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如今,偶像密布,多如繁星。上帝就是这样,他创造的每个人的审美观不同,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因此造成了现在的“粉丝大战”。
我也有我至爱的偶像,但是我真的很讨厌用外表去评判,说谁是谁非。不喜欢,真的不喜欢。
我喜欢“东方神起”的队长——郑允浩。一个让我从此对别的男生再也不感兴趣的人。说实话吧,我很肤浅,我承认一开始迷恋上他是因为他长得很帅(只是符合我个人的审美观)。但是,渐渐的,他却能有那么一种魔力,让我把目光一直停留在他的身上,然后,把我的心收拾的服服帖帖。在开始疯狂的迷恋的时候,我开始去了解他在灿烂四射的舞台后,那段没有粉丝,没有人能再陪着他度过的时光。他的家境不好,也过过无家可归的日子;我却佩服他能笑着对所有人说他曾经在天桥下抢位置睡觉。他在被人投毒之后,能对那个人说,他原谅他了,是微笑着说的;我却为他之后警惕的目光和更加小心翼翼的行动更加心痛,他只是一个和我们一样,还涉世未深的花季少年啊!他陪着我,我看着他,匆匆的三年就从指尖划过了。他日益成熟了,懂得怎样保护自己,也知道要怎样保护队员。三年,我好像从喜欢他变成了敬佩他了。当然,并不是只因为这样。还有很多的事迹,一次一次的撞击我的心,然后,一次次的掀起波澜,久久不能平静。
“未来啊,你等我,我马上就来了。”这是允浩常对自己说的。如此积极乐观的他,怎么能让我不喜欢呢?哦,不,是爱!如今,这句话也成了我的座右铭。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正的他,因为我们相距太远,甚至可能一辈子没有交集;但是距离产生美,我只要知道,他在努力的过好每一天,而我,也因为他而受到鼓舞,同样认真的过好每一天,一切都够了。
废话这么多,只是想说:每个明星有现在的成就,都是通过自己的打拼的。他们经历的磨难,是必须的。我们要心疼他们,但同时我们也要理智。要懂得汲取他们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品质,而不是盲目崇拜,甚至为了维护他们和自己身边的人大吵特吵。
突然想到了孟子的一句话——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用这来形容明星,你们说合适吗?
成长的“脚印”
直走,左转,再右转,是一棵橄榄树,我仿佛嗅到了橄榄的清香。多么诱人啊!但,我的目的地,是我身后的学校。
转身,迷茫地望着我的母校。它,给我带来了什么?依稀记得,从我第一次踏进校园开始,母校便领我走进知识的殿堂。开始,我好喜欢,我愉快的吮吸着一点点知识,。但不知何时,书包的分量加重了。一张张试卷,一本本习题,一个个刺眼的分数代替了我的快乐。面对书本,我不再兴奋和喜悦,取而代之的是迷茫和逃避。
期末前一个月,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分数成了我唯一的目标,是父母脸色的温度计。一次数学考砸了。唉,自认为有点数学头脑的我竟只得了“89分”!于是,这个周末不再轻松愉快,连夜的暴风雨吹得我不知所措。我好冷,尽管现在是六月!原以为风雨过后是彩虹,但父母脸上零下几度的气温让我不得不扎进书海。天空阴沉沉地下着小雨。一向最爱听雨的我却觉得这雨声是那么让人心寒。我想逃,逃到海角天涯,逃到没有成绩的地方。
“89分”的阴影并未散去,新的阴影却又排山倒海地向我涌来:明天下午考英语!怎么这样子,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却一个接一个来!心怡的电脑久未打开;期待已久的碟片上沾满了灰尘却还未看;最喜爱的《漫友》好久没买……为了分数,无形中我舍弃了这么多,难道对成绩我们只能服从吗?算了吧!现在只有英语才是书桌的“主打歌”。
看着手中的英语书,怎么?一个字也看不进去!不行,为了分数,一定要读进去!好多时候,我们就这样毫无怨言地服从了,甚至强迫自己必须要努力。在种种压力下,我们只能选择服从!无数次地问自己,在为了学习成绩夜夜挑灯的时候,我得到了什么?放弃了什么?我得到了一个个另我满意的分数;而我放弃的,是自由,是快乐!
