的深渊。我病了,病得很怪:不痛不痒,能吃能睡,就是四肢无力,无力得懒得动弹。我小医院进了进大医院,中医看了看西医,然而病却不见丁点起色。我几乎绝望,心情沮丧而烦燥,脾气尤其的坏。
母亲很着急,满脸愁容。起初她总是沉默,后来渐渐地唠叨起来,“去找乡里的大仙瞧瞧吧?”我是个无神论者,每次她在我耳边唠叨这句话,都被我厉声顶回去了。每次我一句顶撞,她便不出声了。
终于有一天,她与我争辩起来。
“你还是去看看吧?”
“说了不去,就不去哪!”我不耐烦了。
“你总是这样,总是说这是迷信,你看了那么多医生该是好了?人家都说‘迷信迷信,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你就是硬倔!”她停了停又说:“听人说,一天到晚不晓得有多少人找上门求她呢。听说,你这是DD”
本来我心里早就窝了一肚的火,一听了她这些话,气便不打一处来。还没等她唠叨完,我便抢过了话头,“天天听人说,听人说,烦不烦!哪里有什么鬼啊仙的,骗三岁小孩还差不多,要信你信去,别拉上我,老迷信!”
母亲被我这一连串的话顶得不言语了。我见她不作声,赶紧趁机走开,末了还不忘甩出一句“人老了,就这样DD老湖涂!”我也不管她受不受得了。
下午二点多钟,我拿了一本书,掇了把竹椅到门外的屋檐下看。过了一会儿,母亲走出来,新换了一双旧球鞋,头上戴了一顶破草帽。她看了我一眼,走了。这么个热死人的天,她去干什么呢?我心里虽疑惑,但也懒得问她,仍旧看我的书。
太阳实在太毒,在屋檐下阴凉处的我,也不觉渗出了一身的汗,身上粘乎乎的。
太阳偏西时,她提了一个黑袋子从远处走来,老远我就能听到她沉重的喘息声,走近看时,胖胖的母亲脸上似o了血一般,额上豆大的汗珠不时的滚落下来,一件衬衫紧贴着身子,湿透了,似乎能拧出水来。我忍不住问她:“大热天的,上哪了?”
她上气不接下气,喘喘地说:“哎!……会热死……十几里路尔……终于弄回来了。”说完,脸上绽开了这些日来难得的笑容。
“么东西弄回来了?”我看着她手里提的袋子。
她没回答,提了袋子径直进屋里去了。
太阳已落山了,天渐渐暗下来,她走出来,仍提了袋子,只是手里多了一盒火柴和蜡烛。
“来,把它烧了,就好了。”
哦,我完全明白了,原来弄的竟是这些鬼东西!我不耐烦地瞟了她一眼,懒得作声,真迂!
母亲没法,自个走到南边的墙角,拿出香表,将表放在了地上。她点了蜡烛,然后将香一根根点燃。吹了蜡烛,她缓缓地弓下腰去,又将香一根一根插在地上,脸憋得血红。大概是土太硬,有几根香歪斜了些,她又将它们一一拔出来,再直直地插进土里去。看着她那笨拙的动作,我心里直想笑DD真正比阿Q还阿Q。
我以为她点完香再烧表的,没料到,她竟要跪下去。母亲是个胖子,跪下去着实很有些难度。她弓了腰,屈了腿,将右手好容易撑在了地上。她慢慢地将左腿跪下去,然后用了左手死死地抓住左上腿,缓缓地跪下右腿去。
看到这里,我突然觉得似乎有一种东西闯进了我的心里。胸中的血就在这一刻,一下子发怒般沸腾起来,把我的每根血管都胀得鼓鼓的。我的心里又仿佛被谁忽然泼了一瓶醋,酸溜溜的,直想哭。我真希望母亲能走过来狠狠地扇我二个耳光,这样我的心里或许好受些。
她点燃了表,在火光中合了掌,挺了腰杆,默默地跪立在那里,胖胖的身子在空中微微地晃动。
我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情感,泪水似脱僵的野马一般飞奔而出。我不能原谅自己,我怎么能斥责母亲老湖涂、老迷信呢!如果硬要说母亲迷信,那她也是对爱的迷信。不,那决不是迷信,那是一种伟大的信仰DD对爱的执着的信仰!我觉得我定是这世上最蠢无知的人。
母亲说世上有神的存在,现在我倒希望那是真的。无上的神哪,如果你真的存在,我要向你真诚的祈祷:愿你保佑我快些好起来,好让母亲的愁容得以舒展;愿你保佑我亲爱的母亲健康长寿。
……
这件事过去这么多年了,然而在我的脑海中,它却从不曾模糊,反是愈加的清晰起来,我知道它已溶入了我的生命,将与我的生命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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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在爱的边缘放弃一个很爱我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我很爱的人真的好痛苦;爱上一个我不该爱你的人,更痛苦。若是有缘,时间、空间都不是距离,若是无缘,终日相聚也没有意义,凡事都不必太在意了,我也不想再去强求,就让一切随缘吧!对他的爱是一种感觉,既使痛苦也觉得幸福;爱他也是一种体会,即使心碎也会觉得甜蜜;爱他更是一种经歷,即使破碎也会觉得会美丽……有些失去是註定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爱他不一定就能拥有,可我就是抹不去他在我心中留下的点点滴滴……我爱他,他能给我幸福和快乐吗其实爱一个人,给他接受的自由;给他拒绝的自由;给他爱的自由;给他不爱的自由; 如果爱是一种子,我给的这次机会有可能就是他生长沃土! 如果爱情是一叶孤舟,我给的这次机会有可能就是他永久的港湾! 