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里的六岁
6岁那年父亲把我接到了他常年在外的工作地--大连市,一个下雪时雪可以没过漆盖的地方。
还记得走时的情景。
那天风很大,天阴沉沉的。我畏缩在母亲的身后,恐惧地望着眼前停着的一辆计程车,知道一会儿自己将做在上面,去另一个遥远的地方。一位同族的叔叔匆匆赶来,把行李全部放进后备箱,包括我的。当他向我招招手,就要过来抱我时,极端的恐惧感,让我拼命地往回跑,那是家的方向。母亲追了几步把我抱住,不住地安慰我别怕,别怕,乖,说着说着自己倒先哭了,于是我也跟着哭了起来。大人们见我哭的厉害,而又不肯走,又和母亲商量了会儿,于是母亲答应和我一起去。
接着,到了一座大城市,记忆中,繁华的街市,车水马龙的马路都让我惊欢不已。站在高层大厦的旅馆里母亲对我说,弟弟一个人在家她不放心,要我先和叔叔去,她回家接弟弟后去找我们。其实我应该知道这只是一个借口的,但我仍天真地认为,母亲是不会骗自己的,因为当时才两岁的弟弟连奶都还没断。于是我答应了。但当母亲走时,我还是哭着追下大厦,可哪里还没母亲的影子呢?那时我哭了好久好久。可以想象,当一个才6岁的小孩,被“仍”在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那种恐惧是难言而喻的。长大后听母亲说,那次她是躲在大厦的卫生间里,听到我透彻心扉的哭喊,自己新揪的厉害,眼睛哭的也红肿了。
第一次坐飞机,我吐了个稀巴烂,后来是被表叔抱下了飞机。在机场遇见父亲我是又惊又喜。当时只认为自己再也见不着亲人了,自己只不过是个被人遗弃了的孤儿。于是是倒在父亲的怀里一直哭,而父亲也是惊慌失措地一直哄着我。大概是在飞机上的恐慌过度,和来时数天的没睡好,于是是安然地睡在父亲的怀抱里。
醒来时自己是躺在一间不大的房间的床上。恐惧感让我放声大哭,父亲慌忙从阳台那边跑过来,不住地哄我,乖乖,小乖乖,别哭了,爸爸在这里啊。然后拿出糖果给我,才勉强止住了哭泣。而我开口的第一句就是问父亲母亲和弟弟还要多久才来,父亲说快了。从此,每次问父亲这个问题,父亲都是这样回答,这样持续了近一个月,也就渐渐淡忘了,现在想来,父亲当时还真是好脾气,没对我生气。
记的当时父亲是在为一家木材长打工职位不低,且很得厂长的赏识。厂长见我父亲一个人时住单身宿舍还可以,但现在添了个小孩子,而且去上班时又无人照看,于是厂长要我和父亲搬到他家住。父亲本不想的,但是推辞不过,最后还是搬了过去。
厂长家有个比我小一岁的小女孩,和两个比我大好几岁的大哥大姐。童真的无邪让我与小女孩成为了好朋友。而小女孩也乐意有人与她玩堆木积玩“过家家”。当时不知是从哪弄来了一大堆久扑克牌,一张一张地叠起来大概有半米高吧。我们也不管会不会玩,有一搭没一搭地玩,它们也成了我们快乐的来源。后来被厂长家的大哥发现了,被拿走了一大半。后来我们在离家不远处,发现了地上零落了一地的一张一张的扑克牌。记得当时我和小女孩是哭着把一地的快乐拾起的。
在厂长家,一切都很好,也不觉寂寞。要说有,那就是厂长家的那个大哥了。
叫什么名字已经记不得了,小孩子嘛,不容易记仇的,就称他大哥吧。记的当时父亲经常外出出差,每当这时,大哥就会趁机欺负我。每每这时要是他心情不好,那算我倒霉。他会用一只手把我抓起,用另一只手把我顶过头顶,再在头顶上转几个圈,然后从上面扔下来。当时床是弹簧的,但还是经常摔个鼻青脸肿的。事后也没敢说,因为大哥“关照”过了,只要我敢说,就扁死我。可以想象,一个小孩子,在远离故乡的地方,在承载力和忍受力上一定是比一般孩子好的,包括受人欺负。所以任谁问我也没敢说。像这样的人子是常有的,因为我的父亲经常出差,因此,以后每当父亲出差日,就是我的苦难日。这些长大了,也没和父亲说,我知道,我说了,只会让父亲伤心难过,而我要父亲开心……
如果说大哥当时在我童年的心里的魔鬼,那大姐在我的心理无疑就是天使的化身。
每当大哥欺负完我后,大姐总是会出面帮我解围,然后揭发大哥的“罪行”。每次在看电视时,若大哥不让我说话,而自己又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时,大姐就会护着我说别怕,热爱后扔个“卫生眼”给大哥。因为大姐是大哥的姐姐,所以每次大哥虽不服,但也拿她没法,谁叫自己小她呢。
后来大人们大概是太忙了,没时间照料我们。于是在经过了父亲的认同后,我和小女孩被送进了本区的托儿所。记忆里,在托儿所里的日子是快乐的
每天早上,我和小女孩各背着一个一本书也没有的背包,由阿姨(厂长夫人)或父亲带到附近的商店,买上几个水果或几包话梅之类的零食放进我们的背包里,然后送我们上托儿所。托儿所里管午饭,尽管托儿所离我“家”不过3百多米左右。所里有个惯例,就是午饭后必须午睡。从小就没午睡习惯的我,初始怎么也不习惯,好一阵子只是躺在床上发呆。但后来慢慢的也就习惯了,连后来回家乡上幼儿园时,每天午睡都要睡到二点多,然后迟到去上学,不过这是后话。
所了的生活是开心的。每天都有一带堆同龄的孩子一起玩。偶尔也上课,不个2课程内容不过是一些常见的水果的名称之类简单的物品的识别。
每天到吃点心时,就是我们最兴奋的时候。小孩子除了对吃感兴趣外别的喜好所剩无几。吃点心时间是在早上的九点钟左右,每当这时,我们每个人都从自己带来的背包里掏出各自带来的食物,然后与朋友交换着吃,所以每次大家都能吃到除自己带来的其他东西,都很高兴。