我们毫无怨言地服从到现在,也许会服从到永远。但今天,我要说不!我不想为了成绩一味地服从,不想让成长充满了烦恼,我想要快乐!我想让自己的生命的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愉快。
让音乐走进我们心灵的世界,让色彩点缀我们黑色的天空,让成绩烟消云散,让成长不再有烦恼。给我一双翅膀,我想飞上蓝天;给我一条鱼尾,我想游入水中;给我一支神笔,让我把快乐写满整个世界。真的,成长不需要烦恼,需要——快乐。
我仿佛看见尘埃中走来一个金色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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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爸爸喜欢我,但他的表达方式对我来说真是太恶心了。每次我一回家,爸爸就飞快地向我冲来,指着自己的脸,嘴上还不停地说:“来,亲一个。”这句话真像是爸爸随身携带的口头禅。可一听到这句话,我就马上躲进被窝里,不让爸爸接近我的一根毛,我怕他的胡子扎。我觉得学校班级的语文老师喜欢一位女同学。每次她上台演讲的时候,老师都会热烈地鼓起掌来。下课的时候,老师好像只对着她微笑,要是换成另一个同学,老师可能就瞬间变成了“平板脸”。我奶奶家对面的邻居养了一只小狗,这只狗好像很喜欢我。每次遇见。它总是围着我的脚不停地转,还会舔我一口,想扑到我的身上,跟着我走。它两只眼睛一直冲着我看,渴求的目光。我想:它一定也喜欢我!喜欢3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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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以前跟朋友说,我喜欢一本话的乱七八糟的本子,不是因为它的乱,而是因为它有故事,这样的美。我一直都觉得,我玩配音都只是因为自己喜欢,不是盲目跟风,也不会盲目从众。我喜欢的那一切,都会在未来的某个角落,稳稳当当地等待着我,看着曾经我也苦苦哀求过,却不会把自己最爱的样子,真的展现给别人看。我们都在说一句话,对不起嘛。可是,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尤其是从我宿舍的姑娘口中说出来的,我就心疼得不得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虽然我们待在一起又吵又闹的,因为一顿饭一句话争风吃醋,可是从来都是最原始的平时样子。我们聊着最平常的家常便饭,那一切都未必真的需要走一个程序,可是当我们在一起交流的时候,就是最开心的时候啊。他们喜欢的那种姿态,根本就不需要跟别人去炫耀什么,因为他们一直都有的,根本就无需别人去想象,那些未来,十年后我们会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会使用什么样的支付软件,我们又会发展进步到什么程度。我想,这一切,都是一个全新的信仰吧。400字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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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也许是本身的性格,是无法改变的一种心情、我常常会很随意的说“因为喜欢,所以喜欢”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作业拿出来做。我不习惯白天做功课,特别讨厌刺眼的阳光,即使阁着窗帘,即使射进来的只是一丁点光,即使周遭安静的吓人,我还是独爱黑夜。听,他们都睡着了,月亮也出来了,它很羞涩,一会儿躲进黑云中,一会儿又露出来,那么的圆,那么的皎洁,这时,无限的思绪都涌出心头,会想象月亮上的故事,会幻想嫦鹅旁边的把只小兔子,夜里的风是温柔的,它吹过树梢,叶子轻轻摆动,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恬静,植物的絮语正在进行着,沙沙沙、呼呼呼、哗哗哗、我虽然是听不懂,但是好象明白了似的。写着作业,头不时的向外张望,有时候会碰上好戏,那天,00:20多,我看到了一场惊心的场面,正好,天正值大雨,两位夫妇在争吵着什么,雨水打在他们的身上,站在中间的是他们的女儿,搞了好半天我才弄懂,原来夫妻俩闹离婚,男人要女儿,那个女人同样也想持有女儿的抚养权,于是在谈不合的情况下发生争执。