如果爱情是一颗到处流浪的心,我给的这次机会有可能就是他永远温暖的家! 不要轻易拒绝爱的到来,给爱你的人一次机会就是给自己一次幸福的机会!3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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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一片灰暗笼罩了整个天与地,转瞬间天地之发出一声巨响,山崩地裂吞食了眼球中所有光明。天不再碧蓝如玉,水不再透明如镜,空气不再清新如昨,连你的影子也变得模糊起来了。眼前所有一切都被黑暗吞没了,地动山摇将一个又一个生命活生生地埋没在血海之中。风是阴冷的,雨是灰暗的,连眼前所有风景在那一震之后都褪去原有鲜艳的色彩了。不知道有多少生命英勇牺牲了,在那血流成河的废墟中,传入我耳边的是痛苦欲绝的哭泣声与呼救声,还有那与地震作斗争的嚎叫之声,是那么嘹亮是那么沁人心肺。绿丝带和白丝带翻越黑暗洞穴,从生与死的边缘中将存活生命之光夺回,即使自身会遭受到许多磨难,甚至于丢掉自己宝贵的生命,也不愿将手中还存活的生命抛弃,即使只能挽救生命中一口气,不能让生命活生生的存活下来,也愿意拼了自己的性命将它们全力挽回让它们再一次发光。多么高尚而英勇的战士啊,置身在生与死的边缘,你宁愿将生留给别人将死留给自己,你毫不畏惧地把自己宝贵生命交给了黄泉,留下了他人存活的笑容和快乐。多么可亲可敬的战士啊,当人们把你的名字挂在嘴边呼唤时,此时已经听不到你的回音,听到的却是你家属的痛哭声还有人民群众们对你的赞美之声。莫说生与死是上苍早就注定好了,这对于那些可敬的战士来说不公平。多么可敬的战士啊,抛头颅洒热血你如此不顾自己的生死,用一生来换取了更多的生命。我听见风在吼,我听见雨在咆哮,我听见山崩地裂中人在惨叫,我听见战士们的雄心壮志在激扬。山崩塌了地在摇动,被困的生命在生与死之间死死挣扎,瞬间眼前整个世界都暗淡无光了,心冷了梦碎了生命被逼走到了生与死的绝境,无路可退只好将生命坠入了黑暗深渊。为什么生命还能存活下来?为什么还能感受到心在跳动?当沉迷的神精清醒过来看到绿丝带和白丝带包围在身边时,才真正体会到了生命原来是如此可贵。多么伟大的人啊,看着你们奋不顾身抢救还成活的生命,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时,我发觉了你是多么伟大,而我是多么涉小,身处在生与死的边缘,看着生命光荣的倒下了,让我感动纷纷泪水浸湿了眼眶。多么可敬的人啊,多么可贵的生命啊,置身在生与死的边缘,我看到了可贵的生命宛如一团熊熊烈火在燃烧。于是,我明白了,明白了生命为何如此珍贵,明白了当生命处在危机关头时为何有人会奋不顾身去抢救,那是一种意识,一种随手行为,一种比道德还高尚的心境。忘不了那些光辉的形象,忘不了那些用鲜血换来的安宁,因为在那中间保含着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那是一种力量,那是一首生命交响曲,用嘹亮的声音10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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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你真的要走么?你默默地点头。我知道我曾经拥你千遍的手、深情的注视都不能挽留住你,因为我既不能为你采摘鲜花,又不能为你点灯照明,又没能学会用花言巧语来骗取爱情。而且连我那精心饲养的鸽子也跟着飞走了,它说:“我不得不走,在笼中我艰于呼吸,我的光辉岁月不应埋在坟墓里。”我黯然无言。你走了,我不知时间该怎样度过。狂歌乱舞?静坐发呆?还是……你走了,我不知时间该怎样度过。当爱走了,那里还有激情狂歌与乱舞呢?笑是无意义的欢乐,哭是无意义的痛苦!有友说:“一起饮杯吧,酒是男子的气概,是男子的胆,醉了今宵,还你一颗鲜活的心,为一个取走他的心的人而心碎是男子所为么?爱既然要走,我们都无力挽回,要知道,自古多少风情泪,鸳鸯蝴蝶翩翩飞,我们都是凡人,即使另换一颗心也抵敌不住那疯狂的伤口和那份尖锐的激情!”当爱走了,就不必管爱情是属学识,还是属金钱,是属才子佳人,还是属凡夫俗子,还是……总之每一种情形都是真实的,又何必管她与谁走的亲近呢?且用孔府酒撕裂昔日的温恭与认真,抛弃学识的自豪,有什么心事就倾诉,有什么话就说!这个世界不设防!当爱走了,同饮今宵,脚步轻飘,在时间的边缘起舞,在地面上弹踢不定的音符,该是一种怎样的感受!把聪明庄重,让给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吧!当爱走了!缘起缘灭,前生来世,淡淡的记起又匆匆忘记,人都活在一个故事里!人走了!鸽飞了!真的是离别的时候了!共患难的历史已经过去,我又何必要求恢复曾经的关系与所有的事情呢?我们都还年轻,必须经历岁月的沧桑艰难,风刀霜剑,狂雷怒雨,阴雨忧伤,春风得意,黄昏思念。过去的关系与过去的看法都成为过去的历史,又何必提起来,以此挽留你呢?