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
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
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后朗小学四年级:杨璐
混饭是混饭,创业是创业
职高毕业后,我没能在城市里找到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又不想回到家乡继续“养羊生孩子盖房”的故事,于是我下定决心,自己创业。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一个城里的同学时,他就像听到一个幽默故事那样开心地笑了:“创业?你的意思是混口饭吃是吗?”
我说是要创业,不只是为了吃饭。他问我准备创什么业。我告诉他,我姨在城里开了一家小商店,我准备在她商店门口借一个角落批发雪糕。冷饮厂可以免费提供冰柜,雪糕可以赊卖,我要付的,就是2000元的冰柜押金,然后就可以开业了。以每根雪糕平均一毛五分钱的利润计算,我一个夏季做得好的话,可以赚到1.5万元。同学听完了我的创业计划,露出了一副不屑的表情:这还不就是混饭吃吗?
他的话让我脸红了,可是我并不服气,因为我明白:我是在创业,绝不是那种随遇而安地讨饭。那个夏天,太阳出奇的毒,我在烈日下被蒸得汗流浃背,可我在心里还不住地默默祈祷:老天爷你热些吧,再热些吧!让我的雪糕多卖一些吧!整整一个夏天,我在最热最渴时都舍不得动冰箱里的一根雪糕。卖雪糕的季节过去后,我点了一下钱,赚了1.6万元,除去电费、货款、生活费,我净赚了7000元钱。我很高兴,这是我有生以来赚到的第一笔钱,我请几个要好的同学吃了顿饭,把我成功的喜悦和他们一起分享。
几杯酒下肚,朋友都说我还挺能混的,会养活自己了。一个混字,让我听得十分刺耳。我告诉他们,我这不是混,是创业,他们报之以哂笑:偶尔卖卖冰棍也算创业呀?!我无语了,我知道“毕业三日、人分九等”的道理,这几个同学有的成了公务员,拿着旱涝保收的高薪;有的靠家里的关系正儿八经地做起了生意,买车买房。在他们眼里,我把这种摆季摊的工作称作创业,简直是个笑话——这充其量也就只算是个小买卖!可是苍天作证,在那大汗淋漓的110天里,我每天都在认真地计算成本、控制支出、想方设法多卖雪糕,我是真心真意地把它当成一个事业来做的呀!
后来我又干了许多别的事情,每做一件事,我都把全部的精力和希望投入其中,希望从此打开成功之门。虽然我做得很辛苦,内心也一直充满着对幸福生活的神圣憧憬,可我收获的,似乎总是别人的轻视和讽刺。也许是我的起点太低吧,那些小打小闹的投资和收益,在习惯于以百万、千万论事的都市人眼里,简直就是乡下人在城里挣工分。这也不能怪他们势利,那些小钱确实太微薄,微薄得和民工的血汗钱看起来没什么两样,只够维持吃饭睡觉。但我知道,那里的意义是不同的,而且我坚信,我是在创业,不仅仅是在城里找吃喝。
有一次,我上了一个创业者联盟网,其中有一个栏目,是介绍致富经验的。那天我正好从乡里收槐花卖到城市的酒店,一天赚了500元。这是我单日收益最高的一天,所以我一时高兴,在那里也发了个帖子,介绍了自己的这条创业方法。可没想到,在其后的12条跟帖留言中,有11条是骂我的。一个网友的留言很难听:创业网什么时候让菜贩子混进来了?卖槐花也叫创业连猪都笑了,强烈建议版主将此帖删除!还有个网友留言:500元也值得在这儿显摆?
说实话,看到那些留言后,我难过了很久,难道我的行为亵渎了“创业”二字吗?难道非要开公司、开宝马才是创业,才配享受人们的喝彩和掌声吗?在别人一次次的取笑声中,我开始迷失自己,开始分不清创业和混饭吃,到底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好在短暂的迷茫之后,我继续着我的事业,很努力很投入地干着别人不以为然的事业。终于有一天,我得到了一个机会:买下一个工厂所有的煤渣。这是个既脏又累的活儿,一年做下来,只能赚个辛苦钱,前任的承包者就是觉得它不足以混饭吃,才放弃了它。可我把它接下了,很认真地去做,因为那时我突然想到,要是这个厂我做得下来,那么这个厂所属的集团里,就有20个厂的煤渣可以接过来。如果在一个地方年赚一万元只是混饭的辛苦钱,那么在20个地方都年赚一万元,就是一种很盈利的事业了。
几经周折,我的计划得以实现。我从一个厂的煤渣开始做起,渐渐地越做越大,现在我控制着上百家的煤渣处理权,年收入足以让起初看不起我的同学承认:这是一种事业了。
创业是创业,混饭吃是混饭吃,两种不同心态下的工作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我很庆幸,把煤渣当成事业来做,并且真做成了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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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公主复仇记之没有署名的信请于圣诞节午夜时准时到学校废弃的教室(校长办公室旁),有意外惊喜。“就这几句话吗?”克莱恩把信颠过来倒过去,都没有再发现第2行字。“而且连个署名都没有!”卡罗琳整理着自己面前的一小块餐巾说。还是克莉斯汀问出了关键的一句:“我们真的要去吗?”“当然!这么好玩的事情怎么能错过?”艾玛天真地说。“艾玛,这并不好玩,也许这是一件大事。而且还不确定这件事安不安全,因为这个丢了性命也是有可能的。”克莉斯汀严肃地说。“嘿!”邓费尔教授出现在桌子旁,“是谁的信啊?”“我们也不知道啊。”克莉斯汀耸了耸肩,把信递给了校长。看完信,校长的眉头皱了起来,“我觉得直接去是不太明智的,还是会有危险。不过你们3个我还是比较放心的。”这不等于废话吗?克莉斯汀叹了口气,把番茄酱涂到了面包上,克莱恩正试图一口吃掉一个巨大的汉堡。卡罗琳正在努力地清理羊皮纸。“还是我来吧。”克莉斯汀终于忍不住卡罗琳在那里白忙活了半天,“速速翻新!”纸上的果酱不见了,卡罗琳正抱着极为感谢的目光看着克莉斯汀。克莱恩显然是不可能一口吞下去汉堡,她这时正噎得难受。到底该不该去呢?克莉斯汀苦恼极了……“嘿!克莉斯汀,”克莱恩含着汉堡,含糊不清地说:“米(你)各(的)汉堡还一(要)不一(要),则(这)实在是特(太)好吃了。”“你拿去吧。”克莉斯汀把汉堡递给了克莱恩,她现在可没有一点心情吃东西。50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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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读完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混血豺王》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白眉儿”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白眉儿”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混血豺王》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混血豺王》读后感200字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1200字以上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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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第一篇:混血豺王读后感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的动物,可我不这么认为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凶狠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只狗豺杂交之后的混血儿,身上百分之五十是狗,百分之五十是豺,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它的一生极为复杂,从忠诚的猎狗到地位最低等的“苦豺”再死在猎人们的枪下,一生悲欢离合。