这只是生活的一段小插曲,立时立刻,我不知又想到了什么,感慨到了什么,情不自禁的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天气持大雨,夜晚还是跟往常一样宁静,只不过从中演绎了一小节故事,这故事虽不感人涕下,但是仿佛包含着深刻的道理,是啊,如今现在离婚的家庭这么多,他们只追求自己的那种自由与当时的快感,一时的冲动却没想到受伤最大是孩子,我想,如果自己的父母真的也离异了,我会选择独立,我会过我自己的生活……”那晚,我记的是那样的清晰,以后的日子,我更加喜欢夜晚了,为了不错过每一个平凡而又真实的小故事。喜欢访问久违的事。孤独无奈时刻,我会翻很久很久以前的东西,比如儿时的作业,儿时的照片,每一次看,我都会非常的开心,想想那时的单纯无知……“那个时候真好”我自言自语着,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去借书时路过那家奶茶店买一杯热乎乎的奶茶,那家店的老板已跟我熟的不能再熟了,我们之间也达成了默契,只要我一朝他那方向去,老板就会义无返顾的冲好了奶茶,老板知道我永远热忠于蓝梅的味道,喜欢蓝梅,因为它的味道很香浓,很香很香,戒不掉它独有的浓度,我经常一边拿着书,一边品尝蓝梅味的奶茶,我想,这个时候,应该是最快乐,最悠闲的时候吧!喜欢跟人打闹。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是个特别特别无理的女孩,我喜欢疯,喜欢闹,和班的里的同学常常玩的大汗淋漓,朋友之间的闹别扭我从来没当回事,因为我知道,我现在跟她们吵了一大架,明天来上学时肯定又是一大拥抱,斗斗嘴,打打架,这是最平常的,无聊时期我就会没事找事,我敢这样做,因为我知道,她们不会怪我,她们了解我的性格。偶尔开了大点玩笑,我也不会太在意,因为我知道,大雨过后,一定是晴天。喜欢无拘束的笑。爸爸妈妈说我是疯丫头,没点矜持可谈,大里大气,笑也不成体统。我没办法,只能对他们的责怪微微一笑,笑,不是错误,老师曾经说过,人最好的身份证就是微笑,爱笑是天性、是本能、是先天的。遇到超好玩的事,最能表达此时情绪的那只是豪迈的大笑了,虽然,这可能会露出不想被人看到的丑态,但那又如何,我就是我嘛!如果批着本不属于自己的套装,那就是另外一个人了,所以,要笑出自我的风采、要笑的正气,笑的纯洁。喜欢是无止境的,可以喜欢天,可以喜欢地,可以喜欢云彩,也可以喜欢一切你喜欢的。1200字以上 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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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春天,因为春天里有百花盛开的景象,蜜蜂和蝴蝶们就会来采花蜜、当我难过时,往五彩缤纷的蝴蝶姐姐和马不停蹄的蜜蜂妹妹定睛一看,就会让我感到快乐无比!我喜欢夏天,因为炎炎夏日里,可以到清澈凉爽的游泳池里游泳,度过充实又美好的时光,也可以品尝香甜多汁、美味可口的西瓜。尽情享受夏日“冰冰凉凉”的滋味。我喜欢秋天,因为凉风徐徐的秋天里,不仅可以到风景美丽的河滨公园,全家一起骑着脚踏车、打篮球,而且还可以沿着浮洲人工湿地散散步,放松心情。这样的生活真是十全十美啊!我喜欢冬天,因为寒流来袭,妈妈会为全家人准备一桌丰富又美味的火锅,和一道道香喷喷的可口佳餚,真是好吃极了!我喜欢这种团聚的幸福日子、天南地北的聊天,这样的生活,我真的很喜欢!3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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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过生日,因为过生日可以收到很多礼物,在生日前一天晚上,我感觉已经睡不着了,在梦中,仿佛已经感受到了那快乐的气氛,尝到了那美味的蛋糕,看到了那么多的礼物,生日快到的那几天,我都很高兴。我还喜欢看书,看书可以让我看到很多故事,每当拿起一本书,就感觉来到另一个奇妙的世界,闻着书里的香味,尝到了满足的味道,好像自己就是故事里的主人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知道阅读是多么有趣呀!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前后连贯,形成完整的形象。