我是一个无情的人,走在城市的边缘,你的来临与你的离去,除了告诉我有风的存在之外,还能告诉我什么?本文作者:全无是处75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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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手机的边缘是什么?电话卡槽?锁屏键?音量大小键?还记得它们的具体位置吗?还记得自己手机的充电插口长什么样吗?平时手机离不开身的我们,却从来都没留意过边缘位置。自己忘带充电线的时候,才会留意到插口的样子。但平时,我们从未留意过。门的边缘是什么?有几道锁,锁的位置在哪里?你甚至记不得是朝里开还是朝外开。我想,人们在第一次试图了解它的原理,也就是在锁坏的时候,修门的时候。但平时,我们从未留意过。楼的边缘是什么?水管?电话线?天然气?只是在出了故障来了几个修理工,我们才感叹:“哦哦,原来这里是这样的呀!”但平时,我们从未留意过。你的城市的边缘是什么?有山吗?有河吗?有戈壁吗?有防洪设施吗?也就在出了事的时候才会注意到吧。但平时,我们从未留意过。平日里大家都各顾各的,没人在意。中国的边缘是什么?驻守西北边关的战士,面对极其恶劣的环境,每立方米3000只蚊子,守卫家乡与蚊子抗争了57年。喀什边境,边防战士浑身已经冻僵了。他们守护的范围环境严酷,界碑上刻的字都风化了。这里大多是无人区,于是他们变成了行走的界碑。察隅边境,悬崖峭壁,乱石遍布,很容易失足坠落。巡逻战士每一步都非常小心,用生命捍卫祖国领土。别人在团聚,他们在站岗。他们是移动冰雕,零下几十度,为了保持作战状态,依旧进行抗寒训练。又要离开很久很久,不能和家人打电话啦。赶紧忍住眼泪,写一张简单的字条。南海,每一座小岛,每一艘舰艇,每一次执行任务,都可能长达几个月。为了保密,不能和家人联系。水下作业,不见天日,连新鲜空气都呼吸不到。海岛上什么都没有,只靠几名官兵驻守,一次任务就长达几十甚至几百天。问人借数据线的时候,才留意到手机接口。整栋楼管道出问题了,我们才去想办法修。只有危及到我们利益的时候,我们才会去留意这些边缘的东西。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很少留意边防战士。因为他们用生命守护着我们的领土,守护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确保我们不会受到伤害。今天是军人们的节日。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为我们负重前行。请让我们记住,祖国的边缘。8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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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恨的边缘爱终成恨“樱花何时开放呢,何时在小山村中开放呢,樱花何时放出香气呢,欢笑的七岁孩子玩耍时”溪边,樱花树下。爱和仙太郎打闹着,欢笑声感染了一树的樱花,纷纷扬扬的落下。仙太郎和爱从小青梅竹马,互相爱着对方。爱被村里人视为妖怪,只要她在,村里就不安宁。一次,两个同龄人亲眼看见一只死了的蝴蝶在她手里活了过来,大声叫爱为“妖怪”。仙太郎因此教训了那两人,自己也受了伤。“对不起…对不起!”爱用她那稚嫩的童声对仙太说,“那只鸟没死…所以…”“这都是他们的错。”仙太郎站起来背对着她“我从来没有觉得爱是妖怪,爱就是爱。”然后给了她一个会心的微笑。她脸红红的,也笑了。但,在爱7岁那年,一切都改变了。当时村子里有个规定,人们有个传统就是向“山神”供奉一个七岁的女孩,这样这七年就是五谷丰登。当然爱成了这个愚蠢规定的牺牲品。仙太郎不想让爱死,于是在那天,他将爱藏了起来,爱得救了。或许真的惹怒山神了吧,那一年,村里收成很不好,很多村民饿死了。最后,爱被发现还没死,于是,悲剧就由此发生。村民要将爱活埋!那天,爱被扔进一个很深的坑。全身缠着纱布,但是,她还是看见,那个埋她的人竟是那个口口声声说要保护她的人。仙太郎站在洞口,村民催促着他,“是你冒犯了山神,这第一把土应该由你来埋。”他呆呆地望着她,眼神恍惚迷离。埋下第一把土后,扔掉铲子疯了似的跑走了。“你说过要保护我的,我一直都相信,我一直都相信…”流着血泪的她,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一遍又一遍,直到….“我恨你们,死了也恨你们。”直到最后一粒土的埋下。几天后,村子里着火了。他看到了爱,她穿着白色破烂的衣服,眼睛里流着泪。她走过的地方,都着了火。嘴里唱着:“樱花何时开放呢,何时在小山村中开放呢……”他惊呆了,然后跑开,大笑,一路大笑。没错,这是爱的报复。惩罚——地狱少女彼岸花丛中,是少女孑立的孤单身影,血色黄昏,亦是她似血的双眸。这是惩罚,这是三生的赎罪。阎魔爱,当了地狱少女,送人下地狱的差使,就因为当年犯下的弥天大罪。