父亲很爱我,我常想。父亲在没有出差的晚上,总会抱着我睡,和我聊天。我自小就喜欢在睡时把脚拱起来的习惯。父亲说这样不好于是每当我把脚拱起来时,父亲总会把我的脚踢平。但过会儿,我又把脚拱起来,然后父亲踢平。每晚都是这样“斗争”着,直到父亲“训”往往别玩了,明天要起不来了,才会停止。
父亲每晚也有个习惯,就是在临睡前,总要我说出全家人的名字。当时家里人虽没现在的多,但也有十七八个,年幼的我总不是把这个忘了,就是把那个给忘了。每每这时,父亲总会耐心地提醒我,然后我就是恍然大悟。长大后常想,在没有我的夜里,父亲是不是会对着窗外的皎月倾诉绵绵的思乡之情。
有哪个小孩子不尿床的?当然,我也不例外。不知是白天玩的太疯还是怎的,我几乎每隔几个晚上就会尿一次床记得每次我尿床了,在昏黄的灯光下,父亲把我抱起为我换衣服时那疲惫的眼神。现在想来,总会有点怅愧和不好意思,也难为了但是年轻的父亲了。
大连什么都好,就是天气太诡异了点。大连的夏天,那种热,是恨不得把身上的衣服扒光,然后躲进冰库里藏上一天的热。每天晚上,我父亲与我和厂长的家人总要到街心花园乘凉。边吹着风吃西瓜,边看街市的夜景谈笑风声,那种感觉很是瑕意。
记忆中最深刻的就是大连的冬天了。除了对雪的欣奇之外,就是冰冷冰冷的刺骨。也许住惯了北方的人对这天气早已习以为常,而对我这个刚从温暖南方过来的刚才六岁的我来说,这种寒冷是刻骨铭心的。也许是教授过这种的大寒,所以回到南方后,就算在冷的天气,衣服最多不会超过三件,大概我御寒能力增加了吧,我想,但却不知是该喜或悲。
时间总是穿梭在不经意间,贤哲是不舍昼夜,俗者碌碌无为。我想我只能算是俗者罢了。不管现在再怎么回忆,在大连的每一天都被一成不变的规律俗化,现在想来,也没多少值得纪念的回忆,也许少许令我曾经难忘的,但随着年岁的增加,大多数都已随着岁月的冲刷而淡忘。
我对父亲的爱也始终定格在六岁那年。虽然现在看父亲已是那么陌生,但当自己回忆起六岁那年父亲的爱,自己也能释怀,也许,父爱本来就是深沉的。
这年六岁,记忆里永远的六岁……
魂战
小学生活快要告一段落了,忙碌的生活一下子变得那么清闲,非凡人能适应。在我平心下来的时候,又偏偏遇上了这等事,注定我的人生不得安宁。
十天休息时间后就要去领毕业考成绩了,很多人为此担心得睡不着觉,唯有我,心平如镜,偶然一笑,游戏人生,何必计较太多?
烦恼总会缠我,想到是难躲不过,冰冷终究又抹上一曾阴影。莫非我在大家面前稍显可爱,我真以为自己是冷血动物,本来我很不起眼,可正是我的做作,令人认为我很傲慢,也正因如此,给我惹了很多麻烦。
领成绩的前一天,歪打正着地遇见一群想要报复我的狂妄自大的家伙。说我乖吧,一点也不,任何事我都不往心里区,可偏偏世事弄人,让我养成如此之态度,我叛逆,我喜欢自己的原则,我和任何人都混得不熟,以至于让大家误认为我深藏不露,尽管如此,我处事方法并没引起不满,因而从没打过架,除了这次,我以为我真要栽了。
困境之中,我选择了理性,游戏人生,多灾多难,岂不有趣?凭外人看,我怎么也打不过他们,可事实的确如此。我长得胖嘟嘟的,身高也只有一米五,而他们,一个个虎头虎脑的,强壮的身材,一米六、七的个儿,身材的悬殊并没有挫败我的信心。
毕竟同学一场,对方似乎很生气,却又迟迟抑制下去,这种形势只有靠脸色说话。多看几眼,才发现里面不只我同学,还有别的学校我不认识的人,他们并不来帮忙,只在旁边看好戏。思忖片刻,发现形势对我很不利,不仅因为他们人多势众,而且我没退路,很容易被包围。
感觉很久过去了,对方已很不耐烦了,比起以前,他们能耐得住性子,已经可以表扬了。“打她一顿就走吧,别忘了怜香惜玉。”他说的冷笑话一点也不动人。
终于开始了,他们出招真够狠,拳猛烈地从我耳际擦过,虽然没被打到,但是那股劲风已令我毛骨悚然,他们踢腿踢得够劲道、够利落,以至于我难以反应过来,每一招都险险擦过,才一下,我的裤子都烂了。我的样子真有点狼狈不堪,他们的没一招都瞄准要害,打不过还能躲不过?我暗自安慰自己,汗水不自觉从我头顶滑落,越来越多。我不想打架,更不喜欢打架,我讨厌打架的感觉会令我念念不忘。他们再用力也不累,而我虽是女生,力量却不亚于男生,可是对于他们那样的男生,难免有些差距,再说我们是一对三,我快撑不住了。
力气没了,动作也变迟钝了,狠狠地吃了几招,满地都是鲜血,而我愤怒得把他们打得鼻青脸肿。男生都爱面子吗?被女生打那么没面子?看到他们愤怒,我反而笑了,或许我真的很另类,他们根本劝不动,眼看激战持续下去,我处于下风,心情不能影响体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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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记忆里的米糕食物的诞生,有赖于一方水土,有一千双手,就有一千种味道。水稻在建德耕种历史悠久,我最爱吃的米糕便是以稻米成就了它的“江湖传奇。”乾潭自古有农历七月十五吃米糕的习俗,一块小小的米糕,承载着乾潭人对祖先的怀念、对家乡味道的尊敬。首先,制作高水。先备好自家酿的米酒、稀粥、麦麸、甜酒药加水一起放入容器中,让它自然发酵。大约12小时后将发酵好的的原料用纱布进行过滤,过滤好的液体就叫做高水。选用上好的稻米,冲洗、浸泡十二小时,加高水打磨。制造业的发达,很多人已经选用机器磨浆,遵循自然味道的老爷爷老奶奶们还是坚持用石磨。将浸泡好的米粒加入石磨中央的小孔中,边磨边加入制作好的高水,这样磨出来的米浆是最细幼的。磨好后,加入适中的白糖。