250字 二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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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喜欢是世间最单纯的那种.希望自己是童话中的美丽公主,有着许多的追求者,而你是其中一位聪明的王子.公主嫁给王子是童话中理所应当的,不希望有任何人的阻挡,不希望事情有多复杂;我们坐在小溪旁的鹅卵石上,,一起看日落.在月光的映照下,你轻轻的吻了我的脸,轻轻的说:"嫁给我吧."月光*小溪*一对情侣 好美 梦醒了 事情还是发生了王子还是带着另一个公主的戒指走了,王子会把美丽的公主忘记,而公主也会跟着失落的感觉,心一片一片的飘落,像人鱼公主一样化成泡沫.后记:或许我和他只是人生路上的匆匆过客,曾经有过一段美丽的邂逅,但美丽是短暂的,回忆却是永恒的,我一直在为他默默的祈祷,我希望他快乐2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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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题记喜欢一个人站在楼顶在微风中伴着落日体会最美不过的夕阳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着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地坐着喜欢挥洒在雨中的球场上分不清雨水、汗水和泪水喜欢一个人躲在黑漆漆的房间里不允许灯光的明亮打破夜的寂静喜欢华灯初始时走在喧嚣的街上让霓虹与人群湮没我的存在喜欢看时钟旋转的样子不同的个体总是步履参差喜欢吃撒了芥末的食物被呛出眼泪后不用为自己找哭的理由喜欢错了用而不用修正液既然错了就无须掩饰喜欢远远他看着他的每一个动作看他阳光般的笑容看那张不算英俊却不失可爱稚气十足的脸庞喜欢看那颀长的身影驰骋在球场上只是喜欢远远地看着只是喜欢简单的喜欢2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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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冬天春天姹紫嫣红,夏天热气澎湃,秋天凉爽怡人,冬天风雪缠绵。每一个季节都有自己独特的风姿,组成了缤纷多彩的四季。一个季节走了,另一个季节便跟上前一个季节的脚步,带着自己的风姿出现在大地上。因为这是季节的律动。但……如今已是十二月份,却任感受不到冬天的气息。我思索着,我琢磨着,我发觉,不知从何时起,冬天的脚步变的慢了,轻了,似乎在躲避些什么……我是个喜欢冬天的人,我不希望冬天变的销声匿迹。于是,我决定:寻找冬天!我走进林丛,询问那苍老的榕树:“冬天在何方?”榕树没有回答我。但从他那茂盛的枝叶,挺拔精神的树干,我已能知道,冬天已很久没拜访他了。或许此时他在怀念,怀念那屡屡在秋后挑战他,使他一步步变的坚强的凛冽的寒风。或许他很郁闷,因为春去夏回秋返,接着不应该是冬天的来临吗?为何冬天却迟迟不来?为何自己树冠的叶子依然稠密,依然茂盛?我,无法解答他的疑问,因为我也在质疑,也在寻找……猛烈的太阳光早已晒的头顶发热,似乎要“毒化”地球上的一切生物。我又走上小桥,询问底下那干涸的流水:“冬天在何方?”流水依旧一滩死水,无气息地躺着。我触摸他两旁堤岸的岩石,竟是那么的烫!临水的岩石没有水的滋润,竟长满了苔藓……突然水中一个生物打了个水波,我定睛一看,却是一条小鱼。我感到一丝寄慰,毕竟是在这么浅、这么静的水中见到。走过流水,才发现此时已近黄昏,觉的清凉多了。我不知道再应该去哪?我思索着、琢磨着:冬天到底在哪?他为什么躲起来?哦……我明白了,我知道了,是人类用那一阵阵的CO2将冬天挡在外面,挡的大地觉察不到他的气息……5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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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遇到他,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猛然间发现自己竟然会在看不见他的时候,想他,想他在干什么,想他在想什么,想见见他,而说到遇到他,想起来,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呢!