——人世有情,相连的红线不停的缠绕,脆落又惹人怜的彼岸花。愤怒、悲伤、终日以泪洗面,在子夜零晨的夜幕后,为你消除无法平息的怨恨。看似平常的木屋,里面却放置一台不协调的电脑。“爱,来信了”房间里传来老人的声音。“噢”爱从水中站起来,穿上了和服。血染红了整片天。爱如往常一样站在赤湖边,等待送信人。她手中拿着一个稻草人,绕着红线。“一旦解开了绳子,就等於和我正是定下契约,我会立即将你怨恨之人带入地狱。”爱重复着这句说了400年的话。“诅咒他人是一把双刃剑,在你死后,你的灵魂也会落入地狱。”“这样也没关系吗?”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句话。400年中,她凝视着世间开出的仇恨之花,观看着底下邪恶灵魂的彼此厮杀。越来越多人认识了地狱少女,红绳一次次被解开,无数灵魂被送下地域,这都为所谓吗?爱无法改变,或许她根本不像改变。看着这些怨恨,她如同在欣赏一朵似血的花,看着它渐渐腐烂,最终变成一滩血。麻木的心灵,阴森却空洞的瞳仁,即使时间也不能改变?或许是,或许不是。封印的仇恨被开启鸠是个小女孩,她的爸爸叫小一。他们也知道了真的有地域少女。不同寻常的是,鸠能看见地狱少女所看到的。起初,她觉得地狱少女送走了邪恶的人,很赞赏她。但后来,她发现,无论好人坏人,地狱少女都送下地域。她和小一才认识到事情严重性,决定阻止地狱少女。可是当他们到时,红线已经被解开。直到那一次,鸠和小一去寺庙。从他们和老僧的对话中,爱知道了小一竟然是仙太郎的后代。冤孽啊!于是,那封印的仇恨被开启,爱终于被心魔控制,她要复仇。她不能亲手杀死鸠和小一。寺庙里,血染黄昏。“鸠,你想知道吧?你爸爸的事。”爱突然出现在鸠眼前。一辆火车驶过…鸠的眼前是另一个景象,她看到了她的妈妈,还有她爸爸。上演的一幕,鸠终于知道了妈妈是怎么死的。爸爸不原谅妈妈的出轨,结果妈妈在雨里被车撞死…爱把稻草人给了鸠,盯着鸠的眼睛:“一切都是你爸爸的错,是他害死了你妈妈,解开绳子吧…杀死那个害死你妈妈的人…解开吧…”鸠哭着,挣扎着…纠缠了很久。最终,鸠拿起了稻草人,她的手颤抖着,泪水淹没了视线。“鸠!不要啊”小一跑来了。小一跟鸠解释了很久,他流着泪。“….鸠,对不起,你妈妈的死都是我的错…原谅我…步,我爱你…我却没能阻止事情的发生…”爱似乎想起了什么,她被推下洞中,看着仙太郎埋下第一粒土…“傻瓜!我从来没有觉得痛苦…爸爸你和我在一起难道不开心吗…”鸠和小一抱在了一起。“樱花何时开放呢,何时在小山村中开放呢,樱花何时放出香气呢,欢笑的七岁孩子玩耍时”樱花树下,儿时的爱和仙太郎在堆石头的情景。樱花下得好大,好大。爱张开手,抬头望着樱花,仿佛回到了从前。她抽泣着,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爱,仙太郎是爱你的,他为了赎罪,修了寺庙。”鸠对爱说。一团蓝光从爱手中燃气,扔向寺庙。又一次燃烧。爱的心中,是爱是恨?爱与恨,如何分界?仙太郎,说了要保护爱,却亲手埋葬了她。何必怨恨?村民的生死和爱,他该如何抉择?人间的尘事,本难看破。爱,若当初原谅了仙太郎,世间就不会有地狱少女,亦不会有怨恨的愤怒生长。400年,眼睁睁的看着他人被送下地域,内心便是惩罚。爱是永恒,不要让恨在心里滋长。——后记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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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破〗爱的边缘有些事情,太阳落下了再升起之后还是一样.但是有些事情,只在我一放手,一转身的刹那,就完全改变了.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有些事就从此和我永别了.----题记 "冰澈哥哥,你喜不喜欢我啊?"小若经常这样问欧阳冰澈. "喜欢啊,当然喜欢."欧阳冰澈也常这样回答. "那会不会因为喜欢我跟我在一起一辈子呢?" "傻瓜,说什么呢?你应该和你爱的人在一起一辈子啊." 谈话总是就这样结束,欧阳冰澈一直都是把小若当妹妹,而小若却不是这样想,她想,她喜欢冰澈的,是那种奋不顾身要成为恋人的那种喜欢.可是他不懂. 这样的兄妹关系维持了2年,认识冰澈的时候小若是19岁,现在的她,21岁,却从没有想过要谈恋爱的问题.她知道她一直都是在等一个人的,2年来,一直都没有变过. 我们都是爱冒险的,在赌局里,先是输掉了时间,然后,再输掉了所有的爱. 在小若21岁生日那天,冰澈带着他的女朋友去参加生日PARTY.冰澈的女朋友很漂亮,是冰澈跟小若说过的他会喜欢的女孩那一类的.所以,小若想:冰澈一定很喜欢她吧? 亲爱的冰澈,你把你的女朋友带来参加我生日PARTY,那,我是你们的见证人吗?我的生日,会不会成为你们甜蜜的纪念日?请允许我称呼你一次亲爱的,最后一次. 生日后的第3天,小若转学去了浙江. 临行前她去找冰澈,还是那几个问题: "冰澈,你喜不喜欢我啊?" 不想再称他为哥哥,因为本来就不再是妹妹对哥哥的单纯的喜欢.就只让自己放纵这么一次. "喜欢啊." 仍然是这样的回答. "那会不会因为喜欢我跟我在一起一辈子呢?" 