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黄泉路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第二篇: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 的主人公就是白眉儿,白眉儿也是混血豺王,一个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混血动物。它同样是是一个从小就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它的混血,造成豺群之前的怀疑,造成猎狗的怀疑。混血豺王 这本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同样也是 双面猎犬 的续集。白眉儿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父亲是一只大狼狗,名叫洛夏,而白眉儿是整个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一件接着一件事情在它身上发生,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危难。它曾成为了猎户寨中狗群的首领,它曾是埃蒂斯红豺群中英勇的豺王,如今为了证明自己是豺,是地道的豺,是标准的豺,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豺,它不再摇起那条尾巴,它不再汪汪的叫个不停,也为了自己的豺群,它倒在了眼前的金色牧草上,倒在了猎枪下,现在谁还会明白它的行为呢?当年有母豺兔嘴奋不顾身的帮助,那段恩情它永远不会忘记,可现在还有谁会帮助它?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兔嘴永远支持它了。在我看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王,但是它却仁慈,却明白有恩必报的道理,同样在红猎犬的立场,它不仅忠于主人,而且不曾忘恩负义,我们人类不是更应该这样吗?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忘记自己生存的意义,不能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对于这本书,我却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这本书讲述豺狗和猎人之间的故事,不也是在讲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吗?人有情,动物也同样有情,有时不能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高,它可能并不对,有时不能把这一种动物的习性去看待这一只动物,它可能不是想象中那样,事情并不都是想象之中的那样,不可能所有想法都是肯定的。我想,在看完 混血豺王 后只剩下感动了,不过我也希望人也能这样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第三篇: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 是讲诉了一只混血豺下半生的经历。在一个清闲的下午,我来到书店里, 混血豺王 这本书吸引了我的注意,翻开 混血豺王 ,里面的精彩的内容让我和书中的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了痛苦,快乐的旅程。白眉儿是只混血豺,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白眉儿的爸爸是勇敢健壮的狼狗,而妈妈是聪明伶俐的母豺。所以白眉儿既有狼狗的勇敢和坚强,又有豺的聪明和机智。但是因为它是一只混血豺,所以它面前有一个令它琢磨不清的问题: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的猎狗?开始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被主人阿蛮星收养,开始它在村里被冷落,被貌视。但是因为它一次一次的精彩表现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地位越来越高,但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老黑狗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在兔嘴的帮助下,白眉儿回到了豺群中,并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们围困在树上的竟然是主人阿蛮星。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大公豺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大公豺,救了阿蛮星。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终究分不清自己是狗还是豺,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第四篇:混血豺王读后感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 混血豺王 。一到晚上我坐在床上,翻开 混血豺王 ,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那惊险、痛苦而又快乐的旅程。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相同。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白眉儿的爸爸是勇猛健壮的猎狗洛戛,而妈妈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所以白眉儿既有猎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机智,是一只真正的双面猎犬,混血豺王。但是,因为它的身体里一半是狗,一半是豺,所以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做一条忠诚的猎狗?当白眉儿和主人阿蛮星在一起时,它是一条忠诚的猎狗。但是它在一次狩猎中却救了曾经帮助过它的老母豺兔嘴,因此被老狗黑虎识破,被迫离开主人,再也做不成猎狗,重新回到豺群中。经过自己的努力,白眉儿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次,它发现被豺们围困在树上的竟然是主人阿蛮星。