想得到酸甜适中的米糕,必须把握好发酵的进程。在35度左右的温度中,将米浆酝酿一整夜,米浆自然发酵,在表面形成丰富的气泡,看上去要满出盛放的容器时,就代表发酵成功了。最后,将发酵了的米浆倒入蒸笼中进行蒸制,高温蒸腾20分钟,蒸熟起锅,米糕表面光滑清亮,放凉切块,内部充盈着横坚相连的气孔。咬上一口,微酸清甜,口感爽韧,有着农郁的稻米清香。米糕,对乾潭人来说,是家乡的味道,它储存着童年的记忆,储存着对先人的思念。500字 四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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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芦稷每年大雁南飞的季节,田地就被翠绿的芦稷包裹了起来,它们好像一个个排兵布阵的勇士呀,身子稍有倾斜却不会倒下。我的口味随母亲,都爱吃芦稷。不知从几岁开始,每到金秋,就少不了芦稷与我作伴。比起粗粗的甘蔗,芦稷更细些,它有它自己的特色,味道也是甜的,却越吃越好吃,特别是冰箱里拿出来的芦稷呀,味道那叫一个醉人。外婆家年年都种芦稷,一大片一大片地种,看了也叫人欣喜。每次去,都有一群一群的绿色卫士在等候着我。外婆那时也总会将几根长得最好的,看起来最甜的给砍下来,准备在家里。外婆处理起芦稷的手法也极娴熟,先将芦稷叶剥去,一片一片,光滑嫩绿的主干就暴露在外了。外婆再将剥去了叶子的芦稷用刀砍成了一小段一小段的,拿去水池中洗净,活脱脱一节一节的美人胚,没有了粗糙的外衣,取而代之的只有滑溜溜的主干。处理完了芦稷,外婆便将它们放在了桌上,等着我上门。芦稷的味道更美,那种甜味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不腻牙齿,又不觉着淡,像幼时最爱的糖果,也不及它甜。我爱芦稷,更爱种芦稷的人。外婆是我从小最爱的人,她也是最爱我的人。想到芦稷,就想到外婆,忆起外婆,就忆起芦稷。如今入了中学,很难像以前那样一直去外婆家了,也很难再吃到外婆为我准备的芦稷了,我很怀念,真的很怀念,也许是因为她小时对我的陪伴,烙刻在了童年的记忆中,那是一段值得珍藏的记忆,外婆陪着我,芦稷也陪着我……现在,大街上也有许多卖芦稷的老人家,每每看到这些我就会想起外婆家的芦稷,想起外婆,想起从前的那段记忆。大雁又开始南飞了,我是否也能飞回到那时的记忆里去呢?600字 初二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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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的记忆_300字六年的时光,换来的却是记忆。 六年的时光中有开心,欢笑,难过,伤心,孤独……还有与同学们,朋友们,在一起的快乐生活是无价的,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我感谢给过我伤害的数学老师,是他让我知道了人生中的道理,我谢谢让我从过去回到现在的同学们,朋友们,谢谢它们,可是始终还是要分开,分开的时候大家会哭吧,毕竟是在要去三年的伙伴呢。 若时光倒流,我会抓住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获得我们最美好的记忆,我喜欢和你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请不要忘记我们在一起的三年时光,永远都不要忘记,因为它无比珍贵,永远都得不到,就算得到了也不是那时候的味道。 再见了我的伙伴,再见的味道朋友,再见了我的老师。朋友们愿我们未来再见。300字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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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的时光_500字记忆何时美好?何时真实?何时苍白?何时忘却?又何时遗落?顺着手指,轻轻滑过,走廊扶手,课桌,黑板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想一想,曾经我们的嬉笑声,听一听那书声朗朗的早上,每一刻,都不能够去忘记,又如何能忘记呢?记忆里,每个人都是单纯且其善良,即使有那么些个毒舌,又何尝没去怀念那些个日子。日子缓缓的流逝着,从我的手中溜去,我又能如何?掀开钢琴盖,清风轻轻吹过,哦?风儿啊,将琴声带到曾经的我们的心中吧!琴声落,对一切过去,说美好的再见,记忆里有你们就够了,就够了!落叶悄悄的落着,亲爱的叶儿啊,你也在察觉时间流逝的快,你的记忆里可曾有你曾经的朋友呀!哦!落单的大雁,请快快飞吧,你的朋友在等着你!记忆里他们何曾丢弃过你呢?到处都是时光这个狡猾丫头的踪影,哎!丫头啊!把时间还给我们吧,时光流动太快了。朋友,时光里,她又何尝慢下来过,她不曾为了谁,而赞同下来,我又何必固执的让她慢下来呢?哦,我的记忆呀,不要去删除那些对我好的人的事好吗?将他们对我的坏,删去了吧!这样才能活得更加快乐,让我们认为美好的记忆会更好吧,起码,不会那么的难过了!