尽管知道不可能是自己想要的回答,但,还是要问.就再允许我固执这么一次. "傻瓜,说什么呢?你应该和你爱的人在一起一辈子啊." 果然.意料中的答案. "冰澈哥哥,再见." 既然你一直把我当妹妹,既然不能在一起,那我宁愿你永远都是那个"冰澈哥哥". 5年后. 小若再次遇到冰澈是在他们以前经常去的那间咖啡厅.没想到以为已经拆除了的咖啡厅原来还在.可是现在她已经不是一个人来了,还有她的老公.她知道她老公是很爱她的,可当年自己爱的那个人的痕迹总是忘不掉.对于这些,自己也没有办法.老公去公司开会去了,小若就在街上闲逛.没想会再次遇到冰澈.他也是和他老婆在一起,两个人像是很亲密的样子.小若本来准备不看他走过去,可是冰澈叫住了她. 冰澈,很多年前你叫住我会停下来,现在,你叫我,还是一样,我,不能不停下来. "小若!?" "是啊,是我." 为什么不装做没看见我呢,冰澈.你装做不看见我从此我们就再也不会有交集了啊. "能找个地方坐坐吗?" "嗯.好." 谈话的氛围好象有点凝重.多年不见的两个人之间似乎多了一层膜,不厚,但是戳不破. 最后冰澈给了小若一本书,讲是本来想给她的22岁生日礼物. 小若没有打开来看,好多年前的事了,即使现在还是喜欢眼前的这个人,可是有什么用?过去了,都过去了.离开的时候小若给了冰澈一封信,这些年来对他的不舍,对他的爱.全部统统的给他.以后与自己,就再也没有关系. 后来在飞机上的时候,小若看了冰澈给他的书.扉页上是冰澈漂亮的字,他说: "小若,我知道我喜欢你,你留下来好不好.我想给你过一辈子的生日.好不好?" 冰澈,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现在你是别人的老公,我是别人的老婆,你说在一起,要怎样在一起? 仿佛一切都又回到了曾经. 曾经,她问他:"你喜欢我吗?" 他回答:"喜欢" 她继续问:"喜欢我会跟我一起一辈子吗?" 他回答:"会啊,永远给你过一辈子的生日." 这样多好,冰澈,可是你没这样. 原来我们的爱情, 不过是破灭的蝴蝶.原来你一直都在,爱的边缘. `。.◆. Τhē.?End.ɑ.?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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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阴郁的黑夜,不休止的风掠过树枝,发出“沙沙”声响,教室内的嘈杂,一群肆意挥霍时光的少年们……这就是此时此刻我眼前的风景,安静与喧哗的完美结合,窗外的寂静,窗内的随心所欲。再一次,有目的的翻开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书评,只能用它来做我此时笔下的主角,方便又熟悉……郭敬明,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现代作家,《爱与痛的边缘》,一本郭敬明写的所有的书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可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人、一本书,却带给我一次又一次灵魂上的共鸣,每一次读,每一次不同的感动。书评,别人写的都是徐志摩、郭沫若、席慕容、冰心,或者是朱自清、沈从文、余光中,亦或是名着之类的。可我,写的就是这么一平凡的书,平凡的不易入人法眼。也许,我的欣赏深度不够,也许,是个人喜好不同,不过我觉得,总之,借用盼盼的个性签名来说,“我就是一俗人”。第一次承认自己是俗人,不再把自己的水平拔得那么高,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个平凡的人,习惯平淡的生活。渐渐地,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笔下如流年一样安静的文字,喜欢深夜在昏暗的灯光下奋笔疾书。纸上整整齐齐的字眼,仿佛指间流逝的幸福,简单、温暖,不忍去触碰……“我想我前世的前世一定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帮凶,上上上辈子毁掉的文字注定要我这辈子写出来做补偿。”郭敬明是这样解释他迷恋成瘾的爱好,也许,对于我们而言也不过如此。俗话说“物极必反”最爱的背面,也许就是恨,如今爱如生命的文字,或许就是上辈子恨之入骨的枷锁。《爱与痛的边缘》,这本书是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作者高中时简单又充实的生活,书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既然注定了要大笑要大声哭泣,那么我更愿意像列宁说的“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然后淋着大雨倔强的望着天空,不让眼泪落下。