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把看守阿蛮星的那只豺一口咬死,带领主人逃离了危险。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为了救母豺和幼豺们,死在了猎人的枪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却有许多高贵的品质,让我感动,值得我去学习。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学会感恩,老师和父母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心血,我要尊敬老师,关心父母,长大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社会和情感,我们人类也应该爱护动物,和动物成为朋友。第五篇:混血豺王读后感动物中的一些故事有时也可以突破其它小说,是因为那自然纯洁的美,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入一体的原态的生命。我品味阅读了动物小说也不也不就是为了这个吗?混血豺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故事讲的是一只豺,她就是一个“混血儿”,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使它既不能当狗又不能当豺,痛苦的活着,后来立了功被阿索星收留,但又被老狗陷害而被追杀,然后它再次返回豺群,因为杀了狼的头领,击退了狼群成了豺王。后来为了救出阿索星把自己的战友悄悄的咬死。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文章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出自,此链接!。可忘恩负义的阿索星因为知道了豺的老窝想把他们一网打尽,于是便联合左右两村,拿着火枪开始了大规模的灭豺行动,豺为了逃命把自己的孩子藏好,虽然大部分豺都逃了出来,但万万没想到狗的嗅觉如此之好,幼豺一只不剩全部被抓走了,豺王便学着狗的叫声迷惑猎人救出所有的豺,但由于学狗叫而被豺群们发现他是狗的血统,而被逐出豺群咬断双脚,最后被猎狗活活咬死。豺王的故事是如此的悲惨,其实命运就是这样会作弄人,事情总有正反面,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我们做事只要不昧着良心,不以牺牲别人的幸福为代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好,经历过了,我努力了,也不算是失败。第六篇: 混血豺王 读后感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第七篇: 混血豺王 读后感读完了 混血豺王 这本书,我被白眉坎坷的一生所震撼。混血豺王 是讲诉了一只猎犬和母豺交配所生的混血豺白眉儿下半生的经历。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曾经对它恩重如山的老母豺兔嘴,被老黑狗黑虎识破,又遭到黑虎的报复,离开主人,因为做不成猎狗,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回到豺群中。白眉儿因为打败大花狼,救了豺群,所以成为了新一代的豺王。有一天,主人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那只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虽然白眉儿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是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但是,白眉儿的立场不坚定,到头来还是害苦了自己。人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当我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之间的感情并不比人逊色。第八篇: 混血豺王 读后感混血豺王 的主人公是一只叫白眉儿的豺,但他有十六分之一的血液里有过的血液。因为它父亲是一条狼狗,母亲是一只豺。以前在豺群他是一只苦豺,犯了罪,被赶走了。为了生活他决定做一条猎狗,来到了一个村庄。被一个叫呵蛮星的人收留。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好景不长人们发现他是一只豺只好回到豺群中可是经过努力成为豺王可是被猎人杀了。这篇小说白眉儿十分聪明。里面最另我深刻的一篇是一次白眉被误认为是偷鸡贼。为了让大家信任他他找到了投机贼狐狸获得了大家的信任连动物多这么中心,就算刀山火海也要获得主人的信任。而我们人类?连动物也知道感恩人类呢?连动物也不如,不知道感恩。豺虽然在我们心中是可恶的但豺也明白感恩,何况是自己亲生父母更是应该去感恩呀!豺虽然可恶,但这篇销小说有让我对豺有新认识让我明白要学会感恩第九篇:读 混血豺王 有感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话题作文 混血豺王读后感(10篇)小学作文-初中作文-高中作文-中考作文-高考作文-节日作文及各类中小学生作文。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 混血豺王 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我用了一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突然感慨万分。原来动物也有这么伟大的爱。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狗和一只豺的混血儿 白眉儿 原本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再一次捕猎当中遇到了一只豺,他不想伤害自己的伙伴便巧施妙计把豺给放走了,却被自己的仇敌老黑狗给发现了,老黑狗用自己的生命揭穿了他的谎言,使得主人把他赶出了猎户寨,他用开始了豺的生活。后来阴差阳错的博得了众豺的信任当上了豺王。有一次猎户寨的猎人们来到了豺群的据点,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 白眉儿 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被逐出豺群,最后暴毙荒野。看完了以后,我差点哭了起来。 白眉儿 为了让豺群生存下去,牺牲了自己。这种精神非常的伟大,豺在人们心中留下的都是坏的印象,却忘了动物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是什么动物都是如此的。生活中,有些人成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却忘了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当有的回报和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世间充满温暖,和谐。只要每个人愿意奉献,不管那人的工作高低贵贱,但他肯为社会付出,不求回报,那这种人才是最伟大的,最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人!