那时,我刚刚进初中,不幸的,分班后,我一个人也不认识,实在很无助,换好位子后,他坐在我旁边[中间隔个走廊],起初的感觉就是:他长的很清秀,然后,他就给了我一个足够大的惊讶,N次的考试成绩前名,第二感觉:是个基因突变的人啊,开初,我和他之间矛盾不断,经常吵架,即使每一次都是我输给他,但是,初一的我,可以说是有点弱智,吵完架后,几乎马上就忘了,有时遇到麻烦,有时还会向他求助,给了他无数嘲笑我的机会,那时,还真是很生气呢。两人就在反反复复的吵架中度过。后来,由于各种原因,他做了我的同桌,经过好几的月的相处,那时,我们的关系还不错,我总是向他借辅导书,他也总是会借给我,有相敬如宾的感觉,他的数学很好,但我问他的时候,他总是赌气不回答,因为,他是看着一个曾经成绩不太好的女生,在他最擅长的科目上,有时会超越他,他是看到我的每一步成长的人,同样玩世不恭的两个人,就因为太多相同的相同点,而成为了朋友,互相观望,互相学习,感觉虽然性别,性格有很大的不同,但看到他就好像看到自己的缩影一般,很熟悉的感觉,但是老师并不知道我们两人的事,我不知道老师是如何想的,反正,他又换了我的位置,换了位置后,我们离得很远,我从来没去找过他,但是,下课后,他总是坐在我的位置上,不管我是如何的赶他,他都赖着不走,生活就这样不温不火的进行着。我明白,其实,我们两人是平行线,所谓的相交,只是向远处看时的错觉罢了,如今,我只想对你说:我很怀念以前我们两人因为做作业偷懒而一起到老师办公室挨批,一起写检讨书,考试考同样的分数,做作业范同样的错误,同样是玩游戏的白痴,都是擅长理科而对文科没一点细胞,同样在做作业想着如何偷工减料,我很欣慰,也很高兴,能碰上你,和我如此相像的人。7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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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喜欢很模糊,很难懂,我总是将他和别的感情混一起。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没什么好害羞,这只是一种正常的情感,人都有七情六欲,难免的。至于为何混在一起,我觉得是因为这些感觉相似吧。小学,我也不大记得,只是迷迷糊糊总觉得是一直是喜欢他的,对闺蜜也是如此说的。殷的学习很不错,总是觉得和他一起很开心,他很幽默,上课时我们常常相视而笑。那是,我觉得心里很开心,社团课时,一个低年级学妹和他走的进,我心里还暗暗不爽。我知道那叫吃醋,可是随着年龄的上升,我们之间的沟壑变深了,似乎我不再那么在意他。可是上天似乎眷顾我,不愿我出事。所以我明明考上了那所初中,母亲却不让我上。可是当我对他说时,他却说:“这关我什么事。”我觉得有些伤心,怎么说我们也算朋友。可是我不心痛,现在突然明白了,我曾经喜欢过他,但是如今不会了。剩下的那些日子里我对他只有崇拜而已了。也许是他为别的女生骂我不要脸时,我就不再喜欢了吧。初中,六年级,正是青春的开始,是的,我喜欢上了诚,他很阳光,也很幽默,他让我在那超前的教学课程中有了一丝快乐,我喜欢逗他,和他一起总是很轻松,可惜我的朋友也喜欢他,比我更喜欢,所以我放手,现在他们在一起,但是我一点不难过,很想祝福他们。也许我没陷进去吧,或者他只是个很好的朋友。我很快忘了他,我感觉自己喜欢上了君,他的城府很深,野心很大,可是正是这一点吸引了我。我们有时,聊到深夜,可是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因为我一次的任性和我的得瑟让他对我失望了。更何况我从不认为喜欢就要在一起,因为只有有了好的事业,才有资格谈所谓的恋爱。我知道他有一个前女友,他很喜欢他,现在还没忘记,当时我心里很难过,我想这次是真的了吧。上天是眷顾我的,为了我的好前程,我有好感的,我喜欢的都离我而去,也许是为了让我好好读书吧。喜欢没什么。但是怎么压制自己的喜欢是一定要会的,别说我花心,如果我花心,那么只能证明我谁都没喜欢过,也就是——无心。初二:有些事不能懂700字 初二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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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喜欢,是一种很淡,很美的感觉,它时常驻留在我的心间。 