我羡慕那些泪水成灾的女孩,羡慕那些会撒娇的女孩,甜美到让人怜惜;我也羡慕那些大声讲话、大声自称“爷们”的女孩,霸气到让人喜欢,可实际上,我都不属于这两种,所以,注定只会安静,安静到让人遗忘……“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纸一样,忘记悲伤的姿态。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毫不犹豫的喜欢。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心乱如麻的人,因为总想太多,于是总觉得自己干什么都是错的,跟萧何一样,对也是错,错也是错,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按理说头脑简单、反射弧长的我应该是一根筋,可如今莫名其妙的让大脑神经编一个中国结,我想我是无可救药了,还是茅塞顿开,突然开窍了。事实证明,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我还是对以前不会的个别微积分作业无从下手。今天,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我的手死掉了”。何谓“手死掉了”,当然不是因为砍了,我所谓的手死掉,是因为我觉得如今的这双手再也写不出灵动的文字,一无是处。书中说“世界末日之后的地球仍然旋转不止,自由与个性是我们存在的全部理由”,于是,在这个磨平人们棱角的生活中,和做着同样千篇一律事情的人群中,我唯一紧握着的,是我手中那仅仅只剩一小块的与众不同。我说过,我是个平凡的人,但平凡并不代表千篇一律,我虽平凡,但我有自己独特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即使我的这些观在别人眼中那么的幼稚可笑,那么的不可思议,可我还是从一而终的坚持着。我执着于身边不易发觉的细小的事物,就如一个伟大的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元素一样的开心,也跟考生为了高考一道十五分的大题而将整本厚厚的物理习题册从头做到尾一样的执着。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尽身边每一个悲欢离合,以一个远离红尘者的身份感受天大物博,一花一木,可眼前厚厚的一沓课本告诉我,我又想多了。于是,我不得不把自己的“白日梦”锁进箱子里,把钥匙和箱子同时扔进爱因斯坦的黑洞,随正质量的流失,沉淀沉淀……不习惯太过无聊的生活,当整个人无事可做的时候,静静的听着指针“滴答滴答”的声音,好像在倒数自己的寿命一样,每一个“滴答”声让我觉得自己又离死亡近了一步,这种感觉真的有些恐怖,于是我习惯让文字来填满这些空虚的“滴答”声,不再让我倒计时。趁我们年起,还能写一些文字、干一些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吝啬,也许某一天,当那些本能做的事情也离你远去的时候,你想挽回也不可能了。郭敬明说“我们疯狂的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们就彻彻底底的死掉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还会是现在的我么?我认识的你们,还会是现在的你们么?我想,可能不是。我们喜欢把自己最真实地感觉写在自己的笔下,然后再拿出来慢慢回味,我们爱文字,可如果用自己手中的笔来表达自己的文字的感觉,我想,这倒是有些困难了。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你可以用文字表达你最真实地感觉,可你永远也不能用文字表达你对文字的感觉,为什么?因为早已爱的太深……因为文字,我们遇见很多人,因为文字,也许会有更多的人记住我们,就算成功了,风光也只能算是一时,因为终有一天,我们都会被这座城市遗忘,会被这个世界遗忘。这,就是现实。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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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经历是一种财富,无论是微笑还是眼泪,它让我成长。“咣当!”听到这么生脆的响声,我条件反射的“腾”的站起来。“哈哈,你完了,等下老师来了你就完蛋了!!”一个同学正幸灾乐祸的咧着嘴大笑。原来是个男孩子打碎了教室的窗玻璃!我无力的坐下,心里也在责怪那个男生那么不小心,把我吓了一大跳。那些天我已经被类似的响声弄得快发神经了!!爸爸妈妈不知为什么事大吵了一架,吵完之后,妈妈还不解气,又抱起碗柜里的碗和玻璃杯摔起来“咣当!咣当!”爸爸并不理会妈妈,他拿上自己的大衣,摔门而出。只剩下我抱着四岁的弟弟,小小的身体蜷缩在墙角,看着妈妈散乱的头发与仇恨的目光,恐惧的忘了哭。之后,天天如此,没有一天妈妈不摔碗,没有一天爸爸不拿起大衣离开。