我从今天开始,我要不求回报的为社会做出贡献,可能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只要持有这一颗心,那么他才是最了不起的人!第十篇:混血豺王读后感混血豺王 这本书主要讲了由一只名叫洛戛的狼狗和一只名叫维达娜的豺生下一只混血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它被豺王夏索尔驱出豺群长大以后,当了两年的猎狗,当他再回到豺群时候,豺王夏索尔认出了它,并“闻出”了他两年猎狗生涯,这时,母豺兔嘴跳出来,不惜自己变成跛脚豺,用自己的身体罩在白眉儿的身上,但她并不是白眉儿的母亲,用自己的豺血为白眉儿涂红了身体。从这件事情中,我看到了动物的感情和一种动物界中非凡的母爱。白眉儿更是百般的回报兔嘴,在它登上王位以后,在一次饥荒中,竟然宁愿自己变成豺群的食物,也要让瞎眼、跛脚、豁嘴的兔嘴活下来……这一切的一切,都被前任豺王夏索尔看在眼里,他怀疑白眉儿是混血种。最后,白眉儿为了种族的利益,自己暴露了狗的本性,整个豺群离他而去。从这本书中,动物界的感情、动物界团结的精神、动物界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使我久久不能忘怀。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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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王(八石洞内暖和极了,一家十六口挤在这里,让这个石洞充满家的味道。和往常一样,洛索腹部的那个“王位”依然由幽幽占据,剩下的幼豺则都躺在蓝耳尖怀里。洛索轻轻低下头,向幽幽毛茸茸的脑袋舔去。幽幽抱着洛索的爪子,甜蜜蜜的进入梦乡。是的,向幽幽这样的幼豺都喜爱睡觉,梦田,是它们经常去的地方。洛索歪着头,靠在一块钟乳石上,睡着了。蓝耳尖低下头,躺在红波身上,也睡着了。“呜呜!”一阵云豹的叫声扰乱了洛索一家的美梦。洛索和蓝耳尖“呼”的一下站起来,把幼豺都叼到了石洞内部的位置,以保幼豺们安全。“咕噜咕噜。”云豹不止一只,这,是一对云豹夫妻!云豹凶残无比,即使是五条成年大公豺也难以打败一只云豹。而现在,就蓝耳尖和洛索两条成年豺,还要对付一对云豹夫妻,怎么打得过呢?蓝耳尖向云豹肚子那儿望去。呦,这是两条饥饿的云豹,正在寻找果腹的食物,正巧闻到这里有幼豺鲜嫩的气味,想来捉一条幼豺去吃。洛索“嗷嗷“的朝云豹吼去,以增强威严。云豹也不例外,向洛索”咿呀咿呀“的吼去。洛索不忍了,向云豹使劲扑去。它自己知道,多等一秒钟,宝贝的危险就增加一点。雄云豹和洛索抱在一起使劲撕咬对方的脖颈,蓝耳尖则与雌云豹相互扑去。过了二十分钟,雄云豹体力耗尽,不再跟洛索打了。雌云豹也是同样。云豹夫妻逃跑了,洛索和蓝耳尖赢了。洛索愤愤得向云豹远离的背影后去使劲叫去。洛索与蓝耳尖跑回洞穴,仔细端详小宝贝有没有受伤。”呜?“洛索发出一声疑问。因为,洛索发现幽幽不见了!洛索焦急地开始想有没有可疑身影进入洞穴,但是,它想破了脑袋也没有想到有可疑的身影进入洞穴。到底是谁盗走了幽幽?洛索担心死了,幽幽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忽然,洛索听到附近有幼豺喝奶时的呻咛声,和母豺舔吻幼豺的声音。附近除了有番茄一家没有别的家庭,而番茄它们家是习惯下午喂奶的呀!现在才中午呢!洛索越想越奇怪,于是洛索偷偷地爬到声音传来的地方,看一个究竟。洛索简直要惊呼,这条母豺身下竟躺着七条幼豺!洛索很清楚,在埃蒂斯豺群中,除了它洛索一家之外没有别的豺家庭生出了七条幼豺。洛索定睛一看,呀!那不是幽幽吗?还有之前说是被盗了的幼豺黄圈等幼豺。这真是一条邪恶的母豺!洛索忍不住了,一下子冲过去,把母豺扑倒在地,使劲啃咬母豺腿部等地方。“呜呜呦呦!“母豺一直在向洛索求饶,而洛索一直不留情面。”呦!“母豺使出浑身的劲也没能把洛索推掉。幽幽在一旁看着父亲决斗,激动地”咿咿“叫。母豺被洛索推到地上了,洛索两只前爪使劲抓住母豺的后颈皮,让母豺转过脸来,它洛索要看看,什么样的豺脸是这样的败类。母豺转过脸来,洛索又吃了一惊,这条母豺是患了先天性怪病,不能怀孕生子。但是,这母豺长得很漂亮,所有大公豺都爱向它献殷勤。洛索按捺不住自己,它也去舔了舔母豺的脖子。这一舔不重要,重要的是被谁看见。洛索这一舔,刚好被蓝耳尖给看见了。蓝耳尖冲上来,咬住洛索的一只耳朵,使劲的咬,咬出了两个大打的血孔。洛索愤怒至极,而当它看到咬它的是它的妻子,它也像蔫了气的气球那样,灰溜溜得向蓝耳尖走去。蓝耳尖不理睬洛索,而是直冲幽幽,亲切地舔吻幽幽。幽幽很爱被自己的母亲舔吻,享受极了。母豺的名字叫露露,但是,它可不是像露珠那样温和友善,而反正每次雌雄战争都是它挑起的。露露向洛索靠去,羞得洛索脸红。蓝耳尖愤怒的冲洛索辱骂。三年级:恺洋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三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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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豺流下的血与泪我一眼就看到有一只小豺孤零零地站在路旁的一棵小树下。小家伙瘦骨嶙峋,邋遢肮脏。小家伙用信任感激的眼光看着我,我突然决定要收养这只小豺。豺在分类学上和狗同属犬科,我想,只要训导有方,是有可能把这只小豺改造成猎狗的。我给它起名叫汪汪。十个月后,汪汪出落成一条漂亮风骚的母豺,它会用平静的眼光看着在它身边刨食的肥胖的母鸡;它会按我的指令把正在山坡上吃草的羊群吆喝回来;它会钻进茂密的草窠把我射落的斑鸠捡回来;除了尾巴之外,它的各方各面与一条猎狗没有任何差别。豺的尾巴要比狗尾粗大得多,就因为这条显眼的豺尾,寨子里谁都不承认汪汪已被我驯养成一条猎狗了。它走近谁,谁就用脚踢,用土块砸,用棍子轰。在狗群里,汪汪的境遇就更惨了。有一次,狗们群起而攻之,要不是我及时赶到,汪汪肯定变成无尾豺了。发展到后来,汪汪只要一跨出门,就会招来狗群的攻击。我很苦恼,汪汪也很苦恼,那天,我在院子里铡牛草,汪汪蹲在我面前,目不睛地盯着铡刀看,突然,我眼睛的虚光里瞄见一条金黄的东西一闪,我想停止铡草但已经来不及了,只听见咔嚓一声,我的手腕感觉到刀锋碰到坚硬物体的震颤。汪汪那条绒毛蓬松的大尾巴掉到地上,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汪汪看着被铡断的尾巴,眼睛里没有痛苦和悲伤,对我也没有任何责备与怨恨;它显得很高兴的样子。我的心一阵战栗,我明白了,它是自己要铡断尾巴的!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汪汪养好伤后第一次出门的情景。它颠跳着扑进我的怀里,后肢直立,拼命想舔我的脸。它理所当然地觉得,它脱胎换骨变成一条真正的狗了。我兴致勃勃地带着它走到寨子中央的打谷场上。一群狗正在抢夺一根肉骨头,汪汪兴奋地吠叫一声,它刚挨近狗群,抢得热火朝天的狗们,凶相毕露。汪汪并没退却,它将屁股对着狗群,并使劲扭动胯部,汪汪汪地叫起来。它昂着头,叫声嘹亮,充满了骄傲和自信。它的这套身体语言再明白不过了,这是归顺的声明,是皈依的宣言?一条名叫乌龙的狗小心翼翼地靠近汪汪,耸动鼻翼,嗅闻起来。突然间,它颈上的狗毛像针一样竖直起来,汪汪汪地发出一串咆哮,这等于在告诉狗群,它已验明正身,它前面的家伙,不是狗,是豺!霎时间,狗们蜂拥而上,对它又撕又咬,它寡不敌众,呜咽着逃回我的身边,朝我委屈地叫着。我好不容易驱散了气势汹汹的狗群,带着汪汪离开打谷场,正好遇见几个猎人在井旁,汪汪朝猎人们走去,它的步履沉重,像在泥浆里跋涉,看得出来它心里发虚。