哦,我亲爱的记忆呀!记忆,美好些吧!初一:朱慧敏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500字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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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望掌心里的十六岁一我十六岁了,但依然站在“孩子”这个称呼的尾巴上死活不肯走开。曾经坚信自己是祖国的花朵,在党的光辉照耀下健康成长。但是,在领教了弟弟把我从前门追到后门持着不请教到问题死不罢休的坚决态度后,我的这个想法才被全盘否定。原来,我真的已经老了,在新的一批祖国花朵横空出世时,我也逐渐枯萎。家人苦口婆心地教导并未把我塑造成一个讲文明讲礼貌文静内向的淑女。我坚定不移地保持着自己的本色,依旧做那个一半乖巧一半叛逆的孩子。老爸常提醒我:“初二是整个初中的转折点,你要好好把握。”于是,我胆战心惊地观望着我的初二。有一次我问同桌,我是不是越来越堕落了?他还没经过大脑思考就脱口而出说是,我没有作任何狡辩就附和说是啊是啊。我感到一直被自己捧在掌心里默默凝视的远大理想离我越来越远,我的前途一片渺茫。常常和前后桌的同学冒着被老师狂批的生命危险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谈理想,谈着谈着我就说我不想读书了,难道除了读书就真的没有别的出路了?同桌说,除非有什么特长。如果说爱好我倒是有好多,但是说特长我仔细算算好象真的一个都没有,想想就觉的自己比卖火柴的小女孩更可怜。算了,就让我默默地累死在书堆里吧,好歹也能弄个“这孩子真勤奋,死都死在书堆里。”的好名声。二蕊是我的小MM,嫩嫩的皮肤胖乎乎的小手使她看起来特别的纯真可爱,她见人就笑,那笑容灿烂地让阳光看了都自卑地缩回去。我抱着她感叹她有多年轻,而我真的是老一辈了。爸爸在旁边笑到快要病危,他说我傻得不像话,如果我这么小就算老一辈,那他不就是老不死了吗?我听得无语掉。帅是我的小DD,他乖起来的时候我真想搂着他说宝贝我爱你,淘气的时候我恨不得把他当沙袋踢。他常把灯关掉,然后爬到我的床上学鬼叫,其实自己被自己叫得吓个半死,但还是嘴硬说:“姐姐你不要怕,我来保护你。”这时我会自欺欺人说:“是啊,我好怕,弟弟你要保护我哦~”看着弟弟在黑暗中异常坚定的轮廓,我感动地一塌糊涂。我是家中的“孩子头”,常常为了他们让自己原本就很苗条的钱包减肥,用单薄的自行车载着他们满街转,有一次甚至被交警拦下来说我超载。拉着他们胖乎乎的小手在太阳底下高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然后幸福的笑,很希望天天和他们呆在一起,好让我把即将结束的童年添满孩子们纯真美好的小幸福。三我想说说我的老爸,说说这位年近四十长得英俊饱经风霜但仍然积极向上乐观坚强的男子。他心底隐忍的痛是任何人无法揣测的,包括他至爱的女儿我。我不想自作聪明地去窥探他的内心,我只是在黑暗中默默为他祈祷,愿伟大的耶稣能伸出慈爱的手给予他幸福快乐。他快乐,所以我快乐。老爸在店铺里摆弄MP3的时候神情如同一个纯真的孩子,但他具有成熟男人的面容,棱角分明的轮廓,眉宇习惯性地锁紧。过了一会儿,他带我回家。路上,他向我透露了他的宏伟志愿。他说他要赚几个亿来小花一下,在每个国家各买一幢房子,娶一打老婆,生一堆孩子。我调皮地笑着说:“老爸好样儿的,女儿永远支持你~”我看见老爸紧锁着的眉宇逐渐舒展开,笑得一脸阳光。当时我感动地差点冲过去搂着他的脖子告诉他他有多坚强,我有多崇拜他。我的新热泪盈眶,可脸上却波澜不惊,我想这一点我绝对得到了他的遗传。四我的胃在尖叫。它经常发出异常清晰刺耳的尖叫,它叫得歇斯底里响彻方圆几十里,我听得毛骨悚然痛不欲生。它饿了,确切的说是我饿了。我转动手中的圆珠笔,迫切期待那激动人心的下课铃声在下一秒响起。非常希望下课铃声是我的情人,能够随叫随到,这样我便可以第一个冲进食堂安抚我那尖叫不止的胃。我的眼皮在做活握撑。那两片单薄的眼皮被我压迫着做活握撑,一下一下地做,拼死拼活地做,它们被疲惫折磨得快要和我永别了。我很心疼地用手支起它们,就像电脑死机时要强制重启一般,我能听见它们痛苦到叫喊。我的耳朵在梦呓。我想它可能太过寂寞,才会如此反反复复地说话,导致我常出现幻听。我听见它在哭,它说妈妈你不要离开我我听见它在轻叹,它问自己为什么总是不断地迷路我听见它在轻轻地唱,悠远地让人感觉不真实。一切症状表明,我累了。我真的还是个孩子,但要背负一个沉重的使命奋力往前走,周围都是陌生人冷漠的脸,寂寞在时光的洪流中将我一点一点地吞噬。我无助地蹲下来,抱着膝盖靠着墙角默默抽泣。哭吧,好好地哭一场。过后,我便会好起来,然后继续往前走,而且走得那样坚决。1200字以上 初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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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同样地,一个初次品尝爱情的甜蜜,沉浸在爱情蜜汁里的人却在期待与陶醉中突然间失却爱人,失却施爱的对象和机会,来不及说一声再见,来不及回味一下爱情的甜言蜜语和相许的誓言,霎那间被冷冻了激情,将失去爱人的惊诧凝固在无法接受的瞬间,惨痛的心孤零零地接受一个无法相信的事实,无处呼唤,无人安慰,无人理解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十年前,初涉爱河的我们,在爱情的和风细雨里,让我们的笑脸第一次绽放成花的模样。