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读后感450字

《父与子》读后感

450字 二年级 读后感

《父与子》这是一本选材于家庭故事而幽默的漫画,它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该书主角是一对“顽皮”的父子,爸爸幽默搞笑,儿子淘气可爱,他们是世界著名的欢喜冤家。虽然这本书里没有一些解释,但有趣的漫画,却已经让人更懂得了漫画的内容。

父与子,他们过着无忧无虑而又非常快乐温馨的生活,他们从一对普通的父子成了宫殿的继承人,又漂流到荒无人烟的荒岛,但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浓浓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了漫画结尾。这部漫画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许多许多千千万万的读者们,但他们又不失搞笑,幽默之风。

爸爸很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因为我从父亲的动作和眼神、表情中看到父亲是非常爱自己的儿子的。

儿子是一个聪明、淘气的小男孩,他经常捉弄老爸,但又非常爱自己的爸爸,他还很贪吃呢!他和我一样有着纯真的遐想,有着无限的幻想……但有一些与我们不同的是他有的是巨大的空间,非常快乐又自由的童年。

这是一对快乐的父子,这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这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他们非常的善良,他们非常的淳朴,他们非常的乐观,他们……,概括的讲吧,这就是父与子,一对不一样的父子,一对乐观善良的父子,一对令人羡慕的父子……

1995-2005夏至未至

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他对傅小司他们说,你们两个是刚高考结束吧?

陆之昂来了兴致,问,你怎么知道?

恩恩,你们高三的学生脸上都是同一种表情,一看就明白的。

哪种表情?

啊,说不清楚的,总之一看就看出来了。

陆之昂把脸凑到傅小司面前,盯牢眼睛问他,我现在什么表情?

傅小司没抬头,一边吃面一边回答,傻逼的表情。

然后两个人开打,打完继续吃面。

小司想想似乎他和陆之昂在学校里几乎每天都会打架,就这么从初中到高中毕业一直打了六年。

那些草长莺飞的日子。那些桃花开遍的日子。

他和陆之昂就这样站在山冈上把颜料一笔一笔地画在画板和他们干净的衣服上。然后衣服变得和画板一样斑斓。

他和陆之昂总是用最劣质的几块钱的颜料,因为傅小司的钱都用来去买CD了,而陆之昂的钱都用来去请MM喝可乐去了。老师每次总是指着两个人交上去的画大发雷霆,他每次总是指着傅小司的鼻子问他是不是买不起颜料,然后傅小司就很纯真且饱含泪光地冲他点头。傅小司想他肯定对自己感到咬牙切齿可是依然没办法。

于是他就每天听着CD走在浅川的大街小巷,那些吵吵闹闹的音乐在他身上生根发芽,那些又残忍又甜美的呐喊就在他梦里每夜唱起挽歌。他们说这个世界上总有块干净的大陆,小司想总有一天会我找到。

他们说这个世界上总有个安静的小岛,小司想我可以在上面沉睡几十年。

陆之昂买了很多的可乐认识了很多的MM,可是傅小司每次看到他还是一个人眯着眼睛骑着单车穿过那些高大的香樟。他的后座永远空空荡荡,如同他单薄的身上穿的空荡的衬衣一样。他总是不会扣上校服的扣子,敞着胸膛让人看见里面的白衬衣,斜挎着单肩包在学校里横冲直撞。而傅小司在老师眼睛里永远是个干净的小孩。他会把黑色的校服穿得整整齐齐,连最上面一个扣子都会扣好。背着双肩包遇见老师站得很直。陆之昂每次见到都会笑得从单车上摔下来,然后一边捂着笑疼的肚子一边指着傅小司说你这个衣冠禽兽。然后傅小司和老师的脸色同时变得很难看。

老师离开之后傅小司总会把他从车子上踢下来,然后把他打到在地上滚来滚去才罢手。反正他不在乎衣服弄不弄脏,因为他妈妈会每天给他新的衣服让他在外面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孩一样撒野。

陆之昂总是穿着落拓的衣服却让傅小司觉得他是那么干净的一个人,而陆之昂却对傅小司说尽管你每天面对别人都穿着白色干净的衣服可是在我眼里你就是个落拓的臭小子。

傅小司也从来没去想过到底谁对谁错,于是日子就这么安静地盘旋在城市上空。一点一点地烧燃了那些古老到石头都开始风化的城市。

很多时候傅小司都在想,自己和陆之昂就这么像两个相依为命的痞子一样在浅川沉默地笑然后矫情地哭,吵吵闹闹地过了一天又一天。这么多年,他想他已经习惯了和陆之昂一起在这个城市里闲逛,看着无数漂亮的MM,看着无数陌生的站牌,顺着无数陌生的弯曲的山路然后走向更多的未知的世界。那些繁茂的香樟在他们的年轮里长成日胜一日的见证。他和陆之昂就这样慢慢地从3岁长到了19岁。那些每逢下雨都会重现的日子真的就成为了记忆。傅小司有时候看着照片,就那么看着看着就会突然地觉得难过。他们的头发长了短了,衣服新了旧了,他们站在大地上哭了笑了。那个大大的太阳依然每天在这个城市升起。把他们的影子拉长再缩短。

于是岁月就这么轰隆隆地碾过了一年又一年。

还没吃完面程七七的电话就来了,陆之昂拿着手机恩恩啊啊了一会儿,然后就把电话挂了。他坐在凳子上翘来翘去如同个小学生一样,他对傅小司说,你吃快点,他们在夏森街的那家KTV里面等我们。

傅小司皱了皱眉头,说,怎么又是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方。然后匆匆扒了几口面后站了起来说,走吧。

陆之昂拿出钱包付了帐。

离开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天空有些暗红色边的云彩,像是天堂着了火。

立夏看到傅小司和陆之昂进来立刻跑过来,傅小司指了指立夏刚才在一起的那群人,问,都是谁啊?

立夏说,我也不认识,好像是七七的朋友。

傅小司点点头,说,哦,那就不奇怪了。你英文考得好么?

立夏踢了傅小司一脚,说,忘记告诉你我们刚定的条约了,谁讨论高考的事情谁死。

傅小司张了张嘴,话到了嘴边却莫名其妙地消失掉了,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立夏突然觉得傅小司的脸有一层白色的浅浅的光,让傅小司轮廓分明的脸庞显得格外的安静和温柔。她突然想起自己在三年前第一次看到傅小司的样子,一张清秀的少年气的脸,带了不染尘世的雪霜般没有任何表情,看人的时候眼睛里永远是散不尽的大雾,说话慢半拍的语速,像是对一切都漠不关心的样子。而三年过去,当初的少年现在似乎有了男人的轮廓,柔和的脸似乎带了些锐利,下巴的线条斜斜地断进耳鬓里去。她为自己刚才那一脚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不过好在傅小司从来就不和她计较的。可是陆之昂不一样,立夏想,如果踢他一脚他会踢自己两脚的。

那天程七七一直拿着话筒唱歌,后来干脆坐到点唱机前面不走了,直接拿着话筒唱完一首再点下首。陆之昂一直哇哇乱叫说受不了这个麦霸。立夏开玩笑说,看样子她以后是准备当一个歌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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