汪汪又朝猎人们过身,将无尾的臀部亮出来。这一次,它已没有了骄傲和自信,在高高翘起屁股的同时,脑袋低垂在膝盖旁,眼里有一种哀求和乞怜。猎人们都像看稀罕似的抬头看看汪汪,捡起一块土坷垃,朝汪汪砸去。公平地说,这一砸对汪汪身体的伤害是微乎其微的。但汪汪却像遭了电击一样,双眼发直,浑身觳觫,趴在地上,半天没有动弹。突然,它仰起头,“呦——”朝蓝天飘浮的白云发出一声长嗥,令人毛骨悚然。这是地地道道的豺嗥。我想抱它回家,但它却拼命从我怀里挣脱出来,跑进了茫茫的山野。我找了好几天,也没能找到汪汪。两个月后,曼广弄寨发生豺灾,奇怪的是,寨子里几乎所有人家的家禽畜牧都遭受过豺群的攻击,唯独我养的两头猪和一窝鸡,整天放在外面,却毫发未损;一天,村长在寨子后面的荒山沟里与这群豺面对面相遇,他清清楚楚地看到这群恶豺领头的那只豺,没有尾巴。消息传开后,寨子里家家户户都拉我去吃饭,拼命灌我鸡汤,然后让我把尿撒在主人的篱笆墙上。整整半个月,我成了撒尿机器,村子里到处散布我尿的气味。说也奇怪,这以后,那群豺再也没有找过曼广弄寨的麻烦。初一:羽墨蝶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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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波特与混血王子所有的课程都暂时终止了,所有的考试也都被延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一些学生急匆匆的跟随他们的父母离开了霍格沃茨——佩蒂尔姐妹是在邓不利多葬礼之后那天早晨的早饭前离开的;而扎卡赖斯.史密斯则是被他那个看起来很傲慢的父亲从城堡护送回去的。另一方面,西莫却拒绝了直接回他妈妈家,他妈妈同意了他在葬礼后继续留在那里。他们在入口大厅进行了一场哭喊的比赛(?)。而他妈妈在霍格莫德很难找到空的床位。西莫对哈里和罗恩说,现在很多男巫和女巫都蜂拥而至,准备表示他们对邓不利多的尊敬和怀念。在邓不利多葬礼之前的下午晚些时候,一辆有房子那么大的、由12匹巨大有翼怪马拉着的兰色马车出现在了天空中,并在森林边缘降落了。这个场面引起那些没见过的年轻学生一阵骚动。哈里从窗户向外望去,看到一位高大而优雅、皮肤呈橄榄色的黑发女士从马车的梯子上走了下来,被等候多时的海格用胳膊扶住了。同时一个魔法部的代表团,包括魔法部长本人,都出现在城堡内。哈里很频繁的避免与他们中的任何人接触;他确信,他迟早会被再次问及关于邓不利多最后一次离开霍格沃茨远行的事。哈里、罗恩、赫敏还有金妮整天都在一起,晴朗的天气似乎在戏弄他们。哈里可以想象到如果邓不利多没有死那么这一切会怎样,而且他们会在这个年头真正结束时有时间在一起(似乎不通……我能力所限,SORRY……),金妮的考试结束了,作业的压力来临了……而且一个又一个小时,他说他认为应该说的,做他认为对的事,因为要放弃他安慰的来源实在是太难了。他们每天去两次医院的侧楼:纳威已经离开了,但是比尔仍然要接受庞弗雷夫人的护理。他的伤还和以前一样糟糕,实际上,虽然他很幸运的保住了眼睛和腿,不过他已经与疯眼汉穆迪很相似了,但是他的性格和以前相比还是没有改变的。芙蓉很开心的说,“……soeet ees luck’sis marrying me (不明白,哪位帮忙翻译一下这句??),因为zeBritish 把他们的肉弄老了,我总是说这个。”“我估计我将不得不相信他真的要和芙蓉结婚了,”金妮在晚上叹了口气,悲伤的说,她那时正在和赫敏、哈里、罗恩坐在格兰芬多休息室打开的窗户边,望着外面的twilit(不知道是什么)广场。“她也不是那么糟,”哈里说,“虽然……难看一些”,他更加慌张了,金妮挑了挑眉毛,发出一声冷笑。“那么,我相信如果妈妈组织的话,我也会。”“我们知道的其他人还有谁死了?”罗恩向赫敏问到,而赫敏正在阅读《预言家日报》。赫敏在他的话声中(这点不明白,原文:wincedat the forced toughness in his voice.)“不,”她责备的说,把报纸折了起来,“他们仍然在寻找斯内普,但是没有任何迹象……”“当然没有,”哈里变的很生气,(whobecame angry every lime this subject cropped up……这个是原文,不明白……汗)“除非他们找到了伏地魔,否则他们不会停止寻找斯内普的。而且看起来他们这次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要去睡觉了,”金妮打了一个呵欠,“自从……我就一直没能好好的睡个觉了,我需要休息。”她吻了一下哈里(罗恩尖锐的把脸转了过去),看看其他两个人(这点似乎不对,原文:wavedal the other two),走向了女生宿舍。门在金妮身后关闭的一瞬间,赫敏斜着面对哈里,脸上露出了最常见的表情。“哈里,我今天早晨在图书馆发现了一些事……”“R.A.B??”哈里在装傻。他没有感觉到他以前有如此多的感情,兴奋,好奇,强烈的想要探求秘密的答案,他只知道在他沿着黑暗向前走的更远之前,发现真正的Horcrux的任务必须完成。在他面前是一条崎岖的小路,这条路以前是邓不利多和他一起走的,但他知道从今以后他只能一个人走下去了。现在还有4个Horcrux在外边需要被找到并毁灭,而且是在伏地魔被杀成为可能之前。他背诵着他们的名字,虽然通过把他们列出来更能使他在他们之中找到范围:“盒子……杯子……蛇……格兰芬多或者拉文克劳的东西……盒子……杯子……蛇……格兰芬多或者拉文克劳的东西……”(偶认为他可能精神失常了……)这个咒语似乎控制了他的意识,以至于他晚上睡觉时梦与杯子、盒子、还有神秘物紧紧相连。(后面有一点不会翻译,原文:thathe could not quite reach).虽然邓不利多给哈里提供的帮助象一座绳梯而哈里也开始迂回的向上攀登……他在邓布利多去世的第二天早上给赫敏看了小盒中的那张字条,虽然她没有直接指出这是她曾经在书上读到过的某个不知名的男巫名字的首字母,但是她自从那以后越来越频繁的去图书馆,比平时不需要严格的完成作业时的次数还要多。不,她悲伤的说。我试过了,哈利,但是我什么都没有找到有两个著名的男巫的名字中有那几个首字母RosalindAntigone Bungs 和Rupert "Axebanger" Brookstanton ...但看来他们并不合适。根据那个字条,那个偷了灵魂碎片的人认识伏地魔。但我没有一点证据能够证明Bungs和Axebanger曾对伏地魔做过任何事不,实际上,那是好的,关于斯内普的。她紧张不安的注视着哈里,由一次连贯的说出了那个名字。“他怎么了?”哈里心情沉重,跌坐在椅子上。“这只是我关于关于混血王子的一点正确的看法……”她试探性的说。“你不得不总是戳我的痛处吗,赫敏?!你知道我现在的感受吗??”“不……不……哈里,我不是那个意思!”赫敏显得很惊慌,四周环视来确定没人听到他们的谈话,“我只不过是看了艾林曾经拥有的书,你也知道……她是斯内普的妈妈!”“我只知道她长的不怎么漂亮。”罗恩插嘴道。赫敏没有理他。我查过了老预言家中的其余者,发现有一份很简短的告示,说的是EileenPrince嫁给了一个叫TobiasSnape的人,接着的报告显示她生了一个……“杀人犯”哈利厌恶地说“好的是的”赫敏说“所以…..至少有一点是对的,可以看出斯内普一定很自豪于作一个“半血王子”从预言中可以看出TobiasSnape是一个麻瓜.。“很好,正合适。”哈利说:“他装作自己是一个纯血的使他可以加入卢修斯?马尔夫并依靠他们…..他像伏地魔一样有纯血的母亲和一个麻瓜父亲….由于对自己的出身感到羞愧,试图使自己对使用黑魔法感到恐惧,给自己取了一个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名字——伏地魔——半血王子,邓布利多怎么会弄错呢他停了下来,向窗外望去,情不自禁的想到了邓不利多对斯内普那无法理解的信任……但赫敏刚刚不经意的提醒了他:他,哈里,也一样被骗了……尽管这些潦草的咒语越来越脏,他仍然无法相信那个聪明的男孩病了,而且那个男孩还帮助了他……帮助了他……这个想法几乎叫他无法忍受,现在……“我仍然不明白为什么他没有阻止你用那本书,”罗恩说。