不懂掩饰初次的心动,也不懂如何充分享受短暂的相聚时光,只是一味的陶醉在爱情的柔情蜜意里,快乐两人分享,心酸的记忆共同落泪,偶尔的目光对视让彼此心动不已,小小的花招往往引得双方忍俊不禁,独处时也暗笑不已。而夜半烛光下的相依相伴,寂静小屋里的相依相偎,短暂分别后的失魂落魄,无不成为常思不衰的记忆。许诺过许多终生相守的话,承当过不少相伴终生的事,却未去想能否实现。所谓山盟海誓永不变心,真是那时我们爱得不知天高地厚的写照。相爱时我们是那么单纯而痴迷,以为只要有爱就会改变世界,以为只要坚强就会战胜生活中的一切艰难困苦,以不变的爱心就可以等来幸福的曙光。岂料一个原本很平常的分别却成了永远分离的切口,短短十多个小时的路程竟造成从此的海角天涯,以至于后来本可以咫尺,却又成天涯.....一切来得那么突然,突然得来不及细细考虑和回首顾盼。年少不更事的我们,就只能在生活阅历尚不足以解决所面临的生活中如此重大的难题时,只有无奈的作出退缩和让步,用自以为很潇洒的方式告别爱情,告别心灵相系的爱人,把一无用处的良好愿望寄给同样的痛彻心肺的对方,而将眼泪和刻骨的思念留给自己夜夜咀嚼痛苦,用尽足足十年的相思与眼泪怀念对方,追忆爱情,后来却发现悔之已晚,一切后果都因年少时的盲目与无知的取舍引起,生活已经改变了爱人的模样,岁月早已留不住青春的容颜,时间已经改变了初恋的情怀和现在的心态。再一次相见,眼前的爱人已全然不是记忆里的模样,而且想象中为爱所苦的面容上根本看不出应有的憔悴与忧郁,原先的机灵精干已被现在的老成持重所代替。言语间彼此客气周到,却丧失了原有的默契与和谐,一种无形的距离俨然横亘在了两人中间,梦想与现实的差距比原来的时空距离更远.....虽然有短时间的痴迷与机械的笑容,接下来也有礼节性的问候与拥抱,可是中间的距离岂是厚厚的衣衫所隔开的!眼神的热度明显降低,心跳的速度明显缓慢,相握的双手也不再缠绵,就连思念的话语都是那么言不由衷----一切像在演戏,两个蹩脚的演员分明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却不能将自己原本感人至深的剧本演的深情投入.....短短的会晤,其实也说了不少的话,却说的是与自己毫不相干的别人的故事。似乎也是出于打发时间,一方认真地听,一方絮絮的说,说完了又万分后悔:十年的相思想念,终于得以一见,难道只是为了讲这些没用的东西打发时间?可有些话分明又无从说起,也似乎无需说起。日思夜想的初恋情侣,梦萦魂牵的记忆中人,相见之下竟是如此陌生!等到告别时,彼此的笑容竟是意想不到的灿烂与轻松。说过了再见,设想中泪眼相看的场景竟没有出现。那时,我就知道:一切都成了过去,一切都已能平静接受。我们在晦涩的感情泥淖里挣扎了十年,尝遍了其中的酸甜苦辣,也已咂完了初恋留给我们的浓浓回味....是该放弃了,那些不可思议的爱恨痴狂,那些夜不成寐的哭泣怅惘.....从此后,竟真的不再忆起那些哭笑不能自已的时光。因为当时痛苦的理由,无非就是不能相守一起。而生活早已告诫我们:海市蜃楼的爱情在生活面前不堪一击!即使没有那时的分别,而终于圆满了希望,估计用不了多久,生活的沙粒也会磨去爱情的光芒,让它变得千疮百孔,面目全非......那时,就会连一点回忆的余地都没有了。那岂不是比现在虽有缺陷而万份美丽的回忆来的绝望可怜?所以,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有些事你根本不必问,有些人你根本不必等,而有些话,你根本不必信。十年二十年等我回来,结果他连一年都没等;此生此生离开我就不能活,可分别十年,他现在已变得面目全非,令人不敢相认。在他眼中的我又何尝存一点原有的纯真与甜美?就算我不是矫揉造作,也无法表现出一付在他记忆中的二十岁时的自然天真,何况岁月刻在脸上的印痕,又岂是十年相思后一见之下的惊喜与激动能够驱散抚平?但是有过的真爱不能否认,有过的心痛不能否认,流过的眼泪不能否认,为他祝福与祈祷过的良苦用心也不能否认。不是爱情本身经不住考验,而是岁月留不住青春,时间留不住无根的誓言,生命更耗不起空空的期盼。所以,想让美丽的爱情永久,唯一的妙法就是:当爱情已经远去,当你没有足够的资本挽留爱情产生的载体青春长住,那你就不要再回头,不要再指望以一个被岁月改变的面目全非的载体去引发记忆,试图唤回原有的爱情。那么,还是做一个爱情的守望者,让爱情的美好留在记忆里,让曾经的爱的感觉,将自己的过去包围,不要去揭开她的神秘面纱,试图将迷离的爱情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吧。在爱情面前,我们不妨也做一回傻瓜,让过去的就成为过去吧,不要试图在时过境迁后去梦想圆满。那么,“相见不如怀念”,这句话也许真的可以安抚我们渴望完美的心灵。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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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守岁,记忆里的春节整个微信圈都在热闹着异域的平安夜。