在茫然失措的同时我想到了阻止,我真的想去阻止,我想阻止妈妈继续摔碗,阻止爸爸继续摔门而出!!他们这样,我害怕啊!!我真的害怕!!可是,我无能为力,妈妈不理我,爸爸更不会理我,我想去阻止,但是我做不到。就这样,我开始对清脆的响声敏感起来。一听到类似妈妈摔碗的声音,我就会下意识的抱紧自己,试图找一个保护罩,把自己罩起来。每天心里都很烦,更多的是恐惧,近乎神经质的恐惧!我渐渐的变得麻木了,整天整天的不做任何事,不见任何人,不说任何话,除了用单音节回答一切问题和吃饭,睡觉之外!!当时只有十岁的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只知道那是个悲剧,所有的情节都和我看过的悲剧一样!!我喜欢看悲剧,经常会为剧中的主人公伤心,甚至哭泣,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着发呆,喜欢追忆伤心地往事。然而,我却万万没有想到,悲剧这么快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而且是那么真实,那么让人不可置信!阳光和风雨总是交替着,爸爸妈妈和好了。看着他们如阳光般的笑容,我长吁了一口气,感到从未有过的解脱!!这几天,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总是感觉阳光好刺眼,空气好干燥,生活好无聊,心情好糟糕。总是感觉眼前一片漆黑,分不清东南西北,每天所要做的只是重复昨天,总是想方设法的让自己的脑子停止转动。不管身体怎样,心总是好累。不知道什么时候,教室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烟味,转过身来,看到侯雪右手夹着烟,在一大群人的鼓舞声中,悠悠的放进嘴里,猛吸一口,吐出一团烟雾,随即是一大堆同学的“侯雪好棒!!”接着是一阵嬉笑,我清楚的看见,侯雪也笑了,但从她的眼中,我看到了泪我看到了无奈与伤心,李走了留给她的只有伤痛。我想过去阻止她,不要再抽了。但,我觉得,我没有资格—她为友情而伤痛,为友情而堕落。我呢?只是一个虚伪的家伙罢了。我记得,侯雪曾经说过“李胜于她的一切,如果有来世,她愿意做李院子里的一棵树,永远默默的注视她,即使被忽视,她也愿意。说完,侯雪向天空望了一眼,傻傻的笑”和李在一起多好啊!”我听了,使劲的拍了拍她的肩,大声的说“虚伪!!”现在想想,才知道真正虚伪的人是谁。我已经无法挽回了,只有看着悲剧发生,只有默默地为侯雪伤心。时光飞逝,一下子就到了十二岁!因为成长环境的不同,我比同龄人要成熟的多。确实是这样的,十二岁的天空下,我这个花季少女虽然做着与同龄人一样的梦,但不同之处似乎多于相同的地方。在我的世界里总是不合时宜的酝酿着十八岁的情感,演绎十八岁的喜怒哀乐。欣喜若狂是虽然也会表露出孩子般的天真,但更多的是十八岁的矜持;情绪低落时虽然偶尔会抱着枕头大哭一场,但通常那些晶莹的泪珠会被无奈的摇头以及连自己都不知道有何意义的唉声叹气所代替。曾经喜欢抱着可爱的卡通杯调皮的一气灌下几杯酸酸甜甜的牛奶或是五颜六色的果汁,而现在却更愿意握着高高的亮晶晶的透明玻璃杯细细的品尝着白开水的味道。我放放肆的恋上了蓝色,恋上那代表朦胧忧郁的蓝色;恋上一个人静静发呆的感觉;恋上独自品尝甜蜜的孤独的时光,脸上轻轻闭上眼睛是那种不想说的心情。是的,我喜欢上了尝试放纵的滋味,喜欢在阳光灿烂的花季思恋朦胧的雨季。我的脚下是打磨掉菱角的石头,我开始站在这个石墩上向成人的世界张望。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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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痛的边缘阴郁的黑夜,不休止的风掠过树枝,发出“沙沙”声响,教室内的嘈杂,一群肆意挥霍时光的少年们……这就是此时此刻我眼前的风景,安静与喧哗的完美结合,窗外的寂静,窗内的随心所欲。再一次,有目的的翻开郭敬明《爱与痛的边缘》,书评,只能用它来做我此时笔下的主角,方便又熟悉……郭敬明,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现代作家,《爱与痛的边缘》,一本郭敬明写的所有的书中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可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人、一本书,却带给我一次又一次灵魂上的共鸣,每一次读,每一次不同的感动。书评,别人写的都是徐志摩、郭沫若、席慕容、冰心,或者是朱自清、沈从文、余光中,亦或是名着之类的。可我,写的就是这么一平凡的书,平凡的不易入人法眼。也许,我的欣赏深度不够,也许,是个人喜好不同,不过我觉得,总之,借用盼盼的个性签名来说,“我就是一俗人”。第一次承认自己是俗人,不再把自己的水平拔得那么高,因为我知道,我只是个平凡的人,习惯平淡的生活。渐渐地,不知从何时起,喜欢上了笔下如流年一样安静的文字,喜欢深夜在昏暗的灯光下奋笔疾书。