“他肯定知道了你从哪得到的它。”“他知道,”哈里悲痛的说,“他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开始使用Secfunsempra咒语的,他并不真正需要靠摄取神念。他甚至可能在那之前就知道了Slughom说的关于我是如何在魔药课上大放光彩的……那离不开他这本在橱柜底层的书,不是吗?”那他为什么不告发你呢?“我想他不想把自己与那本书联系起来。”赫敏说道“我不认为邓布利多知道这件事后会很高兴。而且即使斯内普之前声明那不是他的(不太懂Andeven if Snape pre-tended it hadn't been his)Slughom也会立刻认出那是他的笔迹。无论如何,那本书是在斯内普的旧教室里丢失的,而且我敢打赌,邓布利多知道斯内普的母亲的名字是Prince。“我应该把那本书给邓不利多看的”,哈里说,“那时他告诉了我伏地魔是多么的邪恶,甚至他在校时也是如此,我也有证据说明斯内普是……”“邪恶是一个强大的词语,”赫敏表现的很平静。“你们是最先告诉我这本书很危险的人!”“我正试着说,哈里,你对自己的自责太深了,我一直以为混血王子似乎有很令人厌恶的幽默感,但我决没想到他是一个潜伏的杀手……”“我们中任何一个人都没猜到斯内普是……你知道的,”罗恩说。沉默降临在他们中间,每个人都失去了自己的想法,但是哈利可以确定他们,像他自己一样,正在想着即将到来的明天的清晨,当邓布利多的身体将要永远的休息时。哈利以前从未参加过葬礼;当小天狼星死的时候并不需要埋葬(尸骨无存真悲惨啊)。他不知道应该期待什么并且对他将要看到的,将要感觉到的有一丝担心。他惊讶的发现自己只有当邓布利多的葬礼结束时才能感觉到邓布利多的死是真的。虽然他有时间去接受那个可怕的事实,他的头脑中有大片的空虚,整个城堡中除了事情的真相外,没有人在讨论其他的事情,哈利发现自己仍旧难以接受邓布利多已经离去的这个事实。确实的他没有,就像小天狼星一样,拼命的通过一些小孔看(不懂lookeddesperately for some kind of loophole),邓布利多一定会通过某些途径回来的,他感觉到自己口袋里那个他现在整天戴在身边的假的灵魂碎片的冰凉的链子,他并不是把它当作护身符,而是用来提醒自己为了得到它而付出的代价和应该继续做下去的事。哈利第二天起得很早整理行李,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将要在葬礼之后的一小时离开。下了楼他发现大厅里的情绪很压抑。每个人穿着他们的长袍(正式的那种吧),而且没有人看起来很饿的样子。麦格教授让教工桌上的邓不利多的座位空出来了。海格的椅子也是空的,哈利猜想他大概不能承受面对这顿早餐;但是斯内普的座位被罗穆斯.斯克林杰(乱翻的,就是那个魔法部长-----唯愿)。当他的眼睛扫视着整个大厅的时候哈利避开了它;哈利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他认为斯克林杰在找他,在斯克林杰旁边随从着红头发,戴着角质框眼镜的珀西.韦斯莱。罗恩没有表现出什么他遇到珀西的样子,他戳起几块腌肉,嘴里带着并不习惯的脏话。在斯莱特林桌子旁克拉布和高尔在一起轻声低语,虽然他们有怎样庞大的身躯,没有了那苍白的脸的,一直对他们发号施令的马尔福,他们看起来奇怪地变得单薄了。哈利没有多想马尔福的什么。他的所有憎恶都是冲着斯内普而去的,不过他没有忘记在那个塔顶马尔福的声音中透露着恐惧,也没有忘记他在另一个食死徒来到的时候放下了魔杖。哈利不相信马尔福会杀了邓不利多,他鄙视马尔福仍痴迷着黑魔法,但是现在却混杂了最小的一点对他的同情。哈利在想,马尔福现在在哪里,伏地魔又会在恐吓之余命令他去杀他的父母和他自己么?被金妮用肋骨轻推了一下,哈利的思考被打断了。麦格教授起身了,礼堂里悲哀的说话声敦实停止。“到时候了,”她说:“请跟着你们的学院院长到外面来。格兰芬多的学生,跟着我。”他们排着队安静地跟在他们的院长后面。哈利看到Slughorn走在斯莱特林队列的前面,穿着带有银色刺绣的华丽的鲜绿色的长袍。他从来没有看到过赫夫巴夫的院长——斯普劳特教授曾经穿戴这么整洁过;她的帽子上一块补丁都没有,当他们到达入口大厅时,他们发现平斯女士站在费尔奇旁边,她穿着一件到她膝盖的面纱,费尔奇在一件(这里不知道是什么衣服hein an ancient black suit and tie reek-ing of mothbails.)“快到时间了。”她说,“请跟随着你们的院长到外面广场上去,格兰芬多的同学们,跟着我。”在寂静中,同学们都从座位上起身,排成纵队,哈利瞥见斯拉格霍恩在斯莱特林队伍的最前头,他穿着一件华丽的绣着银子的翡翠色的长袍。他从没见过赫奇帕奇的院长,斯普劳特看起来那么得整洁;她的帽子上没有了那补丁,而且当他们到达大厅门口的时候,他们看见平斯夫人(图书馆的那个老师-----唯愿)站在费尔奇旁边,她戴着一条又厚又黑的直垂到膝盖的面纱,费尔奇穿着一件古式黑色西装,领带因为卫生球而发出难闻的气息。当哈利发现他站在前门的石头台阶的时候,他们正面对着那条湖。当他们随着麦格教授安静地走到一个被排成行的椅子放满了的地方时,太阳的温暖摩挲着他的脸。一条过道在他们前正中:在前面有一张大理石桌子,所有的椅子都面向着它。这是最美丽的夏季的一个日子。一群奇怪的人已经坐了一半的椅子:蹩脚的和聪明的,老的和小的。大多哈利不认识,不过一些他认识,他们是凤凰社的成员(应该是凤凰社吧):金斯莱.沙克尔、疯眼汉穆迪、唐克斯(她的头发神奇般地又恢复到了最生动的粉红色)、莱姆斯.卢平(唐克斯想握住他手)(--哎~我好爱亲爱的卢平啊,可惜他居然和唐克斯。。。!!--------唯愿)、韦斯莱夫人和韦斯莱先生、比尔(一旁有支持着他的芙蓉),最后跟着弗雷德和乔治,他们穿着黑色的龙皮夹克。然后是马克西姆夫人(她占领了两个半的位子)(……)、汤姆(破釜酒吧的老板?),阿拉贝拉.费格,哈利的哑炮邻居,古怪姐妹音乐组合的那多毛的低音提琴手(?!)、hrnieFrang(开骑士公共汽车)、摩金夫人(对角巷长袍店的老板娘),还有一些哈利只是看过的人,例如猪头酒吧的老板和霍格沃茨特快专列上推手推车的女巫。(真得很佩服自己啊,那么多人名也可以一个个硬碰硬根据音译猜出来~哈哈~自恋中----唯愿)城堡里的幽灵也在那儿,在明亮的阳光底下几乎看不见,只有当他们移动的时候才可辨别出来,在亮堂堂的空气里无实体的身子发着光亮。哈利罗恩赫敏和金妮在湖边最后一行的位子上坐了下来。人们在互相低语;这听起来像是草地上的一缕清风,但是鸟的歌声从远处很响地传了过来。人群继续增长;因为一时的爱的力量,(?!)哈利看到卢娜帮助纳威坐了下来。在那个邓不利多被杀害的晚上,他们在所有DA成员中单独地响应了赫敏的召唤,哈利知道为什么:他们是错过DA最多的人……也许他们带着希望定期地检查他们的硬币(是否发热?)去期盼有另一场会议(就是像DA一样的组织吧---唯愿)康奈利.福吉走到了最前排,他的表情很痛苦(看看他第4部最后和第5部里的样子!真不敢相信-----唯愿),他像往常一样飞速转着他的绿色圆顶礼帽;哈利然后认出了丽塔.斯基特,一个他十分愤怒见到的人,用带着红指甲的手抓住了她的笔记本;又是一阵带着愤怒的摇晃,多洛雷斯.昂不里奇(这个讨厌的老蛤蟆!她也要来为邓不利多哀悼?!---唯愿)在她蛤蟆般的脸上带着一种简单的unconvincing表情,一顶黑色天鹅绒礼帽戴在了她铁灰色的卷发上,当她看见了马人费伦泽,在湖边像警卫一样站着的时候,她急忙带头转了个身坐到了离这很远的一个位子上。教员们最后坐下了,哈利可以看见前排和麦格教授坐在一起的斯克林杰显得又严肃又尊贵。哈利在想斯克林杰和其他重要人物是否真为邓不利多的离去而感到伤心,他忘记去寻找对魔法部感到不满的根源了。他不是唯一的一个:许多脑袋在转来转去,在人群中搜索着,带着一点慌乱。“看哪。”