不知从何时开始起,一些洋节日进入国人视线,在年轻人中流行,情人节播撒浪漫,愚人节恶搞,圣诞节狂欢,倒不是这些节日本身有多么诱人,只是多了聚会玩闹的借口而已,搭了上西方文明咱也先进一把不是。终还是没能免俗,在平安夜这一晚忍不住动手发了一条平安祝福沾沾光,顺便讨个平安彩头。只是那什么雪橇、驯鹿,驼铃声,还有那被神化了的圣诞老人。于我实在是丝毫也唤不起半点过节的感觉,没那氛围。相信于大部分国人来说怕也是无感吧。于情感于记忆都太模糊,太遥远。脑海里依旧鲜活的仍是中国传统春节,固执而倔强地缠绕在心间。最深刻的是大红春联,手写的碳墨佳对,龙飞凤舞,苍劲有力!有民间专业写手提前准备,批来成捆的红色宣纸,用剪刀裁出合适的尺寸,挥毫泼墨,一天下来院子里就挂满了大小不一的春联,随风招展,舞出了喜乐安详,舞出了节日的热闹,亲情的温度。手写,自是比不了那镶边镂金批量生产的春联,它外表美观大气,能很好地融合现代装修风格。但对于真正的爱好者来说,手写还是比较讨喜的。大舅的毛笔字最是没得说,年底无事,就倾心于写对联,写对时他从来不看参考书,多年写对联的经历,那些民谚佳句早已刻印在脑海挥之不去,还练就了过目不忘的本领。每到别处看得新对,只一眼就牢牢记住,下一步那十四个字就据为己有,自然自己得来的妙对也不藏着掖着,谁喜欢,尽管抄去。除去送亲朋好友的一部分,余下的就集市上支个摊来卖。生意忙时,我们也帮着晾晒春联,防止粘连。而眼尖的我总是能从一堆春联里面挑出小表哥写的,到底是功力尚浅,稍逊的可不是一筹,而是一大截。若是挑出了某一处瑕疵,就肆意挖苦贬低他。其实他的字比我写的好多了,只是虚荣心在作怪,不愿承认罢了。而那个比我大了半岁从来没称呼过他表哥的憨厚男孩说了不屑跟我计较,却经常用一句话来回击,我是真的懒得理你,因为你傻,还不自知,丫头。每每噎得我哑口无言,赌咒发誓和他绝交,过后都是不了了之。我们也是有老祖宗传下来地守夜传统的,也就是中国的平安夜,农历腊月底最后一晚,是要守岁抢年敬灶王爷,灶王奶奶的。抢在午夜零点之后,谁家的鞭炮声先响,福气先到谁家,放的鞭炮越多时间越长就越吉利。听上去有点迷信,但在举国欢庆时倒也无伤大雅。就是图个热闹嘛。从午夜噼里啪啦一直炸到初一凌晨,到处都弥漫着浓浓的节日气氛。城市人口密集因各种原因是限制烟花爆竹燃放的,同样的节日却明显冷清了不少。随着农村城市化,鞭炮声渐稀,取而代之是烟花和孔明灯,也称为许愿灯,不分老幼,都可以把自己的愿望写在灯芯的纸条上,再点着里面的蜡烛,看着它凭借自身的热量冉冉升起,载着美好祝福,心底的期盼飞向未知的远方。若遇晴日,点点烛光与璀璨星空相映成趣,蔚为壮观。就在去年的什么时候,网络上有一组孔明灯的图片比较唯美,其中最受热捧的一张是许愿灯在百米夜空下恰巧围成一个大大的心形。且不去考究它是人为还是天成。我们总是要在心中辟出一方静土来安放美好才行。敬灶王爷,灶王奶奶,是源于一个美丽的爱情神话传说。有各种版本,都是大同小异。传说玉皇大帝派王母娘娘到人间视察民情,玉皇大帝的小女儿在天上呆久了觉得闷,也跟随母亲下到了凡间。她看到民间百姓的疾苦,非常同情。同时看到人间有那么多的恩爱夫妻,她也很向往真挚的爱情。后来她看上了一个给人烧火帮灶的小伙子,她觉得这个人心地善良、勤劳朴实,于是决定留在凡间和他一起生活。玉皇大帝闻听后非常生气,把小女儿打下凡间,不许她再回天庭。王母娘娘心疼女儿,百般求情,玉帝才勉强答应给那个烧火的穷小子一个灶王的职位。从此,人们就称那个“穷烧火的”为“灶王爷”,而玉帝的小女儿就是“灶王奶奶”了。嫁是嫁了,只是这一年一度的回天庭娘家,灶王夫妇自然是拿不出像样的礼物的,玉皇大帝恼其忤逆,又嫌其穷苦寒酸以致让他颜面无存。总是催促他们早早返回人间,而作为母亲的王母娘娘自是不愿女儿早归,找借口拖延时日。偷偷的给女儿带上各种奇珍异宝,虽然被玉帝施了法,到了凡间就变回普通物件,心善的夫妇总是如数散给穷人。许是想要带走的东西太多,许是母女情深不忍分离,从小年二十三一直到初一凌晨才姗姗迟归,民间的习俗是初一那天不可在娘家吃饭,否则婆婆会瞎,娘家会被吃空。所以零点之前是必须回归的。而 新年的第一碗饭,谁都不可以动,得先敬了灶王夫妇才能动筷。而在此之前,鞭炮是要早早备好的,最大爆得最响的那盘是迎灶王夫妇的。挑在竹竿顶端,搭在杨槐树光秃秃的枝干上,或直接绕几圈在门口空地上,划一根火柴,要不干脆就用抽了一半的香烟来燃。炸一地碎红,映着雪景,喜气又吉利。犄角旮旯的垃圾早在小年时就清理干净了,唯独这鞭炮皮,是不用清理的,就这么攒着,一天燃放三次,看着它一层层增厚。说是可以积累聚拢财气。我是素来最喜闻那炸药燃后的呛香和混着饺子的荠菜香味儿,那才是地道的春节味道。那才是童年,那才是家。春节, 数孩子是最沉不住气的,不等开饭,暗地里和爷爷奶奶撒娇,耍赖。要来单只的炮丈,点着火,扔到树洞里、啤酒瓶里、甚至把村口不知谁家丢弃的铝皮圆筒也寻了来,一头用麦杆树叶堵实,再把燃着的小鞭炮扔进去,听着那憋出的各种不同闷响,开怀大笑。偏就有因此惹祸的。远远地看着火捻灭了,却没听响,心急的孩子就去捡起查看。不想一动就爆,炸黑了小脸,蹦裂了小手。嚎叫着包扎后,照样调皮不误。 也有玩到忘乎所以随手丢弃火源燃了一整座柴草垛的,钱不值多少,倒也是费了力气搂来的,着实恼人!一般闯了祸的又被告到爸妈那儿的孩子,屁股上的一顿削是免不了的,通常是还没深刻领会到错在那里,就被爷爷奶奶半路劫了去。孩啊乖啊的好一顿可怜。父母也只是想给个教训就算,就随了他去。泪珠儿还没干就又满村屋檐底下去掰冰锥。