喜欢一个人缓步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时而用手抚一抚路边带着露水的草那嫩绿的脑袋,时而从路边摘一朵不艳丽但是很素洁的野花,将其放在鼻下,尽情呼吸这属于大自然的清新,时而抬头看那不知是被水汽亦或是雾气笼罩的青山。这时候,我会觉得,所有的压力仿佛烟消云散。 喜欢在去逛街时在大大小小的饰品店里买一些时下正流行的,造型简单却不乏可爱、独特的饰品。虽然我不太可能会戴这些饰品,但我喜欢当我看见一些可爱饰品时想买下的冲动,为了满足自己,我会不惜花钱去买,因为,它们带给我的那种冲动的感觉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的。 喜欢在每次经过书店时都进去淘书,在两三个小时后抱着三四本书回家。然后在任何有空的时间泡上一杯茶,一个人在房间里,放上轻柔的音乐,搬把椅子坐在阳光斜射进来的狭小空间里品《三国》读《梁祝》。这时候,会有一种满足感不知不觉占据我的心房。 喜欢听王力宏的歌,每一首歌都很自然,不会矫揉造作,每一首歌都洋溢青春的气息,给人一种很清爽、很舒服的感觉。 喜欢有时候傻傻的自己。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放学看到一对很可怜的跪在地上乞讨的姐弟,顿生怜悯之心,想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但掏遍全身上下的口袋竟然找不到一毛钱,无奈,我只能向边上的好朋友借5元钱,然后在好朋友哭笑不得的眼神和围观者“又有一个笨蛋上当了”的眼神下,把钱递给了那对姐弟,在那个姐姐说“谢谢”时说了一句“不用谢”。用朋友后来回忆的话说是将白痴进行到底。但是,我喜欢这时候傻傻的自己身上透出的人情味。 喜欢在黄昏时分,独自坐在阳台上,抬起头,凝神望着天空那一朵朵被夕阳染红的云,那变化各异的云便勾起我无限的遐想,我会想象自己的未来。这时候,我便觉得自己是一个幻想家。 …… 可能,不知不觉中,喜欢,已经成为我一种莫名的感动、个性的代言。让我一如既往地在喜欢中成长,我喜欢这种感觉。7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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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音乐,喜欢后弦有人说后弦是周杰伦的再版,我不认同。虽然后弦的歌声与唱腔和周杰伦类似,但不同的人风格不同,后弦的歌更纯中国,但又有很多现代音乐元素。给我的感觉就是干干净净,很清新,听他的歌脑海里总是有一种“绿”溢满,很自然,不做作又朗朗上口。身边有许多同学也很喜欢后弦的音乐,当然一部分是因为喜欢后弦歌曲的歌词,不能否认,他的词真的写的很美:放春周游忘三千里,昆明送湖见面雨,错当苏堤轻影瘦湖边投张绿,新撕小翠绸缎衣将错就错乘春美意,岸离昆明十七句,诗兴拥挤云茶素眉等水来请,两毫春意透湖心别了低不语,平仄心牢记春来怒放春归爱不提湖拥山水厅,心却住昆明化装茶马送你离去昆明转身湖水换成泪我欲把心寄给春,再暖一回去年藏的柳絮己珍贵趁思念不备把冰融成泪(这是《昆明湖》的歌词一部分)歌词里把我们中国的古典语文体现的淋漓尽致。曾经很喜欢方文山写的词,但如今我更倾心于后弦的词,只觉得他的音乐和词是密不可分,少一样都不可。但正是由于这样的词这样的旋律和后弦纯纯的有点模糊的嗓音成就了现在他独特的风格。现在很多音乐人都把创作发现投入中国古典。后弦就是这方面的翘楚,复古的歌词,绕耳的旋律,无不体现了他这方面的天赋。或许后弦现在的人气不会高,但他的音乐总是能给我一种美的享受。你可以在闲茶饭后坐在温暖的阳光底下,静静得去聆听他的音乐,相信会带给你一份不一样的感受。说话秀气、长相俊俏的后弦还把自己比喻为音乐圈的爱迪生和爱因斯坦。似乎有点自大,但这不正体现了他的自信吗?后弦是我们内地歌坛的新一任音乐才子,我喜欢他的音乐,更喜欢他的坚韧和“野心”,即使被说为模仿周杰伦又如何,他用行动证明,他是他,周杰伦是周杰伦;他的目标是这个时代印上一个标签。改变现状,影响别人,而不是延续过去。事实上,后弦给我的影响还有很多。他让我看到了我们新一代的活力和美丽。(PS:这篇文章是写我喜欢后弦,并没有损周杰伦的意思哦。)7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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