纸上整整齐齐的字眼,仿佛指间流逝的幸福,简单、温暖,不忍去触碰……“我想我前世的前世一定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帮凶,上上上辈子毁掉的文字注定要我这辈子写出来做补偿。”郭敬明是这样解释他迷恋成瘾的爱好,也许,对于我们而言也不过如此。俗话说“物极必反”最爱的背面,也许就是恨,如今爱如生命的文字,或许就是上辈子恨之入骨的枷锁。《爱与痛的边缘》,这本书是以散文的形式记录作者高中时简单又充实的生活,书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没有欢笑的青春不完整,没有眼泪的青春更是一种残缺。既然注定了要大笑要大声哭泣,那么我更愿意像列宁说的“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然后淋着大雨倔强的望着天空,不让眼泪落下。我羡慕那些泪水成灾的女孩,羡慕那些会撒娇的女孩,甜美到让人怜惜;我也羡慕那些大声讲话、大声自称“爷们”的女孩,霸气到让人喜欢,可实际上,我都不属于这两种,所以,注定只会安静,安静到让人遗忘……“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像白纸一样,忘记悲伤的姿态。可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毫不犹豫的喜欢。不得不承认我是个心乱如麻的人,因为总想太多,于是总觉得自己干什么都是错的,跟萧何一样,对也是错,错也是错,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按理说头脑简单、反射弧长的我应该是一根筋,可如今莫名其妙的让大脑神经编一个中国结,我想我是无可救药了,还是茅塞顿开,突然开窍了。事实证明,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我还是对以前不会的个别微积分作业无从下手。今天,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我的手死掉了”。何谓“手死掉了”,当然不是因为砍了,我所谓的手死掉,是因为我觉得如今的这双手再也写不出灵动的文字,一无是处。书中说“世界末日之后的地球仍然旋转不止,自由与个性是我们存在的全部理由”,于是,在这个磨平人们棱角的生活中,和做着同样千篇一律事情的人群中,我唯一紧握着的,是我手中那仅仅只剩一小块的与众不同。我说过,我是个平凡的人,但平凡并不代表千篇一律,我虽平凡,但我有自己独特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即使我的这些观在别人眼中那么的幼稚可笑,那么的不可思议,可我还是从一而终的坚持着。我执着于身边不易发觉的细小的事物,就如一个伟大的化学家发现了一种新元素一样的开心,也跟考生为了高考一道十五分的大题而将整本厚厚的物理习题册从头做到尾一样的执着。我的愿望很简单,就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尽身边每一个悲欢离合,以一个远离红尘者的身份感受天大物博,一花一木,可眼前厚厚的一沓课本告诉我,我又想多了。于是,我不得不把自己的“白日梦”锁进箱子里,把钥匙和箱子同时扔进爱因斯坦的黑洞,随正质量的流失,沉淀沉淀……不习惯太过无聊的生活,当整个人无事可做的时候,静静的听着指针“滴答滴答”的声音,好像在倒数自己的寿命一样,每一个“滴答”声让我觉得自己又离死亡近了一步,这种感觉真的有些恐怖,于是我习惯让文字来填满这些空虚的“滴答”声,不再让我倒计时。趁我们年起,还能写一些文字、干一些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吝啬,也许某一天,当那些本能做的事情也离你远去的时候,你想挽回也不可能了。郭敬明说“我们疯狂的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们就彻彻底底的死掉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还会是现在的我么?我认识的你们,还会是现在的你们么?我想,可能不是。我们喜欢把自己最真实地感觉写在自己的笔下,然后再拿出来慢慢回味,我们爱文字,可如果用自己手中的笔来表达自己的文字的感觉,我想,这倒是有些困难了。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是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你可以用文字表达你最真实地感觉,可你永远也不能用文字表达你对文字的感觉,为什么?因为早已爱的太深……因为文字,我们遇见很多人,因为文字,也许会有更多的人记住我们,就算成功了,风光也只能算是一时,因为终有一天,我们都会被这座城市遗忘,会被这个世界遗忘。这,就是现实。高三:浅浅飘雪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