比谁的大,谁的最好。上品,长度要有,形体要顺溜,还要干净透明,迎着太阳能反射七彩光芒,锥尖越细越是极品,且得完整,有断裂,有茅草滴下的黄色水渍瑕疵都得淘汰。得胜无奖也洋洋自得,就把个冰锥王嚼个嘎嘣脆响,以示优越。大清早起来垒雪人,利落穿上母亲用炉火烘烤的衣裤,棉鞋。呵着热气给小手取暖,跟在父亲身后扫散落的雪块,堆在车上,倒在路旁水沟里,用特制的钉耙,拉下房顶的积雪,再看着它们一天天从冰雪化为春水。我们总是不要父母吩咐就来帮忙。真不是我们从小就有多么懂事体贴,而是盼着活干完后,父亲可以给我们扎兔子灯笼玩,那是他许诺后,我们期待了整整一冬的。用竹篾做骨架,薄薄的白纸糊体,再点上半只红蜡烛,那兔子就通体透亮了,问奶奶讨来套被子的红绳,穿过带滑轮的木底板。系牢。就可以拉着支楞着耳朵的竹兔子,招摇过村了,一路惹来小伙伴们眼馋,打听着从哪里买来的,知道是做的以后,就更加羡慕了。我们则大大地满足了一回虚荣心。说来也怪,在那低温十几度的季节,滴水成冰,却也少见生病。没空调地暖也与冻疮无缘。想想其实也很简单,那时的农村落后,技术不过关。拉不出化纤也造不出黑心棉。只有手工缝制自己种植的棉花做成的衣衫。它没有羽绒服的轻便美观,它只是笨拙地散发了它的暖,给了我们热量,也给了我们蓬勃的希望。那时的商人相对愚钝,一直不知道那清洌甘甜的井水还需防腐,消毒。那时的味蕾还未迎接过挑战,还未曾尝过冬天的西瓜,夏天的白菜,秋天的新韭,和春天的蒜苔。更是不明白什么叫转基因,什么叫特供蔬菜。那时的人和水都无需过滤,相对安全。那时的天很冷,那时的心很暖。童年如诗,记忆中的春节如梦,梦境虚幻,模糊而又遥远……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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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六岁童年唉,一转眼我就已经十三岁了,我来这世上已经十三年了。在这几年中,有一个地方我最留恋了,那便是我六岁时生活的地方,那地方可以称得上人间仙境。那时,因为爸爸得到一个工厂去上班,上体是干什么的我已经忘了,只记得因为爸爸要去那个地方上班,我们不得不搬家。刚到那时,我一点儿都不喜欢那里,因为那里人烟稀少,据我回忆当时那里大约有十户人家吧!我不喜欢那里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房子太小了,而且那里的人我一个都不熟悉,可以说人生地不熟。我们房子的下面还有一个地下室呢!由于我的好奇心很重,有一天我拉着二妹和三妹一起去那个地下室,由于那个时候的我们年龄还小,不知道害怕吧。我们三个手牵着手往地下室走,里面黑黑的,凭借着太阳的光线我们摸索着往里走,“啊!”突然三妹喊了起来。我和二妹心里不禁胆颤了起来,问她:“你干么了呀?”只听三妹说:“我好像觉得有人在拉着我的脚。”听完,我和二妹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还好我的胆子大一些。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妹妹的脚卡在一个很小的坑里。于是我把妹妹的脚用力往外拔。没过多久,妹妹的脚就被拔出来了。我们接着往里走,走了几步,再往左拐。我们的面前有三个很大很大的正方形的大坑,而且还用水泥砌成的。我走上去看那大坑里面是什么,第一个大坑里面什么也没有,第二个大坑里面有很多黄泥巴,而第三个大坑最为奇怪,有人还专让用一个很大很大的布给盖了起来的,我当时的好奇心特别的重,于是我上前一步正要打开盖时……突然,一件突如其来的可怕事发生了。“哎,你们在干吗?”一个很温柔的声音传入我们的耳朵。这个声音很稚嫩,换作平时这个声音让人听了很舒服,但在这种伸手见不到五指的地方,而且只能凭着太阳的光线,进来的地方,让人听了会毛骨悚然的,更何况还伴着回音。这时候,我们互相看不见,也不是说完全看不见,我能看见她,但看不清面孔,只能看见一协和黑漆漆的东西。听到这声音,我和妹妹们好像心有灵犀一样,马上抱在一起尖叫,而那一团黑影好像也被我们吓到了。“它”立刻向我们扑来一起尖叫。我突然感觉到多了一双手和我们抱在一起,我吓得连叫都叫不出来了,四肢像是没有力气一样,瘫坐在地。“你们叫什么呀,吓我一跳。”这个声音离我好近呀!我抬头一看,“呀”,只见一个穿着绿色衣服的小女孩,正面带生气跟我说话,我壮着胆子问她:“你——你是谁?”她从容地说道:“我叫王清萍,你呢?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朱若婷,你怎么会来这里?”“我经常都来这里,我和我朋友一起来这里玩。”“这里有什么好玩的,黑洞洞的,好可怕!”“不会呀,这边有灯,而且这里可以玩过家家和游泳。”“嗯,游泳?这里有水吗?”“有啊,就在这个布盖着的下面。”说着,王清萍便把布给掀起了一个角,我往里一看还真是有水。“哎,我妹妹她们呢?”过了那么久,我才发现她们不见了。王清萍说:“哦,刚才那两个人跑出去了。”“我们俩交个朋友怎么样?”“好呀!”我回答她,“那你明天把你的那些朋友叫过来玩,好吗?”“好呀,明天你也要来!”王清萍边说边拍手。第二天一早,她带了差不多有七个人,加上我和妹妹三个,就十个人,其中有三个是男生。我问王清萍:“人都到齐了吗?”她笑着点了点头,于是我们便一起到了地下室。