金妮在哈利耳边低语。然后他看见他们在清绿色的阳光普照湖水里,在水面下好几英尺,这是他想起了那可怕的Inferi(是不是就是指三强里的那比赛啊----唯愿);一群人鱼一起唱起了他听不懂的歌曲,他们苍白的脸上浮起一道又一道的细浪,他们略呈紫色的头发四处流动,这音乐让哈利颈上的头发(那么长)全竖了起来,这音乐很让人不快,它很清楚地道出了损失与绝望。当他看到了歌手们野一般的脸,他有一种感觉,至少,他们是为邓不利多的过世而感到悲伤的。金妮又轻推了他一下,他向四周张望。海格在过道里椅子之间慢慢地走着。他在无声地哭泣,他脸上的眼泪闪闪发光(哎……),在他的手里,是紫色的天鹅绒,缀着金色的星星,那里面装着邓不利多的尸体。这一眼让哈利觉得他喉咙里有一阵难受的剧痛,奇怪的音乐和知识—邓不利多的身体蜷曲着,好象带走了所有的温暖。罗恩看起来脸色苍白又震惊,泪水快而多地从赫敏和金妮的脸上流到了衣摆上。他们不能清楚地看见前面在干什么,海格好象将尸体仔细地放在了桌子上。现在他从走廊上往回走了,他吸着他的鼻子,弄出了喇叭一样响的声响,使一些人顿生反感,哈利看见其中包括着乌姆里奇……但是哈利知道邓不利多并没有被真正关心着。当海格路过他们的时候,哈利试着做出一个友好的手势,但是海格的眼睛那么得浮肿,他都疑惑他将要到哪儿去了。哈利看了看最后一排,海格面对着那儿,哈利意识到了什么在那,是巨人格洛普,穿着像小帐篷那么大的夹克和裤子,他的又大又丑的石头般的脸低垂着,十分温顺,使他看起来像个人类。海格坐到了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旁,格洛普努力地在他头上palled,所以他椅子一般的腿陷入了地,哈利一瞬间特别想笑。但是音乐停止了,他转过头去又一次看着前面。一个小小的穿着素黑色斗篷的金发男子站了起来,并站在邓布利多的遗体前。哈利听不到他说的话。他们只隐隐约约听到一些奇怪的词:“灵魂的高贵……知识的贡献……心灵的伟大……”这听上去没有任何意义。这和哈利所认识的邓布利多似乎并不相同。他突然想起了邓布利多对于一些词的解释,'nitwit','oddment', 'blubber' and 'tweak’。于是再一次,他需要忍住不笑出来,他这是怎么了?在他的左边响起一阵轻柔的声音,他看见更多的人在认真听。他想起邓布利多两年前蹲在水边,离哈利现在所坐的地方非常地近,和人鱼用人鱼话谈话。他在想邓布利多是在哪里学会人鱼话的。他有太多的东西没有问他了,他应该说更多的……然后,没有任何警告的,那残酷的事实,更完整更无可否认地,从他脑海中闪现。邓布利多死了,走了……他那么紧地把那冰冷的小盒抓在手里以至于他感到痛楚,但他仍不能阻止热泪从眼眶中溢出。他把眼光从金妮和其他人身上挪开,越过湖水看向禁林,那男人还在喃喃念叨。禁林中有什么东西在动。马人们也来表示他们的尊敬了。他们没有走到外面但是哈利看到他们一动不动地站着,一半被阴影遮掩着,看着其他的巫师,他们向侧面鞠躬。哈利想起了他第一次到禁林的那个晚上,他第一次邂逅伏地魔,他是如何面对他的,以及不久之后和邓布利多讨论打一场会输的战争。这很重要,邓布利多说,不停地战斗,只有这样邪恶才能被阻挡,尽管从不会被完全消灭。坐在大太阳下,哈利清楚地看到了那些关心他的人现在一个接一个站在他的前面,他的妈妈,他的爸爸,他的教父,最后是邓布利多,所有人都下定决心要保护他;但现在这一切都结束了。他不能让任何人再站在他和伏地魔中间,父母的庇护意味着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伤害他,他必须永远放弃他在一岁就应该没有的这个幻想。他不会再因为噩梦而惊醒,黑暗中不会再有安慰的低语告诉他他安全了,他最后的也是最伟大的保护者死了,现在他从没有这么孤单过。那男人终于停止了说话,重新回到他的座位上。哈利等着别人站起来,他期待演讲,也许是部长,但没有人动。接着几个人尖叫了。明亮,白色的火焰在邓布利多的遗体和他躺着的桌子周围爆发,它们越升越高,遮住了尸体。白色的烟雾盘旋在空气中变成了奇怪的形状。哈利认为,他心跳停顿的那么一刻,他看见一只凤凰愉悦地飞进了那火中,但下一秒火焰就消失了。在那儿是一个白色大理石坟墓,包裹住了邓布利多的遗体和他休息的桌子。忽然间一阵箭雨从空中呼啸而过,引起几声惊叫。不过这些弓箭都远远的落在人群之外。哈利知道这是马人的祭品,他看见他们转身消失在禁林中。人鱼也缓慢沉入绿色的湖水中消失了。哈利看着金妮,罗恩和赫敏,罗恩的脸因为阳光的直射而扭曲了,赫敏满脸泪水正闪闪发光,金妮却没有继续流泪。她回应着哈利的注视,目光坚定、炽热。在哈利缺席的那场魁第奇比赛后金妮来拥抱他时,哈利也曾看到过她这种目光,那一刻他们心有灵犀。哈利知道,当他告诉金妮自己的决定后,她一定会接受他的决定而不会说什么“小心”或“不要去做”,因为他们期待着同样的事情(becauseshe would not have expected anything less of him)。他打定主意要去说自邓布利多死后他就一直想说的话。“金妮,听者——”他平静地说,人们正站起来,嗡嗡的谈话声越来越大,“我不能再连累你了。我们得停止见面。我们不能在一起了。”她带着奇怪扭曲的笑容说:“你一定有你高贵但愚蠢的理由,是吗?”“这就好象……好象一些事是不应该属于某个人的生活的,和你在一起的这几个星期,“哈利说,”但是我不能……我们不能……我现在必须独自做这些事。”她没有哭,她只是看着他。“伏地魔几乎可以利用他的敌人。他曾经把你当作诱饵,那仅仅是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的妹妹。如果我们继续在一起,你会更加危险的。他会知道的,他会了解到的。他会试着通过你找到我。”“如果我不在乎呢?”金妮残酷地说。“我在乎,”哈利说,“如果今天参加的是你的葬礼,你觉得我会是什么感受……那会是我造成的……”她转过头不看他,把目光移向湖面。“我从来没有放弃过你,”她说,“并没有真正放弃。我希望……赫敏告诉我要好好生活,试着和别人约会,在你面前放松一点,以前你在场的时候我从来都是不说话的,记得吗?她说如果我表现得自我一点,也许你会注意到我。”“机灵的女孩,那个赫敏,”哈利说,挤出一点笑容,“我多希望我们更早开始,这样我们可能已经在一起有很久了……好几个月……也许好几年……”“可是你要忙着拯救世界呀,”金妮笑起来,“呃……其实我并不奇怪,我知道结局会是这样。我知道只有当你结果了伏地魔才会真正幸福。也许我就是因为这个,才那么喜欢你。”这些话让哈利心痛不已,他甚至觉得再坐在她身旁的话,他和她就无法断绝了。他看见罗恩拥抱着赫敏,抚摩着她的头发,她伏在他肩上哭泣,而眼泪也顺着他长长的鼻子滑落。哈利痛苦地站起来,背向金妮和邓布利多的坟墓,沿着湖走去……“和你在一起的几个星期,就好象……好象我的生命经历了最特殊的一段里程,”哈利说,“可是我不能……不能再……我必须独自一人走下去。”她没有哭,只是看着他。“伏地魔利用和他的敌人亲近的人。他已经利用了你依次,就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的妹妹。如果我们再继续的话,想象一下那有多危险。他会知道的,他会利用你来支配我。”“假如我不在乎呢?”金妮激动地说。“我在乎。”哈利说,“假如今天是你的葬礼,而一切都是因我而起,你想象不到我会有多难过……”她移开了目光,望着湖面。“我从来没有放弃过你,”她说,“并没有真正放弃。我希望……赫敏告诉我要好好生活,试着和别人约会,在你面前放松一点,以前你在场的时候我从来都是不说话的,记得吗?她说如果我表现得自我一点,也许你会注意到我。”“机灵的女孩,那个赫敏,”哈利说,挤出一点笑容,“我多希望我们更早开始,这样我们可能已经在一起有很久了……好几个月……也许好几年……”“可是你要忙着拯救世界呀,”金妮笑起来,“呃……其实我并不奇怪,我知道结局会是这样。我知道只有当你结果了伏地魔才会真正幸福。也许我就是因为这个,才那么喜欢你。”这些话让哈利心痛不已,他甚至觉得再坐在她身旁的话,他和她就无法断绝了。