由王清萍和她的朋友们带路,王清萍把按钮一按,整个地下室就亮了起来。由于那时候是秋天,我们都不去玩水,去玩黄泥巴。如果黄泥巴干了,我们就到旁边的那个坑里去盛水倒在黄泥巴里面,然后用木棍在里面用力地搅……一切都完工之后,因为我们的人有很多,所以我们就把泥舀到一边,自己找个地方捏,捏完了之后我们就把自己捏的东西晒干,然后再互相送给对方。有时候,我们也不在地下室里玩,我们在我住的房子侧面玩,因为那里有许多的石子,大的、小的、圆的、三角形的……形状千奇百怪,我们最经常的玩法是,看谁把石头堆得最高和堆碉堡。经过我们慢慢地相处,王清萍说,明天可以带我和妹妹一起去他们的秘密基地。(未完待续)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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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十六岁{你十六岁的这天下午}??你十六岁的这天下午,妈妈走后就立刻爬过来上网。电扇打着风吹走溽热的暑气,手指上有了因为敲击键盘而有的酸涩。??打开了自己的QQ空间,放起了非常喜欢的《千与千寻》的结尾曲,听得想哭。太美好的东西,总是让人欢喜得落泪。??然后是一年都没有见过的,非常非常要好的好朋友上了线,一下子来了四个。聊着温软而甜美的话题,在盛夏的空气里,清晰得如同对方瞳孔里映着的睫毛,微微颤抖。??娃娃的城市下起了大雨。清风的城市前天下着雷阵雨。我的城市,呼,根本就不是城市嘛,干燥了很久。阳台上软软地垂下窗帘,橘红色,一直垂到心里,从刺破的布纹缝隙漏下白花花的光,伸出手掌就能捧到。??仿佛就是最美好的香味儿了,这个季节的西瓜与冰糕。??{你十六岁的这个暑假}??只有七天啊。当老师说了这句话的时候还是微微的震了一下。然而还是拿起了水瓶子,为了掩饰不满而咕咚喝下一口。??然后是在操场上,校领导浪漫了一回。??"下面,全体起立。"??所有的同学,初中的,高中的,刷刷的站了起来,准备听校领导的最后一句话,散会。黑的脑袋布满眼前。??"同学们,一起来喊,放假啦,谁喊的声音不大我们不让谁走。"??大家都有些诧异。然后嘻嘻的笑了起来。大声喊着,放假啦。其实都在心里想着,只有七天的假啊。然而都喊得很舒畅。??我们年轻的面孔,在扬起脑袋的时候,一瞬间照亮了世界。??微微的喘息声像带着正在吹拂着的风的纹理。??回到家后便开始了终日上网的过程。非常有理由地跟妈妈说,虽然我就要高三了可是我的暑假只有七天啊您就让我玩玩吧。??电脑的嗡鸣就填满了上午下午,中午有的时候空白处一小块儿,因为妈妈说太废眼睛。蹶着嘴跳到床上,等妈妈上班走了再哗地打开电脑。蜡笔小新或是eetop或是打开文档写乱七八糟的东西。??那么快乐地涂来涂去。仿佛盛夏就此静止,永不结束了。呵,这句话如果用多多的话怎么说。“以为七月落下来,时钟就可以停止摇摆。”总觉得这话黑的白的好分明。??当然还有晚上,和妈妈出去转圈。绕着小小的没什么车的街道走来走去,高高的树在这个时候显得阴森森,不过在八角楼那边有灯光的就显得很圣洁美好。爸爸在别的地方学开车总是不回家吃饭,打电话过去埋怨他,他总是嘿嘿的傻笑敷衍过去。??这个暑假啊。一定是中了魔法。??{你十六岁的夏天}??妈妈抬起脑袋说,你们班的那个女生哈,每天晚上都要和一个男生在咱家楼下说话,挨得好近。我低头扒菜,那个,呃,妈妈你都不知道我们学校晚上的操场……??嘿嘿笑了一阵,继续扒饭。??十六岁的夏天,来的时候还是很欣喜吧,从日历表上看到立夏这个字眼后高兴得给这个那个发短信,祝夏天快乐。仿佛夏天是自己过得最好的季节。??除了楼梯向左转,再向左转,出了楼再到另外一个楼,是自己再也不会进去的宿舍。因为搬了家,在学校门口的住宅区找了一家住了进去。黑乎乎的楼道,走进去小心翼翼。??有一天进去的时候看着一个大大的女孩和一个大大的男孩打闹,赶紧跑开。??心里想着什么时候也可以像那个女孩一样长上大大的眼睛。??穿上了大大的裙子,往教室走的时候尽量快点快点,因为不好意思被人看到。做到座位上时还是惹来几句惊叹。小小的骄傲像是花朵一样微微初绽,又不敢太过显得高兴。??头顶上的电扇把整个季节吹得长长的。??然而现在又觉得好快。??{你的十六岁}??你的十六岁,刚刚来的时候,总是提示自己,我现在花季哈。??然后站在太阳底下,找个没人的地方,伸出双手祈祷一番。发丝垂下来飘着荡着就觉得很舒服。??早上总是随便的吃饭;中午睡长长的觉,把蝉鸣都做到梦里去;晚上抱怨为什么这么热。翻开身就感觉到了轻微的风。??特别的想找碟片看。《龙猫》或是《天空之城》,是宫崎骏的就好。想看里面大朵大朵的云和大大的怪物,小人儿憨厚的笑和甜美的嗓音。??总在刷碗的时候哼上两句《鸟笼山剿匪记》里头的一首歌,傻大木的英明不是一句两句就能够说清,被妈妈训。??而屋角的龟背竹,漏着大大的窟窿,背后的世界看不清也摸不清。总想把手伸过去试探。??以后,以后还会有这些琐碎的心情么。在这个最后的十六岁。转过身子来给同学看新换的手链,粉嫩的蝴蝶振着凝固的翅膀。天好像要下雨,就跑出去比谁先要淋湿。忘了歌怎么唱,瞎编着唱完还被人夸好听。??但愿吧,一直美丽丰润着,像颗光滑的珠子一样缓缓转动,熠熠生辉。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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