他看见罗恩拥抱着赫敏,抚摩着她的头发,她伏在他肩上哭泣,而眼泪也顺着他长长的鼻子滑落。哈利痛苦地站起来,背向金妮和邓布利多的坟墓,沿着湖走去……这些话让哈利心痛不已,他甚至觉得再坐在她身旁的话,他和她就无法断绝了。他看见罗恩拥抱着赫敏,抚摩着她的头发,她伏在他肩上哭泣,而眼泪也顺着他长长的鼻子滑落。哈利痛苦地站起来,背向金妮和邓布利多的坟墓,沿着湖走去……站起来走动比继续坐在那里要容易忍受一些:就好象尽快地找到Horcruxes然后杀死伏地魔比等待的感觉好多了。“哈利!”他转过身。RufusScrimgeour沿着湖岸,拄着拐杖,快速地跛着脚向哈利走来。“我希望和你谈谈……你介意我跟你一起走走吗?”“不介意。”哈利困难地说着,继续向前走起来。“哈利,这实在是一个可怕的悲剧,”Scrimgeour静静地说道,“我无法形容我听说这件事以后有多么震惊。邓不利多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巫师。你知道,我们的意见不一,但是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你想要干什么?”哈利冷淡地问。Scrimgeour开始看上去有些恼怒,然后他立即换了一种悲哀、同情的表情。作者:AlinaDucky 2005-8-100:48回复此发言“当然,你是现在十分不知所措,”他说,“我知道你和邓不利多非常亲近。我想你也许是他最喜欢的学生了。你们俩之间的关系对于你——”“你想干什么?”哈利打断他,再次问道。Scrimgeour也停下了,他拄着拐杖,盯着哈利,他现在的表情十分精明。“我想知道的是你和邓不利多离开了学校,然后他死了的那天晚上的一些话。”“谁说的话?”哈利说。“有人在邓不利多死了以后在塔楼上击昏了一个食死徒。那里还有两把扫帚。我们可以把两件事联系起来,哈利。”“非常高兴听到这个,”哈利说,“好吧,我和邓不利多在一起,做我该做的事,这是我的责任。而且他不希望别人知道。”“如此的忠诚实在令人钦佩,当然,”Scrimgeour说,他似乎正在艰难地控制自己的情绪,“但是邓不利多已经死了,哈利,他死了。”“只有到学校里不再有人对他如此忠诚的时候他才会离开,”哈利说着,为自己故意刁难Scrimgeour感到好笑。“我亲爱的男孩……事实上邓不利多不可能从那里回来——”“我从来没有说过他能。你不会明白的。但是我没有话要对你说。”Scrimgeour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用一种十分明显地、关心的语气说道,“魔法部可以给你提供各种保护,你知道,哈利。我可以安置一些傲罗听候你的吩咐——”哈利笑了。“伏地魔想要亲自杀死我,傲罗们无法阻止他。所以非常感谢这个帮助,但是不需要。”“那么,”Scrimgeour的声音变得冷淡了,“我圣诞节向你提出的请求——”“什么请求?哦,是的……就是要我告诉全世界你正在做一项多么伟大的工作,以这个作为交换——”“让人们重整士气!”Scrimgeour猛然打断他说。哈利考虑了一会儿他的话。“立即释放斯坦.桑帕克?”Scrimgeour的脸变成了一种很难看的紫色,让他联想起费农姨夫。“我想你是——”“是邓不利多的人,永远,”哈利说,“是的。”Scrimgeour怒视了他片刻,然后没有说一句话就跛着脚走开了。哈利看到珀西和部长的代表团正在等Scrimgeour,他们不安地看了一眼仍然在座位上抽噎的海格和格洛普。罗恩和赫敏从正在向反方向走的Scrimgeour身边走过,急急忙忙地跟上哈利;哈利转过身,放慢了脚步,等他们走上来。然后他们坐在一棵山毛榉的树阴下,他们曾经在那里有过快乐的时光。“Scrimgeour想干什么?”赫敏小声说。“跟他圣诞节时想的一样,”哈利耸耸肩说道,“他想要我向他透露我跟邓不利多之间的事,然后做魔法部长的新的宣传人。”罗恩似乎自己挣扎了一会儿,然后他响亮地对赫敏说,“看吧,我们回去修理珀西!”"不,"她抓住他的手臂,坚定地说."这样会使我感觉好点!"哈利笑了.连赫敏也露齿一笑,但她的笑容在她望向城堡的时候渐渐消失了."我无法承受我们再也不会回来的事实,"她柔声说道,"霍格沃兹怎么能关闭呢?""也许它不会关,"罗恩说,"我们待在这里并不比我们待在家里更危险,难道不是么?每个地方现在都是一样的.我甚至会说霍格沃兹更安全些,这里有更多的巫师在保护这个地方.你怎么想,哈利?""即使它不关闭,我也不会再来了."哈利说,罗恩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而赫敏则伤心地说:"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的,但是之后你要做什么呢?""我会回一趟德思礼家,因为邓布利多希望我这么做,"哈利说,"但那将只是很短的逗留,之后我将永远离开.""但是如果你不回学校,你要去哪里?""我想我会去Godric'sHollow(不好意思忘了这是哪里了,貌似是他以前的家),"哈利低语道.自从邓布利多离开的那个夜晚,他就有了这个想法."对我而言,那里是一切事开始的地方.我只是感觉我需要去那里.我会去给我父母扫墓,我希望这样.""然后呢?"罗恩问."然后我会去追查剩下的灵魂碎片(Horcruxes),"哈利说道,他的眼睛注视着邓布利多白色的墓,瞳孔中反射着湖的另一侧的湖水的粼粼水光."这是他希望我去做的,这是他告诉我所有这一切的原因.如果邓布利多是对的--我确信他是--那么现在还有四片碎片分散在各处.我会去找到并销毁他们,然后我会去追踪第七片伏地魔的灵魂,在他身体里的那片.我是那个将会杀死他的人.""而且如果我在追寻过程中遇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他加了一句,"遇到他将是我的万幸,遇到我将是他的不幸.(大概这意思吧,原文:somuch the better for me, so much the worse for him.)"沉默,长时间的沉默.周围的人群已经散去了.海格的悲恸的哀嚎在湖面上回响着,Grawp拥抱着他.剩下的游荡者们给他俩巨大身躯一个足够宽大的空间来沉浸在他们自己的情绪中.(太难翻译了,大概就这意思吧,这是原文:...,thestragglers giving the monumental figure of Grawp a wide berth as he cullded Hagrid, whose howls of grief were still echoing across the water.)"我们会去那里,哈利."罗恩说."什么?""你姨妈和姨父的房子."罗恩说,"然后我们会和你一起去,无论你要去哪里.""不--"哈利迅速说;他没有想到这点,他没想让他们觉察到他要自己一个人去完成这项最危险的任务."你以前曾经对我们说过,"赫敏平静地说,"如果我们想的话我们随时有机会退出,我们有机会,不是么?"(这句话翻得有问题,原文是:therewas time to turn back if we wanted to. We've had time, haven't we? )""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会和你在一起."罗恩说,"但是,同伴,在做任何事之前,evenGodric's Hollow,你一定要来我爸妈的房子.""为什么?""比尔和芙蓉的婚礼啊,还记得么?"哈利望着他,吃了一惊;像婚礼一类正常的事情依然可以存在,这感觉真是难以相信而又美妙."是啊,我们不能错过."他最终说道.他的手下意识地握住了那个假的灵魂碎片(Horcrux),但是不管一切事,不管他看到黑暗的曲折的道路怎样在他眼前延伸,不管他知道他与伏地魔的会面最终一定会来临,无论是在一个月后,还是一年或是十年后,一想到他与罗恩和赫敏还可以在一起享受最后宝贵的一天的和平,他感到他的心情变得愉悦了.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